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复习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4 14:48:02

事业单位考试复习计划

事业单位考试复习计划篇(1)

一、培养目标

培养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创新工作,成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有关政策

(一)2018年我校拟招收辅导员攻博专项计划研究生9名(以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辅导员攻博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计划。

(三)招生工作实行“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考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至少一年在校脱产学习。

(五)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向本地区高校广泛宣传教育部有关招收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的政策,积极组织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骨干报考,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招生单位(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及其他有关高校)所在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对招生单位录取人员的比例结构进行把关,原则上招生单位本校生源不能超过其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六)招生人数在6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原则上应有1个以上的名额招录边远欠发达地区和未设立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省份的生源。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爱护学生,潜心育人。

(二)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其中,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三)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手续

考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按《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专项计划一栏填写“高校辅导员”、报考类别一栏填写“定向”、学习方式填写“全日制”

五、提交材料

(一)下载填写《2018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由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2017年12月15日前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14办公室,陈老师收,联系电话027-68754920,邮编430072。

(二)考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办公室(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8756723,邮编430072,张老师收)提交以下材料: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教材、所获专利原件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课题任务书;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六、考试

(一)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一)时间:2018年3月17日(暂定)上午8:30-11:30。

(二)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三)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四)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17日(暂定)下午14:00-17:00,满分为100分。

(五)考生自带文具:1、2B铅笔;2、黑色中性笔;3、橡皮擦。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六)成绩公布: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学校统一划定外语综合水平分数线。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允许申请免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二)确定候选人。培养单位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另:以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为笔试。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二)录取前考生应承诺报考身份的真实性,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三)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类别均为定向,录取前须签订考生、考生所在单位、录取学校三方培养协议。

(四)此计划为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生源,也不得调出本专项计划录取。

八、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六年。

九、本简章未确定事宜,以《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

十、咨询方式

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网站(网址:marx.whu.edu.cn/)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事业单位考试复习计划篇(2)

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招生计划及政策

(一)2018年我校拟招收“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研究生6名(以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为定向培养计划。

(三)招生工作实行“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考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至少一年在校脱产学习。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素质,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高校思想理论课教育教学,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已获硕士学位。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报名手续

考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按《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一栏填写“思政教师”、报考类别一栏填写“定向”、学习方式填写“全日制”

五、提交材料

(一)下载填写《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一),由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2017年12月15日前将该表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214办公室,陈老师收,电话027-68754920,邮编430072。

(二)考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办公室(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教学管理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68756723,邮编430072,张老师收)提交以下材料: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武汉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与《武汉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教材、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课题任务书;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六、考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一)时间:2018年3月17日(暂定)上午8:30-11:30。

(二)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三)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外语综合水平考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四)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17日(暂定)下午14:00-17:00,满分为100分。

(五)考生自带文具:1、2B铅笔;2、黑色中性笔;3、橡皮擦。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六)成绩公布: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学校统一划定外语综合水平分数线。参加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允许申请免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二)确定候选人。培养单位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另:以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为笔试。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二)录取前考生应承诺报考身份的真实性,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三)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类别均为定向,录取前须签订考生、考生所在单位、录取学校三方培养协议。

(四)此计划为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生源,也不得调出本专项计划录取。

八、学习年限

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六年。

九、本简章未确定事宜,以《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

十、咨询方式

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网站(网址:marx.whu.edu.cn/)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事业单位考试复习计划篇(3)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5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2.标题统一按“XXX(姓名)确认参加XXX(单位)XXX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5日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email protected]。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5日24时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接受资格复审: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政治面貌、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其他材料:

部分考生还需提供职位要求的专业执照、资格证书、专业从业工作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在面试当天务必带齐以上材料的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至2月26日。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中午12: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办公楼。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东塔机场院内。乘车路线:乘航班至沈阳的考生,从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出发,乘坐机场大巴在工业展览馆站下车,向西500米转乘225路公交(或乘出租车,行程约6.5公里)至东塔机场站下车;乘火车至沈阳站的考生,由南一马路乘225路公交车到东塔机场站下车(或乘出租车,行程约10.7公里);乘火车至沈阳北站的考生,由沈阳北站北侧乘292路公交车到江东街站下车(或乘出租车,行程约7.6公里)。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体能测试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招录计划数1:1确定体检和体能测试人选,体检和公安职位(政法编制,职位代码分别为0501001003、0501001004、0701002002)体能测试时间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单位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和测试地点。

    体检和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再递补顺延人选。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1.面试当天考生务必带齐全部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和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装入写有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的信封),提前一个小时进入候考室,进行现场复审。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报到时可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3.面试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024-88293774,024-88298376(电话)

           024-88294305(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事业单位考试复习计划篇(4)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底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书);

3、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9年9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招生类别

1、非定向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

招收对象为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考生,录取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三)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系统:点击进入

2、现场确认

(1)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2)资格审查: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持本人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硕士研究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的考生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3)报名费:350元/人。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同时进行。

1、初试

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16日,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2、复试

(1)时间与地点:2014年3月16日下午开始,具体安排由报考学院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3)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的材料(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整理,其中①-⑥装订成册):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湖南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④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⑤两份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仅限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需加盖当地教育厅民政处公章);

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评议书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

⑧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

⑨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⑩自我评价书。

(4)复试费:120元/人

(五)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地点在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须在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往届硕士生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博士生录取资格。

(七)学制

学制4年。

(八)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于2014 年9 月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必须当年入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九)招生资格审核制

我校继续开展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工作,详情请查看《关于开展2014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试行工作的通知》。

二、硕博连读招生方式

(一)招生对象、推荐选拔办法

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本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即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异的可申请硕博连读。根据《关于湖南大学2014 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进行推荐、选拔。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2)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验证:持硕士研究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费:350元/人。

(三)复试

学院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学院组织的硕博连读生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四)录取

复试合格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如无异议者拟录取为硕博连读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五)学制

学制不低于3年。

三、直接攻博招生方式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4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申请专业为我校理、工类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

(二)申请程序

1、网上申请

2013年9月30日前申请人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报名系统,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后打印《申请意向表》,复试时同申请材料一起交报考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直博)资格证明;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4)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2、资格初审

学院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参加复试。申请人可以在报名系统上查询申请状态,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的通知为准。

3、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

复试时需进行体检,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确认

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博生)资格的同学到母校领取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到母校办理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

(2)网上报名(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确认

已经完成硕士生报名手续的学生须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办理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31日

报名网址:点击进入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2月23日—24日

验证:持本科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确认。

报名费:170元/人。

5、寄(送)报考登记表

在 11 月 30 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本校直博生通过学院统一送交)。

6、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7、学制

学制不低于5年。

四、学费与奖助

2014年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我校将继续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对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资助面达到100%,同时设置助教、助研岗位提供给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各阶段,若学业表现突出还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科研能力特别优秀的,列入学校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计划。通过这些举措大力提高研究生在校学习生活待遇,使研究生能够安心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信息。

学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执行,如有调整,最终以湖南省物价局等部门的批文为准。

五、相关说明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3、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属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持有加盖公章的《报考 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6、建议考生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

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现场确认期间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为准。

六、联系方式

事业单位考试复习计划篇(5)

二、生源范围

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招生专业

福州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的所有专业均可招生。

四、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我校 2014 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 3 人,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其中录取的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并且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学术型硕士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4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应具备条件请查阅《福州大学 201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

六、报名

1.报考资格确认

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本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门证明(证明其能否正常毕业及户口所在地等情况),在职和往届考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并填写《报考 201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11月29日。

3.报名要求

(1)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一、网上报名;二、寄(送)相关报名材料及邮寄报名费。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2)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18日—11月29日,网址: yjsy.fzu.edu.cn。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届时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相关通知。

4.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确定完成后,考生应在2013年11月29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寄(送)报考材料。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考生本人签名,经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并须注明报考类别:定向培养;学习方式:脱产学习或不脱产学习)。

(2)《报考 201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学术型硕士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1张(与《报名登记表》上的彩照同底,用于制作准考证)。

(6)两名与所报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空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

(7)论文、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论文全文(这两项材料可推迟至复试时交,并由本人于复试前一天直接交报考学院)。

(9)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此外,考生还应按规定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博士报名信息库,并及时传送研招办。

5.报名费。报名费每人160元。所有考生的报名费请于2013年11月29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局寄至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50116)(汇款单留言栏需填写考生姓名和博士报名费)。

6.体检在复试时进行(注意:体检时请备好一张与《报名登记表》上同底的2寸照片)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英语(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福州大学 201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和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八、考试时间

初试日期为2014年3月22日-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地点:福州大学。复试工作和体检工作一般安排在我校确定初试成绩基本合格线后进行,时间拟定在5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充分考虑考生所在的省份、民族、专业和招生规定等情况,单独划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

十、学费标准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2014级博士研究生不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还是定向就业,学费标准均暂定为100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奖助体系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来提高我校博士生的生活待遇,鼓励博士生开展科研工作:

1.对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除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外,省和学校还另增加专项生活补贴,使每位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各类生活津贴达到1300元/月。

2.学校设立“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遴选优秀的博士生列入科技创新基金资助对象,每月给予2000元的奖励和生活津贴。

3.学校设立“福州大学博士生专项助研(教)奖学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博士生500元/月的奖学金。

4.学校专门设立博士助教岗位,由符合要求的博士生承担助教工作,给予1000元/月的助教岗位津贴。

5.学校从2014级博士研究生起,还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奖助政策体系的具体实施方案我校正在研究制定中,敬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上的相关信息。

十二、其他

事业单位考试复习计划篇(6)

二、招生专业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山东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博士专业学位专业(领域)。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起到2013年9月1日止),进修过硕士阶段主干课程5门以上且成绩合格,并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且不得跨学科报考。科研方面具体条件为:

(1)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内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至少10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5篇发表于学术刊物;独立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第一作者)或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2)自然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作为主要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8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4篇被SCI、EI收录;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

(四)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有2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于复试时提交。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我校博士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sd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后须根据我校要求交纳报名考试费。

(二)所有考生均需于2013年3月13日—14日进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不进行现场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17日,初试科目详见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方式为笔试。

(二)复试

1.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划定复试基本要求,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含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山东大学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三)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申请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加试不少于1门专业课,部分专业对跨学科考生要求加试。

2.“思想政治理论”加试在初试时进行,其他科目加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具体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六、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录取为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考生,人文类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的30%,社科类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的20%,理工医类各专业均不招收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考生,以上比例限制均不包括各类专项计划及工程博士计划。

(三)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签订培养协议书。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奖(助)学金

(一)凡录取为我校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的研究生均免除学校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培养费。

(二)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并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应届生只转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的考生均享受每年不低于13000元的“助研”奖学金。

(三)我校设有20余种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奖励金额每生10000元。

八、学制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学制为五年。

九、出国留学与联合培养

(一)我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单位。学校将按照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条件,在2013年录取的博士生中择优推荐不少于80名公派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二)我校设立研究生海外留学基金,优秀博士生可以获得6万元的资助,以联合培养方式到国外大学、科研机构从事科学研究或课程学习。

(三)出国留学与联合培养具体申报及选拔条件见“山东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网”(grad.sdu.edu.cn/gplx/)。

十、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所有专业均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港澳台考生无招生计划限制,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

事业单位考试复习计划篇(7)

二、招生专业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山东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博士专业学位专业(领域)。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起到2013年9月1日止),进修过硕士阶段主干课程5门以上且成绩合格,并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且不得跨学科报考。科研方面具体条件为:

(1)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内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至少10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5篇发表于学术刊物;独立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第一作者)或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2)自然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作为主要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8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4篇被SCI、EI收录;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

(四)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有2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于复试时提交。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

(一)报考我校博士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sd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后须根据我校要求交纳报名考试费。

(二)所有考生均需于2013年3月13日—14日进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不进行现场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17日,初试科目详见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方式为笔试。

(二)复试

1.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划定复试基本要求,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含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山东大学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三)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申请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加试不少于1门专业课,部分专业对跨学科考生要求加试。

2.“思想政治理论”加试在初试时进行,其他科目加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具体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六、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录取为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考生,人文类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的30%,社科类不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的20%,理工医类各专业均不招收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考生,以上比例限制均不包括各类专项计划及工程博士计划。

(三)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签订培养协议书。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奖(助)学金

(一)凡录取为我校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的研究生均免除学校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培养费。

(二)录取为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并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应届生只转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的考生均享受每年不低于13000元的“助研”奖学金。

(三)我校设有20余种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奖励金额每生10000元。

八、学制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学制为五年。

九、出国留学与联合培养

(一)我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单位。学校将按照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条件,在2013年录取的博士生中择优推荐不少于80名公派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二)我校设立研究生海外留学基金,优秀博士生可以获得6万元的资助,以联合培养方式到国外大学、科研机构从事科学研究或课程学习。

(三)出国留学与联合培养具体申报及选拔条件见“山东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网”(grad.sdu.edu.cn/gplx/)。

十、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所有专业均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港澳台考生无招生计划限制,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

事业单位考试复习计划篇(8)

一、招生规模及方式

2018年,我校以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约270人(含国家专项计划和我校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等约30人),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导师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发展需求做适当调整,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供参考。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只允许报考定向就业且不允许跨学科、专业报考。具体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材料详见《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规定》。

(二)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条件是:

1.符合(一)中的第1、3、4各项的要求。

2.其他要求详见中国矿业大学以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相关文件。

(三)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条件是:

1.符合(一)中的第1、3、4各项的要求。

2.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相关单位的《2018年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实施细则》。

三、学习年限

直接攻博生学习年限为5至7年,其他博士生学习年限为3至6年。

四、报名及手续办理

(一)网上报名及时间

所有参加2018年博士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222.187.120.13:9000/)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打印准考证(学校不再寄送书面准考证)等。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12月13日。

(二)报考材料提交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考生网报成功后2018年1月13日前应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寄送以下材料:

(1)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系统打印,考生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名)。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家推荐书2份(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填写)。

(5)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及所在地民族教育主管部门签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

考生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2017年12月15日前应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寄送以下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系统打印,考生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名)。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专家推荐书2份(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填写)。

(6)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详见招生单位的《申请审核》相关文件。

3.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请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报考材料。

硕博(本硕博)连读申请工作另行公布。

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考生报考材料可于2017年12月15日前的工作时间直接送至我校文昌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我办。不接收非中国邮政EMS以外的任何邮件,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2018年3月12日—15日,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1)上述所有需要提交复印件的原件,包括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等。

(2)提交本人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后,我校盖章确认考试资格,未盖章准考证无效。

2.以申请-审核制、硕博(本硕博)连读方式报考

经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并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本人亲自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1)应届生(含硕博连读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往届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对应的原件,包括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等。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考试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1)准考证下载日期:2018年3月12日-15日。

(2)初试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8年3月17日。3月17日上午英语;3月17日下午业务课一。

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

业务课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在复试时进行。

(3)初试科目: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另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科目另定。

2.复试(综合考核)

普通招考复试拟安排在初试后3日内进行。

(二)以硕博(本硕博)连读方式、申请-审核制报考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资格审核、材料审核以及综合考核(复试)等。

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考生复试(综合考核)拟安排在2018年1月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公告。

复试(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择优录取。

(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和申请-审核制“技术创新型”除外)。

1.“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书,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技术创新型”除外)。

(四)正式录取通知书拟于2018年7月发放,录取考生于2018年秋季入学。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1万元/生·学年。

(二)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5万元。

(三)奖学金: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评定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其中,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标准每生每学年4万元,且免获奖者当学年学费;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8万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

(四)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导师配套提高生活补贴制度,多渠道提高研究生待遇。

八、 专项招生计划

(一)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招生名额2人,不接收汉族考生报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初试前将加盖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的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

(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33号)的精神,我校在2018年实施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以当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具体招生办法及安排另行公布。

(三)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

2018年我校继续安排专项指标约20名,支持地球科学、化学、材料科学创建ESI一流学科。以ESI专项指标录取的博士生,可参照优秀创新博士标准给予奖学金,并根据ESI论文引用情况另行奖励,具体奖励情况、招生条件和要求另行公布。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每位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有限,请务必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生目录中各学院拟招生数不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等国家专项计划和“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等我校专项计划名额。

(五)申请-审核制考生,材料初审未通过的,仍可以普通招考方式参加考试。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金山东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008

事业单位考试复习计划篇(9)

>>>全国各省各高校2017年考博考试科目汇总

【新东方网络课程】2017医学考博英语统考全程班!!点击免费试听<<<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研究所或院系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考。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三年学制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我所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五)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所在研究所或院系的具体要求报考。

(六)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由各相关研究所确定。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八)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

(九)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可与研究所或院系的招生部门或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6年12月12日-2017年1月12日。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应按“普通招考”类别报考。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招生部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报考的研究所或学院招生部门,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秋季入学博士的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本科课程成绩单,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结业或毕业生需提供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结业或毕业证书复印件),进修所报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由进修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开具),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时间、具有高级职称和公开复印件或科研成果获奖等证明材料;

(7)在职考生报考必须经单位同意并在参加复试前出示单位人事同意报考证明;

(8)缴纳报考费200元(不含复试时的体检费,请事先确认自己的报考资格,报考费缴纳后一律不予退还),可采用邮局普通汇款和到我所现场缴纳两种方式。(汇款时请写明报考人的姓名和详细地址,并在附言中注明“某某的博士报考费”。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9号,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教育处,张之涵,邮编100029)。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民族教育处(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单位招生部门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所在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直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接收单位提交其要求的各种材料。

4.我所教育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我所仅进行秋季招生。

6.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语种以各单位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各单位自行命题或联合命题。

3.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 外国语:2017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政治理论:3月12日下午2:00-5:00。专业课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3月11日下午和12日上午,具体以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4.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各研究所和院系的规定进行。

5.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各单位事先通知相关考生。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各研究所或学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各研究所或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我所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相关待遇。

八、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1.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即直博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八、注意事项

(一)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实际时间若有变化,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二)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认真考虑并确定“报考类别”,即“定向”或“非定向”,网报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提前与报考导师(招生导师请参考我所201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联系,以确定本人的专业背景符合招生要求。

(四)网报时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最后学历填“硕士研究生”,最后学位填“硕士”;往届生必须填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境外学历填写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编号。网报时请注意身份证号码中显示的出生日期一定要和填报的出生日期相符;填报的联系方式一定做到最详细,学校要写到学院、系、班级。

(五)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网报、提交报名材料及缴纳报考费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发放准考证。

(六)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每年招生全部名额都为国家计划内指标。

(七)在职定向生被录取时须签订“培养协议书”。

(八)我所不指定相关的博士入学考试参考书目和大纲,请考生根据考试科目自行复习;不提供历年专业考题。邮购往年英语考题及英语考前辅导请咨询中国科学院大学外语系。

(九)硕博连读生(指的是本所已纳入硕博连读计划的在学硕士生)和直博生的考核及录取,根据我所考核办法制订。

(十)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及我所博士招生网页(igg.cas.cn/jyyd/zs/bszs/)查阅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9号,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教育处

邮政编码:100029

事业单位考试复习计划篇(10)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以公开招考方式招收的博士生的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优良,诚信守法。

2.报考者的学位学历应满足以下四种情形之一:

(1)已获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

(2)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国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已获得境外硕士学位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的人员;

(4)符合以下条件的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

③获得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

④具有下列之一的成果:

A.有5篇已发表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国外学术刊物或被SCI、EI、ISTP检索的相关论文,其中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2篇;

B.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的学术、科技奖励;

C.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重大工程技术课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在部分学院试点实施“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需留意试点学院相关报考流程并符合相关申请条件,详情可在登陆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试点学院网站查询。

(二)报考以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的条件是:

除满足(一)中第1、3、4条规定之外,硕博连读生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强的我校在读优秀学术型硕士生(具体条件由研究生院规定),直接攻博生必须获得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三)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原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相关单位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学生自负其责。

三、报考类别

(一)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全脱产学习,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进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其中我校接收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类别考生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应与最终录取类别一致。报考类别一旦选定将不能修改,由此造成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公开招考报名手续

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实行一次招生。考生在报考前,应先征求所报考导师的意见。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院(专业)报名手续以相应实施细则为准。

1.网上报名:

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scut.edu.cn/admissio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至12月14日。

2.送交报名材料及缴交报名费: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查,并缴交报名费每人100元,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院(专业)报名材料寄送至相应学院。报名材料现场提交受理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8:30—17:00),其他时间不受理现场提交博士报名材料。

外地考生可以邮寄报名材料和通过邮局普通汇款缴交报名费(汇款单上需填写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收款人姓名:周茜)。

考生应送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华南理工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情况登记卡》,《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如是报考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定向就业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内,注明“同意定向就业”的意见;

②两份专家推荐信(模版从网报系统下载);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此项材料,从本人档案材料中复印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④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⑤身份证复印件;

⑥同等学力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证明(须由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聘书(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以及论文(科技奖励、重大课题)等证明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⑦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

⑧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

3.资格审查:

(1)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2)我校对定向就业(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人数原则限制在10%以内(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等国家专项、工程博士考生,下同),凡有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读的博士生导师将不能再招收此类学生。此类考生报考前应确认导师是否可招收定向就业(在职)考生报考。学院可对定向就业(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另行提出学科背景、科研能力、在校学习时间等具体要求。

(3)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纳报名费者,可在考试前在网上打印自己的准考证(具体时间请留意网上通知)。考生凭准考证与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初试、复试。

(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交的报名费不予退款。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14年3月15、16日

初试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外国语(不含听力测试)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笔试时间为三小时(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园林设计等做图科目为六小时)。

考生选考初试科目时,应先征求所报考导师的意见。

考生可在4月上旬自行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上查询本人初试成绩(我校不另寄书面成绩通知),并可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自行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二)复试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的程度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以及专业英语的水平。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 当年报考人数、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初试成绩水平,以宁缺勿滥为原则,对初试成绩提出具体要求,确定各学科最低复试分数线;各学院还可根据报考本学院, 考生的总体情况以及不同学科特点,在不低于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或具体学科的复试要求,总分与单科同时满足分数线要求者才可参加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1.2~2):1。

复试时间暂定2014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书为准)。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不另寄发书面成绩通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须携带研究生证,境外学历考生须携带学历认证证明原件)至报考学院查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持同等学力所有材料的原件至招生办公室查验。

考生在复试时需在我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招生计划与录取

我校公布的《2014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人数,录取时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微调。我校规定2014年每位导师招收博士生人数一般为1名,请考生及时与导师沟通。

我校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复试为主)、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2014年录取的定向就业(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比例将控制在10%左右,因而将优先录取以全日制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

人事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考生(如现役军人),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此类考生在复试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导师和学院说明。

考生可于2014年5月下旬从网上查询是否被录取。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以及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能被录取。

博士生入学考试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当年入学,未被录取的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招生单位。

七、学费与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2014级秋季学期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0元,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和工程博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部门批复执行。

2014年,学校将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学费收入、导师科研经费、社会捐助等资金,加大博士研究生奖助力度,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活待遇水平。对新入学的优秀博士研究生,设立“新生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在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设立“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覆盖面达100%,奖助金标准将高于往年(2012-2013年奖助学金标准为免缴学费,每生每月资助2400元)。为了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学校设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覆盖面达20%,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万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多种企业捐赠奖助学金,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教、助研、助管”岗位获得更多资助。

上一篇: 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下一篇: 建筑电气智能化论文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