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服务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7 14:58:18

知识产权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篇(1)

团队成员人数 60人

团队建立时间 2001年

主营业务领域

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企业投资、并购中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知识产权融资服务,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知识产权咨询、顾问服务和知识产权争议解决。

团队介绍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总部设在上海,并在北京、苏州、长沙、南通、无锡、郑州、徐州、日本大阪、福冈、法国巴黎、意大利米兰和新加坡等地设有分所。知识产权团队是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的核心,团队在计算机软件法律服务、网络游戏法律服务、视频分享法律服务、动漫创意产业法律服务、娱乐与传媒法律服务等领域有精深的见解和实践,成为国内版权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第一大品牌。

团队所有律师均毕业于中外著名法学院,绝大多数拥有法学硕士以上学历,部分律师曾长期在国外学习和执业,多位律师具有理工科背景及专利人资格。自成立以来,团队已了10000余件知识产权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截至2013年),其中有许多案件为该领域的国内首例,为媒体所广泛报道。

主要成果及获奖情况

2014年“钱伯斯亚太地区知识产权领先律所”

2014年“Legal500亚太地区知识产权推荐律所”

2014年“杰出知识产权诉讼团队”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2014年

2013年“钱伯斯亚太地区知识产权领先律所”

2013年“Legal500亚太地区知识产权推荐律所”

2013年“杰出知识产权诉讼团队”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2013年

2012年“钱伯斯亚太地区知识产权领先律所”

2011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上海市司法局2012年

“团旗映发展、青春筑和谐”浦东律师几年建团90周年系列活动“先进集体”| 共青团上海市浦东新区律师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律师青年联合会2012年

2010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上海市司法局2011年

2010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 上海市司法局2011年

2009-2010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1年

党员律师标兵 | 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2011年

中国2011年(上海)世界健康博览会“法律服务支持单位”| 中国2011年(上海)世界健康博览会组委会

知识产权服务篇(2)

乙方:

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如下:

第一条 服务范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及科研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

(1)为辖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科研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申请注册,专利无效诉讼和侵权诉讼,商标异议,专利信息利用,专利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科研项目及管理的制度建设。

(2)定期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研发管理培训,逐步完善企业研发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3)定期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科技研发,专利、商标、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各种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知识和重要案例等信息;

(4)为企业提供科研管理咨询服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级科技专项立项政策咨询辅导等。

第二条、甲方责任义务

1、搜集、调研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所遇到的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组织相关培训与知识讲座 。

2、努力为乙方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条、乙方责任义务

1、对园区企业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2、及时为园区委托企业办理专利申请,并在企业提交技术交底书和其他所

3、定期组织专家为园区内企业进行关于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讲座,内容包括:专利法相关知识,专利申请材料的准备,如何利用专利文献确定新产品的研发方向,专利申请的策略,如何利用专利群进行专利侵权诉讼等,具体讲课内容可根据园区内企业的要求与甲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

(1)甲方应制定年度市场开发计划,积极利用自身优势迅速开展工作;

(2)对需要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甲方应以书面指令信函(信件、传真或者电邮)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令信函后,迅速指派相关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告甲方;

(3)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服务标准开展工作,及时准确的收集传递客户信息及技术资料,依法保障客户的基本权益;

(4)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事务,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服务人员数量和时间;

(5)乙方应及时完成服务项目的相关事宜并保证质量,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建议改善工作;

(7)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作为甲乙方双方合作事项人,负责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工作。

第五条 保密责任

本合同期内,所涉及本合同条款内容、客户技术情报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其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透露。

如因甲方未尽保密责任,造成客户专有技术等技术秘密外泄,形成企业损失,乙方在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有权追溯甲方的相关责任。

第六条 费用结算

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开展工作并与客户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客户相关资料和费用打到指定邮箱和账号,甲乙双方按 : 比例分配费或相关服务费(官费除外)。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服务协议范文2甲 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乙 方:

联系人:

传 真:

通讯地址:

为大力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落实《**省经济发展战略纲要》,深入贯彻**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省高端产业的发展,推动经济建设,双方经友好协商,依平等、互利之原则,就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合作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及目标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促进会内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合作企业,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请,发挥乙方的专业优势,为促进会内的会员和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顾问、咨询等专业服务,力争帮助辖区在本地区的经济、文化遗产或非文化遗产的保护、品牌的推广,打下坚实的基础。 合作时间为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甲方所在地“ ”所在地址办公室一间。

2、向促进会会员和企业推荐乙方为甲方“知识产权服务”技术支撑合作单位;

3、向乙方提供在促进会内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等相关工作必要的支持;

(注: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

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4、要求乙方配合甲方为促进会会员和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相关咨询服务,指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

5、督促乙方应甲方辖区企业要求,提供及时、高效的市场化专业服务。

6、在甲乙合作期间,甲方(促进会内企业)所有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甲方可推荐交由乙方进行办理申请。

7、严格为乙方的材料内容及双方合作事宜保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参与甲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所进行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获得必要工作条件支持;

2、应甲方(促进会内)企业要求,提供及时、高效的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提升等市场化专业服务;

3、组织优秀服务团队协助甲方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指导辖区内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

4、严格为甲方的材料内容及双方合作事宜保密。

四、支付推荐服务费用条款

1、 甲方推荐甲方(促进会内的会员或企业)在乙方申请商标、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版权、Q S、建筑业企业总承包资质咨询服务、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咨询服务、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资质咨询服务、环境评估报告表、环境评估报告书、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创新、高新。

2、乙方支付甲方推荐服务费

甲方(促进会内的会员或企业)在乙方办理各类知识产权的件数,以和乙方签订的知识产权各类服务合同件数、及乙方所收甲方(促进会内的会员或企业)每一件服务费挂钩;

④本条所述的件数是甲方(促进会内的会员或企业)和乙方签订有知识产权各类服务合同,并且甲方(促进会内的会员或企业)已经支付乙方知识产权服务费用的,没有发生知识产权争议的此为壹件;

⑤若中途乙方和甲方(促进会内的会员或企业)因为知识产权服务产生纠纷,而且乙方已经支付甲方此件知识产权服务的推荐服务费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此件推荐服务费;

⑥推荐服务费结算时间为每季度结算一次;

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保密

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协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协作意向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甲方按照本协议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等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协议的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并保证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将所有的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否则,违

(2)合同签订生效后,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止对甲方的服务, 则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后终止;如甲方单方面停止履行 合同,并自行和其它知识产权企业合作,给其推荐或提供给本 促进会内会员和企业资料的,视同对本合同的根本违约,甲方 应该赔偿乙方的损失。

(3)对于本合同中出现的违约问题,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

七、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于本协议文首所载日期生效。

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服务协议范文3甲方:

乙方:

劳动合同编号:

鉴于乙方受雇于甲方,并在甲方取得相应报酬,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协商知识产权归属的有关事项,双方均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双方确认,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信息等产生的如: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发明创造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使用这些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发明创造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经营或向第三者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

二、教案、书籍、杂志、作品、发明创造以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等,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人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三、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与乙方的聘用期相同。但本协议约定甲方行使权利期限超过乙方聘用期的,依然有效。

四、乙方不得妨碍、阻止或干扰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协议使用、转让相关知识产权。

五、乙方保证在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无条件返还属于甲方及其甲方所属单位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文件、资料(包括:教材、书籍等)报告、企划方案、软盘、图纸及其复印件和拷贝,并保证不自行保留或交给非甲方指定人员及任何第三人,不论该项研究开发处于何种阶段。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视为违约。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下:

(1)造成实际损失的,赔偿实际损失;

(2)未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3、侵害甲方权益的,同时承担侵权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甲方管理规定办理。甲方有权解释和修改管理规定,涉及乙方义务时,甲方应当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前已经仔细审阅甲方管理规定和本协议内容,并了解本协议中的名词概念和内涵,知悉本协议签署后的法律后果。

知识产权服务篇(3)

团队成员人数 550人

团队建立时间 1999年

主营业务领域

华进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的具备知识产权资格的服务机构,并在早期获得涉外资质,是首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且连续五年获评全国优秀商标机构。

华进公司专注于提供360度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国内外专利商标申请、版权登记、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知识产权诉讼、行业专利分析与预警、专利商标申请策略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规划、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融资等。

华进公司一直以来致力于榭突提供一站式无缝隙的知识产权服务。17年来,不断刷新上扬的专利和商标申请量数据曲线,见证着华进的稳步成长。

团队介绍

华进公司服务范围辐射国内外,并因地制宜地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长沙、苏州等地设立办公机构,在美国旧金山设立代表处,同时还设立与公司并行运作的律师事务所,处理知识产权诉讼和仲裁等业务。

目前,华进团队总人数达550余人,团队成员具备律师、专利人、商标人等多种从业资格。核心团队成员具有十年以上的从业经验,专业范围覆盖机械,电子,软件,通讯,生物,化工,医药,材料等多种技术领域。团队成员能够以英语、德语、法语、日语、韩语等多种语言为客户服务。

华进公司通过横向分支机构和纵向事业部结合的管理制式,以人为本的人才培养体系,以结果为导向的协作机制,充分整合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发挥团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专业高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团队主要成果及获奖情况

1.2016年10月 “CANDAIR”商标驳回复审案被中华商标协会评为“2015-2016优秀商标案例”

2.2016年3月1日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授予“2015年度三星专利机构”

3.2016年,华进公司被《世界商标评论》(WTR)评选为“全球千家推荐商标服务机构”。

4.2015年4月1日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马荣仔商标异议行政纠纷案入选2014年度广东律师优秀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服务篇(4)

团队成员人数 90人

团队建立时间 2013年3月

主营业务领域

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知识产权和涉外法律业务为主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是上海少数的同时具有专利资格和商标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其合伙人及团队曾向近万家的国内外企业及个人提供了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反不正当竞争及商业秘密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综合性的国内外法律服务,专利、商标申请量及诉讼案件量均排在全国前列。

团队介绍

上海弼兴律师事务所由上海智信专利有限公司(原华东专利事务所)原合伙人薛琦及其团队于2013年创立,现有员工近百人,包括律师及律师助理20余人,专利人及专利工程师50余人,商标人10余人,以及流程行政等辅助人员10余人。

管理制度

本所通过不同部门、层级的岗位设置,以及业务管理委员会、质量管理委员会、培训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从不同层面的管理和把控,保证本所业务的“专业、及时和创造”。

一、业务质量保障制度

本所通过全方位的培训制度、严密的质量检查制度、学术研究以及个性化的客户服务来保障本所的业务质量。

1.全方位培训制度

1)新人集中培训制度:每一位本所新人都必须接受本所制定的2-3个月的集中式授课培训;

2)新人带教制度:每一位新人都由两名导师全面负责带教新人,并保证新人的案件质量;

3)公开讲座制度:每月定期由本所资深人开展对外开放的主题讲座,目前已累计开展讲座近200场;

4)行业间、国内外培训交流制度:每年选派优秀人参加各类国内外会议、讲座及培训交流;

5)部门定期总结培训制度:各部门定期就各种业务问题进行总结并开展针对性培训。

2.质量检查制度

(1)形式质检:制定严密的形式质检标准,确保本所每一个案件都达到形式质检要求;

(2)实质质检:成立三人合议小组,对被检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并打分核定。

3.学术研究制度

本所倡导开放、自由的学术讨论氛围,鼓励人主动研究,积极探讨。本所拟基于本所团队十多年来的经验、案例和学术积累,针对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出版相应系列著作,本所团队目前正在紧锣密鼓筹备中,预计第一本今年即可问世。

4.个性化服务制度

本所特设客户管理服务部,收集和管理客户意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并且不断持续优化各方面的服务质量,使客户体验到更专业、更优质的服务。

二、内部流程管理制度

本所通过业内最先进的软件系统以及严密的岗位设置对业务流程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管及审核,做到系统监控、人工审核的“双重监管”,确保本所每日流转的数百上千件文件及票据及时有序地提交转达,使整个流程始终有条不紊地进行。

团队优势

(1)强大的专业团队

我所知识产权服务团队已有17年的历史,是上海最早的专利团队之一。目前其汇集五湖四海精英,目前拥有律师、专利人、商标人等法律专家和技术专家近百人,专利业务的技术领域几乎覆盖现今理工科各类技术领域及具体方向:机械、光电、材料、生物、医药、化工、食品、环境工程、工业设计等,能够以中、英、韩、日、德、法等语言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2)严密的管理体制

相比其他律所及专利事务所各自为战的现状,我所以公司化管理的模式,有效整合及发挥团队协作的优势。本所通过严密的岗位设置以及四大委员会从不同层面的管理和把控,以保证我所能够提供最为专业及时优质的法律服务。我所专利质量保障制度确保我所接收的每一个案件都能达到我所的质量标准,专利流程管理制度确保本所每日流转的数百件专利文件及票据及时有序地提交转达,使整个流程始终有条不紊地进行。

(3)优质的法律服务

从专利申请的授权率上,我所发明专利的授权率为75%以上,尤其在生化领域授权率在90%以上,远高于业界的平均水平。

本所还特设客户管理服务部,在服务全过程为客户答疑解惑,并定期发放客户满意度调查,我所的服务质量在业内一直保持良好的口碑。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客户,我所还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我所在服务过程中不断收集客户意见、关心各国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持续改进和优化各方面的服务质量,以使客户体验到更专业、更优质、更全面、更及时的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篇(5)

一、“互联网+”下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大环境和现状

知识产权服务业是我国新经济环境下新型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知识产权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环节,也是促进我国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在2015年总理在政府工作总结报告中,首次提到了“互联网+”的概念,实际上互联网+就是以互联网为介质和载体,将互联网运用于各行各业,把各行各业相互联系起来,打造新的产业生态系统。同时不容忽视的是“互联网+”融入到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前提是不能缺少良好的环境的保障和自身高超的财务管理水平。努力做到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把财务管理尤其是对财务风险的把控融合到一起,充分利用外在的势态,做到较好的发展。首先是在当前更加复杂多变的市场化环境下,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财务管理也正在不断的转化观念和重塑框架,是对复杂多变的环境的合规的反应,在新的大环境下尤其是竞争加剧的情况下来规范制度化的约束对于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不容小觑。经过相关文献论证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在新的大环境下正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其以前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混乱的情况逐步得到改善,是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致力于长期发展战略实现的重要特征和保障。其次在新经济环境和“互联网+”的影响下,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在不断的提升其自身的服务水平和质量,而且很大程度上将解决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不正规和资金浪费的现象,其主要的原因在于良好的财务管理将会加大对其财务资金的管控,保障财务资金的正常周转。仅仅在2016年上半年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增加值高达22.5万亿元,同比增加26%,占我国GDP的比重高达38%,发展虽然迅猛,但是与西方欧美发达国家差距还是比较大,我国服务业水平亟待提升,当前的需求水平也在不断的加大,因此可以说“互联网+”平台的介入生逢其时,为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最后从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长久发展来作为思考着眼点,当前的大环境能够引导中小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方向的准确性,引导社会良好风气的发展趋势,保障知识经济和发展战略的科学性。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的强化财务风险的有效管控,并且寻求新的环境下与互联网的糅合,是满足塑造新的商业模式的需求。

二、关于“互联网+”下知识产权服务业面临的财务管理问题及成因

我国学者对新环境下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关注度比较高,对其各方面的研究也颇多,经过对前述学者的研究和理解,知识产权服务业也和大多数行业面临的财务管理问题大同小异即两大方面:行业内部管理问题和行业外部管理问题,并且得出加强其知识产权服务业财务管理的急迫性,本文对其遇到的财务管理问题总结如下。首先是知识产权服务业内部财务管理问题的迸发,主要是服务意识的淡薄导致成本管理风险,很难实现低成本的管理效益,导致加大了财务风险管理的难度,存在较强的信息闭塞不对称和短期逐利行为;再者是财务管理的细化制度没有跟进时展和当前管理背景的契合需求,举个典型例子而言,在新背景下财务预算的整个过程不够科学系统,体系尚未搭建,导致知识产权服务业收益不抵支出,资金流断裂;除此之外,不容忽视的一点是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滞后,虽然互联网+介入,但是不能很好的利用这一平台,或者是基础设施跟不上,因此导致一切财务风险不利因素的出现。上述不良问题频发的源头在于市场化主导的环境下主体财务管理监督的盲目和缺位。另外一大点是知识产权服务业外部风险点,PEST分析法是主导。在这一方面着重阐述一下的是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假如跟不上时代大环境的变化很可能导致自身管理问题的频发,最终会危及整个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前景和信心,出现这种财务管理问题的根源在于对外界环境信息搜集和把握的不力,最终导致与新环境的脱节。

三、“互联网+”下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财务管理问题的解决策略和路径

(一)提高和加强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财务管理的意识

想要提升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相关职工的财务管理的意识,从根源上摒除传统财务管理观念的禁束,达到企业在新经济常态下降成本、安全高效运转的改革目的。首先是让全体相关的职工对新经济环境下当前知识产权服务业运行的相关原理和规范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同时需要无意识的灌输新型此外管理的思想,然后在此基础上将两者糅合到知识产业服务业财务管理的实践活动中去,综合提升其效果和意义。主要有以下着眼点:一是完善知识产业服务业观点和思想的全渠道宣传,比如在年度总结会、民主讨论会等进行宣扬,不断拓宽自身的宣传媒介。此外,着眼于以人为本,强化相关职工的理论和实践的多层次的培养,力求实现理论和实践的较好的融合。

(二)及时了解外部环境的变化,完善和变革知识产权服务业财务管理制度和执行体系

不少知识产权服务业财务管控迟迟不见起色,并且在各方面应用的相关的制度迟迟建设不起来,思想观念不重视是一大原因。不容忽视的一点是对现有老旧制度的高度依赖,导致其不加考虑时代背景的变化,规章制度是知识产权服务业规范作业的重要法条,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必要保障,因此必须基于知识产权服务业各自的实际情况,也可通过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来进行相关规章制度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同时完善和甄别对旧有成本管理制度的变革,将其制度的构建更加切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保证其实践效果的可依循。切实为落实解决新环境下财务管理迸发的问题提供保障,避免盲目操作和不当利用所带来的损失和无效性。在观念变革和制度建设的重视之下,还需要将解决知识产权服务业财务管理的问题落实到实处,实践体系的建设是实现这一承上启下的关键性环节。建立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财务管理的实施组织架系,以此更好的落实其相关制度规范、规章。围绕大幅度实现经济效益的目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先机,根据已有的财务管理体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整合。不容忽视的一点是在财务管理方面上的实施中必须明确成本管控各个环节的人员的职权,严格把控。

(三)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业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杜绝监督形式化和书面化现状

在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体系,强化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的同时,需要加强对内部控制执行体系的监督。当前新环境下内控和监督显得必不可少,十分重要。加强监督才可以保障内部控制中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知识产权服务业应当将各种比较常和适合自身的监督方法深度的凝练和提及,把监督工程的建设作用持久性的工作,坚决杜绝各种敷衍和形式化的冒出。

(四)借助当前“互联网+”平台,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信息化水平

当前“互联网+”经济迅猛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离不开信息化平台的支持。针对当前我国大多数知识产权服务业信息化水平不先进、不能满足需求的现状,所导致知识产权服务业财务管理等各方面效益不显著,知识产权服务业应该不断的结合发展的特点,合理有度的加大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投入,以此更好的融合互联网经济背景下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发展,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综合管理水平做好奠基。

四、总结

加强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财务管理是其自身在新经济环境“互联网+”下立足立业的基准点和保障。本文较为简要的总结了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当前发展的大环境和发展现状,简要总结了当前知识产权服务业在财务管理上财会方面的问题,着重从各个角度提出了解决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可行性策略和建议,也以期能够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陈希.“互联网+”与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J].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03):67-69.

知识产权服务篇(6)

电子商务在英文中主要有两个词与之对应;EB(electronicbusiness)、EC(electronic commerce)。EC又称狭义的电子商务(亦称电子交易),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及其成员国讨论电子商务的政策性文件中就使用EC。EB又称广义的电子商务(亦称电子业务或电子商业),由IBM公司于1997年第一次正式使用,是许多IT 企业和学者支持的观点。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认为:电子商务是信息的电子交换,从而支持和管理商务活动,包含企业间、企业和消费者间的商业交易。

电子商务档案提供利用服务的过程中,部分内容会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档案是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和利用价值的原始数据、信息和知识的记录。档案从其材料的形成到档案的形成,整个过程中都凝结着形成者和管理者的辛勤劳动与智慧结晶。因此,档案当然也是知识产权。

下面,从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在联系,档案利用服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两个方面进行系统分析。

一、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在联系

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存在着内在的、密不可分的联系,这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电子商务的核心问题是“数据信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保护信息的一种法律工具。电子商务的核心是“数据信息“,在构成电子商务的四种“流”中,“信息流"是最基本的、必不可少的。

2.知识产权产品已成为电子商务中的一种主要交易对象。随着知识经济的临近,已经出现了知识产业,即以人才和知识等智力资源为第一要素配置的产业,就是通常所讲的高科技产业和版权产业,也可通称为知识产权产业。

3.电子商务为知识产权的获得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在电子商务的影响下,一种新的获得知识产权的途径――电子申请也已问世。

二、电子商务档案服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档案机构利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对电子商务档案进行处理和传递时,可能使原本在知识产权法规之下比较平衡的知识权益关系受到冲击。因此,在电子商务档案服务中,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1.数字化。所谓数字化是指把各类信息,包括数字、文字、声音、图形、图像等输入计算机系统转换成二进制数字编码的技术。1995年9月,美国在《知识产权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中明确规定:“作品的数字化属于复制行为。”我国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第二条明确界定:将已有作品制成数字化制品,不论已有作品以何种形式表现和固定,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称的复制行为。

2.数据库。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伯尔尼公约都把数据库作为汇编作品予以保护,亦未明确赋予数据库独立的法律地位,而是将其作为版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进行保护。欧盟《数据库指令》对数据库给予了明确的界定:“数据库是指以系统或有序的方法编排的、并可通过电子或其他方式单独访问的独立作品、数据或其他材料的集合。”

3.网络化。现如今,网络宽带建设风起云涌,分发存储发展迅猛,网络技术不断进步,网络瓶颈节节打通,使得网上信息飞速增长,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实时地传递、交换和共享各种信息。档案部门当然也不能落后,有了数字化和数据库的强有力基础,数字化后的档案信息完全可以通过网络来进行传播,从而达到档案信息资源全方位地共建共享。

三、档案服务升级的措施构想

在电子商务氛围下,传统的档案信息服务模式,已不适应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档案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

1.健全法规体系。从档案利用方面来看,目前的利用服务工作主要是根据《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来指导具体工作,但对档案利用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及与知识产权法律的关系处理,缺乏具有可操作的规定。

知识产权服务篇(7)

日前,由江苏省无锡市知识产权局、司法局和中国(无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无锡市律师协会共同组成的无锡市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正式成立。该法律服务团为当地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公益性组织,主要承担相关领域重大决策和社会需求问题的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参与相关领域法律问题解决方案的分析、论证,组织开展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培训等。

现在,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已普遍得到提高,但知道知识产权,未必懂得知识产权战略,未必懂得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对于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体制而言,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方面,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管理体制条块分割,缺乏衔接。服务主体有律师、专利人、商标人、版权经纪人及技术经纪人等,这些人才和市场的行政管理分属于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从业资质标准,难以形成综合性一体化服务;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基本仍停留在传统的知识产权领域,较少涉足计算机软件、医疗、多媒体、互联网、新能源等新兴领域,服务方式也主要集中在传统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纠纷诉讼、仲裁等方面,在为企业提供预防性、引导性、战略性的深层次服务方面还很不够。

随着我国三大知识产权法律(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的修改完善,知识产权事务越来越受到各界的关注。有效保护知识产权,需要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长期努力,其中,企业的作用尤为关键。鉴于中国传统文化有“重有形、轻无形”的倾向,企业经营管理层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和能力仍显不足。虽说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真正的推动者应来自法律中介服务,从而使企业真正成为保护知识产权的主体。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要真正产生效用,使企业的技术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最终成就市场竞争优势,需要一种制度安排。这就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没有实际的参与者,没有法律专业中介服务人士的参与,很难有好的战略,也就很难产生好的“转化”效果。目前我国现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不少企业对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缺乏完整、科学、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对预防知识产权纷争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意识不强,致使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市场需求比较有限,使知识产权难以真正成为企业的竞争优势。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虽属传统的民事法律领域,但因法律专业性强,涉及知识面广,亟待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法律服务专业人士夯实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创新法律服务理念和服务机制,以适应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市场需求。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体制。司法行政部门应与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建立综合协调机制,打破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行业壁垒,破除部门分割,消除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业务的限制,放宽律师事务所从事专利业务的限制,建立一个高效、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市场。完全由市场去选择优质高效的商标、专利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对那些不具有专利和商标申请资格的机构和个人从事专利或商标的申请业务的应该取缔;对非律师从事知识产权诉讼、担任法律顾问等业务的也要限制。同时,通过修改律师法和有关法律,允许律师事务所混业经营,使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能够做到全方位、全程的服务,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业的业务范围,以适应企业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需求。(知识产权报 作者 吴学安)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服务篇(8)

知识产权在法律概念上被定义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权等人们对自己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是一种一次性开发可长期受益的经济资源,尤其专有技术具有无成本复制和多用途使用、组合的特性,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知识产权具有三个法律特征:其一,非物质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具有非物质性的发明创造、外观设计、作品和商标等;其二,专有性,非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或者法律规定,他人不得实施受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其三,地域性,除非有国际条约、双边或者多边协定的特别规定,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法律视角的知识产权强调权属与保障,会计视角的无形资产强调经济性,需符合会计资产的定义、较高的获利可能性、明确的成本计量。从会计学的角度上来说,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并不等同,虽然知识产权也具有商品属性和无形性,但无形资产的范围大于知识产权,还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采矿权、租赁权,等等。另外,预期可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才能归属无形资产,不能为企业带来收益的知识产权,就不能归于无形资产。

(二)知识产权的价值和计量

知识产权已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价值,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知识产权资源占总资源比重达35%,高科技企业已达60%-70%。知识产权属于无形财产权,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往往通过一些具体的实物和媒介来充分体现。另一方面,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投资所产生的实际成本,无论是外购、自创或是因此而产生的法律纠纷,都可以体现出其相应的价值。现代小微企业多注重传统的实物商品交易,忽略企业知识产权的投资和保护,致使小微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损失了大量的潜在经济利益。事实上,小微企业的经营活动无时不包含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要素,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均有知识产权的投入和产出,知识产权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十分可观,但处于供应链下游或末端的小微企业更容易面临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这些表现都因知识产权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反映了其价值所在,种种投入和产出当然可用货币计量,进行会计核算。

(三)知识产权会计核算准则

会计一级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目前的会计准则将知识产权纳入资产类无形资产科目下,但从企业知识产权的产生来看,一种是自创的知识产权,另一种是购入的知识产权。自创知识产权需要投入相当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制造成本;购入知识产权的成本支出更是显而易见。将其归入资产类科目不利于真实反映知识产权的投入、产出等会计信息,应当改变归属,划归成本类科目中。同时,依据现有规则,会计报表并不能准确反映知识产权的成本、收益等基本信息。应当参照美国等国家做法,将具备实际获利能力的知识产权再加以细分,明确知识产权的入账、摊销、收益等规则,减少知识产权信息报表外反映所产生的弊端。

二、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会计服务

(一)确立会计服务规则

大中型企业内部基本都拥有完整的会计部门,在市场竞争中遇到有关知识产权问题时,企业内的会计部门可就此类问题提供各种会计信息和策略方案,支持企业管理决策。而相对于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并不具备雄厚的经济实力,经营规模小,人力资源成本高,且没有充足的专业人员来组建自己的会计部门,往往只设立个别的会计人员来从事企业的会计职能,或者干脆取消企业内会计人员,由会计服务机构履行职责,以节省开支,降低成本。在这样不利的环境下,小微企业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知识产权会计核算问题就极为困难。但是,随着知识产权的侵权活动日益频繁,尤其网络技术的大量使用,使得知识侵权变得更加容易,小微企业要想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会计职能不可或缺,必须借助外界的帮助增强知识产权会计能力。因此,在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有关会计活动方面,应当确立会计服务规则,由会计事务所等社会性的专业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会计咨询、会计核算等服务,建立相关会计信息体系,发挥会计服务机构在专业人员、专业信息、从业经验方面的优势,弥补小微企业之不足。

(二)知识产权会计的观念引导

这里所讲的观念引导包括会计服务机构和小微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观念优化,在有关知识产权会计问题日益引起重视的形势下,无论是会计服务部门还是小微企业本身,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与重视程度尚需加强。会计服务部门自身需深入研究知识产权会计核算方法,掌握小微企业自创或者购入知识产权,以及利用知识产权营利的运作模式和控制环节,熟悉国家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会计服务能力。同时,要对小微企业的负责人和员工进行知识产权知识和观念的培训、引导,使其充分认识到,不论企业大小都处于知识经济的市场环境中,没有完善的会计核算,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或者解决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就丧失了一个重要基础,从而保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的会计管理实现常态化,全面准确地保存知识产权会计资料,为会计服务机构的工作提供便利。

(三)知识产权会计信息交流

就会计服务自身来说,是一种社会机构受小微企业所委托,为企业提供账务处理、资产审核、评估等一系列相关的会计服务。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活动,依赖于会计服务所提供的各项信息资源来加以保护、利用,为企业带来经济收益。会计机构本身也是信息交流的平台,能够及时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会计信息。这类信息服务具体包含两个方面:其一,知识产权会计政策和法律动态。知识产权会计问题与知识产权法律、会计法律、会计准则以及其他地方政策发展有密切关系,会计服务机构应当依照自身专业能力及时向小微企业进行宣传。其二,知识产权会计活动趋势和重要时事。地区和行业的知识产权会计发展状况以及重要时事案例,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的完善有重要的启发和推动,会计服务机构可以主动进行推广介绍。

三、知识产权会计服务的保障

(一)人员的保障

要开展知识产权会计服务,需要服务对象和服务机构两方面人员的配合,离不开满足基本要求的合格专业人员。它既包括小微企业中对知识产权有一定了解并且具备知识产权观念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包括会计服务机构中熟悉知识产权会计服务流程和核算方法的会计师等专业人员。对于绝大部分小微企业的经营者来说,知识产权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不了解知识产权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和价值,不仅缺乏相关的知识产权知识,还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总觉得知识产权是大型企业的专门活动,与小微企业关系不大。所以,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认识不足,是开展知识产权会计服务的最大障碍。国家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突出其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特别要说明只要有市场经济活动,小微企业都不能避开知识产权保护和纠纷解决的问题,处理好知识产权问题是很多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之道。还要对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的培训,使他们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问题处理能力。只有这样,小微企业才能重视知识产权会计问题,才有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处理知识产权会计的需求和积极性。另一方面,会计服务机构必须提供合格的知识产权会计服务专业人员,知识产权会计是一个新的领域,传统会计知识和会计工作方法有很多不适应性。如果会计服务机构不认真研究知识产权会计的规则以及相关问题,没有一批高水的会计师来保证服务水平,给委托方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就不可能赢得作为服务对象的小微企业的信任,就会失去知识产权会计服务这个市场。

(二)服务形式的保障

知识产权服务篇(9)

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以“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帮助企业化危为机”为主题,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有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领导,健全完善为企业服务的工作机制

1、成立*市知识产权局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董宏伟任组长,副局长董欣、纪检组长叶贵安、副局长刘红、副巡视员周家齐任副组长,规划发展处处长陈保国、协调管理处处长李卓端、行政执法处处长赵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分局(以下简称为东湖分局)局长郑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为经济开发区局)局长姚勇、办公室副主任陈敏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划发展处办公,统筹协调全局为企业服务的具体工作。(规划发展处)

2、完善局领导干部深入企业调研服务制度。局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联系大企业和重点企业,定期开展调研活动,对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并限期解决、限时回告。对涉及跨部门、政策性强的重大事项,报请市领导协调解决。局领导联系大企业的分工见附表1,规划发展处、东湖分局、经济开发区局联系大企业及“双十计划”、“助推计划”企业的分工见附表2。(规划发展处、行政执法处、东湖分局、经济开发区局)

3、落实大企业、重点企业服务便利直通车制度。在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行政执法处、东湖分局、经济开发区局设立“大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便利直通车”服务窗口,及时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规划发展处、行政执法处、东湖分局、经济开发区局)

4、开通为企业服务的网络平台。在*知识产权网、中国光谷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网、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网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企业便利直通车”服务平台和“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年”专栏,开设网上提问、预约领导、政策解释、网上办公等栏目,充分发挥其功能。(协调管理处)

(二)强化保护,营造企业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4、完善企业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保护途径。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作用,开通“12330”举报投诉维权咨询热线,办好维权网站,在开发区、大型创业中心逐步设立受理举报投诉的工作分站,建立24小时接受举报的快速反应机制、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和网络,帮助困难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工作。(行政执法处、举报维权中心)

4、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雷雨行动”和“天网行动”,重点查处反复性、群体性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和专利诈骗犯罪行为,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我市企业做好参加境内外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行政执法处、举报维权中心、规划发展处)

5、努力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依法加快企业知识产权案件的受理、处理速度,限期解决我市企业知识产权案件,帮助我市企业处理好在市外的专利纠纷与诉讼案件。不断优化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机制,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效率。(行政执法处、举报维权中心)

6、建立全市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系机制。以我市重点企业为对象,组织协调工商、版权、文化、技监、公安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定期为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服务。(行政执法处、规划发展处)

(三)强化激励,大力构筑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优势

7、大力鼓励企业及时申请专利。完善专利资助政策,增加专利资助资金总量。提高对企业申请发明专利资助力度,将企业申请发明专利资助标准由每件资助2000元提高至每件资助2500元。扩大对企业申请海外专利资助的地域范围。在东湖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企业专利申请资助服务点,及时为提出资助的企业办理申请手续。(规划发展处、东湖分局、经济开发区局)

8、建立专利申请审查、专利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绿色通道。对重点企业和参与“计划”的企业重大专利申请项目,市知识产权局将依据*市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知识产权强市议定书积极与国家知识产权局联系,加快专利审查速度。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东湖开发区建立专利审查员实习基地,加强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建设,定期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员深入企业调研服务。(规划发展处、东湖分局)

9、加大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实施工作的扶持力度。设立支持资金,引导、帮助重点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企业技术创新全程之中。扶持一些重点高科技企业组建专利联盟,提高行业的竞争力。(规划发展处、东湖分局、经济开发区局)

10、完善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表彰奖励制度。制订*市专利奖评选表彰办法,每年交替开展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评选活动,提高对企业的表彰比例。完善*市强势企业评选奖励办法,继续开展*市知识产权强势企业评选表彰活动。设立专项资金,每年对知识工作先进企业和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规划发展处、东湖分局、经济开发区局)

11、加大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转化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继续开展“专利技术转化”、“企校专利对接工程”项目评选工作,对入选项目予以资金支持,促进专利技术的转移、转化速度。积极支持获得国家、省专利金奖及优秀奖的项目的转化实施。(规划发展处、东湖分局、经济开发区局)

(四)优化服务,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水平

12、深入实施服务企业的专项行动计划。对大中型企业继续实施知识产权工作“双十计划”,培育知识产权强势企业。根据市政府确定的“便利直通车服务”大企业名单,适时调整“双十计划”企业名单。继续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助推计划”,努力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培养专利创富、专利创业典型企业。落实对列入“计划”的企业专利申请费用给予全额资助等相关政策。(规划发展处、东湖分局、经济开发区局)

13、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力度。继续大力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争取与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等联合出台有关的管理办法,规范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促进专利权质押工作试点的顺利开展,开始实施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工作,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划发展处)

14、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统计和财务核算制度。争取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知识产权评估推进工程”,选择6家企业,指导其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工作。积极与资产评估机构联系,开展企业专利资产评估工作,推动专利权的资本化、证券化。(规划发展处)

15、通过信息化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设立专项资金,开发高水平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专利文献检索分析软件,在“计划”企业推广使用,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东湖分局、信息中心、规划发展处)

16、支持重点企业及行业建立专利应急预警机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建立专利预警机制,评估与应对知识产权潜在侵权风险,增强知识产权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信息中心、东湖分局、规划发展处)

17、加大企业专利信息服务力度,提高信息服务水平。针对企业提出的专利文献检索需求,一般文献检索三周内完成。须出具检索报告的,45天内完成。认真做好企业专利数据库建设工作。中小企业数据库建设在两周内完成,数据库较大的企业在一个月内完成,最长不超过二个月。同时做好数据更新和培训工作。(信息中心)

(五)强化管理,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18、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扶持力度。出台相关评定标准,对我市规模较大、信誉和服务水平较高的知识产权骨干中介机构,给予奖励。引进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知名机构,与本地骨干中介机构相互促进,形成高水准的专业化服务格局。择优支持一批有实力的专利评估机构加快发展。(规划发展处)

19、完善专利转让交易中介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的作用,拓展其服务功能和服务范围,帮助我市企业开展专利技术交易工作,对“双十计划”、“助推计划”企业优先提供专利交易方面的相关服务。支持企业参加全国性专利技术(产品)展会,帮助企业寻求专利技术转化、实施的机会。(规划发展处)

20、完善政府机关、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与企业服务对接机制。完善专利特派员制度,鼓励我市专利机构为企业知识产权事务提供法律支持及相关培训、咨询和指导。建立市区知识产权局与企业服务联络员机制,定期召开市区知识产权局、专利机构与企业的对接服务工作会议,沟通信息,听取企业意见,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规划发展处、协调管理处)

(六)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企业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21、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培训、人才培养和宣传工作。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推进计划,组织知识产权专家咨询服务团,深入大企业、重点企业和开发区、创业中心、孵化器基地等企业密集区进行咨询服务和培训,为企业培养一大批知识产权明白人。(协调管理处、规划发展处、东湖分局、经济开发区局)

22、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典型企业和人物的宣传工作。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典型企业和人物,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协调管理处、规划发展处、东湖分局、经济开发区局)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各区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必须从事关*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服务企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企业的需求就是我们工作的目标”的服务理念,深入企业做好服务,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

知识产权服务篇(10)

(一)落实《xx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修订《xx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加快出台《xx市互联网软件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等一批知识产权政策法规。逐步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综合信息库和全市知识产权诚信档案,提高侵权代价,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强化市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功能,充分发挥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作用,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企业创新积极性,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为企业自主创新保驾护航。完善执法工作制度,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以重点带动一般,集中力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在查办大案要案上下功夫,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产生强大的震慑力。

(三)积极争取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在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加挂牌子,整合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市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和维权援助中心职能,加强对自主创新型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支持力度。

(四)出台《xx企业德国参展知识产权指引》等系列展会知识产权指引,为企业应对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决策提供参考。及时跟踪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探索建立以行业为主导的企业境外知识产权维权能力,维扩企业良好国际形象。

二、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高优质高效地服务

(五)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根据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知识产权情况,分A、B、C类,分别实行知识产权贴身保护服务、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计划和专利突破三大计划,指定专人进行跟踪落实。

(六)全力支持xx企业抢占LED产业创新高点。加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向LED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LED企业通过自我研发、委托研发、购买等方式增加专利积累。推动xx企业参与LED行业标准的制定,支持相应的行业协会建立专利联盟,开展行业知识产权预警分析。

(七)完善服务措施,方便企业专利资助申请。三月底前完善专利资助网上受理、核准服务系统,增加版权资助及专利加快、专利费用减免的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申报企业和个人。继续做好专利加快、专利费用减免等事项。加大直通车服务范围,在现有直通车服务企业名单基础上增加50%,为更多企业提供上门服务。

(八)继续做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培育工作,20xx 年培育2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及知识产权经验的交流推广,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充分发挥优势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和示范带动作用。

(九)继续深入开展中介机构与中小企业服务对接工作, 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消除零专利。鼓励中介机构拓宽服务领域,在专利过程中,经专利申请人委托推荐优秀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知识产权优秀项目转化。我局针对项目需求,向政府相关部门推荐,并通过专利展示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等,为专利权人服务,促进我市自主创新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体系

(十)为切实加强对我局“服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xx市知识产权局“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友军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有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红艳担任,成员由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为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发展促进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建立局领导到企业走访调研制度,通过“知识产权半月谈”等形式,定期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水平。

(十二)尽快修订出台《xx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科学划分专利资金的支出范围和结构,更好地发挥政府专项资金对激励创新的导向作用。完善内部管理流程,为企业和个人专利版权资助申请提供一站式服务。

(十三)争取设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xx代办处,完善知识产权服务载体,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服务通道。

(十四)启动数字作品版权备案管理系统,加大对网络环境下数字化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为设计类企业提供备案服务载体,为“设计之都”保驾护航。加强统筹规划,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十五)完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成果的转化。积极和市有关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沟通,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融资质押制度,争取作为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试点,为知识产权运营提供新的交易手段。与有关方面协调,争取开设高交会“个人专利展”。在“国家专利技术xx展示交易中心”开设LED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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