经济危机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7 17:58:03

经济危机论文

经济危机论文篇(1)

二、金融危机的特征

金融危机是全球化问题,为了更加准确和真实的了解金融危机,本文从危机爆发的根源、范围、领域与危机后的各国的反应来总结金融危机的特征。

(一)爆发速度快,传播范围广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最先爆发于美国,然后不到几个月就迅速波及到全球重要经济发展地区。美国的建筑业、汽车业和制造业最先受到重创,导致它们许多上下游产业崩溃,从而进一步扩及危机的影响范围。此次金融危机,美元大幅贬值,也动摇了美国的世界霸主地位。(二)危机后国际救市速度快,规模大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各国都预测到了危机的来临,纷纷采取应对策略,共同采取行动,降低金融危机的损害。面对空前的国际金融危机,人们不仅看到了危机爆发后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与破坏性,也看到了战胜危机,恢复经济发展的希望。

(三)金融危机的超周期性和超前性

传统金融危机的主要表现特征是周期性波动,从产生到高峰、低谷和消亡,再到下一次危机的爆发都显示出一定的周期化。而当代金融危机表现出超周期性和超前性,其周期变短和突发性加强,似乎脱离了经济周期的轨道。

三、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伴随着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一股金融巨浪席卷全球,中国经济置身于全球化浪潮下也不可避免的受到波及。它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挑战与机遇并存。

(一)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的进出口贸易

我国是外贸交易大国,出口贸易作为中国经济腾飞的三驾马车之一,对经济的带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金融危机下,我国出口严重受阻。首先,金融危机使得美国和欧洲等国家的消费能力降低,直接减少了进口需求,大量的订单取消和延期,使得中国企业利益受损。其次,美元贬值的负面影响,导致人民币的升值,中国企业的原材料和人力成本提升,在国际竞争中不再存在价格优势,而且资金回收困难,流转不畅,导致一些中小企业甚至倒闭和破产。

(二)金融危机影响中国就业形势

金融危机期间,我国企业受到全球经济大形势的影响,经济需求减缓,导致就业机会相应减少。人力市场上供给与需求极大不平衡,尤其是对体力劳动者和大学生就业产生很大的影响。同时,对于劳动密集型产业,以温州小商品批发进出口企业为例,进出口行业发展重创,导致订单大幅减少,企业不断裁员以避免过多成本,有的企业举步维艰。

(三)金融危机影响中国消费的水平

金融危机的影响是巨大的,导致国民的生活直接或间接都受到波及。人们面临着极大的担忧,极有工作压力,又面临着生活压力。物价水平随着危机的来袭不断的提高,但是人民的工资不增反降,收支不均,从而降低了人们的消费欲望。根据国家官方数据显示,消费者预期指数、满意指数和信心指数齐齐下挫,创造近一年的新低[4]。消费制约效应造成了中国经济的低迷,尤其是对股市和楼市造成了强烈影响,很难短时间内回复元气。

四、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启示

(一)调整出口政策

针对下次危机的准备,我国应尽快调整进出口政策和路线,在保存原有市场份额的前提下,不断的扩张新的市场领域和转变出口产品类型。欧美市场已经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市场萎靡,我们应放眼全球。拉美国家、东南亚地区和中亚等地区迅猛发展,在我国新颁布的“一带一路”政策的支持下,这些市场将是我们经济新的增长点,值得中国外贸出口企业更加关注。同时,我们应加大对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和销售,不断向技术领先型和创新型企业转变,参与到全球高端竞争中。

(二)积极参与国际金融体系构建

金融危机的产生周期在不断缩短,其破坏力也在不断增强,经济一体化框架下的世界经济正在融合为一个整体。中国在世界中的地位也在不断提高,促使我们要不断为世界经济尽自己的一份力量。通过加强国际间金融合作与协调,来加强对外部金融冲击的抵御能力。最近,中国正努力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推动亚洲地区经济基础建设和金融稳定。

(三)刺激国内消费

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大驱动力。首先,我国政府所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差距,促进新的经济增长点。其次,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也可以有效的提高居民收入,同时也能增加就业机会。最后,通过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安定的基础上促进分配公平。在保障国内经济的前提下,有效的应对经济危机对我国带来的影响,并抓住发展机遇,促进经济腾飞。

经济危机论文篇(2)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危机,世界各国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鉴于中国经济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持有巨额外汇储备以及金融系统相对封闭,似乎中国可与这场危机绝缘。但随着成千上万的工人因出口紧缩而失业,房市持续低迷且股市信心低落时,显然中国在全球经济放缓的情况下也正遭受损害。

一、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愈演愈烈,中国经济2008年第四季度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下降到6.8%,致使全年增长率降至9%,是7年来的最低点。

2008年的减速中止了连续五年的两位数增长率,国家统计局在公布经济增长数字的同时发表声明称:“国际金融危机仍在加深和蔓延,对中国经济的冲击仍在继续。”

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概括地说包括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显性的。首先是不少投资机构,尤其是我国金融企业对美国投行的投资,随着投行的倒闭或经营不景气而蒙受损失;另外,一些走出去的企业与美国本土企业合资或合作因危机影响将导致一定的利润缩减。其次,华尔街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美国经济衰退,抑制美国市场的消费需求,从而影响到中国的出口业增长。在我国传统的外向型经济地区广东和浙江等地,由于外需的萎缩,很多企业已经十分艰难,甚至有一些企业面临倒闭的困境。

另一个层面的影响是隐性的,就是通过不断的经济传导来实现。比方,美国政府救市和即将可能发生的美国经济衰退,将成为美元贬值的动因。汇率的变化不仅削弱我国外向型企业出口利润的增长,增加出口成本,而且会直接导致汇兑损失。在我国长期依靠投资、出口和消费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中,后两个动力都会因华尔街金融危机的传导而受到挤压。

二、我国应对经济危机的策略

1.应正确认识、妥善处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实体经济是指农业、工业、交通运输、商贸物流、建筑业、服务业等提供实实在在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虚拟经济则是指市场经济中在信用制度和资本证券化基础上产生的虚拟资本的活动。实体经济是经济活动的基础,虚拟经济是在经济发展进入一定阶段在实体经济基础上产生的经济形式,其发展必须建立在实体经济的基础上并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当虚拟经济发展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时,虚拟经济发展会促进整个经济发展;当虚拟经济脱离实体经济而过度膨胀时,则会产生经济泡沫,造成经济虚假繁荣,严重时会导致经济大起大落甚至危机。因此,要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并根据实体经济的发展状况积极发展虚拟经济,使二者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而不能相互脱节。

2.应正确认识、妥善处理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金融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要求金融不断创新,以支持整体经济发展。金融创新包括金融产品创新、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体系创新、金融秩序创新、金融制度创新等。但必须明确,创新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金融创新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同任何创新都有风险一样,金融创新也会有风险。而且,由于金融具有特殊的运作规律,金融创新的风险往往更具严重性。所以,必须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防范的关系,在推进金融创新的同时要预见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并建立健全监管和防范机制。为促进经济发展,无疑要致力于金融创新,但同时一定要加强金融监管,努力保证金融安全。

3.应正确认识、妥善处理市场经济自发发展与政府宏观调控的关系。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但必须明确,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它存在缺陷和失灵,主要表现在:市场主体分散决策,难以自动实现国民经济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市场机制自发调节,难以实现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会导致而不能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公共物品受损等外部不经济问题。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中的资源配置,既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把二者内在地、有机地结合起来。也就是说,应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进行科学的政府宏观调控。

4.应正确认识、妥善处理金融自主与对外开放的关系。经济全球化使世界各国的联系加强,开放成为世界潮流,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都不可能完全置身于世界金融体系之外。开放有利于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利于借鉴别国经验加快本国发展。开放不仅是一般的经济开放,金融也要对外开放。但是,世界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是充满风险的,别国发生的金融危机有可能通过开放的途径传递到国内,国际投机资本也可能对国内经济造成冲击,严重时甚至会引发国内金融危机。此外,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在开放中处于不利地位,这也会造成本国利益的损失。所以,在金融对外开放的同时,一定要增强金融发展的独立自主和风险防范意识,把对外开放与金融自主结合起来。坚持自主是基础,要在自主的基础上利用对外开放的机遇,趋利避害。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应与国内市场的发育程度和政府的监管能力相匹配。

参考文献:

经济危机论文篇(3)

在人类发展史上,随着“人类中心主义“的出现,人类将自身设定为主体的同时自然界的存在成为“他者”,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分立使得作为主体的人对作为客体的自然界的过度盘剥和压榨,导致了生态危机的产生。从根源上探究,人类追求财富的欲望是这一问题的逻辑起点。因此,探究生态危机的根源,需要将人类的财富欲望纳入历史通道进行反思。财富欲望的张力随着世俗社会商业精神的发育而开启,在利润最大化的指引下,欲望聚焦于可以带来财富的自然界。发达的科技是对自然界进行深度开发的关键力量,技术在人类财富欲望的驱使下,“促逼”着自然界,使其被过度开发而遭到破坏,深层次里破坏着“人—自然命运共同体”。

一、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人类追求财富的欲望

现代社会是以资本为轴心的经济社会。在马克思看来,资本的存在在于价值增值,“既然它生出剩余价值的运动就是它自身的运动,它的增值也就是自行增值。它所以获得创造价值的奇能,是因为它是价值。它会产仔,或者说,它至少会生金蛋。”[1]因此资本家的目的不是获得使用价值,“他的目的也不是取得一次利润,而只是谋取利润的无休止的运动,这种绝对的致富欲,这种价值追逐狂,是资本家和货币储藏者所共有的。”[2]这种财富欲望具有一种扩张自身的内在张力。“就欲望概念自身的意义定位,它乃是指社会的人基于一定的需要而产生对一定的物质或精神事物的渴求。是人的有意识的并指向清晰的目的的行动倾向,也可以说是趋向于一定的目的的意向。”[3]人类欲望的闸门被打开以后,欲望的张力使得人类对货币、资本的追求日益强烈。货币是天生的平等派,但是当货币越来越集中于少数人的手中,这导致了货币持有者与无产者之间的极大的不平等。货币持有者极力将货币继续投入再生产过程中,以生产出更多的剩余价值。无产者则对货币持有者掌握的生产资料日益依赖,越来越多的劳动力转化为生产剩余价值的工具。货币持有者日益成为劳动者、生产资料的主宰者,货币力量由此转化为能够在生产过程中带来增殖的资本力量。资本的扩张逻辑不断生产出剩余价值并将其投入扩大再生产。“资本扩张过程是资本向自然界的扩张,向自然资源的扩张。资本自诞生以来进行的数百年的扩张过程,就是将从地表到地下,从表层到深层的自然资源不断货币化、资本化,吸收到不断运转的资本机器内部的过程,也即吞噬自然资源的过程。”[4]因此,资本的扩张必然以消耗自然界,对自然界无休止的掠夺为前提。“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的资本”[5]的原初形式是自然资源,“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资本”[6]需要支配和使用自然资源,才能表现为资本的现实存在。马克思指出,“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并不是货币,砂糖并不是砂糖的价格一样。”[7]因而“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8]世界上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被纳入经济系统中,纳入资本扩张的逻辑体系中,由此进一步刺激着人类追求资本扩张的欲望。人类不断开拓着尚未被资本化的资源,资本追求扩张的本性具有使这些资源进入扩张体系中的魔力。尚未被资本化的资源在人类欲望的驱动下与货币相结合,进入生产领域中,便被赋予了人的主观意志,被资本化后便获得了不可遏制的扩张本能。我们亟需对人类疯狂行为背后的原因进行深层次追问。人类企图将一切资源都资本化,纳入资本扩张的逻辑体系,刺激着人类追求财富的欲望。“欲望,有各种痛苦甚至死亡本身作为它的武器,支配了劳动,鼓起了勇气,激发了远见,使人类的一切能力日益发达。每一种欲望获得满足时的享受或愉快,对于那些克服了障碍和完成了自然的计划的人,是一种无穷尽的报酬的源泉。”[9]追求财富的欲望是资本扩张的推动力。人类把劳动价值注入到自然资源中时,资源被资本化了,人类追求财富的欲望这种心理因素就通过物质得以显现出来。这种获得物质资源的力量承载着人类追求资本扩张的意志,使得人类进入了疯狂追求物质力量———资源。当人类对尚未资本化的资源进行开发,要投入大量的资本预付金,因此必须获得利润,否则就将血本无归,因此人类陷入资本逻辑体系的深度座架中。欲望推动着人类的行为动机,人类的行为由于这一欲望的满足而终止。这一欲望的满足又激发了新的欲望的产生,一种物欲造波着另一种物欲,由此导致欲望动力机的马达强劲,不断刺激着人类追求资本扩张的触角。亚当•斯密指出:“每一个人对于事物的欲望都要受人胃的有限容量的限制,但对于住宅、衣服、车马、家具等舒适品和装饰品方面的欲望似乎是没有限制和确定界限的。”[10]满足这类没有限制的欲望的资本扩张也就处于无止境状态。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一书中也深刻指出了,这种资本扩张的欲望逻辑,“物品都彻底地与某种明确的需求或功能失去了联系。确切地说这是因为它们对应的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可以是社会逻辑,也可以是欲望逻辑———那些逻辑把它们当成了既无意识且变幻莫测的含义范畴。”[11]这是深度资本扩张的欲望带来的消费社会的图景。尚未开发的资源被资本化后获得了一种价值通约的社会性,这种经济性符号通兑着对象化世界的一切存在。价值通约有着一种将五彩斑斓的生活世界量化的神奇魔力,通过货币把异质性的社会变成一种可量度、可计算、可兑换的存在,使得人类的生活世界被货币和资本的增殖体系宰制。人类在这个体系下追求资本的不断扩张,并在资本力量的驱动下研发出越来越多的高尖端的先进科技,进一步武装着人类进行资本扩张的欲望。人类的资本扩张欲望在吞噬着自然资源的可再生能力。当愈来愈多的自然资源消耗在资本体系中时,资源的可再生能力也在不断衰减,最终导致资源枯竭、环境破坏。“资本主义经济把追求利润增长作为首要目的,所以不惜任何代价追求经济增长,包括剥削和牺牲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这种迅猛增长通常意味着迅速消耗能源和材料,同时向环境倾倒越来越多废物,导致环境急剧恶化。”[12]人类破坏着与自己的身体发肤密切相关的自然机体而不自知。资本扩张欲望无资源可寻而无法得到满足时,或许人类真的会将触角伸向到地球之外的“潘朵拉星球”,将世代诗意的栖居破坏,人类被疯狂追求资本扩张的魔咒附身。

二、科技理性与生态危机的勾连

发达的科学技术对生态危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给人类带来快捷、便利、现代化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资源破坏与生态危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的主体地位得到确证的同时,人类对科技的依赖性愈加强烈,对科技的盲目乐观的态度实际上带来的是人的主体地位的缺失,人类的深度异化并日益成为机器的奴仆。因此,可以说“科学进展是一种悲喜交加的福音。”[13]科技理性是导致生态危机的技术力量。在古希腊和中国的先秦时期,将对德性的追求视为“至善”,柏拉图、老子等哲学家都提出技术是“奇技淫巧”会败坏人的心智,反对技术的应用。近代以来,随着“科技乐观主义鼻祖”培根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科学知识获得了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并迅速发展为人类战胜自然的武器。笛卡尔通过“我思故我在”进一步确立了人的存在,自然在这种反思哲学中成为人的“思中之物”,因此“征服自然意味着,自然是敌人,是一种被规约到秩序上去的混沌;一切好的东西都被归为人的劳动而非自然的馈赠,自然只不过是提供了毫无价值的物质材料。”[14]人的主体地位的确证使得自然越来越被沦为人类征服的对象。科技理性由探究真理的本体论变成一种实证的技术手段,这种技术手段追求对自然的深度开发,以达到人类自身的财富欲望,将自然定义为为人的利益而服务的存在。在挖掘自然的内在价值的利益驱使下,使科技理性日益排除了人类的价值判断,如对真、善、美的价值追求等。科技的发展使科学的理念成为现实,带来便捷与舒适的同时,也越来越抛弃了对人文意义的追求。科技的发展不断助推着人类财富欲望的扩张,也使人类面临越来越多的生存困境与自然困境。比如,农药、化肥、催熟剂等化学药剂的超标使用,在提高产量的同时却破坏了土壤,同时产出的作物含有未完全降解的药物残留,直接危害人类自身。人类开始意识到科技理性所导致的人的发展悖论。人类开始将科技理性作为批判与讨伐的对象加以审视。首先对科技理性提出批判的是卢梭,他认为科学每往前推进一步,人就随之往后堕落一尺,因此他将科学定义为人类的祸患和敌人。在《论科学与艺术》中,他指出:“科学的创造神是一个与人类安宁为敌的神。”[15]胡塞尔也强调“科学观念被实证地简化为纯粹事实的科学。科学的‘危机’表现为科学丧失生活意义。”[16]科学家在实验室里丧失了主观性,拼命追求物的逻辑而缺失了对人自身的思考,只追求动力因,不断求解着X而忽视了科技对人类应用领域的后果。实证科学导致了现代人漫不经心地丢掉了那些对真正的人来说至关重要的问题的思考,使人类陷于不幸的困境。贝尔纳在《科学的社会功能》中指出:“把科学应用于实际所创造出来的武器使战争变得更为迫近而可怕,使个人的安全几乎降低到毫无保障的程度……不可否认,假如不是由于科学,这些祸害不至于象现在这个样子。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科学对文明的价值一直受到了怀疑,至今仍然如此。”[17]因此,科学必须接受审查。海德格尔认为技术作为人类征服世界的工具,向自然提出蛮横要求、“促逼”着自然界,要求自然提供本身能够被开采和贮藏的能量,与此同时,人类自身也成为被“促逼”的对象。对自然和对人类自身的“促逼”达到了“座架”,“座架占统治地位之处,便有最高意义上的危险。”[18]法兰克福学派的霍克海默和阿尔多诺认为,工具的价值在于它被主体运用在实现主体目的时的作用,工具理性遵循一种效用逻辑。科学技术在工具理性的效用逻辑下发展起来并成为对人类而言行之有效的工具。马尔库塞延续了对科学技术批判的思路,认为科学技术在发展的过程中缺失了对事物的人文意义的考量,只追求技术手段的实用性而缺乏目的性的考察,科学发展成为一种奴役人类的异化形态,社会发展成为一种人性扭曲的病态社会,导致全面的奴役和人的尊严的丧失。以科学技术为载体的高度发达的工具理性剪断了人与自然的脐带关系,同时工具理性的体制化运转也侵占着人类的生活世界,导致人与人之间被各自分离的意见的机械组合的量化计算所代替。工具理性企图以对世界的操纵为目标,在影片的情节推进中体现的非常明显。工具理性实质上是科技发展进程中产生的异化现象,工具的发展正从带给人类的裨益走向反面,越来越缺失对人类自身的存在论境域的思考,成为危害自然生态环境和人自身发展的“罪恶之源”。科学技术强大的工具性和功能给人类带来的便捷与舒适是不容质疑的,但是科学的发展和运用离不开人类的导控。人类之所与陷于工具理性的崇拜中不能自拔,源于人类自身价值理性的畸形、正确价值观的缺失。科学技术从属于资本的逻辑体系时,逐利的秉性操控着科技,疯狂的资本扩张欲望带来科技的飞速发展,这种科技的发展当然是一种人类仅仅为满足自身利益的异化的发展状态。这种异化状态可以深层次追溯到主体性哲学的痼疾,人类从原始的自然神教的神秘、蒙昧中走出来,发现了自身的主体性力量,“人是万物的尺度”“我思故我在”“人的理性为自然立法”,人的主体性得到了无与伦比的彰显。然而人类在将自身设定为主体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其他的存在对人类来说都是“他者”(Theothers),这就导致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分立。人类在自然科学与工业革命的迅猛发展中感到欢欣鼓舞,主体性力量达到了一种近乎疯狂的盲目自信,科技与工业在主体性力量下发展日益迅速,提高了生产效率,带来了物质生活的日益丰盈。但是人类却沉迷于机器与技术的世界中,技术越来越高端、机器越来越精密,人类对工具理性越来越着迷,将人之外的一切存在都视为客体和“他者”,工具在缺乏对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考量之下畸形发展,由此破坏着与人类发展休戚相关的自然界机体。

三、基于对象性关系的和谐生态观

人类的财富欲望在科学技术的助推下不断扩张,最终带来了生产危机。那么能否像一些学者所提出的那样,消灭资本也就消灭了人类的财富欲望,生态危机就能迎刃而解了呢?马克思指出,“留恋那种原始的丰富,是可笑的,相信必须停留在那种完全的空虚化中,也是可笑的”[19],人类社会的发展需要资本,只有通过资本才能创造出资产阶级这一最发达和最多样的生产组织。资本作为人类剩余劳动的结晶,本无善恶是非可言,其性质主要取决于它运用于何种生产关系之下以及人类运用资本的目的。因此,可以说对资本扩张的考察也就是对人自身的反省。人类在世界资本化的浪潮中,可以寻找到一个与自然之间的合理距离。马克思指出,“人们需要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合适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交换。”[20]人类生活于自然界中,自然界是人类无机的身体,人与自然不是简单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生态伦理学基于旧唯物主义的理论,将人与自然主客二分,从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念出发,强调人类自身的主置和中心地位,人类的利益高于一切,将只对人类有意义的伦理观、价值观赋予自然,自然就沦为了人类利用征服和掠夺的对象。人类的主体地位导致人类为了自身利益始终将与自身生存休戚相关的自然视作“他者”,自然成为满足人类利益的奴隶。人类无限膨胀的欲望导致对自然的无限制开发掠夺,产生了一系列生态灾难。生态伦理学把自然当作在人之外的孤立存在客观事物而不是与人产生内在联系的人类学自然界。自然界的存在对人类的意义在于给人类提供资源,将自己视为主体的人类竭尽所能去掠夺自然,以满足自身的需求与欲望。埃里希•弗罗姆指出“我们奴役自然,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来改造自然,结果是自然界越来越多地遭到破坏。想要征服自然界的欲望和我们对它的敌视态度使我们人类变得盲目起来,我们看不到这样一个事实,即自然界的财富是有限的,终有枯竭的一天,人对自然界的这种掠夺欲望将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21]人类错误的生态观导致无节制地从自然界获取资源而忘记了自然与人的生命休戚相关的对象性关系。人类在资本的驱动下疯狂破坏自然界的可再生能力的同时也是在破坏着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即人类在进行着自我毁灭。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是单纯以人的利益为中心的生态伦理学,同样也不能简单地回溯到“生态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认为“自然物的多样性具有它自身的内在价值”[22],所有自然物因为自身固有的内在价值应当得到保护,而不是为了人类的利益而受到保护。福斯特深刻地指出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仅仅是对诸如人类征服自然和自然崇拜之间的对立这样古老的二元论的重新阐述。”[23]“这里永远存在的二元论观念往往妨碍了知识和有意义的实践的真正发展。实际上,这种观念中所体现出来的二分法往往使‘人类与自然相对立’的观念长期存在。”[24]福斯特指出了根植于人与自然二分法的生态学理论导致的生态学困境。人类错误地将自然视为外在于人的独立存在物,这种自然被误以为是外在的,其存在的全部意义只在于给人类提供资源;也正是错误地将人与自然分割,以自然界自身的价值为中心,导致“唯自然至上”的“生态中心主义”。幸运的是,人类已经意识到上述两种基于人与自然主客二分的不正确的生态观的问题所在,并已经开始采取行动,为建构和谐生态观而努力,和谐的生态有赖于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马克思将自然划分为第一自然即“自在自然”与第二自然即“人化自然”,马克思认为,自在自然“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26]“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27],即不存在脱离自然界这一对象的孤立的人也不存在不以人为对象的孤立的自然界,“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一种非现实的、非感性的、只是思想上的即只是想象出来的存在物,是抽象的东西。”[28]事实上,现实的、有意义的自然是对象性存在的人化自然,不存在独立于自然界的孤立的人同样也不存在不以人为对象的自然界。对象性关系意味着“别人就是我的‘你’……就是我的另一个‘我’,就成为我的对象的人,就是我的坦白的内隐,就是自己看到自己的那个眼睛。只有在别人身上,我才具有对类的意识。”[29]“也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它的存在。”[30]这就意味着人与自然是作为对象性关系而存在的并通过对象性活动而相互内在联系。这种对象性活动即人的实践活动。人类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对象世界,改造自然界,使自然界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31]通过实践活动建构“人—自然命运共同体”的和谐生态观,人在与自然的内在联系随着实践活动而不断深化,自然成为人的“无机身体”。通过实践活动人类建构起与自然的生理性、理智性、情感性以及道德性的内在联系,使自然并不是外在于人的自我存在物,人亦是如此,因此要立足于对象性关系以及实践活动来研究人与自然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这种“命运共同体”不能屈从于资本力量和人类的财富欲望,不能被科技理性所左右,不能“唯自然至上”,也不能以牺牲自然为代价换取人类生产力的发展,相反人的财富欲望应该服从“人—自然命运共同体”的和谐生态观,科学技术的进步应立足于“人—自然命运共同体”的和谐生态观。这才是满足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正确的生态观。

作者:郑柏茹 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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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危机论文篇(4)

由于受到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得我国中小民族企业普遍存在的经营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更加凸显出来。随着金融危机的持续蔓延,我国的实体经济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一些没有了订单的外资中小企业相续撤离,而对于中小民族中小企业来说,却仍要面对诸多问题。国家在加大对中小民族中小企业扶持的同时,中小民族中小企业自身也要相应的作出调整。才能增加就业和再就业,从而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实现GDP8%地增长。

1、中小企业受到的冲击

1.1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受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压力逐步增大,外贸出口受阻、内销下降、效益下滑,亏损上升。大部分中小企业受到自身规模的限制,无法承受这样的冲击,经营面临困难,甚至出现倒闭的情况。

1.2中小企业融资难

融资难、担保难成为了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其主要原因首先是中小企业自身,中小民族中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和欠缺科学的财务管理往往达不到银行规定的标准,而且还有相当多的中小企业自身信用观念淡薄。其次是体制上的原因,中小企业与国有银行在所有制上的不同,造成中小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距离,市场体系不健全,金融环境不完善,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

1.3中小企业成本负担过重

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提高,其他费用如行政性收费、中介机构费用等在中小企业成本中所占比重增加。但中小企业产品的价格没有改变,使中小企业的产品失去竞争力,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

2、中小企业经营管理

2.1加强资金管理

资金无法正常运转是大部分中小企业破产的主要原因,在任何情况下资金的流动都是非常重要的。而在当前的金融危机下,融资困难,资金的管理就显得更加重要。中小企业的资金管理者要妥善处理好资金使用问题,来帮助中小企业度过这个资金困难时期。面对产品的需求减少,中小企业可以适当的降低价格,尽可能多地销售产品,实现资金回笼。资金只有这样流动起来才能实现其价值。一方面,现在大多数的银行都推出了现金管理服务,中小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相应服务,这样不仅可以保证资金流动性,而且还可以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另一方面,由于债券收益和利率呈反比,在央行降息后债券类产品风头劲升,当前不少人放弃低迷的股市而进入了债券市场,债券市场反而高涨起来了。值得注意的是,购买债券,切不可逆市操作,要跟着趋势走。另外,关注与自身关联的上下游中小企业,随时了解他们的资金情况,适当地给予帮助,同舟共济。

2.2优化人力资源

经济危机的到来同样给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定位。一方面中小企业要尽力减少人力成本,另一方面必须尽力挖掘员工的潜力。经济危机一爆发,企业不论规模大小,都普遍采取裁员的做法。这在当前形势下确有必要,但是不能仅仅为了减少成本而盲目消减人员。应该有选择性地裁减对企业没有作用的人员,同时可以适当增加能给中小企业带来真正价值的人。也就是说,可以把金融危机转变为中小企业进行人员优化的一个契机,是一个重新储备人才的时期。为了避免大规模的裁员,可以适当减少员工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实行浮动工资。等到经济复苏,市场需求增加以后再让员工恢复原先的工作量。

2.3转型市场和调整产品结构

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环境变化都很快,各层面的消费者的消费特征、消费偏好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金融危机对中小企业而言,既是风险,同样也是机遇。中小企业如果找准产品定位,提前进行产品规划,也能实现高利润高回报。现在亚太地区是我国对外出口的重点,金融危机中,中小出口型中小企业应该找准这些目标,加大开拓力度,以实现出口市场的多元化。例如:由于欧美市场购买力的下降,去年1到7月浙江义乌玩具中小企业在海外的销售额下降了两成。义乌玩具中小企业迅速投向了中东、俄罗斯等国外新兴市场,并且针对当地的民俗相应作出了调整。随着这些市场采购高峰的到来,义乌玩具中小企业不仅没有出现亏损反而盈利了。同时,中小企业应该利用国家通过启动了四万个亿的投资计划来扩大内需的机会,明确国家投资结构的变化,适当调整市场定位和产品结构。例如以生产中低档电饭煲、电磁炉的华丰电器公司,由于出口受阻,企业及时调整了经营策略,在国家电器下乡政策的引导下,把重点转移到了农村市场。企业针对农村特点,改进工艺,降低成本,并根据顾客需求随时调整产品结构,使得企业销售业绩增长。

2.4技术创新

除了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金融支持外,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是帮助中小企业渡过严冬根本所在。靠拼能源、耗资本来推动经济增长不是长久之计,只有依靠技术进步,才能实现持续的增长。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作为中小企业应该加强技术创新。我国著名的家电制造业中小企业海尔集团从德国引进先进的技术,加以创新,生产出我国乃至亚洲第一代四星级冰箱,创立了海尔冰箱品牌。海尔的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创新。大企业的长久发展都是如此,一个要想长久发展的中小企业就更必须依靠于技术创新。现在我们的中小企业在技术研发上的投入太少。很多中小企业管理者认为,技术研发投资大,见效慢。中小企业家应当清楚地认识到技术投资对于中小企业长久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

参考文献:

经济危机论文篇(5)

1933年,凯恩斯在《通论》的写作过程中,阐明了现实经济和新古典实物分析的经济的区别,认为现实经济是“货币工资经济”,企业家雇佣劳动从事生产的目的是获得货币利润。凯恩斯在《通论》中是在批判传统经济理论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理论主张。他把传统经济理论称为“古典经济学”,内容实体是马歇尔、庇古、埃奇沃思等经济学家的理论,实际上是今天人们指称的“新古典经济学”。凯恩斯认为新古典经济学的通过劳动市场上实际工资的变动决定就业量的就业理论和实际不符,因为现实中工人和企业签订的是货币工资契约,工人会抵制货币工资的下降,但鲜有听说有工人因物价上涨导致实际工资下降而罢工的情况。在凯恩斯自己的分析框架——有效需求原理中,他转而强调现实经济最大的特征是不确定性,认为货币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现在和未来的联系,进而强调企业家在决定就业和产出方面的主导作用。他深刻的指出了新古典经济学的问题所在:我认为,传统经济学的捍卫者们大大低估了货币经济状态下的结论和简单得多的实物交换经济状态下的结论之间存在的差异,这些差异影响深远,在某些方面,已经成为本质上的不同(凯恩斯,1930)。

二、IS-LM模型与新古典综合派

1936年10月,在牛津举办的计量经济学协会的会议上,希克斯提出了IS-LL模型,并用一个简单的图表示这一模型。IS-LL模型作为对《通论》的解读,立即得到了与会者的认可。实际上,扬(WarrenYoung)指出,哈罗德和米德对IS-LM模型的贡献同样重要,但他们只用了联立方程组而没用图形,使得他们的贡献没有得到广泛认可(Young,1987)。IS-LM模型就其分析本质而言,仍是新古典的,即强调多个市场同时均衡,用联立方程组的方式求得最终均衡解。LM曲线代表货币市场均衡,貌似加进了货币,但却是建立在货币外生的基础上,其背后仍是实物分析的商品货币理论。IS-LM模型经过汉森的《<通论>导读》的推广,作为《通论》的规范表达方式迅速流传开来。汉森的学生,萨缪尔森将凯恩斯的宏观理论同新古典的微观经济理论结合起来阐述经济学,在他的《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中提出了“新古典综合”一词,1970年时,萨缪尔森在第八版《经济学》中将“新古典综合”改称为“主流经济学”(蒋自强、史晋川,2008)。新古典综合派以“正统凯恩斯主义学派”的身份占据了主流经济学的位置,从二战结束到上世纪70年代初,宏观经济学教科书主要就倚重于希克斯利用IS-LM模型对《通论》的解释和后来莫迪利安尼、帕廷金、和托宾等对这种解释的修正,甚至曾一度达到了宏观经济学中除了“凯恩斯主义”,再无其他理论的程度。之所以能够如此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新古典综合派包括了IS-LM模型、莫迪利安尼的消费函数、索罗的新古典增长模型和菲利普斯曲线,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分析框架。二是新古典综合派推论出的政策主张被认为和凯恩斯如出一辙,或者说人们认为新古典综合派的理论完美的解释了凯恩斯的政策主张。此外,新古典综合理论能够很好地解释战后欧美发达国家经济稳定、快速增长的事实。三是,新古典综合派为劳伦斯•克莱因和考莱斯委员会(Cowlescommission)各自提出的大规模的宏观经济计量模型提供了基础。这些计量模型使得经济学家可以分析政府政策对经济的各种影响路径(斯诺登等,1994)。

三、剑桥资本争论与后凯恩斯经济学

新古典综合派对凯恩斯《通论》的解读遭到了英国剑桥大学一批经济学家的强烈反对。这些经济学家包括琼•罗宾逊(JoanRobinson)、卡恩(RichardF.Kahn)、斯拉法(PieroSraffa)、卡尔多(NicholasKaldor)。除卡尔多外,其余几位都是“剑桥学术小组”的成员,这个小组是凯恩斯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召集起来的当时剑桥大学最优秀的青年经济学家,目的是为他的写作出谋划策,其中卡恩甚至可以称得上是《通论》的合作者(Kahn,1984)。剑桥经济学家批评新古典综合派用新古典经济学解读凯恩斯《通论》,认为这有违凯恩斯革命的本意,因为新古典经济学正是凯恩斯《通论》批判的对象。批判由琼•罗宾逊发起,针对新古典综合派的资本理论,但很快扩展至经济学研究的方方面面。这场争论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理论争论,史称“两个剑桥之争”、“剑桥资本争论”。当时几乎所有一流的经济学家都参与了这场争论,有关文章也都发表在国际一流经济学刊物上(Harcourt,1969;Harcourt,1976)。1966年,萨缪尔森宣布“无条件投降”,承认新剑桥经济学家对新古典综合的逻辑批判是有效的,“技术再转辙”和“资本倒流”等违反新古典基本定理的现象在异质品模型中会经常出现,从而不能够当作反常现象来回避(Samuelson,1966)。1971年12月在美国经济学协会(AEA)的新奥尔良会议(NewOrleansMeeting)上,琼•罗宾逊发表题为“经济理论的第二次危机”的演讲,宣告居主流地位的新古典综合派的危机时刻到来了(Robinson,1972)。之后,罗宾逊出版了和她的学生伊特维尔(JohnEatwell)合作的教科书《现代经济学导论》,试图提供另一种经济学分析范式,取代萨缪尔森的教科书——《经济学》。但事与愿违,《现代经济学导论》因其难度不适合初学者,而且选题和整体设计方面都有不足,从教科书流行的角度看,并没有取得罗宾逊期望的效果,主导经济学教育的仍是代表新古典综合派观点的萨缪尔森的《经济学》(King,2003)。以事后的角度看,罗宾逊夫人显然是过于乐观了。当时,新古典综合派仍是主流经济学,所谓主流是指世界一流大学的经济学教授和顶尖经济学期刊的主编仍是新古典综合派经济学家,他们不会仅仅因为受到逻辑批判就放弃自己的“经济学阵地”。进入八十年代后,随着罗宾逊、斯拉法、卡恩、卡尔多等剑桥经济学家相继去世,新剑桥学派一时后继乏人,形势陡转直下,对主流经济学批判的声音大为减弱,甚至被完全湮没。剑桥资本争论被搁置,主流经济学得以继续使用遭受严厉批判的生产函数等理论工具研究经济学。新剑桥学派后来多被称为“后凯恩斯经济学”,成为了宏观经济学中的一个流派。罗宾逊夫人和她的剑桥同事们精心构建了其包含价值理论、分配理论和增长理论在内的经济理论,拓展和完善了凯恩斯经济学(王璐,2014)。

四、新凯恩斯主义与新-新古典综合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后,新古典综合派因为不能解释现实中的滞涨问题而遭到了货币主义的强烈批判。根据菲利普斯曲线的结论,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这给政府留下了政策选择空间,即政府可以选择牺牲一定的物价稳定而谋求较低的失业率。但是,七十年代美国经济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同时高企的现实否定了菲利普斯曲线的结论。弗里德曼等货币主义者转而攻击政府的需求管理政策,认为政府根据凯恩斯主义推论出的需求管理政策扰乱了经济体系本身的自我调整功能,提高了自然失业率。弗里德曼提出了附加适应性预期的菲利普斯曲线,认为人们会根据上一期的预期和实际的差距调整本期的预期,从而政府牺牲物价稳定谋求较低失业率的政策在短期是有效的,在长期则只会提高价格水平。如果政府频繁使用扩张性的政策则会损害经济体系本身的职能,提高自然失业率,造成长期来看物价水平和失业率同时上涨的后果。卢卡斯等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经济学家则在弗里德曼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理性预期,认为政府的政策无论在短期还是长期都是无效的。无论是货币主义还是理性预期学派都是从经济主体行为的角度批判新古典综合派,进而“正统凯恩斯主义缺乏微观基础”成为学界共识。部分新古典综合派经济学家开始努力构建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微观基础,逐渐形成一个新的学派——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新凯恩斯主义引入不完全竞争理论作为凯恩斯失业均衡的微观基础。另一方面吸收了理性预期假说,即经济行为人会利用自己掌握的关于经济的信息和知识做出最优决策,同时经济行为人的信息可能是不完全的,从而不会出现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中的所有市场出清均衡。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宏观经济学完全打破了二战后至七十年代之间的“统一”状态,出现了激烈的争论,特别是在真实经济周期经济学家和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之间。但是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宏观经济学出现了新的综合和统一的状况,诞生了“新-新古典综合”(Snowdon,2002)。新-新古典综合融合了新古典经济学的跨期最优、理性预期和新凯恩斯主义的不完全竞争、有成本的价格调整等理论。至此,凯恩斯革命被完全逆转了,凯恩斯在《通论》中批判的新古典经济学重新成为了经济学研究的主流。

经济危机论文篇(6)

当前美国次货危机正向实体经济蔓延,整个全球经济增长减缓,不仅仅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实体经济持续衰退,而且包括“金砖四国”在内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也面临着资本抽逃和外需减缓的艰难处境,全球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国际经济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在这种形势下,正确判断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发展趋势,弄清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研究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及我国的应对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金融危机的性质探讨

当前的这场金融危机是一场席卷全球的通货紧缩危机。它的性质主要为:

(一)从时间上看是一次短期性的经济危机

我国领导人在参加的APEC首脑会议中预言这次危机时间为18个月,要到明后年才能见底,亦即需要一年半的过程。从经济危机的划分上看,持续期10年以上的才是长期性的危机,10年以下的为短期危机。因此,从时间上看,这次经济危机还是一个短期危机。

(二)从增长上看是一次伴随经济增长的经济危机

这次危机是在我国经济形势趋热的情况下突然来临的,在它发生作用的同时,我国的经济受到惯性的作用,还在不断地增长,虽然增长的速度有所下降,但是比起世界其他国家,其速度仍然不低。从长远来看,这次危机也不可能抑制我国的经济发展。

(三)从需求来看是一次需求抑制型的经济危机

这次危机是由美国房贷引发的金融危机引起的,由于它的突然发生,使美国和世界的需求受到很大的抑制,进而影响到我国经济。它的表现是物价的持续下降与工资水平的持续下降,工资下降是因,物价下降是果,从而在总体上导致需求不足。

(四)从后果来看是一次危害型的经济危机

因技术进步等原因引起的经济危机称为无害型的经济危机,而这次危机是一次后果严重的经济危机。它的主要表现是生产能力过剩,需求不足,导致实际产出和潜在产出之间的缺口越来越大。

二、全球各国的救市情况分析

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为了稳定全球金融市场,各国政府、中央银行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紧急措施:9月16日,日本、美国、欧盟等六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宣布,为了稳定国际金融市场,各国向银行系统注入大量流动性;日本中央银行在9月16日、17日、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分五次向短期金融市场紧急注资近8万亿日元;美国政府紧急推出了救援金融体系的措施,成立政府专门机构接管金融机构7千亿美元的不良资产,为3.4万亿美元的货币市场基金提供担保,暂时停止对799只金融股的卖空;欧洲中央银行在16日、17日先后向市场注资1千亿欧元;英格兰银行向市场紧急注入资金250亿英镑。

美国通过7千亿美元救市究竟能不能缓解这场危机?我们看到,美国的一些政府高官已经承认美国面临的是整个货币金融体系崩溃的危机,这就直接点明了美国这场金融危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但是,国内经济学界的很多观点跟不上危机的迅速升级,甚至有些观点还重复着美国自己已经放弃的盲目乐观论调。我国有些金融界人士面对美国的严重金融危机,仍然坚称美国的金融体系是最权威、最发达的,中国面对全球危机应加快金融自由化改革步伐等,继续重复美国人自己都不愿重弹的老调,完全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倘若抱着这样一种态度来应对这场危机,就会置国家的经济金融安全于危险的境地。1998年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基金面临崩溃,当时美国政府花费了几十亿美元救市,第二年老虎基金濒临破产,美国政府救市的代价一下增加了七八倍,花费了几百亿美元。现在看美国政府救市的规模,动不动就是几百亿、几千亿美元,打个水漂就没有了。2000年美国濒临网络经济泡沫破灭的边缘,为了挽救网络泡沫经济的破灭,一是靠吹起更大的次贷泡沫,一是靠打伊拉克战争的军事凯恩斯主义。美国这种挽救危机的办法治标不治本,虽然能取得暂时掩盖矛盾和稳定金融市场的作用,但是最终会促使掩盖的矛盾以更加猛烈的方式爆发。这种救市方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被反复验证了的,美国自己也非常清楚。总之,这种救市对世界确实存在着巨大的危险。

三、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目前看,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不确定性。从表面上看,这次危机对中国经济影响不大,主要是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直接冲击不大。但是,从实际上看间接影响还是非常大的,特别是随着危机的蔓延和向实体经济的渗透,危机的影响还会加大加深。因为:

1.危机已经对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质量、流动性、资本充足率、利润等方面产生了影响。

2.危机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影响正在加剧。

3.危机的持续加深使中国各类金融投资机构的损失正逐渐暴露出来,总的损失目前还难以最终核算。

4.我国拥有近2万亿的外汇储备开始“缩水”。10月25日,美元指数涨至86.95点,两年来的最高值,疲软了6年之久的美元开始反弹。7月以来,仅用3个月美元就上涨了22%。除人民币、日元外,其他欧美货币纷纷贬值,尤其是澳元贬值严重,那些押美元走软而购买海外衍生产品合约的进口商损失惨重,仅中信泰富就损失了20亿美元。

5.危机使我国出口锐减及其对实体经济造成冲击,进而对GDP、财政收入、就业以及市场信心等将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因此,总体上看,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不能低估的。

四、我国面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对策

(一)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保经济增长

由于危机的影响,引起了我国的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为此,我们应正确处理对内经济平衡与对外经济平衡的关系,把国内经济平衡放在首位,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力保中国经济增长。中国经济能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就是对当前国际社会抵御金融危机最大的贡献。

(二)加强金融监管

银监会的诞生不仅标志中国境内银行业顺应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的”的世界性潮流,而且也意味着国内金融改革的新的序幕揭开了。因为,随着银监会的成立,不仅使得银行业的格局会发生大的变化,而且银行业与证券业、保险业等方面的关系也会出现调整。实行“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分别对证券业、保险业和银行业实施监管。为避免走以往机构改革的老路,保证银监会要有效运作,要做的事情很多。首先,必须对现有的《银行法》进行全面的修订。用新的法律框架清楚地界定银监会的权力与义务。否则,或是由于来自种种干扰而让银监会根本无法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是银监会滥用其权力为己图利。应尽量减少分立成本与协调成本。因此,银监会的设立,应该把重点放在功能界定上,应该放在如何利用原有机构的监管设施、信息、人才及企业文化等来为银监会的功能服务上。

(三)审慎推进金融开放,建立有效金融预警体系

国际社会在信息革命的推动下,经济一体化的步伐正在加快,在此背景下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的金融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潮流。金融全球化不可避免地要求一国实行金融开放与自由化,但应该看到历史上,频繁爆发的金融危机有多次是与金融开放的程度以及金融自由化的进程过快有关。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历次的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金融系统的冲击都相对较小,这与中国政府审慎对待金融开放,以及金融自由化,尤其是资本与金融账户下的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等政策密可分。随着经济金球化与金融自由化的不断推进,金融体系固有的风险还会进一步暴露,新的金融风险也将会形成,金融危机的易发性、联动性与破坏性也越来越明显。因此,金融风险的管理仅限于危机爆发后的补救是远远不够的,应该着力于构建有效的金融危机预警管理系统,预测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逐步化解金融风险,从源头上防止金融风险的日益累积,最终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

(四)深化财税管理

财税制度要作根本性改革,改变政府激励,从保证经济增长的投资财政体制彻底转型,尽快实现向公共财政的转换。不是哪个地方投资多、哪个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才多,而是哪个地方民生好,人民财富增加,政府的税基才丰厚。政府激励变了,从GDP导向转向民生服务导向,政府才会真正从经济事务中解脱出来,才会把配置资源的权力重新交给市场。

(五)要把握参与重建国际货币体系的历史性机遇

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使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60多年来积累的矛盾和问题暴露无遗,给了我们清醒的认识。2008年11月结束的世界经济首脑峰会,标志着今后的世界将开始走上重新完善和建立国际货币体系的新的历史时期。鉴于我国这30年财富的积累和在世界经济格局中地位的变化,世界迫切需要我们参与国际货币体系的重建,我们也需要参与。抓住参与国际货币体系重建的历史机遇,恰恰是我国经济今后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当然,我们要做好长期的准备。

经济危机论文篇(7)

2008年下半年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华尔街金融风暴,快速席卷整个国际金融市场,演变成全球性金融危机。接着对我国经济造成了重大的冲击和影响。因此,200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扩大内需作为保增长的根本途径,把“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推动又好又快发展”作为2009年的工作重点。

(二)“储蓄—投资—经济增长”的转换机制不畅通

就我国的具体情况而言,“储蓄—投资—经济增长”的转换机制不畅通,其原因大致如下:首先,中国储蓄——投资转换率低;其次,中国的投资率过高;再次,中国的投资效率低下。

(三)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即以内需促增长

根据西方经济学基本理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架马车”是消费、投资和出口。具体到我国目前的现状而言,以内需促进增长很有必要:首先,金融危机下出口的受阻;其次,“高储蓄—高资本—高投资—高增长”模式的不可持续。

1.“消费-增长”模式的理论基础

笔者以凯恩斯消费函数进行说明,首先,看该函数的三个假设:第一,关于边际消费倾向的假设,即人们每多获得的一元收入,会用于消费的比例或数量。其值在0到1之间,即随着收入的增加,人们的消费会增加,但是消费的增加肯定比收入的增加少。第二,消费对于收入的比率,即平均消费倾向,是随着收入的上升而下降的。第三,决定储蓄的决定力量是收入而不是利率。利率在影响储蓄方面的作用不大。

其次,在三个假设的基础上,凯恩斯消费函数常写成:C=a+bY。其中,C是消费,Y是可支配收入,a为自生消费,是一个大于0的常数,代表即使当时没有收入也会进行的消费,b称为边际消费倾向,其数值在0到1之间。)

2.以内需促增长的现实必要

在人民银行近一次居民储蓄调查结果中,列前几位的储蓄动机分别是:教育费(19.8%)、养老(13.6%)、买(建)房或装修(12.9%)、防病、失业或意外(l1.1%)、购买大件耐用消费品(10%),而为了“取得利息”的比例却不到5%。

2、结语

综上所述,在中国当前面临金融危机的严峻现实和经济增长必须转型的困境下,我国必须采取各种措施,抓住机遇,走出当前的困境,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保罗·萨缪尔森等.西方经济学[M].萧琛主,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

经济危机论文篇(8)

Polak等人认为2007—2009年的金融危机促使企业将注意力从盈利水平转移到企业现金储备和流动性上,公司债券在企业融资方式中的地位显著提高,发行债券成为维持公司流动性、控制公司风险的战略选择。Dick-Nielsen等人以不同信用评级债券为例,指出金融危机期间公司债券对企业融资具有重要作用,认为信用评级较高的公司的债券流动性更好,AAA评级债券需求升高的主要原因在于银行借贷规模缩减所造成的系统流动性不足。此外,Dick-Nielsen等人进一步对比了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和非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发现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明显缺乏流动性。在金融危机期间,企业面临融资约束,企业之间的贸易融资作为缓解融资约束的另外一种替代选择,其重要性日益体现。Garcia-Appendini和Montoriol-Garriga在银行信贷紧缩和非金融机构的外部融资能力受到限制的背景下,实证检验了非金融机构在金融危机期间为企业提供资金的重要性。将企业按外部融资的依赖水平进行分组,发现企业之间的贸易融资在金融危机期间有所上升,融资约束较小的企业为面临融资约束的企业提供流动性。融资约束企业在金融危机期间贸易融资上升的主要目的是补偿其在银行借款方面的不足,为了促进经济快速增长,政府应该采取政策规范贸易融资。与前者的研究相类似,Coulibaly等人在外部资本市场融资能力下降的背景下,研究了贸易融资对企业经营的重要作用,利用亚洲六个新兴市场国家和地区(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中国台湾、泰国)的宏观数据探求企业销售额下降的原因,发现拥有较多贸易融资的企业销售额下降较少,贸易融资对于企业经营的重要性愈加明显。进一步地,Coulibaly等人将企业分成国内市场导向和出口导向两类,发现出口导向型企业贸易融资较少,其销售收入下滑幅度相应也较大。

(二)金融危机与企业投资在金融危机期间,出于谨慎性动机,银行会选择降低贷款比例,提高资产流动性,企业相对较难从银行取得贷款。在此背景下,企业投资在金融危机期间有下降趋势,现金储备、债务融资和信用额度等因素与其投资的关系受到国外学者的重视。Campello等人采用调查问卷法证实,近90%受到融资约束企业的首席财务官(CFO)声称企业的投资计划受到了金融危机的影响,而超过半数的企业强制取消了既定投资项目。Duchin等人则通过实证检验的方法,将企业按照融资约束进行细分,讨论金融危机期间企业现金储备与投资的关系。他们的研究发现,金融危机主要是从供给端影响非金融机构从外部资本市场获得融资的能力,控制行业和时间变量后,公司投资在金融危机开始时的下降幅度达到了6.4%。值得注意的是,拥有较少现金储备和高额净短期负债的企业投资下降幅度最大。在进一步研究中,Duchin等人又将样本研究区间扩展到2009年3月31日,发现随着金融危机对企业需求端的影响开始显现,公司投资依然保持下降的趋势,但此时现金储备对企业投资的影响不再显著,说明随着投资需求的下降,融资约束的存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开始下降。Almeida等人利用金融危机提供的自然实验的机会,研究信贷紧缩背景下企业经营行为的变化,按照债务的期限结构将企业分为在金融危机期间需要进行再融资和没有再融资两组,发现相较于在金融危机期间没有再融资的企业来说,需要在金融危机期间再融资企业的投资多下降了2.5%,而债务期限结构以短期借款为主的企业在金融危机期间投资下降的幅度更大。

Anand等人解释了流动性管理与企业投资之间的关系,指出金融危机造成了市场流动性不足,这种流动性紧缩局面延续了较长一段时间,由于买方投资者承担了更大的流动性风险,机构投资者倾向于在金融危机期间撤销大部分风险投资,这一经营策略延续到了金融危机后很长一段时间,所以,机构投资者通过交易控制长期市场秩序失衡的能力较难迅速恢复。Campello等人则将关注焦点放到了金融危机期间企业如何管理流动性这一问题上,通过将公司内部流动性、外部资金和公司决策三者相结合,发现金融危机期间,对没有出现现金流短缺的企业来说,较高的信贷额度往往意味着更大规模的资本支出,而面临融资约束的企业则会谨慎权衡储蓄和投资行为,信贷额度的存在有利于弱化金融危机对公司投资的影响。与前述研究类似,Campello等人又以欧洲地区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发现金融危机期间公司信贷额度并没有枯竭,银行信贷可以为面临融资约束的公司提供流动性,进而对其投资行为进行支持。值得注意的是,Chen等人分析了20世纪60年代以来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变化,发现在整个样本期间内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有下滑的趋势,尤其是在近几年,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几乎消失,这一现象在金融危机期间依然存在,而研发费用和现金储备的变化并不能很好地解释上述现象。因此,他们指出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并不是度量融资约束的合理变量,未来研究中对于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消失这一现象的解释将有利于深化对公司投资行为的认识。除了企业的现金储备、债务融资、信用额度等因素与企业投资规模的变化相关以外,企业的会计稳健性也会对企业投资规模产生影响,会计稳健性越高,则企业就更有潜力提升自身债务融资能力,提高投资水平。Watts和Zuo实证检验了美国2983家非金融机构的会计报表对于企业价值的影响,认为金融危机期间会计稳健性主要通过改善企业借贷能力和制约投资机会两个渠道来提升公司价值,企业的会计稳健性越高,金融危机对公司股票收益率的消极影响就越小,企业越有可能取得更多银行贷款以扩大投资。

二、中国情境下金融危机与公司财务未来研究展望

国外有关金融危机微观经济后果的讨论为中国开展金融危机的相关研究提供了理论参考和经验借鉴,但是考虑到中国特殊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尚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将金融危机微观经济后果的相关研究与中国特殊的制度背景相结合,有可能取得不同于国外的研究结论。中国在金融危机期间的宏观经济政策、中国转轨经济的特殊发展阶段和尚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以及金融危机期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和“国进民退”等现象,都为我们研究中国制度背景下金融危机对公司财务行为的影响提供了崭新的视角,这不仅有利于扩展国内公司财务领域的相关研究,更是对国外金融危机微观经济后果研究的重要补充。基于此,我们提出了中国情境下金融危机与公司财务领域的相关研究建议。

(一)基于中国的制度背景,研究金融危机期间企业的公司治理行为中国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阶段,法律和制度环境尚不完善,企业组织结构、公司治理水平存在较大改善空间。尤其是受到中国传统的家族文化的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更多地依靠管理者的个人权威,这一方面会造成企业财务信息披露水平较差,另一方面也使得公司管理层和投资者对企业日常经营的监督不足。金融危机爆发后,大量企业面临经营困境,因此,研究特殊事件冲击对企业公司治理行为的影响将会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在未来的研究中建议着重关注以下几个问题:(1)盈余管理。金融危机导致大部分企业陷入亏损困境,基于自身利益考虑,企业管理层是否会借金融危机的机会进行盈余管理操纵,在金融危机期间影响企业盈余管理的因素是什么,这有可能成为研究中国金融危机背景下公司治理行为的重要方面。(2)管理层激励。企业“问题”一直是公司治理领域研究的重点,金融危机期间,企业是否会通过管理层激励来摆脱经营困境,对企业管理层激励的方式和效果的研究应该成为探讨金融危机微观经济后果的重要研究话题。

(二)基于金融危机的冲击,观察企业理财行为的变化在金融危机期间,企业的外部融资能力受到限制,企业的理财行为也相应地发生变化。尤其是在中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下,企业的产权性质存在国有和民营的差别,不同产权性质企业的经营目标、财务决策等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以此为基础,对金融危机期间企业理财行为的研究也成为一个重要的方向。在未来的研究中,建议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资本结构。在金融危机期间由于外部融资能力受到限制,企业是否会选择其他的替代融资方式来满足资金要求,实证检验企业在金融危机期间资本结构的变化,能为观察特殊事件对企业理财行为的影响提供经验借鉴。(2)投资效率。金融危机期间,中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了国内经济的快速复苏,以此为背景,讨论企业在金融危机期间的投资效率是衡量政府经济刺激政策效果的关键指标。(3)多元化与并购。金融危机期间,企业海外并购成为公司理财行为的一个热点,中国企业相对良好的经营状况和充沛的现金储备,为企业实现跨国经营战略和提升国际竞争力提供了机遇,企业并购与经营多元化将会成为金融危机微观经济后果研究的重要领域。

经济危机论文篇(9)

一、经济危机给民政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

1、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难。经济危机演变成实体危机,给各级财政收支趋紧,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投入会相对减少,地方财政用于保民生配套资金来源增加困难。尤其是象我们**这样经济欠发达、财政转移支付的地区,以今年的城乡低保为例,保障群体将达5万人,年需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近1 500万元,财政减收,配套资金支出更为艰难。

2、社会救助工作压力大。经济危机导致城乡部分职工、农民工失去工作,生活暂时发生困难,城乡弱势群体必然会相对增多,给社会救助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就拿我们**县来讲,20xx年以来,要求办理低保和救助的群体已经明显的呈逐步增长趋势。

3、社会福利企业面临生存危机。经济危机导致部分社会福利企业资金短缺,产品销路不畅,加之创新转型受自身条件制约,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如我县10个福利企业,目前生产销售均不景气,特别是纺织、丝纤维、包装、铜铝材加工企业受经济危机冲击最大,有4个处于半停产状态,产值利税比去年同期下降35%左右,有120多名残疾人失业,占残疾人就业总数的30%左右。

4、老年服务机构建设资金筹措困难。经济危机导致地方财政救助项目增多,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相对减少,原来靠地方公共财政、社会“两条腿”筹资兴办老年服务设施,眼下仅有社会投资一条腿支撑,减缓了老年服务设施的开展速度。

5、民政下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发展受到影响。经济危机导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收入下降,职工工资福利打折,收入下降,影响稳定;直属福利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竞争力不强,生存空间狭窄,面临破产倒闭,民政发展后劲不足。

二、民政工作应对经济危机的策略思考

思考之一:解放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自信心。困难面前,方显英雄本色。经济危机发生以来,温家宝总理多次谆谆告诫一定要树立信心,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也先后在党代会和人代会等多种场合谈到信心问题,对此,我们民政部门面对经济危机的冲击,首先要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立足本职,寻找优势;其次要科学安排,找准定位,增强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信心和勇气;第三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步调一致开展工作,保证上级启动内需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经济危机论文篇(10)

关键词:经济危机;效益;安全;金融监管;制度价值

全球经济危机爆发以来,人们较多地从经济、金融和公共道德层面对经济危机中的现象进行评述,很少从法律制度,尤其商法制度的角度探寻引发经济危机的制度根源。其实,在现代法制相当完备的状态下,如果没有制度安排上的机会和漏洞,社会经济行为的异常是很难持续和久远存在的。眼下由美国引发,波及全球的经济危机的产生,有着商法制度安排的历史偶然和必然。本文力图通过对不同商法法系司法原则、方法、价值观念等差异的分析,研究现代商法制度对社会经济的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的重要影响。

一、商法:推动现代经济发展的制度动力

中世纪地中海沿岸城市的兴起,促进了商事贸易繁荣、商品经济的发达和社会关系的变化。商业的复兴使西部欧洲改变了传统的建立在人和土地关系基础之上的社会组织,动摇了欧洲社会的静止状态,商业与工业不再处于从属于农业的地位。在多元化力量的竞争中,商人的地位得到提高,商人队伍不断壮大。他们利用在工商业城市中所占据的地位,争取城市自治权,导致了以商人革命为实质内容的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在这场革命中,商人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制定了相对便捷和公平的商事习惯,创造了商事法院,并进一步促使商事习惯由商人的自治自律上升为由政权强制保障实施的法律,商事习惯转变为商法规范。现代商法制度由此得以建立。

随着商事活动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商事法律规范的成文化得到了有力推动。地中海沿岸各国和欧洲一些内陆国家都先后制定了成文商法,涉及商号、商标、公司、银行、仓储、寄托、营利保险等诸多领域。这些商事法律规范实现了社会经济生活从无序走向有序、从偶然调整到一般调整的转变,并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法国商法法系、德国商法法系和英美商法法系。商法的成文化和体系化充分显示了商法的发达,为“平等”、“权利”、“自由”等价值观念在“尘世”的落实奠定和提供了经济上的制度基础和法律依据,保障了现代经济活动的可行性、有序性、安全性和规范性,并直接或间接地对社会经济体制的运转、民族和国家的统一产生了具有深远意义的作用。

作为调整经济活动的主要法律制度,商法的目的在于保障经济活动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降低市场总的交易成本,并维护市场的公正。从全球经济发展历史看,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是有其经济发展周期的。经济学家一般将经济周期划分为繁荣、衰退、萧条、复苏四个阶段。在不同的经济阶段,商法发挥的作用不尽相同。经济周期的演变,在商法中便表现为商法价值理念的演变,以及商法规范性质的调整。

经济繁荣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商法规范对“效益”这一价值理念的追求。20世纪20年代以前,美国政府为了创建和维持一个高效率的金融体系,竭力推崇商法的“效益”和“效率”理念,鼓励自由竞争,“存贷业务与证券业务相互渗透,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都同时从事证券投资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由于该阶段,在商事立法和司法的整个理念中,人们忽视对商行为中“安全”的关注,导致了经济泡沫愈演愈烈。当隐藏在繁荣经济背后的不安全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社会经济便开始出现衰退。经济危机的出现,充分暴露出当时商事法律制度的不足和问题,于是商法的价值理念便开始有所调整,“安全”这一价值的地位骤然上升,一批新的商事制度或商法规则得以诞生。1929~1933年经济危机后,美国颁布了《1933年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1933年联邦存款保险法》等一大批商事法律,加强了对商行为绝对自由的适度干预,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危机的压力。当然,对“安全”的追求只能阻止不安全因素的继续涌现,却不可能挽救急剧下滑的经济衰退,不可避免经济萧条。于是,在追求“安全”价值的同时,商法仍然不可能放弃对“效益”的追求,只是开始力求在“安全”和“效益”之间寻求两者的完美集合。在反复的博弈之中,商法的“效益”与“安全”理念得到了有效配合,社会经济开始出现复苏迹象,并再次达到了繁荣状态。不幸的是,面对经济繁荣时期巨大的利益诱惑,政府和商事主体再次被经济泡沫冲昏了头脑,在追求“效益”的时候又忽视“安全”的维护,于是社会经济再次出现波动,并不断循环。由此可见,商法在经济周期的演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经济周期的演变也推动了商事法律制度的调整和变革,一大批新的商事法律制度得以创立和完善。

二、成文法与判例法下的商法制度差异与经济发展的得与失

近一百年来,全球经挤现象表明,英美国家经济发展快,商行为创新多。原因在于英美国家的商事法律制度存在大量的判例法,有利于商事活动的创新,在这些国家往往由商主体先创造商行为,然后通过判例界定其合法性和公正性,并寻求制度的规范。尽管美国也存在诸多商事领域的独立法案,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然而它仅仅“在某种意义上是法典,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陆法系法典……,它是向各州的立法机关推荐的一个建议性法律文件。”因此,美国的商事法律本质上仍未脱离判例法的特点,在美国的商事法律实践中,只有判例法规范才被视为正规的法。

20世纪以来,美国在经济创新方面引领全球,无论在公共基础建设,如20世纪初的铁路全国化、化工、电子、能源、计算机等产业的创新方面,还是在金融、证券市场的创新方面都创造了经济奇迹,这与商法制度中商行为规则的开放性不无关系。以金融、证券领域为例,在判例法开放式的法律环境下,资产证券化得以在美国萌发并获得蓬勃发展。一开始。为了解决长期贷款和短期存款,即资产和负债期限结构不对称这一矛盾,美国创造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此后,这种金融创新产品一发不可收拾,证券化的资产范围不断扩大,从一般性的信贷资产到信用卡信贷,再从信贷资产到非信贷资产,包括应收账款、收费权等也都成为证券化的对象,近年来,连知识产权也被纳入证券化的资产范围之中。“证券化的资产之所以能够不断扩大,不仅因为许多资产具有可预见的现金流,还因为用这种方式融资,能够满足投融资各方对于信用安全、投资收益、融资成本等方面的要求”。除此以外,美国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创新不断,权证、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互换交易、结构化的金融衍生产品等层出不穷。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解决美国投资者买卖国外优良证券时地域上不方便的问题,J.P.摩根创设了美国存托凭证(ADR),这样持有外国某股票的投资者就可以把外国股票交给摩根指定的在美国和该外国都有分支机构的一家银行,再由这家银行发给各投资者美国存托凭证,这种存托凭证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流通,原来持有外国股票的投资者就不必再跑到国外去抛售股票,而需要投资该外国股票的投资者也不必再跑到国外去购买该股票,而可以直接在美国证券交易所购买该股票的存托凭证。美国《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对存托凭证予以认可和规范,并将之划分为无担保存托凭证、一级有担保存托凭证、二级有担保存托凭证、三级有担保存托凭证和144A私募存托凭证,足见美国法律对金融创新的支持。

但是,在此种创新不断的环境中,经济波动幅度也相对较大。英美等国家每隔几十年就要经历一次影响广泛的惨重经济危机。1929~1933年的大萧条已经成为近百年中损失最为惨重的经济危机之一;20年后的50年代,美国出现了商品滞销、投资过剩、出口竞争力下降;1973~1975年出现美元贬值、GDP下降、固定投资缩减、企业和银行倒闭、失业率上升、通货膨胀;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经济又一次面临惨重的危机;直至2007年开始,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更是被称为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机。每一次经济危机都给美国乃至全世界造成了巨大损失。

相比较而言,大陆法系国家的经济发展要相对平稳,商行为创新相对较少。金融领域的诸多创新产品大多都不是从大陆法系国家产生。其原因在于大陆法系的商事法律采成文法形式,商主体是否可以从事某种商行为以及如何从事该种商行为,一般都需要在商法上先行加以规范,在商法没有明确规范之前,商行为的操作方式及其法律效力都处于不明确的状态,法律风险较大。以中国这个成文商法国家为例,对于商事领域的新鲜事物便采取了十分谨慎的态度。近年来诸如管理层收购、资产证券化、董事责任保险、证券私募发行、金融控股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等国外出现的、新鲜而先进的商事实践括动,尽管引起了商法实务界和学术界的热情关注,但是对于这些全新的领域,我国商事立法始终保持着十分谨慎的态度。以资产证券化为例,从1992年有学者首次在国内介绍美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到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一次房地产金融制度研讨会上实践工作部门开始了解资产证券化概念,再到2004年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强烈要求,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的联合请示,国务院同意这两家银行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直至2008年5月底,共有八家金融机构发行了343亿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研究历经十余载,实践中基本还是局限于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对于其他资产的证券化问题还没有较为广泛的实践。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尚未有法律法规较为全面详细地规范资产证券化问题。目前,我国规范资产证券化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局限于《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2005]第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5号)、《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4号)、中国人民银行[2005]第15号、[2007]第16号、[2007]第21号公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第23号),尚不存在有关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

在成文商法国家相对封闭的法律环境中,商行为的实施受到很强的约束,商主体习惯于采取保守稳妥的交易行为,缺乏创新的动力和激情。于是,在大陆法系国家不太可能爆发因大胆尝试新鲜事务而产生的经济风险,经济发展相对比较平稳。尽管在美国暴发经济危机的同阶段,大陆法系国家的经济同样会出现危机和波动,但相对美国而言,无论从波动幅度、波及范围和领域,还是损失大小来看,大陆法系国家的危机程度都要小一些。

三、商法制度的价值理念与经济发展观念的取舍

(一)现代商法的价值理念:效益与安全

传统法律尤其是民法所遵循的价值理念是公平公正、机会均等和契约自由。梁慧星先生在《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一文中指出“近代民法的理念是形式正义,追求法的安定性。现代民法的理念是实质正义,追求法的妥当性。”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基于商事活动的营利和营业特性,法律对商事活动的调整逐渐区别于传统民事活动。商事活动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活动,其目标在于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追求最大经济效益,而资金及商品的流转频率与其所获得的效益成正比,商主体在利益的驱动下力求频繁的交易活动和加速运转资金,整个社会经济也希望在高速运转的经济关系中不断快速发展和繁荣。于是时间成为资产,速度成为效益。但是,在利益驱动下便会产生过度的利己行为,伴随着商事活动的高速性和频繁性,诸多不安全的因素便会渗透到商业活动中来,追逐的利润越高,危险越大。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商事主体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彼此间的依赖日趋增强,社会化的生产迫切需要一个安全的交易环境。因此,“效益”和“安全”这两个理念便成为了商法应当具有的价值。在“效益”这一价值理念的指引下,商法遵循商事自由和商事便捷的原则,并运用大量的任意性规范来激发商事主体的创造力,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创新性要求,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而在“安全”这一价值理念的指引下,商法遵循法定强制和公示外观的原则,并运用适当的强制性规范,以标准型的技术规范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维护商事交易和社会经济的安全。

追求效益的商法已经突破了传统民法的价值理念,从而使得商事法律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显得更为密切。很大程度上,商法的价值理念便是体现了经济发展的观念。商法对价值理念的选择,决定了经济发展观念的取舍,这是商法作为经济发展的制度动力的基本体现。

(二)美国商法的价值理念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1从美国证券法看美国商法的价值理念

从美国《1933年证券法》的立法简史中,我们知道美国在制定《1933年证券法》的过程中发生了一场争论。这场争论的焦点就是:在联邦的证券立法中是应该进一步加强政府干预,还是应该坚持私法自治、坚持市场经济的贸易自由和竞争?从当时的背景来讲,1929年爆发的经济危机使人们对当时各州的蓝天法不再信任而要求进行联邦立法,认为联邦立法应作进一步强有力的干预,来防止欺诈行为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信奉凯恩斯经济政策的罗斯福总统却恰恰相反地反对对证券市场的过分干预。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当时由托马斯先生起草的、以加强政府的干预和管制为特色的第一部草案就没有获得通过。而改由山姆·雷本起草了美国现行的这部证券法。该部证券法没有规定一种证券必须在质量上达到何种规格才能上市,而只是要求发行者对证券的质量进行充分合理的披露。美国整个证券规范体系都建构于其联邦证券法所确立的发行交易注册制。“享受注册豁免,主要基于提高资本市场效率的考虑,在应用中也确实取得了这样的效果”,“美国联邦证券法采用注册制,放弃实质监管,即拒绝大包大揽式的全方位保护,倾向于尽可能将市场买卖双方置于同一条船上,通过信息披露要求来帮助投资者对融资项目进行评估,以及防止欺诈迷惑的行为”。政府主管部门有权取消证券的登记,但是所依据的理由必须是披露不够或者有误导的倾向,而不能是因为证券的质量有问题。也就是说,买卖还是自由的,不管某种东西的质量多么糟糕,它的主人都有权把它拿到市场上去出售,政府无权干涉。但是由于证券这种商品的特殊性,政府要求你把它的质量充分地公开,以防止欺骗,使市场健康运行。这种思想是坚持以市场为主,政府只在不得已之处进行干预,起一种辅的作用,作为对自由经济的补充。据此可以看出,《1933年证券法》充分体现了尊重私法自治的精神,坚持了市场经济的贸易自由,只是从法律上严格规定了证券发行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以便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能够作出理性的选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所以该法又被称之为“证券真实法”。1999年美国再次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允许金融业混业经营,进一步放宽金融监管。

正如有学者所归纳的那样,美国证券法“以宽泛的证券定义适应经济发展需要,从有利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将不断推陈出新的金融创新产品纳入监管范围;以非实质性审查的注册登记制度为证券发行提供没有法律障碍的市场准入,为金融创新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以完全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借助规范的证券信用评级,引导投资者自由决策并培养其成熟的投资理念,不断地为金融创薪产品提供良好的投资群体来源;以众多的但明显偏重于机构投资者的立法豁免,培养机构投资者投资群体,形成稳定的资本市场;以松弛得当、权利义务配置相均衡的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法律框架,促进两个市场的取长补短,共同繁荣,为金融创新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以主营机构SEC充分的执法权限和遵循先例的法院务实的司法操作,进行法律的及时立、改、废以及以市场为价值取向的法律解释,有效保证法律的时代性和灵活性。”美国证券法这种注重市场主体自律、鼓励商事主体创新的立法理念,正是美国商法的一个缩影。追求“效益”价值,这是美国实用主义商法的目标,体现了自由经济的优点。在商法的这一理念指引下,美国经济充满了活力,各种创新型产品不断涌现,使美国在很多领域占据世界巅峰。对于这一成就的取得,美国商法功不可没。

2经济危机:美国商法之所失

尽管此前很多学者认为美国证券法权利义务配置比较均衡,既注重发挥商事主体的创造力,又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然而,相对宽松的美国商法在促进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却逐渐有失偏颇,重效益轻安全的立法理念,隐藏了巨大的不公平和欺诈的隐患,最终酿成了大祸,一场百年不遇的经济危机席卷而来。

在美国商事法律中,住房抵押贷款大致可以分为五类:(1)优级贷款,对象为消费者信用评分最高的个人,月供占收入比例不高于40%及首付超过20%以上;(2)Alt-A贷款,对象为信用评分较高但信用记录稍弱的个人;(3)次级贷款,对象为信用分数较差的个人;(4)住房权益贷款,对已经抵押过的房产,若房产总价扣减净值后仍有余额,则可以申请再抵押;(5)机构担保贷款,指经由政府住房按揭贷款支持机构担保的贷款。1995年以来,由于美国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同时贷款利率相对较低,导致金融机构大量发行次级按揭贷款。同时,在商法认可信贷资产证券化这种金融创新工具的背景下,金融机构便将按揭贷款打包,并据此发行不同等级的按揭支持证券,这些按揭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从AAA级、BBB级一直到权益级均有。一些金融机构再行购买按揭支持证券,将之形成新的资产池,进行下一步的证券化操作,如此一直进行下去,在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出新的资产支持证券。随着层层叠叠不断衍生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杠杆作用不断拉大。如果作为原始基础资产的按揭贷款不出现大量违约,则收益就比较可观;反之,若原始基础资产池出现恶化,则后续多次衍生的资产支持证券就将面临极大的损失。从2005年起,美国利率水平开始逐步提高,房价从2006年起出现回落,贷款不良率开始上升,进而导致证券化资产质量恶化,持有大量资产支持证券的金融机构出现巨额亏损,美国经济遭受重挫。

3金融危机所暴露的美国商法的缺陷

对于此次金融危机,美国商法干预不力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具体而言,此次金融危机源于以下商事法律制度上的不足:

(1)法律制度的价值导向被扭曲。美国1977年的《社区再投资法》(CommunityReinvestmentAct,CRA)旨在鼓励商业银行和信贷机构对借款人提供服务,20世纪90年代美国政府加强了CRA的实施,事实上构成了对银行发放高风险贷款的鼓励;1980年《储蓄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DepositoryInstitutionDeregulationandMonetaryControlAct)取消了对存款利率和某些贷款利率的限制,扩大了存款机构的资金来源业务范围,放松了对金融的微观控制;1982年《可选择抵押交易评价法》(AlternativeMoagageTransactionParityAct)废除了各州关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只能发放串通固定利率贷款,促成了很多新型贷款种类的诞生,客观上纵容金融机构发放高风险贷款;1986年《税改法》(TaxReformAct)取消了对消费信贷利息的所得税扣减,但保留了抵押贷款的利息扣减,为鼓励消费信贷向抵押信贷的转向创造了法律环境,客观上导致次级贷款规模扩大;1992年《联邦住宅企业财务安全和稳健法》(TheFederalHousingEnterpisesFinanoialSafetyandSoundnessAct)规定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最低资本,但由于公司资本杠杆率过高,导致核心资本与持有抵押和担保的MBS总值之比常常不足2%,这意味着一旦公司遇到风险,公司股本不足以弥补亏损,就会将风险损失转移给投资者和相关金融机构;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提出金融法律发展环境的“效率与竞争”观念,促进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的联合经营,加强金融机构的竞争,由此便刺激金融机构在完全市场导向的环境中忽略了对自身风险的控制。

(2)监管黑洞大量存在。尽管美国被认为是世界上金融监管相对比较完善的国家,但是仍然存在诸多监管缺失。首先,在银行放贷环节,投资银行、评级机构和按揭贷款机构通过收取前端的放贷手续费而获取了暴利,却无需接受任何人对放贷环节的监管,以致放贷机构在利益的巨大诱惑下忽视了对放贷质量的控制;其次,在风险控制上,诸多金融衍生产品都被置于表外,而没有被纳入表内计算,极大地伪装和掩盖了杠杆的真实水平,低估了市场所需的流动性水平,监管部门很难详实地把握这些创新性产品的风险程度;再次,很多创新性金融产品都被置于场外交易市场,相对场内交易市场而言,监管相对宽松,以致这些产品的风险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还有,今年的金融创新超越了监管系统能够衡量和控制风险的能力,这些金融创新大多利用了“杠杆作用”,少量的资金通过杠杆作用便可以进行十几倍甚至几十倍上百倍的交易。杠杆交易在可能带来巨额收益的同时也面临着极其巨大的风险,然而监管当局控制杠杆风险的能力极为有限,一旦证券化底层资产情况恶化,系统的漏洞便会放大潜在损失的不确定性,加剧危机所带来的压力。诸如此类监管黑洞,大量地分布于美国的金融监管之中,而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

(3)诸如信用评级制度之类规范中介机构的规范存在重大缺陷。作为美国资产证券化中保护投资者的一个重要举措,信用评级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投资者得以知晓某一资产支持证券的质量。但是,在信用评级时,评级机构是使用信贷资产历史上的违约率来评价这一资产的质量。然而历史终究是历史,历史数据未必能反映未来的情况,某一信贷资产目前及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率极有可能偏离历史数据。此外,信用评级机构是对委托人的资产进行评估,评级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必然在评级机构和委托人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评级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真实性值得怀疑。归结起来,美国的注册制要得以有效运行,必须建立在类似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客观中立的基础之上,而这又依赖于相应商事法律制度的保障。

总的来看,一方面,由于美国商法一贯坚持的注册制,因而金融机构在发行按揭支持证券时,程序相对简便,商法对于层层建立起来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杠杆风险估计不足,未能施以有效的干预措施,在一味追求效益的过程中忽略了安全的维护;另一方面,对手商事主体不断创造出来的新型商事活动,商法未能及时予以应对,在鼓励创新的同时,配套的风险防范措施未能及时跟上,这也是法律固有的滞后性弱点所致。

(三)经济发展观念的取舍;徘徊于政府与市场之间

从这场经济危机中我们发现:自由经济自有其优越之处,商事主体的创造力得到最大的激发,社会经济生活充满活力,整个社会获得巨大的经济收益。商事法律制度坚持“效益优先”的价值理念,必然能够促使高效益和高回报的商行为的诞生。然而,高收益和高回报也必然伴随着高风险,尤其是杠杆交易能够将一般交易中的风险放大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由此给社会经济造成难以弥补的重创,这是自由经济的本质所在。

只依靠市场力量而不加任何约束,经济活动就会担当起巨大的道德风险:即在高杠杆率的经济游戏中,某些个人或一部分群体通过不透明的交易活动获取巨额利润,而在此期间所积聚的风险却得不到有效控制,一且风险暴露,所造成的损失却是由整个社会来承担。因此,零约束的经济活动与完全约束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后果将十分相似,都是以牺牲社会整体利益为代价来获取部分群体的收益。在高效益、高风险和低效益、低风险之间,人们一直在探求“黄金平衡点”,即如何在利用市场力量实现效益的同时,又能够对高效益背后的高风险加以有效控制,从而防止经济生活的大起大落,维持经济发展的稳定和持续。这是政府与市场关系中难以把握之处,政府干预太多是坏事,但过于放任同样不是好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如何保持效率与安全的平衡,则是一道哲学难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或者效率与安全的关系,绝对不是一时之事。面对这场金融危机,目前人们大多是从经济手段上寻求解决途径。然而经济手段只是权宜之计,不可能得到稳定和长久的实施。笔者认为,要真正挽救危机,防止危机不定期地出现,维持美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还是应当从完善商事法律制度着手,纠正目前商事领域过于追求风险利益的价值导向,适当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将那些监管黑洞纳入法律制度规范中来,规范中介机构的不良行为,以维持商事交易的公平和安全。基于法律制度的稳定性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只有在法律制度上有效解决了效益与安全两大价值理念的关系,才算彻底解决了这一世界性难题。笔者相信,效益与安全之争将止于法律制度上的有效解决。

四、从中国商法的制度价值思考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向

(一)中国商法的价值误区

建国以来,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对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极其巨大。政府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充当了经济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市场主体缺乏有效竞争,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习惯了通过政府的力量来安排经济发展的进程。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尚未被世界上的主要国家完全认同。中国政府面对这么一个人口大国、经济大国,向来都提出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稳定是大局。这种思维直接决定了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观念,并在一系列法律制度中体现出来,中国的商法也不例外。

以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为例,我国商法重视安全的价值理念喟然可见。我国《证券法》第153条规定“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2008年4月23日公布并实施的《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规定了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撤销、破产清算与重整等处置方式。从这些处置方式的性质来看,尽管较之过去已经在尽可能地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解决问题证券公司的问题,但是仍然体现出较强的行政干预色彩。正如《条例》第37条所规定的,“证券公司被依法撤销、关闭时,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行政清理工作完成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行政清理组依照《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被撤销、关闭的证券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较之于《保险法》第86条“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规定,《条例》并未明确要求经证监会同意证券公司才能破产,应当认为是一种进步。然而,整体而言,中国问题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依然表现出以下特点:

其一,过分注重政府行政手段的运用。我国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运行表现出无微不至的关怀,从市场准人的审批,到市场退出的行政干预,监管部门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处理金融机构的问题。诸如撤销、行政清理、行政接管。、行政重组到形似市场化的托管,都是行政处理问题金融机构的主要手段。这与西方先进国家以市场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处理方式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别。“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处理问题金融机构通常坚持多购并重组、少破产原则,但对于问题严重的金融机构决不姑息迁就,坚决实施破产清算、逐出市场。”反观我国,监管部门似乎对问题金融机构存在姑息迁就之嫌,希望通过托管、接管等方式化解金融机构已经出现的市场风险,而不是严格、及时地促使其退出市场并在所有金融机构之间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虽然托管后,托管方可以对被托管方实施兼并重组,但是此种兼并还很难实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效果,因为监管部门在选择托管方时,并非采用市场化的竞争机制,托管方的确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管部门的态度,因此托管方对被托管方的兼并重组只是托管的后续结果,并非市场竞争的效果,这样出现“以弱并弱”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二,金融机构退出后的损失很大程度上由政府承担。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先后爆发了中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经营失败,海南34家城市信用社危机,海南发展银行关闭以及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等事件,除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外,都是由国家保证个人的存款。“这种所谓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退出,实际上就是等于银行在经营中把营利留给自己,把风险交给国家来承担,这也正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一直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尽管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是我国实际上并不缺乏“金融公共安全网”,我国政府对存款人进而对金融机构的保护程度实际上大大超过了发达国家,每当出现金融风波时,中国人民银行总会对问题银行提供大量的紧急救助款,或者对收购方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以渡过金融风波的难关。“2004年,南方证券、汉唐证券先后爆发风险,人民银行分别提供了约70亿元和10亿元的金融稳定再贷款,收购两家公司的个人债权和弥补客户保证金缺口,而这些再贷款最终会转换为全社会的隐性负债,使全社会为这些治理失败的证券公司买单。”

从我国问题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来看,我国商法相对保守。国家和监管部门对商事主体的干预较为频繁,干预的领域也较为宽泛。对于类似于金融这样尚无把握的领域,习惯给与政府的特别关怀。尽管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强调商主体的市场化,但是从市场准入到市场运营再到市场退出,依然保留着大量政府干预的痕迹,这无不反映出我国商法追求“安全”的价值理念。

(二)中国商法应当防止在过度追求安全价值中丧失创新效益

考察当前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尽管中国的进出口受到巨大影响,金融机构损失较为惨重,国内金融市场的信用也受到重创,但是我们依然庆幸中国经济所受的影响较之美国而言相对较小,甚至有媒体称“中国率先走出金融危机大有可期”。对于此种局面的出现,中国商法的“功劳”也是不可低估的。在“安全”理念的指引下,中国商法相对保守,体系较为封闭,资产证券化业务未能充分展开,国内机构所能投资的证券种类和范围相对有限,因此也躲过了滋生于资产证券化的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

然而,正如学者所指出的,“中国之所以在此次金融危机中没有受到巨大的直接冲击,并非是由于中国的金融体系非常严密,金融监管和金融立法非常完善,而恰恰是中国金融市场尚不足够发达,还没有完全对外开放、完全融入全球经济中,才使得我们没有赶上金融泡沫的破灭。事实上,面对金融危机的到来,我们还有许多监管与立法空白处,如果不及时加以弥补,我们将无法从容应对金融危机给中国带来的后续、深远的影响。”对此,我们需要深刻反思。偏重安全价值的中国商法在经济危机时刻表现出来的抵抗能力,究竟是祸还是福?中国商法在经济危机中的所得是否足以弥补其所失?中国商法将安全价值凌驾于效益价值之上,在经济危机时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长远来看,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是有害的。

首先,过分注重安全价值,将限制商主体的市场竞争,不利于培养商主体的市场创新意识。比如,对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采取行政指定的托管方式,很有可能无法化解金融机构的风险,反而加剧风险的积累,因为在行政指定托管机构时,并未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被指定的托管机构未必具有并购和重组被托管金融机构的市场需求,其接受行政指令对问题金融机构开展托管,很有可能将问题金融机构的风险横向转移到托管机构身上,拖垮原来经营稳健的托管机构。相反,对于那些有并购重组的需求却未被指定开展托管的金融机构,则丧失了一次较好的发展机会,不利于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壮大自身实力。通过行政化的方式化解的金融风险,只是短暂的表面风险,其实质很有可能只是延缓了系统性风险的爆发时间,不利于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壮大。

其次,过分注重安全价值,固守传统观点,将丧失诸多发展机会。比如,在职工持股会能否作为管理层收购主体这一问题上,我国商法未明确职工持股会的法律地位和性质,原外经贸部曾《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职工持股试点暂行办法》,另外北京、上海等地方也出台了关于职工持股会的相关办法,均规定职工持股会得以法人形式运作,有些地方明确规定职工持股会为社会团体法人,但鉴于职工持股会的社会团体法人性质,其开展管理层收购的适用范围、融资方式、对外投资等均受到限制,事实上排除了职工通过职工持股会这种形式参与公司收购的可能性,弱化了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激励机制,不利于在公司与职工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也不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再如,我国目前以独资、合伙和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主导的企业组织形式比较单一,人们选择企业形式的范围较窄。尽管我国社会实践中出现了“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但是因为其法律地位不甚明确,也常常被作为私营企业或公司企业来对待。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中,人们无法通过“合作社”这种创新组织形式,探索适合中国社会的商事活动模式。

再次,过分注重安全价值,将导致行政职权的膨胀,不利于提高商主体的国际竞争力。当安全和效益这两种价值发生冲突时,立法者和监管者习惯性地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尽管他们也知道“经济发展才是最稳定、最可靠、最持久的经济安全”,但是从实验经济学的“易得性”来看,易感受到的是危机,而不是稳定。毕竟在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波动和经济危机不是常态。如同照顾病人一样,要多休息少运动,要服用抗生素,从而战胜病魔,但这种特别的护理措施只能短期使用。如果对于一个正常人,一直采用限制运动、服用药品的方法,则必将害及健康。因此,中国商法长时期地保持限制、谨慎、重安全轻效益的价值理念,为行政职权在商事领域占据一片天空,容易导致行政职权的进一步扩张,习惯性地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交易,不利于商主体适应市场化的竞争环境,从而必将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被淘汰。

曾有一位著名学者说过:当看到美国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我们不应当庆幸自己躲过了此种重大事故,因为我们依然处于马拉车的时代。同理,在美国爆发惨重的经济危机的时候,我们应为中国商法的过分保守感到悲哀。英美发达国家通过商事创新活动所获取的巨大经济效益,正是我国商法最大的缺憾。经济危机未在中国发生,给中国所避免的损失是十分有限的,中国在经济危机之前未能积极参与经济创新活动所丧失的效益才是更为巨大的。中国商法有必要反思自身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以便在下一轮全球经济发展中充分分享发展收益。

(三)中国商法应当在安全和效益两大价值中作出科学抉择

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平均每隔5到10年就要出现一次经济波动,如何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一直困扰着我国的理论和实践工作者。从商法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来看,应当深刻反恩我国商法的立法价值理念。

笔者认为。偏重安全价值的我国商法,在很大程度上通过行政干预的方式来作用于社会经济生活。在此种商法环境中,商主体和商事交易的自治程度远远不够,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意愿。政府通过制定经济发展目标,强制性地向商主体下达发展指标,商主体在实施商行为时,直接或间接地受到行政的干预。因此,商事活动很有可能偏离了本应遵循的发展轨道,在行政干预的作用下被强行拉升、畸形发展,一旦行政干预在某个环节出现障碍,商主体及其商行为都将受到牵连,于是便出现了较大的经济波动。

为了保持经济的持续和稳定发展,避免大起大落,我国商法应当注重协调效益与安全两大价值的关系。从本质上讲,效益与安全具有共同的目标,即都是为了实现经济生活的持续和稳定发展。从经济发展规律来看,以效益价值主导的自由竞争机制,能够提高商主体及其商行为的效率,形成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而对于商主体无法自身解决或者解决成本过高的领域,则由国家通过适当的干预来保障商事交易的安全。因此,总的来看,效益价值应当是第一位的,但是不能忽略安全的维护。两者的关系说来简单,要真正落实却存在很大的难度。商法理论和具体商事制度的研究,都应当着眼于两者的这种关系,在具体的商事法律制度的语境中,将权利义务配置得当,兼顾效益与安全的实现。

从2006年《公司法》的修改来看,新《公司法》的立法体系与法律结构有了很大的改观,立法理念体现了鼓励投资、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精神,取消了诸多不必要的国家干预条款,废除了股份公司设立的审批制,减少了强制性规范,强化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突出了公司章程的制度构建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保护自由市场和鼓励投资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应当认为,新《公司法》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了效益与安全的关系,开始注重商主体的自治,提高了效益价值在公司法中的地位。当然,这种转变还只是一个开始,《公司法》中仍然存在诸多有待改善之处。

相比之下,我国现存的商事法律中尚有诸多未能体现商主体自治的制度,监管过严的问题还十分严重。在商法的发展方向上,应当注意尊重商主体的自治,同时也不能放松对市场的监管,但无论如何,监管只是自治的有效补充,绝不能以监管来牺牲自治。在现阶段,我国的商法理论研究应当稍微侧重对效益价值的强调,只有这样,社会经济才能按照其固有的规律持续稳定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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