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运动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23 15:04:26

体育运动论文

体育运动论文篇(1)

二战后,国际人权立法迅速发展,1945年的《联合国》和1946年的《世界卫生组织章程》,都有保障人类健康和促进体育发展的相关内容。1966年第2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明确提出了人人享有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标准权、受教育权、参加文化生活的权利等内容,为体育权利的提出奠定了基础。虽然如此,体育权利的直接渊源仍来自国际体育文献,1978年的《体育运动国际》规定:“每个人具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基本权利,这是为充分发展其个性所必需的。通过体育运动发展身体、心智与道德力量的自由必须从教育体制和从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加以保证。”《奥林匹克》基本原则第4条规定“从事体育运动是人的权利”。1992年的《新欧洲体育》也规定:“任何人都有参加体育活动之权利。”至此,体育权利被明确提出并被表达。

但自此之后,晚近的各项国际权利文件,包括《欧盟基本权利》、《欧盟宪法草案》等诸多最新人权法律文件均未明确提及公民体育权利,《欧盟基本权草案》中人性尊严、自由、平等、连带权、市民权、司法受益权及其他一般规定中,并未见有体育权利的直接规定,可见体育权利仍为一项新兴权利,其在国际法中仍有待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并获得深度认可。

1.2《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公约第12条规定:“一、本条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标准。二,本公约缔约各国为充分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为达到下列目标所需要的步骤:(甲)减低死胎率和婴儿死亡率,和使儿童得到健康的发育;(乙)改善环境卫生和工业卫生的各个方面;(丙)预防、治疗和控制传染病、风土病、职业病以及其他的疾病;(丁)创造保证人人在患病时能得到医疗照顾的条件。”[1]24国内有学者认为(丙)款可作为体育权利的国际法渊源,实际上该条规定的是健康权。根据联合国官网,健康权被定义为:“一个有效的、综合的根据需要作出反应的卫生制度,其中包括为所有人提供卫生保健和健康的基本决定因素”。①再者关于丙款,“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所通过的一般性意见指出:“要求对行为方面的健康关注建立预防和教育计划,如性传播疾病,特别是艾滋病(病毒),及有害于性卫生和生育卫生的行为,改善健康的社会要素,如安全的环境、教育、经济发展和性别平等。得到治疗的机会,包括在事故、流行病和类似健康危险情况下,建立一套应急的医疗保健制度,及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救灾和人道主义援助。”[1]127不可否认,体育锻炼能够预防疾病,利用运动对某些疾病进行干预能取得一定疗效,各国对运动干预日益重视且其研究正在不断拓展和深入,但由于健康权界定极为清晰,该条中并未直接规定体育权利,但其作为体育权利的理论渊源之一,为体育权利的正式提出提供了前提与基础,因为无论是《奥林匹克》还是《体育运动国际》都强调了体育运动在增强体质、意志和精神及人的全面和谐发展方面的作用,即“在自然属性意义上为克服人类的缺陷,在社会属性意义上则是为防止人的异化。”[2]

1.3各国法律

自《体育运动国际》明确提出体育权利以来,各国国家法逐渐跟进并以不同的方式对体育权利有所体现,如《美国业余体育法》,确认了美国业余运动员的部分权利;《法国大众与竞技体育活动的组织和促进法》(1994年9月)第一条规定“每个人,不论其性别、年龄、能力或社会地位,均有权参与体育活动”;而《俄罗斯联邦体育运动立法原则》(1993年4月27日俄罗斯联邦最高苏维埃通过)第3条直接规定了公民在体育运动中的权利;《白俄罗斯共和国体育运动法》(1993年6月18日)第一章就是“公民在体育运动中的权利”,且第1至第4条明确规定了“从事体育运动的权利”、“建立体育联合会、俱乐部和协会的权利”、“从事职业体育的权利”以及“从事商业、企业经营活动和广告业的权利”;古巴则直接确认“参加体育运动是宪法赋予的权利”。这些规定有以下特点:(1)原东欧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出于传统对体育的重视,体育权利有较为明确的规定;(2)大部分国家均直接规定有关体育权利主体所享有的各项权利,而对体育权利的性质、内容、内涵未作明确界定;(3)在文字表述上多采用有权“从事”和“参加”体育运动的方式。

2体育权利的内容

2.1体育权利的概念

确定体育权利概念的困难首先来自于对“体育”界定的模糊。从国外来看,主要的相关词汇为“physicaleducation”和“sport”。《体育运动国际》规定“每个人具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基本权利,这是为充分发展其个性所必需的。”②从该句可以看出,“physicaleducationandsport”是一项权利,两项具体内容,即体育教育(狭义上的体育)和体育运动。但根据《奥林匹克》(2004年9月1日生效)来看,其仅在“基本原则一章”中“sport”就出现7次,6次被译为“体育运动”,一次译为“体育”,在翻译“sport”的过程中也并未寻找到满意的中文语汇与其对应,加之我国形成的“体育”广狭多重含义,导致了对应上的困难。但国外学者一般将“physicaleducation”作为“sport”的内容之一。本文采用体育(广义“sport”)为第一层次的概念,体育教育(physicaleducation狭义体育)和体育运动(狭义“sport”)为第二层次概念,从而形成体育权利统摄体育教育权和体育运动权的架构。

2.2体育权利的定义

在廓清体育的概念层次以后,确定“权利”的构成要素就成为体育权利定义的必然要求。然而学者对“权利”各项要素的认定并不一致。如霍菲尔德认为“权利”是由特权和自由、权利要求、权力、豁免4个要素构成的[3];葛洪义总结出权利的4要素说,即个体自主地位、利益、自由和权力[3];夏勇[4]把权利的构成归纳为利益、主张、资格、力量和自由5大要素”。于善旭教授[5]认为:公民的体育权利就是公民为维护和追求与体育相关的各种利益,因社会承认为正当而受社会承认和保护的行为选择的自由和资格。陈远军

、常乃军[6]认为:体育权利就是指公民或者组织在社会生活中,可以获得身体健康和进行体育锻炼的自由以及平等和竞争的机会和资格,从而享有能达到最高体质和心理健康标准,最终实现最大自我利益和公共福利的可能性。童宪明[3]认为:体育权利由国家法律法规确认的,公民或组织在社会生活中享有的关于身体运动的权利。本文认为,无论是主张、资格还是权能,本质上均是利益或自由的一种表现,所谓体育权利就是由法律确认的人在接受体育教育和从事体育运动过程中所应享有的自由和利益。对于此定义主要强调3个方面,第一,体育权利是人生来就有的,而不是法律赋予的;第二,体育权利的核心内容为体育教育和体育运动;第三,将权利的本质归结为自由与利益,对权利的要素进行了整合。

2.3体育权利的构成

对于体育权利的构成,学界也有不同的看法,如于善旭教授[5]认为从体育权利中可以引申出体育结社权、体育劳动权、受体育教育权、体育活动权、体育创作权、体育社会保障权等多项子权利。不可否认,体育权利也是一个权利系统,由于其为新兴权利从而与其他权利存在广泛重合与交叉,笔者认为这个系统的核心由体育教育权和体育运动权构成。

1)体育教育权(physicaleducationright)。关于此项权利,学者多关注不够,盖因此项权利从属于教育权。由于现代社会的全面教育和终生教育的理念,使得教育权下的体育教育权包括两个主要的方面,即学校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教育,其中学校体育教育既包括公共的体育教育,如学校的公共体育课内容的教育,也包括以竞技为目标指向的学校体育教育(sportseducation)(在我国目前则是专业的体校系统)。

2)体育运动权(sportsright)。在《新欧洲体育》中,体育运动被定义为:“在轻松欢快的或者组织性的参加形式下,以体力的增强、精神充实感的满足、社会关系的形成以及所有层次上的对竞技成绩的追求为目的的身体活动。”其主要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运动、一种生活方式或娱乐方式,目前主要包含两部分的内容,即大众体育(sportsforall)和竞技体育(competetivesports)。对于此项运动主要体现自由与平等,即运动自由和平等,国家、集体和个人不能加以不正当干涉,且应该创造条件予以保障。

这两项核心子权利是紧密相联的,从广义上讲体育教育一般要寓于体育运动过程中,体育运动本身也是一个教育过程,在特殊情况下二者也可合并为一个过程。因此,如果单讲体育教育权,而缺失体育运动权,则体育权利没有独立存在的意义,但如果只讲体育运动权而不讲体育教育权,则又不能保障其逻辑统一。至此,二者构成了体育权利的和谐整体。

3体育权利的性质

3.1体育权利在其他国家法上的权利归属

体育权利在国内法上的体现一般有4种形式。第一,从属于教育权,如芬兰,根据1995年宪法改革,芬兰修正后的宪法第13条规定了教育基本权利,在政府向国会所做的备忘录的说明中此权利包括个人发展自己的权利。体育活动和其他形式的体育文化是该权利的一部分。第二,从属于自由权,如冰岛,认为从事体育锻炼是人们的自由选择。第三,直接规定体育权利,如法国1987年7月1日宪法第一条,强调每位公民体育锻炼和从事身体活动的权利不受基于性别、年龄、能力和社会地位的歧视。此外匈牙利宪法70/D(2)条也规定进行有规律身体锻炼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第四,直接规定有关主体的权利,如美国《业余体育法》。由此可见,体育权利在各国宪法和体育基本法中均有所体现,但根据各国法律体系尤其是权利体系的不同,体育权利有不同的权利归属,且一如国际体育文献的规定一样,无论在名称与内涵外延方面均缺乏一致性。

3.2我国体育权利的性质

1)总体归属于社会文化权利。

内容决定性质,既然体育权利包含体育教育权和体育运动权两项主要内容,那么这两项内容也就限定了体育权利的性质。首先,体育教育权隶属于教育权的范畴,而教育权属于文化权利;其次,体育运动权则具有复杂性,其主要表现为一种行为自由、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平等要求抑或一种谋生方式,因此其可能具有跨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因素。根据《奥林匹克》中奥林匹克主义的基本原则第1条规定:“奥林匹克主义是增强体质、意志和精神,并使之全面均衡发展的一种生活哲学。奥林匹克主义把体育运动与文化教育相融合,谋求创造一种以奋斗为乐、发挥良好榜样的教育作用并尊重基本公德原则为基础的生活方式。”再加以体育排斥政治干预的奥林匹克精神,因此体育运动权主要体现了平等与自由的精神,而这是社会权利所强调的,从而使体育权利在总体上归属于社会文化权利。

2)体育权利目前仍为推定权利。

我国宪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学者认为这是我国宪法对体育权利的规定,实际上前者属于“总纲”中的国家政策。国家政策也称为基本国策,是国家就社会发展所确立与制定的基本方针、原则与指导思想,包含了对未来社会生活的政治期待。“总纲”中的某项原则规定与“基本权利”的宪法地位相去甚远。总纲的效力不同于宪法正文,它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法规属性。作为方针条款或者国家政策指导原则,其实施有待立法裁量,并排除司法审查。其次,一般认为,宪法46条规定的是我国公民的教育权,其虽然包含体育权利的部分(体育教育权)内容,但并未直接规定公民体育权利。

1995年颁布的《体育法》尽管囿于当时的社会发展阶段与法治环境,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但通篇仍彰显了保障公民体育权利的思想,但遗憾的是其未明确提出体育权利,也没有形成系统的体育权利概念,从而未曾按照一项权利的应有逻辑进行立法设计。

无论我国宪法还是体育法,都不曾明确规定公民的体育权利,从而使体育权利仍归于推定权利。

3)具有成为基本权利的各项属性。

何谓基本权利,我国理论界争论颇多。基本权利的范围主要有3种意见:第一,仅限于宪法基本权利文本中的权利(狭义)[7];第二,宪法文本中规定的权利(广义);第三,不限于宪法规定(最广义)。但基本权利必须是宪法权利,是我国法学界的基本学说。体育权利由体育教育和体育运动两项核心子权利构成,前者隶属于教育权,而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后者因其兼有平等权、自由权等诸多权利的部分特征而难以确定,但无论平等与与自由权均为基本权利之一,再者体育权利整体上属于社会文化权利,而社会文化权利是《公约》确定的基本权利,我国是《公约》签约国,《公约》对我国当然具有约束力,因此,体育权利可以作为基本权利存在。有学者认为,体育权利是“从母法中派生出来的,是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在体育领域的具体化”。从而是一种基本权利[8]。但正如上述分析,体育权利在我国仍是推定权利,因此,其仅具有基本权利的属性,但尚未成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权利。

4明晰体育权利属性的现实意义

首先,作为权利立法,《体育法》修改时应按权利立法的特点进行立法设计,即围绕权利确认、权利享有、权利行使与保障和救济展开。其次,体育法修改时,在制度设计上应以保障人的体育教育和体育运动参与为依归。竞技体育虽然受社会与经济性影响更为直接,但正如《体育运动国际》第3条第3款所说:“竞技运动虽然具有可供观赏的特点,但也必须按照奥林匹克理想,始终以服务于教育性体育运动为目的。竞技运动是教育性体育运动的最高体现。它决不能受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的影响。”因此我国体育类立法应围绕着体育教育、大众体育而非以竞技体育为重点展开。再次,在国家体育资源配置上,也应该随着我国体育管理体制的逐渐转变,从重竞技体育转向于大众体育,即以全民健身事业作为自己的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同时对竞技体育进行产业培育,提高其“造血”功能而不再主要依靠政府资金的输入。最后,为我国体育法学的研究构筑平台,为体育法学的交流与对话提供前提与基础。

论文关键词:体育权利体育法体育教育权体育运动权

论文摘要:明晰体育权利的性质、内涵和属性是体育立法、执法和司法及体育法学研究与交流的前提与基础。研究认为国际体育文件是体育权利的渊源;体育权利本质上是人在接受体育教育和参加体育运动过程中所应享有的自由与利益;体育权利由体育运动权和体育教育权两项核心子权利构成;我国体育权利总体上属于社会文化权利且目前为推定性权利;体育权利具有基本权利的各项属性。我国体育立法及《体育法》的修改应按照权利立法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实践中应以全民健身事业作为根本目标和价值取向并进行相应的资源配置。

体育权利的内涵和性质限定了体育法的调整对象和价值取向。我国《体育法》修改在即,各项体育制度的设计和体育资源配置均须明晰体育权利的内涵与外延,然而目前学者关于体育权利的渊源、内容和性质等基本问题远未达成一致,因此有研究的必要。

注释:

①/chinese/hr/issue/health.htm.

②原文为:Everyhumanbeinghasafundamentalrightofaccesstophysicaleducationandsport,whichareessentialforthefulldevelopmentofhispersonality.

参考文献:

[1]杨宇冠.联合国人权公约机构与经典要义[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2]李力研.卢梭的抗议——体育克服人类缺陷的哲学线索(下)[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5,20(4):50-53.

[3]童宪明.体育权利的特点与构成要素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07(2):46-49.

[4]夏勇.中国民权哲学[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312.

[5]于善旭.再论公民的体育权利[J].体育文史,1998(1):32-36.

体育运动论文篇(2)

2.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对策

当前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热情不是很高,全国第二次国民体质检测显示:有66%的学生每天锻炼不足一小时,有24.8%的学生基本不锻炼,有60.4%的学生没有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有74.6%的学生认为他们体质不好是由于体育锻炼不够造成的,有28.9%的学生认为他们没有时间进行体育锻炼。2007年4月笔者对广西8所成人和高职院校1000名学生进行了参加课外体育活动的问卷调查,发现:一周活动3次以上的男生只有24.71%,女生只有12.20%;每次活动时间1小时以上的男生为32.17%,女生为14.02%。学生参与课外体育活动次数和时间远远达不到《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要求,尤其是女生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次数和时间明显比男生少。如何鼓励大学生走出教室、走向操场、走到阳光下进行体育锻炼,是学校体育工作者面对的重要问题。

2.1体育课增设具有地方特色和新兴体育项目的教学内容。

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根据高校教育的总体要求和体育课程的自身规律,在体育课程内容设置时,应把“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作为选编教学内容的基本出发点,遵循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兴趣爱好,坚持科学性和可接受性相结合,不但要考虑学生在校学习的需要,而且要考虑适应社会的需要;不但要选择传统的优秀教学内容,而且要选择具有地方特色和新兴体育项目的教学内容,形成学校和地方阳光体育运动特色。新兴体育项目迎合了当代大学生求新、好奇的心理需求,对大学生有着极大的吸引力,这是高校体育教学改革必须关注的问题。如广西部分高校体育课开设的气排球项目,是近年来社会上发展起来的新兴娱乐项目,是一项具有减重、减速、降低网、缩小场地、适当放宽规则又保留传统排球特征的竞技健身性的大众化体育运动,具有很高的竞技健身与娱乐观赏价值,拥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推广价值。对我院2006、2007年级3116名学生选择上课内容统计显示,第一个学期通过教师对气排球项目的介绍,2006级有15%、2007级有18%的学生选择此项目;第二学期经学生的互相传递信息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2006级有27%、2007级有29%的学生选择此项目,两学期平均2006级有21%、2007级有23%的学生选择该项目,它特别吸引那些没有体育特长和身体素质较差的学生,有排球基础的学生可起到骨干作用,因而大大提高全体学生的体育兴趣。

2.2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

课外体育活动是体育教学的延伸,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能很好地弥补课堂教学在时间、空间上的不足。为了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让大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掀起全体学生健身运动的高潮,高校应做到:(1)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并逐渐形成制度,使每一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三次课外体育活动,每天锻炼一小时。在课外体育活动形式和内容的安排上,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体差异与兴趣爱好,探索学生感兴趣,有民族特色、学校特色的学生体育活动,激发学生积极参加课外锻炼的热情,督促那些锻炼意识差的学生投入到课外体育锻炼中去,使上课内容的消化理解在课外得以实现,真正实现课内外一体化。(2)发挥学生体育社团、协会的功能,吸引学生参与课外体育活动。各项目体育协会是由具有相同体育兴趣、爱好的学生自发组成的群众性业余团体,它以共同的观念、追求目标为基础,以体育运动为活动内容,以多种形式开展活动。体育协会种类繁多、活动内容丰富,极大地满足了学生多样化需求。体育协会参与的自主性和协会活动形式的灵活性为学生创设了一个宽松的锻炼氛围,使体育协会成为当前和未来学校体育课外活动的重要组织形式。因此学校要充分重视学生体育社团、协会的作用和功能,因势利导,加强对学生体育社团、协会的支持、管理和指导。同时,学生体育社团、协会要加强自身的组织管理,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学生加入体育社团、协会活动,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

2.3举办体育文化艺术节,营造校园体育锻炼氛围。

体育文化艺术节是一种新型校园体育活动组织形式,其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较广,更加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有益于营造浓郁的体育锻炼氛围。高校应充分利用体育文化艺术节这种组织形式进一步拓展开设竞赛项目的空间,竞赛项目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广大学生的参与性,避免过分竞技化和只有少数人感兴趣的现象;大量引入趣味性强、时代性强、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操作简单、大众性的体育娱乐项目,扩大直接参赛人数,使更多的人能够从参与竞争中体验体育带来的乐趣,以及竞赛中体现出的体育精神。(1)对田径进行调整,保留具有观赏性较强、学生喜欢的项目,如100米、跳高这些项目,这类项目虽然技术难度大,但具有鲜明的竞技性,感观刺激性强,是体育运动的精髓所在,体现了人类不断自我挑战的精神。(2)把技术性强、难度大的项目删除,如跨栏跑、标枪等,保留传统田径运动会的常规项目,以竞技运动自身的独特魅力吸引学生参与比赛。(3)增设师生喜闻乐见、趣味性强的体育集体竞赛项目,如24人“勇往直前”70米跑、“10×200米接力赛”、“集体跳长绳”、“篮球定点投篮”等项目,提高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兴趣,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的集体主义精神。(4)引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如投绣球、踢毽子、三人板鞋、拔河等,继承民族文化遗产,弘扬民族精神。(5)开展体育知识讲座、体育知识竞赛、体育主题的演讲比赛等活动,让学生了解体育运动的历史和现状,使学生充分认识到体育锻炼对于身心健康的重要性。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能够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浓厚兴趣,营造校园体育锻炼氛围。

2.4拓展运动休闲形式,丰富学生的节假日体育生活。

运动休闲形式可丰富节假日体育活动。高校运动休闲是指学生利用余暇时间,为达到娱乐、健身而选择自己喜欢的体育运动,参加由学校或班级、个体组织的体育健身娱乐活动。运动休闲是人们抱着自我完善、自我充实的自觉态度,积极、主动地追求和享受体育乐趣的一种体育活动方式。它具有自主性、娱乐性、创造性、新奇性和群体性等特点。运动休闲可以丰富节假日的体育生活,是一种由学校过渡到社会的运动方式。经常参加运动休闲活动可以在良好的运动环境中做轻松的健身运动,进行广泛的人际交往,达到强身健体、放松心情、增进健康、调节情绪的作用。体育教育不仅要充分利用校内体育设施,还要有效地利用校外的资源;不仅要重视校内的课外体育活动,还要抓好学生节假日的体育活动。教师要转变体育教育观念,突破课堂的局限,适当地开展郊游、登山、游泳、徒步旅行、骑自行车等休闲和有氧运动方式,通过与大自然的充分接触,实现对身体和心灵的双重磨练,汲取大自然的精髓与力量,激发热爱人生的信心与勇气。因此学校应充分利用运动休闲这种积极、健康、文明和科学的休闲方式,引导和帮助学生以积极的姿态参与运动。培养学生运动情趣,使学生在节假日能轻松快乐地参与运动锻炼,将运动休闲贯穿终身。

3.结语

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对在高校中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热潮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高校应积极保障体育活动开展的各项基础条件,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运动时间,科学、合理、有创造性地安排活动内容;应将体育教学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将校内体育活动扩展到校外,延伸到节假日,全方位地为学生提供锻炼机会,吸引更多的学生加入到阳光体育运动中来,再次掀起大学生体育锻炼热潮,培养大学生体育锻炼的习惯,强化终身体育意识,切实提高大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S].中发[2007]7号.

[2]教育部官员解读阳光体育运动[J].校长阅刊,2007.7-8.

[3]刘海元,袁国英.关于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若干问题的探讨[J].体育学刊,2007,11(14-8).

体育运动论文篇(3)

在当前的体育教学实践中,很多教师认为,应当给学生营造一个轻松愉悦的课堂氛围,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获得愉悦的情感体验,只要学生在课堂上玩得快乐,就是成功的体育课,而不必重视运动负荷。近几年,在体育和健康课程改革的有关专业书籍和期刊中,也很少提到“运动负荷”。那么,体育新课程是不是已不再需要运动负荷?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下面,笔者依据新课程理念,并结合本人的教学实践,谈谈对体育新课程运动负荷的再熟悉。

一、必须树立合理运动负荷的思想

“体育和健康课程标准”中对体育学科性质是这样阐述的摘要:体育和健康课程是一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增进中小学生健康为主要目的的必修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体育和健康课程中“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体现了体育学科和体育课的特征,说明了体育课是以学习运动技术和体育锻炼为主要内容和主要形态的课程,说明了体育课要有适宜的运动负荷和必要的练习密度,也说明了体育课是“具有健身、锻炼程序和效果”的课程。

2004年12月和2006年11月,由教育部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司、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现场观摩研讨会把“合理的运动负荷”作为评价优秀体育课的一条重要标准。由此可见,体育课程和教学坚持合理的运动负荷,不但是新课程实施体育教学的必备因素,也是评价一节体育课成功和否的重要因素。

2006年全国青少年体质健康调查报告结果表明,我国青少年学生体质连续20年呈下降趋向,视力不良检出率居高不下,超重及肥胖检出率呈上升趋向,甚至征兵体检合格率逐年下降。这一状况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的极大关注。总书记对此专门做出重要批示,强调了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2006年末,召开了建国以来的第一次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要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工作方面。其后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为落实国家有关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要求,增强学生的体质,在体育课程和教学中树立合理的运动负荷思想显得非凡重要。

二、正确熟悉体育课合理的运动负荷

运动负荷是指身体练习过程中,人体所承受的生理负荷,简单说,即机体的用力程度和紧张程度,机体越用力,越紧张,负荷也就越大。衡量负荷的大小一般用两种数据摘要:一种为物理数据,例如运动时具体负荷重量、速度和距离等;一种为生理数据,例如运动时的心率、心血输出量、肺活量、肺通气量、最大耗氧量和血乳酸含量等。

运动负荷包括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影响运动量的主要因素是练习的次数、总时间和总重量等。运动强度是指单位时间内完成练习所用的力量大小和机体的紧张程度。影响运动强度的主要因素是练习时的速度和负重量。

体育课运动负荷所依据的测定数据主要是全课平均心率和全课练习密度及心率曲线图。全课平均心率和全课练习密度能较为全面地反映体育课运动负荷的强度,因而成为测定体育课运动负荷的两个重要指标。

新课标要求全课平均心率要达到130次/分左右,这是有其合理性的。因为有氧锻炼的心率区间是110~150次/分,其最佳的心率区间为120~140次/分。平均心率130次/分正好位于最佳有氧代谢区间的中点,这是具有有氧代谢特征的指标。而青少年的心肺功能是学校体育发展的重点,因此,该指标可作为衡量体育课运动负荷强度的通用指标。但对激烈的球类比赛和跑步,心率一般会高出130次/分;以太极拳为代表的养生运动,负荷强度较小,不宜以平均心率130次/分为指标,以单双杠和投掷等为代表的肌肉力量性运动,对心血管系统要求较低,用平均心率难以反映其负荷强度;以发展平衡、灵敏、柔韧、协调为主的运动,因为以神经肌肉协调控制为主要特征,用平均心率也难以反映其负荷强度。

新课标要求全课练习密度要达到30%,这也有其合理性。这是和体育和健康课程中“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的要求相一致的。对以下两种情况应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确定指标摘要:部分以把握知识技能为主的体育课,其练习密度不能达到30%;速度型和力量型爆发力的练习,如跳远、跳高、投掷、引体向上,其肌肉牵张强度大,练习时间短,其练习密度也不能达到30%。

常态心率曲线图从正常心率开始,逐步升高,达到一定高度并持续一段时间,再逐渐下降。这是符合人体运动规律的,同时也反映了体育课三个阶段的合理性。心率曲线图还有双峰型、前高后低型和前低后高型等模式。

三、合理运动负荷的基本要求

1.合理运动负荷要坚持“健康第一”的原则

学生运动负荷过大,轻易造成身体疲惫,甚至引起伤害事故,使学生感到厌烦和畏惧,并使欲望受到压抑;运动负荷偏小,则达不到锻炼身体和增强体质的目的,学生也很难在运动中体验到运动的内在魅力及练习过程中的快乐。教师要根据人体的生理变化规律和心理变化规律,依据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合理确定运动负荷。对此,要着眼于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坚持“健康第一”的原则,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合理运动负荷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

学生运动负荷过大或过小,都不利于教学目标的达成,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在体育课的教学中,要保证合理的运动负荷,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并采用脉搏测量、询问和观察等方法测量运动负荷,重视学生的主观感受,准确地了解学生所承受的运动负荷的大小,以便适时调整。在此基础上,教师要不断总结,积累经验,以增强自己在教学过程中对运动负荷的调控能力,尽可能使每节课的运动负荷趋于合理。

3.合理的运动负荷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需求

对于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需求,教师要做到心中有数。在教学过程中,可选取一部分中等体育运动能力的学生为基准,对全班进行分层教学,使学生所承受的运动负荷体现出差异性,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在教学过程的不同阶段,要对不同的主体进行具体测量,并适时调整,从而做到因材施教,使全体学生都能达到合理的运动负荷。

4.合理的运动负荷应能激发学生的运动喜好

适宜的运动负荷,在有效地增强体质的同时,也能使学生的学习情绪高涨,并在运动中体验到成功感、愉和自我价值感。教师在布置合理的运动负荷时,应有意识地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去激发和保持学生的运动喜好,使学生从运动中体验到动作的内在魅力和练习过程中的愉悦心境,促进学生形成运动喜好和专长,促使学生自觉和积极地进行体育锻炼,并形成终身体育的意识和能力。

四、合理运动负荷的实施

1.授课前合理设计运动负荷

教师在备课时,要设计合理的运动负荷,必须综合考虑教材因素和学生因素。由于不同的运动项目要求不同的运动负荷,因此,只有运动负荷符合运动项目的特征,才能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跳高、跳远属速度型爆发力项目,在教学中要求学生以最快速度和最大强度完成特定练习,因此,在备课中要布置较大的运动强度和一定的运动量。不同的教材内容对学生的身体发展有不同的功能。武术和短跑两种教材内容,一个是为了发展灵敏性和协调性素质,一个是为了发展速度素质。在布置教学内容时,教师要合理搭配不同性质和不同强度的教材内容。例如,将强度较大的跑和跳跃和强度较小的投掷、韵律操和舞蹈等内容组合。教师还应做到对每位学生心中有数,根据学生性别、体质状况、运动能力等方面合理分组,布置相应的运动负荷。要兼顾教材和学生因素,二者缺一不可。

2.教学过程中及时调控运动负荷

在课堂教学中,只有通过脉搏测量、询问和观察等了解学生所承受的运动负荷,并适时调控,才能真正将合理的运动负荷落到实处。根据学生当时所承受的负荷,教师可以通过改变练习的重复次数或强度要求、延长或缩短练习时间或间歇时间、变换练习内容或组织形式等,将其负荷调整至合理的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体育新课程必须坚持合理的运动负荷。在当前学生体质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坚持合理的运动负荷更有其现实意义。只有正确熟悉新课程中的运动负荷,并在实际操作中将其落实到位,才能真正增强学生体质,全面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才能将体育课程改革继续引向深入。

参考文献摘要:

体育运动论文篇(4)

1.体育运动可以强健体魄

体育运动可以塑造美好的形体。青少年在长身体的时候,通过适度的体育运动,可以实习肌肉的丰满与发达。而女孩子也可以通过一些体育锻炼来塑造美好的形体。对于成年人,坚持长期的体育运动也可以实现减肥、形体矫正、肌肉丰满、延缓衰老等目的。体育运动可以改善身体的机能。坚持进行体育运动,可以使身体新陈代谢效率提升,改善呼吸、消化、循环系统机能,提高血红蛋白的含氧量,增加消化系统对营养物质和含氧量的需要,以辅助对脑组织进行供氧,使人体保持在一个良好的运行状态中。社会体育运动可以调节大脑的状态。长时间的学习和工作往往使得人出现疲劳、注意力下降、记忆力减退等症状。通过体育锻炼,可以重新刺激大脑皮层的神经中枢,提高大脑调节机能和脑细胞的反应速度,有利于消除疲劳,提高学习或者工作的效率。

2.社会体育运动可以防治疾病

通过古代“五禽戏”和现代“太极拳”等医疗体育的活动,我们国人实现了强健体魄、修身养性、预防疾病的目的。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快步走、慢跑、做操以及其他体育项目而舒缓甚至根治诸如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脂肪肝、冠心病、癌症等疾病的例子比比皆是。体育能够防治疾病以及是人们的共识。

3.社会体育运动辅助智力发育

体育锻炼与人的智力发展也有关联,体育和智力的发展是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通过体育锻炼,可以改善人们的感知、记忆、想象、思维、实践能力。因此社会体育和智育相辅相成,二者可以实现共同发展。

(二)社会体育运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价值

1.社会体育运动促进人格养成

每周参与锻炼的人不仅有利于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还有利于培养人们积极、健康的人格品质。参与体育锻炼,在比赛中就会有胜利和失败,胜者继续努力,胜不骄,更够促使人继续奋发向上,失败更是对锻炼者自身的考验,从失败中汲取教训,找到失败的原因突破自我,继续努力,形成胜不骄,败不馁的人格品质。

2.社会体育运动可以调节情绪

长期的学习和工作给人们造成了比较大的身体负担和心里压力,让人们处于负面情绪的影响当中。体育锻炼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发泄口,是一种很好的发泄方式,,使人们能够消除或者减少自身对焦虑点的关注,在运动的过程中,可以进行脑力的恢复以及思维的放松,是种很好的调节情绪的方法,能够有效的转移注意力。每周参加2—3次社会体育锻炼,身体在得到放松的情况更容易增强工作效率,并且达到豁达、乐观的心理状态。

3.社会体育运动提升适应能力

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少,大家往往忙于自己的生活和事情而忽略了与别人的交流,体育运动可以很好地改善这一现象。通过相约一起参与体育锻炼,使人们的生活更加具有乐趣,花钱请人吃饭,不如花钱请人流汗,更加说明了运动在当代的重要性,也通过运动来增加人们之间的友谊。

(三)社会体育运动促进心理健康发展的实施途径

社会体育即大众体育是为了娱乐身心,增强体质,防治疾病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在社会上广泛开展的体育活动的总称。例如广场舞、广播操、团体社等都是大众体育形式。大家抱着自觉自愿的原则,参与到适合自己、自己喜欢的项目当中。与社会体育不同,娱乐体育是指在余暇时间或特定时间所进行的一种以娱悦身心为目的的体育活动。它是一种业余性、娱乐性和休闲性的活动。除了我们常见的观赏类体育项目,近年来电视上热播的“水上闯关类”活动也是娱乐体育的典型代表。

体育运动论文篇(5)

通过中国知网(CNKI)查阅相关校园文化、校园体育文化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为该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和研究思路。

1.2问卷调查法

在具体研究过程中,选取了甘肃省体育运动学校、天水市体育运动学校、张掖市体育运动学校、酒泉市体育运动学校、嘉峪关市体育运动学校、定西市体育运动学校等6所学校作为本文特定的调查对象。本研究主要采取自编式问卷,内容涉及校园文化方面的相关内容。调查中将上述6所体校在校学生进行随机抽样。共发放问卷750份,回收问卷730份,回收率97.3%,其中有效问卷722份,有效率98.9%。问卷的回收率和效度符合该研究需要。

1.3实地访谈法

通过实地走访甘肃省6所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的主管领导,并与甘肃省体育局相关处室的领导进行广泛交流,了解校园文化在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中的建设现状,为研究提供可信的第一手资料。

1.4数理统计法

对调查问卷获得的有效样本数据运用excel进行统计后,依据统计数据绘制图表,并做出必要分析。

2结果与分析

2.1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对校园文化内涵的理解

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更多认同校园文化是文化氛围和文化潮流;其次是物质精神综合和意识形态。而研究表明:校园体育文化是一个多层次结构系统,主要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4个层面。

2.2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对所在学校校史的了解程度

校园精神是校园文化的核心,是学校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自身独特的精神传统与作风。而学生对所在学校历史的了解程度在一定意义上是学生对自己学校精神优良传统继承和发扬的一种表现表现形式。同时,它也是校园文化的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此,笔者就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对所在学校校史的了解程度进行了调研。从图表2可以看出,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对自身学校历史情况“不了解”的比例占半数以上。由此说明,学校忽略了对学生校史校情的教育,值得学校管理者予以深思。为进一步探究学生不了解学校历史的原因,笔者又对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新生入学教育内容进行了调研。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新生入学教育内容更多的偏向于校纪校规教育。笔者认为,一个学校的校园文化是学校历史的产物,是学校历代师生共同创造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历史沉淀与结晶,是学校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学生对其所在学校校情校史的认知应该纳入学生入学教育的内容中。

2.3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的物质环境调查

校园环境作为校园文化的有机构成部分,对学生的发展如同知识传授一样同等重要。校园环境中的建筑设施、绿化美化、人文景观等,都是校园文化建设的载体。而校区标志性建筑的文化设计,又是学校特色的反映。为此,笔者对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有无标志性建筑进行调研。有标志性建筑的学校占绝大多数。可见,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硬件设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4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开展课外活动的状况

校园文化活动是校园文化中最活跃的动态因素,是校园文化的“发动机”,是隐形的德育课程,是课堂教学活动的补充和延伸。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校园文化活动开展最多的是体育比赛,其次是社团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术沙龙的开展则相对偏少。另外笔者就这些活动在学生中开展的满意度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满意的占50.8%,不满意的占44.5%,弃权的占4.7%。

2.5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对学校社团举办活动所持态度

学生社团是推动校园文化、学生全面成才的重要载体。同时,学生社团融入校园文化之中,会成为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并促使其向更深层次和更高质量发展。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对于学校或者社团举办的活动,绝大部分学生所持的态度首先是自由参加,学校不应硬性规定;其次是学校应鼓励学生参加,且自身要有兴趣。可见,学校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只有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才能顺理成章的使学生投入到学校社团组织的活动中。

2.6甘肃省体育运动学校学术讲座的举办情况

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首先希望举办的讲座是专业性的知识,其次是对社会、娱乐、学术、思想方面的学术讲座。这就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地方体校学生和其他院校的学生对知识的追求期盼值较高。

2.7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开展体育文化活动对学生产生的心理影响

校园体育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在专业性体育院校还是综合性大学,校园体育文化活动历来都是学校活动中举办各项活动中次数和频率最高的,对学生成长成才的影响也是最大的。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开展的体育文化活动在“沟通、适应、自信心”等方面对学生产生的心理影响相对较大,这也是体育专业学校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优势所在。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对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进行实证研究后表明:学生对校园文化内涵理解不全面;对所在学校校情校史的了解程度不深;学校物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学校校园文化活动开展最多的是体育比赛,其次是社团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术沙龙的开展则相对偏少,且学生对学校课外活动开展的满意度不高;学生对于学校或者社团举办的活动所持态度各异,首先是自由参加,学校不应硬性规定,其次是学校应鼓励学生参加,且自身要有兴趣;学生对学校举办的学术讲座期盼值较高;学校的体育文化活动对学生“沟通、适应、自信心”等方面产生的心理影响相对较大。

3.2建议

1.优化课程结构,合理知识结构

地方体育运动学校是以体育运动为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面向体育,服务体育是办学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在办学定位上,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应始终坚持以“体”为主,把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作为立足点。但也要适时开设哲学、文学、美学等相关课程,促使学生的知识结构日趋合理,从而改善校园文化建设氛围。

2.抓好校风校纪

实践经验证明,校园文化的建设的成败得失与学校管理层的办学理念有很大关系。办学者要办成一个什么样的学校,培养什么学生,和学校的校风、学风息息相关。学校领导的风格影响校园文化的形成,领导的主张引导校园文化的方向,领导的重视程度决定着校园文化建设的力度。所以,地方体校的管理者在校园文化建设的开展过程中,要从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角度去决定校园文化的建设方向,从学校校风的形成和人才培养的战略和全局高度,理顺校园文化规范化管理的渠道。

3.提升学校物质文化

地方体育运动学校要将办学目的任务与学校物质设施、校园布局和校园美化等因素有机结合,才更有利于形成学校特有的文化氛围。因此,建议学校应适当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改善学校环境设施,美化育人环境。通过提升学校物质文化,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4.提高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生源素质和教师素质

生源素质对学校的人文环境有很大的影响。在实际办学中,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历来注重学生体育竞技成绩,忽视文化成绩。为此,建议学校在招生时应提高对学生文化成绩的要求。同时,学生进入学校后除对专业高要求外,更要重视加强学生理论文化课的学习。此外,教师作为学生增长知识、提高竞技水平和思想进步的导师,对老师而言,如何促使学生实现夺标育人方面要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5.加强图书馆建设

通过调查发现,甘肃省地方体育运动学校的图书馆建设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存在图书质量不高,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图书馆自习室有限;图书馆给学生提供的仅仅是图书、缺乏电子杂志等问题。笔者认为,地方体育运动学校要充分发挥图书馆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建议购进除体育学科以外的文、史、哲以及科技等类图书。同时,尽量营造图书馆舒适安静的阅读环境,提供大量的自习室以供学生学习。

6.充分发挥体育文化优势

校园体育文化是推动校园文化发展中最具活力的催化剂,地方体育运动学校具有体育文化氛围浓郁的特点,学校应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体育精神,促使体育精神与校风、学风建设有机结合,共同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7.通过学生社团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建议地方体育运动学校要多组建诸如艺术团、文学社、体育协会、书画社、影视协会、科技协会、龙谊沙龙等各类学生社团,通过学生社团组织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体育运动论文篇(6)

团队气氛也是中学生参加体育运动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体育运动与学习文化是有区别的,体育运动的形式是身体活动,气氛非常的活跃、生动。这种体会是在教室学习不可能出现的,这与学生的天性可以融合在一起。而一群同龄人在一起的体育运动的团队气氛是学生不可抗拒,学生参加体育运动是过程中可以结交新朋友,也是学生参加体育运动的重要社会维度。

1.2、其他原因

除了前面已经提出的这些参与因素之外,另外一些原因的重要性虽然不太明显但也值得一提。在这些原因中有追求体育精神、寻求刺激或者挑战、旅游以及获取奖金、奖状、在学校里出名等外部奖励以及话的自己重要的体会。

2、中学生退出体育运动的动机

2.1、未能获得乐趣

在青春期,乐趣是年轻人参与体育运动的主要原因,反过来,这一现象提醒我们在创设青少年体育运动项目时,必须尽量保证在项目运行之时,乐趣是提供给他们最高的奖赏。这虽然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却相当复杂。胜利第一的心理仍然是不幸的现实。

2.2、教师自身原因

对于“教师应该努力做些什么”?方面的问题是我们可能存在一些错误的观念。低水平的教师也同样可能存在。目前,在培训能为青少年提供合格服务的教师方面仍无法满足现实需求,教师通常对青少年的训练工作都很有兴趣,他们在从事这一工作时也拥有美好的初衷,然而他们缺乏成功所必备的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运动技能。同时,有些教师可能会想象自己是下一个国家队教练,因此,用铁腕方法、长官意志以及其他一些他们心目中的偶像教练员擅用的手段来达到目的。青少年认为教师应该掌握的是最好的训练方法,他们因该对儿童的发展规律有充分的认识,同时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应该运用柔和的方式,那些见多识广并且感觉敏锐的教师本因该避免或者很大程度上减少青少年推出体育的某些理由。

2.3、与其他社会生活发生冲突

对于每个人来说,体育就是一切或者体育不值一文的说法都是毫无理由,那些假设除了体育,其他更好的选择都不存在的想法无疑过于天真,在运动表现的早期孩子很少接触其他活动,家长倾向于让孩子参加有组织的活动、参加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然而,随着孩子们的身体越来越成熟,他们凄然渴望更多的独立。这种日益明显的独立自那个以各种方式表现出来,退出体育运动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然而更重要的原因还是个体不断正常的社会需求与学业追求、打短工与参加辩论、戏剧和音乐活动以及另外一些有意义的和奖赏性的活动。

2.4、来自家长和同伴过多的压力

青少年体育爱好者在参加以及退出体育运动方面很容易受家长和同伴的影响。也许每个人都很清楚家长对自己孩子参加每项运动都非常投入,似乎他们参加的就是世界级的系列赛。毫无疑问,对孩子的幸福记忆快乐的关注,部分原因出于自己,部分原因出于天性,不管真实的动机是什么,对所涉及的孩子(也包括孩子周围的人)而言,这种家长的反应充当了一个潜在的应激源。

2.5、没有足够的上场机会

由于教师、家长以及社会都过于强调获胜,因此人们有一种严重的倾向,那就是把做好的选手派上场以取悦那些胜利的渴望者,然而,这是一种错误的导向,遭受损失的是那些看上去天赋欠佳的参与者,他们中的一些人将不再可能成为任何形式的运动员,而,一个让人沮丧的事实是相当多的人在他们的运动技能尚未被发现之时就已经提前退出该项运动。由于没人个身体的成熟速度并不一致,因此过早地对孩子的运动技能做出不成熟的评价并判断他们未来的运动潜力都是非常滑稽的,我们有理由怀疑,其实存在大量潜在的优秀运动员,他们仅仅因为某些教师或者管理者认为胜利比所有参与者的利益更为重要而被扼杀在摇篮中。

3、多媒体教学对中学生参与体育运动和退出体育运动的影响

3.1、媒体教学对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动机的影响

通过研究发现,多媒体教学比传统的教学手段更加直观、能吸引中学生的注意力和有助于学生自主性的发展,这个是多媒体教学的优势。体育是一门与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有本质上差别的学科,体育科目更多的上课次数在室外,重视身体的运动,但是,体育讲解与示范也是体育科目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借助多媒体教学可以达到想要的效果。例如其多大数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动机就是,从体育运动中寻找属于自己的乐趣,使用多媒体教学可以使学生更加容易接受,可以拉近学生与体育运动的距离感。多媒体教学对中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动机是有积极影响的。

体育运动论文篇(7)

2007年5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该文件明确要求学校要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其目的吸引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走近大自然,走在阳光下,积极主动参与体育锻炼,培养体育锻炼的兴趣和习惯,有效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突出了今后学校体育工作的重点,明确了学校体育改革的要求和措施,必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对高校体育的改革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审视“阳光体育运动”语境下的高校公共体育课教学改革,分析目前的体育现状,以崭新的思路思索“阳光体育”语境下高校体育教学的改革,对深化我国高校体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1阳光体育运动产生的背景

2006年9月18日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公布的《第二次国民体质监测报告》显示:我国中小学学生耐力、爆发力、力量素质呈持续下降,城市青少年超重与肥胖检出率明显增加,部分农村青少年营养状况亟待改善,近视检出率居高不下.首届“中国青少年体质健康论坛”也传出消息,近20年来,我国青少年学生肺活量、力量等体能素质持续下降,学生肥胖率不断增高,眼睛近视率居高不下,部分农村青少年营养状况亟待改善,学生体质发展趋势很不容乐观.与此同时,青少年怕吃苦、怕受累,意志品质薄弱、经不起挫折、受不得委屈等问题也日益凸显[1].为在全国亿万学生中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的热潮,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进一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和谐发展,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2阳光体育运动的内涵

体育是人类为适应自然和社会,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而自觉地改善自我身心和开发自身潜能的社会实践活动.囱此,可以认为,“阳光体育运动”的根本特征是“运动”,当然体育运动的“动”不是随意性的,而是在大脑支配下,有特定目的的体育活动.世界上没有脱离运动的体育,阳光体育本质也是以身体练习为最基本手段的一种运动.从“阳光体育运动”的组成结构来看,“阳光体育运动”可以分为物质部分和精神部分.物质部分是“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的客观载体,主要包括各种体育设施设备、体育场所以及有关的体育工作人员和相关物体等.精神部分则是比较抽象的部分,主要包括保证其顺利实施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体育思想意识、体育文化等[2].从上述角度去把握,可以看出“阳光体育运动应该包括以下三个特点:第一,“阳光体育运动”是以肢体活动为主要练习手段;第二,“阳光体育运动”,不仅是体质的增强,更是心理的健康;第三,阳光体育是课内外一体化的、体育锻炼经常化的一种理念.因此,可以这样理解“阳光体育运动”:是以改变目前青少年体质日益下降的局面为主要目的,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的全国性的学校体育活动.

3高校公共体育课体育教学的现状分析

3.1高校教师对公共体育课的教学目标认识不深刻

教师们对公共体育课的目标认识多种多样,有的认为是教给学生们技术与知识,有的认为促进学生健康,有的把体育课看作为娱乐课、游戏课等等,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过度重视技能,过度娱乐化,出现运动不足的现象,这些认识的偏差导致公共体育课教学质量下降.一些体育教师缺乏职业道德,只关心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对学生课余体育活动漠不关心,根本不主动引导、组织学生课余体育活动.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教师教育的失败,是体育教师工作的失职[3].

3.2学生的体育的需求与体育场地、器材、师资之间矛盾重重

随着高校的扩招,生源的不断增加与运动设施、体育器材的增长之间存在矛盾,场地器材的紧张很难保证学生每天进行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教师习惯于传统的教学模式,与学生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相矛盾,教师的业务素质科学研究能力以及运用先进代教学技术方面有所欠缺,很难适应现在大学生对网络技术和前沿科学探究等方面的需求

3.3教学组织模式和教学方法相对单一、滞后。运动负荷不足

目前,高校体育教学模式已由统一授课转变为部分自由选项,虽然较以前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体育教学模式以单一的课堂教学为主,体育课内教学与课外体育活动相互割裂,不仅表现在学生体育锻炼的内容方面,还体现在两者管理方面,也体现在对学生的评价方面.在90分钟公共体育课教学中,不少时间都花在了组织管理,讲解示范,队伍调动,内容安排等方面,实际学生身体活动时间是很少的,从而导致学生的运动负荷不足,没有发挥体育的本质作用.

3.4评价体系不科学

第一,教学目的与评价手段不一致.在教学工作中,体育课考核存在为考核而考核的做法,把考核作为体育教学的目标对待,考什么,就教什么,存在注重学生的运动知识和运动技能的掌握的考核,忽视学生情感态度和社会适应能体力培养方面的考核评价,强调评价的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激励与发展功能[4].第二,体育成绩评价内容不完善.只评价学生的运动知识、运动技能的掌握情况和体能素质的高低,不评价学生的道德意识与品质意志、学习态度和进步、合作交往能力、实践与创造能力,造成教师只重学生的运动成绩,而忽视了学生的学习情感和学习能力的培养,对学生学习效果不能作到综合测评,挫伤了学生上体育课的热情,影响了学生学习情感和学习能力的培养,影响了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4];第三,过程评价的缺失.学习过程进行评价,能使学生更清楚自己在体育知识、技术、技能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并根据这些变化来调整自己的学习方法、态度等,从而更有利于发挥学生自觉能动性.在传统的体育教学中,评价大多采用单一的方法,采用统一的评价标准,忽视了学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等方面的个体差异,以及学生的实际进步与努力程度,存在着不公平性,严重影响了体育教学评价结果的客观性、科学性[5].第四,评价方式忽视了学生的互评和自评.在传统的体育成绩评价体系中,教师是唯一的参与者,学生始终处于被评价的地位,评价就好像是教师的“专利”,学生很少有自主选择的机会,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发挥.由于现行这种不合理的体育成绩评价模式,不利于“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在体育教育中的贯彻落实.

4“阳光体育”语境下高校公共体育教学改革启示

4.1把握阳光体育运动“面向全体学生”的指导思想。创立多种教学模式,适应不同水平与层次学生的需要

高校体育课程应形成必修与选修、专项与选项、基础、保健与提高等层次鲜明、内容广泛、设置灵活的课程结构体系及平行开设的课程类型,学生可根据个体的生理条件、技术基础、个人兴趣和发展需要来选择.如:体育选项课则根据学生自己的兴趣选择,并通过学习使他们掌握一两项运动的基本技能及方法;康复保健课主要对体弱、残障、处于病后恢复期的学生开设的具有较强针对性与指导性的特殊体育课程.应根据不同项目的特征及技能掌握的规律分专项设置教学计划、教学的时数和课程的模式.选项分层教学时选项设置的顺序还应符合学生的学习规律.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体育课程设置能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区别对待”的教育宗旨和原则,使学校体育在促进大众健身活动普及与提高校园竞技水平方面获得共同的发展.

4.2理解阳光体育的“每天锻炼一小时的理念”,更新与挖掘学习内容,实现教学内容的改革。提高学生体育锻炼的兴趣

根据课程的发展,增加以反映当代体育健身发展水平和多学科交叉为主要教学内容的选修课,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技能,以适应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在教学实践中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激趣”方法,从而使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学习.大学公体教师要紧扣时尚体育脉搏,把握年轻人对时尚体育的崇尚心理,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因时因地制宜地引入并壮大时尚体育的内容,如:攀岩、拓展运动、野外生存等项目逐渐的与高校体育教学的目标相结合;积极探索学校体育课内容的创新,积极挖掘民间民俗体育的项目,拓宽高校体育课以及体育锻炼的项目,积极引入趣味健身类项目如:跳绳、跳皮筋、打沙袋、打陀螺、跳竹竿、踢毽、毽球、拍毽子、踩高跷(雪地走)、荡秋千、打弹弓和溜铁环等,这样不仅提高了学生体育锻炼的兴趣,提高锻炼的自觉性与积极性,还可以不断提高课程效果和课堂教学效率.

4.3遵循阳光体育“课内外相结合的思想”,建立课内外一体化的体育锻炼机制。促进使学生体育锻炼的经常化、生活化.

高校教育阶段的要求,应使学科性课程为中心的教学,逐步向突出学生主体性和实践性的活动性课程过渡.体育活动性课程包括课外锻炼、课余体育训练和各项竞赛活动的开展,活动性课程的内容应与学科性课程相互衔接,并使知识的广博性和体育能力的拓展相结合.体育竞赛的开展应面向全体学生.竞赛形式应与学生的技能水平、身体条件相匹配,并适当地改变竞赛规则;应结合阶段教学计划与评价进行,并结合项目的特点广泛采用集体项目的竞赛与表演形式,如游戏、表演、教学竞赛、竞技比赛、校园体育文化节等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校内外群体竞赛,使学生在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和多样化的竞赛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获得竞技的体验.

4.4深化阳光体育“增强体魄的目标”的理念.深刻理解运动负荷与健康的关系

阳光体育运动的目标就是用3—5年的时间让我国大部分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大多数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在体育教学中,只有运动负荷保持适宜,才能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过大过小都不行.因此,合理地安排和调节学生体育(与健康)课运动负荷是对教师体育教学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评价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锻炼效果的一项重要指标.因此,应当根据不同年龄、不同阶段的学生来安排教学内容,并保证一定的运动负荷量.只有这样,运动技术才能在体育教学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4.5思考阳光体育“达标创优”的号召。改革高校公体课程评价方式.

改变过去,考核的方法只用“高度、远度、时间”等作为统一指标去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已经不适应现代教育要求,应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工作,相关的素质练习方法与测试应与课堂教学内容、课外活动和教学考核相结合,对未达标的学生要有针对性地开设指导性的必修课程,对进行运动干预.学生达标的状况与进步的幅度应计入到学生的体育成绩中并参与学生在校的综合评定中,成为学生评“三好”与奖学金等的重要依据.把评价过程作为课程教学的重要环节,重视对学生的过程性评价,把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终结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相相合;教师评价和学生自我评价相结合,探索采用多元化的综合评价,才能使考核真正成为全面增强学生的体质、促进学生身体健康的有效手段,同时,有利于提高中学体育教学质量.:

5结论

体育运动论文篇(8)

「关键词人权国际体育运动联合国国际奥委会

一、体育权是一项人权

人权是指一个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享有的基本权利。[1]作为权利的最一般形式,人权是人类的一种天赋的、基本的和不可剥夺的权利。从18世纪末期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率先提出人权概念以来,人权大体经历了一个由政治口号到革命纲领、宪法性规范、国际性文件,最后到国际人权法的发展过程。目前人权已成为当今举世公认的道德信念和道德准则。人权不仅在不同国家和其人民之间确立了一个行为准则,而且能对国际事务的实施控制发挥作用。

体育运动中的人权,尤其是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中的人权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被忽略的问题。但是奥林匹克精神的巨大影响力以及奥林匹克运动的跨国性使得我们有必要了解国际体育运动中的人权问题,而这些问题也是国际人权法应当解决的事项之一。在这方面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同国际奥委会进行了合作,使得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中的人权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人权的体育权已经得到了联合国和国际奥委会的承认。联合国成立后,包括体育运动在内的文化活动首先得到了《世界人权宣言》的确认。除了有关人权的基本文件外,联合国专门机构也制定了有关的人权法。许多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带头对《世界人权宣言》第27条所涉及的参加文化生活的权利给予具体的解释,譬如该组织在1966年底通过了指导政府进行活动的《国际文化合作原则宣言》,1976年成立政府间体育和运动委员会以及在1978年底通过了《体育运动国际》。该第一条规定“从事体育训练和体育运动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另外,奥林匹克也明确指出体育运动是人权的一方面。1996年7月奥林匹克基本原则增加了一条规定,即“从事体育运动是一项人权。每个人都有能力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体育运动。”由此可以看出作为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联合国和作为非政府国际组织的国际奥委会都承认从事体育运动的权利是一项人权,体育权作为一项人权已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公认。

二、作为基本人权的自由、平等和不歧视在国际体育运动中的体现

自由和平等是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基础,可以讲是一切人权的根本。平等是正义的基础,包括国际人权在内的联合国的条约和决议体系以及奥林匹克规范都强调平等的重要性。平等和不歧视是互相联系并且是互补的,代表的是公认的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同时在平等之中也包

含了不歧视的意思。一旦平等原则被承认和确认,基于性别、种族、信仰或任何其他考虑来歧视另一个人或一群人将会是荒谬的。

国际人权法中首先是《联合国》第55条规定了“联合国应促进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普遍尊重与遵守”。其后《世界人权宣言》第1条规定:“人皆生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上均各平等。”这一条是宣言的基础概念。第2条则规定了享受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平等原则,第7条强调国家法律控制之下的平等权。另外,《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3条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6条也做了类似的规定。

《奥林匹克》也规定了个人和集体的自由和平等,并且如果把《奥林匹克》和《联合国》作一比较就会发现两个组织都在探求指导和颂扬平等的道德原则。《奥林匹克》基本原则之五规定奥林匹克运动仅仅包括那些“同意遵守奥林匹克”的组织、运动员和其他人。而就奥运会而言,奥林匹克的规范尤其是第49条附则有效保障了参与奥运会的自由。

在体育运动领域,联合国大会于1985年通过的《反对体育运动领域种族隔离国际公约》、成立反对体育运动领域种族隔离委员会、斯德哥尔摩宣言以及关于不同南非运动员进行比赛的加拉加斯宣言尤为值得注意。根据这些宣言和决议,国际体育界为实施联合国的倡议而采取了行动。譬如南非,1970年国际奥委会在阿姆斯特丹举行的第70次会议上取消了南非的成员资格,与该决议一致的是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协会和国家奥委会协会也取消了南非在各有关组织的成员资格。因此,南非运动员完全被拒绝参加有国际奥委会组织的比赛。[2]20世纪90年代初期种族隔离政策的废除使南非重新回到了国际体育界,并且在1992年南非又恢复了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协会和国际奥委会的成员资格。

与自由、平等和不歧视联系比较密切的还有要求公正裁判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第8、10条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都对公正裁判权作了规定。就像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那样,奥林匹克也规定了一项高于其他的人权,即要求公正裁判的权利。奥林匹克第74条规定“所有的在奥运会期间发生的或者与奥运会有关的任何争端都应当提交国际体育仲裁院由其根据体育仲裁规则行使专属管辖权。”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可以讲讲奥林匹克运动中的自由、平等和不歧视原则为运动员提供平等参与的机会,拓宽了人权概念的范畴。

三、弱势群体参与国际体育运动的权利

前已述及,平等是人权的基础。基于该概念可以得出所有的人都享有国际人权所规定的权利。然而实际上该主张并没有得到严格意义上的遵守,因为人类中的某些组成部分不能了解他们的包括参与体育运动在内的全部权利。这些部分一般被称为“弱势群体”,譬如儿童、妇女、难民等。目前在联合国人权组织以及国际奥委会的努力下,这些弱势群体参与国际体育运动的权利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尽管这些改善还可能是不完全的,在某种程度上还不能真正体现完全平等。

(一)儿童的权利儿童实质上是太小而不能声明自己的权利,并且因为他们的年轻所导致的弱点以及有时缺少对他们的关照,他们的权利可能更易于遭受损害。因此为了充分实现他们的权利,他们需要得到关注和保护。除了国际人权外,国际社会还制定了许多国际文件以保护儿童权利的充分实现,其中主要的文件是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的旨在支持儿童权利的《儿童权利公约》。

儿童进行体育运动是与生俱来的需要,并且事实上他们是多是自发地进行体育运动。体育运动对于增加神经肌肉之间的协调和身体的力量以及教授社会中的组织行为规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奥林匹克运动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且还制定了自己的规划以及与有关的体育联合会进行合作以充分实现儿童的权利。此外,它还和联合国机构联合采取行动以防止诸如影响儿童的药物滥用、贫穷以及行为不良等行为。譬如国际奥委会已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以及国际劳工组织签署了合作协定,前一协定的目的是培养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后一协定中的规定则是社会正义、人类尊严以及消除童工推动的结果。

(二)妇女的权利前述国际人权法中的平等原则也应当包括性别平等,但是从理论上讲,妇女一开始就被排除在人权之外,是因为她被排除在哲学上人的概念之外。[3]而且因为文化传统、宗教教导以及风俗习惯等原因,她们还不能享有和男性同等的权利。严格说来,和男人相比,妇女的地位降到了次位。妇女常常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受到不平等待遇,以至于有人认为对妇女的国际人权保护或许是对人权制度最严重的考验。[4]为了纠正这种不平衡现象,国际社会已经在努力保证妇女享有更多的权利。《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都对男女平等作了规定。

众所周知,占世界上人口一半左右的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远没有其所占的人口比例那么重要。在体育运动中也是如此。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奥运会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男人主导的运动会,但奥林匹克运动发展了增强妇女在现代体育运动中的作用的方法。它实现该目标的方法是分两部走:在体育运动训练中增加妇女的比例以及让更多的妇女走向体育运动的管理岗位。1900年,12名妇女第一次出现在奥运赛场上,仅占当届运动员总人数的1.1%.而第26届奥运会女运动员人数已占总人数的近40%,90余年间妇女参赛的人数增长了330倍。[5]另外,1996年瑞士洛桑召开的世界妇女和体育运动大会通过的决议指出没有妇女的参与,奥林匹克精神就不能得到充分地实现。决议呼吁国际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运动联合会、国家奥委会应当在其政策、规划和发展中考虑到性别平等,并且应当认识到妇女的特殊需要以使她们能够充分积极地参加体育运动。与体育运动有关的妇女应得到职业和个人发展的平等机会,而不管她们是否是运动员、教练员还是管理人员。[6]妇女参与决策层的高级管理对于从根本上改变妇女在体育运动中的地位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同时对奥林匹克运动的思想、制度、组织等结构体系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下个世纪,进一步追求性别平等化将是奥林匹克运动的一个发展趋势。

的确,在过去几十年里,妇女体育确实有了巨大的变化。无论是参加体育运动的人数、运动项目或是运动成绩,同过去相比都有了很大发展和提高。但是,我们还应该注意到这样的事实:体育组织的主要领导、经理和管理人员、运动队的主教练等职位女性依旧很难得到;女子运动很难争取到像男子运动那样数量巨大的社会赞助;大众传媒在体育报道中则带有明显的性别歧视,它们对女性运动员的报道大多集中在性方面,而不是她们的成就和努力拼搏精神,等。这一切都表明体育中的性别平等还只是一种理想。[7]

(三)难民的体育运动权利难民问题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世界性问题,但难民问题进入国际社会和国际法领域是20世纪20年代的事情。[1]联合国关于难民的两个文件即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1967年《难民地位议定书》确定了对待难民的标准,规定了难民的地位和他们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国际奥委会已经对难民以及无家可归者给予了人道主义关注。国际奥委会对遭受战争破坏的包括波黑地区、安哥拉和卢旺达在内的难民提供了粮食。另外,1998年,国际奥委会和联合国难民署就难民问题签署了一个合作项目。为支持国际奥委会的人道主义动议,发达国家的奥林匹克委员会应向其选择的某个国家或地区的一个或几个难民营提供资助以及体育运动设备。国际奥委会和联合国难民署合作在亚洲、非洲、中美洲和东欧地区已经实施了好几个项目,对这些地区内的难民提供体育运动方面的资助。联合国难民署和国际奥委会的合作,在体育运动方面为难民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有助于难民的体育运动权利的实现。

四、国际体育运动与第三代人权

国际人权问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最快的国际政治与国际法问题之一。二战后新独立国家为争取民族独立和平等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对国际人权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出现了一些新的人权观点。国际社会称之为新一代人权或第三代人权。这些人权主要包括发展权、和平权、环境权、身体健康权等等,它是促进和保障所有个人基本人权的重要前提。这类人权的权利主体不仅是个人,更重要的是由个人组成的集体(包括民族、国家和整个人类社会)。权利的实现更需要整个国际社会的协调与合作。[8]

(一)发展权发展权是所有个人和全体人类应该享有的自主促进其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全面发展并享受这一发展成果的人权。发展作为一项人权也得到了联合国等更多国际组织的肯定。联合国大会1979年《关于发展权的决议》强调“发展权利是一项人权,平等的发展机会既是各个国家的特权,也是各国国内个人的特权”。1986年的《发展权利宣言》指出“发展权利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在冷战后召开的1993年6月世界人权大会上,发展中国家迫使发达国家作出让步,终于承认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9]

国际奥委会和有关体育组织在有关发展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即所有人都有从奥林匹克运动产生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中获益的权利。奥林匹克第8条关于奥林匹克团结基金会的规定考虑到了居于奥林匹克运动中心位置的发展原则,即发展体育运动知识,改进运动员的技术水平,鼓励组织体育比赛,促进南北之间的双边合作,以及说服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把体育运动纳入其正式发展资助项目。[10]在体育运动领域,发展中国家的水平仅仅是中等的,政府对体育运动发展所拨付的资金因为各种原因而严重短缺。缺乏资金首先限制体育运动基础设施的添置完善;缺少资金也意味着体育运动的组织和管理通常是效率低下的,而且由于获得国内外公司赞助的困难这种状况则会进一步恶化。低水平的发展也影响到可以从事的体育运动教育项目,因为经济的限制使得可以得到的教育机会是有限的。[11]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为了帮助发展中国家而成立了奥林匹克团结基金会。国际奥委会主席创立了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援助的国际奥林匹克发展论坛,呼吁各国把体育运动纳入其官方发展资助项目。此外,它还寻求世界银行以及联合国发展规划署的帮助来发展规划中的体育运动[2]

(二)和平权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废墟上建立的联合国强调国际关系正常化和保持永久和平的重要性,其规定的主要宗旨之一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当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冲突以及被诸如需要发展、削减武器和建立和平等全球关注的事项混合在一起时,就迫切需要一个人权意义上的和平概念。《世界人权宣言》第3条规定“人具有生命、自由和获得安全的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进一步阐述了这个问题,并且联合国通过了《人类享有和平权的宣言》,确认和平权是一项人权。

奥林匹克运动一直把维持和平作为其神圣的目标,古希腊时期的奥林匹克休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奥林匹克规定奥林匹克运动的目的是“通过体育运动在增进相互了解和促进友谊的精神方面教育青年,从而有助于建立一个美好的更加和平的世界。”国际奥委会最重要的事情是在其能力范围内支持联合国和其他政治组织所从事的和平行动。国际体育运动已经跨越了国界,体育运动推动了人类的团结,体育运动是和平的一种形式。1912年,“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之父”顾拜旦在《体育颂》中明确指出:“体育,你就是和平!”由于顾拜旦提出的“和平、友谊、进步”的奥林匹克宗旨,使奥林匹克成为和平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2]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联合国也使用了体育运动这个工具。联合国大会根据萨马兰奇主席的建议在1993年通过了两个决议,其中一个把1994年定为体育运动和奥林匹克理想国际年,另一个名为“通过体育运动和奥林匹克理想建设一个和平和更加美好的世界”的决议要求其成员国遵守奥林匹克休战的精神。该决议敦促联合国成员国应单独或集体地采取积极行动根据国际奥委会的要求遵守自奥运会开幕前的七天到奥运会闭幕后的第七天奥林匹克休战的规定,并且应根据联合国规定的宗旨和原则和平解决所有的国际争端;呼吁所有的成员国要与国际奥委会进行合作;要求联合国秘书长推动在联合国成员国中实施奥林匹克休战,把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吸引到促进国际理解、维持和平和友谊的休战问题上,并且为了实现该目标应和国际奥委会进行合作。

(三)环境权事实上,环境权作为一项人权已为一系列国内和国际法文件所肯定。《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第1条原则规定“人类有权在一种具有尊严和健康的环境中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不过还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目前环境权在国际人权法上还未准确提出,但作为一项正在形成的权利,在关于人权的两个国际公约和世界人权宣言中可以找到此项权利的要素。[13]

对环境的关注是体育运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了使运动员能够自由地从事体育运动,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活动,并且应当是在使环境得到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进行体育运动。[11]奥林匹克第2条规定它确保奥运会应在对环境问题负责的条件下举办,并且鼓励教育所有的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人意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相应地,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和繁荣,国际奥委会试图把我们的地球保护成为一个宜人的家园,设立了一个有关环境问题的专门委员会,并且奥林匹克运动决定把环境问题作为除了体育运动和文化之外的奥林匹克主义的第三维。因此,奥林匹克适用的范围包含了更广的环境问题。另外,国际奥委会在巴塞罗那第25届奥运会上要求其所有的成员签署《地球誓言》,这个环境策略首次在1994年利勒哈默尔冬季奥运会上得到了正式执行,并且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将会应用到以后举行的所有奥运会。此外,国际奥委会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组织了第一次世界体育运动和环境大会,签署了一个共同采取行动保护环境的合作协定。[10]

(四)身体健康权身体健康权可以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基本人权之一,它是一个基本的人权并且是社会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世界人权宣言》第25条阐述了维持一个健康的生活所必须的基本要求,《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规定人人有权享受身体及精神健康。

奥林匹克运动一直把拥有健康的身体作为其核心的价值。奥林匹克第2.8和48条是关于身体健康的规范。为了更好地服务于这个共同的事业,国际奥委会和世界卫生组织签署了一个目的在于共同合作以达到“为全体人健康和体育运动直到2000年”的目标的合作协定,[14]其结果之一是自从1988年第15届卡尔加里冬奥会时起在所有的奥运会上禁烟。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在奥运会上禁烟的巴塞罗那宣言尤为值得注意。为确保该宣言的长期有效性,国际奥委会已经拒绝了烟草行业的公开赞助。另一方面,减少体育比赛的数量将从一般程度上保护运动员的身体健康。旨在保护运动员身体健康的大量条款完全是正常的,但鉴于体育运动中的金钱的重要性,从事体育运动的年轻人将会成为诱惑和名声的牺牲品是有很大危险的。

另一个与身体健康有关的是兴奋剂问题。尽管滥用兴奋剂数十年来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但是直到1991年联合国通过决议才成立了联合国国际药物管制规划署。它有义务协调所有的联合国兴奋剂管制规划并且从事其他诸如要求削减、控制非法的兴奋剂运输以及严格执行法律。另外联合国大会把1991到2000年的十年期间定为联合国反对滥用兴奋剂十年,在该期间内要致力于采取有效的和连续的行动以促进全球控制兴奋剂规划行动的完成。[15]

作为奥林匹克运动的管理者,国际奥委会在与体育运动中的滥用兴奋剂作斗争方面有一个专门的组织机构,并在兴奋剂方面它已制定了某些有关的原则,并于1988年通过了《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奥林匹克》。除了有关性别检验的规定外,我们可以说药物准则完全是有关监督和保护运动员身体健康的规则。在法律责任方面,不知情不可作为在法律上免责的理由尤其适用于违反兴奋剂的案件中。此外国际奥委会也适用了严格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在某运动员的身体内检查出了禁用药物,他/她就被认为服用了兴奋剂;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法无明文规定者不受罚的原则在这儿不适用。[10]另外2003年3月由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组织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的世界反兴奋剂大会讨论并通过《世界反兴奋剂条例》,《条例》主要分为兴奋剂控制、教育与研究、各方的职责和义务以及条例的承认、执行和修改四个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一份全球统一的违禁药物清单;违反《条例》者必须受到禁赛两年的处罚,特殊情况下例外;奥运会选手违反《条例》将被没收所获得的奖牌;不执行《条例》的国际体育联合会则该项目将被驱逐出奥运会;拒绝签署《条例》的国家不得申办奥运会等。该《条例》正式成为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及国际体育组织铲除滥用兴奋剂现象所遵循的新法典。

在其他方面,譬如获取食物权、人类共同继承遗产权方面,联合国有关机构和国际奥委会也进行了合作。但限于篇幅所限,本文不作赘述。

体育运动论文篇(9)

关键词 高校羽毛球运动 学校体育文化 群众体育文化 价值

一、我国高校羽毛球运动现状

羽毛球是我国传统的体育运动项目,因其娱乐性强、观赏性高、健身性好、老少咸宜,没有直接的身体对抗、安全性高、运动负荷容易调节、运动寿命长、人员容易组合、场地器材要求不苛刻、方便开展及社会对其认知、认同程度高等特点和优势,被广大大学生所喜爱,在大学中广泛普及,羽毛球运动已经成为高校体育中教学、课外锻炼和训练竞赛的最重要组成部分。

羽毛球入门容易,轻巧、易上手,“具有简便、观赏、娱乐、强身等特点[1]”,是深受大学生喜爱的运动项目之一,“学生对该项目喜爱的程度被列第三位[2]”,“在我国东部、南部地区和一些大城市的高校,几乎成为第一运动项目,逐步成为高校主流体育教学课程之一,选修羽毛球课的学生越来越多,许多高校已成立了羽毛球俱乐部、羽毛球协会,拥有自己的校羽毛球代表队[3]”。“偶尔参加和经常参加羽毛球活动的人数总占比87.7%[4]”,“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都开设有羽毛球选项课,并且是人数最多的项目之一,羽毛球课已经成为众多学生首选的项目[5]”。

二、体育文化阐释

原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主任袁大任先生对体育文化作了这样的定义:“以强身健体、振奋精神、建立积极生活方式为主旨的体育运动及其产生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6]”。

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杨文轩先生认为,体育文化是人们在体育运动及其相关领域中生产和创造的物质产品、所习得的观念、制度、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等。它包括人们的体育认识、体育价值、体育思想道德、体育制度、体育文化产业、体育物质产品等等。体育文化的范畴包括:体育的器物文化、体育竞赛文化、体育休闲文化、健身文化、体育伦理道德文化、体育文学艺术与影视文化、体育收藏文化、体育建筑文化、体育组织与制度文化等多层面的文化形式[7]。

作者认为,体育和体育文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体育是体育文化产生的物质基础,是体育文化的根本,体育植根于体育文化。体育文化以体育的存在为前提,推动体育运动向健康、文明、先进方向发展。体育文化其实就是体育运动本身和与其相关的领域里所产生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包括物质层面、制度、方法层面和精神层面三个层次,我国体育文化的范畴以竞技体育文化、学校体育文化、群众体育文化和名族传统体育文化为主。

三、我国高校羽毛球运动的学校体育文化和群众体育文化价值分析

(一)贯彻终身体育思想,培养大学生良好的终生体育锻炼习惯

《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体艺[2002]13号)指出,大学体育是在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下,对大学生的身体、心理和思想进行全面教育,增强大学生体质,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贯彻终身体育思想。

贯彻终身体育思想,养成良好的终生体育锻炼习惯的核心是建立体育意识,只有具有良好体育意识,才能自觉、主动、积极参加体育运动。兴趣和爱好是建立良好体育意识的前提,是自觉、主动、积极参加体育运动的动力。

羽毛球运动在中国开展的非常广泛,普通群众参与度很高,社会对其认知、认同程度也很高,容易引起大学生的兴趣,也易于引导大学生选择参与羽毛球运动。

一旦大学生参与羽毛球运动,往往就会被羽毛球运动固有的特点和优势所吸引,很容易在运动实践的过程中产生强烈的心理满足感,或产生强烈的成功喜悦感。反过来,这种强烈的心理满足感和成功喜悦感又极大的刺激了他们的兴趣,吸引他们再次投入到羽毛球运动中,在反复不间断的实践中深化对羽毛球运动的情感体验,不断地提高羽毛球运动水平,进而上升到一种心理倾向和心理需要,形成爱好,使参与羽毛球运动成为一种自觉、主动的积极行为,养成习惯,乃至终身。

(二)推进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广泛深入开展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教体艺[2006]6号)指出,为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要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要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要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羽毛球运动属于隔网对抗项目,没有身体接触,没有直接的身体对抗、所以有较高的安全性。羽毛球运动是一项全身性运动项目,老少咸宜,可以全面增强人的体质。

在进行羽毛球运动时,上肢准确的击球动作要靠准确的判断和下肢脚步的快速移动到位才可以顺利完成的,这就必须有精准的判断力、速度素质、力量寨质、灵敏素质。多拍的回合和调动,前后场的移动又都需要较好的耐力素质,经常从事此项移动就可以增强人体的灵活性,协调性,提高上下肢和躯干的活动能力,有效的改善呼吸系统和心肺功能,突显健身价值[8]。

羽毛球训练能减少学生体重,加强脂肪有氧代谢,降低体脂率,降低身体质量指数(BMI),对改善学生身体形态的变化具有良好作用。能使上肢肌纤维变粗,增强上肢肌肉的力量;羽毛球训练可增强学生心肺功能,改善耐力素质、快速反应能力和下肢爆发力,改善学生的体质状况[9]。

羽毛球运动非常易于和大学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与羽毛球俱乐部、羽毛球协会相结合,形成课内外一体化教学,形成全程化教育。体育社团有利于营造良好的体育锻炼氛围,能够为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提供良好的社会支持,有利于大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另外,体育社团产生强大的凝聚力,也有助于大学生坚持锻炼[10]。

学生课内学习羽毛球运动的技术和理论,课外相互交流,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经过老师的指导、课内的学习、课外的相互交流、学习后,再从理论到实践,实践到理论,反复学习、实践、交流,全面增强人的体质,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三)促进我国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规定,学校是组织实施体育教学、开展体育活动,指导学生的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的重要主体。

大学生是参与全民健身的重要群体,高校体育对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全民健身活动肩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

高校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转折点,也是接受体育教育的最后阶段,高校体育教育既要增强大学生的体质、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又要贯彻终身体育思想,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终生体育锻炼习惯,促进其社会化进程,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羽毛球运动需要与同伴或与对手合作才能进行,能够促进相互间的交流和沟通,成为了以健康为主题的新潮体育,成为了公关和社交的重要方式[11]。羽毛球作为集运动和娱乐为一身的运动项目,在全民健身活动中有其固定的社会价值[12]。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同时规定,“全国性社会团体等,可以根据需要举办相应的全国性群众体育比赛活动”,“单项体育协会应当将普及推广体育项目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列入工作计划,并对全民健身活动给予指导和支持”。这就要求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可以根据需要举办相应的全国性大学生羽毛球比赛活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羽毛球分会应当将普及推广羽毛球运动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列入工作计划,并对全民健身活动给予指导和支持。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羽毛球分会已经成功举办了十六届全国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二届全国大学生羽毛球超级赛;受教育部委托,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羽毛球分会负责组建中国大学生羽毛球代表队,成功参加了十二届世界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并且都取得了好成绩。这说明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羽毛球分会很好的贯彻了《全民健身条例》,很好的实施了全民健身计划和全民健身活动。同时也说明羽毛球运动是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全民健身活动非常好的载体,高校羽毛球运动很好的担当起了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全民健身活动的责任。

(四)有利于我国羽毛球运动社会化、商业化发展

羽毛球运动社会化、商业化的开发程度,直接决定了羽毛球运动功能和价值的发挥程度,直接影响了羽毛球运动的体育文化价值的体现。林丹多次说过,羽毛球运动最大的危机是只有专业化和精英化,没有实现职业化和大众化[13]。

羽毛球运动是我国开展的非常好的体育项目之一,其社会化、商业化程度在我国也相对较高,中国羽毛球超级联赛也已经进行了3个赛季。本赛季,中国羽毛球超级联赛在职业化推动方面也加大了投入和进行了改制,人们看到了中国羽毛球超级联赛向职业化方向的努力,有了这些积极变化,以“培养新人、锻炼队伍”为目的的羽超,仍然有望成长壮大[14]。

(五)促进我国体育文化建设

《奥林匹克》第二条基本原则规定,“体育与文化和奥林匹克教育均衡发展”。萨马兰奇也曾经说奥林匹克运动就是体育文化。国际奥委会对奥林匹克运动主旨的概括是:友谊,卓越,进步。

羽毛球文化与高校体育文化有机结合,从而产生了高校羽毛球文化。高校羽毛球文化也应该贯彻全面发展的原则,要羽毛球运动与文化、教育均衡发展,要为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服务,要体现友谊,倡导卓越,促进社会进步。

教育与文化要均衡发展,教育是文化的一部分,又是文化建设的主要途径。体育课是高校体育文化的最基本形式,羽毛球选项课、选修课是高校羽毛球文化的最基本形式,学校利用体育课组织学生学习羽毛球理论知识,羽毛球技术技能,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加强羽毛球文化的宣传。课外体育活动是高校开展羽毛球文化的主要途径,要充分利用体育场馆和师资,采用适合本校的方式开展课外羽毛球锻炼。校内羽毛球竞赛不但推动学校羽毛球活动广泛开展,而且促进学生羽毛球运动技术水平提高,还可以达到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对羽毛球的兴趣和爱好、增强学生的体育意识、活跃校园体育气氛的目的。校际羽毛球竞赛活动既能促进校运动队技战术水平的提高,又能提高学校的知名度,还能找出问题、不足和差距,促使学校羽毛球工作更上新台阶。

(六)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追求的目标, 体育公平竞争的理念――让规则来规范竞赛的一切,给社会的有序竞争树立了榜样。

体育竞赛是在严格的统一的规则下公开进行的,人人都可以自愿参加,其结果得到每个参加者和全社会的认可。

体育是传递公平竞争的载体、手段和桥梁,使人们从本能欲望的竞争升华到社会性的竞争,为现代人全面发展和完善人格提供了有效的培养途径[15]。体育是传递公平、公正、公开价值取向的重要途径,促使“不同价值观、道德观的人,甚至是不同意识形态的人,汇聚到一个共同的体育理想、共同的体育价值观、艺术价值观之下,实现社会矛盾的缓和协调,甚至使一些越轨行为得到抑制[16]。”

共同的价值观念是社会团结的一个重要纽带。当社会成员具有了共同的价值观念,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无疑具有相当的促进作用。体育所表现出来的公平竞争、团队协作特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无法替代。体育已经成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它可以丰富人们的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弘扬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精神,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手段。

现今社会,人们的生活速度越来越快,生活压力、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人际交往越来越少,社交范围越来越窄。羽毛球运动倡导公平竞争理念,为人类社会构筑了一个公平竞争和规范竞争的模式;羽毛球运动能够促进人们相互间的交流和沟通,调和人际关系,规范人们的社会生活和行为,是一种极有说服力的教育手段;羽毛球运动凝聚团队协作精华,培养人的团队协作精神,调动、激励、鼓舞人的敬业与进取精神;羽毛球运动直接改善人的交际能力,成为了以健康为主题的新潮体育,成为了公关和社交的重要方式,让人们认识、结交了许多的朋友,有利于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的形成。羽毛球文化已经成为我国学校体育文化和群众体育文化的主流文化之一,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结论

我国高校羽毛球运动的学校体育文化和群众体育文化价值是:能够贯彻终身体育思想,培养大学生良好的终生体育锻炼习惯;能够推进高校阳光体育运动广泛开展;能够促进我国全民健身活动;有利于我国羽毛球运动社会化、商业化发展;能够促进我国体育文化建设;能够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1] 张军,张红云.北京市高职院校羽毛球选项课教学现状调查与对策分析[J].教育与职业.2010(9).

[2] 曾五一,顾俊杰等.南京市高校羽毛球运动开展现状与对策[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6(5).

[3] 张守平.新疆普通高校开展羽毛球运动现状及影响因素的研究[J].昌吉学院学报.2011(4).

[4] 安丽娜.山西省高校羽毛球选修课现状调查与研究[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7).

[5] 曾忠文,徐小荷.南宁市高职院校羽毛球运动开展现状与对策[J].高教论坛.2011(10).

[6] 袁大任.也定义体育文化[J].体育文化导刊.2007(3).

[7] 杨文轩,冯霞.体育文化在人的文化转型中的作用[J].体育文化导刊.2006(6).

[8] 陈学钰.羽毛球运动对推进学校阳光体育活动价值的探究[J].价值工程.2012.31(15).

[9] 李彦龙,常凤.羽毛球运动对体育院校学生体质健康的影响研究[J].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2011.29(4).

[10] 潘秀刚,陈善平等.体育社团大学生锻炼行为及影响因素的调查研究[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0.27(3).

[11] 石金亮,任莉英.高校羽毛球选项课教学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探讨[J].大家.2010(3).

[12] 韩伟.羽毛球运动在全民健身中的健身价值分析[J].价值工程.2011.30(16).

[13] http:///20121225/n361452531.shtml.华商报.林丹侃出奥运战略危机[EB/OL].2012.12.25.

体育运动论文篇(10)

2.奥林匹克等大型赛事对金融业的影响。奥林匹克等大型赛事对金融机构的影响是巨大的,资料显示中国金融业从“2002韩日世界杯”上获得了自己需要的东西,实现了金融和体育产业的“亲密接触”,获取了丰厚的经济效益。2002年世界杯期间,“国际卡”是各家银行竞争的重头戏,四大国有银行中的中国农业银行对世界杯期间持卡单笔消费100美元以上的,可以参加消费返还抽奖。据统计,2002年世界杯期间,中国在韩球迷有4万之多,消费支出预计5000万美元左右,按此估算,银行的收益达50万美元左右。

二、奥运经济与我国体育金融市场的关系

自第20届美国洛杉矶奥运会成功举办以来,人们对大型体育赛事对奥运经济的影响力十分看好。在筹备赛事过程中,拓宽融资渠道,发行体育债券、体育、体育专项基金,提高资本运作能力,推动奥运经济现象的协调发展,推动国民经济的增长,已经成为办好奥运会的重要指标,而这种经济现象的出现是有利于体育金融市场的形成与发展的。所以,奥运经济的影响力有利于体育金融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体育金融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加强奥运经济的影响力,奥运经济与体育金融市场是一个良性、互动的关系。

1.相关概念的界定

(1)奥运经济与奥运经济现象。奥运经济是指奥运会举办前后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与奥运会举办有联系的,具有经济效果或经济价值指向的各种活动,奥运会的总体效果和影响力是奥运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奥运经济对经济的助推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初期的总需求刺激和后期的供给驱动。总需求刺激表现为直接推动,包括投资、消费和政府支出以及净出口等方面。供给驱动影响主要是增强供给要素,包括企业品牌提升、国际形象改善、经济基础完善带来的效率提高以及推进新兴产业成长等方面。奥运经济已经成为最近30年世界经济发展中一种独特的经济现象。奥运经济现象是指由奥运会所拉动的某个地区乃至某个国家,在某一段时间里经济繁荣与经济增长的景象;具体地说奥运经济就是以奥运会为中心在社会不同层面、不同行业所表现出来的经济现象。

从以往举办城市的历史实践看,奥运经济是注意力经济,会由于注意力资源的相对集中而给举办城市带来阶段性加速发展;奥运经济是品牌经济,通过良好的运作通常能造就一批知名产品和企业品牌;奥运经济是借势经济,将对举办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强大的推动力量,产生类似加速器或催化剂的作用。奥运经济因其特有的聚合、裂变和辐射效应,而蕴藏着巨大的经济潜力。

(2)体育金融市场。体育金融市场是一个新兴的金融经济市场,是指以大型综合体育赛事为主要内容,并为搞好某项大型综合体育赛事而筹措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发行体育债券、体育基金、体育等,以吸收外资和行业外资金的体育性质的金融市场。体育金融市场的发展对我国金融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一个有益的扩展和补充。

2.奥运经济为发展我国体育金融市场提供可能

北京取得2008年奥运会的主办权,预示着将给中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其它综合效益,但首先的问题是巨大的投资筹措和市场化运作能否成功。据预测,北京奥运会的总投入将超过3000亿元人民币,但筹措3000亿元奥运投资谈何容易?肯定不能把政府财政作为唯一的渠道。北京奥运会建设资金,其中一半以上将来自北京地区之外的国内外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北京的产品和服务,无疑会大大拉动体育、旅游、建筑、宾馆、通讯、餐饮、医保、金融和文化的交流;另一半则可能来自于北京市政府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其中以大头支出来建设140余个体育场馆,打造包括地铁、高速公路、高架桥、机场和道路改造的交通网。所以,奥运经济为发展我国体育金融市场提供了可能,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三、奥运经济为我国体育金融市场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成功举办奥运会不仅使主办国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而且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直接、间接的经济收入达260亿美元。据高盛集团专题报告分析:北京奥运会将推动中国GDP每年增长0.3个百分点,直接促进北京市GDP每年将有2%的增长。2008年将有3万余名各国运动员、体育官员以及媒体记者来京,当月各国游客应当不少于几百万人次,前后慕名而来者应以千万人计。此外,由奥运会间接带动的各种相关产业也可从中得到经济实惠。据预计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旅游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贸易业等经济指数总体可能攀升3.5~6.5个百分点,可明显刺激投资领域和消费领域,活跃市场经济,这正是奥运经济的具体体现。空前活跃的奥运经济,必将为我国体育金融市场发展带来良机。

(1)奥运经济对举办地的影响。通过分析不同城市举办奥运会的历史,我们从中得出基本结论:奥运会对于举办国尤其是举办城市的经济会产生巨大拉动作用,奥运筹办期间各举办国经济都处于景气高位,尤其是在奥运举办前两年达到高峰(见下表)。同时,研究发现,发展中国家更容易受奥运经济的影响。以1988年汉城奥运会为例,奥运为韩国建筑业、制造业和第三产业分别创造了21亿美元、22亿美元和13亿美元的产值,经济增长率在奥运会召开前为11.1%,召开当年为10.6%,召开后一年为6.7%,可以说奥运带动了一轮经济景气,对于韩国国民经济具有显著的拉动作用。

北京奥运经济具有奥运经济的一般特征,同时,北京特定的发展阶段、城市性质和资源优势,赋予北京奥运经济新的独特魅力。突出表现在:一是北京奥运经济与首都经济紧密相联。“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成为近年来贯穿首都发展的一条主线,奥运经济成为推动首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北京市紧紧抓住奥运机遇,形成了“以奥运促发展、以发展助奥运”的良好局面。二是推动奥运经济发展的模式是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主要是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建立社会化的投融资机制,对奥运资源进行有效开发,最大限度地获取奥运经济效益。比如,进行奥运场馆建设中,政府投资只是其中一部分,社会投资占到了投资总量的一半以上。这种模式既保证了奥运会的顺利筹办,又有力推动了首都经济的发展。三是“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大理念贯穿奥运经济工作的全过程。这三大理念不仅是筹办奥运的理念,而且是奥运经济发展的重要理念和目标,进而对首都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2)奥运经济与体育金融市场的密切联系。奥运经济与体育金融市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开发体育金融市场,筹措资金,扩大融资渠道,利用好闲散资金,可以为奥运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证,同时又对奥运经济的协调发展、经济效益的增长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推动奥运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动力的金融市场,它的发展好坏直接影响奥运经济指数和奥运会举办的好与坏;反过来,奥运经济好与坏,又可直接影响体育投资的质量和数量。因此,奥运经济和体育金融市场是一个互动关系。现阶段在金融市场要以体育债券、体育基金、体育、体育股票等作为融资的主要金融产品,科学管理,扩张工作深度和宽度,加大营销力度,作好广告宣传与包装,实施奥运经济工程,促进居民储蓄向体育金融市场投资。为促进储蓄向投资的有效转化,还可采取多种与奥运经济有关的体育产业金融主体的衍生物,如:体育纪念币、体育纪念牌、体育邮票、体育纪念衫、体育纪念帽、体育纪念章等。

(3)奥运经济有利于解决我国体育金融市场资金问题。筹办北京2008年奥运会所需资金约为3000亿人民币,除了国家财政拨款外,很大部分还需要社会融资与筹资来完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民间的闲散资金也在寻找投资市场,据权威机构报道,1978到1999年、2000年到2006年两个时段之间,北京地区的居民收入分别上升了1.5到2倍和2到4倍,居民的储蓄额分别上升了5到7倍和5到10倍,人均储蓄存款分别达到8659元和15640元,居民的储蓄成资本化的趋势。正确引导百姓把资金投入到风险小回报高的中国体育金融市场,无疑是一个正确的选择,这样既可以解决奥运会资金短缺的问题,又可以解决老百姓投资渠道的问题,达到双赢的目的。

四、体育金融市场的发展有利于体现北京奥运会的经济影响力

1.应充分借助北京奥运会开拓我国体育金融市场。国家相关体育组织、行政部门,应充分利用北京奥运会这一机遇,联合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成立相对独立的体育金融产业机构。并在国家金融政策允许条件下,在发展奥运经济、掌握宏观调控力度上力求作到科学合理,在融资使用上弥补本行业及奥运会所需资金,在资金储备上预防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通货膨胀、经济危机),处理奥运会突发事件,在融资渠道上应充分借助国家对奥运会特有的优惠和支持政策,发行与奥运经济相关的体育债券、体育基金、体育、体育股票,向社会贡献良好的资本回报,并进一步开拓金融市场。

2.我国体育金融市场应充分体现北京奥运会的民族性及影响力。中国人口多、市场大,已成为世界经济的投资热点,我国经济一直以每年不低于8%的速度持续增长,1998年中国经济经受了亚洲经济危机的考验,充分证明中国金融市场是值得信赖的。从小环境来分析,我国政府已经承诺全力支持2008北京奥运会,相对来说中国金融市场在一段时间里,会得到政府的支持和保护。从某种程度来讲,中国体育金融市场是风险小回报稳定的投资领域,再加上奥运经济的影响、人们对奥运会在中国举办的热情,将使我国体育金融市场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而我国体育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将真正体现出奥运经济的影响力。

五、结论与建议

1.结论

奥运经济的发展与我国体育金融市场的发展是一个相互促进的关系,北京奥运会的承办、筹备,为我国体育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入强大的经济活力,为推动我国体育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优质资源,对推动我国体育金融市场和谐、稳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而我国体育金融市场的发展也是对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的一种价值体现。

2.建议

(1)应该充分利用北京奥运会强大的社会和经济影响力,加大对我国体育金融市场的投入与建设,为我国体育金融市场快速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要有意识地注重和加强北京奥运会后我国体育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从而使之真正得到健康、良性、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玲华.北京2008:“奥林匹克——体育经济”呼唤金融创新[J].中国外汇管理,2002,(8).

[2]邱晓德.奥运经济与发展中国体育金融市场[J].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2003,(1).

[3]尔豪,建中.“世界杯”:拉开金融保险进军体育产业的帷幕[J].企业文化,2002,(11).

上一篇: 城镇化进程论文 下一篇: 电气自动化学科论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