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地产开发面临的主要风险
2.1政治风险
是指一个国家所处的国际国内政治环境变动(如战争、罢工、社会动荡)及相应的政策法律调整(如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变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造成房地产开发商经济上的损失。对房地产开发商影响最为直接的是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就金融政策而言,实行紧的货币政策还是实行松的货币政策直接影响开发者和购买者所持有的资本,影响项目的开发和出售。同时银行关于房地产方面的业务也会对房地产的需求发生影响。就财政政策而论,政府实行紧的财政政策还是实行松的财政政策,对房地产的税收政策,对住宅是实行福利供给政策还是实行对低收入阶层采取有限的补贴政策,政府对房地产的投资等,都会对房地产开发和需求发生影响。这一风险在我国尤其需要关注。
2.2经济风险
是指由于经济形势(如市场需求、购买力、利率、税率、汇率等)变动导致房地产开发商经济上的损失。由于从可行性研究到楼盘上市的时段内,市场需求变动的可能性很大,消费者对户型结构及单元面积的偏好也会发生变化。原来的细分市场上该类物业还供不应求,而不久却可能大量积压,难免使投资收益远远偏离预期。通货膨胀时期,纸币贬值,价格全面上涨,房地产虽然具有一定的抵抗通货膨胀的能力,但其价格也会上涨。而人们手中持有的货币量是一定的,这样购买力相对下降,可能无力支付日渐升值的房地产,从而导致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难以售出而承担风险。一般来说,房地产开发资金需要量大,完全依靠自有资金周转是非常困难的,通常需要采用外界资金,如向银行贷款和预售。以自己开发的房地产作为抵押获得用于该项投资的贷款时,如果不能按照抵押贷款协议规定的期限偿付本息时,就必须承担作为抵押品的房地产将可能成为他人财产的风险。采用预售房屋筹集开发资金时,如果不能按照预售协议规定的日期交房,就必须承担支付巨额的赔偿金的风险。
2.3自然风险
是指由于自然因素(如洪水、火灾、地震等)对房地产开发造成的影响,从而使房地产开发商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自然风险出现的机会较少,但是一旦出现,造成的损失是相当大的。
2.4技术风险
是指由于科技进步、技术结构及其相关变量的变动给房地产开发商可能带来的损失。例如,由于科技进步可能对房地产商品的适用性构成威胁,迫使开发商追加投资进行房地产的更新、翻修和改造。由于建筑设计变动可能导致建安工程成本增加,从而影响项目形成后的租售。
2.5经营风险
是指由于开发商因开发项目经营管理不善导致预期收益不能实现,或不足以补偿经营费用的可能性。该类风险主要归因于开发商主观上对开发成本、租金售价、开发周期以及资金筹措等的预测错误和决策失误。
3、导致房地产开发风险的因素剖析
3.1政策环境与经济形势
房地产开发由于与国家经济形势紧密相关,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政策的控制。如:政府对租金售价的控制,对外资的控制,对土地使用的控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尤其对投资规模和金融的控制,以及新税务政策的制订,都可能对房地产开发商构成风险。在我国尤其需要关注。
经济繁荣时,由于各产业扩大生产,使房地产供不应求,房地产价格不断升高。而在经济衰退时,社会对房地产需求能力受到抑制,产品开始出现难以脱手的现象,此时,开发商的资金已经投入,形势的波动使其作出反映并进行调整是相当迟钝的,短时间内很难变化或找到其他替代者,从而会使开发商陷入困境。
3.2房地产市场的发育程度与供求状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发育完善的市场应具备:信息充分、商品同质、厂商买者自由出入以及交易双方数量众多四个基本条件。而一个发育不充分的市场必然会给房地产开发商带来一定的风险。
从总体上讲,房地产市场是地区性的市场,当地房地产市场供求变化对开发商的影响要比整个国家房地产市场供求变化对开发商的影响大的多。只要当地经济发展是健康的,房地产需求就不会发生大的变化。房地产开发的强度取决于潜在的开发商对租售收益的预期。当租金、售价因房屋供应短缺而上升时,开发商便会纷纷开发房地产,但由于开发需要一定的时间,待开发完成时,市场供求可能已发生了变化,致使开发的物业难以租售。
3.3开发时机的选择
经济运行有快速和滞缓交替出现的周期性特点,房地产投资也是有周期性的。投资周期包括高峰—收缩—低谷—恢复四个阶段。在高峰期,国民经济迅速增长,经济处于高峰期,由于各产业扩大生产,使得房地产供不应求,房地产价格不断升高。在收缩期,国家紧缩银根,控制投资规模,社会对房地产需求能力受到抑制,产品开始出现难以脱手的现象。在低谷期,社会信贷关系进一步紧张使得工业和建筑业投资锐减,投资产品价格降低但难以出售。在恢复期,国家放松银根,降低利率,社会对房地产的需求量开始增大,价格逐渐回升,此时正是房地产投资的黄金时期。从较长时间看,在投资收缩期、低谷期搞企业兼并或作准备投资,在投资高峰期、恢复期大力投资,必能获取较大盈利,避免较大亏损。
3.4开发地点的选择
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区域性和个别性,决定了它所处的地理位置极为重要。房地产行业有句名言:第一是区位,第二是区位,第三仍是区位,可见房地产开发地点的选择对开发商至关重要。房地产开发商抢占中心或门户区位是普通常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预测近期将形成的新的中心区位或新的门户区位。在繁华地段开发房地产项目将实现最大的开发利润,但这一范围可能已不存在一块可供开发的土地,开发商只好为获得更大的选址范围而放弃一部分利润。同时,房地产开发所涉及的地理环境条件,甚至社会经济条件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过程中,这会使开发商经受着风险的考验,需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开发商若能及早投资开发具有价值增长潜力的地块,则几年后将会获取较大的利润。
3.5开发类型的选择与开发规模的确定
房地产开发过程是巨额资金投入的过程,从购买土地、工程建设到推出广告、上市销售或出租,均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作为开发商,通常难以完全用自有资金来完成一开发项目。一般都是在投入一笔启动资金如地价款或前期费用后,通过各种借贷、预售等融资手段来筹集开发资金,滚动开发。所以,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资金的筹措是项目能否按期、按质完成的重要一环。房地产开发规模越大,开发商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
3.6开发周期的长短
房地产开发及交易需要较长的时间,尤其是对于大中型开发项目,从寻找机会、可行性研究、购买土地、勘测设计、筹措资金、前期准备到工程施工、竣工,以及制订价格、推出销售及签署成交合同,往往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完成。在房地产商品开发过程中,很难在一开始就能对整个开发期内的各项费用和收益流动作出精确的估计,只能是大概的测算。而在这一较长的开发期内,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变化,消费者喜好的改变,社会经济形势的兴衰,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物价的涨跌,汇率及利率的变动都将是难以精确预测的。可是房地产项目一旦确定,资金一经投入,就很难根据情况的发展而加以改变和调整。开发期越长,各种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大,各种费用特别是后期费用和房屋售价或租金就更加难以确定,风险也就越大。
此外,开发商的素质、开发方式的确定也是导致房地产开发风险的重要因素。
4、处置房地产开发风险的具体措施
4.1事先有效避开风险源地
例如,放弃某地区的房地产开发以防止市场风险。通常是,预测到在某边贸地区长期效益不能保证或某个地区将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等而作出的决策。有效地避开风险源地可完全解除某种风险,但意味着同时也放弃了从事该活动所带来的利益,故此种避免风险的措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即使采用,也应在前期工作阶段尽早作出,这样可大大减少不必要的风险投资费用。
4.2采用多样化(或组合化)投资
就是把资金有选择地投放到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上。可投资建造不同收入层次居民所需的不同类型住宅、写字楼、商店和娱乐场等,以减少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因为各种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开发风险大小不一,收益高低相应不同。一般而言,开发项目收益率相对较高的风险大,开发项目收益率相对较低的风险小。如果资金分别投入到不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整体开发风险就会降低,其实质就是用个别房地产开发的高收益去弥补个别低收益的房地产损失,最终获取一个较为平均的收益。房地产多样化投资的关键是如何合理地确定投入不同类型的房地产的资金比例,使得即可降低开发风险又可获取较高的收益率。
4.3以财务方式控制风险
具体有以下三种基本方法:1)通过正当、合法的非保险手段(如合同条款的拟定)将风险转嫁给其他经济单位。如房地产开发商将施工中危险性较高的工作转包给其他的专业性施工单位,从而减少自己的风险责任。再如实行项目股份化,将经营风险分散到全体股东身上等。对某些超过开发商能力的风险,或保险无法提供的情况下,此种方法发挥着特有的作用。2)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缴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保险作为一种及时、有效、合理的分摊损失和实施经济补偿的方式,一直是处置风险的主要手段,但保险的使用仍是有限的,因为并非所有风险都可以保险,而且在很多情况下,保险并不能提供充分的补偿。3)以自身财力,直接承担风险损失的补偿责任。如将预计有可能发生的损失直接摊入日常经营成本,又如建立风险损失补偿基金或建立自保公司。近年来,以组建专业自保公司作为主要形式的自留风险手段,已在国内外成为一种十分引人注目和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手段,而这种主动自留风险手段的选择与实践,应遵循法律规定,如对法定保险、强制保险的风险标的能否自留,就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时还要受自身经济实力的制约。
4.4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全面的调查,作出科学的预测
要仔细分析房地产开发周期并预测其变动,以选择最佳开发时机;分析房地产开发所涉及的地理环境条件并预测其变化,以及早投资开发具有价值增长潜力的地块;要了解国家政策并预测国家未来对房地产政策有何变化,是限制还是鼓励,同时,要分析社会对房地产市场的需求类型和需求量并预测其变化,以确定开发项目和开发规模;要利用一切可能得到的信息资料,充分考虑到其他开发项目的竞争,尽可能准确地预测拟开发项目的费用与收益。
4.5在工程完工前,就与租户、客户签订租约或预售合同
这样,工程完工后房地产空置的风险,租金下降的风险,售价跌落的风险,都可通过预租预售的安排来避免。当然,预租、预售时,还应注意一个问题,这就是开发商的风险降低意味着与其交易的客户的风险提高。所以,开发期越长,其他行业的客户就越不愿意与开发商签定固定价格的合同。若要预租或预售,则租金、售价就会被压得较低。
4.6通过签约尽量固定那些对利润敏感的变量
例如,利息支出增长的风险可通过签定固定利率贷款合同来减小;建造费用增加的风险可通过与建筑企业签定固定预算合同来减小;工程不能按期完工的风险可通过承包合同中延期罚款的条款来降低。
4.7尽早完成开发项目,以降低在开发期内由于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带来的风险。并在开发过程中加强项目管理,控制成本,保证质量。
此外,还应根据开发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人员进行培训。根据开发商自身的资产负债能力与获取资本的能力,合理确定开发方式。
参考文献
经验和统计资料表明,风险投资的发展对就业、经济增长、技术进步等具有重要贡献,特别是在风险投资业比较发达的美国。风险投资加速了高技术的产业化和商业化进程,促成了新兴产业的成长和发达,并因此而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娱乐和社会交往方式。本文拟以美国为例,运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回归等计量方法对美国风险投资和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提出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的政策建议。
一、美国风险投资发展概况
美国现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源于1946年“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mericanResearchandDevelopmentCorporation,简称ARD)的成立,标志着风险投资进入组织化和制度化发展的新阶段。1958年,为了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美国国会通过了《小企业投资法》(SBIA),授权中小企业管理局制订和实施中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通过设立政府风险基金,引导和促进更多的民间资金进入风险资本市场,支持企业的早期发展并帮助创建新的企业。在该计划的鼓励下,中小企业投资基金发展迅速。从1959年到1963年的5年时间内,全美就有692家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在中小企业管理局登记注册,资金总规模4.64亿美元,其中公开募集的投资公司47家,募集资金3.5亿美元。
然而,由于存在一些内在不足,中小企业投资基金经过一段时间的快速发展以后很快就陷入了困境。到1977年,全美风险投资总额仅5000万美元。为了挽救毫无生气的风险投资行业,美国国会在1978年至1981年4年间连续通过了6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法案,分别是:1978年的收入法案,将资本增值税从原来的49.5%下降到28%;1979年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谨慎人条款,修正了1974年制订的退休收入保障法案中有关投资指南的规定;1980年的《小企业投资促进法》,将风险投资公司重新划归为商业性开发公司;1980年的退休收入保障法案安全港条款规定,消除了其接受退休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时所承担的巨大风险;1981年的经济复苏税务法案,进一步将资本增值税从28%降到20%;1981年的《激励股票期权法》,允许股票期权的持有者在行权以后再交税,并降低了税费标准等。正是这一系列法律与政策上的调整为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加之受70年代末风险基金投资于苹果、英特尔和联邦快递等获得了不菲业绩的激励,从80年代初开始,美国风险投资业步入复苏和快速增长时期。
1990和1991年,美国经济全面衰退,社会对风险资本需求明显减弱,大量机构投资者的资产也频频出现质量问题。但随着1992年美国经济逐步复苏并进入一个持续稳定增长时期,加上1992年以来美国政府对50年代确立的“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有效地实现了小企业投资公司的复兴,经济的持续景气和企业股票上市的热潮再次推动美国风险投资业的持续增长。1992年,美国会通过《小企业股权投资促进法》,除解决了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的一些结构性问题外,还提出了“参与证券计划”,即小企业管理局以政府信用基础,为那些从事股权类投资的小企业投资公司公开发行长期债券提供担保,而且长期债券自然产生的定期利息也由小企业管理局代为支付,从而大大改进了小企业投资公司的投资方式。美国风险投资协会(NationalVentureCapitalAssociation,NVCA)的统计结果表明,到2000年,美国风险投资额达到1048.274亿美元的历史记录,创造了430万个就业机会,7360亿美元的国民收入,分别占全美就业机会的3.3%和国内生产总值(GDP)的7.4%。1999年,美国风险投资的平均收益率曾经达到165.3%的历史记录。但2001年以后,由于新经济泡沫破灭,美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再次进入低谷,2003年后回升迹象向好。
二、美国风险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检验
为了充分说明风险投资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本文以美国为例,选择了美国1990年至2003年14年的风险投资额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化情况来论证分析。我们首先检验两个经济时间序列是否存在伪相关问题,因为通过大量的实证分析表明,经济意义上几乎没有联系的序列却可能计算出较大的相关系数,这对我们的实际研究结果是毫无意义的。本文采用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法来检验X对Y的解释程度(其中Y代表国民生产总值,X代表风险投资)。
表1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
原假设F统计P值
Y不是X的格兰杰成因1.326190.38306
X不是Y的格兰杰成因2.067790.24719
注:以上分析用EVIEWS3.1软件计算得出。
可见,对于X不是Y的格兰杰成因的原假设,拒绝它犯第一类错误的概率只有0.25,表明X不是Y的格兰杰成因的概率较小,拒绝原假设,表明至少在95%的置信水平下,可以认为X是Y的格兰杰成因。同样对于Y不是X的格兰杰成因的检验概率只有0.38,也拒绝原假设,表明至少在95%的置信水平下可以认为Y也是X的格兰杰成因。通过分析得出,序列X和Y都能提高彼此的被解释程度,风险投资业和国民经济发展有相互反馈关系,风险投资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国民经济的发展又为风险投资业的繁荣创造了条件。
我们用国内生产总值(GDP)来反映国民经济发展水平,风险投资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可以列出其线性模型式表示如下:Y=AX+B,式中:Y——国内生产总值(GDP),X——风险投资额,A、B——待估计的系数。将美国1990年至2003年风险投资额和国内生产总值28个样本在Eviews软件上采用加权最小二乘法进行运算,估计结论为Y=0.158804X+14.41221,其中R2=0.818469,相关系数r=0.8824,T统计值为62.5209。从估计结论可以看出,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增长有严格的正相关,两者相关的概率达到0.88。通过回归方程粗略看出风险投资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风险投资每增加1%,国民生产总值增加0.16%,拟合系数R2为0.818469,回归效果较好,T值显著性通过检验。除了定性分析外,西方学者对风险投资的作用也进行了大量定性研究,具体来讲,风险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表现在多个方面:(一)风险投资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根据美国风险投资协会(NVCA)研究报告,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且保持着一个稳定的增长率。在对美国风险资本经济影响的7次年度调查中发现,创业企业在第一个营业年度平均拥有员工21人,到第八个营业年度平均员工达到184人,增长速度远远高于一般企业。另据一份对500家受风险资本支持的创业企业的调查显示,1991-1995年,这些企业提供的就业机会每年以34%的速度增长。与此同时,财富500强企业每年以4%的速度在减少工作职位。[③]通过调查得知,在就业增长较快的主要行业中,几乎都得到了风险投资直接或间接的支持。当然,不同的行业在创造就业机会上又会有所不同,计算机软件行业可以说是一枝独秀,由风险投资支持的软件企业雇用了88%的软件工作人员。
(二)风险投资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风险投资支持的各个行业中的企业在拉动企业销售收入增长方面明显优异于缺乏风险资本支持的企业。1975-1995年的20年间,美国最成功的24家生物科技和信息技术公司的营业额增长了100倍,而这些企业绝大多数都曾经得到过风险资本的支持。特别明显的是软件行业,通过对2000-2003年美国软件行业销售的调查,风险资本支持的软件行业产值增长达到31%,而与此相对应的整个软件行业的增长率却只有5%。在某些风险投资特别青睐的高技术行业,风险资本的支持更是明显,而这些行业的销售收入增长也非常迅速。
(三)风险投资促进高技术产业的兴旺。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产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高新技术发展的高创新性、知识密集性、高风险性等决定了高新技术产业很难像其它一般成熟产业一样从传统融资渠道获得资金。在这种情况下,风险投资应运而生。风险投资对R&D成果的转化进行投入,提高了成果的转化率。支持创业成功,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在科技成果、创业人才以及资金的混合体中,风险资本投资是关键的一分子,正是这种混合体促进了新兴产业的发展。仅1987年至1996年,美国风险资本家向包括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及服务、通讯等在内的信息技术产业投资就从21亿美元增加到1996年的48亿美元,年均增长7%,信息技术产业的总产值从2175亿美元增加到4445亿美元,年均增长6.5%。
三、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业的政策建议
我国的风险投资目前虽有一个旺盛的发展格局,但并没有真正形成一个产业,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障碍:宏观方面存在风险投资发展的制度障碍,具体表现在缺乏有效地推出渠道和退出制度、现行法律和政策不配套所形成的制度缺陷、政府定位不准、参与方式不当等;微观方面缺少风险投资对高技术产业支持的动力机制和运行机制,主要表现在高技术产业的高风险性和低成功率、缺乏真正的风险投资家、单一的风险投资企业制度等。认识到风险投资对经济发展、高技术产业的重大贡献,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势在必行。
(一)营造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制度环境。Bygrave和Timmons(1992)对美国风险投资的外部环境进行了全面的审视和考察。他们指出,风险投资业的内核由资本、人、产品和服务市场以及支撑组织构成。风险投资所处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政府环境、文化环境、智力支持、地区差异等。在营造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制度环境中,政府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政府要采取倾斜政策对风险投资业进行扶植,如对风险投资企业进行税收减免和政府补贴、优先采购国内高科技创业企业的产品、以出口信贷方式积极支持高科技创业企业开拓和占领国际市场等;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风险投资有效的退出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利用科研机构、大学、专业人才的智力支撑作用,进行全方位的合作;改变凭关系进行投资的行为,由市场来决定投资的去向等。
(二)风险投资的产业化、市场化和我国高技术产业的产业化、商业化紧密联系。风险投资产业化、市场化过程,客观上能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目标。风险投资在投资运作上一定要面向市场,按市场需求选择创业企业和创业投资项目,同时按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建立风险投资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等。风险投资和高技术产业的产业化和商业化紧密联系,可以促进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比如受市场影响,出现热门行业投资过度,而一些有前途的技术得不到足够的资本,风险投资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可以通过合理分析受资行业的结构,对受资行业的投资进行平衡。另外,风险投资业和高技术产业的紧密结合可以加快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和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三)构建我国风险投资对高技术产业支持的有效模式。风险投资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环境、文化环境、智力支持、资源、市场等因素的正式和非正式约束。根据这些因素,我们从生态学发展的角度来构建一个风险投资发展对高技术产业支持的生态系统,在这个系统中,金融支持、技术专长、知识等各个要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循环反复。风险投资对高技术产业的支持不仅仅局限在资金的投入上,风险投资家往往还肩负着为风险企业输入管理技能、知识经验、市场资讯资源、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等重任,同时通过高技术产业投资的平台和科研机构、大学保持紧密联系,获得源源不断的智力资本支撑,促进知识、经验、人才等合理流动,及时了解技术、科研成果的最新动态从而进行新一轮的投资。
参考文献:
1.AndrewL.Zacharakis.Thedevelopmentofventurecapital-backedinternetcompanies,JournalofBusinessVenturing18(2003).
在中国经济转轨的大背景下,我国企业不仅面临着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所可能遇到的一切风险,而且还面临着制度转轨时期所特有的风险,从而使得企业面临的风险更加复杂多变。企业风险的存在,不仅可能引起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企业发生经济上的损失,而且还可能由于风险的积聚和传递引起社会总财富下降,并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后果。因此,有必要对现阶段我国企业风险产生的根源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可行、有效的管理对策,尽量避免企业风险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
一、企业风险背景
21世纪以来,企业活动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从全球范围看,世界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生产交易方式已从实物型向信息型转变,虚拟经济、电子商务、数字模拟、信息高速公路等形式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商业方式;世界范围或一国之内企业的合并与收购事件层出不穷,企业的生产、交易范围和企业信用体系扩大;WTO等通行的世界商业行业规则在各国普遍推广,跨国企业大量涌现,经济趋于全球化。从国内的形势看,中国正面临向市场经济转型深化的关键时期,企业既要面临计划经济时代所遗留下来体制问题,如:产权不清、对政府的依赖性强、政府寻租现象严重等,又要面临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内外企业之间强大的市场竞争压力,还要面临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中所特有的现实条件限制,比如:基础设施(如金融市场、法律体系等)不完善,资源匮乏等。
从企业本身来看,企业风险的载体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具体变化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财”和“物”,即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变化
这些是最通常意义上的企业资产,同时也是企业风险载体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表现形式。它们变化的趋势是:“财”的形式更趋多样性,“物”在空间和时间上分布更加广泛,如果不能有效掌控,都会使企业预期的财物损失加大。
2.法律责任范围扩大
一方面,市场经济发展必然要求政府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使得各经济主体的责任和利益更加清晰明确、行为规范性增强。另一方面,入世后,我国商业的运作规则将逐步向国际惯例、国际规则靠拢。因此,企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无论是范围上还是程度上,都有扩大和加深的趋势。
3.信息和技术资源占据战略性地位
知识经济时代所发生的最大变化就是,信息已经作为一种要素,同技术一道参与到企业的竞争力组成中。技术是实现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因素,而信息就成为企业赢得市场、赢得机遇的核心要素。反过来,信息的缺乏或不及时很可能导致企业发生严重损失甚至生存危机。
4.企业品牌等无形价值凸显
这里所说的企业品牌不仅包括企业本身的声誉、企业的信用,还包括企业的产品、注册商标、专利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知名品牌意味着获得人们普遍的信任与认可,意味着可以创造价值。如果品牌受到损害,企业受到的损害将是长期的,在短时间内很难恢复。
5.人力资源含义外延
现代企业所应拥有的人力资源不仅包括“人力”的存在与否,更主要的,还要考虑企业决策者、管理者、员工等人力要素的身体、心理与文化素质、行为的合意性以及对企业的诚信度等。
今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后三类风险载体在我国企业所面临风险中将会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分量。
二、企业风险触发条件
风险载体和风险因素的存在未必一定会导致损失,风险的发生往往存在“导火索”,也就是触发条件。如果可以提早发现、控制或切断这些导致风险发生的“导火索”,那么企业就可以在企业风险管理中拥有主动权。未来一段时期,是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同时也将是入世所做的承诺在更基础、更核心的领域兑现的阶段。因此这一时期企业风险的触发条件将突出表现为:
1.经济利益驱使的过度竞争
市场供求理论告诉我们,当产品市场价格上升时,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就会选择追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同时进入市场的企业也会增加,生产者数量和产量的急剧增加带来供给量大量增加。而对于生产性企业来说,扩大规模简单,反之就不易了。当供给大大超过需求时,生产投资的短期不可逆性,就必然引起企业要进行“亏本生产”或者开工率不足,资本闲置。从而引起一连串的支付危机、信用危机、企业品牌危机,甚至导致全行业亏损。这种规律在中国的市场上不止一次的表现出来。如:中国的彩电行业仅在1994年到1999年之间,就进行过7次价格大战,其结果是,目前中国的彩电价格已比美国市场低20%~30%,属全世界最低。而目前,这样的趋势又出现在能源行业和房地产行业。如:煤炭价格的上涨导致各地小煤矿大量涌现,房价的成倍上涨导致大量投资涌入房地产开发行业,这些利益驱动的过度竞争的危害在经过一定时期之后就会有所显现。
2.国际能源价格陡然上升
国际能源价格的陡然上升会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第一,对能源行业本身的影响。国际能源价格的陡然上升会极大刺激国内的相关能源行业的生产投入。由于这些行业往往是以采掘业为主,因此单纯重视数量而不重视质量、只考虑产出而不考虑经济成本等因素的粗放型经济生产方式就会表现的尤为明显。特别是,当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方式是以当地的GDP来衡量的时候,就会对这种价格引起的生产刺激产生推波助澜的作用。第二,对关联行业的影响。能源行业的价格上涨,必然会导致各行各业中以这些能源为原材料的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从而导致相应的产品价格上升。如果这些产品价格的上升通过产业链上的价格传导机制传递到下游产业,就会导致更大范围的产品价格上升,甚至全社会范围的价格水平上涨,诱发通货膨胀。
3.政府政策的应急性特征
宏观调控是政府弥补市场经济缺陷很好的方式,但倘若运用不当,反而容易成为引发企业风险的诱因。我国政府的政策实施往往有应急性的特征,即针对出现的紧急状况而即时出台相应的政策,而当外部环境变化之后,又再紧急修正。这虽然可以称之为与时俱进,但是同时我们也该认识到企业的生产是有自己的周期和规律性的,特别是生产周期较长的行业,企业的生产投入不可能迅速转变。如果在一个生产周期还没有结束时就遇到政府转变政策,企业将会面临很大的损失。更严重的问题在于这种政策风险是企业难以控制,难以把握的。
三、企业风险管理对策
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企业风险管理都应该包括两层含义:一方面,“防患于未然”是避免社会财富净损失的最佳途径,也是风险管理追求的终极目标。企业风险管理的对策也应主要放在损失发生前的风险规避和控制工作上。另一方面,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细胞,其风险不仅仅会给微观个体即企业本身带来严重、甚至是毁灭性的损失,而且通过风险的积聚和传递,还有可能对某个行业、乃至整个国家都产生严重的危害。因此,还应该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审视企业风险,引导各个行业、各种类型的企业积极应对企业风险。本文基于风险管理上述两个方面的含义,对中国企业风险管理提出如下对策。1.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企业应对危机能力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壮大,企业的规模也在逐渐扩大,有的还会成长为跨地区、跨行业、资产规模大、关联企业多的企业集团。这些企业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扩大社会就业、增加财政税收、创造社会财富等方面作用显著。但同时,企业规模的扩大也使得企业的经营变得更加复杂,更加难以控制。因此,企业应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企业风险状况的影响做出评估,力争在损失发生前做好预防工作。同时,企业应对可能发生的危机状况有所预测,并提前根据可能出现的危机,做好危机预案。
2.转移法律责任风险,降低企业责任损失
鉴于企业面临的法律责任范围越来越广,遭受责任损失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企业应该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和专业律师相结合的法律事务体系,适当运用保险等风险转移工具,转移法律责任风险,降低企业责任损失。企业的法律事务体系应是分层次的,对于一般性质的公司法律事务由企业的法律顾问解决,而针对特殊的、专业性较强法律案件则聘请专业律师来解决。企业应该在对自身面临的法律风险充分认识的基础上,选择适合投保、可以投保的责任风险,利用保险工具来转移其责任风险,将自身责任风险成本降到最低。
同时,从事外贸业务的企业和正在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应该注意研究国际商业、行业规则、法律规定的差别,避免由于对规则了解不够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强化信托责任,重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曾经在我国极为严重的呆、坏账问题,以及前面提到的政府政策突然转变问题,我们认为都是由于中国的市场经济尚处在一个信用缺失的阶段。这种信用缺失不仅表现为个人,如管理者、员工对企业的信托责任意识差,而且也表现为企业对社会的信托责任意识差。比如:有的资金经营机构或个人擅自挪用客户的账户金额从事其他投资活动。从表面上讲,信用的缺失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信息传递机制。而从本质上讲,其原因是全民信用意识的缺乏,即缺乏“信托责任”。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完备、坚实的信用基石,而这种信用基石的建立要靠全社会的努力,要从个人信用、商业信用、国家信用等各个层次上,保证市场经济中信用的实现。
4.改变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方式,促进增长方式的尽快转变
在我国企业采取何种类型的生产方式往往与政府的政策导向有着巨大的关系。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和政府的关系非常密切,一方面政府可以给企业创造更优越的发展环境,如:提供优惠税率、给予特别审批等,这使得企业愿意围着政府转,受政府的指挥;另一方面,企业的生产规模和数量影响着当地的GDP的总量和增长速度,而我国的地方政府和官员考核制度中的衡量政绩的重要指标就是当地的GDP总量和增长速度。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和官员、特别是经济较不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和官员为了获得较好的政绩,鼓励企业尽最大努力提高生产数量和规模,在技术和资本条件有限情况下,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只能采取高投入的生产方式,以至于忽视了生产的其他方面,形成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因此要改变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除了要从经济制度上加强企业生产的管理和监管之外,地方政府的官员考核制度也必须要改革。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在于改变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方式。
参考文献:
[1]哈继铭:全球经济面临调整热钱流入楼市趋缓.中国房地产报,2006年1月18日
被审计对象未全面提供会计资料往往会导致审计风险隐患的存在。以云南红塔集团为例,其间开展过多次审计,然而由于未充分提供会计资料,导致多次审计均未发现10亿元“小金库”这一严重违纪行为。因而国内审计环境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以及思想政治素质,然而目前国内审计队伍建设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1.2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不足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就目前审计工作现状而言,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这一问题普遍性存在,且在工作过程中缺乏先进的审计方法,导致审计质量不高。相比于常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全新形式,审计人员应在原有基础上更进一步,然而在审计经费短缺、审计力量不足以及审计任务繁重的现况下,大部分审计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以及后续教育机会,其业务素质难以得到有效改善。
1.3审计评价标准不够统一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
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评价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对审计对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的综合评估,与审计对象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现阶段,国内对于经济责任审计方法、审计范围、责任的界定与追究、审计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评价标准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治措施等各个方面仍然缺乏统一标准,导致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审计机关无法精确审计范围,或评价责任标准不一,容易引发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策略
2.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评审
在现代审计构成中,内部控制制度评审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风险防范的关键所在。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有利于保证资产完整与安全,并能够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与错误,从而实现会计资料合法真实等诸多财务目标。在建立和落实内部管理制度以及会计制度基础上,内控制度评审能够对企业管理层岗位职责的落实以及管理水平有全面了解。我们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应重点对执行乏力、缺乏健全内控制度或根本未建立内控制度的审计对象展开详细审计。与此同时,还应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风险基础审计模式,结合制度基础审计以及账目基础审计,有效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
2.2加强审计人员培训,提高审计队伍整体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涉及较多复杂问题,具有较高的要求,审计责任以及审计风险较大,因此审计部门应针对此点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审计工作人员参与各类培训活动,推进审计团队建设,并提高培训资金投入,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后续教育,确保审计人员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心理素质,树立严格的法治观念,进而提高执法水平。审计部门应坚持人本理念,对干部人事制度加以改革,通过竞争激励机制推进干部职业道德水平以及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推进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同时还应充分利用计算机审计、现代制度基础审计以及风险基础审计等各类方法,推进审计技术方法以及工作手段的现代化。
2.3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保持合理性
首先应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并对评价标准以及评估指标体系加以完善,确保评价有理有据。应从客观实际情况出发来分析问题,多角度分析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允和准确性。就国家政策调整与变化而言,审计企业管理层对此无法做出改变,但审计企业经营成果最终会因此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审计人员在评价过程中应坚持全面、真实以及客观陈述,切忌只看表象,草率做出是非功过的结论。此外,在评价过程中还应坚持谨慎性原则、责权分清原则以及对比原则,确保审计结论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一、序言
随着旅游的个性化发展,以单一观光层次为主的旅游产品已经不再能满足人们对旅游和休闲的心理要求,从而转向文化、休闲、探险等专业需求层次。探险旅游源于西方,目前在一些发达地区已相当普及,近年来,各种探险旅游活动也风靡中国,但由于起步较晚,游客与经营者对探险旅游知识的缺乏,与此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各种应急保障措施不够完善,导致探险旅游事故频频发生。根据中国登山协会的不完全统计,1999—2009年,全国探险旅游死亡人数达160余人。而且死亡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因为探险旅游死亡人数的逐年增加,探险旅游安全问题开始引起学术界、业界的重视,解决探险旅游安全问题迫在眉睫。
二、探险旅游综述
1.探险旅游的概念
探险旅游是指由探险旅游企业(如俱乐部、旅行社)或隔热组织设计的,在旅游者不熟悉的有安全保障的地方进行的,以满足旅游者个性化探险需求的,能使旅游者产生特使体验的,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所有旅游活动的总称。
2.探险旅游的特征
(1)动机的独特性
探险旅游这种旅游方式一般在其活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参与者在未知的行程中追求冒险和刺激。这种动机的独特性是探险旅游区别于大众传统旅游的一个体现。
(2)自主参与性和体验差异性
游客在探险旅游中能自主参与,充分发挥自身潜力、施展才干。由于旅游者个人体质、智力、情感、以及旅游需求的差异,不同的旅游者可获得不同的探险体验、情感经历和心灵体验。
(3)专业性与技术性
探险旅游的组织者要根据探险旅游项目的需要,向游客传授基本的野外旅行常识,如装备使用、露营、消毒及方向辨别等;还有探险旅游者必须熟悉掌握特殊知识技能,如漂流、攀岩、崖降等的专业技能。这些都要求有一定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4)对安全的需求
人们对探险旅游的渴望不仅仅是猎奇和寻求刺激,也是为了达到人生的自我实现。因此,当危险超过了游客能力所能够承受的范围时,游客的体验水平便处于下降趋势。“绝对刺激,绝对安全”才是探险旅游的显著特点。
三、滇西北探险旅游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风险的原因
1.滇西北探险旅游的发展现状
滇西北旅游区位于云南省西北部,该区含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地区、迪庆藏族自治州和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共24个县。
滇西北是世界级的旅游资源区,区内有两处位列联合国“世界遗产名录”的景观(丽江古城—文化遗产,三江并流—自然遗产)、三处部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三江并流、丽江玉龙雪山、大理)、三处部级自然保护区(高黎贡山—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白马雪山、苍山洱海)、一处国家地质公园(玉龙黎明—老君山)和许多新近崛起的旅游地。这对向往原始野性的大自然的探险旅游者具有巨大的吸引力。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滇西北的旅游基础设施、接待设施和城镇建设等方面都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尤其是制约旅游发展的交通设施建设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这为开发滇西北探险旅游提供了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推动和各级政府部门、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努力下,滇西北旅游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以单纯的观光游览为主调的旅游产品结构正向科技和文化含量不断提升的各类特色旅游产品转化,包括探险旅游在内的多种专项旅游产品正在或即将被重点开发。例如,滇西北“香格里拉探险游”已被国家旅游局列为中国向世界隆重推出的11条部级精品旅游线之一;“茶马古道探险游”也是国家重点开发的旅游产品之一。由于旅游宣传促销措施得当,滇西北旅游产品不但在国内旅游市场具有很大的知名度,而且在海外市场,尤其是在港澳台地区和日本、新加坡、韩国等亚洲旅游市场也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但是,滇西北探险旅游业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安全隐患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从2007年至今,滇西北探险旅游死亡人数57人,其中在交通及坠崖的事故中,共有50人死亡,23人受伤;在沉船事故中共有1人死亡,11人失踪;在雪崩事故中共有3人死亡,19人受伤;在巨石滑落事故中共有3人死亡,2人受伤。而且死亡人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如果问题不解决,势必要影响到滇西北探险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2.滇西北探险旅游存在的风险及原因
(1)从客观角度出发
①自然条件恶劣,灾害频繁
由于滇西北三江并流带地质构造十分复杂。区内多种地质灾害频繁、普遍而典型,地震、滑坡、泥石流、崩塌广泛发育。山地的生态地质环境、地质成景异常脆弱。
②交通不便,交通事故频繁
滇西北区域内盘山公路众多,部分路况不尽人意,再由于植被脆弱,一旦暴雨或地震,轻则泥土顺流冲刷而下淤积路面,重则大石块坠下形成塌方,或山体滑坡等事故,完全阻塞公路。因此,是交通事故的多发区。
③地势高,游客容易产生高原反应
滇西北地势高,山脉纵横,分布有梅里雪山、玉龙雪山、哈巴雪山等山数十座海拔4000m以上的雪山。据统计,大约80%的游客都会产生高原反应。
(2)从主观角度出发
第一,旅游者盲目自信、缺乏安全意识、轻视活动难度,参与者仅凭一股热情投入到户外运动中去,无安全意识与常识作保证是很危险的。事故者没有基本的安全意识造成的严重后果是近年来发生事故的共通性。第二,设备供应不足、选择失误以及养护不当。
(3)旅游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服务意识较差
滇西北地区近二十万旅游从业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者仅占6%左右,远低于全国水平,具有专业水平的中高级管理、导游人才更是凤毛麟角。
(4)救援能力有限
由于事故发生地点通常都处于交通、通信、医疗条件等不发达地区,目前在旅游所辖区,滇西北地区、云南省甚至全国都没有专业的救援队伍,给救援带来很大的困难。每次的救援任务基本由当地政府组织村民承担,而他们缺乏专业的设备和必要的技能培训。
(5)探险旅游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险
在滇西北地区的几次事故中,受伤和遇难人员基本没有购买专门的户外运动保险,在事后处理中,给旅游景区、当地政府以及家人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四、滇西北探险旅游风险控制的对策
1.确立可持续发展战略,真正把“保护优先”原则落到实处
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大量森林的被砍伐,滇西北地区面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自然灾害频繁的现实威胁。自然环境、人居环境和气候都处于一种不断恶化的趋势之中;相应地,旅游环境也受到了影响和破坏,旅游者不得不跑更远的路才能看到保存尚完好的生态环境,而这又在无形之中带来了对所剩无几的宝贵资源的新的开发和破坏(例如对玉龙雪山的开发,从云杉坪到高山滑雪场再到牦牛坪,缆车索道越建越多,路越修越远,自然生态环境被人为改变的威胁也就越来越大)。
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滇西北地区应坚定不移地将生态旅游和民族文化旅游作为旅游业发展的主要方向,突出旅游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性,突出旅游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使旅游业发展真正走上旅游与生态良性循环的健康轨道。
2.旅游者的不安全因素的控制
应在参与活动之前对影响探险旅游安全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的认识,防患于未然,这能从一定程度上减少面对危险时的盲目性,因而要尽量做好详尽的防护措施:第一,选择安全系数较高的旅游目的地;第二,参与专业、正规的旅游企业组织的旅游活动;第三,量力而行,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旅游路线和探险内容;第四,参加探险旅游的相关培训,懂得自我救护,了解野外生存技巧;第五,充分了解旅游的内容,包括目的地的地域特征、天气情况、交通条件、救援电话、救援设施等;第六,配备探险所需要的装备,准备一些急救药品;第七,购买保险。
3.加强旅游组织经营者及管理者风险管理控制职能
(1)推行许可证制度
许可证是旅游企业或探险俱乐部等组织单位从事探险旅游活动的一种资格凭证,也是主管部门对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后颁发的资格证书,它可以帮助游客辨别合格与不合格的旅游商。主管部门还应该对组织单位的经营状况进行定期考核,关于组织者的实力和信誉、安全或事故记录、等内容。若在规定期限内有重大服务缺陷的,予以惩罚甚至是取消从业资格,从而刺激从业单位加强管理,降低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2)高素质、高能力探险旅游从业人员的配备
这里指的是从业人员包括从事探险旅游的导游、领队、联络人员和司机。目前从旅游院校和其他渠道培养出来的导游或其他人才,尚不能适应从事探险旅游的需要。探险旅游的野外作业人员一般要求一专多能。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使其具备应付各种困难和危险的专业素质及能力。
(3)规范操作、遵守检查培训原则
在探险活动(尤其是危险性大的活动)开始前,有必要对参与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确定游客是否有能力完成探险任务,根据游客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工作分工,并根据分工内容对游客进行专业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操作技能,尽量避免探险过程中危险事故的发生。同时从业人员在组织活动前,还必须对探险目的地进行初步考察,了解目的地情况,尽可能地排除或避开危险。
4.完善探险旅游安全救援系统
(1)政府牵头建立以滇西北景区景点为基地的救援机构
政府掌握着庞大的社会资源,建立有110、119、120等完备的公共安全体系。当地政府应负责牵头组织建立一个适合当地情况的高效、快捷的救援机构,在必要时与相关部门与组织做统一的协调工作,提高救援效率。
(2)滇西北当地救援人员的配置
首先在旅游地建立以景区管理员和当地村民为主要救援人员的救援组织,聘请国内外专家负责对他们进行专业的技术培训,使他们掌握相关的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医疗急救常识;并且定期开展和不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和演习。利用他们对当地情况的了解,诸如气候、地形、语言等方面的优势可以很大地提高救援效率。其次寻找户外运动爱好者作为救援队的志愿者,利用他们对户外运动的热情和经验,运用自身的专业技术和专有装备,也可以提高救援队的救援能力。
(3)救援装备的配备和通讯设施的完善
滇西北当地政府组织和景区管理机构应该为救援队建设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备一些必要的救援设备和个人装备,由景区管理员或当地村民负责保管,在需要时使用。另外,滇西北当地景区应建立救援通讯体系,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以保证救援工作的开展。
五、结束语
探险旅游是随着市场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专项旅游品种,具有广阔的市场,特别是在滇西北地区。虽然在运作中具有一定的风险,但对年轻旅游者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只要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旅游者三方采取积极的态度,对滇西北探险旅游中存在的问题足够重视,构建一个合理的安全保障系统,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以内,那么滇西北地区的探险旅游就可以得到长足、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传统:探险旅游安全风险管理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8(5)
Abstract:Thisarticleembarksfromtheclassicaltheory,uncoordinatedandthefinancialrisk’srelationshasconductedtheresearchontheregionaleconomiesdevelopment,thoughtthattheregionaleconomiesdevelopmentwillbeuncoordinatedthroughmanykindsofwayinitiationfinancerisk.
Keywords:regionaleconomiesdevelopment;financialrisk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的问题最终会集中体现于金融。那么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与金融风险之间是否存在某些关系呢?本文将结合经典的金融风险理论,就这一问题展开初步的分析。
1从马克思经典假说看
1.1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导致的生产过剩
首先,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导致的产业同构及重复建设问题,会导致商品生产的结构性过剩。经济领先区域经济之所以领先与其产业结构领先于经济落后地区的产业结构是分不开的。经济落后地区在缩短与经济领先地区的经济差距的过程中,必然要进行产业结构的升级,当经济领先区域的产业升级速度不能维持两个地区之间的产业结构差异时,必然会出现产业结构的叠加。产业自构必然会引发大量的重复建设问题。而产业的同构与大量的重复建设必然会导致商品生产的结构性过剩。
其次,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导致的需求相对不足,使得生产过剩问题更加严重。第一,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会导致消费需求的不足。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协调必然会导致经济领先区域与经济落后区域收入水平之间的差异。对于经济领先区域而言,在产业结构升级缓慢的情况下,其对于已有产品组合的消费需求会趋于饱和,由此制约其消费需要,而对于经济落后区域而言,较低收入水平会制约其消费需求。第二,从投资需求角度看,对于经济领先区域而言,虽然有大量的资本集中,但是由于产业升级的缓慢,资本流入到生产领域的量在产业趋于饱和后就会增长缓慢,投资需求开始不断萎缩,而对于经济落后区域而言,政府将比较稀缺的资源集中配置在其认定的高利润率的“关键性产业”中,这必然导致本地原本就稀缺的资源对于其他“非关键性产业”而言更加稀缺,进而制约了“非关键产业”的投资需求。
1.2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导致的金融过剩
首先,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会导致经济领先区域的金融相对性过剩。根据前文的分析,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会导致资本从经济落后地区持续的流出,同时还会阻碍资本流入经济落后地区。而对于经济领先区域而言,金融资源的大量集中,在国家“一刀切”式的宏观调控下,很容易产生金融的过剩,形成信用的过度膨胀。
其次,对于经济落后地区而言,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大量的金融资源被投放到“关键性产业”,而根据“资金软约束”理论,在行政干预的情况下,这些产业很有可能产生“资金软约束”现象,进而导致金融的结构性过剩。
2从凯恩斯理论角度看
凯恩斯指出,经济危机发生的内在原因在于有效需求不足,而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亦可通过这些途径导致金融风险。
首先,从消费需求角度看,一方面,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导致的区域间贫富差距增大会导致消费需求不足的情况;从另外一个方面看,在经济领先区域出现的劳动力总量相对过剩及结构性不足,亦会导致区域内收入的两级分化,进一步制约需求的扩张。
其次,从投资需求角度来看,对于经济领先区域,在旧有产业趋于饱和的情况下,投资需求的动力主要来自于产业升级,而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会阻碍其产业的升级,进而阻碍了投资需求的扩大。而对于经济落后区域而言,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会阻碍“非关键性产业”的投资需求,而另一方面,优质劳动力的大量外流也会制约该地区的投资需求。
3从周期性的金融内在不稳定理论角度看
首先,按照明斯基的理论,金融风险的产生源于经济周期中的某种变换,而在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协调情况下,经济落后区域的经济赶超战略为这一“变换”的产生带来了契机。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投资机会出现了,大量的资金因而汇集于“关键性产业”,在资金软约束的情况下,很容易形成信贷泡沫。
其次,经济落后区域为追求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会偏好于高新技术的发展,而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引进的途径在本区域内形成技术的创新,而这亦会带来新的“变换”因素,进而导致多方面的风险暴露。其一,如果自主开发,那肯定要发展与高新技术产业密切相关的风险投资业,而风险投资业的特点是集高风险、长期性、专业性于一体,这与经济落后区域优质劳动力及资本缺乏的现状是冲突的。其二,如果从经济领先区域引入,由于经济领先区域资本充足,在以此基础上进行的技术创新多以服务于资本密集型产业为目标,当然这也符合产业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密集型产业的转化规律,如果经济落后区域进入相关的技术,则会导致资本对劳动力的过度替代,使原本就稀缺的资本更加稀缺,而劳动力就业状况则更一步恶化,进而对金融体系产生冲击。
最后,稀缺资源向经济领先区域的持续涌入,也会加大经济领先区域金融体系的内在不稳定性。稀缺资源在经济领先区域的持续集中,一方面为银行过度信贷埋下了伏笔,另一方面,经济领先区域内有可能形成“被提前的经济繁荣”进而导致过度的投机。
4从货币主义视角看
首先,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会导致我国“一刀切”式宏观调控的失灵。在全国统一货币供给调控下,东中部地区经济对货币调控的反应要快于西部地区。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逐,金融机构往往将资金从西部地区调往东中部地区,特别是东部地区使用,很多微观经济主体通过股票市场投资等渠道将资金投向东部地区,这将首先导致东部地区不动产、金融资产价格迅速上升,引发新一轮通货膨胀,这种通货膨胀会波及到西部地区,使西部地区原本稀缺的货币供给显得更加稀缺,此时中央银行的货币供给调控又将陷入两难境地。
其次,地方政府出于竞争的需要,对商业银行强加以准财政的职能,使得商业银行面临这双重委托的矛盾,进而加大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创新的涵义
20世纪20年代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其名著《经济发展理论》中认为创新是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包括新产品的开发、新生产方式或者技术的采用、新市场的开拓、新资源的开发和新的管理方法或者组织形式的推行。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研究的对象是广义的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对于金融创新,本文的界定为:金融业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是指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机构为追求宏观效益或微观利益而对其机构设置、业务品种、市场结构及制度安排等方面进行的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金融创新的具体内涵包括:金融业务创新、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
二、金融创新风险的形成原因
1.金融创新通过影响货币供应量而使通货膨胀成为可能。商业银行的新型负债账户、可转让存单、证券化贷款等金融创新创造了新的货币供给。而现代金融业电子化的进程加快,电子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金融交易效率,从而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另外,金融创新通过电子化交易、创新的工具等扩大了货币乘数。以上都增加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调控信贷规模的难度。
2.金融创新弱化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创新,一方面,导致金融监管的领域扩大,对象增多。除了对于传统机构的监管,监管机构需要对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新型的金融和准金融机构监管;另一方面,由于表外业务规模的扩大,表外风险随时都能转化为真实的风险,对于表外业务的监管难度也在增加。
3.金融创新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金融创新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分工界限日益模糊,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大量的金融创新工具为投机活动提供了诸多“冲击市场”的手段。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市场、资本流动的国际化,使局部的金融风险能够迅速转化为全局的金融风险。
三、防范金融创新风险的配套措施
1.完善和加强金融监管体系,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监管模式,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监管当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应积极支持和引导金融创新。
(1)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当局应变合规性监管为合规性和风险监管并重,在鼓励法人内部风险监控的同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水平。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监管经验,积极构建市场化、国际化的金融监管模式。将金融监管的重心放在构建各金融机构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稳健发展的外部环境上来,更多地运用新的电子及通讯技术进行非现场的金融监管,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备付金率、呆坏账比例等指标实行实时监控,以此来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快速反应能力。
(2)金融创新方式应以原创型为主。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已有的金融创新多为引进吸纳型创新,技术原创型创新不够,致使已有的创新科技含量低,运用效果差。在确定面向新世纪的金融创新主攻方向时,我们应选择技术原创型创新为突破口。其依据是:第一,技术原创型创新代表着当今国际主流,以此为突破口,可以发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赶超优势,保持金融技术上的高起点。如果总是跟在别国后面亦步亦趋,模仿仿制,就会失去先机、受制于人,而且失去金融创新产品先期投放市场的巨大效益,造成亏损风险。第二,在我国还存在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的情况下,技术原创型创新受金融管制的程度相对较小,因此比较可行。
2.进一步完善金融创新的环境。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法制与监管状况构成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主要外部环境,金融创新同法制与监管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国有商业银行只能在法律和规章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各种要素和条件的分解与组合,创造出新颖的、更富有效率的金融工具、交易种类、服务项目和金融管理方式,决不能把违法违规行为与金融创新混为一谈。其次,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必须服从金融监管,同时金融监管也应有明确的边界,不应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只要商业银行没有违反管理条例和法律条文,其创新活动就要受法律保护。
金融创新在前,而金融创新的风险管理在后,在此期间有一个时间差,为了保证管理的有效性,一是要加大对已经出台法律的执法力度,做到依法办事、违法必纠。二是对目前尚缺、配套条件难以一步到位的个别条款,要通过补充条款予以过渡,规定一定时间必须到位,同时要对金融创新之后所涉及的法律条文适时进行修订,以适应金融创新有序发展的需要。
3.充实监管人员,提高综合素质。一是将政治素质高、懂法律、精通金融业务的员工充实到监管岗位上;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出一大批懂得国际金融、了解金融风险、洞悉金融创新业务的复合型金融监管人才;三是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人员对于金融创新业务的风险监测、风险处置过程中的监管权力和责任,并改进监管手段、鼓励金融监管手段的创新,以金融监管手段的创新应对金融业务的创新。
4.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随着金融市场的全球一体化,金融创新具有国际化特征,一国金融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管时通常是鞭长莫及,这就要求各通过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各国监管机构与国际性金融组织的合作与协调,能够有效的降低金融创新风险。金融创新监管的国际监管可以从国与国之间的协作监管;二是国际性组织对其成员国所进行的风险监管出发,加强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对国际性的金融创新实行统一的监管标准,确保金融创新既有效率,又安全可靠。
参考文献:
二、风险投资对农村经济活动的影响
我国的风险投资行业发展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上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尤其是资本市场的逐步健全,开始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实践证明,风险投资对于推进我国创业投资发展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商品化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强调自主发展和外向引进高新技术,培养国内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中国在诸多高新技术领域有所突破,正在加速实现由科技研发大国向强国的转变。风险投资为诸如互谅网、电子计算机、新能源等一大批高新技术成果的快速产业化提供了便捷高效的融资渠道。然而,总体来看,我国的风险投资行业依然主要集中于科研能力较强、资本市场相对活跃的大城市。当前,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农村正处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阶段。同时,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大量高新技术成果不仅是农村产业升级所必需,而且也需要在农村落地生根以最大限度地将高新技术优势转化为现实的市场优势。然而,农村的各类风险投资对农村的经济活动却有着双重影响。
(一)积极影响
风险投资具有将高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显著优势。当前,我国农村正处于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关键阶段,鼓励农村风险投资的发展,显然有助推进农村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当前,我国农村的产业结构优化继续高新技术成果的注入。然而,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虽然硕果累累,但却主要以政府为主导,仅仅依靠政府的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和有效的财政资金无法适应农业科技成果快速产业化的市场需要,不仅造成了大量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闲置浪费,而且制约了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风险投资既为农业高新技术在农村落地生根提供了资金,而且可以依托风险投资管理团队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从而大力提升农业科技项目的资本回报率,为农业科技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形成政府、企业、风司和科研单位多方参与、农业高新技术与农村产业升级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另外,发展农村风险投资还有利于调动农民的创业积极性,提升农村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投资对于农村中小企业的经营者来说,实际也是一种激励机制,可以鞭策其在投资公司的帮扶监督下提升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二)消极影响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风险投资机构开始关注农村,尤其是绿色有机农业。然而,我国农村风险投资总额仍然偏少。据统计,2012年,我国农业风险投资总额仅为2.4亿美元,在各行业吸引风险投资额中仅排在第5位。显然,这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并不相符。风险投资不活跃、融资规模过小,还制约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使得大量农村中小企业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亲友借款等非正规形式融资,无形中为农民的投资活动增加了诸多风险。尤其是政府针对农村风险投资的政策体系不完善,法律机制构建不健全,带动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农村的各类风险投资行为因农村中小企业自身缺乏现代企业制度和财务核算制度、生产技术水平低下和经营管理水平不高而存在较高风险。一旦农村企业经营不善,此类风险投资所蕴藏的资本风险便可能发酵为农村局部地区的金融风险,并可能导致农村区域范围内的金融动荡,乃至威胁农村的社会安定。如一些农村地区的投资公司,以空壳公司的名义,打着风险投资的幌子,许以农民高额的投资回报,非法集资后盲目投资经营,最终造成巨额亏损或资金链断裂,使得参与投资的农民血本无归。
三、以风险投资推进农村产业优化升级的路径
随着国家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和法律规范的出台,我国的风险投资行业虽然存在资本来源单一、规模小、缺乏明确战略和发展规划等系列问题,但整体来看正在朝着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已经成为促进我国高新技术成果快速产业化和市场化的重要融资渠道,尤其是推动了互联网等行业的迅猛发展。我国农村的风险投资发展尚处于起步摸索阶段,从狭义的角度看,农村的风险投资发展基本属于空白。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民的投资行为日趋活跃,但大多以民间借贷等形式存在,融资规模有限,运作流程够规范,且融资企业既缺乏高新技术支撑,也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旦融资企业经营发展陷入困境,投资风险有可能转化为农村的金融稳定风险和社会安定风险。对此,必须有效规范当前农村的各类风险投资行为,监督、引导和规范其走上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借以以有效发挥风险投资对农村产业升级的带动作用,在农村形成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转化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为此,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设立农村微型风投基金,加强政府的引导和监管
我国农村的风险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大量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长期无以根本解决。以风险投资推进高新技术成果与农村中小企业的结合显然非常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然而,因农村中小企业自身存在诸多缺陷,国有商业银行和社会资本并不愿意将风险资本投降农村。对此,政府应当在农村风险投资发展的起步阶段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对农村发展的财政扶持,通过设施微型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农民积极采用现代高新技术成果兴业,引导农村中小企业积极采用新型技术升级生产技术水平。对于政府来说,设置微型农业经济2015/6风险投资基金还可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不断壮大微型投资基金规模。但要保证微型风险投资能够取得收益,政府还要积极引导农村中小企业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和财务核算制度,通过引进职业经理人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尽力降低微型风险投资基金的风险水平。另外,政府还要成立微型风险投资的咨询部门,既要监督管理资金的使用流向,也要给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二)构建相应的政策支持体系,调动商业银行和社会资本参与
从长远来看,仅靠政府设立农村风险投资的启动资金显然不够。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可以说,农村的市场投资前景非常广阔。中国要想实现从农业大国到农业强国的转变,更需要为农村产业升级注入大量的高新技术成果。农业科技研发需要大量的成本,仅靠政府设置风险投资基金根本无法满足。对此,政府应当完善农村风险投资的国家担保机制,以政府信誉调动商业银行加大对农村风险投资的支持力度。通过国家担保,可以调动大量社会资本以风险投资形式投向农村。在提供担保的同时,政府还可建立农村风险投资的补偿机制,即商业银行和民间资本愿意对农村进行风险投资的话,政府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奖励或税收优惠。政府的补偿机制可以依据风险投资项目的科技含量分成几个等级,尤其要对农村发展急需的高新技术投资项目给予大幅的税收减免优惠。此外,农村风险投资与其他领域相比,毕竟风险相对更大。对此,政府应当给予风险投资失败者给予适当补贴或者在相关企业陷入经营危机时提供优惠贷款帮助其渡过危机。
(三)完善农村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提升资本利用效率
风险投资是社会流动资本的重要组成本分,当某一风投项目运作成熟之后,以上市、转让、并购、回购等方式实现资本退出,转而投向其他项目或领域,可以持续实现资本增值,提升资本利用效率。农村中小企业,规模小,风险大,基本无法满足上市公司条件,很难通过上市以股权转让形式实现资本退出,不仅加大了投资风险,而且造成了资本浪费。因而,构建完善的退出机制成为农村风险投资发展的关键。对此,证监会等要加强对二板市场的引导,鼓励高科技中小上市企业将资本投向农村。同时,要进一步推进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降低农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上市门槛。还可以进一步扩容三板市场,探索引导具备一定高新技术实力的农村中小企业参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试点工作。另外,还可以以税收优惠等措施引导和鼓励上市公司广泛参与农村风险投资。如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并购等形式购买农村中小科技企业的产权,为与农村产业升级紧密相关的高新科技研发及其产业化提供资本扶持,并获得相应的风险投资回报。
(四)规范农民的风险投资行为,加强对农民的投资培训
当前,农民收入显著增加,农村资本市场日趋活跃。在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中,民间借贷、投资诈骗等投资行为成为缓解其资金难题的重要方式。其中,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农民缺乏投资常识和法律意识的现状,以风险投资为名,进行非法集资,或跑路,或经营不当,将资本挥霍一空,造成了农村局部范围的金融动荡,乃至形成一定的社会危机。对此,必须加强对农民的投资培训,引导农民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正规形式进行风险投资。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培训,提升其合同意识,尽量将农村的风险投资引向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此外,鉴于农民投资常识匮乏,难以进行正常的风险投资操作,政府可以鼓励商业银行尤其是农村信用社等专门面向农村的金融服务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推出面向农民的风险投资产品,吸收农民资金,从事风险投资或风险投资的业务,降低农民直接参与风险投资的额外风险。比如,地方商业银行可以引导和扶持农村开展资金互助,吸收农民存款,并以农民存款进行风险投资。
论文摘要: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还是一种金融创新,在我国政府主导金融创新模式下,监管部门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肯定要求尽可能降低其风险,这就会与尽可能追求利润的市场主体产生冲突。从我国资产证券化实践来看,监管部门为降低风险而对证券化交易做出了一些要求,但这些要求是否能够有效地降低交易风险是有疑问的。在不同的法律环境下,资产证券化交易面临的风险是不同的。而在我国资产证券化交易会面临哪些法律上的风险还是不确定的。在这种金融创新活动起步的阶段,一味地强调交易的安全性,可能会束缚其活力。 一、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金融一直是一个发展变化的领域。变化的目的包括为各种企业创造加速现金循环的灵活机制,运用各种商业资产为加速资金循环提供支撑,创造各种交易结构来满足资金提供者的要求和企业融资目标。从最早的抵押担保融资到后来的各种形式的应收账款转让,这些持续的探索发展到20世纪70年代产生了资产证券化这一新型的融资方式。 资产证券化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在近40年的发展过程中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目前在世界范围内都得到积极的开展。从数量上看,在美国资产证券化的数额已经超过了国债数额及公司债数额,成为第一大市场 ;从发展速度上看,欧洲从1987年首次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ortgage-back Securitization,MBS)以来,市场每年平均增长61%. 从范围来看,现在除了欧美发达国家,澳大利亚及南非等国资产证券化也有大规模开展。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也纷纷通过了资产证券化方面的专门立法来促进资产证券化在本国的发展。如台湾地区在2009年通过了《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 二、资产证券化的优势。资产证券化之所以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地发展,原因就是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它具有独特的优势,能为参与者带来诸多方面的利益。 (一)从融资者的角度来看,资产证券化能提供低成本的资金。证券化融资成本反映在投资者愿意购买的由SPV发行的证券的利率上。对于一家公司来说,如果利率低于它以其他方式直接融资的成本,则证券化对于这家公司则是有吸引力的。而证券化的功能之一就是把公司的资产(通常表现为应收款)与公司整体风险隔离开来,(再加上信用增级)使这部分资产获得比公司本身更高的信用评级,从而使依托其发行的证券能够以较低的利率被资本市场所接受。这对那些风险评级较低的公司可能好处更为明显。因为这些公司如果不采取资产证券化这种模式,根本就不具备发行证券的资格。此外,资产证券化还能够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使得应收款的转让被视为销售,这样一来发起人的债权就从资产负债表上消除,而获得的现金也不体现为负债。这为公司管理资产负债提供了灵活的手段,这一点对于银行业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因为银行的贷款规模受到资本充足率的限制,而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将有风险的资产变为自有资本的途径,能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扩大经营规模。资产证券化对于融资者的另一个好处就是扩大了可融资资产的范围,从现有实践来看,包括不良资产及未来发生的应收款都可以成为资产证券化的对象。资产证券化对于融资者在其他方面也有好处,比如增加资产的流动性,分散风险,改善收入来源等等。 (二)对于投资者来说,资产证券化提供了低风险、收益稳定的投资产品;随着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创新,资产证券化还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对时限、额度、风险的不同偏好,让不同投资者承担不同风险,从而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三)而从整个金融体系的角度来看,资产证券化与衍生金融产品一样“之所以重要并不在于它的规模,而是因为它发展了一种新的理解、测试和管理金融风险的方式。传统上混合在一起的风险能够被梳理并各自单独管理,从而更有效率”。 而衍生金融产品在具有规避和分散风险功能的同时,由于其自身的虚拟性质及对投机的刺激作用,对现有金融体系的风险监管是一种严重挑战。相比之下,资产证券化则有实际的资产作为依托,衍生金融产品所具有的副作用并不明显。而分散风险对于现代金融具有重要意义。“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其内核是有差别的,或者说,其核心功能是不同的,现代金融本质的内涵是转移风险。金融是一种分散风险、转移风险的机制,它的核心功能是为整个经济体系创造一种动态的风险传递机能。任何对金融的理解如果离开了转移风险这一点,就没有真正理解现代金融。” 此外,由于现在金融产品的价格波动很大,使得持有金融产品的风险很大,因此,持有者对金融产品的流动性要求越来越高,而资产证券化正是一种有效增强资产 流动性的途径。资产证券化的广泛开展将有利于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 三、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是确定风险。作为一种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之所以具有以上独特优势,其根本的原因在于它实现了信用保证的革命性转变:“它把信用保证具体落实在信用因素最客观的部分,改变了传统信用制度的信用基础。” “资产证券化是在债权逐步摆脱身份色彩而实现独立财产化的过程中,把具有流通性的证券与作为信用手段的物的担保较完美的结合的产物”。 抵押担保、保理等融资手段主要依靠融资者的整体信用基础,包括主观层面和客观层面,信息获取成本及监管成本都很高,变动性因素多,风险难以确定。而资产证券化通过制度安排将部分资产与融资主体的风险隔离开来,在这种情况下,该项资产的收益情况与融资者的信用状况无关。此时债权的实现就只是与资产本身的性质相关。这样一来,信用保证就建立在风险确定更为容易的客观资产之上,从而具有其他融资方式所不具备的优势。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转变的实现是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基础上的。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得大规模信息的收集、存储及分析成为可能,对资产池中的资产在未来的风险确定,通常是通过对历史资料收集分析做出的预测。这在银行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作用非常明显。正是这种风险的确定性使得投资者愿意以较低的利率去购买资产证券化产品,从而使得融资者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资金。正是这种风险的客观确定性,降低了对投机冲动的刺激,从而使得资金真正在生产领域发挥作用,优化了资源配置。 而之所以能够实现信用基础的客观化,根本原因就在于资产证券化的交易做到了风险隔离,也就是将融资者(发起人)的风险与拟证券化的资产相互隔离,从而使资产的风险容易被确定。在实践中,资产证券化通常由一系列交易构成,而这一系列交易安排的核心目的就是要实现风险隔离,进而使风险相对确定。 三、如何实现风险隔离。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风险隔离主要指的是法律上的风险隔离。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模式是发起人将自己的一部分资产(通常是应收款)转让出去,再以这部分资产为依托发行证券进行融资。所谓的风险隔离就是要使应收款的转让在法律上具有确定性,不存在被否定的风险。 在不同的法律环境中,实现风险隔离的途径是不一样的。如在美国,其《破产法》中“实体合并”(substantive consolidation) 的规定而且将判断的权力作为一项“衡平权力”(equity powers)授予法院,使得美国的破产法院拥有广泛的衡平权力,实践中也出现过法院否定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资产转让的“出售”性质的案例。 这使得“破产隔离”的确定性对其资产证券化交易特别重要。美国的资产证券化交易安排就非常注重“破产隔离”,而这就要求应收款的转让有效地从原始权益人手中剥离出来,也就是要求做到所谓的“真实销售”。原始权益人向SPV(特殊目的机构)进行的应收款转让是否构成真实销售,美国司法实践已经发展出一套比较完整的考察标准。这些因素包括:1、追索权,通常对于所转让的资产,一般资产证券化交易安排中都会约定原始权益人要承担相应的资产质量保证责任,对于不符合约定的债权,SPV有权向原始权益人要求替换。实践中,SPV对原始权益人追索权程度越高,法院认定真实出售的可能性越低;2、保有权利和对剩余享有的权利,一些法院认为如果存在这样的协定:就是一旦受让人收回的投资超过一个商定的收益值,转让人有权获得商定收益值的回收款部分,那么就表明这是一个有担保的贷款,而不是真实销售;3、价格机制,应收款定价如果是与某项利率指标挂钩,则表明是担保贷款,而如果价格是以确定的折扣来确定,并且不再变动,那么较容易被认定为真实销售;4、账款的管理和收集,应收账款的管理和控制也会是法院区分担保贷款还是真实出售时考虑的因素。如果是真实出售,受让人应有权控制账款的回收。此外,交易文件本身的用语也会成为考虑的因素。而我国的《破产法》中没有“实质合并”的概念,也没有类似的规定。相关的规定有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应收款的转让价格如果合理,资产证券化交易就不会受到破产法的影响。 实际上,即使在美国,所有支持真实销售的因素都被满足的情况是很少有的。这里需要进行一种平衡,就真实销售这一目标与原始权益人和投资者其他目标进行权 衡。而这种平衡关系的确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原始权益人信用的好坏。对于一个投资达到投资信用级别的原始权益人,投资者如果一味坚持交易要达到破产隔离的真实销售可能并不明智;而在原始权益人陷于困境或经营状况不佳时,强调真实销售就非常必要了。 四、我国的实践。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已经有了实践。除了冠以资产证券化之名的国开行和建行的以银行贷款债权为依托的证券化外,还有各证券公司开展的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名的资产证券化。由于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交易的参与各方还是监管机构都缺乏经验。与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产品创新活动是以市场为主导的,资产证券化交易活动是在市场需求的刺激下产生发展的,其交易模式也是以市场需求为引导进行设计的。一个资产证券化产品能否进入市场,取决于投资者是否认为其有利可图。而我国的金融产品创新是在政府的严格控制下进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如何设计,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才能进入市场,都是由监管部门说了算。但由于资产证券化这种新的金融产品会面临什么样的市场及法律上的风险,在缺乏实践验证的情况下是很难预料的。从监管者的角度出发当然会持一种谨慎的态度。目前在企业资产证券化方面,证监会要求各证券公司在交易结构上应该做到“真实销售”。但实践中各企业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而各方面对于“真实销售”又没有一个较明确的验证标准,导致在具体交易结构设计上参与者比较迷茫。 五、结论。资产证券化在我国是一种金融创新,在其起步阶段持审慎的态度无疑是必要和正确的。但对这一产品的内涵有深入的理解,在此基础上才能正确认识其可能存在的风险。“真实销售”只是在美国法律环境下风险隔离的一种重要手段,而在我国由于法律环境的不同,强调“真实销售”可能没有那么重大的意义。从各国实践来看,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购买者大多是机构投资者,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资产证券化交易本身结构复杂,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难以为个体投资者认识。而我国目前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也只是在深沪两市的大宗交易市场上市,交易额要求至少100万元。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会认真考虑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风险收益,有利可图他们才会去购买,这本身就是对这一金融新产品风险的控制手段。总之,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核心就是其风险的确定性,而实现这种确定性,没有单一的途径。资产证券化产品风险是否合理,最好的检验者应该是市场。
举办2008年奥运会,为北京经济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这对于北京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实践表明,历届奥运会主办城市同时也面临着后奥运经济的潜在风险。因此,研究北京后奥运经济面临的潜在风险及化解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奥运经济与后奥运经济
奥运经济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围绕举办奥运会所发生的一切直接或者间接的经济活动以及由这些经济活动所衍生的一切经济联系和经济效益的总称,其总体效果和影响力蕴藏着巨大的经济潜力及风险,已经成为现代世界经济发展中一种独特的经济现象。
后奥运经济主要指奥运会举办后的2年~3年间前奥运经济的正负效应的滞后表现。对2008年奥运会而言,后奥运经济时期基本上在2009年~2011年,这是我国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后期和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前期阶段,这期间,务必充分利用奥运经济的积极效应,化解后奥运经济的潜在风险,保证北京地方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
二、北京后奥运经济面临的潜在风险
1.奥运会过量投资和奥运会后投资下滑的风险
2008年北京奥运会,在筹备奥运会阶段,固定资产投资比较集中,大量的基础设施投资和城市环境建设投资直接拉动了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统计,“十五”期间北京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将会以年均9%左右的速度增长,5年累计达8500亿元左右。预测2004年~2010年7年内北京市各项投资总额将超过15000亿元,而且主要集中在奥运会前几年完成。这样,北京在奥运会后的投资将明显下滑,这有可能造成全市经济增长放慢,甚至停滞,对城市经济平稳发展带来潜在风险。
2.奥运会后体育场馆利用不足风险
2008年北京奥运会,仅在北京地区需要新建、改扩建比赛场馆就有31个,还有众多的训练场,相对于洛杉矶、亚特兰大奥运会,北京新建的场馆投资比较大,数量多。但是奥运会后,北京地区面临着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培养出较多的体育消费人群参与运动,来解决可能出现的体育场馆利用不足的潜在风险。
3.奥运会后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供给过剩风险
2008年奥运会前,北京加大了城市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以满足奥运会期间大量的国内、外游客观看比赛以及旅游的需要。但是奥运会后,大量流动人口的返回使得北京地区的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供给存在过剩的潜在风险。
4.奥运会举办前后部分行业过热可能带来的投机泡沫风险
由于奥运因素影响,北京房地产业发展很快,房地产价格节节攀升,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泡沫化的风险。除此之外,在奥运会前后,建筑和建材产业、邮电通信产业、旅游饭店业等也均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短期泡沫风险
三、化解后奥运经济风险的对策
1.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规划引导,合理安排好后奥运时期的投资规模和结构
北京地区政府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规划引导,合理安排好后奥运时期的投资规模和结构。一方面,要在城市空间布局上进行调整,利用政府直接投资等手段引导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向城外、向郊区倾斜,改变投资过分集中在城市中心区的状况;另一方面,要对奥运会前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进行合理安排以平抑投资波动。为避免后奥运时期投资大幅下滑,应适当安排部分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特别是与奥运无关又不急于上马的项目延至奥运会后建设,以平衡奥运会前后投资规模。
2.合理利用奥运场馆,充分发展体育和会展产业
奥运会结束后,应合理利用奥林匹克场馆、奥林匹克公园及周边设施,充分发展体育和会展产业。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举办奥运会的契机,引进海内外知名体育用品展销和体育经纪与体育策划组织、会展企业集团、大型文化集团开展经营活动,利用奥运会场馆和周边设施,吸引民间资本建设商业、展览、酒店互补项目,积极吸引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大型展览会议,形成以大型体育比赛、大型会展、人文生态旅游、高级商务为一体的体育会展产业区,同时带动商业、餐饮业、旅游业、酒店业的发展,降低后奥运时期“低谷效应”的影响。另一方面,可以将全部场馆和配套设施如奥运村、记者村等改为居住社区出售或出租,或用于国内外体育比赛和训练以及大众体育、娱乐和商务活动。另外,要利用奥运会场馆投资规模大、运作周期长、品牌效应显著等特征进行广泛宣传,根据场馆特点,采取适当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和管理模式,通过体育消费市场的开发,来提高奥运比赛场馆的利用率。
3.积极鼓励广大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奥运会结束后,积极鼓励广大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一方面可以通过政策引导,降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费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行政法规等方式限制或提高私人轿车等交通工具的使用成本,从而提高北京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的使用效率。
4.加大部分行业的政府引导,化解投机泡沫
奥运会结束后,加大部分行业的政府引导,化解投机泡沫。针对部分行业在奥运会前期、中期可能出现的投机泡沫,政府应在事前加以引导,扩大临时供给或通过政策法规进行必要的干预,保证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例如,住宿问题可以通过政府引导开设家庭旅馆等方式,扩大供给满足短期国内、外客流的要求,同时化解了住宿费用过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