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产品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7 17: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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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产品论文

篇(1)

关键词:体育产品 体育投入品 体育消费品

体育产品是体育经济学重要的概念之一,是联系体育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体育产业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体育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而展开的。对体育产品属性的界定,目前还没有一致的结论,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体育产品”进行了分析,但很少考虑“体育的本质”。本文从各类产品的命名规律和构词法(语言学)两方面,结合体育的本质对体育产品相关理论问题进行论述。 同时对体育投入品、体育商品、体育消费品等与体育产品有关的问题进行探讨。

体育产品研究现状分析

目前,理论界对体育产品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上存在不同观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体育产品是满足消费者在参与体育消费过程中各种需要的服务,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和无形的精神产品。体育产品是指体育市场为了满足顾客需求和需要所提供的有形物品和无形服务。体育产品一般可分为体育服务性产品和体育物质性产品。体育产品基本上包括社会上所有与体育有关的产品。体育产业的产品都是体育产品。体育产品是满足人们体育消费需要的劳动产品的总称,它可以是一种实物、一种服务或是两者的结合。体育本体产品、体育相关产品、体育辅助产品等以不同的方式满足着人们的体育消费需求。体育产品应包括体育商品和非商品,体育器材、设备、饮料等体育用品属于体育的“派生”产品。体育产品是无形的体育劳务。体育产品作为第三产业中向社会提供体育服务产品的一个部门,是体育需求者向体育生产者购买的或者体育活动中所消费的服务产品的总和。体育产品是运动者在身体练习或运动动作的活动中生产出来的,并表现为不同的基本形态。

上述对体育产品的概念、内涵和外延的表述呈现出物质化的趋势,但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问题,如认为体育产品既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又包括无形的精神产品,但同时又认为体育产品具有生产与消费的时空同一性、无形性与不可储存性等,这样的论述本身就自相矛盾。对于以上分歧,笔者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和深入研究后认为:体育产品就是指非实物形态的体育劳务;体育市场并非指体育设施、器材、服装等实物产品市场,而是指非实物的商品市场,体育市场的交换对象应是体育服务商品。

对体育产品定义的分析

(一)通过各类产品的得名规律对体育产品加以确认

“产品”是个集合概念,即凡是人们以工具、劳动施之于对象之上而生产出来的东西,皆可以谓之“产品”,各类产品的规范性名称皆取之以实,名实相符。体育产品与科研产品、文化产品等一样,都是符合生产活动得名模式。科研产品得名于科研活动,意为科研活动的产品,文化产品得名于文化活动,意为文化活动的产品,把体育产品解释为得名于体育活动,意为体育活动的产品,则顺理成章、自然而然。

经济学的常识说明:凡形成于某种活动中的产品都是该活动的主体借助一定的媒介,通过施加其体力或脑力劳动于客体之上生产出来的。既然体育产品形成于体育活动之中,那么体育产品就是体育活动主体在体育活动中生产出来的无形的劳务或服务,是运动者在身体练习或运动动作的活动中生产出来的,主要表现为三种基本形态:第一种是可供人们观赏的各类运动动作的组合服务产品(包括各种技、战术);第二种是人们通过运动满足自身机体、心理需要“再生产”的劳务产品;第三种是提供体育教育、训练、陪练服务的劳务产品。另外应注意的是,必须正确区分体育活动和与体育有关的实践活动(如体育组织管理活动、体育科研活动等) ,它们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体育组织管理活动等与体育有关的实践活动是服务于体育活动的,不能把与体育有关的实践活动看成是体育产品。

(二)从语言学角度对体育产品进行确认

词语(组)最常见最基本的结构类型有主谓短语、动宾短语、动补短语、偏正短语和联合短语,这五种结构类型体现了词的五种基本组合关系。“体育产品”一词显然属于偏正结构,即“体育的产品”。中心语是“产品”,“体育(的)”只是起修饰限制的作用。因此,对体育产品正确认识的关键就在于对体育本质的把握。

袁旦教授在《中国群众体育现状调查与研究》中曾精辟地论述了体育的本质:“概括地说,我们今日称作体育的这种客观存在,本质上乃是人们为娱乐享受和促进身心健全发展而创造的,以自觉意识支配的身体运动作为主要手段,对自己的身心 进行改造并使之完善的实践。即使按照我国传统的体育观来解释“体育”,无论是sport(竞技运动)、physical education(体育教育)、还是physical training(身体锻炼),都具有以身体练习(或运动动作)为基本手段的特征,其具体形式表现为运动员的竞赛表演活动、大众日常的身体锻炼活动以及体育教育训练、陪练等劳务活动。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体育作为一种身体运动,不存在生产加工实物产品的功能,以实物形式存在的如:运动服装、器械等不能作为体育产品,只能是进行体育运动的投入品。

分析体育产品应明确的几个理论问题

(一)体育产品与体育投入品

任何一种生产活动,都要利用劳动、资本和服务等的投入生产出新的货物和服务,投入的货物和服务与产出的货物和服务是不同的,不能把投入当作产出。投入的是生产要素,它为生产活动创造条件,没有投入,生产就不能进行;产出的是产品,是生产活动的成果。体育场馆、运动器械和服装等是为体育活动创造条件的,是体育活动的投入品,而不能认为是体育活动生产出来的体育产品。

(二) 大众日常锻炼等行为的生产属性

在这一点上,有的学者否定大众日常的身体锻炼行为的生产属性,并把业余体育运动以不能雇人代替为由等同于吃饭、睡觉等人的基本生理活动。其实,大众日常的身体锻炼与身体娱乐活动也是体育产品的一种基本形态,即通过自身运动提升人的机体、心理能力“再生产”的劳务产品形态。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个人的身体锻炼活动,可以满足个人的身体与心理需求,可以生产使用价值,这使它符合产品的一般特性,即具有满足人们的特定需求,提供使用价值的基本功能。既然如此,就没有什么理由不认为它也是一种体育产品。

(三)体育产品的商品性与非商品性

从经济学意义上说,所谓体育商品就是用于交换的体育劳务产品,即商品化的体育服务。体育商品作为一种劳动产品,与物质商品同样具有一般商品的属性,即都是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统一,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它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含义:第一,体育商品是一种特殊的劳务商品,在提供劳务服务的过程中使用的大量物质商品,只不过是提供劳务服务的物质条件,其本身并不属于体育商品。第二,体育活动只有提供有偿服务时才称其为商品。体育本来不过是人的一种社会活动,其目的是通过改变自身的体力和智力而征服和超越自然以实现人自身能力的充分发展。因此,体育本身并不是商品。第三,体育活动可以通过市场交换而成为商品,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体育活动都会采取商品的形式。诸如学校的体育教育活动和国家无偿资助的群众健身活动,都不以市场交换为根本目的、不以或者不应当以市场利润为最终目标,一般也不会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因而不具有商品的形式和性质。但一些大型和综合性的运动会也不以交换为目的,却又可以而且常常就采用市场运作的方式。

(四)体育产品价值量的确定

体育产品的价值量确定有两种情况。一是观赏性体育产品:因体育劳动过程的主客观条件差别,生产这种体育产品需要各不相同的个别劳动时间,故其价值量由生产这种产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二是体验型体育产品:其价值量由生产出这种产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和风险系数决定。

(五)体育产品与体育消费品

马克思指出:“在消费品中,除了以实物形式存在外,还包括一定量的以服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就体育消费品而言,就包括以实物形式存在的体育用品和以非实物形态存在的体育产品。体育用品的效用是向职业人员和业余人员提供开展体育运动所需的各种条件和设施,满足其物质需要;而非实物形态的体育产品则是向体育爱好者提供的以服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以满足其欣赏和健身需要。

这里有几个问题值得讨论:一是参与体育活动的相关费用,如交通费、食宿费等应不应统计为体育消费的范畴?当前的大部分学者认为这些支出也应列入体育消费的范围。 但笔者认为体育消费品应限定为直接投入到体育中的资金或消费,如体育器材、运动服装、俱乐部会员费、观看比赛的门票费、购买体育报刊等;而交通费、食宿费等不应统计为体育消费,而应视为体育对其它产业或行业的带动,这也正是体育作为朝阳行业和作为经济增长点的优势所在。二是在购买运动服装、 鞋帽等实物产品后,只是日常穿着而不参加体育运动的行为属不属于体育消费?还有就是体育书报杂志、音像制品以及体育彩票等能不能简单的划归为体育实物消费?笔者认为:从宏观上讲,运动服装、体育类书报、体育彩票等都是以体育文化为内在核心,应该统计为体育消费品的范围之内。但在微观上,我们购买书报杂志、彩票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获得书报、彩票这一实物,而是有其它更具体的目的。因此这里将体育书报、杂志、音像制品等细分为信息类体育消费品,但购买体育彩票看作博弈类体育消费。体育消费品概念的引入既符合经济学原理,又满足了体育统计的需要,把体育产品、体育商品、体育投入品等不同属性和概念的词联系在了一起。

综上所述,体育产品就是指非实物形态的体育劳务,有别于体育投入品和体育消费品等有其本身特有的属性。体育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非体育商品(学校体育、大众健身、奥运会等以荣誉为目标的比赛等);体育劳务型消费品(体育旅游、咨询等);实物型体育消费品;信息类体育消费品(书刊、音像等);参与型消费品(观看比赛、场地租金等);博弈类体育消费品(彩票等)。除去博弈类体育消费品之外,其他5种体育产品都属于正常体育消费品,而体育彩票属于有其他目的的消费,因而排除在正常消费品之外。

参考文献:

1.赵子江.从消费角度看体育产品[J].北京体育师范学院学报,2000(3)

2.胡济群.体育产品的价格制定[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01(4)

3.刘益群.对体育产品市场运作特征的思考[J].新疆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0(2)

4.一东.我国体育产业化刍议[J].财贸研究,1996(5)

5.王晓东.体育产品属性及体育产业若干理论问题的思考[J].体育科学,2005(5)

6.周秀敏.新时期我国体育产品营销策略管窥[J].山东体育科技,2003(1)

7.刘江南.对影响体育市场几个要素的分析[J].体育与科学,1995(4)

8.胡立君.论体育产品的劳务性质[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1999(10)

9.张岩.关于体育产业统计的几个问题[J].体育与科学,2002(6)

10.李朝晖.体育产品新论[J].中国体育科技,2004(1)

11.叶萤声.语言学纲要[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12.王锡彪.关于体育商品及体育市场内涵的界定[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3(5)

13.颜日初.正确界定体育产品统计的范围[J].统计与决策,2002(4)

14.丛湖平.体育产业若干界说的辨析及相关问题的讨论[J].中国体育科技,2001(12)

篇(2)

引言 2003年10月,《中国澳大利亚贸易与经济框架》签订以来,两国经贸合作更加紧密,双边贸易迅速增长,贸易领域不断拓宽,中澳贸易总额从2003年的135.6亿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203.9亿美元,增长了50.36%;2005年又创下272亿美元新高,比2011年增长33.6%。目前,中国已经成为澳大利亚第二大贸易伙伴,而澳大利亚是中国第九大贸易伙伴。 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以纺织品、服装、鞋类、机电产品、玩具、化工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兼有少量高新技术产品;澳大利亚对中国出口主要是铁矿砂、铜矿砂、镍矿砂、煤、原油、羊毛、牛肉、棉花和大麦等矿产品和农产品。虽然中澳双边贸易商品结构的互补性很强,但在过去十年的双边贸易中,中国始终处于贸易逆差地位,而且贸易逆差主要来源于矿产品和农产品部门。因此,中澳自贸区协定谈判须着力解决的关键是中方资源性农矿产品的贸易逆差累计增大问题。本文拟就这一领域作深入分析,并试图提出综合有效的解决方案。

一、中澳农矿产品贸易结构

(一)产品结构 澳大利亚是一个后起的工业化国家,自然资源丰富,农牧业发达,盛产牛、羊、小麦和棉花,同时也是世界重要的矿产品生产国和出口国。澳大利亚的矿产资源不仅种类多,而且储量大、品位高,许多矿藏如铁矿石、铝土矿、煤等的蕴藏量均居世界前列。表1说明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资源性农矿产品主要包括:金属矿砂(主要是铁矿砂)、纺织纤维(主要是羊毛)、谷类产品(主要是小麦和大麦)等。 中国是一个人均自然资源紧缺,劳动力资源相对丰裕的国家。在农、矿类产品贸易中,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的主要是水果、蔬菜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以及以农矿产品为原料的劳动密集型制成品,如钢材、纺织品、肉类制品和粮食制品等。而中国从澳进口的农矿产品则主要用于工业制成品的生产,澳大利亚的羊毛和麦芽供应是中国服装和啤酒业迅速发展的原因之一,铁、铜、镍、铝等各种矿石也是中国工业高速发展的必备原料。 由此可见,中澳两国相互出口的产品呈现高度集中的特征:澳大利亚向中国输出原材料来换取廉价的劳动密集型制成品;中国对澳出口以消费品为主,从澳进口的产品则主要用于高速发展的工业化。

(二)厂商结构 澳大利亚经营资源性农矿产品的厂商经过大规模收购合并后已经非常集中,且规模都相当大。澳大利亚第一矿业巨头力拓公司(RioTinto) 2000年收购了澳大利亚北方矿业公司(NORTH),成为世界第二大矿石资源公司。2001年,澳大利亚另一矿石巨头BHP和总部设在伦敦的跨国矿业集团比利顿公司(Billiton),合并后成立的必和必拓公司(BHPBilliton),成为世界第三大矿石资源公司。在铁矿砂贸易中,力拓公司、必和必拓公司两大铁矿巨头的年产量就达到全澳年产量的70%以上,处于垄断竞争地位。在澳大利亚的羊毛和大麦生产中,主要厂商分布于种植业发达的新南威尔士州、西澳大利亚州、维多利亚州和南澳大利亚州。大麦生产是大规模机械化进行的,主要收购商的收购量都很大,形成垄断竞争的局势。在棉花生产中,澳大利亚有10个大型农工贸一体化的棉花集团。不仅如此,澳大利亚某些农矿产业由统一的官方机构进行协调管理,如大麦生产就统一由“澳洲谷物”(GRAINOFAUSTRALIA)进行宏观控制。 相比而言,我国初级制成品生产商分散,规模不大。从我国钢铁企业情况来看,2011年前15家钢铁企业钢产量才占我国钢总产量的45%。在这15家钢铁公司中,除了宝钢规模较大,优势比较突出外,其他14家规模相差不大,国内钢铁市场竞争程度激烈。 以上贸易结构分析表明,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绝大多数农矿产品在澳都处于不完全竞争的市场,而属于寡头垄断的状态。中国向澳出口产品的生产商则相对分散,处于自由竞争的市场。在 定价中,寡头垄断的一方掌握着主动权,而高度分散的一方只能被动地接受,中澳农矿产品贸易就存在着这种情况。

二、中澳农矿产品贸易出现的问题

(一) 进口贸易中出现的问题 1.中国对澳大利亚农矿产品进口依赖性增强。中国是澳大利亚羊毛的最大买主,采购量占澳羊毛出口总量的40%,占中国进口羊毛总额的45%;同时,2011年中国已成为澳大利亚铁矿砂的第一大买主,吸收了44%的澳出口铁矿砂,占中国进口铁矿砂的50%以上。此外,中国75%的锰矿砂和26%的铜矿砂的进口均来自澳大利亚。 以最具代表性的铁矿砂贸易为例,虽然我国铁矿砂年产量居世界第一,但铁矿资源贫矿多、富矿少,分布不均匀,开采大多层次低,规模小,普遍缺乏先进的开采技术。由于工业高速发展,国内对铁矿砂的需求远超过自身生产能力的增长,因此我国已成为世界铁矿砂的最大进口国。澳大利亚作为世界铁矿砂出口量最大的国家,拥有丰富的资源,其铁矿砂的含铁量平均高达65%。在地理位置上,澳大利亚距离中国又比另一铁矿砂出口大国巴西要近,使得运费可以减少20%~45%,因此澳大利亚自然成为中国铁矿砂的第一进口国。随着中澳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我国对澳铁矿砂进口额将进一步上升。 2.澳大利亚资源性农矿产品价格继续大幅上涨。2002~2011年,世界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羊毛、棉花、大麦、铁矿砂、锰矿砂、铜矿砂、铬矿砂、氧化铝8种主要农矿产品的进口价格明显上涨,而铜矿砂、铬矿砂、氧化铝3种商品的平均进口价格涨幅竟分别高达127%、154%和111%。2005年,我国钢铁企业更是被迫接受了进口铁矿砂价格71.5%的涨幅。目前,以澳大利亚、巴西等国为主的世界原材料出口国正在酝酿又一轮的铁矿石提价。澳大利亚作为原材料出口大国,在市场上处于卖方垄断地位,在定价上举足轻重,往往以提高价格的方式获得垄断利润。而中国制造业仍处于无序竞争状态,无法形成合力与其进行价格协商,从而处于不利地位。表3体现了澳大利亚农矿产品近年来的国际价格走势。

(二) 出口贸易中出现的问题 1.中国初级制成品出口价格有下降趋势。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的初级制成品量不断上升,但是平均出口价格却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下降。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中国初级制成品生产商没有充分考虑市场容量问题,盲目大量生产导致供过于求,因此压低了价格。这种情况在纺织品、鞋类贸易中尤为突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随着关税的逐步下降,优势产业纺织品、鞋类的出口迅速扩大。但是,近年来贸易呈现饱和趋势,出口价格逐渐下降,比如2005年中国棉制针织衬衫的出口价格就由2011年的3.12美元降低到1.71美元,降幅达45%。第二,中国初级制成品生产商较为分散,盲目追求销量,没有形成统一的出口定价协调系统,出现了厂商之间竞价出售的局面,形成恶性竞争的价格战。第三,中国的初级制成品加工程度低,技术附加值也不高,厂商没有将重点放在品牌形象的提升和产品的创新开发上,导致产业整体形象不高,所出口的大多数是处于产业链低端的价格较低的劳动密集型商品。例如我国大多数钢材生产企业主要生产出口粗钢制品,而高技术产业所需的精密钢材仍需进口。

2.东盟主要农业国在澳大利亚市场上的出口竞争加剧。我们采用巴拉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对中国和东盟各国农产品比较优势进行对比分析。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表达了一国总出口中某类商品的出口所占比例相对于世界贸易总额中该商品贸易所占比例的比例。它可用公式表示为: 式中,RCAik代表i国在k类商品上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Xik为i国k类商品的出口额,Xi表示i国所有商品的出口额,Wk表示k类商品的世界出口总额,W表所有商品的世界出口总额。RCAik大于1,说明该国该类商品的出口相对集中,该国在这类产品上具有一定的显性比较优势;RCAik小于1,则相反。 2005年澳大利亚-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由于东盟与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相似程度很高,并且从东盟运输的费用更低廉,因此澳大利亚从东盟主要农业国进口大量农产品及其制成品,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中国农产品的进口。由表4可见,泰国多种主要农产品比中国更具有显性比较优势。因此,中国农产品在澳大利亚市场上受到东盟主要农业国的强力竞争,对澳农产品贸易逆差出现扩大的趋势。

三、中澳农矿产品贸易问题的主要成因 第一,由于近年发展 中国家工业化进程加快,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铁矿进口增量很大。由于供给量在短期内难以快速增长,因此需求量的增加导致世界铁矿砂价格不断攀升。另外,发达国家如英、法、德、意等均成为世界铁矿砂净进口国,这些国家的铁矿砂进口基本来源于澳大利亚、巴西、印度、南非等几个国家,进口来源地相当集中。而且随着澳大利亚—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日本、韩国的加入,东盟各成员国向澳大利亚进口的铁矿砂也将有所增加。 第二,卖方垄断已成气候。我国铁矿砂的进口来源地主要是澳大利亚、巴西、印度和南非,进口量占我国铁矿砂进口总额的约94%。目前,世界70%的铁矿砂出口贸易掌握在澳大利亚力拓公司、必和必拓公司和巴西淡水河谷公司(CVRD)三大矿业巨头手中,因此他们得以在世界范围内形成垄断竞争的局面。目前垄断竞争带来的后果是卖方联合提高价格,赚取高额利润,而买方成为价格的接受者,利益受到很大损失。

第三,我国钢铁行业集中度不高,议价能力薄弱。我国前三大钢铁公司产量总和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低于20%。集中度不高导致重点企业行业控制能力不强,行业里中小企业进口无序,不能集中整个行业的力量与出口方进行同等议价。与此同时,我国只有宝钢等少数大型钢厂有能力与澳大利亚和巴西铁矿砂公司签订价格较低的长期协议,而更多的小钢铁厂只能零购印度高价现货铁矿砂。目前,中国注册在案的铁矿砂进口企业共有523家,经常竞价进行现货购买,致使现货价格越抬越高。这种情况一方面变相助长了铁矿砂进口价格的上涨,另一方面也给了国际巨头们大幅提价的口实。 第四,某些国外大型铁矿砂进口企业在海外铁矿公司持有大量股份。在澳大利亚铁矿公司里,新日铁、三井、住友、伊藤忠等日本公司都在一定程度上控股。虽然铁矿砂涨价也使其利润受损,但上游利润却可以弥补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企业就有操纵市场价格以牟取暴利的动机,而铁矿砂价格上涨带来的利益损失很大部分则由中国钢铁企业承担。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国际铁矿砂价格大幅上涨。作为国际铁矿砂的最大买方,中国成为铁矿砂价格上涨的最大损失者,2005年中国钢铁企业多付出了300亿元的进口成本;与此同时,澳大利亚铁矿巨头从中国获得了30至40亿美元不等的巨额利润。 在农产品贸易方面,澳大利亚动植物检疫标准(SPS)正在成为我国农产品进入的壁垒。中国农产品尤其是水果、蔬菜等很多都是采用木质材料包装,但这些木质材料无法通过澳大利亚近乎苛刻的动植物检疫标准而遭到退货或销毁。 综上所述,中澳农矿产品贸易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中国对澳进口量大而价高,对澳出口不畅而价低。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对澳大利亚的贸易条件存在着恶化的趋势。 四、综合解决中澳双边贸易问题的策略 (一)整体、中长期策略 今年9月,中澳双方将启动新一轮(第六轮)自由贸易区谈判。目前双边贸易中的问题,必然成为双方政府和谈判人员关注的重点,也是权衡自贸区利益平衡的基本杠杆所在。

因此,它直接决定了双边自贸协定谈判的实质进程。与此同时,考虑到中澳自贸区具有显著不同于传统自贸区的差异特征,笔者认为,为保证双边利益的平衡和经贸合作的顺利推进,应尽快确立如下整体策略:

1.确立中国的发展中国家与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澳大利亚是一个经济发达国家,与之相比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正如中国加入WTO谈判所体现的原则一样,中国应当承担与发展中国家地位相称的开放义务,而享有发展中国家的相应权利。因此,中澳自贸区协定的谈判应当充分体现这一地位差异,同时确立中国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使之成为解决中澳农、矿产品贸易所存在问题的综合指导原则。

2.确立双边的结构性对称开放原则。澳大利亚目前在对华开放市场方面存在的某些限制,如反倾销、技术壁垒、部分产品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待遇等,直接限制了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机电、纺织品和部分农产品的对澳出口。对中国企业对澳投资设置的审批条件和门槛也明显偏高。与此同时,澳方又十分强调中方应加快开放农牧产品、金融等服务业市场,并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很高要求。对此,我们认为应当根据中澳经济固有的结构互补特征,在部门之间和部门内不同产品之间寻求利益对等及相互补偿。例如,在开放农产品市场和引进农业技术、实现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返销澳洲市场之间,在选择性开放服务业和扩大我国制成品对澳出口之间,在适当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和澳方降低中国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对澳资源、 能源类及其他产业投资限制门槛之间等,有针对性地均衡开放效益,实施跨部门的交互对称开放,由此将双方的利益平等地实现最大化。

3.确立均衡梯度开放原则。对于某些敏感性不同部门或同部门之间的市场开放,伴随同一领域的投资便利化,我们认为应当结合利益均衡原则,实施谨慎的梯度开放。例如在农产品领域,可根据比较优势状况先适当扩大水果、蔬菜和肉制品类的进口,后伺机扩大其他农、畜产品进口。即所谓依据利益均衡和产业、政策的成熟程度逐次开放,梯度推进。

(二)分类的、近期策略 1.发挥我国蔬菜、水果和农业制成品的比较优势。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稀缺,在初级农产品如谷物、棉花的生产上不具有比较优势,受到澳大利亚初级产品强有力的冲击,因此在生产上要注意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和种植的技术含量,对受影响较严重的初级产品应考虑逐步放开,在关税谈判中争取较长的保护期限。另一方面,我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水果、蔬菜、水产品以及农业制成品上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应建立这些产业生产的补偿机制和优惠政策,逐步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以适应出口需求。还应加强对出口农产品的资金与技术投入,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生产,以扩大对澳大利亚的出口。

具体做法如:

(1)在出口农产品品种的选择上,应针对澳大利亚的市场需求,加快品种改良及更新换代。可以在中国的传统出口农产品中甄选出在澳大利亚最具有市场潜力的品种,也可以引进在澳大利亚市场上适销对路的国外优良品种,利用中国自然条件多样化的优势,把这些优良的树种或品种安排在最适宜的区域种植,为果品生产的优质、高效打下良好的基础。

(2)加大对出口农产品的资本、技术投入,引进澳方先进的农产品追溯系统,不仅在生产的源头抓好标准化建设,而且把产品的质量控制逐步扩大到种植、加工、流通的全过程。按照国际卫生检疫标准、农产品技术标准、绿色食品标准对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规范和监督,以应对澳大利亚的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

(3)提高我国出口农产品的包装档次。针对澳大利亚的SPS包装条款要求,农产品的包装应采用严格消毒检疫的合格材料,尽量少用木质材料包装。

(4)对于我国具有优势特色的传统农业制成品,如茶叶、葡萄干、黄酒、白酒等,应建立专门生产基地,打造品牌优势,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品档次。各厂商应联合起来,在出口贸易中争取卖方定价权,以获取较高的利润。

2.建立国内钢铁企业联合采购机制,争取铁矿砂的世界定价权。日本、欧洲拥有的定价权取决于其钢铁行业的大规模和高集中度,我国钢铁企业如果要想提高话语权,在定价方面施加足够的影响力,就必须通过优化组合、联合兼并,逐步组建大型钢铁联合集团,从而加强行业集中度,规范市场行为,并以相同的声音、一致的行动来应对国际挑战。在2005年3月与必和必拓的铁矿砂价格谈判中,中国钢铁企业首次获得了胜利。这表明,中国钢铁企业在铁矿砂定价方面的话语权得到了加强。2005年4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组织成立了进口铁矿砂工作委员会,全国有资格进口铁矿砂的70家钢铁生产企业成为其成员。这一组织进一步强化了全行业的铁矿砂进口协调工作,中国钢铁企业也将在未来铁矿砂定价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3.我国企业应“走出去”,加强垂直一体化方面的投入。我国必须加快制定实施境外资源利用战略,坚持"走出去"的政策,进入产业链的上游,建立多元、稳定、可靠的境外资源供应基地,提高利用境外资源的能力。以铁矿砂为例,早在2011年,武钢、鞍钢、唐钢和江苏沙钢四家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就通过合资的方式获得澳大利亚必和必拓公司转租的Jimblebar铁矿40%的股权,从而拥有每年购买1200万吨铁矿砂的权利。在2005年铁矿砂大幅涨价后,我国钢铁公司纷纷开始同海外铁矿石供应方签订合作项目,共同开发铁矿资源。其中最成功的一例是2005年10月,中钢集团与澳大利亚Midwest公司正式签署协议,双方合资勘探并管理西澳大利亚州中西部地区Koolanooka和Weld Range两处铁矿资源,协议涉及的总金额高达15亿澳元,合计近人民币90亿元。中钢集团将在合资公司中占50%股权,这将是目前中国公司在澳大利亚铁矿资源开采中所获取的最高比例。

篇(3)

在新产品的推广中,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增强消费者的认知,然而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物质产品的日趋丰富,消费者对产品功能、价格的敏感度却在逐渐下降,人们在消费中追求更多的是某种特定产品与理想的自我概念的吻合,这使心理需求的满足被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与此同时,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由于企业的产品很容易被竞争对手所复制,导致了市场上的产品从核心、到形式再到附加产品的差异性越来越小,产品的同质化程度越来越高。在这些前提之下,传统的以产品功能、价值为重点的营销模式对于解决新产品的市场扩张问题越来越困难,体验营销的出现由于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这一消费需求的变化趋势,从而受到企业界的广泛关注。按照科特勒的定义,所谓体验营销,是以商品为素材,塑造感官体验和思维认同,抓住消费者注意力,为他们制造出值得回忆的感受,并为产品找到新的存在价值与空间。体验营销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营销模式下新产品推广的困难与障碍。

1传统营销模式下新产品推广中的困难与障碍

(1)传统产品推广中对产品价值的界定过于狭窄。传统营销中,理论上认为产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功能利益、情感价值、社交价值和个人价值,并以此作为推广的核心,但却忽略了消费者购买过程中追求的体验价值。虽然一些知名企业也曾提出,未来市场竞争的关键不在于提供什么产品,而在于提供什么服务,但是不难看出,仅将服务作为附加产品的构成内容,仍然过于狭窄。比如,在营销教科书中早已强调,不仅是卖牛排,更是卖煎牛排的咝咝声。从这个意义上说,有时卖体验要多于卖产品。因此,忽略体验价值,紧紧依托于产品或服务,为卖产品而卖产品,使品牌的内涵仅限于产品的质量、性能、款式或服务,显然不适应当今消费者对产品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必将阻碍新产品的推广。

(2)产品诉求中,理性诉求多于感性诉求。在传统的营销方式下,假定消费者都是理性的,在消费中他们按重要性、实用性原则衡量产品的功能,判定产品“比较优势”,从而选择整体效用最大的产品,于是,企业在营销中注重的是对于产品的特色以及带给消费者的利益的宣传。但是事实上,消费有时是难以区分同质化较高的产品的,正如多数消费者不能分出娃哈哈纯净水和乐百氏纯净水,到底哪一个更解渴、更有营养一样。因此,往往导致理性的诉求方式下即使花费了较多地广告费用,却不能形成消费者认知速度的提升。

(3)传统的促销方式难以满足消费者体验式信息的获得。在传统的促销方式中,只关心如何说服消费者购买,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不太关心,忽略了消费者在进行具体的消费品的选择时,以对产品的直观、感觉、情感、主观偏好和象征意义作为消费选择的原则。同时,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做出也依赖于对所获得的多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价的结果,然而,在无法体验产品之前,消费者是无法获得全面的信息的,因此,新产品的推广如果无法带给消费者生动、丰富、个性化的体验,无法通过刺激消费者的感官认知、引发消费者的思考,从而获得情感共鸣,可以说,在个性特色并不明显的情况下,新产品将很难得到消费者在行动上的接受与认可。

2体验营销在新产品推广中的运用

2.1赋予产品独特的心理属性,强调对消费者的体验价值

体验营销设定的核心在于给体验进行准确的定位。在定位过程中,从分析顾客心理需求和产品心理属性出发,以新鲜体验元素作为主题,建立区别于竞争产品的特色化的体验式定位,并借助有效的诉求方式传递给消费者企业所要展现的体验价值,使消费者能切身感受并产生心理共鸣,这是借助体验模式迈向成功的产品推广的关键一步。许多企业在此方面都有成功的例子:例如雪花啤酒通过塑造畅想成长的故事,有效的丰富了产品的价值,实现了产品的差异化定位;而农夫果园以一个经典的体验式动作“摇一摇”作为体验式定位的核心,有效的传达了其混合型果汁饮料的特性,且使该定位深入人心,为产品的推广奠定了基础。

2.2在广告诉求中有效传达体验定位,以体验引起消费者的情感共鸣

在借助广告传达体验信息的过程中,情感沟通是至关重要的。通过情感沟通,调动受众内在的感性和情绪,创造情感体验,给予其美好的心理感受,从而达到诱发其购买需求的目的。在情感诉求中,从温和、柔情的正面心情到欢乐、自豪甚至是激动的强烈情绪,从喜怒哀乐到爱恨悲愁,都可纳入情感的范畴。在运用中,关键在于认真探究消费者的情感反应模式,真正了解什么刺激可以引起某种情绪,以及通过何种表现形式能使消费者自然的受到感染,并融入到这种情景中来,最终有效引导消费者对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产生良好印象,直至形成偏爱。例如,陈酿贵州青酒的广告词“喝杯青酒,交个朋友”,以“友情”的体验为诉求核心,为单纯的产品赋予了人性化的情感,塑造了独特的人格化形象。而金龙鱼一封家书的广告则以游子思乡情为情感诉求的切入点,巧妙地传达了产品以外的情感,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一种美好的情感共鸣。因此,以情感体验为基础的广告诉求,能有效地产生感官刺激和心灵触动作用,往往比宣传产品的质量更能深入人心,从而更易于实现营销目标。

2.3让消费者积极参与体验活动,实现体验信息传播

体验是消费者信息获得的主要来源,是最具说服力的促销方式,因此,新产品推广可以通过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体验信息,对其最终购买决定产生直接影响。企业可以通过设置体验场景,组织体验活动,让消费者参与进来,通过消费者亲身感知、参与,获得消费经验与消费信息,有效的达到减少消费者购买新产品的风险感的目的。这样,消费者在获得快乐体验的同时,在感性的驱使之下,会增加其购买的几率。因此,通过营造自由的消费氛围,有助于提升消费者的认知,远比单纯依靠传统的说服教育的促销方式效果好的多。如汽车制造商推出的新款车型的试驾活动,既提高了产品的知名度,又使消费者得到了体验式信息,从而对产品的推广起到了助推作用。

3体验营销的局限性

体验消费趋势的到来,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体验营销在产品推广中的重要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体验营销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体验营销是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建立在消费者消费需求向更高层次转移的条件下,因此,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人们更为关注的仍是产品的质量或利益。此外,体验营销必须建立在产品优越的质量基础之上,如果企业不顾自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盲目追求体验经济利益,不但不会给消费者带来快乐享受,反而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企业应根据具体的营销环境以及消费心理的变化选择性的运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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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健词:农产品收购企业 现状 症结 税收管理

我国加人WTO以后、为扶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发挥税收调节职能,国家税务总局在2002年把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抵扣税率由原来的10%提高到13%,增加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额。随着一般纳税人对农产品收购凭证需求量的增大,其税收、财务管理方面问题日渐突出,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收购企业的税收管理和监督。

1当前农产品收购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1虚增农产品收购价格和数量。有的企业在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时搜自提高购进价格,或增加购进数量,扩大抵扣金额,多抵增值税。在调查中发现有3家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提高价格或虚开数量的问题。

1. 2项目镇写不全。有的企业在开具收购凭证时不填“计量单位”、“收购数量”和“单价”、有的不填“收购单位名称”和“验货员”栏。销售者的姓名和地址不实。企业为能抵扣税款,就虚拟销售者的姓名和地址。特别是农产品收购业务数量多,而且大部分为现金交易,因而税务机关在核查收购凭证时也无法确定是直接销售的还是通过中间载体销售的,对收购凭证的真实性难以掌握。

1. 3拉自扩大抵扣范围。有些企业为了隐藏真实经营状况对一些不该开具收购凭证的购进货物行为,或根本不属于农副产品收购范围的开支,如运费、差旅费、加工费、其他劳务,甚至连部分工资支出都用非法填开农产品收购凭证的方式支出。这样既可以多抵扣进项税,又能少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也不影响其利润核算。这种偷税的手段很隐蔽,且查证难度大。如某皮草有限公司把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染色费开进农产品收购凭证中、以抵扣增值税进项。还有企业将32万元的工资用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的方式支付,并进行了增值税抵扣。

1. 4收购凭证开具时间上不娩范。有的企业利用提前或滞后开具发票的方式,来调节当期的应纳税额,从而达到减少当期应纳税款的目的。某裘皮有限公司在2002年9月一次开具了160万元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在当月及以后月份,按每月销售额陆续进行增值税抵扣。

1. 5把收购凭证作为调节税负的工具。有的企业根本不按规定将农产品收购发票开给收购对象,而是于期末根据当期的生产成本倒挤收购凭证金额,并自行填开,人为调节产品成本率,以达到多抵扣税款的目的。

1. 6免税农产品无法确定是直接销售的还是通过中间载体梢售的。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分析,通过中间载体购人的农产品所占比重应大于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的比重。这在以农产品加工行业的企业和从事农产品零售的商贸企业中反映尤为突出,当前部分行业收购企业较少直接从农户收购农产品,其进货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存在个体流动商贩直接上门送货现象。原因是企业直接收购农产品,耗时费力成本高,同时农户受地理和交通条件的限制也很少送货上门。因此,简单灵活、货物周转快、投入少、费用低的个体商贩应运而生,成为农户和企业之间联系不可缺少的桥梁。由于他们季节性强,无固定经营场所,税务机关难以实施有效管理,形成一批无证业户,无发票开具。二是存在从经营企业购进和异地调拨现象。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作为农产品加工行业出口企业,由于国内需求有限,产品主要供应出口,企接到大宗定单时难以及时组织货源并保证产品规格和质量,只能采取从其他企业调拨或异地调拨的形式,调拨企业有时不开具销售发票。

2问题的症结

2. 1收的凭证功能异化、例弱了增值枕的管理。一是使农产品收购凭证成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削弱了增值税通过专用发票环环相联、互相制约的优点;二是虚开、多开现象的出现,留下很大的管理漏洞。一方面造成收购企业擅自扩大抵扣范围,另一方面造成无证户偷逃增值税。一些企业从农产品经营单位购进农业产品时,为了扩大抵扣额,一般不向对方索取发票,而是自行开具“收购凭证不仅造成收购企业扩大收购凭证使用范围违规抵扣进项税,而且给经营单位进行账外经营提供了便利,造成企业小金库的存在。

  2. 2虎开收的凭证畏抽增位祝税基。由于收购凭证是收购单位即用票单位自行填开,自行申报抵扣,因此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存在虚开、多开及调整当期应纳税款的现象,同时税务机关对其开具填用方面缺乏有力的监控制度,这为不法分子藉此偷税提供了可趁之机。尽管我们现在采取了一些诸如凭身份证抵扣、本人签字等管理措施,但事实上,这些规定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对于不法分子而言,虚拟一个销售方易如反掌,而税务机关由于时间、地域等客观因素的限制,要想核实每一笔“收购业务专用发票”内容的真实性也是不太现实的,特别是外埠收购业务。因此。从目前对企业“收购凭证”的征管状况来看,税务机关的监管力度是非常薄弱的,缺乏有效性和科学性。

3加吸对农产晶收购企业税收管理的措施

3. 1加强税收政策的宜传、培训。少数企业漏报、少报销售收人,主要原因是不了解税收政策,收购凭证、运费发票的不合理抵扣,也是由于法制观念不强、税收政策掌握不严造成的.因此,加强对纳税人,特别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李前和事后的政策宜传、培训、辅导,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正确执行税收政策,进行日纳双方的沟通已成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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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自由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需要在环境保护中获得进一步的延伸和发展,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使得贸易与环境、人类和自然之间的关系趋于一致。贸易与环境的关系问题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在与环境有关的贸易争端中涉及到的焦点问题之一就是“相同产品”认定与PPMs标准的冲突,本文主要针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WTO相同产品认定与PPMs标准的冲突

生产和加工方法(process and production methods,简称PPMs)是指产品制造、加工以及自然资源开采利用的方式,即产品生产和加工方法的特性而非产品本身特性。PPMs标准是指产品的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符合特定的环境要求。

PPMs标准是许多MEAs对某项产品采取贸易限制或禁止措施的依据, MEAs所规定的PPMs标准包括两种:与产品相关的PPMs (product-related PPMs。简称PR-PPMs)与产品无关PPMs(non-product-related PPMs,简称NPR-PPMs)。与产品最终性能有关的PPMs以及与产品最终性能无关的PPMs。前者加工或生产方法可以影响产品的特性,当产品消费或被使用时可能污染或使环境退化;后者加工或生产方法通过如在生产过程中向空气和水源中排放污染物,本身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前者有助于提高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对商品质量的预见性;后者是指产品具有“产品的最终消费者无法探查”的性质。

GATT1994第3条在“相同产品”方面给WTO成员施加了义务,非歧视原则是WTO最基本的原则,规定非歧视义务适用于所谓的相同产品。何为“相同产品”,GATT1994文件中尽管多次出现“相同产品”,但并没有给出“相同产品”的定义。WTO的DSB主要通过个案处理的方式判定具体案件中的进口国国内产品是否与进口国产品属于“相同产品”。在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通过的《反倾销守则》中,第一次对“相同产品”进行了界定,第2条第6款规定,“本协定所使用的‘相同产品’一词应解释为与有关产品完全同一、即各方面都相似的产品,如果无此种产品,则为尽管并非在各方面都相同,但具有与考虑中的产品的特性极为相似的另一种产品”。

由此可见,根据现行GATT的规则,以不同程度或方法加工生产的产品,只需要相同的物理特性即可认为是“相同产品”,不反映在制成品物理特性中的PPMs标准,不能用以区分产品。换言之,基于相同产品概念上的非歧视待遇不能溯及进口产品的生产过程和加工方法。但从环保的角度出发,对以有害于环境的PPMs标准生产出来,而最终用途和物理特性相同的产品,实施非歧视待遇是不能被接受的。WTO 禁止对此类产品实施限制措施,显然不利于保护环境,也无法体现 WTO 所倡导的环保、贸易与持续增长三者之间相互促进的宗旨,更有可能造成跨国污染和严重的污染溢出事件。

从环境生态角度看,认为PPMs 是一国内部的事情而不予考虑的 WTO观点是没有说服力的,而且经济理论也没有区分外部性,导致了全球福利减少。所以,许多国家要求出口国的产品也须符合进口国环保PPMs标准。MEAs允许的PPMs标准无疑有悖于现行非歧视原则和对相同产品的解释。但为了约束各国国内的产品标准的制定,在WTO绿色规则中,只有TBT协议和SPS协议对PPMs作出了明确规定:TBT协议允许进口方限制不符合本国PPMs标准的产品进口,但以该PPMs标准影响产品的性能为限;SPS协议也承认进口国有权以产品的PPMs为基础来进行风险评估,并因此采取限制贸易的措施,但只有当该PPMs影响到了产品本身的性能对进口国动植物和居民生命健康造成危害时,进口国才可以采取限制性贸易措施。因此,WTO所认可的PPMs标准是有限的,即与产品的最终性能或特征有关的PPMs标准,这与MEAs所允许的PPMs标准发生了冲突。

WTO在相同产品认定与PPMs标准问题上的立场

从GATT/WTO处理贸易与环境争端实践中可以看出WTO的态度变化和立场,在“美墨金枪鱼案”和“美欧金枪鱼案”中,GATT专家小组认为:GATT协定的规定是针对产品本身,并不是针对产品的PPMs的,美国不能仅仅因为墨西哥的金枪鱼的生产方法没有达到美国的要求而禁止从墨西哥进口金枪鱼及其制品。在“欧盟荷尔蒙牛肉案”中,相应地承认了对“相同产品”的认定可以引入PR-PPMs标准。在“美国海虾海龟案”中,上诉机构承认美国的第609条款是“与保护可用竭天然资源相关联”的措施,该条款规定禁止进口某些虾和虾制品是基于不同的捕虾方法,而不同的捕虾方法则具有不同的环境保护后果。但对“相同产品”的认定,是否引入PPMs标准没有明确的答案,却承认了NPR-PPMs标准适用于GATT1994第20条例外条款。对于PR-PPMs标准,WTO的TBT协议、SPS协议和TRIPs协议作出了规定。这种规定实际上还是以最终产品的形态为判断标准的,因为不同的PPMs标准会影响到产品的特性或品质,是否执行PPMs标准最终形成的将是不同品质的产品,而不是“相同产品”。当产品对环境的损害直接发生于进口国境内时,进口方可以对这类进口产品采取贸易限制措施,以达到保护本国环境为目的,不违反GATT1994第2条的规定,不违反非歧视原则。这在1998年 “欧盟荷尔蒙牛肉案”中有所体现,已得到WTO的DSB的承认。

通常所说的PPMs主要指的是NPR-PPMs。NPR-PPMs标准,最终是对生产过程或生产方法制定标准,是否执行其标准,仍是“相同产品”,只是生产过程或生产方法的不同会对环境造成不同的影响而已。1998年“美国海虾海龟案”,上诉机构的裁决暗示了这一结论。WTO对“相同产品”的认定是否引入NPR-PPMs标准,答案很明确,不能引入NPR-PPMs标准来认定“相同产品”。对是否执行NPR-PPMs标准最终形成的产品实行制裁,只能利用GATT1994第20条(b)款和(g)款来解决,不是通过改变相同产品的判断标准和扩大非歧视原则的适用对象来解决。

由此,可以总结出WTO认定“相同产品”时,WTO规则已经将PR-PPMs标准作为认定的依据;NPR-PPMs标准在认定“相同产品”时没有考虑,不过对其采取环境贸易措施可以适用GATT1994第20条例外条款。

解决WTO相同产品认定与PPMs标准冲突的思考

关于WTO相同产品认定与PPMs标准的冲突问题,笔者认为,在允许根据PPMs标准采取贸易限制措施的同时,需要对PPMs标准的适用范围作严格的限制,并且要通过协商一致的途径解决。

因此,笔者认为解决WTO认定“相同产品”与PPMs标准冲突,WTO 应致力于环境保护行动的统一化和国际环境立法的趋同化,制订一套能为大多数国家接受的PPMs标准。GATT第3条、第1条等规定体现了非歧视原则适用的对象是“相同产品”,且不涉及PPMs。然而,由于环境领域中的某些要求具有世界意义,有充分的理由要求WTO将其规则和概念延伸至产品特性之外。WTO 可在GATT第20 条例外条款的基础上,制定一个内容详细、适用面广的协定,以适应目前环境问题的广泛性和深刻性。不过,在适用第20条例外条款时,需注意合理确定NPR-PPMs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对发展中国家实行优惠待遇。

(一)合理确定NPR-PPMs标准的适用范围

对于NPR-PPMs,如果对环境的影响差别大而且生产活动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全球性或跨境转移的产品,可以适用环境贸易措施,依据就是GATT1994第20条(b)款和(g)款。以保护进口国境外为目的的基于PPMs标准适用于“相同产品”认定的贸易限制措施应该严格限定其适用条件,这种对“相同产品”认定的贸易限制措施存在着相当大的不合理性。以提高产品竞争为目的制定的PPMs标准不能适用于“相同产品”的认定,也不能援引GATT1994第20条例外条款来适用。因为这种基于PPMs标准的贸易限制措施的首要目的已经不是保护环境,而是要提高本国产品的竞争力。

(二)对发展中国家实行优惠待遇

由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技术水平一般都较低,大多依赖于丰富的自然资源生产初级产品,要求其满足严格的PPMs标准在短时间是不可能的,同时也是不公正的。因此应该给予发展中国家足够长的过渡期,在该过渡期内,对主要由发展中国家生产的初级产品(比如鱼类、木材等)不适用国际统一的PPMs标准。所以应尽可能制定两套环境标准,分别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并制定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和资金援助的可行性条款。

在这方面可以借鉴欧盟和NAFTA的做法。欧盟在环境标准的协调方式上采取多种不同的方式:制定统一的产品标准来消除成员国在标准上的冲突,如通过指令制定汽车发动机统一的废气排放标准等;规定产品标准的最高标准,如对某些发出噪声的设备设置了最高标准,同时还实施统一环保标志;在协调成员国的工艺标准方面规定了最低环境标准,最低标准用于防止成员国以低环境成本获得竞争优势,但也不反对成员国采用更严格的国内标准;采取灵活方式按成员国的类型规定不同的标准,不同的成员国可以有不同的期限。

从上述可以看出,欧盟采取了一种灵活的协调方式,将成员国划分为几类,对不同类型的成员国规定不同的生产工艺标准。欧盟的经验表明标准系统不应僵化,最低的标准、多层协调或者一套共同的基本要求可能比统一的标准更有效率。NAFTA允许各国自定标准,但在标准的实施上有一定限制,即“只得在达到其适当的保护水平的必要限度内”(SPS),不得造成对贸易“不必要的阻碍”(SRM)。NAFTA和NAAEC高度尊重成员国的主权,认可“每个国家有建立自己的国内环保水平的权利”,在成员国之间不存在任何统一的标准,它们考虑到了三国之间经济、技术水平及环境条件的差异。在WTO这样一个成员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巨大的组织内,却让所有成员都适用同样高的标准,显然是不公平的。根据WTO对发展中成员的优惠待遇原则,发展中成员应坚持制定两套标准,对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分别适用不同的环境标准,并通过相互承认使两套标准同样有效,发展中成员只要达到适用于发展中成员的标准,就不应对其采取贸易限制措施,就应该对其生产的产品按“相同产品”来对待。

此外,应规定发达国家对执行新的环境标准有困难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援助,以帮助其达到协议所规定的标准。为了使这种规定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可以规定在发达国家未对执行环境标准有困难的发展中国家进行有效援助的情况下,不得以该发展中国家未执行环境标准而对其产品采取贸易限制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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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不断发生变化,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进行了研究,其成果主要集中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变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现状与问题、农民负担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关系、税费改革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影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农民增收关系、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改革等方面。但是,在现有成果中,专门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角度进行相应研究的还不多。我们认为,当前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结构与行为优化问题是保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的关键。因此,必须重点研究如何实现供给主体结构的优化,构建政府、私人、第三部门多元互动的制度格局,并着力优化多元供给主体的行为策略和行为关系。

供给主体结构优化:由政府单一主体转向政府和民间多元主体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政府垄断公共产品供给,不可能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单一,缺乏政府以外的其他参与者,从根本上降低了供给水平,制约着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有关资料显示,截止到2002年底,全国83%的村不能饮用自来水,13%的村不通公路,53%的村不通电话;农村用电电压不稳、电价偏高,平均电费是城镇的2倍以上;尽管有93%的村能接收电视,但信号相当微弱;交通不便,距汽车站20公里以上的村占34%。此外,大部分农民基本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完全不能接受医疗、养老等公共保险消费。可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问题相当严重。而且,政府作为唯一的供给主体,使得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渠道过于单一,在政府供给能力不足、其他供给渠道又没有形成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运转,政府就不得不强行向农民摊派各种费用,集资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结果必然加重农民负担。这些,对于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都是很不利的。

农村税费改革后,空前的财政压力使单一主体的公共产品供给模式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为了摆脱困境,必须追求结构优化、实现由政府单一主体向政府和民间多元主体的转变。

(一)在供给主体结构优化过程中,政府仍应充当关键主体、发挥核心作用

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西方福利经济学家们认为,由于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若通过市场方式提供,很容易出现“搭便车”和投资不足的问题,并且在规模经济上缺乏效率。如果由具有强制力的政府来提供,则可以克服市场供给的缺陷。那么,由此而得出的结论是:政府应该是公共产品的天然提供者。可见,提供公共产品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能。在新农村建设中,公共支出政策的关键在于确保政府有效地提供农村公共产品,政府要把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纳入财政制度框架,真正成为农村优质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让广大农民能像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且,政府作为公共产品最重要的供给主体,要尽力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上,将农民承担的制度内公共产品成本和制度外公共产品成本都压缩在最小限度。

对于全国性的纯公共产品,包括社会治安、货币稳定、公平分配、政府活动等,应该由政府无偿足额提供,而不应再让农民承担任何成本。其理由如下:(1)广大农民在工业化初期,就通过农业税及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等形式将大部分农业积累转为工业积累,为城市工业化做出了贡献。

在城市工业具备了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后,政府应无偿为农民提供上述公共产品,作为对农民长年来超额贡献的补偿。(2)农民收入明显太低,严重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并进一步延缓了工业化进程,同时也使农民出现了不满情绪,形成了社会不稳定的隐患。对农民无偿提供全国性的公共产品,这是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的一个有效途径。(3)农民不为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直接缴纳税费,并不意味着农民就不为此负担税费。农民实际上还通过农用生产资料、生活用品及劳务的购买,支付含在商品零售价格中的流转税,其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绝大部分体现在城市的税收收入中,并由国家与城市分享。因而,政府对农村供应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并不是完全无偿的。

对于其他主体不能提供或不能高质量地提供的一些农村准公共产品,政府要寻求最优供给机制,保证提高供给水平。

(二)供给主体结构优化要十分重视以私人作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

尽管政府应该是公共产品的天然提供者,但当公共产品完全由政府供给时又存在非市场缺陷。查尔斯·沃尔夫曾详细探讨了这类缺陷:一是使成本和收入分离。非市场活动的收入具有非价格来源,主要由政府税收支付成本,易导致多余和增加的成本。二是形成内在性。私人的或组织的成本和利润很可能支配公共决策。三是派生外在性。非市场活动可能产生无法预料的远离公共目标的副作用。四是分配不公。非市场活动会产生权力或特权(而不是收入和财富)的分配不公。这些非市场缺陷会直接导致政府部门内部的低效率,引致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不足。因此,考虑以私人作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就显得十分必要。对于公共产品私人供给的可能性,戈尔丁、史密兹、德姆塞茨以及科斯等人早就从理论与经验方面作了论证。戈尔丁提出了“选择性进入”的概念,即消费者只有在满足一定的约束条件,例如付费后,才可以进行消费。戈尔丁认为,福利经济学忽视了公共产品供给方式上的“选择性进入”,若公共产品不能通过市场手段被充分地供给消费者,那是因为把不付费者排除在外的技术还没有产生或者在经济上不可行,而不是不能由市场提供。戈尔丁的分析尤其是他提出的“选择性进入”方式是极富创见性的。继戈尔丁之后,德姆塞茨指出,在能够排除不付费者的情况下,私人企业能够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他进一步认为,由于不同的消费者对同一公共产品有不同的偏好,因此可以通过价格歧视的方法来对不同的消费者收费。另一位学者史密兹认为,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消费者之间可订立契约,根据一致性同意原则来供给公共产品,从而解决“免费搭车”问题。如果说上述学者是从理论角度论证了私人提供公共产品的可能性,科斯则是从经验的角度论证了这种可能性。

科斯在其经典论文《经济学上的灯塔》中认为,从17世纪开始,在英国,灯塔作为公共产品一直是由私人提供的,并且不存在不充分供给的情况,政府的作用仅限于灯塔产权的确定与行使方面。在1820年,英格兰和威尔士共有46座灯塔,其中34座由私人建造。因此,英国历史上的灯塔基本上是由私人供给的。⑦科斯的研究表明,一向被认为必须由政府经营的公共产品也是可以由私人提供和经营的。借鉴西方学者从理论角度和经验角度的论证、研究结论,我国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也完全可以采取以私人为主体的方式。

但是,由私人提供的农村公共产品一般限于以下两类:(1)准公共产品。由于纯公共产品一般具有规模大、成本高的特点,只能由政府利用其规模经济和“暴力潜能”优势来较为经济地提供。准公共产品的规模和范围一般较小,涉及的消费者数量有限,正如布鲁贝克尔和史密兹所认为的,这容易使消费者根据一致性同意原则,订立契约,自主地通过市场方式来提供。由于消费者数量有限,因此达成契约的交易成本较小,从而有利于公共产品的供给。(2)具有排他性技术、可以将“免费搭车者”排除在外的公共产品。这即是戈尔丁提出的“选择性进入”的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由于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因此很难排除“免费搭车”等问题。而“选择性进入”的产品则可以有效地将“免费搭车者”排除在外,因此可以大幅度地降低私人提品的交易成本,从而激励私人提供某些公共产品。相反,如果缺乏某种排他性技术,则私人提供的公共产品难免会陷入“公地悲剧”。

(三)供给主体结构优化还应该以第三部门作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

农村社区和各种合作性的非盈利性农村社会服务机构都属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第三部门的范畴。许多国家的实践表明,第三部门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以美国为例,各类非营利部门一年的运作资金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7%~8%。如果把这些组织中义务工的贡献折算成金钱,非营利组织活动的价值接近国内生产总值的10%。我国2005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2万亿美元,假设从比重上我国的非营利部门能达到美国一半的水平,它一年便可为社会提供价值约9000亿人民币的服务,比政府的整个社会开支(包括福利性开支、转移性支付和社会保障开支)规模还要大。由此可见,利用非营利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将会具有战略性的意义,而利用非营利部门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同样具有巨大的潜力。

第三部门可以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对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失灵形成积极回应。第三部门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能够对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进行有效弥补,能够在决策咨询、政策宣传、政策实施、矛盾疏导、表达民意等方面起桥梁纽带作用,能够灵活、高效、低成本地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因此,以第三部门作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有着明显的好处:

首先,第三部门可以更好地满足农民对公共产品的多元性需求。对于“市场失灵”的一些公共产品,单靠政府供给是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的。因为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是多元的,但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只能是一种。在市场和政府双双失灵的情况下,民间非营利的第三部门可以拾漏补缺。它们是非营利的,不会利润挂帅,因此愿意提供公共产品;它们是民间的,不必行动划一,因此可以为需求较高的人群提供额外的公共产品,为需求特殊的人群提供特别的公共产品,从而满足政府和市场都满足不了的社会偏好。

其次,第三部门可以更好地满足农民对信息不对称性产品的需求。信息不对称的产品有两类,一类是服务的购买者并不是最终消费者,中间隔了一层;另一类是服务本身的性质太复杂,消费者对它难以评估。信息不对称的产品在不必由政府提供的情况下,若靠以营利为目的的私营机构来提供会造成一些问题,它们很可能会利用自己在信息不对称关系中的优势地位,以次充优、以少充多,欺骗消费者,谋取利润最大化。第三部门与营利组织不同,非营利组织的性质不允许它们分配营业所得。既然营利不是它们存在的目的,这类组织借信息不对称之机占消费者便宜的可能性就要小得多。

再次,第三部门的社区组织提供公共产品能够很好地弱化“搭便车”问题。“搭便车问题的严重性取决于群体结构的紧密程度如何。在一个结构紧密的社区内,人们个人主义较少并会严格遵从社会规范,因而搭便车问题不会太严重。”我国农民一般生活在村落之中,社区组织供给这种方式能够把公共产品的供给范围缩小到一个以村落为中心、以生活和工作为纽带的小集团之中,它容易符合农村的村情民意和提高农民的满意度,因而会有较高的供给效率。

罗西瑙与林德从实际效果上对比了第三部门与私人营利组织提供公共产品方面的差异,在将149个研究进行综合后,得出结论:在服务质量、需求者可接近性、成本效益和慈善四个方面,都是第三部门优于私人营利组织。

因此,优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必须充分考虑发挥第三部门的作用,将其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一个重要主体。

政府主体行为策略优化:营造合作博弈局面和消除背离公共利益的驱动力

在供给主体结构中,政府主体是核心,所以政府主体行为策略的优化对于提高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质量至关重要。理论启示与实际情况对于政府主体行为策略优化的突出要求有两个:(一)变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不合作博弈为合作博弈

自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经历了多次变迁。从本质上讲,每一次制度变迁过程都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定位、财政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博弈过程。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充分博弈后形成的契约格局,就是最终所采取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双方的博弈实际上是信息不对称状况下的一种动态博弈。在博弈过程中,地方政府出于本地区利益的理性考虑,夸大本地区农民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需求,片面强调财政缺口,逃避供给责任,其行为策略可以概括为:“叫苦”和“逃避”。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中央政府要保证各地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均衡,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中央政府根据各地区夸大的有效需求状况,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分配供给资金,必然导致严重的财政困难。面对各地方政府夸大农村有效需求的行为策略以及自身财政困难的局面,中央政府此时的策略只能是采取一种逆向选择行为:收回财权、下放事权,进一步把公共产品供给重点转向城市,其行为策略可以概括为:“收财权”、“放事权”和“转方向”。可见,农村纯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博弈过程中采取了不合作的行为策略。⑩显然,要改变这种公共产品供给的尴尬困境,最本质的要求是双方重新选择行为策略,打破原来的博弈困境,建立起良性互动的合作格局。

要建立和营造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格局,首先应该划分清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供给责任和范围。责任和范围不清是当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中央和地方政府不合作博弈的症结所在,所以界定清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职责范围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1.强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共产品供给责任划分的两个要求。

第一,重视农村公共产品效益外溢的成本补偿。各级政府间对农村财政支出责任纵向配置的实质,是如何解决各层级政府之间合理分担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产品的总成本问题。如果考虑到农村公共产品的层次性、效益外溢性、公平性、民主性,公共经济责任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实际配置关系相当复杂。其中对许多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而言,为了克服其效益的外溢性、兼顾到效率与公平,不仅其决策责权、执行责权、管理责权、监督责权需要分别配置于两级以上政权机构,而且其中决策、执行、管理、监督等每一项责权都要从不同的侧面配置于不同层级政权机构。上级政府一定要以不同比例分担下级政府负责直接提供的农村公共产品的成本,因为这些公共产品具有正效益外溢性,只有在上级政府给予适当成本补偿的情况下,这种公共产品才能在数量和质量上实现最佳提供。第二,要使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与财政筹资能力相适应。提供公共产品责任的落实必须以相应层级的政府具有相应的筹资能力为基本前提。在某一层级政府筹资能力被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客观限定的情况下,如果赋予其超过这一能力的财政支出责任,就应该允许其量力而行提供低于相邻地区水平的公共产品,或者上级政府必须负责补充为提供涉及农村居民基本生存与发展权利的公共产品所需要的财力缺口。

2.明确划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具体责任。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公共产品的制度外供给,而制度外供给的原因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划分不合理,比如农村义务教育、优扶、计划生育等外溢性极强的公共产品,全部由乡级政府提供,既不符合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原则,也不符合公平原则。因此,必须明确划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具体责任:对于农村义务教育、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农村公共卫生保健、公共文化事业、大江大河治理、农村环境保护等外溢性极强的农村公共产品,应当由多级财政共同承担,尤其是中央、省级财政应担负主要的责任;对于电力设施和小流域防洪防涝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社会保障、成人教育、水利设施、农村医疗等,应当以主要由县、乡两级政府提供,中央、省、市级政府适当补助的形式供给;对于那些在转轨时期出现的特别类型的公共产品,比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行业信息提供等,应当视其外溢性的程度,分别由各级政府负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二)约束乃至消除政府官员背离和损害农村

公共利益的驱动力尽管政府是农村纯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但是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者的政府并不一定就能按照农民的需求合理供给公共产品。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治领域中的人也是“经济人”,均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布坎南指出,政治过程就像市场的交换过程一样,包含着来自自愿交换的互惠性,是一种正和博弈。每个具有独立价值和利益的个人,都会要求参加政治决策,以谋求实现其个人的目标和利益。“政府,就像一个纯粹交换经济中的市场一样,完全被视为汇总或平衡个人对公共政策之需求的一种制度。”

政府官员为了追求最大化的个人利益,往往会有背离和损害公共利益的驱动力:(1)自上而下的官员任命体制,导致拥有决策权的基层政府官员缺乏合理供给公共产品的压力。在政府内部,由于下属一般只是对上级负责,而上级领导往往以看得见的“政绩”来评价官员。因此,政府官员往往乐于想方设法供给能凸现其政绩的公共产品,结果就造成了短期能凸现政府“政绩”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而符合农民需求但需要大量政府投资又不能短期见效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2)政府决策者对“政绩”和“利益”的渴求,导致不符合农民需求偏好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农民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偏好受多种因素影响,但收入水平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在一定的收入约束条件下,农民会选择使其效用最大化的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消费组合,但是政府的一些决策者往往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而强制改变符合居民意愿的需求组合,导致超越收入水平的公共产品的过度供给,从而不能真正反映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偏好。(3)政府与农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政府工作人员能够围绕自身的利益供给公共产品,以致造成了供给不足和供给过剩并存的结构性失衡。按照现代政治学的基本原则,人民与政府是委托关系。但是,作为委托人的农民由于信息不全很难分清哪些费用是合理的,哪些费用是不合理的;而作为人的基层政府则具有完全信息,在利益驱动下,基层政府及村组织往往利用信息优势而有意偏离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目标,导致要政府花钱但又不能直接使自己得利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而能直接、短期为政府人员带来政绩或是便于其设租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多。

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失衡的一个重要内因就在于政府官员的自利性,因此,要实现农村纯公共产品的合理供给,就必须构建一系列制度来约束乃至消除政府官员的自利行为。

1.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要通过在乡村组织中设立村民对公共产品需求的表达制度和传导机制,使多数村民的需求意愿得以真实体现。一方面,要量化政府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减少政府官员供给公共产品的随意性。另一方面,应在农村积极推进村级组织制度改革,推行村委会组成人员直选制度,真正把村委会建设成为一个村民自治组织,使村委会真正对村民负责,把村民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需求意愿及时、准确无误地传递给各级政府和组织,为各级政府合理地供给公共产品提供决策依据。

2.通过改革干部考核制度提升农村公共产品

供给的合理程度。考核晋升干部应结合所管辖农民的生产条件、生活的真实改善,通过农民对其政绩的认可程度来决定干部的升迁和奖惩,这样才能彻底避免侵害农民的行为,约束政府官员对农村公共产品“随意供给”的思想,树立其“合理供给”的思想。首先,要改革现行的基层干部任免制度,乡镇和村干部的任免应充分考虑农民的认同度。其次,要加强对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约束,健全基层政府资金收支管理。再次,要完善政府官员决策失误的问责制度。要充分发挥人大的“质询”和“罢免”职能,不断完善不信任投票制、弹劾制以及主要责任人引咎辞职制等。

3.推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听证制度。要在确保行政的透明度、扩大农民的知情权的同时,健全和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听证制度,扩大农民的质询权和参与决策权。

多元主体行为关系优化:形成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的伙伴关系

建立政府与民间主体伙伴关系的一个潜在的逻辑是:它们在农村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提供过程中,有各自独特的优势,同时也有其不足。戴维·奥斯本认为,政府的优势主要体现在稳定性、不受偏爱的影响;私人部门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革新的能力、产生资本的能力、获得规模经济的能力强;第三部门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有很强的同情心、责任心和产生信任的能力。其中,政府最适合政策管理、维护公平、防止歧视、提高社会凝聚力;私人部门最适合经济任务、进行投资、产生利润;第三部门最适合社会的任务、志愿劳动的任务、加强社区管理的任务。

政府与民间主体伙伴关系的最重要特征在于:二者通过合作追求共同的或者一致的目标,协作的基础在于相互的利益,强调风险和责任共担。具体而言,民间主体分担部分农村公共产品生产的职能,而政府部门则在承担无法让渡的职能的同时,还要成为一个协调者、监督者、管制者。政府需要通过制定规则、监督规则执行、考核绩效等方式,承担执行和管制农村公共服务的角色。

(一)完善政府与民间主体伙伴关系的实现形式农村公共产品提供中政府与民间主体伙伴关系可以采取的主要形式有:

1.合同承包。由政府确定某种公共产品特许民间主体经营的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标准,通过竞争性招标形式对外承包给民间主体。中标者和政府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向农民提供公共产品,政府则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购买这种产品,同时对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这里,政府是公共产品的安排者,民间主体是直接生产者。

2.特许经营。政府不是用公共财政购买公共产品,而是把特定的公共产品生产条件租赁给有关的民间主体,由他们从事经营与服务活动。像合同外包一样,在特许经营方式下,政府成为安排者,民间主体成为生产者。特许经营的民间主体可以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提供公共产品,能有效降低农民负担,改善农村社会福利状况。

3.补助。由政府给予一些能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民间主体以补贴,其形式可能是提供资金、减免税优惠、低息贷款等。补助降低了特定物品对于符合资格的农民的价格,使他们可以向市场上接受补贴的生产者购买更多物品。在补助安排下,生产者是私人营利组织和第三部门,政府和农民是共同的安排者,政府和农民都向生产者支付费用。

4.志愿服务。像慈善组织这样的民间主体可以通过志愿劳动等,提供很多农民所需要的服务,其他志愿团体也可提供许多社区服务。在志愿服务这种安排中,民间主体中的第三部门可扮演服务安排者的角色,他们可以运用其雇员直接生产服务,也可以通过雇用和付费的方式交给其他组织去做。

(二)健全政府对民间主体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某些农村公共产品由民间主体供给决不意味着要完全脱离政府,相反,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的民间主体供给中应该发挥至关重要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篇(7)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现状

众多商业银行为了抢占市场份额,纷纷推出各自的理财产品,通过营业网点宣传和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推广。近五年来,每年国内各家商业银行推出理财产品大约6万余款,发行规模大约在60万亿元左右。通过认真分析对比,现行的这些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果不加以重视,及时修正,将严重影响商业银行自身及整个行业的发展,也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1.理财产品开发设计问题

通过对现行的主流理财产品分析,可以发现各家商业银行虽然推出了名目繁多的理财产品,包括信托、基金、黄金期货和外汇等业务,但是各商业银行的产品无论是投资周期或者收益回收,还是整体产品的结构布局上都有很多惊人的相似之处。类似的理财产品进入市场,缺少产品差异化,为了谋求市场份额,只有通过价格战来扩大销量,甚至利用额外利益吸引投资者。这样的最终结果只能导致各银行自身利润的损失。在产品开发设计上,缺乏创新意识,照抄照搬其他商业银行的产品,相互抄袭;在产品投放之前,没有系统完备的市场调研,为了抢占市场,匆忙上市,这样的产品除了最初的销售份额,最终大多市场表现不佳。

2.客户纠纷处理问题

客户与商业银行就理财产品发生纠纷最常见的原因就是投资者实际收益率没有达到该产品预期效果,与银行销售其理财产品时的广告宣传内容差距较大。在投资者选择产品时,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工作人员没有对该产品做出完备的说明,大多过度分析其收益方式和收益额度,对于投资风险往往是用“投资有一定风险”一语带过,甚至没有对投资者进行风险偏好评估。另一方面,投资者受到利益诱惑,往往也会忽视投资风险,在没有完全了解理财产品后续运作的情况下盲目投资,最终蒙受损失。

3.从业人才队伍建设问题

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内具备基金、外汇、期货、股票、保险等理财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较为短缺,尤其是具有各类实际操作经验的人才。从事理财业务的工作人员大多只是对其中某一些东西有所了解,或者通过银行内部的产品培训获得相关知识,缺乏具备多个类型理财产品知识和实操经验的综合人才,不能给投资者提供跨种类的理财产品组合推介,已达到尽量规避风险,保证收益的目的。要做好理财产品的推广,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从业队伍,培养复合型理财人才。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优化建议

商业银行必须走出自己的理财产品路线,开发设计具有自我银行特色的产品,改变过去相互抄袭模仿的恶习,围绕客户为中心,以服务投资者为主旨,这样银行本身才能获得长足的发展,理财产品才能得到市场认可。

1.创新设计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本身的资源是有限的,从银行自身出发,找到自己的优势所在,契合市场需求和客户偏好,从相应的开发环节下手,可以通过理财产品基础资产、投资期限变化、多币种组合等方式,设计出具有自主品牌特色和个性的理财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成为某一类型理财产品中的佼佼者。同时,在产品的投放上,也要注意选择目标客户,针对理财产品选择投资风险偏好匹配的客户,针对投资者选择合理的理财产品和产品组合。

2.规范产品文件和宣传

理财产品的说明性文件中存在很多专业性极强的特有名词,大多数的客户在阅读产品说明时存在理解困难,而部分从业人员给投资者做出的通俗化介绍解释又与名词实际含义存在偏差和歧义。因此,在理财产品的说明文件中,应适当减少专业知识过深的名词使用,同时,对于出现的专业词汇应当在说明文件中做出解释说明,针对一些字面意思相近,并在计算中多有使用的名词,应当进行对比解释,阐述其相关性,说明其差异。对于例如投资收益额、手续费佣金、预期收益率、退保费用等涉及到金额的计算,应列出计算公式,解释其中名词含义,并且举例进行计算演示说明,以便投资者清楚明了。同时,在产品介绍和宣传当中,要明确说明投资产品的风险点,让客户对于产品可能存在的资产损失有一定的了解,杜绝虚假宣传和营销。

3.严格理财产品资金管理

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都是具有一定期限的,对应的理财资金投向的项目或者资产的收益回收应在理财产品到期前完成,严格管控理财资金投向,确保资金兑付安全。同时,理财资金经过的账户都需要单独管理,彼此独立,每一个理财产品的募集、托管和兑付都应专门独立开设账户,设置各个账户的资金流动权限,保证各种理财产品间资金的独立,也保证理财资金与投资资产项目的独立。

4.建立健全保证金制度

篇(8)

重庆三峡学院美术学院创建于1987年,有教职工60人,其中教授5人(另外聘教授8人),副教授12人,硕士49人,有校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15人。开设有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五个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600人,2015年拟在教育硕士类别学科教育(美术)领域招收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美术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艺术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近几年学生多次参加省级及全国美展,在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中获全国一等奖,获奖的作品共计36余件、省级奖100余件,发表美术作品论文100余篇;教师出版学术专著、教材21部,发表美术论文100余篇,作品入选全国省级美展300余件,有150幅作品获得全国和省级奖,2项教学成果获重庆市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二、三等奖,“三峡民间美术”课程为重庆市级精品课程。共计培养了10000余名专业合格的美术人才。毕业生就业范围广泛,受到用人单位好评,就业率达到90%以上。

美术学(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美术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绘画创作和现代艺术设计的实践技能,能在美术创作、美术编辑、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和管理、以及美术宣传和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等领域的专门人才。主要的专业课程有:美术概论、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透视学、解剖学、构图学、素描、色彩、中国画、油画、雕塑材料学、版画、美术教学理论与方法、美术教育心理学、应用美术设计、计算机应用设计等课程。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有创新设计思想与能力,适用于时代视觉传达发展需求,有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设计技能,并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的专业课程:中外设计史、设计概论、素描、色彩、字体设计、图形创意、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展示设计、数学媒体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

环境设计(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当代环境设计理念,现代设计思想,为社会经济、文化建设发展需要而具有环境设计综合知识和应用实践动手能力的设计师,能在各大装饰公司、建筑行业、中职院校、设计单位等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的专门人才。主要的专业课程:中外设计史、设计透视、素描、色彩、手绘表现、建筑装饰材料与概算、室内空间设计、城市景观设计、展示设计与模型制作、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

动画(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动画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应的影视知识,熟练掌握动画设计、动画制作,动画产品开发等实践技能,能在设计公司、游戏公司、传媒公司、艺术教育等单位从事动画、影视制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的专业课程有:艺术设计史、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绘画设计、动画场景设计、摄影、网页设计、卡通雕塑、二维动画制作、三维动画制作、后期合成技术、DV短片制作、动画造型设计、影视声音、三维动画技术、动画分镜创造等课程。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国际流行文化视野与民族服饰文化底蕴、兼备创新设计与工艺技能、能在服装设计、教育、研究、媒体、生产和管理等企业单位从事设计、开发或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人才。主要的专业课程有:中外服装史、服装材料学、服装效果图、服装结构设计、工艺基础、服装CAD、流行成衣设计、职业装设计、创意装设计、配饰设计、形象设计等课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年龄不限;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二、2015年美术类招生专业、学制、分省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层次

学费

学制

校考(170)

合计

河北

江苏

江西

广西

甘肃

山西

黑龙江

合计

 

 

4

350

30

25

20

20

30

30

15

环境设计

本科

10000

4

100

10

9

6

6

10

9

5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10000

4

73

8

6

4

5

7

8

3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本科

10000

4

32

2

2

2

2

2

2

2

美术学

本科

10000

4

84

6

5

4

4

7

6

2

动画

本科

10000

4

61

4

3

4

3

篇(9)

 

一、优酷——强大的视频网站

优酷网(YOUKU.com),中国第一视频网站,于2006年12月21日正式推出。该网主要为用户提供视频产品,以满足消费者的互动需求和多元化视频体验需求。高端的技术水平、产品服务和品牌认知等优势让优酷网在视频网站中脱颖而出,成为国内视频领域屈指可数的能够获得1亿元人民币以上投资的网站之一。世界级的风险投资给优酷网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后盾,让其能从容地去发展网络视频业务。除此之外,创新的营销策略也成为了优酷飞速成长的驱动器。优酷将长尾理论的营销策略与中国网络消费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赢得了高位的品牌影响力,使其始终处于视频网站的领头羊的地位,高居行业之首。

长尾理论(见图一)由《连线》主编安德森提出,他认为以前大热门或者大规模生产统治了一切,而如今大热门不再是唯一的市场。“大热门正在与无数大大小小的戏份市场展开竞争,而消费者越来越青睐于多样化市场”。[1]安德森对在线音乐公司Rhapsody一个月的顾客消费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在曲线头部几首大热门被下载了无数次,曲线随着流行度的降低陡然下坠,但它一直没有坠至零点。它的基本原理是只要存储和流通的渠道足够大市场,需求不旺或销量不佳的产品所共同占据的市场份额可以和那些少数热销产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相匹敌甚至更大,即众多小市场汇聚成可与主流大市场相匹敌的市场能量。[2]

长尾理论模型(图一)

二、优酷的成功关键:重视长长地尾巴

2010年据中科三方调查显示,优酷在未提示品牌第一提及率及最经常使用率两大核心关键指标维度,遥遥领先其他竞争对手,从而以绝对优势领跑行业。[3]优酷视频网站巧妙利用了这条长长的尾巴,在追逐热门吸取大众的同时也提供了大量的小众产品,用丰富的视频产品吸引了成千上万的网民,满足了不同层次的需求。

(一)多元化的视频种类使得用户各得其所

优酷视频种类多样,除了电视剧、电影、综艺节目等主要视频以外,还有原创、娱乐资讯、科技、财经、体育类等多种视频。按地区,电视剧包含大陆剧、韩剧、港台剧;按类型,有言情、都市、家庭、古装等16个类型。电影分为强档专区、影视热点、港片精选、最新华语片等多种类型论文格式。新的供给需有新的需求相伴,2008年,优酷相继推出了专业旅游频道,母婴频道、游戏频道、汽车频道,从大众化向分众化进军,吸引有专业需求的视频用户。详细的分类方便用户选择视频内容,既满足了主流受众又为小众需求者提供了特产品。优酷视频不仅类型多元,还在风格上融入了青春、活力、怀旧、复古、创新、趣味、另类等多种元素,可谓是视频的集合器。

(二)原创的力量贴近“新兴势力”

在优酷网站的受众中,不乏追求原创作品的爱好者,这部分人群多为80后青年。他们关注创新也热衷于创新,这一群体成为优酷视频网站备受关注的“新兴势力”。从2007年开始,优酷多部以青春为题材的原创网剧作品,如《嘻哈4重奏》、《天生运动狂》成功进入80后市场。2010年正式优酷推出了“优酷出品”战略思路,在内容选择上倾向于青春主题,短小精悍的特征加之网络发行方式更加贴近青年群体的网络观看习惯。[4]青春系列的电影短片不仅具有新颖的传播方式,还以80后为主题的故事唤起这一人群的集体共鸣。2010年初,推出的“十一度青春系列电影”以“这个时代的青春”为主题,展现了互联网时代年轻人的奋斗、自我表现和青想。短片之一《李雷和韩梅梅》以上世纪90年代人教版初中英语教材的两个虚拟认为原型,将现实中的李雷和韩梅梅的故事呈现出来。一幕幕童年的美好回忆市场,让80后怀念着懵懂、叛逆、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面对如今残酷的社会现实,他们共同分享80后熟知的故事,感叹80后的无奈与辛酸。高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促使80后对此类视频表现出了强烈关注。据统计,“十一度青春系列电影”总播放量超过6000万次,其中压轴短片《老男孩》单片的播放量超过3000万次,主要受众年龄为19到30岁,职业多为学生、白领,学历集中于高中到本科。(图二)足以说明,“十一度青春系列电影”已经成功的进入了80后用户的视野。

此外,时尚、旅游、游戏、搞笑、汽车、原创类视频迎合了年轻人自主、时尚、前卫的群体特征。他们将独特想法,以视频的形式展现出来,形成了一群追求新奇、敢于突破的拍客一族。优酷的视频空间超越了博客、传统非视频空间的功能,具有动感、立体、表达力强、创新空间大的特点。牛人空间、拍客空间、原创空间、资讯空间等多种类别让具有不同特长的用户能在专属的平台上展现自我。原创视频的流行让接受者转变为传播者,还成为了演员、导演、编剧、制作人。这既符合年轻人表现自我的欲望也让其在点率中获得了自我价值的体现。

(三)搜索引擎——长尾的助推器

就如安德森所说要创造一个繁荣长尾市场不仅要提供各种各样的产品使客户的选择面更加充分,还要帮助消费者帮找到产品,其中关键之处就在于怎样连接供给与需求将产品介绍给消费者,从而推动需求沿曲线向右移动。如Google的“群体智慧”搜索引擎,iTunes的好歌推荐,消费者的博客、空间都能够达到引导消费者快速获得信息的效果,它们主要就是降低了消费者的搜索成本。搜索成本就是指任何妨碍你寻找目标的东西,如时间的浪费、争论、错误的时机或迷惑之处。[5]如果能让用户在选择产品的时候节省时间,减少迷惑、避免被误导,这就降低了消费者的搜索成本。优酷视频网站的优酷指数正是降低搜索成本的利器。优酷指数以搜索、播放量为标准,对亿万用户的网络收视行为进行了分析。向用户提供电视剧、综艺、电影、动漫、音乐等视频的Top50排名参照。优酷指数分为搜索指数和播放指数,用户不仅可以通过指数排行来选择热门的视频,还可以通过数据报表、指数曲线、多指数对比更全面了解各类视频的使用情况。此外,优酷真情季则通过新版面的设置、logo冠名的方法引导用户浏览,主动推荐产品论文格式。在按条件搜索产品时,不仅可以输入视频全名或者关键词来搜索,还能根据地区、类型、发行时间等条件筛选市场,为用户省掉了豪无头绪寻找的麻烦。无论视频推荐还是视频搜索都有利于降低用户的搜索成本、找到目标消费产品,将用户的需求推向长尾的后端。

三、对优酷的建议

消费者的行动和反应往往是最有用的指示信号,优酷需要进一步优化技术和工具,不能单一的以点击率来判断消费者的喜好,还应通过用户的评论、使用反馈、市场调查等方法进行分析,做出最贴近用户需求的策略。企业不能仅限于自己的观点,二必须了解消费者的心理,了解产品对消费者以为着什么,能够意味着什么。[6]只有从消费者的角度去思考,才能提供消费者最期望的产品。

鼓励将微视频发展为微电影,注重新媒体电影的长尾效应。传统电影具有庞大而复杂的制作发行方式,巨大的投资风险,使得很大部分电影最终未能走上荧幕。新媒体电影以互联网络为传播载体的优势让更多人能够接触到。网络短片加电影的创意、制作、发行模式集中了互联网与电影的双重优势。既精工细作又短小方便的特点使之能够快速融入现代都市的快节奏生活。

优酷的信息搜索方式还需向人性化、精确化改进。用户在面对海量信息时会花费大量时间来浏览这些视频以找到符合需要的。冗余的视频即浪费了网络资源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用户的选择。如果在搜索视频时,不仅能搜索出包含所有关键词的结果,还能对网页关键词的接近度进行分析。按照关键词的接近度确定搜索结果的先后顺序,优先考虑关键词较为接近的结果,这样就不仅可以节省用户的时间,还避免了用户在无关的结果中徘徊。

参考文献:

[1]克里斯?安德森.长尾理论[M].中信出版社,2009(4):5.

[2]韩志国.长尾理论和网络媒体的兼收并蓄[J].中国传媒科技,2007,(8).

[3]中科三方调研显示:优酷品牌影响力再占鳌头.优酷动态,youku.com/about/cn/news_youku_view_1193.html,2010-12-24.

[4]“优酷出品”战略全新登场.互联网影视综艺“整合出品”时代到来.优酷动态,youku.com/about/cn/news_youku_view_291.html,2010-04-20.

[5]克里斯?安德森.长尾理论[M].中信出版社,200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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