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公司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12 20:36:59

粮食公司工作总结

粮食公司工作总结篇(1)

 

一、AB公司概况

(一)ABB公司简介 AB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200亿元。主业范围是粮油仓储、加工、贸易及物流,仓储技术服务与研究。AB公司实行“三级架构、两级法人”的垂直管理体系,“三级架构”即总公司、分公司和直属库,其中总公司和直属库为独立法人。

 

(二)ABB公司组织结构 1..总公司 总公司对直属库的人、财、物实行垂直管理,公司总部设有9个职能部门,总公司在全国设立了24个分公司和4个子公司,上收及划转了251个直属库。

 

2..分公司 总公司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设立了24个分公司,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派出机构,经总公司授权代表总公司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中央储备粮和直属库。

3..直属库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AB总公司陆续划转上收了251个直属库,由总公司统一管理其领导班子、国有资产和财务。直属库是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直接从事中央储备粮收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及相关业务。

 

二、AB公司直属库存货内部控制制度

(一)粮食采购各库的粮食来源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各库执行各分公司下达的中央储备粮入库文件收购,另一部分则是直接从农户手中收购。采购环节的内控体现在粮食质量标准和入库前晾晒标准两方面。

 

在粮食采购的质量要求上,各库要进行粮食成熟年限的检查,储存时间要求因地域不同而有所区别,长江以南地区时间偏短,长江以北地区时间较长,食油1至2年,地下库粮食的储存时间,可根据质量情况适当延长。若经粮情检查不符合标准的粮食,一律上报反映情况,并立即停止粮食的收购。

 

从农户手中收购余粮时,除了要按各库收购粮食基本标准进行粮食储存年限的检查,同时要检查粮食中水分的含量和杂质的含量,及时进行粮食的化验,检验化验人员通过仪器检验和感官检验确保收购粮油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根据化验结果将粮食分等。

 

确认收购后,所收粮食必须经整晒达到国家标准后才可以入仓库储存。不具备整晒条件的库点,入库粮食必须经二次整晒达到国家标准才能入库。

(二)粮食入库 粮食入库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如下6个环节:

第一,接收上级指令。各直属库接到分公司下达的中央储备粮入库文件后,由综合科制定具体的入库计划和接收方案,并将信息传送给财务科、仓储科等。财务科、仓储科、资产管理科等做好资金、粮油接收人员、仓容、设备、器材等准备工作,调校各种检验、计量仪器设备,确保有效使用;批量采购时购销业务科填制入库通知单,负责通知仓储科、资产管理科等相关科室到货信息。第二,粮食进门检查。送粮车辆到库,购销业务科的登记人员填写直属库调入粮油登记簿,对售粮企业或个人、到库时间、运输工具、车号、承运人、发货明细表号等情况进行登记。购销业务科业务员卸车前和卸车时应进行车体状况检查,例如苫盖有无异状、粮油有无漏雨、水湿、被盗、异味等情况,在卸车过程中检查粮油装具、铺垫物、缝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有无撒漏、破损、污染、生霉变质及虫粮等情况,并登记作业记录。若发现异常情况则上报购销业务科科负责人和仓储科负责人。第三,粮食质量检查。仓储科的保管员在粮油入仓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入仓,并及时通知计量检验人员,以确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若经过二次检验,确认粮油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购销业务科联系供应商协商处理;卸车后科室主管领导根据卸车前仓储科计量检验室的检验结果,按照粮食质量及水分的不同情况分别下达过筛、码垛及晾晒或烘干作业的指令。在作业结束后,保管员应及时通知仓储科计量检验室进行水分检验。检验员出具储备粮整晒检验报告,经检验员检验证明质量符合储备粮入库标准后方可入仓。第四,粮食信息核对。购销业务科根据中央储备粮油计划入库情况编制入库通知单,传递给检验抽样人员,由抽样人员及时登记直属库调入粮油登记簿并组织抽样,抽样人员将所抽样品与直属库粮食样品标签送交检验人员进行检验。检验员按检验结果开具检验单并签字,检验主管对检验单复核后签字。检验单应及时送达仓储业务科和客户。如存在异议,应及时重新抽样进行检验。仓储业务科保管员在卸车过程中发现粮油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检验员复检,最终结果以复检为准。第五,粮食验收入库。司磅员根据地磅计量数据填写AB公司直属库入库磅码单,计量数据未经授权不得修改。直属库入库磅码单在经过计量主管审核后方可送达相关科室。保管员负责卸车时与发货明细表上记载的粮油品名、件数、重量等进行核对,查清有无错发、短件亏量等情况。仓储业务科业务信息录入员审核每日计量检验人员出具的直属库入库磅码单、直属库粮油质量检验单和司磅员每日汇总出具的入仓日进度表,若无异议则将信息录入微机中形成入库凭证。若有异议则反馈给计量检验人员。第六,粮食信息登记检查。粮食入库结束后,各部门的相关人员就要对粮食的数量以及质量进行核对,若出现数量与原始凭证记载不一致的情况,要及时查找原因,进行相关调整。直接向农户收购的,财务结算员依据直属库入库磅码单、直属库粮油质量检验单,核对无误后,购销业务科开具粮油收购发票,并将粮款付给售粮人。

粮食公司工作总结篇(2)

 

一、ab公司概况

(一)abb公司简介 ab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200亿元。主业范围是粮油仓储、加工、贸易及物流,仓储技术服务与研究。ab公司实行“三级架构、两级法人”的垂直管理体系,“三级架构”即总公司、分公司和直属库,其中总公司和直属库为独立法人。

 

(二)abb公司组织结构 1..总公司 总公司对直属库的人、财、物实行垂直管理,公司总部设有9个职能部门,总公司在全国设立了24个分公司和4个子公司,上收及划转了251个直属库。

 

2..分公司 总公司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设立了24个分公司,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派出机构,经总公司授权代表总公司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中央储备粮和直属库。

3..直属库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ab总公司陆续划转上收了251个直属库,由总公司统一管理其领导班子、国有资产和财务。直属库是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直接从事中央储备粮收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及相关业务。

 

二、ab公司直属库存货内部控制制度

(一)粮食采购各库的粮食来源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各库执行各分公司下达的中央储备粮入库文件收购,另一部分则是直接从农户手中收购。采购环节的内控体现在粮食质量标准和入库前晾晒标准两方面。

 

在粮食采购的质量要求上,各库要进行粮食成熟年限的检查,储存时间要求因地域不同而有所区别,长江以南地区时间偏短,长江以北地区时间较长,食油1至2年,地下库粮食的储存时间,可根据质量情况适当延长。若经粮情检查不符合标准的粮食,一律上报反映情况,并立即停止粮食的收购。

 

从农户手中收购余粮时,除了要按各库收购粮食基本标准进行粮食储存年限的检查,同时要检查粮食中水分的含量和杂质的含量,及时进行粮食的化验,检验化验人员通过仪器检验和感官检验确保收购粮油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根据化验结果将粮食分等。

 

确认收购后,所收粮食必须经整晒达到国家标准后才可以入仓库储存。不具备整晒条件的库点,入库粮食必须经二次整晒达到国家标准才能入库。

(二)粮食入库 粮食入库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如下6个环节:

第一,接收上级指令。各直属库接到分公司下达的中央储备粮入库文件后,由综合科制定具体的入库计划和接收方案,并将信息传送给财务科、仓储科等。财务科、仓储科、资产管理科等做好资金、粮油接收人员、仓容、设备、器材等准备工作,调校各种检验、计量仪器设备,确保有效使用;批量采购时购销业务科填制入库通知单,负责通知仓储科、资产管理科等相关科室到货信息。第二,粮食进门检查。送粮车辆到库,购销业务科的登记人员填写直属库调入粮油登记簿,对售粮企业或个人、到库时间、运输工具、车号、承运人、发货明细表号等情况进行登记。购销业务科业务员卸车前和卸车时应进行车体状况检查,例如苫盖有无异状、粮油有无漏雨、水湿、被盗、异味等情况,在卸车过程中检查粮油装具、铺垫物、缝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有无撒漏、破损、污染、生霉变质及虫粮等情况,并登记作业记录。若发现异常情况则上报购销业务科科负责人和仓储科负责人。第三,粮食质量检查。仓储科的保管员在粮油入仓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入仓,并及时通知计量检验人员,以确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若经过二次检验,确认粮油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购销业务科联系供应商协商处理;卸车后科室主管领导根据卸车前仓储科计量检验室的检验结果,按照粮食质量及水分的不同情况分别下达过筛、码垛及晾晒或烘干作业的指令。在作业结束后,保管员应及时通知仓储科计量检验室进行水分检验。检验员出具储备粮整晒检验报告,经检验员检验证明质量符合储备粮入库标准后方可入仓。第四,粮食信息核对。购销业务科根据中央储备粮油计划入库情况编制入库通知单,传递给检验抽样人员,由抽样人员及时登记直属库调入粮油登记簿并组织抽样,抽样人员将所抽样品与直属库粮食样品标签送交检验人员进行检验。检验员按检验结果开具检验单并签字,检验主管对检验单复核后签字。检验单应及时送达仓储业务科和客户。如存在异议,应及时重新抽样进行检验。仓储业务科保管员在卸车过程中发现粮油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检验员复检,最终结果以复检为准。第五,粮食验收入库。司磅员根据地磅计量数据填写ab公司直属库入库磅码单,计量数据未经授权不得修改。直属库入库磅码单在经过计量主管审核后方可送达相关科室。保管员负责卸车时与发货明细表上记载的粮油品名、件数、重量等进行核对,查清有无错发、短件亏量等情况。仓储业务科业务信息录入员审核每日计量检验人员出具的直属库入库磅码单、直属库粮油质量检验单和司磅员每日汇总出具的入仓日进度表,若无异议则将信息录入微机中形成入库凭证。若有异议则反馈给计量检验人员。第六,粮食信息登记检查。粮食入库结束后,各部门的相关人员就要对粮食的数量以及质量进行核对,若出现数量与原始凭证记载不一致的情况,要及时查找原因,进行相关调整。直接向农户收购的,财务结算员依据直属库入库磅码单、直属库粮油质量检验单,核对无误后,购销业务科开具粮油收购发票,并将粮款付给售粮人。

 

(三)粮食保管 粮食仓储保管流程的管理基本要求是 “一符”、 “三专”、“四落实”。“一符”是指账实相符,即统计账、会计账与保管总账相符;保管总账与分仓保管账相符;分仓保管账与货位专卡相符,专卡与库存实物相符。“三专”是指专仓(罐)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中央储备粮实行专仓挂牌储存,不得与其他性质的粮食混存;中央储备粮要由专人保管,实行岗位责任制。保管、检验人员均要持证上岗。“四落实”是指品种落实、地点落实、数量落实、质量落实。

第一,进行定期粮情检查。保管员负责粮食在储存期间的安全并严格按照《ab直属库仓储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粮情检查,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重点检查粮食的温湿度、水分、虫霉鼠雀等情况。检查后保管员负责将检查结果登记粮温检查记录、粮情检查记录、虫情检查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汇总至仓储业务科主管,仓储业务科主管如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上报。第二,粮情检查情况处理。检验人员每年3月和9月都要对库存中央储备粮质量进行全面检测,做好检测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填入专卡。对检测为不宜继续储存的中央储备粮,要及时向分公司提出轮换建议。若发现虫情,保管员负责填写直属库危险作业申请单(熏蒸审批单),送交仓储业务科主管,由仓储业务科主管核实虫情后,在直属库危险作业申请单上签字

,并签发直属库危险作业许可证。库主任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粮情,并在粮情检查记录薄上签署意见。每次雨雪等恶劣天气前后,要组织人员做好预防措施及粮情检查工作。第三,定期粮食盘点。保管员每月对所管仓位储备粮油进行月度盘点,一般以当月月末为时点。盘点中由保管员实施清点工作,统计员进行监盘。盘点结束后根据盘点结果编制直属库粮油收支库存月报表,并由保管员和统计员签字确认。仓储业务科主管组织安排各组保管员进行储备粮油年度盘点。由保管员实施清点工作,统计员进行监盘,同时财务科、仓储业务科应组成检查小组对库存粮油进行抽盘。盘点结束后根据盘点结果编制盘点明细表,并由保管员、统计员和检查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四)粮食出库 粮食出库的环节包括三项内部控制措施:

首先,接收通知并做好出库准备。各直属库接到分公司下达的中央储备粮出库文件后,由综合科制定具体的出库计划和出仓方案,并将信息传达到财务科、仓储科。相关科室做好人员、器材、资金的准备,在购粮单位到达后,签订ab公司粮油购销合同。

 

其次,单据传递与粮食出库准备、购销业务科收到财务科传递的收款收据后,通知仓储业务科,由仓储业务科填制中央储备粮油出库计划安排表,负责通知各相关科室(购销业务科和资产管理科)出库信息。检验员对出仓粮食进行检验时,出具粮油销售出库检验报告一式三份,第一联存档备查,第二、三联分别送交监管科、购销业务科各一份。购粮车辆到库,购销业务科的登记人员验证已支付定金或售粮款票据后,填写直属库调出粮油登记薄,对购粮企业或个人、到库时间、运输工具、车号、承运人等情况进行登记,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出库数量实行总量控制。购销合同执行完成、售粮款全部到账后,财务结算人员根据直属库出库磅码单、直属库粮油质量检验单、中央储备粮油发货明细表、中央储备粮油购销合同,开具粮油销售发票。

 

然后,粮食出仓。出仓过程中,由保管员、司磅员、购销业务科主管依据中央储备粮油出库计划安排表和直属库出库磅码单,对出库粮油进行总量控制,并在直属库出门证上签署意见。粮食出仓后,相关人员要及时核对出库粮食总量。当实际与记载数量不一致时,对确因保管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合理损耗,要及时填写直属库粮油溢损报单,并按规定调整账卡。

 

最后,粮食离库,信息登记记录。直属库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运输协议,明确运输责任。运输车辆装车完毕,仓储科保管员进行封车检查,由购销业务科开具出门证,写明车号、品种、件数、购粮单位或个人。库外交接人员检查封车情况,司磅员进行检斤,出具粮食出库计量单,购销业务科业务员根据粮食出库计量单开具出门证,发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向相关科室汇报处理。

 

三、ab公司直属库存货内部控制分析及启示

(一) abb公司直属库存货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可供借鉴之处

1..三重质量控制 在粮食采购方面不仅要求通过检验人员对粮食质量的化验,而且在粮食进门入库前,抽样员还要对刚购进未入库的粮食进行抽样化验与检测,粮食入库后,检验员不定期对粮食质量进行抽查,每月对粮食都要进行一次通风作业与粮情检查,对于发生的霉变与陈化的粮食能及时地了解情况,同时按时进行通风、熏蒸、防虫等作业,切实保证了国家粮食的质量与安全。

 

2..各部门信息沟通顺畅 仓库保管员将粮食入库后,财务科、仓储科、综合科都会将这笔业务的数量、质量、保管仓位等重要信息记入各类账户上,在粮食保管过程中,这三个部门每月终了都会对粮食进行三账核对,确保粮食的保管安全。

 

(二)abb公司直属库存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尚有待完善

1..三账设臵及核对不及时 部分直属库在粮食入库后相关部门未进行财务账、统计账、保管账的设臵,或设臵不全;虽将账户设臵齐全但每个月未进行三账核对;或是进行核对后由于统计上未登记粮食存储数量,导

 

致财务账和保管账与统计账产生差异;年末未对粮食进行三账核对;储备粮保管账总账与分仓台账实存数核对后存在差异;业务科未设臵分仓保管明细账和保管总账;保管总账未装订成册,不便于检查及翻阅,容易造成资料丢失。

 

2..粮食出入库损耗比例较高 轮换中粮食入库流程损耗比例较高;直属库填制的部分商品粮出库登记检验检斤单中,登记员和检斤员未签字,且未标明出库数量;仓库无专卡、粮情检查记录本、熏蒸记录本或通风作业记录本;直属库未按照分公司的要求及时的进行粮食的通风、杀虫、熏蒸;仓库粮情检查、专卡等记录不规范或不完全,如无入仓时间、产地、收获年度、检测记录,或记录内容与实际不相符;部分保管记录未由前任保管员移交至后任保管员。

粮食公司工作总结篇(3)

其他小麦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

第三条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以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市斤0.72元,红麦、混合麦每市斤0.69元。白麦是指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不低于90%的小麦(白硬麦角质率不低于70%,白软麦粉质率不低于70%);红麦是指种皮为深红色或红褐色的麦粒不低于90%的小麦(红硬麦角质率不低于70%,红软麦粉质率不低于70%);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为混合麦。标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6%以内。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20**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

非标准品小麦的具体收购价格水平,由委托收购企业根据等级、水分、杂质等情况,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46号)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条在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个小麦主产区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企业为:(1)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2)上述6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3)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7个主销区省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

第五条中储粮有关分公司要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合理确定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含中储粮直属库,下同)。委托收储库点应具有农发行贷款资格,有一定的规模和库容量,仓房条件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良好信誉。为充分利用现有仓储资源,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央大型粮食企业在主产区的闲置粮库,要列为委托收储库点。委托收储库点可根据需要设点延伸收购,在不增加国家费用补贴的前提下,自行负责将延伸收购点收购的小麦集并到委托收储库点或指定库点储存。

委托收储库点由中储粮总公司审核,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对外公布。

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也要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定数量的委托收储库点,并积极入市收购,充实地方储备。

中储粮分公司拟定的委托收储库点与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设定的委托收储库点要相互衔接。

委托收储库点确定后,由中储粮分公司和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分别与其委托收储库点签订委托收购合同,明确有关政策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委托收储库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购,中储粮总公司及相关分公司要加强对收购入库粮食质量的监管。

第六条第三条规定的最低收购价适用时间为20**年6月1日至9月30日止。在此期间,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总公司和有关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按照本预案第三条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在上述小麦主产区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具体操作时间和实施区域由中储粮总公司和有关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由中储粮总公司报国家粮食局备案。

第七条小麦上市后,地方各级政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切实履行收购义务,积极入市收购新粮。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要切实发挥主渠道作用。对新粮上市后,达不到各地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库存要求的粮食经营企业,由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吊销营业执照。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为各类收购主体入市收购提供信贷支持,保证具备贷款条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资金供应。

第八条预案执行期间,中央和地方储备轮入的小麦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主销区地方政府要督促当地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积极到主产区收购小麦。

第九条为满足市场对陈麦的需求,预案执行期间继续竞价销售20**年临时存储最低收购价小麦,要按照顺价销售、有利于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回升、保持市场粮价稳定的原则,合理制定销售底价,并把握好销售力度和节奏。

预案执行期间,原则上停止中央、地方储备库存小麦的大批量集中拍卖活动。对确有长期供货合同的中央和地方储备小麦,分别由中储粮总公司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备案后,定向销售给小麦加工企业。

预案执行期间,粮食经营企业不得故意低价销售,冲击市场。

第十条中储粮总公司委托的收储库点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小麦所需贷款,由所在地中储粮直属企业统一向农业发展银行承贷,并根据小麦收购情况及时预付给委托收购库点,保证收购需要。对于没有中储粮直属企业的地区,为保证收购需要,可暂由中储粮分公司指定具有农发行贷款资格、资质较好的收储企业承贷;收购结束后,贷款要及时划转到中储粮公司直属企业统一管理。农业发展银行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和合理收购费用及时足额供应。收购费用为每市斤2.5分(含县内集并费),由中储粮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干使用。

第十一条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小麦主要用于充实地方储备,所需收购贷款由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及时足额发放。有关收购、保管费用和利息按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预案执行期间,中储粮总公司和有关省粮食局每五日分别将中储粮分公司和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小麦品种、数量汇总后报国家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汇总的数据要同时抄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具体报送时间为每月逢五日、十日期后第二天中午12时之前。

省级农发行在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最低收购价收购资金的发放情况抄送当地中储粮分公司。同时,中储粮有关分公司将最低收购价小麦月度收购进度情况抄送当地省级农发行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情况,分别由中储粮总公司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于本预案执行结束后1个月内,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第十四条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相关分公司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的小麦,粮权属国务院,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动用。本预案执行结束后,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相关分公司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委托收购库点收购的小麦品种、数量、等级等进行审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小麦,由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相关分公司负责就地临时储存,并与委托储存库点签订代保管合同,明确品种、数量、等级、价格和保管责任等。对验收不合格的小麦,由当地中储粮分公司、农业发展银行分支行和收购贷款承贷企业与委托收购库点及时研究处理。国家粮食局结合每年的清仓查库对委托收储库点进行抽查,对质价不符、账实不符、不按规定及时出库等行为,将参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中储粮总公司管理的临时储存最低收购价小麦,保管费用补贴和贷款利息补贴,由中央财政负担,先预拨,后清算。保管费用补贴标准为每市斤4分/年,其中3.5分为委托收储库点的保管费用,0.5分为监管、质检、跨县集并等费用,由中储粮总公司包干使用。贷款利息根据入库结算价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中央财政根据中储粮总公司上报的最低收购价利息费用补贴的申请报告,按季及时足额将利息和保管费用拨付给中储粮总公司。中储粮总公司要将保管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到存储库点。事后,根据实际保管数量、核定的库存成本等,对预拨管理费用及贷款利息补贴,由中央财政对中储粮总公司进行清算。最低收购价粮食财政、财务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另行研究制定。

第十六条中储粮总公司管理的临时储存最低收购价小麦,由国家有关部门按照顺价销售的原则,在粮食批发市场或网上公开竞价销售,销售盈利上交中央财政,亏损由中央财政负担。中储粮总公司对销售盈亏进行单独核算,中央财政对中储粮总公司及时办理盈亏决算。

粮食公司工作总结篇(4)

其他中晚稻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

第三条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0.79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0.82元,是指20**年生产的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的中晚稻,具体标准为:籼稻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不低于44%;粳稻杂质1%以内,水分14.5%以内,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不低于55%。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中晚稻为20**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

非标准品中晚稻的具体收购价格水平,由委托收购企业根据等级、水分、杂质等情况,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46号)有关规定确定。对整精米率低于44%的中晚籼稻、整精米率低于55%的粳稻,也按上述规定执行。

第四条在**、**、**、**、**、**、**、**、**、**、**11个中晚稻主产区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企业为:(1)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2)上述11省(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3)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7个主销区省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

第五条中储粮有关分公司要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合理确定执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含中储粮直属库,下同)。委托收储库点应具有农发行贷款资格,有一定的规模和库容量,仓房条件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良好信誉。为充分利用现有仓储资源,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央大型粮食企业在主产区的闲置粮库,要列为委托收储库点。委托收储库点可根据需要设点延伸收购,在不增加国家费用补贴的前提下,自行负责将延伸收购点收购的中晚稻集并到委托收储库点或指定库点储存。

委托收储库点由中储粮有关分公司负责提出,商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后,报中储粮总公司审核确定,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对外公布。

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也要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定数量的委托收储库点,并积极入市收购,充实地方储备。

中储粮分公司拟定的委托收储库点与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设定的委托收储库点要相互衔接。

委托收储库点确定后,由中储粮分公司和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分别与其委托收储库点签订委托收购合同,明确有关政策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委托收储库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收购,中储粮总公司及相关分公司要加强对收购入库粮食质量的监管。

第六条第三条规定的最低收购价适用时间:**、**、**、**、**、**、**、**8省(区)为20**年9月16日至20**年12月31日,**、**、**3省为20**年11月16日至20**年3月31日。在此期间,当中晚稻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公司和有关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按照本预案第三条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在上述中晚稻主产区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中晚稻。具体操作时间和实施区域由中储粮分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商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省分行确定,并由中储粮总公司报国家粮食局备案。

第七条中晚稻上市后,地方各级政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切实履行收购义务,积极入市收购新粮。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发挥主渠道作用。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为各类收购主体入市收购提供信贷支持,保证具备贷款条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资金供应。

第八条预案执行期间,中央和地方储备轮入的中晚稻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主销区地方政府要督促当地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积极到主产区收购中晚稻。

第九条预案执行期间,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承储企业应积极入市收购新粮用于轮换。

为调动企业参与中晚稻收购和经营的积极性,预案执行期间,原则上停止中央、地方储备库存中晚稻的大批量集中拍卖活动。对确有长期供货合同的中央和地方储备中晚稻,分别由中储粮总公司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备案后,定向销售给稻谷加工企业。

预案执行期间,粮食经营企业不得故意低价销售,冲击市场。

第十条中储粮公司委托的收储库点按最低收购价收购中晚稻所需贷款(含收购费用),由所在地中储粮直属企业统一向农业发展银行承贷,并根据中晚稻收购情况及时预付给委托收购库点,保证收购需要。对于没有中储粮直属企业的地区,为保证收购需要,可暂由中储粮分公司指定具有农发行贷款资格、资质较好的收储企业承贷;收购结束后,贷款要及时划转到中储粮公司直属企业统一管理。农业发展银行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和合理收购费用及时足额供应收购资金。收购费用为每市斤2.5分(含县内集并费),由中储粮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干使用。

第十一条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的中晚稻主要用于充实地方储备,所需收购贷款由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及时足额发放。有关收购、保管费用和利息按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预案执行期间,中储粮总公司和有关省粮食局每五日分别将中储粮分公司和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的中晚稻品种、数量汇总后报国家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汇总的数据要同时抄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具体报送时间为每月逢五日、十日期后第二天中午12时之前。

省级农发行在每月初五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最低收购价收购资金的发放情况抄送当地中储粮分公司。同时,中储粮有关分公司将最低收购价中晚稻月度收购进度情况抄送当地农发行省分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各收储库点要每五日将收购进度抄报所在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情况,分别由中储粮总公司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于本预案执行结束后一个月内,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第十四条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相关分公司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的中晚稻,粮权属国务院,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动用。本预案执行结束后,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相关分公司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委托收购库点收购的中晚稻品种、数量、等级等进行审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中晚稻,由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相关分公司负责就地临时储存,并与委托储存库点签订代保管合同,明确品种、数量、等级、价格和保管责任等。对验收不合格的中晚稻,由当地中储粮分公司、农业发展银行分支行和收购贷款承贷企业与委托收购库点及时研究处理。国家粮食局结合每年的清仓查库对委托收储库点进行抽查,对质价不符、账实不符、不按规定及时出库等行为,将参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中储粮总公司管理的临时储存最低收购价中晚稻,保管费用补贴和贷款利息补贴,由中央财政负担,先预拨,后清算。委托收储库点的保管费用补贴标准为每市斤3.5分/年;贷款利息根据入库结算价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中储粮总公司执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发生的质检、监管等日常费用标准,按《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中储粮公司最低收购价粮食质检、监管、省内跨县集并及跨省移库包干政策的通知》(财建〔20**〕405号)文件执行。中央财政根据中储粮总公司上报的最低收购价利息费用补贴的申请报告,按季度将保管费用、贷款利息及质检、监管等日常费用拨付给中储粮总公司。中储粮总公司要将保管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到存储库点。事后,由中央财政根据实际保管数量、核定的库存成本等对中储粮总公司进行清算。

第十六条中储粮总公司管理的临时储存最低收购价中晚稻,由国家有关部门按照顺价销售的原则,在粮食批发市场或网上公开竞价销售,销售盈利上交中央财政,亏损由中央财政负担。中储粮总公司对销售盈亏进行单独核算,中央财政对中储粮总公司及时办理盈亏决算。

粮食公司工作总结篇(5)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2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高职高专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黑龙江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2525097。

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开发利用行业各类人才资源,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开发机制,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为我省粮食行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这是我们从事粮食职业教育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一、国内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现状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粮食生产、供求发生了很大变化,粮食科技取得了显著成就,对促进粮食产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上世纪末各省均有一到两所粮食中专学校,现在有的更名、有的合并、有的改变了和粮食管理部门的隶属关系,但粮食仓储仍是这些学校的传统专业,并且有一支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和技术推广的专业队伍,这些学校在服务当地粮食安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粮食行业从业人员(主要包括粮食行政管理人员、以及所管辖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事业人员、粮食加工企业人员)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十分明显,在保障粮食流通和粮食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世纪初,为了加强中央储备粮的垂直管理,组建了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通过从新建、扩建项目中上收一批直属库,目前已初步形成了28个分公司、布局在全国30省区的251个直属库的垂直储备粮管理体系。这两个集团公司是经营粮食仓储业务最大的国有企业。中储粮总公司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和确保国家储备粮安全,相继建立了研究与开发机构,使企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力量得到了加强,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十五”期间,中储粮总公司投入科研经费约1亿元,取得21项专利。中谷集团公司有5家粮油专业科研设计院所。这些集团公司一是依托粮食科研院所科研、技术推广和产品开发优势,二是与粮食院校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和应用技术推广。粮食科技的发展及产学研合作在完善粮食仓储设施,减少储粮数量损失,延缓粮食品质劣变,降低储粮成本和运营成本上,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使得这些企业正在向产学研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发展。而多数地方粮食仓储企业,普遍存在研发管理机构不健全、科技开发资金不足、科技队伍较弱等问题,致使一些先进成熟的技术、装备不能及时得到推广应用,仅使用一些常规的实用储粮技术,影响了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据统计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仓储职工队伍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50%,地方仓储企业职工队伍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30%,但经过仓储专业学习和技能培训的远低于这个比例,所以全国粮食仓储职工队伍的学历层次结构和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仓储技术现代化的要求,一些先进成熟的技术、装备不能被很好的使用、操作和维护。

全国粮食类院校粮油学科和专业,每年培养粮食仓储本科专业毕业生100多人,硕士研究生几十人,国家和地方农业、轻工院校的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农产品储藏与加工方向的毕业生也有部分在粮食仓储行业就业,全国每个省均有粮食中专学校,按地方需求培养一定数量的中技粮食仓储技术人员,补充仓储队伍。粮食类高等院校和各省粮食中专学校也开展粮食仓储专业脱产、函授成人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2002年国家粮食局组建成立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2005年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在全国首批建立了41个粮食行业特有工种培训基地,开展了粮食行业特有工种的培训和鉴定工作,初步形成了粮食职工教育培训体系,以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适应储粮技术应用的要求。

二、黑龙江粮食行业人才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以来,提出了一系列加强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黑龙江粮食行业人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人才在粮食行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目前我省粮食行业人才发展水平与行业发展需要相比,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还不能满足粮食经济强省建设的需求。主要表现为:人才总量不足,人才流失严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人才分布不够均衡,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人才队伍整体创新能力不强,粮油科技创新型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匮乏;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人才效能发挥不够,等等。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粮食行业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以市场化为取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粮食行业从业人员锐减,作为从事粮食行业的职业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师资,面向行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要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为主要培训内容,使其达到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职业技能培训的目标是为行业特别是企业提供优质的技能培训服务,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因此,各培训基地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粮食行业对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在职业技能培训内容上,要结合生产一线的实际情况,灵活设置学习内容,实行订单培训,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达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效果;在培训目的上,要重视受训者职业素质的培养,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要创新培训理念和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远程职业培训,提高职业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目前我省粮食行业正在实施“粮油深加工及粮食产量超千亿产业工程”战略,从现在起至2020年,是我省粮食行业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人才发展的关键时期。企业要坚持对技术岗位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大力支持职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职工参加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粮油竞价交易员、制米工、制粉工、制油工等6个职业(工种)的技能鉴定,以技能鉴定促进技能培训。特别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结合定编定岗,强化职工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各有关单位也要利用现有条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使粮食行业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逐步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并以此作为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用战略眼光看待人才工作,牢固树立人才是我省粮食行业发展的第一资源的理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加快人才资源开发步伐,大力实施人才工程战略。

值得欣慰的是黑龙江省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粮食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2011年12月1日,黑粮办发〔2011〕71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粮食行业机构与从业人员及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全国粮食行业人事统计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粮办人[2011]195号)要求,各行署、市粮食局,省农垦总局粮食局,局直各单位,省新良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省直属粮库管理公司,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省地方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金谷粮食集团等做好2011年度粮食行业机构、从业人员及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有关事宜。多次发文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应当充分认清粮食行业相关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结合本地区(本公司)实际,研究制定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针对我省的实际,我们认为,提高粮食行业继续教育的质量,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坚持以行业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建立人才培养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人才培养“供需衔接”。立足我省粮食行业人才现状,加大力度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推进继续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按需培养,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思想道德水平、专业技能水平。

1. 大力发展粮食行业职业教育。充分发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行业职业教育的指导作用,重点抓好职业技能培训,为我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力争将粮食职业学校办出专业特色。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稳步发展粮食高等教育,力争建设一所高水平的本科粮食职业学校。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利用非财政性资金依法独资、合资、合作办学。

2. 积极推进继续教育。坚持行政引导、单位自主、个人自愿的原则,积极发展各类专业化培训机构和现代远程教育,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完善粮食系统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制度。适应科学发展要求和干部成长规律,强化党政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构建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知识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干部培养教育体系。依托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和其他培训机构,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鼓励和引导企业经营管理后备人才到发达地区考察学习或挂职锻炼。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加快实施粮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职业培训,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整合利用现有粮食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依托大型粮食骨干企业,建设粮食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立覆盖面广、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在粮食行业营造“人人崇尚学习、全民参与学习”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粮食行业协会在人才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粮食经纪人培训,建立一支规范化的粮食经纪人队伍。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采用“学徒制”等方式,传承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

3. 实施粮油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服务我省粮油产业发展需要,构建具有黑龙江特色的稻谷加工与储藏、大豆油加工、粮油机械制造等产业技术研发领军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创新能力卓越、引领作用突出、团队效应显著、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科技领军人才。充分发挥粮食大省的作用。利用好国家对我省的扶持政策,根据市场情况,建立若干具有较大规模的稻米深加工示范项目,培育名牌产品和地方特色产品。培养出我省在粮食安全、加工、检测等领域知名的科技创新领军人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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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严继昌.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的八点建设性意见[J]. 继续教育.2012(01)

粮食公司工作总结篇(6)

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13年稳中求进总基调提出六大任务中其中之二:一是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二是必须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创建新的竞争优势,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本文试从粮食行业经营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相应的解决方法,以促进粮食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粮食企业经营体制改革存在问题

自2004年以来,国家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就是“实行政企分开,推进兼并重组,消化历史包袱,分流富余人员,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在实地调研中发现,虽然八年过去了,经营体制改革仍进展缓慢。

1.管办不分的现象普遍存在

调研的七家粮食企业中只有一家已实现脱钩改制,其余六家仍为粮食局独资或控股。粮食局作为粮食企业的主管部门,过多参与企业的自主经营,无法保证粮食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和法人治理结构,有些地方还存在粮食主管部门向企业摊派费用、安置人员的现象。

2.盈利能力低普遍亏损

粮食企业户数多,规模小,负债重,效益差,缺乏经营粮食所需要的资金,采购受限制,富余人员严重,人员成本高。粮食行业本身的盈利水平很低,加之各地大大小小的粮库数不胜数,粮食企业大都生存艰难。

以数据为例,表:

从表可看出,粮食企业毛利率低,介于2%-4%之间;员工人数多,人均年工资大都在1-2万左右;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显示只有三家粮食企业盈利,而且盈利水平低,净利润在20万左右。

3.粮库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调研中粮食企业普遍反映各地粮库重复建设现象突出,造成资源严重浪费。自从2000年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组建、上收部分地方粮食储备库为其粮食直属库后,管理国家储备粮的中央储备粮系统和管理地方储备粮及商品粮经营的地方粮食系统并存,保障粮食安全的同时也带来了利益的矛盾和难以协调的问题。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直属库仓储能力达不到国家下达的存储中央储备粮的容量,不少地方重新建设储备库,而地方储备库中大量粮库闲置。

二、粮食企业经营体制改革缓慢的原因

粮食企业经营体制改革涉及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利益,是一项系统工程。致使经营体制改革进展缓慢的原因:

1.政府推动力不足

政府在实施企业经营体制改革过程中居于领导地位,是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最主要的外部力量,但现实中政府没有为企业经营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

2.企业内部动力不足

经营体制改革的真正动力应来自于企业的内部,企业迫于经济困难、改革成本不足和改革环境的限制,不敢也不愿去触动职工的个人利益,怕触动职工利益后不能妥善解决从而影响企业稳定,致使企业自身缺乏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企业职工行动力不足

企业职工安置依赖于劳动就业市场、社会保障体系等市场机制的建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由于没有地方党委、政府、人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企业职工转岗再就业很难实现,致使企业职工行动力不足。

三、粮食企业经营体制改革缓慢的对策

积极创造"政府推动,企业主动,职工行动,社会联动"的社会氛围,采取措施深化经营体制改革。

1.坚持政企分开

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原则,围绕国有粮食企业组织结构创新的目标要求,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彻底与企业脱钩,认真履行粮食市场监管职责,政府要明确行使国有粮食企业出资人的职责,让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实施兼并重组

比资源本身更重要的是资源的有效整合。对于部分不承担储备任务、严重资不抵债、难以维持生存的粮库,依法实施破产;对具备交通便利、位置优越、设备齐全、固定资产较多等条件的骨干粮库保留,组建集团公司;非骨干粮库取消法人资格,注销工商执照,将资产划转,作为附属库点或分库继续存在。在资源整合过程必须兼顾粮食储备整体布局和长期规划,每个地市要至少先完成一个“一县一企”、“一企多库”的试点模式,重点大县可构建“多企多库”的粮食流通网络新格局。

作为粮食第二大省的黑龙江,早在2012年初就开始实施战略重组计划,计划三年内分步实现554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中119家退出、261家保留、174作为附属库点或分库。

3.创新经营模式

针对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在地方储备粮库大量闲置的情况下仍大力兴建储备库的问题,以及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得不到经营粮食所需要的资金,历史包袱、人力成本等过重,导致企业年年亏损等问题。应创新经营模式,以中储粮分公司和骨干粮库组建股份制公司,中储粮以资本出资,骨干粮库以粮库出资,按投资比例分成,开创中央储备粮库与地方国有粮库互利双赢的新模式。例如2008年中储粮云南分公司用国债建库资产2488.06万元为股本(占62%的股份),原开远市国家粮食储备库以其两个库区之一的资产1524.94万元资产为股本(占38%的股份),组建开远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新公司组建后,中储粮云南省分公司派出一名董事长、一名懂事和一名监事,其余57名员工全部是原开远市国家粮食储备库职工。为了充分照顾地方利益,中储粮云南分公司决定,5年内公司获得的利润实行倒三七分成,即原开远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得70%,中储粮云南分公司得30%,5年后按照投资比例分成。新公司成立后,运行情况良好,中央、地方都满意。此新模式既可以避免重建粮库资源浪费,也可以充分发挥地方现有粮库的作用,达到兼顾国家和地方利益,延伸中储粮网点,提高资源利用率的目的。

政府与粮食企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研究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提出改革总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尊重实践、尊重创造,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开拓,坚持政企分开、实施兼并重组、创新经营模式进一步深化经营体制改革。

粮食公司工作总结篇(7)

乔建军不过是贪腐军团的冰山一角,目前,检察机关已立案查办110人。其中,涉及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干部员工81人,包括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原副总经理杨宏杰以及26名直属粮库主任等处级干部。

那么,屡爆贪腐案的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是怎样的一个机构?为何会在粮食收购、储备、轮换上出现多处漏洞,这得从中储粮的“出身”说起。

中储粮的前世今生

中储粮的成立和我国粮食储备制度的变革是分不开的。

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内粮食大丰收,导致农民出现“卖粮难”问题,严重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

1990年,粮食再次丰产。为了避免出现谷贱伤农的局面,稳定粮食市场,中央决定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在国家层面,成立了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家粮食储备局。在地方层面由各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地方粮食储备,调剂省内市县间的粮食市场。

虽然成立了国家粮食储备局,但具体的储备任务则是委托给地方粮食部门。一时间,粮站、粮库、粮管所遍布全国。而且这些部门都归地方管,形成了省市县分级管理的体制。

由于地方粮食部门一方面负责储备粮的行政管理,另一方面又参与储备粮的购销,产生了诸多问题。

首先是行政管理和储备粮经营合一造成粮食部门监守自盗。以次充好,盗卖储备粮频出,结果1990年到2000年,粮食系统亏损挂账达到3000~4000多亿。给中央财政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第二是地方粮食部门存在盈利冲动,粮价上涨时捂粮惜售,粮价下跌时拒不敞开收购。导致1994年粮价大涨,1997年粮价大跌30%。没有发挥调控政策稳定市场,保护农民利益的作用。

第三是地方粮食部门掌握所有的粮食指标,垄断粮食储备业务。导致一旦地方粮食部门和私商勾结,就通过空买空卖骗取国家储备粮补贴,即转圈粮。另一方面,地方粮食部门为了掩盖贪腐虚报粮食数量。

在这样的体制下,中央政府既掌握不到真实的粮食储备,又难以调动粮食储备平抑粮价。时任总理朱镕基开始酝酿改革粮食储备制度。

2000年,国家粮食储备局正式被拆分。一是成立国家粮食局,负责粮食的行政管理工作。二是成立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负责中央储备粮的管理工作。

中储粮作为独立的法人公司自负盈亏,避免了原来中央财政兜底的重负。另一个重要的改革就是将分级管理体制改为垂直管理。中储粮总公司对储备粮管理负总责,直属库负责具体的储备粮购销。直属库的人财物由总公司直接管理,而派驻各地的分公司负责监督辖区内的储备粮业务,从而实现对储备粮的统一管理。

在新体制下,中央储备粮的购销计划主要由国家发改委制定,然后下达中储粮,由它负责执行,从而实现了中央直接调控粮食市场的目标。

但是新体制并未如预想一样运行。第一,中储粮的干部仍然从原来的粮食系统或其他行政部门抽调。结果,中储粮不仅没有逃离官僚化,还延续了粮食系统的窝案式腐败。第二,中储粮在收储政策和后来的政策粮收购中仍处于垄断地位,存在巨大的寻租空间。第三,垂直管理体制下,地方粮食行政部门居于弱势,难以对中储粮形成有效制约。同时,干部交流制度也没有被严格贯彻。

窝案是粮食系统的痼疾

在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窝案中,检察机关查出28亿斤“转圈粮”,国家被骗取的粮食资金近7亿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周口直属库原主任乔建军的“转圈粮”大案。

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乔建军与粮商勾结,让粮商销售委托收购的库存粮食,或虚报“托市粮”收购数量,骗取国家粮食收购资金和差价补贴,其中有五笔卖粮款和粮食收购资金共计2.37亿元未入粮库账户,而直接转入其指定的个人账户,经过全国各地几十家地下钱庄流向境外。

“原来粮食局靠转圈粮,通过对农民坑蒙拐骗搞出大窟窿,现在中储粮现在同样出这些事。”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直言中储粮腐败窝案是粮食系统的痼疾。造成这一痼疾的原因就是身为企业的中储粮并没有建立起对分公司、直属库一把手的监督制约机制。

“像中储粮这样的企业,腐败往往具有延续性。因为企业的领导者往往来源于行政系统,习惯于用官场的那一套来发号施令,把衙门气带到企业中。”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分析说。

首先是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形成了像官场一样的腐败生态圈。比如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很多干部都是李长轩从粮食厅带过来的老部下。而且他还长期兼任河南分公司的党委书记,在公司内形成了绝对的权威,导致有问题无法向上反映。

其次是财务部门对权力的依赖,直属库的会计制度形同虚设。很多行贿资金竟出自单位。例如河南濮阳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韩振玺通过自己的司机向单位借款5万元用于行贿。事后分两次用5万元发票报销,冲抵借款,拿出借条后撕毁。

“会计制度没有起作用的原因在于钱是公家的,缺乏利益约束机制,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拿白不拿。腐败的概率就比私营公司就要高很多。如果说是私营公司,就会有成本压力,会有风险控制部门、监事会等机构来控制腐败。”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分析说。

第三是中储粮内部的监管能力同原来的粮食系统一样严重不足。

在中储粮内部,主要由审计监察部负责日常监督,全国分6个片区,派出了6个纪检监察特派员,而中储粮一共有24个分公司。

2008年,国家又启动粮食临时存储收购。中储粮公司迅速扩张,这给监管也带来了麻烦,河南从50个库点一下子扩张到3500个库点。中储粮内部人士李武(化名)告诉记者,中储粮也意识到了每个监察特派员负责3到4个子公司存在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他告诉《方圆》记者,2008年出台的临储收购主要在东北,东北此前库点较少,2008年临储收购政策实施之后,库点猛增,监察特派员不堪重负,严重超出了中储粮的监管能力。几年政策执行下来,临储规模大大超出中储粮原来设计的管理能力。在委托企业遍布全国的情况下,“出现的问题就比较多”。

中央第一巡视组在巡视中储粮后也指出公司内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纪检监察力量薄弱。

都是垄断惹的祸?

纵观中储粮腐败窝案,中储粮成为行贿对象的原因在于其手中掌握的中央储备粮和政策粮的指标和选择委托收储、收购机构的权力。

首先按照《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每年国务院发改委会确定当年的粮食轮换数量即收储指标,中储粮负责收储指标的分配和管理。其他民营企业或地方粮库不能直接参与收储,只能通过接受中储粮的委托才能参与收储。而中储粮又是2005年开始的最低价收购政策指定的收储企业,也是2008年开始的临时收储政策的承储企业。在政策粮这一块,其他民营企业或地方粮库也不能直接参与,只能“请”中储粮委托他们去收购。

李武解释称,在每年的粮食收购预案中,中储粮,地方储备粮企业,销区的粮食储备企业都有权进行收储,不过从执行的结果上看只是中储粮一家。

事实上,发改委曾有意引入多元收购主体。2010年,中粮集团、中纺集团、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这三大粮油类央企被引入托市粮食政策执行。但是,由于各个收购主体互相抢购,抬高了当年的粮价。中粮、中纺、华粮三大央企纷纷被“降格”,其参与政策粮收购的形式改为受中储粮“委托”。2012年,国家粮食局明确托市粮食收购仅限中储粮一家,并由过去的敞开收购改为将控制粮食委托收购规模,重新明确了中储粮在粮食托市收购中的独家主体地位。

“多元收储以后,中粮、中储粮等几家收储机构在河南把价格抬上去了。结果互相告状 ,互相打击对手,改革就退回来了。”郑风田分析说。

就这样,中储粮既垄断了中央储备粮的指标,又掌握了政策粮的收购。

“垄断和腐败有一定的联系。首先垄断会产生巨大的寻租空间,中储粮一方面通过政策垄断,另一方面通过市场获利。而贪腐圈往往实行利益均沾,形成一个腐败的共同体。另外,垄断产生的‘收益’又成了打点关系的小金库。”张建伟分析说。

从民营企业到地方粮库,李长轩门前的行贿者如过江之鲫。连直属库主任为了拿到收储指标或者少集并、晚集并粮食,多收保管费而纷纷上门送装钱的“信封”。

“原来国家希望把粮食都收过来,一方面知道有粮食多少。另一方面想平抑粮价,害怕粮价波动对经济造成影响。但是这样走向一个极端,国家的负担很重,又把农民储粮,企业储粮积极性打压下去了。国家又怕投机,把价格包起来。但价格压得很低。收购的人赚不到什么钱 只能靠保管费,所以会去行贿中储粮。拿到收储指标以后,建几个粮库坐地生财,谁在那个位置都会腐败!”郑风田认为中储粮垄断收储是造成腐败的根本原因。

行政干预的另一后果是粮食市场的价格倒挂,加剧了企业对政策粮收购的依赖度,不惜重金向中储粮行贿。

李国祥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粮市场存在价格倒挂现象。消费市场(终端市场)不受政府干预,成品粮的价格偏低。而收购市场由于托市政策、临储政策的干预,价格相对来说偏高。这导致大家希望参与到政策收购中,因为政策收购第一是没有风险。面对国内公司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如果他自己经营的话,粮食不一定卖得出去。第二收益高。不仅有收购费用还有保管费。”

社科院农业经济发展所研究员李国祥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粮市场存在价格倒挂现象。成品粮(经过加工可供直接食用的粮食)不受政府干预。因为成品粮供大于求,所以价格偏低。而农民卖出的原粮(没有经过加工的粮食)由于托市政策、临储政策的干预,价格相对来说偏高,而且是敞开收购,不愁卖。这导致大家希望参与到政策收购中,因为政策收购第一是没有风险。面对国内公司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如果他自己经营的话,粮食不一定卖得出去。第二收益高。不仅有收购费用还有保管费。”

“但垄断不一定产生腐败。微软公司、苹果公司垄断,没有腐败。但如果是行政垄断,又是封闭的,就很容易腐败。像中储粮腐败很简单,以次充好,因为缺乏一个评价体系和外部监管,很容易蒙混过关。”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认为垄断和监管不力的结合才导致了中储粮的腐败窝案。

垂直管理体制监管难

垂直管理体制作为粮食储备体制最大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原来在粮食市场调控中,储备粮调不动的问题。但是这个体制却没有解决贪腐的问题。

在垂直管理体制下,中储粮公司内部的人事系统独立于地方。粮食局不仅无力监管,而且由于旧的历史包袱有求于中储粮。而另一方面,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彻底,导致分公司形成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一腐俱腐。

首先在人事任命上,中储粮作为中央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其正职领导人由中组部直接任命,而其他班子成员如总会计师等由国资委任命,国家粮食局无权染指。

同人事任命息息相关的是组织关系。肖东告诉记者,国家粮食局无权直接处分中储粮违规或违法人员。而且中储粮分公司底下的很多直属库的负责人的组织关系并不在地方上。因此,地方纪委无权查办他们。但他也强调,地方检察院并不受此限制。

2000年粮食储备体制改革以后,粮食局被剥离了中央储备粮的经营权,但又遗留下大量的地方粮库。由于冗员严重,地方粮库难以在改制后的粮食市场中生存,只能依赖于储备粮的收储。结果中储粮成了粮库的“娘家”地方粮食局的行贿对象。

虞城县粮食局局长曹某芝就是其中的典型例子。

为了让虞城粮食国家储备库被中储粮收购,成立中储粮商丘直属库虞城分库。2009年,曹某芝以咨询粮库收购进展为由来到河南郑州李长轩的办公室。寒暄几句过后,曹某芝将装了两万元的信封放在李长轩的办公桌上便匆匆离开。

此后两年,临近中秋节和春节,曹某芝总会带“一点心意”给李长轩。

除了使地方粮库转成中储粮直属库,曹某芝还有自己的小算盘:“中储粮是央企工资高,新成立的库是副处级待遇,我当时就想到新成立的库工作。”

同样向李长轩行贿的还有河南泌阳市粮食局局长赵某、西平县粮食局局长杨某轩、新安县粮食局局长陈某亮等等。

社科院农业经济发展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现有的粮食管理体制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归根结底,是粮食管理体制不顺,中储粮作为中央粮食储备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但地方的粮食收购是由各个地方负责,粮食丰收是时候,地方要对对农民卖粮负责。两个独立的系统,两张皮,权力和责任不对等。”

垂直管理的另一个后果是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彻底。

除了河南分公司总经理李长轩长期任职河南以外,像乔建军这样的直属库一把手也长期任职同一个粮库,成为盘踞一方的土皇帝,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清廉者往往为贪腐者不容,会被以种种手段挤兑出局。

而乔建军案发正是由于其将调离周口直属库。一旦案发,财务、人事等部门都会挖出一批腐败分子。

张建伟将这种现象称作烂苹果定律,一筐苹果里一个苹果烂了,不把它捡出去的话,全部的苹果都会烂,形成腐败的共生现象。所以一旦揭开腐败的盖子,就是一个窝案。

求解中储粮窝案

“中储粮的腐败同政府机关的腐败有相似性,比如公司内部的纪检监察的双重领导,很容易演变成公司自己领导自己,形成窝案。但它又不像政府机关那样有严格的干部交流制度,一些干部长期在一个职位上任职。根据我们的反腐经验,加强贯彻干部交流制度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反腐措施。除此之外,中储粮作为一个企业,可以学习新加坡的经验,建立控股基金,通过现代企业制度控制国有企业,比如通过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企业的公开度,透明度,成为一个真正的企业,而不是另一个‘政府单位’。”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国有企业制度和中储粮将来的反腐建设可以结合起来。

任建明还指出,反腐措施和宏观的粮食政策、收储政策应当有机地结合起来,而不能两张皮,两个系统。具体到中储粮窝案中反映出的问题,一是要实现腐败预防,查处的全覆盖。我们过去存在一些反腐的空白地带,我们要意识到国企腐败的严重性,不能让一些企业尤其是具有行业性、垄断性的国企成为反腐中的独立王国。

对此,粮食领域的专家和农业经济学家都提出了自己的政策建议。

郑风田说:“我的观点是要研究出一个最优的收购数量,四两拨千斤,没有必要敞开收购。另外,要增加收储主体。比如中储粮收20%,农民自己消化40%,用粮企业收40%。这样就可以分散中储粮手中的权力和资源,腐败自然就会大大减少。第二,要让储藏费和时间长短脱离关系,或者设立一个上限,这样腐败的收益就会减少。目前的体制要改,要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和保护农民的利益。30多年来改革开放的经验就是放权,只有放权才能打破垄断,从而的土壤。”

“市场低迷的时候,要发挥多个主体的作用,通过竞争形成价格,形成了相互监督。粮食市场调控发挥市场,不要过度依赖政府干预,依赖中储粮。市场一波动,就要求干预。一干预,就形成依赖。”李国祥也提出市场化是中储粮和粮食市场改革最重要的一部分,政府应尽量避免过多干预粮食市场。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建琴认为中储粮身份的两重性也是问题频发的根源:“中储粮是政策性中央企业,承担着通过粮食收储、稳定粮价的特殊政策性任务;却又允许它在国家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范围扩展到包括粮油仓储、加工、贸易及物流,仓储技术研究、服务在内的庞杂业务等等。一方面赋予垄断收购的权力,另一方面允许其追逐利润最大化。其结果可想而知,权力转为‘利润’。”

对此,李建琴提出自己的看法:“显然,现行补贴政策、收储制度、国企垄断等方面,存在着改善、甚至改革的空间。改革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切实提高种粮农民的收益,不能让国家补贴给农民的钱最终转移给了收购者、种子销售者、生产资料卖者手中。”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腐败窝案不仅是单个的腐败,单单治理一个地方的腐败并不能解决问题。像这样全方位的腐败,需要有顶层设计。”张建伟强调道。

但是这样的顶层设计殊为不易。中储粮的成立原来就是为了摆脱粮食局系统的冗员和腐败问题。可是包括转圈粮、盗卖储备粮在内的贪腐老问题却在新体制下一再出现。另一方面不可能中储粮已经成立一套完整的系统,不可能再回到行政管理的老路子上。

“在旧体制下,粮库亏空,出现了几千亿的粮食大窟窿。粮食局系统成为一个养人的系统,成为一个鸡肋,粮价还老是波动。于是国家甩开粮食系统新建了一套体制。但解决一个问题另外一个问题出现了。”在郑风田看来,中储粮并没有解决旧粮食储备体制的问题。

但在中储粮的改革的政策选择上,郑风田坦陈:“目前,在粮食储备方面,世界没有很好的经验可以借鉴,更多的需要实践去探索。”

中储粮的历史沿革

1983-1984年,国内粮食大丰收,导致农民出现“卖粮难”问题,严重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结果到了1985年,我国粮食播种面积锐减6000多万亩,引发连续6年的粮食产量大徘徊。

1990年,粮食再次丰产。为了避免出现谷贱伤农的局面,稳定粮食市场,中央决定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在国家层面,成立了由商业部代管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粮食储备局。在地方层面由各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地方粮食储备。形成了专项粮食储备权归国务院,具体储备任务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的粮食储备体制。

但旧体制弊端显著:从1990年到2000年,十年间,粮食系统亏损挂账达到3000多个亿到4000多个亿,相当于每天亏一个亿。

2005年,国资委对中储粮的主业经营范围作出批复。根据批复,中储粮主业包括粮食的储存、物流、加工、仓储技术研发。

粮食公司工作总结篇(8)

根据文件精神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内容,在区粮食局的监管职能范围内,对*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区中南米厂、*市旺昌粮贸有限责任公司、*市佳屹实业有限公司、*市高原红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市*粮油购销公司及布嘎粮食市场,*粮食市场、*粮食市场,*粮食市场、*粮食市场、*粮食市场进行粮食收购质量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

今年的检查工作包括收购粮食质量和粮食收购行为两个方面。一是督促粮食收购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质量标准,对仓储设施的标准性和技术规范、收购粮食质量档案建立情况以及粮食存放的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在粮食收购行为方面,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告知售粮者或者在粮食收购场所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计价单位和收购价格等内容;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是否存在压级压价、短斤少两等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是否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是否设置粮食收购原始记录,建立粮食收购经营台账。

三、检查情况

*区粮食生产不平衡,总体上以玉米生产为主,农户有多余粮食在市场交易也是以玉米为主。

(一)收购玉米情况

检查组通过对*区万宝生猪有限公司等国有、民营企业在收购玉米过程中的检查,收购人员严格把好质量关,霉变玉米不收购、达不到中等不进仓,收购的玉米通过仓外整理后才进仓,堆放为散装粮,收购中是按质论价,没有存在压级压价、短斤少两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收购中是及时向售粮者支付粮款,没有赊欠打白条的行为,建立了粮食收购经营台账,并定期的向*区粮食局报送统计报表,截止到检查时共收购玉米188513公斤。

(二)玉米市场情况

粮食公司工作总结篇(9)

我局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局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以省委“三个一”要求为指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主要抓好粮食行政执法、党组织建设,仓储管理、市场监管调控、保障军粮供应,进一步巩固*区粮食安全工作,做实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多项挂钩工作。

(一)加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严格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按要求及时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热情服务,于2009年3月完成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年检工作。在5月21日至6月2日,抽出专人对全区范围内在*区粮食局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涉及10个乡镇的6户国有、民营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是开展粮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为确保*区广大消费者在“五·一”期间吃上放心粮油,根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节、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2009〕13号)文件要求,于2009年4月30日至5月4日,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对辖区内粮食市场、国有及非国有粮食经营户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陈化变质、霉烂腐败、有毒有害等不合格粮食,确保“五一”期间和中高考期间粮食安全。

三是做好粮油信息监测工作。完成省、市粮食局、区政府粮油监测信息上报工作,全程监测*区粮油集市价格,城乡选点进行监测,为上级部门宏观调控粮油价格取到了积极作用。

四是加强粮油科普宣传。5月22日与市粮食局联合开展粮油科普宣传活动。印发宣传单,摆放宣传展示台,播放宣传录音,电视报道,宣传怎样安全食用植物油知识。

(二)加强机关制度建设。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局工作有机结合,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

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区粮食局机关工作秩序和内部管理规定》,明确科室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及十项制度;按区政府等部门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和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承诺、问责方式、问责事项;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在系统内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20*年度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3、强化财务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安全。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指导督促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区国有粮食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军粮代供站按照军供粮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实行逐级负责的财务管理,加强财产物资管理,严格按规定合理使用有限的公用经费。

(三)强化内部管理制度。

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区粮食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实施方案》、《*区粮食局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接待来访和干部下访制度。

指导公司进一步完善制度。认真总结20*年工资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分配机制,拟定《*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2009年工资分配办法》,同时,督促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区粮食局于3月9日召开2009年度粮食工作会议。总结20*年度的粮食工作,部署2009年粮食工作,安排2009年度综合安全生产工作,兑现20*年度综合安全生产责任奖,由赵荣局长与粮油储备购销公司和军粮代供站签订2009年综合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今年3月,按照区委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区粮食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区粮食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流程》步骤,始终以“三个一”、“三走进、三破解”为主导,紧紧围绕国家粮食局提出的“实践科学发展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个主题,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到6月底,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将全部完成,局领导班子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摆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五)认真抓好粮食安全工作。

一是巩固“仓储管理示范库”成果。自“云南省仓储管理示范库”创建以来,巩固“示范库”成果成为我局常抓不懈的工作。坚持对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仓储部进行规范管理,严格制度,落实责任。对各级储备粮认真进行每月一次的“一符四无”检查,今年2月底督促公司对各级储备粮抽样送市粮油质检中心进行粮食全项目检验,检验结果符合储粮质量标准;督促公司每季度开展粮质自查,每半年抽样到有资质的质检部门做全项目检验,确保储粮质量安全;在公司储粮设施落后的情况下,利用自然条件创新保管方法,有效控制粮食的温度和湿度,确保各级储备粮油品质良好、储存安全;“仓储管理示范库”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是督促企业做好储备粮油轮换工作。在粮食轮入的过程中,督促企业对购进的粮食逐车抽样自检,严把入库质量关。加强仓储保管业务指导,确保承储的各级储备粮调得进、管得住、轮得出。2009年2月6日,经市联合检查组检查验收,常规储备油和动态储备油均验收合格;3月20日对省级储备粮验收为合格;市级动态储备粮提前完成任务;目前,正积极准备进行2009年度各级储备粮油的换库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做好市场调控。认真开展粮油经营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区内粮食市场行情,适时组织调运适销对路、符合质量的合格粮油、放心粮油满足市场。四是保障军粮供应。军粮供应工作一直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的服务宗旨,实行军粮“一批一检”制度和“三专”管理,按照“三个确保”——确保不断档、不脱销、不欠供的要求,确保部队吃上安全粮、放心粮。五是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截止6月底,我局已按要求发放救灾救济粮,保障了春荒时节保障政府救灾救济需求。

(六)精心组织,做好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自查工作。2009年3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20*〕11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文件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8号)的要求,按照昭通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和《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于2009年3月16日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公司、军粮代供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粮食局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区政府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以3月25日24时为检查时点,对*区纳入检查范围内的所有库存粮食实物、账务及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彻底自查。自查结果为:*区粮食库存实物账实、账证、账账、账表相符;各级储备粮数量真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轮换;库存粮食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各级储备轮换费用补贴也按规定及时拨补;此次检查的非国有粮食企业有昭通市高原红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市佳屹实业有限公司和转化用粮企业*区中南米厂、昭通市种猪场及*区万宝生猪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都按照统计制度向*区粮食局报送统计报表,建立了经营台账。

二是配合上级做好普查、抽查工作。4月2日,*区粮食清仓查库自查工作结束后,按照市粮食局的要求,我局积极选派3名骨干人员参加昭通市组织的普查及省政府组织的抽查工作。

(七)认真做好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挂钩工作。

选派符合要求、精干的人员挂钩指导靖安乡长寨村新农村建设工作。并带着指导任务,深入农户调查走访,充分掌握实情,与靖安乡政府和长寨村两委密切配合,认真履职,结合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对长寨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给予帮助解决,深受当地政府和村两委的好评。

今年来,局领导带领科室人员深入挂钩森林防火的旧圃镇、挂钩防汛抗旱工作的大寨子乡、挂钩计划生育工作的田坝乡,了解指导各项工作。并分别筹集3000元资金,帮助解决旧圃镇的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田坝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和大寨子乡的防汛抗旱工作经费,为森林防火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和防汛抗旱工作尽微薄之力。

对挂钩扶贫的靖安乡大水沟村,实施种(植)养殖引导,以养鸡和种植反季节蔬菜来带动农户致富。

二、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昭通粮食储备物流中心市场建设”问题还未解决。

区政府招商引资对东郊仓开发已三年多,昭通粮食储备物流中心市场至今因各种原因建设仍未启动,对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存在以下方面影响:一是仓容严重不足,导致区级储备粮存在储量不足和储粮不安全;二是公司失去了购销经营业务平台,对公司业务工作延伸带来严重影响,企业难以做大,国有粮食企业难以发挥政府粮食宏观调控主渠道作用;三是因东郊仓开发,公司无仓库,区级储备粮需租仓库储存,存在储藏隐患,增加租仓费、运费、人工费,增大企业支出。

(二)地方储备不足。*区是缺粮地区,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加之“昭通粮油储备物流中心市场”不能如期建设,地方储备粮不足,使*区粮食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三、下步工作重点及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粮食行政管理制度,加大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请政府帮助协调尽快解决“昭通粮油储备物流中心市场”建设用地问题,使粮食业务工作有序进行,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粮食公司工作总结篇(10)

我局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局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以省委“三个一”要求为指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主要抓好粮食行政执法、党组织建设,仓储管理、市场监管调控、保障军粮供应,进一步巩固*区粮食安全工作,做实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多项挂钩工作。

(一)加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严格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按要求及时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热情服务,于2009年3月完成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年检工作。在5月21日至6月2日,抽出专人对全区范围内在*区粮食局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涉及10个乡镇的6户国有、民营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是开展粮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为确保*区广大消费者在“五·一”期间吃上放心粮油,根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节、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昭区食安委办〔2009〕13号)文件要求,于2009年4月30日至5月4日,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对辖区内粮食市场、国有及非国有粮食经营户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陈化变质、霉烂腐败、有毒有害等不合格粮食,确保“五一”期间和中高考期间粮食安全。

三是做好粮油信息监测工作。完成省、市粮食局、区政府粮油监测信息上报工作,全程监测*区粮油集市价格,城乡选点进行监测,为上级部门宏观调控粮油价格取到了积极作用。

四是加强粮油科普宣传。5月22日与市粮食局联合开展粮油科普宣传活动。印发宣传单,摆放宣传展示台,播放宣传录音,电视报道,宣传怎样安全食用植物油知识。

(二)加强机关制度建设。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局工作有机结合,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

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区粮食局机关工作秩序和内部管理规定》,明确科室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及十项制度;按区政府等部门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和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承诺、问责方式、问责事项;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在系统内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20*年度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3、强化财务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安全。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指导督促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区国有粮食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军粮代供站按照军供粮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实行逐级负责的财务管理,加强财产物资管理,严格按规定合理使用有限的公用经费。

(三)强化内部管理制度。

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区粮食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实施方案》、《*区粮食局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接待来访和干部下访制度。

指导公司进一步完善制度。认真总结20*年工资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分配机制,拟定《*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2009年工资分配办法》,同时,督促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区粮食局于3月9日召开2009年度粮食工作会议。总结20*年度的粮食工作,部署2009年粮食工作,安排2009年度综合安全生产工作,兑现20*年度综合安全生产责任奖,由赵荣局长与粮油储备购销公司和军粮代供站签订2009年综合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今年3月,按照区委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区粮食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区粮食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流程》步骤,始终以“三个一”、“三走进、三破解”为主导,紧紧围绕国家粮食局提出的“实践科学发展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个主题,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到6月底,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将全部完成,局领导班子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摆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五)认真抓好粮食安全工作。

一是巩固“仓储管理示范库”成果。自“云南省仓储管理示范库”创建以来,巩固“示范库”成果成为我局常抓不懈的工作。坚持对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仓储部进行规范管理,严格制度,落实责任。对各级储备粮认真进行每月一次的“一符四无”检查,今年2月底督促公司对各级储备粮抽样送市粮油质检中心进行粮食全项目检验,检验结果符合储粮质量标准;督促公司每季度开展粮质自查,每半年抽样到有资质的质检部门做全项目检验,确保储粮质量安全;在公司储粮设施落后的情况下,利用自然条件创新保管方法,有效控制粮食的温度和湿度,确保各级储备粮油品质良好、储存安全;“仓储管理示范库”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是督促企业做好储备粮油轮换工作。在粮食轮入的过程中,督促企业对购进的粮食逐车抽样自检,严把入库质量关。加强仓储保管业务指导,确保承储的各级储备粮调得进、管得住、轮得出。2009年2月6日,经市联合检查组检查验收,常规储备油和动态储备油均验收合格;3月20日对省级储备粮验收为合格;市级动态储备粮提前完成任务;目前,正积极准备进行2009年度各级储备粮油的换库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做好市场调控。认真开展粮油经营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区内粮食市场行情,适时组织调运适销对路、符合质量的合格粮油、放心粮油满足市场。四是保障军粮供应。军粮供应工作一直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的服务宗旨,实行军粮“一批一检”制度和“三专”管理,按照“三个确保”——确保不断档、不脱销、不欠供的要求,确保部队吃上安全粮、放心粮。五是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截止6月底,我局已按要求发放救灾救济粮,保障了春荒时节保障政府救灾救济需求。

(六)精心组织,做好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自查工作。2009年3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20*〕11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文件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8号)的要求,按照昭通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和《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于2009年3月16日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公司、军粮代供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粮食局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区政府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以3月25日24时为检查时点,对*区纳入检查范围内的所有库存粮食实物、账务及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彻底自查。自查结果为:*区粮食库存实物账实、账证、账账、账表相符;各级储备粮数量真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轮换;库存粮食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各级储备轮换费用补贴也按规定及时拨补;此次检查的非国有粮食企业有昭通市高原红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市佳屹实业有限公司和转化用粮企业*区中南米厂、昭通市种猪场及*区万宝生猪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都按照统计制度向*区粮食局报送统计报表,建立了经营台账。

二是配合上级做好普查、抽查工作。4月2日,*区粮食清仓查库自查工作结束后,按照市粮食局的要求,我局积极选派3名骨干人员参加昭通市组织的普查及省政府组织的抽查工作。

(七)认真做好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挂钩工作。

选派符合要求、精干的人员挂钩指导靖安乡长寨村新农村建设工作。并带着指导任务,深入农户调查走访,充分掌握实情,与靖安乡政府和长寨村两委密切配合,认真履职,结合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对长寨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给予帮助解决,深受当地政府和村两委的好评。

今年来,局领导带领科室人员深入挂钩森林防火的旧圃镇、挂钩防汛抗旱工作的大寨子乡、挂钩计划生育工作的田坝乡,了解指导各项工作。并分别筹集3000元资金,帮助解决旧圃镇的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田坝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和大寨子乡的防汛抗旱工作经费,为森林防火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和防汛抗旱工作尽微薄之力。

对挂钩扶贫的靖安乡大水沟村,实施种(植)养殖引导,以养鸡和种植反季节蔬菜来带动农户致富。

二、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昭通粮食储备物流中心市场建设”问题还未解决。

区政府招商引资对东郊仓开发已三年多,昭通粮食储备物流中心市场至今因各种原因建设仍未启动,对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存在以下方面影响:一是仓容严重不足,导致区级储备粮存在储量不足和储粮不安全;二是公司失去了购销经营业务平台,对公司业务工作延伸带来严重影响,企业难以做大,国有粮食企业难以发挥政府粮食宏观调控主渠道作用;三是因东郊仓开发,公司无仓库,区级储备粮需租仓库储存,存在储藏隐患,增加租仓费、运费、人工费,增大企业支出。

(二)地方储备不足。*区是缺粮地区,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加之“昭通粮油储备物流中心市场”不能如期建设,地方储备粮不足,使*区粮食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三、下步工作重点及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粮食行政管理制度,加大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请政府帮助协调尽快解决“昭通粮油储备物流中心市场”建设用地问题,使粮食业务工作有序进行,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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