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家庭事迹材料汇总十篇

时间:2023-02-27 11:05:53

精神文明家庭事迹材料

精神文明家庭事迹材料篇(1)

教育作用――珍藏家史,激励人生。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家庭和睦带来社会和谐,家庭稳定带来社会稳定,家庭文明带来社会文明,家庭进步带来社会进步。一张奖状、一份录取通知、一纸毕业证体现了强烈的时代色彩,饱含了丰厚的精神财富,是营造家庭文化氛围、沟通几代人情感、启迪家庭成员心智、激励家庭成员奋进的真实而鲜活的教材。

依据作用――遵纪守法,有据可查。家庭成员作为社会人,在各项社会活动中都应受到法律保护。各种证件、票据、合同等家庭档案在产权明晰、责任裁定等社会事务中对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中将起到重要的凭证作用。同时家庭档案对增强家庭凝聚力方面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家务事引发的家庭矛盾屡见不鲜。假如我们重视了家庭档案的建立,各种证件、遗嘱等相关家庭档案对化解家庭矛盾、避免家庭纠纷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传承作用――扬善抑恶,崇尚文明。家庭档案真实地记录了长辈们在家庭事务和社会实践中的经历,既是长辈人生精华的浓缩,又是晚辈们感知历史的窗口 ,通过家庭档案这个载体可以把家庭崇尚的精神、文化财富留传给后人,对于未成年人耳濡目染地继承前辈的才华和风范,对于中华民族人口素质的整体提高,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精神文明家庭事迹材料篇(2)

立足岗位 真情奉献

牛**是胜北社区的一名普通社区工作人员,她自XX年参加社区工作以来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刻苦钻研,得到了领导赞誉、居民的认可。

一、 政治思想明确,积极要求进步。

她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思想,邓小平评论为指导,认真学习并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并将自已所学有理论带到实践中加以理解和运用。她忠诚社区事业,将满腔的热情与关爱奉献给社区居民,她积极参加各类政治业务的学习,积极向社区组织靠拢,努力使自已的思想始终与社区的工作一致。成为了一名做有思想,干有目标的社区工作人员

二、爱岗敬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工作,使自己素养不断得到提高。

她自XX年成为一名社区工作人员以来就以满腔的热情和关爱奉献给了社区居民,为了早日摸清辖区内的状况,她利用每天中午时间逐户走访,记录每家每户的生活状况、人口多少,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孤寡老人等都要详细记载。本来用半年熟悉户数时间,她用了三个多月时间就已经摸清楚了191户居民的家庭情况。同时完善了居民家庭情况普查表等手册为以后工作奠定了基础。

她积极遵守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热情积极认真地完成好社区的每一项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平时生活中团结同事关心同事,在工作中与同事积极配合具有很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在管理辖区计划生育工作中她深知没有高度的责任感、扎实的业务水平和无私的奉献精神是不能干好工作的。为了使自己的思想和业务水平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她下决心为自己“充电”。她开始如饥似渴地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孜孜不倦地追求,通过努力学习她的视野不断扩展,知识面不断拓宽,思想观念不断更新,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经过实际工作的磨砺,使得她在千条万绪、错综复杂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得心应手,她在实际工作中运筹帷幄、处变不惊、应对自如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得到了充分展示。

社区敬业标兵事迹材料(二)

情牵社区 甘于奉献

岳**,女,汉族,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本科学历,现年24岁,现为胜北社区工作者,负责宣传工作。

岳**同志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社区工作职责,勤勉敬业、扎实工作、求真务实、严于律已,始终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坚定的党性和高度的自觉性,认真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应新形式新任务对社区干部素质的新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党和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精神文明家庭事迹材料篇(3)

一、广泛宣传,树立感恩母亲的良好风尚

母亲节期间,各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平安、和谐家庭出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通过报告、演讲、座谈等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母亲博大的胸怀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歌颂母亲对家庭、对社会所做出的伟大贡献;要大力宣传优秀母亲的典型事迹,谴责忽视、侵犯母亲权益的行为;深入探讨宣传尊敬母亲、孝敬母亲的意义和方式,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热爱母亲,理解、孝敬母亲,想母亲所想、急母亲所急的良好社会风尚,为促进我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贫困母亲关爱救助工作

单亲贫困母亲,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非常需要社会的关心和扶助。帮扶救助贫困母亲,让贫困母亲共享和谐,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各级妇女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单亲贫困母亲工作,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今年母亲节庆祝活动的重要方面,切实抓紧抓好。各单位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层层开展向贫困母亲奉献爱心,做好对贫困母亲的关爱救助工作,使她们共享我区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选树典型,做好优秀母亲的评选工作

母亲节期间,区妇联将表彰四方区优秀母亲。通过优秀母亲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激发广大母亲积极加入到评选活动中来,同时带动更多的母亲及家庭成员,努力做迎奥礼仪文明的传播者、环境文明的建设者、秩序文明的维护者、服务文明的实践者,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

优秀母亲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2、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国守法,明礼诚信,自觉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

3、热心公益事业,无私助人为乐,品德高尚,具有奉献社会的博大爱心,在单位和社区享有较高的声誉;

4、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身心健康,言传身教、子女成长的比较优秀,有一定的成绩;

5、四方区或长期居住在四方区的居民。

此次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区妇联将根据上报的母亲事迹材料,评选出四方区优秀母亲(以往评选的优秀母亲不再参加评选)。

精神文明家庭事迹材料篇(4)

作为“厚德、活泼、自信、拼搏、务实、好学”的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人,为了确立学校文化的品牌、丰富学校文化的内涵、具化学校文化的特色,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举办首届“感动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旨在进一步高举道德的旗帜,培育认真执教、甘于奉献、善于合作的职业精神,倡导加强管理、精于业务、勤于学习的职业氛围,宣扬努力拼搏、勇于奉献、爱生如子的职业品质,努力把我校创建成为具有文化品牌、办学特色、质量一流的齐鲁名校。

20xx“感动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已全面启动,20xx年度中,谁将感动校园,感动你我,我们拭目以待!

一、活动名称

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首届“感动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二、活动主题

1、活动主题:平凡孕育辉煌 榜样凝聚力量

2、活动口号:发现感动,表达感动,传达感动,共享感动

三、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校委会

2、承办单位:各处室、各级部、各社团

3、活动时间:20xx年10—20xx年1月

四、活动方案

20xx年10月28日《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感动校园” 20xx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方案》。

五、组织机构:

评审团

1、人员组成:班子成员代表,处室、级部代表,家委会代表;

2、办公地点:接待室

工作组

1、组长:王主席 崔主任

2、组员:各处室、各级部、社团代表;

3、办公地点:活动室

六﹑推荐方法

1、采用组织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法,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体,并认真填写“感动校园”20xx年度人物评选推(自)荐表。

2、以各处室、各级部为单位征集材料,组织“感动校园”年度人物的推选工作,按所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

3、个人自荐的,可以把材料直接交评审团办公室。

4、组织“感动校园”年度人物候选人详细材料,包括个人(团体)简介、生活照(电子档)、主要事迹材料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见附表)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评选规则

(一)、名额分配

候选人推选:每个处室一人,每个年级一人,个人自荐不限名额

(二)、参评团体

处室、年级、教研组、社团(学生会、各类协会和活动团队)等表现突出的均可具有被评选资格。

(三)、奖项设立

1、获奖人(团体)共6名

2、对获奖的个人和团体授予奖杯、奖品、证书。

3、设提名奖若干。

八、组织评审

1、组织材料:候选人材料分纸质和电子版两种,于20xx年11月10日上报评选工作组;

2、初评:由评审团初选,确定 “感动校园”年度人物实际当选人数的1.5倍为候选人名单,20xx年11月18日公布;

3、20xx年12月16日公布“感动校园”年度人物,评选结果公示一周。

4、投票

(1)教师投票:全校教师均可投票,每人限投一票。

(2)学生投票:学生代表若干人投票,每人限投一票。

(3)网络投票:每人在微信上限投一票,多投无效。

(4)校委会成员投票

(5)评审团投票

5、计分:有工作组依据教师投票权重30%,学生投票权重20%,班子成员投票权重10%,网上投票权重10%,评审团评审权重30%计分。按总分依次评出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感动校园”年度人物荣誉称号、“感动校园”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

6、评审团复审:认真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和感动程度,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确定最终结果。。

九、表彰及安排

1、联系文明办、记者采访;校刊校报采访;“感动校园”年度人物事迹情景剧编排,报告会预选人员推荐等事宜。

2、起草颁奖词。

3、表彰奖励大会及事迹报告会准备工作

(1)时间:临时通知

(2)地点:临时通知

(3)礼仪:校文体组负责;

(4)颁奖嘉宾:待定

(5)其他

4、班子成员走访“感动校园”年度人物家庭

春节期间班子成员走访“感动校园”年度人物家庭,旨在弘扬榜样精神,宣传学校爱教护教的传统,增强家庭支持教育,理解教师,奉献教育的信念。

5.其他

十、注意事项

1、各相关部门要开好专题讨论会、动员会,特别是各班要利用主题班会课等,认真组织宣传,切实做好感动校园人物推荐申报工作并按时上报推荐材料。

精神文明家庭事迹材料篇(5)

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具有__县户籍的家庭及在山西境内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家庭。

(一)婚育文明。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履行法定义务,树立新型婚育观念,自觉带头执行和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各项活动,倡导男女平等,优生优育,群众公认其在村(居)计生工作方面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二)生活健康。饮食合理,关注健康,重视保健,注重节约,热心环保,群众公认其家庭成员、室内庭院、周边环境整治卫生,积极参加村(居)环境治理和文体活动。

(三)和睦守信。夫妻和谐,家庭团结,尊老爱幼,婆媳和睦,民主理家,忠诚互信,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群众公认其家庭成员之间和邻里之间关系好,无不良影响。

(四)养育重教。家庭学习氛围浓烈,父母以身作则,家庭教育有方,在儿童早期发展、青春期健康教育、子女良好品德养成等方面有良好经验,子女勤奋努力,积极向上。

(五)勤劳致富。积极创业,勤俭持家,努力发展家庭经济,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并能带领和帮助邻里共同发展,共同致富。

(六)奉献社会。关爱妇女儿童、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参加绿色环保、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一)准备阶段(__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全面启动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各镇(乡、区)计生办要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广泛发动计生家庭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每个乡镇创建一个幸福家庭示范村,示范村重点确定5户培养对象,并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二)创建阶段(__年7月中旬至8月上旬):各镇(乡、区)计生办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抓好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要指导各计生家庭结合创建标准进行自查自建,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培养家庭的指导,着力转变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注重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推荐阶段(__年8月上旬至8月中旬):每个乡镇从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中优选一户,填报运城市创建幸福家庭示范户推荐表(见附件)。于8月15日前,将推荐表和典型事迹(连同电子版)一并上报县人口计生局,事迹材料要生动详实、事迹鲜活,能够体现典型性、先进性,不少于3000字。

(四)表彰阶段(__年9月底前):县人口计生局对推荐上报的幸福家庭上报市计生委,经考察审定后命名表彰为“运城市幸福家庭示范户”,同时汇编我市“幸福家庭示范户”典型事迹,掀起全市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新高潮。

县人口计生局成立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创建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精神文明家庭事迹材料篇(6)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师生的精神文明素养为目的,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核心,以规范师生的行为重点,以“推荐身边好人,比学高尚品行”为主题,广泛发动全校师生推荐身边好人,学习身边好人,在全校形成追求高尚道德品行的社会风尚,提高全体师生思想道德素质。

二、参选范围和标准条件

1、参选范围:全校学生和全体教职工。凡一贯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

2、标准条件: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种类型,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类:长期主动无私地帮助他人,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类:未成年人要“见义智为”;教职工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类: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从事教学和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类: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类: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方法步骤

推荐评选活动坚持师生为主体原则,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师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1.宣传发动。制定下发活动方案,通过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等,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2.基层推荐。各科室、各年级组要广泛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通过召开民主推荐会,采取书面推荐、口头推荐等形式,积极发动师生发现推举身边好人好事。以年级和行政后勤为单位,各推荐1—3名候选人(每个类型只能推荐1人),推荐身边好人需填写推荐表,并附1000字的好人事迹材料(用纪实性语言,不要空话套话,一律用第三人称),提供2寸标准照片及生活照片(有电子版)。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事迹材料及照片发至邮箱:。

3.公示投票。身边好人候选人将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评议、监督。

4.综合审定。学校成立身边好人评选组。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评选组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一中身边好人”3-5名并予以表彰。

5.向上推荐。在学校评选的基础上,对事迹典型的师生向县文明委推荐,参加更高级别的好人评选。

四、表彰奖励

凡被评为学校好人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工作要求

精神文明家庭事迹材料篇(7)

积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女工工作,切实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和宣传活动努力为女教职工搭建展示才华的平台,提升其整体素质,引导其巾帼建功,为建设教育强区做出新贡献。

二、具体安排

(一)认真组织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

(二)积极筹备安排本系统的纪念活动

一年来,教育系统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涌现出了一批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的模范女教工,她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先进女职工的崇高精神和工作业绩,动员和激励广大教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心,为建设教育大区,教育强区做出更大的贡献,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教育局决定举办隆重的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表彰大会暨优秀女教师事迹报告会。请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1月22日前将女教师先进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附个人简历)及其电子版一并报送教育局优秀女教师事迹报告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305室,联系人:王春华,联系电话:2123251),每单位限报推荐名额1—2名。

1、具体项目名额评选条件如下:

(1)三八红旗手(150名)

评选条件:在教育教学及教辅岗位中认真工作,积极进取、无私奉献、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关爱学生,受到学生和家长一致好评的女教工;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女校级领导。

(2)三八红旗集体(50名)

评选范围:女性比例占60%以上的学校、教辅单位、年级组。

评选条件:忠诚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

(3)“巾帼文明示范岗”先进集体(80名)

评选范围:女性比例占60%以上的教研组。

评选条件:以人为本,突出人性化管理,构建温馨和谐、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打造互助互促的团队精神。每位教师必须是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在教育教学中贡献突出,有良好的声誉,能够成为师生的榜样。(岗位女教师占百分之六十以上)

各校根据条件及分配名额认真组织推荐,并将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元月20日前上报教育局工会(305室)。教育局将根据上报材料组织评审。

2、精心策划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的群众性的庆祝活动

(1)各校要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群众性活动,活跃节日气氛。如:“争当文明成员,创建和谐家庭”,以“绿色生活进我家”为载体,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倡导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等。开展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题的普法进校园和“三八”妇女维权周(3月3日—3月9日)以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为主的活动,各单位至少要出一块儿展板,届时将选出20家优秀单位于表彰会上展出。

(2)各单位要广泛征集女教工的才艺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剪纸、手工等)于3月1日开学前将3—5件作品交教育局工会(305室),教育局将举办女教工才艺作品展,并对展出作品给予奖励。

三、要求

精神文明家庭事迹材料篇(8)

一、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参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以及省市文明办对创建工作的具体部署,于年初制定了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全方位构建 “天天都是创建日,人人都是创建主体”的常态化创建工作格局,持续激发全体警察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监狱精神文明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制定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和时间进度表》,列出15类创建任务、50项创建活动,层层分解落实创建目标,明确创建任务、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承办人员和规范要求。针对每一类创建活动,制定有切实可行的年度实施方案,确保创建工作时间上不断档、任务上不缺项、标准上不降低。制定有《监狱人民警察行为规范、员工守则》、《警察职工文明守则、行为规范》、《“向社会承诺 让人民满意”公开承诺书》等详尽的文明规范、服务规范及优质服务常态化管理措施,健全完善了《文明奖考核管理办法》、《诚信建设考核办法》等完备的奖惩机制,确保文明各项工作有序化、规范化、高效化推进。

二、选树典型,教育引导,加强警察职工思想道德建设

一是开展文明创建争先评优宣传教育活动。全狱共评选出文明标兵20人,文明监区4 个,文明科室2 个,文明家庭10 户,制作8期宣传展板对突出事迹进行宣传,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积极氛围。二是开展优秀家风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狱范围内开展最美家庭寻找推荐活动,向省局推荐我狱蔡树平家庭为最美家庭,他们的家庭甘于奉献,祟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勇于破除陋习陈规。蔡树平同志因病去世后,遵照其生前意愿,在家人的大力支持下,遗体捐献供医学研究,眼角膜移植给了两名眼疾患者,使他们重获光明。蔡树平同志的大爱精神不仅是思想前瞻的体现 ,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象征,在他的影响下,他的儿子早在几年前就签订了捐赠协议,他的妻子王志萍也坚定地表示将会跟随他的脚步,加入到这项公益活动中来。他们的家庭是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尊重生命、友爱奉献的文明风尚传播者;组织警察职工参观洛阳市家风馆,举办好家风故事会等一系列“传、立、扬”活动,通过参观学习毛泽东、邓小平、等历代国家领导人的家风家训和家风故事,大家都深受触动,感慨颇多,七监区教导员程建豪、十监区教导员李朝辉等同志纷纷讲述了各自的家风传承故事,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广大警察职工都能够自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全狱营造家风好、民风纯、党风正、政风清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诚信,让河南更出彩”主题活动。通过向警察职工发放诚信公约、开展诚信承诺践诺签名仪式、举办诚信诗歌朗诵,教育引导警察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四是举办道德讲堂活动。4月份与省局联合举办“不忘初心”主题道德讲堂,讲述我狱优秀党员蔡树平在生命走到终点时,毅然决定将自己的遗体和身体器管全部捐献,为他人带来生的希望,为祖国的医学进步奉献全部力量的感人事迹。通过鲜活的事例感召警察职工坚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文松山局长提笔写下“树平人生、大德永生”的现场感悟,李宝华副局长深受触动地说:崇高、伟大的精神永存,向先锋模范学习、致敬!与会人员也纷纷表示对自己的精神是一次洗礼和升华。 7月份举办“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道德讲堂,讲述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优秀党员张胜利、王建良、袁晓川、张慧琳的先进事迹,在全狱掀起了比奉献、比作为的热潮, 通过学习身边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注入了不竭的动力。五是深化六文明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六文明活动启动仪式,发放六文明倡议书,组织警察职工签订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承诺书,使“六个文明”意识入脑、入心,化为自觉行动。六是进行“四德”宣传教育。利用善行义举榜对退休职工蔡树平病逝后捐献遗体器官、退休警察张通志持续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十一监区警察陈建霞拾金不昧先进事迹进行宣传。75岁的张通志老人几十年如一日,时刻关心着儿童教育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帮扶困难家庭,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定期扶危济困捐款已经成为他的生活常态。大河报记者对其进行了采访,并以“他是个扶危济困的穷爷爷”为标题进行了整幅报道,详细介绍了他的突出事迹。10月份以张通志为先进典型,代表监狱申报洛阳市“十大道德模范”,参加评选活动。今年4月份,我狱干警陈建霞在公交车站捡到一男士钱包,内有多张银行卡和重要票据,通过多方联系,及时归还失主,并婉拒了失主的酬谢。失主深受感动,在村委会的带领下,为监狱送来锦旗致谢。陈建霞的事迹只是监狱干警诚实守信的一个突出代表,诚信为本、诚信立身的意识和行动在监狱蔚然成风。广大警察职工能够崇德向善,从一点一滴做起,投身精神文明建设。

三、统筹协调,积极配合,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一是深入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会见室作为展现监狱文明执法和服刑人员改造成果的重要窗口,以深入开展“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协助会见室科学、规范设置便民服务设施,合理设置指示标识牌,为服刑人员亲属提供人性化服务。深入推行“五优”文明服务,着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优化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树立监狱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按要求完善志愿者注册工作,注册志愿者462人,占警察职工总人数的66%。其中党员志愿者占在职党员总人数的91%。2018年以来,协助监狱四个支部开展了义送春联、端午节慰问敬老院、送医下乡、重阳节关爱孤寡老人等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与监狱各部门配合协作,相继开展了义务植树、文明助交通、关爱留守儿童、法制教育进校园、慰问福利院等志愿服务活动15次,累计捐款捐物2万余元。三是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帮扶活动。年初与洛阳市西工区红山街道办事处签订了长期结对帮扶协议,三八节协助监狱工会帮助史家湾村销售香菇2万余元,为村中贫困户送去5000余元慰问品;“六一”节期间,联合监狱工会慰问王村沟小学,送出慰问物品价值7000余元;7月份组织医疗志愿者到唐屯村接诊群众200余人次,提供测血压、测血糖、心电图等检查500余人次,送出价值2000余元的药品,进一步促进了监狱周边党群关系的和谐发展。四是扎实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春节前夕,组织警察职工到红山街道办事处下沟社区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以发放倡议书,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对群众进行移风易俗宣传教育,用文明之风滋养文明城市建设。在传统的清明节,通过下发文明祭祀通知、发送提醒短信,积极倡导网上祭奠、献花、植树等文明祭祀;教育引导警察职工从简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组织签订承诺书,倡导婚事新办,崇尚文明节俭,弘扬时代新风。五是文体活动精彩纷呈。以丰富警察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宗旨,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全民阅读”活动。协助工会先后举办元宵拔河猜灯谜、“三八”趣味游戏、“中国梦•劳动美”演讲比赛、乒乓球赛、羽毛球赛、警察职工书画摄影展、“书香四监”读书交流、春游等集体参与性强的文体活动13次,提升品味,寓教于乐,营造了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文化氛围。

四、团结奋进,通力协作,及时完成创建资料整理上传

由于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发生变化,创建资料整理上传工作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人手不足、工作经验不够丰富等诸多问题。工作中能够迎难而上,积极应对,认真研究测评体系,逐条核对43项测评内容,严格按照测评要求,层层把关,处处落实,整理出与精神文明创建相关的会议、讲座、征文、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结对帮扶、文明城市创建、保障员工权益等104项活动的图文资料,并按照要求规范扫描上传。在上传系统信号极不稳定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加班加点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创建资料上传任务,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材料审核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对创建原始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编印目录,装订成册,及时完成归档工作。

精神文明家庭事迹材料篇(9)

在计划实施过程中,中国残联和财政部将对各地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在中期和末期会进行评估验收。获得“阳光家园计划”资助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居家照料残疾人家庭,将统一使用专门设计的“阳光家园”标识。

全国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广州举行

粤 联

精神文明家庭事迹材料篇(10)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依据,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学习、推荐、宣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社区掀起学习好人好事和争当先进典型的热潮,大力营造追求高尚道德品行的浓厚氛围,为推进和谐幸福社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道德支撑。

二、参选范围

所有县县城社区居民,包括在县城居住、工作、学习一年以上的外地市民及社会组织。凡一贯模范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公认度高的个人、家庭或社会组织如居民满意商家、志愿者协会、“六和”家庭、“十佳”文明家庭等均可参选。

三、评选条件

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四、评选类别及标准

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分为个人、家庭、社会团体或组织三大类。具体评选类别及标准如下;

个人部分共五类,分别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模范:坚持多年为社区,为他人做好事;长期坚持主动无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赢得社会和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公民其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公安机关侦破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作出重大贡献或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高效,享有高度信誉;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遵守自己的承诺,讲信用,重信用,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诺言;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不用谎言恶意欺骗他人。

4.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病痛、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赞扬。

家庭部分共五类,分别为:爱国守法模范、平等和谐模范、遵德守礼模范、家风淳朴模范、绿色节俭模范五类,具体标准如下:

1.爱国守法模范: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拥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市民守则、居民文明公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平等和谐模范: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已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3.遵德守礼模范: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4.家风淳朴模范: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厚养薄葬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培养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建立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提醒引导、感染熏陶、规范约束家庭成员的言行。注重家庭文化建设,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

5.绿色节俭模范: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社会团体或组织部分共三类,分别为:诚信商家模范、爱心企业模范、热心公益模范三类,具体标准如下:

1.诚信商家模范:以正品、诚信、务实为宗旨,以优质的产品、真诚的态度、热情的服务赢得广大消费者好评;产品质量过硬,无假冒伪劣产品,在同类店铺中销量靠前;门店环境干净整洁,员工精神面貌良好,服务热情周到。

2.爱心企业模范:坚持“诚信为本、合法经营、服务大众、奉献社会”的企业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就业机会均等和薪酬公平,安置社会剩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企业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慈善意识强,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积极向贫困学生、敬老院、疫情所在地等捐款捐物,企业内部慈善氛围浓厚。

3.热心公益模范:高度重视慈善捐助公益活动,在各项公益活动中,认真做好单位内部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员工参与;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广大职工思想政治水平,多次组织职工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开展慈善捐助公益活动的认识;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在活动的内涵和形式上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五、实施步骤

评选活动坚持群众主体原则,实行群众评议、居委会推荐、社区审定,使评选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1、宣传发动(2020年10月23日—11月10日)。由社区党工委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和评选标准范围;各社区召开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居民小组长、楼院长、居民代表组成的动员大会,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进行部署;充分运用报刊简报、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发动广大社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造浓舆论氛围。

2、推荐评选(2020年11月11日—12月10日)。各社区居民小组、楼院根据初步掌握、摸清的情况,按照评选标准推荐本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到本社区评选活动小组,经评选小组审核、讨论后,确定初步候选人,并在社区宣传栏向社会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各社区评选小组邀请部分居民代表、老党员、退休干部、社区志愿者组成评审会(确保评选活动的组织性和公开、公平、公正性),在参会者听证、讨论和评议后,最终优中择优,将本社区最具代表的“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三大类(个人、家庭、社会组织或团体)的典型各推荐1-2个(以前当选的各种典型也可再参与本次评选活动)上报社区评审委员会,并同时填写好县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一同上交。

3、审查评定(2020年12月11日—12月31日)。社区评审委员会在各居委会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候选人的事迹并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由社区党工委班子会确定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名单。

4、表彰奖励(2021年1月1日—1月31日)。召开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当选人座谈会,发放荣誉证书和奖品,并将当选人的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制作成宣传专栏向社会展出(各居委会把每个推荐候选人的典型事迹写成600字左右材料报社区党工委备案),让全县市民向“新时代文明实践道德模范”学习。对有重大贡献和影响力的典型人物进行重点采访,并向县委宣传部和县文明办推荐。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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