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法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6 15:24:42

国际金融法论文

国际金融法论文篇(1)

关键词: 国际金融法 发展 特点 内容提要: 晚近,随着世界经济步入全球化与金融化时代,国际金融法得以迅猛发展,并显示出以下一些特点:内容和范围有较大的拓展;效力显著提升;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效率;区域金融法空前活跃:科技含量和市场导向性增强。 国际金融法是国际金融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不同时期国际金融关系的发展水平不同,决定了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特点。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世界经济跨越了民族化、国际化阶段而步入全球化、金融化时代,巨额资金不断突破地域性管制的藩篱在全球游移,各类金融机构及其业务在全球范围迅速扩张,跨国信贷和证券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国际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不断创新,金融日益成为现代经济生活的核心,国家间的经济关系日益深入地体现为国际金融关系。这一切必然会对国际金融法的发展产生影响,推动国际金融法与时俱进:同时,对于国际金融关系的发展和世界经济环境的变迁,国际社会和各国立法当局也作出了积极的回应,由此推动国际金融法的迅猛发展。晚近,国际金融法进入了自形成以来最为活跃的发展期,并表现出以下一些鲜明特点: 一、内容和范围有较大的拓展 晚近,国际金融法呈现出多层面、立体化的发展趋势。从内容到形式、从数量到质量,均取得重大进展。从内容上看,国际金融法不仅涉及面更广,几乎涵盖国际银行、国际证券、国际保险、国际信托等国际金融的各个领域,电子金融、衍生交易、投资基金等新领域开始纳入法制轨道,跨国金融服务的法律规则应运而生;而且,国际金融法的各项具体制度也日益健全。如国际货币法领域有欧洲货币联盟制度的创新;国际银行法领域有跨国银行和跨国金融集团监管制度的探索;国际借贷法领域有国际贷款证券化法律问题的解决;国际融资担保法领域有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国际贸易融资法领域有国际保付、融资租赁等国际法制度的建立。 从形式上看,不仅既有的国际金融条约得到了针对性的修订和完善。而且还诞生了以WTO制度为依托、以GATS和FSA为核心的全球金融服务贸易条约,标志着国际金融统一法的飞跃。国家间的各类金融合作亦空前活跃,导致双边金融条约和区域金融法数量大增。以国际证券监管合作为例,近年来不仅发达国家的证券监管者之间签订了大量的双边谅解备忘录,而且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开始了类似的实践,证券监管的合作性安排还出现了向跨地区的新兴市场之间发展的新趋向。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区域性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及其他区域性金融组织的规则与决议、各国的涉外金融法、实践中形成的国际金融交易的惯例和习惯性做法。在近期都进行了较以往频繁得多的修订、增补、更新和整合,从而大大促进了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和完善,并有力地推动了国际金融的国际法与国内法、公法与私法间的衔接、交融与协调。 除实体法外,国际金融程序法的发展尤其令人瞩目。根据WTO金融服务贸易制度的规定,WTO的透明程序、服务贸易理事会和金融服务贸易委员会的审查程序、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争端解决机制都可用于监督和评审成员在金融服务贸易方面的义务履行,解决成员在履行义务中可能发生的冲突。从此,各成员要就金融服务贸易政策和做法向贸易政策评审机构作出定期报告,接受其定期审议。这一制度和程序的启动,对于提高国际金融活动的可预见性、增加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关系的稳定性,以及促进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实施的有效性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二、效力显著提升 晚近国际金融法的效力较以往大为增强。这首先归因于国际金融条约的发展。国际金融条约数量的大量增加,意味着更多的缔约方、更多的金融关系被纳入法制轨道,意味着当缔约方将条约义务转化为国内法时,便将这一更多更广的约束力以国内法权威和强制力为保障向所管辖的金融机构和从事金融活动的当事人进行了传递。 其次,晚近国际金融法的效力提升主要是借力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借助国际组织广泛的影响力和有效的组织管理,借助其规章制度和业务活动,借助其执行统一规则的法律职能和包括争端解决机制在内的各种制度性安排。国际金融法的制定和实施得以与国际组织的权能相结合,从而达到了强化法律效力和实施效果的目的。相对于各国自发地磋商和谈判以在一定范围内达到协议的“功能性造法”方式而言,晚近的这种由国际组织统一领导和 管理,以国际组织所特有的制度安排为便利和压力,从而在各国间达成协议并提升协议之有效性的造法方式,可称为“制度性造法”方式。例如,WTO金融服务贸易法较之一般的国际金融条约,因其实施有源自WTO的一系列制度保障,因而其在效力上更为可靠和有效。 再次,国际金融法效力的强化,还来自晚近异常激烈的金融竞争,来自竞争压力下国家普遍的自觉与自律。这是国际金融监管惯例约束力的重要源泉。以《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为例,虽然该文件声明“不具有也不打算具有法律强制力”,却在全球范围内引起热烈反响。除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方积极遵守外,政治经济体制不同、法律文化传统殊异的非成员国家和地区亦纷纷在本国相关立法或实践中加以吸收和采用。究其原因,不仅是因为《核心原则》本身具有其科学性、先进性和及时性,而且也是因为在金融风险倍增、金融竞争激化的当今时代,任何国家如果对《核心原则》无动于衷甚至排斥的话,都可能埋下金融危机的隐患,并可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遭受歧视,遭遇“进驻难、筹资难、合作难”的尴尬。 三、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效率 在经历了初期的管制、20世纪70—80年代的放松管制后,晚近国际金融立法表现出放松管制与加强监管并举的发展趋势,在价值取向上更加注重效率,以金融效率为主要目标兼顾金融安全。 考察各国的涉外金融法可知,安全曾是其基本价值取向。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长期以来是各国金融法的主要目标甚至是唯一目标。但近年来,从引领金融立法潮流的发达国家,到进行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发展中国家,无不将促进金融效率作为金融立法和金融改革的主要目标。以近年来英美国家的金融立法为例:在美国,确立金融分业经营格局的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处处体现了对金融安全的倚重,在运行了半个多世纪后终于退出历史舞台,被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所取代,而后者提出了重整金融资源、混业经营和功能监管等新思路、新举措,价值取向明显转变为金融效率优先。英国2000年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法》中提出的“有效监管”原则也充满了效率精神,即使用监管资源的效率和经济原则、被监管机构的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则、权衡监管的收益和可能成本的原则、促进金融创新的原则、保持本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的原则、避免对竞争的不必要扭曲和破坏的原则。 考察国际金融统一法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无论是WTO倡导的金融服务的多边自由化,还是NAFTA推进的金融服务的区域一体化,均以放松金融管制、促进金融自由化为追求,以效率为核心取向。因为它们都认识到“在经济的长期增长与发展中,金融市场的发展是潜在的基本因素”,因而要求成员方拆除各种壁垒和限制,开放金融市场,促进金融领域的竞争。同样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基金协定》也以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为圭臬,强调市场力量的自由运作,要求尽量排除政府的干扰。世界银行和《世界银行协定》看上去似乎与市场机制无关,主要是服务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开发,其实不然。审视世界银行的组织结构和机制运行可以发现,其主要服从和受制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意志,对外贷款一般伴有与市场机制相契合的各种附加条件。而市场机制强调的就是效率。由此可见,当今国际经济体系的“三大支柱”所推行的金融体制和制度,都是以效率为基本导向、以促进竞争为主要宗旨的。 虽然,与经济全球化相伴生的金融风险的全球传播、金融危机的此起彼伏,也使国际社会和各国金融当局认识到加强金融监管的必要,并由此催生出许多行业性的金融监管文件,如有关银行业监管的巴塞尔委员会文件、有关证券业监管的国际证监会组织文件、有关保险业监管的国际保监会组织文件。但笔者认为,这些文件从效力上看。充其量只是特定行业和特定领域的国际惯例,无法与国际金融条约相提并论,因此,其宗旨和目标不能代表国际金融法价值追求的主流。 四、区域金融法空前活跃 近年来,金融全球化的发展渐入高潮,在空间上表现为金融的区域化。从欧洲货币联盟到北美自由贸易区,从南方共同市场到亚太经合组织,众多的区域经济合作体都开展了程度不一的金融合作。区域金融合作所依据或涉及的法律规定,或者以单行法形式出现,或者散见于区域经济法中,可统称为“区域金融法”,如欧盟银行法、北美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各种区域货币法制度等。随着区域金融合作的不断深化,区域金融法空前活跃并初具规模,成为国际金融法演进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nbs p; 区域金融法的蓬勃发展。不仅极大地丰富了国际金融法的内容,推动了国际金融法的立体化和统一化,而且由于其植根于特定的土壤,受到特定的政治经济条件和法律传统的滋养,其法律制度往往不乏特色,因此对国际金融法的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以欧盟银行法为例。作为区域银行监管合作的成功典范,欧盟银行法的一系列原则和制度,既对成员国的银行立法及监管实践具有直接的影响,也为国际银行监管法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借鉴,有的则已经被国际金融条约所吸收。例如,在成员间有关审慎措施的承认问题上,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金融服务附件二就参照了欧共体银行指令所规定的特殊协调方式。在国际货币法领域,同样存在这种积极影响。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清迈协议》等为基础,已分别形成或正在酝酿形成欧洲货币联盟、美洲货币联盟和亚洲多重货币联盟。各类区域货币制度的立法和实践,正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领导的国际货币体制改革提供着鲜活的实例。 五、科技含量和市场导向性增强 “管制一创新一再管制一再创新”是国际金融及其监管制度发展的规律,这就使国际金融法在内容和范围上紧跟金融市场的变幻、紧跟金融创新的步伐而处于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中,成为法律体系中科技含量最高、市场导向性最强的部门之一。而近20年来在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的浪潮下,随着交通与通讯技术、金融工程技术的日新月异,金融交易形式日益复杂多样、新的金融工具层出不穷,国际金融法的这一特点更为突出。例如,面对电子货币、网络银行、衍生金融交易等金融创新,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纷纷制定电子金融法,以应对电子金融的挑战,加强电子转账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管制,保护顾客隐私和权益,防范“机器故障风险”和计算机犯罪。比较有代表性的如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国际贷记划拨法》;新加坡1998年通过的《电子交易法》;澳大利亚1999年通过的《电子交易法》;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1999年通过的《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等。又如,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将8%设为跨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的“警戒线”以后,采用量化标准、实施数据管理便成为各国金融当局通用的金融监管手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修订《基金协定》、建立风险预警系统以加强其金融监管职能时,也借助了电子与网络技术。 此外。晚近客观存在并不断放大的金融风险、频频肆虐的金融危机,要求国际社会迅速作出反应,以减少危机隐患、维护金融稳定。近20年来许多国际金融规则的出台和修订。正是回应国际金融危机、应对全球环境变化的产物,显示出很强的市场导向性。在这一方面,巴塞尔委员会的银行监管文件最具有代表性。几乎对每一次大的银行业危机和类似事件,巴塞尔委员会都作出了某种反应。例如,1991年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事件的发生,催生出1992年的《国际银行集团及其跨境机构监管的最低标准》;1995年英国巴林银行事件和日本大和银行事件的发生,则推动了《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修订,直接导致1996年《市场风险修正案》的问世。如今享有盛誉、被各国金融当局广为采用的巴塞尔监管原则。是踩着市场变化的鼓点、在应对各类银行事件或危机中逐渐成长起来的。 注释: 如1994利马的Bolsade Valorses与曼谷的对应机构签署了一个谅解备忘录,第一次将秘鲁成长中的小型资本市场与东南亚一个较成熟的交易所联系起来,在证券信息共享网络、日常统计数据互递等方面达成一致。 该法明确指出:“美国开始半国际竞争、赢得全球市场作为目标”,见黄毅、杜要忠译:《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第11页。 李文泓:《国际金融监管理念与监管方式的转变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载于《国际金融研究》,2001年第6期,第53页。 See Wendy Dobson,Pierre Jacquet,Financial Service Liberalization in the WTO,p2 欧共体1989年颁布的《第二银行指令》将各成员国银行立法和行政规章中对别的成员国在其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活动的各种限制、障碍,通过“相互承认”和“协调各成员国对银行业的审慎监管标准”,实行母国控制原则。  

国际金融法论文篇(2)

第二部分介绍了“国际金融工具和离岸市场业务”。在这一部分介绍了欧元存款和银行存款,国际支付系统,跨国的资产冻结,欧洲债券和全球债券,国际资产证券化,国际股票市场的竞争,国际清算结算系统,国际期货与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国际掉期和离岸互助基金等内容。

第三部分介绍“国际新兴金融市场”。这部分着重介绍了亚洲一些国家的项目融资、新兴市场国家的民营化与机构投资者、亚洲货币危机。

从内容来看,书中收录了两位教授的有关论文,选摘了其他著名教授的有关论文和著名著作中的片断,还引用了一些法律和国际条约的原文,严格说来,本书是作者“半写半编”而成的。由于本书的领域涉及广泛,内容复杂,每部分都请最好的专家来写,请最有名的权威来支持。这种既突出重点,又体现合作的方法,使本书内容的每个部分都是最好的,全书也是最好的。

这两位法学教授在分析国际金融法的时候,不是就有关法律条文或判例进行介绍,而是从经济学与统计学的方法出发,用统计数字和图表向读者展现国际金融的现状与发展,然后进行金融市场的各种交易分析,再转入各国的国际金融政策分析、国际机构的政策分析,最后才落实到各国的有关法律和国际金融机构的条约。这种风格是本书的一大特点。

同美国法学院着重案例教学和司法技术研究不同,在曾经创立了案例教学法的美国哈佛法学院里,这两位教授居然不用案例分析,却用经济统计的数字来分析,以引起读者对国际金融宏观的兴趣。

国际金融法论文篇(3)

一、跟踪研究国际金融交易与国家经济安全的关系问题

我们要跟踪研究当今国际金融交易与法律监控的目的,不单是一个“汇率”、“利率”或“市场监控规则”、或“合同法”,或“国际私法”等的金融与法律等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表现为一个国家中央银行与民间跨国金融机构的关系,还表现为一个国家经济安全和政治稳定与国际金融交易的关系。因为金融交易的目的虽然是为了盈利,但是,交易的方式上分为“敌意”的交易和“善意”的交易。在交易金额不大的时候,“敌意”性质的交易的破坏性不大,但是,当交易数额大到一定程度时,它对一国的经济的破坏作用是相当大的,破坏后果不亚于战争,可见,金融交易与国家经济的安全是密切关联性。

国际金融交易与法律监控的研究,从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的角度来观察,其必要性可以从最近的亚洲金融危机来得到印证。1997年9月,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迪尔在香港举行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上发表了演说,题为“亚洲的机遇”(注:《金钱与梦想》俞岱曦等著,中国文史出版社。)。他在演说中指出:货币买卖是没有必要的,是不事生产力和不道德的,是应该禁止的,并使之成为非法。我们不需要货币交易。他还说,“买卖货币用于支付国家贸易是正常的,但将货币单纯作为商品来买卖则是不可以接受的。国际上货币买卖的交易额比商品与服务贸易额多了20倍,但有关交易既没有创造就业机会也没有让一般老百姓享用到什么产品或服务,真正获利的只是外汇炒家,他们一年的平均回报率高达35%.而且,无论指数升降,这些足以通过巨额买卖影响汇率的炒家都是稳操胜券,而他是通过使穷人变得更穷而获取盈利的。”马哈迪尔总理说“最近外汇投机者对马来西亚货币的打击使我们的经济倒退了10年,这是对马来西亚市场的。”最后,马哈迪尔总理说“民选政府有权控管市场,因为如果做得不好,选民将会让政府下台。但是,他们却没有办法赶走外来的金融炒家”。

反对马哈蒂尔的看法的是国际金融家,美国的乔治?索罗斯,他在同一个会上也发表了演说。他认为最近几年来,世界上金融全球化的趋势正在加速,资本流动使各个国家的汇率、利率和各种证券价格密切关联,国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有时兴盛,有时衰退,使国际资本流动变得声名狼藉。所以,国际资本市场的特征变得越来越制度化,但是市场本身需要的是更大的弹性。他还说,“我受到马哈蒂尔的各种伪造的令人讨厌的谴责,我成为他掩盖自己缺点的替罪者,他在给国内听众表演。如果他和他的思想容易受到马来西亚国内独立传媒的惩罚,他就不可能逃脱掉。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信息自由再严也是必不可少的。”(注:《金钱与梦想》俞岱曦等著,中国文史出版社。)

一个是国家总理,另一个是国际金融商人,两人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年会上的公然对立发言,并且互相指责,在国际金融界的会议中还从未出现过。从前国家与个人的经济实力怎能够抗衡?但是,从1992年开始,直到前不久,亚洲几个国家的中央银行都被一些国际民间金融机构在市场上给击败了,致使国际民间金融机构的实力超过了亚洲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

在国际金融交易中,亚洲的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被民间金融机构击败的情况,应该引起亚洲有关国家政府的极大关注,因为,中央银行如果对本国的货币币值失控,对本国的货币与外币的汇率失控,对金融市场的积极干预不起任何作用的话,这个国家所面临的就不仅仅是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而且该国中央银行和政府还面临着政治危机,该国的安全就遇到了威胁,因为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将下降,对政府抱怨的情绪可能化为不满的抗议行动。所以,这些国家政府对国际金融市场上的交易与监管,不仅仅是一个金融问题,不仅仅是社会道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关系国际政治和国家安全的大问题。因为,一些国家的若干民间金融机构所聚集的金融资产比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还多,在国际金融市场交易中,国家的中央银行反倒不是他们的对手,中央银行与之较量,一旦失守,这个国家的经济就要倒退,政局也会不稳。

在亚洲,一些国家政府和他们的中央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对本国的货币进行保卫战的时候,他们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至于大幅度下降,是为了维护本国人民的经济利益。一些国家在这场货币币值保卫战中虽然失败了,但是他们进行的仍然是正义之战,是道德之战。而对于一些国际民间金融机构在亚洲金融市场上的投机作法,正象马哈迪尔总理所说,“这些亿万富翁其实并不需要更多的金钱,但他们却仅仅因为不愿看到发展中国家的繁荣而进行极不道德的破坏。”从受害的亚洲国家人民的角度来看,国际金融投机者所做的投机结果,使亚洲国家的人民受到了失业痛苦,生活水平下降。最近,一些报纸上还刊载了韩国的个别妇女开始出卖自己的肾脏器官来维持家庭生活的消息。这些足以证明,国际金融投机者的作法是不道德的,是带有敌意的交易。概言之,国际金融交易既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我国的金融市场,在这场亚洲金融危机中没有受到直接的冲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所进行的港币保卫战也获得了成功。从国内的情况来看,国内资本市场由于没有对外开放,国内外汇的资本账户也处于关闭状态,不允许外资在我国的外汇资本账户兑换。我国也不允许外资以外汇形式直接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中买卖。正是依靠对国内金融市场的法律保护,在这次的亚洲金融危机中,我国才免受袭击,这是基本层面的原因。当然,我国的经济状况也比亚洲发生危机的国家好得多。例如,我国的外债结构比较合理,人民币币值比较稳定,外汇储备数额比较大,经济过热情况已经得到控制等,这些属于技术层面的原因。

我们需要跟踪研究国际金融交易领域如何集中大规模的资金,如何进行各种复杂的组合交易,如何避免交易风险,如何利用计算机和软件对交易进行分析,如何组织大规模的交易战役和币值保卫战役等。然而,国内目前没有这类的试验场所,缺乏这方面的专门人才,理论研究也不够,这对将来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是不利的。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对市场的监控,必须建立在研究市场与精通市场运作基础之上,我们制定的法律与规则,也应基于这一基础。我国在这方面的交易市场,目前虽然还没有开放,但是我们的研究不能没有,研究的课题主要是跟踪,要象当年科技上搞“863”计划那样,在金融领域的跟踪研究也要搞“863”计划,为将来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做好准备。

在我们搞跟踪世界金融发展研究的同时,还要研究金融市场将来开放时,我国民族金融市场的特点是什么?我们的优势、劣势在哪里?得失是什么?“失去的只是锁链,得到的将是自由”吗?这不仅仅是一个金融交易技术性的问题,还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的大问题。在考虑这个问题时,有两个基本点必须注意:一是,我国是一个大国,有12亿多的人口,没有任何其他国家能够养活得起我国这么多老百姓,没有其他任何人能够解决我国人民吃饭、穿衣、交通与住房等基本问题,只有立足于我们自己,所以,我国的金融交易格局,无论如何发展都必须坚持独立自主,坚持我们的民族性;二是,我国正因为是一个大国,对世界上的事必须有我们自己的看法,让世界听到中国人的声音。我国对世界贸易与金融规则的制定也应该参与。应该看到,当今世界贸易与金融规则的形成,都是将我国排除在外而制定的。从发达国家的角度来看,我国的经济还不够发达,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还不够,贸易上还有关税壁垒等等,从而将我国参与制定规则的机会排除在外。但是,从我国的角度来看,缺少我国参与制定的规则,就不能说得上具有世界性。当今世界贸易与金融市场正在向着多极化方向发展,我国应该向世界表达我们对国际贸易与金融等问题上的看法。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我国一定要参与世界贸易与金融规则的制定,没有代表发展中国家的我国参与制定的规则,很难是合理的,在全世界上决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不可能行得通的。为了使我国的经济与金融进入世界圈,我国不但要有强大的民族工业,要有强大的民族高科技产业,还要有强大的民族金融产业。所以,从现在起我国就要加强国际金融交易与市场监控的跟踪以及法律上的研究,分析它消化它,将来才能使用它与发展它。

二、要跟踪研究国际金融交易的高科技化问题

我们要跟踪研究的另一个问题是,高科技在国际金融交易中的广泛运用,对国际金融运作产生的巨大影响,以及金融高科技化之后对传统经济和法律产生的挑战。

最近几年,国际金融领域发生了至少两项较大的变化:一是高科技在国际金融领域得到了最迅速地运用,即大型国际金融公司在采用高科技方面的投资,几乎超过国际大型药品公司在R§D的投资数额。所以,大型金融机构在全球信息的掌握、分析处理的能力上,可以同国家中央银行与财政部相媲美;二是大型国际金融机构集中化程度越来越高。它们之间不断合并,从大型变成超大型,从超大型变成巨型,再变成超巨型的国际金融机构。合并后的金融公司可以调动的资本金额也越来越大,已经大到以千亿美元为单位来计算资产的程度,这个水平超过普通国家的中央银行和财政部集资的水平。因此,它们可以称为“超级巨型国际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断集中的原因之一是金融技术革命的推动力,因为金融高技术投资是巨大的,两家大银行投资相同的高科技是一种浪费,要想避免重复投资的最简便方法就是两家银行合二为一。

由于高科技在金融领域里的广泛深入的运用,特别是超高速度电子计算机的信息处理技术、网络信息交换技术、货币电子数据化技术等,使金融市场的格局与交易方式将发生革命性的变化。交易活动将变得更加活跃,规模更大,速度更快、时间更长,高技术运用于衍生金融工具领域,使数以百计的衍生金融产品出现于市场上。金融产品的契约交易表达的金额远远超过人类实际物质生产的价值20倍,甚至25倍之多。

早在许多年前,美国纽约的11家大银行共同承担了银行间的支付清算系统,每天用电子转移的资金超过万亿美元,这个数额超过美国全国所需的货币总额,在所有的交易行业中,用电子结算的占85%,用支票结算的占13%,用现金结算的仅占1%多一点(注:《金钱传》(美)泰德?克罗福德著,段敏等译,珠海出版社1997年9月,第275页。)。相比之下,我国的结算系统中支票还占相当大的比重,现金在居民消费中占的比例更大。

在美国有2.6亿人口,却发行了10亿张信用卡,75%以上的美国家庭有VISA卡或MASTER卡,或两张兼有。我国有12亿人口,现有信用卡8000多万张,相当于台湾地区的信用卡数量。1914年美国的一些商店和加油站开始使用这种小卡片,1947年铁路和航空公司开始使用信用卡;1950年美国的进餐者俱乐部发行同今天一样的新式信用卡;1951年美国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发行了银行信用卡。美国今天的信用卡都是银行发行的,最大的信用卡银行是花旗银行。第二大的信用卡银行是MBNA银行(注:作者对MBNA银行总部的考察资料。)。它们两家银行的信用卡覆盖了美国市场的80%,其他数以千计的中小型信用卡银行分享剩下的20%的市场。美国人使用信用卡所表明的不仅是消费观念的转变,更重要的是电子高科技在金融领域运用的广泛程度与深入程度。相比之下,我国的信用卡发行相当分散,都是小规模的经营,效益不高,在国际上也没有竞争力。

支票转帐结算在美国也是采用了高科技手段,美国每天银行转账结算的支票大约有20亿张,如果用人工来处理是不可想象的,都是采用机器自动处理的。美国也没有支票挂失的法律规定了,因为电子印鉴和密码,使支票丢失也不会损失客户账上的金钱。高速度和大规模的电子计算机的使用,就连使用信用卡时要核对签名也不像以前那样重视了。时下,美国客户的信用卡丢失,只要给银行挂一个电话就行了。

国际金融法论文篇(4)

——以银行业为例黄忠*(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摘 要]: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推动下,国际金融呈现出新的特点.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与传统的国际金融有着明显的区别,因而也产生了诸多新的问题,如何认识这些问题,并以一种国际化的思维解决之,应当成为国际金融学研究的重点.[关键词]:国际金融电子化 问题 建议二战以来,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的推动下,加上一电子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金融电子化已经成为当代国际金融发展的基本趋势。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区别于传统的金融业,因而针对传统金融业所设计的法律会不能完全适用。国际金融电子化在其发展中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本文将从历史和比较法的角度简单的对此问题予以分析。一、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简史各国的金融电子化发展之路是不同的。大体而论,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金融机构间的电子联网,其标志为1973年美国将以电话、电报手段建立起来的“联储电划系统”改建为电子化的“联储电划系统”。即建立起联邦储备银行间清算服务的电子计算机系统。随着计算机在银行间的应用,银行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将现钞、票据流动而转化为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流动。这种以电磁信息形式存储在计算机中并能通过计算机网络而使用的资金被称为电子货币。电子货币的出现使传统的以有形货币为调整对象所建立起来的金融法律规范受到挑战。第二阶段,金融机构进入国际互联网(Internet)。1992年国际互联网协会建立,网上商业活动增多,银行开始进入国际互联网增多,在国际互联网设置网点,进行咨询服务、促销宣传、提供金融市场信息(股票、债券以及其他投资衍生工具市场价格),为用户进行网上金融证券投资提供便利。第三阶段,网络虚拟银行的建立。1995年11月在美国亚特兰大设立第一家网络银行,该银行在24小时之内提供银行业服务,包括储蓄、转帐、信用卡、证券交易、保险和公司财务管理等业务。 目前,电子化已是西方发达国家金融业务运作的主要方式。就中国以言,其发展也呈现出类似的过程。所以我们可以从国际金融电子化的三个发展阶段中得出以下结论:金融电子化的发展一方面取决于金融业对信息技术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受制于信息技术本身的发展水平。进而,著者认为要加快国际金融电子化进程就必须大力发展以电子计算机为主导的信息技术。二、电子化的国际金融与传统国际金融的比较要认清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的性质,有必要对电子化的国际金融与传统国际金融作一比较分析。 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实现与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银行的业务处理和管理的旧体制,建立了以信息为基础的自动化业务处理和科学管理的新模式:首先,它用电子货币的支付方式逐步代替传统的现金交易和手工凭证的传递与交换,大大加快了资金的周转速度。其次,它使金融业从单一的信用中介发展成为一个全开放的、全天候的和多功能的现代化金融体系,可以说,现代的国际金融业,是集金融业务服务和金融信息服务为一身的金融"超级市场"。再次,金融业的营业网点已从砖墙式建筑向ATM、POS、网络等系统转移,提高了金融业的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 最后,它使银行业务的重点从存、贷款转向了提供金融服务和信息服务,从而让银行的收入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银行以传统的存、贷款利息作为主要收益来源的局面,将被以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和金融信息作为主要收益来源所代替。三、国际金融电子化所面临的几个重要问题(一) 安全问题国际金融电子化意味着金融企业的内部网络间接或直接接入因特网。任何开立网上交易帐号的人,都有机会利用技术手段获取内部信息,或者供给金融网络,从而造成重大的损失乃至产生交易网络瘫痪的严重后果。随着系统处理能力和网络速度的不断提高,网上交易系统的系统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据统计,美国每年因网络安全而造成的损失高达75亿美元。中国的因特网服务提供上、证券公司及银行业也多次被黑客攻击。就目前来看,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网上委托的技术系统被攻击、入侵、破坏,导致网上交易无法进行;二是委托指令、客户资料以及资金数据等被盗或被篡改,甚至造成资金的损失。为有效地防范以上问题的出现,首先需要加强技术控制,另外也要加强立法和司法。(二)管辖权问题 因特网是面向世界,无处不在的网络,全球各地的人都可以按一定的规则加入进来。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业的客户可以根据既定的协议,访问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的站点,而金融机构也因此可以为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服务。国际金融的这种跨国界的运作方式,也跨越的各国的法律和金融法规。其中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管辖权的确定问题。比如,中国客户登陆美国的一家银行,成为美国该家银行的网上客户,那该银行是否要受中国金融法的管制?目前,各国还未有专门针对网络银行的法律法规,对跨国电子金融交易的司法管辖问题也未见一致。(三)信用问题国际金融业中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欺诈。欺诈人以银行客户的名义,向客户的银行发出一箱支付命令,指示从客户的账户中划拨一笔款项到受益人的账户。这个受益人就是欺诈人或其同伙。如何防范金融欺诈,在票据资金划拨中,核证问题可以简化为核对签字盖章。但在电子资金划拨中却无法使用此方法。另外,在没有找到欺诈人或欺诈人无力赔偿时,那应给有谁来承担这个损失?这也需加以研究。(四)主体问题国际金融电子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实现货币电子化。从而使银行从堆积如山的金融纸票(现金、支票和各种凭证)中解放出来。而这种解放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关于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的范围界定便是一个。当下,对此的看法未尽一致。在美国,对于结算服务提供者的范围是以联邦EFT法和各州的法律为基础的。即是在实施一定的条件下,允许广泛地参与者加入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行列。在欧洲大陆各国,以加强金融监管为目的,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原则上限制于金融机构,并将此作为金融监管的对象。在中国,信用卡的发行限定在商业银行,并要受制于央行的监管。因而一个迫切的问题是如何协调各国的规定。(五)其它问题国际金融电子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上述问题外,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还面临以下问题;信息技术本身的改进问题,技术人才的培养问题,各国的立法协调问题以及各国的司法协助等问题。 四、有关的建议由于笔力所限,著者仅从宏观角度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提出以下建议。(一) 加强信用法制建设信用是一个多视角、多范畴的概念,既然它是一个法学概念,就应该在理论和立法上不断完善它,因此完全有必要加强信用法制的建设。加强信用法制建设,为国际金融的电子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十分重要。要继续完善立法,强化执法,对关乎市场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要制定好、执行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专利法》等都是十分重要的市场法。这里还要提一下的是,要强化电子合同的立法和执法建设。对电子合同的规范是电子商务法最为重要的部分,也是电子商务信用机制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狭义的电子合同法主要包括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总则性规定及各类合同的特殊规定,亦涉及少量管辖问题;广义电子合同法除包括狭义电子合同法的内容外,还应包括电子合同涉外管辖(连结点的确立等)问题、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等。此处所说的电子合同法从狭义。由于虚拟化的操作,电子合同关系的主体通过电子手段来设立、变更、终止合同,因此必须在保证电子手段技术本身安全、准确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终端用户的收、发、转行为的标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应当明文规定电子合同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对电子错误、电子监控等亦应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宜。电子合同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实体法中包含了少量程序法条款,主要是合同的管辖问题,建议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电子合同交易中的“场所”等问题。通过电子合同,在源头上保证电子交易行为的信用度是当前的主流思潮。(二)建立完善电子银行业务法。各国都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电子银行业务法。首先要制定《电子银行法》。《电子银行法》作为电子银行市场发展的核心法律规范,应对电子银行的性质、监管、市场准入、业务范畴与标准、金融创新、法律责任、市场退出机制等做出明确规定。其次是《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的问题是目前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最大的盲点,因为关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一些国家现有法律尚未对其做出明确的规范。对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电子签名立法的成功经验,制定符合各国国情的《电子签名法》。再次是《电子资金划拨法》。虽然电子资金划拨与票据交换都属资金收付,但是如上所述,由于二者的当事人不尽相同,法律关系也不尽相同,并且 票据是一种无因的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电子资金划拨中电子化的票据既非无因证券,也不具有流通性,从而根本丧失了票据的特性,所以应当制定独立的电子资金划拨法。在该法中主要规定有关客户与银行、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损失赔偿的范围、禁止欺诈等。(三)完善监督系统完善监管体系的意义在于能够及时发现并惩戒不诚实的行为。国家可以对数据交换、电子化交易等进行有效的监管,在国际金融电子化下,由于很多电子商务企业在Internet上进行交易,国家基于对电信通信信道的监管权而同时可以对Internet上的电子交易进行监管。国家对电子金融信用的监管主要的方式和途径是规范信用制度、搭建信用公共信息平台。按照“部门协调、联合征信、统一管理、分类使用”和“政府发起、部门联合、相对独立、逐步社会化”的原则,建立企业信用公共信息平台,其目的在于将信用信息公布于众,以此惩戒具有不良信用记录者。除国家监管外,还应建立交易相对人监管制度和企业内部监管制度。交易相对人的监管不像国家监管那样具有完整性和系统性,一般为个案监管。由于相对人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债权关系,相对人一般都不会怠于监管,而恰恰相反,相对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而积极进行监督、催促。企业内部建立信用监管体系一般也较为完整、系统,但是一些企业往往不愿意自揭其短,从而影响了内部监管的效果。未来应当强调在企业内部建立相对独立的会计信息监管结构,强化责任意识,实现自我监管。(四)完善电子金融配套法电子金融法的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和一系列相关的法律规范相联系的,主要有税收征管法、合同法、国际税收法、电子商务立法、刑法、诉讼法、票据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现行法律规范对于传统金融发展起到了较好的规范作用,但面对电子金融新兴业务的发展,则相形见绌,难以起到良好的规范作用,如税收征管法中对于电子商务的规定几近于零,特别是这种网上支付方式对税收问题没有做出较好的规范,因而必须做好法律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再如洗钱犯罪在电子银行业务中发生频率较高,对此必须在法律上予以有效的规制,这样才能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此外,诉讼法中有关证据的标准等现行规定对于电子银行纠纷取证极为困难,不利于其发展,对此我们也必须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

国际金融法论文篇(5)

【摘 要】经济全球化,带动了世界经济的全面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国际金融法迅速发展,表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国际金融法一方面受到全球金融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对全球金融环境施加影响,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分析经济全球化下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1)。 【论文关键词】价值取向 经济全球化 国际金融法 一、经济全球化及金融全球化 法律的价值在于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就国际金融法而言,其作用在于建立和维护国际金融秩序、保障国际金融安全、促进国际金融发展。简言之,安全和效率是国际金融法的两大基本价值。这两个价值是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的。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是金融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也就无所谓金融发展;而金融发展又是金融秩序与金融稳定的根本保障。任何金融的低效率运行或停滞不前,都可能导致金融乃至整个经济的混乱与动荡。另一方面,它们之间也存在矛盾的一面。要维护国际金融秩序和保障国际金融安全,必然要求对金融业加以严格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国际金融的发展;而推行金融自由化,放松金融监管,可能导致金融业效率的提高,也有可能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反过来影响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这两大价值的博弈直接影响到国际金融法功能实现的程度。我们知道,国际金融法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学科,价值取向的定位不能因人们的主观认识而转移,它必须顺应时代的潮流并与经济基础的要求相一致。事实也是如此,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变化着。在国际金融法形成初期,即布雷顿森林体系确定之后,安全曾一度是其基本价值取向。各国都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视为主要目标甚至是唯一目标。 世界经济活动超越国界,通过对外贸易、资本流动、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而形成的全球范围的有机经济整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1997年5月发表的一份报告中指出,“经济全球化是指跨国商品与服务贸易及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经济全球化可以被看作一种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市场、技术与通讯形式都越来越具有全球特征,民族性和地方性在减少”。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在贸易自由化、生产国际化、金融全球化、科技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的影响重大。金融全球化表现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主体所从事的金融活动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展和深化,各国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和相互融合。世界各主要金融市场在时间上相互接续、价格上相互联动,几秒钟内就能实现上千万亿美元的交易,尤其是外汇市场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具流动性和全天候的市场。在这样的经济形势下,国际金融关系朝着多方向发展。从货币体系的全球化到资本流动的全球化,从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到金融机构的全球化,从金融信息流动的全球化到金融风险传递的全球化,从金融政策协调的全球化到金融法制建设以及金融交易规则和契约条款的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的内容可谓丰富多样、无所不及。例如,从国际货币体系看,伴随欧洲货币联盟的运转和拉美、亚洲、非洲等区域货币合作的开展,美元、欧元和日元三足鼎立的多元化货币格局正在形成;从国际资本流动看,近二十年来全球资本流动的规模、流速、冲击力均超过以往任何时期,其中,私人资本已取代官方资本成为全球资本流动的主体,其逐利本性使资本流动表现出很强的波动性。金融市场作为开展金融活动的平台,其全球化则构成了金融活动的全球基础,表现为各国金融市场的贯通和连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等异类金融市场间界限的日益模糊,金融市场的主要资产价格和利率的差距日益缩小,市场相关度显著提高。货币、资本、金融市场等金融全球化的构成要素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使得金融资源在不同国家间和不同层次上转移、划拨、金融和 互动。从而促进金融资源的优化重组,促进金融效率的总体提高。 二、经济全球化下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1) 我们要看到,经济全球化在为金融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同时,又具有放大金融风险的效果。纵观金融危机接踵而至的经济现实,我们不得不承认,经济全球化带来了金融风险的全球化,包括金融风险发生和传导的全球化。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经济体遭受国际投机资本冲击的概率大大增加,金融脆弱性演变为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加之一体化的市场为金融风险之跨国传 递提供通道,“一荣具荣、一损具损”已成为当代国际金融生活的写真。由此警示我们,在看到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高效率的同时,也不能忽视金融安全。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国际金融法也要随着经济的变化而调整其价值取向。各国的立法者和监管者都面临同样的问题,经济全球化加剧了金融竞争,而金融体系如果缺乏活力、运行低效,势必无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自然就谈不上安全与稳健,更不必谈发展了。一方面要加大金融市场的开放力度,通过增加竞争以增加金融体系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要为确保金融稳定和公众对金融体制的信任而维持审慎监管。因此,法律必须在开放金融市场与加强管制之间加以选择。换言之,在促进金融效率与保障金融安全之间进行权衡,单一的注重安全优先或是单一的注重效率优先都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的经济发展趋势了。正是对效率与安全观的重新检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经济转轨国家,在其金融立法或金融体制改革中,都以提高金融效率为基础和核心,注重防范金融风险与促进金融发展相协调,当然,在以效率为基本价值目标的同时,国际金融法在发展中也体现出对安全价值的兼顾。 以美国为例,在经历了20世纪70-80年代的效率优先的放松管制时期后,尽管金融自由化给美国金融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命与活力。但是给银行业带来的危机也逐年增加。据统计,1982-1992年间,美国共有1442家银行倒闭。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展开,对于开放程度高的美国来说,强调效率优先而放松监管也加剧了整个金融体系的危险。有人指出,20世纪80年代的放松管制改革主要是制定新法,对废法的废止是不充分的。其结果就是解除管制部分不足以提高银行的竞争力,而保留管制的部分又无力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立法者和监管当局不得不重新审视放松管制的进程。在90年代里,美国立法开始体现出了对安全与效率的并重。这些法律从不同的角度,鼓励金融机构的竞争,注重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加强对金融活动的风险管理。尤其是1999年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提出重整金融资源、实行混业经营和功能监管,实施兼顾安全和效率的审慎监管。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日本自 1994年着手进行的“金融大爆炸”改革无不如此。如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提出了“有效监管”的六条原则,要求在实施监管时必须同时考虑,并将其作为新监管方式的指南。这六条原则是:使用监管资源的效率和经济原则;被监管机构的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衡监管的收益和可能带来的成本;促进金融创新;保持本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避免对竞争的不必要的扭曲和破坏。 考查有关国际金融的国际条约,也能看出对效率和安全并重这种价值取向的认同。无论是WTO还是NAFTA都强调放松金融管制,加强金融监管,促进金融自由化。WTO倡导金融服务的多边自由化,但同时也注重对安全的保护。WTO有关协议规定了有关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例外,如各成员方可以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并在出现严重的收支平衡和对外财政困难时,对已作具体承诺的服务贸易部门采取或维持有关限制措施;《金融服务附件》规定的“审慎例外”,允许成员方出于审慎原因而采取措施,包括保护投资者、存款人、保单持有人或金融服务提供者对其负有信托责任的人而采取措施,或为保持金融体系的完整和稳定而采取措施。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了“效率与安全”的目标冲突。NAFTA推进金融服务的区域一体化,都要求成员方拆除各种贸易壁垒和限制,有条件的开放金融市场,在保证金融安全的前提下促进金融领域的竞争,实现效率的最大化。基金组织和《基金协定》、世界银行和《世界银行协定》也都以新自由主义理论为指导,强调市场力量的自由运作,要求尽量排除政府的干扰。而市场机制主要是强调效率。这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这三大国际经济组织都是推行也鼓励成员国坚推行的金融体制和制度都是以效率为基本导向,注重对安全的兼顾。 晚近国际金融法价值取向上的这一变化,与金融全球化的国际环境有密切关系。因为金融全球化势必加剧金融竞争,而金融体系如果缺乏活力、运行低效,势必无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自然就谈不上安全与稳健,更不必谈发展了。正是对效率与安全观的重新检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经济转轨国家,在其金融立法或金融体制改革中,都以提高金融效率为基础和核心,注重防范金融风险与促进金融发展相协调,当然,在以效率为基本价值目标的同时,国际金融法在发展中也体现出对安全价值的兼顾。 三、对我国的启示 回顾我国的国际金融立法,防范 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一直都是主要目标。为此,我国限制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范围、控制金融产品的价格来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这种做法会导致金融市场得不到应有的发展,金融业竞争力低下,整个金融市场十分脆弱,这种做法实质上是以牺牲金融市场的发展为代价。在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下,也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市场已经大幅度的对外开放了,外资金融机构将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水平,与国内金融机构展开竞争。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是通过强化监管,恐怕难以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保证金融安全。我国应该转变这种模式,在立法上应以效率为基本导向,兼顾金融安全。放松金融管制,通过强化金融市场竞争,促进金融市场的发育与金融业的发展。这也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应有之义。在管制逐渐放松的过程中,一方面,使已有的金融风险不断暴露和释放出来,在应对风险的过程中,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和监管机构的风险监管能力均得以逐步提高,从而有利于金融安全;同时这样做也有可能使金融领域的不确定性增加,因此,为了维护金融安全,防止过快放松管制可能引发的金融危机,必须把握住放松管制的顺序、路径和节奏。

国际金融法论文篇(6)

关键词: 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改革/金融风险/金融危机 内容提要: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社会出台的金融改革方案都把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改革作为整个金融改革的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是金融全球化条件下防控金融风险和危机的需要和必然反映。从目前来看,加强和健全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健全国际监管责任的划分、建立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等方面,是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改革的焦点。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改革关系着国际间利益的分配,我国对每一项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改革都应视其情况,研究和采取恰当的策略。 二、健全国际监管责任的划分 国际监管责任划分,一直以来是国际金融监管的重点和难点。从这场金融危机暴露的问题来看,对国际金融机构及其活动的国际监管责任划分需要重在解决由谁监管和由谁承担监管不力的后果的问题,因此,可以分解为跨国监管权力的分配和跨国监管责任的承担,尽管二者应当协调统一。 (一)跨国监管权力的分配 在跨国监管权力分配问题上,现有的弊端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金融混业经营条件下的监管权力分配标准缺乏。作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的结果,混业经营成为主要经济体金融业和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模式和趋势。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一种主要载体和体现形式是金融集团(financial conglom erates)的壮大和发展。一般而言,金融集团是主要从事金融业务,并且至少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以及其他金融业务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经营活动的企业集团,是金融活动混业化、国际化的结果。金融集团通常在多国设立和运营数以百计的不同法律实体而带动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并通过大量地从事金融交易活动,特别是场外金融衍生交易活动而使金融体系和国际金融体系面临巨大的风险。例如,在2000年,世界前3大金融集团在世界主要金融中心从事的场外金融衍生交易占到了该类交易的27 2%,世界前10大金融集团的这一比重是54 7%。同时,随着金融交易量的增大,这类机构也加大了支付和证券交易清算系统的风险集中度。所有这些都使得这类机构成为对各经济体的金融体系和国际金融体系十分重要(systemically important)的金融机构。虽然金融集团从事金融业多元经营也可能会使风险分散化,从而不易倒闭,但如此庞大的机构在全球每日24小时不停地进行庞大的交易活动,意味着一旦这样的机构发生倒闭,则更容易引起系统风险,造成对金融体系的更大的负面溢出效应。因此,在国际间厘清监管权力的配置,以有效防范这类机构混业经营所潜伏的风险,显然是维护国际金融体系稳定之亟需。 解决诸如金融集团混业经营中的监管问题,也曾引起了有关国际机构的关注。1996年,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成立了“金融集团联合论坛”(Joint Forum on Financial Conglomerates)。经过三年的研讨,该论坛于1999年2月了《金融集团监管》(Supervision of Financial Conglomerates),对金融集团的监管提出一系列最低原则和实施标准,包括资本充足性原则、适宜性原则、监管信息分享、协调员制度等。撇开《金融集团监管》这一文件缺乏法律效力不谈,就其规定的原则和标准而言,侧重解决的是分业监管条件下各国内部各监管机构的监管协调和合作,因此,在国际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局面下,对于诸如金融集团这样的从事混业经营和金融产品创新的活跃的国际金融机构,国际社会仍然缺乏普遍的国际监管权力的分配标准。诚然,在国际银行业领域,由于巴塞尔委员会多年推动的结果,对跨国银行实行母国并表监管获得了较普遍的接受,但巴塞尔委员会的母国并表监管只适用于以银行业务活动为主的金融控股公司,独立的投资银行,特别是保险机构,不在新巴塞尔协议适用范围之内,由谁监管的问题在国际证监会组织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那里并没有清晰的答案。这就必然会导致一些国际金融机构,特别是具有复杂法律结构的金融机构得不到应有的监管。 克服上述弊端和解决上述问题,客观上需要国际社会出台涵盖银行、证券、保险和其它金融领域的,适用于所有类型金融机构的明确的监管权力分配的原则和标准,从而使所有金融机构不论其在何处经营、如何经营、经营什么,都无法逃脱应有的监管。从目前看,根据2009年4月G20伦敦峰会的提议,金融稳定理事会分别对30 家全球性金融机构成立了由所涉国家组成的监管团(colleges of supervisors),以加强对这些机构的监管信息分享、风险防范和监管协调。但这一创新性举措要发挥效果,仍需要明确对这些机构监管权力的跨国和跨监管部门的分配问题。 2.母国并表监管本身也存在弊端。上文述及,由于巴塞尔委员会多年推动的结果,对跨国银行实行母国并表监管在国际社会获得了较普遍的接受。母国并表监管是母国监管当局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基础上,对跨国银行在全球范围内面临的所有风险予以监督控制,而不论其机构注册于何地的一种监管方法。并表监管中的“母国监管当局”通常是指跨国银行的母行或总部所在国的银行监管机构,其对应的是“东道国监管当局”,即跨国银行的境外机构所在国的银行监督机构。由于跨国银行包括银行子公司(subsidiary)、分支机构(branch)及非银行机构、金融附属公司等,而跨国银行的通常情形是跨国银行的母行或总部位于一国,其在若干国家下设若干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等,这些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又可能在另一些国家进一步设立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以此类推构筑起庞大的跨国金融帝国。在上述复杂结构中,何谓“母行”和“母国”?除跨国银行母行、总部及其所在国作为“母行”和“母国”应没有异议之外,依跨国银行母行、总部所在国以外国家的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其成立注册地国家之外进一步分设子公司的子公司银行是不是母行,该子公司所在国是不是母国,是否应当具有和行使母国并表监管权?巴塞尔委员会对此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在实践中,许国国家将自己作为外国金融机构依本国法律设立的具有本国法人资格的外资银行的母国,并主张对该银行在全球设立的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管。若依此,一个庞大的跨国银行就会出现多个“母行”和“母国”,母国并表监管就会被分割,加上主权和各国保密法的限制,母国并表监管所要实现的目标和所要发挥的功用就会大打折扣。因此,由于母行和母国缺乏准确的界定标准,纵使在存在母国并表监管这一共识的跨国银行领域,国际间监管权力的分配仍遭遇重重困难,更遑论在缺乏共识的其它金融领域和整个金融领域进行一致性的监管权力分配。 此外,跨国并表监管意味着母行所在地之外的东道国维护金融稳定需要更多地仰仗母国的监管,特别是东道国外资银行(尤其是以分支机构形式存在的外资银行)的安全稳健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母国监管是否有效和得力。在这场金融危机中,冰岛联储银行(Icesave)倒闭给英国存款人造成的巨大损害为此提供了印证。根据欧盟单一市场制度的规定,被母国监管机构认为稳健的银行有权在其他成员国开设分支机构。冰岛国民银行(Landsbanki)在英国以分行的形式设立经营,以冰岛联储银行的名义大量吸收网络存款,在冰岛联储银行倒闭时吸收了约45亿英镑的存款。冰岛国民银行英国分行并未受到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的完全审慎监管,因为与在巴塞尔委员会规则基础上形成的共识类似,欧盟单一市场规则允许某一国的银行可以在其他国家以分行形式运营,而对其偿付能力和整个银行流动性的监管归母国监管机构,作为东道国监管机构的金融服务管理局对流动性的监管方面只有有限的权利。冰岛联储银行倒闭造成英国居民巨大的存款损失,并险些酿成严重的国际政治事件。宽而观之,当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金融业发展水平悬殊,跨国银行母行多集中于发达国家,在此现实情况下,母国并表监管实际上把监管的权力交给了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作为东道国处于被动地位,其监管和利益维护需仰仗发达国家,但通常又要承担发达国家监管不力所造成的后果。 解决上述问题,需要通过国际社会的努力,对“母行”和“母国”做出明确的界定,以此为母国并表监管奠定必要的基础,同时,需要吸取这次金融危机暴露出的母国与东道国在跨国银行监管分工上的教训,在实行母国并表监管的同时,赋予东道国更多的监管权力。 (二)监管责任的承担 金融机构因监管不力或其它原因而发生的倒闭会触发监管责任承担的问题,而跨国金融机构的倒闭所引起的监管责任承担问题则极为复杂。金融机构,特别是对金融体系重要的金融机构是现代经济界的中枢,其倒闭会引发系统性风险,甚至导致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因此,各国在处置濒临倒闭的金融机构时通常会尽可能地对其进行援救,包括(但不限于)由中央银行提供最后救助贷款,存款保险机构动用存款保险稳定存款人和金融市场等。即便是对于倒闭金融机构,各国通常在监管部门的主导或介入下尽可能地优先采取出售、合并或重组等方式解决,而通常不是破产清算了之,以尽可能地不影响金融机构的正常 经营活动,维护金融业的稳定。无论是援救,还是政府主导的出售、合并或重组倒闭,都会使国家(最终是纳税人)面临巨大的财政风险。对濒临倒闭的金融机构进行注资援救所面临的财政风险自不待言,即便是政府主导的出售、合并或重组也不例外。遭受亚洲金融危机的泰国、韩国、印尼和马来西亚等国为银行重组所付出的代价占其GDP的15%-45%,即为明证。跨国金融机构在众多不同国家经营,其倒闭由哪个国家进行救助,因涉及重大的利益和利害关系,因而显得更为复杂。 这场金融危机突出地暴露出了对国际金融机构的监管责任承担问题,主要体现在:第一,缺乏对濒临倒闭或倒闭的跨国金融机构处理和处置的国际法律框架。金融危机期间,国际协调以恰当地拯救和处置濒临境地的跨国金融机构尤其重要,但越是这时候,各国监管者越趋于关注本国的需要。国际间尚未就跨境解决危机,特别是跨境处置倒闭金融机构问题达成法律框架,结果在解决倒闭的金融机构时无跨境法律框架可用,这会导致拯救金融机构从而稳定金融体系时机的丧失。第二,在国际金融机构倒闭的问题上,国际间监管权力的行使和监管责任的承担是脱节的。实际上,在规制和监管方面,国际金融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和现实就是有全球化的金融,而没有全球化的政府,造成金融机构存活时是全球的,而死亡时却是国别的。在存活时,金融机构可以自由地在全球经营,但其因风险而发生倒闭却实质上采取的是国内机制。尽管国际金融机构通常受到不同国家叠加的规制和监管法律制度的约束,但现实是这些机构的东道国对母国监管存在高度的依赖,对母国的监管决定无法控制,这种依赖的风险以及不公平性典型地体现在:在一家金融机构倒闭时,对其拯救或其倒闭的代价却是国别的,而不是母国的。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国际社会尽可能地和尽快地建立起跨境金融机构倒闭的处理和处置的法律框架,并在这样的框架中维护监管权力和监管责任的协调统一。建构这一框架的一个基本问题是成本和代价的承担,即如何在所涉国家之间分配和分担金融机构拯救或倒闭的成本和代价。应当看到这一问题的解决十分棘手,各国有关金融援救和市场退出的条件和程序千差万别,公司法、破产法、行政法及其程序各不相同,这会使得在国际上建立起这样的法律框架变得异常困难。尽管如此,建构这样的框架仍然十分必要,一个重要的切入点是赋予现有的母国并表监管原则以新的内涵,借助这样一个国际间广泛接受的原则,使其不仅构成跨国金融监管权力划分的依据,同时也成为国际金融监管责任承担的依归,使具有监管权力而监管不力的国家承担金融机构倒闭的责任,并以此推动各国国内立法和执法的协调一致。 三、建立国际金融监管机构 国际金融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加强、监管范围的扩大和国际监管责任划分的健全,客观上需要建立起相应的多边金融监管机构,执行国际金融监管的职能。但国际社会迄今尚没有这样的机构。现有的国际货币金融制度仍然沿用二战后留下的安排,IMF依据《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简称IMF协定)负责国际货币事务,主要是汇率安排和经常项目下的多边支付。世界银行负责对其成员方实施发展援助,重点从二战后支持欧洲国家重建,到近些年转向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WTO法律体系中由GATS、金融附件和金融承诺表构成的金融服务贸易的法律制度,主要是推动成员方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准入。至于金融市场开放后的风险监管规则、标准及监管责任划分,则主要由巴塞尔委员会、IOSCO、IA IS等机构研究制定,但这些机构的规则在出台时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MIF近些年来试图利用其汇率监督和技术支持的便利及优势,加强国际金融体系,但事实表明其对于金融危机预防不力,在危机面前反应不够积极,且对于受援助国施加的条件苛刻,不利于危机的消除。可见,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防控国际金融风险和危机的多边机构是缺失的,如不填补这一空缺,要防范和应对重大的国际金融危机是极为困难的。 这场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社会广泛呼吁将规制和监管规则及标准的制定进一步移至全球或区域层面,对在国际间实行更加协调的规制和监管规则、标准存在广泛的共识和强烈的政治意愿,但是,对于建立一个对各国有拘束力的全球监管机构则缺乏共识。不至于此,国际社会包括G20伦敦峰会还认为,建立一个超越国家边界、有直接规制和监管权力的国际机构的模式并不可行。一方面,规制与监管的规则和标准愈加国际化,另一方面,规制与监管的执行却仍旧国别化,这必然会造成国际金融监管在国际化的规则及标准与国别化的监管执行之间跛行。法重于行,这种态势是与金融全球化对一致性的规制与监管的客观需要相悖的。因此, 建立国际金融监管的职能机构,仍应是国际社会未来需致力实现的目标和任务。 在建立国际金融监管职能机构难以取得共识和政治意愿的情况下,国际社会总结这场金融危机的教训,对金融体系重要的国际金融机构发明了监管团的做法。监管团在国际层面是由金融稳定论坛(即当今的FSB)借鉴欧盟的做法,在2008年5月的报告中提出的。它是在FSB的推动和主持下,针对每一个主要全球性金融机构,建立的以母国监管机构为主、由所涉东道国监管机构参加的一种非正式的联合监管机制。2009年4月,G20伦敦峰会的领袖们同意FSB致力于制定建立监管团并使之有效运行的指导原则,同意FSB对监管团的参与,包括确定对金融体系最为重要的、因而应受到监管团监督的国际金融机构。目前,FSB已为选定的30家大型国际金融机构分别成立了监管团,按照计划将有更多的监管团建立起来。根据G20峰会和FSB的指导原则,各监管团应当至少每年开会一次。监管团的核心职能是分享信息,特别是有关某金融集团内部风险分布的信息,研究应对危机和协调行动问题。监管团采取的监管做法与各国监管当局的做法会有什么不同,还有待观察,但是由于监管团没有通用的监管规则和跨境监管的权力,因此,这种方法注定不是解决跨境监管问题的万能良药。 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FSB和IMF有可能在协调和加强全球金融监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有可能在未来担纲国际金融监管职能机构的角色。FSB的前身金融稳定论坛成立于1999年4月,是亚洲金融危机后七个发达国家(G7)为促进金融体系稳定而成立的一个国际金融咨询和协调组织。这场金融危机爆发后,G20伦敦峰会将原来的金融稳定论坛改组为FSB,赋予了FSB更多的使命,其成员扩大包括了G20的所有成员,并加强了FSB增进金融稳定的权能。根据加强了的权能, FSB将评估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增进各国监管当局之间的协调与信息交换,建议并监督达到规制标准的最佳做法,为监管团的建立和运营确定指导方针并提供支持以加强对全球性金融机构的国际监管合作安排,确定跨境危机的处理原则和应急计划,与IMF合作对宏观经济和金融危机风险发出预警,并采取必要行动解决这些危机。可见,国际社会大有将FSB推向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中心之势。但是,FSB毕竟不是国际条约的产物,尽管道德劝告和同行评价会对FSB的成员产生影响,但各成员没有遵守FSB标准或接受其外部评估的法律约束义务。此外,FSB在诸如解决跨境大型金融机构问题上也缺乏对其成员施以有拘束力的规制与监管的权力。如果国际社会需要FSB肩负重任,首当其冲地需要解决以上法律问题和障碍,但如何解决仍取决于国际社会的共识和努力。 从MIF的角色来看,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为了加强国际金融体系和防范金融风险,在金融稳定论坛的主导下出台了一套涵盖十二个领域的标规。IMF为了尽可能地使这些标规产生效果,从上世纪末开始,在各国提出请求的情况下,对各国执行标规的情况进行评估,并报告。这场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社会多次提到IMF要在加强国际金融体系上发挥进一步的作用。因此,IMF利用其在汇率监督和技术协助上的已有便利及优势,发挥多边监管机构的作用的可能是存在的。但是,MIF要担当这一角色,也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需要解决。例如,IMF对标规执行情况的评估,并不在MIF协定规定的MIF法定职权之内,只具有自愿的性质。进一步说,这种评估不属于该协定第4条规定的法定强制磋商,而应属于IMF技术支持或援助的范畴。这样,如果要使MIF成为多边金融规制与监管机构,就需要对IMF协定进行修改,在其维护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和汇率监督之外,赋予其从事国际金融规制与监管的职能。没有这样的修改,IMF就会欠缺成为多边金融规制与监管机构的法律基础,而这样的基础同样取决于国际社会成员的意愿和共识。 四、对我国对策的简要思考 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改革,是国际金融监管“游戏规则”的建构,影响着包括我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的每一个成员。我国应当密切追踪和深入研究,确定对策。从总体上来说,以上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改革在相当程度上是对这场金融危机教训的汲取,体现出了防范未来金融风险和危机的客观需要。同时,我国金融业在继续发展和对外开放中进一步融入全球化,推进这些改革对于在金融全球化条件下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是有益的,因此,我国应当持积极态度。但是,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改革关系着国际间利益的分配,因此,我们对每一项国际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改革都应视其情况,研究和采取恰当的策略。 在加强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问题上,应当看到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加强,有助于提高银行等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金融对我国经济的崛起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保持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防范金融风险和危机十分关键,因此,对于加强金融监管规则和标准我国应给予积极的支持。但是,金融已经全球化,任何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加强对从事市场经营的金融机构来说都是成本和负担的加重,所以,如果只有我国的监管改革,而没有其它经济体采取一致的规则和标准,那么,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就会从监管严格的我国转移至监管松弛的其它经济体。而金融机构在规制和监管松弛的经济体开展金融活动所形成的风险,在金融全球化的条件下反过来又会冲击对资本规制和监管严格的我国,使我国在遭受自身金融业竞争劣势的同时,又不能逃脱国际金融风险和危机。因此,我国应推动国际社会各成员一致性采取共同的规则和标准,以避免我国金融业遭受竞争劣势。此外,国际社会一致地采取加强了的监管规则和标准,还需要斟酌和把握时机,适时而为。以前述规制资本数量和质量的提高为例,提高规制资本的数量和质量会导致金融机构的既有资本只能支撑更少的贷款,金融机构要么需要减少贷款的发放,要么为满足加强了的资本充足率而收回部分贷款,这无疑会妨碍和拖累各经济体经济和世界经济恢复,因此,加强了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出台要选准时机。 在健全国际监管责任的划分问题上,我国在入市5年过渡期之后银行业已经对外全面开放,其他金融领域的开放也在扩大,大量的外资金融机构纷纷涌入,同时,我国本土金融机构正在越来多地走出国门,在海外建立机构,因此,明确跨国监管权力的分配,既有利于我国,也有利于国际社会。从目前来看,母国并表监管有从国际银行业推行到整个国际金融业的趋势。我国应推动母国并表监管含义的明晰化,并推动其覆盖整个金融业,同时要求赋予东道国更多的监管权力,如要求母国监管机构主动向东道国提供涉及整个金融机构的详尽信息特别是风险信息,在母国监管不力的情况下东道国可以取而代之等,以满足我国对外国金融集团在华机构监管的需要。同时,我国还应当积极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监管责任承担的国际法律制度,并尽可能地在这一制度中维护监管权力和监管责任的协调统一。 在建立国际金融监管机构问题上,虽然当下建立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尚缺乏足够的共识,但是建立这样一个机构以协调国际金融监管,或监督执行或执行国际金融监管的职能,是金融全球化的客观需要。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性远非贸易或其它经济活动所能比拟,且金融及其监管具有自身的特性,我国和国际社会其他成员应当研究建立能够切实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和危机,增进金融体系安全稳健的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可行方案和路径。而能够获得国际社会较普遍认可的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建构方案和路径,本身就是对这一机构建立的推动。在未来建立这一机构的过程中,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应当积极参与该机构的创建,在维护我国正当利益的同时,负责任地保障和维护该机构的有效运转,使其充分有效发挥应有功能。此外,我国和国际社会其他成员还应十分重视解决保障我国和国际社会其他成员在未来的国际金融监管机构中对国际金融监管的参与权和话语权的问题。 注释:Rich ard Herring,In ternat iona l Financial Conglom erates:Implications for th e Bank Insolvency Regime,at http://fic wh arton upenn edu/fic/papers/05/0519 pdf, M ay 2003. The Joint Forum on Fin ancial Conglom erates,Supervis ion of Fin ancial Conglom erates,Feb ruary 1998. 巴塞尔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了一系列文件,旨在划分母国和东道国对国际银行监管的责任,并最终形成了由母国和母行对国际银行行使并表监管的共识与标准。然而,这一最终标准的确立经历了一个渐进和完备的过程。具体详见韩龙主编:《国际金融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327-335页。 Financial Serv icesAuthority,The Turner R eview:A regulatory response to the g lobal banking crisis,M arch 2009,pp 37-38. Carl Johan L indgren,Tom as J T Balino,Charles Enoch,Anne Marie Gulde,Marc Quintyn,and Leslie Teo,Financial Sector Crisisand Restructu ring:Lessons from Asia,MI F Occasional Paper 188,1999. 巴塞尔委员会本身并不具有任何法定的跨国或超国家的监管权力,其出台的文件没有且从未尝试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巴塞尔委员会性质只能反映巴塞尔委员会所的规则在出台时的性质状态,但并不能衡定这些规则的性质,实践能够赋予这些规则以新的性质和效果。事实上,巴塞尔委员会的一些规则和标准如资本充足率等,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和反复实践,形成了国际惯例,改变了巴塞尔委员会这些规则时的最初性质,这是这类规则在实践中所获得的新的身份。 [22]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4条第3节(b)项规定:为了履行上述(a)款规定的职能,IMF应对各会员国的汇率政策行使严密的监督,并应制定具体原则,以在汇率政策上指导所有会员国。各会员国应该向MI F提供为进行这种监督所必要的资料,在MIF提出要求时,应就会员国的汇率政策问题同基金进行磋商。 主要参考文献. 1. Base 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Strengthening the resilience of the banking sector consultative document,December 2009. 2 .Base 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International framework for liquidity risk measurement,standards and monitoring consultative document,December 2009. 3. Financial Services A uthority,The T urner R ev iew:Aregulatory response to the global banking crisis,M arch 2009. 4 .High Level Expert Group on Financial Supervision in the EU,The de Larosire Report, February 25,2009. 5.Duncan Alford,Supervisory Colleges:The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and Improving Internationa l Superv iso ry Coordina tion,24 Emory International Law Review 2010. 6.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Lessons of the Financial Crisis for Future Regulation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Marketsand for L iqu idity M anagement,February 2009. 7. Financial Stability Forum:Principles for Cross border Coopera tion on Crisis Management,April 2009

国际金融法论文篇(7)

Abstract

Bilingualteachingininternationalfinancehasbeenintroducedbymoreandmoreuniversitiesandcolleges.Variousobstaclestothebilingualteachingininternationalfinanceshouldnotbeignored.Inordertoeliminatetheseobstaclesandimprovetheteachingquality,wehavetochooserightcontents,booksandteachingmethodsandmodesforstudentswhomajoreddifferentsubjects.

Keywords:BilingualTeaching;InternationalFinance;TeachingMethods

1.引言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国际金融学的课程建设在我国受到高度重视,不少高校鼓励老师采用双语教学讲授国际金融。可是,和其它学科一样,国际金融双语教学在实践中存在不少问题,在一些高校学生害怕甚至抵制双语教学,教学质量受到影响。对于每门课程双语教学存在的共同难点,许多学者已经发表论著阐明自己的观点,不需要笔者在此文中赘述。本文的目的在于从国际金融学的课程内容、课程特点出发,找出国际金融学双语教学有的障碍和难题,供同行借鉴。

2.实施国际金融学双语教学的意义

国际金融学的萌芽可以追溯到中世纪,但是很多年以来,国际金融学只是国际贸易学的一部分,处于从属地位,没有形成独立的体系。直到二十世纪60年代前后,美国出版了几本以国际金融为题的专著,国际金融学才开始成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在大学的课堂上讲授[1]。我国在改革开放后开设国际金融学,虽然历史不长,但不少学者积极撰写国际金融学教材,其中不乏优秀作品,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西方开设的国际金融学更成熟,通过引进原版教材,西方的国际金融体系让国内的任课老师耳目一新,学生可以直接学习原汁原味的国际金融理论。同时国际金融学的研究对象和课程内容要求师生都具有扎实的英语基础,这样才能学到最新的国际金融理论,分析不断出现的国际金融新问题。没有较强的英语语言能力,只能学习别人翻译的作品,翻译的作品除了存在时间滞后问题外,还可能因作者的表达而在一定程度上偏离原文的含义。国际金融双语教学亦有助于纠正人们对英语学习目的的认识,中国学生从中学开始学习英语,可是到了大学,许多学生却不知道如何运用英语这门工具,这是因为学生们一直是为学英语而学英语,或者是为了英语考试而学英语,十年寒窗学英语,结果没有任何用武之地,真是太可惜。其实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目的就是通过掌握英文这一交流工具学习西方先进的专业理论和知识,在网络、传媒技术十分发达的今天,英语水平高的学生可以通过这些平台学习最新的专业知识,所以开展国际金融双语教学能够提高学生英语语言应用能力,促使他们重新认识学习英语的最终目的。

3.国际金融双语教学中存在的特有问题

同其它学科双语教学一样,国际金融双语教学中存在不少共同问题和障碍,这些障碍分别来自教师、学生、教材和教学方法,不少学者已经发表了自己的看法[2]。为了避免重复建设,本文只针对国际金融学双语教学有的问题和障碍,主要体现在教学内容、教材的选择和教学方法三个方面。

3.1教学内容方面

关于国际金融学的研究对象和教学内容,国内外的看法众说纷纭,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也就是国际金融学具有宏观性、微观性和综合性,研究的问题错综复杂。其内容既涉及到全球性的国际收支平衡问题、国际资本流动问题、开放经济条件下国与国之间在货币与金融方面的相互依赖关系、各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矛盾与协调及其对国民收入、国际收支以及世界经济带来的种种影响等。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国际金融学主要分析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各种形式,如外汇汇率、外汇市场、国际储备、国际借贷、国际债务、国际金融一体化等一系列问题[3]。同时国际金融学是一门具有交叉性质的边缘性学科,学好国际金融学,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会计学、经济学、国民经济核算学、货币银行学基础。正是因为国际金融学内容丰富复杂,在西方国家的大学里,管理学院或商学院与经济学院开设的国际金融课程内容并不完全相同,前者住注重微观部分的讲授和国际金融实务,主要从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出发,讲授如何在国外筹资和投资,如何进行风险管理等内容。而在经济学院,则注重国际金融理论的讲授,不少高校开设国际经济学,内容包含国际金融理论和国际贸易。我国出版的国际金融教材颇具自己的特色和优点,既包含国际金融理论,又包含国际金融实务,理论联系实际,但因为受到课时和教材篇幅的限制,所以有些问题在课堂上老师没有足够的时间为学生深入讲解。更重要的是,在今天,越来越多的高校在讲授中采用双语教学,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学校将国外的教材引入中国课堂。同一门课程,中外不同的教学内容,使教师在讲授时不知该如何取舍。

3.2双语教材的选择

如前文所述,在西方,不同专业的学生学习到的国际金融学内容并不完全一致,因此不同的国际金融教材内容存在较大差别,国外比较有代表性的国际金融教材主要来之英美,主要代表作有Obstfeld,M.和K.Rogoff合著:FoundationsofInternationalMacroeconomics,MITPress,2006";Grossman,G.和K,Rogoff合编:HandbookofInternationalEconomics,Vol1,NorthHolland,2005";PaulR1Krugman和MauriceObstfeld合著:InternationalEconomics:Theory

andPolicy,AddisonWesleyLongman公司;RichardM1Levich著:InternationalFinancial

Markets:PricesandPolicy,McGraw-Hill出版;DavodK,Eiteman,ArthurI,Shonehill和Michael

H,Moffett合著:MultinationalBusinessFinance,Addison;EphriaimClark著internationalfinance,北京大学出版社。这些教材中,Obstfeld和M.Grossman,G为第一作者(或编者)

出版的教材主要针对国外的研究生[4],其难度略高于中国金融本科专业的要求。

PaulR1Krugman和MauriceObstfeld合著:InternationalEconomics:TheoryandPolicy主要讲解

国际金融理论。RichardM1Levich著:InternationalFinancialMarkets:PricesandPolicy,McGraw-Hill注重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分析。DavodK,Eiteman,ArthurI,Shonehill和MichaelH,Moffett合著:MultinationalBusinessFinance,Addison强调国际金融管理。北京大学影印的internationalfinance(由EphriaimClark著)在西方是MBA教材,体系上却与我国的教材比较相似,区别在于该教材更注重对金融衍生品和金融风险管理的写作。国外原版教材语言纯正,体现了西方的逻辑、文化,尤其是其推理过程、思维方式的不同能很直观地显现出来,并且往往体现了新的教学原则和教法。面对这些优秀教材,任课老师感到耳目一新甚至赏心悦目,但是只能选择一本作为教材,如何取舍无疑是一大难题。

3.1教学内容方面

关于国际金融学的研究对象和教学内容,国内外的看法众说纷纭,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也就是国际金融学具有宏观性、微观性和综合性,研究的问题错综复杂。其内容既涉及到全球性的国际收支平衡问题、国际资本流动问题、开放经济条件下国与国之间在货币与金融方面的相互依赖关系、各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矛盾与协调及其对国民收入、国际收支以及世界经济带来的种种影响等。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国际金融学主要分析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各种形式,如外汇汇率、外汇市场、国际储备、国际借贷、国际债务、国际金融一体化等一系列问题[3]。同时国际金融学是一门具有交叉性质的边缘性学科,学好国际金融学,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会计学、经济学、国民经济核算学、货币银行学基础。正是因为国际金融学内容丰富复杂,在西方国家的大学里,管理学院或商学院与经济学院开设的国际金融课程内容并不完全相同,前者住注重微观部分的讲授和国际金融实务,主要从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出发,讲授如何在国外筹资和投资,如何进行风险管理等内容。而在经济学院,则注重国际金融理论的讲授,不少高校开设国际经济学,内容包含国际金融理论和国际贸易。我国出版的国际金融教材颇具自己的特色和优点,既包含国际金融理论,又包含国际金融实务,理论联系实际,但因为受到课时和教材篇幅的限制,所以有些问题在课堂上老师没有足够的时间为学生深入讲解。更重要的是,在今天,越来越多的高校在讲授中采用双语教学,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学校将国外的教材引入中国课堂。同一门课程,中外不同的教学内容,使教师在讲授时不知该如何取舍。

3.2双语教材的选择

如前文所述,在西方,不同专业的学生学习到的国际金融学内容并不完全一致,因此不同的国际金融教材内容存在较大差别,国外比较有代表性的国际金融教材主要来之英美,主要代表作有Obstfeld,M.和K.Rogoff合著:FoundationsofInternationalMacroeconomics,MITPress,2006";Grossman,G.和K,Rogoff合编:HandbookofInternationalEconomics,Vol1,NorthHolland,2005";PaulR1Krugman和MauriceObstfeld合著:InternationalEconomics:Theory

andPolicy,AddisonWesleyLongman公司;RichardM1Levich著:InternationalFinancial

Markets:PricesandPolicy,McGraw-Hill出版;DavodK,Eiteman,ArthurI,Shonehill和Michael

H,Moffett合著:MultinationalBusinessFinance,Addison;EphriaimClark著internationalfinance,北京大学出版社。这些教材中,Obstfeld和M.Grossman,G为第一作者(或编者)

出版的教材主要针对国外的研究生[4],其难度略高于中国金融本科专业的要求。

PaulR1Krugman和MauriceObstfeld合著:InternationalEconomics:TheoryandPolicy主要讲解

国际金融理论。RichardM1Levich著:InternationalFinancialMarkets:PricesandPolicy,McGraw-Hill注重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分析。DavodK,Eiteman,ArthurI,Shonehill和MichaelH,Moffett合著:MultinationalBusinessFinance,Addison强调国际金融管理。北京大学影印的internationalfinance(由EphriaimClark著)在西方是MBA教材,体系上却与我国的教材比较相似,区别在于该教材更注重对金融衍生品和金融风险管理的写作。国外原版教材语言纯正,体现了西方的逻辑、文化,尤其是其推理过程、思维方式的不同能很直观地显现出来,并且往往体现了新的教学原则和教法。面对这些优秀教材,任课老师感到耳目一新甚至赏心悦目,但是只能选择一本作为教材,如何取舍无疑是一大难题。

3.3教学方法方面

双语教学采用的教学方法与母语教学方法其实本身并没有太大差异,然而双语教学增加了教师表达和讲授的难度,同时对学生的要求也更高。在实践中,一些学生认为自己的英语水平达不到双语教学的要求,畏惧甚至反感双语教学,由此产生厌学的情绪,他们在课堂上表现出不合作的态度,这不仅会冲淡教师上课的热情,也进一步增加了教师管理课堂的难度,讲授的难度也更高。从双语教学的模式来看,主要有沉浸型、过渡型、翻译式、保持型、和双重语言教学等模式[5],在国际金融双语教学中该选择哪一种模式,也是任课教师困惑的难

题。

4.对策

提高国际金融双语教学的质量,关键在于因材施教,不同专业的学生传授不同的教学内容,不同英语水平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另外,教材的选择也十分重要。

4.1根据不同的专业,选择教学内容

因为国际金融学的内容很多,在课时有限的条件下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应传授不同的教学内容,同时要注意教学内容本土化,联系中国汇率制度改革、国际收支状况、中国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等实际,因为这些内容,一般不会在外国学者的著作中出现。笔者认为,对于金融专业的学生,特别是国际金融方向的学生,讲授内容应该最深也最全面,不仅是理论还是实务部分,要求都应该比其它专业高得多。对于开放经济下内外均衡目标的冲突与调节、国际收支理论、汇率理论、金融自由化与发展中国家资本账户开放、金融监管、金融衍生品、金融风险管理等难点,应深入讲授。对于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可以将讲授的内容与国际贸易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起来,比如说为学生深入讲解外汇风险管理、国际结算等方面的内容。经济学专业的同学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可以将国际金融理论作为讲授的重点。而管理学、会计学、市场营销等专业的同学往往金融学基础比较薄弱,教学计划中的国际金融课时又比较少,在教学内容选择上应首先保证国际金融基础理论的传授,然后再选择比较容易又具趣味性的国际金融实务,比如外汇交易、套期保值等内容。

4.2参照国内优秀教材,选择合适的外文教材

外文教材有不少优点,但是外文教材缺乏对国内国际金融热点问题的阐述,同时外文教材也缺乏丰富的教辅资料,学生在学习时往往要参照国内的中文教材。笔者认为,对学生推荐国内优秀教材是非常有必要的,姜波克、陈雨露老师以及老一辈的国际金融专家陈彪如和钱荣堃编写的教材都是非常严谨和漂亮的,符合我国国情,选择外文教材开展双语教学时,不仅不能忘记这些教材,而且应该向学生推荐强调这些教材的优点。根据这些教材的体系,选择合适的外文教材,这样即便是英语水平不太好的同学,也能够从中文教材得到启发,有助于自己理解外文的含义。笔者认为,对于国际贸易和经济学的学生,可以为他们选择PaulR1Krugman和MauriceObstfeld合著:InternationalEconomics:TheoryandPolicy,因为这本教材注重国际金融理论的讲解,同时包含的国际贸易的内容。而对于金融专业的同学,可以选择北京大学影印的internationalfinance(由EphriaimClark著),这本教材既包含国际金融理论,又有丰富的国际金融实务内容全面、语言表述深入浅出。但是这本教材在国外主要

为MBA学生准备,所以国际收支理论和汇率理论方面的内容相对简单,教师在讲解时可以适当补充教学内容,增加教学难度。

4.3因材施教,注意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

教学需要教方(教师)和学方(学生)的默契配合,再富有激情老师面对冷漠无互动的学生也会变得沮丧。高校的学生来自不同的省市,英语水平存在一定差异(见表1),有些学生对双语教学充满热情,有些学生认为双语教学误人子弟,各有各的理由。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笔者认为对于不同专业不同英语水平的学生应采取不同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表1的数据显示,金融一班和金融三班英语四、六级的通过率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显然在这两个班采用相同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收效和学生的反馈也同样会存在差异。在实践中,我们采用的办法是打乱学生原有自然班的安排,按学生的意愿和四、六级的通过率对学生进行分班,分层次授课。学生们被重新分为五个小班,将英语成绩最好的同学和喜欢英语的同学划分到相同的班级,对他们采用过渡型教学模式,老师在讲授中英语表达可以达到80%以上。国际金融案例层出不穷,所以在方法上,尽量给这些英语好的学生安排课后案例阅读与分析,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对于英语最差的学生,应耐心鼓励他们,其实笔者始终认为,高校学生不能通过四、六级考试,并不代表英语水平低,只要持之以恒,他们也一样能够运用好英语。在教学模式的选择上,应采用双重语言教学模式,同时采用两门语言,英语表达可减少到30%左右,逐步将学生引入双语教学中来。对于外语水平居中的学生,可以采用保持型模式,英语的表达在50%左右。值得注意的是,笔者认为沉浸型和翻译式这两种模式在国际金融双语教学中都不可取,前者对学生的要求太高,后者会让学生感到十分枯燥。

以上观点,只是作者的粗浅认识,供同行借鉴,希望我国的双语教学质量不管提高,也希望得到更多师生的认可。

参考文献

[1]陈彪如.国际金融[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2]陈晶瑛.高校开展“双语教学”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经济师,2005,(1)

[3]钱荣堃.国际金融[M],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

[4]邹宏元;何泽荣.中美两国大学本科《国际金融》课程教材和教学内容的比较[J],财经科学,2002增刊

[5]邹艳.关于高等学校双语教学模式的研究[J].科学咨询(教育科研),2004,08

[6]姜波克,国际金融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国际金融法论文篇(8)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5-000-01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增强,对国际金融专业人才特别是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这就对《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国际金融》课程教学进行改革,以培养出社会所需的国际金融专业性人才。《国际金融》课程是21世纪高等院校金融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为了实现国际金融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国际金融》课程教学应区别于研究型或综合型人才培养教学方法,教学体系的构建以应用实践为主线,以能力培养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国际金融》课程教学内容改革

衔接金融专业本科教学目标,根据“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国际金融》课程实际特点,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突出国际金融基础知识的系统掌握及灵活应用,目的在于引导学生基于经济全球大背景,深入认识宏观经济的运行及变化,因此,对《国际金融》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是前提条件,需对其进行整合和优化。首先,适当增加国际金融热点问题。国际金融形势的瞬息万变决定着需要用鲜活和热点资讯来充实国际金融前沿理论及实践知识体系。例如,近期的全球金融动荡、人民币持续贬值、美国加息计划等,通过对热点话题中国际金融知识的讨论、分析和研究,不仅能吸引学生学习兴趣,还能训练和提高学生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当然,作为专职《国际金融》课程教学工作者要不断更新和提高自身的国际金融知识视野,以最大的敏感度捕捉该学科最前沿动态和资讯,力求在教学过程中及时反映国际金融领域的最新动态,紧跟我国金融潮流形势,从而更新和完善《国际金融》教学内容体系。其次,适当增加学生容易混淆国际金融知识点。例如,买人汇率与卖出汇率,本币升值与贬值,直接标价法与间接标价法等,在区分这些知识点的同时,掌握更为深层次的内涵。再次,适当删减一部分国际金融理论知识及交叉学科重复内容。基于国际金融知识的实际应用考虑,可适当删减部分太过艰深的理论知识和一些衍生金融产品的计算,例如,国际收支调节理论、国际融资理论、国际金融市场理论等。同时应舍去与国际贸易、国际结算、国际投资等其它学科重复的内容。在上述《国际金融》课程教学内容整合与优化具体措施中,要特别注重《国际金融》课程教学内容的更新和完善,充分利用互联网收集和使用最新的国际金融动态数据,重点纳入国际金融领域新成果、新思路、新问题及新趋势。

二、《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方法改革

国际金融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在于教学方法改进和完善,通过更为有效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

(一)案例教学的应用

案例教学法在《国际金融》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是提高学生应用能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利器。传统灌输式教学适用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老师讲、学生听,学到的都是死知识,无法学以致用,在应用实践教学中效果比较欠缺,且非常乏味无趣,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激发。而在案例教学中,通过实际案例解决的演示和研究,学生需要对各种理论知识进行消化,这无形中加深了他们对知识的理解,捕捉理论知识后,还有一个思考和创造的过程,使得枯燥乏味的学习过程变得生动活泼,并提高了学生问题解决能力。同时在案例教学的应用,学生可总结和表述自己的方案和见解,通过实际问题解决经验的交流和沟通,既可取长补短,还能促进人际交流能力的提高,也可起到一定的激励效果。

在《国际金融》课程案例教学中,教师首先要注重案例的选取,和教学内容的择取方法类似,以最新、热点和典型国际金融案例为主,并与对应的课程内容相联系。另外,教师不仅要引导学生关注、思考、讨论、研究这些案例,还要参与其中,共同研讨,使学生从不同角度对热点案例进行分析,教师也可从中总结相关知识及教学经验。

(二)实践教学的完善

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突出的是应用能力的提高,因此,实践教学比重的增加是必不可缺的,可通过的实验教学和实训教学的完善来实现这一目标。

1.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基本在校内完成,主要通过模拟实验室的建立来实现。结合目前国际金融应用层面所涉及知识内容,可建立由外汇交易、国际结算和国际金融实战演练中心构成的国际金融综合模拟实验教学系统。外汇交易模拟实验教学系统可实时接收与全球同步的外汇行情,通过模拟外汇实盘交易和外汇虚盘交易,计算盈亏情况并查询结果,加强学生对外汇知识及外汇交易流程的理解,提高学生的国际金融形势分析能力及操盘能力。而通过国际结算模拟实验教学系统,学生可顺利掌握进出口信用证、托收、汇款等国际贸易结算业务流程,并熟练处理各类业务面函和账务凭证,通过国际结算理论知识的模拟应用,提高自身的国际结算业务处理能力。国际金融实战演练中心能模拟操作商业银行国际业务,还能模拟研发涉外信托理财产品和国际投资产品,并模拟实现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监测和风险分析,是对国际金融综合应用能力的一种强化提升。

2.实训教学

实践教学体系中,除了校内实验教学外,校外的实训也至关重要,结合金融相关专业教学目标及人才培养方向,通过政府、企业、高校三方的通力合作,组织参与相关企业和机构的系统化具体业务操作学习,从而实现学生专业能力的深度培养和锻炼,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奠定坚实基础。

三、结语

国际金融相关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是一个长期性的过程,文章只是从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两个方面作了分析,在教学改革实践中,还需结合《国际金融》课程特点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向,衔接社会职业岗位对人才的实际要求,进行综合性、系统性的教学改革研究。

国际金融法论文篇(9)

《国际金融》课程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高等院校经济和管理类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和专业基础课,是一门综合性、理论性、实践性和时代性很强的课程。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一体化程度的日益加深,特别是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开放,许多经济、金融部门需要大量既通晓国际金融理论、又熟悉国际金融实务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因此,国内许多高等院校的经济管理类专业都十分重视《国际金融》课程的建设。在课程建设中,教学方法的改革是一个关键环节。本文根据《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探索本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

一、当前《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

1、内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

一直以来,国内外对“国际金融”课程的研究有很大差异。在国外,许多大学的商学院和经济学院都开设此课程,但商学院开设的“国际金融” (International Finance)课程等同于“国际财务管理”(International Financial Management),即站在“跨国公司的角度”来讨论相关的财务管理活动,因此许多内容都属于微观层次的研究;而经济学院开设的“国际金融”课程则以“开放经济的宏观经济学”为主要内容,属于宏观层次的研究。在国内,传统的国际金融课程都较多地研究诸如汇率、国际收支、国际储备、国际货币体系、国际资本流动等宏观金融问题,但随着经济全球化与金融全球化的扩展和深入,国内“国际金融”课程开始融汇西方国际金融课程的两个层次,典型的代表就是中国人民大学“国际金融”教研组提出的“国际金融市场――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开放经济宏观经济学”三位一体的课程体系,在国内高校率先开设了集微观与宏观于一体的国际金融课程。因此,这里所讲的国际金融课程的内容相当广泛,里面既有理论的分析(如国际收支理论、汇率决定理论、汇率制度选择理论、金融危机理论等),还有实务的介绍(如外汇交易实务,外汇风险防范实务等),也有政策的研究(如开放经济条件下一国内外均衡目标的实现、国际经济政策协调等)。

2、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

《国际金融》广泛的课程内容和应用环境决定了本课程既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又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实践性,这些特点集中体现在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上。

(1)掌握国际金融理论知识。通过本门课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必要的国际金融基础理论知识,如有关外汇、汇率、汇率制度、国际收支、国际储备、国际金融市场、国际资本流动与金融危机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这些内容为学习其他相关课程奠定了基础。

(2)培养学生分析国际金融现实问题的能力。通过本门课的学习,培养学生正确应用国际金融理论观察和分析国内、国际发生的重大国际金融现实问题的能力。不仅从微观层面透彻的认识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诸多金融现象,而且能从宏观层面理解一国的经济金融政策和金融体制改革,观察和分析国际金融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和新动向等。

(3)锻炼实际操作能力。通过本门课的学习,要求学生初步掌握一般的国际金融业务操作程序,如外汇交易实践操作(即期、远期、掉期、套汇与套利、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互换交易等)、外汇风险管理(进出口商如何规避汇率风险等)、贸易融资业务(福费廷业务、保理业务、出口信贷业务的运用等)。通过对学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的训练,为学生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投融资部门做应用型金融工作奠定一定的基础。

3、较强的时代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国际金融市场风云变幻,国际金融领域的新现象、新问题、新事件层出不穷。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金融海啸,雷曼兄弟的破产,美国华尔街投行的“绝迹”,美国最大的抵押贷款融资企业房地美(Freddie Mac)和房利美(Fannie Mae)以及美国国际集团(AIG)相继被政府接管;伴随着全球出现的流动性危机与信贷紧缩,欧美掀起金融机构国有化或半国有化的浪潮,金融系统出现空前规模的去杠杆化,还有法国兴业银行事件,越南发生的金融动荡,中国人民币汇率改革的推进、外汇储备规模的快速扩张以及外汇储备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等等。

日新月异的国际金融实践也推动着国际金融理论不断深化和发展。近10年来,国际金融理论发展非常迅猛,尤其是在汇率决定理论、汇率制度选择理论、国际经济政策协调理论、国际金融监管理论和国际金融市场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因此,《国际金融》课程具有很强的时代性。

《国际金融》课程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其教学不能采用传统的从课堂到课堂、从书本到书本的满堂灌的教学方法,而必须改革和创新教学方法、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及形式,才能很好地完成预期的教学目标。

在教学组织方式上,《国际金融》课程教学应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所以教学方法的改革也主要从这两方面入手。

二、《国际金融》课程课堂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1、充分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

近几年来,多媒体教学在高校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在不少课程的教学中,多媒体在教学中的应用层次仅仅停留在教师课堂教学的一种演示工具,没有充分发挥多媒体技术在教学方面的优势。其实,多媒体教学可以以文字、表格、图形图片、动画、音频、视频、录像等形式讲述课程,从而增强授课的直观性、形象性、生动性,扩大课堂教学的信息量,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决定了要讲好本课程必须全方位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

(1)在传统教学过程中融入网络教学手段。在上课过程中,可随时利用网络,结合授课内容,介绍、观看与上课内容相关的视频、图片、最新事件及评论等。如在讲外汇与汇率这部分内容时,可带领学生浏览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网站查看人民币汇率行情,带领学生浏览华尔街日报、伦敦金融时报等网站查看国际外汇市场行情和汇市评论。在讲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时,可带领学生在凤凰财经网上观看一些专题讲座视频,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了解最新的人民币汇率政策;在讲购买力平价理论时,可带领学生浏览英国《经济学家》杂志的网站查看“巨无霸指数”公布的情况。在讲外汇衍生金融工具时,可带领学生浏览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网站查看相关的合同交易数据。在讲国际收支时,可带领学生浏览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查看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在讲欧元时,可带领学生浏览欧洲货币联盟中央银行网站了解欧元的实施情况。在讲外汇储备时,可带领学生浏览国家外汇管理局、金融界等网站查看我国最新的外汇储备统计数据以及相关的许多图形、表格等。在讲汇率制度时,可带领学生浏览香港金管局网站了解香港联系汇率制度的相关情况等等。充分利用网络进行教学,有助于教师及时、全面地了解最新的国际金融信息和国内外金融理论的发展动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和添加较新的统计资料、图片等信息,也有助于学生对最新的热点问题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

(2)利用专题音像资料进行多媒体教学。如在讲世界主要外汇市场时,可以让学生观看“世界外汇市场交易概况”的光盘;在讲金融危机时,可让学生观看“亚洲金融风暴”的光盘等。通过观看音像资料,使学生对学习的内容有比较强的形象认识和直观体验,加深对相关问题的理解和认识。

(3)要善于利用多媒体的PPT演示工具。《国际金融》课程中的许多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及理论的逻辑性较强,为了讲清楚、讲透彻这些概念或理论的来龙去脉,在制作PPT时,一定要简单明了,多用示意图、纲要图和简单的动画,避免将word文件中的大量文字直接贴在课件中而将PPT变成了教材的翻版。如用示意图给学生介绍汇率理论的发展脉络,用示意图将汇率理论中资产市场说的模型分类展示给学生,用纲要示意图给学生讲解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历史演进,用简单的动画来描述套汇或套利的过程等等。这些示意图虽然简单,但却对学生的学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丰富的案例教学和课堂讨论

《国际金融》课程中有许多理论联系实际的内容,这些内容通过案例教学和课堂讨论,往往会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国际金融领域积累了大量的、丰富的案例。在国际金融课程中进行案例教学,可以让学生在具体的问题情境中积极思考,主动探索,从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在讲汇率变动对经济的影响时,可引入二战后日元汇率走势对日本经济的影响的案例;在讲货币危机与金融危机时,可引入1992年欧洲货币危机、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越南金融动荡的案例;在讲外汇衍生产品市场时,可引入巴林银行破产事件、中航油石油衍生产品亏损事件、法国兴业银行事件、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的案例;在讲离岸金融市场时,可引入人民币NDF交易的案例;在讲最适货币区的理论及实践时,可引入欧元诞生的案例等等。这些案例有的可以由教师讲解、分析,有的可以布置给学生,让他们成立案例小组,利用课余时间完成,并在课堂上进行交流和讨论。

国际金融领域经常出现许多热点和难点问题,组织学生对这些问题进行讨论,不仅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创新、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而且可以使学生所掌握的信息与知识得以相互补充,知识结构更加完善。如在讲人民币汇率问题时,可组织学生讨论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进出口企业的影响这一问题;在讲外汇储备时,可以使学生所掌握的信息与知识得以相互补充,知识结构更加完善。如在讲人民币汇率问题时,可组织学生讨论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进出口企业的影响这一问题;在讲外汇储备时,可组织学生讨论近几年我国外汇储备激增的原因有哪些;在讲国际资本流动时,可组织学生讨论近年来热钱流入我国的数量及途径等问题;在讲蒙代尔-弗莱明模型和“三元悖论”时,可组织学生讨论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问题;在讲外汇风险管理时,可组织学生讨论我国外贸企业在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采用了哪些方法和手段来规避汇率风险;在讲国际收支时,可组织学生讨论我国国际收支双顺差形成的原因以及如何促进我国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等等。

3、灵活的双语教学

实施双语教学,是《国际金融》课程自身的特点决定的。由于该课程冠以“国际”一词,学生学习的都是开放经济条件下国际经济活动的一般规律。通过学习,学生必须能在一定程度上用英语对专业术语、基本原理进行规范表达,能通过各种媒体(尤其是是英文网站)获取国际金融的最新信息和动态,能用英语在有关国际金融的实际工作中与外国人沟通和协作等。所以,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国际金融》课程必须利用双语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熟练应用英语从事涉外经济活动的能力。

但需注意的是双语教学可能带来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学生在学习该课程时过分注重英语语言本身,而忽略了对基本原理和理论的深入理解;二是教师由于用英文授课存在着降低课程难度的倾向,结果造成学生对双语课程内容的掌握过于浅显,不利于后续专业课的跟进。要克服这些问题,《国际金融》课程的双语教学必须灵活,双语教学中中英文授课的比重要根据学生英语水平的高低而定,要根据课程内容的难度而定,如在讲授汇率含义、外汇行情、国际货币体系、国际金融机构等相对简单的内容时,英语的比重可以大一些;而在讲授汇率决定理论、国际收支理论、金融危机理论、外汇风险管理等较复杂的理论和实务内容时,中文的比重要加大。

三、《国际金融》课程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国际金融》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因此实践教学是本课程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掌握国际金融的操作业务、国际金融市场的运作等实务性知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为将来的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一般来说,本课程的实践教学可通过“模拟实践”和“社会实践”来实现。

1、多渠道的模拟实践教学

模拟实践教学就是通过对各种真实金融交易环境的模拟,让学生身临其境,进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

目前,许多财经类网站提供免费的模拟交易账户,学生在这些专业网站注册后,就能够运用真实的市场交易环境和行情,以模拟账户体验各种金融交易。如在讲授外汇交易这部分内容时,我们就可以利用像美国嘉盛集团提供的 模拟外汇交易平台、省略嘉瑞基外汇之星网站模拟交易平台、FX Solutions(fxsol)-GTS模拟外汇交易帐户等来进行模拟实践教学。这些外汇模拟交易平台提供的货币种类和市场报价,与真实市场同步,还有24小时外汇新闻、简洁易用的外汇图表、汇市评论、外汇讲座等。

条件较好的学校可通过建立金融实验室来进行模拟实践教学。所谓金融实验室,其实就是通过现代化的科技信息手段,将原本必须在金融市场或别的场所实现的工作,在实验室里模拟再现,用高度仿真的场景,预先历练学生的实战能力。装备较好的金融实验室(如国内较著名的世华财讯金融实验室系统和国泰安金融实验室系统)一般都有“金融教学”和“模拟交易”两大系统。“金融教学系统”是一个资讯平台,它主要提供即时的囊括了证券、外汇、期货、黄金、债券等多个投资领域的财经资讯、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实时行情和历史数据以及权威专家的专业评论和深度分析。“模拟交易系统”是采用与现实环境同步的实时行情数据,进行证券、期货、外汇投资等金融领域的模拟交易。《国际金融》课程中有关外汇交易的教学可以借助“金融教学系统”这个资讯平台了解外汇市场的即时行情、最新的外汇市场新闻资讯和汇市评论等,也可以借助“模拟交易系统”进行外汇模拟交易,以加强学生对外汇知识的理解,熟悉外汇交易流程,学习外汇投资技术分析方法和体会外汇投资的风险。

另外,还可以通过指导学生参加模拟金融交易大赛进行实践教学,如现在国内比较有名的世华财讯全国大学生金融投资模拟交易大赛,该大赛以“智慧理财”为主题,为全国金融高等院校搭建了一个金融基础知识教育与实战交易操作相结合的平台,比赛包括股票、期货、外汇、股指期货四个领域的模拟交易。结合《国际金融》课程,教师可带领和指导学生参加外汇模拟投资交易,在实战中训练学生的实际分析能力和操盘能力。

2、多元化的社会实践教学

除了模拟实践教学外,参加社会实践也是加强学生对相关专业课程内容的理解、训练学生实际应用和具体操作能力的重要手段。

学校相关院系可与证券公司、商业银行、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和企业合作建立相对固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实际工作内容和环境,为学生毕业后尽快进入角色奠定基础。从《国际金融》课程来看,通过这些实践教学基地,教师可带领学生去证券公司了解外汇交易业务的流程,可带领学生去银行了解贸易融资业务的基本技能,可带领学生去期货交易所了解外汇期货交易的具体操作过程,可深入外贸企业了解企业外汇风险管理的基本技能和操作方法等等。

另外,可以聘请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富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或从业人员来校进行讲座或操作性指导,使学生了解最新的行业资讯、行业背景以及实际业务操作经验等。

【参考文献】

国际金融法论文篇(10)

新世纪以来,随着贸易和金融的全球化步伐日益加快,培养适合未来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是每个教师面临的首要问题。《国际金融》是国际贸易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所有专业课中“教”与“学”的难度也是最大的。新世纪新形势下新的问题不断涌现,探索与研究《国际金融》的教学改革已势在必行。

一、《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

《国际金融》是从货币金融的角度研究开放条件下,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同时实现问题的一门学科,在结构体系和教学要求等方面与其他课程相比有很大不同。对其特性的把握是搞好教学的基础。

(一)理论抽象晦涩,而且更新较快

《国际金融》属于宏观经济学范畴,许多原理和理论比较抽象、枯燥,而且内容丰富口径宽广,缺乏具体性。比如国际收支调节理论、汇率理论和利率理论等章节,内容复杂模型众多,没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很难理解。同时国际金融相关理论知识的更新速度也较快,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国际金融市场风云变幻,新问题不断涌现,这就要求学生不断学习新理论、研究新现象,单纯靠教材靠老师无法解决问题。但另一方面国贸专业实践性又比较强,学生比较喜欢动手能力、操作能力的训练,对于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比较排斥,所以教学难度非常大。

(二)数学能力与实践能力要求较高

《国际金融》是金融学的分支,需掌握一定的高等数学知识,尤其是外汇与汇率、金融投资与风险管理等章节计算众多,要运用数学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经济类专业的学生数学能力普遍不如工科,在学习时面临较多障碍,熟练使用数学工具其实是学好所有经济类课程的前提。此外,《国际金融》对实践能力要求也很高,不但有其特殊性且远高于其他课程(如《进出口实务》、《报关实务》等)。因为他要求的不是简单掌握标准的程序性、重复性工作技巧,而是综合素质能力的提高。学生要能理论联系实际,全面分析解决现实问题,为将来做应用型金融服务工作打下基础。

(三)知识的综合性和关联性强,与其他课程联系紧密

《国际金融》很多知识在其他课程中已经提及,前后联系非常紧密。比如国际收支调节、汇率形成机制、政策组合搭配等很多内容就是《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学习又要具有一定的会计基础,相关货币需求与供给、利率的管理等知识又离不开《货币银行学》基本原理。经济管理类很多课程其实是互通的,要求温故而知新,全面学习、理解并掌握。要熟练掌握《国际金融》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学生必须通过其他授课老师的先行铺垫工作打下牢固基础,学一门忘一门、存在侥幸心理的学生学不好《国际金融》。

二、《国际金融》教学目标与内容体系的重新定位

《国际金融》教学改革首先是在新形势下对教学目标做出调整。入世以来企业对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对人才的要求也从“量”过度到“质”。除了传统的营销、外语能力外,对于那些熟悉金融和工商管理、电子商务、商务谈判等知识的人才也是求贤若渴。《国际金融》作为国贸专业主干课程,既能为将来从事国际贸易宏观管理、认识世界金融经济形势提供理论上的支持,也能为从事外贸进出口报价核算、经营管理风险的防范及投融资安排提供业务上的指导。因此,《国际金融》教学目标应由以往单纯的传授专业基础知识向综合素质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培养转变,由单纯注重课堂教学向模拟实战、社会实践与课堂教学相结合转变,由单纯注重教师授课向积极开拓学生思维、启发学生自我探索与研究转变。

围绕教学目标的重新定位,《国际金融》教学内容体系也要进行同步调整与更新。随着金融一体化步伐不断加快,汇率风险与国际金融危机对各国经济的影响日益加深,资本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所有企业而言,防范汇率风险,规避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积极利用多种融资渠道增强自身实力,是个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故授课时要增加国际金融市场、国际资本流动与风险管理等知识的比重。在中国外汇储备已经突破3万亿大关,国际经济纠纷不断的背景下,对于储备管理、国际协调及货币体系改革等方面知识学生也要积极掌握,这与我国当前经济的发展现实紧密联系。为了凸显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推广素质教育,实践教学部分也要加大授课比重。综合而言,以上内容是编写教学大纲时重点强调的几个方面,也是和传统教学内容体系相区别的地方。

三、《国际金融》教学方法的改革

教学方法的改革比教学目标与内容体系的重新定位更为关键,也是《国际金融》教学改革的核心所在,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运用多媒体技术与网络技术教学

首先是多媒体教学,它主要采用图表、视频和文字相结合的方法,效果比传统的文字讲授好很多。目前高校里已广泛应用多媒体教学,但还停留在充当演示工具的层次,未能真正发挥优势。其实我们完全可以综合使用多种多媒体形式,《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决定了必须全方位利用多媒体技术。比如讲解世界主要金融市场、金融危机等内容时完全可以让学生观看专题教学光盘、金融题材电影等音像资料,增强学生的直观体验。再比如讲解一些逻辑性较强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时,为了避免空洞说教,可在PPT中加入示意图或者简单的动画,笔者采用了这些方法后效果事半功倍。

其次是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实施教学。这里面要注意搭配问题,应是课堂教学为主,辅以课外网络教学。我们要建立专门的课程网站,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大纲与计划、章节重点与作业、自我测验、留言答疑等,有条件还可以加上授课资料和录像,便于学生课外自学。这些是常驻内容,还可以随教学进度定期增加一些热点专题。师生课外互动也很重要,网络聊天已普及,我们可以借此实现师生的课外交流,拉近师生距离。经济类课程共同特征是热点多变化快,网络教学可以使信息零距离传递并及时更新,先进性远超过课堂。教材选用也很重要,高教版杨胜刚、姚小义主编的《国际金融》配有专门的网络课程网站,资料齐全,附带的学习卡可让学生直接通过网站自学。笔者实际使用中效果不错,值得推广。

(二)加强案例教学与双语教学

首先,案例教学是加深知识理解的最好途径。当下很多高校在推广情景教学法,案例教学是其中最简便易行的一种。它讲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对案例的讨论、分析、总结,使学生身临其境感同身受。《国际金融》案例丰富,具有来源广泛、题材多样和时效性强等特点。比如在讲解“外汇和汇率”时,可加入人民币汇率问题的案例,讨论影响汇率波动的各种因素及汇率变动对经济的影响;而讲解“外汇储备”时,可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讨论外汇储备的管理及运用。案例的选择是成功关键,要遵循两大具体原则:第一,案例要选择早有定论的历史事件。案例教学主要是以史为鉴避免重蹈覆辙,所以要避免无谓的争论。第二,案例要选择非常典型的事件。案例本身应有一定的理论与实际意义,所以要精心筛选那些经典的有价值的案例。转贴于  其次,实施双语教学是由《国际金融》自身特性决定的。它研究的是开放经济条件下一国经济的均衡问题,具有很强的涉外性,双语教学是培养学生涉外经济活动能力的最佳选择。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大背景下,用英语对专业术语、基本原理进行一定程度规范表达是起码要求。为了在未来工作中与外籍客户顺利沟通和协作,更要不断通过各种英文媒体(尤其是国外网站)获取最新信息和发展动态。双语教学中有两个问题要特别注意:一是避免注重形式忽略内容,英语只是一个语言工具,对基本原理和理论的深入掌握才是目的;二是避免纠结内容忽略难度,如大幅降低难度会导致课程内容过于浅显,这不利于知识掌握及后续课程跟进。成功的关键在于如何把握好“度”,中英文教学必须灵活,英文授课的比重要根据学生英语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高低而定,同时也要根据讲课内容的难度灵活变化,否则效果适得其反。

(三)大力提倡推广实践教学

《国际金融》目前严重缺乏实践教学的支撑,很多经管类课程其实都是如此,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是本科院校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对于实践教学我们不能单纯以实验、实习去理解,针对《国际金融》这种理论性实践性都较强的课程,实践教学的途径可以是多方面的,不应拘泥于具体形式。《国际金融》实践教学可从理论实践和操作实践两方面着手:

1、理论实践,包括课堂讨论和课外讲座,目的是丰富学生理论知识提高素养。首先我们可以经常将一些理论难题结合当前社会热点在课堂进行讨论,通过互动实现师生交流与共同提高。学生加深了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教师也可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讨论教学有一定流程,先要做好动员精心选题,如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人民币汇率升值对中国经济的影响”;然后分组讨论,教师同时及时给予引导;最后教师总结,形成讨论报告或者小论文等成果。其次我们可以定期举办一些学术报告会,组织学生积极参与。讲座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专家型讲座,主要针对与课程联系比较紧密、影响很大的社会热点问题;二是实务型讲座,通过聘请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国际金融相关业务的一线骨干(如中国银行外汇交易业务员)进行操作性理论指导。通过听讲座以及面对面的互动交流,可以极大地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2、操作实践,包括校内实验室模拟实践和校外实习基地社会实践,是实践教学的重点。首先是模拟实践,这需要建立专门的金融实验室,一般包括“金融教学”和“模拟交易”两大系统,既可提供即时证券、外汇、期货等金融市场的相关行情和资讯评论,也可同步进行相关模拟交易活动。如讲解外汇知识时,可安排学生进行外汇模拟交易,在寓教于乐的过程中学习外汇投资的技术方法,亲身体会外汇市场的风险。其次是社会实践,校外实习基地可满足需要,这也为学生提前进入社会、从事相关金融工作打下基础。笔者课余时间经常带领学生到银行、证券公司或外贸公司等校外实习合作单位进行参观实习,这种学以致用、言传身教的做法很受学生欢迎,增强了他们理论联系实际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不管将来从事外贸工作还是金融服务,都能从中获得很大帮助,很多甚至提前实现了就业。

四、结语

作为《国际金融》授课教师,诚然应在掌握课程特点的基础上,不断更新教学思想积极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把学生培养成具备理论实践能力、竞争适应能力的优秀人才。但换个角度讲,课程学习包括教师“教”和学生“学”两个方面,单纯教师讲学生听只会事倍功半,因此《国际金融》教学改革重点应是培养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教师的教学思路应是先启发引导,然后设计出若干问题让学生自学,最后做分析和总结,这样才能把“教”和“学”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教师的“教”真正实现学生的“学”,是我们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尤其要强调的一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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