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5)04-0048-01公共图书馆是一个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也是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据文献研究,图书馆内的书库污染、空气污染、图书污染和印刷载体散发的铅污染等对图书管理人员及广大读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因此在公共图书馆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健康教育是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的社会和教育活动,促使人们自觉地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1]。
健康促进是指运用行政或组织的手段,广泛协调社会各相关部门以及社区、家庭和个人,使其履行各自对健康的责任,共同维护和促进健康的一种社会行为和社会战略[2]。
二、公共图书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对象与内容
1.对象: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和广大读者。
2.内容:宣传与培训。
2.1健康教育知识宣传与防护技能培训。根据分析研究,影响公共图书馆环境卫生的因素为空气污染、霉菌因素、病毒传播等[3]。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和防护技能培训,与媒体合作,利用媒体进行宣传,以此提高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和广大读者自我保护意识、改变不良卫生阅读习惯,改善公共图书馆环境,治理职业有害因素,预防职业病和其他各类疾病的发生。
2.2一般性健康教育。不但要对图书馆工作人员和广大读者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还要进行一般性的健康教育。因图书馆工作人员和广大读者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受到环境、行为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又存在着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生活习惯、健康状况等多方面的差异,因此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来满足不同需求。图书馆是健康信息的主要来源,也可以其特殊的作用为广大读者提供健康信息,如在公共图书馆推广RSS技术,为广大读者提供检索和推送戒烟限酒、合理饮食、口腔卫生、科学洗手的步骤等一般性的健康教育知识,不但起到预防疾病的作用,还以此提高广大读者的健康素养水平。
2.3公共图书馆卫生法规教育。公共图书馆卫生法规教育与工作场所健康教育是相互促进的,公共图书馆卫生法规教育应作为工作场所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公共图书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实施与评价
1.实施
1.1提高认识,争取领导的理解与支持
公共图书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投入比较大,在短时间内难以见到效益,管理部门积极性往往会比较低,这就需要对图书馆管理者进行开发教育。实践证明,搞好各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关键不是经济和技术的问题,而是管理者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加强与管理者的沟通,促进管理者树立大卫生观念,以事实和业绩争取管理者的关注和支持。
1.2推广适宜技术,改善工作环境
公共图书馆疾病预防控制,关键在于工作环境的改善及其有害的技术改造。因此在计划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场所的特点,在健康促进策略的指导下,总结和推广各类事宜的治理技术。如对图书消毒采用的主要两类设备,臭氧消毒和紫外线消毒。臭氧消毒设备能杀死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肝炎病菌和霉菌,具有消毒效率高、无死角、无残留的优点;但缺点是对书有一定的损害。紫外线消毒,能有效减少图书上的微生物和传染病菌,方便、经济、安全;但它会加速纸张老化,使纸张变脆,导致缩短图书的使用寿命。而且,由于紫外线光是直射的,会存在消毒死角。根据以上两种消毒设备的优缺点,鼓励开发技术人员对两种消毒设备进行创新和改良,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推广。
1.3计划实施的原则。①准确性原则:准确即指教育内容的科学性、有效性。健康教育者要掌握职业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的防治知识及防护技能,以正确有效地对图书馆工作人员和广大读者进行健康教育。②职业安全教育与健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职业安全与职业卫生问题往往交叉在一起,因此将二者有机地相结合,将节约人力、物力、时间。③分类原则:在进行现场健康教育时对工作人员和读者既要进行职业有害因素对健康的危害及防护技能的健康教育,又要避免过分强调危害因素的危害性,以免引起恐慌而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对于管理层,不仅要告知其存在的职业危害的严重性和可预防性,更应告知其健康促进的策略,促使积极改善工作环境。
1.4计划实施的具体方法。①对全社会广泛性的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即通过各种媒体传播预防疾病的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健康素养水平。②直接对公共图书馆的健康教育:根据公共图书馆的环境卫生问题,采用不同形式和不同内容对公共图书馆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形式有健康教育培训、展板、手册、RSS技术健康知识检索和推送、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对新上岗和换岗人员进行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及同伴教育等。
2.评价
2.1公共图书馆健康教育效果指标。公共图书馆健康教育效果指标包括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工作环境危害认识的程度和行为的改变。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的提高、健康教育之后行为的改变、为改善工作环境经费的投入、改善工作环境技术的改造、防护用具的配备等。
2.2公共图书馆工作环境质量变化指标。公共图书馆工作环境一般卫生状况的改善程度和有害因素的变化,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比例等。
2.3公共图书馆职业卫生服务利用指标。利用指标包含公共图书馆工作环境监测覆盖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覆盖率、工作人员患病(包括工伤职业病)后的就诊率。
2.4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健康水平变化指标。健康水平变化指标是工作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效果的最终观察指标,往往需要较长时间的观察。如包含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一般疾病发病率的下降比例、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因病因伤缺勤下降比例、职业病发病率下降比例等。
参考文献
以履行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为主线,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业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为重点,以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大部门协调与合作,努力推进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是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和事故督查工作。二是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公共场所和消毒、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打击无证行医,查处采供血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三、工作计划
(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1、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工作。在3.15、6.1、9.1前后,通过电视、报纸、网站或集中开展法规咨询和法规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引导广大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2、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订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召开1次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全体会议,召开4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议,组织开展2次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开展1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开展2次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召集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理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长效机制。
(二)卫生监督重点工作
1、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开展情况。以涉铅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全面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协助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工作。
(3)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并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辖区内职业卫生技术机构是否依法开展工作,所出具的技术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结论分析是否有针对性,有关档案是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持续有效运行等。
(4)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管档案。
(5)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
2、放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全县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监督内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从事放射诊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100%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检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X射线机使用及防护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应用质量)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3、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县自来水公司各水厂,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
(2)监督内容
①填写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县自来水公司、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信息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市政供水单位,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制管水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情况,涉水产品情况等。
③督促疾控中心开展水质检测.对市政供水单位—县自来水公司的出厂水、末梢水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分别检测2次,检测指标包括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对辖区内3-5家乡镇水厂出厂水进行余氯(如为稳定性二氧化氯消毒则不测)、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检测。
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检查对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七类28种,以住宿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为重点。
(2)监督内容
①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商场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1次以上,查处违法行为。
③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开展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
5、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
(2)监督内容
1、建立学校信息卡和档案。
2、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加强辖区内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6、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
(1)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1次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情报告、消毒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2)开展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监管。至少抽查5家辖区内药店等经营单位经营的抗(抑)菌制剂情况。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存在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等特定部位;无检验依据抑/杀微生物类别等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现象。
(3)开展采供血机构监管。对本地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监管工作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2次以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或整改的行为,按要求进行处罚或整改,并加以落实。
(4)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疫情报告、医疗废弃物管理、菌(毒)种管理等。是否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进行分析、调查与核实,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否对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和业务指导等。
7、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建立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档案。
(2)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查处违法行为。
(3)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1次卫生学评价并出具卫生学评价报告,评价内容包括选址、布局、基本设备、操作区卫生、仓储与运输卫生、卫生质量管理、从业人员等。卫生学评价结果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进行通报和公告。
8、医疗机构监督工作计划
(1)检查对象和内容
①建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档案。
②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经常性卫生监督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覆盖率100%。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注册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9、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游医、美容美发场所、保健按摩场所、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
(2)监督内容
①充分利用乡镇卫生监督检查员、村卫生监督信息员,畅通打击非法行医群众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线索。
②开展美容美发场所、保健按摩场所、医疗机构及采供血机构不定期检查,查处非法行为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③巩固同公安局建立的打击非法行医联动机制,及时查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10、医疗广告监管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及个人。
(2)监督内容
①开展广告监测。每月定期对报纸、电视、广播、户外医疗广告进行监测,并按月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②根据监测情况,及时查处非法医疗广告行为。
四、工作要求
幼儿园卫生保健计划1根据幼儿园的工作要点,加强卫生保健工作过程管理,建立健全一日工作程序(以小班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卫生保健制度、膳管会小组人员、卫生检查组人员.
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安全工作贯穿每日幼儿活动,全体教职工要遵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充分利用学科教学、游戏课、课外活动等形式,针对幼儿心理特点、生理特点以及知识结构,认知能力的差异,开展安全教育,提倡让幼儿走向社会(集体活动)进行安全教育,注意车辆行驶,人靠右走,不能随便乱跑,一切听从老师的指挥,让幼儿懂得更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检查房屋、大型玩具、物品、药品等,及时排除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做好幼儿园食品卫生工作,购买熟食及幼儿点心,严禁去无三证处购买,严把食品质量、卫生、烹调关,以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幼儿接送严格使用接送卡,以防止发生幼儿接错、丢失现象。
美化幼儿园环境,培养幼儿良好习惯,从托班抓起,做好防病治病工作。环境卫生是幼儿园的窗口,必需天天搞,按曰常工作要求做好公共场所、各班级的卫生,做好防蝇、灭蚊、灭鼠等工作,每周卫生大扫除,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并把不够的及时反馈进行改进,搞好本园的环境卫生工作,坚持每日紫外线消毒,确保幼儿有一个健康、卫生的生活学习环境。做好春夏季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按时预防接种,幼儿驱虫等。督促做好日常卫生消毒工作。稳定托班幼儿情绪,从托班做起,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睡眠,个人卫生习惯,
建立合理的饮食制度和平衡膳食,每学期进行一次营养分析,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摄入。定期调换幼儿位置,正确指导幼儿看书、画图画、写字等的良好习惯,保护幼儿视力。提高保肓员的整体素质,人人都说普通话,从我做起,每半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学习幼儿教育、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卫生保健报等有关卫生保健知识,为加快日常工作的速度,定于五月中旬组织一次保育员竞赛(中、大班保育员给幼儿梳头,小、托班保育员给幼儿穿衣服)。
本学期月工作安排:
2-3月份:检查各班消毒设备(灯及消毒柜)以及常用幼儿药品的配备.
(1)全园大扫除,做好开学前的一切卫生消毒工作,划分包干区.
(2)做好日常卫生工作及常见病防治,出一期卫生保健专刊.
(3)进一步完善卫生保健制度、膳管会小组人员、卫生检查组人员。
4月份:
(1)做好春季常见病及传染病的防治隔离工作。
(2)召开膳管会小组会议。
(3)营养分析。
(4)教师体检.
5月份:
(1)预防接种。
(2)做好夏季肠道传染病的预防,防暑降温,
6-7月份:
(1)召开爱卫会小组会议,膳管会小组会议。
(2)做好卫生保健资料分析,统计入档等学期结束工作,总结一学期卫生保健工作。
(3)整理教室、寝室,清洗幼儿用具等。
(4)物品清查归类.
幼儿园卫生保健计划2新的学期开学了,跟着秋天的到来,气象的逐步转凉,人类机体也在发生着奥妙的变更,但对于免疫体系发育还不够成熟的幼儿来说,一些细菌、病毒便会趁虚而入。阳光春苗幼儿园本着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本学期气象及幼儿身心发育特色,特拟定以下卫生保健工作规划:
一、工作目的
全面落实保教工作标准,实行保育员一日工作细则,晋升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程度,建破迷信公道的一日生涯程序,培育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详细办法
1、严格执行《食物卫生法》,根据季节、天气特点对食谱进行科学合理的调剂,保证幼儿营养平衡。
为幼儿供给合理的膳食养分,每周制定合适幼儿的带量食谱。请求搭配合理,营养充分,种类不断更新,实施名堂化、多样化,稀稠搭配。
2、严格执行托幼机构常用物品消毒划定,做好卫生消毒工作,保证环境设施要安全整齐,各类场合物品定期消毒。
认真贯彻、落实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的卫生检查制度,杜绝所有卫生逝世角,做好教室内每天的透风工作,使幼儿有一个清洁、暧昧、清新的生活环境。
3、完美儿童健康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不同年纪段开展体魄锤炼,制订幼儿户外活动时光,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加强机体抗病才能。保持逐日晨间检查及全日察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做好记载。晨检工作是幼儿园的第一关口,晨检检查幼儿的个人干净卫生,是懂得幼儿的健康状态,对疾病的早发现、早医治的有效方式。全天随时观察幼儿情感,天天做好带药幼儿的带药记录工作,并按时发药、喂药,做好幼儿的全天视察记载。为预防甲型流感,严厉执行一摸、二看、三问、四查轨制,做好晨、午检工作,各班要加大晨、午检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各班每天履行零讲演制。
4、严把幼儿体检关,做好儿童多发病、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做好跟踪治理。
把好本学期新入园幼儿的体检关,对新入园幼儿必需持有体检证及免疫接种证、复印件,并且体检及格后才准予入园;做好儿童打算免疫接种及漏补种登记工作,做好须生幼儿的年度体检,增强对体弱幼儿、肥胖儿的管理登记,树立管理档案。做好秋、冬节令的保暖工作,按时帮幼儿脱、添衣服。做好秋冬时节常见病、多发病的防备工作;做好秋季的消杀、灭蚊工作,毁灭传染病的传染源、堵截传布道路,杜绝秋季沾染病在园内的产生。
5、开展幼儿心理健康教导,提高幼儿心理素质;
发展幼儿安全教育,进步幼儿的安全意识;部署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活动惯例并履行。按期组织平安大检讨,预防各种外伤及意外事变,发明问题及时解决,保障幼儿在园内运动的保险性。
6、做好工作职员健康管理及业务培训。
老师、保育员,炊事人员必须到指定体检单位进行年度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辞职。对保育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学习,以传、帮、带的方法,一直提高保育员的业务技巧,提高服务品质,尽心渎职做好保育工作。
7、期末做好各项统计,当真总结保健工作,做好年报表。
幼儿园卫生保健计划3春季来临,新的一学期又开学了,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提高我园的卫生保健水平,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等习惯,我园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卫生部,国家教委颁布的《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为工作依据,根据园务计划的要求,特制定出本学期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本学期,我们会继续以为幼儿服务、为家长服务、为保教服务的三为宗旨,认真贯彻《幼儿园纲要》,深入、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保障保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指导思想:
以《纲要》为工作指南,落实《纲要》中保教合一、保教并重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园务计划,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保教质量。
二、工作目标:
1、把孩子的健康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幼儿安全。
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加强安全健康教育,提高幼儿对安全健康的认识,把健康教育渗透到幼儿的一日生活中。
2、加强保育员及后勤队伍建设,增强保教人员的服务意识,规范消毒工作,确保各项保教工作落到位,做得实。
三、具体工作
1、坚持保教并重:本学期继续把卫生保健工作渗透到一日保教活动中,每一位教职员工真正做到保教并重,以保为龙头开展一系列的工作,在一日活动环节中要十分注重幼儿的晨间活动及户外活动,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根据作息时间安排好幼儿户外两小时活动;
注意幼儿的五官保健,培养幼儿良好用眼习惯;幼儿饭前便后用肥皂流水洗手,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午睡室坚持巡视,照顾好幼儿午睡。
2、严格把好体检关:做好新入园的教职员工和幼儿的体检工作。
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幼儿预防接种及幼儿保健等工作。做好儿童保健各项工作,开学初测量体重,中大班测视力,学期末协助中医院对全园幼儿进行全面体检,并做好评价、汇总、登记、统计,掌握全园幼儿生长发育动态及健康状况,对体弱多病的幼儿采取有效措施,使其逐步达到正常标准。
3、严格把好晨检关: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摸摸有无发烧,看看精神状态,面色、皮肤有无皮疹,可疑者及时隔离;
问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在常见病、传染病多发的春季特别注意幼儿身上、耳后有无异常情况,发现后及时处理。
4、认真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做好日常消毒工作,茶杯、毛巾、餐具按常规及时清洗、消毒,季节交替时期,流行病期间做好加强性消毒,请保育员对紫外线灯定期进行擦灰清理。
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抽查相结合,检查结果及时反馈。
5、营养膳食:每周制定合适幼儿年龄的带量食谱,搭配合理,每月进行一次营养分析,注意看看营养搭配是否合理。
6、保健台帐信息化管理:完善保健各种台帐簿卡,注意平时的积累,及时填写,在晨检时发现病儿,注意观察,及时给予按剂量服药,测量体温等。
统计及时,该公布的及时公布,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上报或和班上老师商量。对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眼病等患儿特别注意,关心,及时将观察了解到的情况记录下来。
7、安全保护工作:发生小伤小病及时进行简单处理:如清洗伤口,涂上药水等,情况严重的进行简单处理后及时送至医院治疗,有外伤事故实事求是做好记录。
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消毒药品保管好,防止用错药。密切与当地卫生组织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常见病防治工作,在疾病高发期要做好加强消毒(醋醺、服板蓝根等)4、妥善保管理医疗器具和日常药品。
8、家长工作:每月向老师和家长开展宣传卫生保健专栏。
建立家园联系,利用各种方式与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在家情况,也使家长及时了解幼儿在家的健康情况,更好为幼儿健康服务。
9、具体安排:
2、3月份
1、学习本学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完善各种职责和制度。
2、配备本学期卫生、保健、等用品,并发放到各班各部门。
3、对全园幼儿进行体重的检查。
4月份
1、做好春季流行病的预防工作,对各活动室进行消毒及加强晨检工作。
2、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幼儿的接种工作。
3、进行一次全园的卫生大检查。
4、中大班测视力
5月份
1、配合做好家长开放日工作。
2、进行幼儿膳食调查,并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评价。
6月份
1、协中医院对全园幼儿进行一次体检。
2、做好夏季卫生保健的宣传和预防工作,加强安全教育。
3、做好各类资料的积累并归档。
幼儿园卫生保健计划4寒假过去了,新的学期又开始了,为幼儿有一个愉悦、健康的学习和成长环境,让其更健康快乐地成长,特制定保健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我园的保健工作将继续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工作依据,根据妇幼保健所及上级各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江苏省托幼机构保健合格评审细则》中的各项规定,着力提高全园保教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提高幼儿的生活质量,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1.继续探索保健工作新路子,全力提升保健工作质量。
2.继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安全工作管理力度,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
防范于未然,杜绝责任事故,做好意外损伤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保健工作法规,认真接受监督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的工作监督、检查,做好消毒、宣传工作,有效做好预防工作;
把好食品关,杜绝食物中毒;严格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发生,杜绝事故发生。
4.细致做好各项保健日常工作,合理安排膳食,使幼儿膳食平衡,保证幼儿身体发育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5.平时主动与家长配合,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
6.进一步加强全体保教人员的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保育服务质量。
三、具体措施
(一)晨检工作
晨检是幼儿入园的第一关,要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制度,及时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检查幼儿的个人清洁卫生,做到对疾病的早发现、早隔离和早治疗。具体要:
1.做好五大官的检查(包括皮肤、眼神)。
2.询问幼儿在家吃饭情况、睡眠、大小便有无异常。
3.查幼儿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来园。
4.做好药物登记,了解班里传染病情况。
(二)安全保护工作
1.努力做好安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园门开关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开设安全知识健康教育,针对一些常见问题向幼儿介绍自我保护的方法,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2.发生小伤小病及时进行简单处理:如清洗伤口,涂上药水等,情况严重的进行简单处理后及时送至医院治疗,有外伤事故的实事求是做好记录。
3.妥善保管保健室物品,消毒药品。
4.及时发现园内不安全因素,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营养与膳食工作
1.做好每周带量食谱的制定,幼儿膳食要花样化、多样化,稀稠答配,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对食谱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
做好电脑输入工作,每周的菜谱要公布在臻顶托幼卫生保健管理平台和橱窗中。
2.做好每月一次的营养分析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3.幼儿园炊事阿姨有健康证,按食品卫生法烹饪,食物煮熟煮透,生熟分开,操作时注意保存食品营养素,能为幼儿烹饪出色、香、味美的食品。
(四)消毒卫生工作
1.请阿姨做好日常消毒工作,茶杯、毛巾、餐具按常规及时清洗、消毒,季节交替时期,流行病期间做好加强性消毒。
2.继续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
3.幼儿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4.保育阿姨有定期的业务培训、学习。
要求有踏实务劳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团结全园,同心协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五)保健台账信息化管理
1.完善各种保健台帐,要注意平时的积累,该填写的及时填写。
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上报或与班级老师商量。
2.对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肥胖儿要及时与老师、家长联系,多多关心,提出矫治措施。
每月进行身高体重的测查并及时将观察了解到的情况记录下来,做好个案记录。
(六)家长工作
利用宣传橱窗、网站、家长会等平台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卫生保健知识。
四、每月工作安排
二月份:
1.清洗、消毒、整理幼儿的各种生活用品、餐具等。
2.配合防保部门做好插班生的体检工作。
3.稳定插班生的情绪,初步培养幼儿的卫生保健意识。
4.配齐厨房用品,幼儿餐具,各班添置幼儿用品。
5.保健室补充药品,深入各班检查药箱的药品补充情况,及时补充。
6.制定出各项保健工作计划。
7.做好各部门的财产登记工作。
三月份:
1.把好晨检关,做好春季传染病的预防、防治工作。
2.保育阿姨做好常规消毒工作,炊事阿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3.开展食品卫生检查。
4.保健常规工作(体弱儿管理、营养分析、保健知识宣教、公布幼儿卫生、午餐、午睡、出勤率等)。
5.对全园幼儿进行身高、体重的检查。
四月份:
1.向家长宣传有关春季卫生常识,做到家园配合,控制春季流行性疾病的传染。
2.坚持把好晨检关,杜绝一切传染源入园。
3.根据上月的营养膳食情况,调整本月的食谱。
4.组织全园教职工学习卫生保健知识。
5.天气转暖,做好午睡室被褥调整工作。
6.做好体弱儿及肥胖儿的家园联系。
7.保健常规工作
五月份:
1.进一步向幼儿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强化各种消毒制度,一日生活的操作程序。
2.根据营养分析的情况,调整菜谱。
3.每天做好常规化的保健资料记录,争取资料全面化、真实化、规范化。
4.配合防保部门,做好六、一体检工作。
六月份:
1.查看各项资料的填写情况。
2.测量全园幼儿的身高、体重、视力,并作出评价公布。
3.做好灭蚊灭蝇的工作,清扫整理园内的每个角落。
4.各班组织幼儿学习有关卫生知识,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5.整理资料,做好卫生保健工作总结。
6.指导班级做好幼儿的餐具,日常生活用品、及教玩具的收集整理。
7.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教育。
8.做好各种资料存档工作。
以上是对本学期保健工作计划的拟定,希望本学期的保健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做得更好更完善。
幼儿园卫生保健计划5新的学期开学了,随着秋天的到来,天气的逐渐转凉,人类机体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但对于免疫系统发育还不够成熟的幼儿来说,一些细菌、病毒便会趁虚而入。阳光春苗幼儿园本着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学期气候及幼儿身心发育特点,特拟定以下卫生保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保教工作规范,实施保育员一日工作细则,提升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程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具体措施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对食谱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保证幼儿营养均衡。
为幼儿提供合理的膳食营养,每周制定适合幼儿的带量食谱。要求搭配合理,营养充足,品种不断更新,实行花样化、多样化,稀稠搭配。
2、严格执行托幼机构常用物品消毒规定,做好卫生消毒工作,保证环境设施要安全整洁,各类场所物品定期消毒。
认真贯彻、落实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的卫生检查制度,杜绝一切卫生死角,做好教室内每天的通风工作,使幼儿有一个干净、明朗、清爽的生活环境。
3、完善儿童健康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不同年龄段开展体格锻炼,制定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增强机体抗病能力。坚持每日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晨检工作是幼儿园的第一关口,晨检检查幼儿的个人清洁卫生,是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对疾病的早发现、早治疗的有效方式。全天随时观察幼儿情绪,每天做好带药幼儿的带药记录工作,并按时发药、喂药,做好幼儿的全天观察记录。为预防甲型流感,严格执行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制度,做好晨、午检工作,各班要加大晨、午检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各班每天实行零报告制。
4、严把幼儿体检关,做好儿童多发病、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做好跟踪管理。
把好本学期新入园幼儿的体检关,对于新入园幼儿必须持有体检证及免疫接种证、复印件,并且体检合格后才准予入园;做好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及漏补种登记工作,做好老生幼儿的年度体检,加强对体弱幼儿、肥胖儿的管理登记,建立管理档案。做好秋、冬季节的保暖工作,按时帮幼儿脱、添衣服。做好秋冬季节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做好秋季的消杀、灭蚊工作,消灭传染病的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杜绝秋季传染病在园内的发生。
5、开展幼儿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幼儿心理素质;
开展幼儿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安排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活动常规并执行。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预防各种外伤及意外事故,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幼儿在园内活动的安全性。
31 道德的特征有哪些?
①道德具有特殊的规范性;
②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③道德具有发展的历史性;
④道德具有精神内容和实践内容的统一性。
32 道德的作用有哪些?
可分为道德的职能和道德的社会作用。道德具有调节职能、教育职能、认识职能、激励职能等:其社会作用是道德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是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精神力量,在维护社会生活的相对稳定、保证人们日常生活交往的正常进行方面,也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33 职业道德的定义是什么?
职业道德来源于职业实践,它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指从事一定职业劳动的人在特定的工作中以其内心信念和特殊社会手段来维系的,以善恶进行评价的理性意识、行为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
34 职业道德的特点是什么?
职业道德有以下三个特点:
①在范围上,它适合特定的从业人员,对其他行业的人员不一定适合;
②在内容上,它比较稳定,具有一定的跨时代性,具有较大的文化性,即适合不同文化中的行业;
③在形式上,它比较具体、详细,可操作性比较强,即可以具体对照执行和评估。
35 建立咨询业职业道德的意义是什么?
咨询人员职业道德是咨询人员的必备课,是做好咨询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解决服务对象遇到问题的基础和保障。咨询人员必须高度认识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做好本职工作,不断增强职业道德意识,以利于不断提高咨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36 什么是生殖保健?
按照生殖健康的基本含义,生殖保健的定义是通过预防和解决生殖健康问题促进生殖健康和福祉的各种方法、技术和服务,其中包括性健康,其目的是增进生活质量和人际关系,而不仅仅是与生殖和性传播感染有关的咨询和保健。
37 什么是生殖健康保健服务?
生殖健康保健服务是指为实现生殖健康而提供的医疗保障服务,其中包括开展性教育、提供性与生殖健康咨询、提供避孕药具和医疗保健服务。
38 生殖健康保健服务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生殖健康保健服务的内容主要有:
①婴幼儿生殖健康保健;
②青春期生殖健康保健;
③孕产妇生殖健康保健;
④绝经期生殖健康保健;
⑤男性生殖健康保健;
⑥性健康保健。
39 全球社会提出的“2015年人人享有生殖保健服务”包含了哪些内容?
①计划生育咨询、资料、教育、交流和服务;
②产前、安全生产和产后保健的教育和服务,特别是母乳喂养、母婴保健;
③不孕症的预防和适当治疗;
④流产、预防流产及流产后的调理;
⑤生殖道感染和其他生殖健康方面的情况;
⑥关于人类性生活、性和生殖健康以及做负责任的父母的资料、教育和咨询意见;
⑦应随时能够根据要求提供计划生育的转诊服务,以利于进一步诊断和治疗妊娠、分娩和流产并发症、不孕症、生殖道感染、乳腺癌和生殖系统癌症、性传播感染和HIV/艾滋病。
40 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县级生殖健康服务的标准中包括哪些指标?
①把初级生殖保健纳入县、乡政府工作;
②人口、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知识;
③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
④避孕有效率;
⑤已婚育龄妇女人工流产率;
⑥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
⑦妇女常见病普查率;
⑧常见遗传病咨询率。
41 生殖健康保健的伦理学原则有哪些?
生殖健康保健的伦理学原则有:尊重(自、知情同意、保密)、无害、公正、有利。
42 生殖健康医疗实践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内容有:青春期保健、婚前生殖健康保健、围生期保健、围绝经期生殖健康保健、男性更年期保健、性传播感染的防治、障碍的防治、遗传疾病与生殖健康、环境因素与生殖健康、营养与生殖健康、出生缺陷与生殖健康。
43 什么是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文明程度后,为适应客观环境和人类自身发展的需要。自觉采取的调节生育行为的总称,即公民实行有计划的控制生育,实现人类生产的计划控制。
44 国际社会如何认识计划生育方案的目标?
国际社会认为,计划生育方案的目标必须使夫妇和个人能自由和负责任地决定其生育数量和生育间隔、拥有这样做的信息和手段、确保知情选择和全面提供安全有效的方法。
人口目标是政府发展战略的一个合理组成部分。政府的计划生育目标应重点针对信息和服务的不足。全球社会认为,正视整个人类面临的许多人口、保健、教育和发展的根本性挑战的方法,就是把人口增长维持在一定的水平:并使减缓人口增长、减轻贫困、实现经济发展、改进环境保护、减少不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格局等各方面的努力彼此相辅相成,在许多国家,人口增长减慢能够换得更多的时间以适应今后人口的增加:实现人口目标,鼓励计划生育,应该尊重并符合普遍公认的人权;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应采用一切可用手段支持计划生育中自愿选择的原则,确保服务对象做出负责的、自愿的和知情的同意。
45 国际社会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目标是什么?
①协助夫妇和个人在促进最大限度的健康、责任和家庭福利框架内实现其生育目标,同时尊重所有人的尊严和选择子女数量、间隔和时机的权利:
②消除非意愿的怀孕,并减少高危怀孕的发病率及死亡率;
③让所有需要和要求计划生育服务的人得到可负担得起的、可以接受的和可以方便获得的高质量计划生育服务,同时又能尊重其隐私;
④提高计划生育建议、信息、教育、通信、咨询和服务的质量;
⑤促进男子参与计划生育并分担责任;
⑥为增加生育间隔,提倡母乳喂养。
46 基本国策的含义是什么?
基本国策是指一个国家为整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制定的具有战略意义的、事关全局的、长期的重大决策。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47 我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我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主要内容是: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
48 什么是人口政策?
人口政策是指国家和地区调动社会力量为改变和影响人口发展速度和方向所采取的态度、手段和措施。不同的国家,因本国在人口规模、人口分布和人口结构等方面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
49 近半个世纪来世界人口发展的基本态势如何?
①生育水平逐步下降,人口总量进入增速趋缓时期;
在职业卫生现状评价过程中,通过对企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结合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和劳动定员的调查,评价人员需要综合考虑职业危害的可能性(接触时间和接触强度)、危害的严重性(健康效应)以及接触人数和防护措施的情况。我国相关学者在参考英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美国职业接触的评估和管理策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实际特点,建立了工作场所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公式:风险指数=2健康效应等级×2暴露比值×作业条件等级,其中健康效应等级划分标准见表1;暴露比值=平均实测值/职业接触限值;作业条件等级=(暴露时间等级×暴露人数等级×工程防护措施等级×个体防护措施等级)1/4,等式右边各项划分标准见表2。职业危害风险指数大小划分为5级,分别是无危害(~6)、轻度危害(~11)、中毒危害(~23)、高度危害(~80)和极度危害(>80)。企业现场职业危害风险级别以风险指数最高的为准。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中抵消风险因素
风险抵消因素是通过防护设施、管理手段等减轻危害的因素,即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
结合国内相关学者在广州市制定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质量评分体系,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的现状进行评价。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质量评分体系,初步拟定为组织管理、预防措施、监督检测和健康监护4类共18项,采用的是层次分析法(analytichierarchyprocess)确定因素的权重。通过计算权重对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进行分级,以0.6、0.7、0.8和0.9为界将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划分为不及格、及格、一般、良好、优秀5组,见表3。
职业病危害现状风险综合评估
以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中固有风险因素的分级作为横坐标,分别是无危害(~6)、轻度危害(~11)、中毒危害(~23)、高度危害(~80)和极度危害(>80);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中抵消风险因素的分级作为纵坐标,不及格、及格、一般、良好、优秀5组,建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级综合判断表,见表4。表中A代表轻微危害;B代表一般危害;C代表较严重危害;D代表严重危害。
一、煤矿职业危害现状
煤矿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是粉尘、噪声、有害气体、振动、不良气象条件等。
1.生产性粉尘危害
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中以粉尘造成的尘肺病危害最为严重。造成生产性粉尘危害的主要原因:一是煤矿作业场所粉尘防治措施不完善导致粉尘普遍严重超标;二是煤矿接尘工人多;三是作业工人职业健康监护不到位。
2.噪声危害
噪声危害主要来源于煤矿生产爆破、凿岩、采煤、运输、通风和瓦斯抽放等过程中各种机械设备的转动,尤其在井下的凿岩机、局部风机、采煤机和爆破等作业场所,由于机器设备功率大、空间狭小、反射面大,易形成混合噪声,加之作业工人多,作业时间长,空间密闭,进一步增大了噪声危害的影响。
3.有害气体危害
煤矿开采过程中包括的有害气体主要有CH4、NH3、CO、H2S、CO2等。
4.振动危害
振动危害主要来源于井下采煤和掘进工作面作业工人用凿岩机、电煤钻打眼产生的局部振动,其次是空气压缩机、通风机、振动筛等各种机器产生的振动。
5.不良气象条件
不良气象主要是指煤矿井下采掘工作面的高温、高湿,机电设备硐室产生的高温,不同地点风速的大小等。
二、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存在的问题
1.职业病防治机构及管理制度不完善
煤炭企业尽管设有职防机构和职防工作人员,并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但未按《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存在着职业危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管理水平低,检定、监测仪器设备不足或严重老化等问题,导致不能正规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2.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
由于缺乏对《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煤矿企业对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对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较差、管理不力,另外,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职业危害认识不足,导致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工作很薄弱。
3.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不足
煤矿企业普遍存在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不足的情况,导致在煤矿未按规定建立执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卫生审查,煤矿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国家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导致职业病防护设施先天不足。
4.监管部门缺乏强有力的监督
各级监管部门观念转变还不到位,对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对职业病危害的防治讲得多、做得少,没有把职业卫生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没有真正纳入安全生产日常管理。
三、职业危害防治路径探索
为督促煤矿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预防与控制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职业卫生的有关国家标准,推动煤矿职业卫生工作全面开展。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和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逐级明确工作职责,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2.提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充分认识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启动煤矿职业卫生安全培训,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定计划,明确责任,确保培训计划得到有效落实。使职工充分认识到粉尘等职业危害因素的严重性,严格执行防、降尘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树立安全与健康理念;提高作业工人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技能,增强保护能力,防止违章作业。加大对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齐备。
3.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管
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察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要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将职业卫生纳入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管理。要充分发挥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大对职业危害监管和技术支撑工作的投入,保障监管经费,形成完整的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为煤矿的监察执法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4.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坚持防治结合、重点突出,煤矿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粉尘。在粉尘治理上,坚持通风除尘、煤层注水、湿式作业、净化风流技术、除尘器除尘和加强个体防护,大力开展综合防尘技术创新。在有害气体防治上,加强以通风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对井下所有头面实施防治瓦斯连续监测监控;在噪声治理上,通风机、压风机、局部通风机等应当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局部通风机安装消音器,对工艺上允许远距离控制的固定岗点,设置隔声操作室,同时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噪护具,加强个体防护;在高温治理上,对井下各机房、硐室等高温作业场所应加强通风降温等防治措施,定期监测空气温度,并建立记录;地面高温作业场点,要安设空调、换气扇等通风降温设备,对高温作业人员及时发放降温、防暑饮品,消除高温危害。
5.积极探索,推进职业卫生工作的不断创新
煤矿企业要通过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推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借鉴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借助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力量,推动职业危害因素防治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解决作业场所本质安全和监测、检验、防控等技术上的难点问题,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1、深刻理解政府公共服务责任,准确定位疾控机构的基本性质,逐步调整和理顺单位的职能;对照卫生《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强疾控机构的软、硬件建设,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范化,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效能。
2、贯彻落实《xxx市XX-XX年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刚要》和xxx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及市卫生局有关部署,全力配合市职业病防治院和市慢性病防治院的建设,并全力支持“两院”尽快开展业务工作,在“两院”建设期间,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各项工作,同时做好业务交接准备,做到无缝交接,平稳过渡。
3、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结合乡镇卫生院的改造建设工作,加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的指导,确保今年内全面完成每乡镇至少建1间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任务。
4、落实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构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体系,整合疾病预防控制信息资源,逐步建设集成公共卫生信息资源管理平台。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实现以个案为基础的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建立预防接种信息平台,实施全市接种一卡通目标,及时掌握辖区内儿童预防接种动态,实现流动儿童接种信息的异地共享。提高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和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报告质量。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和疾控机构基本信息系统的管理,提高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和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报告质量。强化对信息的分析、利用工作。
5、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卫生人才工作的意见》(河委发[XX]20号),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科学发展第一次源”的理念,强化人才队伍的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构建合理的人才梯队,提高队伍的素质。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力争增加机构编制,引进若干名急需的专业对口的高学历、高职称人才。继续采用“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大在职人员培训的力度,选送部分业务骨干到省或有关单位参观学习、短期进修;及时派出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短期培训班学习;选派部分业务骨干到挂钩扶持点锻炼;继续完善内部学习制度,各业务科室平均每月要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单位不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鼓励工作人员通过函授、自学等形式提高自身素质。突出学科骨干的核心带头作用,最大程度发挥人才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
6、全面加强实验室建设,配备必需的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满足正常开展疾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对各县疾控中心建设特别是实验室建设的指导和工作督导,配合市卫生局实施对县级疾控机构的绩效考核工作,促进全市疾控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综合防控能力的提高。
二、以全省加强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7、以全省加强作风建设大会为契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党员队伍的事业心、责任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协调领导的能力;同时,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8、巩固“文明窗口”的成果,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建立一支科学、高效、有力的工作队伍,以高度的热情、最高的效率、最优质的服务,为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并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依法依规从严查办违纪人员,促进单位行业作风的进一步好转,树立疾控队伍新形象。
9、落实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加强普法工作,逐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工作人员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特别组织学习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专业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法规所赋予的职责。
三、推进科学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的水平和效益
10、落实省、市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的部署,按照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加强对各科室工作的管理,推进各项业务和工作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并力争以优异成绩通过省的考核。
11、进一步完善门诊、体检、财务信息系统,加强对单位财务收支、物资、药品、生物制品、固定资产等管理,及时掌握各类物资的数量,药品、生物制品的有效期和贮存量等。
12、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特别是在财政全额保障到位前,想方设法增加有偿服务收入,确保单位正常运转,促进单位经济的良性循环,增强发展的后劲,如:继续发挥职业病“两证”的作用,进一步拓展相关业务。
13、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和本中心《质量手册(第三版试行)》、《程序文件(第三版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增强科学防病的能力。
14、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维稳、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的管理,明确职责,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无失火、无失窃、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违法违纪、无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发生。
四、开展科研及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走科技防病之路
15、鼓励工作人员多钻研业务,多总结工作经验,多撰写论文,力争全年在省级以上专业杂志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
16、鼓励工作人员和业务骨干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力所能及的科研。
17、充分利用新仪器新设备、新标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服务疾病防控业务。
五、强化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加强重大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18、切实做好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准备。进一步加强流感哨点监测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监测、分析、评估工作,继续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完成省下达的接种任务,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密切配合重症病例的救治。
19、深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和汪洋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艾滋病防制能力建设,配合有关单位完成我市hiv初筛实验室网络建设;认真实施《广东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XX-xxxx)》和《xxx市防治艾滋病部门责任分解量化考核方案》,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本单位的职责,加强宣传咨询和健康教育,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加大艾滋病人感染者的随访干预力度,控制二代病例;推广使用安全套,加强经性传播的干预工作;继续做好高危人群的筛查、哨点监测和群众自愿检测工作,并做好初筛检测样品的确认检测工作;做好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的管理;认真实施全球基金艾滋病控制项目,并做好项目的管理;做好艾滋病防治中长期规划终期评估工作。
20、进一步加大结核病防治力度。抓住发现和治疗等重点环节,围绕提高结核病人报告率、转诊率、系统管理率、追踪到位率和病人家属筛查率等“五率”,加强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治和肺结核病人的转诊、追踪工作,加强乡镇卫生院查痰点建设的指导、督导和查痰质量控制工作,将流动人口纳入项目管理,实施免费治疗,开展现代结核病以及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的控制工作。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gots)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保持在80%以上,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保持在95%以上,结核病人的追踪到位率85%以上。认真落实结核病耐药性基线调查,提高结核病防治水平。
21、根据《广东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的要求,继续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工作,进一步做好“非典”、人禽流感等急性呼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加强流感疫情监测,做好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各项工作。继续做好手足口病等其他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农业部门传染病防治信息的通报、联防机制。加强院内感染的控制,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22、进一步加大狂犬病防控的工作力度,根据《广东省狂犬病监测方案》开展人间疫情监测和动物伤人暴露监测。加强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规范做好犬伤者暴露后伤口医学处置和狂犬病疫苗及免疫球蛋白的预防接种,切实降低狂犬病发病率。按照《广东省太类管理规定》,加强部门协调,落实部门职责,遏制狂犬病疫情,特别加强重点地区督导和疾控专业人员犬伤后伤口处理知识的培训,规范犬伤医学处理。
23、做好鼠疫防制工作。按照《广东省鼠疫监测方案》,建立省、市县(区)三级人间鼠疫监测网络,市、县(区)均开展人间鼠疫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防止外来输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预防控制人间鼠疫的发生和流行;开展鼠疫宿主动物现场监测工作。
24、按照《广东省手足口病监测方案》(粤卫办[xxxx]7号),建立监测哨点医院,认真开展手足口病监测工作,落实以病源检测为手段的监测措施,及时处理聚集病例。
25、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病毒性腹泻暴发疫情的监测工作;继续做好流脑、乙脑、登革热、霍乱、伤寒、痢疾等其他急性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和疫情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暴发和流行。
六、全面加强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
26、认真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一类疫苗免费调拨,并按规定配送,二类疫苗严格按《条例》采购,市全部委托省疾控中心采购,并只供应到各县和源城区各接种点,严禁从无资质单位和个人购进疫苗。抓好冷链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疫苗的质量、效价和用量,确保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安全、有效。严格按规范程序接种各种疫苗,杜绝预防接种事故发生。加强疫苗资金的回笼管理,促进资金的快速回笼,确保疫苗资金的良性循环。
27、认真抓好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加强工作督导。配合市卫生局开展全市工作检查,保持儿童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糖丸、麻疹疫苗、白百破疫苗(含血破疫苗)、乙肝疫苗和乙脑疫苗等疫苗的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和我省方案,落实甲肝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四种疫苗的普及接种,降低针对疾病的发病率。
28、抓好疫苗可预防的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落实《XX-xxxx年广东省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重点抓好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首针及时率,落实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的省级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以自愿为原则,推广成人乙肝特别是高危人群乙肝疫苗的接种。继续开展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巩固“无脊灰”成果。按上级部署,继续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或查漏补种,进一步推进消除麻疹工作。扩大免疫服务人群和工作内容,积极开展流感、水痘、hib、轮状病毒疫苗、肺炎等其他疫苗的免疫接种和疫情监测工作。特别加强免疫工作薄弱地区、边远地区和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适龄儿童的免疫接种,确保免疫接种率和及时率。开展接种率、人群免疫水平、疫苗效价、免疫效果和afp监测、新生儿破伤风监测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加强麻疹、流脑腮腺炎、水痘疫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指导落实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对学校学生、托幼机构查出的缺种、漏种儿童,及时组织补种。
29、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及时有效地处理基层异常接种反应和由此引起的纠纷,降低预防接种风险。
七、抓好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30、贯彻落实《广东省碘缺乏病防治健康教育及碘盐鉴别活动方案(XX-xxxx年)》和《转发卫生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卫[XX]16号),加大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宣传力度,按监测规范的要求,做好食用盐碘含量的监测工作。特别要做好工作,迎接国家对我市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工作的抽查和复核考评。
31、指导高氟地区继续做好地氟病改水降后的水质追踪监测工作,为农村改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32、贯彻《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XX-2015年广东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寄生虫病(如肝吸虫病)防治;加强对来自疫区流动人口血吸虫病监测,防止外来疫情输入。根据实际开展蛔虫、蛲虫等土源性线虫病的查治工作。
33、做好疟疾监测和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预防疟疾局部暴发流行。做好防治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八、积极推进慢性病防治工作
34、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巩固基本消灭麻风病的成果,做好麻风病的早发现、早治疗、规范治疗,开展麻风畸残康复工作。消除麻风病歧视,共建社会和谐,组织对麻风病院(村)防治工作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有麻风病院(村)整合和建设。
35、按照国家新的性病监测规范,做好性病监测工作,扩大性病监测覆盖面;认真实施国家“基本控制梅毒项目”,加强性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切实降低淋病、梅毒等性病发病率。
36、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行为危险因素及死亡监测,逐步建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登记报告、随访复查、规范治疗、健康教育管理等制度,完善疾病信息监测系统,控制危险因素,降低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牙病的发病率。继续配合省疾控中心到相关县(区)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相关项目工作。
37、贯彻落实《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XX-2015)》、《广东省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发展实施方案(XX-2015)》和《xxx市XX-XX年卫生事业发展规划》,配合做好精神卫生机构建设规划和精神卫生有关工作。
九、加强职业卫生监测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工作
38、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
39、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开展劳动者作业场所的监测监护工作,保证出具的结果和建议科学、准确和公正,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按照《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方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建立放射单位和放射作业人员档案,做好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开展x射线诊断机防护和x光机性能质量监测。
40、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和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劳动者就业前、就业期间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保证检查结果的科学、准确和公正,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协助疑似职业性损害的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
41、认真贯彻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xxx市推广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公字[XX]29号)精神,继续做好市区驾驶人员体检“一站式”服务相关工作。
十、加强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消毒卫生、媒介生物控制、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监测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工作
42、制订市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卫生机构、托幼机构卫生监测的计划(包括被监测单位名称、监测项目、频次、收费等),扩大监测覆盖面。按上级有关要求制订和实施食品污染物监测计划,掌握本地食品安全状况。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前,继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餐饮消毒环节的食品卫生监测工作,做好有关项目的卫生评价工作,防止健康危害因素对人群健康的影响,预防控制食源性疾病等公共卫生危害的发生。
43、制订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建立病媒生物监测机制,开展以蚊、蝇、鼠、蟑螂等“四害”为重点的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并及时分析其消涨情况及与疾病流行的关联性,预测其传播疾病的流行趋势。
44、制订和实施消毒卫生监测和指导工作计划,开展医疗机构、托幼机构监测工作,加强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防治院内感染的发生;同时,做好医院内感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内感染传播。
4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做好市区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提高体检和培训工作质量,特别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入学、就业体检项目的规定,保护乙肝携带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保护公众的健康,严格健康证和培训证的发放管理。
46、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展学生防病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制订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规范,强化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导,指导学校建立和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制度,减少学校传染病的暴发。
十一、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和对基层防病机构的指导培训工作
47、根据防病工作的实际需要和有关疾病宣传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病宣传和咨询活动。突出学校、托幼机构、工厂等重点人群,开展疾病控制进学校、进工厂活动;发挥市健康教育网络优势,开展疾病控制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活动,提高公众对疾病的防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8、根据工作需要,举办全市预防接种、卫生监测、卫生检验、结核病防治等专业技术培训班各1期以上,提高基层疾病控制人员的素质。
49、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各类专业技术骨干对县级疾控机构、慢病机构进行业务工作督导和评估,重点对免疫规划、传染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结核病归口管治、“五大”卫生监测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助下级卫生防病机构解决日常工作中提出的疑难问题,为其做好技术服务提高基层防病能力,推动全市工作全面开展。
十二、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50、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进一步完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等工作预案,做好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灾害防病、免疫反应等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技术等应急处理准备,及时、准确处理各类突发卫生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1、全力做好“创卫”、重大活动卫生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爱国卫生、扶贫、无偿献血、保密及其他相关工作。
十四、配套措施
北京市卫生局调查显示:传媒、广告、咨询等行业的职场人员,46.41%的人出现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的症状,34.05%的白领容易疲劳苦闷。其中工作有关疾病就更加严重和普遍。在这个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通过工作有关疾病保健来防御、减缓甚至治愈此类隐性职业病成为现代都市白领极佳选择。
一、项目名称
OHC--职业健康保健会所
二、项目提出的背景
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猛,城市生活节奏加快,职场人员健康问题面临严峻考验。工作场所各种有害理化因素尤其是计算机的广泛、高强度使用导致相关城市职场人员身体不适,大规模出现脊椎病、鼠标手、干眼症、屏幕脸、等工作有关疾病;久坐导致的腰肌劳损、由于机械化的工作导致心情压抑等办公室综合症的严重侵蚀。在发达国家,健康产业已经成为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其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5%。在我国,健康产业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5%,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近十年来,我国健康产业发展十分迅速,市场容量不断扩大,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上升。比尔盖茨曾经说过:“下个世纪能够超过我的世界首富一定来自健康产业,21世纪能与IT业相比的是健康产业”。
三、项目概述
OHC全称为Occupational Health Center(职业健康保健会所)。
(一)公司宗旨
为职场人员提供常见工作有关疾病咨询与工作有关疾病健身计划,提高职场人员健康水平,预防职场人员工作有关疾病。在中国更多的地方贴心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化服务,做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公民。用经验和知识高质高效地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不断满足用户需求,持续提升服务品质,创造良好的商业和社会价值;为股东提供稳定增长的利润;为员工提供发展的平台与空间。
(二)公司理念
以优质的服务,为城市职场人员创造美好生活,创建更有活力的城市。为城市职场人员创造美好生活的一部分,包含着打破地位和传统的局限而成为更自由的人。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响应城市职场人员真正的需要:有着各种不同的需要、品位、梦想、渴望的城市职场人员对自身健康的需要。
四、项目的可行性评价
(一)外部环境
北京市卫生局调查显示职场人员获职业病比例珠帘增高,社会经济发展迅猛,城市生活节奏加快,北京已经成为中国白领阶层比重最高的城市,政府提出重点解决职业病诊断难问题。遗同时有关防治职业病的知识尚不普及,有关职业病防治法不完善,“办公室”综合症像这样的隐性职业病更是还未被广大职场人员所熟知。这一市场有较好创业机会。
(二)市场分析
2010年,北京白领(月收入2万以上)有233万人,中国白领健康调查报告iResearch-MSN.result调查显示:仅有22.8%的白领对自己目前的健康情况表示满意。
白领对职业健康保健的需要很大,我们拥有一个很大的顾客群,职业健康保健市场潜力巨大;尤其是在几项特殊职业性惯性病,市场很庞大。
(三)竞争对手
公司服务具有专业性、特殊性的优势,在营销和发展过程中注意广泛树立服务业品牌;注重服务质量;确保服务品牌信誉,不断提高顾客满意度。尽管现在健身会所很多,但是通过对全国健身会所市场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健身会所市场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1)经营项目的科学化专业化程度低多缺乏体育保健的专业人才。目前我国健身会所普遍缺乏合格的运动医学和健身服务的人才,专业技术服务层次低;服务项目不全面多以单纯健身为主;缺乏全面的健身和保健体系;尤其是科学健身、科学保健的方式较缺乏。
(2)运行管理水平较较低。现在健身娱乐市场一个明显的特点是管理水平较低,从运作管理的角度上看,服务流程的规范化程度不高;缺乏智能化的运行设备和操作程序。
由上可见我国目前健身会所的发展呈现迅猛的势头,而职业健康更是朝阳产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基于以上分析,该项目具有较强市场可行性。
五、主要经营范围
为职场人员提供常见工作有关疾病咨询与工作有关疾病健身计划,提高职场人员健康水平,预防职场人员工作有关疾病。
(1)主要服务。为白领和长时间在职工作者提供可行性保健方案,为消费者解决职业健康方面的疑难问题:提供个性健身计划,营养饮食计划,职业病检测与预防,心理咨询,定期体检。
(2)网络服务。主要包括:专家服务、在线咨询、健身计划、娱乐指南等。
(3)场地选择。创业场地选择北京白领居住街区。
六、项目创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1)缺乏市场经营经验。
(2)创业资金不足。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粉尘:煤尘、岩尘、水泥尘、焊接尘、游离二氧化硅等;
化学物质:氮氧化物、碳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等;
物理因素:噪声、振动、高温、辐射等。
第三条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产生职业病危害谁治理和源头控制的原则。以最大限度降低职业病发病率为目标,以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持续改善作业场所环境等为重点,以“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为手段,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的长效机制。
第二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第四条 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调度中心。李斌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专职职业危害防治专干1名(刘玉明),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生产技术科、安检科、调度中心、材料科、财务科、办公室及其他科室队部指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兼职管理人员配合办公室完成相关职业病危害防治事宜,各基层区队设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 管理小组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安排部署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二)负责审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机构设置、责任分工、经费落实等工作,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
(三)及时听取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事件,确保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履行《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六条 法定代表人职责: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三)每年向董事会和职代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工作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人员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四)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第七条 总经理职责:
(一)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将职业健康主体责任落实到各单位;
(二)负责审定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与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定期检查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组织专题会议,听取职业病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推广有利于职业病危害防治和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
第八条 矿长职责:
(一)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做好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工作;
(二)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总经理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九条 总工程师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技术标准等,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二)组织编制、审查施工设计,从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方案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考虑职业健康危害因素;
(三)组织指导公司防尘、防中毒管理工作;
(四)负责职业健康科技攻关、技术管理工作,指导新科技成果、新工艺的应用和推广工作。
第十条 生产副矿长职责:
(一)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做好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工作;
(二)组织指导公司在设备选购时,应选购、降尘、降噪声、减振动设备等工作。
第十一条 安全副矿长职责:
(一)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做好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工作;
(二)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负责治安、消防和医疗抢救工作。
第十二条 机电副矿长职责
(一)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做好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工作;
(二)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负责治安、消防和医疗抢救工作。
第十三条 工会主席职责:
(一)积极开展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职工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二)维护职工职业健康权益,监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反映职工职业健康诉求,代表职工向公司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三)督促劳保用品的发放,开展有利于职业病防治的各种活动;
(四)按规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设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办公室职责:
(一)协助领导小组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煤矿有关的职业病防治的规定。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执行;
(二)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岗前、在岗培训教育;
(三)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员工的职业史、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个人健康资料;
(四)负责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发放和监督使用等工作;
(五)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将其结果报告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六)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和建档工作;
(七)建立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台账和档案;
(八)定期组织开展现场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九)组织编制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演练工作,提高处置突发性职业病防治事故的能力;
(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
(十一)依据健康监护的资料和劳动者的申请履行职业病的诊断与认定工作的相关职责。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十二)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
(十三)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办公室专职职业卫生管理员职责:
(一)认真履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有各科室、区队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与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三)组织参与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四)组织员工岗前、岗中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员工的职业史、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个人健康资料。员工体检结束将如实告知员工本人体检结果,并签字确认,发现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的员工,要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员工离职时,应如实无偿的为员工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并盖章;
(五)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六)定期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监督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七)参加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和档案等工作;
(九)负责向员工公布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结果,并将结果上报上级安全监管部门;
(十)对劳动者上岗前、更换岗位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并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告知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
第十六条 调度中心职责:
(一)负责事故报告、下达应急救援指令等协调工作;
(二)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
第十七条 安监科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职业病防治有关规定;
(二)负责监督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三)负责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维护保养、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四)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排查等关违规行为的查处;
(五)参与由综合办公室组织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现场检查。
第十八条 生产技术科职责:
(一)负责粉尘危害防治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责成相关单位按时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
(四)参与由综合办公室组织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现场检查。
第十九条 地测科职责:
(一)负责井下防治水工程的设计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计、施工、管理等现场的指导工作;
(二)负责对地面地表塌陷的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观测,及时向煤矿领导及公司相关部门或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三)负责收集、整理地测中设计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相关资料、图纸等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机电科职责:
(一)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管理;
(二)负责制定本科室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实施;
(三)保证作业车间粉尘、噪音、辐射控制质量,并保证各类防护的齐全、完好;
(四)负责编制设备相关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各种检修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定期组织煤矿机电、运输安全设备、设施中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六)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技术档案,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
(七)积极在煤矿推广机电、运输管理中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新技术、新设备,开展科技攻关;
第二十一条 通风科职责:
(一)配备专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
(二)负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对粉尘、噪声、有害气体等主要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噪声、有害气体监测周期、粉尘监测采样点及监测周期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执行并做好监测记录;
(三)对采掘工作面和机电设备硐室的温度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监测;
(四)对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的产尘点进行监控,并制定降尘措施,通过安装喷雾、净化水幕、捕尘帘、洒水、冲洗巷道、等多种措施有效降尘。
第二十二条 财务科职责:
(一)财务科长是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资金投入的财务预算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预防费用使用和管理工作,保证资金充足到位;
(三)负责采购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及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牌版,保障职业危害应急事故的物资设备供应工作。
第二十三条 材料科职责:
(一)负责新增或更新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设备的添置,监督指导职业危害防治设施设备的安设检验及使用管理工作;
(二)公司在设备选购时,应选购、降尘、降噪声、减振动设备等工作;
(三)参与由综合办公室组织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现场检查。
第二十四条 劳资科职责:
(一)负责单位员工入职、辞职手续办理;
(二)负责单位员工各类保险参保人员的上报工作;
(三)负责单位员工社保凭证整理工作;
(四)薪酬管理,劳资报表的编制;
第二十五条 行政科职责:
(一)负责上传下达上级指示和会议决议及监督执行;
(二)组织起草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各种文件,并对发文做好审核;
(三)掌握办公室的整体工作情况及单位各种会议、活动情况,做好会议记录并保密;
(四)做好矿长与个部门的信息传递工作;
(五)负责单位文件的打印、编号、发放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文件、资料的保管的定期归档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机运队职责:
(一)负责本矿采掘运输设备操作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二)根据上级领导下达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向各班组合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全面完成任务。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切实提高职工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和专业技能;
(三)负责队内运输系统各转载点的防尘、除尘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工作;
第二十七条 综采队职责:
(一)负责综采队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根据上级领导下达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向各班组合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全面完成任务。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切实提高职工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和专业技能;
(二)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相关规定实施作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
(三)负责对职工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贯彻矿“三大规程”和上级部门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规定。严格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职业病危害防治隐患要亲临现场指挥处理,主持召开班前会、隐患排查和各类职业卫生事故追查会,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制定整改及防范措施;
(四)负责作业规程的执行,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五)负责矿井主运输系统的主转载点防尘、除尘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二十八条 综掘队职责:
(一)负责本综掘队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完成相关指标;
(二)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相关规定实施作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
(三)负责对职工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贯彻矿和上级部门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规定。严格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职业病危害防治隐患要亲临现场指挥处理,主持召开班前会、隐患排查和各类职业卫生事故追查会,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制定整改及防范措施;
(四)负责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二十九条 办公室负责编制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制依据为:
(一)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
(二)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三)生产工艺的改进;
(四)员工的合理化建议;
(五)上级单位的年度工作安排。
第三十条 编制内容
计划项目、经费预算、实施时间和部门责任单位等。其中计划项目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生产场所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改造、生产工艺改进;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警示标识;
(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场所卫生检测评价;
(五)职业卫生宣传与培训;
(六)员工健康监护;
(七)经费投入等。
第三十一条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中:计划要包括目标、措施、考核指标、保障条件等内容。实施方案要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
第三十二条 公司各业务相关科室要在每年1月上旬将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报送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汇总、编制公司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
第四章 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制度
第三十三条 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以及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
第三十五条 职业危害告知分为岗前告知、现场告知和检查结果告知。
一、岗前告知
(一)公司综合办公室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的,应按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二)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综合办公室及所在单位、区队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二、现场告知
(一)公司各科室、区队应在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和评价结果,各有关科室和单位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二)公司各科室、区队应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三、检查结果告知
公司综合办公室应在接到体检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后,7天内向员工发出《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书》,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员工离开公司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字。
第三十六条 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第三十七条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分为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告知卡。
第三十八条 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
(一)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如“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和“禁止启动”等标识;
(二)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如“当心中毒”、“当心腐蚀”、“当心感染”、“当心弧光”、“当心电离辐射”、“注意防尘”、“噪声有害”、“当心有毒气体”和“注意高温”等标识;
(三)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如“戴防毒面具”、“带防护镜”、“带防尘口罩”、“带护耳器”、“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穿防护服”和“注意通风”标识等;
(四)提示标识--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图形,如“左行紧急出口”、“右行紧急出口”、“直行紧急出口”、“急救站”和“救援电话”等标识。
第三十九条 警示线是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按照需要,警示线可喷涂在地面或制成色带设置。
第四十条 警示语句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如“当心灼伤”、“未经许可,不许入内”和“接触可引起伤害”等。
第四十一条 告知卡是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卡。
第四十二条 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规定设置相应警示标识,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一)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二)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
(三)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四)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五)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六)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七)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八)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第四十三条 接触有毒化学品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作业岗位有毒物质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第四十四条 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在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警示线,划分出不同功能区。
第四十五条 警示标识提报、设置和使用
(一)警示标识的提报
公司各科室、区队根据作业场所布局和生产实际情况,每年12月底前统计上报所需警示标识的数量和类型至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统一报计划委托制作。
(二)警示标识的设置
警示标识设置的高度,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警示标识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警示标识的设置高度以视具体情况确定。
(三)警示标识的使用
1.警示标识设在与职业病危险工作场所有关的醒目位置,并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2.警示标识不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3.警示标识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角。
4.警示标识设置的位置应具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5.警示标识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要稳固不倾斜,柱式的警示标识和支架应牢固地连接在一起。
第四十六条 检查与维修
警示标识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修整或更换。
第五章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第四十七条 为了规范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十八条 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机构应按照“三同时”原则,聘请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对矿井建设前进行职业危害防治评价,对已经建成的投产项目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将予评价和效果评价报告及时、如实上报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申报职业危害,同时抄报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并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管理。
第四十九条 申报职业病危害时应提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下列材料: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管理机构情况;
(三)企业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情况;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监测人员及仪器设备配备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有配备情况;
(六)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证明材料;
(七)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
(八)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与告知情况;
(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情况;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五十条 职业危害申报以煤矿为单位,每年申报一次。
第五十一条 公司如发生以下重大变化的,应按照下述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第六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第五十二条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三条 综合办公室每年必须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方面的培训,并将职业卫生培训安排纳入到本单位每年的安全培训计划中。职业卫生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与标准;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基本知识;
(三)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五)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六)职业卫生事故案例。
第五十四条 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一)公司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接受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每年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要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经过监测监控工操作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四)员工转岗前要进行不少于2学时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第五十五条 职业病危害防治宣传
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调中心安检科和安调中心调度科配合,每年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相关知识,也可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公司内部刊物和报纸等做好职业病危害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章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第五十八条 生产技术科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区域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十九条 公司各科室、区队要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责任制,并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台账,确保责任到人,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
第六十条 防护设施效果检测
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检测、评价或鉴定。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不得使用。每年定期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第六十一条 使用培训和指导
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第六十二条 拆除或停用
各生产单位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报生产技术科,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同时向劳动者配发相应的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第六十三条 各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设备点必须按危害性质安设警示标志。
第六十四条 各单位在编写技术规程、措施时,必须将职业病危害设施设备防治制度一并编入,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按规定实施到位。
第六十五条 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纳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范畴,比照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处罚。
第八章 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六十六条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十七条 配发标准依据
(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二)《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
第六十八条 配发规定
(一)使用个体防护用品人员范围:公司在册所有员工
(二)禁止将个体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放,发放的个体防护用品不得转卖。
第六十九条 内容与要求
(一)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二)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
(三)从业人员在公司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综合办公室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四)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综合办公室确定后配置或借用;
(五)必须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如安全帽、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眼罩、防砸胶靴等。
第七十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一)员工进入井下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二)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三)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综合办公室审批,更换。
第七十一条 职责与分工
(一)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计划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应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结合工作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编制采购计划;
(二)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财务科具体负责,采购的物品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
(三)劳动保护用品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发放和日常领用,做好发放和领用记录,并将记录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四)工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七十二条 监督检查
经常深入工作现场了解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认真听取职工意见或建议,由安调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随时监督检查工作现场个体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如违反佩戴或使用规定的按隐患和“三违”处罚。
第九章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第七十三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十四条 日常监测管理
通风队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工作,并配备专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监测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机运队负责对入井车辆的汽车尾气监测工作,每台入井车辆每月至少监测一次,做好监测记录,并定期上报综合办公室。
第七十五条 监测内容及周期
(一)对井下作业场所总粉尘浓度进行监测,每月测定2次,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
(二)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每6个月测定1 次;
(三)硫化氢浓度每月至少监测1 次,对作业环境中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浓度每三个月至少监测一次;
(四)采掘工作面和机电设备硐室应设置温度传感器;
(五)对产生噪声设备的作业场所,噪声监测至少每6个月监测1次。
第七十六条 监测地点及布置要求
粉尘、噪声、温度、化学毒物的监测地点及监测周期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执行。
第七十七条 监测、评价管理
(一)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二)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第七十八条 报告与公布
根据监测及检测、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将日常监测、检测与评价以及落实整改情况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检测、评价结果由委托的检测机构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第十章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第七十九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第八十条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第八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第八十三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八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文件资料档案,并妥善保存。
第八十五条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依法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1.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形成是否满足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主持或者指定分管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
3.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应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4.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1.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2.建设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评审,并形成是否满足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行业标准、卫生要求的评审意见;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主持或者指定分管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
3.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过程应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4.建设单位应当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评审后,按照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5.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6.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期间,建设项目部要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设项目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7.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进行监测,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其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工作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三)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2.建设单位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形成是否满足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主持或者指定分管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
3.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1.建设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应编制验收方案;
2.建设单位应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三十日将验收方案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3.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分期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验收;
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的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均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一章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十六条 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八十七条 职责及内容
(一)综合办公室为健康监护的管理机构,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应急体检工作,并如实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职工的体检档案本人有权查阅并复印。
(二)上岗前和离岗时体检
1.组织即将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以及脱离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2.对未进行上岗前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从事相关职业病危害作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三)在岗期间体检
1.对检查出的职业禁忌症,应通知所在单位,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检查出的可疑职业病,应及时报诊断机构诊断,确诊的职业病病人纳入职业病管理,进行康复治疗;
2.在应急情况下,应向体检机构及时提出申请,组织对紧急接触人员进行相应项目的体检;如因事故接触某种毒物或放射线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相关体检机构进行应急性体检。
第八十八三条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一)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个人基本情况、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3.职业病诊疗等资料。
4.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劳动者健康出现损害,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第八十九条 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
第九十条 检查项目:
(一)基本检查项目
基本检查项目为常规检查:血常规、肝功能、血清(ALT)、尿常规、心电图、内科、外科、B超(肝胆脾)、癌胚抗原。
(二)职业健康检查
1.接触粉尘作业人员检查项目:常规检查、胸片X射线和肺功能测试;
2.接触噪音作业人员检查项目:常规检查、纯音听阈测试。
第九十一条 检查结果
(一)对检查出有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必须调离接害岗位,妥善安置;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并做好职业病报告工作。
(二)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1.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
2.严重的上呼吸道或者支气管疾病;
3.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者胸膜病变;
4.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5.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三)有下列病症之一的,不得从事井下工作:
1.上条规定病症之一的;
2.风湿病(反复活动);
3.严重的皮肤病;
4.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第十二章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
第九十二条 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九十三条 管理职责
(一)各科室、区队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立即报告综合办公室;
(二)综合办公室组织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榆林疾控中心)进行职业病诊断;
申请资料:
1.职业史;
2.《职业病诊断就诊登记表》;
3.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疑似尘肺病患者准备两张间隔时间6个月的胸大片);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一寸照片三张。
并提供职业病人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以及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须的有关材料,并归档保存。
(三)对确诊的职业病病人,综合办公室应及时组织职业病患者进行职业鉴定;
(四)综合办公室安排职业病人进行康复治疗、定期检查;
(五)综合办公室根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诊断结果,并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对于已经确诊的职业病人享受职业病的相关待遇。
第九十四条 职业病病人管理
(一)告知
对发现的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及时告知当事人诊断结果及其享有的权益。
(二)建立职业病病人档案
1.职业病病人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年龄、性别、工作单位、既往史、接触史、住址、联系方式等;
2.职业病病人的各种资料、包括:
①病人的职业史、既往史、接触职业病危害史;
②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
③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
④其他证明材料;
⑤职业病诊断证明。
3.对职业病病人进行康复治疗
①对职业病病人进行定期体检、复查;
②根据病情需要,安排康复、治疗。
4.职业病病人待遇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5.职业病病人的伤残鉴定工作
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九十五条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九十六条 使用范围
(一)防止伤亡事故,改善劳动保护条件的项目;
(二)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用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项目;
(三)职业病危害防治部门为提高监测水平而购置的检测、监测仪器设备;
(四)有关职业卫生工作的检测、评价,健康监护,宣传、培训;
(五)经公司批准的其他专项支出。
第九十七条 经费开支项目
(一)职业病防护设施仪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二)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费;
(三)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费用;
(四)作业场所检测、评价等费用;
(五)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费、调研、资料费;
(六)其他有关职业病危害费用。
第九十八条 具体要求
(一)职业卫生经费是公司为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职工劳动保护,保障职工安全健康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二)年度职业卫生专项经费由综合办公室提出项目汇总,经领导小组审核、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报董事会批准,财务科统一管理,建立分类账目。
第十四章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条 职业卫生档案,是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一)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2.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
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三)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四)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六)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七)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八)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九)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十一)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执行。
第十五章 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百零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指示和精神,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及时组织和协调救援力量,有效控制和处理职业病危害及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零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气体中毒、高温中暑、冻伤等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第一百零三条 事故类型
(一)在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经常遇到粉尘、噪声、高温以及有毒有害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种类有:CH4、CO、CO2、NO2、SO2、H2S等。以上粉尘、噪声以及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伤害影响较大,必须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和管理工作。
(二)粉尘
矿井粉尘对工人的身体的影响也称矽肺病。是由于游离的二氧化硅粉尘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在人的肺泡上发生堆积,影响气体交换,最后导致人的肺泡失去作用,肺组织全部纤维化。
1.井下粉尘:粉尘的产生地点主要是采掘工作面,其次是运输过程中及各转载点。粉尘的发生量随机械化程度的提高而增大;
2.地面粉尘:粉尘的产生地点主要是储煤场和主洗车间。在储煤场周围粉尘较大的地点均采用喷雾、洒水降尘措施;主洗车间主要通过在皮带上安装喷雾、在原煤分级筛、脱介筛等设备上安装防尘罩、在皮带栈桥和各转载点采用布袋式除尘器等措施达到降尘、除尘的效果。
(三)噪声
长时间在工作环境中接触频率较大的声音从而引起人的反感、烦躁不安,长时间或较长时间处于这样的环境下,还可能引起人的神经系统出现某种障碍和病变(听力损害和神经衰弱等),引起人体的内分泌失调等情况出现,听觉器官受到严重伤害。
(四)有毒有害气体
在工作中长时间的接触高浓度的有毒有害气体,导致急性中毒或死亡。
(五)高温
由于人体长时间在较高的温度环境下工作,导致中暑、可能导致职业性白内障、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晕倒的现象。
第一百零四条 危害程度及分析
职业病危害事故按所造成危害的严重程度,一般分为四级: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四级(一般)。
(一)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四级预警),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3人以下;
(二)较重职业病危害事故(三级预警),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
(三)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二级预警),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四)特别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一级预警),是指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0人以上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死亡30人以上。
第一百零五条 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工作,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且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比照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呼吸性粉尘浓度超过接触浓度管理限值20倍以上且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比照较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一百零六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煤矿安调中心和有关科室。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要及时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安全监察管理机构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职业病危害损害的从业人员,要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
第一百零七条 各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职业病危害事故。
第一百零八条 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工作执行《神木市天瑞煤业有限公司应急预案》。
第十六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百零九条 为了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在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好职业卫生管理台账以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以标志或公告等其他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第一百一十三条 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第一百一十六条 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第一百一十八条 开展对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第一百一十九条 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由委托机构及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第一百二十条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第十七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职业卫生工作落到实处,公司全面落实相关责任,发挥经济杠杆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围绕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二十二条 检查层次
(一)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有关职能科室参加,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全面的职业卫生检查。
(二)综合办公室不定期全面抽查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佩戴和使用情况。
(三)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负责范围内职业卫生工作情况,每周检查一次。
第一百二十三条 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二)现场检查:生产场所的环境卫生总体状况,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和警示标识悬挂情况,防护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及监测仪器设备运行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使用情况。
第一百二十四条 落实隐患整改
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各责任单位在收到通知单后应积极主动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中图分类号:X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2)11-0092-02
为提高电力设计院综合管理能力,在2008年进行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如今,已过去四年多了,通过体系管理的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安全管理模式已初步确立,大大提高了设计院安全管理水平,有效的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设计院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体系在实际运行中仍有许多不足,距高标准、高质量的体系管理模式仍有一定差距,下面从目前电力设计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就如何推动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浅谈几点看法:
一、目前设计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全员参与的程度不高。主要表现为管理层及员工对体系建立意义认识不深,对体系文件理解不透,对体系运行监管不严,致使政令不畅,执行不力,体系运行徒有虚名,持续改进效果不尽理想。
二是文件编写不贴合实际,对工作指导作用不大。体系文件框架虽然已构建起来,对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应急响应等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但从体系运行效果来看,存有职责界定不具体、管理权限不清晰、规章制度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导致标准文件执行效果不够理想,体系运行存有偏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较低。
三是体系运行刻板,缺乏动态管理意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自我监督、自我发现、自我完善的动态科学管理体系,只有根据实际,及时更新,才能确保体系在PDCA模式下持续改进,尤其是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法律法规的识别更新、培训计划制定与实施等项目中,缺乏动态管理意识,存有机械性的只更换日期而不变更内容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体系的运行质量。
四是对内审人员管理薄弱,缺乏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主要表现在内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内审队伍不稳定,更换频繁,缺乏对内审工作的绩效考核,或考核范围不全面,或考核内容不切实际,致使内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这些势必影响了团队和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已成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核心问题。
二、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具体措施
1.强化培训,提高认识,深入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宣贯工作
一是加强全员体系文件培训。四年多的体系运行,设计院已形成了固有的安全管理运行模式,有过许多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方法,一些职工难免形成了惯性思维,因此,在管理科学、理论严谨的管理体系面前,员工务必要转变观念,打破思维定势,消除疑虑,增强信念,全力推进体系宣贯。每年初,设计院人力资源科根据各部门培训需求,综合考虑设计院的发展需要以及上级公司的要求汇总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对最高管理层、中层管理人员、内审员、安全员都要有相应的培训目标与计划,确定培训时间、人员、目的、内容和方式,并报体系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公司各部门实施。每次培训完成后,人事劳资部门采取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要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并存档备案。管理层是体系运行的先导,管理层的重视程度直接关系着体系运行的整体效果,因此,管理层务必要身先士卒,主动学习体系文件,要清晰体系建立的目的及意义,清楚体系整体框架结构,熟悉体系日常监管程序,每年接受不小于8小时的体系知识培训,内容包括适用于企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的安全知识,公司危险源有关的运行控制程序及管理方案等。同时要通过体系内审、管理评审及外部监审的机会,加强体系实践培训,提高全员对体系的认识与理解。
二是强化重点岗位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其中包括与职业健康安全直接相关的岗位人员、特殊工种或与应急响应相关人员的技能培训。如档案保管员、驾驶员、重点岗位人员、消防责任人等,培训要有针对性,每次培训都要有详细培训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落实培训签到制度,并采取口试、笔试、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以达到提高重点岗位人员专业技能的目的。
三是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宣传活动。当前,电力行业正推行企业文化建设,安全文化构建也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要以此为契机,广泛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贯力度,可采取张贴安全条幅、制作宣传展品、开辟安全论坛专栏、组织体系知识竞赛等多项活动,使企业全员从思想上彻底认识到职业健康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安全意识融会到日常工作中去,在广大干部职工心中树立起“安全第一,稳定发展”的大局意识,形成健康安全无小事,做到人人关心健康安全,健康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2.深入调研,精心策划,继续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日常管理工作
文件是保持体系有效运行、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持续改进体系绩效必不可少的依据,是体系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企业的管理体系文件不准确、不完善,则有可能造成体系运行失效,或使体系工作成本增加,影响体系的实施效果。因此,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务必要把体系文件管理放在体系管理的重要位置,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清晰体系各层次文件特点和联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分为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和记录文件,其中手册属纲领性文件,体系范围内的所有活动都必须符合管理手册的规定;程序文件是对实施管理体系所有相互关联的过程和活动的描述,包括对企业重点危险源的程序控制;作业文件是指导体系运行的具体工作指南,是对某项危险源的制度章程控制;记录文件则是对企业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四级文件相辅相成,紧密相连,构成了完整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构架。
二是要明确文件管理职责。体系实施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职业健康暗管体系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的并负责发放和管理;最高管理者负责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批准;管理者代表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的审核,负责第三层文件的批准,只有职责清晰,要求明确,才能确保体系文件构架建设顺利有效实施。
三是要实事求是,深入调研,建立起适合企业自身实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构架体系。要充分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对企业规模、危害因素、技术工艺、职工素质等因素进行科学细致分析,建立适合企业实际,简洁操作,易于执行,务实高效的文件体系构架。在体系框架建设中绝不能好高骛远,一撮而就,务必要沉下心境,躬身实践,踏实调研,深入摸索,细化文件编订基础工作,强化文件修订评审,建立起一套简洁高效适用于本企业的管理体系文件。
管理手册文件编写要严格遵循体系标准要求,确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岗位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对文件审批、评审、修改和控制做出了明确规定。努力做到系统阐述,重点突出,层次清楚,协调统一,整体优化,切实可行;程序文件及作业文件编写要充分考虑到文件的“可操作性”和“可检查性”。要具体说明如何开展此项活动、如何进行控制,如何检查,并逐一列出开展此项活动的工作流程和细节,即:“由谁干,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要求,如何控制,形成什么记录和报告”等,且要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以及国家或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要求,文件一旦批准实施,就必须作为企业的内部法规认真执行,确保体系文件的“系统性”和“法规性”;记录文件编写要与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同步进行,确保与程序、作业文件协调一致、接口清楚,要充分遵循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务求达到“全面、简单、适用”,使其体系在运行中最大限度的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保证企业安全管理绩效在PDCA模式下稳定、持续提高。
3.狠抓落实,强化监管,全面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控制。
运行控制是组织按照体系目标、指标及有关程序控制管理体系运转的一种有效方式,它严格规定了体系运行与企业活动的行为标准,属于组织控制风险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是企业消除隐患,避免事故,保证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关键。抓好体系运行管理,务必要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努力做好一下几点工作:
一是做好危险源辨识、评价,强化风险控制。危险源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危险源辨识、评价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其它各要素管理的依据。
首先,要严格按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程序,细化作业活动和场所。对作业活动划分的总要求是:所划分的每种作业活动既不能太复杂,如包含多达几十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也不能太简单,如仅由一二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构成。
其次,确定各作业活动及场所的危险源。结合企业活动、经营和服务特点,进行危险源分类辨识及信息收集,要充分考虑到危险源的常规和非常规情况,包括“三个时态”、“三种状态”。危害辨识方法很多,如安全检查表法(SCL)、预先危险分析法(PHA)、工作安全分析法(JSA)、危害和可操作性研究法(HAZOP)等,每种方法各有特点,也各有适用范围或局限性。所以,企业在辨识危险源的过程中,仅使用一种方法,还不足以全面地识别其所存在的危险源,要综合地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辨识出可能引发事故的材料、系统、生产过程或企业特征,辨识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后果。危险源辨识过程中,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则,辨识范围要覆盖组织设计、生产、销售的全过程,要考虑到作业场所中的所有人员、所有活动、所有设施。
最后,对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风险的危险危害程度,制定控制措施。运用作业条件危害性评价法(LEC)对各种危险源量化打分,并划分风险等级进行控制,把风险值较大的危险源加以重点控制。目前,电力企业的主要危害因素有:生产安全、技术安全、信息安全、消防安全、行车安全、设备安全、用电安全等为重点控制项目,要将其周密辨识,量化打分,详细列入到《危险源(重大风险)清单》中,加以着重控制。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认真落实整改,不断提高体系运行绩效。要通过检查、监督等管理手段,以及检测、检验等技术手段,对活动的各种特性进行常规或非常规的监控,对于电力企业而言,着重对图纸档案库房、计算机房、消防器材、消防通道、车辆等重点部位进行隐患排查,强化安全检查力度和频率,加强管理,使“人防”与“技防”紧密结合,确保企业各项经营活动安全运行。同时,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要及时下发《纠正处理通知单》,要求受检部门对不符合原因进行认真分析,解决前制定防范措施,并及时制定具体整改计划,明确完成期限。同时制定专人负责隐患整改情况的监督工作,采取安全隐患登记入册的管理办法,做好安全档案工作,做到“隐患有记录,整改有期限,过程有监督”,使企业各项活动得到体系运行有效控制。
4.全面考核,绩效管理,认真抓好职业健康体系内审队伍建设。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内审员是管理层与员工间沟通的纽带,是体系持续运行的监管者,是第三方监督审核的联络员,是不符合项改进与纠正的实施者,在整个体系运行管理中起着关键作用。因此,提升体系内审员的综合素质,加强体系内审队伍建设是确保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
一是加强内审员的选拔与任用管理。目前,设计院内审员素质参差不齐,对体系文件理解不透,一定程度影响着体系运行质量。因此,务必要抓好内审员的选拔与任用管理,要结合设计院实际情况编制《内审员管理办法》,对任用条件严格把关,所选用内审员务必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两年以上,或从事三年以上其它专业管理,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价能力,能对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进行分析,能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具有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的能力,同时要具有相应的语言文字能力,能起草一般性文件和专题调研报告,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同时内审人员不但要有较高的专业技能,还要有较高的道德修养,思想政治觉悟高,热爱本职工作。另外,务必要保持内审队伍的稳定性,充分发挥其监督、评价、管理等职能,提高体系运行质量。
二是强化内审员培训。企业要建立起一整套内审员培训计划与方案,并要使每一位内审员达到相应的任职要求,使其深入理解体系文件,了解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机制运作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熟悉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掌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安全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知识等。使其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过硬的管理技能、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是加强对内审员考核,强化绩效管理。首先,要制定《内审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内审员、安全员奖惩办法》,所制定考核标准必须要量化,对不同岗位的内审员,都要确定量化的考核标准,使量化标准与履职效果能方便地进行对比。所制定的奖惩办法务必奖惩明确,为内审员提供一个意志行为选择的依据。其次,奖惩依据的制定必须公开透明,所有内审员都能准确、全面地把握其具体内涵和要求,避免发生为了奖励而奖励,为了惩罚而惩罚的无效活动。真正使奖惩成为诱导人们行为选择的有效激励措施和企业激励机制建设的主体内容。这样,会大大提高内审员参与体系建设的热情,真正会把优化体系管理为己任,对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会起到极大地促进作用。
总之,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企业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转变的具体实践,是培育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具体措施,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预防事故的有效途径。因此,今后务必要以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努力将企业的安全管理融于自我监督、自我发现、自我完善的科学管理体系之下,细化工作部署,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工作措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推进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确保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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