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8 14:50:21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篇(1)

乡镇是地方一级政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层次高、敏感性强、磨擦力大,对此我们有着清醒的认识。局班子形成了统一认识:要以宣传铺路,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审计工作才能得以顺利健康的开展。我们利用一切宣传机遇广泛宣传开展任期审计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有关审计事项,争取各界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

1、抓住各种机会多请示,勤汇报,争取领导有效支持,增强审计后盾。首先,印发《两办暂行规定》小册子,直接呈送五套班了,供领导参阅,并向领导具体解释重要条款规定,增强领导干部对任期审计的理性认识。二是定期汇报和信息反馈。利用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同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阶段任期经济审计情况等综合性材料,定期向领导反馈汇报任期审计开展情况,使五套班子了解和掌握审计动态。三是采取见缝插针,迂回战术向领导汇报。我们利用领导交办事项审计情况反馈或重大审计事项审计情况汇报等机会,见缝插针汇报任期审计发现问题、案件线索,或遇到困难,以引起领导重视。

2、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广泛宣传,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一是借助舆论与媒介作用,通过《霞浦报》分期全文刊登《两个暂行规定》,同时利用政府政务公开栏,分期分批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对象等内容进行公开,向社会广泛宣传。二是以县委办名义转发霞浦县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五家关于做好科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审计通知,下发到全县科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副科级企业单位,使审计对象和部门单位进一步明确审计内容与要求。三是举办了科级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审计法规知识讲座。四是利用召开领导干部审计进点述职报告会机会,向审计对象及班子成员,财务等机关人员,专题宣讲开展任期责任审计的目的意义,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要求、法律责任等,进一步加深被审单位对有关任期审计工作了解,提高了认识。得到广大审计对象的支持和配合,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赢得了良好的审计环境。

二、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审计任务。

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政策性强、要求高、任务集中、时间紧、任期跨度长、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联度高等特点,针对审计资源相对不足难以应对的矛盾,我们采取三结合一统一措施,调动一切力量,整合各种审计资源,形成合力,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

1、手工操作与计算机辅助审计相结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缓解审计时间压力。充分利用计算机资源为审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将历次乡镇有关审计信息等资料输入电脑建立领导干部任期档案,为审计人员做好审前准备工作和资料利用打下基础,从而减少审计时间。

2、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相结合。缓解任期审计工作量,进而保证适时完成任务。领导干部任期一般一届三年,长的二届。为了缓解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的矛盾,我们把经济责任审计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等常规审计相结合。一是充分利用以往的审计成果,直接从电脑审计文件库中调出已发出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摘录所需材料,生成工作底稿,减少了所需审计的年份,从而节约了有限的人力资源和审计时间资源,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充分利用年度常规审计计划实施期中审计,减少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效。我们在每年自定的审计项目计划任务时,将所辖审计对象情况按年龄、岗位、任职情况等干部静态管理信息划分成:即将退职、同一岗位任期较长、政绩突出三种类型,实行动态管理审计,在年度审计计划中有目的预先安排常规审计项目,优先组织实施,一旦接受组织部门的任期经济审计委托通知,即可在短期内迅速完成任务。保证了任期审计工作忙而不乱,有序开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得到组织部门高度赞扬。

3、离任审计与届中审计相结合。审计方式以任中审计为重点,在2007年试行开展乡镇领导干部任中基础上,2008年有计划地全面推行。全县14个乡镇街道已完成了7个,为2009年乡镇换届审计打下良好基础。

4、统一调配审计力量。为化解审计力量不足矛盾,我局实行全局一盘棋,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调配,形成整体合力。一是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深入一线协调各方关系,为审计人员排忧解难,保证审计人员有足够宽裕审计时间。二是突破行业与股室职能分工,统一调配审计干部,能够上一线干部都要到一线,确保一线审计力量,全局在职19名干部,保证有5个审计组在任期审计工作现场审计。

三、严格把关,防患审计风险

较常规审计而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更具挑战性和风险性,为防患审计风险,我们着重从审计源头上控制风险,把好“三关”。

1、把好审计程序关,堵住简化程序造成的违法运作。在乡镇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最容易被审计组所忽视,采取简单做法替代。如:审计通知书,边制发边进点审计,没有达到规定时限介入审计;征求审计结果报告意见通知,按工作需要要求对方回函,而不是按审计程序规定时限等,造成违规操作。要求每个审计组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审计。遇有特殊情况,在符合程序规定前提下与被审计对象和部门单位具体协商取得被审对象支持配合,赢得审计时空。

2、把好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关。审计方案是落实和实现审计目标的集中体现,直接影响到审计效率和审计成果。是审计人员组织实施审计“纲”,把好审计方案制定关和实施审计关,是规避审计质量风险核心环节,我们按照“审计准则”要求,实施分级管理,即分管领导、审计组长、审计员三级质量负责制,严格把关,做到四查四看:一查是否进行必要的审前调查,看制定的审计方案内容是否符合“准则”要求;二查方案审计重点是否突出,看审计时间与人员分工是否符合局总体安排或审计目标要求;三查是否依照审计方案或依法调整的方案组织实施,看是否依法收集和编制审计取证记录;四查审计工作底稿是否符合审计准则要求,看审计目标是否全面实现。

3、把好经济责任认定和综合评价关。经济责任界定和评价是领导任期经济责任的核心内容,是县委组织部门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最关注、最敏感的事项,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之一。我们始终坚持合法性、全面性、客观性和历史性原则。谨慎恰当评价,防范风险,取得组织部门和被审计领导干部认同。

(1)坚持合法性与客观性相结合的原则,公正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一是以事实为基础、法规为准绳,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量化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如会计人员素质低、技术差错或人为因素,前者则披露不界定责任;同时考虑背景分清是否属于改革发展中的问题、法律法规滞后性问题,作出客观、实事求是恰当界定。如接待费,依据财政部文件规定标准为单位公务费支出2%,对基层政府来说,公务接待量大与每年可支配的接待费总额矛盾大,实际支出虽然突破法规规定,只要审计组在审计过程未发现有虚假支出,其审计风险率较低的情况下,不予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充分体现客观性原则,做到宽严相济。二是合理区分书记与镇长责任。由于乡镇工作的特殊性,书记、镇长的经济责任界限模糊难取证、难区分,我们坚持三个原则: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出现问题的书记负直接责任;为完成上级考核任务(指标)出现问题的书记负直接责任;财政、财务收支过程出现问题的镇长负直接责任。

(2)以合法、全面、客观、历史为原则,做好任期经济责任综合评价。一是紧密围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载体列示的经济运行指标,审什么、评什么,特别注意有的指标虽然是经济指标,但依靠审计手段无法核实或由于有效审计时间限制,没有核实的经济指标不予评价,如工农业总产值、人均国民收入、农民人均收入等,不能照搬述职报告或被审单位工作总结,否则,就会引发审计评价质量风险。二是把握合法性原则,认真考核领导干部任期内取得的各项经济指标,是否依法取得,有无寅吃卯粮,以牺牲环境、土地资源为代价等,如财政收入、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发展规模产生的经济效益等,要以合法性为前提,认真把关谨慎评价。三是把握全面,客观、历史原则。在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评价中不但要从定量上考虑——即“操作规程”例举的违纪违规资金比率,还要从历史角度、客观的原则,在违纪违规的构成上作定性考量,这对保工资保运转“吃饭财政”县、乡一级政府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尤其重要,为了“吃饭”,历任以来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维持过日子,在违纪资金总额中占有一定比例,并已作了责任认定,收支合法性评价应从定性上对所挪用挤占专项资金性质作进一步考量,看是属于救灾怃恤、防洪抗旱、疫病防治等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应急救助资金还是乡村统筹资金等一般性专项资金,若属一般专项资金,则按所占比例在考察中适度予以放宽或剔除,客观、历史地作出评价。

几年审计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要搞好乡镇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得益于县委、政府领导重视支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审计干部的顽强奋战。

一、加强领导是关键

一是县委加强了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除成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人事、审计五个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制度”外,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审计工作,为审计排忧解难。如2007年在某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按规定审计对象必须参加由联席会议主持召开的审计对象述职报告会,向所在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审计组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派出的联络员作个人述职报告。该审计对象既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请假,也不参加述职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直接将情况反馈给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县委高度重视,指定县委组织部长亲自约谈审计对象,并给予口头告诫,在第二次补开的述职报告会上,该对象在作个人述职前作了自我批评,表示道歉。并要求参会的单位财政会计、政府会计具体负责认真按照审计组及联席会议要求,及时完整提供审计资料,支持审计工作。促使该项目后期审计工作进展顺利,按时完成任务。为了缓解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矛盾,县委支持审计机关建议,实施了任中审计。二是审计机关要加强领导,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协调沟通到位、指导监督到位。做到科学安排、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严格把关。

二、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整体作用是保证。

我们注意发挥组织、纪检、监察、人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整体作用,变审计一家独轮转动为多轮共同驱动。一是共同组织主持召开被审计对象个人述职报告会,听取领导干部任期履职情况报告,各部门从自身职责角度强调对审计组审计工作和被审计部门单位及领导者如何支持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增强审计工作的感召力。二是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几年来,组织、纪检、监察、人事部门都能够按照联席会议组织办法确定的职责,各司其职,做到分工不分家,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这项工作。审前阶段,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监督部门及时向审计组通报沟通各自掌握干部管理和监督中收集的信息,以便为审计组实施审计参考或核实取证,审计过程中发现违纪线索或遇到阻力,纪检、组织部门及时介入。如前所述某审计对象不支持审计工作拒绝参加述职报告会,阻力得到及时排除。某审计对象不但书面向审计组承诺审计资料真实完整性,同时述职报告会中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多次口头承诺任期内没有小金库。之后审计组接到职工举报,审计组证实举报内容,该单位涉嫌转移收入,要求提供收入去向资料,但该领导拒不协作,并提供假证,干扰审计工作,纪检、监察部门立即介入,对相关人员采取组织措施迅速查清了该单位转移收入设立小金库金额达到50多万元,该审计对象因严重违纪且提供假证而受到党政纪处分。

三、强化队伍建设是基础。

作为新时期党和政府使用管理和监督干部的重要手段之一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标志这项工作含金量高、任务重、审计工作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重托,没有一支政治、业务素质双过硬的审计队伍,是难以胜任的。我们切实做到:坚持审计业务培训,提高审计干部实战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审计业务考核,不断总结经验、扬长避短。

我县的乡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经过几年的探索与实践,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明显不足,存在三个误区,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审计方案编制上没有走出审前调查的误区。审计调查是乡镇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基础环节,由于时间紧和审计组认识上的偏差,没有认真开展审前调查或调查目标重点不明确,致使审前调查流于形式,不能为编制审计方案服务,造成审计方案的审计内容不突出,与财务审计没有质的区别。二是在审计内容上没有走出财务收支的误区。没有围绕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要求去收集审计证据,界定领导干部责任,而是以财务审计为重点,从财务审计发现问题来界定经济责任,造成审计内容偏离经济责任审计内涵,书记与镇长审计报告内容雷同。三是在审计评价上没有走出“述职报告”的误区。部分审计评价没有严格执行“审什么、评什么”,简单采用领导干部述职报告,造成评价扩大范围或评价没有审计证据支持。

下阶段开展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设想

根据几年的审计实践,要在强化薄弱环节上下功夫,突破难点,不断提升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篇(2)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加强领导,协调运作。一是统一了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的认识。XX年以前,由于监管力度不强,我县曾出现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资金利用效果不好,领导干部、违反财经法纪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反应,影响了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痛定思痛,我们认识到,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督是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为此,县委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统一了一班人的思想认识,使大家感到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行为和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十分必要,十分紧迫。在此基础上,我们及时召开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五部门”参加的联系会议,明确部门职责,合理分工,从而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切实发挥领导组织作用。为切实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XX年起我县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的职能。在每年年初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依据县委组织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和上级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审计机关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年度项目审计计划,保证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遇到难点问题时,各部门协调作战,实现了优势互补,保证了工作效果。我县芦苇公司问题积压较多,情况复杂,因退休职工工资发放问题而引发了集体上访。针对这一问题,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作出了关于对该公司经理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一同介入,借助职能优势和工作手段,很快完成了此项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查清了事实,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上访职工得到了满意的答复,维护了一方稳定。为了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县委对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重新作出调整,组长由县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干部和纪检工作的县委副书记担任,高层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几年4月份,在对某局局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该局长不仅不配合工作,反而百般刁难。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在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后,建议县委先行将其待岗。通过审计,发现了该局较多的经济管理问题,事实查清后,县委根据审计结果免去了该局长的职务,从而进一步树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县政治经济领域活动中的权威地位。三是积极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XX年,为解决审计力量不足的问题,县委组织部选调政治素质好、懂财务、审计工作的业务干部5人到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室挂职工作四年,到期后,4人被提拔重用。XX年,在机构改革,精简编制的情况下,破例为县审计局增加了4个编制,同时设立的经济责任审计室,将室主任高配到副科级。通过面向社会招录的形式,将具有注册会计师职称的专业人才充实到了审计一线。今年我县又为县审计局增加了5个编制。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在财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安排一定的资金,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经费支出。在此基础上,县财政累计拨付专款50万元,为审计局更新配置了15台计算机,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办公现代化,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客观公正

规范有效的工作制度,能够克服工作中随意性。为此,我们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建立了一整套的工作制度。一是研究制定了《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我县按照边审计边规范的原则,注意及时总结经验,在实践中将较为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指导全县审计工作健康发展。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通过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程序等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制定了我县《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并于XX年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以县委文件依法执行。《规定》将全县所有履行经济责任的科级干部全部纳入到审计对象之中,使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达到100%。除此之外,XX年以来,先后印发《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及组织办法》、《**蒙古族自治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追究及结果公开制度》、《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关于对局级领导干部实行全程审计的实施办法》、《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办法》、《关于财政、审计部门参与干部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等规章制度。二是实行了“先离后审”制度。为解决审计结果和作用滞后的问题,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实现了离任审计向在职审计转变,事后审计向事中、事前审计转变,对领导干部的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转变。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实行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属审计对象,任职3年的,必须对其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拟提拔、调动工作的,不经审计不能提拔和任职,而是将其先行免职,在进行审计,然后根据审计情况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在干部任用上实现了“先离、后审、再任”的运行机制。仅今年上半年就完成了13名在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县委调整中层领导队伍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三是实行了审前公示和审后通报制度。为了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监管干部的目的,在工作中我们又相继制定了审前公示和审后通报制度。实行审前公示制度有利于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利于审计人员更广泛地搜集被审计对象的相关证据,拓展审计的工作空间,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实行审后通报制度,有利于组织部门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为考核任免领导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有利于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增加透明度,以确保工作质量。四是建立了审计成果综合利用制度。在审计成果的利用上,我们实行了“一单到底”的运行模式。一项审计工作结束后,通过填制《审计结果督办单》的形式,将审计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封闭的循环系统,使审计成果转化实现最大化。

三、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审计质量

为保证审计质量,审计机关注意从以下几个环节入手,使审计方法科学有效,内容全面具体。

(一)项目安排上着重把握“三个环节”。对于拟提拔、调任的优先安排审计;对不涉及升迁调动的适时进行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安排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二)在审计过程中把住“三个关口”。一是把住“质量关”。在严格执行审计署6号令的基础上建立了“三级复核”制度,对审计项目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二是把住“人情关”。在严格执行“八不准”的基础上,县委同审计局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审计局同全体审计人员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在廉政问题上实行一票否决。三是把住“评价关”。在对被审计单位评价上,我们严格区分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由审计机关召开业务会议讨论决定,确保了对被审计对象的评价客观公正。

(三)在审计内容上注重“三个热点”。一是着重看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是着重看主要经济指标完成的情况及其经济效益情况;三是着重看被审计对象执行财经纪律及廉政情况。这样就保证了从多个角度去评价被审计对象,收到了事半功倍的的效果。

(四)在审计方法上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在项目安排上,注重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统筹考虑,有效地节约了审计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注意发现被审计对象普遍存在的的共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及时对其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县委、县政府及时解决问题,提供重要依据。三是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着重核实重大经济决策所产生的效果,为客观评价干部提供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篇(3)

截至2014年12月,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和年度计划安排,已组织实施完成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6个(跨年度项目4个)。其中:县直党政机关12个,乡镇3个,企事业单位1个,共涉及22名领导干部。查出违规行为金额229.7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791.80万元。其中:有7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有6个单位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有5个单位未按预算资金用途使用资金;有5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有5个单位漏缴税款;有2个单位违规签订土地使用出租合同;有1个单位工程勘察设计未按规定招标。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建议51条。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专职机构和组织协调机构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是加强经济责任结果运用制度建设。根据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适应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推动我县领导干部经济事项监督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的执行,有效地加强和规范经济事项的监管。

三是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系,形成合力,提高审计的威慑力。今年以来,审计部门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加强与纪委、组织部门的沟通,邀请纪委、组织部派专人参加审计进点会,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增强审计的威慑力。今年已经完成的16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有5个重点审计项目,专门邀请了纪委、组织部派人参加,并在进点会议上做了发言。

三、主要做法

(一)改进审计方式方法,全面提升审计质量。

通过整合审计资源,加强项目管理。一方面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等有机结合,优化资源配置,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打破业务股室界限,全局一盘棋,分工不分家,对重点、难点审计项目集中骨干力量进行实施。此外,加强延伸审计,突出工作重点。为拓展审计面,延伸审计触角,既审计本级单位,又延伸审计到其内设机构、下属单位以及资金流向的关联单位;既向账内延伸到明细账、台账、卡片账,又向外延伸到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领取人。

(二)加强涉税项目审计监督,强化领导干部纳税意识。

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合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项目,加强对被审单位涉税行为的审计监督。对于存在偷漏税行为的经济事项,及时移送税务部门收缴和处理。今年以来,有5个单位被查处漏缴税款,共涉及税款金额103.56万元,其中2个单位移送税务局。此举一是解决了税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监管的薄弱环节,形成了涉税监督的全覆盖;二是做到涉税监督信息共享,有效的实现了监督工作的互补;三是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及领导干部的纳税意识;四是防止了税收的跑冒滴漏,增加了财政收入。

(三)强化学习,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广泛,包括不同行业、不同性质部门或单位,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得行政财务,又要懂得企业财务和投资基建财务;不仅要具备查帐技能,审计和会计专业知识,还应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综合分析能力等。因此审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近年以来我局加强教育培训,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抓好审计知识、经济知识的学习,特别是鼓励年轻干部参加审计职称、注册造价工程师、电脑操作员技能考试等。通过培训和考试等手段来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审计工作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审计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不足。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审计工作所涉及的事项越来越复杂、综合性也越来越强,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不仅应精通审计业务,掌握审计发展规律,熟练运用现代审计技术方法,还应具备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审计职业道德以及沟通协调能力、宏观思维能力、健康的身心素质等综合素质。而目前我单位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10人,其中新进入单位有4人,他们大部分都是刚毕业或者第一次接触审计业务,对审计的方法还不是很熟练;即使是有的老审计人员,现在对很多新的审计知识、新出现的审计问题,从审计的思维和方式方法上未能及时转变过来,仍停留就账论账的水平上。特别是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中,有些单位有基建项目,这块内容审又审不透,不审又不行,但基建项目审计要从项目的决策、选址、设计、招投标到施工管理、完工验收、财务决算和交付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审计范围广、内容复杂、技术性强,对审计人员的要求较高,而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对基建会计和基建有关的制度、法律知识掌握的较少。因此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迫在眉睫。

(二)审计的时效性不强,审计监督滞后。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虽然推行了任中审计制度,但任中审计所占比重低,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论的执行。

(三)任期经济责任评价难。

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没有具体量化的指标体系,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办法,对评价结论没有明确的要求,对评价用语怎么说、评价结论怎么下没有规定格式,造成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很不规范,随意性较大。同时,由于审计手段的局限性,一些如索贿受贿的个人廉政等问题,单从账面难以查出,而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关心的除了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外,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其本人有无经济问题。这样,审计评价与有关部门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造成评价用语闪烁其词,如“审计期间没有接到举报”或“审计没有发现其存在不廉政行为”等等,或者干脆在审计报告中回避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不予以评价。

(四)经济责任难以界定。

我国尚未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作出规定,造成审计机关在界定经济责任时,面临无的放矢的尴尬。例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关注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而对于什么是重大经济决策,我国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机关只能在实际工作中,依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重大经济决策的标准,从而开展审计工作,这种做法易导致不同地区间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参差不齐。此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虽然为审计机关界定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提供了操作原则,但仍然不够细化。两办《规定》界定的标准与现实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审计人员感到对问题产生的过程,领导应负什么责任难以取证。

(五)联席会议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目前联席会议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各成员单位共商如何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办法,使联席会议确实起到沟通信息、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五、2015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想法

(一)改进审计工作方式方法,紧紧抓住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经济责任审计传统是以查账为主,要从查账到“查责”的转变,做到以权定责,以责定审。

(二)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转变作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篇(4)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落实“八八战略”、“平安*”建设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的客观需要。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和国家基层政权,乡镇一级的党政领导干部肩负着重要责任。通过规范和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于促进国家财经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管理经济工作的能力,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于促进乡镇政府合理调整支出结构,推进构建和谐社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要进一步认识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总结经验,加强规范,提高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路子。

二、认真贯彻“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工作原则

(二)强化审计计划管理。要深刻理解“全面审计”与“十六字”指导原则的统一性,切实纠正片面认识,促进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健康有序发展。审计机关要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本着既符合党委政府要求,又兼顾审计机关资源现状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突出工作重点,合理确定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增强计划的科学性。要严格计划制定程序,每年年底,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及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充分考虑审计机关实际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综合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审计建议名单,报经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同意,出具审计任务建议书。离任时距任中审计不到两年的,原则上不再安排离任审计。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包括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在内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量控制在审计机关全部审计项目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三)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审计法》规定的审计工作程序,是保证乡镇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根本措施。一是重视审前调查。项目计划确定后,要深入进行审前调查,摸清有关乡镇的总体情况,尤其是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情况,掌握其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特征,制定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和可操作的审计实施方案,科学确定审计实施步骤,合理安排审计力量。二是重视审计实施管理。以审计实施方案控制审计实施进程,围绕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抓好实施,同时,要保持一定的审计和审计调查覆盖面。要重视审计证据的收集,做到事实清楚,特别对与乡镇党政领导人员行使职权、履行经济责任有重要影响的经济管理和决策事项,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做到边审计边签证。要增强职业敏感性,不随意放弃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重视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审计查证。三是重视听取各方面尤其是被审计者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计组要重视听取被审计乡镇有关方面和有关人员尤其是被审计者对审计报告的意见,重点是对审计报告认定的事实、问题定性和责任划分的意见。

(四)严谨细致,提高质量。严谨细致是审计人员必须坚持的工作作风,要把这种作风贯彻到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争创高质量的审计项目。结果报告是体现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最重要的载体,应从不断满足党委政府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需求的角度,规范体例,精简文字,切实提高结果报告的质量。结果报告可分为五部分:一是审计实施情况概述;二是对乡镇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总体评价,包括成绩和不足两方面内容的概述,成绩指的是乡镇领导人员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的总体工作思路、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实际效果,问题指的是乡镇领导人员在管理使用全部政府性资金过程中存在的违规事实,包括制度缺失、管理不善、决策不科学、不民主和资金利用效果差等内容,总体评价不能与报告其他内容前后矛盾;三是乡镇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绩,这是对总体评价中成绩部分的适当展开,重点说明领导者个人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四是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总体评价中问题部分的适当展开,重点说明领导者个人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存在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以及个人是否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问题;五是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结果报告的文字应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尽可能少用专业术语;应直接点出问题的性质,减少叙述性描写。

三、进一步明确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

(五)建立分类审计制度,突出对重点乡镇的审计。应重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乡镇情况的调查研究,根据乡镇全部政府性资金的规模和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关注程度及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结合乡镇党政领导人员任职年限、以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将审计对象分为重点乡镇和一般乡镇两类,建立审计对象资料库,实行动态管理,为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提供基础。有计划地组织好对重点乡镇的经济责任审计,与此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对一般乡镇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或以其他审计方式代替经济责任审计。

(六)突出审计的重点内容。突出审计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收支管理和有关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要重视对乡镇土地管理机构、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等临时管理机构、各种形式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重点单位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从收入环节和支出环节两方面,加强对乡镇负债、土地出让金返还收入、土地补偿款、征地拆迁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资收益和其他股权收益以及各种优惠措施的审计监督。

1.全部政府性资金收入规模的审计。全面掌握、准确界定全部政府性资金来源、分布和规模。可结合乡镇财政决算审计进行。

2.全部政府性资金支出审计。对全部政府性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按照支出类别分别计算各类支出的比重,分析农业、医疗卫生、教育、环境整治和经济建设等重点支出占全部政府性资金比重的变动趋势。

3.对乡镇财政预算执行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4.开展对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在对重要政府性资金支出结构进行计算分析的基础上,对大额资金的使用、重要项目的实施等进行跟踪问效,把绩效审计内容同评价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紧密结合起来。

5.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审计,主要对照上级政府的考核指标、乡镇自己确定的计划指标,有重点地检查完成情况以及完成目标所付出的代价。

6.乡镇负债审计。通过对乡镇所属单位、机构的审计调查摸清乡镇经常性直接债务、融资性直接债务、或有负债和其他负债的总量规模、形成原因,存量结构和管理方式并对其管理状况和偿还情况作出评价。

7.全部政府性资金内控制度审计。审查与全部政府性资金管理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制度对资金管理效益的促进作用,揭示因制度缺失造成的管理混乱、责任不明、支出结构严重不合理、损失浪费以及其他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评价乡镇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

8.乡镇领导干部本人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审计。审查职责范围内廉政建设履行领导责任情况和个人遵守廉洁从政情况,关注有无在土地、重大投资或建设项目、政府补贴或扶持项目、政府采购中存在个人违反廉洁从政的行为。

四、加强协调,努力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和成果转化

(七)审计机关应加强协调和沟通,主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逐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报送范围。逐步探索把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纳入领导人员目标考核体系和反腐倡廉考核体系,使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领导人员考核、廉政档案,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八)加强审计成果的整合提炼。把促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审计的主要工作方向,及时研究党委政府的审计需求,研究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反应。要根据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门别类地加以归纳整理,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和管理上分析产生原因,提出加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九)加强整改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保证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存在问题,保证审计结果落到实处。对审计移送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和严重阻碍、拒绝审计的案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联席会议通报查处情况和结果。

五、稳步推进乡镇党政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化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篇(5)

二、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做到管理有序、突出重点。为了科学安排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满足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需要,审计机关可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管理权限及其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掌握财政资金量大小等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可将地市级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掌握各县(市、区)经济决策权、经济执行权和承担当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县(市、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派出机构;第二类为重要经济主管部门,经济活动总量较大、掌握财政资金较多、下属单位较多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第三类为规模较大、资金总量较大的院校、医疗等事业单位;第四类为授权经营的资产经营公司、大企业集团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第五类为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属下无独立经济组织或资金总量和规模较小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未改制企业等;第六类为市管县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所在单位和各县(市、区)审计机关。通过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采用不同的审计频率,对不同岗位的领导实行一届审两次或离任审一次等。按照党政部门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对资金运作总量大、下属单位较多,且转移支付资金量大的重要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以预算执行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对资金运作总量一般、有一定的专项资金、也有一定下属单位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则以财务收支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些单位较小、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人头经费和日常运转的部门、单位领导,以财务收支审计代替经济责任审计;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对一些管理比较规范、资金量小的单位领导,以离任交接制度代替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不同类别的审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做到既全面审计,又突出重点,讲求效率,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三、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做到争取主动、协商一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为干部任免提供依据,这就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只是一家部门的事,因此要想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门必须改变过去经济责任审计是委托审计,不好作计划、不能作计划的观点和被动等任务上门的做法,把制定计划作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计划时,主动与组织、纪检等成员单位多进行一些沟通。了解年度内这些部门在干部监督和管理方面的重点及要求和干部调整动向,向他们说明年度内审计力量的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然后将计划初稿分别送有关部门,或者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的意见,最后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执行。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篇(6)

二、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wWw.133229.cOm做到管理有序、突出重点。为了科学安排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满足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需要,审计机关可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管理权限及其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掌握财政资金量大小等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可将地市级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掌握各县(市、区)经济决策权、经济执行权和承担当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县(市、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派出机构;第二类为重要经济主管部门,经济活动总量较大、掌握财政资金较多、下属单位较多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第三类为规模较大、资金总量较大的院校、医疗等事业单位;第四类为授权经营的资产经营公司、大企业集团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第五类为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属下无独立经济组织或资金总量和规模较小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未改制企业等;第六类为市管县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所在单位和各县(市、区)审计机关。通过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采用不同的审计频率,对不同岗位的领导实行一届审两次或离任审一次等。按照党政部门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对资金运作总量大、下属单位较多,且转移支付资金量大的重要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以预算执行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对资金运作总量一般、有一定的专项资金、也有一定下属单位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则以财务收支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些单位较小、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人头经费和日常运转的部门、单位领导,以财务收支审计代替经济责任审计;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对一些管理比较规范、资金量小的单位领导,以离任交接制度代替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不同类别的审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做到既全面审计,又突出重点,讲求效率,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三、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做到争取主动、协商一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为干部任免提供依据,这就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只是一家部门的事,因此要想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门必须改变过去经济责任审计是委托审计,不好作计划、不能作计划的观点和被动等任务上门的做法,把制定计划作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计划时,主动与组织、纪检等成员单位多进行一些沟通。了解年度内这些部门在干部监督和管理方面的重点及要求和干部调整动向,向他们说明年度内审计力量的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然后将计划初稿分别送有关部门,或者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的意见,最后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执行。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篇(7)

[作者简介] 原署光,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审计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硕士,江苏 南京,210008

[中图分类号] F239.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3)01-0051-0002

随着国家经济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广电行业的经济规模也在逐步壮大,尤其是近年来,以电视台、电台为主的整合以及企业化经营战略使得广电实力越来越强,经济业务也越来越复杂。单纯的离任审计的弊端也凸显出来,加强任中审计已显得不可或缺。

一、任中审计的对象

任中审计是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开展的审计,确定哪些领导作为被审计对象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目前,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开展任中审计的范围基本上与离任审计相同,主要包括总台下属各单位、部门行政正职(或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行政副职领导),每年都会根据总台与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情况进行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可保证任中审计涵盖大多数的部门或单位,有利于与离任审计的衔接;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审计力量不足的限制。

二、任中审计的内容

众所周知,离任审计的内容是综合的、多方面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本部门的预算执行、财政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除此还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政方针政策、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廉政廉洁等内容。而任中审计受到人力、物力的限制不可能对离任审计所有的内容进行审计。因此,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在进行任中审计时更侧重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总台的实际需要,更加侧重于对经营业绩指标(包括收入指标、成本和费用指标、利润指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等进行审计。

三、任中审计的评价标准和依据

任中审计融合了财务审计、法纪审计、绩效审计、内控审计、管理审计内容的综合审计的特点,目前还缺乏统一的审计评价依据。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在进行经营业绩指标审计评价时主要依据年初与各经济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的经济目标责任书和年初财务预算指标。之所以采用这些指标,一方面,它具有一定的科学性,该指标是总台目标小组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往年实际经营情况和目前现状测算出来的;另一方面,它具有可接受性,各指标在年初均得到了各目标责任人的签字确认。而内部控制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则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内部控制指引、企业管理制度等来进行评价。

四、任中审计结果的运用

任中审计是一种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动态评价。单位人事部门可将审计结果报告存入干部考察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职务升降、免职、辞职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的重要参考依据。可以把年度目标审计结果作为对部门领导干部年度经济奖励的主要依据;对单位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可以诫勉警示,及时提醒;对连续未完成目标责任的,问题较为突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换。同时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管理建议,有利于各单位和部门及时完善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将各部门整改情况形成专报上报相关部门,整改结果也可以作为干部考察档案的一部分。

五、任中审计与其他审计的结合

一个单位的审计资源是有限的,单纯的经济责任审计会消耗大量的审计资源,将任中审计和其他审计相结合便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目前主要是将任中审计和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效益审计相结合,充分利用年报审计过程获得的相关数据来进行经济责任评价,同时强调在审计时进行内控的评价经济事项决策的评价重点审查评价单位内部管理的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并对被审计单位今后完善内部控制,确保经济事项合法运行起到最基本的保证作用。

六、任中审计存在的问题

任中审计存在协调难和取证难的问题。将任中审计作为各负责人年度经济奖惩的依据,任中审计结果将直接涉及干部切身经济利益,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处理,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会持不同的意见,审计对象甚至会有明显的抵触情绪,直接到上级部门“讲客观”、打“小报告”的情况时有出现。比如年度经济指标完成较好的单位,可能会隐藏部分收入,以防来年制定更高的经济目标或完不成指标;而没有完成指标的单位则可能构造不真实的经济业务,通过相互开票确认收入、列支费用或通过第三方虚构业务,或请领导签字审批调整目标责任等情况,影响了审计取证,增加了审计风险。任中目标考核也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七、任中审计也要进行后续审计

后续审计是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阶段。进行后续跟踪审计主要是看“审计结果报告”中所提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是否纠正、整改的问题是否得到落实,所提出的防护性、建设性的建议是否被及时采纳,审计建议和意见是否验证符合实际。任中审计的后续审计一方面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进行监督和评价,另一方面可通过下年审计时来检验上年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通过后续审计,维护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严肃性,提高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目的,并为今后的审计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八、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的协调

目前,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开展的任中审计主要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虽然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一年一审,但由于评价指标相对固定,而不能全面评价领导干部。而离任审计可以做到较为全面的评价领导干部,与之相结合应该能够很好的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的领导干部任期较长,比如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干部基本上三年一聘,可以连任,这样有的领导干部也许六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面评价,因此,对于较早任期的经济责任评价就较为困难,且不具有现实意义。笔者认为,可以在每三年任期届满时就进行一次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可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永远具有新颖性和时效性,增加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利用价值。同时,在任中审计中更应关注企业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管理能力,为前三年的任期做一些多方位的管理分析,使相关负责人及时了解现状,及时改进。

[参考文献]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篇(8)

2001年,按照浙江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部署,浙江省审计厅首先在临海市进行了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2002年,在绍兴市和杭州市拱墅区、宁波市江东区、舟山市普陀区、永嘉县、海盐县、德清县、上虞市、兰溪市、常山县、三门县、缙云县等12个市、县(市、区)进行了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扩大试点工作。

市、县长经济责任试点审计是一项新工作,难度大,事关全局。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吕祖善省长全程关注,事前亲自主持召开市县长和审计组长座谈会,解除市县长的思想顾虑,提出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和配合要求;事中多次听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事后对重大问题做出批示,提出落实要求,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多次研究。省委组织部对审计试点工作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综合考虑任职情况、党政班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审计工作基础等方面的因素,确定试点的对象;部领导出席座谈会、审前培训班、审计进点会并发表讲话,从组织部门的角度强调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帮助审计机关妥善处理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与审计等部门共同研究审计成果的运用。省审计厅党组始终把市县长经济责任试点审计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厅领导深入一线指导工作,还成立了协调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当地市县党委、政府也非常重视,确定专人联络,有关部门领导多次到审计现场看望审计人员,征询和帮助解决审计中遇到的困难。有关市、县长在审计过程中也都予以积极配合。这一切,营造了良好的审计环境,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

在2002年扩大试点中,投入审计工作日4859个,审计单位395个,其中行政单位214个,企事业单位181个。据统计,共查出12个市、县(市、区)违规金额50.9亿元,其中违规退库10亿元、罚没收入未作预算收入2亿元、行政性收费未列入预算收入2亿元、土地出让金管理不合规2亿元、财政周转金继续放贷21.8亿元、暂存款付款余额长期挂帐3.8亿元。基本实现了审计方案确定的既定目标,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基本摸清了被审计市、县政府的财政家底。实施试点审计的11个县(市、区)财政总收入比1999年增长83.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11.7%,地方可用财力增长104.3%。公共事业支出加大,教育、交通、科技、农业的财政投入逐年增加,2001年与1999年相比增长了64%,特别是教育和交通的投入迅猛增长。各市、县政府注重培植和扩大重点财源,培育多元化的财源结构,综合财力显著提高,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和财政可用资金显著增加。同时审计结果也表明,市、县财政负债数额较大,11个县(市、区)城建等公共支出举债相当于2001年财政总收入的71%、可用财力的106%,个别县存在滚存财政赤字问题。

(二)增强了市、县长依法行政和认真履行经济职责的意识。审计前,大多数市、县长思想上存在一些顾虑,担心社会误解自己有问题,担心地方违规问题受处理,担心试点吃亏等。通过扩大试点审计及审计结果的成效显示,市、县长对审计有了新的认识。市、县长普遍认为,审计从"三权"、"四制"、"五指标"等方面来考察市、县长的经济责任,切入点比较准,实现了微观审计向宏观审计的跨越。有的市、县长深有感触地说,经济责任审计比较全面地分析了自己和政府经济工作的成绩和问题,既增强了市、县长依法行政意识,也促进了自身管理经济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不少市、县长表示,在今后的经济活动中,对一些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决策将会更加谨慎和科学,力争取得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市、县长们一致认为,审计坚持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据充分,以理服人,审计机关所做出的决定完全可以接受。多数市、县政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召开市、县长办公会议或专门会议,研究措施,自行进行了整改,金额达46341万元。从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反馈和审计执法情况检查看,省厅做出的处理决定、意见100%得到落实。

(三)总结了市、县政府财政财务管理的经验。审计表明,市、县长在领导当地财政经济工作中积累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财政收入的征管体制和支出的监管机制日趋加强;深化企业改制,激活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改革措施初见成效;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社保资金征收、筹集积极有效,管理较好,发放及时,较好地贯彻落实了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重视审计监督和财税监管工作,审计监督和财税监督的作用正在逐步加强等等。

(四)查明了市、县政府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广,延伸审计单位多,发现的问题不少,有的问题情节相当严重。在财政收入征管方面,主要存在挖挤省级财政收入、税收管理以及土地出让金收缴和管理比较混乱等问题。

在财政支出管理方面,存在违反预算法规定、支出内控制度薄弱、资金未专款专用以及社保资金管理未引起足够重视等问题。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违规出借财政性资金等现象仍然发生。有的还存在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个人帐户,未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发未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等问题。

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国有资产流失较大、土地出让亟需规范等问题。有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尚未出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办法。有的商住用地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拍卖,而以协议转让,违规与用地单位签订出让协议。

在重大项目决策和建设管理方面,存在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和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有的未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制度和资本金制度,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概算编制不实,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化整为零超越权限审批项目,施工企业存在转包、分包和垫资问题,项目资本金抽空,移用项目建设资金,漏缴有关税费等问题。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省厅以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专报、审计信息等多种形式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或向有关部门通报,提出了加强政府负债管理、清理不符规定的经济政策、规范财政收入退库管理、加强对国有土地出让管理等建议。同时,省审计厅发出审计决定、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建议书,责成有关部门纠正或督促完善有关制度。省委书记、省长吕祖善等领导先后作了批示。

(五)有效地扩大了审计监督的影响,锻炼了审计干部队伍。审计中,审计人员对发现的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现场提出建立制度、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组集中进行分析和思考,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这对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发挥审计作用等方面产生了较好作用,在试点及试点以外的市、县长中产生了强大的震动和反响。许多未接受审计的市、县长们纷纷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试点情况,询问审计内容和方法。试点工作,是一次《审计法》和中央两办"两个暂行规定"及浙江省经济责任审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

这次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范围之广、内容之多、要求之严、风险之大、工作强度之高,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审计。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面对众多必审单位和大量审计资料,全省审计机关通力合作,特别是一线140余名审计人员以"人人当主审"的主人翁精神和忘我工作的态度,按照"四制"、"五指标"的要求,分析、界定、评价市、县长的经济责任,边探索,边总结,提高了业务能力和水平,经历了一次能力和水平的检验,同时也是对审计人员意志和作风的考验。

二、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运作方式

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目前既缺乏理论上的研究,也没有成功的实践经验,这项工作究竟应该怎么开展?围绕"审什么、怎么审、如何评、怎么办"这一系列问题,2000年初,浙江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省市县委书记、市县长、审计局长范围内开展了一项问卷调查,直接听取被审计对象及相关领导的意见,了解他们对该项审计意义的认识,了解市、县长履行经济决策权、财务审批权等权力运作方面的现状,了解他们对审计内容、审计评价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这批问卷反馈回来,为我们深入研究提供了许多有效信息。在总结首个市长经济责任审计经验的基础上,省审计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办法和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结合近几年审计工作中的有关情况、问题,逐步形成了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些基本观点,设计了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形成了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办法。在2002年扩大试点的实践过程中充实、深化、提高,初步摸索和总结出了具有浙江特色的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运作方式。

(一)实践并总结出以"三权"、"四制"、"五指标"为主要内容的总体工作思路,初步解决了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审什么"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县长是当地政府最高行政首长,与经济工作相关的权力主要有"三权",即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权,是地方财政预算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市、县长的经济责任是通过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国有土地出让金使用、政府举债、财政性资金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等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来衡量的。因此,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应侧重于其任职期间财政预算执行和经济决策情况的审计,并按财政性资金的走向延伸审计有关部门,以综合反映市、县长经济工作方面的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和管理能力。通过对市、县长工作职责的分析,我们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思路,即以当地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用运营情况为主线,展开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从有关内控制度和财政性量化指标等方面,对市、县长经济责任进行总体评价;围绕市、县长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权,确定审计重点、审计延伸单位;从财政收入征管体制、重点建设项目的科学决策机制、财政性资金支出的监管机制、财政性资金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四制"的建立、执行情况入手,反映市、县长经济管理能力和经济责任;分析财政收入增长率、财政投入增长率、财政负债率、全社会性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社会保障资金足额发放率和征收率等"五指标",对市、县长领导经济工作的业绩做出评价。实践证明,这个工作思路符合浙江省市、县区域经济的实际,抓住了市、县长经济责任的关键部位,对整个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试点起到了统揽作用。

(二)实践并总结出开展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方法,初步解决了"怎么审"的问题。

第一,是实行"五统一"组织领导方法。统一组织审计力量。省审计厅组织有关市审计局组成审计组,由局领导担任审计组长,带领有财政、税收、社保、投资等专业审计人员参加的复合型审计组,实施异地审计。省厅成立协调办公室,承担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联络协调、业务指导、简报信息、审计复核、总结报告等工作。还专门制订了后勤保障方案,由省厅办公室与审计组驻地审计局保障审计"八不准"纪律的执行。统一审计方案。省审计厅统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目标,规定财政预算执行、国土资金、政府负债、政府投资等为重点审计内容,对审计过程中几个阶段重要工作及其进度提出明确要求,附发统一表式汇总审计情况,通过审计工作方案控制审计质量。统一审前培训。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审前培训和研讨,统一思想,明确任务。2002年,组织全体审计组人员,学习法规,掌握试点审计程序和重点,聘请各专业审计行家讲课。2003年,审前召开了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暨研讨会,总结经验和做法,讨论修改后的操作表式和范本,供新一轮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参考。统一审计文书格式。省审计厅事先对审计全过程涉及的文字材料作了研究,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根据审前调查至审计结果报告全过程中各类文书载体的不同特点,不同要求,体现不同的必备要素,提出了比较规范的参考格式,供各审计组使用。事中对全部审计文书代拟稿进行复核,力保内容正确,要素齐全,格式统一。统一审计评价和审计处理原则。审计厅在与有关被审计单位和各市、县长逐个沟通、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对查明的问题进行汇总归纳,逐一分类研究,对责任认定情况也进行分析归纳,统一确定审计处理和审计评价原则。经审计厅审计会议研究后,统一发出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书等。实践证明,"五个统一"的组织方法力度大,尺度和质量把握比较好。

第二,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本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相结合。审计中,坚持以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以重大经济决策为重点,充分进行分析复核、分析对比,来理清市、县近几年的经济发展情况和财力状况,为落实经济责任和财政状况评价提供基础审计材料。

第三,根据各地区的社会经济结构状况和"三权"内容确定审计范围。各审计组一般都将本地区掌握资金额大的部门,如财政、地税、土管、民政、教育、交通等;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关系较密切的部门,如城建、社保、经济开发区、重大投资项目等;与市、县长本人工作较密切的部门,如政府办、重点部门等列为重点审计单位。

第四,重点审计与调查审计相结合。按照分析评价"四制"、"五指标"的需要,充分运用审计调查方式,适当延伸审计部分下属单位,做到重点与一般相结合、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五是灵活采取多种审计手段。有的运用表格调查、承诺和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审计重点,有的运用计算机分类筛选,挑选重点延伸审计单位,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第五,组织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合力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组织部门与审计机关一起共同培训、进点、动员、听取反馈意见,定期召开分析汇报会,共同研究成果运用,把组织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种职能互补的工作模式。

(三)实践并总结出开展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原则,初步解决了"怎么评"的问题。

落实市、县长经济责任,提高其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目标。为达到这一目的,我们一是坚持"审什么、评什么"。在审计实践中,做到"三围绕三不评":围绕审计方案确定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评价,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行为和事项不评价;围绕审计对象相关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与其经济责任不相关的行为和事项不评价;围绕审计报告所列的事实进行评价,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二是坚持突出重点。评价重点把握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四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评价。建立、健全和执行财政性资金运行、管理、监督机制既是市、县长工作职责,也是重要的领导方法。为力求准确地反映市县长领导、决策和管理能力,对"四项制度"细化为二十多项具体制度,逐项分析其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另一方面是对"五项经济指标"情况分析评价。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众多,主要选择体现市、县经济发展状况、可持续发展潜力、财政性资金收支结构、政府推动经济发展的施政成本的财政收入增长率、财政投入增长率、财政负债率、社会保障资金发放率和征收率展开。对财政收入增长情况,我们重点分析了财政收入的结构、存量变动、增长趋势及财政收入与GDP的比率等,从而反映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发展潜力。对财政投入情况,以农业、科技、教育、交通、水利等五项投入为重点,逐项分析审计对象任期内投入的增加数、增长率和年平均增长率,以反映当地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对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和发放情况,重点分析了各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征收率、发放率,城镇、农村生活最低保障金发放率及财政投入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等。对政府负债情况,重点分析了债务规模、结构、债务负担率及支付能力等。通过对"五项指标"量化分析,客观、真实地揭示了市、县经济运行和发展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认定和评价市县长经济责任提供了依据。三是坚持效益分析。对财政性资金收支审计,注重效益评价,分析支出的合理性,比较支出的有效性,探索财政性资金绩效审计。对"四项制度"、"五项经济指标"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力求站在全局的高度、历史的角度,剖析原因,寻找规律,进而向被审计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和市、县区域经济管理的意见、建议。四是坚持审计促经济发展。其一,按照依法审计和实事求是处理问题的原则评价并落实经济责任,提高审计对象和被审计单位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的自觉性、主动性。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落实经济责任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连接点。通过分析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查明的问题,产生的背景、原因,分清是市、县长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还是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不到位、会计核算差错的问题,分清是历史延续下来的问题还是任期内新出现的问题,努力按事实分清责任,按问题发生的脉络客观评价。其二,根据审计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研究改进管理方法,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审计中,各审计组力求避免单纯地生搬硬套法规的做法,认真分析其违规违纪行为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情况,与当事人或有关部门反复沟通,提出纠正建议,制定纠正措施,落实纠正方案,促进财政财务管理,健全财经秩序,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其三,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鼓励自觉地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对审计进点前各地自行纠正的,审计一般不再处理;对审计过程中被发现提出后能自觉立即纠正的,处理时从宽掌握;对历史沉淀较长、短期解决有难度的,及时制定计划、提出改进措施,处理时从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角度给予支持。五是坚持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和完善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审计工作的深入发展,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也在不断变化,特别是浙江经济飞速发展的形势,既为审计事业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同时也给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在开展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始终着眼于市、县区域经济的实际,不断调整和完善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及评价的方法、内容。2003年的试点方案中,在财政性资金分配和使用上,增加了对财政转移支付的审计。量化指标上,增加了全社会固体资产投入增长率。在财政性资金五项投入中,增加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环保资金审计的内容。

三、深化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

(一)审计的范围要覆盖市、县长权力运行的主要轨迹。权责对等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管理学理论告诉我们,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对等的,有多大的权力就应该负多大的责任。市、县长肩负着一方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的历史重任,代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和管理权。因此,从理论上讲,对市、县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应该涵盖市、县长权力覆盖的每一个层面。但市、县长既要对本区域经济工作负全责,同时还分管一些政府工作职能部门,工作内容很多,范围很广,权力无所不在。审计机关要在有限的时间、靠有限的人力,对市、县长进行全面审计是不现实的。必须既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又要量力而行,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找准权力运行的主要轨迹。

在审计方法上,应切实把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与当地财政决算审计结合起来,以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在确定审计范围时,要沿着财政性资金的走向,把掌握资金额较大的财政、地税、土管、民政、教育、交通、城建、经济开发区、政府办等部门作为重点。在认定和评价市、县长经济责任时,要把与市县长责任关联度大的问题作为重点,应站在全面的高度,历史的角度,辩证地分析、比较,注重从深层次剖析原因,寻找规律。对审计发现的与市、县长经济责任不相关的问题,以专项报告的形式移交主管部门,或是移交当地审计部门备查。在经济责任的认定上,特别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审计依据不充分的不认定;尽量区分部门责任与市、县长的责任,对一些部门的违规行为,不归结为市、县长的责任;统一标准,相同的问题在试点项目中作同等的处理;对地方乱收费或明显违反国家财经政策的行为,要认定其经济责任;对企业改制过程中地方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及2000年前地方出台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在责任的认定上予以慎重考虑。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才能集中力量抓主要矛盾、抓关键环节,确保审计范围与市、县长权力覆盖的范围大致相对等。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篇(9)

已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特点

已实施项目概况。2011年,由于该集团公司所属多个子分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职位调整,A审计中心在集团内控审计部的有力指导下,集中实施了多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截止目前,在A审计中心已完成的15个审计项目中,有8个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占项目总数的53%。这些项目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项目特点。审计对象任期长,要求审计人员以更宽阔的视角看待和分析问题。与常规审计以一个会计年度为审计期限不同的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跨度与审计对象的任职期限一致,少则三年五年,多则达八年十年。上述8个项目的平均任职期限6年2个月,任职期限最长的超过了9年。近些年内,国内宏观经济实现了平稳快速增长,煤炭行业景气度持续走高,集团公司更是实现了几何级的跨越式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审计人员应该更宽阔的视野,以行业的快速发展为参考评价审计对象的经营业绩,从历史的视角看待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发展的眼光提出前瞻性的审计建议。

被审单位的规模大,要求审计人员以全局的观念把握审计项目。该集团所属各子分公司经过多年的跨越式发展,各业务板块无论是资产总量,还是销售总额,均已具备了相当大的规模。上述8个项目在审计对象离职当年,平均资产总额高达80亿元,其中在原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XXX进行离任审计时,该公司2010年末的资产总额合计高达206亿元。面对这些经营规模庞大的被审计单位,如何进行审计资源配置、明确审计分工、把握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都是审计人员必须解决的难题。

审计对象任职级别高,要求审计人员有更强的业务技能和更高的综合素质。上述8个审计项目中,审计对象要么是集团副总级领导,要么是在特定阶段为集团公司的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老人”、“功臣”。审计人员必须以过硬的职业本领,在深入细致地审计调查的基础上,以充分的审计证据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为标准,不亢不卑,全面沟通,客观公正地指出其存在的问题。这方面还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够,对审计人员而言,学习和提高是永恒的主题,只有不断提高,才能适应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任务突发性强,要求审计人员面对新的工作需要时要有突发应对能力。上述8个项目均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按集团人力资源部门临时委托,在集团内控审计部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实施的。离任审计任务下达缺乏计划性,审计时间不固定,具有突发性强的特点。A审计中心在克服新人多、时间紧、任务重的这一现实矛盾方面作了有效探索,但面对突发的审计任务,如何使审前调查更深入,如何使审计实施方案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如何在规避审计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审计效率,仍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项目实施时审计对象已离任,影响了审计时效和审计质量。按照2010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济责任审计要在任中、或者在审计对象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即应该先审计,后变动或离任。但在实际上,我们完成的上述8个离任审计却都是在审计对象职务变动或离任后进行的,即先变动或离任,后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还未能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审计对象的依据。由于审计结果对被审计对象的去留和任用已没有什么实质的影响,所以不但审计对象,而且部分被审计单位都不能对离任审计引起足够的重视。作为主要经营决策者的审计对象不在场,无法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甚至部分审计人员也认为审计结果不关痛痒,在观念上有所懈怠,这些都给审计人员的核查取证工作增加了困难和不便,不利于控制审计风险,不利于提高审计效率。

缺乏规范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审计评价比较笼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灵魂和核心。但是在目前,无论国家有关部门,还是集团公司内部,均未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这对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规避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是不利的。一套科学的、符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的建立,不仅有利于明确审计重点,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有效规避审计风险,而且有利于推进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

经济责任界定较难,全部问题都划分到审计对象的领导责任。《规定》对责任划分种类作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将其划分为三种,即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明确列举了相关的经济行为和责任划分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很多经济问题的责任难以准确界定。以前任与后任间的经济责任界定为例:某公司的前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因未审慎选择销售客户,形成了一笔有回收风险的货款;在后任负责人任期内,因没有进行积极追讨,最终形成了损失。此例中,如何准确界定前后任的责任,就很难把握。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舞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贵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争议也较大。此外,个人与领导班子之间经济责任的界定,党委一把手与行政一把手之间的经济责任界定,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界定,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定,故意责任与过失责任的界定等,尚未有一个具体的、客观的、可操作性的标准来区分,这给审计人员带来很大难度。

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实现人格化,不能客观评判审计对象重大经济决策的正确性。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类型的根本区别体现在经济责任审计的人格化上。但实际上,审计人员常常将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与财务收支审计目标相混淆,没有体现经济责任审计的人格化目标。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集团公司与子分公司之间的决策职权划分不明确,难以明确划定审计对象的决策职权,这是体制上原因;二是部分子分公司决策程序不规范,审计对象在决策过程中,没有形成书面资料,没有可供审计人员查证的决策轨迹,审计人员调查取证困难;三是审计人员将过多的精力投入到决策执行的层面,对决策过程本身的关注不够。

改进建议

处理好审计部门主导与其他部门配合的关系,改进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涉及到审计、人力、纪委等多个监管部门,离不开部门间的互相配合、互相协调、互相沟通。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和权威,应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集团公司可以考虑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审计为主导,人力、纪委、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这种机制的主要优越性在于:一是有利于集团公司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解决了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不强的问题。二是有利于信息共享,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提升审计时效。三是有利于落实审计结果,追究相关责任。四是提升审计结果的利用价值,使审计结果在为集团领导取人用人方面提供客观参考,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处理好继承与创新之间的关系,以创新的思维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现代审计理论结合中国特色的审计实践产生的一种崭新的制度,是中国所独有的,这一制度本身就是创新的产物,在实施这一制度的过程中,创新是应有之义。审计人员在继承以往很多好的做法的同时,可以在以下方面进行创新尝试:一是创新工作方式: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除了可以采用常规审计的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等,还可以采用群众无记名打分、个别访谈、公告检举电话、走访相关人员等特殊方法。二是创新组织方式:在审计分工过程中,除了检查内部控制、财务收支、生产经营等审计内容之外,另外安排人员审大经济决策情况、检查贯彻集团部署等情况。三是创新报告方式:在报告阶段舍轻取重,在审计报告中简化对基本情况和工作业绩的描述,突出重大决策失误,突出重大问题,突出重大风险隐患,提升报告价值。

处理好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之间的关系,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更加突出重点。处理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是任何一个审计项目都必须面对的难题,在全面审计基础上,审计人员才能掌握全局,心中有数,但经济责任审计更应强调突出重点。一方面,如上文所述,面对审计对象任职期间长、被审计单位经营规模大的现状,要求面面俱到是不现实的,审计人员只能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做抽样审计。另一方面,正如《规定》所要求那样,经济责任审计的针对性很强,主要关注审计对象在重大经济决策、重大财务收支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审计人员必须抓住审计重点,突出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事项、重点资金的审计,才能保证质量,提高效率。

处理好指出问题和肯定成绩之间的关系,使审计评价更客观更公正。虽然审计工作既应肯定成绩,也应发现问题,但作为一种特殊的监督手段,审计工作是以发现问题为主要工作手段的。审计评价过程中,在肯定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取得成绩的同时,应明确指出其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领导职责、贯彻集团部署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指出审计对象对这些问题承担的责任类型。要在描述审计对象主要工作业绩的基础上,结合发现的问题,做好审计评价。审计人员在评价过程中,以应有的职业谨慎,坚持审什么评价什么,既不夸大问题又不淡化问题,对审计未涉及的事项、审计证据不足的事项、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责任不清的事项均不做评价,做到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

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审计发现的问题,提高审计权威性和震慑力。应当提高审计结果及其运用的透明度,在保护经营秘密的前提下,在更大的范围内,充分、及时地公开审计报告(结果)和有权部门对审计结果运用的结果信息,让审计结果及其运用情况接受集团广大员工的民主评议和监督。对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典型问题,应在取得充分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尽快上报,尽快公布。这将有效地提高审计的公信度,提高审计的威慑力。

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提高审计人员学习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使审计人员素质更加符合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审计人员在工作实践中主动进行工作总结,加强经验积累,应将每一个项目都当作一次学习和提高的机会,做到完成一项目,学习一项业务,掌握一项技能。应该提高现场审计效率,压缩审计人员的出差时间,减少加班时间,增加审计人员自觉学习的针对性。应加强引导,使审计人员进一步熟悉国家宏观政策,熟悉相关行业规划,熟悉集团公司各板块业务流程,切实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技能,全面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1]邓 云.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J].北方经贸,2011.12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结篇(10)

县级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县级审计机关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据民政部网站2004年底统计数字,全国县级行政区划共有2862个。由此可见,县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范围之广,在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我国从1984年开始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经过了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承包经营责任审计,1994进入任期济责任审计阶段。历经二十多年,由探索起步逐步成熟完善,在促进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促进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知和关注。但在实践中发现县级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必须引起重视,采取可行措施,加快研究和解决。

一、县级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审计成果利用不尽理想

1.审计配合机制有待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未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存在着各部门之间缺乏衔接,信息渠道不通畅,各行其事的现象。

2.离任后审计居多,是一种事后行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组织部门和主管部门任用干部的参考价值大打折扣,对已升任或离任的领导干部触动不大,同时对审计资源也是一种浪费。

3.重查处、轻整改。致使相同的问题屡审屡犯,达不到促使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整改、纠正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滞后,缺乏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2008年4月,《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2010年12月,两办出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但没有与之配套的全国通用的操作规程及科学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各具特色,不同地区内容差别较大,无论在审计程序上、方法上,还是评价标准上都难以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化,给审计工作带来了风险。

(三)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矛盾依然突出

经济责任审计占审计项目总量的比重逐年递增,特别是在政府换届和集中调整干部时,审计任务更为繁重。大多数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专职机构只有几个审计人员,除了要完成经济责任项目外,还要承担局里统一分配的其他审计项目。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少,为了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任务,不得不采取突击审计的办法,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

(四)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

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普遍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开展情况极不平衡,缺乏统一规范的审计工作程序和组织方式方法。在国家现行的法规中,没有给审计机关明确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这一职能,审计机关缺乏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执法资格。目前,大多数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乡镇农经站直接实施,部分乡镇农经站在机构改革中被撤并,有关人员移岗,留存的农经站审计人员少、素质不高,这些都制约了这项工作的实施和开展。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相关制度,加大成果运用力度

1.完善配合机制,推行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制。明确规定从审计立项、审计实施到审计结果运用整个审计过程中,审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责任、义务、分工。并对不严格履行职责、不按程序执行、对移送案件不处理等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2.“届中审计”与“先审后离”相结合。可以克服“事后审计”的弊端,有利于及早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防范作用,也可以对组织部门任用干部提供参考,督促被审计领导干部在职期间尽职尽责履行好职责,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推行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对被审计对象整改落实情况实施追踪监督,要求其以整改报告的形式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答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注明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对“屡审屡犯”的现象也起到了较好的遏制作用。

(二)出台统一的操作规程,科学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操作规程尤其是评价指标体系在实际工作中极其重要,审计人员依据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领导干部进行评价、区分责任。应本着“求同存异、覆盖广泛”的原则,设置反映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资产管理活动、经济业务管理活动以及个人遵纪守法四个方面的指标体系。统一的指标体系建立后,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价指标组合,选择适宜而实用的评价指标,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操作性。

(三)运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审计质量与效率,有效解决审计任务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

1.制定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每年年底前,联席会议在审计部门及有关部门提交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初步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干部监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需要,充分考虑审计机关的实际承担能力等因素后,拟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经党委、政府同意后,以联席会议文件的形式加以确定,以书面形式委托审计机关具体实施。科学的计划,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以有效解决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之间的矛盾,减少监管盲区,有计划、有重点、高效率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创新思路,研究开发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审计技术手段和工作效率

目前,有些县级审计机关尚未实现计算机审计,除了县级审计项目特点(大多为小型项目,审计量小)的客观原因外,主要原因为审计人员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满足于现状。面对会计信息化的挑战,审计人员应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对一些大型项目,除了运用计算机审计提高工作效率外,应会熟练运用内部控制测试法等先进的审计方法。另外适当时候应该借助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力量,相互支持、相互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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