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27 11:06:22

财政资金论文

财政资金论文篇(1)

美国设有单独的国库机构:国库局。其主要的职责是掌管美国纸币的印刷和硬币的铸造和发行、政府黄金储备、联邦政府国债的管理。美国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制,中央国库存款账户开立在央行,账户金额基本保持在50亿美元左右;地方国库存款账户开立在几家大型商业银行,即“税收与贷款账户”。

(二)美国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

美国的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是一般性收入。一是税收。美国是一个分税制国家,征收的主要税种是财产税,辅之以销售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二是收费收入,即居民使用政府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如公用事业收费、停车计费、通行费、运输费。三是转移支付收入。由于地方政府承担了较多的事权,仅凭本级收入很难维持政府的运作,其收入中很大一部分来自州和联邦政府的转移支付,一般占地方政府总收入的37%。地方政府的支出主要集中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初等和中等教育、图书馆、公共福利、医院、卫生、社会保险行业、交通、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住房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有关公众利益的方面。

(三)财政资金收支流程

美国所有财政资金的调度和运作都是由财政部门集中管理的。联邦、州、地方政府都建立了国库支付系统,由财政部统一管理。财政部在各银行都有收入户和支出户,纳税人在自己的开户行就可以方便实现缴库。财政部依据法定程序将资金从收入户划到支出户,办理预算拨付。财政部和央行都可以通过银行网络动态监视收入变动情况。财政部40%的支出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由财政部直接支付,其他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

(四)财政资金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1.预算控制

美国的预算从编制到执行时间跨度大,在编制、审批和执行过程中设计严格的流转程序,严谨细致的授权,经费超支或经费未花都是违法的,若需调整,必须由议会通过立法修正案。

2.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各级政府都有预算监督机构及监督委员会,监督预算收支情况,问责严密;(2)外部监督。一是社会公众监督。预算的编制向公众公开,允许公众质疑,必要时,公众可以参加听证会。预算执行过程也接受议会、公众的监督。二是审计监督。包括美国联邦审计署、注册会计师、以及支出控制中心等机构的监督。三是司法机构监督。

二、法国地方财政资金管理体制

(一)法国的国库管理制度

法国的国库设在财政部,财政部下设国库司、公共会计司和税务总署,分别负责国库法令、政策的制定、国库具体收支业务、税收政策和税种设置。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财政部在中央银行(法兰西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将所有政府现金资源集中于该账户统一管理,同时设置国库分类账户,用以记录政府资金变动和各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而实际付款过程则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处理。

(二)法国地方财政收支状况

法国的地方财政收入也包括两部分。一是地方税。法国作为一个分税制国家,地方税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在大区和省级地方政府税收结构中,间接税起决定作用,其中最主要的是增值税附加,占整个税收缴款的40%以上,市镇地方政府中直接税占据收入中的主要地位。二是财政拨款,即转移支付。既包括中央政府给与的财政转移支付,也包括不同层级政府间的转移支付。财政拨款包括专项拨款、补助拨款和基本建设拨款,是法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一般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25%左右。地方财政支出包括文教卫生费、市政住宅、地方治安、社会福利支出、道路、行政管理经费和地方债务还本付息等。其中卫生保健项目占据地方政府总支出的20%,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支出占据35%。

(三)中央银行办理地方财政资金收支流程

一般而言,单位和个人可以持纳税单到税务部门直接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将纳税单和支票寄给税务部门;地方自筹资金,如水、电费等,还可以委托银行扣款的方式向用户缴纳。税务部门审核纳税单和支票后,汇缴公共会计,由公共会计汇总、记账,组织入库。各家商业银行不办理税款收缴业务。在向商品服务供应商支付款项时,才将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划出。划款程序:一是国库资金支出部门签订商品与服务合同;二是审核供应商发票,计算应付资金金额;三是支出部门附上相关的凭证提出支付指令,由公共会计师审核并签发指令;四是出纳署通过银行清算系统由国库单一账户支付给供应商。

(四)财政资金风险控制管理

1.过程监督

法国每个大城市均设有一个总出纳,领导30名左右的国内公共会计师,公共会计师负责将库款数额和地方财政收支额逐日报总出纳,总出纳每周与中央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核对国库账目和金额,账目核对一致后,进行资金的上解、支拨。

2.系统控制

法国的财政监督系统比较完备,财政部每个司均有自己的监督系统,从中央到地方财政也建立完备的国库信息体系,能够及时发现国库资金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应偷税、漏税等行为,有效控制财政资金风险。

3.监督体制

一是财政部派出财政监督官,对中央各支部和大区财政进行监管。二是直属财政部的财政监察总署对部门领导下的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及国库司、预算司等账目和工作效率等进行监督;审计法院对公共会计师和公共支出决策人进行监督。

三、对我国的启示

(一)我国的国库管理制度

我国国库设在中央银行,国库机构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国库”设立,未设人民银行的地方在商业银行设国库经收处。人民银行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经理国库职责,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库,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基本职责是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二)优化我国地方财政资金管理的建议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四次审议,讨论通过了新的《预算法》,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职责更加清晰和明确,也明确提出预算公开,接受人民的监督。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现代化管理理念和经验,我国的地方财政资金管理还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优化。

1.根据事权划分财权

国外财政资金管理最为成功的做法之一,即财权的划分以事权为基础。凡是与国家利益有关的事务,如国防、外交、国债等权限属于中央;与当地居民利益有关的事务,如基础教育、社会服务、治安、消防等权限属于地方政府;与国家利益有关的,但必须由地方政府实施的,事权仍归中央,中央通过派驻地方的机构进行执行和监督,采用这三种方式行使事权,并根据相应的事权划分财权,决定全国性的重要收支属于中央,与居民密切相关的收支属于地方。中央和地方政府各司其职,充分履行法定职能,有利于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支平衡。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国家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国防、社会文教、行政管理等投资性支出,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财权划分并不清晰,缺乏法律的明确界定和保障,造成地方政府对中央过多的依赖。

2.采用分税制确保地方财政稳定的收入来源

分税制的特征是按税种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收入,虽然各国的地方税弹性小、税额少,但是都以法定形式保证地方政府对地方税拥有一定的管理权,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提供了稳定的来源,有利于分清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力范围。我国也实行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但是地区收入的划分和税收的共享分成比例并不完全合理,仍需要改进。

3.监督体制

美国和法国都有一个强大的资金风险监督体系,包括议会、政府、司法机关等机构的监督,民众的监督以及信息化系统的监督。我国的财政资金风险监督机构有财政部监督监察局、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地方财政的监督机构和派出机构,以及人民银行内部检查等,主要侧重于事后监督。目前,要加强事前和事中的监督检查力度,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接受人民的监督,经得起人民的质询,回答得了群众的疑问,努力实现“阳光财政”。

财政资金论文篇(2)

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的编制与现实情况严重脱节,具体表现如下:

1.与财务管理脱节。由于财务管理体系在事业单位的缺乏,对于如何分配和使用资金过于随意,使得预算出来的资金没有做到专款专用;

2.与资产管理脱节。事业单位的资产一般都是用财政资金购置的,缺少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使得国家受到不小的经济损失;

3.与预算执行脱节。有些部门和人员随意挪用预算资金,缺少应有的严肃性;

4.与决算编制脱节。绝大多数的事业单位的预算和决算的编制都只是向上级部门汇报,无关单位的利益得失,从而导致了事业单位上下级办事时敷衍了事的工作态度。

(二)在执行财政预算时存在的问题

目前,资金的使用虽然是建立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之上的,但是法律本身的局限性和不严密性,使得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的随意性较大,支出控制不严格,超支浪费现象严重。在事业单位执行财政预算时的难度较大,如有些单位领导没有按照预算安排的规定使用资金,而是随意地批条子,开口子,致使预算资金经常发生变化,预算执行不严密。导致各部门财政预算收支情况不真实,而且对于支出没有明确的定额标准,特别是在专项资金的执行中,经常会出现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的现象。这样就可能会导致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出现严重脱节,极大地削弱了财政预算资金编制的作用,给某些不守规矩的工作人员投机作案创造了机会,从而影响了事业单位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在财政预算监督上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特殊单位,因此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意识比较薄弱,更不用说对其进行监督了。而且在现行体制下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间的一些交易信息出现不对等的现状,使得财政部门无法掌握资金的最终去向和用途。同时又缺少严格有效的财政预算监督体制,支出去的资金很难受到有效的控制,完全弱化了执行预算的严肃性。更严重的是有许多事业单位并没有明确的财政预算工作重点,对预算的监督还不够重视,出现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外流,浪费的现象,导致极其恶劣的影响。

(四)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低

在当今新形势下,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所接触到的经济工作活动日趋复杂化,这就对财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但实际上在这些事业单位任职的财务管理人员的文字功底、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等综合素质还不够高,以及事业单位的性质是安于现状,对专业技能培训的忽视,致使这些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缺乏专业性的经验积累,知识不能得到及时更新,所以做出来的预算工作也是模糊不清、缺乏理论经验的。

二、解决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和完善事业单位财政资金预算的编制改革

事业单位传统的预算资金管理方式,细化预算编制的内容,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尽量消除挪用、占用财政资金的现象;因此,事业单位在编制财政资金预算时必须搜集大量的资料,并对特殊情况进行调研,保障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收支有详细的记录。还要提高资金预算编制的质量,严格遵守资金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让财政资金预算编制在时间控制上得以保证。当有特殊情况时,要对其采取周密的管理措施,来保证社会整体效益的发挥。

(二)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执行力度

事业单位要想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执行力度,就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预算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严格执行财政预算下的各项标准。同时还要对传统的预算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和创新,对各部门的财政预算都要细致规划,通过以资金的绩效来衡量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通过对本年度的预算执行结果来分析总结,作出下一年度的财政预算,统一核算和管理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的各项收支,严格执行国家已经规定好的费用标准和范围,从而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收支分配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也更好地加强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执行力度。

(三)完善财政资金预算的监督体系

首先,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起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财政预算资金监督管理体系,只要有部门使用了财政资金就有义务对其进行监督管理。这样就有利于保证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其次,强化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跟踪监察,对财政资金的申报、拨付和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管,必要时还要作详细的调查,保证事业单位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构建财政资金日常检查机制。以后定期的、经常性的监察;最后,要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的审计管理,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责任意识,从而确保能够准确的反映审计的结果。

(四)提高事业单位财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能否取得成效。其一,要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培训专业技能的机会,不断更新和提高业务能力素质,保障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其二,加强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其形成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其三,强化财管人员的责任心的培养,坚持实事求是、廉洁自律的原则,严格遵守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后,事业单位还要加大力度建设一支较为强大的会计队伍,不断提高财务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增强自身认知建设,在工作中认真审核、互相监督,从而提高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进而为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水平的提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财政资金论文篇(3)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政府收支分类等改革的不断深入,给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方式方法带来了较大的变化,其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形势下,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完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对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防止腐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重要的意义。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理念落后

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较深,财务管理、会计内部控制等工作不够重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财务管理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不强。很多单位的财务管理方式粗放,管理者不了解财务管理的功能,不能正确的认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关系,有的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混为一谈,导致财务管理应有的监控功能难以正常发挥。

(二)预算编制不合理

有些单位漠视预算工作,有些虽然有预算,但预算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进行批复。预算的编制时间仓促,编制方法落后,缺乏严肃性和科学性。另外,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有的预算单位在资金使用中,支出申控制不严,超支浪费现象严重。有些单位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巧立名目发放奖金,提高补贴标准,“专款不能专用”的现象时常发生,严重影响了专项工作的进展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首先,国有资产产权不清晰,有些单位将资产视为“私有”资产,不履行资产的处置审批、评估、技术鉴定等程序,按照自己的意愿作价处理。随意报废、转让、损赠、转让经营使用权等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其次,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有些单位直接将经营收入作为单位的“小金库”;有的则在出租、折股、联营时将国有资产低估作价,转移国有资产,将国家利益转变为集体利益甚至个人利益。

(四)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合理,缺乏可操作性,遇到问题时又强调灵活性,内部控制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岗位的设置和人员的配置不合理,有的会计出纳职责不够明确,存在工作职责交叉,互相缺乏监督的情况;有些单位出纳兼任记账、稽核,档案保管等工作,没有做到不相容业务的分离,未能履行相互牵制的原则。会计事前、事中、事后审核监督也不严格,特别表现在支出报销凭证审核不严格。

(五)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及职业道德都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财务管理人员是直接从原职工中挑选从事财务工作,根本没有经过专业理论的系统学习,专业技能不强,业务素质不高。个别单位财会人员不能与时俱进,不懂财务制度,对于报送财政部门的财务报表都采取“倒轧”的方法,歪曲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预算编制

在预算管理上贯彻预算计划、编制、执行、评价并重原则,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具体的做法是:科学合理的编制部门预算,大力推广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要进一步细化收支项目,落实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措施,一定程度上保证预算与实际水平相符合;预算编制部门要细化预算编制与批复,建立和完善预算支出标准,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严格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项目支出的管理上,建立专项支出项目库,规范和强化预算约束力;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控制,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另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特点,优化支出结构,对支出结构进行科学的论证与分析,加强对于资金使用前的预测,重视对使用效益的分析。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其要扩大事业性支出的比例,一定程度上减少管理性质的消耗支出,对消耗性的支出控制在限额以内。在预算执行上必须严格按预算批复有计划组织收入、安排支出,逐步杜绝随意修改预算,追加预算的做法,建立健全科学评价体系,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快国库集中支付的转轨,利用现代信息和计算机技术,建立完善资金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并作为国库集中支付监管机制的技术支撑,促成财政资金支付使用信息的对称,使财政部门掌握和了解财政资金支付使用的有效信息,改变传统资金监督管理模式,实现资金监督管理从事后查账到事前预测和事中监督的重大转变,全面提升财政监管水平。另外,完善具体的会计工作,加强对国有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理等全程的监督,也能一定程度上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的核算功能,可以借鉴成本会计在企业中的运用。目前,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应用成本会计的某些方法可以达到控制费用支出,衡量各部门工作效率的目的。一是,期末结转时,对应收、应付及预收预付会计事项,一律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调整入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由使用资产部门负担,利用会计资料对单位各部门工作及费用作出成本与效益分析。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各部门的费用分摊,由于各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各不相同,有些部门的工作是替其他部门服务的,就必须相应的将其费用分摊给其他部门负担,服务部门费用的分摊,理论上应该按受益部门的受益程度采取“交互分配法”来计算,如水电费、工资及津贴等。

(三)加强审计工作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一定程度上不存在违法违纪的现象,有必要加强审计工作。首先,可以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的数据库系统,即对每一个单位的人员数量及编制、机构的职能及设置、行政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的行为等进行记录。在审计方式上可以选择实施重点审计,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不合规范的单位进行重点审计,这种审计要形成制度,每年分次进行,而不是应付上级下达的任务,也不能走过场。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要注重审计技巧,减少指令性的计划,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

其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要加强经济效益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管机制,提高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审计人员单位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预算的编制及执行信息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要以审计证据为基础基础,客观公正的对预算管理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同时,将审计的过程逐步前移至预算全过程,实行定期审计、连续审计,加大审计密度和力度,将审计重心由结果审计转变到更多地关注过程监控,加强对预算过程中效益的监控和对过程。

(四)规范内部控制,实现有效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各部门要定岗定责,明确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贯彻互相牵制的原则,真正实现内部控制的作用。财务部门要做到会计和出纳不能一人兼任,印章和支票等分开保管,出纳人员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管理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等。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型后,在各预算单位重新分设会计和出纳,单位内部按不相容职责相分离的原则,形成不相容的岗位之间、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单位管理者与财务之间、管理者与个人之间的相互牵制与控制。

另外,实施有效的监督机制,建立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经常性监控与专项检查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行政事业单位要定期公布单位的财务情况,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接受单位员工与社会的监督。上级管理部门、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常性监控与重点检查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监督检查的重点可以放在以下几个方面: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会计基础工作的基本衡量标准和依据,对会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试、考核,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对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单位私设会计账簿和账外设账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罚。

(五)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

行政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更新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逐步使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走向规范化。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财务人员继续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的从业水平,通过开展财务人员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他们的税务、法律、管理、计算机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和积累,使其不断更新和拓展财务管理理论和业务能力;还要强化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另外,利用当今的信息技术,创新财务管理手段。在会计电算化普及的今天,积极推进会计电算化,充分利用网络和电子信息化先进技术手段,构建高水平的财务管理平台,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容全部纳入财务信息化系统,财务管理人员对不同信息处理模块的运用,能及时提供预算和资金使用的动态信息,从而可以得到更全面、更系统、更可靠、更快捷的会计信息、管理资料和会计报告,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迈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王为民,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

[2]高玉凤,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情况的调查与思考,现代商业,2008年第29期

财政资金论文篇(4)

关键词:政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随着近年来国际社会对绩效评价的普遍重视,我国财政部门在公共财政支出领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实践探索,但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尚未有效建立,财政支出未得到有效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1.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现实意义

财政支出绩效,是指财政支出活动所取得的实际效果。它反映了政府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资源配置活动与所取得的社会实际效果之间的比较关系,重点研究政府配置资源的合理性和资源使用的有效性。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按照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总体要求,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的行为过程、支出成本及其产生的最终效果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比较和综合评估,使财政资金得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多方面的控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贯穿于财政支出安排和实施的全过程,是对财政支出效益、管理水平、投入风险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是发挥财政调控功能、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科学性、促进财政支持社会经济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

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于规范财政支出,依法理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增加公共支出透明度,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二是有利于重点项目建设,对项目的运行及效率情况提供及时、有价值的信息,促进项目管理,增强项目管理者对项目的责任感;三是有利于正确引导和规范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形成有效的财政执法和监督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通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获取有效的信息,使政府决策者有效地规避投资风险及短期行为,节约财政资金,缓解供求矛盾,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随着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拥有了现实可行的条件。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不同于微观经济组织的效益评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不仅要分析计算直接的、有形的、现实的投入和产出,而且还要计算分析间接的、无形的、预期的投入与产出,支出绩效既反映为可用货币衡量的经济效益,又反映为大量的无法用货币衡量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财政支出追求的最终目标是社会福利最大化。这表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远比微观经济组织的效益评价复杂。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2.1全面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原则。财政支出类别多,内容繁琐,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国防安全、外交事务、行政司法、科教文卫等众多领域。支出对象的广泛性、差异性决定了其绩效的表现具有多样性特征,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整体效益和局部效益等。要对财政支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就必须对上述因素进行全面衡量,从多种效益的相互结合中得出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同时,由于不同类别的支出具有特定的功能,所追求的效益也有所侧重,因此,评价时,在全面衡量各种效益的基础上,也要充分考虑不同类别支出所产生的效益的特殊性。

2.2统一性和差别性相结合原则。从西方国家的实践经验看,对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可以采取多种方法,常用的有前后对比法、有无对比法、逻辑框架法、成功度法等。但无论何种方法,都有严格的标准、指标、程序和分析框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必须设计一套统一的原则、制度、标准和程序,以此作为开展评价工作的基本规范,否则,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将失去衡量的依据,评价的程序和质量也会失去控制。但考虑到财政支出绩效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对不同类别财政支出的评价,可以在统一规范的平台上,充分考虑其差别性,结合各自的功能特性,选择相应的指标和标准来进行。

3.目前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面临的问题

3.1保障制度缺乏。目前,《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对财政支出均侧重于资金投入的管理和监督,而对资金产生的投资效益则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缺乏法律约束和制度保障。

3.2绩效标准难以建立。绩效标准是管理部门或评价人员对实际效果进行衡量或评价的鉴定要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衡量被评价单位或项目绩效高低的尺度。由于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的缺乏,制约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诚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绝非易事。与企业追求财富最大化相比,政府组织追求了太多的公共目标(经济的、政治的、自由的、安全的、环境的、社会的等等),且其中多数目标都很难衡量。也可说,公共支出目标的多样性和难衡量,是其评价标准难以建立的根本原因。如何从科学角度,突破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手段、认知和主观决策限制,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和完整的绩效评价标准,综合评价财政支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以及政府绩效,是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重要目标,也是当前开展绩效评价的难点。

4.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思考及建议

4.1划分评价层次。根据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主体和客体的不同,可以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四类: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财政支出综合绩效评价。

4.1.1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主体通常是财政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评价对象是财政支出项目的效益。由于财政支出项目是部门(单位)财政支出的重要方面之一,而且项目支出内容十分广泛、项目间差异大、项目效益不确定性大,因此,对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对合理安排财政经费、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4.1.2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体通常是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评价对象是主管部门所属二级和基层预算单位的财政支出效益。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基础,单位作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基层单位,其支出效益直接反映为财政支出的总体效益,因此是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上述评价工作分类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并且共同构成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上述四类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是目的相同,四类评价工作都以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为目的;二是层次分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是部门、单位评价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总和,而综合绩效评价又要以部门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为基础;三是差别显著,项目支出评价是具体财政支出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总体评价,部门、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侧重于财务管理效率评价,综合绩效评价是一种政策评价。

4.2建立评价制度。

4.2.1建立规范统一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制定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办法、工作规则、工作程序、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结果运用等一系列制度和规程,并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纳入财政管理制度范畴。

4.2.2要在财政资金运行各环节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在收缴环节,采取集中收缴方式,提高资金入库效率;在分配环节,分类细化预算指标,有助于对财政支出进行监督和评价,还可清晰地衡量预算分配环节的成本与效益;在购买环节,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可以取得规模效益;在支付环节,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是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的有效途径。因此,财政支出各环节上都存在绩效问题,应该研究在财政资金运行各环节都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

4.4编制绩效预算。绩效预算作为一种公共支出预算模式,是由绩、效和预算三个要素构成的。“绩”是指财政支出所要达到的目标;“效”是指具体考评完成目标情况和取得的成绩;“预算”是指为实现支出目标提供的财政资金数额。绩效预算是绩效评价的前提与基础,绩效评价贯穿于财政支出安排和实施的全过程。在财政支出管理的各个环节中,笔者认为,从绩效预算编制入手开始构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是应用绩效评价理念的一个良好切入点。编制绩效预算,就是要进行事前控制。财政与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要进行可行性研究,运用成本——效益法,对重大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审查、组织专家论证、筛选,严把入口关。编制绩效预算可以起到事前监督的预防作用,解决了其他事中和事后环节监督管理上的不足,能够从根本上提高资金的绩效水平,加强预算制度的约束作用。

在具体的绩效预算编制过程中,要结合预算支出管理实际,在绩效预算的各主要环节加强制度约束。如结合部门预算的编制程序,各预算部门首先要进行自我评价,在这个环节需要对各部门明确支出责任,建立奖罚措施和资金追踪返还制度。各部门要对影响财政支出绩效的因素进行定义、识别、衡量和预测,并对要实现的目标进行评价,制定科学、合理的支出计划,在编制本部门支出预算草案时进行科学的项目评价;在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审查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绩效预算审查制度,通过加强对预算支出绩效的审核、评价及综合平衡,对绩效差、不合法、不合理、不科学的部门预算支出计划予以调整;财政部门要建立预算执行过程的绩效跟踪检查制度,在提出公共预算时要设有与该支出对应的效果指标;在预算执行的中期报告中要对比资金的使用与绩效,在决算时要报告最终的资金绩效情况,并对各部门的财政支出进行横向的成本效益分析,找出不同单位或部门项目间成本效益差异的原因,为以后支出决策提供依据。

5.结束语

放大这个“节约点”的功能和效应,不仅事关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而且事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持久开展,更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从这样的高度认识建设“绩效财政”的极端重要性,才能不断增加财政投资评审的客观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用好用足财政投资的每一分钱,获得“好钢用在刀刃上”的财政投资超值回报。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进程中,虽说节约的着力点是不可再生资源与可再生资源,但财政投资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节约点”。

参考文献

财政资金论文篇(5)

关键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是一种特殊的管理活动,它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全过程进行相关分析,并将考评结果融入整个预算编制,从而使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遵循经济、高效的原则进行,以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西方国家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改革的新特点

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掀起了新一轮绩效预算改革高潮,结合近年来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理念,将更多的注意力从财政支出过程的管理转到对财政资源使用成果的关注,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一)获得立法机构的广泛支持

许多国家已完成了绩效管理的相关立法。如美国的《政府绩效与成果法》,英国有《财务管理法》,澳大利亚有《计划管理与预算》,新西兰有《财政法》。这些法律明确了不同政府部门的权力与义务,保证了绩效评估的透明性、权威性与固定性。

(二)绩效评价成为提高公共部门管理水平的新工具

绩效评价不仅成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也成为政府管理理念的一次革命,绩效评价已经成为提高公共部门管理水平的新工具。尤其在很多国家,地方政府的改革力度甚至超过了中央,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的提供上,更能顾及地方社会公众偏好。

(三)政府设立了强有力的绩效审计机构

在美国,政府责任总署(原美国审计总署)不仅监督联邦资金的有效使用,还要对联邦政府进行业绩审核、项目评估、政策分析等。此外,很多国家都重视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为绩效管理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条件,这也为绩效审计提供了可靠保证。

二、我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制度改革的困境

早在2003年4月财政部就下发了《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行办法》,此后又下发了一系列制度办法,开始探索建立财政支出的绩效考评制度。从这几年实践情况看,绩效监督工作的效果还不理想,主要是由于当前绩效监督环境基础还很不完善,实施绩效监督还存在较多的难点。

(一)观念制约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资金的管理往往是粗放式的。目前虽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这么多年,但是很多市场规范化的观念仍然没有深入人心。在财政资金的监督审计和考核方面,一些官员和民众仍缺乏一种公共性、效率化的现代财政观念。

(二)制度制约

1.预算管理模式尚未完善。目前我国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各方面都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严重影响绩效预算的推行。首先,在预算编制方面,自主性和可预见性较差。其次,预算执行方面,我国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管理体系改革刚起步,问题颇多。第三,预算监督体系不健全。人大、审计、公众等监督乏力。

2.财政的基础管理水平较低。在政府财政管理水平较弱的时候推行绩效预算,不但不能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甚至会造成负面激励。目前我国缺乏必要的预算信息和分析能力,财经纪律松弛,缺乏一个支持公共责任与追求绩效的预算环境,这些都会影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推行。

3.绩效管理法律框架不健全。现在我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法制化程度低,在绩效评价的标准、组织实施程序、跟踪问效等方面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使得我国绩效管理改革的推行无法可依,推行不利。

(三)技术制约

1.绩效标准难以制定。政府追求的公共目标是多元的,这些目标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并且很多内容难以量化,导致公共部门及公共支出绩效指标和标准很难设定,为编制和实施绩效预算造成很大的困难。

2.数据搜集更加困难。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需要搜集被监督单位完成目标的各种方法及目标完成程度的有关数据,为有效完成目标而采取的程序和控制措施等资料。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搜集这些数据和资料的有力途径,也没有完备周密的数据分析系统,影响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

3.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目前财政管理部门的人员虽然普遍财务会计实务知识较多,但理论基础薄弱,缺乏管理、生产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对绩效评价的方法和理念较为陌生,会影响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我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改革初探

目前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框架已基本建立,财政管理日臻规范,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全面评价的工作也是刻不容缓。我国必须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制度。

(一)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基本体系构建

1.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体。一是项目支出各职能部门,即具体执行和实施绩效体系的部门。各职能部门需要制定策略目标、进行自我评价、分析总结。二是财政部门和专家组织。财政部门负责作综合效益评价。专家组织协助财政部门做好调查、监督与分析工作。三是监督机构、中介组织及社会公众。审计部门应严格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绩效审计监督,其审计结果作为来年预算安排依据的因素。社会中介机构、社会公众也应树立绩效理念,成为支持和监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体。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客体。一是对一般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即评价部门预算的总体绩效。主要包括政务信息管理、资源配置绩效管理、公务员业绩管理、财务质量管理等内容。通过评价加强政府责任制,并激励各机构完善其内部管理、识别问题和解决问题。二是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包括项目质量技术标准、项目资金效益标准、项目社会效益标准等内容。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的是对财政支出的效率和效能的评价,所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应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1.定量指标,指可以通过数量计算分析评价内容的指标。根据财政活动的特点,首先,包括反映财政支出规模以及其是否适度的指标,如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财政支出增长率等。其次,包括反映财政支出结构以及其是否合理的指标,如反映我国公共财政支出在行政管理、科教文卫事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领域使用情况的指标。

2.定性指标,指无法通过数量计算分析评价内容,而采取对评价对象进行客观描述和分析来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它是对定量指标的进一步补充。一是效益性指标。考查部门和单位对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影响。二是创新性指标。考查部门和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围绕和谐社会发展的目标,不断根据外部环境进行的结构调整和创新的能力。三是合规性指标。考查财政支出部门和单位是否制定合理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制度。四是人员素质指标。考查财政支出部门和单位公务员的素质。五是公共责任和公众满意程度指标。考查财政支出部门和单位办公条件、专业设备的先进程度、服务态度和质量等内容。

(三)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改革路径选择

在我国要推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改革必须循序渐进,逐步完成。

1.短期任务。首先,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奖罚措施,在政府部门内部形成追求绩效的意识。并且初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专门机构,可以考虑将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和绩效评价部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由专门分管领导负责本地区绩效评价的试点工作。其次,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法律框架。中央政府要对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制度专门立法,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出台相关的绩效评价与管理规章制度。第三,根据部门和单位的业务状况,按分类评价思想初步建立较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

2.中期任务。首先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唤起全民对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关注。其次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可以在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基础上设立专门的财政支出绩效监管委员会。三是进一步完善科学的指标体系。四是建立以人大、审计、财政以及社会中介评价为主的,并各有分工的绩效评价与管理模式。

3.长期任务。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后,财政支出绩效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相关的管理体系已经日趋成熟,绩效评价与预算密切结合,此时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详细多层次的法律体系,并且引入中介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活动,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最终实现财政支出效率和公平的价值理念。

参考文献:

财政资金论文篇(6)

一、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客观必要性及好处

(一)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改革的深化过程之中,政府和市场在经济运行中的分工日益明确清晰,政府不再是分配资源、完全管制的角色,政府职能正逐步转向为社会共众提供更好更多的服务、管理等公共物品。要实现这一转变,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如何提供更全面有效的政府会计信息,正确科学的反映和监督财政资金的运动。与收付实现制相比,权责发生制能够更好的核算政府的财政收支,区分收益性支出于资本性支出,使之在相应的会计期间配比,有利于更好的考核政府的业绩及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

(二)加强政府审计和社会监督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增大,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财政收支规模日益扩大,同时政府审计的地位和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府审计对于维护政府经济秩序,反腐倡廉,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国政府审计仍局限在财务收支的层面上,而西方国家的审计则是财务审计与绩效审计兼顾,这也是我政府审计的发展趋势。然而,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仍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会计标准是政府审计的重要依据。如果仍采用收付实现制,必然会影响到审计的标准和质量,影响真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甚至影响到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的建立和运行。

此外,社会公众的民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他们希望更多的了解政府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受托责任的履行。也只有进行权责发生制的改革,才能提供更充分的会计信息,适应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

(三)准确核算国债,适应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近年来,我国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大量发行国债,财政风险加大。在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的条件下,财政预算会计将举借国内外债务作为一级政府的预算收入,在借款安排支出的同时又将其作为该级政府预算支出,这样做不能全面反映债务的借、还以及利息支出情况。但如果采用权责发生制,则可以对政府债务进行全面合理的确认和计量,如实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防范财政风险。

同时,在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已经出现了政府担保、养老金拖欠以及资产折旧等许多非现金交易和事项。在权责发生制下,这些交易和事项的确认和计量成为了可能。

(四)与国际接轨,进行国际间对比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权责发生制为标志的政府会计改革在全球范围内兴起,经济合作组织(OECD)的半数以上成员国已经不同程度地采用了权责发生制。我国是世界上大多数经济组织的成员国,遵守国际的公认规则是一个大国应尽的义务。同时,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报表,也有利于进行国际间的比较,找出缺点与不足,进一步提高政府的管理运营水平。

二、对实施权责发生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借鉴他国经验,结合本国国情,逐步推进改革。在世界范围内来看,完全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国家毕竟只是极少数,大多数国家都是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我国的权责发生制改革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仍不完善的现状。改革可以搞试点,先从一个县做起,再逐步向全省、全国推广;或是部分会计核算项目先引入权责发生制,再进行全部会计核算项目的核算变革。

(二)加快相关法制建设,保证权责发生制改革顺利实施。从西方各国改革的经验教训来看,一个健全的法律环境对改革成败至关重要。我国的法制还不健全,规范预算会计的主要有会计法、预算法以及相关的会计制度。并且其中的一些规定与权责发生制是相悖的。因此,必须加快制定修改相关法律,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使权责发生制的改革可以有法可依。

(三)加强政府审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政府审计主要是从政府内部对财政收支进行监督和制约,在权责发生制的改革过程中,为保证政府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保证改革的效果,可以建立这样的一种制约机制——即政府的财务报告只有在经过国家审计部门的批准后,才可以正式递交人民代表大会和向社会公众披露。

财政资金论文篇(7)

【关键词】高等院校;预算绩效评价;制度系统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改革预算编制制度,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财政部陆续制订了《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行办法》(2003年)、《中央级行政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关于开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2004年)、《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2005年)等规章。《十一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预算报告审查结果报告》中,为了圆满完成2009年预算,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09年预算工作所提建议的第七条“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提出:加快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2009年工作要点》第二十五项重点工作“严格预算管理”中提出:扩大绩效考评试点范围,加快构建预算支出绩效考评机制。从上述政策动向中可以看出,目前的预算绩效评价属于预算支出管理范畴,目的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手段是“绩效考评”。

一、高等院校预算绩效评价系统创新目的和意义

高等院校预算绩效评价系统的主要目的是揭开预算绩效评价的“黑箱”,建立科学、透明、开放的预算绩效评价系统,推进高等院校绩效预算制度建设和绩效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绩效预算系统包括预算决策系统、预算执行系统和预算绩效评价系统。预算绩效评价系统在绩效预算系统中地位非常重要、作用非常突出。

(一)预算绩效评价系统是传统预算与绩效预算的本质区别

如果没有预算绩效评价系统,绩效预算就无从谈起。

(二)预算绩效评价系统具有很强的目标导引功能,直接决定着绩效预算系统功能与作用的发挥

没有绩效评价的预算活动是盲目、随意和不完整的,因而也是低效和危险的。如果绩效考评方法、工具、标准以及指标设计不当,其预算决策与执行就会误入歧途。

(三)预算绩效评价系统是预算决策的依据,也是预算执行结果考评的基础

高校绩效目标是部门预算的支出结构和支出总额界定的基本依据;支出绩效评价标准,规定了预算支出的合理性和支出结构的阶段性依据。

二、高等院校预算绩效评价系统的基本内容

高等院校预算绩效评价系统创新的目标是构建面向绩效的高等院校预算评价制度系统(见图1)。

其基本内容如下:

第一,高等院校预算绩效评价系统是预算循环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绩效预算区别于传统预算的标志。它与绩效管理理念融合在一起,贯穿于绩效预算决策、执行和评价的全过程。

第二,高等院校预算绩效评价系统由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及其制度基础与环境组成,是一个规则层级系统(见图2),包括:(1)制度环境;(2)制度基础;(3)评价体制和机制;(4)评价工具和技术。

第三,高等院校预算绩效评价系统渗透于预算过程、政策过程和服务过程,绝不仅仅是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评价,它更关注政策目标实现程度和服务水平与能力的提高。

三、预算绩效评价系统构建

由图2可以看到,预算绩效评价系统包括预算评价制度、制度基础和制度环境三个部分,下文分别予以研究。

(一)理念创新与制度环境建设

1.高等院校绩效考核文化和环境

高等院校是不缺乏绩效考核精神的。(1)随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政府、高校、社会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高校之间在财政资源、引进人才、生源、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社会影响等各个方面展开了全方位的激烈竞争,这些竞争本身就有绩效评价的内在要求。(2)高等院校是人才和知识密集的地方,职称评审、职务晋升、岗位聘任、项目争取、学术影响、教学评价等都引入了考评和竞争机制,各种考核、奖励不一而足。(3)高校内部组织及其成员本身具有很强的成长和发展冲动,为了争取有限的教育资源,各种冲突广泛存在,而解决冲突的机制就是各种各样的评审和遴选。

但是,绩效考核主要集中在个人绩效或者项目绩效上,对于学校或者院系(部门)的绩效考核相对薄弱,虽然社会、市场和政府对高校有这样那样的排名、评级、评估、达标等,但真正意义上的高校整体办学效益的系统性评价还没有能引起更多的关注。

目前的高等院校绩效考核存在着两大制度性缺陷:一是公共受托责任意识的淡薄。“个人或部门分肥”代替了集体主义、共同发展理念和公共受托责任。这也导致各种各样的考核体现的是某些人或某些团体的意志,而不是学校的意志,更不是公众的意志。二是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绩效预算的脱节。绩效考核过程与资源配置过程相互独立,激励和约束功能大打折扣。绩效考核几乎无一例外地扮演着终结者的角色,即对前一阶段工作或活动的事后评价和奖励,忽视了过程管理、目标激励和结果导向。这导致了一个很危险的趋势:绩效考核引起竞争,走向了冲突和矛盾。而与绩效管理相联系的绩效考核,其本质精神是合作,是共同实现组织目标。

2.绩效预算评价理念和文化创新

预算绩效评价与通常意义上的评估、考核有本质的区别,在绩效评价环境建设中应该倡导以下的评价理念和文化。

(1)系统性评估理念。评估是组织成长的需要,也是个人成长的需要,评估应该与组织和个人的持续发展相结合。这就要求评估对象和内容具有系统性,能引导人们持久、共同地向战略目标迈进。评估的系统性还要求高校管理者应该对评估的组织者进行规范和监督,避免无序评估和无谓评估,即保证绩效评价组织体系的系统性。无序评估是校内单位自行其是,为了本系统或者本部门工作盲目评估,其结果一是形不成合力;二是甚至出现评估攀比,对学校整体工作带来冲击。无谓评估是指评比成了一种福利形式,流于形式、不痛不痒。因为评估组织体系的混乱,造成各类先进、优秀的含金量各不相同,表面上评价体系很完备,但在实际衡量和比较个人或者组织绩效时往往陷入迷茫。

另外,评估的系统性要求绩效评价时间具有持续性和可预期性。这一点非常重要,它能帮助组织和个人提前确定奋斗方向并规划组织和个人发展前途,自觉和学校的整体利益融合在一起。这种预期能有效地避免组织和个人的机会主义倾向。

(2)法定性评估理念。绩效评价是一种绩效管理的工具,参与考核与评估是组织和个人的权利,接受考核和评估是组织和个人的义务,绩效评价具有制度化、责任化、法律化的含义。

第一,绩效评价不是可有可无的“锦上添花”,而是绩效管理和绩效预算制度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绩效预算倡导的“管理责任”和“结果导向”都必然要求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评估。

第二,与政治性评估和先进性评估不同,绩效评价不是自愿性、奖励性评估,而是义务性评估和责任性评估,一旦占用和消耗教育资源,就必须接受评价,带有强制性。任何人都有权去评估;没有人可以不被评估。

第三,是一种契约式评估和结果导向性评估,不是只体现领导偏好或者个人主观感觉式的印象评估,有明确的绩效标准和具体的绩效指标,具有操作性强、责任明晰化、可追究的特点,直接与个人或组织的利益挂钩,一方面增强了外部约束的力量;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个人和组织自律意识的培育。

(3)开放性评估理念

绩效评价的开放性非常重要,是绩效评价能否成功的关键。

第一,绩效评估是全员参与的工作,内部组织和成员既接受评估,也评估别人。组织和成员拥有是否享有资源的自由;相应地,可选择是否接受评估。但是,每个组织和成员无论是否享有资源,都拥有参与评估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相结合。资源配置与组织成员的工作及其绩效责任相联系。组织成员拥有进入和退出评估的自由,前提是不影响他人和组织的绩效。

第三,鉴于评估对象和评估标准的特殊性,评估的标准和指标体系是开放性的,具有阶段性和不断完善的特点。当然,标准和指标的调整必须是将来预算期开始之前,并得到大家的认可和通过。

第四,评估的程序、方法、过程和结果都是公开、透明的,具有可观察性和可验证性。绩效评估信息公开,内部组织和成员共享。

第五,评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如外部评估和内部评估;正式评估、非正式评估等等。

(二)关系创新与制度基础变革

高校内部权力结构和管理体制是预算绩效评价系统的制度基础,它决定了绩效预算评价系统的目标、内容和发展方向。另外,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不仅改变着内部组织和成员的资源占用权和利益分配格局,也改变着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不可避免地要求制度基础的相应变革。绩效评价系统能否成功运作的关键,就是它与制度基础的适应或符合程度。

1.高等院校预算绩效评价主体

党委是政治权力的代表,是绩效评价的领导机构和初级人的角色,校长、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院系(部门)负责人是行政权力的代表,教授委员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是学术权力的代表,教代会和群团组织是群众性权力的代表。它们之间的关系如图3:

校长是学校内部绩效管理以及院系绩效评估的组织者,校长就学校的总体绩效对党委负责。

归口管理部门是其专项事业发展绩效管理的组织者和对院系(部门)所辖业务的绩效考评主体,对分管校领导负责;分管校领导向校长负责。学校绩效预算发展在组织体系上其实有两个选择,一是科层制组织,它有利于层层分解目标,也有利于控制和责任的落实。一是事业部制,使高等院校组织结构扁平化,减少控制层级和指令性控制,而以团队及其协同控制为特征。学校专项事业发展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的内在要求。即使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归口管理部门对学院(部门)的业务指导和专项考核也是必不可少的。另外,专项事业委员会作为学校层级的专项事业发展的指导、咨询性组织,对归口管理部门以及专项事业总体绩效的评价也很重要。

院系(部门)领导人是内部组织绩效管理以及项目绩效评估的组织者,对校长负责。

教授委员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是学术权力的代表,是各专项事业绩效评估的组织者,既对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进行绩效考核,也可直接指导院系(部门)的绩效管理工作,对党委和校长负责。

教代会和群团组织是群众性权力的代表,对关系学校整体发展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实施绩效评估。在这些特定事项上,党委和校长对教代会负责,并尊重群团组织的合法利益。同时,教代会、工会等群团组织在党委的领导下,参与对学校总体绩效和专项事业发展绩效的评估。

2.高等院校预算绩效评价关系创新

(1)契约型关系创新。目前公共受托责任是靠“经济责任制”来维护和保障的。校长对公众负责,各部门领导人对校长负责,内部成员对部门领导人负责。为了落实“经济责任制”,推行了经费签批“一支笔”原则。年底对部门及其领导人实施考核,以决定奖惩和任免,辅之以“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督促其遵守“经济责任制”。

绩效预算评价系统中,公共受托责任是靠“绩效合同”和绩效管理来实现的。经济责任制显性化了,评价主体与评价对象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更明确,更具有经济契约性质。契约责任和合同责任比起抽象而笼统的经济责任制,更具有现实意义上的约束力。因为责任细分后,变得可以追究,责任者也能够承担。

另外,组织内部的团队和个人也通过“绩效合同”联结在一起,有利于简化服务关系,降低交易成本。

(2)共生型关系创新。这里的共生有两个含义,一是绩效的共生,绩效评价是一个系统工程,没有各个利益主体的协调、配合及共同努力,绩效评价就将流于形式,绩效预算和绩效管理就会功亏一篑;二是利益的共生,绩效评价是绩效预算顺利实施的关键,而这些都是为了强化绩效管理,追求预算绩效的提高。无论是外部评估与内部管理、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法定评估与自省性评估,都会影响整体办学效益的高低,从而影响每个人的利益。

(三)预算绩效评价制度构建

1.“分层管理、分级评估”的预算绩效层级评价体制

所谓的分层管理,是指校长负责校级评估,不干涉院系级和项目级评估事宜,把院系级评估的立法权、组织权、实施权和解释权统统下放给院系(部门)领导者,以行使院系(部门)自治。

分层管理有一个十分值得重视的含义,即上级绩效评估与本级绩效管理(或者说自评)结合在一起。如校级评估,在外部评价之外,校长组织的自评与本级绩效管理能有效地与外部评价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专项事业评估和院系评估也是如此,在学校对其进行绩效评估的同时,各归口管理部门和院系进行自评和内部绩效管理。

所谓的分级评估,是指对学校总体绩效逐级落实,并分别制定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具体包括校级绩效评估、院系(部门)级绩效评估和项目级绩效评估。校级评估的内容包括校级绩效管理和自评;专项事业绩效评估;院系(部门)绩效评估。院系(部门)级评估包括专项事业绩效管理和自评;院系(部门)内部绩效管理和自评;项目绩效评估;内部组织和成员绩效评估。项目级评估包括项目绩效管理和自评;团队或个人绩效管理和自评。

2.预算绩效动态评价与反馈机制(见图4)

预算绩效动态评价与反馈机制包括三个方面的运行和作用机制:目标管理和政策监督机制;项目管理和绩效报告机制;审计评估与预算控制机制。目标管理和政策监督主要由外部评价,即党委领导下的政治权力、群团权力代表来完成;项目管理和绩效报告主要由支出机构管理者和项目、团队负责人来完成;审计评估与预算控制机制主要由校级管理者授权的核心预算机构来完成。

(1)评价是全程式动态评价,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审计和评估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价。

(2)评价与预算调整紧密相关,并据此影响政策调整和项目实施调整。如果是项目实施和管理责任,预算控制和政策监督机制将发挥作用,调减预算、追究责任人;如果是政策目标确定不当,或者预算安排不当,可以在项目或部门负责人申诉理由后,按程序予以审批和调整,绩效合同随之调整。

3.工具选择与技术创新

绩效预算制度本质上是战略式绩效管理思想在预算领域的应用。预算绩效评价工具的选择既要吸收和借鉴现代先进的管理思想和方法,也要考虑到高等院校绩效预算制度建设的实际需要。安秀梅在探讨“推进中国政府预算管理改革:政府公共支出绩效考评”时提出了战略导向的绩效管理模型、结果导向的CAP战略规划模型、7-S模型和业务整合模型、多维框架模型在公共支出绩效考评中的应用问题。冯俏彬在《美国财政绩效评级方法与借鉴》中详细介绍了美国近年来绩效管理的“项目评级工具”——TheProgramAssessmentRatingTool(简称PART)。“所谓项目评级工具,实际上是一套用来评估联邦机构某项目管理与绩效的调查问卷,涉及项目的目标与设计、战略计划、管理、结果与会计责任等多个方面,所有这些方面的得分加在一起,就得到某项目的评估等级。进一步地,项目所获得的评级将影响它能否继续获得预算”。葛玉良、李宝元提出了“三层四维战略性绩效评估”思想,以“战略性激励”为核心理念,将“个人、团队和整个组织绩效”三个层次和“创新学习、内部流程、外部顾客和财务收益”四种绩效标度贯通起来,整合管理。这个思想实际上是以目标管理为基础框架,并将KPI技法和BSC方法统一整合起来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他们认为战略性绩效评估的要义,是要求组织绩效评估与组织战略要求相一致、相匹配,绩效评估系统应有利于把内部单位和成员的行为统摄和导向到战略目标上来。

上述思想都给人们很多启示。笔者认为,针对不同层级的绩效管理,有必要采用不同的工具和技术。

(1)项目绩效、团队或个人绩效:绩效合同。这里的项目,一般指最底层级的执行性明细项目,在预算会计系统中专门立项核算的项目。它区别于包括很多子项目的大类项目,也区别于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再次细分到团队或个人的具体任务。对于这类项目,可以通过细化合同内容的方式来进行绩效评估,完全以契约式责任检查和评估。

至于团队绩效和个人绩效,也可以由院系(部门)或者项目负责人与团队和个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拟定具体实施任务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绩效合同的形式进行管理。

(2)院系(部门)绩效评估:平衡记分卡(见图5)。院系(部门)绩效是学校总体绩效的基石;院系(部门)发展是学校发展的主力军。院系(部门)应该借鉴企业“三层四维战略性绩效评估”思想,全面评估院系(部门)绩效,并促进其加强绩效管理。

目前,不少高校实行的部门聘期目标及考核工具如果以平衡记分卡方法为指导,加以规范化,并充实和丰富相关内容,也可以成为院系绩效评价的工具。

(3)学校总体绩效和专项事业绩效评估:项目评级工具(PART)

学校总体绩效和专项事业绩效的评估必须考虑很多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其中很多目标难以量化。而且,过于详细的指标控制往往导致为指标而指标的风气。所以,应该针对大类项目、专项事业整体发展、学校发展关键性指标进行管理和评价,而将更具体的评价下移到院系层级。“项目评级工具”的做法很有借鉴意义。它的项目分类思想和问卷设计思想对于学校层级的评估是简便易行的。

对于高等院校预算绩效标准和指标体系的设计,应倡导开放式和成长性。也就是说,把标准和指标选择的权利交给基层,并鼓励自我评价和自我管理。当然,学校要设计一套关键指标和相应的指导性标准。

在关键指标的选择上,笔者倾向于分类确定关键指标的做法,如总体绩效指标;专项事业绩效指标;院系(部门)绩效指标;重大项目绩效指标;绩效合同基本条款等等。

至于绩效评价指导性标准,笔者倾向于标杆管理法,即选择同类高校相对优秀的绩效标准。同时,在奖励标准和惩罚标准之间,留下足够的空间,或者分不同档次设计奖励或惩罚标准。

【主要参考文献】

[1]张晓岚,吴勋.高校预算绩效评价研究:动因、现状与展望[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7(2):120-122.

财政资金论文篇(8)

目前,财政科技资金的投入主要通过科技、发改委等部门以二次分配资金的方式安排,各部门按照各自制定的计划设置名目繁多的专项资金进行分配,科技资源配置“碎片化”,缺乏统筹设计、通盘考虑,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多头管理,引发项目重复申报、项目审批制度漏洞较大、项目过程管理监管不严、科技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例如,笔者在某县级科技局2014年度科技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某区科技局在民生科技专项安排52项合计1050万元,主要支持卫生、教育、街道和部门科研,项目资金最高1项170万元,资金集中度为16.19%;自主创新计划33项1200万元,主要支持创新型企业、企业科技攻关、产业化示范等,其中:项目资金最高1项100万元,资金集中度仅为8.33%,未能集中资金用于支持对该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支撑作用的重点产业。同时由于科研计划项目分属多个部门安排,缺乏一个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宏观统筹管理,不仅难以体现财政科技经费对科研投入的引导示范作用,而且很容易产生科技计划项目的重复申报。这种重复申报体现为:同一申报单位采用相同的项目重复申报多项科技专项资金的情况或申报不同部门专项资金的情况,也有多个申报单位重复申报同一科研课题科技专项资金的情况。

1.2项目审批“模糊化”,导致违规审批屡有发生

随着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各级科技部门在科技计划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已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但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的逐年增加以及公众对财政资金绩效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审批制度的漏洞主要体现在:一是申报指南的制定过于笼统不明晰,对财政资金的补助对象不明确;二是监管机制和问责机制相关规定不够明确,项目监管环节缺位,主要体现为科技部门管理缺位、科技中介管理机构管理缺位和评审专家管理缺位;三是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性不强,未能明确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未能明确资金的具体使用范围、标准。现行制度的漏洞导致项目审批制度的刚性不足,自由裁量权过大,违规审批的情况时有发生,易造成财政科技资金的流失。

1.3项目监管“形式化”,导致挤占、挪用财政科技资金情况屡见不鲜

目前,科技计划项目普遍实行合同制管理,科技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以签订项目合同书的方式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但由于科技部门管理缺位,中期检查流于形式,造成财政资金使用环节监管失控。项目监管的漏洞主要体现在:一是制约机制上缺乏手段。二是项目验收把关不严。例如在审计实践中经常发现,项目承担单位未能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任务书》的约定,出现挤占科研业务费、虚列费用支出等问题,但项目仍通过了验收的情况。三是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合同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只重视“申报环节”,签订《项目合同书》后,则“束之高阁”,总量控制、单项控制、专项使用等都“置诸脑后”;资金到位后自筹配套资金往往迟迟未到位;实际支出未能按预算“对号入座”;接受检查时,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来应付检查。

2.财政科技资金审计监管重点

针对上述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认为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1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关注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是否建立了相对分离的项目分权管理机制,是否明确了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职责,对主管部门、组织单位、承担单位、科技服务机构、评审专家等各方的职责权限做出明确规定。通过分析科技项目的管理流程,针对指南编制、专家评审、立项决策、资金分配、中期管理、结题验收、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找出科技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点及重要节点,关注制度的制定能否有效控制上述关键节点,堵塞漏洞。

2.2科技项目审批立项环节的合规性

关注立项审查和审批程序,重点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和项目申请者的资质、科研能力等进行审核,对比相关的申报指南、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审核项目申报者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存在降低标准核拨专项资金的情况;同时关注项目评审质量,目前科技项目的评审一般实行专家评审与行政审核相结合的立项决策方式,关注审批程序能否严格执行两个标准,即严格按照专家评分的高低,项目资助的经费额度严格按照各专项申报指南所规定的的额度确定。

2.3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关注项目实施进度与中期检查情况,关注项目承担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能否严格按照签订的《项目合同书》的预算使用资金,能否做到专款专用、有否被挤占挪用,应配套的资金是否足额、按期到位,应拨付给参与单位或协作单位的资金是否及时拨付,项目到期是否能按期提出验收申请或延期申请,对已验收的项目,重点审查项目合同书的任务目标是否足额、保质保量的完成,已完项目的结余资金不按规定上缴财政,专项结余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

财政资金论文篇(9)

1.财政支农资金被挤占现象严重目前,一些专项资金没有实行独立核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混合使用,导致了一些支农资金被用作管理部门的经费支出,严重挤占、挪用支农资金,政府为农民办事的钱成了部门养人钱。2.财政资金迟拨、滞留在与财政支农资金有关的项目执行和拨付上常常是十分滞后,难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支农惠农政策,尤其是在县、乡镇这一级时,支农项目的资金到位更为困难。

(二)支农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

在农业生产能力建设资金投入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比例很小。按现行的财政资金投入体制,中央政府支出主要负责大中型基础设施项目,省级政府支出也主要用于同中央资金配套搞大中型项目,导致大量支农资金难以“沉淀到底层”,使实际对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有显著影响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资金投入。

(三)支农资金缺乏有效监督

1.政企不分离,政府未起到监督的作用我国在支农资金管理基本上还是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较为集中的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会导致行政权力介入到工程项目中,政府难以履行监督职能,这样就很容易产生腐败,造成资源的浪费。一些企业为了多赢得项目、多争取资金与政府部门的一些官员勾结一起。一些财政部门为了从中捞取好处,不对项目建设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督检查。2.资金发放不公开透明,群众难以监督目前,资金发放都是由上级往下拨付,发放公开透明度不够,信息公开不规范,造成一些地方多次发生侵占、挪用、截留、滞留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的情形,致使涉农专项资金流失严重,有限的资金没能真正发挥作用。

二、加强支农资金管理与分配的对策建议

(一)改革支农资金的管理模式

1.对支农资金进行整合资金整合,关键是打破各部门“固化利益”,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来整合支农资金。在中央、省市和县三级,对分散在各级部委(部门)的资金进行横向集中,成立专门部门负责管理;根据支农资金的性质,将中央、省市和县级资金进行纵向整合,分配计划和标准确定后,由各级专门资金管理部门直接拨付到县级支农资金专项账户,将资金最终使用和管理设在县一级。这样,有利于建立清晰的支农资金账户,保证资金及时到达、专款专用。2.全面推行惠农补贴资金“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模式把由多个部门分散管理、分别以现金、存折等多种形式发放的惠农直接补贴资金整合起来,从中央到省、市、县、乡多级财政部门,统一进行指标下达,由乡级财政机构对各项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以“明白册”形式通知到每一家农户。对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采取“一卡通”、“一折通”等手段,及时足额地兑现给农民。

(二)优化支农资金投入结构

1.精简管理机构,压缩事业费支出我国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中,农林水气事业费占比很高,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和员工福利,绝大多数属于非生产性支出。优化农业资金投入结构,就需要精简机构、裁减冗员、减轻财政负担,使支农资金更多用于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2.压缩流通领域补贴,加强农业基础投资目前,我国农业补贴中流通领域补贴份额较高,虽然对提高农民收入和稳定粮食价格具有积极作用,但对国家农业长期发展促进作用不明显。国家支农资金运用应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如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支持农村道路和农村电网建设等。3.加大对农业科研和推广的投入农业科研是解决我国农业生产力落后的关键因素,农业科研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收益不确定,对私人资金缺乏吸引力,几乎完全依赖政府投入。因此,在未来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中,应更多地向农业科研投资倾斜,将支农资金运用的“现期消耗”转变为“储备未来”。

(三)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监督机制

1.建立支农资金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支农资金的管理,必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理顺财政部门管资金和主管部门管项目的双约束机制,明确双方权力与责任。财政部门要规范拨款程序,完善监督稽核手续,实现权力到人,责任到人。同时,项目主管部门对审批项目必须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对完工项目实行验收制度,做到项目未完不换人,将每一项目专款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于审计查出的违规行为,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2.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财政专项支农资金的使用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分配原则,大力推行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减少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逐步扩大支农资金分配使用在互联网上公开,形成社会监督机制。另外,在基层更要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凡涉及村到户支农惠农专项资金,都应当在村务公开栏上面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监督。

财政资金论文篇(10)

形成基层银行财政专户数量和余额占比高的主要原因:一是重复和分散设置专户,由于财政专项资金数额巨大,基层商业银行为吸引大批财政专项资金落地本行,相继采取各种措施违规动员财政及预算单位将同一专户资金化整为零开立账户,财政及预算单位由于与商业银行长期合作关系,碍于一些情面,协助商业银行巧立名目开立专户;二是财政及预算单位机构管理不健全有多头开户现象;三是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不完善,缺乏对专用账户开户文件有效的管理和检索功能,依靠人工记录和查账等方法,很难在短期内实现财政专户全面规范。

(二)财政资金运行透明度不高。

财政专户资金运行分为预算内和预算外两种模式,对预算内专户资金实行了严格的预、决算制度,接受人大审议、审计监督、人行审核把关,形成了较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而散落在基层商业银行大量的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往往脱离了人大、审计、人行等部门监督,透明度不高,当地政府很难全面掌握这些信息,直接影响政府预算工作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三)财政专户分类细、资金沉淀多。

专项资金开户过细,最主要体现在社保基金专户上,分别按“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五金分设专户,同时,“医疗”基金又按照“城镇”“、农村”进一步分设,非税收入资金也分为县直单位非税收入资金户和乡镇非税收入资金户,账户数量过多,资金沉淀多,截至2013年末,尚志市预算外资金及财政专项资金余额6.83亿元,而国库库存余额仅1.81亿元,仅占财政资金总额的26.5%,73.5%的预算资金游离于国库之外。

二、财政专户对财政资金管理的影响

(一)虚增财政收支,降低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各级地方财政将大量财政资金通过国库调拨至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财政专户,再通过专户进行二次分配,形成实质上的“第二国库”,虚增财政资金收支,增加资金划拨环节,而且大量财政资金沉淀在专户上,违背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初衷。沉淀于各类专户的大量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体制之外,削弱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与执行效果,对国库单一账户的构建产生阻滞效应。

(二)财政专户繁多,财政资金使用缺失监督。

《国家金库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国库的主要权限包括财政存款的财政库款的支拨”,赋予了国库监督财政存款开户的权力,但《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和相关文件中都没有明确国库监督财政存款开户的内容和范围,国库难以掌握和监督财政在商业银行的开户情况,导致从人民银行国库转出的大量专项资金监督几乎处于“真空”状态,容易发生贪污、挪用的风险。再者,从相关预算法律法规看,人民银行对财政性资金监督主要是通过对商业银行集中支付业务待划转清算户的检查进行,但实际上预算收入与支出执行权均集中在财政部门,仅对商业银行检查难以起到治本的效果。

(三)商业银行不良竞争,大量财政资金游离在国库之外。

一方面由于目前国库存款利率按照活期利率计息,利率固定化及现金管理功能的缺位造成财政部门不但对预算外资金纳入国库管理缺乏主动性,而且想方设法将预算内资金划出去,以谋求更高收益;另一方面财政存款的稳定性强、资金数额大,商业银行对财政资金的争夺异常激烈,以各种优惠条件吸引财政资金,而且由于大多数财政存款专户资金性质不明确,商业银行将财政资金专户归入一般性机关团体存款中,使之变成了一般性缴存款,从而向人民银行少缴财政性存款。在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尚未实施的情况下,地方财政部门出于收益最大化和脱离监管的天然诉求,可能会以各种方式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调出,造成大量财政资金沉淀在商业银行,减少了财政资金使用操作和管理的透明度,同时也加剧了商业银行的不正当竞争,使大量国库资金游离在国库之外。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的建议

(一)制度先行,统一财政专户管理。

制度建设是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的根本保证。目前,财政专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大多分散在各个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中,缺乏统一规范的,具有指导性的财政专户管理办法。因此,需要尽快制定统一、规范的财政专户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明确界定财政专户资金核算范围,减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数量,是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管理的前提。同时,也要明确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部门在财政专户管理方面的职责,清理、撤销不合规专户,统一规范财政专户开设、使用和管理。

(二)落实为重,提升专户管理成效。

制度是加强专户管理的基础,落实是强化效果的根本。《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通知》(财库[2011]1号)文件中,针对非税收入专户管理的问题,提出了“在严格落实非税收入开户的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按旬划库的制度要求”。但目前执行情况不容乐观,因此上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专户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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