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库存限额管理工作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3 15:43:00

银行库存限额管理工作

银行库存限额管理工作篇(1)

(一)规定现金的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这里所说的职工工资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指由于个人向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提供劳务而由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向个人支付的劳务报酬,包括新闻出版单位支付给作者的稿费,各种学校,培训机构支付给外聘教师的讲课费,以及设计费,装潢费,安装费,制图费,化验费,测试费,咨询费,医疗费,技术服务费,介绍服务理由,经纪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各种演出与表演费,以及其他劳务费用。

3、根据国家制度条例的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如退休金,抚恤金,学生助学金,职工困难生活补助。

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如金银,工艺品,废旧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超过结算起点的应实行银行转账结算,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8、中同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如同采购地点不确定,交换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支出。对于这类支出,现金支取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除上述5、6两项外,其他各项在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存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予以支付。企业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二)规定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

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

1、库存现金限额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由开户银行给各单位核定一个保留现金的最高额度。核定单位库存限额的原则是,既要保证日常零星现金支付的合理需要,又要尽量减少现金的使用。开户单位由于经济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应按必要手续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2、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管理。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规范现金管理,同时又能保证开户单位的现金正常使用,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商定,凡在银行开户的单位,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核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数额作为该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其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天数可以适当放宽在5天以上,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

库存现金限额每年核定一次,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其核定具体程序为:

(1)开户单位与开户银行协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每日零星支出额×核定天数

每日零星支出额=月(或季)平均现金支出额(不包括定期性的大额现金支出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月(或季)平均天数

(2)出开户单位填制“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

(3)开户单位将申请批准书报送单位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再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开户单位凭开户银行批准的限额数作为库存现金限额。

3、各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支”现金。所谓“坐支”现金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自接用于现金支出。各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确有困难,由开户单位确定送存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应该在现金日记账上如实反映坐支情况,并同时报告开户银行,便于银行对坐支金额进行监督和管理。

4、企业送存现金和提取现金,必须注明送存现金的来源和支取的用途,且不得私设“小金库”。

5、现金管理“八不准”。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现金管理应遵循“八不准”即: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银行库存限额管理工作篇(2)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因特殊情况需要支付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

(二)随意的现金交易,现金交易频繁

随意使用现金,现金交易频繁。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除发放工资、奖金、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支付个人劳动报酬和各种劳保、福利等零星支付可使用现金外,开户单位之间的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但目前情况是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结算极为随意,甚至承包企业和乡镇企业及个体私营企业,携带巨款外出结算。

(三)白条抵库严重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白条抵库可谓家常便饭,这些白条多为领导临时应酬、内部职工和推销员等出差或办其他事而借款。不仅借款时间长,而且有些款额高。笔数也很多,个别出纳利用时间差将库存现金挪作他用,二用白条抵充现金有时甚至不能收回外借现金,从而给企业造成损失

(四)无库存现金限额

按规定,开户银行原则上已开户单位三至五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其库存现金限额,一年核一次。开户单位如在几家银行同时开户,应以一家开户行核定的限额为准,可现在所谓限额核定名存是亡,在多头开户情况下,企业不愿主动和执行规定,而银行也不去过问,开户单位多头开户多头提现,库存现金远远超过限额,对于多出的部分从不主动、及时地交送银行。企业内部也不对存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

(五)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

储蓄存款有“随存随取,款额不限,灵活方便”的优势。因此,部分单位为保证不合理地支付现金,便将公款以个人名义私自存入储蓄所,而银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据调查,在储蓄存款净增加额中,有的企业公款私存占1000万元左右,高的达到3000万元。保留账外公款俗称“小金库”这个问题多年来一直难以解决。尽管国家一再强调不准搞“小金库”,可现实中一天也没有停搞过,且越演越烈,呈扩张态势。现在每个企业,甚至企业内部的每个部门都有或大或小的“小金库”,小则上千元,多则几万元,几十万元,形成的方式之多,手段之隐秘,影响之深,给治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库存现金管理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缺陷因素

现行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1988年颁布实施的,时隔七年,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条例》本身着实存在不少缺陷,有待完善。①《条例》没有将承包单位、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考虑在内,伴随这些开户单位迅速发展,数量众多,现金结算有增无减。②现金使用范围规定过于狭窄,与人民币作为无限清偿货币应用于一切债权债务的清算实际情况相矛盾。③结算起点1000元偏低,阻碍了正常的商品交易。④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在物价大幅度上涨情况下,通货膨胀已严重偏离实际,根本不够周转使用。《条例》本身的缺陷和不足,导致现金管理的各种问题伴随经济发展而越发突出。

(二)经济成分多元化因素导致管理出现异化。

改革以来,城乡集体,个体经济迅速发展。全国私营、乡镇企业总产值占社会总产值三分之一,它的发展客观上增加了对现金的需用量。私营、乡镇企业的基地在,其原材料、半成品等来自农户,而这些商品的购进绝大部分是现金交易。

(三)环境因素

(1)社会环境因素,企业间的商品交易中的现金收付比重上升,一些紧俏商品,原材料等非现金不供货,而以现金结算的价格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便宜。但是现阶段我国银行结算制度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资金结算在途时间过长,很不利于企业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这一令企业深感头痛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就影响企业遵守国家现金管理政策。

(2)监管因素。人民银行作为国家现金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没有充分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制度不全和措施不力使其对辖区内所发生的违规事例处理很不及时,即使最后得到了处理一般也只限于“下不为例”而已,达不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三、解决企业库存现金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遵守国家规定的库存现金使用范围

有关制度规定,企业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库存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动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技术、体育等各项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家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设

要尽快完善规章制度建设,以修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为例:

1.适当宽限现金使用范围,如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不便利,生产或市场继续,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和必须使用现金的允许使用现金。

2.调整增加结算起点金额。建立采购与通胀率挂钩的现金结算起点的调整机制,实行弹性结算起点金额制,或实行固定结算起点金额制。

3.进一步明确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非商业银行机构在现金管理中的地位和职能。对开户银行以放松现金管理为优惠条件吸引开户单位,由当地当地人民银行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追究所在单位行政领导责任。

4.建议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增加“单位信用卡套取现金”这一内容,并在《实施细节》中同时增加相应的处罚内容

(三)正规化现金的管理程序

1.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公司经银行核定了库存现金限额后,必须严格将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的限额内,超出限额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如库存现金不足限额的,可向银行提现,不得在未经开户行准许的情况下坐支现金。

2.严禁私设小金库。私设小金库是一种违法行为,隐瞒收入、偷逃税,对国家和公司造成不可避免的损失,不仅影响公司正常的现金收支,这种不法行为还危害了社会风气。

银行库存限额管理工作篇(3)

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失效的原因分析

(一)监管主体的错位。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实际上商业银行是现金监管的主体,但追求利润是商业银行的最主要经营目标。再要求各商业银行履行现金管理的行政职能,势必造成商业银行职能越位,既不适应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不利于商业银行经营目标的实现,也不符合政企分开的原则,实践中也达不到良好的效果。

(二)帐户管理上的原因造成核定限额有漏洞。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是以开立基本帐户的单位为对象,一个单位核定一个库存现金限额。而有些单位上级下拨有专项资金,如林业局有上级下拨的生态效益补助资金、民政局有上级下拨的救灾款和优待金等,这些专项资金大都要求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有时这些专用帐户的开户行与基本帐户不在同一个开户行,因而出现通过专用帐户支取现金,突破库存限额的现象,从而削弱库存现金限额管理的作用。

(三)检查监督有困难。从表面上看,开户银行核定限额,然后定期监督检查,似乎并没有多大困难。实际上,对库存现金限额的检查监督回碰到很多问题。比如:有些开户单位是个体工商户,没有建立规范的帐务,有的帐务记载不及时。如果开户单位不是其开户单位的贷款客户,开户银行能够顺利地检查到开户单位的帐务吗?如果没有强制性的手段,开户单位可以以各种借口拖延检查,甚至不接受检查。所以目前大部分开户行对开户单位库存限额的检查几乎没有进行。

(四)违规处罚难到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开户单位的违规处罚有警告、罚款等几种。但商业银行没有行政处罚权,而且商业银行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也不会对他的客户加以处罚,只是以消极的态度来进行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其实,责令改正和通报对开户单位影响并不大。商业银行的开户单位众多,一个分支机构拥有几百个基本帐户是正常情况,如果将库存现金限额的检查作为商业银行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并形成制度。商业银行要投入了较大的人力、物力,对它本身的经营目标无多大效益,有时甚至有负作用,他们怎么会做这样的事呢?

(五)经济生活多样化。经济生活多样化反映在企业性质多样化、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的多样化、财务管理体制的多样化、现金流动方式的多样化上。比如有的单位是国有性质、有的是集体性质、有的是个体性质、有的是外资性质、有的是中外合资性质;有的单位是生产性企业、有的是零售性企业、有的是服务性企业还有的是行政事业单位。上述的种种差异,都要求在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时要区别对待。如果简单地以一定时期的零星开支所需现金为基础来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就不能反映上述差异的要求,核定的限额反而会成为制约经济良性循环的因素。

从上述原因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果继续由开户银行履行核对限额、对现金实行检查监督、处罚的职责,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失效是必然的,必须对此加以改革,寻找新的现金管理手段。

三、两种解决方案辨析

方案一:继续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和监督主体由开户银行改为中央银行,即由中央银行在核发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的同时,核定该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对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的监督检查,也由中央银行来承担。

方案二:鉴于现有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失效,并且存在本质的缺陷和不足,因此建议放弃对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而强化已有的其他现金管理手段,寻找新的现金管理手段,来达到同样的现金管理目的。

对于方案一,虽然可以解决商业银行职能越位的弊端,可以落实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也可以针对多样化的经济生活,有差别进行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中央银行来核定库存,更加脱离了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的实际,核定的限额只可能是经办人员主观意志的产物。而且,中央银行对开户单位检查监督遇到的困难与开户银行遇到的相比只会有增无减,中央银行更加没有能力对辖内所有企事业单位逐一进行监督检查,成本与效用不匹配的弊端将更加突出。与由开户银行核定库存限额和进行监督检查相比,本方案没有实质性的突破,将会使中央银行现金管理限入穷于应付的境地。利弊权衡,本方案并不可行。

第一,采用方案二,产生放松现金管理的政策导向信号是微弱的。在现实工作中,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已基本失效,放弃对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只是对既成事实的确认,`对单位产生放松现金管理的政策导向信号很微弱。而且中央银行还可以采取其他现金管理的措施来传导加强现金管理的信号抵消这一负面的导向信号。

第二,采用方案二,不会导致利用现金违法犯罪活动的增加。我们知道,要防止利用现金进行违法犯罪,关键还是要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财经法规、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单位的审计监督。如果仅以控制库存现金的作法来防范罪犯无异于隔靴搔痒,治标不治本。

第三,采用方案二,不会造成流通中现金需要量急剧扩大。我们知道,持有现金货币是需要付出成本的,这个成本就是单位利用这笔现金而可能获得的存款利息、生产利润、投资收益以及保管费用等,在满足单位日常用现所需后,单位并不会囤积多余的现金。放弃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会对流通中现金需要产生影响,可能扩大现金需要量也可能减少现金需要量,这个影响是适应经济需要的有利调整,在前期库存现金限额管理显然失效的情况下,并不会造成流通中现金需要量的急剧扩大。

第四,采用方案二,能和反洗钱结合起来搞好现金管理。取消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后,仍然可以通过采取明确界定现金支出范围,加强对大额现金支付的审批与报备,加强对异常现金支付的实时监控,加强对开户单位的异常现金支出的监督检查,而这也正是金融机构反洗钱的需要。

第五,采用方案二,不会影响转帐支付结算,相反还会加快资金周转。现在,各商业银行都开辟了安全、快捷、方便的转帐结算渠道。如银行卡、信用证结算等。所以不安全的现金结算已逐步被现代化的结算手段代替,人们更会自觉选择转帐结算,因而也就不会增加中央银行的现金管理成本和管理难度。

四、 加强现金管理的政策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取消对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管理是可行的。当然,也有必要辅以其他的现金政策管理措施来弥补可能由此造成的管理薄弱环节。

(一)严格对大额现金支付的审批和报备制度。开户单位支取大额现金,应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经审批后的证明文件由开户银行专夹保管,以备其上级行和同级人民银行监督检查。

(二)加快现金管理的电子化建设,建立现金支付的实时监测网络,掌握动态现金支付信息,对异常现金支付及时发出警示信号并和反洗钱结合起来。

银行库存限额管理工作篇(4)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2)02-167-001

库存现金是反映商业银行流动性的重要指标,包括业务库库存现金和营业网点库存现金两个部分,它直接体现了商业银行为城镇居民、经济发展即时提供现金能力,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商品价格总水平的趋势与城镇居民消费的意向。商业银行管理库存现金状况如何,更是我们十分关注的。近日,选择部分商业银行就此情况进行了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一、目前库存现金管理的状况

1.库存现金总量保持稳中有增态势,股份制银行发展较快

2010年,各调查行日均库存现金额为142429万元,同比增加7096万元,增长幅度为5.2%。其中: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日库存现金额为87229万元,同比增长4291万元,增长幅度为5.2%。中小型股份制银行日库存现金额为13105万元,同比增加1515万元,增长幅度为13.1%。地方法人机构金融机构,日库存现金额为42095万元,同比增加1290万元,增长幅度为3.2%。

2.库存现金节日性因素影响明显

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商业银行现金投放回笼季节性波动更加突出。春节、十一等假日投放回笼占全年的比重越来越大,已经超过35%,与此相应,各调查行日均库存现金波动十分明显。净投放行在春节前出现最高值,净回笼行在春节后出现最高值,节前大投放节后大回笼特征明显。大型股份制银行、中小型股份制银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之间表现变化基本一致。

3.库存现金网点分布差异较大

由于受农村消费减缓影响,农村地区银行营业网点日均库存现金出现小幅下降。据统计,2010年农村网点日均库存现金额20101万元,同比年减少155万元,其中:大型股份制银行9342万元,同比增加1105万元,增长13.4%;地方法人金融机构10758万元,同比下降1505万元。城区网点库存现金总体呈增加之势。2010年城区网点日均库存现金额84751万元,同比增加2784万元。

4.业务库库存现金有所增长

2010年业务库日均库存现金39431万元,同比增加2683万元,增长7.3%。其中,大型股份制银行业务库日均库存现金23017万元,同比增加4207万元,增长22%。中小型股份制银行业务库日均库存现金6277万元,同比增加317万元,增长5.3%。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业务库日均库存现金10138万元,同比下降1839万元,下降1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商业银行现金管理与对其要求承担的社会责任不相适应,库存现金券别结构不合理

近年,商业银行随着资金成本意识、效益考核和管理内容的逐步细化,各行开始加强对非盈利资产的管理,现金库存余额逐步成了管理的重点,普遍存在将“现金库存”作为量化考核的主要内容,从而导致商业银行业务库侧重于保证每天现金收支活动即期周转金的基本作用。

2.商业银行库存限额核定方式与社会的需求不相适应,库存现金数量偏小

各商业银行在核定业务库存现金时,通常根据总行“必须根据现金收付情况,核定本外币库存及尾箱限额”,具体包括:(1)依据各支行现金收付量以及年现金平均余额核定其库存限额;(2)根据离行式自助设备现金存取量以及布局需要,核定存款机、取款机、一体机的库存限额,由上级行进行核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各商业银行自己核定库存时,往往采取现金最小量进行核定,现金供应中往往存在脱节,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3.个别金融机构库房面积不足,核定存在库存限额与所承担职责不相适应

金融机构对其库存现金限额核定时,往往根据本库点日常现金收支量进行测算,没有考虑作为现金供应中心所担负对其它支行的现金保障任务。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多数属投放行,每年的现金投放量相当大,往往通过一家对其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分别独立核算)的现金投放、回笼任务,而且营业网点多、偏远,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行实际承担着现金中心金库职责,但其库房面积不能满足需要,除满足本行的现金收支活动外,难以承担对其它多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现金供应保障工作。

4.商业银行中心金库所承担的责任与所处的地位不相适应,与农村地区现金供求脱节

随着2000年底人民银行逐步撤销四个县支库后,各商业银行在市区依托原来市行业务库,分别建立了中心金库,承担现金供应中心的职能,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各行对中心金库重视程度不够,在操作手段上落后,管理措施上不到位,突出的表现在对县支行现金管理中问题较多。现金供应中心要承担对全辖网点的现金供应工作,实时掌握全辖库存现金余额信各个券别结构分布,分析其存在的内在规律,准确、及时掌握全辖现金流动、分布状况、券别结构、票面整洁度等流通状况,统筹考虑城乡网点差异,合理调度辖区库存现金,适时满足社会用现需要。

三、对策建议

银行库存限额管理工作篇(5)

银行库存现金是为满足日常客户存取周转需要,库存现金作为非盈利资产,不能为银行带来任何收益。库存现金过高,会降低银行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营业成本;而库存现金不足,又会带来流动性问题,对银行信誉构成巨大风险。因此,如何在保证支付的前堤下,确定合理的库存限额、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降低成本、增加盈利,正是大多数银行所希望的,当然农村商业银行也不例外。下面笔者结合自身管理的实践,对当前农村商业银行库存现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

一、现阶段农村商业银行库存现金管理的难点和普遍存在的问题

1.农村商业银行点多面广,现金使用量难以估计

一是农村商业银行大多是由原农村信用社转制而成,分布于城乡各地,机构网点众多,拥有大量的客户资源,每天存取时间、数额不一。加上现在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对现金的需求也大幅增加,给估算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迫使网点增加了一定的库存现金。二是农商银行面向“三农”,各种业务品种繁多,如养老金、土地赔偿款及各种水电煤气等,使得网点每日需求的现金波动较大,增加了各网点估算现金需求的难度。而农村商业银行“点多面广”的特点,又加倍放大了预估库存现金限额的难度。

2.农村市场对现金的需求量较大,且存在较大波动性

一是很多私营企业主基于避税等需求,大量使用现金支付。有的甚至是因为现金交易比转账交易价格低,致使大量提取现金,而所得现金又有一部分存入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到进货时又从银行拿出进行交易,使得现金在体外循环,得不到银行的监管。二是由于农商银行绝大部分网点位于农村及城郊结合部,一般所属客户年龄结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对银行的一些转账支付方式,特别是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还不能接受,在观念上还普遍存在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金支付理念。三是农村缺少POS刷卡、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现代化支付环境,客观上也导致了现金需要量的增大。

3.农村商业银行对库存现金管理思想上不够重视

一方面,由于现在存款市场竞争激烈,银行为拉笼更多客户资源,特别是优质客户,千方百计满足客户的需求,而放弃对现金支取的要求,使大额现金的审批流于形式。另一方面,许多农村商业银行精细化管理不够,只重视存款的吸收、贷款的发放,认为多一些库存现金对银行的经营效益影响不大,对库存现金的管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此外,临柜员工“怕麻烦”的思想,也客观上增加了库存现金管理的难度。“怕麻烦”主要表现在为怕引起客户的投诉,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刻意提高库存现金以便满足潜在客户需求。同时,部分网点为了讨好对公客户,放松对客户现金监管要求,超范围支付现金。

二、针对农村商业银行上述库存现金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三点对策

1.加强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的宣传与推广,减少农村地区现金需求量

一是利用各种会议、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在营业场所摆放宣传资料和LED进行滚动宣传,经常性的上街举办各种形式宣传活动,并进行现场指导与咨询。从而,逐步扭转农村地区根深蒂固的“现金交易”传统理念。同时,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财务人员、个体经营户进行支付结算业务的培训,通过介绍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便捷支付手段,提高农村企事业单位使用电子支付等现代化支付渠道的比例,逐步减少农村地区现金交易量。二是利用网点柜员加强新型支付结算工具的宣传与推广。网点柜员可充分利用农村商业银行特有的“人缘、地缘、血缘”优势,向客户多宣传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同时,对一些不会使用的客户进行现场进行指导,使广大顾客了解使用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的方便实用。三是有技巧的了解客户资金的用途,对可用转账、电子渠道办理的支付结算业务,积极动员,既可以减轻柜员的劳动强度,同时也能节省库存现金的备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提升库存现金限额管理的精准度,缩小实际需要与预估限额的差距

银行库存限额管理工作篇(6)

一、公司概况

H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位于温州市区,专业生产屏蔽泵,全自动冷热水自吸泵、热水循环泵、WQD型系列污水、污物潜水泵、JETDP系列喷射泵、QDQ型系列潜水电泵、耐腐蚀泵等九十多个品种的泵类产品,该公司共设有销售部、设计部、财务出纳部、综合办公部、车间综合办公室等部门,在职员工300余人。

二、H公司库存现金内部管理分析

(一)会计岗位职责不清

该公司只有两种财务人员,分别为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出纳除了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等本职工作外,还保管会计印章,到银行领取对账单、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等工作。有时会计人员也时常一个人办理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财务人员分工不明确,会计岗位职责不清,缺乏相互牵制机制,容易出现漏洞,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

(二)公司对现金的使用和保管不规范

按规定,公司保留库存现金是三至五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其核定标准是由开户银行原则上给已开户单位核定其库存现金限额。可现在所谓限额核定名存实亡,该公司的日平均现金使用量在6000元左右,那么其库存现金额限在18000到30000元,但其库存现金经常超过库存现金限额,对于多出的部分公司从不主动,及时地交送银行,公司内部也不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因为现金量过多,使用现金结算随意,使公司还存在白条抵库现象。

(三)公司库存现金审计情况

审计人员对H公司库存现金审计监盘表如下表1:

表1 库存现金监盘表

检查盘点记录 实有库存现金盘点记录

项目 项次 人民币 面额 人民币

监盘日账面库存余额 1 10350 张 金额

监盘日未记账凭证收入额 2 23500 100元 100 10000

监盘日未记账凭证支出额 3 18500 50元 100 3500

监盘日账面应有金额 4=1+2-3 15350 10元 50 700

监盘日库实存金额 5 14350 5元 20 100

白条抵库金额 6 1000 2元 10 20

监盘日实存现金金额 7=5+6 15350 1元 30 30

监盘日应有与实有差异 8=4-7 0 其他

追溯至报表日账面结存余额 合计 14350

报表日至监盘日库存现金付出总额 9 507800 审计说明

报表日至监盘日库存现金收入总额 10 511150 发现白条抵库1000元,应及时收回。

报表日库存现金应有金额 11=4+9-10 12000 发现收入款入账不及时,应及时入账。

报表日库存现金实有金额 12=7+9-10 12000

调整数 0 审计结论

审定数 12000 库存现金可以确认。

三、H公司库存现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岗位分工和牵制

该公司的岗位分工简单,没有相应的分级管理机制,主要靠领导自身经验进行管理经营。公司近年来业务大增,但是财务工作的总量一直以来都是几个人。负责人对于不相容岗位分工和牵制的意识淡薄。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否则,很容易发生监守自盗的行为。

(二)现金管理水平滞后

现行的企业现金管理制度是多年以前颁布实施的,现金使用范围规定的过于狭窄,与实际情况相矛盾,有待进一步完善。该公司将结算起点定为1 000 元,过低的结算起点阻碍了正常的商品交易流通。原则上以开户单位3~5 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在物价大幅度上涨、通货膨胀的今天已偏离实际,根本不够周转使用。

(三)收付款凭证入账不及时

在对H公司进行现金监盘时发现未入账的收款凭证23500元、未入账的付款凭证18500元(见表1中的审计说明),这会直接影响监盘表中盘点日账面应存的金额,易造成与实存现金金额的不符。现金收付款凭证入账应由会计人员每日及时完成,做到日清月结。

(四)白条抵库

H公司设计部某员工的借款1000元(见表1中的审计说明),并未按照正规方式取得,属于白条抵库行为,造成现金盘点结果短缺,会使实际库存现金减少,日常开支所需现金不足,还会使账面现金余额超过库存现金限额,难以进行财务管理。应尽快查明其借款的真实性,并催促该员工尽快还款。

四、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一)健全内部牵制制度

为解决公司缺乏岗位分工和牵制、财务人员分工不明确这一问题,企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H公司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岗位应该分离,并且收支要有核准、审批、授权手续。现金要定期盘点,按月编制银行存款金额调节表,做到账实相符。

(二)加强对现金的管理

为了解决H公司现金管理水平滞后,企业必须严格按规定的限额控制现金结余量,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以补足限额。同时,应建立健全完善的会计制度,加强库存现金收支控制流程。

(三)完善记账制度,及时入账

收付款凭证入账是会计人员每日应完成的工作,收付款凭证是登记日记账,科目汇总表等账簿的直接依据,不及时入账可能会影响公司会计程序的后续。为此,应建立健全完善的会计制度,对相关会计人员进行教育或培训,要求会计人员对于收付款凭证应每日及时登记入账,并计算出相关余额,做到日清月结。

(四)规范手续,严禁白条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白条顶库行为,要统一规范借款手续,必须用付款凭单结算,因公出差或有特殊情况临时需要借款的,借款人要写好借条,借条要写明借款用途、金额、还款时间、还款日期并签名盖章,经负责人同意签名后送会计人员审核,会计人员开具付款凭单一式三联,一联为存根;二联留会计人员欠款往来账,其借条附在付款凭单后作为附件;三联由借款人凭借条找出纳员借现金,借款人和出纳员都要签名。

五、结语

本文简单介绍H公司的基本概况,发现了该公司在现金内控管理中出现的岗位分工不明确;库存现金的日常支取和保管不够规范;收付款凭证入账不及时等问题,分析了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并提出了建立健全库存现金的内部牵制制度;加强企业对现金管理;提高财务人员水平;完善记账制度;完善手续,杜绝白条等相应的改进措施。

H公司近几年有采用现金内控管理的制度,虽然取得了一定的经营成果,但是企业现有的现金内控管理制度仍然是不健全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越健全有效,其会计资料的可靠性越高,越有利于下一步审计工作的进行,所以需要相关领导对该制度进行适当的改进,充分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来,使公司得到更好的l展。

参考文献

[1]王鑫.企业现金管理有关问题探讨:经济研究导刊,2009

[2]王传军.现代审计与会计:黑龙江审计杂志社,2009.7

银行库存限额管理工作篇(7)

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概述

近几年来,财政工作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宏观调控,稳定经济发展,加大监督力度,实现资金优化配置,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在预算单位动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商品、劳务和支付款项时,由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这改变了过去先将财政资金层层拨付到预算单位,再由预算单位分散支付给收款人的做法,从而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减少资金占用,方便单位及时用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订出台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并由中央财政选择国家水利部等6家中央单位率先开始试点,财政部门对各试点单位的经费不再事先预拨,资金的使用,由各单位根据细化的预算自主决定,财政部门核对后由单一账户进行转账结算。在实际支付之前,所有的资金都集中在国库,财政部门可以统一调度。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有效防止了财政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确保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可以说,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现行情况看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展顺利,运行良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在运行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财政性资金支付和流转方式的变化使得现行财务管理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只有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完善财政国库管理,推动财政工作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银行开设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取消了各单位自行开设的银行账户,支出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但结合试点单位和一些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实际情况看,许多单位仍然保留着一个原有的基本户,以保证各项收支的正常运行。一些单位由于担心财政部门会收回年底未用完结余资金或者担心财政会因本年度的资金未用完而减少单位下一年度的经费,年底采取各种方法支取完零余额账户资金。一方面年终大量支取零余额账户资金,把不该财政用款的支出也用财政经费支出;另一方面采用提取现金方式、转储大额定期存单以及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划拨资金的方式使年终零余额账户不会出现结余。

(二)受相关配套措施不全及限额等多方影响,公务卡结算受限。

为了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建立了公务卡制度,实行公务卡结算。所谓公务卡结算,就是预算单位在职职工在日常公务支出中先使用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于规定的期限内按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直接将报销费用转入个人银行信用卡上还款的结算方式。从一些试点单位可以了解到,公务卡在使用过程中,很多工作人员提出公务卡刷卡覆盖范围较小,甚至是没有刷卡条件,致使公务卡的使用受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比如,2009年7月江西省财政厅在通报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试点情况中就指出,“公务卡改革实践一年来,试点单位现金流量明显下降,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不断规范,公务卡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改革中也存在部分单位公务卡使用率不高、业务不熟练、刷卡环境不理想等问题”。另外,公务卡具有一定的透支额度,而且在存入现金至公务卡时,也有限制,这些限制也给工作的便利带来一定的影响。例如,一些没有实行一卡通的大专院校试点单位在进行一人代办部门退款或者集中退领学生款项时,由于涉及人数较多,总金额超过了限额,单位财务部门需分期分批逐次将该笔退款存入代办人员的公务卡中,代办人员只能在款项全部到达后,才能将款项退给实际退款人,导致退款时间的滞后。特别是在一些临时性事项的处理上,受限额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显示出公务卡结算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灵活性。

(三)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管存在问题。

国库集中支付实行后,财政资金的拨付流程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增加了财政资金运行风险。在业务办理中,银行在向各单位支付资金后才与国库清算,客观上造成国库对预算支出的监督在时点上相分离,这样一来,国库部门的财政资金拨付监督权由银行取代,在行划至国库部门清算时,若国库部门发现支付中有问题,也只能做事后补救,如补救不及时易形成资金风险。其次,在现行模式下,财政集中收付要求财政在商业银行为其开立国库集中收付体系中单一账户零余额账户,零余额账户的开立、使用与现行我国金融制度不符;零余额账户的使用是财政部门开出支付令,商业银行无条件将资金直接从其财政零余额账户上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并根据当日资金支付情况向人行提出清算,致使该账户余额为零,导致商业银行先付后收,违反了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的基本制度。另外,银行作为商业银行,在集中支付系统建设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可以说既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营者,又是负有监督职责的监管者,银行很难履行好监督职责。

三、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建议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深化财政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的必要举措,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影响大、涉及面广、环节复杂,要达到预期的目标,还需要参与单位的协作、有效的监督和完善的制度。针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过程中带来的变化和出现的问题我们应着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程。

(一)增强改革意识,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又是一项新生事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原有财务管理模式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要不断更新观念,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形成适应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模式。其次,要大力宣传,对需要做的工作和有所改变的工作环节进行详细解释,加强协调与沟通,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处理。另一方面,会计核算、支付方式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发生很大的变化。这就要求有更多综合素质高、政策水平好的财会人员与之配套,我们必须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核算操作。使广大财务人员对国库集中支付政策熟悉,了解有关的操作程序,能够正确的进行会计核算。

(二)完善配套制度和相关管理措施。

为了加快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步伐,需要做好相关的配套工作。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治理办法,加快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制定修改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财政金融法规,细化操作规程,规范更正凭证和国库会计报表,为参与改革的各方合理规避风险提供可操作的制度依据。加强财政性存款缴存管理,保障财政性存款足额缴存人民银行;加强财政专户开户管理,修订完善账户管理办法,解决单位零余额账户与经费存款账户并存行为,采取措施,对零余额账户与实有存款账户之间划拨资金等具体问题予以合理界定,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不合规账户的产生;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监督,保证非税收人及时入库。

银行库存限额管理工作篇(8)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19-0144-02

货币资金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企业只有按照钱账分管的原则组织货币资金的管理与核算,才能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一般而言,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应由专职的出纳人员经办。出纳人员在工作中必须要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进行货币资金的收付,同时还需要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不过要注意的是,出纳人员不可以兼管收入、债权、费用、债务等账簿的登记、稽核,以及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一、库存现金的管理与核算

所谓的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保管并用于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货币资产。

(一)库存现金管理的要求

1.控制库存现金使用的范围根据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库存现金。允许企业使用库存现金结算的款项有:(1)职工工资、津贴和个人劳务报酬;(2)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3)各种劳保福利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5)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2.执行核定的库存限额。我们所说的库存现金的限额主要是指为了保证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企业留存库存现金的最高额度。一般来说,库存限额是由开户银行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核定,通常要满足企业3~5天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在现金的管理中,企业一定要严格执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如果超过限额的库存现金,就必须要及时送存开户银行;如果库存现金不足,可以考虑签发现金支票从开户银行提取。但是,无论是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都需要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3.遵守库存现金收支的规定。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库存现金收入,必须要及时送存银行,通常情况下是不允许坐支库存现金的。所谓的坐支是指把收入的库存现金直接用于支付。如果企业确实需要坐支库存现金,那就必须要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企业禁止谎报用途套取库存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库存现金;不能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货币资金的管理与核算现金,也就是说不得“白条顶库”;禁止将单位库存现金以个人名义储存,即不得“公款私存”,不能设置“小金库”等。

(二)库存现金的核算

库存现金核算一定要按照序时核算与分类核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1.现金的序时核算。企业必须要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现金收、付款凭证,按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这样才能详细反映库存现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每日终了,还应该计算当日库存现金收人、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同时把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保证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月份终了,就需要保证“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库存现金”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2.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企业应在总分类账簿中设置“库存现金”账户,以便能够总括反映库存现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其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数,期末借方余额表示现金的结余数。通常情况下,库存现金总分类账的人选,应该是由不从事出纳工作的会计人员负责。

(三)备用金的核算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备用金是指,企业预借给内部非独立核算的部门、单位或个人备作差旅费、零星开支的款项。一般来说,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主要有两种备用金的管理制度:一是非定额备用金制度,二是定额备用金制度。

一般来说,非定额备用金的管理与核算非定额备用金都是采用先借后用,用后报销的方法来实现管理的。预借备用金时,必须要经过经办人填写“借款单”,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再交财会部门予以付款。而且在支用后,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要凭有关单据到财会部门报销,多退少补。预付备用金时,按照借款单借记“备用金”账户,贷记“库存现金”账户;报销时,则按照报销单及所附原始凭证,借记“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备用金”账户;如果有剩余,那就必须要如数交回,借记“库存现金”账户,贷记“备用金”账户。

(四)库存现金的清查

从目前的工程资金管理和核算方式上看,工程的库存现金清查是主要是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来确定现金的实存数,同时还要与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核对,最终确定查明账实是否相符。从原则上讲,出纳人员必须要逐日盘点库存现金。此外,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也需要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就必须要成立相关的调查小组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有挪用现金、白条抵库的情况,就必须马上予以纠正;出现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的情况,就需要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发现账款不符,就必须要查明原因;如果出现现金短缺,而且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计人其他应收款,如果是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短缺计人“管理费用”。

二、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与核算

(一)银行结算纪律

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结算办法》明确规定: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以套取他人和银行资金;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

(二)银行支付结算办法

一般来说,企业发生的货币资金收付业务,主要是通过采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信用卡、商业汇票、托收承付、汇兑、委托收款、信用证等方式行进行结算。上述结算方式可分为两类,即异地结算和同城结算。异地结算是指收付双方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支付结算,其中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信用证结算方式;同城结算是指收付双方均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支付结算,其中又包括包括支票、银行本票结算方式。既可用于异地结算,又可用于同城结算的,主要有这几种: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委托收款和信用卡等结算方式。

银行库存限额管理工作篇(9)

1.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工作,做到日清月结。

2.负责保管现金、有价证券、空白支票及银行印鉴卡等有关资料。

3.负责管理银行账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月终及时对账,并根据需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负责统一管理管理处的发票和收据,做好各下属部门领用和核销工作。

5.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法规制度,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出借公司账户。

出纳员岗位有以下五项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

2.对于重大的开支,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盖收讫、付讫戳记。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超过部门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有价证券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搞坐支现金。

4.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的登记薄上签章。

5.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在按规定序时记帐,按日结出余额,核对现金的账面余额是否与当日实际库存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

出纳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银行存款账与银行对账单也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银行调整。

3、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4、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外汇出纳业务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际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外汇出纳也越来越重要。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免国家外汇损失。

银行库存限额管理工作篇(10)

财政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是财政资金运作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整个预算执行机制和财政收支管理的制度性创新。某省从2002年11月1日开始在省内部分事业单位试点推行,省内大中专院校从2003年10月开始推行。在这种制度下,财政收支实现了规范化管理,收入不能随意退库,支出得到了事前监督,资金使用效益也明显提高。目前世界上发达的的市场经济国家都普遍实行了这种制度。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经过3年多的实践,该项工作已经全面走上正轨,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在使用国库授权支付额度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就有关问题进行如下探讨。

财政拨款是预算单位在前一个月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申请次月的月度用款限额,财政国库执行机构将批准的限额通知银行和预算单位。由银行从“零余额帐户”给开户单位打出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预算单位据此做帐务处理:

借: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1000000元

贷:教育经费拨款—财政授权支付1000000元

预算单位在本月批准的限额内使用额度时,要在国库网上打出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和单位开据的银行转帐支票或电汇单一同到银行办理结算业务:

借:教育事业支出—XX 100000元

贷:零余额用款额度 100000元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不在银行开据“零余额用款额度通知书”就做帐,这是不正确的。“零余额帐户”与其它银行帐户最大的区别是:不允许该帐户有余额,银行每天业务终了需报省人民银行,由省人民银行和财政厅国库处统一结算,再由省人民银行给各银行返还代垫资金。

某预算单位在使用“国库授权支付额度”过程中,曾丢失授权额度。年底决算出纳对银行帐时,因不了解“零余额帐户”的特殊性,认为银行存款都是用余额对帐,年底银行和预算单位存款余额都是零就对上帐了。3月份有经办单位称去年转帐支票未拿,后用银行对帐单和单位发生额一笔笔对账后,确实没有开出支票,但经国库网上查实,此笔业务财政授权支出指令上年早已开出,授权指令还在银行(因这一期间出纳换岗造成)。经与财政厅国库处发生额一笔笔核实此笔款,只用了额度国库没有显示银行资金划出,确实钱还在国库。当时上年财务决算工作已经彻底结束,主管部门也已结帐。因国库集中支付年终与各预算单位、上下级之间账务必须一致,还不应有未达账项,造成用款额度丢失。

那么,单位欠经办人上年资金应怎样作帐务处理呢?

某单位作以下帐务处理:

摘要:购设备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50000元

贷:银行存款—XX 50000元

上年度已作账摘要:购设备

借:教育事业支出—设备购置费50000元

固定资产—一般设备 50000元

贷:固定基金 50000元

零余额用款额度 50000元

跨年度帐务处理,此做法欠妥;“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对修购基金有名确的表述,修购基金的来源,是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提取时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各列支50%。如果该项经济业务跨年度再用修购基金购置设备,必须再入固定资产,必然造成重复支出和重复入固定资产。鉴于以上意外原因的发生,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年终结帐后如果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和变更,应直接通过事业基金科目进行调整,并在会计报表附加上加以说明。

借:事业基金―般基金 50000元

贷:银行存款—XX 50000元

那么,对于只用了计划,实质上未从国库拿钱,这样的事例我们除了应加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和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外,还应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断加以完善,来避免和堵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如年终增设未达账项或在国库软件上增加功能等等,尽量减少基层预算单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总的来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非常适应我国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它体现了发展先进生产力的要求,是对现行制度的创新,是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督、防范腐败行为发生的得力措施,它从根本上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目前国库授权集中支付制度正在改革过程中,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国库授权集中支付工作会做的越来越好,争取早日实现财政管理和财政资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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