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防台防汛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10-15 12:53:22

气象防台防汛工作总结

气象防台防汛工作总结篇(1)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__省水法实施办法》、《__省防洪条例》、《__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__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__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区__镇范围内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和城区内涝的预防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一)自然地理及水利工程概况

__镇西起__河,东至连江路,南靠福新路,北到金鸡山洞口。全镇面积11.3平方公里,辖区共有4个行政村,12个社区,户数32089户,人口9.58万人。__镇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雨量充沛,气候温和,四季常青,年平均气温度16.9°C,年均降雨量1342毫米,无霜期312天,适宜亚热带、温带农作物生长。镇辖区主要河流为登云溪,河道全长10.3公里,河道平均坡降20.9‰。城市内河为__河__段、凤坂二支河,东郊河、化工河。辖区内通过的主要交通干道为东北三环__段、二环连江北路段,长乐中路、福新路、塔头路、三八路、通讯覆盖为100%。辖区内易发生地质灾害共有1处,6户。共有居住人口24人。处于低洼地带共有2处、10户,共有人口25人,危房2处12户12人,地下车库35座。

(二)洪涝风险分析

1、暴雨主要特征

暴雨:梅雨锋和台风雨是形成我镇大面积暴雨的重要天气系统。每年4~6月为梅雨季,此时我省处在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脊线西北侧,西南暖湿气流和南下冷空气在我省上空交汇形成梅雨锋,如果副热带高压稳定少动,将形成梅雨静止锋,产生连续多次大面积暴雨,过程历时可达5~9天;每年6~10月为台风季节,台风暴雨强度大,一次强台风登陆,2~3天内暴雨中心雨量达到800mm并不罕见。直接由台风形成的暴雨历时短,暴雨笼罩范围小,一般为2~8万km2,但当台风登陆后形成的低气压若与南下的冷空气相遇,可形成大面积暴雨。

2、洪水成因及主要特征与风险

我镇地形北高南低,建成区内有多条内河,每年5—9月份为雨季。其中7-9月间为台风暴雨集中期,其特点是来势凶猛、历时短暂、雨量集中。降雨类型多为锋面雨,量多面广,在此期间,上游闽江流域也恰逢雨季,闽江水位上涨,直逼__市区,与辖区流域降水汇集,往往会造成水灾内涝。

(三)洪涝防御体系及工程措施

我镇主城区防洪工程主要系市属的登云水库。汛期来临前,各有关村(社区)及水库管理单位进行水库安全大检查,及时清理水库溢洪道上的杂物,确保汛期水库排洪顺畅。

(四)重点防护对象

镇级党政机关要地;城区经济中心等重点部位;地下商场、地下配电设施、人防工程等重要地下设施,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铁路、公路等交通干道以及危房稠密居民区等。

(一)组织机构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全镇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挂靠镇农办。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行业根据需要设立部门行业的防洪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二)组织机构职责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1)统一协调指挥全镇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2)在镇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各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洪水、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调度命令,组织各村(社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施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和重建。

2、镇防汛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和上级防汛及气象部门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警报,并及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传达到各有关成员单位。

(2)提出防洪防台风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执行、转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令,下达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令,完成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措施的落实。

(3)负责镇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拨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镇人武部: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协助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络和协调驻镇有关部队抢险力量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2)镇效能办:负责监督防洪防台风责任制的落实,对防洪防台风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镇财政所:组织实施防洪排涝工程应急除险加固、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与镇防汛指挥部以及镇直相关部门共同向省、市、区争取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用。

(4)镇

城建办:组织、指导建设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建本系统的专业抢险队伍。在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城区的防洪排涝工作,灾后及时组织恢复市政设施、城市供水工作。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防治以及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审查等工作。(5)镇政府办: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后勤保障工作。

(6)镇卫生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

(7)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

(8)镇教育组: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组织做好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

(9)镇园林所:负责组建本系统专业抢险队伍。抗灾期间,做好镇辖区内树木抗台加固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城市树木、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的修复工作。

(10)镇城管办:负责搞好城区内河管理和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汛期内河行洪通畅。负责组建本系统应急抢险队伍,抗灾期间组织力量巡查内河行洪状况,及时处理河道阻洪漂浮物,灾后及时组织做好城区环境卫生清理。

(11)镇企业办: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督促企业成立防洪防台应急抢险队伍和储备抢险救灾物资。

(12)区安办:负责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13)镇农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防洪的日常工作和全镇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防洪工程的建设、监督和管理,搞好所属水库洪水调度工作,提出防洪防台风应急措施,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指导“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及林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遇农作物收获季节,应组织台风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并负责提出“三农”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帮助灾区组织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14)__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实施交通管制,依法打击盗窃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15)其他镇直各部门:根据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各自的义务,全力以赴做好防洪防台风各项防御工作。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镇防汛办负责将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水文等部门对暴雨、洪水、台风等监测、预报及时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并及时向社会有关信息。

2、工程信息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运行,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镇农办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发生重大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并在险情发生后立即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二)预警级别划分

1、江河洪水预警:按洪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预警级别分为Ⅳ、Ⅲ、Ⅱ、Ⅰ等四级。

2、内涝预警:按降雨、闽江洪潮水影响、台风影响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Ⅳ、Ⅲ、Ⅱ、Ⅰ等四级。

3、台风预警: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Ⅳ、Ⅲ、Ⅱ、Ⅰ等四级。

(三)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每年汛期前召开全镇防汛工作会议,部署防汛工作。汛期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患灾害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汛前落实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各级防汛责任人和防汛抢险队伍。3、工程准备。按期完成防洪防潮排涝工程、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水库、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病险工程和涉江涉河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镇防汛办负责修订完善__区__镇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水库管理单位负责制订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水库洪水调度方案;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编制部门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满足急需”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应急抢险需要储备防汛物资,主要以袋类和抢险救生物资为主;各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应急抢险需要储备防汛物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依据“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 298-2004)的要求储备防汛物料;有防汛抢险任务的成员单位,按满足急需的原则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器材;受洪水威胁的企事业单位按自保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四)预防预警行动

1、闽江洪水预警行动

当闽江出现洪水时,镇防汛办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明传电报后,及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并跟踪闽江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洪水预警信息。

2、暴雨渍涝预警行动

当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明传电报和气象部门专业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及时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并将有关明传电报、天气预报传真到各村(社区)知悉,做好__区__镇暴雨内涝预警信息以及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各村(社区)及有关防汛成员单位做好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或物资。

3、台风灾害预警行动

镇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时报告镇政府和镇汛抗旱指挥部,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

(五)主要防御方案

(1)进入汛期,全区小(二)型以上水库水位控制在汛限水位运行。

(2)当降雨达到五年一遇标准时(24h雨量约167mm),全区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应全面投入防内涝工作,做好低洼地带人员转移的准备工作,对易出现内涝的路段应实施交通管制,并加强对全区内河的巡查,及时清除内河阻水漂浮物,确保内河及明渠行洪畅通。

(3)当遭遇台风强降雨,内河水位仍持续快速上涨,城区将出现严重内涝时,区政府动员令,全区进入紧急状态,全区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应全面投入防内涝工作,及时实施地下室封堵及低洼地带、危房危屋人员转移工作,并根据受淹情况适时扩大交通管制路段范围,必要时联系驻军部队增援,投入紧急抢险救生。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工作。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二)防洪应急响应

1、Ⅳ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a、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Ⅳ响应;

b、流域面积15km2以上的溪流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大中洪水;

c、小(二)型以上水库出现险情。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一位副指挥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掌握发洪区有关小(二)型以上水库运行情况,检查督促水库按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运行调度,对其它小(二)型以上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必要时组织对有关小(二)型以上水库实施防洪调度。

(3)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由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加强降雨监测,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监视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根据会商意见,向镇党委办、镇政府办和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汛情,及时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

(4)镇气象部门做好降雨监测和预报工作,并及时向镇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的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2、Ⅲ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a、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Ⅲ级响应;

b、流域面积15km2以上的溪流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的特大洪水;

c、小(一)型以上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d、城区及重要保护区发生内涝。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至少有一位副指挥坐镇指挥,部署防洪工作,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做好发洪区有关小(二)型以上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对其它小(二)型以上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镇气象部门继续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4)镇防汛办监视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区的险情、灾情,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和有关部门通报汛情。

(5)根据洪水发展趋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6)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各乡镇(街道)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抗洪救灾各项命令。

(7)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镇人武部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驻区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各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8)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村(社区)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3、Ⅱ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a、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Ⅱ级响应;

b、流域面积在15km2以上的溪流之一发生10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

c、城区及重要保护区发生严重内涝;

d、重要小(二)型以上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审议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签发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并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同指挥,协调指挥驻镇、武警部

队投入抗洪救灾。必要时负责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并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重点做好中型水库、小(二)型以上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的防洪安全工作。

(4)镇气象部门继续加密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5)镇防汛办了解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收集发洪区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的抗洪救灾动态,并及时向区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汛情,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汛情,及时向社会暴雨、洪水等汛情信息。

(6)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7)各抢险队伍根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8)镇民政办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镇卫生所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9)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地区指挥部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镇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4、Ⅰ级防洪应急响应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a、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Ⅰ级响应;

b、小(二)型以上重要水库发生跨坝;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有关副指挥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工作,审议并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驻镇部队、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并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

(2)必要时,镇党委或镇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

(3)必要时,向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兵力、物资等方面支援。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并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继续做好中型水库、小(二)型以上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对重大防洪问题做出决策,提出重点防洪工程、保障部位、地域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6)镇气象局继续认真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7)镇防汛办反馈镇防汛抗抗旱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8)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堤的巡堤查险,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9)镇人武部组织协调驻镇、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0)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村(社区)按照镇党委、镇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5、应急结束

当镇防汛办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区气象部门降雨过程结束以及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江河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的信息后应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此后,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将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修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镇政府召开救灾紧急会议,或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区直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镇政府办公室根据镇政府指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向区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区的支持。

(3)镇区防汛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镇政府和区防汛办报告。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三)内涝灾害应急响应

1、Ⅳ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预报我镇有较大降雨或台风将在48小时内影响我镇时,为Ⅳ级响应。

(1)镇气象部门及时预测预报降雨信息,并及时报告镇防汛办。

(2)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气象及水文部门和市防汛办预测预报降雨和闽江潮位信息时,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3)镇防汛办加强值班,适时掌握雨情、水情,适时发出调度指令。

2、Ⅲ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接到市、区防汛办、省市区气象部门预报我镇降雨量可达100mm以上;或台风将在24小时内严重影响我镇;或闽江洪水流量达17000m3/s以上且遭遇我镇有较大降雨时,为Ⅲ级响应。

(1)镇气象部门加强预测预报,及时向社会强降雨预警信息。

(2)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办领导带班,适时掌握雨情、水情,适时发出水库泄洪调度指令。

(3)镇城管办要做好道路雨水集水口、内河阻水设施的清查、清障。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各村(社区)要加强值班,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部署和开展本系统本辖区防内涝各项准备工作。

3、Ⅱ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城区强降雨24小时雨量达五年一遇(167mm),且降雨仍在继续;或台风将在24小时内登陆或严重影响我镇;或闽江洪水流量达22000m3/s以上且遭遇我镇有较大降雨时,为Ⅱ级响应。

(1)镇气象部门加密预测预报,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镇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及时向社会强降雨信息。

(2)镇防汛办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并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暴雨内涝的发展趋势,部署重点防内涝工作和应对措施。

(4)__派出所、交巡警中队等部门要对全镇易出现内涝的路段和过街地道适时实施交通管制。

(5)各有关村(社区)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在镇、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防内涝工作。

4、Ⅰ级内涝应急响应

当城区强降雨24小时雨量达200mm以上;或台风12小时在泉州至宁德之间登陆时,为Ⅰ级响应。

(1)镇气象局继续加密预测预报,强降雨预警信息。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防暴雨内涝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3)镇防汛办反馈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内涝灾情和由内涝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上报镇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4)镇农口要组织各村(社区)、各水库管理单位对各自管理的水库进行巡查,各水库水位要按经批准的调度运用方案调度运行。

(5)__派出所、交巡警中队等部门要根据受淹路段范围情况实施交通管制,并做好交通疏导和受淹地区的治安维护工作。

(6)各村(社区)及镇直各成员单位,按照区镇党委、镇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内涝工作,及时封堵地下室,转移低洼地带、棚户区的人员,有地下商场的要停止营业,转移疏散人员。

(8)镇人武部组织协调驻镇部队、武警部队投入内涝区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总指挥工作。

5、应急结束

当镇防汛办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降雨过程减弱,预报后期无较大降雨或降雨过程结束,应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把防涝工作重点转移到恢复城市正常运转和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尽快恢复城区干道交通,修复城区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

(1)镇防汛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镇政府和区防汛办报告。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镇政府召开救灾紧急会议,或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必要时成立地下室、低洼地应急排水组,调运抽水设备。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防台风应急响应

1、Ⅳ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台风生成编号,或南海出现热带低压,并进入东经130°度以西,北纬17°度以上,气象部门台风消息,为Ⅳ级响应。

(1)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镇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的监测和预报。

2、Ⅲ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台风消息,未来台风可能影响我镇,为Ⅲ级响应。

(1)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防御台风通知后,及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党委、镇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防御台风通知,要求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

(2)镇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的监测和预报。

(3)镇防汛办加强值班,实行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村(社区)加强值班,并要有领导带班,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3、Ⅱ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台风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及以上的台风在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影响是以沿海开始出现8级风或暴雨为标准)或登陆我市;或者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8~9级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镇,为Ⅱ级响应。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进驻指挥部,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由防汛、气象、水利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防御台风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台风工作要求。

(3)镇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台风的预测预报,镇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防台风的准备情况,视情况组织通信管理部门发送防台风的手机短信。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各村(社区)及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全镇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和部署,并将情况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区域内的小(二)型以上水库运行情况,必要时对有关小(二)型以上水库实施防洪调度。

(6)必要时,镇党委办、镇政府办根据台风发展趋势,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镇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并在广播等新闻媒体上专题播报。

(7)必要时,镇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分头深入有关村居(社区)及防御台风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及部门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8)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贯彻省、市、区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并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同时,要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9)各类抢险队伍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各级各部门准备好抢险物资及救生器材。镇人武部迅速组织好军、警抢险救灾队伍,一接到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后,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4、Ⅰ级防台风应急响应

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台风紧急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严重影响或登陆我镇,为Ⅰ级响应。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部,主持召开由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集各成员单位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必要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由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全镇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次紧急动员与部署。

(3)镇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风情、工情,收集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防抗台风落实情况。

(4)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登陆、严重影响或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向各村(社区)及各成员单位通报,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应认真抓好低洼、危房、工棚、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并滚动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妥善安置转移的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小(二)型以上水库防洪调度工作,根据暴雨洪水发展趋势,实施防洪应急响应工作。

(6)镇城建办指导相关地区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7)根据台风发展趋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自身职责作出以下应急措施:

①辖区内风景名胜区、公园、旅游景点等适时关闭;

②中小学校、幼儿园适时停课;

③对部分区域适时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

④报请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适时取消室外大型活动;

(8)镇党委办、镇政府办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镇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专题播报。

(9)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必要时,可应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10)镇人武部协调驻镇军、警抢险救灾队伍按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赶赴灾区,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11)全镇区各类抢险队伍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各级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

(12)有关部门传达贯彻全镇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镇效能办对各部门、各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响应结束

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区气象部门台风警报解除阶段信息。

(1)镇防汛办接到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或省、市气象部门台风警报解除信息后,立即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奔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4)根据受灾情况,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向省、市、区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并争取省、市、区有关部门的支持。

(5)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6)镇防汛办及时统计和评估相关地区受灾情况,并上报区防汛办。收集汇总各单位、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并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和区防汛办。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镇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7)镇宣传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8)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村(社区)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洪防台风信息畅通的责任。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按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通讯干线中断时,利用卫星通讯手段,保障应急救援现场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必要时,通信部门调度应急通信设备。

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镇防汛办要做好镇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的保障工作,确保洪水预警报、远程视频监视、卫星云图接收等系统通信畅通和正常运行。

(二)抢险与救援保障

1、抢险队伍保障:镇人武部协调驻镇部队组成的抢险突击队伍,负责承担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2、治安保障:__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3、物资保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部门、防洪工程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防汛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储备一定数量的一线防汛应急抢险物资。物资、供应等相关部门负责应急调配用于防汛抢险的物资器材。

4、资金保障:镇财政所负责筹措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洪涝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用于抢险救灾物资的购置、维修等。

七、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

(三)预案管理与更新

气象防台防汛工作总结篇(2)

1.1为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更好地应对台风、潮汛可能带来的威胁和损失,保障公司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上级防台防汛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防台防汛处理机制,特制定《公司防台防汛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各部门的防台防汛工作必须公司在统一指挥、调度的情况下有序进行。

2 组织机构

2.1为了及时地做好防台防汛期间的处置领导工作,公司成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防台防汛办公室(以下简称"防台防汛办")和防台防汛应急抢险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抢险小组")。

2.2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是公司防台、防汛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2.3防台防汛办地点设在公司安委办,由安委办主任担任防台防汛办主任。

2.4应急抢险小组组长由公司值班领导担任。

2.5操作、工程、商务、后勤、安保等部门设立相应的下一级防台防汛组织机构,在公司预案的框架下建立各自部门防台防汛实施细则。

3 职责分工

3.1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全公司的防台防汛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根据台风、汛情的实际情况和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港务控股集团要求,决定启动或者解除公司防台、防汛预案。

3.2防台防汛办负责预案启动、实施或解除后的对外沟通协调、信息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3.2.1保持与厦门港口管理局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防台防汛办的及时沟通联系,接受信息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小组;

3.2.2接受领导小组指令,将预案启动或解除指令传达给各个部门;

3.2.3及时掌握防台防汛及其解除的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防台防汛及其解除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2.4经领导小组同意,统一对外信息;

3.2.5整理上报台、汛期间公司值班人员排班表,并在公司网上公布;

3.2.6负责防台防汛后的工作总结与损失统计工作,填写相关记录。

3.3应急抢险小组负责根据值班期间台、汛实际情况,决定并组织值班人员开展现场应急抢险活动。

3.4操作部门职责

3.4.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协作人员准备及交接、堆场平箱、底层集装箱防汛、闸口关闭、空箱防台、计算机网络防台及解除等工作;

3.4.2对部门防台工作进行动态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解决,保障部门防台工作全面到位;

3.4.3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防台进度、防台完成时间、防台解除重新投入使用的时间、损失情况等内容;

3.4.4及时填报《在港船舶防台动态表》和《防台值班记录表》等记录。

3.5工程部门职责

3.5.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设备和设施的防台、防汛工作;

3.5.2对部门防台工作进行动态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解决,保障部门防台工作全面到位;

3.5.3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防台进度、设备设施等防台完成时间、防台解除后设备重新投入生产的时间、损失情况等内容;

3.5.4及时填报《防台值班记录表》。

3.6商务部门职责

3.6.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3.6.2负责将公司的防台工作信息通报客户和口岸监管单位,并做必要的解释工作;

3.6.3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防台工作的完成时间,及时填报《防台值班记录表》。

3.7后勤部门职责

3.7.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3.7.2负责公司防台防汛的交通、食品、饮水、必需物品等后勤保障工作;

3.7.3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相关信息,及时填报《防台值班记录表》。

3.8安保部门职责

3.8.1根据公司预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3.8.2负责预案执行期间港区及周边责任区域的防台汛检查、安全巡查、车辆和人员疏导,并及时报告防台防汛办;

3.8.3组织防台工作动态巡查和专项检查,对各部门防台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解决,确保公司防台工作全面到位;

3.8.4及时填报《防台值班记录表》。

4 台、汛前保障措施

4.1物资保障与前期工作

4.1.1进入台风季节、汛期前,各部门应组织对防台防汛设施进行自查,要求巡查人员如实记录巡查情况并签名确认,根据巡查汇总情况及防台防汛的实际需要及时整改并及时向采购部门提出防台防汛物资采购需求。

4.1.2操作部门负责箱锁、箱扣、防风拉带等防台防汛工属具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防台防汛工属具数量齐全并且始终处于良好可用状态。

4.1.3工程部门负责防台防汛设备、设施等物资维修、保养、发放领用以及防台防汛设施的建造、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防台防汛设备、设施等物资数量齐全并且始终处于良好可用状态;安排台风期间仓库值班,保证防台、防汛物资随需随取。

4.1.4后勤部门负责根据公司防台防汛工作开展的情况,安排采购部门采购食品、饮用水等必需物品,做好值班人员的后勤物资保障。

4.2部门组织机构和人员保障

各部门和外协单位应根据人员变动、设备设施更新等综合变化情况,及时应对并修订各自防台防汛实施细则,确保组织机构完整和人员保障到位。

4.3通讯保障

厦门市气象台影响厦门港的台风消息时,各部门、各协作单位必须按各自负责的范围,做好防台汛的前期准备工作,有关负责人移动电话要确保24小时开机,随时接收防台防汛办的相关信息并传达给所属员工;防台值班期间,在家待命员工移动电话要确保24小时开机,确保预案启动或解除时能及时接收信息。防台汛指令以短信群发形式,各部门接信息后应及时回复,明确收悉。

5 预案启动程序

5.1预案启动程序

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台风、暴雨、潮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做出相应的响应,下达启动预案的指令,防台防汛办接到指令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被通知人接到通知信息后应及时回复,明确收悉,按各自部门防台防汛实施细则开展工作。

6 防台应急响应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级别,其中Ⅳ级、Ⅲ级应急响应由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授权防台防汛办决定启动,Ⅱ、Ⅰ级应急响应由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根据市气象台的台风预测预报及厦门港口管理局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的通知,适时调整响应行动,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

6.1Ⅳ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台风消息,预计台风未来可能影响我市。

6.1.1防台防汛办根据市气象台台风消息,分析台风可能对码头造成的影响程度,适时发出《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6.1.2各部门接通知后做出相应准备工作安排。

6.2Ⅲ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沿海台风警报,预计台风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6.2.1防台防汛办根据市气象台沿海台风警报及厦门港口管理局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的相应通知,《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各部门接消息后应及时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随时待命。

6.2.2操作部门要根据场内空、重箱分布及堆存情况,提早制定针对性的平箱预案,加快组织空箱外送,场内重箱增量部分按平箱预案合理堆放,存量部分按平箱预案逐步整理,减少防台预案启动后的大规模平箱,缩短启动后平箱时间,减少平箱作业成本。

6.2.3安保部门、操作部门应加强码头岸边设施安全监护,按划分区域组织疏散、监管、禁止渔船靠岸的工作。

6.2.4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及上级通知,在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操作部要做好船舶平衡装卸,确保船舶随时离泊。

6.2.5操作部门应及时通知劳务、运输等外协单位做好人员、拖车准备工作,劳务工人及拖车数量应准备足够,随时等待启动指令。人员配置上,操作部门与工程部门应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合理有序的组织与交替使用资源,合理投入人员。

6.3Ⅱ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预计台风未来24~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6.3.1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港务控股集团的通知,指令防台防汛办《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召开会议部署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实行各部门24小时值班和公司领导带班制度,应急抢险小组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6.3.2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及上级通知,当风力达到8级时,全面启动预案,码头全线停止作业,船舶离泊避风,所有装卸机械、港口设施、空箱按要求进行防台加固。

6.3.3各部门和外协单位接到指令后,应立即按照各自防台防汛实施细则开展工作,人员、拖车按要求数量、时间、地点进行交接。

6.3.4防台预案启动后,桥吊防台锚固应在两个小时内全部完成。

6.3.5堆场平箱任务应在预案启动后120分钟内完成。

6.3.6进、出场闸口在预案启动后按防台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关闭。

6.3.7进场闸口关闭后, 堆场内的提、卸箱作业应在30分钟之内全部完成。

6.3.8龙门吊防台锚固应在预案启动后四个小时内全部完成。

6.3.9空箱防台应在预案启动后四个小时内全部完成。

6.3.10除因特殊需要,特殊项目指派专人跟踪外,其他所有防台工作应在预案启动后四小时以内全部完成。

6.4Ⅰ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台风紧急警报,预计台风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6.4.1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港务控股集团通知,指令防台防汛办《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领导小组坐镇指挥部,应急抢险小组集结待命。各部门全面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对防台绑固进行复查,将检查结果填写于《设备、设施防台检查表》,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防台防汛办。

6.4.2按航空要求,只许在飞机停航之后升起大梁的东渡港区Q8、Q9、Q10、Q13、Q14、Q15、Q21、Q22八台桥吊,在12级(含)以上台风正面袭击厦门市前要升起大梁防台,升起大梁应在飞机停航之后,升起大梁防台后要报备厦门航管站。

6.5在防台加固过程中,各部门值班领导应在预案启动后每隔两个小时以移动电话短信形式及时向防台防汛办汇报防台、防汛进展情况,防台防汛办汇总情况后及时汇报领导小组。

7 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响应

7.1Ⅱ级应急响应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关于启动防御暴雨洪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授权防台防汛办以短信群发形式立即向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传达,各部门应及时回复,明确收悉,按各自部门防台防汛实施细则开展防汛工作。

7.1.1操作部门应明确积水严重场地,及时组织相应集装箱、货物转移。

7.1.2对于天文大潮等可能造成的海水倒灌情况,工程部门应根据高压电缆接电方式区别对待。采用接线柱方式的应将码头前沿电井高压供电切断;潮汛过后,电缆等应做耐压测试,符合送电要求后恢复高压供电。

7.1.3临时存放在露天堆场的贵重、易损物资、设备、设施,应采取入库或及时组织疏运转移,不能转移的应采取相应防水措施。

7.1.4工程部门负责配备抽水泵等抽排水设备、管路,确保汛期应急排水需要。

7.1.5防汛有特殊要求时,由防台防汛办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7.1.6公司各部门和协作单位应及时向防台防汛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按照预案完成工作后,组织员工进行自查并将完成情况立即上报防台防汛办。

7.2Ⅰ级应急响应

7.2.1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关于启动防御暴雨洪水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授权防台防汛办以短信群发形式立即向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传达并确认收悉,实行各部门24小时值班和公司领导带班制度,应急抢险小组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各部门全面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对防汛情况进行复查,将检查结果填写于《设备、设施防汛检查表》,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防台防汛办。

8 解除

8.1解除指令下达

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根据防台防汛办提供的综合信息,确定解除防台防汛紧急状态,并由领导小组组长向防台防汛办下达解除预案的指令,防台防汛办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各部门应及时回复,明确收悉,及时开始解除工作。

8.2解除工作要求

8.2.1在收到解除防台指令后一小时内,各部门应组织人员到位开始解除工作,根据生产服务需要优先安排相应设备、设施解除防台。在收到解除指令后100分钟内开始恢复生产。

8.2.2公司各部门和外协单位接到解除防台状态的指令后,应在三个小时以内完成解除防台工作,恢复全部正常生产,并由部门值班领导向防台防汛办汇报解除进展情况及重新投入生产的时间。

8.2.3防台解除后,为缓解进场拖车拥堵,操作部门应协调开通闸口,场内合理安排调动机械作业;商务部门加强与拖车公司的联系,及时反馈作业高峰情况,提醒避峰作业;安保部门及时加强交通的现场秩序维护及疏导。

8.2.4公司各部门须在解除防台、防汛紧急状态后的12小时内向防台防汛办汇报损失情况,并将损失情况进行摄影存底;防台防汛办将信息汇总后向公司防台领导小组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防台防汛办报告,同时由商务部门负责向保险公司联系理索赔事宜。

9 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9.1紧急事件系指防台防汛预案启动至解除期间发生的、造成防台防汛工作受到影响意外事件或事故。

9.2若紧急事件涉及人员伤亡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处理程序立即按《公司重大突发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9.3其它紧急事件按以下程序执行

9.3.1当事人或现场第一目击人立即向本部门(单位)或防台防汛办报告,直至向领导小组报告。

9.3.2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应急抢险小组立即采取合理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故损失扩大 .

9.3.4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取证工作。

9.3.5通知保险公司作好理索赔前期准备工作。

气象防台防汛工作总结篇(3)

20*年我县汛期总体平稳,雨水比较均衡,除汛期末出现13号、16号台灾外,无旱灾和其它洪涝灾害发生,也无因灾直接人员伤亡和水工程安全事故发生。

1、汛情。今年汛期全县降雨量合计970.7毫米(历年8*.8毫米),降雨天数69天(历年81天),其中5月份降雨量最少,为54.1毫米,降雨主要集中在9、10月份,受13号、16号台风影响带来的强降雨,这两个月降雨总量达445.8毫米,占汛期总雨量的45.9%,今年汛期最高水位4.01米(长山闸)。梅汛期18天,雨日为7天,总降雨量为99.6毫米,水位基本在2.80~3.10米之间。

2、台情。今年影响我县的台风共有5个,其中影响较大的分别为13号台风“韦帕”,16号台风“罗莎”。分析今年台风对我县的影响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台风登陆时间晚。16号台风“罗莎”于10月2日*时在菲律宾以东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生成,7日在我省苍南霞关镇附近的浙闽交界处登陆,是1949年以来登陆我省时间最晚的台风。受其与北方冷空气的共同影响,我县普降大到暴雨,平均降雨量为144.5毫米,最大降雨量为195.6毫米(西塘桥镇)。二是台风滞留时间长。16号台风“罗莎”从登陆后到重新入东海的时间长达26小时,其中在我省境内约20小时。三是台风强度大,范围广。13号台风“韦帕”登陆强度与04年“云娜”和05年“麦莎”相当,台风风圈半径大,我县也遭受其影响。

3、灾情。汛中前期比较平稳,后期受13号、16号台风袭击,台涝灾害给我县造成一定损失,特别是德清大闸与太湖泄洪水位高,影响大。受其影响,我县城区街道积水,农村低洼区域浸泡淹没,一批农作物受毁,个别危旧民房倒塌,部分水利设施工程出现损坏。全年具体灾情信息统计如下:全县八镇两区全部受灾,受灾人口12.93万人,倒塌房屋3间,没有因台、涝灾害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全县直接经济损失6199万元。其中,工业交通运输业直接经济损失2425万元:停产企业774家,交通线路中断1次;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3254万元:农作物受灾面积15.82千公顷,减收粮食0.623万吨,水产养殖损失1.0*8万吨;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520万元:损坏堤防5处、护岸8处、机电泵站20座等。

二、防汛防旱工作情况

今年,我县防汛防旱工作能够取得全面胜利,与上级领导高度重视,正确指挥,各有关防汛防旱部门责任落实、提前准备、科学调度、措施到位、及时总结密不可分。具体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门十分重视我县的防汛防旱工作。汛前,省、市防汛部门及县防指总指挥、副县长黄江莺多次对我县重点地区和重要水利基础设施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在汛期,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汛工作;在防台最关键时期,县委书记梁群、县长沈晓红相继到县防汛指挥部指导台风防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深入一线视察防汛工作,县四套班子领导奔赴联系镇(区)指导工作;在13号台风“韦帕”影响我县之际,嘉兴市代市长李卫宁与市防办等有关部门领导亲临我县防台重点单位、工程一线督查防台工作。县防指统一指挥、科学调度,确保全县防汛防台工作紧张有序开展。

坚决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防旱安全责任制度。由于人事组织变动,对县防指成员进行了及时调整,落实各成员安全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分工。4月30日,县政府召开全县防汛防旱工作会议,会上县政府与各镇(区)签订了20*年度防汛防旱工作责任状,会后各镇(区)按照会议精神对各自安全责任进行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提前准备,防范未然

2月底,县防指就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年防汛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区)、有关单位提前介入汛前准备工作,落实防汛防旱工作责任制,查清各类行洪排涝的障碍,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在各镇(区)、有关单位自查基础上,县防指于3月上旬组织力量分组对全县各镇(区)、一线地方标准海塘以及城防工程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对部分防汛设施进行了试运行。在汇总各小组检查情况后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县政府进行了书面汇报,并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要求,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结合省、市防指督查整改要求抓各项安全度汛措施的落实工作,充分做好防汛物资储备,严查影响防汛安全的情况,做好水利、防汛设施的防盗安全,大力加强圩区整治力度,落实好防台薄弱环节的安全工作,抓紧在建水利工程的施工进度。

在抓好工程措施的同时,加强对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超强台风的研究和《预案》的修编工作。按照上级防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要求,我县防汛指挥系统建设自今年5月开工建设,至7月份竣工完成,在防御台风“韦帕”、“罗莎”的实际工作中发挥了积极效益。根据历年以往其它地区在超强台风中的受灾情况,结合当地防台实际,我县加强了超强台风及强降雨研究,综合分析了超强台风的破坏性以及目前在防御超强台风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早做好相关工作,以便更好地应对超强台风,并以建议的形式向县政府作了汇报。在修订完善县级《预案》的同时,今年着重做好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嘉兴东段围垦、黄沙坞治江围垦工程的预案编制和度汛措施的落实。

(三)以人为本,科学调度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明确把“不死人、少伤人”作为防台救灾工作目标,在每次防御台风工作中都把人员安全转移作为中心工作。7月初,向各镇(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转移预案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责任单位加强完善各自的人员转移预案,确定人员转移对象和数量,制定人员转移措施,明确转移安置要求。在台汛期间,按照上级防汛部门发出的人员转移命令及时组织人员有序、安全转移,今年历次防台共转移人员1.2152万人。在转移过程中,按照《预案》要求,各镇(区)层层落实责任,实行专人负责和网格化管理,各安置点全面做好安置被转移群众的各项保障工作,真正做到船只回港不漏一艘,人员转移不留一人,坚决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了今年防汛防台零伤亡的工作目标。

在防台过程中,气象、水文等部门及时报送各类风、水、雨、潮情,并适时更新,为科学防台提供第一手信息,县防指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会商,为防汛防台做出科学决策。重点部位严密防范,薄弱环节加强巡查,坚持对一线海塘实行不间断巡查。台风来临前,及时通知和指挥出海船只就近或回港避风,确保回港人员人身安全;检查道路、通信、电力、市政设施的防台准备工作,各类建设工地、高空设施、工棚、临时设施等构筑物的防台加固情况;在强降雨来临前,综合分析城区排水能力、河网水位、降雨等因素,科学有序地实施预排预泄,减轻防涝压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水利基础设施在防汛防台中的重要作用。

(四)快速反应,措施得力

今年我县受13号、16号台风影响,洪涝受灾较为严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指挥和上级防汛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各防汛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快速反应,措施得力,从容开展各项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台风所造成的损失。

针对这两次台风的特点及出现的险情,我县采取各项有力措施:一、迅速启动城防工程进行开闸排涝,管理人员时刻巡查机泵运行情况,关注水雨情变化,保持内河水位稳定,切实做好排涝除灾工作。二、有关单位根据职责要求,组织人员,投入足够设备,迅速排除城区内涝积水,保证出行畅通,对浸水严重的房屋及其它问题,及时了解并作好防范工作。三、各镇(区)指导基层组织人员全力排涝,保证圩区安全运行,及时开展田间管理工作。

(五)恢复秩序,总结经验

台风过后,我县抓紧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各镇(区)及有关单位迅速采取各项措施,保障受灾群众生活稳定;水利部门对全县海塘、城防工程进行全面排查,修复水毁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建设部门检查和修复受损工程、市政设施,清理倒毁行道树,疏通下水道,做好街道清洁和美化。全县各行业均在最短时间恢复正常运转,从而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

汛情过后在恢复生活、生产建设的同时,县防指、各镇(区)和有关单位及时进行各项数据调查、统计、汇总、上报和归档,总结经验,以便更好地为下次防汛防台工作服务。

(六)宣传到位,意识增强

通过多年工作实践表明,在全社会范围内普及开展防汛防台知识宣传,增强人民群众防汛防台意识,可以有效地减少台涝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在水法宣传和科普宣传周的活动中,积极向广大市民宣传有关防汛防台知识,提高群众自身的防御能力。在台汛期间,县防指密切配合新闻媒体,设计载体,以人为本,通过有线广播、电视新闻、报纸报道、网络宣传、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介上台风警报、防御措施、防台常识等信息,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及时掌握台风动态,提前做好防台避险工作,从而形成全民防台的良好氛围。

三、今年防汛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标准海塘安全隐患增加,保障能力削弱。我县标准海塘历经多次台风考验,实践证明多年建设的标准海塘结构坚固,质量可靠,工程防灾减灾效益显著。但在常年运行后也出现一些安全隐患。各标准海塘局部出现塘身不同程度的沉降,从而削弱了其有效防洪标准;另外有的海塘出现渗漏、沉陷,塘面毁坏破损等现象,在高潮位遭遇台风侵袭时极易出险。

2、其它行业在基础设施建设时对防洪设施的损坏。在建其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着擅自损坏堤防、侵占填堵河道的现象,使得堤坝防洪和河道泄洪、蓄洪能力下降,给区域防汛防台带来一定影响。

3、防汛预案编制质量有待提高。由于各种原因,每年汛期各镇(区)、防汛重点单位上报的预案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内容粗糙,转移人员清单不细,转移要求、路线措施不清晰等。

4、应对强降雨能力偏弱。由于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的变化,异常天气过程增多,如今年16号台风带来的持续性强降雨。我县在这方面的应急保障能力还比较薄弱,容易造成灾害、次灾害损失。

5、防汛设施老化被盗现象突出。部分圩区、低洼地区的排涝设施老化失修,排涝能力不足,部分配电设施被盗,丧失其使用功能,导致在台汛关键时刻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二)对策和措施

1、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及时修复毁损海塘设施,加强对海塘的沉降观测,必要时进行加固以有效保障海塘自身及其保护对象的防汛防台安全。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排涝设施管理,做好防盗、防破坏的长效防范工作。

2、修编完善防汛预案,作进一步细化。着力提高镇(区)和防汛重点单位防汛预案编制质量,增强预案可操作性;完善人员转移安全管理措施,探索建立人员转移动态化管理体系,实现人员转移管理的人性化、科学化。

3、加强防汛预警系统建设,提高防汛决策能力。加强防汛预警系统建设是做好防台工作的首要条件。气象、水利等部门及时、准确的汛情预报、测报,能为抗台抢险科学决策、正确指挥提供重要依据,可以提前采取应急措施,下达各种命令,为人员安全转移、水利工程安全调度赢得时间。

四、明年工作思路和建议

认真贯彻中央及地方各级防汛防旱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治水新理念,正确认识防汛形势,切实加强防灾综合能力建设,确保全县的防汛防旱安全,为我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1.进一步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防汛防旱救灾工作的领导,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关于防汛防旱救灾工作的部署上来,全面落实行政首长防汛防旱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各镇(区)、有关单位要顾全大局,服从统一指挥,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援、形成合力,切实抓好防汛防旱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良好条件。

2.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各镇(区)、有关单位要在*年主汛期前,根据各自管辖范围内人口、经济、工程、重要基础设施的变化,按要求修订和完善各项防汛预案,增强可操作性,把握主动权;认真开展防汛检查,抓紧备足抢险物资,落实抢险队伍,为明年的防汛抢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气象防台防汛工作总结篇(4)

XX年,xx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防洪保安全为主,认真做好防汛工作,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度汛。现对我镇的防汛准备工作总结如下:

一、早安排、早落实,认真做好汛前准备工作

我镇水资源十分丰富,有河道2条、大小塘堰236口;为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准备工作,在年初对防汛工作做出早安排,成立了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防汛指挥部成员,完善了防汛工作预案,制定了工作措施,进一步全面落实以主要领导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做到思想到位,措施落实,并完善村级防洪预案,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了领导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以确保安全渡汛。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xx镇认真组织学习上级防汛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及时传达上级对防汛工作的指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防汛工作中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清醒认识到今年防汛形势,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牢固树立防汛工作无小事,真正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2、制定应急抢险预案,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针对我镇防汛工作的现状,结合去年工作运行情况,xx镇认真修订了XX年的防汛抢险预案、应急预案。组织民兵应急抢险队伍开展了防汛演练,组织进行了4次集中业务技能培训。

3、落实防汛责任制,加强检查督促工作

xx镇积极落实领导班子、各单位、各村负责人防汛责任制和防汛职责,及时上报、反馈情况。同时,加强对防汛责任制的检查督促工作,制定了检查督促制度,要求镇督查考核工作组随时进行检查,以进一步落实防汛职责。

4、严肃防汛纪律,加强防汛值班

按照防汛工作有关规定,xx镇及时修订了防汛值班制度,落实了防汛值班责任制,实行防汛值班、当班、带班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各项防汛工作制度,坚守值班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汛情发展,及时掌握并向上级部门反映重要情况、及时上报雨情雨量,做到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5、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和治理。

汛期实行工作人员巡山查哨,对易滑坡、泥石流、塌陷等险段及时排出隐患,随时监测灾害变化情况,及时上报,由各村工作组长负责监测,做好防汛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和应急通讯设施、备用电源等一系列措施的准备,做好迎战大洪水的各项工作,一旦发生灾情立即投入抢险救灾,并及时向防汛部门上报灾情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镇地理位置特殊,有河道两条(凯江河、小东河),防汛难度较大。

2、缺乏资金投入,在应急抢险物资、人员培训方面力度不够。

三、今后工作打算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继续完善好防汛工作预案,落实好防汛责任制。

2、实行目标责任制的管理方式,把工作重心下移到村级,实行群防群治。

3、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加大对防汛物资的筹备,完善各种防汛设施。

4、加强对防汛抢险队伍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使防汛队伍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

5、防汛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落实,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2016乡镇防汛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我县防汛工作在区、市防指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的防汛工作部署和要求,提早安排,周密部署,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顺利完成了今年的防汛工作。现将2014年防汛工作总结如下:

一、雨情、水情

今年汛期以来,我县共出现明显降雨11余次,覆盖范围广,降雨集中,强度大。其中降雨主要集中在69月份,根据气象、水文部门报,9月1日20时XX县兴林村和东沙村1小时最大累计降雨量均为29.7mm。受降雨影响,在县境贺兰山段引发大、小洪水5次,其中7月3日14时汝箕沟老哥仨1小时最大累计降雨量为40.4 mm,此短时强降水在汝箕沟引发山洪,洪水流量达150m3/s,水位11.95m,持续到15:48时,洪水流量为30m3/s,洪水基本消退。此次洪水造成汝箕沟姚汝公路老哥仨以下300米、500米、800米三处发生泥石流,封堵路面长达100米,2辆上山运煤车辆被困;25#加水点被冲毁,39#加水点房屋一半被冲毁,35#、40#、41#、42#加水点部分台基被冲毁,但山洪险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及车辆损坏。

在汛期,黄河县境段没有出现明显洪水过程。受黄河主流归槽、河道水位涨落冲涮影响,黄河县境段六顷地、青沙窝、东来点、施家台子段共发生7次不同程度河岸丁坝坍塌险情。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防汛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汛工作,组织全县防指主要成员、责任单位参加了全国及自治区防汛抗旱工作异地视频会议,于5月30日县防指组织召开XX县防汛抗旱工作会议,深入领会国家及自治区防汛工作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县防汛抗洪救灾工作。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县、乡防汛指挥机构,及时调整、更新防指成员单位人员信息,层层签订防汛目标责任书21份,对全县防汛责任区域,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将防汛工作分片分段包干负责,明确了责任范围。县防指通过县广播、电视,将全县防汛责任人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临防汛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切实把防汛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在全县形成了防汛工作始终不放松的防汛工作局面。

(二)科学修订编制防汛预案,加强水库管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时对《黄河平罗段防洪预案》、《XX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报县政府批复实施。对两山一河防汛危险区内人口居住、分布及人员撤离和救援路线进行再靠实,切实提高各项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区防办有关文件要求,编制了《镇朔湖、王家沟、红崖子拦洪库调度运行计划》,并报市防指申批实施。督促责任单位、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防汛安全进行再检查,预案再修订完善,并报县防办备案。对跨汛施工的在建水利工程,督促各施工单位编报、备审施工安全渡汛应急预案,明确了防汛责任人员,落实了各项度汛措施,全力保障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三)落实防汛抢险队伍,保证物资储备。全县组建抢险队伍14支,抢险人员3000人,其中,县防汛指挥部组建了450人的防汛抢险应急分队,各乡(镇)和防汛责任单位分别组建了200人以上的应急小分队。县防办对防汛物资进行清点落实,其中水务局三个防汛物资储备库共储备木桩1.294万根,编织袋5.82万条,草帘子400条,铅丝9.8吨,救生衣150件,预订水泥430吨,自卸车6辆、装载机3辆、挖掘机2台。并对全县防汛物资储备及消耗情况及时进行统计,查缺补露,确保了汛期防汛抢险物资保证。

(四)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防汛检查。4月初,县防指充分抓住汛前有利时机,组织技术干部,由县水务局领导带队,对我县所有河道、山洪沟、拦洪库安全运行管理及新建在建水利工程、涵闸、泵站进行了系统彻底的汛前大检查,对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预报预警监测系统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测试运行,对丢失的预警设备及时补充安装和测试运行。及时修复了水毁、岁修工程,对黄河两岸险工险段进行了加固维修。并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清除了行洪区障碍2处。6月10日防汛办专门对汝箕沟沿线43家加水点进行了逐个排查(6家加水点停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现场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制定整改措施,并发放了关于做好防洪安全自我保护宣传单37份。防汛期共开展防汛检查20余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5次,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各类水工程安全度汛。

(五)严明纪律,落实防汛值班制度。从5月20日汛期起到9月30日汛期止,全县防汛期实行全天24小时领导带岗值班制。做好汛情、险情等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了防汛政令信息畅通。

(六)精心组织,完成防汛抢险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建设的管理及运行。一是全力做好迎汛准备及防洪抢险工作。汛前对沟内倾倒的工业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2013年11月6日至2014年9月30日先后对黄河六顷地、东来点、青沙窝等3处坍塌坝垛及塌岸进行了抢险加固10次(其中六顷地抢险加固6次,东来点抢险2次,青沙窝抢险2次),共计投入石方5万m3,吨袋土枕1.5万m3,木架四面体2481组。投资280万元完成青沙窝七队、六顷地一队段进行应急度汛项目建设。二是加强黄河近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的协调合工作。投资1585.46万元对黄河平罗段施家台子和青沙窝段进行河道治理项目建设,该工程现已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总投资的70%。三是协调配合洪水风险图编制调查工作和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预警平台建设。保障我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的高效利用和运行管理。

三、防汛资金使用情况

认真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结算、审计,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市、县今年共拔付我县防汛资金792万元。其中2013年第四批特大防汛补助资金20万元,第五批特大防汛补助资金350万元,2014年第一批特大防汛(防凌)补助资金90万元,解决黄河平罗段防凌资金12万元,应急度汛项目资金280万元。县配套2014年防汛专项资金40万元,用于防汛岁修等工程。以上资金的使用已通过相关审计。

2016乡镇防汛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进入汛期以来,防洪度汛形势日益严峻,且持续高温炎热天气给监理安全管理带来较大影响。为确保在汛期和高温天气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监理部分析201x年度的监理项目工程度汛安全形势,进行重点部位的防汛准备和汛期施工计划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洪度汛和高温天气监理措施,现就防洪度汛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防洪度汛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强化防汛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做到早筹划、早安排,防汛重点突出,狠抓薄弱环节,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防洪度汛的基本目标是:在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的基础上,推进各工程项目施工的有序、顺利进展,确保工程安全度汛,不发生工程安全与施工安全事故。

二、工作机制

1、强化防汛监理责任意识,明确防汛监理职责、责任范围。在防洪度汛期间,把防洪度汛与工程施工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在确保安全度汛的前提下,推进现场施工的有序进展。

2、涉及防洪度汛的项目,监理部都重点加强防汛度汛预案的审批,制定切合实际工作的防洪度汛值班制度,在汛期中通讯一直保持畅通,随时处理应急事务。防洪度汛值班监理人员及联系电话书面上报业主的同时也向监理公司报送备案。

3、防汛值班监理人员在监理日志上填写有关防汛值班情况,并认真记录现场发生的实际情况、处理结果等。遇有重大问题事项,就及时向有关方面上报。

三、充分发挥气象部门的指导效果

气象防台防汛工作总结篇(5)

5月18日下午,市长带领防汛办、水利、经信委等部门领导到我局视察气象工作,并就全市的防汛抗旱、汛前准备等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部门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同时做好预防旱涝急转以及台风、高温、暴雨等极端灾害性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应急预案要落实、到位,全市防汛工程5月底必须到位,没有到位的应急预案须按时到位;三是各部门责任要进一步落实,在强化防汛工作的同时还要注意城市防洪、暴雨积涝,要求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的研判,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天气预测信息,当好政府参谋,并将天气预测信息及时传达到乡镇、企业,此外汛前防雷安全检查工作要到位,尤其是做好对化工企业的防雷安全检查工作;四是组织、保障工作要到位,此外还要注意园区、工矿企业的防汛及城镇防洪工作。

由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汛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汛前认真检查,积极准备

汛前,我局组织技术人员对办公设备、网络设备、自动气象站及所有中尺度站设备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及时排除故障及隐患,确保气象资料、气象信息传输安全畅通,对业务用电设施进行了维护和更新,对应急气象服务进行了演练和总结。5月26日我局召开全体业务人员会议,对加强汛期气象服务工作进行认真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工作责任心;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气象台人员一起学习了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会商制度、签发制度;梳理规范了各类气象信息的方式、范围、渠道;加强气象预警信息管理与气象预警短信平台的建设,使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为做好今年汛期气象预报服务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认真做好气象服务各项工作

1.预报预警

今年汛期共预警信号36次,其中雷电黄色预警信号14次;雷电橙色预警信号5次;大雾黄色预警信号1次;大雾橙色预警信号1次;暴雨蓝色预警信号4次;暴雨黄色预警信号3次;暴雨橙色预警信号1次;高温黄色预警信号2次;高温橙色预警信号4次;台风黄色预警信号1次。由于目前雷达信息每6分钟更新一次,对准确预报强对流天气发挥了重要作用,自动站布设密度的增加,实时数据采集与共享,也大大提高了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性。36次预警信号中,只有4次雷电黄色预警空报,1次暴雨橙色预警空报,其它均预报预警正确,准确率达86.1%。

2.应急响应

汛期中,我局全体人员始终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姿态,各司其职,抓住每一次重大天气过程,做好预报服务。根据天气形势分析和省、市局命令,今年共启动了6次应急响应,分别是6月16日15时42分暴雨Ⅳ级、6月27日10时30分暴雨Ⅲ级、7月9日15时40分台风Ⅳ级、7月10日14时55分台风Ⅱ级、7月31日20时高温Ⅳ级、8月9日11时30分暴雨Ⅲ级,应急响应期间,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及时预警预报、提醒公众做好防范。

3.公众服务

汛期针对群众广泛关注的入梅日期、出梅日期、6月25—27日、8月23—24日的强降水天气、7月3日的突发性天气、7月10—11日9号台风“灿鸿”影响过程、8月9—11日13号台风“苏迪罗”影响过程,我局都及时将预报内容及预警信息通过微博、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GPRS预警信息机、电子邮件、国突网等向市委、市政府、乡镇领导、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成员、防汛指挥部成员、气象信息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专业用户,建议各相关单位做好防范工作。除常规每天三次预报短信服务外,汛期增加各类预报预警服务短信36条,接收短信信息共计144000人次;微博402条;适时召开新闻会,汛期共接受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采访11次。

4.决策服务

汛期我局共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应急办、市防汛办、市农委、市安委办、市交运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和单位发送“气象信息”服务10份,“重要天气报告”23份。内容包括:中长期预报,入梅、出梅天气预报,6月25—27日、7月3日、8月23—24日的强降水、7月10—11日9号台风“灿鸿”、8月9—11日13号台风“苏迪罗”影响过程预报及降水实况通报。在发送决策服务材料的同时,将天气实况用短信发送给市、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便于领导及时了解雨情及天气趋势,科学指导防灾救灾。

四、亮点工作

1.增加了短信发送频次及范围

每次预测有突发性、转折性、灾害性天气,以及各类预警信号、通报灾害性天气实况,值班人员都在第一时间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乡镇领导、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成员、防汛指挥部成员、气象信息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专业用户等相关气象服务信息,比往年大大增加了短信发送频次及范围,减少了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2.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服务效果显著

6月25到27日我市普降暴雨到大暴雨,我局多次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要天气报告及暴雨雷电预警信号,通报降水实况及未来天气趋势。市防汛办根据我们的决策服务材料5期内部传真电报,通知各部门密切加强防汛排涝工作。市安委办6月25日《关于做好雷雨大风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6月30日《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召开两次防汛紧急会议,根据我局汇报的雨情和天气预测,部署全市防汛排涝工作,局长跟随市委、市政府领导实地检查指导全市排涝工作。

7月10到11日我市受9号台风影响,我局先后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台风黄色预警信号以及4期有关台风的重要天气报告。7月10日上午安委会根据我局预报服务材料,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及市各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做好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防汛办根据我们的决策服务材料5期内部传真电报,通知各部门做好今年9号台风“灿鸿”防御工作。

8月9到11日受今年第13号台风“苏迪罗”和北方冷空气的共同影响,我市各乡镇雨量普遍达暴雨到大暴雨,瞬时极大风速普遍达6到8级。台风影响期间,我局多次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要天气报告及暴雨预警信号,通报台风最新位置、风雨影响实况及未来天气趋势。市防汛办根据我们的决策服务材料了1期内部传真电报,下发了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监测预警,科学调度;以防为主,强化措施;以人为本,强化避险;统一指挥,强化配合”。

气象防台防汛工作总结篇(6)

近年来,气候变化异常,极端天气频繁,影响我省的台风之多、之强、之早、之晚,均为历史罕见,特别是去年的“罗莎”台风来得晚,10月中旬袭击我市,受强降雨、上游来水等综合因素影响,城区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

面对洪、涝、台灾害,特别是去年的“韦帕”、“罗莎”台风和城区洪水灾害,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指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件,并将经济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取得了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全面胜利。同时,也积累了科学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宝贵经验。

一是工程体系加快建设。先后建成了当湖街道南河头防洪小包围圈、新埭镇泖河圩区和广陈镇萌芽圩区;*湖南排独山应急工程也于上半年正式开工;治江围涂工程全线10公里大堤基本建成,九龙山海堤、标准海塘得到加固,沿海防台能力得到了提高;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总体进展顺利,今年台汛期将投入应急运行;全市河道整治工程稳步推进,去年共疏浚河道320公里,土方494万方,其中我市第二大泄洪河道(广陈塘)疏浚土方17万方,使我市河道蓄洪、泄洪能力得到新提高;同时,全市加快标准化农田建设,防汛防台抗洪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协同作战能力不断加强。各镇、街道以及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指挥协调、协同作战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去年城区抗洪工作中,水利、交通、公安、城管、民政、海洋渔业、供电、市政、气象、当湖街道等部门和单位,在市委、市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快速反映、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圆满实现了防台抗洪“不死人、不伤人”的工作目标。三是组织体系、指挥体系不断健全。防汛指挥会商系统得到改造,抗灾预案不断修订完善,防汛工作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特别是当强台风、洪涝灾害来临的时候,各级各部门指挥有力、政令畅通、预案启动及时,为夺取防台抗洪的全面胜利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应该说,我市的防汛防台抗洪工作体系建设,基础比较扎实,工作成效也已显现,多年的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分析现阶段我市的防汛工作形势,我们仍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的防汛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

一方面,社会和人民群众对防灾工作的要求日趋提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财富进一步集聚,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防洪减灾能力相对较弱的矛盾更为突出。20*年我市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603万元,尽管损失总量不大,但对于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还是带来了较大的影响。社会公众对防汛安全的期望值越来越高,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责任也更加重大。

另一方面,气候的变化无常,给防汛防台抗洪工作增加了难度。根据气象部门分析预测,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出现“拉尼娜”现象、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增多,我省今年气象灾害中等偏重,梅雨期和台汛期部分地区出现降水集中期的机率增加,有3个左右热带气旋影响我省,出梅后将有阶段性高温干旱。另外,我市从“99.6.30”特大洪水以来,已连续九年没有发生过流域性大洪水,按照洪水规律,发生大洪水的概率在不断增大,防洪形势对我市较为不利。同时,由于今年预测台风登陆我省的位置将北移,如果在象山附近登陆,将正面影响我市。从上述情况分析,我市今年的防汛防台抗洪形势不容乐观。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我市防汛防台抗洪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由于从“99.6.30”特大洪水到现在为止,我市都没有发生流域性大洪水,再加上近年来我市梅雨季节雨量普遍不多,导致一些干部群众对防汛工作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一些地方侵占水域、填堵河道、改变水系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最新的水域调查显示,我市现有河道2259公里,相比1988年减少了近260公里。

二是基层防灾体系偏弱。近几年,我市不断完善防汛防台抗洪应急预案、预警体系,充实应急队伍,改善应急装备,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但与实战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普遍存在专业人员不足、装备不够、应急反应处置不够迅速,以及应急处置能力偏弱、预案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今年村级组织刚刚换届选举,基层防汛责任人变动较大,不少新上任的基层防汛责任人缺乏防御洪涝台旱灾害的实战经验,对防汛防台抗洪工作需要一个熟悉和适应过程。

三是我市总体防洪能力仍然不强。洪涝灾害依然是我们的心腹之患。从整个流域的防洪大环境看,独山南排应急工程刚刚启动建设,*湖地区的外部条件与“99.6.30”前相比没有大的改变。就我市而言,一方面“上承客水、下受顶托”格局依旧,并且随着周边地区防洪能力快速提高,我们的防汛压力日趋增大;另一方面我们自身的区域防洪设施还很薄弱,防洪能力依然不强。

四是我市的地面沉降日趋严重。全市地面仍呈明显下沉趋势,尤其是当湖街道部分城区地段,地面沉降比较严重。水利部门前阶段对城区几个水准点进行了校对,结果显示:平湖城区地面高程最低的是绣花里,只有1.24米(黄海高程),市政府门前道路只有1.44米。因此,在去年“罗莎”台风期间,虽然水位并不高(2.11米),但主城区出现了严重内涝现象,受淹面积达20.7万平方米以上,最长受淹时间达到了7天,最深处达到1.5米。

五是在建工程防汛安全隐患较多。从前阶段检查情况看,各类高等级公路、跨境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涉河项目建设,影响了防汛防台抗洪的安全。一些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存在断河施工、缩小河道行洪断面的现象;部分桥梁施工单位施工完成后,未能及时清理施工时泄漏的泥浆,致使河道堵塞,排水不畅;一些在建项目、防汛责任和安全度汛措施等未能落实到位。

总之,今年我市的防汛防台抗洪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防汛防台抗洪的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和防御措施,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把困难估计得多一些、把情况想得复杂一些、把问题考虑得全面一些;立足于最坏打算,作最充分的准备,努力打好今年防汛防台抗洪这一仗。

三、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做好防汛防台抗洪工作

我市今年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以“不死人、少损失”为目标,确保城区、城镇及主要河道安全度汛、确保海塘和重要水利防汛设施安全度汛、确保城市防洪工程应急运行,不断完善我市防汛防台抗旱减灾体系,着力提升防汛防台抗洪综合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洪涝台旱灾害损失。要按照防御流域性大洪水、强台风、强降雨和干旱的标准,精心做好防汛防台抗洪各项准备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7个方面:

(一)健全组织体系。按照省《条例》规定,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形成合力,扎实抓好防汛防台抗洪工作。各镇、街道防汛指挥部的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熟悉预案、了解辖区防御重点、掌握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做到指挥有力、决策有效、工作有序、措施到位。

(二)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洪涝和台风灾害防御是我市防汛工作的重点,要抓住这两个重点,加快应急工程建设,努力提高综合防灾抗灾能力。一是抓住主汛来临前的有利时机,尽快修复各类水毁工程,及时排查影响防汛安全的各类隐患,通过检查督办、责任到人、限期完成等措施,争取在主汛来临前完成整改工作。对确需度汛施工的工程,要将各项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实现城市防洪工程应急运行。市水利部门要按照应急运行方案,加快已完工闸站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加高、加固施工围堰,修筑临时防洪堤,及早完成管线改道等工程。在保证整体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基础上,确保城市防洪工程在今年台汛期能应急运行,提高我市内涝外排能力,有效缓解短时强降雨造成的内涝。

(三)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把防洪抢险预案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作为应对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的一项重要措施,按照省《条例》规定,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对预案的编制和完善要切合实际,注重可行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各类重点防汛水利工程要制定并落实好应急抢险预案,建立健全防汛抢险应急机制,尤其要针对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类险情,做好重大险情的抢护预案和涉及人员的紧急转移预案。在建度汛工程特别是沿海在建的围涂工程,要认真落实度汛措施,抓好防台预案的修编完善,包括镇、街道、村、社区人员转移预案的修编等,做到网格化、现代化、科学化管理。

(四)抓好应急能力建设。抓好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社会联动、区域互助、军民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机制,加强与驻平部队、武警的联系,继续充分发挥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在抢险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防汛防台抗洪工作的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救援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支持作用。按照《省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定额》的要求,加强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做好我市的防汛物资储备数量、品种测算和储备工作,确保防汛物资储备到位,满足防汛应急抢险需要。同时要整合社会上的物资和设备资源,探索建立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调用机制。

(五)加强指挥系统建设。要以防汛现代化建设为重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推动防汛防台抗洪指挥调度决策现代化建设。一要进一步完善全市防汛远程视频会商系统,加强对上联系沟通。二要加大市防汛指挥中心系统建设,构建全市防汛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畅通信息渠道,提高防汛的现代化指挥决策水平。三要充分利用市级水情、雨情和潮位测报系统,不断提高洪水的预测预报水平,强化科学指挥、调度与决策。

(六)健全基层防汛体系。基层是防灾救灾的第一现场,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应急处置水平和抢险救灾能力,直接关系到防灾减灾的成效。因此,要切实加强基层防汛能力建设,做好防汛组织、预案预警、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各镇、街道要认真抓好检查落实,把健全基层防汛体系建设作为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的重要举措,落实人员、筹措经费、改善装备,尽快提高基层的防汛防台抗洪能力。

(七)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加快城乡地下水禁采限采和深井封堵,遏制地面沉降,提高区域防汛能力,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20*年我市禁采区要停止开采地下水、到2010年限采区要停止开采地下水的工作任务。要完善区域供水实施方案,增加投入,加快古横桥水厂三期和广陈水厂工程建设步伐,加快地表水供水管网铺设进度。同时,要运用先进的水处理技术,使广大农村居民在禁采限采地下水后也能喝上安全、干净的自来水。

四、密切配合,强化责任,切实加强依法防汛

一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镇、街道要根据《防洪法》、《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为抓手,认真落实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内容。要坚持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防汛防台抗洪责任体系,重点是要全面落实以行政“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负责制、分部门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等具体责任。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地落实好一线海塘、重点防洪水利工程、在建重点工程等工程保安责任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气象防台防汛工作总结篇(7)

一、明确机构,确保组织到位

1月份,在安委会第一季度的安全工作会议上,对今年的安全防汛工作进行具体部署,随即成立了以公司领导为组长、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明确防汛任务目标,并确立检查计划、防汛物资管理及汛期灾情汇报的程序。

5月份,公司成立了防汛抗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大型机械抢险组织、施工系列抢险组织、物资部抢险组织等防汛抗台机构,并明确各防汛抗台机构的职责,确立防汛抗台工作重点及措施,进一步强化对突发自然灾害的防范。

二、理顺关系,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年初,与连江县气象局签约,做好气象预报各项准备工作,以便及时发送雨讯、台风等各项气象警报信息。

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商沟通,取得地方支持,连江县政府专门成立*火电厂一期工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支持和帮助*工地的防汛抗台工作。

三、积极应对,完善应急预案

*年6月,根据今年防汛抗台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了《*火电厂一期工程*年防洪防台应急预案》,预案包括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演练、应急处理设备、物资准备、流程图、联络组织机构和撤离路线等。该预案初稿经专家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后,进一步补充完善,更具有科学性。各参建单位也根据工程建设特点编写了《防洪防台应急预案》。

6月24日,根据*工地的特点,公司组织了各参建单位参加的防汛抗台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后来的抗台实践表明,由于参建单位抗台人员均经过防汛抗台演练,对应急预案流程熟悉,因此各项防台工作开展紧张而不忙乱。

四、增储防汛物资,落实队伍

*工程建设队伍众多,各标段防汛重点不一,所需防汛物资数量极大,种类不尽相同,为此,公司采取分单位负担、分标段储备、分标段使用、分标段管理、统筹调度防汛物资的原则,今年以来,在防汛抗台时期,要求各参建单位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储备足够的防汛防台器材、个人防护设备、通讯联系设备、医疗支持设备、应急电力设备、大型起重机械、消防设备。

按照“抗大台、抢大险”要求,公司要求并落实各单位都有一支以上抢险队伍,台风前,各参建单位机动抢险队厉兵秣马,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练兵活动,极大地提高了防汛抗台的实战水平。防汛抗台期间,要求施工现场必须保持紧急救护车辆,紧急救护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合格,持有紧急救护证。

五、坚持八个到位,扎实开展台风前检查

认真开展汛前检查,切实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防汛责任到位、组织措施到位、工程措施到位、通信设施到位、防汛物资到位、预案落实到位、抢险人员到位。

今年以来,*公司多次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对工程的在建护岸堤、码头、循环水泵房、现场临建、烟囟、#1锅炉及现场的大型机械作了重点检查,对各施工单位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多次抽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沿海不稳固的临时工棚,抓紧制定处理方法,能拆除的尽快拆除,不能拆除的,采取拉设缆风绳、用钢管加固屋顶等措施;在建的护岸堤排水设施,循环水泵深基坑的排水泵,厂区临时排水沟进行完善;A排外大面积开挖抽水及其它基坑的排水,防边坡塌方等的管理,各责任单位都及时进行了处理。

台风登陆前,公司领导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现场到各施工区、生活区进行巡查监督,重点检查临建危房内的人员是否全部撤离到安全地方,机械设备防风加固工作是否存在漏洞。

六、精心组织,与台风争时间、抢进度

护岸堤、码头、取排水工程和循环水泵房等项目是防台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公司对此作了周密部署,一是实行在建工程防汛抗台责任制,谁承建、谁负责;二是各单位分片包干,负责制定本单位的防汛抗台预案,落实责任制;三是千方百计加快在建工程进度,减少台风对工程的影响。

收到13号台风“泰利”预报时,205米烟囱外壁航标吊笼施工、#1发电机定子和转子卸船吊运、取排水施工伸出水面部分等三个施工项目可能会受到台风影响,为确保万无一失,经过精心组织,负责这三个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加班加点,在台风侵袭前提前完成,确保不受台风的影响。

七、严肃纪律,落实防汛抗台项目经理负责制

今年以来,*公司把落实防汛抗台项目经理责任制作为推动防汛抗台工作的重中之重,贯穿于防汛抗台工作的整个过程。台风到来前,将各参建单位防汛抗台责任人进行公布,接受其它单位监督。为迎战台风,各参建单位防汛防台责任人根据公司的要求和规定,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履行职责。公司采取抽查和暗访的形式,对各单位防汛防台负责人履行情况进行督查。

八、加强沟通,指导各参建单位防汛抗台工作

收到“暴雨警报”、“台风紧急警报”的省市内部明传电报、紧急通知等情况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马上召开防汛抗台紧急会议,商议对策,将会议精神以最快速度传达到各参建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值班人员名单,汇总各参建单位值班名单及通讯方式,及时上报给华电福建公司。

公司各级领导与各参建单位领导进行24小时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和台风动向。台风期间,公司组织专业人员,适时分析形势,研究方案,为防台决策提供依据,并要求各参建单位进入临战状态,按规定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全力做好抗台抢险工作。

九、科学调度,减轻灾害损失

气象防台防汛工作总结篇(8)

2016年进入汛期以来,截至7月份全国出现了17轮大范围的强降雨天气,全国平均降雨量比1998年还多7.6%;除了海河流域以外,长江、珠江、淮河、松花江、辽河等流域的降水量相比往年都增加了12-30%。截至2016年7月中旬,全国有28个省(区)遭遇了洪水灾害,农作物受灾进6000公顷、受灾人口近610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1500亿元,可以说洪灾给我们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如何最大限度降低洪灾的危害呢?除了要提升防灾理念,树立科学治水思想,把治水同环境治理结合起来,还要科学调度、充分发挥大中型水力设施的作用。此外,者认为还要充分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和设施,通过气象预报、水文监测等来科学预测雨情水情,提高防汛抗洪救灾效益。那么,气象服务对防汛抗洪有什么意义呢?如何应用?本文将结合工作和学习实践进行探讨。

1.气象预报在防汛抗洪工作中的作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气象学与水利工作的结合更加紧密。现代水利工作更加注重对气象学的研究,尤其在汛期前都会根据气象预报情况落实河床堤坝加固、河道水库整修等防汛措施和方案,提前做好当年的防汛抗洪工作。从这个层面来说,气象预报能为防汛抗洪准备工作提供方向性的、宏观性指导意见。

在汛期来临时,气象预报又能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流域和河道提供一段时间内的降雨量情况,分析降水规律和后期的水情,进而提供防汛气象预报预警,为蓄洪、分洪等措施的采取提供依据。

当然,气象预报的精确性要求是非常高的,如果出现误差将会误导防汛抗洪工作,带来更大损失。例如对暴雨中心位置预测错误,可能导致防汛工作重心偏离,增加暴雨中心区的洪水险情和人民损失。可见,气象预报对防汛抗洪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其作用难以替代,防汛抗洪工作者应高度重视气象预报的作用。

2.防汛抗洪工作中气象预报的应用

2.1及时播报天气变化情况

气象监测机构能针对降雨量数据、气象雷达信息和气象观测资料,综合分析研究,得出较为准确的气象信息进行播报,帮助防汛抗洪机构更好地开展汛情实时监测、防汛措施制定等。气象监测机构能通过8小时天气图、雷达回波图、卫星云图等,系统掌握不同时段的降水情况,尤其是能对未来的降水情况进行较为准确的预测。对未来的降水情况进行预测,就能计算分析某区域未来某时段内的降水强度、降水面积等数据,为防汛抗洪工作方案、防洪措施等的提前制定提供有力参考。 2.2补充和修正已播报的气象信息

气象预报无法做到100%准确,就在于天气复杂多变、随时都会发生变化。气象监测机构天气信息后,天气状况也有可能突然发生变化。为此,气象监测部门会对天气状况进行实施监测和跟踪,对已经播报的气象信息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及时把天气变化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在防汛抗洪工作中,气象部门和防汛部门之间一般都联系紧密,会把天气变化情况、降水转移情况等及时告知防汛部门,为防汛部门防汛抗灾争取时间,对原有的防汛抗洪计划进行及时调整。

2.3为防汛调度提供正确决策依据

防汛抗洪工作贯穿于防汛部门的每一年的工作中,因为我国部分地区几乎每年都有洪水;每年的洪水情况又会有不同的特征,需要防汛部门及早作出决策,对当年的防汛抗洪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而防汛部门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就是气象预报,通过气象部门的预报信息,对洪水调度、分洪蓄洪、水库维修、河道清理等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降雨降水量的预测的及其变化情况,直接决定了决策的准确性,事关防汛调度工作的有效性。例如,在防汛抗洪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的临界点,对区域未来几天的天气情况和降水情况的气象预报直接决定了防汛抗洪工作的成败,稍有误差将有可能导致严重损失。可见,防汛部门在作相关决策时,应及时从气象部门获取天气预报信息,全面分析相关气象资料,对气象预报的准确性、可变性等因素进行研判,在此基础上迅速作出决断。

3.充分发挥防汛抗洪工作中气象预报作用的对策

3.1强化气象法规宣传,规范气象工作

积极开展《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气象日、防灾减灾日、法律宣传日等契机强化气象法规的宣传,让社会各界人士增加对气象法规的认识与了解,增强人们对洪灾的防范意识,意识到防汛抗洪的重要性,同时推进气象信息资源合理配置和资源共享,促进气象信息资源高效利用。气象法规不仅要求气象部门要及时准确气象预报,为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提供决策信息,同时也要求气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气象预报职责,在防汛抗洪等工作中及时、准确提供气象信息,做好气象服务。

3.2加强防汛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作

防汛部门应与气象部门、水利水文部门通力协作、紧密联系,对水情、洪清进行共同研究分析,找出其中规律。在防汛前期制作相关防汛计划和方案时,应虚心听取和采纳气象部门、水利水文部门的意见建议;在防汛工作开展后,防汛指挥部应定期组织气象专家、水文专家等研讨天气与水情,为防汛决策提供依据;地方水利、水文部门也要积极与气象部门会商,为地区的防汛抗洪提供科学的技术保障。

只有实现水文科学与气象科学的结合,切实加强相关部门在防汛抗洪工作中的协作,才能确保水文情报、气象情报的共享和交流,通过多个部门对洪水规律的总结与认识,更好地推动后期防汛抗洪天气预报工作。例如,总结出地区、流域降水量与洪水大小的关系,洪水时段分布规律,洪水大小与洪灾的关系等等。

3.3重视气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气象服务工作质量

气象部门应重视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和录用原则,吸收引进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大气探测等专业的优秀人才,避免过多的其他专业人员占用岗位。当然,如果各地气象部门现有的人才体系中气象专业人才培养潜力较大,那可以通过强化教育和培训的方式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对于重要的专业技术职务,应坚持公开和公正原则实施竞聘制度,保证气象部门人才队伍的专业性和卓越性。

气象人才队伍的建立,才能确保气象服务工作质量的提升。在防汛抗洪工作中,需要气象部门提供高预报准确率和优秀的气象服务能力,强化内部测报、通讯、资料、科研、管理等各方面的协调,这样才能更好地推进防汛抗洪部门联动机制,强化对天气和降水变化的实时监测,为防汛抗洪工作的成功提供信息保障。

3.4依靠现代化设备,完善天气实况、预报及灾情信息传递网

防汛抗洪工作中,气象预报信息的获取和传递效率非常重要,为此应广泛应用现代化设备,例如各类数值预报产品、气象卫星云图传真产品、天气雷达资料、地面自动气象站、闪电定位系统、GPS/MET、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业务系统等。通过现代化设备的综合使用,为天气跟踪和准确预报提供第一手实况监测资料,提高气象预报信息的传递效率和准确性,为暴雨等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如果没有先进的气象设备,要提供及时可靠、各种传输手段兼顾的防汛气象信息是不太可能的。

各地区的气象部门,在汛期来临时不仅要健全或增加发报站、台站,对降水资料及时拍发,而且还要和广播部门建立合作关系,通过电视、电台播报气象预警信息,同时建立互联网平台、手机平台的气象信息网,提供防汛抗洪期间气象预报的效率与能力。

3.5推进防汛抗洪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首先,建立健全气象服务体系的制度。建立起方法有效、决策科学、措施有力的气象防汛抗洪预案和实施程序,健全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避免推卸责任、无法落实落实等现象的出现。

其次,加强对气象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在对各年防汛抗洪项目的管理中,要注重硬件建设和软件开发的协调性,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更要加强软件建设,例如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对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的能力与水平。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要实行项目负责制,并加强跟踪管理。

4.结语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防汛抗灾工作正不断向着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同时,气象水文预报作为防汛工作的命脉,其重要性十分显著。若建立完善的防汛指挥系统,就需要强化气象预报体系的建设力度,为科学的防汛调度工作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高久,陆兵.简述气象预报系统在防汛指挥中的应用[J].科技创业家,2012(14).

气象防台防汛工作总结篇(9)

一、汛情、台情和灾情

20*年我县汛情较为平稳,汛期内除6月份梅雨期的连续降雨外,没有发生较大的灾情,现将今年汛期基本情况进行回顾。

1、汛情。今年汛期全县降雨量创十年历史以来最高记录,达到1133.4毫米(历年803.5毫米),降雨天数81天(历年77天),降雨主要集中在入梅后的6月份,受梅雨带的影响出现连续降雨,这个月降雨总量达372.2毫米,占汛期总雨量的32.8%,10月份降雨量最少,为64.3毫米。今年汛期最高水位为于城站4.06米(*)。梅汛期27天,其中雨日为18天,总降雨量为357.1毫米,水位普遍较高,基本在3.20米左右。

2、台情。汛期靠近我省东南沿海且我县作出防御的台风有4个,分别为7号(*)、8号(*)、13号(*)、15号(*)。分析今年的台风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台风生成个数偏少。汛期共有17个台风生成,较常年同期(21.6个)偏少,直接登陆我省的个数更是为零,出现了多年未见的“空台”现象。二、台风强度强。今年影响的几个台风中,“*”登陆强度为台风,“*”、“*”为强台风,“*”为超强台风(时),登陆时达到台风以上强度的个数较常年同期(2.5个)明显偏多。三、秋季台风活跃。今年秋季以来(9月1日至10月15日),共有5个台风生成,2个影响我省,秋季以来登陆影响台风较常年同期(平均1.63个)明显偏多。四、台风持续时间长。“*”和“*”从生成到气象台停止编号,均持续了十多天,受其影响,给我省沿海一带带来了长时间的大风和降雨过程。

3、灾情。今年全县没有因台、涝灾害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梅汛期的洪涝灾害给我县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今年6月8日我县入梅后,受梅雨带影响,出现了连续暴雨天气,持续时间长,雨量大,上游来水下泄,对我县工农业生产、水利工程设施、城区街道、居民生活等造成巨大影响。具体灾情信息统计:全县10个镇(区)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5.63万人次,倒塌房屋5间,城区局部严重积水,农村低洼区域农田受到淹没,全县直接经济损失7783.8万元。其中,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5557万元:农作物受灾面积4970公顷,水产养殖受灾面积440公顷;工业交通运输业直接经济损失1461万元:停产企业161家,毁坏路面3.05公里;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685万元:损坏堤防68处、长度18.06公里,护岸48处等。

二、防汛防旱工作

我县今年度汛总体上比较平稳,没有出现因灾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这一方面与我县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各项防汛防旱准备工作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我县防御部署到位,抢险措施得力分不开。

(一)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

1、开展防汛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我县汛前大检查从二月中下旬着手部署,下发检查文件,各镇(区)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县防指分4个检查小组对各个镇(区)、围垦工程及城防工程进行了实地检查,到三月上旬结束。从检查情况来看,总体良好,但也反映出一些不足和问题,对此,在汇总各检查组的意见之后,以书面的形式向县政府作了报告。与此同时,各级领导也高度重视,在汛前及汛期间,省、市、县等多位领导先后对我县防汛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提出意见和要求。

2、健全防汛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在汛前,及时调整了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新增新居民事务局为成员单位。并于4月17日召开*年度全县防汛防旱工作会议,简要总结去年的工作,研究分析今年的防汛防旱形势,安排部署防汛防旱任务,全面落实各项准备措施。为进一步明确防汛责任,在会上,县政府与各镇(区)签订了*年度防汛防旱工作责任书。

3、完善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演练。在前几年编制了有关防汛防台预案的基础上,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在汛前出台了县防指的《防汛防台工作应急方案》,保证了人员组织分工明确,高效、有序地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同时,全县各镇(区)也针对今年基层村干部换届选举和其它变动情况,对各自区域的应急预案作了重新修订。为全面检验我县防汛防台工作预案的可行性和实用性,提高各级部门的抗灾救灾组织指挥及综合协调能力,县防指于7月14日举行了*县防御超强台风演练,本次演练以模拟第8号超强台风“海燕”正面登陆我县为背景展开,共设12场模拟场景,按台风影响时间和“防、避、抢、救”的不同时段循序渐进,逐步实施,整个演练过程历时1个小时,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4、储足防汛物资,加强规范管理。为做好今年防汛物资的储备与管理,确保在第一时间里拿得出用得上,对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管理。一是新增一批防汛抢险物资,清扫整理防汛仓库,按物资品种、新旧程度作了归类存放;二是首次尝试“委托储备”机制,与供销社、石料厂等代储点签定有关协议,发放储备点告示板,解决了木材、块石等大宗物资储备保管难、资金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三是与电信部门签订汛期通讯保障协议,提供通讯中断时卫星电话的应急保障,确保防汛指挥、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5、开通信息平台,建成会商系统。我县水利防汛信息系统平台经过设计、开发、试运行等阶段,至今年上半年全部完成,于5月下旬顺利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至今运行情况良好。该平台能对水雨情、工情等多种信息进行相关分析和管理,做出综合评价,同时更新各类动态文稿,使水利政务和防汛公文进一步公开透明化。为了提高我县防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与各镇(区)防汛防台信息的沟通联系,在去年完成沿海4个镇(区)视频会商系统一期工程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了其余6个镇(区)的建设。至此在全县8镇2区全面建成防汛视频会商系统,也使我县成为*地区首个率先将会商系统延伸至镇(区)的县(市),实现了市——县——镇三级连网。

6、多措逐步实施,开展基层建设。根据浙防汛《关于加强基层防汛能力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县自身实际,于今年汛后开展实施了基层防汛能力建设,要求各镇(区)对照标准,逐条落实,通过一年时间的建设,加强我县基层防汛能力,提高基层防汛体系整体水平。

7、加强防汛值班,完善制度管理。入汛后,水利防汛部门和各镇(区)加强防汛昼夜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水雨情变化,及时做好汛情的上传下达。在此同时,防汛短信、传真群发网络系统积极发挥作用,播发各类紧急和宣传信息。为规范当前防汛中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完善了配套的规章制度建设,并将这些制度张贴上墙或编入防汛手册中,印发给防指成员单位、各镇(区)及防汛责任人等。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投入到防汛防台救灾。

今年汛期虽受连续降雨侵袭,也受台风活动影响,但由于领导重视、部门配合、群众支持,最终顺利完成了全年度的防汛防台任务,实现了安全度汛。

我县自6月8日入梅以来,出现了连续暴雨天气,7日至12日平均雨量达204.0毫米,10日至11日雨量144.0毫米,更是为有记录以来(1964年至今),梅汛期单日降雨量最多的一次。11日7时,于城水位达4.03米、*闸水位达4.12米、*闸水位达4.02米,均超危急水位,城区内河水位也大大超过警戒水位。

受暴雨影响和上游洪水的涌入,我县长时间处于高水位,内陆各圩区和县城局部地区频频告急,多处受淹,防汛形势严峻。*南排工程、县城防工程、各镇(区)圩区设施全力启动排涝,有效地控制了水位的持续上涨。

县防指高度重视梅汛期的防汛工作,县防指总指挥、副县长黄江莺就安全度汛工作多次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防御准备,下发通知,及时启动防汛四级预警响应。指挥部内24小时坚守岗位进行现场办公,并派出多支督查协调组到各镇(区)、各重点水利工程,检查指导防汛工作的准备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根据指挥部的要求,责任人迅速进岗到位,安排落实抢险救灾工作。

12日下午,沈晓红县长对当前及下一阶段防汛工作作出重要指示,13日下午,沈晓红县长率水利局、教育局、武原镇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人,深入一线检查梅汛期防汛工作,听取情况汇报,了解核实灾情,部署指导防汛抗灾。

今年台汛期,第7、8、13、15号台风先后侵袭我省,受影响,我县也出现了明显的强风降雨过程。我县防台工作在县防指的统一决策指挥下,坚持以人为本,防患于未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每次台风的防御中,县防指及时召开紧急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台工作会议精神,具体部署防台工作。各级各部门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加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根据职责分工部署防范重点,落实各项防台措施。及时通知出海船只回港避风,转移海上船只人员、沿海建筑工地、工棚、危房等危险地带人员。加强对排涝设施检查,做好预排、抢排的启用准备。

由于准备充分,防范到位,几次台风都未对我县造成人员伤亡和大的经济损失,取得了防台工作的巨大胜利。

三、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在看到20*年防汛防旱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海塘防御能力有所削弱。由于建设水平、地面历史沉降、车辆超载行驶等原因,我县一线海塘防御标准在降低。同时,澉浦*围堤的20年一遇防御标准过低,以及林龙港口、东方船厂的建设使自然山体屏障被破坏,从而形成了多道防潮薄弱点。

2、城防、圩区工程防汛压力大。我县外河水位经常处于较高水位,加上近年来地面沉降严重,使得低洼农田在非台汛影响期也有受淹的情况,如果汛期有连续强降雨和上游洪水下泄涌入,水利工程作用的发挥将受到影响,大大增加我县的防汛压力。

3、转移安置点存在安全隐患。我县城乡所建民房的框架结构只占少数,大多为抗风能力不高的混砖结构。被确立的各镇(区)集中转移安置点,也存在着数量少,未经过安全鉴定、没有向社会公告等现象。

4、尚未建立安全的避风港。到目前我县尚没有专门的避风港,给船只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和安全问题。同时我县海上紧急救援能力不足,也给船只和人员发生险情时实施抢救带来很大的难度。

5、物资储备不足,专业抢险队伍匮乏。目前我县的防汛物资储备对照省级定额标准,仍存在着品种不齐,数量较少,覆盖面较窄的现象,在处置各类险情方面也缺乏专业的应急抢险队伍,这对于人员救援、工程抢险等应急工作的支持相当有限。

6、圩区工程管理体制急需改革。“重建设,轻管理”问题突出,启动运行成本费用偏高,对基层财政的经济负担重,个别村因考虑运行成本,该启动防汛设施时不启动,群众引起不满,造成工作被动。

7、水利工程设施被盗现象严重。由于排涝机站远离村庄农户、基层日常管理不到位、设备贩卖价格高、周边县(市)均已安装防盗装置等多种原因,导致我县当前机电排涝设施成为某些盗窃人员的作案目标,偷盗现象时发生。

对策措施:

1、紧紧围绕“强塘固房”工作的总体部署,实施防洪封闭线建设,提高海塘防洪标准;继续做好对海塘的沉降观测,掌握沉降情况;加强对围垦、海塘的全面检查,确保工程安全。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对城防、圩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抓紧对城防管理人员、职责、制度建设的落实到位;对现有防洪标准存在隐患的圩堤加高加固,加快对有关圩区工程的设计建设,尽早发挥排涝减灾作用。

3、按照《县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规定,要求有关责任单位对现有安置点进行摸底调查,评估鉴定房屋质量与抗风能力,并建设改造公共集中安置点。

4、增加防汛物资储备数量和品种,对于在防汛中已消耗减少的物资,要及时补齐入库,备足到位,并结合*本地的防御重点,有针对性,有条件地储备常用防汛物资器材。

5、加强圩区工程管理体制建设,通过政策制订出台,建立合适的财政补助机制,能够较好地解决泵站日常运行、管理经费等实际问题,使泵站可持续运行能落到实处。

6、积极做好与*南排的协调沟通,在台风、强降雨影响到来前提前进行水位预排,尽可能地减少降雨给我县带来的灾害损失,并积极向上级争取,建议降低南排开闸泄洪的水位标准,缓解我县目前严峻的防汛压力。

7、大力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的防盗工作,一方面要积极争取联合各有关单位,组织力量加大打击力度,切实制止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从人防、技防入手,做好设施防盗、防破坏的长期防范工作。

四、明年工作思路及建议

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坚持防汛防台抗旱并重,大力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着力提升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依法、科学、规范、高效处置洪涝台旱灾害,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继续做好防御洪涝台旱各项准备工作。明确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责任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和内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整改,确保各项度汛措施落到实处;强化防汛值班,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和预警,掌握防汛抗灾全面动态;科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做好物资队伍准备,加强防汛防台预案的修订和演练,研究人员船只的避险管理。

气象防台防汛工作总结篇(10)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潮汛、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旱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市级各有关部门支持、指导和督促各地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防汛防旱的行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救灾的重要使命。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旱的能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县(市、区)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一)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1、市防指组成

市防指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由*军分区领导、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担任。

市防指成员由市水利局、*军分区、武警*市支队、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建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供销总社、市气象局、*电力局、市工贸国资公司、市水务集团、各通信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市防指职责

在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组织制订完善防汛防旱预案,审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中型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以及有关规定、规程、办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旱安全的有关问题。负责重要江河、水库等洪水调度,抗旱应急供水调度;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全市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部门协调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防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军分区:组织指挥所属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办理市防指提出的军队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协助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军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武警*市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学校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抢险救灾行动的道路通行;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情和救灾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防汛防旱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市国土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协助各级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和防治情况。

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和有关风景名胜区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建设系统本级水灾损失情况。

市建管局:负责建筑工地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沿海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质量控制。

市交通局:督促业主(建设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组织协调水上交通抢险救助,做好运输船泊的防洪(潮)避险工作;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航道;组织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船舶;及时向市防指提供交通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抗灾救灾柴油的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实;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农业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负责干旱期饮用水质的监测。

市供销总社: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汛防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电力局: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电力系统本级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工贸国资公司: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做好救灾物资、食品的调运供应工作。

市水务集团:负责汤浦等水库的安全管理;做好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各通信公司:负责所属通信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汛指挥联络畅通。

4、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做好防汛防台防旱工作。

(二)办事机构

市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负责防汛防旱日常工作,市防办设在市水利局。

市防办职责:拟订全市防汛防旱的政策、管理制度、办法等;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预案和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编制汛情、旱情通告;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旱工程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防汛防旱工作;做好有关洪涝台旱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组织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负责市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做好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防汛防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人武部或武警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四)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三、灾害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和一般水旱灾害。

(一)特别重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特别重大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登陆我省并严重影响我市。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已超过150毫米或出现连续暴雨,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控制站或*平原河网代表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危急水位),并根据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危急水位)。

4、长诏水库水位达到134.16米,并预报将超过135.66米。

5、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曹娥江、浦阳江干流堤防等发生决口,并危及公共安全。

7、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3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100万人。

(二)重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重大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在我省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以北)登陆,严重影响我市。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超过200毫米,并出现灾害。

4、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控制站或*平原河网代表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

5、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大中型水库发生险情。

6、长诏水库水位达到132.16米,并预报将超过134.16米。

7、澄潭江、黄泽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决口,并危及公共安全。

8、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5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2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80万人。

(三)较大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较大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厦门以南登陆或紧擦浙江沿海北上,影响我市。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80~10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200毫米,并出现灾害。

4、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或*平原河网主要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

5、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小(一)水库发生险情。

6、澄潭江、黄泽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严重险情。

7、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1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0万人。

(四)一般水旱灾害

以下水旱灾害为一般灾害:

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东径125度以东,或北纬24度以南转向,对我市影响较小。

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50~8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50~100毫米。

4、曹娥江、浦阳江等一条主要江河干流水位上涨,但均在警戒水位以下。

5、小(二)型水库、重要山塘发生险情。

6、澄潭江、黄泽江、长乐江、新昌江等重要堤防发生险情。

7、全市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30万人。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测工作,完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等“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水旱灾害监测

各级政府组织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开展暴雨、洪水、风暴潮、干旱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提供气象、水文、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在旱期,城镇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供水情况。

2、山洪灾害监测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

3、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山塘)、三级以上堤防(海塘)和其他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防汛防台检查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2)建设、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及有关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在汛前组织开展防汛自查和检查。

(二)预防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各级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干旱等灾害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市防办,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市防办,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浦阳江、曹娥江重要堤防发生严重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到市防办。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交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库控制运行计划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即时上报到市防办。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办,事后及时对灾情组织核实、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4)各媒体有关灾情报道,应事先向市防指核实。

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当发生干旱时,每5天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上报一次旱情。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按要求加报。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旱责任人、防汛防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蓄水工程建设任务,对病险的水库、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城市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渡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预警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水库、滩涂、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2、降雨实时预警

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并通报乡镇政府。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收到水文部门的降雨信息后,立即向有关乡镇政府和单位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警报后,应及时向有关地区发出预警。

3、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规定(试行)》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各地各部门按防台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4、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趋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前,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防汛决策提供基本依据。

5、山洪地质灾害预警

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有关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乡镇政府或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6、蓄滞洪区启用和内涝灾害预警

蓄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启用蓄滞洪区时,当地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或水文部门监测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督促有关部门确定内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7、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规定权限向社会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8、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有关地区的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影响范围跨县(市、区)的,还应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

9、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城镇供水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并向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

(四)预警支持系统

1、台风、水雨情监测网络

各级气象、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台风、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建设布点合理的台风、水雨情实时监测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测到台风动态和水雨情。

2、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防御洪水方案

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4、抗旱预案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五、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水旱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I级、II级、III级、IV级应急响应行动。

(一)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报告,启动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在省防指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1、市防指指挥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各县(市、区)防指参加。防汛、气象、水利、国土、建设、农业等有关部门分析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做出雨量、风力、潮位和洪水预报;分析水利工程险情,分析干旱发展趋势;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市防指积极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并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非常抗旱期。向省防指,市委、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

2、市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并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联系*军分区、武警*市支队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市气象局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掌握水旱灾情,负责信息工作。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挥或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二)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水旱灾害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报告,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在省防指的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1、市防指指挥或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各县(市、区)防指参加,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并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部署相关工作。同时,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并上报省防指,通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2、市防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并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汛情旱情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挥或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旱情;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三)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水旱灾害时,实施III级应急响应行动,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指挥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

1、市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防汛、水利、气象等市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县(市)防指参加,提出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意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准备工作,加强对各地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掌握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情况,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市委、市政府,并上报省防指,通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地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四)IV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水旱灾害时,实施IV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市防指指挥,必要时,上报省防指办和市委、市政府,通报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水情、雨情、工情和旱情变化,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五)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1、台风暴潮灾害

(1)台风暴潮(含热带低压)灾害应急处置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

(2)台风(热带风暴)消息阶段

①防汛、水利、气象等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预报和监视台风动向;国土、交通、电力、建设、建管、民政、旅游、农业、教育等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②气象部门及时将台风预报消息,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并向公众。

③防汛、水利部门分析形势,明确防御重点,研究落实措施。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④农业部门组织各地通知海上船只开始返航。

(3)台风(热带风暴)警报阶段

①防汛、水利、气象等部门加强预报,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将最新消息报送有关部门;国土、交通、电力、建设、建管、民政、旅游、农业、教育等部门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水利、建设、建管、有关通信公司、供销总社、农业、卫生、财政、工贸公司、电力、国土资源、交通、民政等部门和单位派工作组到一线指导防台工作。

②气象部门作出台风路径、影响范围和风、雨量级的预报,水利部门做好洪水预报和测报的各项准备。

③防汛、水利部门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堤海塘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以及临时防台措施;做好平原河网和水库的预排预泄工作。

④农业部门组织沿海养殖人员的安全转移,检查督促未返航的海上作业船只迅速回港避风和就近进港避风。

⑤新闻部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部署的防台工作。

(4)台风(热带风暴)紧急警报阶段

①台风可能登陆和严重影响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照防台预案发出人员紧急转移命令(根据情况可提前命令),各级领导深入防台第一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防台救灾措施,特别是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群众实施梯度安全转移。台风严重影响地区政府可采取停业、停工、停市、停运、停课等非常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②气象部门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移动路径、台风暴雨的量级和落区的预报。水利部门根据气象预报进行江河洪水估报,根据降雨实况及时作出洪水预报。

③防汛、水利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密切监视水库、小流域、重要江河、平原河网的强降雨及水情、工情,并及时发出预警。对水库、水闸等进行科学调度。及时掌握各地灾情。组织水利工程抢险。

④农业部门督促各地加强对回港避风船只的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全部撤离上岸;沿海养殖人员全部撤离上岸。

⑤对洪水预报将要受淹的地区,要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对山洪、滑坡易发地区,要提高警惕,落实应急措施。

⑥对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人员应及时转移;成熟的农作物应组织抢收抢护;高空作业设施做好防护工作;电力、通信部门落实抢修人员,一旦损坏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城建部门做好市区树木的保护工作;卫生医疗部门应组织医疗队结集待命,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准备。

⑦新闻部门(电视、报纸、广播)滚动播发台风预报和防台措施及知识。

⑧和武警部队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一有任务迅速赶往现场。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其他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防台工作。

2、江河洪水灾害

(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武警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江河洪水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启用分洪河道、蓄滞洪区行蓄洪水,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以增加泄洪能力等。

(3)在实施蓄滞洪区调度运用时,根据洪水预报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由县级政府决定做好蓄滞洪区启用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蓄滞洪区内人员转移、安置,分洪设施的启用。当江河水情达到洪水调度规定的分洪条件时,按照启用程序和管理权限由相应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下达实施分洪命令。

(4)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3、山洪地质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国土、交通、电力、建设、建管、民政、旅游、农业、教育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水文部门监测到山区小流域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时,应立即向当地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并同时向当地乡镇政府通报;县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收到水文部门的信息后,立即向有关乡镇和单位发出警报。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得到降雨警报后,立即进行研判,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地区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安全、就近、迅速、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集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4、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预警。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5、内涝灾害

(1)当出现内涝灾害时,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建设等部门增加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涝,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洪的压力。

6、干旱灾害

县级以上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别重大干旱

①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对水源工程进行统一调度,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抗旱目标责任制,协调联动,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②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一级指挥机构备案。必要时,县级以上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启动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人工增雨等。

③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④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⑤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重大干旱

①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气象预报分析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组织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③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备案。

④督促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各部门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⑤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较大干旱

①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

③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④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⑤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4)一般干旱

①开展旱情监测、预报工作,掌握旱情变化情况。

②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③及时会商,分析了解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7、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有关部门加强对供水水源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本行政区域内、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协调水质监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程度地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供水部门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六)信息报送与处理

1、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等防汛防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属一般性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按分管权限,统一报送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市防办接到重大水情、雨情、工情、旱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并及时续报。

(七)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八)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指挥机构指挥决策。

3、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江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九)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级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灾后,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十)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十一)信息与新闻宣传

1、防汛防旱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等信息,由市防指统一审核和;气象信息(台风、暴雨、高温等由气象部门统一)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市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3、县(市、区)信息。县(市、区)的局部汛情、旱情、水利工程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核和;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

(十二)应急结束

1、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政府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非常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当地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台毁、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信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以短信形式。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抢险队伍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驻地、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

②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各地组织建设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③调运防汛机动抢险队程序:一是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调动。

④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当需要驻地、武警部队给予防汛防旱抗洪抢险支援时,由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联系安排;需要向驻绍部队、武警部队求援时,由市防指与军分区、武警部队联系安排。

(2)抗旱队伍

①在抗旱期间,各级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②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3、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4、物资保障

(1)防汛防旱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2)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按照当地防汛防旱需要储备防汛防旱物资。

(3)水库、水闸、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

(4)防汛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

5、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发展改革、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6、避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组织建设、民政、教育、文化、人防、地震等部门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供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7、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8、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汛抢险人员、防汛防旱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9、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10、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旱。

(3)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在防汛防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防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三)技术保障

1、建设全市防汛防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市防办和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市级报汛站汛情信息在15分钟内传到市防办。

(3)建立和完善重要江河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重点防洪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重要江河和水库的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与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之间的防汛防旱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2、建立各级防汛防旱专家库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建立水雨情预报、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四)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市经贸委牵头,市发展改革、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保证实效。

(4)、武警部队和民兵的抗洪抢险培训由*军分区、武警*市支队统一安排,各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演练

(1)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七、善后工作

(一)救灾

水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救济救助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四)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五)环境保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六)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七)补偿机制

对启用蓄滞洪区、水库根据防洪调度指令拦洪超蓄淹没造成损失、因抗旱需要调用农业灌溉水源的,有关政府应当按规定给予补偿。

(八)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原设在河道、低洼地区的建筑要易地重建。

(九)防汛防旱工作评估

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每年应针对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定义

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事业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群众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

6、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国家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非常抗旱期:当干旱严重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时,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旱机构可以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并报告上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在非常抗旱期,各级政府应当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取河道水、后用水库水”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县级以上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急供水措施:一是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渠道;二是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三是应急性跨流域调水;四是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五是对人畜饮水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六是其他应急性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的上一级政府批准。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临时应急取水行为。

8、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办牵头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市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制定防汛防旱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市防办备案。

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报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批准后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防旱预案。

防洪工程主管部门制定所属水库、重要堤防、海塘、水闸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备案。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或市防指和市人事局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工作生活照顾。对防汛防旱工作中造成损失的,按《*市防汛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解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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