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群体极化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13 11:04:41

网络群体极化论文

网络群体极化论文篇(1)

关键词: 群体极化;现象;综述

Key words: group polarization;phenomenon;overview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32-0149-02

基金项目:本文受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在线社会网络对消费者新技术产品采用的影响研究”(项目编号:11YJA630021)资助。

作者简介:龚艳萍(1963-),女,湖南长沙人,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企业战略、市场营销;陈胜(1989-),男,湖南娄底人,中南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企业战略、市场营销。

0 引言

Stone(1961)为了研究群体是否比个人更加保守,通过实验设计,让六个被试同时给处于一系列两难处境的人物做出独立的决策建议。其中一个决策情境如下:

“乔治是一名实力强劲的国际象棋手,最近参加了某比赛,遇到了另一名强劲的对手,该对手在早期的一个比赛和乔治打成平局,但是乔治最近状态不如过去比赛,在与该对手较量中发现一个可能快速击败对手的方法,但是一旦采用这种方法失败,乔治将毫无疑问的输掉比赛。”

如果要你为乔治提供决策建议,那么这种方法的最低胜算达到多少(10%-90%,其中每10%为一个等级)时,你才会建议乔治采用该方法。在实验过程中,首先让被试先单独做出选择,然后他们将被组成一个群体进行讨论环节,然后讨论结束后再次做出群体决策。结果群体讨论结果发现,群体做出的决策比个人的平均决策更加冒险。Stone将这个现象解释为“风险转移”。[1]此后,学者选取不同国家、不同职业以及不同年龄的被试进行实验,都得到了与Stone相似的结论,同时发现,让被试在群体讨论结束后单独做决策,也会出现风险偏移现象。学者也发现群体决策的结果并不仅仅只朝着冒险的方向偏移,在某些特定的两难处境,在群体讨论后发现被试更加保守。Moscovici & Zavalloni(1969)将这种现象称为群体极化:群体中成员的交流通常可以强化群体成员的平均倾向。[2]此后,Fraser(1971),Whyte(1993)等学者也在实验中组织被试讨论大多数成员赞成或者大多数都反对的观点,结果证实了群体极化现象的存在,即群体的讨论会使群体成员的初始观点得到加强,冒险者会表现得更加冒险,保守者会更加保守。

1 研究现状

群体极化现象自被提出而来,得到了众多学者的广泛关注。国外学者设计了一些实验方案,在实验室中模拟群体极化现象发生的情境,设计群体讨论环节,最后分析实验结果,探讨群体极化现象的成因和表现,以及影响群体极化程度的因素。作者整理了以往的研究,国外学者关于群体极化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验证群体极化现象的存在 在关于群体极化现象的初期研究中,大多是验证群体极化现象的存在。Moscovici & Zavalloni(1969)对140个中学生进行实验,发现经过讨论之后,群体的决策比讨论前更加极端。Cvetkovicha & Baumgardner (1973)发现经过讨论后个人的态度向着群体中主流观点偏移,使群体中成员的观点变得一致。另外有些学者也通过实验得到类似结果:群体中个人在讨论之后的个人意见的偏好会向着群体中大部分人意见的平均观点偏移。

1.2 解释群体极化现象的机制 在群体极化现象得到学者的证实之后,学者试图运用理论模型来解释群体极化现象的机制,其中主流的方法有前文提到的社会比较理论(Social Comparison Theory, SCT)和说服性论据理论(Persuasive Arguments Theory, PAT)。Burnstein & Vinokur(1973)设计了两个实验来分别验证这两种理论对群体极化的解释机制,结果发现PAT更好的解释群体极化现象,他们发现当群体成员在不知道其他成员观点,而且被迫接受与自己相反的观点的时候,也会发生典型的决策偏移。此后,学者Mackiea & Cooper(1984)也通过实验支持PAT这一理论,他设计让被试倾听讨论的录音,结果发现被试的态度会偏向录音所主张的方向转移,在听录音结束后,组织被试进行讨论,发现讨论后的被试的意见更加极端。

1.3 网络群体极化现象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群体之间的互动不仅仅局限与面对面的交流,网络线上交互成为人们交流的重要媒介,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引起众多学者的关注。Patricia Wallace在其《互联网心理学》一书中指出,研究证明网络中的群体极化现象更加突出,大约是现实生活中面对面时的两倍多。桑斯坦指出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的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网络为志同道合者的沟通提供了便利,但是群体内部的讨论并没有避免群体极化,而是强化群体极化,使分散的意见更加明确。

1.4 影响群体极化程度的因素研究 学者经过多年研究,发现群体极化现象不仅普遍存在风险决策情境中,而且还出现于其他各种类型的两难处境中。Myers & Lamm(1978)发现群体极化现象普遍存在与风险决策情境、陪审团决策、道德决策、判断事实决策、个人感知、谈判行为以及风险测度这七种情境中。另外,学者也对影响群体极化程度的因素做了大量研究。Durham(1980)研究发现,群体中个体最初的观点差异性越大,讨论之后,群体极化程度越高,同时,就个体而言,男性的群体极化现象表现的比女性程度更高。Choon-Ling Sia 等(2002)认为网络匿名性能减少群体成员的社会临场感,从而提高群体极化程度。Lee(2007)研究发现群体极化现象发生通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具有群体讨论的平台;第二,群体讨论中,成员自由表达意见;第三,群体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同时,他还发现,去个性化群员会导致更强的群体认同,从而提高群体极化程度。

国内学者对于群体极化现象的研究大多数是从社会学、新闻媒体以及政治行政的角度来探讨网络中群体极化现象的成因及具体表现的,并根据不同的事件提出相应的措施。相喜伟(2009)通过研究网络舆情,认为可以从网络媒体、社会环境和信息传播三个层面来对群体极化现象成因进行解释。欧阳小婷(2009)通过对国内网络个案研究,阐述网络群体极化的具体表现,并从内部和外部两个维度分析群体极化的成因。学者戴松和王小杨(2010)从网民、意见领袖和网络群体三个层面探讨国内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主观诱导因素,并提出相应措施[3]。昝玉林和许文贤从网络行政角度探析了网络政治参与中的群体极化现象,并认为主要网络的广泛性、超链接性和自主性是导致网络参政群体极化现象的主要因素。另外,还有学者从“人肉搜索”、“悯弱”等网络暴力事件来研究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并提出相应对策。

2 评述

国外学者对群体极化的研究大多从社会心理学视角采用实验室研究方法,通过定量的方法来研究群体在讨论前后发生的群体极化现象,而国内的学者大多从社会传播学以及公共管理视角,采用定性的方法研究群体极化的成因以及具体表现形式,并提出相应措施。

参考文献:

网络群体极化论文篇(2)

政治权利是公民权利的重要内容,公民行使政治权利的途径之一是政治参与。由于文革中政治高于一切的消极影响太深重,所以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不高,甚至有一定程度的政治恐惧心理,尤其是对于经历过文革的人群来说。然而自十六大提出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以来,我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逐步加快,激发了广大人民重新参与政治的热情。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个人电脑快速普及无疑又为广大人民参与政治提供了便捷的载体。在今年两会结束之际的答记者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的一席开场白更是增添了广大网民通过网络参与政治的热情。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3月14日答记者招待会一开始就说:“我还要说一下,其实关心两会的是全中国人民。昨天我浏览了一下新华网,他们知道我今天开记者招待会,竟然给我提出了几百个问题。我觉得他们对国事的关心,深深感动了我。他们许多建议和意见是值得我和我们政府认真考虑的。”

可见,网络政治参与已经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重视。然而,由于网络本身所固有的交互性、广泛性等特性,使网民的政治参与表现为参与主体的群体化,即政治参与的主体是以群体形式出现的。以群体主体的形式在网络空间参与政治的主体,被视为网络政治群体。但是,由于网络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和网民个性化要求,各网络政治群体只链接与自己的价值取向、观点、意见等相一致的网站或者网页、论坛等,这样就容易导致群体本身视野狭隘或者强化本身的信念、态度等,从而导致“群体极化”产生。“群体极化”对于积极的网络政治群体来说,是有好处的;但是对于消极的网络政治群体来说,则会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所以,正确引导网络政治群体的政治参与,防范“群体极化”就成了新时期公民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网络政治群体在网络空间兴起

网络政治群体,是从网络群体活动的中心内容来进行限定的。即该群体的活动以网络为媒介,以政治参与为中心内容。大体上包括两个组成部分,一是部分现实政治群体的网络化,二是基于网络空间的形成而产生的新的网络政治群体,但也是以现实政治群体为依托,是现实政治群体的扩大、反映和变形。

(一) 网络的特性使得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以群体形式出现

网络的交互性,传播的快捷性,使兴趣爱好相投或者意识形态相一致的人在虚拟的网络空间,进行超时空的交流或组织活动非常容易,从而使得网络群体成为政治参与的主体之一。随着网络的普及,网民人数的增多,虚拟社区也迅速在网络空间形成,它按照不同的主题将网民进一步细化,主题之一就是时政类,即以论坛或者新闻组的方式把这些网民连接在一起。虽然这是一些没有组织的虚拟群体,成员相互不认识,但他们所具有的唯一共性??同样的热情(或关注三农问题,或关注教育问题,或关注腐败问题等)足以使他们走到一起。由于政治利益的表达和诉求更加自由,在网络空间,原本广为分散的个体,会因共同的兴趣,或对某一特别事务共同关注而迅即发出“群体”的声音,并使他们的声音被政府和政治家听到。如今年两会期间,新华网的网友在发展论坛召开“网民代表大会”,与现实的两会互动。

(二)网络政治群体形成的途径或者载体

当前网络政治群体形成的途径或者载体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网站或者虚拟社区的论坛、新闻组、个人网页、专门的政治网站、博客等。当前,影响较大的首推时政类的论坛。网络论坛,也称BBS(电子公告牌)。它是按主题设立的,网民可以就自己的兴趣进入不同的主题,从而成为相应的网络群体成员。在时政类论坛里,网民通过发帖或者跟帖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和态度,与群体内的成员进行互动。新闻组以网络讨论为主,主要是发邮件进行参加,可以以社会的热点问题为主题,这样的讨论群体实际上也是网络政治群体。个人网页现在也比较流行,因为许多大型网站都提供个人免费空间,供个人建立自己的网页。专门的政治网站主要是传统的新闻媒体建立的,如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等。博客中也存在网络政治群体。博客是继E-mail、BBS、ICQ之后出现的第四种交流方式,是网络时代的个人出版形式。博客中也有时政类或者社会关注类主题,在相关的主题下聚集了大批关心政治的网友,在浏览和发表评论的过程中就构成了一个个网络政治群体。人们熟知的网络聊天室,大多是一些职业群体或者情感、游戏群体等,不是政治群体的生长地。

(三)积极和消极的网络政治群体在网络空间并存

著名的中文论坛里,大都寄居着比较成熟的网络政治群体。比如新华网的发展论坛、人民网的强国社区、天涯社区的天涯时空、迪凯社区的猫眼看人、中国博客的社会关注等,长期聚集着大量关心国家和政治生活的网民。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建设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都是我国当前最大的政治。所以,网络政治群体多是关注国内国际的重要事件,如三农问题、教育问题、大学生就业问题、房价问题、腐败问题、社会热点问题、国际关系问题等。从总的来说,作为政治参与的群体主体,他们大多比较理性,能够全面、深刻地报道、认识和分析我国当前的一些社会发展问题。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献计献策,促进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然而,也有一些网站、论坛、个人网页等网络空间里面寄生着一些消极的网络政治群体。因为,在网络空间,网络成员的身份被数字化了,匿名性和虚拟性合二为一,使得网民能以隐性人的身份在网上自由操作,大大减少了政治参与的不安全感,从而很容易摆脱现实社会的规范,放纵自己的行为。一些对现实不满的个人、恐怖组织、极端宗教组织等就可以利用互联网散布政治谣言,进行政治煽动,制造混乱,攻击和诋毁政府。如,网络“港独”群体、网络反共群体等。网络港独群体,就是利用互联网上的一些网页、论坛,鼓吹“港独”,企图策动所谓“香港独立运动”的组织。这些网页有的是拥有独立域名的网站,更多的是挂靠在台湾或国外网站的个人网页空间下的中文或英文网页,各个组织的网页之间往往还互相提供链接,彼此吹捧。大多数网页附设BBS,主要用以一些煽动言论或集会信息。网络反共群体在网络空间的活动也比较猖獗,他们利用QQ、E-mail等方式大量传递污蔑中国共产党的言论,妖魔中国共产党的形象,以动摇人们对党的信心,威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他们大多建有自己的专门网站,并通过多种网络传播途径宣传其网址,以扩大对社会的影响。这些消极的网络政治群体不但在网络空间活动,而且还抓住机会在网下开展分裂国家、反社会的活动,扩大其消极影响。

二、 网络政治参与中的“群体极化”原因揭示

网络政治参与中的“群体极化”现象是美国当代法哲学家、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凯斯.桑斯坦在《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一书中最先揭示的。“群体极化的定义极其简单: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的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1]由此可以看出,网络为志同道合者的沟通提供了便利,但是群体内部的讨论并没有避免群体极化,而是强化了群体极化,这主要是缘于网络时代个人信息的量身定制与网络空间信息海量性的悖论。

如果说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是大众媒体的话,那么网络则是个人化的媒体。在网络面前,每个人可以量身定制自己的信息需要。“随着一般杂志和报纸的重要性逐渐降低,针对个人量身定制的节目越来越蓬勃,不同的群体也将选择不同的节目。”[2]即关心民主政治建设的网民可以只选择有关政治民主方面的内容,访问相关的站点就可以了。正是因为网络本身所固有的优势,让个人真正成了主体,“真正的个人化时代已经来临了。”“信息时代中,大众传媒的覆盖面一方面变得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又变得越来越小。”[3]甚至“在网络上,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没有执照的电视台”。[4]网络让量身定制变成了现实,才有了如今网络政治群体中的群体极化。具体来说,群体极化的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网络政治参与的自主性,使得网络政治群体容易出现群体极化。网络政治群体是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政治立场、政治情感、政治态度、政治理想而形成的,参与什么样的政治群体,网民具有高度的自主性,是由分化而类聚的,所以表现出群体内部同质、群体之间异质的特性,这样极易导致群体认同的现象。“当筛选的力量没有限制时候,人们能够进一步精确地决定,什么是他们想要的,什么是他们不想要的。他们设立了一个能让他们自己选择的传播世界。”[5] 在网络时代“消费者过滤所读所看所听的力量随之越来越强大”。[6]正如《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的作者所说:“毫无疑问,群体极化正发生在网络上。讲到这里,网络对许多人而言,正是极端主义的温床,因为志同道合的人可以在网上轻易且频繁地沟通,但听不到不同的看法。持续暴露于极端的立场中,听取这些人的意见,会让人逐渐相信这个立场。”[7]“新科技,包括网络,让人们更容易听到志同道合的言论,却也让自己更孤立,听不到相反的意见。”[8] “现在的网络上聊天室和论坛不是把持不同政见的各类公民吸引到网上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政治协商,而是把思想、政见、价值观和爱好基本相同的个人吸引到一块加深他们的原有价值观和偏见,而不是挑战和改造原来的价值观和偏见。”[9]

网络的超链接性,使得网络政治群体容易出现群体极化。网络的超链接性表现在各个不同的层次上,首先是各网站之间可以相互链接,其次是相关主题的信息可以相互链接。理论上是所有的网站都相互链接,网民可以了解所有的网上信息,然而受个人时间的限制,网民一般只浏览自己感兴趣的网站。而各个不同的网站一般只链接与自己的价值取向、意见相一致的网站,而很少链接和自己意见相左的网站。“就某种程度而言,这种缺乏竞争观点的信息揭露,将无可避免地导致群体极化”。[10]“群体极化是社会影响和论据有限的产物。”[11] “群体极化背后的成因,是因为论据实在是太有限了,而且被扭曲导向特别方向。”[12] 兼听则明,偏听则信。 网络的广泛性,容易导致网络政治群体出现群体极化。网络空间信息的海量性,个人之间信息交换的快速性,导致只有交换而没有信息和思想,群体内部成员之间容易出现从众或者众从现象,无论哪一种现象都是群体极化的表现。拥有一定数量的客观信息是公民理性参与政治的基础和前提。但是网络信息容量无限性和网络信息可操纵性都难以保证公民所获信息的客观性。作为第四媒体的互联网,能使各种信息在瞬间生存、光速传播、实时互动、高度共享,改变了传统媒体信息容量的有限性,使信息资源无限扩大了。在互联网上,任何团体和个人都可以自由传递政治信息,表达自己的政治见解,每天在网上传播的信息不计其数。一些别有用心的组织和个人也就可以出于种种目的在网上制造假新闻,假消息,歪曲事实进行宣传,并通过巧妙编辑操纵信息。面对互联网中海量信息的不断轰炸,相当多的民众缺乏驾驭这些信息风暴的能力,甚至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消化这些信息,表面上拥有无数信息,实际上却可能茫然不知所措,致使民众的网络政治参与可能在人云亦云的盲从中失去理性。

三、 “群体极化”影响的两面性

对网络政治参与中的群体极化现象所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要作辨证的分析,即其影响存在正负之分。从正面的情况来说,大量事实表明,“极端未尝不是件好事”。[13]从美国的情况来看,“群体极化让许多重要的价值得以实现,包括公民权运动、反奴隶运动以及两性平权运动。”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当许多不同意见团体彼此辩论时,社会就能听到五花八门的看法,”14] “多数人在多元社会里获益,即使个人量身定制信息或是群聚在团体中,他们还是获益的。”[15]一个信息多元化的社会会让多数人受益。

积极的网络政治群体中的“群体极化”能使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得到增强。在意识形态领域,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各种反马克思主义、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就会去占领。在网络空间同样如此。当前,我国主流网站的时政类论坛都能做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聚集在这些论坛的网络政治群体通过圈内讨论,大多会强化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指导作用。所以,各论坛的版主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论坛,不断增强论坛对网民的吸引力,提高论坛的点击率,扩大网络积极政治群体的规模,从而强化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

消极的网络政治群体中的“群体极化”则会导致分裂国家、威胁社会稳定的行为出现。消极网络政治群体所奉行的政治文化是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的。他们利用群体内部的讨论会进一步强化自己消极的政治立场和态度。一旦时机成熟,他们还会把自己的活动延伸到网下,从而导致聚众行为的发生。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九评共产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主要是海外别有用心的人士策划的,他们通过自己网上的《大纪元时报》来污蔑中国共产党,还在网上建立退党网站。用所谓的科学来推论共产党灭亡的时日,通过邮件、QQ等大肆传播。由于信息传播的快捷性,其组织活动的隐蔽性,政府一般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很容易错过控制的最佳时机。

总之,网络时代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形形色色的利益群体通过网络参与政治生活并实际成为现代社会中一个重要政治力量,影响国家政治权力的运作。而利益群体是在特定政治范畴内,基于共同的利益、意志和愿望而采取共同行动的社会组织,其群体交往的范围基本上局限于利益地位相近的社会成员,这种交流无疑使个体的政治社会化带有明显的群体倾向。利益群体基于自身利益出发而形成的政治观念和政治信仰具有一定的偏狭性,在一定条件下,会引发群体突破制度边界寻求额外利益的行为,威胁国家政治的稳定。所以,要辨证的看待网络政治群体的政治参与,采用综合的措施,对网络政治群体的政治参与进行引导和控制,以防范消极网络政治群体中的群体极化。

四、引导网络政治群体,防范群体极化的消极影响

网络政治群体的政治参与,有利于发展民主政治,对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从社会治理和控制的角度看,网络政治群体的形成使聚众行为产生的条件降低了很多,并且通过网络内外的聚众行为,网络政治群体向民间组织转化的可能性也增加了。积极采取措施,引导网络政治群体理性参与政治,防范群体极化的消极影响,就成了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积极、有效引导网络政治群体参与政治,必须综合考虑网络的特性、网民的特征以及现阶段网络政治参与的实际情况。网络的隐蔽性和广泛性,决定了引导网络政治群体的主体之一就是网络政治群体自身,即网络政治群体内部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网民参与政治的自主性和来源的多样化,要求引导和控制网络政治群体,应该以攻心为上,即加强主导政治文化的建设;网络政治参与的广泛性,要求引导网络政治群体的主体实行社会化。

1、 网络政治群体内部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

网民通过网络参与政治是建立在个体的自主性、选择性基础之上,是网民的自觉自愿行为。群体内部的成员一般都具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从网民在网上的发言就可窥见一斑。如“得知总理也浏览新华网,倍感亲切和欣慰,所以大家发言一要简练,二要诚恳,三要文明,四要避免错别字。总理看新华网,说明新一代领导班子重视人民的意见,思贤如渴,希望从网上看到真正的内容,看到好的建议。我看我们网民发表意见也应多思考,多调查,多发好帖。也劝个别网友讲点文明,不要在网上对不同意见进行恶意攻击,在网上应实事求是,互相学习,多听不同意见,多讲礼貌待人,多发表有见地的好帖。” [16] 从中不难看出,网民具有较强的自我教育意识和能力。作为网络政治群体的成员,要注意提高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防范群体的盲动和聚众行为,以保证群体的健康发展。

2、加强主导政治文化的建设。

政治文化是影响政治参与的重要因素之一。政治文化是一个历史范畴,“是指特定历史时期,在社会上流行的,人们的政治态度、政治信仰、政治感情和政治价值的总称。”[17]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广泛性,当前我国的政治文化呈现多样化发展态势。消极网络政治群体的政治参与在很大程度上说是受西方反马克思主义、非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的思潮影响所致,为此,必须利用网络传播的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等优势来宣传我国的主导政治文化,让绝大多数公民认同主流政治文化,形成共同经验。“大部分公民应该拥有一定程度的共同经验。假若无法分享彼此的经验,一个异质的社会将很难处理社会问题,人和人之间也不容易了解。共同经验,特别是由媒体所塑造的共同经验,提供了某种社会粘性。一个消除这种共同经验的传播体制将带来一连串的问题,也会带来社会的分裂。”[18] 现阶段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所以,主导政治文化应该是反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路线的内容,即应该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让我国人民认同现阶段的主导政治文化,使他们具有共同的政治心理环境,从而在政治文化多样化发展的今天,有效防止“群体极化”所带来的社会分裂。

3、引导网络政治群体的主体应社会化

在网络政治参与勃兴的今天,引导网络政治群体的主体不应该单单是从事公民教育的工作者。针对网络的虚拟性,传统的权威媒体应继续发挥其引导和塑造作用;面对构成复杂、思想多样的网民,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应主动走进网络,承担其引导网民理性参与政治的重任;应对网络政治群体消极聚众行为的发生,论坛版主应积极进行疏通,加强监测。

传统的权威媒体继续发挥其引导作用。在网络时代,传统的权威媒体还是有其固有的优势。尤其是新闻类媒体,可以利用自己的品牌优势,客观、真实、全面的信息,为广大网络政治群体参与政治提供方向性的指导,以抵制敌对政治力量制造的政治谣言。同时,网络作为第四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一直在相互影响,相互呼应和促进。互联网在很大程度上扩张了传统媒体的影响力,而传统媒体又能起到将互联网上的情绪凝聚、将流动飘忽的思想精确化的提升作用。

专家、学者应走进网络,与网友交流。由于受多种因素的限制和影响,通过网络参与政治的网民主要是青少年和部分专家学者。青少年对社会有一定的认识,对网络政治参与具有高度的热情,但是他们政治观还不成熟和定型,很容易偏离主导政治文化的方向,迫切需要专家、学者的指导。当前,社会责任感较强的专家、学者已经纷纷走进网络的各大论坛,自觉地充当起引导网民参与政治的角色。部分著名的新闻类论坛,也经常邀请专家、学者做客论坛,与广大的网友交流,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沟通、引导的作用。随着网民人数的增多,网民政治参与热情的高涨,更多的专家、学者应主动走进网络,承担起社会责任。

论坛版主应该具有强烈的责任感。由于当前网络政治群体主要寄居在各大新闻或者时政类论坛,所以要求论坛的版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对于网民发的帖子一定要认真审查,确保帖子内容的客观、准确,把威胁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帖子毫不留情的予以封杀。审查帖子,这只是版主工作的一部分。版主还要注意观测网民对帖子的反映,一旦发现有非法聚众行为的苗头,要主动进行疏导,必要的时候要向特定的部门上报。

注释:

[1][2][5][6][7][8][10][11][12][13][14][15][18]凯斯.桑斯坦著:《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7、2、2、4、50、48、49、50、48、53、53、53、5页

[3][4]尼葛洛庞帝著:《数字化生存》,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192页-193、205页

[9]刘文富著:《网络政治??网络社会与国家治理》,商务印馆(北京)2002年版,第298页

网络群体极化论文篇(3)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1)04-0048-02

21世纪,互联网使得哈贝马斯理论意义上的“公共领域”由理想变为了现实,把人类引向了一个交流和表达意见的新平台。BBS网络论坛、个人Blog、微博等自媒体迅速构成了网络的舆论场,而那些生活在不同社区,彼此很少交往甚至根本不认识,却被某些关于社会公共问题的议题链接起来的普通网民则组成了网络舆论的主体。网舆的低门槛、平民性使得网络在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社会热点事件中率先发挥了传统媒体所失灵的舆论监督功能。然而,如果网络这些特有优势得不到网民理性地应用,则有可能演变为滋生极端主义的温床,最终导致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发生。

一、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正、负向解析

德国学者诺埃勒•诺依曼的“沉默的螺旋”假说启示我们,在网络这个匿名传播环境下,个人的话语权被极度扩大,但“从众心理”依然起着作用,网民通过转帖、跟帖等促成网络舆论的形成,稍不适度便会呈现“群体极化”倾向。

美国学者桑斯坦给“群体极化”做了这样一个的定义:“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倾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1]因而,在网络舆论中,“群体极化”主要体现为“群体情绪极化”倾向,这种行为就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的网民群体围绕某一社会公共问题、出于不同目的而利用网络进行广泛的信息传播,以制造舆论同化、形成社会舆论的过程。形成这一舆论的主体可以是自发的,也可以是被组织的;可能是有序、积极健康的,也可能是无序、非法不健康的,所以,对于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本质我们应该站在客观中立的视角去审视。

事实亦证明: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对社会的影响是一把具有正负两向的双刃剑。一方面,网络这个虚拟社区在实现公众信息的获得和表达、对政府行为的质疑、对理想社会的追求等方面都发挥着现实社区所无法比拟的优势。网民作为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舆论主体,不会像现实中的成员那样做出充满暴力的行为,而是会充满思想、正义地试图为事件当事人提供舆论支持,迫使失语的政府、传统媒体陷入尴尬,所以我们可以把网舆看作是社会问题的“反光镜”。但另一反面,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扩大化很可能会诱发现实,严重危及到社会的稳定,这种过度极端化所引发的不理智行为是我们不愿看到的。可见,研究如何引导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中舆论主体正义与理性的价值观就成了新媒体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个例解析

近年来,网络作为“第四势力”在引发、引导、监督舆论方面发挥了许多传统媒体所不能比拟的积极效应,特别是对一些重大社会突发事件中政府不作为的揭露等问题上尤为突出,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诸如网络群体极化非理性偏激所致的谣言四起、泛娱乐化、非道德化等问题。

(一)突发事件中网络群体极化所致的谣言与炒作危机

从2008年的“6.28”瓮安事件到2010年“10.16”的河北大学撞车门事件,都有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网络现象,就是各种子虚乌有的谣言和炒作在网上大量蔓延而导致网民群情激愤,这也最终直接推动了事件的整体进展,而这一现象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原因。

以上述两起事件为例,首先它们都是和学生、社会安全、官官相护等人民群众关心的敏感事件有关,因而这类事件能否报道的迅速、公开、透明都会成为网民们长期以来累积的内心与社会矛盾激化和情绪宣泄的诱因。其次,每当突发事件,特别是涉及到敏感的社会问题之时,我国的主流媒体很容易处于群体失语现象,因而此时网络就很容易成为民众利用的传播工具,于是和事件相关的视频、照片、各种众说纷纭都在互联网上的论坛、微博等开放的社区空间里大肆传播,在这些大量的小道消息、各种扑朔迷离面前,人们的情绪难免会变得高涨。这点有时也会成为媒体或政府利用的舆论操作工具,网络群体极化的另一种炒作之嫌就表现了出来。

(二)从明星圈到草根阶层热点事件之网络群体极化的泛娱乐化

从2008年新年伊始娱乐圈的“艳照门”事件到2010年风靡网络的“凤姐”、“犀利哥”,我们不难发现网络这个自由开放的大社区里最热议的话题依然是娱乐,所以当2010年“10.16”河北大学撞车门事件发生后,一时的仇官情绪宣泄完毕后,留在民众心里最多的只剩下“我爸是李刚,床前明月光”的娱乐谈资了。

而这些话题之所以能引起大家的热切关注,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话题的猎奇性。而猎奇的话题之所以能成为焦点,正是因为整个社会的主流价值倾向。而媒体的报道宣传,无论主流还是非主流,都是价值走向的守望者。

还记得鲁迅先生那颇具讽刺意义的“看”与“被看”的小说写作模式吧,那是对当时国民麻木、冷漠的社会行为的鞭挞。而现如今那种模式似乎又可以被复活于我们这个已经是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了。难以想象,当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被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当严肃的公众对话变成了幼稚的婴儿语言,当一切公共事务如同杂耍之时,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命运又将会面临怎么的劫难呢?

(三)“网络正义”中屡见不鲜的触及道德底线的网络群体极化

从2006年的“虐猫事件”到2010年的“虐兔门”,从2007年的“华南虎事件”到2009年的杭州飙车“欺实马事件”,我们都听到了网络群体的正义之声。同时正义的背后给我们也留下了这“网络骚乱”背后非道德的余思。人肉搜索、媒介审判,这些另类的网络互动,产生的初衷仅仅是为了上演网络正义的华庭盛宴,绝非想搞出一起聚沙成山的网络骚乱,更不是想去触碰道德、法律的高压线。但是在实践中,伴随着冲动与非理性,它们正在代替着道德、法规,触碰着当事人的隐私,代替着法官提前宣判了当事人的罪责。

我们常说:“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然而,我们常常是夸大了手中的“权利”,而忘却了应该履行的义务,上述现象便是一种夸大“话语权”、“监督权”的行为。于是,在这一群体极化现象面前,我们不得不提出一个新的名词,即“数字遗忘权”,这是一个人应该拥有的被网络和数字媒介遗忘的权利,具体说来,即个人可以依法要求从网络上删除有关本人的某些行为和言论记录,而不应该事无巨细地被永远“网”住。[2]这个新的法律概念的提出,在某种程度缓解了网络群体极化有时的越界操作而为当事人所带来的社会压力与心理压力。而它也提醒我们的众多网民,每个人都会有犯错的时候,不是所有错误都不可原谅,所以在要求他律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会自律,学会用宽广的胸怀去包容他人,以理性的方式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三、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堵与疏

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中存在着舆论主体之正义感与非理性的博弈,如果这一关系处理不好,网络媒体的公信力不仅会大打折扣,甚至还会成为政府反舆论的工具,所以做好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堵与疏的功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主流媒体发挥理性引导舆论的职能,与网络群体一起积极构建理性的阳光社会

当下,主流媒体应该在思维上摆正与新媒体的关系,即建立起一种兼容互通、指导共进而不是排斥诋毁;身担社会责任,也要正确对待管理和约束,不能因为有“炒作之嫌”就失声退出,甚至连正面的引导都不敢做。因此,在这个信息社会的大潮中,只有主流媒体敢于以成熟的姿态去应对舆论把关和引导的社会职能,才能进一步促进新媒体整治工作。

对于网络群体极化的非理,主流媒体有责任及时设计议题予以否定和分析。比如“邓玉娇案”中,人民网舆情分析师认为,“屠夫‘用杀猪方式参与社会个案的模式’,公民责任心可嘉,却不能归结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常态,其对社会的潜在破坏性,值得忧虑和警醒。”[3]所以,唤醒整个社会的舆论生态健康理性地发展,是传统的主流媒体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规范网络群体极化现象,铸造一支理想型的正义之剑

相较于以往的其他途径,网络似乎可以成为成长中的中国公民寻求资源分配制度和利益结构重新调整的重要方式,理性的公共实践可能会引起政府对公共权力的重视,引发制度性的触动,但现实中一些非理性的网络群体因素反而加深了政府一方关于“网络暴民”的刻板印象,使得这支正义之剑很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中国的网络要发展为一种成熟的“公共领域”的确面临很多现实性的难题,其中最重要的便是网络的“公共领域”和“个人主义”悖论能否求解。这里则必须提倡一种“公共哲学”,一方面, 它意味着网民都应该具备“公共美德”――自治、勇气、与人为善、公道等行为原则;另一方面, 也是在呼唤秩序、民主、公正和宽容等伦理准则。

四、总 结

任何媒体的出现和发展都不是一个依次取代而是一个依次叠加的进程,不同媒体只有互相取长补短,才可以不断进步。任何媒体如果不能很好的遵循适度的原则,都有可能走向现实发展的极端。传统媒体如此,新媒体更是如此,因此,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中舆论主体之正义感与非理性的博弈无论走向哪个极端,都会有可能酿出悲剧,只有将二者关系平衡统一,才可能使网络发出灿烂的光芒。

参考文献:

[1] 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网络群体极化论文篇(4)

一、问题的提出

互联网的兴起改变了我们的生活,网络社区的产生的虚拟世界,为公众提供了一个表达思想、思辨交流的新平台,草根平民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共问题讨论形成“草根舆论”,深深影响现实的生活。高校作为知识分子与青年学子的聚集地,承互联网兴起的东风,高校传媒业不断发展,高校网站、学生BBS、论坛、实名社区不断发展,成为校园舆论交锋的新场所。在高校新媒体这一平台上,常常出现学生就校园新闻、社会热点、个人生活等话题的激烈讨论,并且讨论中常常难以达成共识,各方交战激烈、互走极端,难以达成共识,甚至某些偏激言论占据上风、影响学生健康成长与高校稳定。这些网络舆论现象产生原因为何?高校传媒应当如何应对?正是本文研究的主题。

二、高校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及其特点

“群体极化”一词最早是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Stoner于1961年提出的,其意为在群体决策情境中,人们往往会比个体决策时更保守或激进,向某一极端倾斜,从而背离最优决策。而在网络讨论中,常常发生群体极化现象,网民在网络平台发表观点,参与讨论过程中,舆论逐渐出现分化,走向极端,偏离理性。这便是“网络群体极化现象’。而在高校网络平台上,这种现象表现的尤其突出,本文称之为“高校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与一般的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相比,其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1议题不同:关注校园生活。与大众网络传媒上的群体极化现象关注的议题相比,高校网络群体极化事件大多与校园生活有关。大众传媒中惯于讨论时事政治、社会热点、财经动态、娱乐事件等公众话题,而高校网络群体极化事件却常常与学生的生活息息相关,常常与学校管理、校园新闻、学习生活、同学关系等校园事件相关,议题相对简单、特殊,讨论内容范围相对狭窄。

2观点激烈:青年锋芒毕露。大众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常常会出现不理智、不和谐、甚至偏激的声音,然而由于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进行有效引导,有识之士参与讨论,常常能够起到平衡舆论、缩小分歧的效果,舆论尚未走向极端之时能够妥善的引导之。然而高校网络上的讨论恰恰相反,青年学子思维不够成熟,视野相对狭窄,社会经历欠缺,表达观点常常锋芒毕露,面对不同观点常常相互攻讦,使得其观点对立愈趋极端与尖锐。

3危害较大:影响大学生价值观及高效稳定。高校传媒是高校学子的虚拟家园,是高校学子表达观点态度的集中场所,对高校学子价值观的形成具有重大影响。高校网络群体极化事件常常与校园生活、社会热点等话题息息相关,偏激的观点常常会误导许多学子,容易诱发不理智的行为。如果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甚至会滋生高校,影响高校稳定,这一问题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

三、高校网络群体极化的成因

高校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

第一,高校管理问题是基本诱因。高校网络话题大多与高校生活息息相关,其大多为对学校后勤服务、校园建设、评优表彰、发展规划、学务管理、考核制度、周边环境等。常常因为校园新闻发生群体性的讨论,形成全校性舆论。高校的这些管理问题成为诱发网络群体极化事件的重要原因。

第二,青年学子缺乏理性。青年大学生思维活跃,关注校园生活和社会热点,个性热情张扬,乐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见解,网上发帖讨论十分热烈。然而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对事情的看法缺乏客观的立场,性格相对冲动、个性比较激烈,于是常常发生激烈的争论,互不相让,难以容纳不同观点,造成观点的对立越来越大。

第三,高校传媒应对失策。高校网络传媒作为高校舆论的中心,原本应当起到引导网络舆论,促进青年成长的作用。然而由于高校传媒不够发达,面对网络舆论常常应对失策。一方面,对于网络群体极化事件缺乏预见性,常常没有及时预见加以妥善引导。另一方面,对于汹涌舆论应对失策,缺乏沟通和公关的技巧,采取比较生硬的方式进行处理,效果较差,有时甚至激化矛盾。

第四,高校管理部门引导不当。高校管理部门尤其是宣传部门承担着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思想引领工作,进行舆论引导的重要任务。然而对于高校管理部门而言,网络舆论的引导与监督显然是其弱项,面对网络群体极化事件,高校管理部门缺位,常常难以进行有效的引导,和学生的沟通不足,常常采取强制性行政手段压制舆论,缺乏灵活性,其结果不断未能很好的解决问题,反而适得其反。

四、网络群体极化事件中的高校传媒应对

通常情况下,出现极端舆论时,高校传媒常常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应对:(1)删帖,当某个敏感问题的发帖、跟帖量达到一定数量时,管理员会进行删帖,以防止其极化。(2)实行“实名制”,目前有高校网络论坛开始要求学生实名注册,这样,可以给参与者一种无形的压力与约束力,使其不敢在论坛上发敏感性的帖子。(3)在技术上限制参与者每天的发帖量及一个帖子回复量,一次控制事情扩大。(4)直接剔除发敏感性帖子或者有煽动性言论的用户。

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网络群体极化的扩大,但其治理仅仅是停留在技术上的,其强制性并没有完全根除事件的根源,没有解决引起学校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事情本身,即“治标不治本’;同时,学校管理机构及相关方面的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当也没有完全解决问题,没有真正让学生心中的不满得到满意解释或者合理表达,只是把矛盾隐藏或不满的情绪抑制了。而目前社会各界对于校园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研究少之又少,对于各方应如何正确应对、治理高校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没有一个系统、可靠、合理的解决方案与学生思想舆论引导方案。

五、高校传媒应当如何作为

第一,加强主导政治文化建设。高校传媒应当承担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繁荣校园文化的重任。高校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夯实思想基础,神话理论研究,通过各种形式抓好理论宣传。在网络群体极化事件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第二,改善报道框架,合理设置议程。高校网络媒体要不断地调整和改善报道框架,合理设置议程。网络媒体要不断地调整和修改其报道中议程设置的偏向,正确选择报道取向,合理设置叙述框架,恰当地选取叙事策略,从而营造一个既具有理性精神、公民意识,又具有人文情怀的舆论氛围,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网络讨论理性和建设性。

第三,网络专题报道,评论进行引导。面对师生网友关注的重大问题,校园媒体要主动出击,挖掘相关问题的内涵,进行专题性的报道,进行舆论的引导工作。目前高校网络媒体常常处于消极状态,常常依赖师生的自由发帖,而鲜有适时主动的报道。高校媒体应该大力改善,加强创新,主动开发新版块、挖掘新热点,从而更好的话语权。

第四,与传统媒体合作,披露真实信息。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对于高校舆论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引导网络舆论,处理网络群体极化事件,需要与传统媒体通力合作。传统媒体依托纸质平台,覆盖面广,公信力强,通过传统媒体的报道,可以弥补网络舆论中的无序性,披露更多真实、可信的信息,让更多的人了解事实的真相。

第五,加强与学校管理部门沟通,共同进行引导。网络群体极化事件常常与校园管理相关,处理不当也常常影响到高校的和谐和稳定。高校传媒遇到网络极端舆论要与学校管理部门沟通,共同协商处理,了解相关隋况,及时披露信息,同时也向高校管理部门进行汇报,共同监控舆论发展方向,共同营造和谐的舆论环境。

参考文献:

[1]刘建华、陆俊著,大学生网络舆论的形成机制分析[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第10卷第3期.

网络群体极化论文篇(5)

网络媒体从诞生之日起,就凭借其强大的技术优势,影响着人类的生活与行为方式。如果说网络web1.0时代,信息是网络传播者编辑、定制并向受众传播的话,web2.0时代每个网民则成了网络内容的供应者、参与者。网民通过积极主动的“出击”,在网上攻城掠寨,建立起自己的家园和话语空间。网络媒体的个性化特征被技术进步催化后,在网上建立“家园”与话语空间的同质性群体广泛形成。这些同质性群体形成诸多利益共同体,当其利益受到侵害时,这个共同体就易形成一种群体极化现象,共同反击并争取他们应得之利益。

一、群体极化与网络群体极化现象

群体极化最早是由詹姆斯·斯通于1961年发现群体讨论时的现象而提出的,含义是指在群体进行决策时,人们往往会比个人决策时更倾向于冒险或保守,向某一个极端偏斜,从而背离最佳决策。群体极化现象和法国学者古斯塔夫·勒庞1895年出版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所描述的群体无意识有异曲同工之妙。斯通用三大理论支持他的观点;一是群体决策规则,他认为人们在团体中作冒险决定将觉得较自在,因为其行动之责任已分散至所有成员;二是人与人之间的比较,一种想要被群体所接受及喜爱的需求,将使个体顺从群体之一般意见;三是讯息影响论,由于这些讯息倾向于支持成员的最初观点,人们会听到更多支持其主张的理由,群体可使成员确信其原来之观点,因此导致更加极端之意见资料来源。

斯通发现这种现象时,网络还未诞生。对照斯通的观点,网络难以符合他的三大支撑观点。事实上,网络上存在更多的非理性偏执行动。人们倾向于极端偏斜,倾向于形成极端意见。因此,我们把有一定规模的网络群体针对某一事件表达或执行了偏离事物应有形态的言行与行为,称之为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网络的虚拟平台上,群体极化现象具有一些新的特点;

1)没有直接的“讨论”,网民进行决策往往是根据舆论领袖的意见或自己的经验认识;

2)这种“决策”的结论也是不一定的,除了主导意见外,还存在一些反对意见;3)美国心理学家萨拉·凯拉尔研究发现,网络中的群体极化现象更加突出,大约是现实生活中面对面时的两倍多[1]。

从表现形态上看,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也要丰富得多。我们按法律与道德的准则把事件分为正向与负向;事件导致网民正常的反应为常态极化,即对不符合法律和道德准则的进行批判,反之亦然,事件导致了网民出人意料的反应为非常态极化。那么,我们可以把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描述如下(见图1);[FL)]

图1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类型图[FL(K2]这些类型的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并非均导致不可控的负面结果。“极端未尝不是件好事”,比如美国“群体极化让许多重要的价值得以实现,包括公民权运动、反奴隶运动以及两性平权运动。”[2]53网络群体极化并非洪水猛兽,需要熟谙网民特点,有效利用网络媒体的功能,畅通信息渠道,使正向的问题得到强化,负面的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二、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成因分析

网络技术的进步特别是网络web2.0时代的到来,为网民在网上聚集提供了先天的条件。“毫无疑问的,群体极化正发生在网络上。讲到这里,网络对许多人而言,正是极端主义的温床,因为志同道合的人可以在网上轻易且频繁地沟通,但听不到不同的意见。”[2]50-51这种有所夸张的描述,正代表着网络时代网民的特点。追究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产生的原因,不能忽视网络自身的技术特性在其中的基础作用。

(一)网络自身附着的特性是网络群体极化产生的物质条件

笔者并非技术决定论者,然而正如麦克鲁汉之描述;因为对人的组合与行动的尺度和形态,媒介正是发挥着塑造和控制作用[3]。网络这种基于西方文化的技术,是建立在个人价值大于集体利益的基础上,它的自由、开放、互动性的特性为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提供了基础的物质条件。

1.网络传播的虚拟性。“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网络传播主体的虚拟性,使网民较少顾及正常的社会道德与法律约束,在“无名”的大海中,不仅“法不责众”,连伦理、道德、面子也不“责众”了。而且,和传统社会中的群体极化不同,网络社会中的群体极化,已经变“人——人”的亲身传播模式为“人——机——人”的间接传播模式。由“直接”变为“间接”增加了极化的基础因素,挣脱了面对面交流的种种羁绊——比如去责任化,比如面对面带来的道德伦理压力等——使人们在网络上更为恣意。网络主体不仅是虚拟的,有时还是“多身份”的,这种基于扮演意图的传播,更让传播的可信性大打折扣。比如,以事件当事人的身份在讨论空间中发言,就让人难辩真伪,使话题的方向可能为之变化。

2.网络传播的即时互动性。网络信息传播具有异步性,它存在于网络物质空间中供不同网民阅读与评论,这让群体极化的短时冲动性变成了可延续的极化现象。但是,这种异步性同时又具备即时性;网民即时阅读到新闻或话题并即时做出反应。而且,这种反应受到他人的影响并非是决定性的——一方面,网民发表看法没有多大的压力;另一方面,网络页面转动快速,而翻看又比较费力。这种即时发表意见的功能,使网民很少去思考自己的言论与行为正确与否,也较少改变自己原有的态度。因此,如果说早期受众理论里有“顽固的受众”一说,从这个方面来说,网民也是“顽固”的。这种“顽固”正契合群体极化的特性,使网民对事件带上了巨大情绪因素。与此种情绪相关联,一些司法审判甚至受到“媒体审判”的影响如2003年刘涌案;辽宁省高级法院二审改判刘涌死缓公布一个星期后,上海的《外滩画报》首先发表质疑,《北京青年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等报刊迅速跟进,互联网上评论如潮,尔后才有最高法院的提审和改判。

3.网络传播超越空间限制。如果说传统的群体极化现象是有范围的,或者说范围是可视的,那么,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范围是不可视的,无法控制的。不同时空的人群,不同语言的载体,不同的网络社区,都可能成为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表征。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甚至超越政治、文明、种族、宗教、文化、地域的限制,转眼间就在互连网上播洒开来。人们聚在“一起”,讨论事件的发生、进程、影响,甚至化为现实中的行为北京奥运会期间,由于圣火传递在法国受到破坏,又传出家乐福大股东涉嫌资助达赖。网民不仅在网上对法国及其相关企业进行指责,不少地方家乐福超市实体店也受到抵制。

4.网络媒体的小众化。网络媒体特别是web2.0时代,网民的自主性加大。过去同质性、异质性网民混杂的情况开始改变,同一个网络社区往往聚集着同质化的网民,他们有着共同的观点、经验,甚至相同的情绪、行动。这种网络小众化社区为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准备了充足的“后备力量”,一旦这些同质的网民利益受损,他们便会积聚起来,“订立”攻守同盟,一致行动,直至达到目的。

(二)外在力量推动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爆发

网络媒体自身的特性使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有了产生的物质基础,网络外在力量的推动,则成为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爆发的导火线、助推器。

1.信息公开滞后。真相来自公开,很多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产生的原因来自网民不清楚事件的真相,这时候要求事件当事者及时公布事件真相,及时把握信息的主动权。比如现在很多负面的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源自一些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不能正确信息,引导舆论。很多事件当事者仍用传统思维来对待敏感事件,事件发生了,想到的是封锁消息,堵住源头,而不是“疏”的方法。他们没有“学会用网民接受的方式去交流”中共江西省委书记苏荣谈网络问政,人民日报,2009-8-12(10).,直至陷入网络群体极化的被动之中,像华南虎事件,躲猫猫事件。

2.网络人为因素。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也存在很多人为因素。一些人利用网民的感情,激起网友的义愤,从而达到目的。据传,2008年新乡河南科技学院女生被杀案与“人肉搜索”有关。网民林明利用网络特点和人们的善良,达到了他找人的目的,残忍地杀害了当事女生。一些网络推手也在网路上兴风作浪,着不明真相的网民们。像天仙妹妹、芙蓉姐姐、“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等,据说均为网络推手所策划[4]。电子时代的知识精英和舆论领袖,也让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升级。过去小范围的舆论领袖,变成了电子时代的全国的知识精英,他们具有知识性、娱乐性、话题性,占据着某种稀缺资源,这为网络群体极化的狂欢提供了足够的燃料。像邓玉娇事件,一些网络社区,除了普通网民发表意见,也有不少法学界、新闻界、政界的声音。

3.媒体联合作用。网络媒体通过新闻回帖、论坛、即时交流工具群等,收集反馈信息从而设置一个个新的话题议程。网络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不同于传统媒体,它有很大一部分是网民的自我设置,这更体现出网民真正关注的议题。这种网民自我设置的议题,在互联网广泛传播后,又被传统的报纸、期刊、广播、电视所报道,从而形成媒体间的联动报道,最终使事件知晓范围与深度进一步扩大。比如2007年的华南虎事件、2008年的范跑跑事件,就是由网络而至传统媒体,并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合力下,让群体参与程度达到峰值。当然,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产生也可能是网民的娱乐精神使然。网络不仅是信息媒体,是人们获取信息进行交流的工具,也是娱乐工具,是人们获得娱乐满足的通道。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也可能产生于网民的自我娱乐。比较典型的是2009年7月间的“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的帖子。短短两天,就产生了30万的回复量,760万的点击率。而且,令人惊奇的是,这个帖子是只有“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而没有实质信息的“空贴”。除了推手(据说只占发帖的3%)和当时魔兽世界未开服的传说背景,更多的是网民的一场无意义狂欢。

三、网络群体极化现象负面影响规避策略

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负面因素破坏力很大,它不仅能让事件当事者陷入被动,进而影响党和国家的形象,还可能衍生出现实中群体极化现象产生。

(一)建立畅通的信息披露制度

网络诞生之前,信息的因版面、频道等资源限制,数量有限而又审查严格。随着科技的发展特别是网络媒体的诞生,信息的渠道已经被拓宽。网络的博客、论坛、Email,手机(短信)等,不仅选择形式自由,而且控制难度大。此种情况,就要求事件当事人要“学会用网民接受的方式去交流”,及时公布事件真相,及时解答网民疑问,并公平公正地推动事件获得圆满解决。

(二)规范媒体信息机制

在市场经济冲击下,特别是处在传媒改革的转型期,一些媒体背离职业操守,炒作虚假信息,这对传媒的公信力影响很大。传媒业应该制定相关的行为守则,规范记者编辑的行为,树立媒体的权威性;国家或相关的行业协会,应制定出一定的法律或规则,规范媒体行为。在内外两种因素作用下,培养媒体的社会责任感,提升媒体的公信力。不管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负责而有公信力地真实信息,都会得到受众的欢迎,释开人们的困惑,从而降低发生的可能性。

(三)加强网民的媒介素养教育

中国互联网络调查中心显示,我国网民具有年轻化、知识化的特点,即便如此,网民的媒介素养水平并不高。拿网民中整体素养较高的大学生来说,“具有的媒介素养尚处于自发状态,其在网络信息的行为选择、网络道德的遵守上有待于培育和加强。”[5]通过对网民正确认识、辨别、评价信息能力的培养,提高网民对网络信息的批判和运用能力。

韩国等国家已经实行了网络实名制,我国这一制度尚不成熟,但是我们可以通过TCP/IP号、IP地址的显示,或者其他可能标志网民身份的信息显示,来增加网民的责任意识,减小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产生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PatriciaWallace.互联网心理学[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88.

[2]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网络群体极化论文篇(6)

Abstract:Networkhasalmostalltheelementsofthetraditionalsociety.Thephenomenonofgrouppolarizationinthetraditionalsocietyalsoexistsinthenetworkandhasnewfeatures.Fromtheperspectiveofitscharacteristics,thispaperanalyzesdifferenttypesofsuchaphenomenonanditscauses.Thecausesare:first,thecharacteristicsofthenetworkitself,whichisthematerialbasisofphenomenonofgrouppolarization,andsecond,theexternalforces,whichfurtherpromoteit.Moreover,thepaperproposesseveralsuggestionsonthenegativeinflencespossiblycausedbysuchaphenomenon.

Keywords:networkgrouppolarization;virtuality;interactivity;hyperspace网络媒体从诞生之日起,就凭借其强大的技术优势,影响着人类的生活与行为方式。如果说网络web1.0时代,信息是网络传播者编辑、定制并向受众传播的话,web2.0时代每个网民则成了网络内容的供应者、参与者。网民通过积极主动的“出击”,在网上攻城掠寨,建立起自己的家园和话语空间。网络媒体的个性化特征被技术进步催化后,在网上建立“家园”与话语空间的同质性群体广泛形成。这些同质性群体形成诸多利益共同体,当其利益受到侵害时,这个共同体就易形成一种群体极化现象,共同反击并争取他们应得之利益。

一、群体极化与网络群体极化现象

群体极化最早是由詹姆斯·斯通于1961年发现群体讨论时的现象而提出的,含义是指在群体进行决策时,人们往往会比个人决策时更倾向于冒险或保守,向某一个极端偏斜,从而背离最佳决策。群体极化现象和法国学者古斯塔夫·勒庞1895年出版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所描述的群体无意识有异曲同工之妙。斯通用三大理论支持他的观点:一是群体决策规则,他认为人们在团体中作冒险决定将觉得较自在,因为其行动之责任已分散至所有成员;二是人与人之间的比较,一种想要被群体所接受及喜爱的需求,将使个体顺从群体之一般意见;三是讯息影响论,由于这些讯息倾向于支持成员的最初观点,人们会听到更多支持其主张的理由,群体可使成员确信其原来之观点,因此导致更加极端之意见。

斯通发现这种现象时,网络还未诞生。对照斯通的观点,网络难以符合他的三大支撑观点。事实上,网络上存在更多的非理性偏执行动。人们倾向于极端偏斜,倾向于形成极端意见。因此,我们把有一定规模的网络群体针对某一事件表达或执行了偏离事物应有形态的言行与行为,称之为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网络的虚拟平台上,群体极化现象具有一些新的特点:1)没有直接的“讨论”,网民进行决策往往是根据舆论领袖的意见或自己的经验认识;2)这种“决策”的结论也是不一定的,除了主导意见外,还存在一些反对意见;3)美国心理学家萨拉·凯拉尔研究发现,网络中的群体极化现象更加突出,大约是现实生活中面对面时的两倍多[1]。

从表现形态上看,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也要丰富得多。我们按法律与道德的准则把事件分为正向与负向;事件导致网民正常的反应为常态极化,即对不符合法律和道德准则的进行批判,反之亦然,事件导致了网民出人意料的反应为非常态极化。那么,我们可以把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描述如下(见图1):[FL)]

图1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类型图[FL(K2]这些类型的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并非均导致不可控的负面结果。“极端未尝不是件好事”,比如美国“群体极化让许多重要的价值得以实现,包括公民权运动、反奴隶运动以及两性平权运动。”[2]53网络群体极化并非洪水猛兽,需要熟谙网民特点,有效利用网络媒体的功能,畅通信息渠道,使正向的问题得到强化,负面的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二、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成因分析

网络技术的进步特别是网络web2.0时代的到来,为网民在网上聚集提供了先天的条件。“毫无疑问的,群体极化正发生在网络上。讲到这里,网络对许多人而言,正是极端主义的温床,因为志同道合的人可以在网上轻易且频繁地沟通,但听不到不同的意见。”[2]50-51这种有所夸张的描述,正代表着网络时代网民的特点。追究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产生的原因,不能忽视网络自身的技术特性在其中的基础作用。

(一)网络自身附着的特性是网络群体极化产生的物质条件

笔者并非技术决定论者,然而正如麦克鲁汉之描述:因为对人的组合与行动的尺度和形态,媒介正是发挥着塑造和控制作用[3]。网络这种基于西方文化的技术,是建立在个人价值大于集体利益的基础上,它的自由、开放、互动性的特性为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提供了基础的物质条件。

1.网络传播的虚拟性。“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网络传播主体的虚拟性,使网民较少顾及正常的社会道德与法律约束,在“无名”的大海中,不仅“法不责众”,连伦理、道德、面子也不“责众”了。而且,和传统社会中的群体极化不同,网络社会中的群体极化,已经变“人——人”的亲身传播模式为“人——机——人”的间接传播模式。由“直接”变为“间接”增加了极化的基础因素,挣脱了面对面交流的种种羁绊——比如去责任化,比如面对面带来的道德伦理压力等——使人们在网络上更为恣意。网络主体不仅是虚拟的,有时还是“多身份”的,这种基于扮演意图的传播,更让传播的可信性大打折扣。比如,以事件当事人的身份在讨论空间中发言,就让人难辩真伪,使话题的方向可能为之变化。

2.网络传播的即时互动性。网络信息传播具有异步性,它存在于网络物质空间中供不同网民阅读与评论,这让群体极化的短时冲动性变成了可延续的极化现象。但是,这种异步性同时又具备即时性:网民即时阅读到新闻或话题并即时做出反应。而且,这种反应受到他人的影响并非是决定性的——一方面,网民发表看法没有多大的压力;另一方面,网络页面转动快速,而翻看又比较费力。这种即时发表意见的功能,使网民很少去思考自己的言论与行为正确与否,也较少改变自己原有的态度。因此,如果说早期受众理论里有“顽固的受众”一说,从这个方面来说,网民也是“顽固”的。这种“顽固”正契合群体极化的特性,使网民对事件带上了巨大情绪因素。与此种情绪相关联,一些司法审判甚至受到“媒体审判”的影响如2003年刘涌案:辽宁省高级法院二审改判刘涌死缓公布一个星期后,上海的《外滩画报》首先发表质疑,《北京青年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等报刊迅速跟进,互联网上评论如潮,尔后才有最高法院的提审和改判.。3.网络传播超越空间限制。如果说传统的群体极化现象是有范围的,或者说范围是可视的,那么,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范围是不可视的,无法控制的。不同时空的人群,不同语言的载体,不同的网络社区,都可能成为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表征。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甚至超越政治、文明、种族、宗教、文化、地域的限制,转眼间就在互连网上播洒开来。人们聚在“一起”,讨论事件的发生、进程、影响,甚至化为现实中的行为北京奥运会期间,由于圣火传递在法国受到破坏,又传出家乐福大股东涉嫌资助达赖。网民不仅在网上对法国及其相关企业进行指责,不少地方家乐福超市实体店也受到抵制.。

4.网络媒体的小众化。网络媒体特别是web2.0时代,网民的自主性加大。过去同质性、异质性网民混杂的情况开始改变,同一个网络社区往往聚集着同质化的网民,他们有着共同的观点、经验,甚至相同的情绪、行动。这种网络小众化社区为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准备了充足的“后备力量”,一旦这些同质的网民利益受损,他们便会积聚起来,“订立”攻守同盟,一致行动,直至达到目的。

(二)外在力量推动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爆发

网络媒体自身的特性使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有了产生的物质基础,网络外在力量的推动,则成为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爆发的导火线、助推器。

1.信息公开滞后。真相来自公开,很多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产生的原因来自网民不清楚事件的真相,这时候要求事件当事者及时公布事件真相,及时把握信息的主动权。比如现在很多负面的网络群体极化现象,源自一些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不能正确信息,引导舆论。很多事件当事者仍用传统思维来对待敏感事件,事件发生了,想到的是封锁消息,堵住源头,而不是“疏”的方法。他们没有“学会用网民接受的方式去交流”中共江西省委书记苏荣谈网络问政,人民日报,2009-8-12(10).,直至陷入网络群体极化的被动之中,像华南虎事件,躲猫猫事件。

2.网络人为因素。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也存在很多人为因素。一些人利用网民的感情,激起网友的义愤,从而达到目的。据传,2008年新乡河南科技学院女生被杀案与“人肉搜索”有关。网民林明利用网络特点和人们的善良,达到了他找人的目的,残忍地杀害了当事女生。一些网络推手也在网路上兴风作浪,着不明真相的网民们。像天仙妹妹、芙蓉姐姐、“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等,据说均为网络推手所策划[4]。电子时代的知识精英和舆论领袖,也让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升级。过去小范围的舆论领袖,变成了电子时代的全国的知识精英,他们具有知识性、娱乐性、话题性,占据着某种稀缺资源,这为网络群体极化的狂欢提供了足够的燃料。像邓玉娇事件,一些网络社区,除了普通网民发表意见,也有不少法学界、新闻界、政界的声音。

3.媒体联合作用。网络媒体通过新闻回帖、论坛、即时交流工具群等,收集反馈信息从而设置一个个新的话题议程。网络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不同于传统媒体,它有很大一部分是网民的自我设置,这更体现出网民真正关注的议题。这种网民自我设置的议题,在互联网广泛传播后,又被传统的报纸、期刊、广播、电视所报道,从而形成媒体间的联动报道,最终使事件知晓范围与深度进一步扩大。比如2007年的华南虎事件、2008年的范跑跑事件,就是由网络而至传统媒体,并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合力下,让群体参与程度达到峰值。当然,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产生也可能是网民的娱乐精神使然。网络不仅是信息媒体,是人们获取信息进行交流的工具,也是娱乐工具,是人们获得娱乐满足的通道。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也可能产生于网民的自我娱乐。比较典型的是2009年7月间的“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的帖子。短短两天,就产生了30万的回复量,760万的点击率。而且,令人惊奇的是,这个帖子是只有“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而没有实质信息的“空贴”。除了推手(据说只占发帖的3%)和当时魔兽世界未开服的传说背景,更多的是网民的一场无意义狂欢。

三、网络群体极化现象负面影响规避策略

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的负面因素破坏力很大,它不仅能让事件当事者陷入被动,进而影响党和国家的形象,还可能衍生出现实中群体极化现象产生。

(一)建立畅通的信息披露制度

网络诞生之前,信息的因版面、频道等资源限制,数量有限而又审查严格。随着科技的发展特别是网络媒体的诞生,信息的渠道已经被拓宽。网络的博客、论坛、Email,手机(短信)等,不仅选择形式自由,而且控制难度大。此种情况,就要求事件当事人要“学会用网民接受的方式去交流”,及时公布事件真相,及时解答网民疑问,并公平公正地推动事件获得圆满解决。

(二)规范媒体信息机制

在市场经济冲击下,特别是处在传媒改革的转型期,一些媒体背离职业操守,炒作虚假信息,这对传媒的公信力影响很大。传媒业应该制定相关的行为守则,规范记者编辑的行为,树立媒体的权威性;国家或相关的行业协会,应制定出一定的法律或规则,规范媒体行为。在内外两种因素作用下,培养媒体的社会责任感,提升媒体的公信力。不管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负责而有公信力地真实信息,都会得到受众的欢迎,释开人们的困惑,从而降低发生的可能性。

(三)加强网民的媒介素养教育

中国互联网络调查中心显示,我国网民具有年轻化、知识化的特点,即便如此,网民的媒介素养水平并不高。拿网民中整体素养较高的大学生来说,“具有的媒介素养尚处于自发状态,其在网络信息的行为选择、网络道德的遵守上有待于培育和加强。”[5]通过对网民正确认识、辨别、评价信息能力的培养,提高网民对网络信息的批判和运用能力。

韩国等国家已经实行了网络实名制,我国这一制度尚不成熟,但是我们可以通过TCP/IP号、IP地址的显示,或者其他可能标志网民身份的信息显示,来增加网民的责任意识,减小网络群体极化现象产生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PatriciaWallace.互联网心理学[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88.

[2]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网络群体极化论文篇(7)

近几年国内外每个重大事件的发生,都会在网络媒体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和激烈的辩论,如宝马车撞人案、杭州70迈、河大校园撞车案、浙江乐清上访村长意外死亡案等等,每个事件都有相当数量的网民以新闻跟帖、论坛发言或者个人博客、校内日志等各种网络渠道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或者对相关的文章进行转帖。随着对事件越来越深入的讨论,网络舆论主体(在网络上发表观点或参与讨论的网民)很快在网上形成了相对一致的倾向性意见,网络舆论主体群体极化。

在这一过程的各个阶段,媒体分别发挥了怎样的功能,扮演者何种角色;如何引导网络舆论,引导网民合理宣泄情绪、表达意见,促进社会情绪的和谐稳定?这些问题随着近年来网民数量不断增加,各种社会事件频频引发网络舆论,舆论主体群体极化现象的时有发生而开始受到研究者的关注。

一、网络舆论主体群体极化及其表现

“群体极化”这一概念由美国当代哲学家、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凯斯・桑斯坦在《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一书中提出。他认为群体极化就是“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①比如:经过讨论后,原本温和的女性主义者会变成激进的女性主义者,原本就显示种族偏见的白人对于白人种族主义是否该为非裔美国人在美国所面对的问题负责,会表现出强烈的负面反应。同时他还注意到:“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的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②

随着网络等新媒体介入大众传播领域,越来越多的普通人通过网络了解信息、参与意见讨论。网络的即时性、交互性、匿名性和超文本等特点,使得素不相识的普通人出于对某个议题或社会热点的关心而迅速链接起来,形成网络舆论,舆论主体在讨论过程中意见很快向某个方向倾斜,网络舆论主体群体极化。这种现象以其惊人的形成速度和覆盖范围日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有证据显示,在网上发生群体极化倾向的比例,是现实生活中面对面时的两倍多。③

虽然各种事件都可能引发强烈的网络舆论,但是,在现阶段的中国,涉及对外关系的问题以及触及社会矛盾、热点的事件似乎更容易成为网络舆论关注的焦点,中国网络舆论主体表现出来的群体极化倾向,大体可分为两个方面:对外表现为网络民族主义,对内表现为网络批判现实主义。④

网络民族主义在与涉及国家利益有关的话题讨论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和强烈,网络舆论主体表现出充分的群体极化倾向。如在涉及中日之争、家乐福公司支持、北京奥运会期间奥运圣火在法国传递受阻等事件的网络讨论中,网民多数意见都是对倒行逆施者的的批评、谩骂,甚至直接推动了实际的对抗活动,如保钓人士自行租船前往水域宣示,抵制家乐福等等,虽然其中不乏过激行为,其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政府在某些外交问题上的决策产生影响。

网络批判现实主义主要集中在贫富差距、官员腐败等由社会分配制度的不合理导致的公平缺失等社会问题上。互联网成为各种情绪的宣泄平台,一旦出现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这些情绪就会通过网络以及网络舆论集中放大。

二、媒体在网络舆论主体群体极化现象中的角色

网络群体成员在网上就某个社会事件或者他们关心的议题进行反复讨论,逐渐出现意见和观点的分化、移动、集中并达到对立或僵持。凯斯・桑斯坦在研究中就发现:“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的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在形式上会变得更极端,而临时组成的松散群体在经过讨论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极化现象。”基于以上分析和界定,我们可以对网络群体极化的过程以及经历的阶段进行梳理:提出议题――网民发表意见反复讨论――某一意见被广泛接受,形成舆论――舆论主体情绪继续高涨,走向极端,群体极化。

在这个过程中,网络媒体的即时性、互动性、匿名性等特点被发挥得淋漓尽致,作为信息交互平台的同时,网络成为态度和意见的衍生、聚集和蔓延地,对社会环境的监视作用也被成倍放大,某种程度上对群体极化的形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1、广阔的信息交互平台和情绪的宣泄场

为网民所关注的议题根源于各种矛盾和社会问题,而网民对这些矛盾或问题的认知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网络以及传统媒体的报道。而这项议题能够引起关注和反复讨论得益于网络以其匿名性打破了地域界限和人们的心理障碍,形成了网络民意表达的特别之处,让人可以以互动方式直接进行参与,从而使不同地点、不同职业、不同性别、年龄的人群通过网络进行即时交流。如2010年的河北大学校园撞车案,网民的愤怒根源于对官员腐败的痛恨,而这种情绪恰好借助匿名的网络得到排解和宣泄。

2、推波助澜导致媒体舆论引导角色缺失

随着议题的深入讨论,多元化的意见的态度得以体现,媒体本应抓住时机,针对偏颇的倾向及时进行疏导,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及时真实信息,防止偏激舆论的形成。然而在现实情况下,大多数媒体往往采取规避“风口浪尖”的态度,甚至为了吸引眼球,疯狂转载各类信息,推波助澜,加上因共同的爱好在某些网站聚集的网民具有较大的同质性,其观点不可避免地具有某种相似性,因此很容易形成统一的意见倾向。

三、媒体角色归位

社会环境通过网络舆论监督使得其参与群体更加广泛,也更加透明化。网络舆论主体群体极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群体坚定信念、增强信心和凝聚力,形成强大舆论,必定会给相应社会部门制定政策、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然而正是由于网络技术降低了沟通成本,而有利于网民的同质化小群体聚集,再加上网络意见表达参差不齐,很容易出现一些偏差,群体极化造成网络舆论向错误方向偏移,甚至为一些过于极端化的小团体利用,就可能危及社会稳定与安全。

1、潜舆论引导

网络为潜在舆论向显舆论转化提供了契机,为潜舆论提供了公开表达的场所,对初露端倪的舆论苗头给予有效引导,可以发挥前瞻性,把握住舆论引导的主动权。⑤

2、信息过滤和把关

针对网络舆论主体群体极化可能带来的不利因素提出网络媒体出于社会道德应该履行的义务。

3、加强专家、学者对网民的理性引导

通过把关人的过滤可以直接排除、屏蔽一部分不良言论,但有时面对比回避更有利于引导与纠正不理智的情绪。针对网民易受权威影响的特点,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应主动利用网络平台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与网民相互进行交流引导网民更全面的、更理性的考虑问题,使之了解事实真相,及时有效疏导不良情绪。

4、加强网络多元化链接和传统媒体信息公开

通过网站的多元化链接,能够使网民在得到群体内部认同的同时听到反对的声音,看到不同意见,以多个角度更加理性地看问题,避免网络信息传播的信息窄化。同时传统主流媒体应及时信息,澄清事实真相,打破虚假谣言,加强引导作用,避免因主流媒体失语导致各种小道消息的乘虚而入,扰乱公共视听。

参考文献

①②③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上海出版集团,2003:50、47、51

④张桂霞,《网络舆论主体的群体极化倾向分析》,《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105

网络群体极化论文篇(8)

网络群体极化是指网络群体成员在网上就某一问题进行反复讨论后出现的意见和观点的分化、移动、集中,并达到对立或相反的一种网络现象。①本文认为有些专家学者忽视了极化存在的原因,即因为群体的压力导致持相反观点的人为躲避群体的“攻击”不敢或者不愿意提出相反的意见,从而导致持相反意见的形成随波逐流或者只看不语的行为,这就进一步导致了群体极化的走向。

网络虽然是个虚拟的场所,它的匿名、草根的特性让人们有了自由发表的感觉,但笔者认为这只是网络虚拟性带给网民的一种“幸福的错觉”。网络是虚拟的,但是网络的每个客户端、每个节点是实实在在的人,他们的心理变化等都是实实在在的,网络BBS中和现实生活中的讨论并无太大差异,只是讨论的媒介和场景有所不同。

网络匿名性的存在,使网络BBS的发言者可以不考虑现实生活中的身份、地位,大胆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导致了网络BBS中存在一种现象:参与讨论者的情绪失控,对持相反意见者反唇相讥、恶言讥嘲,甚至进行无理的漫骂和人身攻击。这种现象的存在是网络群体压力存在的主要原因。因为每个实体的人上网,都有实质的网络体验,对于网络中的恶言攻击不可能无动于衷。要发表不同的观点或意见,必须忍受得住“群体的围攻”和粗俗的恶语,但是并不是每个网民都有如此的勇气。

这种群体压力的存在,使不同意见者大多宁愿成为“看客”,网络BBS群体极化现象由此产生。群体极化有个加强的过程,这个过程即是一致意见的网民跟帖的过程。以天涯社区中对倪萍的“封杀山寨”事件的评议为例。2009年3月4日15点18分,天涯社区中的“天涯杂谈”中贴出了标题为《政协委员倪萍建议立法封杀山寨现象。你觉得呢?》的帖子,文章引导性的词句表达了楼主对倪萍封杀山寨的批评,如:“很多对‘山寨’现象的指责我觉得很无聊……这样的指责很外行”,②引导性语句表露了楼主的观点偏向,吸引了共同意见者,这些意见的表达就加强了楼主的观点偏向,形成了群体极化现象。

BBS中的“沉默的螺旋”

德国社会学家纽曼认为“沉默的螺旋”理论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大多数个人会力图避免由于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产生的孤立。因为害怕孤立,他便不太愿意把自己的观点说出来。占支配地位的或日益得到支持的意见就会愈加得势,另一方则越来越失去支持的声音。③

笔者认为,在网络时代“沉默的螺旋”仍有明显的表现,但是导致网民“沉默”的心理发生了一些改变。在网络BBS中,网民保持“沉默”的原因笔者认为已经与纽曼所说的“害怕被孤立”有所不同,更大程度上是害怕被群体恶言攻击。趋利避害是动物的本能,在网络BBS跟帖中,人们的这种本能表露无遗,它的存在使得网络BBS中的主导意见对持有不同意见者造成一种群体压力。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但是人们的心理感受是真实的,当受到群体的攻击时,仍会产生心理波动。为了免受指责或者攻击,他们对相反的意见保持沉默,而不是因为网络的匿名、自由等特点而肆无忌惮地发言。仍以天涯社区中对倪萍的“封杀山寨”事件的评议为例,楼主对倪萍的行为进行了诱导性的发言,用委婉的方式表达了批评,在其后的网民跟帖中,曾有网民“勇敢”地表达了对倪萍的理解或对其提议的赞成,如“该封杀的就封杀,该承认的就承认”,④但是由于群体的压力,跟帖中大肆地对倪萍批评或侮辱,如“怎么不封杀千嫁人呢?”⑤,“真是脑残”等,⑥以及对赞成倪萍的网民连带批评,如指责批评山寨的人都是“自私的瓢虫” 等,⑦其后这些“勇士”也都“隐退江湖”了。在天涯对来访者和回复者的统计中,访问者数有29236位,但是回复者只有417人,这就可以明显地发现有多少人选择了“沉默”。虽然不能说保持沉默的网民全都因为不敢发言,但其中不乏存在“害怕被批评”者,因为他们意识到帮倪萍的任何反驳,只会引来“杀身之祸”。

所以在网络BBS中,“沉默的螺旋”仍然存在,只是存在的原因发生了变化。但是从某种程度上又没有发生变化,过去和现在都是因为群体压力存在,只是群体压力的来源不一样了。

两者之间的关系

纽曼“沉默的螺旋”的假设认为大众传播有三个特点:共鸣效果、累积效果、遍在效果。纽曼的假设是针对传统媒体的,但对于网络BBS仍然适用。楼主的观点本身就存在某种偏向,引来持相同或类似观点的网民发表意见,这是彼此之间有共鸣的结果;共同意见越积越多,产生了观点的累积;观点累积使影响范围不断扩大,产生了遍在效果。这些特点跟网络的群体极化现象有着一定的共通之处:极化是累积的结果,共鸣是累积效果产生的原因,这也就间接成了极化的原因,共鸣、累积使得意见遍在,从而加强了极化。

同理,群体极化的过程也就是“沉默的螺旋”形成的过程。群体极化是由于对问题的讨论本身就有一个偏向,随着偏向意见者的增多,意见走向极化。这个过程,也是“沉默的螺旋”的形成过程。由于意见的偏向存在,使得持不同意见者选择沉默,意见走向极化,就是“偏向意见的大声疾呼,而对立意见者保持沉默”。

结论

综上所述,群体极化现象和“沉默的螺旋”效应在网络BBS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使得网络BBS的议题设置的功能突出,如果正确利用,对社会尤其是网络社会的文明、健康发展是有着很大帮助的。如为网民引导出一种文明、健康的氛围,久而久之,网络的负面效应就会减少,网络的优势就会更加突出,网络就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和作用。反之,如果不能很好利用,或者用之过分,就会产生致命的副作用,如过分引导,网民的“民意”就不能很好反映出来,网民的思想不能自由表达,情绪得不到正确宣泄,长此以往,不管对网络自身的发展还是对网民的发展都是不利的。

可以通过媒介教育让网民了解到网络信息传播中存在的这些现象,让网络使用的主体自觉地扬网络之利、抑网络之弊,这是我国国民教育中有待加强的一个重要环节。

注释:

①张真继 张润彤等:《网络社会生态学》,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年版

网络群体极化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3)06-0054-02

台湾电影《骇战》是一部网络题材的电影,播出后引起了观者的共鸣,尤其受广大网友热捧。近几年网络题材的电影不多,但是一经推出,便会引来热议,例如2012年陈凯歌执导的《搜索》。可见,网络生活在当今社会的广泛性。以上提到的两部电影,故事情节有相似之处,都是从一段视频引起的误会开始,在网络上激起了广大网民对视频主人翁的声讨,并都采取了“人肉搜索”这一颇有争议的手段,将网络上的声讨引向了现实中的人身攻击。笔者无意对电影多作评论,本文旨在探讨电影中所折射出的、且在目前互联网上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心理现象——群体极化效应。

一、何为群体极化

群体极化最早于1961年由美国传媒学者詹姆斯·斯托纳(James Stoner)在发现群体讨论时的现象所提出,是指“如果一开始群体内成员的意见比较保守的话,经过群体讨论后,决策就会变得更加保守;相反,如果个人意见趋向于冒险的话,群体讨论后得到的决策就会更加有风险。也就是说,群体讨论会得到更加极端的决策,这种现象被称作群体极化效应。” 其后,美国心理学家萨拉·凯拉尔(Sara Kiesler)在研究中发现:群体极化现象不仅存在于现实中,而且同样存在于网络中。拉塞斯皮司(Russell Spears)与其同事也经过研究证明:网络中的群体极化现象更加突出,大约是现实生活中面对面时的两倍多。

通过概念的延伸,网络群体极化可解释为,网民一开始即有某种偏向,在网上通过交流后,原有的心理偏向得以强化并走向极端。这很符合我们的日常经验,在网络环境里,人们很容易通过各种途径,例如分类论坛和微博等社交应用,找到志同道合的个人和团体,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还和原先一样,并且变得更加深信不疑。

二、网络的土壤中更易滋生群体极化

网民在网上比在现实生活中形成群体极化的倾向更为突出,学者们总结了诸多原因,如匿名效应、群体认同、群体无意识等。

(一)“便利性”是主因

笔者看来,网络技术所带来的信息沟通的“便利性”是群体极化加速的主因。相较于现实中的人际关系,在网络中,人与人建立关联变得更为容易,基于地域、年龄、兴趣、价值观等,个体之间很容易集结成群体。当遇到某一事件的触发后,个体与个体的联结会加速,群体与群体之间也会更广泛地寻求共通,建立起联盟,于是逐步在整个互联网形成声势,最终酿造出影响广泛的网络事件。

(二)群体认同导致“同质化聚集”

每个个体都会寻求一种“群体认同”,以体现自身的存在价值,因此形成了一种“同质化”聚集倾向,同质化的网民相互交流,更容易强化自身原有的观点,便形成了一股“极化”势力。我们时常看到,在对社会上某个热点话题进行争论时,很容易引发“同质化聚集”现象,即我们通常说的“站队”,于是形成了就某一话题的“暂时”性的极化势力。这样的局面在现实中也会发生,只是在网络上,凭借技术提供的便利性,“极化”的过程加速了。因此,不妨以平常心看待,群体极化现象是普遍存在的,每一个研究者,或许都曾是这一现象的见证者,甚至亲历者。因此,虽然面对一种“极端”现象,但也没必要过于少见多怪。

(三)网络极化的后果:从网络事件转化为现实事件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网络群体极化的特征是,网络力量的迅速聚集,形成一股巨大的合力或多股争锋相对的势力,并引发极端的行为,这种极端行为在群体观点受到否定和挑衅时,尤其容易产生。例如起始于2012年初的“方寒之争”,当方舟子介入质疑韩寒事件后,争端快速升级,方舟子和韩寒的粉丝自觉地组建起了倒韩派和挺韩派,各式各样的挺韩派联盟、倒韩派联盟也层出不穷,并在网络上经历了历时数月的激烈争论,甚至屡屡把这种网络上这种虚拟的“斗争”引致现实中,例如打赌、约架等极端行为时有发生。可以说,由“方韩之争”引起的后续网络纷争,是近几年来最为典型的、影响力最为深广的网络极化事件之一。

三、群体极化是把双刃剑

有争论并不一定是坏事,真理越辩越明,关键是不可丧失理性,不能极端。笔者看来,群体极化现象确是把双刃剑:

(一)传递正能量

一方面,在价值观导向正确的前提下,群体极化有利于坚定信念、增强信心,团结群体力量,推动组织化的行动以实现群体价值。在这个意义上,极化、极端未尝不是一件坏事。在美国的历史上,很多重要的价值就是通过一些极化势力与行为所推动的,比如说公民权运动、反奴隶运动以及两性平权运动。网络群体极化也是如此,网络个体若因某种“正能量”而聚集,对社会、对现实中的个体都会产生巨大的正面影响。

例如2012年8月7日上午,武义县公安局民警王于京发出一条题为“大家多转一次,英雄的生命就多一丝希望”的微博,请求网友转发,寻找O型血供肝以拯救身命垂危的哈尔滨市阿城区松峰山镇派出所所长王影。当晚,该条微博被网友转发4万多次,网友留言有1万多条,众多媒体的官方微博和演艺界名人也参与其中。其后不久,在各方努力下,终于有了与王影肝脏指标比较吻合的肝源供体。最终王影手术成功,获救。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例如记者邓飞掀起的全国性打拐运动,郭明义发动的无偿鲜血倡议,志愿者高速路拦车救狗,等等,无数善良的人们,迅速聚集起来,以现实中的作为,推动事件朝理想的方向行进。

(二)激发非理性

另一个方面,如果群体极化由不实信息或谣言引起,再加上某些参与者自觉或不自觉的推波助澜,这将导致误会加深,使事态失去控制。国内近几年发生过几次抢购风波,如“非典”期间的板蓝根抢购潮、甲流袭来引发的大蒜抢购以及日本福岛核电站泄露导致的抢盐潮,都是广大民众受到不实言论的影响而导致的“极化”行为。当群体极化产生的观点处于“一边倒”的状态时,其盲目性、危害性和极端性会大大增强。正如电影《骇战》(电影情节根据台湾真实网络事件改编)所描绘的乡民(与大陆网民含义相近)群体为了所谓的“乡民的正义”,对他们所反抗的势力进行丧失理性地穷追猛打,差点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而这股非理智的敌意,正是源于“理智者”的挑唆而产生的误会。总之,人群聚集是常态,但是“极化”了,就容易产生“非理性”,任何事走极端总是不可取的,正所谓过犹不及。

四、积极疏导网络群体极化:传统媒体不可逃避之责

目前,虽然网络的影响力显著提高,但是网络作为“媒体”的形象出现,还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尤其在主流新闻领域,网络大多扮演的仍是“信息传递者”角色。由于传统新闻领域的专业主义色彩,传统媒体对外的信息,其公信力都会大大高于网络,并成为“信源”被网络转载。正因手握强大宣传平台的传统媒体在信息传播上的优势和影响力,致使其有责任积极地监测外部舆论环境,过滤外界的不实信息,维护社会的稳定。

(一)积极报道具有新闻价值的网络极化事件

报道新闻是传统媒体的谋生手段之一,也是媒体肩负的社会责任。目前很多媒体记者常常在网络上寻找新闻线索,采访查证属实后,制作成消息或专题播出。具有“群体极化”特点的网络事件,往往是时下热点,吸引了大量的关注,而之所以会引发关注,要么事件本身具有特殊性,引人好奇,要么与网民利益直接关联,而这两点都是“新闻价值”的构成要素。报道有“新闻价值”的事件,正是传统媒体生产媒介产品以图获利的基本途径,同时也是媒体社会责任的体现。当事件发展到有“极化”倾向时,传统媒体积极参与报道,正本清源,消除极端情绪和行为,便更加责无旁贷。事实上,很多网络事件之所以走向极端,正是因为传统媒体不作为,或介入得晚了。

(二)及早介入以防止非理性“极化”

传统媒体在不同时点介入报道,对事件的进程将产生截然不同的影响。如果在事件尚处萌芽状态时便及时报道,那么,即使只报道事件本身,不发表任何观点,事件发展也会在诸多旁观者关注并参与讨论后趋于理性,因为不同观点的交融,将使当事各方认识更加全面,心态趋于平和。2011年,媒体对“抢盐风波”的介入算是及时的,抢盐潮很快得以遏制,食盐价格也迅速恢复正常。相反,如果媒体在群体极化事件中疏于监控,噤若寒蝉,则有可能错过疏导矛盾争端的时机,酿成难以预计的后果。例如2012年,发生在北京、济南、青岛、广州、深圳等地的抗日游行,出现了很多诸如砸车、趁火打劫、故意伤人等打着爱国旗号危害社会安全行为。虽然,网络上积聚了不少“理智抗日,理国”的声音,但传统媒体并没有给以足够的声援,致使非理蔓延,这值得媒体及其主管部门反思。

(三)根据极化事件的影响灵活应对

判断网络极化的正负效应也至关重要。如前文提到的“打拐运动”、“献血倡议”等事件,传统媒体应积极给予正面报道,加速事件进程,将事件蕴含的正能量放大。而像“高速路拦车救狗”这样具有争议的行为,媒体则应给予理性引导,寻求标本兼治之策。传统媒体由于其特有的信息传播优势,理应在监测和疏导某些不良的群体极化事件中责无旁贷,但是很多情况下,事件本身的缘起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不作为或监管失察有关,因此,仅仅依靠媒体本身的信息沟通功能,并不一定有助于将事件引向良好的结果,何况,传统媒体本身也受控于政府主管部门,在新闻报道中也会受到各种限制。因此,归根结底,对于某些恶性的群体极化事件的疏导,需要政府与媒体的紧密配合,政府是主导,媒体则是参谋和工具;而当政府应该介入而未能及时介入的时,媒体则应搭建起民众与政府的沟通桥梁,担任起“游说”政府的角色。

参考文献:

[1] (美)戴维·迈尔斯.社会心理学[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

网络群体极化论文篇(10)

关键词

网络文化;集群行为;

当前,随着网络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飞速更新与发展,网络文化几乎浸润到了大学生日常生活的每个细节。大学生是网络文化的重要主体和客体,他们创造着网络文化,传播着网络文化,又接受着网络文化。他们以最迅捷的速度和最新颖的方式积蓄知识、交换信息、体现主体意识、发挥着创新精神,同时被网络文化冲击与塑造。

一、网络文化的特性

网络文化是基于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形成于网络中的观念、行为、产品等的总和。它是现实社会中的文化的延展和多样化呈现,同时形成了其自身特有的文化观念特点、文化行为特征、文化产品特色。[1]网络文化既包含了网络技术、资源体系等客观成分,又包括了网络活动的价值观念、行为取向、心理模式、审美准则等主观成分。网络文化是一种虚拟文化,它为大学生创意性和创新性的尽情展现提供了广阔的文化场域。网络文化的创造、发展和运作,主要在自主自愿和自我管理的基础上进行,这需要参与者的自律和慎独。大学生正处于思想观念活跃的时期,缺乏一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大学生在虚拟的网络中更容易受到较多的消极影响。网络文化是一种开放共享文化,它一方面传递给大学生以全新的思想观念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另一方面难以避免地带给大学生背离社会文明的文化糟粕。对于互联网中良莠不齐的网络内容,教师必须引导大学生对其进行甄别,批判地吸收,以免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网络内容常常以匿名的方式呈现。“匿名性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公众充分的意见表达,网络的匿名性带来的安全感进一步鼓励了公民在网上的发言。”[2]匿名性使大学生在网络中发表言论尤其是批评意见时顾虑大大减少,这极大地释放了大学生的表达意愿。正是由于匿名性,网络文化常常表现出较多的不确定性和非理性,抑或显现出较明显的盲目性、偏激性甚至极端性,容易导致大学生的价值判断、行为取向混乱无序和导向错误。

二、大学生集群行为的特征

大学生集群是指在某一场合大量集聚、频繁互动、激烈行为的临时性大学生群体。大学生集群行为是指在某一特殊的情境之下,人数规模较大的一群大学生在频繁强烈的互动中自然生发的、无特定目标的、缺乏有序组织的、与当前社会规则相背离的临时性的激烈行为。[3]当这类行为出现时,群体中的大学生互动一般会非常频繁,个体在群体形象的遮蔽下肆意宣泄自己的情绪,个体间的激动情绪和激烈行为呈现出明显的传染性,随之整个群体表现出较强的去个性化倾向。大学生集群行为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大学生集群行为的偶发性和破坏性集群行为一般因某些突发事件的出现而发生,往往不易预见,偶然性较强。大学生集群行为主体自身的形成具有偶然性。大学生集群行为的主体往往是临时性学生群体,这种群体是以大学生为主要参与者,因关注某些社会性问题或是为实现某些特定目标而自发地发生聚集行为,互动频繁且缺乏有序组织的学生群体。[4]大学生集群行为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大学生集群行为一般是在无预谋的情况下发生,通常较难预测。参与其中的大学生通常也没有经过事先安排或预先策动,其集群行为的发生可能是由于对关乎学生利益的事情处置不妥,或是由于对大型活动组织不当,又或是由于对涉及国家大事、民族利益的一些重大事件控制不力,属于偶发性。大学生集群行为的后果具有破坏性。大学生集群行为虽然是大学生的一种情感宣泄,其行为一般不会表现为暴力,但也容易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引起公民的躁动或混乱,甚至最终破坏社会秩序,引发社会动荡。

(二)大学生集群行为的短暂性和责任分散性大学生集群行为从一开始就缺乏精确目标,缺乏明确方向,缺乏有序组织,缺乏统一行动,缺乏内在聚力,往往源于偶然的情绪宣泄,通常在群体疏泄了内心的积怨后随即逐渐消停,因而具有短暂性。同时,由于大学生集群的参与者通常处于匿名状态,责任在群体中高度分散,因而又具有责任分散性。[5]集群学生基于自己的匿名状态,感到自身不必对集群行为负责,也不易招致单个处罚,因此,在集群中更容易出现大胆冒险的行为,做出不负责任的事情。

(三)大学生集群行为的情绪性和失范性大学生感情丰富,情绪容易失控或极端化。在大学生集群里,个体和群体的心态常常表现为非理性化、情绪化,由于情绪感染,相互刺激、互相强化,任何个体的言论或行为均容易对他人产生影响,这就可能导致集群行为飞速扩散。而且,由于大学生集中地生活在同一环境,观念、志趣、行为取向等都趋于相似,关注的问题和面对的情形也大体相同,这就使集群大学生在特殊情境中更容易彼此感染,容易打破平时所遵循的社会规则,原本袖手旁观的观望者也可能情不自禁地参与其中。这种集群行为发生后,大学生正常的自我约束功能丧失,信息沟通不畅,大学生个体摆脱了惯常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将自我投身于大学生群体中,放弃了应遵从的社会规则与道德规范,在激烈的互动中出现失控的情绪,出现大量的背离社会规则而又被大学生集群所接受的失范行为。[6]

三、网络文化对大学生集群行为的影响

作为一种最新、最具活力的文化形态,网络文化对当代大学生精神领域的影响必须引起重视。对大学生集群行为而言,网络文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网络文化传播是大学生获取信息,发生集群行为的主要途径。网络文化良莠不齐,文化糟粕很容易误导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文化糟粕的传播快速、隐蔽、智能、多样、杂混、高危,充满诱惑,强烈冲击着大学生的传统道德行为准则,导致失范行为发生。例如,百度贴吧中的高校贴吧是学校网络文化的重要场所,是大学生了解校内校外信息、休闲、学习的重要空间。一旦贴吧中有不实、过激的言论散播,而这些言论信息又关乎国家民族、公平正义或是贴合了部分人的内心需要,就很容易激起大学生的非理性反应。集体情绪失控时,大学生群体中某些个体一旦出现过激的言行,会迅速传染至其他个体,甚至出现一呼百应的情形。集群中的大学生为了得到他人对自己的认同,往往不由自主地使自己的行为与群体形成一致,自我把控能力丧失,行为失去自主性,去个性化现象出现,集群行为最终发生。[7]第二,网络文化的开放共享性加速大学生集群行为的扩散。世界各地的人随时都能通过网络进行沟通,各种文化迅速传播,成为共享资源,于是各种社会力量都试图在网络中占领阵地,扩大各自的思想文化、价值理念在网络中的影响力。一些国家借助科技、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强大优势,利用网络四处传递、灌输自己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其中不乏歪曲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反动言论;或者借口“民主问题”“人权问题”等指责我国政治制度,大力宣扬其本国制度的优越性与完美性,意图借助价值理念的渗透实现“和平演变”的阴谋;[8]或者一些迷信、等反动势力利用网络进行鼓吹、煽动,企图蛊惑大学生走向邪恶。大学生是中国社会走向“网络化”的排头兵。他们正处于建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阶段,如果任由一切非法的煽动、渗透活动进行,缺乏有效防范抵制,便会加速或扩大大学生思想上的混乱,并导致大学生集群行为不断地扩散、升级。第三,网络文化的匿名性增大了大学生集群行为的责任分散性。网络中大学生可以掩去自己的真正面目,一定程度上规避了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法律法规的约束。例如,在贴吧、微博、微信等网络工具中,大学生可以注册多个账号,随意地取各种名字,他人不容易搞清楚其真实的个人信息。这样大学生就可以肆意地各种言论,贴吧、微博、微信等就可能被一些人用于发泄情绪、表达不满,也有可能被一些不法势力利用,蛊惑、挑唆大学生。此外,由于网络的互动性,贴吧、微博、微信等用户看到别人的信息可以立即回复、转发,表达支持或反对意见,而且可以进行多人的讨论互动;用户的信息可能在一段时期后被重新挖掘出来议论,如果这些信息存在恣意夸张的鼓吹或不怀好意的攻击,一旦被人故意引导扩散,也容易造成高校的不稳定,诱发集群行为。在网络匿名性的遮蔽下,集群行为造成破坏所应承担的责任被极大地分散化了。

四、应对措施探讨

把握网络文化与大学生集群行为的特性,科学分析、认识网络文化对大学生集群行为的影响,从而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对于在网络时代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时代预防和应对大学生是十分重要的。在移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当前,应注意从以下两方面做好应对工作。

(一)分层次多角度正确面对网络文化的影响网络文化有先进、优秀、积极的一面,也有负面、不良、消极的一面。网络文化对大学生也有正面、负面、中性等不同性质的影响,甚至有各种影响相互交织的复杂情况。因此,我们应当抱着一种弘优抑劣、扬善弃恶的态度来面对网络文化,而不是盲目糊涂地照单全收或简单粗暴地厌恶排斥。具体到网络文化对大学生集群行为的影响,往往是由一些负面的、不良的网络文化对大学生产生了消极的甚至恶劣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从多个层次和角度对网络文化加以规范、管理,对大学生进行引导、教育,对导致负面影响的人和事进行约束、惩处。一是网络文化监管各相关部门应当明确职责分工、协调权责关系、协同实施监管,做好对网络文化的规范、管理、监督工作。相关部门应当不断健全与网络文化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监督网站运营商,依法约束、规范网络信息传播者,依法引导、教育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广大网民合理合法使用网络。二是网络文化经营者应当树立法治意识和道德意识,自觉依照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进行网络文化的传播运营。运营商应当加强对自身网站的不良信息的治理功能,不能放任、主动、故意传播不良网络文化。三是高校应当跟上互联网发展步伐,树立先进的网络文化观,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去引导、教育大学生正确接收、对待纷繁复杂的网络文化。高校应当有效占据互联网这个平台和阵地,利用好各种媒体工具对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教育活动。四是大学生应当树立起成人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态度正确、合理、合法地使用网络,接收网络文化。同时,大学生要具备对网络文化的甄别能力,自觉抵制不良网络文化的侵蚀。

(二)做好网络舆情管理、预判及情绪先期疏导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应当增强网络舆情管理和预判意识,重视对网上信息的搜集、梳理、研判,及时发现网络舆情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防微杜渐,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一要加强网络信息搜集工作体系的建设。大学生集群行为的发生通常源于一些特殊的网络信息或事件。因此,应当着力加强网络信息的搜集工作,构建网络信息搜集的工作体系:要实行大学生网络信息联络员制度,安排政治立场坚定、信息素养较高的学生担任联络员,定期从网络中搜集整理有关信息,及时向学生工作干部汇报网络舆情;要发动辅导员、班主任经常进入各论坛、贴吧、QQ群、微信群等大学生的网络聚集地,并深入学生宿舍,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敏锐发现有可能促成集群行为的因素;要敦促高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强化对各类舆情的监测。二要制定科学细致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防范大学生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在大学生发生集群行为后进行科学研判、合理决策、妥善处置。应急预案要明确各相关部门及负责人的职责,要科学设定各类集群行为的一般处置程序;在学校的突发事件总预案之下,要按照事件类别制定应急预案,各学院、各部门也应制定出各自具体的应急预案。三要注重学生情绪的宣泄表达。是学生情绪的集中式、宣泄式表露,状态下情绪宣泄的危害性大大地超过了个体的情绪流露。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应该正视学生情绪的合理宣泄,尽可能允许大学生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尊重大学生的基本权利,教育学生理智地表达个人的情绪,消除集群行为尤其是恶性集群行为隐患。

(三)充分借助网络文化及其平台正面应对大学生集群行为一些不良的网络内容往往是导致大学生集群行为的重要诱因。甚至一些表达不当的网络言论,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误解,也可能引发大学生集群行为。相关部门在应对大学生集群行为时,应当充分借助网络文化的积极面,充分借助网络平台的先进性,正面应对、化解大学生集群行为。一是面对不良网络文化,应当通过包括新媒体在内的网络平台进行正面的回击,大力传播代表正能量的先进网络文化,消除不良网络文化对大学生的影响。二是对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误解误信,应当及时通过网络媒体向大学生传递全面的信息,告知以详尽的真相,使学生免受流言蛊惑,平复过激情绪。三是利用好大学生的班级群、寝室群等网络社交媒介,深入大学生各个小群体开展思想引导、情绪疏导及学生动态把控工作。

参考文献:

[1]朱瑞海.网络文化双重效应及对策研究[J].人民论坛,2013(6):174-176.

[2]孙聚成.信息力———新闻传播与国家发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41.

[3]马丽丽.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的大学生集群行为分析[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3(2):43-44.

[4]胡建新.大学生集群行为的预防与处理[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68-72.

[5]张军霖,袁瑞星.高校学生公寓集群行为研究[J].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3(5):85-86.

[6]徐瑶,张锋兴,张宇鹏.当代大学生偶集群涉外行为分析及对策[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15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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