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意义汇总十篇

时间:2024-01-15 14:56:26

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意义

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意义篇(1)

一个国家的粮食获得能力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身农业生产,一种是粮食进口。从自身农业生产角度来看,要想获得充足、稳定的粮食供给,必须从根本上建立一整套能够确保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制度体系。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由当时的资源状况和经济、技术条件所决定的,各种生产要素综合投入所形成的,可以相对稳定实现一定产量的粮食产出能力。主要包括资源保障、物质装备、科技支撑、抗御风险和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能力。以中国为例,连续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问题”的,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就是试图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保障体系,提高中国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为中国的粮食安全提供系统性、制度性保证。这些制度性措施主要包括完善家庭联产承包制度、加强科技支农力度、夯实农业基础设施、提高惠农补助、构建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等各方面。从粮食进口角度看,适量的粮食进口数量和稳定的粮食进口渠道是确保一个国家维护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据研究,90%的粮食自给率是较合适的,太高则经济上受损;太低,国际市场的波动会引起国内市场的剧烈波动,农民利益得不到保障,甚至会危及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在和平和发展成为世界主旋律的情况下,在世界各国都在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国家新秩序的背景下,粮食禁用的风险微乎其微,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在世界关系多元化的今天,中国政府一定会通过各种政治、经济、外交手段制定相应的措施,拓宽粮食供给的渠道,实现粮食进口主体的多元化、稳定化战略。

二、优良的粮食品质和优化的粮食结构

粮食安全不仅仅是一个数量层面的问题,更是一个品质和结构方面的问题。所谓粮食品质,指的是从粮食生产到粮食加工,从粮食流通到最终消费,粮食应该具备满足人们健康需要的各种品质。粮食安全的品质要求必要强调政府在粮食生产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实施有效的监管,确保人们能够放心地摄入各种各样的食品。近年来在食品领域发生的诸如毒大米、三聚氰胺、苏丹红事件恰恰反映品质安全是粮食安全的应有之义。同时,从广义农业生产结构上来看,粮食安全是一个大农业概念,不仅包括通常所讲的农业粮食,而且包括牧业和渔业等。随着人们消费能力和消费结构的变化,有关牧业和渔业的产业安全问题也是粮食安全中必须考虑的问题。在狭义农业生产结构中,粮食不仅包括大宗农产品,如玉米、大豆、小麦等,而且包括一些小宗农产品和经济作物。这些小宗农产品和经济作物虽然在整个粮食安全的地位和作用不明显,但是对一些特定产业和特定人群,这些粮食的稳定和安全就显得非常重要。

三、高效有序的粮食流通体制

充分的粮食如何能够以较快的速度,较低的成本配送到消费者和生产者的手中,是粮食安全的一个应有之义。粮食流通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机制。而粮食流通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涉及粮食市场经营主体的确立以及各种经营主体构成的粮食市场结构关系。在粮食经营主体方面,我们要降低进入粮食交易的门槛,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粮食经营。在粮食流通市场结构中,要培育出数量较多、规模较大、功能互补的粮食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才能对居民的粮食需求做出灵敏反应,从而确保居民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得粮食。只有粮食市场经营主体能够自主、积极地对市场价格做出反应,且政府的粮食储备体系具有对市场失灵做出灵敏反应的能力和意愿,则粮食供求可以稳定在一个动态的平衡范围之内,避免粮食供求出现大幅度的波动,从而实现粮食市场的稳定性。建立高效的粮食流通体制的目的是构建有效的粮食流通市场竞争格局,理顺粮食流通关系,降低粮食流通和交易成本,确保粮食安全。

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意义篇(2)

中图分类号: TS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809-(2010)-12-0261-01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变化,做好粮食质量检测工作,为社会提供品质营养丰富、卫生安全的粮食,既是从源头上控制粮食质量、保证粮食质量安全的需要,也是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一、做好粮食质量检测工作的重要意义

粮食质量检测是粮食流通的基础性工作,在粮食流通全面市场化的形势下,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各项粮食质量标准,做好粮食质量检测工作,是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推动粮食产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技术手段,对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当前,消费者对粮食质量问题的关注度日益提高,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成为人民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粮食是整个食物链的源头,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关系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粮食质量检测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1.当前粮食质量安全存在隐患。一是粮食生产方面受气候、资源、环境、技术等因素影响,特别是由于环境污染、农民用药施肥不规范、粮食储藏手段和技术水平低等,导致部分粮食农药残留、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超标问题比较突出;二是粮食流通环节多、时间长,在收获、收购、储藏、运输、加工等环节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如农户露天储粮和马路晒粮现象、装具和运输工具对粮食的污染、防霉抑虫措施不当、加工工艺落后等都会影响粮食质量安全;三是个别粮食加工企业违法经营,在生产经营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滥用添加剂等,导致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油食品流入市场的现象时有发生……需要运用质量检测手段对粮食质量进行严格监管。

2.社会各界对粮食质量和卫生状况提出了新要求。粮食是食品和饲料的主要原料,其质量和卫生安全状况,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营养健康意识的增强,不仅各类食品加工行业对粮食品质提出了要求,而且将粮食转化为工业原料和饲料的行业也都对粮食质量提出了要求,需要从源头上把好粮食质量关。

3.粮食质检机构检测能力滞后、检测体系不健全制约着粮食质量检测水平的提高。一是随着粮食流通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部分粮食质检机构受体制改革的影响,或归并,或撤销,就是存在的也因仪器设备老化,维护、更新费用不足、业务经费缺乏保障等原因,造成技术人员流失,质检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新成立的质检机构也受经验、技术、设备和人员的影响,满足不了社会对粮食质检机构检测能力和水平提出的新要求。二是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尚不完善:粮食质检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在统一检测方法、检测手段以及能力验证、试验比对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信息制度尚不健全。

三、当前粮食质量检测工作的任务

1.开展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和品质测报,为粮食生产服务。做好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全面掌握新收获粮食质量和优质粮食品质状况,是当前粮食质量检测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制订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直接为粮食宏观调控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服务“三农”,指导粮食生产结构调整,加快粮食产销衔接,提高粮食生产综合竞争力,对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够起到重要作用。通过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可提高粮食生产标准化水平,引导原粮质量提高,促进粮食生产发展。

2.加强政策性粮食质量检测,为粮食质量监管服务。在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对各级储备粮、军供粮、退耕还林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粮食质量实行检测监管,严格质量把关,确保质量良好和急需时用得上,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军需民食、促进社会和谐。

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意义篇(3)

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推进新农村建设是粮食部门的重要责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和特殊商品,发挥粮食流通对粮食生产的引导和服务作用,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是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粮食流通的工作基础在农村,粮食收购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农民,在协调城乡经济发展,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粮食部门承担着重要责任,必须牢固树立粮食流通工作服务于“三农”的思想,着眼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大局,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鼓励和引导具备资质的多种市场主体参与粮食购销,搞活粮食流通。

(二)推进新农村建设是粮食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粮食购销市场化条件下粮食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粮食部门要从促进农业和农村全面发展以及粮食行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的重要使命,立足粮食流通工作实际,利用粮食系统遍布城乡的粮食购销网络、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粮食产业化经营等优势,积极参与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

二、粮食部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

(三)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围绕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完善粮食流通体制,加强粮食调控监管,发展现代粮食流通,推动粮食产业化经营,健全粮食服务体系,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四)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全面发展。要把做好粮食收购工作、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和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作为粮食行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同时要依法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创新服务体系,全方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要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为推动新农村建设的积极动力,建立起粮食部门为广大种粮农民增收服务的有效机制,使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行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级粮食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粮食流通工作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参与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实事求是,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一刀切”,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

(五)主要目标

——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通过做好粮食流通基础工作和适时适度的宏观调控,引导粮食主产区和农民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通过保持合理粮食价格水平,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和生产积极性;通过粮食订单生产、订单收购和价格引导,促进优质粮食产业发展。

——促进农业效益明显提高。通过发展粮深加工增加粮食附加值,以及指导农户安全储粮、减少粮食产后损失等措施,促进粮食主产区将粮食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效益,提高农民种粮收益,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促进种粮农民收入持续增加。通过做好粮食购销工作、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和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等多项政策措施,使农民分享粮食流通、加工中的利益,提高种粮农民收入。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通过综合运用价格、风险基金使用、产销衔接、储备粮吞吐和进出口调剂等多种调控手段,努力做到粮食供求总量、品种、区域的基本平衡,实现粮食供求“紧平衡”的调控目标。

三、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保护种粮农民收益

(六)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加快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合理调整企业布局,加快企业组织结构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做到政企分开,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现从“计划主渠道”向“市场主渠道”的转变。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充分发挥网点、设施、人力等优势,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做好粮食收购工作,继续在粮食收购中发挥主渠道作用。

(七)积极培育和引导具备资质的多种市场主体参与粮食购销。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努力为从事粮食经营的各类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指导和服务,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政策环境,支持他们按照国家政策积极入市收购,活跃农村粮食流通。

(八)培育和壮大农村粮油购销员队伍。通过政策鼓励、利益吸引和法律规范,逐步建立规范的农村粮油购销员队伍,加强农村粮油购销员培训,充分发挥农村粮油购销员在粮食收购和销售中的作用,为农民提供便利服务。

四、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增加种粮农民收入

(九)落实好粮食直接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各级粮食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和最低收购价等惠农政策。按照健全启动机制、费用补贴机制和监管机制的原则,完善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努力做到科学布点、合理布局,品种范围符合实际需要,监督检查机制健全,最低收购价粮食销售顺畅。会同有关部门利用好粮食仓库维修改造专项资金,落实收购资金和费用,及时解决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使这项政策真正促进粮食生产,稳定粮食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十)大力发展粮食产销衔接。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调节、企业运作”的原则,支持和鼓励产销区积极探索产销合作的有效方式,发展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既促进产区粮食的顺畅流通,增加产区种粮农民收入,也稳定销区粮源供应。要通过逐步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和利益协调机制,大力支持和鼓励产销区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形成多元化的产销合作格局。要积极鼓励销区粮食企业到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收购和储备基地;鼓励主产区粮食企业到销区粮食市场经销粮食,建立集收储、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粮食经营企业;充分发挥展销会的作用,进一步推动粮食产销衔接。按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规定,对到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收购基地的企业,可享受农业产业化优惠政策;对履行产销合作协议的粮食,要优先安排运输、贷款并提供更加便捷的跨省结算服务;经济发达的主销区要调整粮食风险基金支出结构,将中央财政补贴的粮食风险基金专项用于粮食产销衔接的资金需要,以支持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和流通。

(十一)加强对薄弱地区和困难群体的粮食供应。通过发展粮食生产、加强产销衔接和调整储备粮布局等多项措施,加强对山区、牧区、水库移民区、灾区以及少数民族、边疆等地区的粮食供给,确保薄弱地区人民群众和困难群体的粮食需求。

(十二)努力使粮食价格稳定在合理水平。我国粮食宏观调控的方针和目标是基本立足国内保障粮食供给、努力保持粮食供求紧平衡。要进一步探索建立粮食供求总量、品种结构和区域平衡的调控机制;加强中央储备粮的行政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垂直管理体系,充实地方储备粮规模,调整储备粮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适当利用粮食进出口手段,调剂国内粮食余缺;加强和健全粮食应急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和信息服务体系。通过综合运用以上各种调控措施,努力使粮食价格稳定在合理水平。同时,粮食宏观调控要充分考虑粮食供求关系的变化情况,进一步增强预见性,做到适时、适度调控,有效防止粮食市场的过度波动,充分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引导作用。

五、积极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提高粮食比较效益

(十三)大力发展粮食订单生产和订单收购。继续积极鼓励和发展粮食订单生产、订单收购,充分调动农民开展粮食订单的积极性,扩大订单覆盖率,提高订单履约率。利用“公司+优质粮油生产基地”、“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等形式和“二次结算”、“二次分配”等方式,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

(十四)促进粮油精深加工。粮油精深加工是提高粮油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的重要途径。要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措施,鼓励粮油企业向粮食加工领域延伸,大力发展粮油精深加工,开发营养、健康的粮油产品,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让农民分享加工增值利益,提高农民的种粮收益。组织开展粮油加工业关键共性技术设备研究开发及产业化,实施粮油加工业升级工程,建立健全粮油加工业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粮油加工行业统计和对公众的信息服务。

(十五)培育和扶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是培育一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农民致富,实现粮食企业和农民双赢。要加快以粮食生产、购销、加工企业为龙头的粮食产业化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当地支农资金向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倾斜;争取在各级财政预算中安排部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用于龙头企业优质粮食品种的选育、推广及基地建设;落实部级、省级龙头企业在财政、税收、信贷方面的扶持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具有较高科技水平的粮深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要重点向龙头企业倾斜,加快形成以粮深加工和深度开发为主的优势产业。

(十六)创新粮食产业化经营机制。鼓励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以资金、技术和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劳动力等要素入股,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完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多种形式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保险机构、龙头企业和农户共同参与的粮食产业开发风险防御机制,提高企业和农户抗风险能力。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村购销网点联合,实现粮食生产与流通的良性互动。

(十七)促进粮食产业结构调整。通过订单生产、订单收购、信息和龙头企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以及技术指导等多种有效方式,进一步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引导作用,引导农户连片种植适合市场需求的优质粮食品种,提高粮食品质,推动专用、优质粮食生产的发展,实现优质优价,增加种粮农民收入。

六、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粮食顺畅流通

(十八)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行政手段对粮食市场流通的干预,逐步形成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形成价格、价格引导生产和消费的流通机制。

(十九)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对粮食市场建设的规划和指导,使布局更为科学合理,更好地搞活粮食流通和引导粮食市场购销价格。引导和鼓励非国有资本进入粮食市场,优化粮食市场主体结构,促进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健康发展。重点扶持大宗粮食品种的全国性、区域性、专业性粮油批发市场和大中城市成品粮油批发市场建设。完善粮食竞价交易系统,推广粮食电子商务。

(二十)抓好粮食物流体系建设。改造、整合现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资源,建设跨省主要粮食物流通道、粮食物流节点和基地,发展粮食散装、散卸、散储、散运,提高粮食物流的技术装备水平和信息化程度,建立粮食物流标准化体系,拓宽粮食物流渠道,降低粮食流通成本,提高粮食流通效率。改善农村粮食收购、储运、烘干方式,提高农村粮食产后流通技术水平。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贴和地方财政配套支持,做好粮食主产区及西部困难地区基层农村收纳粮库仓房维修改造工作,为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增加农民收入创造良好条件。

七、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保护种粮农民合法权益

(二十一)坚持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及时受理粮食经营者的入市收购申请,严格审查资质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核发收购许可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已经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定期进行审核。

(二十二)加强粮食市场监督检查。要依法保护和规范各类粮食企业合法经营,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的监督指导,规范全社会粮食经营者的购销经营行为,督促全社会粮食经营者履行粮食购销存统计报告义务。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粮食收购中的无证经营、压级压价、拖欠售粮款等坑农害农行为和扰乱粮食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储备粮轮换以及水库移民粮食供应、救灾粮供应、退耕还林粮食供应等政策用粮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把质量卫生关;严厉打击非法倒卖陈化粮行为,严禁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确保农村口粮安全。要加强同工商、质检、物价、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管理合力,维护粮食交易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十三)加强对粮食政策法规的宣传。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加大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合法经营。特别要加强对广大农民有关粮食收购政策、粮食质量、食品安全等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八、创新服务体系,全方位服务种粮农民

(二十四)加强对农户安全储粮工作的指导。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农村粮食产后减损安全保障工程”,建立农户科学储粮示范区,逐步完善农村粮食产后安全保障体系。宣传普及农村安全储粮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安全储粮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指导农户科学储粮。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大投入力度,改进农村储粮装具,推广科学储粮技术,减少农村粮食产后损失。

(二十五)为农民提供粮食市场信息服务。通过建立快捷准确的价格监测机制,完善粮食价格监测点布局,全面监测并反映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通过分布在广大农村地区的粮食企业,以及通过报纸、网络等形式,及时为广大农民提供粮食市场信息服务。

(二十六)完善粮油标准体系和粮食检验检测体系。充分发挥粮食科研院所、院校和检验机构的作用,建立标准研究、验证体系和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粮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建立和完善粮油质量检验体系,加强各级粮食检验机构建设,为促进优质专用粮食品种的生产,提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水平提供技术支撑。充分发挥粮食检验机构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直接服务于农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粮食规模化种植、等级化收购和分类储存。

(二十七)积极开展农村便民服务。大力发展农村粮油超市和粮食集贸市场,拓宽服务领域和服务范围。粮食企业要充分利用仓储、加工设备和技术优势,发展“四代一换”(代购、代销、代农储粮、代农加工和品种兑换),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网点优势,按照有关法律程序的要求,为农民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和日常生活用品,千方百计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二十八)大力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粮食企业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加强粮油食品安全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农民健康、营养消费。大力推广“放心米面”、“放心食油”,积极支持“放心粮油进农村”网点建设,积极开展“农村粮油销售放心店”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放心粮油”产品在农村市场的占有率。

九、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二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粮食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在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的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精神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培训计划,搞好干部教育,增强建设新农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目标,研究政策措施,加强协调指导,确保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十)加强沟通和协调。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调,把粮食部门纳入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体系,落实有关资金、项目和政策的支持。

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意义篇(4)

1、做好粮食质量检测工作的重要意义

粮食质量检测是粮食流通的基础性工作,在粮食流通全面市场化的形势下,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各项粮食质量标准,做好粮食质量检测工作,是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推动粮食产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技术手段,对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当前,消费者对粮食质量问题的关注度日益提高,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成为人民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粮食是整个食物链的源头,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关系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粮食质量检测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粮食质量安全存在隐患。一是粮食生产方面受气候、资源、环境、技术等因素影响,特别是由于环境污染、农民用药施肥不规范、粮食储藏手段和技术水平低等,导致部分粮食农药残留、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超标问题比较突出;二是粮食流通环节多、时间长,在收获、收购、储藏、运输、加工等环节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如农户露天储粮和马路晒粮现象、装具和运输工具对粮食的污染、防霉抑虫措施不当、加工工艺落后等都会影响粮食质量安全;三是个别粮食加工企业违法经营,在生产经营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滥用添加剂等,导致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油食品流入市场的现象时有发生??需要运用质量检测手段对粮食质量进行严格监管。

社会各界对粮食质量和卫生状况提出了新要求。粮食是食品和饲料的主要原料,其质量和卫生安全状况,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营养健康意识的增强,不仅各类食品加工行业对粮食品质提出了要求,而且将粮食转化为工业原料和饲料的行业也都对粮食质量提出了要求,需要从源头上把好粮食质量关。

粮食质检机构检测能力滞后、检测体系不健全制约着粮食质量检测水平的提高。一是随着粮食流通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部分粮食质检机构受体制改革的影响,或归并,或撤销,就是存在的也因仪器设备老化,维护、更新费用不足、业务经费缺乏保障等原因,造成技术人员流失,质检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新成立的质检机构也受经验、技术、设备和人员的影响,满足不了社会对粮食质检机构检测能力和水平提出的新要求。

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尚不完善:粮食质检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在统一检测方法、检测手段以及能力验证、试验比对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信息制度尚不健全。

3、当前粮食质量检测工作的任务

开展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和品质测报,为粮食生产服务。做好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全面掌握新收获粮食质量和优质粮食品质状况,是当前粮食质量检测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制订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直接为粮食宏观调控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服务“三农”,指导粮食生产结构调整,加快粮食产销衔接,提高粮食生产综合竞争力,对促进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够起到重要作用。通过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可提高粮食生产标准化水平,引导原粮质量提高,促进粮食生产发展。

加强政策性粮食质量检测,为粮食质量监管服务。在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下,对各级储备粮、军供粮、退耕还林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粮食质量实行检测监管,严格质量把关,确保质量良好和急需时用得上,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军需民食、促进社会和谐。

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意义篇(5)

法治粮食建设是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新形势的需要,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是粮食管理走向法制化需要,也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新形势下,构建法治粮食,坚持依法管粮的核心任务就是确保国家各项粮食政策、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制度建设,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对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耕者谋利,为者食造福,为行业发展,保证粮食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保障粮食安全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是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粮食市场全面放开和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条件下,通过法治粮食的建设,督促粮食经营企业自觉遵守国家粮食政策,依法诚信,在追求企业效益最大的同时,承担相应的社会义务,使其自觉成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载体,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业,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特别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绝大多数粮食经营者都能坚持依法经营。但少数粮食企业在粮食市场和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的情况下,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压级压价、短斤少两,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粮价等扰乱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的违法违规现象还依然存在。因此,通过构建法治粮食,坚持依法管粮,及时发现并依法打击粮食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现象,才能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三是保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通过法治粮食建设,加强对粮食经营者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可以督促粮食经营者依法及时、准确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掌握粮食流通的真实情况。

四是保证国家粮食政策的有效实施。构建法治粮食,坚持依法管粮,督促粮食经营者在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可以使粮食经营者养成依法经营的良好习惯,从而维护了国家粮食政策的尊严。

二、当前法治粮食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的粮食流通管理已从过去依靠政策管理粮食流通转变为依法管粮,粮食流通管理正式步入法治化轨道。但是,由于粮食行业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治粮食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和完善方面:一是法制体系不够健全、完善,立法级次较低。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粮食法律,“粮食法”创立虽很迫切,但至今仍未出台。相对法律而言主,《条例》是法规性文件,具有不稳定性的特点。由于人们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存在理解上的差异,往往会导致执行上的随意性;二是法制的可操作性难以保证。《条例》中还存在某些疏漏、不够明确或不尽合理的地方,为一些粮食经营者违规操作提供了借口,增加了依法行政的难度;三是粮食从原粮收购、加工、成品粮销售,存在着多头监管,责任不清。目前,有权对粮食质量和卫生实施监管的有工商、质监、卫生、粮食等部门,存在几个部门多头监管、重复监管或无人监管的现象,加之法律制度体系不健全,职权职责不配套,缺乏打击力度,粮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四是全社会对法治粮食的意识较为淡薄,执法环境尚待改善;五是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还不高,导致执法不够严格、规范。

三、构建和完善法治粮食的思考与对策

法治粮食建设涉及国家对粮食的立法、国务院和省对粮食制定法规、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对粮食制定规章制度,以及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如何知法和守法;粮食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如何依法和用法等方面。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构建法治粮食就是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加快“粮食法”立法步伐,坚持以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着力提升全体社会公民和广大粮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管粮、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增强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观念,增强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为粮食流通安全提供法律保障,促进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快粮食立法步伐,完善法治依据,进一步提升法治粮食地位

中国是经济发展中的大国,也是粮食生产和消费的大国。粮食作为特殊商品,是人们生存、经济发展主要资源,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当前,全球粮食价格飞涨,粮食经济面临危机,也给我国粮食发展和安全敲响警钟,尽快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粮食法”已刻不容缓。

1、加快立法进程,确保粮食法治体系建立。自古人类就将粮食作为基本生存的特殊商品,中国有句俗语“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它充分说明粮食在人类心目中占据着地位是十分重要的。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均耕地较少,其经济处在发展中国家,对粮食的需求有其较强的依赖性。因此,在粮食生产、流通、消费,以及粮食管理和监控方面都有其自身独立的特点。近几年,随着粮食单产量的提高和粮食市场化运作的加快,国务院和地方了相继出台了一些粮食法规,为规范粮食流通秩序,加强粮食法制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前,面对世界粮食危机,我国如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减少和避免粮食风险,现行的粮食法规已难以适应新形势要求,粮食立法必须摆在十分关注的位置。只有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粮食法律体系,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国家安全才有根本的保证。

2、理顺法律关系,完善法治粮食体系建设。粮食安全是指粮食供应与粮食需求平衡,并保证买得到、买得起所需的食物,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粮食生产安全、流通安全、消费安全。当前,由于城市发展和开发区建设的需要,我国耕地面积和播种面积大幅度减少;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收入多元化的趋势,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由于农业基础设施和设备不完善,生产科技含量低,技术水平有待改进和加强等,也影响了粮食的生产安全。粮食产销体制不健全,产销相互脱节、市场发育不完整、价格形成机制有缺陷、国有粮食企业缺乏活力、宏观调控能力弱等,特别是条块分割的储备粮管理体制,地方粮食行政主管部门难以统一监管等因素,导致国家宏观决策不到位,粮食价格的失真,使生产者得不到真实的市场信号;粮食储备数据的不完整性和粮食进出口与国内市场的逆向运作等,都会引发和加重粮食的不安全性。因此,加快粮食立法,确保粮食在生产、经营、消费和管理等方面都有法律的相对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明确法律义务和责任,以及粮食生产、购销和消费等方面的风险及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和地方粮食的应急、调控、价格干预措施及实施等法律依据,从而进一步理顺粮食法律关系,完善法治粮食体系。

3、加强相关研究,保证多环节有法可依。近年来,国际市场粮价大幅攀升,舆论普遍认为,生物质能源迅猛发展导致汽车与人争粮食。中国还存在着抛荒、乱占耕地现象,严重威胁着粮食安全。国情时刻提醒我们决不能以牺牲粮食安全为代价换取能源安全,必须走有自己特色的生物质能源发展道路,始终坚持“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的原则,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严格控制用玉米、油料等粮油产品生产生物燃料,应该始终坚持充分利用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农村废弃物,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固化,部分替代石化能源,坚持用秸秆和适度发展能源作物生产生物燃料,积极引导好粮食经营转化和深加工。目前,粮食这些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严重缺乏,且级次较低,也不配套,需要国家进一步加快对粮加工,粮食秸秆和谷壳等附属品的循环运用等配套环节的立法。同时,还要加快粮食统计分析和粮食监管数字化建设的立法,提高多方位粮食立法层次,为粮食全方位发展和安全提供可靠法律保障。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营造法治粮食理念

法制宣传教育是法治粮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围绕依法行政、依法管粮这根主线,深入开展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营造法治粮食理念,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明确宣教内容,强化法治粮食意识。当前,首先要加强党的十七大有关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论述的学习,坚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依法行政。其次是加强《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习宣传宪法,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许可法、劳动合同法等与粮食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民法、物权法等与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三是加强涉粮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其相关配套制度,认真加以贯彻落实,提高粮食行业法制化水平。

2、区分不同对象,提高法治宣传效果。加强法治宣传,必须注重实际效果。要依据不同的教育对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领导干部,要着力提高其依法执政意识。二是公务员,要着力提高他们的公正执法水平。四是粮食经营者,要着力提高他们的依法经营意识。五是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要着力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意识。

3、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法治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粮食的宣传,是当前我们“粮食人”的必然选择。一是要充分利用“5.26《条例》颁布日”、“10.16世界粮食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点,以及夏秋两季粮食收购等契机,广泛地开展法制粮食宣传,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和理解我们“粮食人”所做的工作。二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充分利用“走进直播室”、“在线访谈”等栏目,积极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扩大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和粮食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管粮、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三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在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法制粮食宣传教育,积极营造知法、懂法、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粮食法制建设,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法治粮食建设,必须形成和完善一系列粮食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粮食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是推进依法管粮和建设法治粮食的基础。

1、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依法管粮行为。当前,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法规。要结合粮食工作的实际,重点抓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的执行,加强对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坚持用法规和制度来管理粮食经营活动,用法规和制度来约束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的能力、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及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要根据自身法律实践,积极发挥粮食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理论探讨和研究,积极向立法机关、有制定规章权的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法律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建立健全,更好地服务社会和人民。

2、强化公开运行,进一步提高行政权力的阳光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必须是一个法治部门,是一个在阳光下运作的部门,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才可能公开行使。要构建法治粮食系统,必须将粮食流通管理中行政权力的行使、行政管理的过程及结果公开,让社会和老百姓有更多的知情和监督权,使我们的行政执法活动真正实现在阳光下运作。行政公开是现代行政法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监督行政权、防止行政权滥用的有力武器。要进一步明确许可项目、许可依据、许可主体;按照绩效优先的原则,提高“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办理时效;要公开办事程序,按照法定程序,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执法目录,公布咨询和投诉电话,进一步接受申请人咨询和社会的监督;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全程在网上运作和监督,保证政务公开更加科学合理。

3、强化行政执法,进一步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随着《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坚持依法管粮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必然选择。我们必须努力打造“执法素质工程、执法质量工程、执法监督工程、执法绩效考评工程”。一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权力法定和程序法定的原则,作出行政决定和执法都要遵守法定程序,正确行使手中的行政权力,防止粮食行政执法同出现“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的问题发生。二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全社会的粮油质量监督力度,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油。要积极开展“放心粮店”创建活动,推行和健全粮食准入制度,加强粮油质量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市场粮油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纠正。要建立严格的粮食质量卫生标准和管理体系,加大对粮食质量卫生标准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法制观念和质量意识,营造科学消费、安全消费、放心消费的环境。三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的监管和粮食经营企业的管理,重点抓好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和储备粮的管理;与工商部门配合加强对粮油市场监管,与物价部门配合加强对粮油价格的监控,对粮油流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客观、公正、及时”的曝光和揭露,粮食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发现,坚决查处,以确保粮食流通运行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打造粮食法治化体系

粮食法制队伍的建立健全,是保证法治粮食建设的前提。只有建立了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勤政廉洁的粮食行政执法团队,法治粮食建设才能真正得到实现与保证。

1、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机构。转变职能,依法管粮,是新时期粮食流通领域的一次大变革,是粮食干部职工思想领域的一次大解放,是粮食工作形式和性质的一次大转轨。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构,是保证依法管粮的前提。要围绕粮食工作现状,在地方行政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增设法制机构,扩充行政执法编制人员。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对现代粮食流通领域法律法规和执法水平及执法队伍建设的研究,不断增强依法管粮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对粮食储备、粮食销售、粮食加工、粮食运输等多环节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粮食收购站点和经营企业的监督,以保证粮食流通监管体系和粮食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转。

2、增强法治意识,造就一支清廉法制队伍。要围绕中央提出的“粮食安全的警钟要始终长鸣,巩固农业基础的弦要始终绷紧,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要始终坚持”的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廉洁意识,把依法管粮,廉洁从政作为新时期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抓手,促使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欲望迫切,守法意识增强,用法自觉性提高,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作风过硬、业务精通、高效廉洁的粮食行政执法队伍。

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意义篇(6)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源。对于国家来说,粮食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对于世界来说,粮食安全是实现和谐世界的保证。尤其对于中国我们这样一个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推进的国家而言,确保粮食安全不仅是实向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条件,而且是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新形势下粮食安全的重要性。

粮食安全的概念最早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1996年的世界粮食首脑大会将粮食安全定义为:所有的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够买得到和买得起足够安全和营养的食物,以满足活跃,健康的生活所需的饮食需求和消费偏好。

2009年11月18日,为期3天的世界粮食安全首脑会议在罗马落下帷幕。此前,联合国粮农总干事迪马夫以绝食方式希望引起世界对全球日益增加的饥荒人口的注意,据FAO的报告指出,截止去年,全球饥饿人口已达到10.2亿,其中全球有29个国家面临着严重的饥荒,这种情况反映出目前脆弱的粮食安全系统,同时也促使我们必须从一个相当高的立足点上,充分认识粮食安全问题的特殊重要性.

(一)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战略基础

粮食问题是安全问题,而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中国是一个粮食生产大国,同时也是一个粮食消费大国。中国的粮食生产和供求情况不仅关系到中国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而且会影响国际粮食的供求和价格状况。如果我们大量从国际上进口粮食,就会造成国际粮源的紧张,拉动粮食价格上涨。从国家安全战略角度看,我国人口众多,农业受自然风险和影响较大,在国民经济发展全局中,粮食始终被视为特殊商品和战略物资,如果放松国内粮食生产,过度依赖国际市场,无异于将自己的饭碗放在他人手上,在战略上极易受制于人,在关系国家生存发展的国际竞争中处于被动。“团结干事谋发展,一心一意搞建设,无忧无虑奔小康”的政治氛围的基础物质是粮食,正如邓小平同志讲的:“不管天下发生什么事,只要人民吃饱肚子,一切都好办了”,这个简单的道理说明国家粮食安全是实现国家宏观发展战略目标和任务的需要。

(二)粮食安全是政治安全的命脉

从政治角度看,粮食安全是立国的基础。我国的自立能力相当程度上取决于粮食的生产、农业的发展。如果农、副产品不能保持自给,过多依赖进口,必将受制于人。如果你控制了石油,你就控制了所有的国家;如果你控制了粮食,你就控制了所有人。这是基辛格在上世纪70年代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的话。粮食作为生活必需品很早就渗入了政治因素。中国历史上就有“兵马不动,粮草先行”,明成祖的“深挖洞,广积粮,缓称王”的帝王之道,以及“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政治哲学都表明粮食问题始终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政治问题。粮食也始终以一种潜移默化、化大象为无形的方式左右着古代中国政治。粮食问题几乎是所有农民起义的导火索,太平天国时期的《天朝田亩制度》就是典型的代表。粮食以一种独有的隐喻讲述着真实的历史,任何政治家都难以逃脱粮食的政治。

(三)粮食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

粮食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步伐加快,虽然农业产值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例逐步降低,但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性却丝毫没有改变。历史反复证明,粮食一旦出现大的波折,将直接危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世纪60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灾害,90年代初发生的全国性粮食价格暴涨,都对整个国民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并且调整恢复用了相当长的时间和努力。党的十七大提出,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和国家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粮食作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基础,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物质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切实做好粮食工作,保持粮食问题长期稳定,不仅对保障人民群众吃粮安全,增加种粮农民收入,发挥种粮农民积极性有积极作用,而且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粮食安全面临的挑战

(一)种粮成本高,严重影响农民的积极性。

粮食的生产周期相对较长,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虽然粮价在不断上涨,但是随着化肥、农药、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提升,粮食保护价收购和补贴收入难以抵补种粮成本,农业比较收益下降。在新一轮工业化和城市化潮流的带动下,国家大力发展工业和第三产业,工业对农业实行剪刀差,粮食生产区一半以上的青壮年劳动力选择外出打工,真正留在农村的劳动力多是老弱妇孺。而在中国农业依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情况下,劳动力的大量投入依然是其发展的必要条件。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使得农业生产难以维持,大量土地被抛荒或粗放经营,因而影响到粮食安全。

(二)人口增长和消费水平提升将使我国粮食需求保持刚性增长

有关预测表明,未来十年我国人口仍将以年均800―1000万的速度增长。2020年,我国人口总量达到14.6亿。人口增长必然导致口粮需求刚性增长,按照人均400公斤口粮计算,到2020年我国口粮需求总量达到5.84亿吨,比2010年的5.48亿吨增长6.57%,这将大大超过同一时期我国粮食生产可能的增速度。同时,经济增长带来的粮食消费结构变化将为更激烈,饲料用粮和工业用粮的消费需求以更快的速度增长。据有关预测,到2020年,全国饲料用粮需求总量比重超过40%。同时,食生物燃料、生物制药和酿酒工业的迅猛发展,将会显著增大粮食消费比重。

(三)城市化推进,耕地数量逐年减少

随着城市化得推进,新增建设用地、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使得我国耕地和粮食种植面积持续减少。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相关资料:过去十年间我国耕地面积从19.51亿亩减少至18.26亿亩,减少总量达1.25亿,年均减少829.2万亩。目前人均耕地面积仅为1.38亩,约为世界水平的40%,并且耕地质量总体偏差,中低产田均占67%,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土壤退化、“三废”污染问题严重。

(四) 自然灾害严重,水资源短缺矛盾凸现

近年来中国自然灾害严重,尤其是干旱化趋势严重。目前,中国人均占有水资源量约为2 200 立方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 28%,每年农业生产缺水200 多亿立方米,且水资源分布极不均衡,水土资源很不匹配。这些都可能影响到农业生产,并且会对我国粮食中长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三、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对策

面对严峻的粮食安全挑战,我们必须现阶段必须稳定粮食耕种面积,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 稳定国内粮食供给,开展多元化国际粮食贸易,加大力度深挖粮食供给增长潜力,确保粮食充足供应。

(一)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治本之策。国家需要采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方法保障稳定增加粮农的收入,并改进对粮农补贴扶持的方式,是农民在国家优惠扶持下从种粮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从根本上提高粮食综合生产和供应保障能力。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在稳定基本粮田和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 主攻单产,稳定增加粮食总产。大力实施科技兴粮战略,依靠科技进步,转变粮食生产方式,努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大力调整粮食生产结构,积极推进粮食向优质化、专用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提高粮食质量。

(三)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对于农业也不例外,不断增加对农业科技开发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农业技术,建立科技支撑的长效机制,是今后中国粮食生产发展的必由之路。把科技因素作为增产粮食的重中之重,努力转变农业生产增长方式,建立科技支撑的长效机制,最终依靠科技进步解决好中国的粮食问题。

(四)加强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增强粮食生产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加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粮食生产基础设施投入的长效机制,关键要加大对连接田间地头的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着力投资治理大河、大江、湖泊,努力完成一批水利骨干及配套工程。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基础农田整治,推行沃土工程,加快改造中低产田。

(五)严格耕地保护,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发展粮食生产,关键是建立起耕地资源保护和有效利用的长效机制。建立耕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长效机制,把耕地减少控制在最低限度,协调好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矛盾,不断改善和提高耕地质量,要采取措施应对城市化过程中对耕地的蚕食,限制现有土地性质的转换,要严格执行基本农田制度,确保农业用地的用途为提高粮食产出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六)建立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的长效机制。粮食生产面临着自然与市场双重风险。建立粮食生产抗风险的机制,提高种粮农民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通过制度创新,建立风险规避和损失补偿机制。健全粮食期货市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发挥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作用。

[参考文献]

[1]尹成杰. 粮安天下[M].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意义篇(7)

一、引言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源。对于国家来说,粮食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对于世界来说,粮食安全是实现和谐世界的保证。据悉,全球饥饿人口在2009年首次突破了10亿,约占世界人口的1/6,粮食安全问题十分紧迫。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国家而言,确保粮食安全不仅是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条件,而且是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从而建设我国粮食安全体系,特别是农产品外贸灵活反应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新中国建立以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粮食储备工作,50年代建立了储备粮制度,作为应付灾荒和各种意外的用途;60年代建立了农村储备粮和战略储备粮制度,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80年代末;1990年我国粮食丰收后,为了解决农民卖粮难和保护粮农的利益,国家又建立了专项粮食的储备制度,特别强调专储收购价格,要能起到保护价的作用。几十年来的实践表明,上述系列制度在支持粮食生产,保护粮农收益,加强宏观调控,稳定粮食价格,促进总量平衡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我国粮食安全体系建设中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是薄弱环节

1.我国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现状。一直以来,国内学者及政府官员一直致力于有关粮食安全的三大体系的建设:第一,粮食安全的高产、优质、高效、低耗的生产体系,以保证粮食增长目标的实现。具体措施包括:一是要继续保护好粮农的生产积极性,当前主要是坚持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政策。二是要切实保护好耕地和基本农田,增强农业的防灾减灾能力,通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保收系数,改善种粮效益。第二,粮食安全的调节储备体系,以保证粮食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建立充裕的粮食储备是保障粮食安全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手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忽视。主要是确保中央和地方储备规模到位、风险基金落实,做到“管得牢、调得动、用得上”。同时,加大倡导民间储备,储粮于民。第三,全国统一的粮食市场体系,以保证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的有效发挥。我国加入WTO以来,粮食的市场化改革步伐在日益加快,因此,大力培育和建设粮食市场,尽快建立起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齐全、管理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不断强化对捏、外贸易的合作,充分发挥好市场在调节供求,提供信息,指导生产,引导消费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

2.我国粮食安全体系建设中的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从往年的数据和资料可以发现,我们国家把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主要用在了粮食安全体系建设中的生产体系建设中,以确保粮食的供应和储备安全。但是,随着近年来的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及粮食用途的扩大,粮食进出口贸易在农产品贸易中占很大比例,随之而来的国家间的贸易摩擦也越来越严重。我国的粮食进出口贸易近年来一直严重遭受贸易保护主义和新贸易保护主义壁垒。而在当前,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包括技术性贸易壁垒(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完整的食品安全、卫生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这些法律既规范着国内粮食产品的生产加工,同时也将不符合标准的国外产品挡在了国门之外,药物残留标准也要求越来越严,标签制度与包装要求越来越苛刻。),绿色贸易壁垒,包装和标签壁垒(发达国家借用环境保护和消费者健康的名义,对进口产品的包装材料、包装废弃物、包装容器进行了苛刻的规定。)等。在粮食贸易遭受贸易壁垒时,企业采取的主要措施主要是提交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而这种措施不仅耗时、耗力,且成功的难度系数高,风险大。

由此可见,在粮食安全体系建设中,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一直是薄弱环节,一方面,各部门不重视,把重点放在国内粮食市场上,没有重视国际市场上的粮食进出口贸易情况;另一方面,我国的粮食安全体系建设中的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途径少,措施不健全,法律、法规覆盖范围小,粮食贸易争端难以得到有效地解决。

三、建立农产品外贸灵活反应机制的意义及作用

建立农产品外贸灵活反应机制对我国粮食安全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缓解粮食供需紧张,保障国内消费需求。灵活的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可以借助国际市场平台,一方面稳定粮食进口来源,另一方面提升国内粮食生产能力和产量。第二,提高粮食国内自给率,降低国际市场依存度。建立农产品外贸灵活反应机制,通过平衡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来提升自给率,降低国外依存度。第三,稳定国内物价。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价农产品进口到国内,在中国出现通货膨胀压力时,可能带来输入型通货膨胀,给国内稳定价格总水平和宏观调控带来困难。灵活的农产品外贸反应机制,能够抵制国际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缓解中国增加进口时往往面临高价的局面。第四,提高粮食产品质量,保障消费安全。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依然形势严峻、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质量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据卫生部统计,我国每年发生的食品中毒事件近2500起,并且呈逐年上升的势头。其次,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与危害严重。第五,增加粮食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国际竞争力。目前,农产品中普遍存在“四多四少”的现象。农产品品种结构的不合理,农产品品质缺乏多样性和优良化,造成农产品产销的不平衡,带来农产品国际市场销售的波动,进而影响到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

四、如何构建农产品外贸灵活反应机制

1.三方协作,建立我国农产品贸易摩擦应对机制。政府、行业、企业三方协作,建立全面应对农产品贸易摩擦的机制,完善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我国驻外商务机构的作用,促进对所在国反倾销法律法规的研究,时时跟踪我国出口农产品被西方国家反倾销机构立案调查的情况,并及时向国内传递相关信息,以有助于国内相关部门快速启动应对机制,联合行业商会与企业应诉;建立健全企业应诉的奖惩制度,加大其奖惩力度,以促进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针对农产品贸易的歧视性技术壁垒,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与农业科研部门联合,必须加强对国外技术壁垒的研究,加强对农业科学研究,依据科研成果,阻止其他国家对我国农产品进行歧视性限制,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2.充分发挥和利用WTO及相关协议的贸易争端解决机

制。一是DSU争端解决方式。当WTO成员认为其它成员实行的贸易政策或者采取的某一行动违反了世界贸易的有关协议,就可以使用DSU来解决争端,而不应该采用单边措施。只要一成员方因争端未决而选择了申诉,另一成员方必须应诉,以双方都能接受DSU有关机构对最终通过的裁决或者建议执行情况的监督。二是SPS协议措施。WTO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SPS)允许成员国确保国内消费者能够得到“安全”供应的食品进行消费。我国承诺将根据《SPS协定》的规定,仅在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须的限度内实施SPS措施。中国将不会以作为对贸易的变相限制的方式实施SPS措施。中国将在自加入之日起完全遵守《SPS协定》,并保证所有与SPS措施有关的法律、法规、法令、要求和程序符合《SPS协定》。三是特殊保障机制(SSM)。SSM是在新一轮谈判中,针对乌拉奎《农业协定》规定的特殊保障措施(SSG)主要为少数发达国家利用的不平等情况,广大发展中国家联合提出的建立一种专门为发展中国家使用的、在进口数量激增或进口价格下跌时可通过征收附加关税缓解进口冲击的救济机制。

3.不断完善我国农产品出口管理机制。一是农产品出口预警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建立农产品出口预警机制,形成由中央统一协调管理,地方分工合作的预警体系。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收集与农产品出口相关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甄别,对不利于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事件进行合理评估,提出相应对策,提醒外贸企业对农产品出口的各种限制做出应对的准备和预案,有利于规避和解决贸易摩擦。二是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突破农产品绿色壁垒。长期以来,我国农业标准化建设滞后,对农产品贸易制约日益明显,我国农产品检验标准一直落后于发达国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证体系。因此,我国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绿色食品技术标准、认证和检测体系,按照WTO协议中关于食品安全和动植物卫生健康标准的协议,积极研究和采用国际标准。三是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例行检测制度。通过建立和实施出口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将农产品市场准入性检验,由生产或经营者委托检验形式转变为由政府出资的例行检查方式。这样既发挥了政府的监督作用,又降低了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成本,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此基础上,建立产地农产品质量信誉等级档案。对经品牌认证的农产品实行免检制度。作为国家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农产品质检机构应保持全额拨款,事业费不变,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多元化的投入体制。

参 考 文 献

[1]冯昭奎.世界粮食够吃吗[N].学习时报.2010(7)

[2]周光俊.食品安全与大众健康[J].西部粮油科技.2001,26(3):34~35

[3]陶家渠.大粮食安全观[N].人民日报.2010(7)

[4]王东.聚焦全球饥饿与粮食安全问题[N].学习时报.2010(2)

[5]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课题组.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研究——“十二五”我国粮食安全保障体系.2012,3

[6]郭航.中国农产品的贸易摩擦和对策研究[J].国际商行探索.2010(4)

[7]张晖.国际贸易摩擦新形势及对策建议[J].商场现代化.2010

[8]陈志刚,宋海英,董银果.中国农产品贸易与SPS措施贸易模式影响程度及应对策略分析[M].浙江大学出版社

[9]《对外开放与中国农业发展》系列研究报告之一.多边贸易谈判与中国农业发展[M].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11)

[10]杨胜利.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现状分析及对策[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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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李建勇.从新贸易保护主义解析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困境和对策

[J].企业导报.2009(11):71

[13]周江燕,赵景峰.金融危机下国际服务贸易壁垒对经济的影响

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意义篇(8)

一、何谓粮食安全问题

粮食安全(FOOD SECURITY)历来被世界各国政府所重视,通常我们把粮食安全理解为“粮食供求基本平衡”。1995年世界粮食首脑会议上通过《罗马宣言》,在世界范围对粮食安全作了理论性的规范,进一步明确了粮食安全的内涵。宣言指出,粮食是人类唯一的生存来源,人人享有免于饥饿的基本权利,当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在物质和经济上获得了足够、安全和富有营养的粮食来满足其积极和健康的膳食需要及食物喜好时,才实现了粮食安全。因此粮食安全应包括下述几层含义:其一,数量上的安全性。即通过粮食生产数量的积极稳定增长,满足人类对食物的解决饥饿问题;其二,无毒害性。即通过开发应用先进生物技术,尽可能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在土壤和粮食产品中的残留,减少、杜绝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并有效保持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条件;其三,高营养价值。即依靠基因工程技术和先进加工生产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改善粮食产品中矿物质元素和维生素等物质的含量,满足人体健康的基本需要。

粮食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的概念,它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达程度是密切相关的。每个国家对粮食安全有自己的理解,一般而言,发达国家注重全面平衡,宏观调节控制,以实现其粮食安全战略;发展中国家往往强调发展粮食生产,并适当限制消费,谋求粮食总量基本平衡。因此,评价和考核粮食安全问题,应充分考虑粮食品质对综合安全水平的影响。发展中国家在解决粮食安全问题时应考虑到粮食生产、消费与储备、粮食贸易与自给率、人均粮食占有量与贫困人口的粮食安全、粮食的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粮食安全的成本与收益、粮食的静态安全与动态安全等方面的关系。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坚持“以粮为纲”,致力于粮食总产量的提高,以解决老百姓的“吃饭问题”。通过数十年的努力,中国粮食问题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吃饭问题”已经成功地解决。1996年国务院新闻办《中国的粮食问题》白皮书指出:至1995年,我国粮食总产量居世界第一,比1949年增加了3倍多,人均380公斤,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粮食自给率超过95%。中国不但不会对世界粮食安全构成威胁,还将为世界粮食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粮食安全概念的内涵也在不断的变化。在我国过去,粮食安全的提法仅指保管好粮食,不使粮食品质下降或数量不发生短少等,只是粮食流通中的一个环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粮食供求矛盾基本解决,甚至出现了“过剩”这样的新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安全体系。“粮食安全”的提出扭转了过去一味追求产量的观念,进一步从贸易、结构、质量等方面强调了粮食安全的概念,从国家经济安全的大局出发,符合当前实际,更具有科学性。

二、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应注意的问题

1.粮食生产、波动与储备

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在考虑到粮食生产、储备关系的同时,还要考虑到由于自然灾害引起的粮食产量波动的风险。一方面,由于粮食生产的特殊性,无法避免自然灾害的破坏,每年都会产生一定的受灾面积,每隔几年,都会有一场大的灾害,导致粮食减产、或大面积停产,从而使粮食产量出现较大的波动。另一方面,粮食是一种季节生产常年消费、区域生产世界消费的商品,这样就产生了粮食流通空间与时间的间隔、生产与消费之间的不对称性。由于这种不对称性的存在,适当的粮食储备也显得非常必要。

对于以满足老百姓基本生存需要的作为粮食安全首要目标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数量安全是粮食安全的第一要务,因此,充足的粮食储备尤显重要。通过适当的粮食储备,以保证粮食的安全供给。由于粮食储备有一定的成本,因此必须保证合理的储备数量,既保证安全供给,又保证粮食安全成本的最小化。

2.粮食贸易与自给率

在考虑粮食贸易与自给率的关系时,还要考虑到国际市场粮价的波动、以及禁运带来的风险。在不考虑政治因素的条件下,发展中国家可以依赖国际市场保证本国的粮食安全,充分的在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获得利益。但如果发展中国家完全依赖国际粮食市场,以保证本国的粮食安全,可能会把粮食安全的风险演变为一国的政治风险,一旦国际粮食市场价格波动,会迅速波及到本国的生活必需品物价,物价指数会发生变化,老百姓的生活会受到很大影响。如果发生禁运,则严重威胁到国家安全。可能会在双边、或多边关系中失去发言权、主动权,甚至可能会失去的独立,受制于粮食出口国。因此,发展中国家粮食对外贸易依存度、粮食自给率应该有一个合理的比例。

3. 人均粮食占有量与贫困人口的粮食安全

在发展中国家,由于财富分配的不均衡性,所以,总是存在一定数量的贫困人口。贫困人口的粮食安全问题是发展中国家特有的问题。贫困人口的粮食安全问题包括粮食的数量安全与粮食的质量安全。粮食的数量安全指的是贫困人口确能获得所需数量的粮食,粮食的质量安全指贫困人口每天能够获得足够营养与能量的食物。

一方面,贫困人口收入低下,导致他们的粮食需求得不到保障,尽管社会有足够的粮食供给(总量安全)、尽管人均粮食供给是安全的,但是对这一部分人群来说,粮食是不安全的。另一方面,随着居民收入增加和购买力水平的提高,导致食品消费结构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对粮食安全也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此,发展中国家在考虑制定本国粮食安全政策时,在充分考虑粮食总量安全、人均占有量安全的同时,更要考虑贫困人口的粮食安全,以及由于经济发展而导致的粮食结构性安全问题。

4.粮食的数量安全与质量安全

在考虑粮食的数量安全的同时,还要考虑到粮食的质量安全。确保提供的粮食必须是无毒害、高营养、健康的安全食品。近几年来由于供给粮食的质量不合格、农药含量超标而损害消费者健康的问题时有发生。人们迫切需要安全食品、卫生食品、有营养食品。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安全、健康、有营养的绿色食品。

在发展中国家,理论界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在研究“粮食安全”问题时,非常重视粮食的数量安全问题,而对粮食的质量安全问题有所忽视。数量安全是粮食安全的基本的、首要的、必须解决的问题,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所提供食品的品质、营养、环保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粮食的营养性、无毒害性、高品质是现阶段发展中国家在解决粮食安全问题时要考虑的主要问题之一。

5.粮食安全的成本与收益

粮食安全收益可以理解为一个国家借助于保障粮食安全而可能体现出来的社会经济收益和非经济收益。经济收益指粮食安全获得的实际经济利益,非经济利益指在粮食安全保证下,全体居民免遭饥饿的风险以及一国可能免遭的禁运、国际市场粮食波动等政治风险。

粮食安全成本,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保障粮食安全而投入在粮食生产、流通、分配与消费等环节上的经济支出与机会成本。合理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保证粮食安全成本与收益的平衡,是发展中国家在解决粮食安全问题时必须考虑的又一重要问题。发展中国家在解决粮食安全问题时,必须充分考虑粮食安全所带来的收益,以及保障粮食安全可能付出的成本,要以合理的成本保证本国的粮食安全。

三、粮食安全的指标体系

粮食安全的指标体系包括数量指标、粮食波动指标、粮食自给指标、质量指标(无毒害、高营养)多个方面。数量指标包括总量指标、个量指标,总量指标包括粮食总产量、粮食总消费量、粮食的储备水平;个量指标包括人均粮食占有量、低收入阶层的粮食保障水平;粮食波动安全指标包括粮食单产波动系数、粮食总量波动系数、国际市场粮价波动系数;粮食自给水平指标包括粮食的贸易依存度、粮食的自给率;粮食质量指标包括粮食的营养性、粮食的无毒害性。一些重要指标解释如下:

1.粮食总产量

粮食生产的总产量取决于自然资源、要素投入、生产成本、土地经营规模、农业技术进步等方面。在技术条件不变的前提下,一国资源数量的减少意味着该国粮食总产量和供给量的下降;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下降意味着相同的投入只能获得更少的粮食产量。农村劳动力、化肥、农用电、农业机械等要素投入对粮食生产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由于生产要素的不科学运用或价格上涨,可能导致粮食生产成本的上升。当成本上升的幅度超过收益提高幅度时,农民就会放弃或缩减粮食生产,从而导致粮食不安全性增加。土地经营规模的增加或减少、农业技术进步都对粮食安全产生直接的影响。农业技术创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已经成为增加产量,从而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的重要原因。

2.粮食储备水平

粮食储备是在新的作物年度开始时,可以从上一年度收获的作物中得到(包括进口)的粮食储备量,也称作“结转储备量”。结转储备包括后备储备和周转储备。联合国粮农组织所采用的最重要的衡量标准是,一个作物年度结束时的转结库存,至少应为年消费量的17%到18%,即供两个月的消费。其中周转储备为11%~12%,后备储备为5%~6%。

而且FAO认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确定粮食库存的合理界限,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考虑:(1)安全界限。就是储备的数量要能保证在出现自然灾害和其他紧急情况时的供应需求,一般以常年产量与最低产量的差额作为储备的标准。(2)经济界限。就是库存粮食的费用小于或等于进口粮食的费用。如果发现粮食以外的出口创汇产品更有利,就可以减少国内粮食库存,用部分信用进口的方式达到国内粮食安全。

3.人均粮食占有量(Per capita grain availability)

粮食安全最终目标是保证任何一个人在任何时候可以获得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粮食。所以人均占有量的多少,是衡量粮食安全的一个重要指标。人均粮食占有量越高,则粮食安全程度越高。有研究表明,按照中国预防医学院、国家统计局:《中国七省市食物营养与健康状况》提供的数据,我国的一个标准人的每天生存性粮食的最低需求量要有0.681公斤,达到年均248.56公斤的粮食需求水平,就能基本保证每人的生存安全,但营养水平将低于卫生部门推荐的标准。若粮食的人均供给量低于248.56公斤,则可以肯定发生了绝对的粮食危机或绝对饥荒。

每人年均360公斤粮食是保障公民蛋白质需求的最低占有水平,当低于这个水平,会引起社会恐慌;当人均占有量为400公斤左右,可以基本上保证我国的每一个公民达到FAO关于粮食安全的基本要求,也可以保障大多数公民的营养性粮食安全。并且,还可以抵御50年一遇的最大减产对粮食安全构成的威胁,粮食生产能力或供给能力处于这一水平将基本消除粮食危机的阴影。

4.粮食的贸易依存度(Dependency ofTrade)

即为满足一国粮食总需求,从国际市场净进口的粮食占国内粮食总需求量的百分比。如果用表示一定时期一国的粮食总供给量(包括当年产量和结转库存)。表示粮食总需求量,则该国粮食贸易依存度可以表示为=00%。

粮食贸易依存度从另一个角度看,反映了粮食的自给水平,用公式表示就是:==。多数经济学家认为:≤5%,或者≥95%,即达到了足够高的粮食安全水平:≤10%或者≥90%,即达到了可以接受的粮食安全水平。在我国法律中规定,我国的粮食自给率一定要保持在95%的水平之上,这样可以减少贸易依存度,也可以避免受国际市场的较大影响,同时,也降低了粮食不安全的程度。

5.低收入阶层的粮食保障水平(The Level of Per Capita Owned Grain)

饥饿和贫困在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发展中国家贫困人口相对较多。在粮食供给量一定的情况下,一国粮食安全水平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低收入阶层粮食需求的满足程度。一个国家总体上粮食供给有余而一部分低收入者可能吃不饱饭或者营养不足。增加低收入阶层的粮食供给,可以显著地提高一国的粮食安全水平。

设一国长期营养不足的人组成了一个集合,他们的卡路里摄入量低于正常需要量,那么长期营养不足的人的粮食缺口额可表示成:=;∈;式中,是某个人的卡路里摄入量,因而该国的粮食缺口额总数()即是=∑ 。

通常,粮食不安全程度可以用营养不足人数占全国人口的比例来表示。或者营养不足人口粮食缺额的绝对数量与他们的实际需要量之比不表示,即:=或=。相应地,该国的粮食安全程度为=。

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意义篇(9)

科学发展观成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战略指导思想,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和世界观。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就必须抓好“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而“发展”这一第一要务,必须是科学的。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的继承发展。科学发展观体现了马列主义的历史唯物论、辩证论,体现了思想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等思想,体现了邓小平理论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要求,同时也是实践“*”重要思想的要求。“*”重要思想中的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发展方向、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如何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当今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就不会取得预想的效果。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价值观、文化的渴求越来越高,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就不能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不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民对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就难于满足。从这一点看,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一步做好党的各项伟大事业是非常重要的。

粮食储备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物质基础,作为政府管理和储存粮食储备工作的储备库,近年来,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紧围绕确保储备粮食安全这个重中之重,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并做好粮食储备工作,特别是承担储备粮管理经营工作重任的国家粮食储备库,履行职责,强化管理;抓住机遇,开拓经营,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去年在全面推行仓储“精细化”管理,确保中央和地方储备粮安全储存的基础上,把储备粮管理和经营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转化为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真正做到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事情就毫不迟疑地去做,确保实现科学发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粮食储备工作,就必须增强全民的粮食安全意识,增强以人为本的储粮意识,增强储粮的成本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使粮食储备工作健康有序,才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粮食储备工作,必须准确把握如下问题:

一、增强全民的粮食安全意识

谚语云:“人是铁,饭是钢,一餐不吃饿得慌。”可见,粮食是特殊物资。它的生产具有季节性、不稳定性和区域性的特点;而消费具有常年性、增长性和全局性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粮食储备的必要性。我国是一个发展中人口大国,粮食消费问题对我国来说至关重要。为确保粮食安全,客观上要求,无论家庭、地方,还是国家都要有粮食储备。在粮食安全问题上,我们既不能谈“粮”色变,更不能掉以轻心,而应创新工作思路,把工作做到实处。

首先,要增强农民的粮食储备意识。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广大农民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储粮的自觉性;结合新农村建设,在村庄整治中,应规划好农民的粮食储备,并指导农民科学储粮;对农民卖粮,应做到心中有数,不能盲目乐观,更不能见利忘义;应教育农民留足自己的口粮,不要卖“过头粮”。

其次,要增强粮食经营企业的粮食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必须保持粮食行政部门所规定的库存量,并把它作为粮食经营企业的必备条件;坚持按时向粮食行政部门报送粮食存量,不得少报或多报。

第三,各级政府要增强粮食安全意识。各级政府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建立粮食储备制度,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把粮食储备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列入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折不扣地完成国家粮食储备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储粮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的储粮理念,就是要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一切行动都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最高衡量标准。粮食储备工作的目标就是让种粮农民增收、让消费者受益、让党和政府放心。

粮食收购价格要根据粮食市场情况确定,粮食行政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粮食市场的监管工作,确保粮食收购价格合理。这样,既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让国家的惠农政策真正惠及农民,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把收购农民生产的粮食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建设和谐新农村的重要工作来抓实、抓好。储粮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人们有饭吃的问题,尤其是在发生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时,保证每一名受灾群众都有饭吃。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不管天下发生什么事,只要人民吃饱肚子,一切就好办了。”所以,储备粮库更要做好粮食宏观调控工作,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在粮食收购季节要正确处理自身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做好粮食收购工作,为人民提供优质服务,并通过这种服务来壮大粮食储备企业的实力。

粮食轮换工作要确保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失。粮食战线的同志要继续保持和发扬“宁流千滴汗、不坏一粒粮”的优良传统,强化责任制,实行科学管粮。要勇于改革粮食流通方式,走变“存”为“流”的粮食储备之路,确保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失。

三、正确处理粮食储备工作的三对关系

(一)正确处理产区与销区的关系。处理好这对关系,既是全国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也是减少粮食流通环节,降低粮食储备成本,实现城市支持农村、销区支援产区的需要。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产销区的调控和指导,使产销区的合作更加有目的性,避免盲目性。

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意义篇(10)

中图分类号:D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829(2013)05-0011-05

一、引言

粮食既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

目前,学术界对粮食安全问题的研究,大多集中于经济学和社会学领域,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第一,粮食生产与供给方面的研究。吕新业认为粮食安全应立足国内生产,提高国家粮食自给率确保粮食安全,[1]43-46林毅夫强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粮食生产的激励,[2]139-144赵德余等人通过分析粮食直接补贴政策,指出政府支持在促进粮食增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3]58-64第二,粮食需求与消费方面的研究。黄季等人通过研究指出,城市化的推进与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所导致的市民饮食偏好变化,决定着食物需求结构的变化。[4]95-100洪民荣根据恩格尔定律分析中国粮食消费问题,运用回归模型估算中国粮食需求的价格弹性是24%,收入弹性是-13%。[5]35-38第三,国内外粮食市场与贸易方面的研究。柯柄生提出粮食的收购、销售被行政区划束缚,粮食流通过程中环节琐碎,经营集中,导致效率较低;[6]12-16周其仁认为政府应兼顾贯彻粮食政策与获取市场利润;[7]79-84黄季展开对粮食价格“双轨制”的讨论,指出粮食定购价格会对农户的供粮行为产生影响;[8]2-6周毅等人按照资源禀赋原理,提出了“粮食生产―粮食贸易”的以粮换粮模式。[9]38第四,粮食安全的基准与测评方法方面的研究。阿马蒂亚・森以1943年孟加拉为例,着眼“权利方法”分析决定粮食安全的因素,指出饥荒问题的关键难题在于获取机会的不均;[10]65-70林毅夫以中国的“三年饥荒”为例,指出农民与间的关系由重复博弈到单一博弈的转化,严重影响了粮食的产量;[11]2-3朱泽以粮食产量波动系数、自给率、储备水平、人均占有量这四项指标构建了粮食安全系数;[12]26-34刘晓梅根据以上四项指标,依据权重求出安全系数的加权平均数,得出我国粮食安全系数为0.7。[13]16-41第五,通过经验借鉴对我国粮食安全方面的研究。岸根卓郎在研究中指出,日本为解决粮食安全问题,设立了“粮食综合生产与流通基地”;[14]8-11聂振邦研究了阿根廷实施的粮食企业国有化与运输系统民营化战略。[15]4-6

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基于国家战略,笔者认为粮食安全的“社会影响大于经济影响,政治影响大于社会影响”。[16]86首先,粮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要素。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粮食是人类存活所必需的最基本、最重要且无可替代的物品,一旦粮食短缺,很容易出现饥荒,甚至威胁到人类生存。其次,粮食安全是社会安宁的稳定器。长期以来,“小农模式”在我国广大农村根深蒂固,农民习惯集生产、消费于一身的自给自足生产模式。至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仅比农村人口多1.27%,经济相对脆弱的广大农村地区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件,农民是农村稳定的基本元素,粮食是稳定农民的关键因子。一旦缺粮,大量购粮于市则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从而加剧社会动荡。再次,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粮食安全事关国计民生,其立足点是实现基本自给,即使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程度日趋增强,世界粮食市场也只能作为调剂余缺的窗口。最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之基础。粮食安全得到保障,百姓衣食无忧,依赖粮食生存及其他与粮食相关的产业部门才能持续有序、健康稳定地发展。

因此,从国际政治视角研究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国际关系中的国家粮食安全考察

粮食安全作为一种全球性的公共产品,具有极强的跨国界外部特征。根据英吉・考尔(Inge Kaul)等的界定,[17]20其受益空间突破了国家、区域等地理界线,不仅包括发达国家也包括发展中国家;其受益对象是全人类,具有非排他性和普世性,因为任何国家的任何人要获得生存都必须从中获益;受益时间不仅有功于现实生活着的人,而且也有益于子孙后代的生存和发展。

(一)粮食是国际交往中的基础性战略资源

粮食是全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性公共产品,具有不可替代性。在国际舞台上,一些西方国家提出了“粮食阴谋论”,即“哪国控制了全球大多数粮食,该国就控制了人类的大多数”,[18]34妄图通过控制全球粮食资源,以控制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标,从而获取世界霸权,主宰人类。其具体做法就是一国政府运用粮食或者粮食生产要素,通过采取贸易、援助或者禁运等行政干预手段,实现对某个设定对象国政府顺应粮食来源国政府公开或不公开的意图行事的外交行为,实质上是开展“粮食外交”。[19]50-52

以美国为例。美国政府充分把握好了粮食的基础性战略资源特征,因时制宜地服务于其对内统治和对外交往。简言之,大概分为三个阶段:第一,1948年至1953年,尝试探索阶段。二战的人为因素和战后初期的自然灾害导致欧洲农业走向了崩溃边缘,美国向欧洲部分国家进行粮食出口,带有人道主义性质的救助色彩。这既有利于处理国内剩余粮食,赢得农场主的政治支持,还可以伺机抢占那些接受援助的国家的市场,为以后经贸、政治往来等打下基础。第二,1954年至1968年,全面推进阶段。这一时期,美苏争霸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基于内政外交的需要,为削弱敌对阵营的力量,获得更多第三世界国家的支持,美国把粮食外交的重心转向亚非等发展中国家。这一时期,美国国会制定了法案《农产品贸易和开发援助法》,并在白宫办公厅设立和平粮食办公室。第三,1969年至今,继续推进、不断完善阶段。这期间,美国的对外粮食政策无一不以维护自身国家利益为中心,无一不服务于国家对内统治、对外交往,具有极强的粮食政治性。

(二)各国粮食安全战略对国际关系构建及格局形成的重要影响

第一,一些国家主动抛出粮食橄榄枝,扩充自己阵营,孤立敌对势力,对国际关系格局的改变具有重要影响。

以中苏为例。中苏之间的粮食外交,很大程度上是苏联对新中国的农业援助。究其原因,中国是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当时全世界的社会主义国家还为数不多,苏联为扩大阵营,联合中国对抗西方资本主义的意识渗透、思想钳制与物资禁运,基于国际形势的需要向中国抛出橄榄枝。苏联对中国的这种农业援助,增加了中国的粮食产量,民生得到保障,帮助中国成功应对了西方资本主义的打压与吸纳,中国屹立于社会主义阵营,对国际关系格局及国际主体之间的力量均衡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具体做法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即1949年至1960年间,苏联与中国相继开展各项农业科技合作,表现为:中苏互派留学生,两国的专家互相交流访问,共享农业信息情报,共同致力于改良品种、农耕机具等。此外,中苏双方还共同筹建了科学技术委员会,中苏农科院之间建立了合作关系,达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共同进行和苏联帮助中国进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的协定》(简称122项协定)。中苏两国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开展双方输出、双向对流的互助合作,[20]38中国收获了提高国家粮食生产能力的经验与技术。

第二,一些国家为国家利益采取援助以拉拢、禁运以孤立等手段,对国际格局的构建产生重要影响。

以中美粮食外交为例,新中国成立前,美国对中国国民政府的粮食外交,是救济与援质的。美国对当时的国民政府采取包括粮食援助在内的各种援助,是为了帮助国民政府与中国共产党的内战,企图扼杀中国革命和阻碍共产主义潮流,以牟取更多的国家利益。新中国成立初期,美国对中国的粮食政策则以禁运为主,原因有二:一是妄图对新生的社会主义中国从物质上进行压制,使中国“改弦易帜”;二是企图通过发动朝鲜战争,以朝鲜为后方基地和跳板对中国实施威胁和侵略。在我国的三年饥荒中,美国又妄图以粮食运送作为条件,诱导和压迫中国在上做出让步……以上种种事件,无不体现出粮食作为一种特殊资源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性,间接影响着国际关系格局的构建。

第三,对“第三世界”与联合国“常委”格局形成具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影响。

以中非粮食外交为例,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在对外交往中除了把握好“有利”外,也向来注重“有礼”、“有节”。自新中国成立到中国改革开放以前,虽然中国国内困难重重,但是中国始终毫不吝啬对力量更加薄弱的非洲兄弟国家予以援助。对非洲的援助,除了铁路、经济投资外,更重要的是农业援助和粮食救济,以不求回报的姿态援助非洲国家,不但“授之以鱼”,更“授之以渔”,极大地帮助非洲人民减少了饥饿侵袭,帮助非洲国家稳定了政局。中国的援助,特别是包含粮食救济在内的农业援助,深受非洲国家和人民的感激,无形地拉近了中非之间的友谊。“第三世界”的概念提出后,中非关系更加密切。1971年,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地位的恢复,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非洲兄弟国家的投票与支持。中国成为联合国5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在联合国事务的起草、决策、执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对国际局势和国际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全球一体化视阈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路径探究

(一)“全球视野”――呼吁世界各国共同应对粮食安全问题

粮食作为一项最基本的全球公共产品,与人类生存密不可分,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应对。在此过程中也要考虑“集体行动的逻辑”理论所讲的,行为主体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力求避免“搭便车”现象和“囚徒困境”博弈的出现,[21]187呼吁各国都朝着同一目标采取行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当今的世界,正由全球经济一体化进一步发展为全球政治经济一体化,表现为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国与国之间的相互合作程度加深,相互依赖程度也日益强化。国家粮食安全是世界粮食安全的组成部分,各国在国家粮食安全问题上都不能独善其身。

基于此,作为国土面积世界前三的中国,必须呼吁世界各国站在“全球视野”的角度将全球粮食问题看成 “一盘棋”,积极倡导世界各国既要立足本国农业发展,增加粮食产量,也要加强国际粮食安全的合作力度。如通过开展区域、双边或多边合作,进一步协调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设定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粮食进出口补贴的种类与数量等。

(二)“利益格局”――倡导建立公正的全球粮食贸易新秩序

当今世界,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粮食贸易博弈中,发达国家凭借其自身经济优势往往掌握主导权,而发展中国家往往处于劣势,全球粮食贸易规则掌控在发达国家手中,失去了原有的公平公正性。在粮食等全球基础性公共产品总量充足的前提下,要想经济脆弱且敏感的弱国都能有所保障,需要形成一套受大多数国家认可接受的原则、规则或决策程序等国际机制。

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粮食总产量持续增加,以2007年、2008年为例,2008年世界粮食总产量为16.6亿吨,较上年度增加了8 900万吨。[22]11而与此同时,世界人口增速放缓,人口总数增幅不大,但出现了世界粮价从2005年初到2008年初,全球玉米涨价131%、小麦上涨177%、大米上涨62%等大幅上涨的局面。[23]27究其原因,这主要是全球不公正的粮食贸易体系所致:第一,世界石油价格只涨不跌,发达国家积极制定生物能源战略,引发粮食价格上涨,供求状况发生变化。第二,在粮食贸易自由化体系下,发达国家自身所具备的独特优势,例如农业技术发达等,逐步掌控了粮食的定价权;而与此同时,迫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粮食自由贸易的主张,使得发展中国家在粮食市场的管理和干预力度减少,无法通过行政干预来扭转不利局面。第三,西方金融机构对粮食的投机炒作、哄抬粮价,增加了粮食供求紧张局面。

吃饭问题是一国安身立命之本。面对粮食安全问题,我国应积极向联合国、世界粮农组织、世界银行、世界粮食计划署及G20等国际组织提议,大力倡导各国参与签署全球粮食安全备忘录,构建粮食安全紧密协作机制,密切关注粮食供求的品种结构、价格波动、往来贸易等国际市场状况,对国际市场上出现的农产品投机倒把等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以实际行动来重新建立公正的粮食贸易新体系,构建全球粮食贸易新秩序。

(三)“南北对话”――与发达国家开展合作以实现粮食安全共赢

目前,经联合国确认并明文公布的发达国家全球共有44个,而世界市场经济的大部分资源正是被这占全球国家总数五分之一的发达国家所掌控。近年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统计数据表明,世界粮食资源的生产、流通逐步由发展中国家转向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对世界粮食出口总量的操控比率超过60%,美国粮食出口量巅峰时竟多达全世界总量的三分之一。究其原因,第一,发达国家高度重视粮食生产,政策上给予倾斜,资金上大力扶持,使其在农业技术和农业布局上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粮食产量远高于发展中国家;第二,发达国家国土普遍宽广平坦,耕地资源丰富,且人口基数小,本国粮食往往供过于求,而发展中国家例如中国、印度,人口基数庞大,粮食需求量极大。

我国立足于发展自身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应全方位、多角度与发达国家开展粮食安全的合作,以增强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首先,要坚持“走出去”战略,积极与发达国家开展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的各种合作;同时,积极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制度,借发达国家坚韧之石,以攻克我国粮食安全之虞;此外,要学会与“狼”共舞,在国际粮食市场的激烈竞争中,中国不仅要自如应对各种博弈,更要学会独善其身,力争获得国家粮食安全系数的最优化而非最大化。

(四)“南南合作”――加大对第三世界国家农业投资,以增强国家粮食安全

粮食安全问题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巨大挑战。一旦出现世界粮食危机,首先受到冲击的必然是国家政局不稳、社会动荡、国民经济敏感、百姓购买能力脆弱的第三世界国家。作为第三世界国家之一的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虽然我国的粮食自给率能达90%,但是如果第三世界其他国家遭受冲击,也必然会让中国的发展缺乏稳定的国际环境。

对第三世界国家而言,粮食安全就是其最大的政治安全,解决好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国家才具备发展经济的基础和条件,政治上才能赢得主动权,政权才能稳定。联合第三世界国家,共同促进粮食安全,也只有如此才能使中国的粮食安全得到保障。我国应该对第三世界国家特别是非洲实施农业援助,采取中国投资,共同研发等方式,以增强双方、多方的国家粮食安全。此外,应有选择性地加大对非农业长期投资力度而非短期的无偿性援助,增强第三世界国家的粮食产能,同时也可增强中国的国家粮食安全。

总之,国家粮食安全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任重道远。国家粮食安全全球一盘棋,各国国内保障是根本,国际流通是补充,坚定主抓是根本,只有合理调剂、补充,才能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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