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安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20 00:33:58

人事工作安排

人事工作安排篇(1)

1、架构维护及人员招聘需求收集与审核;

2、联系学校、职介所、劳动局、劳动力市场等渠道,了解人才渠道信息,拓展与维护招聘渠道;

3、招聘信息,搜集人才信息;

4、利用多种手段进行人才测评与筛选;

5、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初步审核各岗位薪酬定位的合理性;

6、统计每月的招聘结果、人员需求、招聘计划、进行招聘分析;

7、与离职员工做离职面谈,了解与分析离职原因,作相关统计,并据此搜集公司改进意见,对可挽留的员工进行挽留,办理离职手续;

8、上递录用人员资料,电话通知录用者,跟进审批进程,办理入职手续;

9、接大量应聘者咨询电话、部门间沟通、处理上司临时安排的事务。

考勤专员--

1、数据的收集与入录;

2、临时工离职办理;

3、办理入职人员的IC卡;

4、核算离职人员考勤;

5、有时帮助签订劳动合同;

6、出月报表;

7、接电话、部门间沟通、处理上司临时安排的事务。

劳资专员--

1、审核与办理各类人事处理单,包括奖罚单、晋升单、调动单、调薪单等;

2、签订、与续签劳动合同;

3、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4、开出离职者的退保证明;

5、工伤与医疗事件的跟进与处理;

6、接电话、部门间沟通、处理上司临时安排的事务。

劳资专员--

1、人事档案管理,包括所有在职员工/临时工入职者、离职者资料、奖罚、晋升、调动、调薪、培训记录等单据的人事系统录入归档、出档;

2、制作每月人事月报表;

3、各部门间沟通、处理上司临时安排的事务。

招聘和培训工作的重点是偏重质量。

考勤和劳资工作的重点是偏重数量。

二、目前一些劳资工作的衔接情况:

1、入职工作衔接情况:

⑴()电话通知入职,登记、填写、交待办理程序与相关福利待遇情况--

⑵()办IC卡、工卡--

⑶()签合同、办社保--

⑷()入人事系统、五大中心,对每一份入职资料进行整理,制作员工档案明细目录。

2、离职工作衔接情况:

⑴()面谈(填《离职调查问卷》、《离职面谈记录表》、登记《离职人员名单》),给《离职审批表》--

⑵()收面谈问卷和离职表,登记,开退保证明,上递审批--

⑶()收退保证明和离职表,给离职者《工作移交表》,办理离职--

⑷()核算考勤--

⑸()离职入系统,原始资料抽出归档。

目前的分工情况,没有清晰的思路,导致了衔接多,内部沟通时间损耗多。衔接越多,效率越低,出错率越高。这是部门工作的一个性质。

三、人事部人员工作内容调整建议

调整思路:招聘、培训工作做专,以提高质量;劳资、考勤工作分清,以提高效率。

具体调整建议:

1、劳资专员一--在职人员劳资关系处理

⑴审核与办理各类人事处理单,包括奖罚单、晋升单、调动单、调薪单等;

⑵人事档案管理,包括入职者、离职者资料、奖罚、晋升、调动、调薪、培训记录等单据的归档、出档;

⑶协助临时工、保安的招聘工作。

2、劳资专员二--入、离职人员劳资关系处理

⑴办理入职与转正;

⑵合同的签订与续签;

⑶办理社保与公积金;

⑷离职与退/转社保和公积金关系。

⑸工伤与医疗事件的跟进与处理。

工作衔接与工作量分析:

㈠入职工作(33分钟)

⑴接收招聘专员给予的可确认入职的职位申请表--

⑵通知入职事项--(3分钟)

⑶填相关表、交待办理流程--(10分钟)

⑷办理与发放工牌、IC卡--(15分钟)

⑸签订合同--(5分钟)

⑹交档案管理者

㈡转正工作(20分钟)

转正人员跟进,向部门递交转正单,办理转正

㈢社保、公积金办理与转移(3天)

㈣离职工作(11分钟)

⑴接收面谈者递来的面谈问卷及用人部门递来的离职审批表,上递审批--(1分钟)

⑵离职流程交待与办理--(10分钟)

⑶交考勤专员结算考勤--

⑷考勤专员交离职档案给档案管理者

办理一个人的入、离职、转正手续约耗时64分钟。

假设每月有100人办入、离职、转正手续,每天用6小时办理(另有1小时接电话,1小时会议、部门沟通、休息),每月实际工作日为24天,则:

3天+64*100/60分钟/6小时=20天

20/24=83%,根据80%饱和工作量原则,此种安排的工作量适宜。

根据此岗设计的工作内容,要求胜任者办事严谨、仔细,灵活性要求不高,同时有一定的对外活动能力。其中的转正若跟进不及时,根据新劳动法,容易引起劳动纠纷,所以对"严谨"的要求最高。

以上分工方式能最低限度的减少内部工作衔接,减少多余的内部时间损耗,提高工作效率。预计此种分工方式能使部门内部劳动时间节约10%左右。

根据目前人员状况,阿蓉更熟悉公司历史与运作,结合目前她的工作内容,接手在职人员劳资关系处理会相对比较适合;

工作认真、仔细、上进、好学,建议接手入、离职人员劳资关系处理。接手新工作内容,会进一步带动她的工作积极性。

3、目前有、负责招聘工作,如果需要把职业态度培训、情商培训、压力管理训练、职业心理训练、职业生涯心理辅导、拓展训练等课程开发并独立讲解,则需招聘一名有资历的培训专员。

四、入职签批流程调整建议

目前的入职签批要求是:

A、通知来面试时要求带齐照片、证件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岗位必须要简历)(实际操作中,经常有人带部全或忘记带,而且很多服务员和保安应聘者是不约而来,更不能保证其能带齐证件过来);

B、录用后,通知被录用者准备好照片、证件复印件,办理体检表或健康证(本地的过来交,外地的传真过来),然后上递由蔡总审批;

C、审批下来后,通知过来办入职手续。

从录用通知,到交健康证,最短需要2、3天;从上递吴总审批,到通知来办入职手续,需要的时间不确定,最短也要2天。为办入职,很多人往人事部跑两次。

人事工作安排篇(2)

一、关于机关党建工作

以省、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意见》为指导,按照“从严、务实、开放、创新”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重点做到“四个进一步”。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局党组中心组为龙头,县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充分利用机关干部在线理论学习、周四学习日、“机关干部大讲堂”等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持续抓好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落地生根。

(二)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方面,要坚决把责任担起来,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相应《实施意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抓机关到抓系统的转变。另一方面,要真正把责任压下去,明晰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党建责任清单,传导责任、传导压力、压紧压实,切实增强“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解决上紧下松、上热下冷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抓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整改落实。对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回头看”的通知》和《关于2016年度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要求,重点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基层党组织按期调整换届以及支部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等重点工作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支部管理。二是抓好活动载体。持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和“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通过抓党员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把党的活动抓实抓规范,把党员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把支部建成真正的“党员之家”。三是规范党内生活制度。深化《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真正让党内生活严起来、政治规矩立起来。四是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市局系统工会、团支部、妇联建设,收集信息、听取意见、畅通渠道,开展有利于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在解决干部职工各种困难方面切实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一是抓廉洁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以学习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采取讲廉洁党课、看警示教育片、到孝感监狱接受现场教育等方式,时刻绷紧廉洁之弦,筑牢思想防线。二是抓制度防范。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督促各科室、直属单位对照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重点抓好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等涉及重要资源配置和项目安排的制度设计,堵塞制度漏洞,推进阳光操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三是抓从严问责。强力推动机关纪委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督、执纪、问责五大职责。主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要多谈话、多提醒、多诫勉,注重治“未病”、治“小病”;对问题突出的,坚决从严问责处理。四是抓党洁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把从严治党重点向基层推进。全力配合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清单,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双百分”考核等六项制度。

    (五)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继续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及市委七十五条具体要求,在严和实、长和党上下功夫,落实“三短一简一俭”,做到“三公经费”和发文数量只减不增。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对办事态度差、工作拖沓、迟到早退等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加强能力建设,既要有政治素养有,又要在业务方面成为行家里手、专家权威,做又红又专的干部。

二、关于干部人事工作

国土资源系统是下管一级班子的体制,队伍比较大,要强化     干部人事管理,树立正确导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

担当的干部队伍。重点做到“三个强化”。

人事工作安排篇(3)

1、抓好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依据社区基层党建队伍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配备党组织负责人。根据区委组织部安排,公开公正地招聘录用党建社工,进一步充实社区基层党组织队伍力量。

2、组织开展基层党务工作者党务知识培训。集中一段时间,利用社区党校分校教育资源,通过以会代训方式,抓好新进党建社工专业知识培训,社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能力培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3、以点带面、以弱带强,全面加强基层党建点建设。加强党员服务站(点)实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整合和利用组织资源,丰富服务内容,培育特色工作,全面开展党员服务示范点创建工作。拟按照“一个党组织有一个特色”建设的要求,探索开展“一党组织一品”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建点引领作用。在升平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内容,完善党组织建设相关制度,以升平党总支党建示范点为标准全面推广开展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提高整体建设水平。

4、抓好七一表彰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两优一先”评比表彰工作。按照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采用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真正评选出一批群众信得过、认可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5、抓好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做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建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点,充分利用各居民活动室内的数字电视资源,做到居民区党员教育信息化、多样化;进一步探索党员服务中心功能,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预培训机制。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政治上的关心,积极引导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向党组织靠拢;进一步服务于加强党员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努力做到对流动党员进行即时、动态的管理;继续做好志愿者服务和困难党员帮扶慰问工作,将党员志愿者活动的触角伸展到社区需要的领域,扩大覆盖面,加强慰问帮扶力度;加强党员服务中心和站点的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党员素质工程教育活动,将“红色讲师团”向品牌化、系统化发展,进一步提高服务工作水平。

6、抓好社区党校分校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围绕区委“高起点、外向型、国际化”的发展思路,依托社区党校,开展“党员素质工程”,使党员在推动和谐静安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7、深入抓好党建“三个延伸”。继续抓好党建工作向物业、商场、市场延伸工作,物业、商场、市场所属区域党组织要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建立党组织或委派党建指导员方式进一步开展工作,切实把物业、商场、市场党建工作纳入到社区党组织建设之中。

8、抓好居委会换届选举人选审核推荐工作。在抓好调研基础上,依据居民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干部情况,按照选举相关要求,组织推荐居委会人选。

二、真抓实干,建立一支素质良好的干部队伍

1、认真抓好机关公务员、事业干部和社工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完成录用机关公务员、事业干部及社工工作。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年轻化的社区综合干部队伍。

2、深入开展干部培训和学习教育。根据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要求,继续对公务员实施分类分项目的培训教育,完成公务员培训年度计划,总结培训成果,做好“干部在线学习城”、“双休日培训”等的组织和考核工作,以组织科为主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

3、继续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加大社工交流和培养力度,进一步拓宽社工能进能出渠道,逐步完善社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学习培训,建立科学的奖惩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人事工作安排篇(4)

没有规距不成方圆。要保证温泉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首先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人事制度、管理规定、员工守则、工作标准、操作流程等,制度应涵盖所有工作岗位和工作区域,同时建立严格的考核标准及监督机制,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使员工行为有规可依,使温泉在规范、标准、高效的经营管理下,取得优良业绩。

二、建立良好的选才、育才、用才标准,为企业发展奠定基础。

人事工作安排篇(5)

公道正派是组织人事干部搞好工作的党性原则,是提高自身素质的基本标准,是恪尽职守的职业道德,是实践“三个代表”的行为准则。一个组织人事干部要做到公道正派,就必须按照“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做好做实。

一、在树立正确世界观上下功夫

对每个组织人事干部来说,世界观是直接影响其坚持公道正派的根本性问题。当前,我们组织人事工作改造客观世界的重要任务,就是为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人才保证。但是,对如何完成这一任务,每个组织人事干部所持的态度和做法是不尽相同的。这种不同的态度和做法,正是一个人在改造客观世界过程中自身世界观的具体反映。事实充分证明,我们的世界观正确了,组织人事工作的正确方向才能把握住,公道正派才能坚持好。反之,公道正派就会偏移正轨,组织人事工作就会出错,造成损失,损害组织人事干部的良好形象。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能不能坚持好公道正派,不仅向我们提出了一个为什么要改造世界观的问题,也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如何改造世界观的问题。组织人事干部怎样才能改造世界观呢?关键在于抓好科学理论学习。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学习、邓小平、、关于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的论述,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的集中学习教育研讨活动,切实解决好进组织人事部门为了什么?在工作岗位上干了什么?在塑造良好形象中树了什么?通过学习教育,自觉纠正思想上存在的“公道不公道关键在领导,正派不正派,要看上梁歪不歪。集中学习教育是领导的事,与我们一般组织人事干部没有关系”的认识偏差。在思想上明确公道正派坚持得好不好,不是与己无关,而是直接关系到能否真正实践“三个代表”,是立党为公还是立党为私的大问题。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定位公道正派的内涵与要求,把公道正派作为搞好组织人事工作的灵魂,作为评价组织人事干部言行品德的一面镜子,作为衡量组织人事干部形象的一把尺子。用以经常对照,自省、自警、自慎,不断从细微之处进行正确世界观的培养和锻炼,把公道正派的原则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努力担负起为铁路跨越式发展选好人用好人的政治责任。

二、在塑造良好的形象上下功夫

组织人事干部是管干部的干部,工作中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影响着组织人事部门的威信,影响着组织人事工作的好坏。树立组织人事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要求的,是组织人事工作的性质决定的,是干部职工的信任所期望的,对每一个组织人事干部来说责无旁贷。如何才能树立起组织人事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呢?同志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明确指出:“我们大家都要学习他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从这点出发,就可以变为大有利于人民的人。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同志在山西考察工作时也曾说过:“领导干部必须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要把人做好。本事越大,搞不好危害越大。”这些论述极为深刻,为我们组织人事干部如何做人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持从以下两个方面做起:一是要堂堂正正做人。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一生的追求。始终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在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应不惜牺牲个人利益甚至个人的一切。其次,要正确处理好荣与辱、苦与乐、尊与卑、公与私、公与仆、奉献与索取的关系,在“名”与“利”面前,保持清醒头脑,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考验。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严格自律,自我约束,见权不争,见钱不贪,见物不索,见色不迷,两袖清风,一身正气,永葆共产党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政治本色。二要公公道道办事。在工作中要坚持党性原则,按政策办事,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办事,贯彻政策不走样,执行规定不变调,严格程序不简化。对工作中发生的违规问题,敢于抵制和纠正,不做明哲保身的老好人。办事情,不夹带个人感情,不讲亲疏远近,不分职位高低,开前门,堵后门,公开透明,不搞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处理问题,符合规定要求的就解决,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都不能办。对来信来访要认真处理,耐心解答,及时解决,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要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本职业务知识,熟知有关政策规定,明确工作程序,成为本岗位的行家里手。要严谨细致,防止工作差错,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人事工作安排篇(6)

20__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全局,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生态”的要求,扎实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统筹城乡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__年工作回顾

(一)加强公务员与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日常管理,顺利完成20__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20__年公务员招录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省、州20__年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科学编制了“××县20__年度公务员招录计划”,设置公务员招考岗位58个,定向考录村(社区)公务员岗位3个,通过网上报名、初审、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政审、体检等工作,招录了52名公务员。二是积极稳妥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申报登记工作。全年办理公务员调配手续48人,认真做好我县档案局等4个已被批准为参公单位的65名工作人员参公登记的申报、审批工作。三是认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20__年度的考核工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考核5162人,其中:机关1150人,优秀等次206人,称职等次882人,未定等次62人;事业单位4012人,优秀等次587人,称职等次3375人,不称职等次1人,未定等次40人。四是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增强全县干部职工的学习能力、行政能力和执行力。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公务员危机管理》等培训考式4982人次,合格率达100。五是抓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2期,78人,合格率达100。办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333人,农民技术职务普升413人。推荐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省级1人,州级18人。六是做好干部工作。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的高度出发,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企业干部的解困稳定政策。组织开展健康体检、春节、“八

人事工作安排篇(7)

一、履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园区安委会成立全园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由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桃园镇镇长储开平同志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刘志伟和桃园镇副镇长潘文胜同志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区安委办,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制定、推进、督查和考核工作。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也要相应地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织,及时落实本辖区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研究部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分工。被确定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事故隐患存在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对事故隐患整改的协调和日常督查。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1.各村(社区):负责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安监所:负责督查全园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和特种设备及其生产、经营、使用、储运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派出所:负责全园道路交通、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旅馆、饭店、人员密集场所及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水利站:负责全园危桥、港河吊机、内河通航水域、水利工程建设和防洪、防灾设施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中心初中:负责全园教育系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规划建设局:负责全园新建、改建市政工程项目、燃气、饮水、建筑企业、装饰装潢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在建工程、搬迁工程、镇区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社会事业局:负责全园农用机具、农业资源开发和农药、化肥、种子经营网点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卫生所:负责全园食品、职业危害传染病防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磨头工商分局:负责全园商场和无证照生产经营单位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供电所:负责全园电力设施和安全用电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其他部门:负责各自职责管辖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2.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谁生产经营,谁负责排查,谁负责治理”的原则,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隐患整改资金使用专项制度和档案,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确保整改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限“五落实”,整改结束及时向园区有关部门申请验收,确保按期销号。

二、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实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制度。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内容,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全员培训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宣传和技能培训。园安委办要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适时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全园安全生产形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隐患查处情况。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推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对推进不力或造成事故的要给予曝光。

(二)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建立完善举报信息收集、核实、受理和查处的程序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的受理。园区安委办要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完善举报激励措施,对举报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位和个人。

(三)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分级量化报告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及部门必须在每月9日组织排查隐患,每月15日向安监所报送《软件园(桃园镇)生产经营单位及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

(四)实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公示、摘牌制度。对确认的重大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同时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监督的作用,重大事故隐患一经确认,即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重大事故隐患基本情况及可能造成的危害、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治理责任单位应当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由治理责任单位书面向园区有关部门或法定部门提出摘牌申请,相关部门或法定部门收到治理责任单位摘牌申请后,组织验收,验收或审查合格的,予以摘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如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整改的,必须报请党工委批准后,方可延期。验收或审查不合格的,由挂牌督办事故隐患部门或由法定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下达停产整改通知。对整改无望或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整改通知的,相关部门要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并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严肃追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人事工作安排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望各车间、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由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三、排查形式和范围

采取定期及随时排查的形式,范围包括全厂、重点部位。

四、排查重点部位及存在危险分析

1、本企业生产系统包括油罐,电梯、叉车、锅炉,高低压配电系统、加工机床等。主要事故是触电、机械伤害、火灾等。

2、生产车间易发生机械伤害、触电伤人。

3、变、配电室易发生雷击、短路、触电伤人事故。

4、材料库易发火灾事故。

5、夏天若未采取防暑措施,工人易发生中暑事故。

五、排查主要内容及措施

依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隐患及重点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建档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情况。

4、其他情况:企业生产现场实行劳动定员,设立安全标志,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能力和劳动强度要满足机器和人的要求,实行领导带班;加强要害部位的区域重点管理,如机器转动。对要害岗位以及危险区域要有专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标志和警示牌。

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如消防器材的投入等。

6、各岗位工种严格按各自的操作规程操作情况。

7、生产车间及厂区环境卫生情况。

8、安全生产其它方面的有关要求。

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1、企业法人是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负总责。负责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的落实。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属一般隐患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区政府及市安监部门报告,其内容包括重大隐患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及治理方案,重大险情随时报告。

3、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隐患排查台帐上登记。

4、定期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做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5、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6、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7、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范本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开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治理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xx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精益管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现以下目标:

1、确保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即上报集团公司一般事故为零;一般环境事件(IV级)为零];

2、确保地产企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等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建设方责任事故。

三、组织机构

公司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检查、监督,HSE管理部负责日常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公司全资企业,包括:

五、建设工程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

主要内容为:

1、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2、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3、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xx]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xx]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六、物业酒店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

(一)治理内容:

1、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及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2、重要设施、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特种设备及附件的检验检测情况;

4、安全出口、安全通道情况;

5、起重、动土、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装修作业的审批管理及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分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

7、危险源辨识情况;

8、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情况及事故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9、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

10、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二)治理重点

以防范高处作业安全事故及火灾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

1、与承租、承包商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责任书);

2、承包商的安全条件,承包商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方案及安全措施的编制情况,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3、消防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情况,消防通道与安全出口情况;

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中化公司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规范进行检查与整改。

七、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3月至4月):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反三违活动,严密防范事故。布置今年隐患治理工作,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5月至9月):要围绕汛期安全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进入冬季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各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和服务作用,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有效的、全面的监督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保障奥运会成功举办及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各企业将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了公司HSE管理部。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工作方案部署和落实到实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对各种安全隐患,要果断采取处理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安全隐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各单位要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巩固治理成果。

人事工作安排篇(9)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街道、镇及区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区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连续四年实现了“零增长”。但是,我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各类事故隐患仍普遍存在,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为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尽快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按照国务院确定今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仍然是今年全区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也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现就该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安全发展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宁可事前挨人骂,不可事后千人指”的理念,牢固树立“保安全才能快发展”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有效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我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大型工程建设等工商贸行业和领域;道路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街道、镇、科技园区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区各牵头部门负责对本行业或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加强业务指导。具体分工如下:

(一)涉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一般工业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工程运输车、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三)建筑施工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市政公用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城管办牵头组织实施;

(五)宾馆饭店、商贸旅游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商贸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六)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七)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牵头组织实施;

(八)水利工程建设、山林、及农机、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九)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3月23日前)。在总结去年“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基础上,各街道、镇、科技园区及有关单位要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区各牵头单位负责制订本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各街道、镇要按照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各牵头单位制订的指导意见,各街道、镇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请于3月23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3月下旬至10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各街道、镇及区有关部门要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短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排出整治计划,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继续实行省、市、区、街(镇)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区政府将于近期公布一批区级以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名单,各街道、镇也要确定一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单位,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严厉查处。期间,区安委办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督促检查和暗访抽查,对事故多发、不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不主动排查和整改隐患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

(三)督查验收阶段(20*年11月份)。各街道、镇、科技园区和各主管部门要组成由分管领导、安全监管人员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督促检查,并于11月10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验收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将组织由区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于11月中旬开始对各街道、镇和各主管部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销案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区。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季度末向所在地安监站和有关部门报送本季度书面统计分析表(附件1),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上报。各街道、镇、科技园区及区各牵头单位于每季度末前将本辖区、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汇总(附件2、3、4)相关内容以电子报表和书面报表加盖公章与文字说明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将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明细表(附件5)首次于4月1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以后若有增加再续报;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治理动态情况汇总表(附件6)于每季度末报区安委会办公室。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中,“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中,对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治理,且已经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原则上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与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数要相一致);“行业和领域”中包括中央在杭及省部属企业。文字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和制度建立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推动和进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经验、有效做法和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以及有关建议等。

六、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将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及事故追究的重点内容和依据,动员全体员工,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排查和整改工艺技术、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培训教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监控和整改,一般隐患应做到边查边改,重大隐患,应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该停产停业整治的必须停产停业;要确保隐患排查整改资金落实到位,所有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二)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各街道、镇、科技园区及各相关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主体。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协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严格落实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首先要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对发生人员死亡等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约谈告诫和强制培训,对发生较大事故或因隐患排查疏漏或隐患整治不力而发生事故的,采取责任倒查,严厉问责,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突出重点,全面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各街道、镇、科技园区及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大力度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隐患的排查整治,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化、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工程运输等行业(领域)要以开展非事故违法行为查处为重点,加大力度,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督办力度。各街道、镇、科技园区及各相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一般隐患;对重大隐患应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治理目标、治理经费、治理机构、治理时间、安全措施“五落实”,加强对隐患整改的过程监管,实行跟踪问效、问责,确保各类事故隐患能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各街道、镇、科技园区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要进行登记建档,明确治理重点,实施分级管理、分级督办、分级验收销案,加大治理力度,提高治理效率。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原则上都要实施停产或局部停产整治,确实难以停产整治的,整改责任主体单位必须作出书面安全承诺,严格落实治理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各类重大隐患的按期整改率要达到100%,确保重大隐患不演变为事故。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负责治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摘牌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区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以及未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给予处理。各街道、镇、科技园区要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加大投入,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落实隐患治理工作;要完善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台帐建设,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五落实”和整改销号情况。

人事工作安排篇(10)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区”战略,落实“情系企业、安全发展”系列活动,着力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安全发展上见成效,在科学发展上上台阶,确保事故总量进一步减少,推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排查对象和任务

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养殖、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一)矿山、化工、烟花爆竹、船舶修造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公安分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道路交通设施、临水危险路段及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商场、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发改经贸局牵头组织实施。

(五)建筑施工领域、城市公用设施(含城市燃气)、区公共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查处非法建设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六)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供电分局牵头组织实施。

(七)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水利局牵头组织实施。

(八)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九)农机、养殖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农林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卫生计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质监分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查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工作由区工商分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巩固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年”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留死角;要全面排查和整改在打击“三非”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实施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排查和整改工艺技术、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事故防控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相关概念:“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中,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在以后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治理,且已经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动员全体员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排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大对本单位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做到动态管理。

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3.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监控和整改。对一般隐患应做到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下一季度2日前向镇(开发区)安监站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上报,并逐级上报至区安委办备案。

(二)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

各镇(开发区)、区级各有关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主体。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切实组织、监督、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区政府已明确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各镇(开发区)和区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查找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同时,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明查暗访,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各镇(开发区)、区级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协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齐抓共管、攻坚克难、形成合力。

3.各镇(开发区)、区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一般以上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档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督办力度

各镇(开发区)、区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一般隐患;对重大隐患应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治理目标、治理经费、治理机构、治理时间、安全措施“五落实”,加强对隐患整改的过程监管,实行跟踪问效、问责,并根据情况责令企业全部或局部停产进行整改;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以及未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生产经营单位的督促检查,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给予处理。

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五落实”和整改销号情况;完善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台帐建设。各镇(开发区)政府要建立公共设施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加大投入,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落实隐患治理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工作力度

各镇(开发区)、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三非”行为,对发现的“三非”行为,必须予以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开展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对存在“三违”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五)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镇(开发区)、区级各有关部门要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事故隐患;要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认定、验收标准,建立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09年3月25日前)。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基础上,各镇(开发区)、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牵头单位要制订本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各镇(开发区)要按照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各镇(开发区)和区级各有关部门制定的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请于3月25日前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09年3月下旬至10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各镇(开发区)、区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排出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资金和整治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镇(开发区)、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事故多发、不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不主动排查隐患和整改隐患的地方和部门,区安委办将适时组织专家和人员进行督促检查和暗访抽查,并向当地政府和社会通报相关情况。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各镇(开发区)应组织由安全监管和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等。请各镇(开发区)于11月1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将组织由区级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于11月下旬对各地开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开发区)、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隐患治理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统筹兼顾,分管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措施落实、工作进展迅速、效果明显。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镇(开发区)、区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布置到基层,分解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镇(开发区)、区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集中攻坚整改,着力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强化行政许可,严格依法监管,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积极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动态分级分类管理,切实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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