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本理念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3-02 14:56:21

生本理念论文

生本理念论文篇(1)

论文摘要:行政法的现代性转型不仅要求其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方面从传统的规范—价值体系向现代法治型的规范—价值体系转变,而且要求其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也同如此。而如何做到这一点,我们认为必须对行政法的基本理念的范畴进行重新建构,把法的生态性理念引入行政法的基本理念的范畴,并把这一理念落实到行政法的法律条文之中使我国的行政法不仅充分体现,“以人为本”,而且足够的体现对生态自然的关怀和呵护。论文关键词:生态本位 行政法 基本理念 重构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之路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念,必须走政治文明、经济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之路。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谈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时指出其内涵价值之一是: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行政法的现代性转型也应该同样适用这一原理。但是从目前学界所认为的法律现代性转型所应有的内涵来看,在这一方面有着明显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行政法的基本精神只注重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而忽略了人与自然的协同性问题所以我们认为在行政法的现代性转型的进程中很有必要强调这一法律的生态文明特性。本文从行政法的传统理念及其局限性分析着手,指出行政行为及行政法生态化的基本内涵及路径. 一 法律的理念是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具有综合稳定性特点的原理和准则。法律理念作为法律制度内在的组成部分,体现了法律条文和现实社会生活中人们对某一事实的价值态度,是法律制度和人们的道德价值的桥梁,是“一个社会共同体的社会典论和政治、经济文化等影响和作用因素对法律的影响的直接反映”。法律理念始终体现着法律的本质和根本价值.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 构成了法律体系的灵魂,决定着法律的价值趋向;而且法律理念是法律创制的指导理念,是法律体系统一的重要保证。所以每一部单行法律都有其基本理念,其所有的法律条文都是在这一基本理念的基础上展开的。当然行政法也不例外。 行政法的基本理念是指导行政法制定、执行、遵守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准则,对行政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监督都具有指导作用的原理。国内外学者对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已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国外的学者大多数把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归结到法治行政,如德国的行政法学创始人Otta Mayer在《行政法》中认为,依权力分立的理念,国家应“依法而治”,即国家的行政行为都应该在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即在行政与法律的关系之间法律具有优先、原发和保留的理念;日本的法律优先理念、法律保留理念和司法审查的理念我国对行政法的理念的主要观念如‘·我国的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主要理念: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发挥国家行政机关的效能;人民群众管理国家;民主集中制;各民族权利平等;国家实行计划化管理”,我国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可以归纳为两个:行政合法性理念、行政合理性理念”“行政法的重要理念主要有两个:行政法治理念或称依法行政、民主与效率相协调的理念”行政法的基本理念主要有:行政合法性理念、行政合理性理念、行政公正性、行政应变性理念、行政负责的理念”等等。近年来学者对行政法的基本理念的表述有了一个基本的认同趋势,大多数学者在著书立说时把行政法的基本理念概括为行政合法性理念、 行政合理性理念两大理念,特别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提出和实施以后,行政法的基本理念更倾向于行政法治的理念。 我们认为行政合法性理念、行政合理性理念成为行政法的基本理念是勿用置疑的,但是当我们面对大自然时,我们不应该忘记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告诫的: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我们预料的影响,常常才巴第一次结果又取消了。因为以往人类的所有行为都建立在以人类为中心的基础之上,认为人类是生物圈的中心,人是唯一的道德人,也是唯一的道德主体,只有人才有资格获得道德关怀,因此包括行政法也不会考虑法律所应该具有的生态特性,不能从法律上确认大自然所拥有的自然权利,其结果往往会导致资源日趋短缺、环境急剧恶化、人民生活质量下降等现象,而且最不可思议的是许多人却认为人类正在利用自然时对自然的破坏是正常现象,从而使生态自然应有的权利因法律的非生态化而得不到保护。所以笔者曾强调指出:‘·以往人们注意到法的形式和架构以及突出人与人、人与集体和社会之间的公平、效率及正义等价值理念方面的现代化,但人们往往忽视了法的生态文明评判标准。其结果是法律虽然在当今社会增强了人文关怀的程度和力度.但在许多方面却是建立在对生态和自然伤害的基础上。这对于生态领域而言是及其不公平的。’因此本文认为对行政法的基本理念也必须进行重新建构,在以被大家所接受和认可的行政合法性理念、行政合理性理念的基础上增加行政生态性理念,而且认为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念深入人心,行政行为的生态化是必然趋势。 二 行政法的生态性理念是指在行政立法、处罚、行政复议、诉讼和行政监督等方面都必须贯彻行政行为应该热爱、保护、尊重、合理开发、可持续的利用自然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基本准则,并把这一理念落实到日常的行政行为中的原理。这一理念的内涵要求行政法及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必须考虑到行政法所应该具有的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方面是否会影响到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自然利益、是否会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导致对环境的污染和不必要的伤害,也就是要求行政法的立法宗旨在保护自然人和法人利益时也必须保护大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利益。泰勒在《尊重自然》中指出‘·生命中心主义的观点是以自然的尊重思想为基础的,它的核心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第一,以与其他生物在同一意义上相一致的条件为本,人类是地球生物共同体的一个成员。……,人类在本质上并不比其他的生物更优越。”我们在此试图对行政法的生态性理念的应有内涵进行尝试性建构。 (一)生态本位成为行政法的基本理念的法理意义 “和谐就是一种美德”,行政法只有把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和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才能体现行政法的内在美德.行政法作为一种制度理性. “不仅要调整物与物的关系(真),还要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善),更要调整人与物的关系(美)。所以行政法要成为一部具有内在和谐、真善美辩证统一的现代型法律,就必须在法治行政理念的基础上积极的吸纳生态性理念,使行政法生态化 首先,行政法必须具有生态性特性是由行政行为与生态环境的密切 关系所决定的。在我国较为权威的《法理学教程》中指出‘·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并认为既然行政法 调整的是社会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行政法就不能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其实这种理论无论从行政法历史发展还是从现实的状况来看都是不能成立的。从历史的发展来看,虽然行政法一开始产生的目的是用以规定行政机关和引导、命令行政相对主体从事对人的行为以及产生一点的人与人的关系,但随着环境的污染、生态的破坏和资源危机的加剧,环境资源的保护工作的加强,行政法的机制开始用于规范和制约行政机关和引导、命令行政相对人从事对生态环境的行为、形成或改变人与自然的关系。据权威资料显示:为了应付日益严重的环境资源问题,各国首先采用的法律手段就是行政法律手段,首先制定的法律就是环境资源行政法律……;迄今为止所形成的具有特色的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机制,大部分是属于行政法调整机制范畴的调整机制。行政法的历史说明行政法在应对和处理生态问题方面起了其他法律和措施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现实来看环境资源的规划、环境资源使用权审批关系、土地的征用及超标排污、损害环境资源的处罚都与行政法有关系,而且大量的事实也表明较大领域对生态环境的认为破坏的后果往往与行政方面的行为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所以我们认为现实生活中的与行政法有关的行为基本都于生态环境有着直接的联系。 其次,行政法积极地吸纳生态性理念能够更好的协调人类的发展与保护自然利益的关系,是我国的经济良性发展的要求所决定的。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是一种平等性的权利经济,是一种以意思自治、利益多元为前提条件的经济,而生态环境是一种公共的、不可独占的资源。也正因为如此,生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仅仅靠市场的调节效果不是很明显。这种问题的解决往往需要国家的公权力的介入,而国家的介入往往又需要通过制定和实施行政法,通过行政机制来规范和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如果通过把生态性理念作为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就可以用这一理念来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每一条文,从而充分体现行政法的生态性特性。按照传统的发展观来看,社会的发展主要看人均CNP(国民生产总值)或CDP国内生产总值)。而这种衡量标准并不能代表一个国家的真实财富,更不能反映一个国家的发展潜力。这种增长是以栖牲环境为代价而取得,这种以工业增长作为衡量发展的唯一指标,其结果往往会导致资源日趋短缺、环境急剧恶化、人民生活质量下降,并最终导致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因此,必须改变单纯以CDP作为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做法,把经济发展中所付出的环境和资源的代价纳入到成本中进行核算,坚持可持续发展之路,确保实现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的协调发展。而这一切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上,更需要行政法的支撑,需要行政法对生态及自然环境的关怀和体贴。 (二)我国行政法的生态性理念的基本内容 首先,行政主体必须具有生态法律意识。生态意识是指:“人们在认知环境状况和了解环保规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基本价值观念而产生的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它最终体现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行为上。简言之,环境意识即人们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生态行政主体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和自然人,其生态意识由于个体特殊的社会地位、生活经历和特殊的利益而表现出个体性特质;同时由于个体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和群体之中,又必然表现出共同的社会利益,是在多样性的基础上的统一。其表现形式是多样的:生态法律知识、生态法律思维方式、生态法律情感、生态法律态度、生态法律信仰、生态法律心理、生态法律观念等。行政主体的生态法律意识及其变革、发展取决于一定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和一定的生产方式,而且一个国家的政权导向也影响着人们的生态法律意识,即粗放型的生产方式导向和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导向往往也直接影响着行政主体的生态意识。 其次,行政职权的设定必须考虑生态权。根据蔡守秋教授的介绍,法律同样可以用权利和义务的范式来调整人和自然的关系。也就是通过规制人们的行为,赋予人和自然相应的权利并设定相应的 义务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所以在行政职权的设定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专门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新权利和新义务,从环境正义和环境民主出发,围绕环境资源的生态价值和其他非经济价值,以特殊的权利义务结构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及与此相关的人与人的关系来建立和健全环境权同时设立和完善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义务:采取积极的措施保护资源的义务、保证平等的获得、使用这些资源并从中受益的义务、防止或减轻对资源或环境质量的破坏的义务、减少灾害、提供紧急援助的义务、承担破坏这些资源或环境质量的责任义务。这样通过赋予人和自然相应的权利并设定相应的义务,从而使行政法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绿化”,使制定的行政法能够很好的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 再次,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以生态利益为本位。行政权的行使往往是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更多,但与生态资源的保护也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当该行为涉及人类对自然的侵害和利用时,往往由于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不当所引起的人为环境问题。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从传统的视角均认为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认行政法能够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功能,事实上当一项行政行为涉及到人与自然关系时,这一决策是否科学、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往往能够影响和改变人与自然的关系。例如20世纪50年代麻雀成为当时的公害,所以政府号召人民随心所欲的拼杀麻雀,从而使麻雀与人类成为敌我关系。但2002年12月湖南省首次通过地方法规将麻雀列为湖南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从而改善了人类与麻雀的敌对关系。所以行政权力的行使的生态化能够有效的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最后,对违反生态本位理念的行政行为,行为主体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的生态违法是指行政主体违反有关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而其应该承担的责任是指违反行政生态性法律规范所应该承担的法律上的不利的后果。当然行政生态责任的构成要件可以参照民法上侵权的构成要件,强调主体合法和造成生态破坏后果的事实,但我们认为在主观要件方面必须进行修正,必须参照《合同法》中的严格责任理念来追究行政主体的生态侵权行为。行政法在调整人与自然关系方面比其它的法律具有更强的优势,它能够而且正在使用公权力来支配和调整行政行为对生态自然的态度及其趋向,因此国家作为全体人民环境资源的“托管者”,应该为全体人民谋福利为目的,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 三 行政法的生态化主要通过国家法的制定授予国家政府管理部门管理环境资源的职责,采取行政手段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及与生态环境有关的人与人关系的倾向。但在现实生活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客观的存在着诸如法律理念的转型滞后、行政执法的效率积极偏低、司法的功能偏差等缺陷。所以我们认为不仅要构建行政法的生态性理念, 而且要在行政立法中确立和承认生态资源的利益归属权,并对行政行为的生态违法明确归责理念,从而使生态违法行为受到应有的处罚。 首先行政法的基本理念的生态化,用“生态牙日益中心主义”取代“人类利益中,心主义”,确认生态环境的人格牙益归属权是我国社会治理方式法治化的应有之义。 人类中心主义是一切以人为中心,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为人的利益服务,其实质是个人中心主义。马丁·海得格尔认为我们必须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误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他认为:人和动物都一样,都是从属于大地和自然的,人不是自然和大地的主宰,而是它们的维护者。从法律的生态性特 点我们可以推导出法的生态优先的内涵主要是指我们在处理经济增长和生态保护的问题时,要确立生态保护法的地位。西方在现代性转型过程中曾经也提出协调发展的设想,但是这一理念往往成为经济优先发展的代名词,其结果虽然经济有所腾飞但却是建立在以损害人类的生存环境为代价的基础之上,而且是相当沉重的代价。这一教训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尤其是我们当前处在经济发展也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形势更加严峻且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关键时刻,我们更应该把“生态优先”的基本理念纳入正在现代性转型的行政法理念之中,赋予自然界的动植物以生命、自由等各种权利,正确认识到人类只是自然界的一个普通成员,人类应当关注非人类存在物,关注生物圈、地球、生态共同体、动物、植物以及那些虽不具有自我意识却具有客观价值的存在物,确立同为地球生物圈内的物种—人和其它的动植物的平等性、地球资源的共享性。由于人类相对于其它地球的存在物具有主观的能动性和侵害性,而通过伦理道德及其它的举措效果并不明显。例如中国自1958年以来大量的砍伐林木,仅黑龙江省50年就生产了2.2亿立方米木材,到20世纪末中国的天然林几乎名存实亡,随之而来的是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漫天而来的沙尘暴所以在当前我们只有从行政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界定人类与生态自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归还生态环境的人格利益,把生态自然中的每一个有机体都看着具有独立‘·人格’,的生命,从而把自然环境作为独立的、具有人格主体地位的平等身份来看待,并用法律来确认“环境人格”的身份和地位。既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法治内涵应有之价值标准。 其次行政法的生态化可以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价值法定化,对人为的侵害生态环境造成自然环境的破坏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传统的发展观认为生态资源是一种‘·免费的午餐”,并不把环境和自然资源本身对地球的贡献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本效益之中。在现实生活中环境要素如水、空气、阳光等人类生活的必须品是人类得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我们在使用时往往是无须支付任何代价,并且往往是可以任意的进行占有和处分。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口的迅速增长、清洁的水、空气、宁静和阳光等环境资源的稀缺性特征逐步的显露,人类的生存利益与生产利益在对环境的需求上开始产生对立并形成日趋激烈的竟争态势,传统的法理念这时却不能解决这种矛盾和冲突,必须通过权利的重新配置来平衡和制约人与人、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根据1995年世界银行提出的评价财富的新方法: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及其它资源综合起来进行评价,承认生态环境的财产所有权和财产价值。 这一做法有利于消除经济发展的外部条件的不经济性,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的内外的协调和吻合。而面对当今生态危机的严峻挑战,契约的伦理化是契约秋序现象进化的必然方向”、运用契约规则的方式和效力来表现人际关系中的正义、合理、公平的伦理观念,将善的价值取向和判断广化为人与自然共在同享的秋序归依具体内容体现为当代人之间的平等享用环境和生态资源的契约关系、国家与全体国民之间关于委托国家管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的契约关系、不同时代人关于享用生态自然资源、保护地球环境的契约关系以及人类与非人类存在物之间关于共享地球的契约关系。尤其是人类与地球上其它存在物之间的契约关系在法的理念中应该得到应有的确认和体现。同时由于环境资源具有“整体性”、“共有性”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的“公害性”的特性,这就意味着生态环境的破坏和侵害的结果决不仅仅某一公民个人利益的侵犯,而是对社会群体和全社会利益的侵犯。对于那些为了个人利益而侵犯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而言,对其责任的归认应该采用“严格责任制度”的理念,对其造成环境破坏后果的惩罚也不能按可计算的利益来加以赔偿,而应该采用“社会利益责任制度”的理念,从而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生态环境的社会地位和价值。 行政法的生态化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消极的 防止行政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侵害,而更是为了保护人类的健康、创造优美的生存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随着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能力的不断增强,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侵害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把这一损害控制到最底限度也是包括行政立法所必须考虑的问题。正因为当前我国的很多行政行为缺少具有生态特性的法律依据.也就人为的造成对生态环境的侵害的情况下往往却不受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认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的进程中必须积极的吸收生态本位的理念,使行政行为建立在考虑和保护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的基础上,从而使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行政行为领域也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张文显.二十世纪法哲学思潮研[M]法律出版社,1996. 公圣祥.法理学[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城仲模.行政法之基础理论[M]台湾三民书局,1983. 杨建顺.日本行政法通论[M]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 杨达.行政法概要[M]北京政法学院校内用书,1982. 年松.行政法学教程[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罗豪才.行政法论[M].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 龚祥瑞.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M].法律出版社,1989. 罗豪才.行政法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1]缪文升.现代性转型视角下法的生态与形态[J]新疆社会科学,2004,(3). [12]汪劲.中国环境法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13]孙国华.法理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14][16]蔡子秋.调整论一对主流法理学的反思与补[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15]洪大用.当代中国环境问题[J].教学与研兄,1999,(8);11. [17]江山.广义综合契约论—寻找丢失的次序[J].民商法论(第6卷)[C].武汉:法律出版社. 文章来源:范文

生本理念论文篇(2)

(一)尊重职业院校学生的利益和需求

职业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必须以尊重学生的需求和利益为前提。职业院校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具有很大的差异性。我们应该充分尊重每一位学生的利益和需求,尽量满足他们的所需。

(二)高度重视以人为主体

作为教师,我们应该了解和意识到学生的实际地位,并且应该保护和认可他们的这种地位。教师和学生要建立一种新型的师生关系,即和谐、平等、互助的师生关系,双方应平等友爱地交流,教师要时时刻刻关心学生,关注学生的各种变化,设身处地地为学生考虑,站在学生角度去思考,真正帮助学生解决各种问题。

(三)追求学生的全面发展

当今社会需要的是全方位的复合型人才,职业院校教育是学生即将步入社会的最后一级阶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是我们教育教学的终极目标,我们要将教育的重点放在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培养道德素质方面。

二、运用人本理念的具体方法

(一)尊重个体差异,采用不同的方法引导和管理

职业院校的学生来自于五湖四海,他们有不同的知识背景和教育环境,还有差异性强的成长方式和个性因素,特别是对于职业院校的学生们来说,这样的差距更为突出。由于大多数职业院校的学生文化成绩普遍较差,观念较为多元,管理起来也比较难。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必须结合学生的现实,在探讨人类情感和实践的基础上,采用非强制性方式,使其在学生内心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而把构建意识转变为学生自动去做的行为。“人”是实施管理制度的重中之重、聚焦之点,得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做到“以生为本”。引导学生自主创新,现如今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较强,那么学校应当积极鼓励并通过创业计划和企业比赛等平台去引导他们,为他们指明方向,创造更多与企业进行交流的机会,使他们能够真正地有实战经验和理论知识。学生人数众多,有些学生比较内向,有些学生比较开朗,有些学生比较细心,也有些学生容易粗心大意,对于不同的学生,我们必须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引导和管理。

(二)聚焦于学生的细节,尊重学生内心,注重交流和传递爱心

在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过程中,我们仍然要坚持以学生为根本。在职业院校的很多学生心目中,职业院校不如某些重点院校有发展前途,大部分学生心理会有芥蒂,很不自信,导致出现一些心理问题。针对这一情况,学校应该高度重视,要努力构造一个专业导师制度,塑造一个高层次、高知识、贴近实际的专业教师为主的导师队伍,对学生跟踪训练、引导,理解学生的叛逆张扬,把握学生动态,细心观察,帮助学生处理各种问题,真正做学生良师益友,做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和综合能力培养的导师。对于学生出现的反叛心理,教师应该理性对待,要静下心来劝导学生。在整个学生管理过程中,班干部是我们开展课堂工作的主要枢纽。

(三)平等民主的师生沟通,科学发展新型师生关系

一直以来,在学生管理制度中,教师给的自比较少。要加强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主要地位,发挥其自我教育、科学管理作用。在学校、班级中,学生才是主角。但实际情况却不是如此,很多院校的学生管理中,学生变成了木偶,成了教师控制的玩具。这样一来,学生的自由空间和决定权就很少,这种情况对我们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很不利的。因此,我们应当转变教学工作思路,建立一种新型师生关系。总之,职业院校中学生管理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发展,把人本理念全面贯彻到校园建设中来,加强人文素质教育,推进产业文化进入校园,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质量。

(四)构建全面的育人机制

人文关怀,就体现在以人为本上,要想以人为本,就必须建立一个全方位的育人机制,这个育人机制应包括三个方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在全员育人中,职业院校需要充分利用一切资源,要大力开发校内资源,同时,还要利用校外资源,努力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全过程育人中,要注重“过程”二字,关怀学生的学习、生活各个方面;而在全方位育人中,则要把握一个重要的目标,即培养复合型的高素质人才,注重培养学生的实操能力和工作能力,同时,还要加强德育教学,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

生本理念论文篇(3)

2生本教育理念的具体内涵

顾名思义,生本教育就是以生命为本的教育、以学生为本的教育。它是由郭思乐教授最先提出的一种教育思想、教育方式。生本教育是在全球教育改革的洪流中诞生的,也是适应我国教学发展的一种教育模式,其本质就是为学生好学而设计的教育,也是以生命为本的教育。生本教育的内涵包括以下几点内容:首先,“一切为了学生”。这是整个教育教学过程的目标和宗旨。一切为了学生,就要求教学内容的选择和制定、教学方式的安排等等,都要符合学生发展的需要,最终目的都是要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其次,“尊重学生”。这主要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运用的教学方式方法问题。学生也是有生命的独立个体,教师对学生一视同仁,而且要充分尊重学生的想法、见解,甚至是疑问。只有教师和学生相互尊重,才能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也才能促进教学的顺利进行。最后,“全面依靠学生”。这是说教师要把课堂和学习的任务交给学生,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教师们要改变以知识灌输为主的教学方式,通过多种教学方法来鼓励学生自主学习。

3生本教育理念下的经济法教学改革实践

3.1注重经济法教学的实践性随着高职高专学生就业压力的加剧,法律专业学生对司法考试的重视程度越来越大。司法考试的实用性较强,对学生各方面要求也较高。那么,对司法考试应该怎样教学呢?其与法律教育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下面笔者针对这两个问题重新设计了经济法教学的内容和方式:首先,在课堂教学中,注重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联结,尤其是要注重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互动,将以往以教师讲解为主的课堂向学生自主学习为主的课堂转变。教师课堂上进行重点讲解,讨论专题案例。组织专题讨论和讲解重点时,要基本遵循“基本法理+比较法学习+法条研读+司考仿真题练习+案例讨论/模拟+综合点评”的形式,激发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培养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次,在教学环节组合编排上,笔者在基础理论、法条解析、案例研讨、比较法学习等板块比率上进行了调整,适当降低了对基础理论的讲授,而比较法学习、法条解析与案例研讨等实践环节则列为课程的主要内容。第三,在研究性学习环节中,在全面、系统地阐述经济法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将近年来经济法学的最新理论研究和立法发展反映在教学中,对近年来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积极探讨,使教学具有鲜明的时代感。最后,优化课程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安排学生撰写论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作为平时的作业,平时作业与期末考试分别占课程成绩比重的30%和70%,考核题目偏向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类型,引导学生关注与经济法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

3.2注重师生之间的教学互动促进师生互动的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在课堂教学中引入教学案例,让学生分角色扮演。传统案例教学方式是以教师讲解为主的,针对文本中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对各情况所蕴含的经济法知识进行解剖,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并不能真正融入到案例情境中去。而通过角色扮演,学生会有明确的身份概念,也会针对自身所处的位置具有更加深切的认识,对案例中所包涵的经济法知识会有更加清晰的辨别意识。同时,角色扮演的形式具有一定的趣味性,容易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其实,角色扮演所产生的其他作用也很多,例如,师生之间或者生生之间的互动可以锻炼学生的社会交往能力、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水平,从而全面提高学生各方面的素质,而且,学生无需走出课堂便可感受到现实社会的真实情境,还能在角色的矛盾与抉择中凸显自我的个性。可以说,角色扮演是进行案例教学的最好手段和方法。

生本理念论文篇(4)

【论文关键词】生态本位 行政法 基本理念 重构 论文论文摘要:行政法的现代性转型不仅要求其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方面从传统的规范—价值体系向现代法治型的规范—价值体系转变,而且要求其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也同如此。而如何做到这一点,我们认为必须对行政法的基本理念的范畴进行重新建构,把法的生态性理念引入行政法的基本理念的范畴,并把这一理念落实到行政法的法律条文之中使我国的行政法不仅充分体现,“以人为本”,而且足够的体现对生态自然的关怀和呵护。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之路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念,必须走政治文明、经济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之路。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谈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时指出其内涵价值之一是: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行政法的现代性转型也应该同样适用这一原理。但是从目前学界所认为的法律现代性转型所应有的内涵来看,在这一方面有着明显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行政法的基本精神只注重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而忽略了人与自然的协同性问题所以我们认为在行政法的现代性转型的进程中很有必要强调这一法律的生态文明特性。本文从行政法的传统理念及其局限性分析着手,指出行政行为及行政法生态化的基本内涵及路径. 一 法律的理念是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具有综合稳定性特点的原理和准则。法律理念作为法律制度内在的组成部分,体现了法律条文和现实社会生活中人们对某一事实的价值态度,是法律制度和人们的道德价值的桥梁,是“一个社会共同体的社会典论和政治、经济文化等影响和作用因素对法律的影响的直接反映”。法律理念始终体现着法律的本质和根本价值.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 构成了法律体系的灵魂,决定着法律的价值趋向;而且法律理念是法律创制的指导理念,是法律体系统一的重要保证。所以每一部单行法律都有其基本理念,其所有的法律条文都是在这一基本理念的基础上展开的。当然行政法也不例外。 行政法的基本理念是指导行政法制定、执行、遵守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准则,对行政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监督都具有指导作用的原理。国内外学者对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已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国外的学者大多数把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归结到法治行政,如德国的行政法学创始人Otta Mayer在《行政法》中认为,依权力分立的理念,国家应“依法而治”,即国家的行政行为都应该在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即在行政与法律的关系之间法律具有优先、原发和保留的理念;日本的法律优先理念、法律保留理念和司法审查的理念我国对行政法的理念的主要观念如‘·我国的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主要理念: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发挥国家行政机关的效能;人民群众管理国家;民主集中制;各民族权利平等;国家实行计划化管理”,我国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可以归纳为两个:行政合法性理念、行政合理性理念”“行政法的重要理念主要有两个:行政法治理念或称依法行政、民主与效率相协调的理念”行政法的基本理念主要有:行政合法性理念、行政合理性理念、行政公正性、行政应变性理念、行政负责的理念”等等。近年来学者对行政法的基本理念的表述有了一个基本的认同趋势,大多数学者在著书立说时把行政法的基本理念概括为行政合法性理念、行政合理性理念两大理念,特别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提出和实施以后,行政法的基本理念更倾向于行政法治的理念。 我们认为行政合法性理念、行政合理性理念成为行政法的基本理念是勿用置疑的,但是当我们面对大自然时,我们不应该忘记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告诫的: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我们预料的影响,常常才巴第一次结果又取消了。因为以往人类的所有行为都建立在以人类为中心的基础之上,认为人类是生物圈的中心,人是唯一的道德 人,也是唯一的道德主体,只有人才有资格获得道德关怀,因此包括行政法也不会考虑法律所应该具有的生态特性,不能从法律上确认大自然所拥有的自然权利,其结果往往会导致资源日趋短缺、环境急剧恶化、人民生活质量下降等现象,而且最不可思议的是许多人却认为人类正在利用自然时对自然的破坏是正常现象,从而使生态自然应有的权利因法律的非生态化而得不到保护。所以笔者曾强调指出:‘·以往人们注意到法的形式和架构以及突出人与人、人与集体和社会之间的公平、效率及正义等价值理念方面的现代化,但人们往往忽视了法的生态文明评判标准。其结果是法律虽然在当今社会增强了人文关怀的程度和力度.但在许多方面却是建立在对生态和自然伤害的基础上。这对于生态领域而言是及其不公平的。’因此本文认为对行政法的基本理念也必须进行重新建构,在以被大家所接受和认可的行政合法性理念、行政合理性理念的基础上增加行政生态性理念,而且认为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念深入人心,行政行为的生态化是必然趋势。 二 行政法的生态性理念是指在行政立法、处罚、行政复议、诉讼和行政监督等方面都必须贯彻行政行为应该热爱、保护、尊重、合理开发、可持续的利用自然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的基本准则,并把这一理念落实到日常的行政行为中的原理。这一理念的内涵要求行政法及所有的行政行为都必须考虑到行政法所应该具有的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方面是否会影响到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自然利益、是否会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导致对环境的污染和不必要的伤害,也就是要求行政法的立法宗旨在保护自然人和法人利益时也必须保护大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利益。泰勒在《尊重自然》中指出‘·生命中心主义的观点是以自然的尊重思想为基础的,它的核心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第一,以与其他生物在同一意义上相一致的条件为本,人类是地球生物共同体的一个成员。……,人类在本质上并不比其他的生物更优越。”我们在此试图对行政法的生态性理念的应有内涵进行尝试性建构。 (一)生态本位成为行政法的基本理念的法理意义 “和谐就是一种美德”,行政法只有把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和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才能体现行政法的内在美德.行政法作为一种制度理性. “不仅要调整物与物的关系(真),还要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善),更要调整人与物的关系(美)。所以行政法要成为一部具有内在和谐、真善美辩证统一的现代型法律,就必须在法治行政理念的基础上积极的吸纳生态性理念,使行政法生态化 首先,行政法必须具有生态性特性是由行政行为与生态环境的密切关系所决定的。在我国较为权威的《法理学教程》中指出‘·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并认为既然行政法调整的是社会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行政法就不能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其实这种理论无论从行政法历史发展还是从现实的状况来看都是不能成立的。从历史的发展来看,虽然行政法一开始产生的目的是用以规定行政机关和引导、命令行政相对主体从事对人的行为以及产生一点的人与人的关系,但随着环境的污染、生态的破坏和资源危机的加剧,环境资源的保护工作的加强,行政法的机制开始用于规范和制约行政机关和引导、命令行政相对人从事对生态环境的行为、形成或改变人与自然的关系。据权威资料显示:为了应付日益严重的环境资源问题,各国首先采用的法律手段就是行政法律手段,首先制定的法律就是环境资源行政法律……;迄今为止所形成的具有特色的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机制,大部分是属于行政法调整机制范畴的调整机制。行政法的历史说明行政法在应对和处理生态问题方面起了其他法律和措施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现实来看环境资源的规划、环境资源使用权审批关系、土地的征用及超标排污、损害环境资源的处罚都与行政法有关系,而且大量的事实也表明较大领域对生态环境的认为破坏的后果往往与行政方面的行为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所以我们认为现实生活中的与行政法有关的行为基本都于生态环境有着直接的联系。 其次,行政法积极地吸纳生态性理念能够更好的协调人类的发展与保护自然利益的关系,是我国的经济良性发展的要求所决定的。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是一种平等性的权利经济,是一种以意思自治、利益多元为前提条件的经济,而生态环境是一种公共的、不可独占的资源。也正因为如此,生 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仅仅靠市场的调节效果不是很明显。这种问题的解决往往需要国家的公权力的介入,而国家的介入往往又需要通过制定和实施行政法,通过行政机制来规范和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如果通过把生态性理念作为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就可以用这一理念来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每一条文,从而充分体现行政法的生态性特性。按照传统的发展观来看,社会的发展主要看人均CNP(国民生产总值)或CDP国内生产总值)。而这种衡量标准并不能代表一个国家的真实财富,更不能反映一个国家的发展潜力。这种增长是以栖牲环境为代价而取得,这种以工业增长作为衡量发展的唯一指标,其结果往往会导致资源日趋短缺、环境急剧恶化、人民生活质量下降,并最终导致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因此,必须改变单纯以CDP作为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做法,把经济发展中所付出的环境和资源的代价纳入到成本中进行核算,坚持可持续发展之路,确保实现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的协调发展。而这一切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号上,更需要行政法的支撑,需要行政法对生态及自然环境的关怀和体贴。 (二)我国行政法的生态性理念的基本内容 首先,行政主体必须具有生态法律意识。生态意识是指:“人们在认知环境状况和了解环保规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基本价值观念而产生的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它最终体现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行为上。简言之,环境意识即人们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生态行政主体包括国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和自然人,其生态意识由于个体特殊的社会地位、生活经历和特殊的利益而表现出个体性特质;同时由于个体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和群体之中,又必然表现出共同的社会利益,是在多样性的基础上的统一。其表现形式是多样的:生态法律知识、生态法律思维方式、生态法律情感、生态法律态度、生态法律信仰、生态法律心理、生态法律观念等。行政主体的生态法律意识及其变革、发展取决于一定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和一定的生产方式,而且一个国家的政权导向也影响着人们的生态法律意识,即粗放型的生产方式导向和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导向往往也直接影响着行政主体的生态意识。 其次,行政职权的设定必须考虑生态权。根据蔡守秋教授的介绍,法律同样可以用权利和义务的范式来调整人和自然的关系。也就是通过规制人们的行为,赋予人和自然相应的权利并设定相应的义务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所以在行政职权的设定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专门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新权利和新义务,从环境正义和环境民主出发,围绕环境资源的生态价值和其他非经济价值,以特殊的权利义务结构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及与此相关的人与人的关系来建立和健全环境权同时设立和完善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义务:采取积极的措施保护资源的义务、保证平等的获得、使用这些资源并从中受益的义务、防止或减轻对资源或环境质量的破坏的义务、减少灾害、提供紧急援助的义务、承担破坏这些资源或环境质量的责任义务。这样通过赋予人和自然相应的权利并设定相应的义务,从而使行政法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绿化”,使制定的行政法能够很好的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 再次,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以生态利益为本位。行政权的行使往往是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更多,但与生态资源的保护也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当该行为涉及人类对自然的侵害和利用时,往往由于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不当所引起的人为环境问题。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从传统的视角均认为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否认行政法能够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功能,事实上当一项行政行为涉及到人与自然关系时,这一决策是否科学、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往往能够影响和改变人与自然的关系。例如20世纪50年代麻雀成为当时的公害,所以政府号召人民随心所欲的拼杀麻雀,从而使麻雀与人类成为敌我关系。但2002年12月湖南省首次通过地方法规将麻雀列为湖南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从而改善了人类与麻雀的敌对关系。所以行政权力的行使的生态化能够有效的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最后,对违反生态本位理念的行政行为,行为主体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的生态违法是指行政主体违反有关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而其应该承担的责任是指违反行政生态性法律规范所应该承担的法律上的不利的后果。当然行政生态责任的构成要件可以参照民法上侵权的构成要件,强调主体合法和造成生态破坏后果 的事实,但我们认为在主观要件方面必须进行修正,必须参照《合同法》中的严格责任理念来追究行政主体的生态侵权行为。行政法在调整人与自然关系方面比其它的法律具有更强的优势,它能够而且正在使用公权力来支配和调整行政行为对生态自然的态度及其趋向,因此国家作为全体人民环境资源的“托管者”,应该为全体人民谋福利为目的,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 三 行政法的生态化主要通过国家法的制定授予国家政府管理部门管理环境资源的职责,采取行政手段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及与生态环境有关的人与人关系的倾向。但在现实生活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客观的存在着诸如法律理念的转型滞后、行政执法的效率积极偏低、司法的功能偏差等缺陷。所以我们认为不仅要构建行政法的生态性理念,而且要在行政立法中确立和承认生态资源的利益归属权,并对行政行为的生态违法明确归责理念,从而使生态违法行为受到应有的处罚。 首先行政法的基本理念的生态化,用“生态牙日益中心主义”取代“人类利益中,心主义”,确认生态环境的人格牙益归属权是我国社会治理方式法治化的应有之义。 人类中心主义是一切以人为中心,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为人的利益服务,其实质是个人中心主义。马丁·海得格尔认为我们必须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误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他认为:人和动物都一样,都是从属于大地和自然的,人不是自然和大地的主宰,而是它们的维护者。从法律的生态性特点我们可以推导出法的生态优先的内涵主要是指我们在处理经济增长和生态保护的问题时,要确立生态保护法的地位。西方在现代性转型过程中曾经也提出协调发展的设想,但是这一理念往往成为经济优先发展的代名词,其结果虽然经济有所腾飞但却是建立在以损害人类的生存环境为代价的基础之上,而且是相当沉重的代价。这一教训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尤其是我们当前处在经济发展也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形势更加严峻且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关键时刻,我们更应该把“生态优先”的基本理念纳入正在现代性转型的行政法理念之中,赋予自然界的动植物以生命、自由等各种权利,正确认识到人类只是自然界的一个普通成员,人类应当关注非人类存在物,关注生物圈、地球、生态共同体、动物、植物以及那些虽不具有自我意识却具有客观价值的存在物,确立同为地球生物圈内的物种—人和其它的动植物的平等性、地球资源的共享性。由于人类相对于其它地球的存在物具有主观的能动性和侵害性,而通过伦理道德及其它的举措效果并不明显。例如中国自1958年以来大量的砍伐林木,仅黑龙江省50年就生产了2.2亿立方米木材,到20世纪末中国的天然林几乎名存实亡,随之而来的是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漫天而来的沙尘暴所以在当前我们只有从行政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界定人类与生态自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归还生态环境的人格利益,把生态自然中的每一个有机体都看着具有独立‘·人格’,的生命,从而把自然环境作为独立的、具有人格主体地位的平等身份来看待,并用法律来确认“环境人格”的身份和地位。既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法治内涵应有之价值标准。 其次行政法的生态化可以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价值法定化,对人为的侵害生态环境造成自然环境的破坏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传统的发展观认为生态资源是一种‘·免费的午餐”,并不把环境和自然资源本身对地球的贡献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本效益之中。在现实生活中环境要素如水、空气、阳光等人类生活的必须品是人类得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我们在使用时往往是无须支付任何代价,并且往往是可以任意的进行占有和处分。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口的迅速增长、清洁的水、空气、宁静和阳光等环境资源的稀缺性特征逐步的显露,人类的生存利益与生产利益在对环境的需求上开始产生对立并形成日趋激烈的竟争态势,传统的法理念这时却不能解决这种矛盾和冲突,必须通过权利的重新配置来平衡和制约人与人、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根据1995年世界银行提出的评价财富的新方法: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及其它资源综合起来进行评价,承认生态环境的财产所有权和财产价值。 这一做法有利于消除经济发展的外部条件的不经济性,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的内外的协调和吻合。而面对当今生态危机的严峻挑战,契约的伦理化是契约秋序现象进化的必然方向”、运用契约规则的方式和效力来表现人际关系中的正义、合理、公平的伦理观念,将善的价值取向和判断广 化为人与自然共在同享的秋序归依具体内容体现为当代人之间的平等享用环境和生态资源的契约关系、国家与全体国民之间关于委托国家管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的契约关系、不同时代人关于享用生态自然资源、保护地球环境的契约关系以及人类与非人类存在物之间关于共享地球的契约关系。尤其是人类与地球上其它存在物之间的契约关系在法的理念中应该得到应有的确认和体现。同时由于环境资源具有“整体性”、“共有性”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的“公害性”的特性,这就意味着生态环境的破坏和侵害的结果决不仅仅某一公民个人利益的侵犯,而是对社会群体和全社会利益的侵犯。对于那些为了个人利益而侵犯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而言,对其责任的归认应该采用“严格责任制度”的理念,对其造成环境破坏后果的惩罚也不能按可计算的利益来加以赔偿,而应该采用“社会利益责任制度”的理念,从而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生态环境的社会地位和价值。 行政法的生态化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消极的防止行政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侵害,而更是为了保护人类的健康、创造优美的生存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随着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能力的不断增强,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侵害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把这一损害控制到最底限度也是包括行政立法所必须考虑的问题。正因为当前我国的很多行政行为缺少具有生态特性的法律依据.也就人为的造成对生态环境的侵害的情况下往往却不受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认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的进程中必须积极的吸收生态本位的理念,使行政行为建立在考虑和保护生态环境良性发展的基础上,从而使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行政行为领域也有法可依. 【

生本理念论文篇(5)

G623.2

小学生独立自主的认知活动是从阅读开始的,在小学语文的教学中提高学生的阅读兴趣,让小学生积极地参与到阅读教学中来,就成为了语文老师在阅读课堂教学中需要探索和研究的课题,因此小学阶段的阅读教学就成为了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关键所在。但目前的小学语文阅读教学创新不够,不能够满足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开发的需要,那么根据生本理念,创设新的小学阅读课堂教学模式,就成为了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生本理念的概述

生本理念就是在教学中把学生作为教学主体和以学生为根本的教学理念,这种教学理念认为学生能够自己学生的知识,就要放手让学生自己学会自主学习,通过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和思考理解和掌握将要学习的知识。这样的教学方式体现了对生命和自然的尊重,更符合了儿童生理和心理的发展阶段,满足了学生想自我学习的意愿。

二、生本理念下的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的创设与构建

生本理念教学的本质,就是把课堂教学的部分主动权过渡给学生,让学生通过积极主动的努力学习和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独立地掌握所学的知识。这种教学模式强调学生为本的独立自主的学习,老师在课堂教学中只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和帮助者,老师不在对学生进行“填鸭式”教学。下面从三个方面探索生本理念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应用的课堂创设与构建。

1.利用生本理念让学生感受阅读之美

小学生处于学知识的阶段,无论是语文的学习能力与基础,还是知识面,都是有限的,需要老师精心传授知识和指导他们进行学习。但是这并不能代表语文老师就能按照自己的教学思路和教学方式,把课堂上所教授的知识强灌给小学生,既使对小学生进行“填鸭式”教学,也不会有效地提高语文课堂的教学效果。小学的语文教师应在指导学生进行学习的同时,激起学生的自学能力。对于小学生的阅读来说,就应该激起他们的两种意识。

第一,培养和激起他们的潜在阅读兴趣和意识。小学语文教材中的阅读材料和课外读物中的阅读材料的内容是丰富多样的,能够很好地引起学生的阅读兴趣。这就要求老师在阅读教学中改变传统教学中的“填鸭式”教学模式,积极地引导学生选择自己喜欢的阅读材料进行学习,最大程度以学生独立自主的形式激发他们进行阅读,培养和提高他们的阅读兴趣和阅读意识。

第二,提高学生在阅读中感受美的意识。学生只有通过阅读学到了知识,感受到了世界f物,感受到了阅读带来的快乐,发现了阅读中存在的美,才会更加主动地参与到阅读教学中去,才能积极主动地学习语文知识,也才能提高他们的阅读能力,从而提高阅读课堂的教学有效性。

2.生本理念指导下给学生创设和谐轻松的阅读环境

生本理念指导下的小学语文阅读教学,应该给小学生创设良好的阅读环境,让他们在轻松和谐愉悦的教学氛围中进行阅读。阅读教学的过程和目标就是为了让小学生快乐地学习知识和幸福自由地成长。教学的过程是两种过程的统一。

一种过程是老师和学生进行主动亲切交往的阅读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老师应该平易近人,能和学生搞好关系,使学生都能认识到老师就是学生的朋友,只要他们遇到困难,老师都会及时地去帮助他们。这样融洽的师生关系就能为学生的阅读提供和谐与轻松的阅读环境。同时对于学生阅读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的阅读方法,老师要能及时的给予指导和纠正。对于学生取得的成绩要多表扬,对于他们所犯的错误要分情况给予相应的批评,从而使学生能够感受到语文老师是很关心和爱护他们的。

第二个过程是认知和情感进行统一的过程。对于小学生来说,认知和情感的统一过程就是满足他们的好奇心的过程。为了提高小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的好奇心,小学语文老师应该采用新的教学理念和新的教学方法,使阅读的课堂教学更具趣味性,以此提高他们的阅读兴趣和好奇心,从而通过学生积极主动的自主阅读满足他们的好奇心。

三、生本理念下的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的实施

1.阅读教学应以学生为本

在阅读教学的开始阶段就要应用生本理念指导教学。语文老师应了解学生的语文基础、接受能力、学习兴趣与态度等,进而明白学生的阅读兴趣所在,用怎样的教学方式更好地激发学生的阅读积极性,以便为后面的阅读教学设计打下基础。

在进行阅读课的导入时,可以创设一定场景的教学情景使学生了解将要授课的内容。可以利用师生对话的形式创设教学情景,也可以根据教学内容制作成微课的形式构建教学情景,也可以通过播放视频课件的形式创设情景,但无论采用那种形式,其目的都是为了鼓励学生进入情景,了解阅读材料的内容。

学生进行阅读是为了学习知识获得感悟,对于学生学过的课文,要组织学生写读后感,组织他们分组讨论,有条件的可开展汇报表演活动,从而提高他们的阅读效果和质量。

2.阅读教学的评价要能促进学生的成长

小学语文阅读教学的评价应有利于学生快乐地学习语文,培养和提高他们的想象力和思维能力,帮助他们感受到阅读的快乐和成功的喜悦。有利于拓展他们的阅读空间和思考空间,加强小学生精神层面的教育和心理健康的指导。还要有利于培养他们的语文素养和提高他们的语文能力,以拓宽他们的知识面,丰富他们的词汇量。从而最终提高小学生的语文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

总之,生本理念在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中的应用,要切实地做到以学生为本,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独立自主的学习能力为前提,从而最终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运用能力。

【参考文献】

生本理念论文篇(6)

2生本理念在当前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中的应用必要性

随着市场化体制的不断深入与发展,对于高等教育的市场化导向,也对大学生的身心带来具体冲击。多以文化及多元价值的追求,学生自我意识的成长,更需要从生本理念的转变与实践中,全面整合学生日常管理事务。一是生本理念有助于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高职教育将应用型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特别是学生的职业态度、气质、爱好等非智力因素的发展,都关系到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教育要以人为本,成人、成才是教育的归宿,也是开展学生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为此,要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能够从学生的生活、学习中多层次、多方面的满足学生的发展诉求,才能更好的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二是生本理念有助于帮助学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从传统师道尊严到以学生为主导的相互尊重与平等,有助于从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体能力上,激发学生的人格自由,提高学生对自我的认知,使其能够更好的从自我与他人的关系协调中,促进自我的成长。

3生本理念在高职学生管理中的应用与实践

3.1师生关系的平等构建来促进善治模式的发展

对于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中的问题,多从学生的视角出发,结合善治理念与生本理念,从管理的灵活性和开放性上坚持市场经济的发展特点,注重学生的自主性,提高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在平等师生关系的构建中,关注和尊重学生的真实需求,能够从学生的实际来转变服务职能,不断完善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改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等工作。尊重和理解学生应该充分认识到教育的双向性,走进学生,贴近学生,真正成为学生的朋友,积极通过聊天、对话等方式,从思想关心与现实关注中增进对学生的理解和认识,在平等、互动管理中以情动人,实现化人功能。

3.2注重对学生管理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学生管理工作及内容是复杂的,而要理顺管理关系,必须要从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建设上,来强化学生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理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权责与关系。在开展学生管理工作模式创新上,注重对基层管理部门的权力下放,让学生自己参与到管理中,适度的让渡权力,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性和积极性。如组织由团委及学工会来参与到学生课外活动,让学生自己能够从时间上增进工作弹性,自主的安排相关工作;赋予系部学生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提高系部学生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3强化辅导员管理及学生干部的选拔

学生管理工作离不开学生干部及辅导员队伍的积极参与,更需要从制度、机制的完善上,优化管理思路,提升管理水平。具体来看,一方面要从辅导员队伍准入制度上,强化对辅导员的选拔和考核,提升辅导员的语言表达力、知识结构及创新思维能力;另一方面要从辅导员队伍规划上强化培训工作,开展骨干培训和学历培训,增强交流与学习,更好的促进辅导员整体水平。学生干部选拔上,要明确选拔机制,构建科学的监督与考核机制,促进德才兼备的学生干部发挥其积极作用。

生本理念论文篇(7)

二、新时期大学生的新特质

1.价值观呈多元化新时期社会环境的因素变得丰富多变,导致大学生思想的多样性更难以捉摸。大学生来自不同区域,因而他们有着不一样的思想觉悟、认识水平、思想观念。在当下多元化的经济生活、价值观念和社会思潮的冲击之下,大学生的价值观也呈现出变化多端的态势,进而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自我主义等一些不良的心理,给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2.学习动机多样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社会在选人用工、招聘、职称评定、提拔晋升的时候,都要考虑到候选人的文化程度。社会对科学技术的中枢度越来越高,信息传播渠道越来越智能化,都成为了学生积极学习的推动力。但是,因为就业竞争的日已白热化,各行各业在对就业者的文化要求上也参差不齐,大学生对于未来的想法也不尽相同,从而产生了与之相对应的多样化的学习动机,主要可以分为事业型、出路型、应付型这三种类型。那么,针对这些学习动机开展大学生管理的又是人本管理的一项挑战。

3.时代观念分化新时期的大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有着明显的“自我主义”心理倾向,有的甚至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腐朽情绪。新时期的大学生思想跳跃性大,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强,向往民主和自由,对于社会问题有着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但同时抗压能力弱,辨别是非的能力有待提高。他们在个性上要求独立的时候,行为上又表现出极强的依赖性,往往呈现出心理上的早熟及生理上的晚熟。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大学生表现出求生欲和好胜心,但更多的表现为妒忌心理,而非以正常、公平的方式赢得竞争的胜利。

三、大学生人本理念管理的必要性

1.人本理念是社会环境的客观要求第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高,这给学生学习文化知识的深度上提出了要求,也对高校对大学生的人本管理提出了挑战。大学生首先要树立基本的人文思想,尤其是要加强竞争意识、诚信意识、道德意识的培育。高校是培育人才的主要场所,就要在大学生的管理理念中融入人本思想,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竞争力,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第二,随着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素质教育大行其道。现代教育理念将学生的主体性放在了首要地位,尊重其个性的发展。大学是一个相对开放的教育场所,各类人才汇集于此,也汇集了各式各样的性格,这就需要高校对于大学生的管理要有充分的开放性,让学生的个性条件能在综合素质的培育过程中充分激发出来,帮助学生有效处理个性与社会发展共性的关系。从社会的需求出发来进行个人塑造的标准和参考,保证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第三,基于人本理念的大学生管理制度能够促进高校自身的发展。由于高校逐渐实现大众化,高校管理接受着从未有过的冲击和挑战:学生数量的剧增大大提高了管理工作量;学生中贫困学生人数增多需要更多政策上的支持;学生背景、程度和来源的多元化,使管理更需要分层;学生的个性更加独立、多元化,学校强制性管理已经不能奏效。学生是学校发展的内在动力,学生管理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保证学生在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这就要求以人本管理的理念来使学生从思想上服从学校的管理,从而促进学校发展。

2.人本理念是大学生自身发展的主观要求学生以大学为跳板步入社会,要保证大学生对社会有充分的认识,心理环境的健康与否是重要指标。新时代的大学生价值观呈多元化、学习动机多样化、时代观念分化,这对于今后的社会生活是不利的。为了让大学生更好地融入社会,就必须走进他们的内心生活,以人为本的思想教育就是针对大学生基本思想和心理的教育开展的,有利于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当今社会的人才培养理念是全面发展的综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大学生只有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才能提高综合竞争力。学习的内容应该涵盖科学、道德、知识、体制、审美等各领域知识,不断充实自己,做到全面发展。同时,对着时代进步的步伐日益加快,大学生应该引领时代潮流,走在时代的前沿,具有开拓创新和时代思维,人本管理的目的就是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意识,使其在未来社会能够占得一席之地。

四、基于人本理念下大学生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1.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基本规律和需要为了实现大学生身心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都必须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基本规律,这必需开展素质教育。因此,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以及人格,从他们的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工作,为其打造人性化的学习环境,激发学生各方面的兴趣,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他们能够更加主动地去探索和学习,发现未知领域。对于学生的管理和培养工作,在选择课程类别、设置课程密度的过程中,高校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基础知识水平、动手能力和接受程度,更具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教学方式,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性。高校要拓展一切途径,成为学生学习、生活、发展的好伙伴,真正从人本理念出发尊重、关爱一切学生。

生本理念论文篇(8)

生本教育课堂,是真正“以学生为主人,为学生好学而设计”的教育,它强调将学生调动起来,让学生自愿参与,在老师的引领和指导下自觉学习、超越学习,在课堂中,学生自己去体验学习的过程,感悟学习的真谛,抓住学习的本质,探索并拓展其思维。在当前课程背景下,如何体现以学生为主,与应试教育如何接轨?在生本教育理念下,有效课堂教学质量如何保证在有限的时间内得以体现?我通过一段时间的研究,从以下方面来论述:

一、探究生本课堂教学过程优化的方法

我们深入课堂,研究梳理小学语文教学存在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如下:

问题一,教师考虑自己如何教的多,研究学生应该学什么,需要学什么,如何学的多。

问题二,教学面面俱到,预设的浅层次问题多,能够激发学生深入思考的问题少,不能引导学生学习语文规律,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能力及习惯得不到培养。

问题三,忽视学生认知水平、年龄特点、学习需求、认知规律等学情方面的研究,致使教学目标不符合学生实际,对于教学活动学生兴趣低,学习收获少。

问题四,安排学生课前预习,泛泛的预习活动多,研究学生预习,有针对性的、精心设计的预习活动少,课内教学活动与预习紧密联系的更少。

问题五,教师教学走教案、关心自己预设的多,关注学情,积极利用生成性资源的少。

问题六,单调枯燥、以教师为主而没有效益的教学活动多,丰富、有兴趣的、以学生为主的能促进学生语文素养发展的教学活动少。当今课堂是以教师为本的课堂,这样的设计忽视了学生的生命存在,关注的是课本局部的资源,考虑的是教师如何好教,学生得不到发展。

二、寻找生本课堂教学实施中主要教学行为研究

将突出探索“以生为本”理念与课堂有效教学如何有机融合,把理念落实到课堂,让课堂教学焕发出生命的活力,使学生的自主性、独立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真正的张扬和提升。为了使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每一个行为达到有效,我们把教师课堂教学最常见的显性教学行为进行列举,并对每一个行为采取行动研究。

(一)充分深入“先学小研究”的设计是基础

设计先学小研究本着“生本教育”的教学原则,先做后学,先会后学,先学后教,以学定教。这就要求教师把第二天的教学要求变成学生先学的一个问题,通过“先学小研究”的形式,提前布置给学生,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知识水平和生活经验进行尝试性学习,从而让每个学生有准备地进入课堂,进行有思考的讨论,有效的交流。

1. 先学小研究的设计策略

(1)目标定位要准确。在布置小研究前,教师一定要花大量时间深入钻研教材,认真地备好课,如果设计研究时脱离了目标定位的背景,课堂学生的交流就只停留在泛泛而谈的浅层次上,教师也就不能引领学生进行有效的交流和提升。

(2)内容一定要适中,考虑学生才接触小研究,顾及不同水平学生的能力和家庭情况,同时有难度也要适中,要照顾全体,保证每个人都能发现一点,体味发现的快乐。

(3)小研究的素材要灵活。该活动要求我们灵活地选取教材或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如课后的习题提到预习阶段,充作课前小研究;根据文章的题材,推荐阅读书籍,补充阅读文章等。

学生在这样的小研究的引领下,自己阅读文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举例拓展,对知识的探究由浅入深,层层递进。

2. 先学小研究的布置检查

(1)小研究的成果要尽量展示。布置完前置作业后要尊重学生的劳动,在课堂上尽可能提供机会让每个小组的学生展示作业成果,让他们的劳动有所做也有所用,学生完成小研究的兴致才能得以保持,学生才乐于去做,才能在学习中取得更大的自信心。

(2)小研究的质量要及时评价。对认真完成的小组或个人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好的做法予以肯定,并在班级内交流展示,让它起到示范作用。对不能认真完成的小组要耐心引导,积极扶持。安排前置作业完成得较好的同学帮扶这些同学,逐渐达到人人养成认真完成前置作业的习惯。

(3)小研究的结果要予以指导,在进行课堂交流之前,对学生的小研究结果作个检查,学生的小研究完成的结论还有待于教师的帮助和指导,对于错误的知识点和自学答案,教师要给予订正,确保学生的交流有深度和实效。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也可采用抽查、小组长检查或小组交换检查的方式来了解学生完成小研究的情况。学习交流后,教师给予评分并累计到每个小组的学习成果中。

(二)细致具体的小组合作学习方法指导是关键

我认为,在小组合作的初级阶段,教师在小组合作学习活动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即使学生今后已经养成了习惯,形成了能力,教师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因而,小组活动应该是教师指导参与下的活动,不然,学生根本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我经过亲自尝试,初步总结出教师在小组活动中要做的七件事情:1. 指导合作学习小组如何分配学习任务和学习角色;2. 指导小组成员如何向同伴提问;3. 指导小组成员学会倾听同伴发言;4. 指导小组成员如何辅导同伴;5. 指导合作学习小组如何协调小组成员间的分歧;6. 指导合作学习小组如何归纳小组成员的观点;7. 指导学习小组怎样开展评价。

(三)多向互动的全班交流是提高理解文本的平台

小组合作学习成果的汇报交流,是生本课堂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这种互动的过程中,学生的合作学习成果得到展示,学习收获得到验证,学习信心得到加强,学习兴趣更是得到了提高。只要我们根据学习需要营造不同层次、多种资源的“多向互动”课堂交流氛围,使小组汇报成为全班的学习经历,一定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课堂交流质量,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学习实效。

新课标指出,“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学生在与文本对话的过程中,会产生独特的感受和体验。如在学习四年级上册的《观潮》时,有学生在读完课文后马上就不满意了,“课文里介绍的潮水类型就是一线潮”;而有的孩子经过上网查阅后,又有自己的见解:“潮的类型有交叉潮。一线潮还有回头潮,钱塘江大潮,白天有白天波澜壮阔的气势,晚上有晚上的诗情画意;看潮是一种乐趣,听潮是一种遐想。难怪有人说“钱塘郭里看潮人,直到白头看不足。”在生生互动中,我们要的不是标准答案,而是精彩的“思维碰撞”。

三、教学过程中的评价、反思行为的研究

我们研究范围限定在“有效课堂”行为,评价主要是关注课堂教学中“以生为本”的实现程度。如语文课的最重要的一个指标就是有没有推进大阅读,数学课的最重要的一个指标就是自己会不会用生活中的例子来证明书本中的例子。小组交流中学生是否在轻松、民主、平等、和谐的氛围中学习,所有的学生是否都在参与、思考、分享、收获、创新……这不正是新课程倡导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吗?

作为一种教学理念或教学模式,生本教育可以为我们的教学提供一种新的教学思路,一种新的教学方法,一种尝试的可能性。就像过去的“情境教学”“读写结合”等很多教育实验一样,我们在今天的课堂上仍然能经常看到老师们在自如地运用它们,但并不排斥其他的教学方法。我们的教学要不拘泥于生本教材,不必局限于生本的模式。这样,我们的课才是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才是符合师生发展需求的,才是有效的课堂教学。

【参考文献】

生本理念论文篇(9)

二、化学教材中生本教学理念的知识分析

生本教学就是通过教学活动实现学生的发展,学习是学生发展的最有效、最捷径的途径,学校教学通过各学科的特点实现学生的协调发展。

1.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科的教学不只注重对于学科知识的理解和掌握,通过学科知识的学习更可能地实现学生德智体美的共同发展。如第十一单元的课题2,本节知识主要是学习有关化学肥料的知识,不仅帮助学生将所学有关碳酸盐、磷酸盐、钾盐知识联系到生活中进行理解和学习,还设计了关于肥料鉴别的探究活动,通过学生动手进行知识的学习,探究活动的实施更能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还学习了关于肥料对环境的污染,培养了学生的环保意识。

生本理念论文篇(10)

二、突出学生的课堂学习地位

1.关注学生思考能力的培养

在初中历史的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关注学生思考能力的培养,促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获得历史能力的提高。教师要尊重学生当前的学习情况,引导学生完成课堂上的教学任务。教师要学会从其他角度带领学生探寻处理问题的思路,改善从前的历史教学手段,还要指引学生把握其他的历史记忆策略,努力提高学生的历史学习能力。在培养学生思考能力的基础上,教师还要指导学生做好本单元的复习工作,争取让学生体会历史知识的记忆过程。

2.指引学生的主动学习

初中历史教学的任务就是指引学生学会主动学习,给学生布置课前的预习作业,让学生在课堂教学之前就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有助于历史教师在教学的时候有充足的时间与学生进行探讨。而课前作业的设计,就要求教师掌握班里学生的实际学习水平,联系下节课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研究,争取让学生在做好课前预习工作的时候可以提高思考水平。比如,在复习《文明的冲撞和交融》这一专题的内容时,教师在复习课还没开始的时候,让学生提前做好自己的复习安排,而且布置对应的历史作业给学生练习,有助于教师复习工作的进行。

三、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升学生的历史学习技能

1.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在初中历史的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学会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手段指引学生历史内容的认识。例如,在教学《甲午中日战争》的时候,历史教师能够将影视资料《甲午中日战争》中的部分场景放在学习幻灯片中,这些形象的历史场景好像将学生带进当年那场战争里,有效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就可以在课堂教学的时候认真思索,讨论战争状况。

上一篇: 儿子婚礼致辞 下一篇: 人生是如此的辉煌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