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扶贫贷款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27 11:07:09

银行扶贫贷款工作总结

银行扶贫贷款工作总结篇(1)

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以信贷资金市场化运作为基础,放大扶贫资金效益,着力解决贫困户发展投入不足、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资金瓶颈问题,变“输血扶贫”为“造血扶贫”,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二、目标任务

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实现全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能脱贫”,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公司壮大、基地增效、农户增收”的目标。

三、扶贫小额信贷主要内容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条件:生产及经营地位于区内,年龄在18至60周岁,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具备一定还款能力、讲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扶贫产业规划、扶贫开发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2)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市场潜力大,且能带动当地相关产业发展,扶持效果得到贫困户认可;

(3)具有较强的扶贫辐射带动作用,能直接安排贫困农户子女务工就业,直接或间接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收入,并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帮扶脱贫协议。

(二)贷款用途:只能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项目,主要包括农、林、牧、渔及现代服务业等方面。

(三)贷款额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单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贷款原则上实行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方式,经银行机构调查认定借款人确实预期风险较大的,可要求借款人追加相应抵押担保物或担保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以抵押或保证担保方式为主。

(五)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确定,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六)还款方式:还款方式采用一次性还本或分期还本方式。

(七)贷款利率:执行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计算。

(八)贷款贴息:对贫困户、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区财政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流程

(一)确定合作银行。三峡农村商业银行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支行为扶贫小额贷款首批合作银行,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二)贷款操作流程。扶贫小额贷款按照评级授信、项目审核、贷款申请、银行调查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贷款贴息等程序进行操作。

1、评级授信。

(1)建档立卡贫困户授信。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对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各村成立村级风险评审小组,人员由村“两委”干部、乡镇联村干部、驻村干部、村民代表和银行信贷员组成。

评级授信标准:贫困户诚信度(40分)、劳动力(25分)、劳动技能(25分)、家庭人均收入(10分);60分以下的不授信,60-69分授信限额5万元,70-79分授信限额6万元,80-89分授信限额8万元,90分以上授信限额10万元。

贫困户评级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统一部署,经办银行参与协调推进,在2016年4月20日前完成评级工作,力争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评级率达到100%。贫困户授信以银行为准,评级授信后由银行发放贫困户信用贷款证。

(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根据其生产经营规模,每带动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增加10万元贷款额度,按照不超过其带动的建档贫困户授信总额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项目审核。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向所在村提出申请,填写《区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推荐表》,村委会调查走访,核实贷款用途,签署意见后报乡镇复审,乡镇扶贫部门复审通过后向银行推荐。

3、贷款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持有效身份证件、《扶贫小额贷款项目审核推荐表》和贫困户信用贷款证等资料,向当地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需持工商营业执照、《扶贫小额贷款项目审核推荐表》,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脱贫帮扶协议等资料。

4、银行调查审批:银行接到贷款申请后,及时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贷款项目等内容进行调查、审查,按程序审批。

5、签订合同:对审批通过的扶贫小额贷款,及时与客户签定借款合同。

6、贷款发放:合同签订后银行及时发放贷款,并登记扶贫小额贷款台账。

7、贷后管理:贷款发放后,扶贫办、经办银行应根据有关规定加强贷后管理,保证贷款本息到期收回。

8、到期收回:经办银行应在贷款到期前30天告知借款人,并做好贷款收回后的核对登记工作。

9、贴息申报。根据放贷银行签订的合同,每季度按照经办银行代贫困户申请、申报、人民银行县支行核实、区扶贫、财政部门审定、直接拨付代经办银行的工作程序,由区财政核算后,按贷款基准利率全额贴息拨付到贷款银行。

(三)风险补偿

区扶贫办在经办银行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专户,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的风险补偿,经办银行按照风险补偿基金的10倍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对到期扶贫小额贷款,经办银行应及时进行催收,对逾期超过15天的,经办银行从风险补偿基金专户按赔付比例扣划逾期贷款本息。代偿后经办银行要和村、驻村工作队及乡镇扶贫部门共同对贷款进行追偿,追偿的资金按风险承担比例将资金返还至风险补偿金专户。

(四)预警机制

“扶贫小额贷款”业务到期收回率应控制在98%以上,若该项业务到期收回率低于98%,经办银行应及时与扶贫办联系、沟通,及时预警,并审慎发放此类贷款,对不良贷款率达到总额2%的,经办银行应暂停该项贷款业务,并组织清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区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扶贫办、区金融办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财政局、区法院、人行县支行及经办银行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精准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区扶贫办,具体负责全区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日常管理工作。区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扶贫办、财政局、人行及经办银行等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合力推进,确保取得成效。

(二)落实职责。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采取普遍倡导与重点推广相结合的办法,大力推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1、区财政局负责会同扶贫部门统筹落实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做好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

2、区扶贫办负责组织动员、政策协调,对贷款贴息对象进行审核;

3、经办银行负责建立完善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程序,吸收村民、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组建村级农户信用状况评议小组,做好贫困户贷款信用评级,负责组织业务受理、调查、评审、审批、备案,做好贷款资格审查,催收与追偿及业务情况报送备案等工作;人民银行要灵活运用多种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努力推动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提供贷款基准利率数据,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差异化监管政策,提高扶贫小额信贷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

4、区人民法院负责受理债务诉讼案件、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对恶意骗贷,逃避债务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5、各乡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试验区管委会负责对从事特色产业项目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的调查、备案,做好贷款资格审查,审核确认申请贷款的农户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与经办银行共同做好贫困户信用评级。

银行扶贫贷款工作总结篇(2)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赣南苏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为统领,全面做好贫困群体的金融服务,初步建成全方位覆盖贫困群体的普惠金融体系。

(一)金融扶贫开发体系日趋完善。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持续下沉,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着力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

(二)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力争每年全市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三)融资结构日益优化。通过加强对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市培育,鼓励引导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拓展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渠道,实现直接融资规模同比增长。

(四)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通过创新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医疗、养老等保障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和地位,健全贫困群众的风险保险保障体系。

(五)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模式,破解贫困群众无抵押、无担保的瓶颈;努力推进贫困群体金融知识普及,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使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基本原则

(一)着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引领,通过完善金融服务支撑,促进贫困群体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

(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坚持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立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县(市、区)和各金融机构根据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创新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方式。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尽快完成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工作目标,推动涉农银行业机构开展类似于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模式改革,引导邮储银行加快乡村营业网点布设步伐,鼓励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纵深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快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工作,切实满足偏远农村各项支农补贴发放、小额提现、转账等基本服务需求,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乡)。鼓励在重点或大型乡镇设立专业支农的小额贷款公司。鼓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保险机构完善乡镇营销服务部的布局,创新保险机构在乡镇行政村的服务方式。

(二)引导信贷投放向贫困群众和贫困地区倾斜。以我市油茶、脐橙、花卉苗木、养殖等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业产业等为扶持重点,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发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加快扶贫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有条件的贫困农户小额农贷投放力度,扩大贫困农户贷款覆盖面,大力实施产业金融扶贫;积极搭建平台,有效对接国家开发银行等扶贫开发贷款,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针对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推出切合实际的信贷产品,重点支持“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切实加大对其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就业金融扶贫;落实好现有国家济困助学信贷扶持政策,对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加大对农村校舍改造等项目贷款的支持力度,开展教育金融扶贫;支持农村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改扩建等项目贷款,开展保障金融扶贫。

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推广运用,在全市推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适当扩大对林权、果园证抵押贷款的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实行优惠利率;适时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赣州银行、农信社每年要新增不少于3亿元的扶贫专项贷款额度。涉农金融机构要做好“财政惠农信贷通”的发放工作,各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满足扶贫对象的信贷需求,加快扶贫贷款的审批流程,充分保障扶贫对象合理续贷需求。确保涉农贷款增量高于去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全市贷款平均水平。适当提高对扶贫贷款的风险容忍度。配合“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就业扶贫措施,加大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贫困家庭成员的信贷支持力度,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贴息政策。

(三)借力资本市场推动扶贫开发。建立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融资后备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筹建覆盖四省九市的区域性农产品交易市场。对油茶、脐橙等我市优势农产品设立期货品种开展研究论证。探索筹建扶贫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四)建立保险行业精准扶贫长效机制。鼓励保险行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开拓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产品,推动实现农民小额贷款“手续简便、无抵押、无担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油茶、茶叶、花卉苗木、水稻、生猪等地方特色优势农业保险,力争加快将柑橘(脐橙)、烟叶、油茶、白莲等农业保险纳入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范围;创新发展天气指数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兴产品。关注特殊人群的保险保障,积极发展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推广低保、五保、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意外保障制度;探索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新模式。鼓励保险机构降低保险费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由财政出资为贫困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障保险。

(五)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方式。将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列入“小微信贷通”的重点支持范围。由市县财政统筹资金,组建赣州市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为扶贫对象等提供贷款担保,免收担保费用;提高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代偿损失的容忍度,对扶贫开发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由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扶贫开发担保公司、协作银行按比例共同承担。

(六)加快推动精准扶贫金融知识普及。搭建市、县、乡三级金融培训平台。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市金融研究院以及驻市高校的平台作用,面向各金融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面向基层干部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提高运用金融杠杆的意识和能力;借助县、乡两级平台(如,农民培训学校),对贫困群体开展专项金融教育培训,提高贫困群体的诚信意识,使农民学会用金融致富,当好诚信客户。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政府部门与银证保等金融机构联合,进一步完善横向协作机制。由市金融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赣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以及驻市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建立金融精准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计划,统一具体宣传内容和口径,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有效凝聚各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形成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整体合力。

(二)健全管理制度。市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本着利民、便民、惠民的原则,制定金融扶贫工作实施办法;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三)建立考核机制。建立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考核评估制度,明确考核目标,把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部门进行表扬、表彰。单列扶贫信贷指标,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银行业扶贫工作计划【二】

自20xx年三年以来,我行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分行统一部署,在市、县扶贫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大局,进一步深化扶贫开发和惠民行动工作,注重办实事、讲实效,在平舆县射桥镇东关村村委的积极配合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南省分行牢记工作职责,围绕帮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针对射桥镇东关村现状,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手,充分发挥邮储银行行业优势,做到了思想上帮扶、行动上帮扶、感情上帮扶,从开展“献爱心 送温暖”活动,到协助射桥镇东关村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增加低收入人口经济收入问题,从加强基础设施、发展农村经济到改善村容村貌、促进乡风文明,都倾注真情、竭尽全力地为帮扶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圆满完成了定点帮扶的各项工作计划和任务,为推进射桥镇东关村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将定点扶贫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完善

定点帮扶工作是省分行为实施综合治贫,全面推进贫困乡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邮储银行河南省分行历来高度重视定点帮扶工作,成立了以孙栋副行长为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分管,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确定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每年年初制定《河南省分行驻村定点帮扶工作计划》,解决贫困乡村实际困难。

(二)定期报告,解决困难

我行将定点帮扶工作放在重要位臵,建立了定期报告制度,河南省分行党委每月听取一次定点帮扶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帮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刘虎城要求定点帮扶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让广大农民兄弟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

(三)率先垂范,带头帮扶

党委成员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到定点帮扶村了解帮扶情况,慰问帮扶村困难群众。省分行领导还定期看望帮扶工作队员,并在生活上照顾工作队员,工作上支持工作队员,政治上关心工作队员,做到了“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三位一体”保障机制。

(四)深入调研,增强动力

帮扶队员在年初就及时深入到村组、农户、田间地头查看实况,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农村经济工作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找准切入点,坚持“摸实情、办实事、解疑难”的工作方法,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定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帮助群众改善基本生活条件,拓宽增收致富门路,提高基本素质,增强发展能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借助外力、激发内力、提升实力,努力实现突破,力争在产业发展上形成新格局,在农民生活水平上实现新提高,在乡风民俗上树立新风尚,在乡村面貌上呈现新变化。

二、多措并举,做好帮扶

在帮扶中,我们立足做实事,围绕“五难”(生活难、务工难、就医难、子女上学难、外出务工人员维权难)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多轮驱动,不断丰富帮扶内容,增加帮扶形式。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我行自成立以来,始终以缓解城乡居民融资难为己任,充分发挥遍布城乡的网络优势,积极探索有效服务广大城乡居民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大力发展各类贷款业务,具体包括小额贷款、小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等。贷款用途从生产领域扩大到消费领域,服务对象更广泛,产品要素更灵活。

结合东关村的实际情况,我行因地制宜,不断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大力推广“小额贷款”等贷款品种,有效提高农民工贷款可获得性。我行信贷员坚持“八不准”制度,对客户提供贴心服务,并不断改进贷款流程,建立了限时审批限时发放的“绿色通道”。同时,我行积极与市县有关部门合作推出“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项目,进一步丰富贷款品种,持续扩大信贷覆盖范围,使更多的农民能够得到资金支持。截至目前,邮储银行已累计发放贷款10亿元,其中2012年3亿元、2013年3亿元、2014年4亿元,为农民创业脱贫提供了资金支持,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是积极帮扶困难群众。先后帮扶了当地的50个贫困家庭,定期为他们送去了米、油、杂粮等慰问物资,共近10万元。期间,我行选派骨干工作人员到村、到组、到户,进行了大量的群众走访,了解群众疾苦,切实解决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困难。

三是认真落实省委指示精神,贯彻宣传科学发展观精神,举办4期科学发展观宣传报告培训会,并送给该村科学发展观资料近百套。

四是进行法制宣传,开展法律知识送上门活动。在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同时,我行还对定点帮扶东关村农户开展普法教育,进行法制培训,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帮助村民提高了法律意识,帮扶对象全年无一例违法现象发生。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扶贫工作开展三年来,在各级部门指导下,形成了一系列紧密结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扶贫项目,但还存在项目较少、单一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理思路。根据当地实际广泛征求帮扶村广大干部群众意见,因村制宜,认真分析该村的优势、劣势在哪?如何发展帮助帮扶点理清今后发展的思路,使帮扶点干部群众明白向哪发展,如何发展?

银行扶贫贷款工作总结篇(3)

精准帮扶:撑起金融扶贫新天地

多年来,邮储银行宁夏分行坚守“三农”金融服务领域,发挥网络优势、资金优势和专业优势,不断探索精准扶贫的有效着力点,探索出了以支农惠农为着力点的金融精准扶贫模式,为精准扶贫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在金融扶贫政策方面,邮储银行宁夏分行建立了一系列精准扶贫的政策支撑。以支农支小为重点,调整信贷结构,单列“三农”和小微信贷规模,优先满足“三农”和小微贷款需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利率优惠,及时指导分支行做好与政府扶贫办相关合作协议签署、业务宣传等工作,确保了扶贫小额贷款稳妥有序推进。

为鼓励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发展,邮储银行宁夏分行创新激励措施,推动金融扶贫政策落地执行。加大对重点贫困区域授信政策的倾斜力度,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下放审批权限;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优惠政策,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强化对扶贫重点分支行资源倾斜,对不良贷款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重点建设了一批金融扶贫示范支行,对示范支行内的产品创新需求给予支持,推动扶贫信贷创新产品在示范行落地。

在金融渠道打造方面,邮储银行宁夏分行立足基层渠道的建设,不断拓展金融服务渠道。目前,邮储银行宁夏分行在全区有营业网点202个,覆盖22个县市区的60个乡镇;其中,县及县以下网点87个,占全行网点总数的42%,这些网点在部分地区成为当地唯一的金融机构。

截至目前,邮储银行宁夏分行共有农村网点56家,在县及县以下乡镇共设置ATM机159台,占全行ATM总数的34.79%;设“商易通”助农取款点331处,助农取款服务已覆盖全区316个行政村。到2016年底,分行在农村地区发行银行卡18.92万张,交易笔数1558.27万笔;发行具有转账优惠、异地存取优惠和亲情账户汇款免费的“乡情卡”6.98万张,有效降低了农村地区客户支付结算费用。

邮储银行宁夏分行还通过开展信用村镇建设、分区包片客户经理、设立小额贷款咨询点等方式,延伸服务触角,扩大服务半径,真正做到送金融下乡,整村推进信用村126个,有效助推了农村金融服务升级,打通了服务“最后一公里”,让偏远山区的农村居民也能享受到便捷的信贷服务。

针对贫困地区特色主导产业、区内精准扶贫创新项目等,邮储银行宁夏分行不断推动贫困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致力于打造精准扶贫产品的宁夏样本。邮储银行宁夏分行将各级扶贫部门确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扶贫小额信贷的重点服务对象,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发并推出了不需任何抵质押的小额贷款产品。目前,由总行授权开办了贷款期限3年以内、金额5万元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专属扶贫小额信贷产品(惠农易贷)。

截至2017年3月末,邮储银行宁夏分行累计发放小额贷款超过100亿元,笔均金额仅5.6万余元,有效解决了超过15.2万户农户的资金短缺困难;涉农贷款余额46.23亿元,同比增长16.98%,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20.57个百分点;农户贷款占全部涉农贷款比重的89.66%。与此同时,邮储银行宁夏分行积极助力贫困弱势群体创业就业,与人社局、共青团、个私协会、妇联等合作开发了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妇女创业”贷款等小额贷款产品,累计发放贷款12.55亿元。

普惠金融:探索金融扶贫新模式

精准扶贫一线是实施普惠金融的广阔天地。邮储银行宁夏分行在宁夏全区各市县的山区、金融服务匮乏地区建设了126个信用村,信用村以种养殖产业为主,贷款覆盖率达到80%以上。自邮储银行宁夏分行成立以来,已累计在宁夏全区120多个行政村整村推开金融扶贫,发放小额贷款100多亿元,助推15.2万户农户脱贫致富,履行了服务“三农”的社会承诺。

在整村推进金融扶贫,践行普惠金融责任的工作中,邮储银行宁夏分行以固原市蔡川村为重点发展对象,创新产品,简化流程,集中办理,上门服务,将原先面对个体的零售业务转化为面向合作社的批发业务,将商业银行资源和客户下沉到贫困村,推动了金融小贷与精准扶贫的有效衔接,实现了农户和银行的互利共赢,为推广普惠金融,实现精准脱贫创造了可复制的金融扶贫模式。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寨科乡蔡川村地处六盘山特困地区,全村358户1625人,是典型的纯回民村,这里是“山沟中的山沟”,农民靠天吃饭,历史上曾是固原市最贫困的乡村之一。经过多次实地调研,邮储银行宁夏分行将蔡川村作为整村推进普惠金融的典型代表,提出了“产业引领+能人带动+金融头觥钡男滦徒鹑诜銎赌J剑被称作“蔡川模式”。“蔡川模式”的培育和发展,为金融助推脱贫致富树立了典型,也为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在实际工作中,邮储银行宁夏分行把金融小贷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突破了农村普惠金融的难题。具体做法是:将业务聚焦小额贷款,对象瞄准普通农户,2008年先行在蔡川村进行试点。立足村民惯有的养殖传统,选择了13户具有一定养殖基础的农户,创新联保方式,变5户联保为村干部、养殖能手等任意组成联保小组担保借款,用于黄牛育肥和肉羊繁殖,一年下来,户均增收超过1万元,且全部按时还款,收到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值得一提的是,邮储银行宁夏分行在蔡川村以“好借好还”小额贷款产品为抓手,通过“小额贷款+熟人社会+特色产业”,构建了“银行+合作社+农户”的金融服务模式。发挥村干部“村级致富带头人”的作用,将偏远贫困地区“熟人社会”优势与邮储银行小额贷款有效对接,推动了蔡川村民生产经营和生活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该村人均纯收入达到7350元,帮助蔡川村实现了脱贫致富,取得了商业银行商业可持续“造血式”扶贫的良好成效。

经过3年努力,邮储银行宁夏分行小贷投放实现了对蔡川村所有农户的全覆盖,辐射带动周边9个村队100余户村民,推动了普惠金融破题。之后,又在全区推广放大这一创新,至今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00多亿元,为宁夏“整村推进”金融扶贫探索了一条新路子。

截至2017年3月,邮储银行宁夏分行在蔡川村累计发放贷款2824户1.11亿元,推动蔡川村民生产经营和生活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该村人均纯收入由2008年的不到2000元增长到2016年的人均收入7350元,帮助蔡川村实现了脱贫致富,取得了商业银行商业可持续“造血式”扶贫的良好成效。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12月31日,蔡川村在“十三五”_局之年已脱贫销号。

情系“三农”: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

为适应宁夏贫困地区扶贫产业的发展,邮储银行宁夏分行从实际出发,提出了发展特色产业是金融扶贫的根本的工作思路,持续不断地加快精准扶贫产品和服务升级,逐步从服务单一农户到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从扶持农户种养殖到助力农业产业化升级,创新推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

具体做法是:突出满足贫困地区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村小微企业、致富带头人等群体的资金需求,在金额、利率、期限、流程、担保方式等诸多方面进行创新,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拉动、能人带动对贫困户脱贫的“传帮带”作用,帮助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致富。截至2017年3月末,邮储银行宁夏分行累计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6.45亿元,贷款余额3.4亿元。

围绕地方政府产业扶贫布局,邮储银行宁夏分行采取“银行+合作社/致富能人+农户”模式,弥补了贫困户没有抵押担保物的短板,进一步加大对涉农产业扶持力度,着力推进产业扶贫。以蔡川村为例,全村退耕还林还草达到6000多亩,种植玉米是当地群众的主要产业,具有发展草畜产业的突出优势。邮储银行看准该村养殖优势,大力推进金融小贷项目,满足群众的信贷需求,既调动了群众舍饲养殖的积极性,也带动了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

2008年,蔡川村在邮储银行宁夏分行的支持下,成立了原州区金羚牲畜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提供品种选育、养殖技术和市场销售等服务,为养殖户做贷款担保人,同时负责农户借款的用途审查和监督管理。目前,蔡川村合作社成员已经辐射到周边村镇。

截至2017年3月末,邮储银行宁夏分行在蔡川村贷款余额370户2366万元,使该村80%以上农户从事牛羊养殖,牛、羊存栏数达到1300多头、6500余只,分别是2008年的21倍和4倍。除养殖外,邮储银行宁夏分行还贷款支持村民在房前屋后种植红梅杏500多亩;利用6000多亩退耕林,发展林下养殖业,全村养殖生态鸡已达万只,成为蔡川村新的经济增长点,种养业收入已占村民收入的60%以上。目前,邮储银行累计向蔡川村贷款超过亿元。

“蔡川模式”的培育和发展,为金融助推脱贫致富树立了典型,也为推进扶贫工作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邮储银行宁夏分行在蔡川村的实践证明,只要选准适合群众的扶贫产业,加以资金支持,就能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实现金融扶贫的真正价值。

银行扶贫贷款工作总结篇(4)

一、引言

精准脱贫是现阶段扶贫工作的首要目标。实践证明,金融扶贫是所有精准扶贫中最全面、最有效、最持久的扶贫方式,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等多重意义,能够产生多种溢出效应。“政策的、公益的、单一的”扶贫模式难以延续,因此明确金融扶贫重要性和创新金融扶贫方式就成为实现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任务,形成金融扶贫长效机制和可持续发展成效,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经过长期的努力,山东省金融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随着扶贫的逐步深入,一些制约贫困地区全面脱贫和长效脱贫的因素逐渐显露,扶贫工作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境。这就需要我们及时思考,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为啃下贫困这块“硬骨头”创造条件。

二、山东省商业银行的扶贫举措

金融扶贫是扶贫工作中的至关重要的一环,山东省各金融机构充分运用各方面优势,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创新模式体系,密切结合当地产业,充分打造联合扶贫新局面,更好的实现贫困户的脱贫。

(一)支持当地特色产业2009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分别为临沂市费县、蒙阴县光伏扶贫项目审批贷款5700万元和1.5亿元,已累计为临沂市鄄城、平邑、沂水、单县等7个县的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审批、投放贷款17.8亿元和6.6亿元,帮助贫困人口12万人,并为蒙阴岱崮景区、沂南竹泉景区等3个贫困地区旅游景区发放贷款1.8亿元。与此同时,为做好搬迁扶贫金融服务,济宁泗水、菏泽定陶区、曹县、成武县、郓城县的库区搬迁和土地整治项目审批、投放贷款分别为15.36亿元和6.5亿元,帮扶贫困人口3.9万人①。

(二)开展特色活动,开发创新项目山东省农商行为提升农民金融基础知识,开展了“金融知识走下乡”等项目活动,帮助农民了解金融知识,增强防范意识。这类活动以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为中心,为实现全面、有效扶贫打下基础。农商行还在创新领域推广了一些信贷产品和抵押贷款,如“兴农贷”、“富农贷”等。就是这些支农惠农的扶贫产品发挥了快速又简便的优势,有效满足了贫困群体的当下需求。

(三)优化网点布局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结合“金融知识走下乡”等活动推动农村建设,加强金融知识的宣传,帮助农民明确现代金融理念的同时,还在农村的各服务点针对服务环节和服务点布局进行实时的优化和调整,近距离为农村客户提供有力支持,逐步实现贫困地区持续扶贫目标。

(四)助力产业扶贫山东省农业银行积极开展产业扶贫,以支持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重心,通过一些突出的产业模式带动贫困户融入发展链。与此同时,通过政府信用增级等金融扶贫模式,农行还加大了“扶贫小额信贷”“富民生产贷”投放力度,也就是加大信贷投入,使产业获得增强脱贫的内生动力。

(五)积极对接政府和市场全省各农商行与区域政府扶贫办等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和沟通,深入到贫困乡镇、贫困村和贫困户当中开展金融业务需求的实践调查,根据贫困农民的各方面金融服务需求状况,探讨扶贫路径:发展“企业+农户”模式,针对有产业的扶贫村,通过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带动脱贫;对接市场和企业,针对于无产业扶贫村,根据其现状适度给予全额贴息贷款。农商银行还加强对信贷人员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培训,提升信贷服务水平;强化对全市辖内农金员的培训,有效提升农村贫困人员小额支取、转账、查询等方面的服务水平,提供人性化、便利化的金融服务,严格按照国家金融服务标准开展工作,切实维护贫困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扶贫成效分析

(一)全省扶贫总体情况目前,山东省政府协调发挥各方力量,探索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农村扶贫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虽然山东省并不在国家认定的14个贫困地区之中,也不存在部级的贫困县,但还是存在7005个省级定点扶贫重点村。临沂市和菏泽市,曹县、东平、萃县、沂南等20个县和黄河滩区扶贫安置区为全省的深度贫困地区。依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打赢脱贫攻坚战(2018-2020年)”三年行动目标,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升级,2020年将全面完成。为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导精神,努力推动精准扶贫基本战略的实施,山东省扶贫工作得到了稳步前进,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扶贫成效也越来越明显。2015年至2017年,全省贫困人口从242万人降至17万人,在全省人口中的占比从2.5%降至0.17%。国定贫困人口数从2015年的111万人降至2017年的8.1万人,占比已不到全省总人口的0.1%。(参见表1)

(二)商业银行扶贫成效从中国人民银行2017年对山东省近1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评价数据来看,扶贫贷款规模大幅度上涨,使受益贫困人口大大增多。截至2017年底,全省各类精准扶贫贷款余额646.21亿元,同比增长105.38%,具体成效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从贷款类别来看,帮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4.69万人次,同比增长137.25%。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产业扶贫贷款、项目扶贫贷款余额和具体增长量如表2所示。其次,从机构类型看,全国大型金融机构贷款占比25.8%,涉农金融机构贷款占比59.23%,股份制及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占比如表3所示。第三,从银行账户来看,贫困地区普惠金融水平不断提升,金融机构为贫困人口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银行账户的数量大幅度上涨,体现了银行业务的不断完善和人民对银行业务的认同和支持,具体数据如表4所示。表42017年山东省精准扶贫贷款账户类型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银行账户数量(万)69.8162.2244.24755.82同比增长59.69%55.68%20.65%42.97%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对山东金融机构评价》最后,政策举措不断完善、产品与服务模式更加丰富。2017年山东省商业银行累计制定信贷投放计划、资源配置、绩效考核方面的内部激励措施已达373项,同比增加23项;累计开发金融精准扶贫产品和有效服务模式535个,同比增加49个①。

四、商业银行在扶贫中面临的问题

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剩余贫困问题的解决难度更大。目前依然存在一些阻碍商业银行助力贫困地区全面、有效脱贫的瓶颈和障碍。

(一)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偏少城市化的不断发展让很多省内大型商业银行因上市而调整战略,商业银行为了将网点集中在城市,对市场进行收缩,舍弃了大量农村市场,缩小甚至退出了部分城镇和县城的网点。近年来,科技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这又使商业银行网点退出的现象再次扩张,导致县级以下金融网点数量锐减,容易让一些金融组织在一些地方形成寡头垄断地位,农民的选择越来越单一,能够为农村群众提供扶贫资金的金融机构也越来越少。

(二)商业银行扶贫资金不足从主观上看,金融扶贫工作的信贷资金具有高风险、低回报的特点。此外,政府提供的风险救济资金不足,导致商业银行缺乏足够的信心,不愿在金融扶贫领域投入过多的有限资金。从客观来看,由于政府在金融扶贫、支农惠农方面政策匮乏,使一些大型商业银行把在本地吸收的存款贷到外地,使某些地区银行扶贫贷款减少;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有着发达的科技支撑,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速了农村存款的跨地区吸收。另外,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的上缴,也导致地方金融机构可用资金总量减少,用于扶贫的资金也会更少。

(三)金融扶贫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扶贫过程中政府引导资金的投放,但它只检查贷款额度,对评价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率和效果不够,而银行是扶贫资金的投资者,在保证扶贫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只对不良率、利率、贷款回收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在其他方面监督考核制度不完善,而且农村信用环境差,导致扶贫贷款风险高,这也大大降低了金融扶贫的效果。

(四)农民金融知识素养不高虽然一些商业银行加大了对农民金融知识的宣传,但仍有很多信息闭塞的贫困地区存在大量农民,他们受教育程度低,金融知识缺乏,金融意识淡薄,经常会有借贷逾期的情况出现,导致农户陷入借贷困难的怪圈。农民金融知识缺失对金融扶贫的直接影响有:损害农民客户信用记录,降低农民贷款的几率;财政扶贫效率不高,使得大多数贫困户对财政扶贫的政策不了解,无法参与其中。由于贫困户的金融知识素养不高,没有办法切实树立金融扶贫的理念,将扶贫信贷资金当作救济款,不按时偿还利息本金,损害了自身信用记录的同时,也制约着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性。

(五)扶贫成果仍需要巩固山东省是农业大省,农村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大,一夜返贫的现象极容易出现,而且,贫困户的生产意识和获得信息的能力都比较落后,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培训和教育,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生产实践。此外,由于贫困家庭经济落后,很容易受疾病、灾难、自然灾害等影响出现返贫现象。

五、提升金融扶贫效果的建议

(一)政府方面1.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国家扶贫主管部门和省扶贫办应当通过发行专项债务、再贷款、定向扶贫等方式,向商业银行提供充足精准扶贫资金,并对扶贫资金进行政策性的考核,科学设置贷款;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建立信用贷款机构,设立农村基金,降低准入门槛,加大扶贫基金供给,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2.对商业银行进行有效激励。为提高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应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手段,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信贷投入;加强扶贫贷款安全,建立风险补偿基金,让银行贷有保障。对贫困地区的商业和村镇银行,央行应设立专项扶贫再贷款,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加大贴现支持力度等措施,促进信贷资金投入,激发商业银行积极性。3.提升农民生活保障程度。政府部门应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贫困地区情况制定教育扶贫政策和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减小贫困户在教育和医疗方面的压力;为特定人口提供特定的政策支持,也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果,降低脱贫户再次贫困的概率。4.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地方银行、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的优势为,展开扶贫工作,参与建设农村信用体系,为金融扶贫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商业银行方面1.健全考核管理机制。一是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完善银行内部考核管理机制,让参与主体明确其权力和义务,按照规范实行金融扶贫;二是建立扶贫项目全过程监督机制,允许第三方进行监督并给予评价;三是商业银行监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金融扶贫资金相关指标的监管容忍度。2.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贫困地区金融需求日益增长,各商业机构需树立强烈创新意识,使扶贫工具和手段多样化。创新金融扶贫信贷产品,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加快土地承包权和保险抵押贷款,在抵押方法上进一步创新。加大扶持贫困地区旅游企业,建立扶贫贷款绿色通道,缩短流程,利用互联网开展网上办理,简化手续,使贷款利率执行大幅度领先同类贷款。3.增加项目驱动方式。以龙头企业为重点,围绕银行让利,财政贴息,企业带动贫困户收益的联动扶贫机制,银行可以为当地的龙头企业提供一定的信贷资金,在原有的项目带动基础上加大对微小型企业的支持,让企业发展的带动区域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农民教育方面1.加大金融知识的普及与培训,提高贫困地区企业和群众的金融知识水平和扶贫资金使用的综合效率。在环境和信息等因素影响下,仍有很多贫困地区金融知识素养低下,金融意识淡薄。因此,展开对贫困地区企业和群众金融知识的培训已成重要任务,对此,下一步需要提升贫困地区群众基础金融知识水平和基础金融能力,帮助贫困地区的企业和老百姓补充精神和能力上的“钙”。2.强化诚信意识,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参与扶贫的各单位部门要大力开展对农民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的教育与培训,提高他们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诚信品质。同时,司法机关要加强对失信行为的依法惩处,为金融扶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由于金融在服务地方经济中具有独到的优势,政府、商业银行和农户之间也应搭建起联系的桥梁、更多的政策支持、更大的资金投入、更高的金融知识素养,这样才能有效帮助贫困地区加快脱贫步伐、实现农村经济长远持续发展。商业银行对乡镇企业和村民开发创新产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引领村民发家致富;政府给予财力的保障,利用专项资金和互助资金,帮助贫困地区稳步高效发展,让农民感受到政府的好政策,利用金融扶贫政策打破脱贫攻坚的壁垒,实现贫困户的脱贫,逐步向全面小康的目标迈进。

参考文献:

[1]刘新彦.商业银行金融扶贫策略、方法及建议[J].农银学刊,2019(01).

[2]邢文洲.商业银行在金融精准扶贫中的问题及建议[J].河北金融,2019(06).

[3]渠源清,李湘玲,金宁波.商业银行金融扶贫实践研究———以湘西州为例[J].中国林业经济,2019(09).

[4]吴义能,叶永刚,吴凤.我国金融扶贫的困境与对策[J].统计与决策,2016(09).

[5]刘旭,胡艳芳.基于金融扶贫视角的河北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研究:现状、困境及路径[J].河北金融,2017(02).

银行扶贫贷款工作总结篇(5)

一、引言

精准脱贫是现阶段扶贫工作的首要目标。实践证明,金融扶贫是所有精准扶贫中最全面、最有效、最持久的扶贫方式,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等多重意义,能够产生多种溢出效应。“政策的、公益的、单一的”扶贫模式难以延续,因此明确金融扶贫重要性和创新金融扶贫方式就成为实现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任务,形成金融扶贫长效机制和可持续发展成效,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经过长期的努力,山东省金融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随着扶贫的逐步深入,一些制约贫困地区全面脱贫和长效脱贫的因素逐渐显露,扶贫工作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境。这就需要我们及时思考,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为啃下贫困这块“硬骨头”创造条件。

二、山东省商业银行的扶贫举措

金融扶贫是扶贫工作中的至关重要的一环,山东省各金融机构充分运用各方面优势,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创新模式体系,密切结合当地产业,充分打造联合扶贫新局面,更好的实现贫困户的脱贫。

(一)支持当地特色产业2009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分别为临沂市费县、蒙阴县光伏扶贫项目审批贷款5700万元和1.5亿元,已累计为临沂市鄄城、平邑、沂水、单县等7个县的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审批、投放贷款17.8亿元和6.6亿元,帮助贫困人口12万人,并为蒙阴岱崮景区、沂南竹泉景区等3个贫困地区旅游景区发放贷款1.8亿元。与此同时,为做好搬迁扶贫金融服务,济宁泗水、菏泽定陶区、曹县、成武县、郓城县的库区搬迁和土地整治项目审批、投放贷款分别为15.36亿元和6.5亿元,帮扶贫困人口3.9万人①。

(二)开展特色活动,开发创新项目山东省农商行为提升农民金融基础知识,开展了“金融知识走下乡”等项目活动,帮助农民了解金融知识,增强防范意识。这类活动以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为中心,为实现全面、有效扶贫打下基础。农商行还在创新领域推广了一些信贷产品和抵押贷款,如“兴农贷”、“富农贷”等。就是这些支农惠农的扶贫产品发挥了快速又简便的优势,有效满足了贫困群体的当下需求。

(三)优化网点布局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结合“金融知识走下乡”等活动推动农村建设,加强金融知识的宣传,帮助农民明确现代金融理念的同时,还在农村的各服务点针对服务环节和服务点布局进行实时的优化和调整,近距离为农村客户提供有力支持,逐步实现贫困地区持续扶贫目标。

(四)助力产业扶贫山东省农业银行积极开展产业扶贫,以支持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重心,通过一些突出的产业模式带动贫困户融入发展链。与此同时,通过政府信用增级等金融扶贫模式,农行还加大了“扶贫小额信贷”“富民生产贷”投放力度,也就是加大信贷投入,使产业获得增强脱贫的内生动力。

(五)积极对接政府和市场全省各农商行与区域政府扶贫办等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和沟通,深入到贫困乡镇、贫困村和贫困户当中开展金融业务需求的实践调查,根据贫困农民的各方面金融服务需求状况,探讨扶贫路径:发展“企业+农户”模式,针对有产业的扶贫村,通过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带动脱贫;对接市场和企业,针对于无产业扶贫村,根据其现状适度给予全额贴息贷款。农商银行还加强对信贷人员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培训,提升信贷服务水平;强化对全市辖内农金员的培训,有效提升农村贫困人员小额支取、转账、查询等方面的服务水平,提供人性化、便利化的金融服务,严格按照国家金融服务标准开展工作,切实维护贫困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扶贫成效分析

(一)全省扶贫总体情况目前,山东省政府协调发挥各方力量,探索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农村扶贫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虽然山东省并不在国家认定的14个贫困地区之中,也不存在部级的贫困县,但还是存在7005个省级定点扶贫重点村。临沂市和菏泽市,曹县、东平、萃县、沂南等20个县和黄河滩区扶贫安置区为全省的深度贫困地区。依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打赢脱贫攻坚战(2018-2020年)”三年行动目标,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升级,2020年将全面完成。为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导精神,努力推动精准扶贫基本战略的实施,山东省扶贫工作得到了稳步前进,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扶贫成效也越来越明显。2015年至2017年,全省贫困人口从242万人降至17万人,在全省人口中的占比从2.5%降至0.17%。国定贫困人口数从2015年的111万人降至2017年的8.1万人,占比已不到全省总人口的0.1%。(参见表1)

(二)商业银行扶贫成效从中国人民银行2017年对山东省近1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评价数据来看,扶贫贷款规模大幅度上涨,使受益贫困人口大大增多。截至2017年底,全省各类精准扶贫贷款余额646.21亿元,同比增长105.38%,具体成效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从贷款类别来看,帮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4.69万人次,同比增长137.25%。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产业扶贫贷款、项目扶贫贷款余额和具体增长量如表2所示。其次,从机构类型看,全国大型金融机构贷款占比25.8%,涉农金融机构贷款占比59.23%,股份制及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占比如表3所示。第三,从银行账户来看,贫困地区普惠金融水平不断提升,金融机构为贫困人口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银行账户的数量大幅度上涨,体现了银行业务的不断完善和人民对银行业务的认同和支持,具体数据如表4所示。表42017年山东省精准扶贫贷款账户类型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银行账户数量(万)69.8162.2244.24755.82同比增长59.69%55.68%20.65%42.97%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对山东金融机构评价》最后,政策举措不断完善、产品与服务模式更加丰富。2017年山东省商业银行累计制定信贷投放计划、资源配置、绩效考核方面的内部激励措施已达373项,同比增加23项;累计开发金融精准扶贫产品和有效服务模式535个,同比增加49个①。

四、商业银行在扶贫中面临的问题

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剩余贫困问题的解决难度更大。目前依然存在一些阻碍商业银行助力贫困地区全面、有效脱贫的瓶颈和障碍。

(一)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偏少城市化的不断发展让很多省内大型商业银行因上市而调整战略,商业银行为了将网点集中在城市,对市场进行收缩,舍弃了大量农村市场,缩小甚至退出了部分城镇和县城的网点。近年来,科技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这又使商业银行网点退出的现象再次扩张,导致县级以下金融网点数量锐减,容易让一些金融组织在一些地方形成寡头垄断地位,农民的选择越来越单一,能够为农村群众提供扶贫资金的金融机构也越来越少。

(二)商业银行扶贫资金不足从主观上看,金融扶贫工作的信贷资金具有高风险、低回报的特点。此外,政府提供的风险救济资金不足,导致商业银行缺乏足够的信心,不愿在金融扶贫领域投入过多的有限资金。从客观来看,由于政府在金融扶贫、支农惠农方面政策匮乏,使一些大型商业银行把在本地吸收的存款贷到外地,使某些地区银行扶贫贷款减少;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有着发达的科技支撑,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速了农村存款的跨地区吸收。另外,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的上缴,也导致地方金融机构可用资金总量减少,用于扶贫的资金也会更少。

(三)金融扶贫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扶贫过程中政府引导资金的投放,但它只检查贷款额度,对评价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率和效果不够,而银行是扶贫资金的投资者,在保证扶贫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只对不良率、利率、贷款回收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在其他方面监督考核制度不完善,而且农村信用环境差,导致扶贫贷款风险高,这也大大降低了金融扶贫的效果。

(四)农民金融知识素养不高虽然一些商业银行加大了对农民金融知识的宣传,但仍有很多信息闭塞的贫困地区存在大量农民,他们受教育程度低,金融知识缺乏,金融意识淡薄,经常会有借贷逾期的情况出现,导致农户陷入借贷困难的怪圈。农民金融知识缺失对金融扶贫的直接影响有:损害农民客户信用记录,降低农民贷款的几率;财政扶贫效率不高,使得大多数贫困户对财政扶贫的政策不了解,无法参与其中。由于贫困户的金融知识素养不高,没有办法切实树立金融扶贫的理念,将扶贫信贷资金当作救济款,不按时偿还利息本金,损害了自身信用记录的同时,也制约着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性。

(五)扶贫成果仍需要巩固山东省是农业大省,农村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大,一夜返贫的现象极容易出现,而且,贫困户的生产意识和获得信息的能力都比较落后,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培训和教育,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生产实践。此外,由于贫困家庭经济落后,很容易受疾病、灾难、自然灾害等影响出现返贫现象。

五、提升金融扶贫效果的建议

银行扶贫贷款工作总结篇(6)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I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3)-0088-04

一、研究对象的代表性分析

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尤其是以固原市A县为代表的西海固地区,贫穷问题长期以来都是一个“顽疾”,而区域内金融网点覆盖率不高、金融服务严重不足、金融基础设施不健全、金融领域的竞争弱化等问题则进一步加剧了这一“顽疾”的恶性发展,文章选取固原市A县为研究对象,具有典型代表意义。

A县位于宁夏最南端,素有“秦风咽喉、关陇要地”之称,属于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范围,辖4乡3镇114个行政村,总面积1131平方公里,A县总体经济发展滞后,经济增长主要以农业为主,工业经济薄弱,缺少骨干企业和大工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对外开放水平不高,招商引资难度较大,金融资源总量有限,其社会经济、金融、民生、科教文卫行业发展,具有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行业发展的典型特征。2016年末,A县各项贷款余额15.2亿元,同比增长13.57%,新增贷款1.54亿元,仅占宁夏全区贷款总额的0.29%。目前,全县还有贫困人口2.23万人,占宁夏全区的3.8%。因此研究A县的金融扶贫工作,对全国其它地区,特别是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金融扶贫开发工作具有普遍的借鉴、指导意义。

A县与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的大多数县区,在社会经济总量、金融供给能力、居民收入水平、城镇化率、民生领域等多方面具有诸多相似之处,尤其是全县共有12.1万人口,其中回族人口9.6万人,占总人口78.8%,是比较典型的民族地区。

二、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金融精准扶贫的主要模式与实践

(一)政府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

这一金融扶贫模式由地方政府、扶贫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推动建立,主要形式是“金融机构+农户+风险保证金”,主要特点是贫困地区地方政府运用专项扶贫基金专门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池”,为贫困户贷款提供担保和风险补偿。为了有序推进金融扶贫工程,实现送贷上门的目标,A县专门成立了金融扶贫领导小组,组建了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包村信贷员等为成员的6个乡级信用协会和96个村信用协会,实现了乡村两级信用协会全覆盖;了有效防范和降低贷款风险,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入金融扶贫开发,A县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拔千斤”的导向作用,及时成立了县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县财政累计注入资金9400万元建立了贷款担保基金,并全面整合中央和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建立6100万元扶贫资金池,同时,专门建立了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由县财政投入3100万元,建立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损失补偿。截止2016年末,A县全部完成全县7个乡镇96个行政村766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工作,已为557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基准利率贷款2.47亿元,户均贷款4.5万元。

(二)人民银行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

为开辟农村党员、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绿色通道”,人民银行A县支行牵头专门制定了《农村党员信用示范户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联合当地组织和财政部门率先在六盘山镇开展试点,原则上“农村党员、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最高授信额度10万元,期限3年,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协调地方政府部门将“两个示范户”的贷款纳入到扶贫产业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范围和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范围,建立完善农村党员和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授信管理制度,构建“农村党员(农村青年)+征信+信贷”的融资扶持平台,形成“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信用示范效应。截止2016年末,共发放农村党员、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小额贷款8000万元。

(三)金融机构主导的金融扶贫模式

这一模式以金融机构为主导,通过不断创新抵押、质押和担保的种类和方式,创新信贷产品来推动精准金融扶贫目标的实现,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金融机构+互助资金+贫困户”贷款模式。A县以互助协会或村委会为单位建立扶贫互助资金,金融机构以互助资金为保障,为担保范围内的贫困户发放贷款。截止2016年末,A县已在全县91个行政村开展互助资金担保贷款业务,发放贷款1500万元;二是 “金融机构+两个带头人+贫困户”贷款模式。为了降低金融机构发放贫困户贷款的信用风险,解决金融机构与贫困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A县把金融支持农村“两个带头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工程作为金融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引导全县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了“党员贷”、金扶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三农保证保险贷款等多种信贷产品,积极创新和探索建立了“金融+支部+协会(公司)”、“金融+党员能人+农户+项目”的金融扶持路子。截止2016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投放信贷资金1926万元,支持了45名农村党组织带头人和农村致富带头人,户均贷款达42.8万元,切实提高了农村“两个带头人”创业信贷需求的满足率,增加自主创业的成功率。

(四)产业金融扶贫模式

这类扶贫模式主要以贫困地区苗木、种养殖和乡村旅游等区域性主导产业为出发点,以一批覆盖面广、带动能力强、具有地方特色的贫困地区龙头企业或处于农业产业链核心位置的企业为抓手,以财税政策、金融政策等政策为主要手段,大力推进产业化金融扶贫。A县金融机构围绕全县支柱产业,一是主打养殖牌。为了支持养殖产业发展,A县主动引导和鼓励,把小额担保贷款、扶贫资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等纳入金融支持A县特色养殖发展政策体系,主动探索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贷款,由合作银行根据信用评级结果发放贷款,贷款额度1―5万元,贷款期限1―5年,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对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养殖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担保贷款,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由合作银行根据信用状况和带动贫困户发展情况,给予提高授信额度,增加信贷规模,降低贷款利率等信贷支持。为了增强草畜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疫病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A县在全区率先推行了良种基础母牛保险试点工作,专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办政策性基础母牛养殖保险的批复》,确定每头基础母牛保险金额设定为5000元、7000元、10000元三个档,保费率为5%,比全区下调一个百分点。截止2016年11月末,A县已发放肉牛养殖基准利率贷款762 户2203万元,帮助农户先后两次从澳大利亚引进安格斯基础母牛10000。二是善打旅游牌。主动制定印发了《金融支持A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引导各金融机构围绕全域旅游的总体布局和要求,做好旅游金融服务创新工作,创新推出“农家乐”信贷产品,大力支持星级“农家乐”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扶持农家乐、手工作坊等扩大经营规模。截至2016年末,A县银行业支持旅游及相关产业贷款余额合计3.02亿元,高于同期各项贷款余额增速120个百分点。三是巧打苗木牌。主动探索适应苗木产业快速发展需要的中长期贷款方式,因地制宜制定适应地方特色的苗木产权第三方抵押贷款方案,完善苗农贷款联保制度,将联保机制扩大到苗农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放宽小额贷款的对象、额度、利率、期限,简化贷款流程、手续,提高发放效率,实现“绿色放贷”,努力满足全方位、多样化、差异性的苗木产业金融服务需求。A县是全区首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目前,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31.7万亩,其中集体林地面积115.5万亩,现已确权林地面积112.6万亩,累计发放林权证21980本,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52万元。

(五)“电商平台+金融”扶贫模式

A县金融机构与商务部门、电商部门紧密配合,采取“农村电商+助农取款点”模式,在原助农取款服务的基础上,增添服务机具,培训服务人员,增加服务功能,集小额存取款、转账、农产品销售于一体,为农民提供贴心服务,通过整合资源、资金和服务,让存取现金、汇款、转账、缴费、y行卡消费、农产品销售、网络购物消费、物流配送、缴费、宣传、培训等服务,变为由一个服务点、一条网络线、一名服务员即可办理,不仅方便了群众,而且提高了服务效率,同时也保证了服务站点的固定性。截至2016年末,泾源县已建成农村电商县级运营服务中心和50个村级服务站,已完成助农取款点与电子商务服务点共建6个。2016年,A县被宁夏自治区商务厅推荐为国家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三、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风险因素分析

(一)县域主导产业对金融资源的吸纳能力有限

作为六盘山区的典型代表,A县产业基本以种植和养殖业为主,且集中于苗木、牛、羊等,结构同质单一,隐藏着较大的市场风险和病疫风险,加之农业保险尚未全面推开,信贷风险隐患较大,对金融机构投资的吸引力不足。

(二)贷款担保基金缺乏可持续性

一是由于扶贫担保基金由政府各类资金整合而来,金融机构担心可以整合的资金会不会越来越少,加之部分资金属于临时整合性质。因此,对于担保基金是否能够持续存在疑虑。二是对一旦发生的信贷风险,政府性质的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是否能如约代偿心存顾虑,担心财政资金的动用手续繁杂,更担心推诿扯皮和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发生。同时,泾源县经济发展整体滞后,金融市场化程度低,农村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农户普遍缺乏有效担保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质押类贷款品种创新不足。

(三)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中政策性风险不容忽视

我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动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据调查,地方政府在两权抵押贷款推动中起主导作用,与其他参与主体的总体利益是趋同的。试点比较好的地方均有赖于地方政府的强力推动,包括建立产权交易中心、银农企联席会议召集、制定两权抵押运作规则、建立担保基金等等。地方政府试图通过创新融资机制,激活农村产权蕴含的信贷潜力,这为后续农权抵押融资“破题”,有效解决农村信贷约束。两权抵押贷款的试点成功,在一定程度上是政府、人民银行、银监局、承贷银行等四方博弈的结果,承贷银行承担信贷风险,政府承担政策风险,监管部门承担金融稳定风险,在“无法”可依的现实情况下,地方政府的强力推动有过度干预市场的嫌疑,尤其是在建设法制中国的背景下,容易损伤地方政府的公信力。

(四)扶贫再贷款政策设计存在瑕疵

主要是当前扶贫再贷款政策要求,“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的涉农贷款利率,不得高于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而目前,各金融机构发放的大部分扶贫类贷款,都在2年或以上,且根据《固原市金融扶贫实施方案》执行同期同档基准利率,这与扶贫再贷款的管理要求存在偏差。在机构发放2年期以上的贷款而执行一年期基准利率,实际上使机构的贷款利率执行了下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扶贫的积极性。

(五)征信系统“黑名单”贫困户难以得到有效扶贫

调查显示,由于受到农业银行在“八七”扶贫攻坚期间发放的政策性扶贫贷款支持的老区贫困农户,受多重因素影响未能偿还贷款而被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使这部分贫困农户难以再享受现有的国家金融扶持政策,严重影响了这部分贫困户如期脱贫,导致这部分贫困户纳入“黑名单”的原因主要有农户信用意识较弱、金融机构管理不善、误认贷款为扶贫补助款、专项扶贫项目失败等等。

三、六盘山区金融精准扶贫的路径选择

(一)加大金融扶持的规划与引导力度

地方政府部门要在扶贫攻坚中应发挥好主导作用,制订发展规划,明确支持的重点扶贫范围、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对象,通过组织和引导农民发展生产脱贫致富。要主动引导金融、保险及社会各类资金参与到扶贫攻坚当中,切实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探索扶贫资金与信贷资金有机结合的新模式,通过财政贴息、风险担保等方式撬动信贷资金,并利用信贷资金来放大扶贫资金效用。要切实建立金融扶贫激励机制,激发金融机构扶贫的积极性,对扶贫成绩突出的金融机构可采取税收优惠、资金奖励、财政存款倾斜等政策进行鼓励,调动金融机构参与扶贫的积极性。同时,要整合科技、农牧、林业等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培训辅导,使贫困人口掌握脱贫致富本领,变“输血扶贫”为“造血扶贫”。

(二)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力度

金融机构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创新“专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等金融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银保合作,力促“农业+金融+保险”模式发展。政府部门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业保险的补贴额度和范围,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础上拓展农业保险品种,强化融资功能,以缓解融资难现象。

(三)强化贷后管理力度

要制定涵盖项目初期评估审查、中期跟踪检查、后期审计督查的全程监督、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对金融扶贫资金的实效性进行评估,推动建立扶贫资金公示制度,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于贫困群体,做到真扶贫、扶真贫。要对扶贫资金实施“名单制”跟踪管理,高度重视个体差异化风险,实行“一户一策”风险防范措施。如:对患重病的借款人,可通过与借款人协商沟通,加强与保险部门合作配合,建立重大疾病保障机制,防止因病返贫;对没有发展产业意愿的,可切合实际实施有效引导,促其选择适合自身发展能力的产业项目;对明显有逃债迹象的采取提前收回措施等。

(四)加大金融生态环境创建力度

要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不断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农户信用报告应用范围,完善贷款担保体系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干部群众对金融知识的学习,提高公众金融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加快金融扶贫步伐,提升金融扶贫效率。

参考文献

[1]韩喜平,金运.中国农村金融信用担保体系构建[J].农业经济问题,2014,(4):37-43。

[2]郑霞.政策视角下小微企业融资机制创新研究[J].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5,(1):41-52。

[3]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G].2016。

[4]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2013。

银行扶贫贷款工作总结篇(7)

近年来,各大商业银行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在收缩农村金融网点的过程中,贷款审批权限也逐级上收,使农村基层网点成为“吸存机器”,加剧了农村资金的“体外循环”。随着国家扶贫工作进入新阶段,中国把扶贫目标瞄准到了户,提出创新扶贫资金到户的扶持机制,更强调贫困人口享受基本的民生服务。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优先满足农户信贷需求。然而,在二元经济结构下,贫困地区金融服务供需矛盾突出,金融扶贫过程中“扶工不扶农”、“扶富不扶贫”的现象屡屡发生,宝贵的金融扶贫资源很难到达贫困农户手里。除了少数小额信贷组织坚持把贫困户作为瞄准目标外,其他金融机构或组织多数都放弃了贫困户这一目标,而是瞄准农村中的富裕户和农村企业等非贫困户。这样一来,金融扶贫到户便异化为传统的农村信贷,造成农村信贷资金外流,直接影响了中国“三农”发展和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稳步推进,农民贷款难问题仍旧凸显

目前,中国正在努力构建由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组织共同组成的多层次、功能互补、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市场配置机制的不足。农村金融市场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持续增长(表1);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减少,由2009年的2945个减少到2013年年初的1686个[1],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消除金融空白乡镇、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增强。通过多年的持续努力,中国正在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组织共同组成的多层次、广覆盖,功能互补、相互协作、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表2)。由于中国农户的金融需求缺乏弹性,使得不论是信用社主导的传统农村金融机构,还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均存在明显垄断特征,金融扶贫资金总供给相对不足是不争的事实,农民贷款难、融资难、贷款贵的问题仍旧凸显。

二、国外小额信贷金融扶贫的模式

经过多年的实践,很多国家在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上积累了大量经验,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并显示出了强大生命力。例如孟加拉国的格莱珉乡村银行[2]、欧美社区银行、印度尼西亚的BRI银行小额信贷部等,其在贷款对象、性质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各有差异(表3)。

(一)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

1974年孟加拉国经济学家·尤努斯在该国创立了以贫困农民为对象的格莱珉银行。该银行目前拥有600余万个借款者(97%的借款者是妇女),近3000家分支机构,覆盖98%以上的农村地区。格莱珉银行的小额信贷模式已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得到了推广。该模式有以下特征:①格莱珉银行组织结构方面,一部分是传统银行的总行、分行、支行、营业所;另一部分是建立了信贷中心、小组和会员的3级群众组织。一般5个会员自愿组成1个小组,5~6个小组组成1个中心,每周会定期召开小组会议,每15d召开1次中心会议,宣传小组纪律、交流还款计划、传播科技知识、交流致富门路等,使会员能够相互监督和激励。②贷款对象上以妇女为主,且仅限于贫困农户,只有家中土地少于0.5英亩(1英亩≈0.4046hm2)或家中拥有全部财产等值不超过1英亩土地价值的农户才拥有贷款资格。当有1名会员提出贷款申请,需经过小组其他成员同意,并需把贷款的5%作为担保金留存银行。因为小组成员长期生活在1个村庄,对彼此都很了解,这种建立在熟人社区的贷款方式有效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降低了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用风险。③格莱珉模式的还款方式比较灵活,借款人可以分期不等额还款,一般贷款周期为1年(50周),每周还款1/50,50周还清,还可提前还款。④贷款资金一部分来源于会员股份,另一部分是利息收入,格莱珉信贷利率比其他银行高约4%,避免其他人员利用职权套取低息贷款,保证了穷人贷款的可获得性,并能弥补运行成本,实现了格莱珉银行的可持续发展。⑤政府在法律上承认格莱珉银行的合法地位,并建立了政府小额信贷组织,支持其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最初格莱珉银行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和联合国发展金融组织,并以低利率向其提供贷款;税收方面,提供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

(二)欧美社区银行

社区银行源于美国,扎根社区,贷款手续简单易行,近年来发展迅速,具有以下主要特征:①贷款对象是难以从大商业银行获得信贷资金的当地居民和中小企业,社区银行主要满足本社区客户需求,具有很强的人缘、地缘优势,员工主要是社区成员,可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贷风险。②资金主要来源于利息收入和当地社区成员存款。社区银行限制资金外流,主要用于本社区,得到了当地居民欢迎。③政府大力支持社区银行发展。法律上,美国制定了《社区再投资法》、《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鼓励在社区开展金融活动,为社区银行的发展创造了制度环境,并且政府强制社区银行办理存款保险业务,以降低储户风险;监管上,建立了组织内部监管、中介机构社会监督以及政府部门专项监督的组织体系[3],促进了社区银行的健康发展。

(三)印度尼西亚

BRI银行BRI(BankRakyatIndonesia)是印度尼西亚唯一从事小额信贷业务的大型商业银行,主要为农村的低收入者提供信贷和储蓄服务。从1986年开始,BRI小额信贷部持续盈利,找到了一条在贫困地区搞好扶贫开发的成功之路,破解了贫困农户贷款难问题。印度尼西亚BRI银行小额信贷部的贷款对象为农村低收入且具备还款能力者,其资金来源为储户的存款和利息收入,政府并不直接干预其日常经营,并提供了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印度尼西亚BRI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原因主要有:政府支持BRI小额信贷发展,但不直接干预日常经营活动;BRI将其4600多个小额信贷单位组成网络,由总行进行统一监管;重视一线员工的地位,加强员工培训并进行适当激励措施;管理信息透明化等。BRI银行最重要的贡献是向人们证明,正规大型商业银行从事小额信贷业务的可行性,并明确了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独立进行运营和风险防控[4]这一原则。

三、国外金融扶贫经验借鉴及对中国的启示

从金融视角来研究反贫困问题,可以极大地促进贫困人群人力资本水平和脱贫致富能力的提升,有助于扶贫开发工作在注重“输血”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造血”功能,这对于提高扶贫开发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但金融机构赢利本能与扶贫公益性质如何结合是金融扶贫面临的最大难题,从国外金融扶贫模式的成功案例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一)提高扶贫瞄准精度,重新定位农户的金融需求

融资难一直是困扰农村发展的瓶颈,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滞后的贫困地区,农民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更加凸显。从正规金融机构的传统信贷标准来看,大量的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由于无法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无抵押、无担保、无信用记录的“三无”群体)而被拒之门外,视为无效的金融需求。很显然,这些“三无”群体中实际上存在大量具备现实还款能力的人员。例如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通过“小组联保代替担保”,使得大量被正规金融机构所“抛弃”的无效需求人群获得了贷款,其违约率极低。应该从一个连续的角度去审视农户的金融需求。处于不同阶段的农户,应具有不同的金融供给主体:①在“贫困陷阱”阶段,农户自有资本无法满足其基本生产生活需要,并且外部资本的获取能力差,这个阶段政府主导的政策性开发贷款最为重要。②在“自生区域”阶段,农户的自有资本能力加强,但从外部正规金融机构仍很难获得信贷资金,这个阶段商业性的小额信贷、引导性政策贷款、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可以共同作用。③在“高级生产者”阶段,农户已经达到金融机构传统的信贷标准,资金需求量和可获得能力明显增强,这个阶段资本供给主要由正规金融机构提供。例如美国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农村金融体系,在分工中实现了功能互补:鼓励商业银行向农业贷款(达到25%以上可享受税收优惠);政府农贷机构主要向不能从商业银行获得低息贷款的农户提供农业生产资金;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向小企业提供信贷资金。

(二)政府强有力的支持是金融扶贫的重要保证

从国外金融扶贫模式的成功案例看,无一例外地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例如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从成立至今,一直与政府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政府为其发展提供了很多便利,如承认其合法地位,以4%左右的低利息率向其提供资金,减免税收等。对于中国而言,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非正规金融机构日趋活跃,已经成为农民获得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从非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占农户贷款总额的55%),政府应顺应历史潮流,为金融扶贫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1.放宽金融市场准入制度目前非正规金融机构没有获得金融许可证,很多都以扶贫试点的形式存在,法律地位不明晰,难以发展壮大。政府应当给予其充分的发展空间,对有条件的非正规金融机构颁发金融许可证,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为了缓解农村资金短缺的状况,政府要积极引导非正规金融机构发展,包括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社区基金、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等,增加金融扶贫资金的总供给。2.采取行政手段,限制资金外流2006年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的创始人·尤努斯教授将穷人的信贷权利提高到人权的高度,提出“信贷权是人权”的观点。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为了防止资金外流,强调当地的钱要用于当地,实现“钱从哪里来,就优先到哪里去”,优先满足当地穷人的资金需求。中国可借鉴此规定,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直接干预农村资金的流向,遏制农村资金外流。3.为信贷资金供求双方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减少交易成本从国外经验可知,印度小额信贷发展迅速的原因之一是建立了高效便捷的小额信贷网络,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解决了信贷信息的不对称,减少了信息在流转中的扭曲。对于中国而言,政府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以提供信贷资金的供求信息、农户的信用等级和预期还款能力信息、贷款项目预期经营状况信息等,为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建立沟通桥梁,降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用风险。另外,可通过此平台宣传金融知识和信贷政策,以培育良好的信贷文化。4.完善金融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破产法》、《担保法》等,为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并逐步打破以不动产为核心的担保抵押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为金融扶贫提供制度保障。

(三)开发设计面向农户的信贷产品是金融扶贫的重要依据

为了扩大金融扶贫的覆盖面,金融机构应开发设计面向低端市场(包括农户、作坊主、小商贩、小手工业者等)的小额信贷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扩大抵押担保范围,以适应农户多元化需求。例如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得到了农户欢迎。在贷款利率的设定上,为了实现金融扶贫的可持续发展,避免扶贫资金被侵占,可参照国际经验将存贷款利率差设定在10%左右,并结合信贷资金的供求关系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促使农村金融组织以商业化的形式可持续发展。另外,在发放贷款过程中,对贷款农户进行项目技术培训(如种植、养殖、加工等培训)以增加投资项目的成功率,引导农户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银行扶贫贷款工作总结篇(8)

时值安徽省深化农信社改革暨安徽省联社成立十二周年到来之际,本刊对安徽省联社理事长陈鹏进行了一次深度的专访,以期深入挖掘安徽农商银行系统普惠金融、精准扶贫的精髓,以及其改制和金融创新的先进举措,供同行业参考借鉴。

《》:国务院要求全国所有的农信机构尽快完成股份化和银行化改革,安徽是全国率先实现了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全面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目标的,安徽省联社是如何实施这一政策的?

陈鹏:安徽作为中部省份,能率先在全国完成农村信用社全面改制并不是偶然的,最为关键的是,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在2014年改制攻坚期间,时任省委副书记李锦斌深入一线调研指导;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詹夏来亲自设计改革方案,亲自给改制难度较大的12家农村信用社所在市县主要领导写信,提出指导意见,并亲自督促协调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使得改制攻坚得以推进。各市县党委政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各地农信社(农合行)改制。各级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部门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快审快批。省联社作为省政府授权的行业管理和服务平台,创新思路、加强调度,破解难题,在推进改制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对改制工作的协调推动。全面改制工作启动后,面对系统上下的“坐等观望”和畏难情绪,面对全系统几十家风险高、困难多的机构和200多亿元不良资产包袱,首先从思想认识上进行统一,先后召开了改革动员会、调度会、协调会,凝聚改革共识;与此同时,加强统筹协调,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推进。特别是在改革攻坚的2014年,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自我革新的勇气打破“不想改”的观念束缚,以大刀阔斧的闯劲冲破“不敢改”的思想禁锢,加强整体谋划,细化工作措施,提出“指标达标、筹建批复、募股到位、年内开业”的改制路线图,按照“一行一策”的要求倒排时间表。省联社班子成员与改制机构“一对一”挂钩(其中泗县等两家最困难机构由主要领导认领),压实责任、传导动力,统筹谋划改制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形成了改革合力。

二是探索创新改制工作机制。在攻坚阶段,省联社抓住充足资本和不良贷款达标两个重点,组织全系统33家实力相对较强的农村商业银行帮助11家最困难的机构,并建立了长期的重点帮扶机制,扶上马送一程,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先进带后进。以泗县农村商业银行为例,改制前是我省出名的高风险机构,由于出现过大案,不良包袱沉重,已到了资不抵债的边缘。为确保改制成功,省联社多次召开现场会,明确改制纪律,强力督导督办,并对领导班子进行调整,由帮扶牵头行选派董事长和工作组,落实改制责任,确保改制进度。目前,牵头帮扶的农商行以引资促引制,通过人员派驻、组织培训、建章立制等途径,帮助其引入新的经营理念,完善治理架构,转换经营机制,效果初显。

三是加强对改制重点环节的突破。不良贷款是农村信用社改制达标的最大“拦路虎”。在省政府分管领导直接推动下,全系统在改革中注重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创新利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并用清收一块,改制机构核销一块,优质资产置换一块,财税政策扶持一块,新股溢价购买消化一块等“五个一块”的办法化解不良贷款。有关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强有力的清欠组织,从党政干部、内部员工自借担保贷款和乡村两级及企业欠贷入手,依靠公检法司力量帮助改制机构依法清收不良贷款,打假打恶(依法打击假名冒名贷款和恶意逃废债行为),以“打”促收,先后出现了“太和经验”、“皖北速度”等好的经验和做法,效果显著。以太和联社为例,在县政府的推动下,仅4个月时间,由公安立案、法院执行的案件457起(件),共计清收不良贷款3.4亿元,提前达到组建标准。整个改制期间,全系统共剥离处置不良贷款187.23亿元,其中清收50.65亿元,核销42.49亿元,政府现金和土地置换48.84亿元,股东溢价置换不良贷款45.25亿元。

《》:改革是永无止境的,在2014年底安徽辖内法人机构的农商银行改革完成后,近两年来,省联社在持续推进改革上有什么新的举措和行动?

陈鹏:83家法人机构全部完成农商银行组建后,作为行业管理和服务的大平台,安徽省联社自身改革已经势在必行,省政府也明确提出了要探索实施银行化改革。为此,安徽省联社成立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工作组对省联社自身改革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调研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先后同人民银行、监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以及兄弟省份机构和其他金融同业进行了多层次的交流沟通。按照坚持银行化改革的方向和有利于服务“三农”的宗旨定位不变、有利于切实维护行业体系不散、有利于守住风险底线的原则,初步起草了统一法人、金融控股和联合银行三种改革方案,并提出,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统一法人模式是最优选择,金融控股模式是次优选择,联合银行模式是改革底线的具体建议,供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此外,省联社还积极推动优质农商银行拓展业务领域,目前全系统已设立异地支行29家、村镇银行49家;有5家农商银行成功发行金融债,共筹资39.7亿元;推进农商银行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目前有72家农商银行已完成股权集中登记托管,16家农商银行启动上市(挂牌)工作(其中3家计划在主板IPO,13家打算在“新三板”挂牌)。

《》:2016年1月15日,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首次从国家层面确立普惠金融的实施战略,安徽省联社在普惠金融建设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及成效?

陈鹏:近年来,省联社指导和引领全省83家农商银行深入贯彻普惠金融理念,保持服务“三农”、服务县域、服务小微、服务社区的战略定力,扩大支农支小服务覆盖面,改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环境,加大金融资源有效供给,探索普惠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是主动下沉服务重心。重点打造综合性惠民金融服务体系,使金融服务触角延伸到乡村、社区,贴近到农户、小微。目前,我们已经在3104个物理网点基础上,形成了由金融服务室和助农取款点组成的“自助银行网”,由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组成的“电子银行网”,由拎包银行和汽车银行组成的“流动银行网”,基本实现了普惠金融服务网格化、全覆盖。“贷款申请不出户、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乡镇”在安徽已经成为现实。

二是实施专营服务模式。大力发展以设立专营机构、专营部门、专营中心为载体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方式,优化组织架构,简化业务流程,打造专业队伍,提高应变能力,保持专营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以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有效满足实体经济尤其是“三农”、小微企业、扶贫开发等薄弱领域的多元化金融需求。截至目前,我们已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231家,配备专业信贷人员达2000余人。至10月末,全系统涉农、小微和县域贷款余额已经达3296.72亿元、3373.92亿元和4818.62亿元,均占到全省银行业同类贷款投放总量的四成左右。

三是大力拓展电子渠道。累计发行金农借记卡5544.85万张,其中社保卡2681.43万张,约占全省发行量的60%。今年正式发行了杜鹃信用卡。在大力推广手机银行的基础上,我们以“金农易贷・福农卡”为载体,推出了手机信贷业务,实现小额贷款“一次授信、自助办理、随用随贷、循环使用”,满足了客户手续简便、灵活方便的需求。目前,手机银行客户已达586万户,今年前10个月通过手机渠道自助办理贷款152.36万笔、666.29亿元,交易量占到全系统小额贷款总交易量的65%。

四是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推出了集生活消费服务与社区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社区e银行”综合服务平台,依托该平台开发的扫码支付―“惠付”业务也已开始推广运用,不仅让客户买到放心产品,也为许多农产品开辟了新的销售渠道,众多安徽各地的名优特色产品像六安瓜片、黄山毛峰、萧县苹果、砀山酥梨、潜山瓜蒌籽,还有土鸡蛋、山茶油等农副产品,都在这里找到了销路,让客户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互联网金融的魅力。到10月末,社区e银行累计签约商户7.26万户,累计交易商品或服务345.29万件(宗)、2.42亿元。

五是积极推广“拎包银行”。研发推出携带便捷、功能丰富的“金农e助手”移动营销平台,针对偏远地区和部分行动不便的客户,推广流动银行服务车、“拎包银行”等服务模式,定时、定点为农户提供“零距离”金融服务,不仅现场为他们办理金融业务,而且还手把手地教会他们使用现代金融工具、掌握防范金融诈骗常识。至10月末,全系统共投入“拎包银行”新设备501套,30余家农商银行累计开展“拎包银行”3771场次,办理各项业务56万余笔,业务总金额超过2亿元,真正省掉了群众享受金融服务的“最后一步路”。

《》: 自从提出“精准扶贫”的战略思想后,多家农信机构纷纷响应,我们安徽省联社的金融扶贫之路具有什么样的特色呢?

陈鹏:农商银行生于“三农”、长于“三农”,支持精准扶贫是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围绕中央和省里关于扶贫脱贫有关工作部署,我们主动推出了金融扶贫“三四五”行动计划,在履行社会责任上不讲条件、不提困难、不首先考虑成本,积极扶助弱势群体、反哺社会,持续助力脱贫攻坚。

“三”就是做好三个方面的精准对接。一是精准对接贫困户。对建档立卡扶贫开发类贫困户逐户上门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和落实扶贫金融需求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扶贫对象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二是精准对接农村特色产业。立足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分户施策,提供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三是精准对接扶贫项目。如我们积极支持大别山区金寨、岳西等5个县自主开展光伏扶贫试点,支持旅游资源丰富的大别山区、皖南山区开办农家乐旅游、乡村旅游、休闲观光农业,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

“四”就是建立了四项工作机制。一是联动机制。省联社和农商银行层面,分别与扶贫办、人民银行、监管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合力推进金融扶贫纵深发展。二是通报机制。实行旬报进度、月报小结,并通过扶贫《简报》加大信息和经验的交流。三是督查制度。2016年4月初以来,省联社包片领导和职能部门全部深入扶贫一线开展指导。四是考评机制。省联社把精准扶贫工作质量纳入经营目标综合评价和高管履职考评范畴。目前,省联社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接对帮扶活动,省联社在做好省里安排的宿州市桥区顺河乡宋桥村扶贫工作的同时,又主动选择金寨的斑竹园镇王氏祠村、岳西的白帽镇南庄村两个贫困村作为扶贫联系点,开展产业扶贫、兴建基础设施、捐资助学和送温暖工作。

“ 五” 就是实施五大扶贫计划。(1)产业扶贫计划。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积极支持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对发展和利益联结。到2020年,计划累计投放产业扶贫信贷资金不低于150亿元。(2)创业就业扶贫计划。大力支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巾帼妇女以及因结构调整、过剩产能化解中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创业就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从2016年起,每年新增创业就业扶贫贷款不低于20亿元,到2020年,累计投入创业就业扶贫信贷资金超过100亿元。(3)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计划。重点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农田水利、能源电力、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发展后劲。到2020年,累计投放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信贷资金超过150亿元。(4)民生保障扶贫计划。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贷款支持,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帮助改善居住环境。到2020年,注入民生保障工程的扶贫信贷资金总量超过100亿元。(5)普惠金融扶贫计划。着力改善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环境,加大对贫困地区的金融资源配置力度,加大电子机具布放,实现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村村通”,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让广大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共享均等化金融服务。

到10月末,全系统已对95.49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了评级工作,累计发放各类扶贫贷款77.58亿元,其中向4.1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3.22亿元;向1098户帮扶企业发放产业扶贫贷款20.25亿元,精准带动了1.8万户贫困户增收脱贫;发放农村路桥、农田水利、能源电力、农村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贷款15.78亿元;发放帮助贫困户就学、就医、搬迁安居、危房改造等民生保障贷款32.57亿元。通过信贷资源的投入,有力带动了广大贫困群体增收致富。

《》: 创新发展是中央“十三五”五大发展理念之首,是社会进步发展的驱动力。安徽省联社是如何开展金融创新的?

陈鹏:近年来,我们主要是以改善服务、降低风险、提高效率为前提,结合县域和农村市场实际情况,从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多层次金融需求出发,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一是着力优化改进担保方式,有效解决“贷款难”问题。加大与政策性担保公司合作力度,落实“4321”风险分担机制,全系统与113家担保公司合作发放贷款303.99亿元,占全省一半以上。同时主动与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开展合作,目前已经发放贷款6282万元,惠及105户涉农企业;加强银税合作,至10月末,79家农商银行发放“税融通”贷款余额48.86亿元,居全省银行业首位;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至10月末,已发放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3.09亿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19.72亿元,真正让农村地区的沉睡资源活起来,激发了农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是狠抓产品创新,满足客户多元化融资需求。以“客户有需求,农金有产品”为目标,制定了产品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努力将省联社打造为服务全省农商银行的“产品工厂”,将83家农商银行打造为服务全省客户的“金融超市”,相继推出了“金农・扶贫贷”、“金农・助学贷”、“金农・道德贷”等众多契合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产品,初步形成了“金农+”系列信贷品牌。至10月末,全系统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180余种,在贷客户超过130万户。在亳州试点“金农易贷”业务,以48个政府部门提供的工资、社保、健康、住房等大数据为依托,采取外部模型进行授信评估和定价,一笔贷款从申请到资金进账仅需3分钟。试点3个月来已累计授信5.7万户、36亿元,实际发放23亿元。

三是积极创新金融服务手段。面对经济下行,指导全省农商银行按照省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要求,不惜贷、不抽贷、不压贷,推出了多种周转贷、循环贷类信贷产品。仅2016年1~10月,就累计办理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续贷贷款等业务670亿元,受益客户超过10万户,有力保障了企业融资渠道畅通,融资成本降低。同时,探索非信贷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的有效方式,先后组织17家农商银行对接地方政府和城投集团,支持政府平台的高成本负债置换,积极认购县域城投债,目前已经投资33亿元,预计到年末投资超过80亿元。在岳西、利辛等地试点和推广扶贫基金,引进券商、基金、安徽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一起设计金融服务方案,目前已经完成基金认购投资19亿元,意向签约达到25亿元左右,预计年末将超过50亿元。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安徽省联社在“十三五”期间的规划是怎样的?

陈鹏:安徽省联社将认真贯彻视察安徽的讲话精神,积极落实省委战略决策和部署,积极顺应利率市场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新情况新要求,用情用心谋服务 、用力用智破难题,扎实推进全省农商银行改革发展,坚守风险底线,全面提升服务“三农”和地方经济的能力水平,实现全系统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的科学发展。

一是持之以恒用心支持实体。引导农商银行主动对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更加关注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基建项目、新型城镇化重点工程、涉农产业等重点领域,准确把握当地经济的短板和调转促项目。继续扩大无障碍续贷政策范围,采取更加科学灵活的定价机制,根据企业成长阶段、承受能力给予一定利率定价弹性,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客户,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更加注重建立以市场为核心的产品服务体系,围绕产业链、供应链、流通链开发产品,推行投融贷一体化等新型模式,以产品和服务创新,有效带动信贷投入。争取到2020年,全系统资产总额突破1.6万亿元,存贷款余额稳居全省银行业第一、全国农信社前列,其中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5年净增1500亿元,总额突破5000亿元。

银行扶贫贷款工作总结篇(9)

第二条县政府成立自治县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管办),从县政府农工办、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负责扶贫专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扶贫专项贷款由合作银行贷给所确定的县内农业企业,采取产业扶贫模式带动扶贫开发重点村发展增收产业。

第二章贷款确定及协议签订

第四条县专管办从县农业企业中优选出拟承贷主体,提请扶贫专项贷款联席会初步选定,由评审组评审后报联席会最终确定。

第五条县专管办与承贷企业签订《扶贫专项贷款使用协议书》。

第三章贷款管理与使用

第六条县专管办监督承贷企业在合作银行开设扶贫专项贷款户;合作银行安排专人负责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工作,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和封闭运行,资金流转一律通过网上支付。

第七条县专管办根据承贷企业提交的《扶贫专项贷款使用申请》,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确定贷款使用额度,向合作银行开具《放款通知书》;合作银行根据《放款通知书》及时拨付扶贫专项贷款。

第八条承贷企业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和健全会计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努力提高贷款使用效益;严格按照《扶贫专项贷款使用方案》和《扶贫专项贷款使用协议书》条款规范使用专项贷款,县专管办及合作银行要强化贷后监管,规避信贷风险。

第九条实行扶贫专项贷款特派员制度(以下简称“特派员”)。特派员分为驻村特派员和驻企特派员,所选派人员报县专管办备案。驻村特派员由县扶贫办统一派驻管理,从各贫困村对口帮扶工作队人员中选派;驻企特派员由县财政局统一派驻管理,从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财务人员中选派。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期间,驻村特派员每周驻村不少于3天,并做好资料收集工作;驻企特派员要随时掌握企业资金流转动态,每周五前向县专管办报送资金流转情况。

第四章财政贴息制度

第十条县财政局依据《扶贫专项贷款使用协议书》据实拨付财政贴息资金。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各承贷企业要在每月10日前将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银行余额对账资料报送县专管办。县专管办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向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整理好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县专管办每半年要对各专户进行一次检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扶贫专项贷款运作情况、专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加强指导、监控和管理,对可能出现的贷款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承贷企业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审计、检查以及特派员对项目实施、资金流转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承贷企业贷款使用及偿还情况与诚信体系建设挂钩。对不按《扶贫专项贷款使用方案》使用资金或出现贷款逾期、拖欠利息等行为的承贷企业,直接列入县政府扶持黑名单,由县政府农工办、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取消其项目申报资格;同时,由县专管办依法申请对违约企业资产进行封存、拍卖,用以偿还贷款本息。

银行扶贫贷款工作总结篇(10)

去年,我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下放管理权限,引入竞争机制;固定贴息水平,灵活补贴方式;逐步探索建立风险防范和激励约束机制”的总体思路,下大力抓了信贷扶贫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使扶贫贴息贷款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一年来,累计投放扶贫贴息贷款*亿元,其中项目贷款*亿元,小额到户贷款*亿元。扶贫贴息贷款共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个,扶持贫困户*万户、*万人。覆盖了全省*个市、77个中省重点贫困县和14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培育了主导产业,壮大了龙头企业,调整了产业结构,有力地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扶贫贴息贷款是一项直接面向农村和贫困农户,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是帮助贫困群众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措施,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扶贫贴息贷款工作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省上成立了有扶贫、财政、人行、银监局、有关金融机构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主管副省长为会议召集人,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市、县也成立了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定期研究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加大部门间的协调力度,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各贫困乡镇都有2至3名干部主抓落实。形成了各级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各级始终把培育贫困地区主导产业、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做为信贷扶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突出抓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作为扶持的重点。到户贴息贷款计划全部安排在贫困县、贫困村,其中70%以上贴息资金集中用于国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着力帮助贫困村的贫困户建立稳定增收的致富项目。二是把增加贫困户收入作为重中之重。要求到户贷款只扶持产业,不能用于看病、建房等,通过小额信贷扶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带动,积极扶持贫困户大力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培植特色产业,深受广大贫困群众的欢迎。三是大力扶持龙头企业。一年来,我们立项扶持的企业全部是国定、省定贫困县的企业,种养业、产业化项目占扶持项目总数的98%。通过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有效扶持,带动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三)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运行程序。一是优选金融机构。把重原则、讲信用、口碑好,愿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金融机构,作为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主体及承贷机构,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打破了农业银行独家运营的做法,目前,全省已有农行、农发行、农信社、邮政银行、工商行等九家金融机构承担了扶贫贷款业务,群众贷款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二是放宽投放标准。按照“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由县扶贫办审查把关,将全县到户贷款总额度的20%用于能人大户或者经济合作组织。但每个能人大户放贷不得超过10万元,经济合作组织不得超过30万元。三是严格考察审核。到户贴息贷款投放由农户申请,村委会签注意见(盖章)、乡镇扶贫办与金融部门考察、审核,上报县扶贫办审批,金融机构按照程序投放贷款,县财政给予贴息。项目贷款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县逐级审查上报,省扶贫办审查审批并推荐给金融部门,金融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审查放贷,每年底由扶贫、财政、有关金融部门逐级审核确认后,将贴息资金兑付给项目单位。

四是着重把好“四关”。(1)严把扶持对象关。扶贫贴息贷款的对象是贫困群众,因此各级各部门始终紧紧围绕贫困农户来开展工作,对享受贴息的贫困户由村组和乡镇层层审核确定,保证贫困农户能够真正享受到扶贫贴息贷款的有效扶持;(2)严把资金投向关。在扶贫贷款贴息工作中,严格按照扶贫贷款贴息资金使用性质,把贷款贴息资金集中用于能够促进农民增收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发展项目上,确保农户发展生产得到有效扶持;(3)严把贴息兑付关。在扶贫贴息贷款范围和对象确认上,坚持扶贫办、财政局对贫困户贷款名单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审核,无异议并经过双方签章后,再通过金融部门把贷款贴息直接补贴到户,既确保了贷款农户真正享受到国家的扶持政策,又保证了资金安全;(4)严把目标考核关。省上要求市、县每月上报一次扶贫贴息贷款投放进度及工作落实情况,并适时进行通报。各级政府将扶贫贷款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部门和下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奖优罚劣,确保了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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