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壁垒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7 17:56:11

贸易壁垒论文

贸易壁垒论文篇(1)

【论文摘要】 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世界各国调整贸易利益的重要手段, 随着关税壁垒作用日益减弱,技术性贸易壁垒作为更隐蔽、更强大的壁垒,在当代国际经济贸易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产生,特点和发展趋势方面进行了探讨,以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充分认识。 【论文关键词】 技术性贸易壁垒发展特点趋势 当前,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加快发展,对外贸易中关税逐渐降低,非关税措施日益受到限制和约束,但是以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成为最普遍、最难以对付的贸易壁垒,成为各国保护产业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我国出口产品受到的技术壁垒不断增加,研究表明,国外设置的技术壁垒对我国出口的直接和间接影响超过450亿美元,占全年出口总额的25%以上,因此,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采取相应的对策,对突破技术壁垒,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产生 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简称TBT,指一国或一个区域组织因维护国家或区域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原因而采取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措施,是强制性或自愿性的技术性措施。这些措施对其他国家或区域组织的商品、服务和投资进入该国或区域产生影响,它是非关税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发达国家限制市场准入的重要手段。 技术性贸易壁垒由来已久,于1980年代在世界范围内大规模兴起,1990年代以来上升为主导性的国际贸易壁垒。WTO各成员国之间经常因卫生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发生争端,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1.从主观方面来看,有关成员的贸易保护主义思想依然存在,它们出于保护国内产业的考虑,总是希望通过各种手段限制货物的进口。 2.从客观方面来看,WTO贸易规则原则上禁止配额,许可证和高关税等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但WTO并不禁止各成员国为了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或为了保护环境而对进口货物规定原则上已禁止的配额高关税等传统贸易保护措施,而对进口货物规定必要的卫生和技术要求,正因如此,有关成员为了达到贸易保护的目的,必然会更加关注卫生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展特点 现在学术界和贸易管理部门通常将之称为“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1.广泛性。技术性贸易壁垒涵盖范围日趋广泛,无处不在。从产品形态看,它不仅涉及初级产品,而且牵涉到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制成品;从产品生命周期看,涵盖了研究、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以及处置等各个环节;从涉及领域看,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产生是从生产领域开始的,逐渐扩张至贸易领域;当前已从有形商品扩张到金融、信息等服务以及投资、知识产权等各个领域。 2.二重性。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理解问题关键在于判断措施的合理性,合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对贸易也是有积极作用的,保证了合格产品的市场准入机制,确保了不同国家合格产品之间的公平竞争,充分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不合理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则背离维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保护人类健康、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保护环境等五大合理目标,背离《TBT协定》的最小贸易限制原则、基于科学和国际标准的原则和非歧视原则等WTO成员制定其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基本原则,对贸易造成限制作用。 3.形式上的合法性,贸易壁垒大多以国内国际公开立法的形式存在。由于国际上目前还没有关于技术壁垒的统一立法,对进口商品的技术要求大多由国内立法规定,这些法规是要求进口商强制遵守,这样外国厂商被合法地排除在外。 4.保护方式的隐蔽性,发达国家设置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以高科技手段进行检验,使科技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难以适应。这种方式表面上是对所有国家一视同仁,不直接体现歧视性,但发展中国家厂商为了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不得不改进生产技术,调整原材料,增加了生产成本,降低了产品的竞争力。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展趋势 技术性贸易壁垒作为一种既具有合理性又具有歧视性和隐蔽性的强大的非关税壁垒,已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为了及时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所带来 的影响,我们还要了解其发展趋势。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性贸易壁垒也不断呈现新的发展动向。 1.从自愿性向强制性技术法规转化。如ISO9000、ISO14000、各种环境标志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等,近年来这些自愿性措施正与强制性措施结合,并有向强制性法规方向转化的趋势。如进入美国的机电产品须获UL认证、药品须获FDA认证,进入加拿大的大部分商品须获CSA认证,进入日本的很多商品须获G标志、SG标志或ST标志,进入欧盟的产品要通过CE、CS等产品质量认证。 2.全球环保意识的增强。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如WEEE和RoHS两项环保指令,就将10大类102种产品纳入有害物质的限制管理和报废回收管理,对我国三分之二的机电出口产品造成重大影响。 3.与知识产权保护高度集成。发达国家一方面设立技术壁垒,要求进口国企业的产品要达到其设定的技术水平或技术标准;另一方面却把该标准水平下的技术申请了专利。实施的技术壁垒越来越多地以知识产权为支撑,或直接以知识产权构筑技术壁垒,特别在高新技术领域,如DVD、彩电、电池、手机、数码相机等遇到的问题均反映了这种趋势,每类产品、每项标准、每种技术壁垒措施背后,知识产权都成为其重要支撑。 4.技术含量不断升级,技术措施越来越隐蔽。由于科技进步,检测设备、手段和方法更加先进,各国所采用技术壁垒的技术含量不断升级,对进口产品的要求越来越苛刻,已从个别限量指标发展成为名目繁多的限制或禁止指标体系。在措施方面也愈加隐蔽,如“社会责任标准”——SA8000标准,就把贸易保护的实现转到劳工标准、保护人类健康、维护人权和社会责任上,且有很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5.影响及扩散效应越来越明显。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较之于关税和一般非关税壁垒更为广泛和深远。许多技术性贸易措施可能直接导致限制甚至禁止进口。另外,技术壁垒具有明显的扩散效应,往往产生连锁反应,由一个产品涉及到相关的所有产品;从一国扩展到多国甚至全球。

贸易壁垒论文篇(2)

新贸易壁垒的出现并不断强化并非偶然,它是国际经济、社会、科技不断发展的产物。新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进步及发达国家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安全健康意识空前加强,越来越关心产品对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影响。二是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可持续发展理念深人人心,人们越来越关心赖以生存的地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而,要求产品生产加工过程都不要以破坏环境或牺牲环境为代价,同时,要求生产这些产品时也不要以牺牲劳动者的健康为代价。三是传统贸易壁垒如关税、许可证和配额等的使用不仅会受到国际公约制约和国际舆论的谴责,而且也易遭到对等报复。因此,这就为绿色壁垒等新贸易壁垒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四是技术密集型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它们涉及的技术问题较为复杂,容易形成新贸易壁垒。

二、新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

1.技术壁垒

技术壁垒指的是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行为及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技术性措施。它主要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的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对进口商品的技术要求,最终达到限制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人本国市场的目的。

2.环境壁垒

环境壁垒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技术标准。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它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

(2)多边环境协议。目前,国际上已签订的多边环境协议有150多个,其中近20个含有贸易条款。特别是保护臭氧层的有关国际公约,将禁止受控物质及相关产品的国际贸易。

(3)环境标志。环境标志是一种印刷或粘贴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标志。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及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

(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014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汲取发达国家多年环境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得到世界各国政府、企业界的普遍重视和积极响应。

(5)绿色补贴。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却因此而提高。更为严重的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对自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费用的企业,有时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而发达国家则以违反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定为由,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的进口。

3.社会壁垒

社会壁垒是指以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借口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相关的国际公约有100多个,国际劳工组织(ILO)也制定了上百个国际公约,它们详尽地规定了劳动者权利和劳动标准问题。目前,在社会壁垒方面颇为引人注目的标准是SA8000,用以规范企业员工职业健康管理。通过认证的公司会获得证书,并有权在公司介绍手册和公司信笺抬头处印上SGS-ICS认证标志和CEPAA标志。此外,它们还可得到SA800证书的副本用于促销。目前,全球大的采购集团非常青睐有SA800认证企业的产品,迫使很多企业投人巨大人力、物力和财力去申请与维护这一认证体系,由此无疑会大大增加成本。发展中国家以劳工成本较低作为其最大的比较优势,这样一来就会大大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

三、我国企业应对新贸易壁垒的措施

1.实施以质取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企业应加大科技创新投人,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注重环境保护和工作的劳动条件,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竞争力,从根本上突破新贸易壁垒。技术贸易壁垒,包括差异技术壁垒和创新技术壁垒。前者是属于战术手段,获得的是局部战果;后者是由于科技方面的创新,使其在某一领域的技术处于明显的领先优势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获得的是垄断竞争优势,是获取全局优势的战略手段。

2.实施出口多元化,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以降低市场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由于各国对进口产品的检测标准不一,出口企业除了花大力气提高产品质量外,还需努力开拓新市场,形成市场多元化格局,避免由于某一个国家市场关闭而导致企业陷人困境。

3.及时沟通信息,帮助政府加大交涉力度,取消一切贸易不平等待遇。面临国外技术壁垒时,应通过政府渠道向WTO投拆,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获得公平合理的解决。

4.调整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尤其是要抓好与出口产品相适应的研发创新体系的培育和建立,促进技术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从源头上逐渐改变落后面貌,从本质上提高竞争能力。

5.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企业的组织结构、战略管理及经营管理等必须适应科技时代和环保时代的要求。企业要培养具有良好国际贸易知识,熟悉国际经济法,了解世贸组织的协定、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和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具有计量、标准、质量管理和质量认证的知识和经验的人才。同时大力开发和使用电子商务,用高科技和信息技术完善企业经营手段。

6.建立出口风险信用管理。加入WTO以后,企业国际贸易活动大大增加,出口贸易风险也随之加大,我国经营外贸业务的企业大多规模较小,从事国际贸易的经验也相对不足,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在此情况下,我国专门设立了政策性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口企业在每笔货物出口时按比例交纳一定数量的保险金,这样出口风险就由企业转到了信保部门。加人WTO之后,我国外贸企业已开始利用国际通行的手段规避市场风险。所以,外贸企业在壮大规模和积蓄经验的同时,一定要建立出口风险信用管理。

参考文献:

[1]杭争.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及对策[J].国际贸易问题,2003,(3).

[2]王永,江耀生.论经济全球化下贸易自由与贸易保护[J].经济师,2003(1).

[3]江晓娟,杨圣明.中国对外贸易理论前言[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4]程京武.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贸易保护之我见[J].经济透视,2001.

贸易壁垒论文篇(3)

(一)新贸易壁垒的概念。所谓新贸易壁垒,是相对于传统贸易壁垒而言,是指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包括绿色壁垒和社会壁垒在内的所有阻碍国际商品自由流动的新型非关税壁垒。传统贸易壁垒指的是关税壁垒和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如高关税、配额、许可证、反倾销和反补贴等。区别传统贸易壁垒与新贸易壁垒的根本特征是:前者主要是从商品数量和价格上实行限制,更多地体现在商品和商业利益上,所采取的措施也大多是边境措施;而后者则往往着眼于商品数量和价格等商业利益以外的东西,更多地考虑商品对于人类健康、安全以及环境的影响,体现的是社会利益和环境利益,采取的措施不仅是边境措施,还涉及国内政策和法规。

(二)新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新贸易壁垒的出现并不断强化并非偶然,它是国际经济、社会、科技不断发展的产物。分析新贸易壁垒产生的原因最主要的在于以下几点。

1、社会进步及发达国家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安全健康意识空前加强,越来越关心产品对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影响,以致在国际贸易中以健康、安全和卫生为主要内容的新贸易壁垒日益增多。2、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人们越来越关心赖以生存的地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而要求国际贸易中的产品本身及其生产加工过程都不要以破坏环境或牺牲环境为代价;同时要求生产这些产品时也不要以牺牲劳动者的健康为代价。于是,绿色壁垒和社会壁垒等新贸易壁垒将在国际贸易中不断出现。3、新贸易壁垒的日益增多与传统贸易壁垒受到约束关系很大。传统贸易壁垒如关税、许可证和配额等的使用不仅会受到国际公约制约和国际舆论的谴责,而且也易遭到对等报复。因此,这些传统贸易壁垒措施将来的发展空间不是很大,这就为绿色壁垒等新贸易壁垒的发展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4、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为新贸易壁垒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和手段。技术密集型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提高,特别是信息技术产品,涉及的技术问题较为复杂,容易形成新贸易壁垒。同时高灵敏和高技术检测仪器的发展使检测精度大大提高,给一些国家设置新贸易壁垒提供了技术和物质条件。5、近几年,主要发达国家因经济增长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有重新抬头之势,随着传统贸易壁垒作用的弱化纷纷寻求新贸易壁垒,以保护其国内产业。

(三)新贸易壁垒的特点。相对于传统贸易壁垒,新贸易壁垒有如下特点:1、双重性。新贸易壁垒往往以保护人类生命、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理由,其中有合理成分,这无可厚非,况且世贸组织协议也允许各成员方采取技术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只以其不妨碍正常国际贸易或对其他成员方造成歧视为准。所以新贸易壁垒有其合法和合理的一面。然而新贸易壁垒又往往以保护消费者、劳工和环境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从而对某些国家的产品进行有意刁难或歧视,这又是它不合法和不合理的一面。这些负面的东西有时以至于混淆是非,给国际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障碍。可见,新贸易壁垒具有双重性。2、隐蔽性。传统贸易壁垒无论是数量限制还是价格规范,相对较为透明,人们比较容易掌握和应对。而新贸易壁垒由于种类繁多,涉及的多是产品标准和产品以外的东西,这些纷繁复杂的措施不断改变,让人防不胜防。3、复杂性。新贸易壁垒涉及的多是技术法规、标准及国内政策法规,它比传统贸易壁垒中的关税、许可证和配额复杂得多,涉及的商品非常广泛,评定程序更加复杂。4、争议性。新贸易壁垒介于合理和不合理之间,又非常隐蔽和复杂,不同国家和地区间达成一致的标准难度非常大,容易引起争议,并且不易进行协调,以致成为国际贸易争端的主要内容,于是传统商品贸易大战将被新贸易壁垒大战所取代。

(四)新贸易壁垒的发展趋势。随着新贸易壁垒的出现和发展,贸易壁垒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传统贸易壁垒逐渐走向分化,其中的关税、配额和许可证等壁垒逐渐弱化,而反倾销等传统贸易壁垒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继续存在并有升级强化的趋势。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新贸易壁垒将长期存在并不断发展,将逐渐取代传统贸易壁垒成为国际贸易壁垒中的主体。

二、新贸易壁垒的主要内容

(一)技术壁垒。技术壁垒指的是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类健康、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欺诈行为及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一些技术性措施。它主要通过颁布法律、法令、条例、规定,建立技术标准、认证制度、卫生检验检疫制度等方式,对外国进口商品制定苛刻的技术、卫生检疫、商品包装和标签等标准,从而提高对进口商品的技术要求,最终达到限制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本国市场的目的。

从表现形式来看,技术壁垒主要是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技术法规即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这些文件还包括或专门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标准指的是经公认机构批准的、规定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文件还包括或专门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合格评定程序指的是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的程序。

构成技术壁垒的实质性内容有以下几方面:1、安全标准:是指那些以保护人类和国家安全为理由而采取的限制或禁止贸易的措施。主要发达国家都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的法规,如德国的《防爆器材法》;美国的《冷冻设备安全法》、《联邦烈性毒物法》和《控制放射性物质的健康与安全法》;日本的《劳动安全与健康法》、《氧气瓶生产检验法》等。2、卫生标准:是指以人类健康为理由对进口动植物及相关产品实施苛刻的卫生检验检疫标准,以限制或禁止商品进口的贸易措施。虽然乌拉圭回合通过的《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规定,成员方有权采取措施,保护人类与动植物的健康,但由于各成员方有很大的自由度,为某种目的,往往任意提高标准或增加程序,从而造成贸易障碍。从发展趋势看,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卫生指标将持续提高,尤其对农药残留、放射性物质残留及重金属含量的要求日趋严格,从而使很多出口产品达不到其卫生标准而被迫退出市场。3、包装标识:主要是通过对包装标识进行强制性规定来达到限制或者禁止进口的目的,它是技术壁垒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发达国家在包装标识制度上都有明确的法规和规定。美国对除新鲜肉类、家禽、鱼类和果菜以外的全部进口食品强制使用新标签,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配料标识中如实标明经政府批准使用的专用名称。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要求销售的强化食品应按规定加附营养标签。营养标签上的信息应包括:食品单位,使用与该食品形态相应的词语(如块、胶囊、包或勺);每盒份数;膳食成分信息,如日参考摄入量(RDI)或日参考消耗量(DRV)。修改后的法规对强化食品标签的格式、字体大小、线条粗细等都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4、信息技术标准:是指进口国利用信息技术上的优势,对国际贸易信息传递手段提出要求,从而造成贸易上的障碍。例如电子数据交换(EDI)和近几年方兴未艾的电子商务对发展中国家将是一个新贸易壁垒。在EDI和B2B企业电子商务领域,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商务应用上美国等发达国家均处于主导地位,所以须密切关注这一领域的发展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二)环境壁垒。环境壁垒包括以下内容:1、环境技术标准。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它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均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可以达到,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则很难达到。例如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在美国9大城市出售的汽油中硫、苯等有害物质含量必须低于一定标准,对此,国产汽油可逐步达到,但进口汽油必须在1995年1月1日生效时达到,否则禁止进口。美国为保护汽车工业,出台了《防污染法》,要求所有进口汽车必须装有防污染装置,并制定了近乎苛刻的技术标准。上述内外有别,明显带有歧视性的规定引起了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对。2、多边环境协议。目前,国际上已签订的多边环境协议有150多个,其中近20个含有贸易条款。特别是保护臭氧层的有关国际公约,将禁止受控物质及相关产品的国际贸易。这些受控物质大部分是基础化工原料,如制冷剂、烷烯炔化工产品,用途广泛,因此影响面非常大。随着多边环境协议执行力度的增强,其对贸易的影响也将越来越大。3、环境标志。环境标志是一种印刷或粘贴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标志。它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及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1978年,德国率先推出“蓝色天使”计划,以一种画着蓝色天使的标签作为产品达到一定生态环境标准的标志。发达国家纷纷仿效,如加拿大叫“环境选择”,日本有“生态标志”。美国于1988年开始实行环境标志制度,有36个州联合立法,在塑料制品、包装袋、容器上使用绿色标志,甚至还率先使用“再生标志”,说明它可重复回收,再生使用。欧共体于1993年7月正式推出欧洲环境标志。凡有此标志者,可在欧共体成员国自由通行,各国可自由申请。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014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在汲取发达国家多年环境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并颁布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得到世界各国政府、企业界的普遍重视和积极响应。现在,国际上采购商在要求有IS09000质量证书的同时,还要看有无IS014000环保证书,对于产品质量不相上下的企业,通常足优先挑选那些两证齐全者,因为这表明产品符合国际环保要求,有利于达成国际贸易订单。不言而喻,没有通过IS014000认证企业的产品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5、绿色补贴。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却因此而提高。更为严重的是,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有时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对此,发达国家以违反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定为理由,限制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口。最近美国就以环境保护补贴为由,对来自巴西的人造橡胶鞋和来自加拿大的速冻猪肉提出了反补贴。这种“绿色补贴”壁垒有日益增加之势。

(三)社会壁垒。社会壁垒是指以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借口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社会壁垒由社会条款而来,社会条款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法律文件,而是对国际公约中有关社会保障、劳动者待遇、劳工权利、劳动标准等方面规定的总称,它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相辅相成。国际上对此关注由来已久,相关的国际公约有100多个,包括《男女同工同酬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劳工组织(ILO)及其制定的上百个国际公约,也详尽地规定了劳动者权利和劳动标准问题。为削弱发展中国家企业因低廉劳动报酬、简陋工作条件所带来的产品低成本竞争优势,1993年在新德里召开的第13届世界职业安全卫生大会上,欧盟国家代表德国外长金克尔明确提出把人权、环境保护和劳动条件纳入国际贸易范畴,对违反者予以贸易制裁,促使其改善工人的经济和社会权利。这就是当时颇为轰动的“社会条款”事件。此后在北美和欧洲自由贸易区协议中也规定,只有采用同一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国家与地区才能参与贸易区的国际贸易活动。

目前,在社会壁垒方面颇为引人注目的标准是SA8000,该标准是从IS09000系统演绎而来,用以规范企业员工职业健康管理。通过论证的公司会获得证书,并有权在公司介绍手册和公司信笺抬头处印上SGS—ICS论证标志和CEPAA标志。此外,它们还可得到SA8000证书的副本用于促销。欧洲在推行SA8000上走在前列,美国紧随其后。欧美地区的采购商对该标准已相当熟悉。目前全球大的采购集团非常青睐有SA8000认证企业的产品,这迫使很多企业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和财力去申请与维护这一认证体系,这无疑会大大增加成本。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劳工成本是其最大的比较优势,社会壁垒将大大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

三、世贸组织与新贸易壁垒

(一)世界贸易组织与技术壁垒。为促进贸易自由化,世界贸易组织(WTO)前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从1949年起进行了八轮多边贸易谈判。谈判的中心内容是大幅度削减关税,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消除各种非关税壁垒。但贸易技术壁垒作为非关税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成为国际贸易中的突出问题。东京回合谈判达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TBT)是关贸总协定9个副协议之一(乌拉圭回合谈判作了修改),其作用在于削弱和消除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技术性因素所形成的贸易技术壁垒对国际贸易的阻碍作用。《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技术壁垒的内容也有涉及。

虽然世贸组织技术壁垒协议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无论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制定,都应以国际标准化机构制定的相应国际标准、导则或建议为基础;它们的制定、采纳和实施均不给国际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但在涉及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以及保护环境的情况下,可采取例外措施。这些例外措施在实际运用时很难把握分寸,往往被一些成员方利用而成为事实上的贸易壁垒。同时,世贸组织也没有建立一套用来消除技术壁垒的强有力机制和措施,也没有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这使最近由于技术壁垒引起的贸易争端成为发生最频繁的国际贸易争端之一。世贸组织尽管建立了争端解决机制,但效果和力度有限。世贸组织的裁决只是要求,若一成员方不愿修改其法律、法规来贯彻裁决,那么该成员方的贸易伙伴就可依法在其他领域对它采取报复措施。

同样,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生效后的第三年审议中也指出:虽然没有对上述协议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调整的必要,但该协议在实施和执行中确实存在一些困难或问题,如根据协议第15条第2款规定,“每一成员方应在本协议对有关成员方生效后立即将现有的或为确保本协议的实施和管理而采用的措施通知该委员会”,但实际上只有1/3的成员方履行了此项义务;至1995年底,世界上600多个标准机构中只有26个成员方的28个标准化机构通告接受协议附件三《关于标准制定、采纳和实施的良好行为守则》;到1997年7月,接受上述守则的标准化机构也才63个,仅分别来自46个成员方,这对于拥有众多成员的世贸组织来说,显然不尽人意。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所强化了的通报义务,实际中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各成员方在对各协议中“例外条款”的运用热情非常高。

可见,尽管世贸组织目前已为消除贸易技术壁垒作出了许多努力,但就实际运作状况而言,并不理想。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和南北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加剧,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已变得更加复杂,从而成为世贸组织最难协调的领域之一。

(二)世界贸易组织与环境问题。世贸组织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些基本条款作了一些规定,此后的谈判增加了一些新内容。1947年关贸总协定第20条规定的10条一般情况例外中有两条:即(乙)“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须的措施”;(庚)“与国内限制与消费的措施相配合,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天然资源的有关措施”。同时,在东京回合达成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对环境保护也有涉及。

关贸总协定1971年设立的环境措施与国际贸易小组于1991年重新开始工作,同时在1992年世界环发大会上,关贸总协定在处理环境与贸易的关系方面达成了一些共识。乌拉圭回合谈判开始,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强烈反对,环保问题未被纳入谈判议程,作为一种妥协,在世贸组织协议的前言和有关协议中对环境问题作了适当反映,并在乌拉圭回合正式结束的马拉喀什会议上以部长会议决定的方式事实上将环境问题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谈判。1994年4月15日马拉喀什多边贸易谈判部长级会议上达成的《贸易与环境的马拉喀什决定》将贸易、环境政策和可持续发展三者的关系作为世贸组织的优先事项,并建立一个开放的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拥有货物、服务和知识产权等各个领域的广泛职能,积极与“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合作。乌拉圭回合的一些协议如《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前言、《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农业协议》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等均涉及了环境保护问题。在今后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议题中,环境问题已被正式列入,很可能达成贸易与环境的多边协议。环境问题对世贸组织许多基本原则和条款提出挑战,如非歧视原则、公平贸易原则、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及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原则等。环境问题将对发展中国家贸易产生深远影响,发展中国家环保水平低,要大幅度提高环保要求将会大大削弱发展中国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世贸组织在制定相关协议上,必须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和利益,以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贸易壁垒论文篇(4)

一、绿色贸易壁垒理论

1、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

从广义讲,绿色贸易壁垒指的是一个国家以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为理由和目标,为限制外国商品进口所设置的贸易障碍。从狭义上说,绿色贸易壁垒实际上是一种市场准入的障碍,是指进口方通过制订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复杂的卫生检疫制度或采用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以阻止或限制某些外国商品的进口。

2、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类型

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比较广泛,大致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技术标准是通过立法手段制订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不符合环保技术标准的产品进口,对贸易实施限制。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制订的,对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拒在发达国家之外。

(2)绿色环境标志。绿色环境标志是一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是由一国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按照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用来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不危害人体健康,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其基本目的是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从而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的工艺。

(3)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也称环境之友包装或生态包装。绿色包装一般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包装。

(4)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各种检疫措施不仅极为严格,而且繁琐复杂。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订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而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绿色贸易壁垒。

(5)绿色补贴。它是指一种将资源环境费用内在化以降低外部经济效果使成本与效益尽可能在生产和经营者身上得到统一的一种手段。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还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因此而提高。

3、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实施条件

(1)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其他非关税壁垒所不具有的特征:

第一,表现内容上具有合理性。贸易保护主义者抓住消费者的心理,以保护人类、动物的生命或保护环境与资源为理由,表面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也迎合了绿色消费的需要,以达到其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

第二,保护对象上具有广泛性。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广泛的保护倾向,不仅对产品本身的质量,而且对产品从生产前的设计一直到消费后的最终处理都有限制。近年来还从产品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领域,呈现出无所不包的态势。

第三,保护方式上具有隐蔽性。一些国家对某些商品质量、规格、性能和安全等规定了极为严格、繁琐和特殊的标准,检验手续繁琐复杂,而且经常变化,使外国商品难以对付和适应。其目的是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难以预见其内容及变化而难以对付和适应,但又不易产生贸易摩擦。

第四,制订形式上具有合法性。大多数非关税壁垒不是通过公开立法来加以规定和实施,而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则有相应的法律为依据,如1994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BT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简称SPS协议),同时,各国还制订有本国关注的一些法规,如1989年美国实施的609条款。

第五,动态性。发达国家所制订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会随着其贸易伙伴经济和技术水平的进步而调整,从而使得绿色贸易壁垒出现不断提高的趋势。如近年来,日本对进口大米检验的量化指标已经从1993年的20多项增加到2000年的104项。有些国家规定,当某种具有绿色标志的产品在其市场的占有率超过2096时,该国对其环境标志的要求就会做出提高的调整。

(2)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条件

绿色贸易壁垒这种贸易保护措施,虽然能有效地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具有实施壁垒的条件。到目前为止,实施壁垒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如欧盟、日本、美国,而受影响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如中国。这主要是因为:

①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是通过规定高药残标准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如欧盟对氯霉素残留量的标准规定为0.2——0.3ug/kg,这个标准不仅是我国就是欧盟本身也很难达到标准。

②实施绿色贸易壁垒要具有完善的检测体系。仅有高药残标准是不够的,必须辅以先进的检测设备、检测技术以及高素质的检测人员。具有先进的检测技术、设备可以增加应检农药的种类,以及最大限度的提高限量标准,这样就可以对低检测水平的国家形成壁垒。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我国己经具备相当的农产品竞争力,在水稻、蔬菜、水果和畜产品、水产品、茶叶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我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后,良好的制度条件为我国扩大出口、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然而,“走出去”的道路上并非阳光灿烂,作为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首当其冲,频频受挫。近年来虽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额一年比一年高,但农产品出口增长速度一直低于出口总增长速度,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初级产品、产品附加值低以外,农产品出口屡遭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是另一大重要原因。

自1996年8月起,欧盟成员国相继停止从我国进口禽肉和部分水产。我国有关部门和企业按欧盟法规进行了全面整改,并于1997年接受了欧盟兽医代表团的考察。代表团考察报告对我国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欧盟只做出了恢复从我国3家工厂进口兔肉的决定。1998年9月、1999年6月和1999年10月,欧盟兽医代表团先后三次来华考察。2000年5月,欧方公布决议,认可我国山东、上海可以对其出口禽肉,但未批准我国加工厂注册。2001年欧方专家来华考察我国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残留物质监控体系,随后向欧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我国残留监控体系的片面的、不切实际的考察报告,导致我国冻鸡出口下降了41%,保鲜蔬菜和暂时保藏的蔬菜的出口分别下降了20%和29%。

近年来,许多进口国更是加大了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检测、检疫力度,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难度。2002年日本对我国青岛的肉鸡产品检疫项目增加了10个指标,对蔬菜农药残留化验检测项目,由入世前的4项增加到46项;韩国对我国出口蔬菜的检测仅农药残留的检测指标最高时就达200多项;欧盟对我国茶叶的检测项目从过去的6种农药残留检测增加到62种;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美国以担心输入病虫害为由,自2005年4月1日起,禁止进口中国的人造圣诞树等人工木制装饰品,仅此一项禁令将会影响中国对美国上亿美元的出口。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分析

使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异常严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同时由于各种卫生、农药标准也因耕作方式不当而常常不合格,从而使中国成为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大国。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原因分析

①我国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绿色经济观念。我国在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进程中,尽管农作物的产量不断提高,但由于我国环保意识淡薄,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致使农业的污染也日趋严重。工农业造成的19各种污染,通过周围的环境(土壤、水等)作用于农作物,使农产品受到污染,导致“问题蔬菜、问题粮食”的产生。此外,由于食品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设施落后,导致食品后续污染问题严重,造成食品生产前期污染未消除,后续污染依然存在的状况。然而,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环境标志制度,国际标准化组织也推出ISO14000标准认证,其环境管理体系成为世界各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跳板,但我国企业并没有作出积极的反应。

②我国环境标准过低,农业生产企业认证能力薄弱。环境标准是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在我国已有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标准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相对滞后,周期也长,没有严格的标准制约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品质。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要进入国外市场,就需要获得国际上公认的和特定进口国家的绿色认证,一些企业担心认证会降低价格竞争能力,造成认证不积极,普遍存在侥幸的心理。如在绿色标志认证方面,我国外贸企业要获取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不仅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的使用年费,使一些企业望而生畏。

③农产品检疫系统不健全。从中国近年来发生的假大米、有毒奶粉、冠生园劣质月饼事件到最近被查出的“苏丹红一号”等事件,“苏丹红一号”在十年前就已经被禁了,为什么在今天又查出它存在于大量食品中,在其他国家关注食品安全之际,我国的卫生检疫系统却还形同虚设,更为可气的是,还有一部分官员在开绿灯,使中国农产品生产者对其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不高而导致农产品受阻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因此中国的检疫系统建设势在必行。

④环保法律规范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正是由于我国法律中有关农产品各种标准的规范不健全,才使发达国家常常钻我国法律的漏洞。目前我国引进外资、进口等环节中的环境条款还不完善,对国外进口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不严,对外国产品和污染密集型企业的进入管制较为宽松。且在事实上,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际原因分析

①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日益强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生态价值观被广泛接受,人们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卫生食品安全日益关注,追求高品位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对衣、食、住、行的要求越加严格,“绿色”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健康的代言。这促使发达国家政府通过立法满足国内居民的绿色需求,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为此,发达国家政府便在国内推行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和绿色消费,实施绿色管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与政策,约束和限制国外未达到本国或国际环境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②将同一标准使用在处于经济与科技发展不同阶段的国家。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同时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它们制定了众多的环保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志,是想利用生产和销售绿色产品,发展绿色科技和相关服务,控制未来的世界市场。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极为迫切的经济增长甚至是温饱问题,在环保领域的缺口较大,它们既无雄厚的资金,又无可以利用的高科技手段,其环保水平尚处于初始阶段,在短期内缺乏实施同一环境标准的能力。而在两个发展水平不相等同的阶段适用同一标准,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这就使发展中国家在环保上始终处于被动局面,导致发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之外,极大的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步伐的加快。

三、我国应对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1、强化国民绿色经济意识,完善国内环保法规

(1)加大传媒宣传环保的力度。21世纪经济的主旋律将是绿色经济,政府应呼吁提高国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开展环境教育。环境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环境意识化为公众自觉的环境行为,因而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使其知晓我国经济的“绿化”是一项公益事业,受益的应是整个国家和每一个公民。同时,政府要注重发挥职能指导作用,提倡绿色生活方式,把绿色贸易、绿色生活的思想融入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这既可从根本上冲破绿色贸易壁垒,又可保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之适应全球一体化浪潮,并与国际贸易体系接轨。

(2)制定和完善国内相应的环保法规。在国内立法方面,应加快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缩小与发达国加环保水平的距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社会在处理贸易与环境争端案件时,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往往倍受重视。从已处理的贸易与环境争端的一些案例的裁决来看,只要引用的国内环保法律规定准确、有权威性,维护环境利益的一方往往胜诉,而对环境保护不利的一方则往往败诉。因此,必须加速与贸易有关的环境立法。

2、改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外部环境

(1)整治农业环境,治理农业污染。主要是加强对农业环境、渔业水域、草原牧区、特别是土壤环境的监测。一是要定点、定期对主要农(畜)产品污染情况开展例行监测;二是开展对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围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三是定期对重要水源进行常规性监测。及时掌握农业环境受污染损失状况,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调整产业结构(例如受污染的土地种植花草等),进行植物修复。

(2)控制农业水源污染,解决湖泊、大中型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首先要纠正或扭转偏施、重施氮肥的习惯,推广节氮施肥技术。调整肥料结构,实行配方平衡施肥,大力发展多元高效肥,推广专用复合肥,积极推行有机无机肥配套施肥体系,同时应加强改善生态环境的新技术的研究。其次,要推进有机肥工程,以减少化肥的用量,采用多种形式使秸秆还田,集中处理加工畜禽养殖基地的鸡粪、猪粪等使之成为商品有机肥料。结合疏浚河道开发利用丰富的河泥资源,大力开展河湖清淤工作,同时实施河湖岸植树,减少水土流失。

(3)加强对农业环境科学的研究。政府应增加农业环保科技的投入加强农业保护宣传培训,提高各级农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增加科技投入,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环境保护技术模式,引导农业结构合理化,逐步建立起农业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农业结构体系,努力做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农业产品无害化。

3、实施扶持绿色产业的政策措施

(1)制定绿色产业倾斜政策。一是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一定时期内,对绿色产业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新开发的绿色产品也可以缓征所得税。二是要对绿色产业企业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上实行优惠,鼓励其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三是要在工商注册上对绿色产业企业给予照顾,并赋予一些规模较大的绿色产业企业以出口经营自。

(2)建立农产品国际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大量事实表明,绿色贸易壁垒之所以能起到限制与障碍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对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了解。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组成专门的机构,收集研究我国主要出口农产品可能在哪些国家遇到什么样的绿色壁垒,提出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形成预警机制,以改变目前这种遇到壁垒就无所适从的状况。

4、积极推行IS014000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014000系列国际标准己于1996年正式公布。该标准以改善全球环境、促进国际贸易为目标,涉及从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到产品制造使用及报废处理的所有环节和活动。对于任何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因此,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保标准的要求,我国应制定和实施与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标志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程序把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5、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开发绿色食品

面对绿色贸易壁垒,开发绿色农业、发展绿色食品将有益于我国农产品出口、提升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具体方法:

(1)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目前,我国出口的部分绿色农产品多为农户零星生产,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阻碍了农业技术的改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难以降低产品成本,参与国际竞争。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采取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是必然选择。只有企业联合起来,才能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强实力、实现规模效益,从而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应考虑扶持一批绿色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贸工农一体化和企业集团化效益。可采取“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或者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公司+农场”,实现绿色农产品出口生产的规模化经营。

(2)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具有生产绿色农产品的自然条件、技术条件和社会环境条件,可以建立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利用科技成果优势,实现绿色农业加工增值。

6、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推广绿色技术

农业标准化工作就是以农业科技和实践经验为基础,按照简化、统一、协调、选优的原则,把先进科技成果和绿色技术转化为标准,并加以监测、实施,使业生产、加工、管理和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活动。实施农业标准化,既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推动我国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又可以促进农产品优质化,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我国要加强对国际农业标准的研究,而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企业自主研究和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生态技术,并将其大力推广,使绿色技术上升为“农业标准化”中重要一部分的。我国根据农产品国际市场的需要,不断更新农业标准,并使农产品品质标准与安全卫生、分级、包装、运输标准相配套,通过逐步完善,形成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从而为我国农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1.《国际贸易理论》,龚关,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65页。

2.《贸易与环境》,赵玉焕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42页。

3.《如何应对贸易技术壁垒》,李志军著,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1年版,第56页。

4.《如何积极应对农业绿色贸易壁垒》,李一南著,中国财政,2006,年9月。

5.《浅析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对策》,余鹏著,世界经济情况,2006年7月。

6.《我国出口农产品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刘翠萍著,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6年4月。

7.《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及其突破对策探析》,谭蓉娟著,特区经济,2006年5月。

8.《如何应对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于宝苹著,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6月。

9.《浅谈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顿红著,科教文汇,2007年6月。

贸易壁垒论文篇(5)

服务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当今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的基本方式,即(1)人员流动,指自然人到别国境内提供服务,如建筑承包、劳务输出等;(2)实体存在,指通过在别国境内建立商业提供服务,如开办百货商店、律师事务所等;(3)消费者移动,指在本国境内向外国的消费者提供服务,最典型的如旅游业;(4)过境贸易,指服务提供者从其本国境内向在另一国境内的消费者直接提供服务,如电讯服务,以及借助于电讯手段实现的跨国的咨询、信息、金融、设计等。以这四种方式从事的经营活动即为“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所定义的服务贸易。如果说货物贸易主要是凝结的劳动跨越国境流动,那么,服务贸易则基本上是以劳动的提供者(或购买者)跨越国境实现的;与此相适应,服务贸易的政策壁垒必将与货物贸易的有所不同。

服务贸易政策的一般特征

首先,由于服务贸易多要涉及人员过境,并在一国境内发生,因此,服务贸易的政策也以国内政策为主,有较多关于“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的资格与活动的限制规定。其中包括有关接受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移民政策以及国家电讯服务方面的管理法规等。这类政策本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贸易政策,并且有些内容涉及国家的与安全。因此,尽管服务贸易已被纳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法制框架,但要在这些敏感的国内政策问题上取得突破仍困难重重。实践中许多服务贸易的壁垒都是以维护国家与安全的名义制定的,而真实的目的与作用却是保护本国的服务市场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此外,服务贸易包含150多个具体的服务行业,涉及第三产业的各个层次。如在流通部门有跨国商业批零服务、国际运输与仓储服务等;在生产与生活服务部门,有国际旅游、跨国银行、国际融资及其他金融服务、国际保险与再保险、国际租赁、维修保养及技术服务、国际讯电服务、广告、设计及管理咨询服务、医疗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等;在提高居民文化生活素质的服务部门,有教育、科研、卫生及文化艺术的国际交流等。对于这当中的每一具体项目,都可能存在各国的发展水平不一、所实行的制度规则不同、对外国进入的开放程度与限制措施各异的情况。因此,服务贸易的壁垒深深融入国内政策领域,庞杂繁复,在灵活性、隐蔽性、选择性及保护力等诸方面比之货物贸易的非关税壁垒都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又由于存在着政策透明度要求,有可能违反各国的与安全原则,以及各国国内规章制度缺乏可比性这两大难题,致使协调统一各国服务贸易政策制度的前景不容乐观。

概括起来,服务贸易壁垒有以下几方面主要特点:(1)以国内政策为主;(2)较多对“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资格与活动的限制;(3)由国内各个不同部门掌握制定、庞杂繁复,缺乏统一协调;(4)灵活隐蔽,选择性强,保护力强;(5)除了商业贸易的利益外,还强调国家的安全与利益等作为政策目标。

服务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

1.限制“贸易”的壁垒

服务贸易的过程,即由一方提供一定的服务而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报酬。限制“贸易”的壁垒就是阻碍这一过程实现的政策措施。又因为服务贸易的客体即一定的服务行为—“卖”者因提供了服务而获取一定报酬,“买”者则付出一定的代价取得某种满足或效用。于是可把服务行为类比于货物贸易中的商品,从而服务贸易中这类限制“贸易”的壁垒,在某种程度上便可与主要针对商品而设置的货物贸易壁垒相类比。其主要手段有:

——税收歧视。对外来的经济组织或个人所提供的服务或购买的服务征收过高或额外的税。这实质与货物的进出口税相同,只是国内税费比起关税远远缺乏透明度和统一性,并多由不同的服务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税率不稳定,地区差别大,可预见度低。因此税收歧视对服务贸易的预期利益能否实现影响较大,成为一种较有力的服务贸易壁垒而被广泛地运用。例如,规定对外国在本国设立的银行及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征收较高的税率;又如,在外国服务提供者获准进入和使用本国的公共电讯传送网及其服务时,通过征收较高的税费加以限制调整。

——补贴。即国家通过直接拨款或税收优惠等手段,对本国的某些服务行业进行补贴,扶植其发展,增强其国际竞争力。尽管不论是发达的还是发展中的大多数国家,补贴措施都被广泛地运用在运输、通讯、供水、供电、技术推广、医疗卫生、教育、广播等基础和公共事业部门,其首要目的多为实现国内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以及国民生活福利水平的提高;但是,补贴在客观上可以形成对外国服务业的歧视,阻碍其进入本国。当然,如果单纯靠补贴,而不适当地引入竞争的动力机制,服务业的发展也会停滞落后,从而阻碍本国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国家垄断与政府购买。一方面,许多服务业,包括民航、邮政、电讯、铁路、广播等,在大多数国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国家垄断,使得这些行业的进入壁垒特别高,甚至根本不可能进入。另一方面,政府作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组织者与管理者,是服务产品的一个很大的购买者,而其在“购买”时,常常会偏向于优先购买本国的服务产品,从而形成对外国服务产品的“歧视”。例如,世界各国都有为本国航空公司或海运公司保留货源及航线的做法;又如我国的法律规定,三资企业的保险业务一律须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实际上,政府购买与国家垄断反映了某些服务部门中的买方垄断和卖方垄断特征,而这并不一定须由国家或政府垄断。在美国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电讯、民航、铁路等服务行业被一些实力雄厚的私人垄断公司所把持,这同样能有效地阻碍外国服务业的渗透与进入。

——外汇管制。这主要指一些发展中国家采取控制外汇在本国境内的持有、流通与兑换,以及对外汇的出入境实行管制的政策,限制了本国居民及各类组织团体对外国服务产品的消费与支付能力,同时也可限制外国服务业在本国的业务量与获利张力。例如,对外汇持有、流通、兑换的管制,对旅游业这类以消费者移动方式进行的服务贸易影响较大;而以实体存在方式进行的服务贸易则受到利润汇出的限制较多。

2.限制“主体”的壁垒

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相比所具有的特殊性,使得在这个领域产生了独特的贸易壁垒。服务贸易壁垒多针对人员的过境移动以及一国人员到另一国境内从事服务经营的资格与具体活动能力条件等。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资格的限制。这一般指对外国个人与组织在本国经营某种服务业的权利进行限制。例如,许多国家禁止外国银行及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在本国设立分支机构,有的虽允许建立分支机构,但要求其必须与母行中断业务上的直接联系。又如,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建筑工程服务方面较有优势,但一些发达国家拒绝在这方面提供开业权。阻止这类服务的“进口”。此外,许多国家不允许国外经营者在本国开办旅行社、广告公司、零售和批发商业网点等服务经营实体。对在外国注册或取得的医生、律师执业资格的歧视也较普遍,因而限制了外国医生、律师等在本国开业。

——股权的限制。这是指虽然允许外国服务经营者在本国开业,但东道国要求必须参股,并通常要求占有多数控股权,以此维持本国对该行业的控制。如有的国家要求在外来保险公司中占多数控股权。

贸易壁垒论文篇(6)

一、绿色贸易壁垒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含义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也称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一国以保护环境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环境贸易措施,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的目的。由于发达国家的产品科技含量和公众的环境意识普遍较高,他们对环境标准的要求非常严格,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等整个过程均需符合环保要求。这无疑会给广大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及出口带来很大的障碍。这一概念的界定基本上立足以下两点:一是绿色壁垒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各国采取的法规、政策与措施;二是绿色壁垒的性质,即以保护生态环境或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而采取的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一种形式。如果进口国是以保护生态、人身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进步为动机,制定与实施相应的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则被可称之为善意绿色壁垒,是在贸易中应提倡和遵守的。如果进口国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目的在于利用其拥有的技术优势阻止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一种贸易壁垒措施,笔者认为这就是恶意绿色壁垒,是在贸易中要加以抵制和防范的。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表现形式

目前绿色壁垒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①强制性技术水平标准。发达国家依赖其科技和环境水平,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将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拒之门外。②环境措施。由于我国出口的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受环保因素的影响较大,加之我国企业的环境意识不强,使我国越来越多的出口产品受发达地国家环保法规的影响。③认证制度。除了ISO14000系列认证外,发达国家还有各国的实验认证以及某个行业的认证,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压力越来越大。④绿色包装和标签制度。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

发达国家为维护其长期以来在经济和资源上的霸主地位,一方面利用自己在经济和科技方面的优越地位,设置环境壁垒措施,限制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出口,从而影响国际竞争,限制贸易自由;另一方面将被污染的废弃有害物品和污染型产业越境转移到发展中国家,造成对发展中国家生态资源的大肆掠夺和破坏,加剧全球环境恶化的同时,进一步削弱了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1、影响我国的出口市场。目前中国主要贸易伙伴有美国、日本、欧盟、韩国、东南亚以及中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与他们的贸易额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85%以上。而这些国家和地区大多数是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成员”,也是绿色贸易保护主义最为盛行的地区。由于我国长期忽视环保产业的发展,出口产品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环境标准。如果发达国家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制定对发展中国家过于苛刻的环境标准,并通过世界贸易组织将贸易与环保紧密挂钩,这将使我国的外贸出口市场面临缩小的可能,对我国的外贸出口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2、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一些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货物征收绿色关税和反补贴税,将使我国出口产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丧失竞争优势。此外,绿色贸易壁垒的制定实施必然会涉及到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使用乃至报废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测。这样,我国出口产品的各种中间费用和附加费用将大幅增加,使产品的出口成本大为增加,进而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也使我国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下降。3、影响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引发贸易摩擦。近年来,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经常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由此引发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当前世界经济区域化和集团化趋势的不断加强,像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一类区域性经济组织的成员基本上都是发达国家,他们的环保水平和环境标准大致接近,个别成员国存在的差距也在趋于协调一致。

三、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和建议

1、依据原则,积极抗辩。我国在面对无理的绿色贸易壁垒时,应沉着应战、据理力争。我国可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提出抗辩,充分利用环境条约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原则,通过采取双边磋商、谈判解决。

2、加强国际合作。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保持密切联系,在国际事务中代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绿色经济意识融入每一个人的生产、生活中。建立绿色贸易制度,把绿色贸易思想作为开展国际、国内贸易的一个基本思想和基本原则,顺应世界绿色潮流。

4、大力推行环境标准制度和环境认证制度。ISO14000体系是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关于环境管理的标准体系,该体系由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专门机构—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TC207)负责起草制定。

5、严禁国外污染产品和产业流入我国。发达国家在设置绿色贸易壁垒的同时,正将污染产品和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我国对此应提高警惕,加强对进口产业的环境监测。

【参考文献】

[1]李培良.中美绿色壁垒的法律比较[J].对外经贸实务,2004,(5).

贸易壁垒论文篇(7)

1绿色贸易壁垒的兴起及特点

1.1绿色贸易壁垒的兴起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进口国或地区以保护生态环境、有限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以保护本国市场和贸易为根本目的,通过制定、颁布、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和苛刻的环境保护技术标准,以限制国外产品或服务进口的贸易保护措施。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束和WTO的成立,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使国际贸易竞争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思潮开始抬头。由于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既不合理又不合法,西方国家采用一些新的合理合法的贸易保护措施来保护本国利益。其中环保措施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灵活性,容易受到公众和世界各国的认同,成为贸易保护最有影响力的措施。发达国家以环境保护和保障人身安全及健康为由,通过立法或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的“绿色贸易壁垒”。

1.2绿色贸易壁垒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①虚假性。绿色贸易壁垒一般都打着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与人类健康的幌子,貌似合理,实则是限制进口的不合理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②不平衡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状况已呈现极大的不平衡性。西方发达国家无视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情况,以其先进的技术和雄厚的资金提出过高标准,把发展的不平衡导入国际贸易领域,引致更多的不平衡。③隐蔽性。种种绿色贸易壁垒借环境保护之名,隐蔽于具体的贸易法规规定、国际公约的执行过程中,成为进口国拒绝外国产品的“核武器”。④广泛性。绿色保护的内容非常广泛,不仅涉及资源与人类健康有关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而且对那些需要达到一定安全、卫生、防污等标准的制成品产生巨大的压力。这些绿色保护措施,具有不确定性和可塑性,在具体实施时容易受到发达国家的刁难和抵制。对生产技术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涉及面更大更深。⑤坚固性。绿色贸易壁垒抓住人们关注生态环境的心理,根据本国市场和消费者的情况制定超高标准,先入为主,制造进口品的消费障碍,具有坚固的限制进口的堡垒作用。

2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

绿色贸易壁垒从设置来源讲分为政府设置型和非政府设置型。政府设置型主要是指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绿色贸易技术标准,以立法和经济政策形式设置的非关税壁垒;非政府设置型是指不同国家的公众由于环保意识的差异,拒绝使用和消费对环保产生不利影响的产品,从而对进口产品造成的事实上的贸易壁垒。其中政府设置型绿色贸易壁垒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①绿色关税,即对一些污染环境或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②绿色技术标准,即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的环境保护技术标准,限制或禁止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产品进出口。③绿色环境标志,即由政府管理部门颁布的表明产品从生产、使用到回收处理整个过程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无害的一种特殊标志。④绿色检疫卫生制度,即有关国家及国际组织根据乌拉圭回合通过的《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以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携带疾病而造成的损害为由而对农副产品和食品制定的安全卫生标准和检疫措施。⑤环境贸易制裁,即一国针对另一国违反国际环境条约而采取的强制性贸易限制措施。

3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3.1对我国产品出口市场范围的影响

1995年我国主要的外贸出口市场是香港、日本、美国、欧盟、东盟、台湾、韩国等,对他们的出口份额占我国外贸出口总额的4/5。这表明我国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多数都是世界贸易组织与环境委员会的成员,环保行动起步早,成效大,公众环保意识强,环保技术位居世界前列,目前从环保立法进入环保执法阶段。如果这些国家和地区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极力要求将贸易与环境两者挂钩,并制定对发展中国家过于苛刻的统一环境标准,这将使得我国产品出口市场范围面临缩小的可能。

3.2对我国产品出口增长速度的影响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加快机电产品出口是今后我国扩大对外贸易,跻身世界贸易强国之列的必然选择和重要依托。但面临的困难之一就是发达国家制定的产品进口标准,例如防污标准、噪声标准、电磁辐射标准等,为我国机电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增加了难度。另外,乌拉圭回合谈判最后签署的文件不仅包含工业品贸易,而且还包括农产品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等方面的环境保护问题。如果发达国家在新的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中肆意推进环境壁垒,以保护本国市场为目的而提高产品的环境标准,对于实现我国加快出口的战略目标将产生影响,产品出口增长速度势必减缓。

3.3对出口产品成本和企业效益的影响

环境壁垒的制定实施必然会涉及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乃至报废处理的各个环节。它要求将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原理运用到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销售等过程中去,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因此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制造商为了达到进口国的环境标准,不得不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和签订等手续并产生相关费用。产品的外观装潢、出口标签和商品广告也将作大幅度调整。因此,出口产品各种中间费用及附加费用的增多,将使我国目前出口产品日益上涨的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作为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将因此受到影响。

3.4对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的影响

近年来,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经常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由此引发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两大区域性经济组织成员基本上都是发达国家,它们的环保水平和环保标准大致接近,个别成员存在的差距也在趋于协调一致。因此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区域自由贸易的形式,以低于区域环境标准为由将来自于区域以外的产品,包括中国产品排斥在巨大的区域市场之外。

4突破国际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建议

4.1加强宣传教育,顺应绿色潮流,提高环保意识

绿色贸易壁垒,大多都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树立的。但是为了全球社会的持续发展,在国际贸易中引入法规制度以约束、惩治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是必要而迫切的。我国企业要冲破绿色壁垒,首先必须顺应这股绿色潮流。必须充分认识到,低环境标准国家的资源会加速退化,环境污染加剧,并最终导致竞争力的进一步下降。而高环境标准国家将会从善待环境的技术和产品中获利,从而在环境保护产业领域占据优势地位,在国际贸易中更具竞争力。因此,我们应该全面客观地认识绿色贸易壁垒的性质,既要认识绿色贸易规范条件的积极意义,又要分清某些国家寄寓于其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在保护自身正当权益的同时,使我国的发展顺应历史潮流。

4.2积极推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并将环保纳入外贸发展战略

环保产业的发展,必然会提高企业防治污染的能力,为其产品冲破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提供硬件上的支持。此外,环保产业具有较强的关联效应,在自我发展的同时能够带动、引导许多前向、后向相关产业的发展,极具潜力。我们应根据绿色壁垒的发展趋势,加快制定和完善各类商品生产和销售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标准和法律法规,促使对外贸易的环境管理与国际环保法规和惯例接轨;强化环保执法,对外贸活动中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依法严格惩处;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另外,必须加强对各国环保法规、环境标志制度的研究和信息搜集,尽快建立外贸环境技术标准的信息系统,为出口企业和外贸部门提供及时、充分的信息咨询,促使企业按照环保标准组织生产,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4.3加强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

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主要有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ISO14000)认证、绿色标志认证等。在中小企业中扩大关于绿色产品、绿色营销、清洁生产、环境标志等概念的宣传,鼓励企业自觉向ISO14000和国际相关产品环境标志的认证要求靠拢,并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和信息上的必要支持。建议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重视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ISO14000认证和绿色标志认证是本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二是积极采用国际环境标准。只有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才是合格产品,才可能具有国际竞争力;三是加强宣传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制度。向企业与环境有关的信息,在认证程序上指导和帮助企业,不收费或低收费。

4.4充分发挥“环境外交”的营销作用

①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由于经济发展的差异,在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环境条款的谈判中,发达国家往往提出过高的环境标准和环保措施,发展中国家则强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因此,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我国应与发展中国家团结起来,积极参与谈判,拒绝接受超越自身承受力的环境条款。②以国际规范为依据反对进口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对于进口国以环保为借口单方面设置的绿色壁垒,或进口国将其国内环保法规实施到境外,或进口国以隐蔽形式做出的各种贸易歧视,我国要通过外交途径与进口国谈判,或向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DSB)提出。③注重“环境外交”策略的运用。外交策略得当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1997年4月,国家商检局邀请欧盟兽医代表团对我国进行考察,确认我国具备了向其出口鲜猪肉、鲜牛肉及肉制品的条件,使得欧盟对从我国进口的鲜猪肉、鲜牛肉解禁。

参考文献

1钱易.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M].北京: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2周坷.我国生态环境法制建设分析[J].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6)

3李周,孙若梅.中国环境问题研究[M].郑州:

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

4江晓娟,杨圣明.中国对外贸易理论前言[M].

贸易壁垒论文篇(8)

近些年我国环境破坏已经危机到外贸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环境贸易壁垒极大的影响着我国的外贸出口,如何跨越国际贸易领域中环境贸易壁垒这个障碍,确保我国外贸持续、稳定发展,须探讨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减少以环保为借口的环境贸易壁垒所带来的影响。

2国际贸易中的环保问题。

许多国际组织及社会团体发起了国际性环保运动,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标准,成立了相关的非政府组织来推动国际范围内的环保。

国际上对国际贸易中的环境问题最初是在关贸总协定时达成的决议,全球各国不同的环境标准存在的区域差异性导致了环境与贸易间的矛盾。环境与贸易矛盾在社会分工产生与交换活动伊始便存在,表现为具有增长机制的贸易活动对自然资源需求的无限性和具有稳定性机制的生态环境对资源供给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且在国际贸易活动的强化和环境与资源问题的恶化中被激化起来。各国为环保执行的限制或禁止出口的环境贸易措施直接影响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影响更甚。

3环境贸易壁垒。

3.1产生背景。

近年来,出于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各国政府进行环境立法,实施环保措施,倡导绿色消费,制定了分门别类的环境贸易壁垒,特别是发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环境绿色法规法律,使得环境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中开始发挥其作用。

环境贸易壁垒作为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最典型的是1991年美国禁止进口墨西哥的金枪鱼及其制品,其理由是为了保护海豚的生存。自此后许多国家开始仿效。

3.2概念及特征。

环境贸易壁垒又称绿色壁垒,是一种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是国际贸易中某些国家借保护有限资源、环境和人类健康所制定的一系列苛刻的、高于国际公认或绝大多数国家的环保标准,限制或禁止外国商品的进口,以达到贸易保护目的。

环境贸易壁垒具有如下特征:(1)表现内容的合理性和表现形式的合法性;(2)涉及范围的广泛性和实施中的传递性;(3)保护方式的隐蔽性;(4)实施效果的歧视性。

3.3内容和形式。

3.3.1环境技术标准。

发达国家科技水平较高,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均以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较少或者基本不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因此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是难以企及的,进而轻易地将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3.3.2环境标志。

环境标志也称绿色标志或生态标志,是指认证机构依据一定的环保标准、指标或规定,且符合要求的一种特定标志,以向消费者证明该产品从研制、开发、生产、消费、回收处理的各个环节符合环保要求,对环境或健康的危害极小。环境标志易构成潜在的贸易歧视和现实的贸易冲突,能够起到诱导消费者选择的作用,且对出口产品的市场份额起到贸易壁垒作用。

贸易壁垒论文篇(9)

传统贸易壁垒主要是在商品价格数量上设置障碍,导致出口国商品价格上涨或出口数量变小,其中关税壁垒为其主要代表,本文试以关税壁垒为例进行博弈分析。

假设存在两个国家,A国和B国。当A国对B国某项产品实施关税时,B国也将实施报复,在这场博弈中,两国的信息是对称的。假设两国在采取措施 之前收益各自为M、N;一方采取贸易保护措施,会使另一方损失比例的收益,则A国受保护后的收益为M-M,B国受保护的收益为N-N。如果一方采取 保护措施而另一方未做任何回应,这时双方的利益分配呈现如下情况:如果A国采取保护措施,B国未做回应,则B国收益为N-A国收益方面,由于A国限 制B国产品的进口,国内产业收益增加,设为收益的比例,而国内消费者由于消费了价格更高,质量相对下降的产品而蒙受损失,设为收益的比例。同理,B国 收益中也存在生产商利益的增加和消费者利益的减少两方面影响。其中:M-M

贸易壁垒论文篇(10)

一、TBT概述

技术性贸易壁垒(简称TBT)由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三部分组成,是指一国政府或非政府机构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类与动植物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以及保证食品安全与产品质量等为由采取的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限制措施或法规,在主观或客观上成为外国商品自由进入的障碍。WTO关于的TBT文件有两个,分别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于1995年1月1日WTO正式成立起开始执行。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

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实行农业保护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已经直接使我国的农产品出口遭受巨大损失,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与其他贸易限制措施不同,技术性贸易壁垒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隐蔽性,一旦出现,影响巨大,而且损失难以避免。那么我国农产品出口为什么容易遭遇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我们可以从国内各个方面进行分析。

1、中国农产品自身标准的落后性 中国农产品领域目前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检疫标准与国际标准和进口国标准还有差距,不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内在优势。而且中国标准体系混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数目多而水平低下,使企业产品出口不畅。

2、中国农产品市场秩序没有理顺,农业管理体制落后 中国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内部壁垒严重,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没有形成局部领域的农产品市场秩序相当混乱,假冒伪劣产品对出口市场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此外,中国农产品生产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力度不够,存在着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对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不够,流于形式。中国目前尚没有一部完备的食品安全立法。

三、利弊同行——TBT对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双重影响

1、负面影响

(1)使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量急剧下降。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产品出口占对外贸易的比重不断下降,受影响的农产品企业日益增加,造成的损失逐年加大,截止到2007年7月份,我国农产品出口出现负增长,出口额为88,5亿美元,同比下降0.77%,农产品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下降到6%。

(2)加大了我国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的难度。发达国家凭借其在科技和经济方面的优势,通过立法或其他手段对进口产品制定苛刻的技术法规或标准来限制农产品的进口,我国的农产品一时难以达到其要求而无法获得市场准入。并且这种情况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明显加剧。

2、正面影响

(1)提高国内农产品检测技术。TBT在给我国农产品带来负面效应的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正面影响。过去长期以来,我国在农业生产上较多追求农产品数量增加,对农产品质量问题重视不够,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评价体系与国际标准不接轨,农业监测体系建设滞后,使得农产品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同时,由于国内检测技术及监督力量薄弱,许多质量问题未显露出来。这就促使我国农产品出口行业对现有农产品生产体系、管理体系进行反思。

(2)加大对农产品标准化、质量安全等的建设、管理和监督。我国沿海各省市率先加大了农产品标准化等的建设。例如广东省河源市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重视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广东湛江在建立湛江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督网络的同时,还注意做好养殖基地建设,抓好加工环节质量监控,防止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发生二次污染。

上一篇: 幼稚园老师论文 下一篇: 减负增效论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