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是地方一级政府,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层次高、敏感性强、磨擦力大,对此我们有着清醒的认识。局班子形成了统一认识:要以宣传铺路,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审计工作才能得以顺利健康的开展。我们利用一切宣传机遇广泛宣传开展任期审计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有关审计事项,争取各界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
1、抓住各种机会多请示,勤汇报,争取领导有效支持,增强审计后盾。首先,印发《两办暂行规定》小册子,直接呈送五套班了,供领导参阅,并向领导具体解释重要条款规定,增强领导干部对任期审计的理性认识。二是定期汇报和信息反馈。利用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同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阶段任期经济审计情况等综合性材料,定期向领导反馈汇报任期审计开展情况,使五套班子了解和掌握审计动态。三是采取见缝插针,迂回战术向领导汇报。我们利用领导交办事项审计情况反馈或重大审计事项审计情况汇报等机会,见缝插针汇报任期审计发现问题、案件线索,或遇到困难,以引起领导重视。
2、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广泛宣传,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一是借助舆论与媒介作用,通过《霞浦报》分期全文刊登《两个暂行规定》,同时利用政府政务公开栏,分期分批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对象等内容进行公开,向社会广泛宣传。二是以县委办名义转发霞浦县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五家关于做好科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审计通知,下发到全县科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副科级企业单位,使审计对象和部门单位进一步明确审计内容与要求。三是举办了科级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审计法规知识讲座。四是利用召开领导干部审计进点述职报告会机会,向审计对象及班子成员,财务等机关人员,专题宣讲开展任期责任审计的目的意义,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要求、法律责任等,进一步加深被审单位对有关任期审计工作了解,提高了认识。得到广大审计对象的支持和配合,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赢得了良好的审计环境。
二、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审计任务。
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政策性强、要求高、任务集中、时间紧、任期跨度长、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联度高等特点,针对审计资源相对不足难以应对的矛盾,我们采取三结合一统一措施,调动一切力量,整合各种审计资源,形成合力,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
1、手工操作与计算机辅助审计相结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缓解审计时间压力。充分利用计算机资源为审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将历次乡镇有关审计信息等资料输入电脑建立领导干部任期档案,为审计人员做好审前准备工作和资料利用打下基础,从而减少审计时间。
2、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审计相结合。缓解任期审计工作量,进而保证适时完成任务。领导干部任期一般一届三年,长的二届。为了缓解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的矛盾,我们把经济责任审计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等常规审计相结合。一是充分利用以往的审计成果,直接从电脑审计文件库中调出已发出的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摘录所需材料,生成工作底稿,减少了所需审计的年份,从而节约了有限的人力资源和审计时间资源,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充分利用年度常规审计计划实施期中审计,减少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效。我们在每年自定的审计项目计划任务时,将所辖审计对象情况按年龄、岗位、任职情况等干部静态管理信息划分成:即将退职、同一岗位任期较长、政绩突出三种类型,实行动态管理审计,在年度审计计划中有目的预先安排常规审计项目,优先组织实施,一旦接受组织部门的任期经济审计委托通知,即可在短期内迅速完成任务。保证了任期审计工作忙而不乱,有序开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得到组织部门高度赞扬。
3、离任审计与届中审计相结合。审计方式以任中审计为重点,在2007年试行开展乡镇领导干部任中基础上,2008年有计划地全面推行。全县14个乡镇街道已完成了7个,为2009年乡镇换届审计打下良好基础。
4、统一调配审计力量。为化解审计力量不足矛盾,我局实行全局一盘棋,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调配,形成整体合力。一是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深入一线协调各方关系,为审计人员排忧解难,保证审计人员有足够宽裕审计时间。二是突破行业与股室职能分工,统一调配审计干部,能够上一线干部都要到一线,确保一线审计力量,全局在职19名干部,保证有5个审计组在任期审计工作现场审计。
三、严格把关,防患审计风险
较常规审计而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更具挑战性和风险性,为防患审计风险,我们着重从审计源头上控制风险,把好“三关”。
1、把好审计程序关,堵住简化程序造成的违法运作。在乡镇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最容易被审计组所忽视,采取简单做法替代。如:审计通知书,边制发边进点审计,没有达到规定时限介入审计;征求审计结果报告意见通知,按工作需要要求对方回函,而不是按审计程序规定时限等,造成违规操作。要求每个审计组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依法审计。遇有特殊情况,在符合程序规定前提下与被审计对象和部门单位具体协商取得被审对象支持配合,赢得审计时空。
2、把好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关。审计方案是落实和实现审计目标的集中体现,直接影响到审计效率和审计成果。是审计人员组织实施审计“纲”,把好审计方案制定关和实施审计关,是规避审计质量风险核心环节,我们按照“审计准则”要求,实施分级管理,即分管领导、审计组长、审计员三级质量负责制,严格把关,做到四查四看:一查是否进行必要的审前调查,看制定的审计方案内容是否符合“准则”要求;二查方案审计重点是否突出,看审计时间与人员分工是否符合局总体安排或审计目标要求;三查是否依照审计方案或依法调整的方案组织实施,看是否依法收集和编制审计取证记录;四查审计工作底稿是否符合审计准则要求,看审计目标是否全面实现。
3、把好经济责任认定和综合评价关。经济责任界定和评价是领导任期经济责任的核心内容,是县委组织部门和被审计领导干部最关注、最敏感的事项,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之一。我们始终坚持合法性、全面性、客观性和历史性原则。谨慎恰当评价,防范风险,取得组织部门和被审计领导干部认同。
(1)坚持合法性与客观性相结合的原则,公正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一是以事实为基础、法规为准绳,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量化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如会计人员素质低、技术差错或人为因素,前者则披露不界定责任;同时考虑背景分清是否属于改革发展中的问题、法律法规滞后性问题,作出客观、实事求是恰当界定。如接待费,依据财政部文件规定标准为单位公务费支出2%,对基层政府来说,公务接待量大与每年可支配的接待费总额矛盾大,实际支出虽然突破法规规定,只要审计组在审计过程未发现有虚假支出,其审计风险率较低的情况下,不予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充分体现客观性原则,做到宽严相济。二是合理区分书记与镇长责任。由于乡镇工作的特殊性,书记、镇长的经济责任界限模糊难取证、难区分,我们坚持三个原则: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出现问题的书记负直接责任;为完成上级考核任务(指标)出现问题的书记负直接责任;财政、财务收支过程出现问题的镇长负直接责任。
(2)以合法、全面、客观、历史为原则,做好任期经济责任综合评价。一是紧密围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载体列示的经济运行指标,审什么、评什么,特别注意有的指标虽然是经济指标,但依靠审计手段无法核实或由于有效审计时间限制,没有核实的经济指标不予评价,如工农业总产值、人均国民收入、农民人均收入等,不能照搬述职报告或被审单位工作总结,否则,就会引发审计评价质量风险。二是把握合法性原则,认真考核领导干部任期内取得的各项经济指标,是否依法取得,有无寅吃卯粮,以牺牲环境、土地资源为代价等,如财政收入、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发展规模产生的经济效益等,要以合法性为前提,认真把关谨慎评价。三是把握全面,客观、历史原则。在对领导干部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评价中不但要从定量上考虑——即“操作规程”例举的违纪违规资金比率,还要从历史角度、客观的原则,在违纪违规的构成上作定性考量,这对保工资保运转“吃饭财政”县、乡一级政府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尤其重要,为了“吃饭”,历任以来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维持过日子,在违纪资金总额中占有一定比例,并已作了责任认定,收支合法性评价应从定性上对所挪用挤占专项资金性质作进一步考量,看是属于救灾怃恤、防洪抗旱、疫病防治等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应急救助资金还是乡村统筹资金等一般性专项资金,若属一般专项资金,则按所占比例在考察中适度予以放宽或剔除,客观、历史地作出评价。
几年审计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要搞好乡镇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得益于县委、政府领导重视支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审计干部的顽强奋战。
一、加强领导是关键
一是县委加强了乡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除成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人事、审计五个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联席会议制度”外,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审计工作,为审计排忧解难。如2007年在某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按规定审计对象必须参加由联席会议主持召开的审计对象述职报告会,向所在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审计组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派出的联络员作个人述职报告。该审计对象既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请假,也不参加述职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直接将情况反馈给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县委高度重视,指定县委组织部长亲自约谈审计对象,并给予口头告诫,在第二次补开的述职报告会上,该对象在作个人述职前作了自我批评,表示道歉。并要求参会的单位财政会计、政府会计具体负责认真按照审计组及联席会议要求,及时完整提供审计资料,支持审计工作。促使该项目后期审计工作进展顺利,按时完成任务。为了缓解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矛盾,县委支持审计机关建议,实施了任中审计。二是审计机关要加强领导,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协调沟通到位、指导监督到位。做到科学安排、统筹规划、精心组织、严格把关。
二、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整体作用是保证。
我们注意发挥组织、纪检、监察、人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整体作用,变审计一家独轮转动为多轮共同驱动。一是共同组织主持召开被审计对象个人述职报告会,听取领导干部任期履职情况报告,各部门从自身职责角度强调对审计组审计工作和被审计部门单位及领导者如何支持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增强审计工作的感召力。二是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几年来,组织、纪检、监察、人事部门都能够按照联席会议组织办法确定的职责,各司其职,做到分工不分家,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这项工作。审前阶段,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监督部门及时向审计组通报沟通各自掌握干部管理和监督中收集的信息,以便为审计组实施审计参考或核实取证,审计过程中发现违纪线索或遇到阻力,纪检、组织部门及时介入。如前所述某审计对象不支持审计工作拒绝参加述职报告会,阻力得到及时排除。某审计对象不但书面向审计组承诺审计资料真实完整性,同时述职报告会中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多次口头承诺任期内没有小金库。之后审计组接到职工举报,审计组证实举报内容,该单位涉嫌转移收入,要求提供收入去向资料,但该领导拒不协作,并提供假证,干扰审计工作,纪检、监察部门立即介入,对相关人员采取组织措施迅速查清了该单位转移收入设立小金库金额达到50多万元,该审计对象因严重违纪且提供假证而受到党政纪处分。
三、强化队伍建设是基础。
作为新时期党和政府使用管理和监督干部的重要手段之一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标志这项工作含金量高、任务重、审计工作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重托,没有一支政治、业务素质双过硬的审计队伍,是难以胜任的。我们切实做到:坚持审计业务培训,提高审计干部实战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审计业务考核,不断总结经验、扬长避短。
我县的乡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经过几年的探索与实践,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明显不足,存在三个误区,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审计方案编制上没有走出审前调查的误区。审计调查是乡镇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基础环节,由于时间紧和审计组认识上的偏差,没有认真开展审前调查或调查目标重点不明确,致使审前调查流于形式,不能为编制审计方案服务,造成审计方案的审计内容不突出,与财务审计没有质的区别。二是在审计内容上没有走出财务收支的误区。没有围绕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要求去收集审计证据,界定领导干部责任,而是以财务审计为重点,从财务审计发现问题来界定经济责任,造成审计内容偏离经济责任审计内涵,书记与镇长审计报告内容雷同。三是在审计评价上没有走出“述职报告”的误区。部分审计评价没有严格执行“审什么、评什么”,简单采用领导干部述职报告,造成评价扩大范围或评价没有审计证据支持。
下阶段开展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设想
根据几年的审计实践,要在强化薄弱环节上下功夫,突破难点,不断提升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
截至2014年12月,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和年度计划安排,已组织实施完成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6个(跨年度项目4个)。其中:县直党政机关12个,乡镇3个,企事业单位1个,共涉及22名领导干部。查出违规行为金额229.7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791.80万元。其中:有7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有6个单位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有5个单位未按预算资金用途使用资金;有5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有5个单位漏缴税款;有2个单位违规签订土地使用出租合同;有1个单位工程勘察设计未按规定招标。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建议51条。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专职机构和组织协调机构建设情况
一是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是加强经济责任结果运用制度建设。根据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适应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推动我县领导干部经济事项监督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的执行,有效地加强和规范经济事项的监管。
三是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系,形成合力,提高审计的威慑力。今年以来,审计部门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加强与纪委、组织部门的沟通,邀请纪委、组织部派专人参加审计进点会,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增强审计的威慑力。今年已经完成的16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有5个重点审计项目,专门邀请了纪委、组织部派人参加,并在进点会议上做了发言。
三、主要做法
(一)改进审计方式方法,全面提升审计质量。
通过整合审计资源,加强项目管理。一方面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等有机结合,优化资源配置,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打破业务股室界限,全局一盘棋,分工不分家,对重点、难点审计项目集中骨干力量进行实施。此外,加强延伸审计,突出工作重点。为拓展审计面,延伸审计触角,既审计本级单位,又延伸审计到其内设机构、下属单位以及资金流向的关联单位;既向账内延伸到明细账、台账、卡片账,又向外延伸到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领取人。
(二)加强涉税项目审计监督,强化领导干部纳税意识。
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合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项目,加强对被审单位涉税行为的审计监督。对于存在偷漏税行为的经济事项,及时移送税务部门收缴和处理。今年以来,有5个单位被查处漏缴税款,共涉及税款金额103.56万元,其中2个单位移送税务局。此举一是解决了税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监管的薄弱环节,形成了涉税监督的全覆盖;二是做到涉税监督信息共享,有效的实现了监督工作的互补;三是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及领导干部的纳税意识;四是防止了税收的跑冒滴漏,增加了财政收入。
(三)强化学习,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广泛,包括不同行业、不同性质部门或单位,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得行政财务,又要懂得企业财务和投资基建财务;不仅要具备查帐技能,审计和会计专业知识,还应具备宏观经济管理知识、政策法规、综合分析能力等。因此审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近年以来我局加强教育培训,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抓好审计知识、经济知识的学习,特别是鼓励年轻干部参加审计职称、注册造价工程师、电脑操作员技能考试等。通过培训和考试等手段来提升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审计工作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审计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不足。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审计工作所涉及的事项越来越复杂、综合性也越来越强,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不仅应精通审计业务,掌握审计发展规律,熟练运用现代审计技术方法,还应具备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审计职业道德以及沟通协调能力、宏观思维能力、健康的身心素质等综合素质。而目前我单位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10人,其中新进入单位有4人,他们大部分都是刚毕业或者第一次接触审计业务,对审计的方法还不是很熟练;即使是有的老审计人员,现在对很多新的审计知识、新出现的审计问题,从审计的思维和方式方法上未能及时转变过来,仍停留就账论账的水平上。特别是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中,有些单位有基建项目,这块内容审又审不透,不审又不行,但基建项目审计要从项目的决策、选址、设计、招投标到施工管理、完工验收、财务决算和交付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审计范围广、内容复杂、技术性强,对审计人员的要求较高,而目前大部分审计人员对基建会计和基建有关的制度、法律知识掌握的较少。因此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迫在眉睫。
(二)审计的时效性不强,审计监督滞后。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虽然推行了任中审计制度,但任中审计所占比重低,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论的执行。
(三)任期经济责任评价难。
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没有具体量化的指标体系,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和办法,对评价结论没有明确的要求,对评价用语怎么说、评价结论怎么下没有规定格式,造成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很不规范,随意性较大。同时,由于审计手段的局限性,一些如索贿受贿的个人廉政等问题,单从账面难以查出,而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关心的除了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外,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其本人有无经济问题。这样,审计评价与有关部门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造成评价用语闪烁其词,如“审计期间没有接到举报”或“审计没有发现其存在不廉政行为”等等,或者干脆在审计报告中回避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不予以评价。
(四)经济责任难以界定。
我国尚未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作出规定,造成审计机关在界定经济责任时,面临无的放矢的尴尬。例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关注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而对于什么是重大经济决策,我国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机关只能在实际工作中,依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重大经济决策的标准,从而开展审计工作,这种做法易导致不同地区间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参差不齐。此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虽然为审计机关界定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提供了操作原则,但仍然不够细化。两办《规定》界定的标准与现实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审计人员感到对问题产生的过程,领导应负什么责任难以取证。
(五)联席会议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目前联席会议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各成员单位共商如何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办法,使联席会议确实起到沟通信息、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五、2015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想法
(一)改进审计工作方式方法,紧紧抓住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重点。经济责任审计传统是以查账为主,要从查账到“查责”的转变,做到以权定责,以责定审。
(二)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转变作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落实“八八战略”、“平安*”建设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的客观需要。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和国家基层政权,乡镇一级的党政领导干部肩负着重要责任。通过规范和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于促进国家财经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管理经济工作的能力,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于促进乡镇政府合理调整支出结构,推进构建和谐社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要进一步认识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总结经验,加强规范,提高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路子。
二、认真贯彻“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工作原则
(二)强化审计计划管理。要深刻理解“全面审计”与“十六字”指导原则的统一性,切实纠正片面认识,促进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健康有序发展。审计机关要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本着既符合党委政府要求,又兼顾审计机关资源现状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突出工作重点,合理确定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增强计划的科学性。要严格计划制定程序,每年年底,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及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充分考虑审计机关实际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综合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审计建议名单,报经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同意,出具审计任务建议书。离任时距任中审计不到两年的,原则上不再安排离任审计。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包括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在内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量控制在审计机关全部审计项目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三)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审计法》规定的审计工作程序,是保证乡镇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根本措施。一是重视审前调查。项目计划确定后,要深入进行审前调查,摸清有关乡镇的总体情况,尤其是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情况,掌握其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特征,制定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和可操作的审计实施方案,科学确定审计实施步骤,合理安排审计力量。二是重视审计实施管理。以审计实施方案控制审计实施进程,围绕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抓好实施,同时,要保持一定的审计和审计调查覆盖面。要重视审计证据的收集,做到事实清楚,特别对与乡镇党政领导人员行使职权、履行经济责任有重要影响的经济管理和决策事项,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做到边审计边签证。要增强职业敏感性,不随意放弃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重视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审计查证。三是重视听取各方面尤其是被审计者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计组要重视听取被审计乡镇有关方面和有关人员尤其是被审计者对审计报告的意见,重点是对审计报告认定的事实、问题定性和责任划分的意见。
(四)严谨细致,提高质量。严谨细致是审计人员必须坚持的工作作风,要把这种作风贯彻到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争创高质量的审计项目。结果报告是体现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最重要的载体,应从不断满足党委政府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需求的角度,规范体例,精简文字,切实提高结果报告的质量。结果报告可分为五部分:一是审计实施情况概述;二是对乡镇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总体评价,包括成绩和不足两方面内容的概述,成绩指的是乡镇领导人员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的总体工作思路、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实际效果,问题指的是乡镇领导人员在管理使用全部政府性资金过程中存在的违规事实,包括制度缺失、管理不善、决策不科学、不民主和资金利用效果差等内容,总体评价不能与报告其他内容前后矛盾;三是乡镇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绩,这是对总体评价中成绩部分的适当展开,重点说明领导者个人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四是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总体评价中问题部分的适当展开,重点说明领导者个人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存在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以及个人是否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问题;五是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结果报告的文字应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尽可能少用专业术语;应直接点出问题的性质,减少叙述性描写。
三、进一步明确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
(五)建立分类审计制度,突出对重点乡镇的审计。应重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乡镇情况的调查研究,根据乡镇全部政府性资金的规模和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关注程度及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结合乡镇党政领导人员任职年限、以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将审计对象分为重点乡镇和一般乡镇两类,建立审计对象资料库,实行动态管理,为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提供基础。有计划地组织好对重点乡镇的经济责任审计,与此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对一般乡镇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或以其他审计方式代替经济责任审计。
(六)突出审计的重点内容。突出审计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收支管理和有关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要重视对乡镇土地管理机构、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等临时管理机构、各种形式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重点单位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从收入环节和支出环节两方面,加强对乡镇负债、土地出让金返还收入、土地补偿款、征地拆迁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资收益和其他股权收益以及各种优惠措施的审计监督。
1.全部政府性资金收入规模的审计。全面掌握、准确界定全部政府性资金来源、分布和规模。可结合乡镇财政决算审计进行。
2.全部政府性资金支出审计。对全部政府性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按照支出类别分别计算各类支出的比重,分析农业、医疗卫生、教育、环境整治和经济建设等重点支出占全部政府性资金比重的变动趋势。
3.对乡镇财政预算执行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4.开展对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在对重要政府性资金支出结构进行计算分析的基础上,对大额资金的使用、重要项目的实施等进行跟踪问效,把绩效审计内容同评价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紧密结合起来。
5.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审计,主要对照上级政府的考核指标、乡镇自己确定的计划指标,有重点地检查完成情况以及完成目标所付出的代价。
6.乡镇负债审计。通过对乡镇所属单位、机构的审计调查摸清乡镇经常性直接债务、融资性直接债务、或有负债和其他负债的总量规模、形成原因,存量结构和管理方式并对其管理状况和偿还情况作出评价。
7.全部政府性资金内控制度审计。审查与全部政府性资金管理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制度对资金管理效益的促进作用,揭示因制度缺失造成的管理混乱、责任不明、支出结构严重不合理、损失浪费以及其他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评价乡镇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
8.乡镇领导干部本人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审计。审查职责范围内廉政建设履行领导责任情况和个人遵守廉洁从政情况,关注有无在土地、重大投资或建设项目、政府补贴或扶持项目、政府采购中存在个人违反廉洁从政的行为。
四、加强协调,努力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和成果转化
(七)审计机关应加强协调和沟通,主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逐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报送范围。逐步探索把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纳入领导人员目标考核体系和反腐倡廉考核体系,使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领导人员考核、廉政档案,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八)加强审计成果的整合提炼。把促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审计的主要工作方向,及时研究党委政府的审计需求,研究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反应。要根据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门别类地加以归纳整理,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和管理上分析产生原因,提出加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九)加强整改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保证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存在问题,保证审计结果落到实处。对审计移送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和严重阻碍、拒绝审计的案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联席会议通报查处情况和结果。
五、稳步推进乡镇党政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化发展
二、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做到管理有序、突出重点。为了科学安排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满足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需要,审计机关可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管理权限及其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掌握财政资金量大小等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可将地市级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六大类:第一类为掌握各县(市、区)经济决策权、经济执行权和承担当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县(市、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派出机构;第二类为重要经济主管部门,经济活动总量较大、掌握财政资金较多、下属单位较多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第三类为规模较大、资金总量较大的院校、医疗等事业单位;第四类为授权经营的资产经营公司、大企业集团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第五类为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属下无独立经济组织或资金总量和规模较小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未改制企业等;第六类为市管县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所在单位和各县(市、区)审计机关。通过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采用不同的审计频率,对不同岗位的领导实行一届审两次或离任审一次等。按照党政部门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对资金运作总量大、下属单位较多,且转移支付资金量大的重要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以预算执行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关注全部政府性资金;对资金运作总量一般、有一定的专项资金、也有一定下属单位的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则以财务收支审计加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些单位较小、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人头经费和日常运转的部门、单位领导,以财务收支审计代替经济责任审计;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对一些管理比较规范、资金量小的单位领导,以离任交接制度代替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不同类别的审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做到既全面审计,又突出重点,讲求效率,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三、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做到争取主动、协商一致。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为干部任免提供依据,这就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仅只是一家部门的事,因此要想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门必须改变过去经济责任审计是委托审计,不好作计划、不能作计划的观点和被动等任务上门的做法,把制定计划作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计划时,主动与组织、纪检等成员单位多进行一些沟通。了解年度内这些部门在干部监督和管理方面的重点及要求和干部调整动向,向他们说明年度内审计力量的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然后将计划初稿分别送有关部门,或者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的意见,最后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执行。
[作者简介] 原署光,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审计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硕士,江苏 南京,210008
[中图分类号] F239.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3)01-0051-0002
随着国家经济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广电行业的经济规模也在逐步壮大,尤其是近年来,以电视台、电台为主的整合以及企业化经营战略使得广电实力越来越强,经济业务也越来越复杂。单纯的离任审计的弊端也凸显出来,加强任中审计已显得不可或缺。
一、任中审计的对象
任中审计是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开展的审计,确定哪些领导作为被审计对象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目前,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开展任中审计的范围基本上与离任审计相同,主要包括总台下属各单位、部门行政正职(或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行政副职领导),每年都会根据总台与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情况进行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可保证任中审计涵盖大多数的部门或单位,有利于与离任审计的衔接;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审计力量不足的限制。
二、任中审计的内容
众所周知,离任审计的内容是综合的、多方面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本部门的预算执行、财政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除此还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政方针政策、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廉政廉洁等内容。而任中审计受到人力、物力的限制不可能对离任审计所有的内容进行审计。因此,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在进行任中审计时更侧重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总台的实际需要,更加侧重于对经营业绩指标(包括收入指标、成本和费用指标、利润指标)、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等进行审计。
三、任中审计的评价标准和依据
任中审计融合了财务审计、法纪审计、绩效审计、内控审计、管理审计内容的综合审计的特点,目前还缺乏统一的审计评价依据。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在进行经营业绩指标审计评价时主要依据年初与各经济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的经济目标责任书和年初财务预算指标。之所以采用这些指标,一方面,它具有一定的科学性,该指标是总台目标小组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往年实际经营情况和目前现状测算出来的;另一方面,它具有可接受性,各指标在年初均得到了各目标责任人的签字确认。而内部控制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则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内部控制指引、企业管理制度等来进行评价。
四、任中审计结果的运用
任中审计是一种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动态评价。单位人事部门可将审计结果报告存入干部考察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职务升降、免职、辞职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的重要参考依据。可以把年度目标审计结果作为对部门领导干部年度经济奖励的主要依据;对单位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可以诫勉警示,及时提醒;对连续未完成目标责任的,问题较为突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换。同时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管理建议,有利于各单位和部门及时完善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将各部门整改情况形成专报上报相关部门,整改结果也可以作为干部考察档案的一部分。
五、任中审计与其他审计的结合
一个单位的审计资源是有限的,单纯的经济责任审计会消耗大量的审计资源,将任中审计和其他审计相结合便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目前主要是将任中审计和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效益审计相结合,充分利用年报审计过程获得的相关数据来进行经济责任评价,同时强调在审计时进行内控的评价经济事项决策的评价重点审查评价单位内部管理的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并对被审计单位今后完善内部控制,确保经济事项合法运行起到最基本的保证作用。
六、任中审计存在的问题
任中审计存在协调难和取证难的问题。将任中审计作为各负责人年度经济奖惩的依据,任中审计结果将直接涉及干部切身经济利益,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处理,审计人员与审计对象会持不同的意见,审计对象甚至会有明显的抵触情绪,直接到上级部门“讲客观”、打“小报告”的情况时有出现。比如年度经济指标完成较好的单位,可能会隐藏部分收入,以防来年制定更高的经济目标或完不成指标;而没有完成指标的单位则可能构造不真实的经济业务,通过相互开票确认收入、列支费用或通过第三方虚构业务,或请领导签字审批调整目标责任等情况,影响了审计取证,增加了审计风险。任中目标考核也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七、任中审计也要进行后续审计
后续审计是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阶段。进行后续跟踪审计主要是看“审计结果报告”中所提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是否纠正、整改的问题是否得到落实,所提出的防护性、建设性的建议是否被及时采纳,审计建议和意见是否验证符合实际。任中审计的后续审计一方面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进行监督和评价,另一方面可通过下年审计时来检验上年的问题是否得到纠正。通过后续审计,维护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严肃性,提高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目的,并为今后的审计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八、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的协调
目前,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开展的任中审计主要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虽然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一年一审,但由于评价指标相对固定,而不能全面评价领导干部。而离任审计可以做到较为全面的评价领导干部,与之相结合应该能够很好的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的领导干部任期较长,比如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干部基本上三年一聘,可以连任,这样有的领导干部也许六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能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面评价,因此,对于较早任期的经济责任评价就较为困难,且不具有现实意义。笔者认为,可以在每三年任期届满时就进行一次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可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永远具有新颖性和时效性,增加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利用价值。同时,在任中审计中更应关注企业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管理能力,为前三年的任期做一些多方位的管理分析,使相关负责人及时了解现状,及时改进。
[参考文献]
已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特点
已实施项目概况。2011年,由于该集团公司所属多个子分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职位调整,A审计中心在集团内控审计部的有力指导下,集中实施了多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截止目前,在A审计中心已完成的15个审计项目中,有8个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占项目总数的53%。这些项目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项目特点。审计对象任期长,要求审计人员以更宽阔的视角看待和分析问题。与常规审计以一个会计年度为审计期限不同的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跨度与审计对象的任职期限一致,少则三年五年,多则达八年十年。上述8个项目的平均任职期限6年2个月,任职期限最长的超过了9年。近些年内,国内宏观经济实现了平稳快速增长,煤炭行业景气度持续走高,集团公司更是实现了几何级的跨越式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审计人员应该更宽阔的视野,以行业的快速发展为参考评价审计对象的经营业绩,从历史的视角看待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发展的眼光提出前瞻性的审计建议。
被审单位的规模大,要求审计人员以全局的观念把握审计项目。该集团所属各子分公司经过多年的跨越式发展,各业务板块无论是资产总量,还是销售总额,均已具备了相当大的规模。上述8个项目在审计对象离职当年,平均资产总额高达80亿元,其中在原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XXX进行离任审计时,该公司2010年末的资产总额合计高达206亿元。面对这些经营规模庞大的被审计单位,如何进行审计资源配置、明确审计分工、把握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都是审计人员必须解决的难题。
审计对象任职级别高,要求审计人员有更强的业务技能和更高的综合素质。上述8个审计项目中,审计对象要么是集团副总级领导,要么是在特定阶段为集团公司的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老人”、“功臣”。审计人员必须以过硬的职业本领,在深入细致地审计调查的基础上,以充分的审计证据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为标准,不亢不卑,全面沟通,客观公正地指出其存在的问题。这方面还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够,对审计人员而言,学习和提高是永恒的主题,只有不断提高,才能适应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任务突发性强,要求审计人员面对新的工作需要时要有突发应对能力。上述8个项目均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按集团人力资源部门临时委托,在集团内控审计部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实施的。离任审计任务下达缺乏计划性,审计时间不固定,具有突发性强的特点。A审计中心在克服新人多、时间紧、任务重的这一现实矛盾方面作了有效探索,但面对突发的审计任务,如何使审前调查更深入,如何使审计实施方案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如何在规避审计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审计效率,仍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项目实施时审计对象已离任,影响了审计时效和审计质量。按照2010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济责任审计要在任中、或者在审计对象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即应该先审计,后变动或离任。但在实际上,我们完成的上述8个离任审计却都是在审计对象职务变动或离任后进行的,即先变动或离任,后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还未能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审计对象的依据。由于审计结果对被审计对象的去留和任用已没有什么实质的影响,所以不但审计对象,而且部分被审计单位都不能对离任审计引起足够的重视。作为主要经营决策者的审计对象不在场,无法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甚至部分审计人员也认为审计结果不关痛痒,在观念上有所懈怠,这些都给审计人员的核查取证工作增加了困难和不便,不利于控制审计风险,不利于提高审计效率。
缺乏规范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审计评价比较笼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灵魂和核心。但是在目前,无论国家有关部门,还是集团公司内部,均未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这对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规避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是不利的。一套科学的、符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的建立,不仅有利于明确审计重点,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有效规避审计风险,而且有利于推进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
经济责任界定较难,全部问题都划分到审计对象的领导责任。《规定》对责任划分种类作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将其划分为三种,即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并明确列举了相关的经济行为和责任划分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很多经济问题的责任难以准确界定。以前任与后任间的经济责任界定为例:某公司的前任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因未审慎选择销售客户,形成了一笔有回收风险的货款;在后任负责人任期内,因没有进行积极追讨,最终形成了损失。此例中,如何准确界定前后任的责任,就很难把握。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舞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贵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争议也较大。此外,个人与领导班子之间经济责任的界定,党委一把手与行政一把手之间的经济责任界定,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界定,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定,故意责任与过失责任的界定等,尚未有一个具体的、客观的、可操作性的标准来区分,这给审计人员带来很大难度。
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实现人格化,不能客观评判审计对象重大经济决策的正确性。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类型的根本区别体现在经济责任审计的人格化上。但实际上,审计人员常常将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与财务收支审计目标相混淆,没有体现经济责任审计的人格化目标。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集团公司与子分公司之间的决策职权划分不明确,难以明确划定审计对象的决策职权,这是体制上原因;二是部分子分公司决策程序不规范,审计对象在决策过程中,没有形成书面资料,没有可供审计人员查证的决策轨迹,审计人员调查取证困难;三是审计人员将过多的精力投入到决策执行的层面,对决策过程本身的关注不够。
改进建议
处理好审计部门主导与其他部门配合的关系,改进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涉及到审计、人力、纪委等多个监管部门,离不开部门间的互相配合、互相协调、互相沟通。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和权威,应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集团公司可以考虑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审计为主导,人力、纪委、企管、财务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这种机制的主要优越性在于:一是有利于集团公司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解决了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不强的问题。二是有利于信息共享,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提升审计时效。三是有利于落实审计结果,追究相关责任。四是提升审计结果的利用价值,使审计结果在为集团领导取人用人方面提供客观参考,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处理好继承与创新之间的关系,以创新的思维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现代审计理论结合中国特色的审计实践产生的一种崭新的制度,是中国所独有的,这一制度本身就是创新的产物,在实施这一制度的过程中,创新是应有之义。审计人员在继承以往很多好的做法的同时,可以在以下方面进行创新尝试:一是创新工作方式: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除了可以采用常规审计的顺查法、逆查法、详查法、抽查法等,还可以采用群众无记名打分、个别访谈、公告检举电话、走访相关人员等特殊方法。二是创新组织方式:在审计分工过程中,除了检查内部控制、财务收支、生产经营等审计内容之外,另外安排人员审大经济决策情况、检查贯彻集团部署等情况。三是创新报告方式:在报告阶段舍轻取重,在审计报告中简化对基本情况和工作业绩的描述,突出重大决策失误,突出重大问题,突出重大风险隐患,提升报告价值。
处理好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之间的关系,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更加突出重点。处理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是任何一个审计项目都必须面对的难题,在全面审计基础上,审计人员才能掌握全局,心中有数,但经济责任审计更应强调突出重点。一方面,如上文所述,面对审计对象任职期间长、被审计单位经营规模大的现状,要求面面俱到是不现实的,审计人员只能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做抽样审计。另一方面,正如《规定》所要求那样,经济责任审计的针对性很强,主要关注审计对象在重大经济决策、重大财务收支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审计人员必须抓住审计重点,突出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事项、重点资金的审计,才能保证质量,提高效率。
处理好指出问题和肯定成绩之间的关系,使审计评价更客观更公正。虽然审计工作既应肯定成绩,也应发现问题,但作为一种特殊的监督手段,审计工作是以发现问题为主要工作手段的。审计评价过程中,在肯定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取得成绩的同时,应明确指出其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领导职责、贯彻集团部署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指出审计对象对这些问题承担的责任类型。要在描述审计对象主要工作业绩的基础上,结合发现的问题,做好审计评价。审计人员在评价过程中,以应有的职业谨慎,坚持审什么评价什么,既不夸大问题又不淡化问题,对审计未涉及的事项、审计证据不足的事项、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责任不清的事项均不做评价,做到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
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审计发现的问题,提高审计权威性和震慑力。应当提高审计结果及其运用的透明度,在保护经营秘密的前提下,在更大的范围内,充分、及时地公开审计报告(结果)和有权部门对审计结果运用的结果信息,让审计结果及其运用情况接受集团广大员工的民主评议和监督。对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典型问题,应在取得充分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尽快上报,尽快公布。这将有效地提高审计的公信度,提高审计的威慑力。
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提高审计人员学习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使审计人员素质更加符合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审计人员在工作实践中主动进行工作总结,加强经验积累,应将每一个项目都当作一次学习和提高的机会,做到完成一项目,学习一项业务,掌握一项技能。应该提高现场审计效率,压缩审计人员的出差时间,减少加班时间,增加审计人员自觉学习的针对性。应加强引导,使审计人员进一步熟悉国家宏观政策,熟悉相关行业规划,熟悉集团公司各板块业务流程,切实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技能,全面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1]邓 云.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J].北方经贸,2011.12
县级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县级审计机关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据民政部网站2004年底统计数字,全国县级行政区划共有2862个。由此可见,县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范围之广,在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我国从1984年开始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经过了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承包经营责任审计,1994进入任期济责任审计阶段。历经二十多年,由探索起步逐步成熟完善,在促进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促进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知和关注。但在实践中发现县级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必须引起重视,采取可行措施,加快研究和解决。
一、县级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审计成果利用不尽理想
1.审计配合机制有待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未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存在着各部门之间缺乏衔接,信息渠道不通畅,各行其事的现象。
2.离任后审计居多,是一种事后行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组织部门和主管部门任用干部的参考价值大打折扣,对已升任或离任的领导干部触动不大,同时对审计资源也是一种浪费。
3.重查处、轻整改。致使相同的问题屡审屡犯,达不到促使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整改、纠正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滞后,缺乏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2008年4月,《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2010年12月,两办出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但没有与之配套的全国通用的操作规程及科学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各具特色,不同地区内容差别较大,无论在审计程序上、方法上,还是评价标准上都难以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化,给审计工作带来了风险。
(三)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矛盾依然突出
经济责任审计占审计项目总量的比重逐年递增,特别是在政府换届和集中调整干部时,审计任务更为繁重。大多数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专职机构只有几个审计人员,除了要完成经济责任项目外,还要承担局里统一分配的其他审计项目。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少,为了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任务,不得不采取突击审计的办法,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
(四)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
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普遍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开展情况极不平衡,缺乏统一规范的审计工作程序和组织方式方法。在国家现行的法规中,没有给审计机关明确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这一职能,审计机关缺乏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执法资格。目前,大多数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乡镇农经站直接实施,部分乡镇农经站在机构改革中被撤并,有关人员移岗,留存的农经站审计人员少、素质不高,这些都制约了这项工作的实施和开展。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相关制度,加大成果运用力度
1.完善配合机制,推行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制。明确规定从审计立项、审计实施到审计结果运用整个审计过程中,审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责任、义务、分工。并对不严格履行职责、不按程序执行、对移送案件不处理等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2.“届中审计”与“先审后离”相结合。可以克服“事后审计”的弊端,有利于及早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防范作用,也可以对组织部门任用干部提供参考,督促被审计领导干部在职期间尽职尽责履行好职责,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推行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对被审计对象整改落实情况实施追踪监督,要求其以整改报告的形式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答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注明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对“屡审屡犯”的现象也起到了较好的遏制作用。
(二)出台统一的操作规程,科学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操作规程尤其是评价指标体系在实际工作中极其重要,审计人员依据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领导干部进行评价、区分责任。应本着“求同存异、覆盖广泛”的原则,设置反映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资产管理活动、经济业务管理活动以及个人遵纪守法四个方面的指标体系。统一的指标体系建立后,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价指标组合,选择适宜而实用的评价指标,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操作性。
(三)运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审计质量与效率,有效解决审计任务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
1.制定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每年年底前,联席会议在审计部门及有关部门提交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初步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干部监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需要,充分考虑审计机关的实际承担能力等因素后,拟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经党委、政府同意后,以联席会议文件的形式加以确定,以书面形式委托审计机关具体实施。科学的计划,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以有效解决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之间的矛盾,减少监管盲区,有计划、有重点、高效率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创新思路,研究开发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审计技术手段和工作效率
目前,有些县级审计机关尚未实现计算机审计,除了县级审计项目特点(大多为小型项目,审计量小)的客观原因外,主要原因为审计人员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满足于现状。面对会计信息化的挑战,审计人员应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对一些大型项目,除了运用计算机审计提高工作效率外,应会熟练运用内部控制测试法等先进的审计方法。另外适当时候应该借助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力量,相互支持、相互协调。
县级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县级审计机关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据民政部网站2004年底统计数字,全国县级行政区划共有2862个。由此可见,县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范围之广,在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我国从1984年开始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经过了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承包经营责任审计,1994进入任期济责任审计阶段。历经二十多年,由探索起步逐步成熟完善,在促进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促进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知和关注。但在实践中发现县级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必须引起重视,采取可行措施,加快研究和解决。
一、县级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审计成果利用不尽理想
1.审计配合机制有待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未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存在着各部门之间缺乏衔接,信息渠道不通畅,各行其事的现象。
2.离任后审计居多,是一种事后行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组织部门和主管部门任用干部的参考价值大打折扣,对已升任或离任的领导干部触动不大,同时对审计资源也是一种浪费。
3.重查处、轻整改。致使相同的问题屡审屡犯,达不到促使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整改、纠正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滞后,缺乏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2008年4月,《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2010年12月,两办出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但没有与之配套的全国通用的操作规程及科学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出台的经济责任审计规章制度各具特色,不同地区内容差别较大,无论在审计程序上、方法上,还是评价标准上都难以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化,给审计工作带来了风险。
(三)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矛盾依然突出
经济责任审计占审计项目总量的比重逐年递增,特别是在政府换届和集中调整干部时,审计任务更为繁重。大多数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专职机构只有几个审计人员,除了要完成经济责任项目外,还要承担局里统一分配的其他审计项目。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少,为了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任务,不得不采取突击审计的办法,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
(四)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运行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
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普遍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开展情况极不平衡,缺乏统一规范的审计工作程序和组织方式方法。在国家现行的法规中,没有给审计机关明确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这一职能,审计机关缺乏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执法资格。目前,大多数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乡镇农经站直接实施,部分乡镇农经站在机构改革中被撤并,有关人员移岗,留存的农经站审计人员少、素质不高,这些都制约了这项工作的实施和开展。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相关制度,加大成果运用力度
1.完善配合机制,推行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制。明确规定从审计立项、审计实施到审计结果运用整个审计过程中,审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责任、义务、分工。并对不严格履行职责、不按程序执行、对移送案件不处理等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2.届中审计与“先审后离”相结合。可以克服“事后审计”的弊端,有利于及早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防范作用,也可以对组织部门任用干部提供参考,督促被审计领导干部在职期间尽职尽责履行好职责,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推行审计整改
报告制度。对被审计对象整改落实情况实施追踪监督,要求其以整改报告的形式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答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注明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对“屡审屡犯”的现象也起到了较好的遏制作用。
(二)出台统一的操作规程,科学制定评价指标体系
操作规程尤其是评价指标体系在实际工作中极其重要,审计人员依据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领导干部进行评价、区分责任。应本着“求同存异、覆盖广泛”的原则,设置反映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资产管理活动、经济业务管理活动以及个人遵纪守法四个方面的指标体系。统一的指标体系建立后,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价指标组合,选择适宜而实用的评价指标,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操作性。
(三)运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审计质量与效率,有效解决审计任务重与人员不足的矛盾
1.制定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每年年底前,联席会议在审计部门及有关部门提交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初步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干部监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需要,充分考虑审计机关的实际承担能力等因素后,拟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经党委、政府同意后,以联席会议文件的形式加以确定,以书面形式委托审计机关具体实施。科学的计划,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以有效解决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之间的矛盾,减少监管盲区,有计划、有重点、高效率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创新思路,研究开发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审计技术手段和工作效率
目前,有些县级审计机关尚未实现计算机审计,除了县级审计项目特点(大多为小型项目,审计量小)的客观原因外,主要原因为审计人员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满足于现状。面对会计信息化的挑战,审计人员应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对一些大型项目,除了运用计算机审计提高工作效率外,应会熟练运用内部控制测试法等先进的审计方法。另外适当时候应该借助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力量,相互支持、相互协调。
2004年至2005年,是我省经济责任审计的逐步规范阶段。
2005年开始,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2005年5月省委常委会要求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和财政财务收支数额较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单位的领导干部逐步做到“逢离必审”、“先审后离”。按照这一要求,我省在全面推进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稳定开展了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特点
据统计,1999年至2008年底,全省审计机关共对1494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111.84亿元。其中属领导人员主管责任金额100.11亿元,直接责任金额11.73亿元。审计后,有关部门参考审计结果,撤职、降职52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99人。
1 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展开。据统计,1999年至2008年底,全省共审计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12651人,其中,审计乡镇书记1451人,审计乡镇长3583人,审计部门乡科级干部7617人。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部门单位财政收支不够真实,改变资金用途,有挤占挪用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有截留财政收入、漏税和支出不合理、不合法等现象。
2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稳步推进。1999年至2008年底,全省共审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1005人。省审计厅先后对永安保险公司、省物资总公司、省纺织总公司、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等27个省属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企业管理不规范造成资产损失或潜在损失,有的存在少计收入、少缴税款、公款私存、设置账外账等问题。
3 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扩大。1999年至2008年底,全省共审计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1254人,其中,审计县(区)委书记13人,审计县区长76人,审计部门县处级领导干部1165人。省审计厅先后对延安市等3个市长。省水利厅等20个厅局长,省政府驻上海等10个驻外办事处原主任,共33个市厅级领导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部门单位少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有的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有的基本建设管理不规范,改变用途,超规模、超概算,不执行招投标制度,有的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
2001年12月和2005年6月,中央六部委联合检查组两次来陕,对延安、咸阳、渭南等3市6县进行了检查,对我省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措施得力、成绩显著,并对我省的一些做法予以推广,对我省八项制度、两个办法印发全国审计机关,我省先后有五篇经验材料在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座谈会上作为了重点发言材料。1999年以来,先后有21个省、市、区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来我省考察学习。
我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 各级领导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陕西省委常委会议先后两次听取我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历任省长对此项工作也十分重视,增加编制,解决审计经费。省长袁纯清同志经常过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大问题听取汇报并亲自批办审计反映的事项。省审计厅厅长屈方方同志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始终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审计厅每年初和年中召开的全省工作会和设区市局长会,都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会议议题,对省委组织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亲自协调、部署、落实、检查。
2 审计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目前。省上、10个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107个县(区)全部成立了由党委、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各级领导小组在研究确定审计对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审计结果的运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省厅、10个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和107个县区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其中延安市、榆林市,59个县(区)高配一格;铜川市、宝鸡市、渭南市、安康市、汉中市、咸阳市6个设区市、22个县(区)高配半格。专职机构的相继建立,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基础。
3 审计的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我省、市、县(区)三级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些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制度,全省共制定规章、办法279个。2004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对经济责任审计立项、委托、实施、审计结果报告等做出了具体规定。2007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办法(试行)》,列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如何应用审计结果做出了具体规定。渭南、宝鸡、安康、榆林等市均以两办名义印发了一些制度。这些办法、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本实现了有章可循。
4 审计的方法不断创新。省审计厅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对列入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年度审计计划的部门、单位,其主要领导任职两年以上的,在对其部门、单位进行审计的同时,一并对该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宝鸡市探索了书记、县长一起审的方法。延安市、渭南市对公、检、法“三长”的审计,采取了统一行为、统一方案、统一时间、统一重点、统一方式的“五统一”方法。
5 审计指导力度不断加大。省审计厅举办了十期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培训班,全省百分之八十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经过培训。榆林、安康、咸阳等市举办培训班,对所辖区县的经济责任审计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省厅编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讯》19期,介绍省内外好的经验和方法。省审计厅领导带队,先后深入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98个县(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调研。各设区市领导和相关职能部分也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检查。2007年至2008年省审计厅及西安交大等学者成立课题组,完成了5万字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式的构建与应用》课题,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不断向前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举措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薄弱,重视审计覆盖面,忽视审计深度,出现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现象。二是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有些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不到位,仅仅局限在财务收支上。四是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审计范围不统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未建立。针对这些问题,要把经济责任审计引向深入,应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正确把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原则、要求。以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履行经济责任,推动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为目标。继续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根据审计力量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审计。
2 改进审计项目管理。每年四季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充分考虑审计力量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下一年度审计对象的建议,由组织部门会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提出初步意见,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组织部门出具委托书,审计机关列入下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特殊情况,因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需要调整审计项目的,经领导小组确定后,审计机关调整计划。
3 开展任中审计。根据干部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需要、领导干部任职情况以及其他审计项目计划等全面考虑,统筹安排,积极安排任中审计项目,努力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从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变,实现任中审计经常化,制度化。
【关键词】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一、前言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能够有效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管理及领导活动中的自觉性与自律性,能够提升国有企业各项生产运作的总体质量。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也是加强领导人员管理工作中的思想素质及工作能力,因此,作为国有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一环,经济责任审计应该成为相关工作部门及国有企业管理层都加以重视的重要工作内容。
二、当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状分析
国企是我国极具特色的企业构成类型,国企在我国建设发展的数十年历程中肩负着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重要使命。一代一代的国企领导人员也用自己的勤奋与努力为国家和人民创造了无数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但是虽然大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人都能够做到严格自律、尽忠职守,带领企业员工和整个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不断创造出更多财富,但是也仍然存在着极少数企业领导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因为不断受到个人利益的冲击与侵蚀都逐渐变得假公济私、中饱私囊,不断通过职权之便为自己的创造岂会,最终不仅给企业的建设发展及运作造成极大的消极影响和经济损失,同时也给整个国家的经济建设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造成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所以,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现状,我们必须采用经济责任审计这一科学化的管理手段对她们进行及时的监督、评价以及制约,从而推动我国国有企业始终向着健康科学的方向发展。
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重难点分析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是稳定国有企业建设发展同时提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个人素质与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及运作模式不同以及经济责任审计自身特点影响,让经济责任审计本身也存在着许多重点与难点需要我们进一步克服,在寻找克服方法及措施之前,我们应该就重点与难点进行分析,这样才能够有的放矢的对症下药。首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需要依靠科学化、规范化与统一化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虽然国家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出台了一些政策性的指导意见与文件,却在更为细则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方面并未进行严格统一的规定。因此审计工作人员在进行具体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时容易因为执行人员的不同而让结果产生很大差异,这不仅会直接影响被审计领导人员自己的事业发展及个人规划,同时也会影响到整个企业的未来发展以及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改革和提升。其次,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应用方面也存在着一定问题,目前我们所遵循的一般都是先离后审,也就是在领导人员离任之后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这往往会造成难以及时纠正领导错误和弥补经济损失的问题,而且许多时候领导人离任或调任,其之前职务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一般不会对后续工作和职务造成较为深刻的影响,这也就在许多时候让我们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徒劳无功,从而不仅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同时也极大的打击了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影响到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四、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思考
前文我们就当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工作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进行了简要分析,下面我们来就这些问题进行措施研究。
(一)树立科学意识科学意识的树立不仅能够提升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与使命感,同时也能够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面对经济责任审计时的配合力度。树立科学意识首先是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及基本理论的学习与掌握,尤其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更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工作力度,进而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对自身以及对企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加强科学意识树立才能够明确自身责任,明确工作重点,从而切实做好审计工作、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积极作用。
(二)细化审计评价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细化不仅能够有效规范审计人员的工作行为,避免个人原因造成的审计疏漏,同时也能够更好的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这一工作项目,提升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总体质量。虽然当前我国出台的政策文件不够详细规范,但是我们也能够发挥自己的工作主动性来实现其进一步细化。在审计评价体系的细化方面应该从更多层面上来实现有效审计,具体来说应该分为外部经营、内部控制、经营发展和社会责任等几个层面,在这几个大的方面确立以后又要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外部经营方面要强化净资产收益率审计、总资产报酬率审计、流动资金周转率审计以及销售增长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审计等。在内部管理方面要重点强化订单需求满足率方面的审计及成本管控审计。在经营发展方面要侧重新技术新管理方法在使用成效及效益增长方面的审计工作力度以及在内部人员培训教育方面的费用及成效对比。社会责任层面要重点审计企业对社会的贡献率及社会事务开展活动中的成本费用比例。通过制定更为详细的规范化的审计标准及内容才能够在提升具体审计工作质量的同时拉动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总体水平提升。
(三)落实审计结果的具体应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是维护国有资产有效运转并全面评价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非功过,因此审计结果是否得到有效应用就成为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前文提到了当前审计结果应用存在的问题,在解决方法上首先应该确立先审计后离任的审计制度,从而进一步强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及结果应用质量,提高被审计领导人员的配合度和自律性,提升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有效落实审计过程及结果,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