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高等院校会计教学面临的问题
1.教学理念的误区使会计教育培养出的学生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目前,会计执业界和教育界之间缺乏应有的交流与沟通,会计学教学理念重会计轻管理、重操作轻原理、重规则轻质疑、重簿记轻报告、重个体轻系统、重本体轻环境、重技巧轻育人。像批判性思维、写作能力、语言交流能力和决策能力这些最重要的会计技能要素并未归于会计教学理念中,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仍根深蒂固、素质教育理念尚未被普遍接受,会计教育理念存在理论联系实际不够、职业道德教育不够等问题。2.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内容衔接不畅。在课程设置方面存在专业课内容重复较多、课程设置中存在遗漏等显著性问题。在会计教材方面,对会计准则解释较多,理论分析很少,使学生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有些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没有以社会需求为导,各高校关于财务会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安排大同小异,即设置《会计学基础》《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等课,而中级财务会计中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非流动资产减值测试等内容涉及货币时间价值、风险与收益等财务管理内容,但此时还未开设此课程;中级财务会计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与高级财务会计中的企业合并、合并会计报表内容高度相关,却被人为划分至两门课程。目前,现行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偏重对专业知识的传授,而对于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显得不够,教材和教师会用大量篇幅介绍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列报,却很少解释会计政策选择、会计职业判断所带来的经济后果,而这恰恰是能力培养的重要方面。3.教学模式落后,导致会计专业毕业生专业胜任能力欠缺。当前我国会计教学的基本模式为教师课堂讲授,“一言堂”式的教学方式侧重于知识传授,忽视对于知识的应用,很难培养学生的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随着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制度、方法不断增加和修改,会计课程的教学内容变得越来越多,以传授知识为重点的传统教学方式会很难跟上客观形势的变化。教师没有时间启发、引导学生思考,造成学生在重要原理和重大问题上认识肤浅。实际上,会计充满了假设和主观判断,从会计政策选择到会计估计变更都充满不确定性,为会计职业判断留下充分空间,职业判断的结果会产生直接的经济后果,而我们目前的会计教育恰恰忽略了这一重要特征。4.教学评价单一,无法推动高校教师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现在很多高校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兴趣不浓,得过且过,平时不努力,在考试前要求老师给予重点,长此以往,造成学风不良,教学质量低下。这可能源于目前学生评价方式单一,主要以学校为主导,注重卷面成绩不重视实际能力,只注重期末成绩不重视平时成绩,这种传统的教学考核评价机制重结果轻过程、重知识轻能力,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造性思维,很难真正地检验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另一方面,在我国高校的管理过程中,无论是评定职称,还是各种待遇的获得,更多的是以教师的科研成果来进行评价,较少考虑教师的教学情况,更没有把教师的职业资格、实践能力与职称评定挂钩。
二、财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的措施
1.教育教学理念的改变。美国会计学会(AAA)的会计教育委员会在《会计教育的目标》明确指出:“学校进行会计教育最重要的目标:教导学生具备学习和创新的能力,给予学生终生学习的基础,使得他们在毕业以后能够以自我独立的意志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本科会计教育要改变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师不应将教学内容仅局限于课本之中,而是从课本上的理论知识开始,逐步拓展到实践里,给学生讲解实际情况下的具体操作问题;教师要重视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写作能力、语言交流能力和决策能力等重要的会计技能要素的培养,重视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让人文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同时,积极与ACCA、CMA等国际教育机构合作,开设ACCA、CMA国际方向班,鼓励更多学生学习国际化会计专业知识,与国际接轨。按照这种教育教学理念,培养出具有国际化视野、专业胜任能力、终身学习能力的会计专业人才。2.优化课程设计方案。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快,专业方向分得越来越细。不同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对于会计人才的要求各不相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不同的单位对于会计人才的要求各有其重视的方面。会计教育教学要以市场需要为导向,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分方向优化课程设计方案,制定适合不同水平学生的课程教学方案,录制与之相配套的网络课程,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改革教学方式与方法,推行翻转课堂,达到高效率、高质量的教学目的,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成为学习主体,改变教师现有的职能,使教师起到引导、答疑的作用,而不仅是简单地传授知识。在财务会计课程的设置过程中,需要注意财务会计课程先后顺序合理化的衔接、财务会计课程与最新会计准则的衔接以及财务会计课程与相应其他课程的衔接。3.创新教学方法与模式,提高学生专业职业胜任力。创新财务会计课程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不仅“授人以鱼”,更要“授人以渔”;不仅要关注会计准则的运用,更要关注会计准则制定背后利益集团的博弈,让学生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了解不同的准则适用于不同的经济环境,打破“每一个问题都有唯一正确答案”的思维局限。关注会计准则可能引发的经济后果,让学生了解“会计不仅仅是与数字数据打交道,更是与人打交道”。适当增加案例教学、实验教学、实务模拟教学等模块,在教学的过程中强调课程内容和能力训练的整合。在专业教育中加入会计人员所需要具备的能力培养,利用团队合作等方式锻炼学生的交流沟通和团结协作能力,提高专业综合素质与职业胜任能力。围绕本科人才培养目标适时调整培养方案,加大实践教学环节在教学结构的比重,注重加强与行业或企业合作,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一方面加大财经类专业实验室建设,另一方面与行业或企业开展实践教学和产学研合作。4.改革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创新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于高校师生的评价与考核体系过于单一,强调知识考核、结果考核,忽视能力考核、过程考核;对于教师,关注科研能力,忽视教学水平,更加忽视实践能力。为了培养高水平的本科会计专业人才,我们必须改革高校师生考核与评价方式,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评价方式多样化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把学生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专家评价等纳入评价体系;以职业胜任能力培养为本,考核学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评价学生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念。积极对高校教师评价机制实施改革,重视对教师进行实践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服务社会能力的培养与考核,纳入教师职称评定。拓宽对于教师的考核评价机制,不能再以单纯的科研成果作为评价标准,更加注重教师对教学、科研、实践与服务社会等多种能力的培养。允许教师结合自己的专长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将科研和教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和实践的推动器,使高校教师成长为会计专业专家。
关键词:会计学;财务学;差异;关联性;共生
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随着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财务学作为独立学科已成为现代经济管理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分支,会计学与财务学作为平行学科观点也得到认可。然而财务学在我国并不是很重视,财务学(我国又叫财务管理学)的名称至今没有统一的认识,也不像会计学具有专业学术期刊。究其原因,人们对会计学与财务学之间的关系似乎仍然模糊不清,导致了我国的财务学发展远远落后于会计学的发展。国内学者在20 世纪8 0 年代开始就展开关于会计学与财务学间的关系研究。黄寿较早认为财务工作与会计工作有着不同性质和作用,财务工作是“理财”,而会计工作是“算账”。
乔元芳(19 9 8 )在支持财务与会计并列的基础上,深刻探讨了财务与会计在其对象方面的差异性。余金树(19 9 9 )较早从会计与财务的本质、历史背景、工作业务和目标解释其联系。毕业论文罗帮清(2000)认为财务与会计之间区别、联系、交叉和配合的关系。还有学者从中西方经济、文化、观念差异性分析财务与会计的关系(王远湘,2004;张妙凌,2005等)。 从本质上说,财务是管理资金的活动,会计是对财务活动的反映和记录,两者之间除了业务上天然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之外,是相互独立的。李心合(2008 )从历史演进、职能、逻辑差异和关联机制等方面重新解读了企业财务与会计的关系。
会计学与财务学的差异性分析
(一) 从产生历史条件看会计学与财务学
会计活动源远流长,据会计史学家郭道扬教授考证,会计行为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距今约有十至二三十万年。但会计学产生于15世纪商品经济发达的意大利,其标志是系统介绍了复式簿记基本原理的《算术、几何、比及比例概要》一书的面世。财务活动的产生是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以及货币的产生为条件的,距今不过五、六千年的历史财务的产生来源于私有观念的形成,并与资源稀缺相伴随。显然,财务学也不像会计学那样古老,直到19世纪末股份制出现才产生,是以美国格林18 9 2年撰写的《公司财务学》的问世为其标志。虽然财务学的产生比起现代会计学的产生晚了几个世纪,但自财务学产生以来,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并已成为现代经济管理活动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分支。
(二) 从发展路径看会计学与财务学
从学科性质上看,会计学学科性质曾有人认为隶属于经济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但20世纪9 0 年代,我国在指定学校设置专业目录上,将会计学列为管理类学科的二级学科。尽管对此提出了很多质疑,但会计学隶属于管理学得到认可。相比之下,财务学的性质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由于财务管理在专业目录隶属于管理学,随之财务学也被认为是管理学的一个分支。
然而,财务学源于资源稀缺性,注重资本配置效率问题,除了财务管理之外还包括财务经济学。因此,从逻辑一贯性立场看,财务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从发展趋势看,会计是一种国际化商业语言,会计的标准也逐渐趋于国际化,这使得会计学的研究可以选择普世主义的或趋同的模式。但财务学有所不同。财务学作为一种实体性的管理活动,深受会计毕业论文范文文化的影响。跨文化的财务研究表明,即使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管理方式也会因民族文化的不同而表现出巨大差异。我国将制度、文化等方面作为财务学内生变量因素进行研究,形成我国特色制度财务学,就是很好的印证。
(三) 从理论体系看会计学与财务学
会计学与财务学诚然是两种不同的学科,使得两者的理论体系在研究对象、研究内容、核心问题等方面存在许多不同点。从研究对象看,会计学已有向大会计学发展的趋势,对其研究对象必然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但是资金运动仍为主流观点;而财务学发端于资本市场,对资本进行有效配置,因而其对象是资本。从研究内容看,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学是以财务会计学和管理会计学为主要基础不断向其他会计领域拓展;财务学是探索资本运营规律,追求资本效率,总结资本运营观念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门学科,其内容不仅仅包括传统的财务管理学,还包括研究资本筹措和投放及其配置效率的计量问题的财务经济学。
从研究目标看,会计学一直以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为目标不断进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建设;财务学源于资源稀缺性,必然以实现稀缺资源优化配置为己任。从实践基础看,会计学是对企业这个微观层面资金运动过程进行核算与监督,而财务学既要关注企业自身融资问题,又要考虑资本市场宏观政策。从假设基础看,任何学科都是建构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的,会计学是以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分期假设、货币计量假设为研究限定时间和空间范围,而经理与股东目标函数一致性假设、债权人利益得到完全保护假设、市场有效性假设、社会成本为零假设是财务学的假设基础,尽管这些假设远离“现实世界”并已受到来自很多方面的严厉批评。从核心问题上看,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一直是会计学的核心问题,这是因为会计如果无力可靠地确认和计量这些对象,它就不会对其记录和报告,也就达不到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目的。财务学的核心问题是价值创造,其体系设计的出发点就是价值最大化,现代财务学理论和实务的具体形态已是价值资源的开发、配置、利用和转变过程中的价值创造。
会计学与财务学的关联性分析
(一) 价值成为会计学与财务学的纽带
从历史考察可以发现,财务与会计两者的共同特征都在于对资金运动背后的价值创造过程的管理。只不过会计更为明确的职能在于以确认、计量及报告的手段反映这个价值创造过程的信息,而财务是直接对现金流转形式及其价值的管理。从现代实务看,财政部2007年了39 项企业会计准则和 48 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其突出特征是公允价值的引入。现值一直是财务学的核心概念,现实中财务价值创造与价值管理目标的实现必须依赖基于“现值”的计量。而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就是基于价值的现值会计计量。由此可见,
--> 财务上的“价值”与现实中会计界定的“价值”已无限逼近或相等。
(二) 资本市场促进会计学和财务学发展与完善
资本市场的出现与繁荣和会计学与财务学的发展密不可分。资本市场出现以后,企业与股东、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本质变化,资本的种类繁多,资本的价格波动剧烈,剩余索取权的不确定性增加。这时与资本运营有关的财务学知识与技术变得必不可少了,而且随着要素市场的发展,要素资本的流动性增强,以人力资本为首的其他要素资本逐渐有了发言权,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变得复杂了,对资本结构、财务治理、控制权等财务问题研究变得重要起来。资本市场提供的广阔空间和提出的关于管理和信息方面的需求,使会计的作用和效果得以被广泛认知,同时和资本市场完成了会计由簿记向现代会计的转变,并开辟了许多新的子学科和领域,资本市场对监管的需求促进了会计监督体系的建立和健全,使会计宏观管理的职能得到强化。
会计学与财务学关系的新诠释
(一) 会计学与财务学的共生关系分析
共生理论现象不仅存在于生物界,而且广泛存在于社会体系中。从20世纪50年代之后,在社会、人文、法律等方面的研究中都借鉴和使用了共生理论。其实,会计学与财务学两者之间也是一种共生关系。共生形成的条件为:必须具有在时间和空间联系的独立共生单元,还需要为共生单元形成共生关系提供接触机会的共生界面;共生单元之间必须存在必然物质、能量或信息联系,这种关系表现在共生单元按照某种方式物质、能量或信息的交流;共生单元的同伴选择是有规律的,不是随意的,共生关系的形成是逐渐相互认识和识别的,也会随着环境和时间变化而发生演化。会计学与财务学是有着不同发展路径和不同理论的学科,因而是相互独立的共生单元,资本市场成为会计学与财务学相互交换信息的共生面,而它们的共生关系是在资本市场逐渐认识和识别的,因而会计学与财务学是共生关系。
(二) 会计学与财务学的共生现状分析
自然界共生有“偏害共生”、“偏利共生”和“非对称互惠共生”、“互惠共生”等多种类型。如袁纯清(19 9 8 )所认为的,共同进化、共同适应、共同发展是共生的深刻本质,共生单元之间的协同与合作,能使彼此间在经历中可以进化到更高层次的状态。会计学与财务学是相互依赖与合作关系的状态,因而最好是一种“互惠共生”的关系。然而从会计学和财务学发展现状看(见图1),它们处于“非对称互惠共生”模式中,会计学发展要比财务学的发展完善得多,在某种程度上,财务需要会计提供信息进行资本运行,本身不能脱离会计而存在。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公司会计与公司财务得以发展与完善,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凸现,政府相关的会计与财务由此而产生,这些方面会计学会计专业毕业论文与财务学有相似的路径。20世纪中叶,顺应社会发展要求,资源会计、环境会计和碳会计应运而生,丰富了会计学领域的发展。然而,财务学至今仍然远离生态中心主义,相关的环境财务问题,并没有得到快速发展。
从行为角度看,行为财务不管在实践还是理论方面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行为财务成为现代财务学里的显学;行为会计为会计实践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很难断言行为会计已经从传统会计中独立出来。从教育角度看,会计学在教育方面取得丰富成果。自从19 9 8 年教育部明确设立“财务管理”本科专业,国内高校纷纷以开设“财务管理”专业为时尚,然而财务专业的课程设置与会计专业大同小异,没有实质性区别,发展空间可想而知。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会计学与财务学发展处于“非对称互惠共生”模式中,不利于两者和谐发展,也不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只有“互惠共生”模式发展才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会计学要加强行为会计研究。现行财务学模式侧重于经济活动,缺乏对环境资源、环境成本和生态资本的相关资本运作,忽视了环境自身的物质补偿过程和从环境中取得资源或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引致的对环境的补偿责任,导致财务风险加大。因此,财务学应该向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新的财务模式发展。同时,财务学应加强理论框架建设和教育方面的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1.周玮,卢兴杰,杨丹.实验研究下的行为财务会计综述[j].会计研究,2011(5)
2.李心合.重新解读财务与会计的关系[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08 (11)
3.李国运.论资本市场与会计的演化关系[j].会计研究,2007(5)
2.案例分析实例。
笔者选取了课堂上部分章节的部分内容,试着引入案例来进行讲解。笔者所教授的学生上学期刚刚结束基础会计课程的学习,这学期又要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很多学生上学期基础会计学的还是很差,部分学生其实基础会计根本没有入门,基础是相当的薄弱,因此,在现有学生基础上还要讲解财务会计,对部分学生来说上课听讲其实是一件相当费力的事情,对于授课教师来说也有一定的难度,因此为了兼顾学生的基础,我需要在上课的同时随时都要引入上学期基础会计的内容,反复强调基础会计的重点难点、再加上我还需要在此基础上去深化教学内容,所以在课堂上我选择了案例教学作为一个切入点,试图达到既使学生巩固基础知识,又能学到新的内容,并能为将来学习“综合模拟实训”打下坚实的基础。
(1)选取章节、设置案例。笔者选取了应收及预付款项一章,笔者自己设置如下的案例:
案例1:我们公司销售货物一批给乙公司,价款是10万,增值税税率17%,款项尚未收到,如果你是我们公司的会计,请你针对公司业务如何处理?
案列2:我们公司销售货物一批,价款是10万,增值税税率17%,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一张商业承兑汇票,如果你是我们公司的会计,请你针对公司业务如何处理?
案例3:公司请你外出采购,需要先付8万元给供货方,货物在付款后3日送货并开具发票给你,发票列明,货款10万,增值税1.7万,支付余款给供货方?
(2)引导学生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分析并进行账务处理。请学生先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你在基础会计学习时,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哪些会计科目呢?
第二,这些科目都是什么性质的科目?
第三,上次课学到哪些知识,与本节知识有什么联系吗?
第四,请大家在草稿纸上结合你的思考将以上账务处理写出来?
(3)教师根据学生回答的问题进行最后总结。教师先让学生回答,然后根据学生的回答补充更正,结果如下:
第一,在基础会计里面大家学习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这些科目。
第二,以上科目都属于资产类的,账户的左边表示资产的增加,右边表示资产的减少。
二、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目标
中级财务会计作为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其教学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学生对后学专业课程的学习以及在未来的职业发展。结合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人才目标、用人单位对会计人才需求情况及中级财务会计课程特点,应用型本科院校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中应达到如下目标:知识目标:通过对中级财务会计学习,学生应当理解企业基本经济业务的相关概念,理解会计核算核算的基本原理、方法,掌握企业各类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掌握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原理,并能编制财务报表。能力目标: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中应当注意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职业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的培养。自主学习能力是培养学生一种能自学、善于学习能力,使学生能够在课堂教学内容有限、会计知识更新速度较快情况下,快速有效的获得知识的技能。职业判断能力是培养学生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等的能力,从而使得会计信息更相关、可靠。逻辑思维能力是要培养学生对会计经济后果的思维判断能力,要求学生在此课程的学习中形成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方法的采用及会计差错对会计信息产生的影响以及对会计信息使用的决策的潜在影响。素质目标。素质是一种内化习惯、的思考方式及行为方式。对于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而言,应当在此课程的教学中培养学生的终身学习素质、会计职业素质。终身学习素质是学生能偶在学习中级财务会计过程中培养喜欢学习会计、善于学习会计的一种习惯和品质。会计职业素质就是培养学生概念对财务的一种专业敏感性和和职业思维。
三、教学模式的回顾与评价
在中西方教学和学习实践中。人们不断探索教与学的本质和规律,形成了丰富的教学理念和方法。下面就支架式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及案例教学法进行述评。
(一)支架式教学法
根据欧共体“远程教学与发展项目”有关文件,支架式教学法是一种为学习者建构对知识理解提供一种概念框架。该概念框架类似于建筑行业中的脚手架,有助于学习者向自己的最近发展区前行,建构新知识。该教学模式一般包括如下步骤:第一,围绕学习主题,按照最近发展区要求搭建支架。第二,通过引入情景,让学生逐步了解支架中的相关层次与节点,为其理解概念框架和后续自主学习奠定基础。第三,让学生在已建构起来的概念框架下开展自主学习,获得更多的新知识。第四,分小组对所学知识进行讨论,对不同意见进行分析,从而对学习者个体前面建构的知识、概念框架进行修正、补充与完善,并形成对知识的意义建构。第五,对学习者的学习过程、结果进行反馈评价。支架教学法有助于学生对于结构化知识的学习和理解,并让学习者逐步一种学习能力,有助于学习者对知识的积累和学习能力的培养,但对于非结构化的知识的积累有一定难度,而且给定既定的概念框架不利于学习个性发展和特长的发挥。
(二)任务驱动教学模式
任务驱动教学模式是以建构主义理论为依据,提倡以“任务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一种教学理念。任务驱动教学法认为,在教学过程中学习者不应成为被动的知识接受者,而应积极参与知识的建构,培养学习者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学习兴趣。任务驱动型教学法一般包括如下步骤:第一,围绕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设置工作情景。第二,创设任务,并分配下达任务给学习者。第三,学生围绕任务自主学习,以实现任务目标。在这个过程中,学习者可以在已分配的小组内进行讨论,协作学习。第四,对任务过程进行控制和完成结果进行考核评价,并及时反馈给学习者。任务驱动教学模式改变了传统的知识由教师向学生的单向流动,通过任务使得学生能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参与,建构知识,并与教师和小组内的学生充分互动,培养学习能力和其他方面的能力。
(三)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源于哈佛商学院,并在20世纪80年代后受到教育界的广泛重视,该教学模式以真实、鲜活、生动的案例为依托,充分调动学习者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获得知识与能力。案例教学法一般需要以下步骤:第一,围绕学习目标在社会实践中搜集、整理、撰写案例。第二,提前分发案例给学习者,让其独立的围绕案例查阅资料,分析案例。第三,组织案例讨论,让每个学习者都参与案例讨论,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对其他学习者的观点进行评价。第四,根据学习者在讨论中的发言情况,对案例分析的结果等对学习者进行反馈评价。案例分析法要求学习者全面参与案例分析讨论,对于培养学习者的自主学习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素养等具有良好的效果。而且该教学模式摒弃了传统的教学模式的枯燥、乏味,让学习者在案例参与过程中,享受学习的乐趣,能有效的调动学习者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的主动性。但该教学模式对案例要求高,对于一些简单的结构化知识的传授效果并不是最好。
四、各教学模式在中级财务会计教学中的综合运用
从支架式教学模式、案例教学模式、任务驱动教学模式的特点可以看出,支架式叫徐恶魔是一种知识获得为主的教学模式,而任务驱动教学模式是知识能力为主的一种教学模式,而案例教学模式则是能力素质为主的一种教学模式。由此可见,既有的教学模式各有侧重点,具体一种教学模式不能适应所有中级财务会计的教学要求,只有综合运用各种教学模式,从而更有效的实现中级财务会计教学中的知识、能力及素质目标。
(一)支架式教学法在中级财务会计教学中运用
中级财务会计内容多,并且变化快,在教学实践中不少教师反映时间紧张,教务任务难以完成。其问题在于老师上课以讲授为主,面面俱到,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也弱化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培养。事实上,中级财务会计的教学内容中有许多结构化的知识,可以采用支架式教学法让学生建构中级财务会计知识的支架,教师通过讲授帮助学生“搭建”支架,然后让学生自己去学习相应内容,这样教师既可以从容的完成教学任务,做到讲解重点,突破难点,而且又培养了学生的学习能力。比如中级财务会计的主要内容在于讲解资产负债表要素和利润表要素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而每一会计要素的会计核算具体逻辑基本一致。资产要素的会计核算是中级财务会计中的重点内容,在教学中可以为学生“搭建”如下支架。上述支架在不同资产类型中有不同的体现,如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之间,货币资产、实物资产与金融资产等资产类别中其具体内容有所差异。在教学中可以具体资产类别的教学中,给学生细化支架内容,然后引导学生按此支架自学相应资产类别的内容。如在讲授金融资产时,教师可以通过讲授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让学生对“支架”中的各节点由抽象认识到感性认识。然后让学生按此“支架”去学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内容,当然可供出售资产的知识点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无法完全类比,在教学中则可以将这些不同点在分组论中提出,让学生进行分析比较。在中级财务会计教学中使用支架式教学模式需注意,不同的知识点可以采用的支架有所差异,教师在组织教学时应针对典型的知识点为学生构建支架,支架可以相互嵌套使用。
(二)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在中级财务会计教学中的运用
在中级财务会计的教学内容中包含一些难度较大、综合性较强、需要通过实践来强化学习效果的知识点,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编制。财务报表的编制是中级财务会计教学中的一个难点,单纯以讲授实施教学,会显得非常枯燥,而且效果不好,学生学习后往往不会编制。这一教学内容,不太适合采用支架式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相比而言,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可以较好的适应这一内容的教学。比如在针对资产负负债表的编制教学中,教师可以按任务驱动教学法做如下设计。
1.划分小组。由于在会计报表要素会计核算的教学内容中广泛采用的支架式教学法也需要分组,因此此时分组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以利于小组间的沟通协调。
2.下发一个具体企业的年初资产负债表资料及本期的总账、明细账资料,并明确学生任务:按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具体业务类型设计资产负债表的格式和具体内容,该任务目的在于让学生了解资产负债表的格式和基本内容。根据给出的背景资料,编制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资料中应根据资产负债表编制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应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存货”等项目,该任务目的在于让学生掌握报表的编制。总结编制资产负债表的方法及编制环节应该注意的问题,任务目的在于让学生对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进行总结、反思以加强理解。
3.组织讨论。在学生完成报表编制后,教师组织学生就任务中相应问题进行讨论。按此方法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教学,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避免了学习过程的单一与枯燥,而且也锻炼了学生的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及实践能力。
(三)案例教学法在中级财务会计教学中的运用
前已述及中级财务会计课程教学还应当培养的职业判断等能力及学生的专业素质,作为知识获得性为主的支架式教学法及知识能力兼顾型的任务驱动教学模式不太适合这一需求。相比而言,案例教学法在能力素质的培养上则有较好是效果。一般而言,案例教学中所采用的案例有引导性案例和综合性案例,引导性案例侧重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而综合性案例则侧重于能力培养与素质提升,本文所指案例为综合性案例。在中级财务会计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应注意以下几点:
1.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和培养目标,选择采用案例教学法的教学内容。对于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会计专业而言,在教学中应有针对性的选择适量、适当的案例以培养学生能力和素质。比如,会计专业的学生应表1金融资产学习支架表支架节点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能根据企业的具体实际在准则框架内选择恰当的会计政策、处理方法,并能理解不同政策、方法对于会计信息的影响。如在投资性房地产中,我国准则规定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账面价值模式,在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我国上市公司在投资性房地产业务采用公允计量模式和账面价值计量模式的现状并选择典型公司来整理、编写案例。
2.在讨论中,要引导学生围绕案例设计目标展开讨论,以达到相应的能力素质目标。如在投资性房地产的案例教学中,应引导学生讨论案例企业为何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账面价值模式?依据是什么?在选择的时候应注意哪些方面?不同的计量模式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财务信息如何影响?对信息需求者的决策有什么潜在的影响?等。
会计信息是商业语言,为了使信息的使用者能够比较不同机构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作出理性决策,会计信息必须具有可比性。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的前提,是一个国家内同类机构适用的会计准则必须保持一致,这也是各个国家会计法规和准则的基本原则与实践。不仅一个国家之内会计准则必须一致,近年来还出现了不同国家会计准则趋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势__1]。我国企业会计、政府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国际惯例相同,也是全国统一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但是,由于民办学校性质模糊等各种原因,我国中央政府和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还没有对民办学校会计制度的使用作出统一的规定。不少地方政府没有制定民办学校会计制度,已经制定会计制度的地区,依据也不尽相同。有的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的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还有的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同类民办学校使用的会计制度都不一致,使得民办学校会计信息混乱、质量低下_2]。为了保证民办学校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后,对适用会计制度的决定不能再由地方政府作出,而应该由财政部和教育部统一规定。各地民办学校必须执行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
(二)非营利民办学校会计制度的适用
非营利民办学校,性质上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应该规定其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由于目前我国教育领域的劳动人事制度存在双轨制,公办学校多数教职工属于事业编制,民办学校的教职工都不属于事业编制。在养老、医疗等社会福利待遇上,事业编制的教职工比非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好得多,因此民办学校的教职工要求取得事业编制的呼声很高。这种民办学校教职工身份向公办学校看齐的呼声,引致了改变民办学校属性的要求,认为民办学校特别是非营利民办学校应该看成是事业单位,导致一些地方将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民办学校教职工的诉求和民办学校登记为事业单位,对地方政府制定民办学校会计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实行业务活动成本计算,财务报告包含现金流量表,比较接近企业和国际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是比较先进的会计制度。尽管在运用时需要根据学校的组织和业务特点作出一些调整,《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是比较适用的。2013年开始实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还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缺少活动成本核算,没有现金流量表,产生的会计信息质量明显比《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低,不适合非营利民办学校使用。从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看,公办学校教职工的事业编制身份以及与企业职工在养老、医疗等社会福利待遇方面的差距是需要逐渐缩小甚至消除的。将民办学校教职工纳入事业编制,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是不符合改革方向的。因此,不能根据一些需要改革的不合理现象来改变非营利民办学校教职工的身份和学校的性质,也不能因为对非营利民办学校的不适当登记影响其会计制度的选择。基于上述理由,应该由财政部和教育部明确规定,非营利民办学校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而统一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为了使非营利民办学校更好地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政部和教育部应该根据非营利民办学校的组织和业务特点,对会计科目、会计报表、会计处理等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通过类似《非营利民办学校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之类的文件,来统一规范非营利民办学校的会计制度。
(三)营利性民办学校会计制度的适用
营利性民办学校,实际是提供教育服务的营利性企业,必须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有两套,大中型企业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小型企业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应该根据学校规模的不同,规定营利性民办学校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如果是在交易所上市的民办学校,则还需要遵循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要求的一些会计规范,如定期公开财务报告等。营利性民办学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是国际经验。美国是营利性学校较多的国家,各级教育都存在营利性学校,在交易所上市的高等教育机构就有10多家。美国的营利性学校遵循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美国著名的营利性教育企业阿波罗集团(ApolloGroup),旗下有凤凰城大学在内的多所学校,是一家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英文全称是”NationalAssociationofSecuritiesDealersAutomatedQUO—tation”)上市的教育公司。从其财务报告可以看出,它遵循的是FASB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遵从证券交易所的财务信息披露规则,并按税法规定缴纳联邦和州的企业所得税。我国部分地方在实践中也规定营利性质的民办学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广州市2005年的《广州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提出:“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对外不筹集资金且规模较小的民办学校可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其他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由于2005年广州还没有对民办学校进行营利与非营利的分类,只有要求回报与不要求回报的分类,所以有上述规定。但从本质上看,要求回报实质上具有营利性,广州实际上是作出了营利性民办学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为保持全国营利性民办学校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财政部和教育部应该规定,营利性民办学校必须统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为了使营利性民办学校更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和教育部应该根据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组织和业务特点,对会计科目、会计处理、会计报表等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通过《营利性民办学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营利性民办学校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之类的文件,来统一规范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会计制度。
二、两类民办学校的法人财产权与举办者权益
将民办学校区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后,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必须更加慎重地处理好民办学校的法人财产权与举办者和出资人关系。民办学校的法人财产权在《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第九条、第三十五条以及第三十六条中都得到了明确的确认。其中,第三十六条规定:“民办学校存续期问,所有资产由民办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的核心,是对其财产的所有、使用和处置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必须遵守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的规定。民办学校举办者和出资人的权益,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细则中也有规定。《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民办教育促进法》对举办者和出资人权益的规定主要有第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和第五十一条。其中,第二十条规定:“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第五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举办者和出资人的权益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推选理事会成员参与民办学校决策,对民办学校行使实际控制权;二是取得合理回报。举办者和出资人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权益在法律上没有明确,即是否享有民办学校终止后的剩余资产的索取权。另外,对于那些成立初期举办者物质资产投入很少或没有投入,主要依靠人力资本投入,将历年结余积累下来滚动发展的民办学校,如何界定和评估举办者产权,现有法律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些权益的模糊会导致举办者利用控制权和合理回报权为自己输送利益,掏空学校净资产,不利于民办学校的长期稳定发展[4]。因此,需要修订完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将民办学校区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类,明确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出资人拥有学校终止后的剩余资产索取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出资人不拥有学校终止后的剩余资产索取权。还要在修订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主要依靠举办者人力资本投入和结余滚动发展的民办学校,营利性学校举办者享有剩余资产的索取权,非营利性学校举办者享有部分原有积累的索取权。由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实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所有者权益的数量将更加准确和清晰,明确剩余索取权后,举办者或出资人在学校运营期间通过关联交易将学校的资产输送给自己的动机会减少。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由于剩余索取权的限制,举办者或出资人在办学期间通过控制权输送利益的动机将更强。但无论是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都需要正确处理好与举办者或出资人的关联交易,防止非法的利益输送。应该借鉴上市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管理的经验,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在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或理事不参与表决的回避制度,在程序上保证关联交易的公正。在举办者和出资人不担任校长、也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的民办学校,如果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不严格,容易产生管理人员通过招生、用人、采购等业务过程获取个人经济利益,以及过高职务消费等方式侵害学校和举办者、出资人利益的问题[c],即经济学中的成本问题。严格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减少这类问题的必要条件。
三、两类民办学校中政府投入与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
民办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和社会的支持。民办学校对于政府投入和社会捐赠的会计核算方法,由投入和捐赠的性质、形式决定,需要审慎处理。
(一)政府投入的会计处理
政府对民办学校投入时,应该明确投入的性质,民办学校根据不同的投人性质作出不同的会计处理。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投入,从权属上主要有两类:资本性投入与非资本性投入。资本性投入是投入后政府在民办学校取得出资人地位的投入,非资本性投入是不要求出资人地位的投入。资本性投入的会计处理:政府对民办学校进行资本性投入,应该与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或出资人达成出资协议,根据出资协议和资产评估价值,将政府资本性投入记人民办学校的出资人账户。民办学校相应的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贷:非限定性净资产(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实收资本(营利性民办学校)如果政府与举办者没有就政府的资本性投入达成出资协议,而资产已经投入到学校,则资产先不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也不记人民办学校的资产和净资产账户,待达成协议后再进行上述账务处理。非资本性投入的会计处理:政府对民办学校的非资本性投入,可以看成是政府购买民办学校的服务,或者看成是政府捐赠,民办学校可以作为收入记账。政府的货币投入和效用在一年以内的其他资产投入,如果看成是购买服务,相应的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或存货等)贷:政府补助收入(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营业外收入(营利性民办学校)如果看成是捐赠,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或存货等)贷:捐赠收入(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营业外收入(营利性民办学校)政府投入长期资产,应看成是政府捐赠,会计分录是: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贷:捐赠收入(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递延收益(营利性民办学校)必须指出的是,在决定对民办学校进行投入时,政府自己必须明确投入的性质并与民办学校达成协议,民办学校才能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还必须明确的是,政府的资产投入到民办学校后,就属于民办学校的资产,民办学校拥有这些资产的法人财产权。如果政府事先没有对资产的使用提出限制,民办学校可以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自主使用。对于资本性投入,政府换取的是出资人的权益,在营利性民办学校表现为一定份额的实收资本。对于非资本性投入,政府换取的是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服务,不再拥有投入资产的财产权,也不能取得出资人地位,但可以对资产的使用提出要求。政府对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的使用限制或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校对这些资产的处置权。
(二)社会捐赠的会计处理
民办学校接受社会捐赠,性质上相对简单,是捐赠人对民办学校无偿提供资产。有些捐赠人会对捐赠资产的使用提出限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应该遵从捐赠人的限制要求,在当期将捐赠形成的收入记人捐赠收入的限定性收入或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中。收到捐赠为货币性资产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捐赠收入——限定性(非限定性)收入(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营业外收入(营利性民办学校)若接受捐赠的是非货币性资产,且金额较大,当期的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贷:捐赠收入——限定性(非限定性)收入(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递延收益(营利性民办学校)
四、两类学校与举办者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
民办学校作为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财产权。非营利学校的举办者、出资人对学校拥有一定的控制权,但没有结余的收益权和剩余索取权。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或出资人拥有对民办学校的控制权和利润分配权以及剩余索取权。在民办学校的开办和存续过程中,举办者和出资人与民办学校之间会产生经济往来。根据公认会计准则,双方的经济往来属于关联交易,应该遵循关联交易会计准则。关联交易会计准则的核心,就是双方的交易要按公允价值计价入账。
(一)设立时举办者投入的会计处理
在民办学校设立时,主要的关联交易是举办者将资产投入学校。这时,由于民办学校的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容易出现投入资产价值高估、投入资产不及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等问题。有关法规和民办学校会计制度要明确规定,举办者投人民办学校的•58•资产、价值要经过有公信力的会计事务所或资产评估公司评估,民办学校按照投入资产的评估价值,在完成了产权转移手续后,作为举办者或出资人的出资,记人民办学校的净资产账户。具体的会计处理是,非营利民办学校记人相应的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账户,营利性民办学校记人相应的资产和“实收资本”账户,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贷:非限定性净资产(非营利民办学校)实收资本(营利性民办学校)在实践中,出现了举办者或出资人资产已投入民办学校使用,但迟迟没有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民办学校不能及时按公允价值将资产入账的问题[6]。为了防止出现这类问题,除了前述的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出资人享有剩余索取权外,主管部门还应该在批准办学的程序中,将举办者或出资人投入资产的产权转移作为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以及认真落实对民办学校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存续期间关联交易的会计处理
在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或出资人投入学校的资产不能抽回。存续期间举办者或出资人与学校产生的交易,比较多的是相互借用资产,如借款、借用固定资产等。发生借款交易前,必须经过理事会或董事会的批准,签订规范的借款协议,按市场利率计息,发生交易后应及时记账。一般情况下,民办学校不应该将款项借给举办者或出资人,如果经批准借出,其会计分录是:借:其他应收款(或应收账款)贷:银行存款计算利息时:借:其他应收款(应计利息)贷:其他收入民办学校向举办者或出资人借款,借入和期末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分别是: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借:筹资费用(非营利民办学校)财务费用(营利性民办学校)贷:预提费用或其他应付款(非营利民办学校)应计利息(营利性民办学校)民办学校与举办者或出资人之间的实物资产借用,实质上是租赁资产。如果发生了借用资产的交易,应该经批准后签订租赁协议,租金按市场租金标准确定。会计核算时,按协议租金及时记账。民办学校租赁举办人或出资人的实物资产,支付租赁费或期末计提租赁费的会计分录是:借:业务活动成本或管理费用(非营利民办学校)主营业务成本或管理费用(营利性民办学校)贷:银行存款(支付租赁费)预提费用或其他应付款(计提租赁费)举办人或出资人租赁民办学校实物资产,收到或期末计提租赁费的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收到租赁费)其他应收款(计提应收租赁费)贷:其他收入(非营利民办学校)其他业务收入(营利性民办学校)
五、两类学校的财务报告
无论是非营利民办学校还是营利性民办学校,都需要编制财务报告,向学校的利益相关者提供所需要的财务信息。
(一)非营利民办学校财务报告的内容
非营利民办学校应遵循《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按照这一制度的要求编制财务报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应包括重要会计政策及变化、董事会成员薪酬及变化、重要报表项目的变化等。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包括组织的宗旨、结构和人员状况,以及业务活动基本情况、年度计划和预算完成情况等。上述《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报告内容,对非营利民办学校是合适的,无需修改补充,遵照执行即可。但非营利民办学校财务报表里的具体项目以及报表附注说明,可以根据学校的特点有所修改补充。为了提供非营利民办学校净资产来源的信息,可以考虑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部分增加二级项目,即在非限定性和限定性净资产项下,分别设置举办者(出资者)净资产、政府投入净资产、捐赠净资产和其他净资产四个二级项目。为了提供非营利民办学校从事各项核心业务的成本信息和办学结余,可以考虑根据学校支出(成本)的特点,在业务活动表中按功能设立支出(成本)项目和增加结余项目。按功能设立的项目有教学支出、科研支出、社会服务支出、管理支出、学生活动支出等。结余项目是当期全部收入与费用支出项目之差。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增加学校学生数量、生源结构、教师数量和结构、教育质量等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心的信息。
(二)营利性民办学校财务报告的内容
营利性民办学校根据规模的不同,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教育行业的特点,规定营利性民办学校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门槛。《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以及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增加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还规定会计报表附注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会计准则的声明、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和会计估计的说明。《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财务报告的规定,但有财务报表的规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附注包括遵循会计准则的声明和重要报表项目的说明。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财务报表种类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有一些差异,前者有利润表,后者没有利润表但有业务活动表;后者的报表附注需要披露董事会成员的薪酬及变化,还多了财务情况说明书。由于民办学校有不少重要的信息难以在《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报表和附注中反映出来,如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结构等重要的人力资本信息,营利性学校需要财务情况说明书来提供这些重要信息。因此,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财务报告中应该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与非营利民办学校一样,营利性民办学校会计报表的具体项目也可以根据学校的特点作一些修改和补充。如前所述,为了提供营利性民办学校所有者权益形成的信息,可以考虑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部分的资本公积项目下,设置举办者(出资者)资本公积、政府投入资本公积、捐赠资本公积和其他资本公积四个二级项目。为了提供营利性民办学校从事各项核心业务的成本费用信息,可以考虑根据学校成本费用的特点,在利润表中按功能设立成本费用项目。为了保证民办学校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财政部和教育部应该规定,民办学校的财务报告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必须将财务报告与审计报告一起向社会公开。
二、心理健康教育在中职财务会计教学评价体系中的渗透
在中职财务会计教学中实施心理健康教育,要求教师不断地完善财务会计教学评价体系,建立与现代教育相符的教学评价体系。教学评价体系要能够反映出学生的学习状况,让教师开展有效的反馈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从心理健康角度来说,积极的情感能够具有动力功能,有利于促进学生自主投入到教学过程中,而消极的情感则会对个体的行为造成阻碍,影响学生的学习效率。为此,在教学评价体系中,教师应当丰富教学评价的方式,不仅仅是由教师对学生进行评价,也可以让学生互相评价和自评。并且所制定的教学评价要还能够给予学生一定而鼓励,教师也应当激励学生,给予学生表扬,以增强学生对财务会计学习的信心,使其能够充分发挥自己在学习中的优势。
三、提高中职财务会计教师对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视程度
为保障中职财务会计教学质量,教师应当重视在财务会计教学中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效果,提高教师对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视,使其能够明确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意义。中职学生在学习基础上较为薄弱,学习习惯上也有所欠缺,在教学和管理上的难度比较大。许多学生在心理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若不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则难以确保财务会计教学的有效开展。因而,作为现代财务会计教师来说,其应当积极在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调节自己的教学心理和学生的心理。从教师自身的角度来说,其应当让自己保持良好的心情,调适不良的心理情绪,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另一方面,教师还应当关注学生的心理,全面了解每个学生的学习心理状况,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帮助学生处理困境,以调节学生的心理,使其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结束语在中职财务会计教学过程中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有利于增强对中职学生的情感教育,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增强学生对财务会计学习的信心,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让学生能够以轻松的学习心态来开展有效的财务会计学习活动。通过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有利于消除学生对财务会计学习的为难情绪和厌烦之感,能够全面掌握学生心理活动的变化,以及时发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具有针对性的问题来解决,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保障中职财务会计教学有效性。
论文摘要:1999年10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新修改的《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从2000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会计体制上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它对规范各个行业的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有效地发挥会计工作的管理职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目前会计信息出现很多失真的情况,会计监督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要加强和完善会计监督职能,必须从要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和加强法律体系建设、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加强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实行会计委派制等几个方面着手。论文关键词: 会计法 财务管理 监督效力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我国于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自1985年5月1日实施。这部《会计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和加强我国会计工作,促进会计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这部《会计法》在诸多方面难以适应国家加强宏观经济调控的需求,某些方面出现了空白点。主要体现在:(1)由于我国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与之配套的法制尚不健全,一些单位存在着“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会计工作中人为地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致使会计信息资料难以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单位、本地区的经济活动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制定。(2)有些单位和个人受经济利益驱动,过分地追求自身利益,想方设法在会计数据上做文章,转移国有资产、账外设账、偷税逃税,扰乱了正常的内部管理秩序,使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效应扩大。近年来因会计管理工作薄弱,挪用公款、贪污腐化等犯罪行为有所增长。而200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会计法》,本着“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立法宗旨,针对前述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秩序混乱和难于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形势等问题,加大了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会计的监督职能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计工作己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大,业务处理也日趋复杂,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等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时效、范围、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现代企业制度下如何加强会计监督己成会计界热衷讨论的焦点。为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监督己成为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中一项重要内容。一、会计监督的概述 会计监督既是内部监督又是外部监督。所谓会计监督,是指会计工作人员依据《会计法》赋予的职权,将《会计法》规定的各项内容适用于具体的人和事,对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所进行的监察、督促,落实法律规定所应依法办理的业务内容。会计监督是实施《会计法》唯一、具体、有效的执业环节。从其范围讲,它首先是内部监督但绝不仅限于单位内部监督,同时也具有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性质。如第十四条规定,“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各单位所取得的原始凭证绝大部分是由外单位出具的,当甲单位会计人员依法拒绝接受乙单位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时,甲单位会计人员正是履行了其监督职权。无疑,甲单位的会计监督就不只是内部会计监督其具有外部会计监督的性质了,事实上内部监督也同时兼有外部监督的性质。 会计工作范围、具体内容、工作程序、质量要求等均由《会计法》规定。如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各单位应当保证会计账薄记录三相符(账实、账证、账账);账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等等。 现行《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值得注意的是,会计人员“实行会计 监督”已超出本单位,与第十四条规定“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前后精神是一致的。在这一前提下,《会计法》指出: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规定有权自行并及时处理。同时,《会计法》还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第二十八条),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同时严正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各单位会计人员行使监督职权绝不是个人的随意行为,而是法律赋予其权力并受《会计法》保护。 二、会计监督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1、目前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使得会计人员不能有效的行使其监督职能,导致企业会计监督不力。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企业的经营机制、经营方式也在不断更新。在整个经济工作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以前没有的新情况、新问题,而与之配套的机制还未能建立和健全。针对所出现的经济活动,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和办法。就国有企业来说,在企业的所有权尚未分离之前,会计人员兼有双重身份、他既代表国家利益监督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济业务,同时又是企业的管理者,随着国有企业的两权分离,会计隶属于企业,从而对企业的监督权自然就削弱了。另外,新的《会计法》虽已颁布,但是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在前年因造假而在证券市场上闹的纷纷扬扬的“宁广厦”事件,它的发生对证券市场产生了巨大冲击,严重损害了公众股东的利益,但是却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对其直接责任人进行制裁,使得会计监督形同虚设。有的企业在新的财务制度运行之后,仍用传统的做法来看待新制度,没有按新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使得出现“新制度、老观念、老办法”,会计管理混乱。再者,在会计监督过程中有些概念很模糊,比如说会计监督、审计监督概念模糊,执法机构职责、权限有待明确。因此随着我国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如果有针对性的会计制度和核算体系还不健全,也就难以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活动。2、企业管理体制不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失调。我国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有的单位是根本就缺乏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有的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这些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以致会计秩序混乱,徇私舞弊现象经常发生。3、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约束机制不全,阻碍了会计的有效监督。目前,在一些单位中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意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帐,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4、 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有待加强。一般来说,企业虚假的会计信息也是出自于会计之手,因此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道德观念在会计监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的改革开放加快了会计与国际接轨的进程,虽解决了量方面的问题,但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偏低,多数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而且有的还是无证上岗。再者,会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制能力差,惟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支配下,有意造假,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在所难免。 三、加强会计监督的措施1、要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会计法》强调内部会计监督的目的在于:要使违法违纪行为首先遏制在会计工作初始阶段;不能将违法行为放纵到发生并铸成事实后,再寄希望于社会中介机构去审计、财政等执法部门去查办、社会和政府的监督上。这样做,将大量增加社会成本。由此证明,会计立法的精髓在于强化会计工作内部自身法律监督,即用权力制约权力。如果不承认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这个客观事实,就无异于否定 了《会计法》。只有正视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单位负责人才能严格自律,遵守会计法,维护会计法,杜绝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干其随心所欲的事;所有会计人员才无后顾之忧,才能说真话,依法办实事。只有如此,才能确保贯彻实施;才能有利于宏观经济决策,维护公有制经济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廉正建设。 2、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加强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负责人认为自己是负责人,会计上的事情自己说了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照他的意愿办事,出了问题将其一推了之或者找个替罪羔羊,减轻自己的责任,这些都严重阻碍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作为单位负责人,他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样就加强了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的地位,为会计工作者明确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保障。再者,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还必须要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懂会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法律负责。3、加快法律体系建设,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要加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我国已颁布了新的《会计法》,应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以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对违规违纪的企业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曝光;同时还要强化一些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4、实行会计委派制。实行会计委派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所有者监督,维护所有者权益的需要,与现代企业制度并不矛盾。委派制的目的是执行会计监督的会计人员与被监督企业分离,不存在人事及经济利益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才能真正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才具有公正性。因此,实行会计委派制、借助企业外部会计专业力量进行财务监督是必要的和可行的。并且政府实行会计委派制消除了会计人员与企业管理当局在经济利益上的共同关系,再冠以新的会计法确定的法律责任,相信长期困扰的会计信息失真的顽疾将得到彻底根治。 5、强化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会计责任。新的《会计法》对会计工作赋予法律责任,明确了法人治理机构的会计责任,增强企业管理当局通过不恰当会计行为侵害所有者权益的风险,不仅会计人员做假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管理当局授意也将被追诉。新《会计法》有力地约束了会计工作,形成会计活动主体与会计相一致的完整责任主体。消除当前主体权利与行为不一致所导致的责任界定不清,相互之间推诿而影响会计监督难以实现的现象。 强化和完善了会计监督机制,是我国实行的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用法律、行政、市场、经济等手段,规范约束会计主体的行为,推进财务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尽快完善会计法规,明确执法依据,以利于执法机关对违法造假行为的制裁;引入民事赔偿制度,明确造假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通过诉讼程序迫使造假者退出非法所得,营造良好的会计工作法制氛围。
(一)从课程内容和任务看
《高级财务会计》涉及的多数内容对一般企业而言非日常会计业务,对学生的实用性不强,如果将其设置为专业主干课,就意味着学生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学习该课程,这无疑加大了学生的负担,但如果将其设置为专业拓展课,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比较重要的课程内容来讲解,也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当然,笔者的意思将《高级财务会计》设置为专业拓展课,并不意味着该课程可以选修,无论是从财务会计体系的完整性还是从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需要来看,该课程必须是必修课,这是毋庸置疑的。
(二)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来看
地方本科院校一般为三本或二本院校,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往往将自己培养的学生定位为满足中小企业的需要,会计专业人才的培养也主要是从中小企业的会计需求出发来进行的。对一般中小企业而言,会计日常业务的处理没有那么复杂和高深,《高级财务会计》的课程知识在中小企业没有多少用武之地。因此,从这点看,将《高级财务会计》设置为专业拓展课也是比较合适的。
二、选择合适的教学内容
高级财务会计之所以称之为“高级”,是因为它专门研究财务会计中的特殊问题、疑难问题、新问题、仅在个别行业存在的问题以及在会计理论和实务研究中尚不成熟的问题。目前我国出版的适合本科生用的高级财务会计类教材种类较多,每本教材中涉及内容也不尽相同,但是不管选择的是哪本教材,必须注意到,由于课程学时的限制及课程地位等因素,若高级财务会计学科的所有研究专题均为学生讲解,必然会出现该门课程与其他会计专业课程争占学时的现象。而且任何一门课程的课堂教学都无法穷尽该门学科的全部研究领域。因此,应在整个高级财务会计学科研究领域中进行部分专题的筛选,作为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的教学内容。课程教学内容的选择在考虑学生的理解接受能力的基础上可以参考如下原则来进行:(1)是否有助于拓宽学生的专业知识领域;(2)是否能够提高学生研究问题及在未来实际工作中处理会计实务的能力;(3)是否有助于增强学生就业和考研的竞争能力;(4)是否对学生通过诸如注册会计师等考试有所帮助。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笔者觉得地方本科院校可以选择如下教学内容:外币折算、租赁、所得税会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与合并财务报表。对于其他未选择的专题,可以通过增加选修课的门类,结合选修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整合,以覆盖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应涵盖而未涵盖的专题。
三、确定合理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高级财务会计》课程是会计学专业的大三学生必修课,教学中要强调《高级财务会计》课程知识的实用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对于大三学生来讲,他们学习的目的性更明确,希望学到的知识能够在实际中得到充分应用。会计学专业的学生通过学习不但要掌握会计知识,还希望能够达到一定的目标,如顺利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等与会计密切相关的考试。依据《高级财务会计》的教学目的、教学条件与教学内容特点,其教学方法可作如下选择:
(一)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进行互动的一种教学方法,能使师生共同参与教学过程,实现教学相长,共同受益的目的,具有开放性的特征。就《高级财务会计》而言,其特征决定了离学生的现实生活较远,这就要运用案例将鲜活的交易或事项展现在学生面前,使其身临其境,了解处理对象的本质,自主寻求能刻画经济现实的会计方法,快速实现从会计课堂向社会现实的转变。信息化时代,案例的选择渠道多种多样,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案例均来自于现实经济生活中新近的、有争议性的、切合理论内容的素材。因此,案例教学是以会计案例情节为线索,在课堂理论教学的启示下,使学生自觉地进入经济生活现实,充当其中的角色,让学生具有真刀真枪的实践经历,促使学生勤于思考、善于决策;变学生被动听课的过程为积极思维、主动实践的过程。
(二)自学反馈法
自学反馈法就是在教师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的指导下,通过学生自己阅读教材和参考资料,进行独立思考,并将所理解和掌握的知识通过作业或其他形式反映给教师,教师据此进行反馈,以此来完成感知知识和理解知识的教学过程。比如对所得税会计业务,相关问题的处理在中级财务会计学中均已学习过。也就是说,在学习所得税会计核算业务时,学生已具有了相关专业知识基础和专业自学能力。因此,对于这类教学内容,采取学生自学,教师点评的教学方法是完全可行的。采用该教学方法时,学生应按教师的要求自学相关知识并完成必要的作业,教师在批阅学生的作业后,对学生的知识掌握的情况予以反馈。该教学方法的正确运用,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自信心及终生学习的能力。
(三)问题导向法
二、学校进行财务管理过程中,会计电算化运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将会计电算化运用到学校财务管理中去,能够更好的对财务进行预算管理、核算管理、做好银行对账的管理工作、教师工资管理、报表报账管理等财务管理工作。但是经验以及技术的缺乏和管理技术的不够完善,直接导致了学校的会计电算化管理依旧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更好的进行是非常不利的。
(一)会计制度滞后,无法满足实际的需要
现在很多学校在进行财务会计管理的时候,相关的制度还是根据手工预算核算的方式制定的。若是保证会计电算化应用的有效性,相关的会计制度便应该进行一定的改变,比如说账户登记以及账户设置等都应该进行一定的变化。就目前而言,学校实行的会计制度,本身便不够完善,过度的重视会计电算化的应用,而对会计管理不够重视,这也给学校财务的整体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学校必须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对会计制度进行一定的修改和调整,若是学校仅仅重视软件的应用,那么其滞后的制度也会给会计电算化的实际应用造成严重的影响。
(二)信息系统比较的陈旧
虽然现在很多学校在进行财务管理的时候已经将会计电算化运用了进去,但是却没有及时的对会计信息系统进行一定的完善,而是依旧利用以往的信息系统开展工作,这也直接导致了学校在进行财务信息处理的时候不够及时,效率非常的低下,经常会出现工作流程重复,进行成果反馈的时候不够准确的情况。还有些学校在设置和调整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时候,改进分析以往的手工系统不够到位,这也直接导致了进行财务管理的时候重复环节以及中间环节比较的多,无法真正根据会计电算化的需要对业务流程进行规划。
(三)相关的专业人才比较的缺乏
学校财务管理的时候想要将会计电算化很好的运用进来,对会计人员的要求是比较多的,相关人员不但需要了解会计制度、掌握会计知识、了解国家相关的政策和法规,还应该能够使用财务软件,了解计算机的相关知识,并且还能够运用知识对信息系统进行一定的更新和维护。但是就目前而言,这种人才还是比较的少,这也给学校财务管理过程中会计电算化很好的应用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三、学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应用改进的一些措施
学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中问题的存在,给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所以必须从这些问题出发,找到改进措施,确保会计电算化应用的更加科学合理,确保学校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对会计制度进行完善
学校进行财务管理的时候,想要更好的将会计电算化运用进去,便必须对制度进行完善,在完善制度的时候也应该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进行,做好内部财务管理以及控制,将会计电算化更好的利用起来,做好多级管理,对会计制度进行一定的完善,让学校在进行财务管理的时候能够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依靠,对学校进行财务管理的流程进行一定的明确,对管理人员实际的操作权限进行明确。做好制单、审核以及二次审核方面的工作,确保学校财务管理的数据是真正准确的。
(二)对信息系统进行一定的改进
想要保证学校的财务信息是真正及时有效的便必须进行网络体系的建立。网络体系能够给学校的财务系统更好的进行信息的掌握提供一定的保证。学校还应该进行专业部门的设立,让其做好财务数据的分析和更新工作,并根据实际的需要将教师工资、学生交费情况以及实际的欠费信息的查询方式进行公开或者公示,这样能够将所有师生的监督管理积极性调动起来,确保能够真正的做到共同管理以及共同监督。
(三)进行专业人才的培养
学校在进行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的过程中,对人才的需要是非常迫切的,所以为了更好地满足学校的需要,便必须有针对性的对学校的财务进行一定的培训和培养,这样能够让财务人员更好的掌握会计的相关知识,能够正确的使用计算机财务软件,这样才能保证会计电算化很好的实现,学校进行财务管理的相关效率也会有比较大幅度的提升,这对学校的财务管理以及长远发展都是非常有利的。
王庆成教授是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方面著名的财务学家和会计学家。王庆成教授1927年出生于江苏省镇江市,1951年毕业于复旦大学会计系,同年入中国人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1952年提前留校执教。在长期的财会教学和研究生涯里,王庆成教授为建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和方法体系及有关课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提出了许多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颇有影响的学术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