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意义
“计划生育药械”是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等医疗器械;“成人‘性用品’”是指用于改善和增强或对性活动起辅助作用但依法不属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包括口服、外用、仿真工具等种类。长期以来,在我市一些地方计划生育药械流通、使用和广告环节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和成人“性用品”市场混乱无序等问题,不仅对广大群众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还对计划生育国策的落实和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务实举措。
二、指导思想
在我市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为目标,以规范计划生育药械经营和广告宣传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医疗保障机构的执业行为,查处销售伪劣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行为,打击计划生育药械流通、使用环节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着力建立市场监管和联合执法、治理机制,着力构建诚信自律,守法经营,质量为先的市场秩序和氛围,履行职责,加大力度,集中行动,形成合力,力争在短时间内彻底改变全市计划生育药械及成人“性用品”市场管理混乱的状况,为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原平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严肃查处未经审查批准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三)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打击无证经营成人“性用品”的行为。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重点查处擅自销售和进口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五)查处销售有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六)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准入、经营、广告宣传、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的措施。
四、时间、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本地、本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各乡镇(办事处)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5月底以前,各乡镇(办事处)要将本乡镇(办事处)落实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市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整治阶段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要求,对本地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对流通、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从5月起,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汇总当月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并填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表(附表1)和执法监督报表,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自相应的上级主管部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28日前报送忻州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9月15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忻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总结阶段
市人口计生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六部门将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对全市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市政府成立全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局科技股,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口计生局科技股股长杨玉川担任。
专项整治行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进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是:
(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协调推进相关部门工作;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并负责向市政府和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度和向社会相关信息,定期公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组织各部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科普宣传活动。清理整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市公安局:协调各级公安机关与人口计生、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依法打击销售假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市卫生局:组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人口计生部门配合,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研究医疗机构中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经营违法问题,提出完善法律法规的政策性建议。
(五)市工商局:配合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六)市质监局:负责查处擅自销售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以及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六、强化保障措施,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协调,狠抓落实。抓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和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事关全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建设全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众志成城做好集中整治工作。要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按照全市专项整治行动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对经营企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积极探索和完善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监管的有效工作模式和方法,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规范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械行为,保证药械产品质量。
(二)规范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执行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
(三)查处生产、销售伪劣成人“性用品”行为,规范广告宣传,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
(五)营造诚信环境,增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构建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督管理机制。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规范计划生育药械生产行为。强化对生产企业生产生育调节药物的监督,对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二)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的违法行为。
(三)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严肃处理未经审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四)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擅自经营、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重点打击伪造或冒用强制性生产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六)打击无证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行为;查处生产和销售有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的成人“性用品”广告。
(七)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广告宣传、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体系的政策建议,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三、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和人口计生委主任任副组长,县人口计生委、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全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了解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协调并负责向县政府领导和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向社会相关信息。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进行,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职,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人口计生委:负责清理整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药监局:负责查处无《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药品、医疗器械批准证明文件擅自生产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的违法行为;查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生产经营违法问题,提出完善法律法规的政策性建议。
(三)质监局:负责查处擅自生产、销售、进口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以及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四)卫生局:与人口计生委配合,负责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促排卵药品的行为。研究医疗机构中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五)工商局:与卫生局、药监局和人口计生委配合,负责查处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虚假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查处违法的成人“性用品”广告。
(六)公安局: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负责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于2009年集中开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部署阶段(2009年4月)。制定印发《*县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整治阶段(2009年5月—9月)。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治工作,对全县计划生育药械、成人“性用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
2009年4月—9月间,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汇总当月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并填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表(附件3)和执法监督月报表(附件4),于每月18日报送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909906),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报送各自相应的市级主管部门。
(三)督查总结阶段(2009年10月—11月)。
2009年10月,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总结本单位自查整治情况,进一步查找不足,堵缺补漏,完善提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于10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各自相应的市级主管部门。
2009年9月—11月,迎接省、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指导验收。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积极配合县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局出发,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履行好法定职责。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人。同时,要及时向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
医疗器械作为医疗方面的重要工具和器械,应用的对象是人和生命,健全和完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着力提高医疗器械质量显得十分重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并不是一项日常活动,而是一个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具备项目的一次性、独特性、周期性、目标性、整体性的特点。因而将项目管理引入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当中,有利于更好的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
1 项目管理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概述
1.1 项目管理的内涵
项目管理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一个管理科学的新领域。所谓项目管理,就是把各种系统、方法和人员结合在一起,在规定的时间、预算和质量目标范围内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一个项目的全体或全过程被称为项目的生命周期,它一般划分为项目启动、项目计划、项目实施,项目控制、项目完工与交付这五个主要阶段。
1.2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内涵
医疗器械指单独或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其他物品。医疗器械分为三类:一是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二是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三是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因此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对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而言,自2000年起,欧美及亚洲各国均开始采用ISO13485医疗器材制造质量管理系统作为其法令基础,这一系统在ISO9000基础上增加了医疗器械行业的特殊要求,对产品标识、过程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控制要求。企业可依此标准进行医疗器械的设计和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以及相关服务的设计、开发和提供,同时该系统也可用于内部和外部(包括认证机构)评定组织满足顾客和法规要求的能力。目前,我国医疗器械管理局已经规定所有申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建立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以此淘汰那些不具备生产能力的企业。
2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方面的障碍因素
2.1 认识障碍
与传统的医疗器械管理体系相比,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超前性。一是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项目目标是无形的智力产品,体现为知识的转移,因而更具有知识性;二是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不受人力、物力、财力等物质资源的约束和影响,因而更具有独特性;三是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涉及财务、销售、采购、生产、仓库、质量、人才、研发等部门,涉及面极其广泛,因而更具有系统性。但目前我国医疗器械企业对这方面的认识还不足,很多都片面的认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就是一种管理手段,缺乏系统性理念,制约了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2.2 实施障碍
将技术资料累积起来,是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功能。由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系统性的特色,因而在实施过程中极易冲击一些部门和一些高层管理人员的既得利益,特别是通过实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就是会让一些高层人员的重要性不断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医疗器械公司在实施过程中缺少“顶层设计”和有效的制度安排,就会造成医疗器械公司的高层人员制约甚至抵制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这已经成为重要的障碍因素。
2.3 执行障碍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公司所有员工共同去落实,否则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就会成为空中楼阁。但从目前我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情况看,我国很多企业都是通过聘请顾问以及专业团队的方式进行,还没有将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置于整个公司,特别是由于缺乏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育,因而在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中的问题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最主要的就是公司员工缺乏执行力。
3 项目管理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应用价值
3.1 有利于完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可行策划
将项目管理应用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当中,能够进一步明确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项目实施目标,不仅企业能够知道自己所有达到的目的,而且能够使实施方进一步明确自身的职责,在此基础上,能够对项目实施范围进行有效规范。将项目管理应用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当中,还能够成立项目组织框架,建立项目团队,落实项目人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确保项目进展并且能够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能够有效降低成本、保证进展、提升质量。将项目管理应用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当中,能够进一步完善项目计划,加强对项目计划的论证,使其更加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实际。
3.2 有利于优化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业务流程
将项目管理应用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当中,能够进一步优化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业务流程,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奠定重要基础。一方面,能够对内部员工特别是内审员进行全面的教育和培训,为建立和维护质量管理体系奠定人才基础,特别是通过发挥内审员的作用,能够使业务流程更加符合生产需要。另一方面,能够加强对现有和未来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业务流程进行分析,为原有业务流程的完善和新型业务流程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3.3 有利于促进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应用
将项目管理应用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当中,能够促进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应用,特别是通过形成体系文件、培训体系员工、运行体系测试来确保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应用。文件形成后会发放到医疗器械企业的各个部门,提升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对使用者的培训,有利于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执行能力,确保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顺利实施;加强对试运行体系数据的收集,能够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测试,能够更好的进行分析和完善,确保应用的科学性。
3.4 有利于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评估
将项目管理应用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当中,对于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评估具有重要作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在试运行过程中,能够通过内部审核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是否具备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应性进行测试,找出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组建内部管理评审小组,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ISO13485标准等进行内部一个劲审,形成评审报告,有利于改进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
3.5 有利于强化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验收移交
将项目管理应用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当中,能够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验收认证,确保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特别是通过制定审核目标、范围、时间、内容和外审计划,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严格测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最后发放认证证书。将项目管理应用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当中,还能够全面做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收尾移交工作,通过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为今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提供可靠依据,同时也为决策者决策提供基础。
4 结论和建议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将项目管理应用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当中,有利于提供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规范性、制度性、有效性,因而医疗器械公司应当将项目管理引入到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当中,通过项目管理的目标管理方法,能够成功的建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医疗器械公司必须进一步创新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理念,特别是医疗器械公司高层必须高度重视和以身作责,通过项目管理,全面做好可行策划、业务流程、有效应用、审核评估、验收移交等各个环节,确保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实施。医疗器械公司还必须着眼于破解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方面存在的认识障碍、实施障碍和执行障碍,加强对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宣传,提高内部员工的思想认识,并加强对内部部门和员工的教育和培训,着力提升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执行能力,建立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强大合力,确保项目启动、计划、实施、控制、完工、交付等各个环节都能够顺利进行,真正取得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的良好成效。
参考文献:
[1]胡海珍等.项目管理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中的应用研究[J].项目管理技术,2008(S1).
[2]汤黎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的建立[J].医院管理杂志,2009(07).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一)规范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械行为。
(二)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
(三)查处生产、销售伪劣成人“性用品”行为,规范广告宣传,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中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
(五)构建诚信氛围,增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六)廓清执法体系,提出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建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二)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严肃查处未经审查批准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四)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成人“性用品”的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擅自生产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重点查处擅自出厂、销售和进品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仿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生产和销售有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七)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管机制。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广告宣传、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三、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专项整治行动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参加。市上成立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
各县(区)的专项整治行动在县(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进行。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牵头,负责起草行动方案,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并负责向政府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和向社会相关信息,定期公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组织各部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科普宣传活动。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清理整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药品、医疗器械批准证明文件擅自生产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药品生产企业违法生产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为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生产经营违法问题,提出完善法律法规的政策性建议。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查处擅自生产、销售、进口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以及仿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四)卫生部门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配合,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研究医疗机构中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五)工商部门负责,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配合,查处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六)公安部门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配合,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时间安排
全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于年集中开展,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部署队伍(年4月)。制定印发《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本县(区)、本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县(区)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年4月底以前,各县(区)要将落实全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市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整治阶段(年5月—年7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各县(区)对本地区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对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
自年5月起,各县(区)及市级相关部门汇总当月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并填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表(附件3)和执法监督报表(附件4),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级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28日前报送省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报送各自相应的省级主管部门。
年7月31日前,各县(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总结阶段(年8月—年11月)。8月份市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公安部门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在此基础上,查漏补缺,迎接9-11月份国家、省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公安等七部门的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抓好这项工作,是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组织督查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县(区)和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县(区)和单位要通报批评。
对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专项整治是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整治工作情况市上将纳入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抓出成效。
(2019年10月)
今年以来**以“两抓年”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改革和创新发展动力,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xx亿元,1-9月投资xx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xx%;工业性投资计划x亿元,1-9月投资xx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xx%;1-9月企业实现销售xx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xx%,同比增加xx%;税收入库xx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xx%,同比减少xx%,其中规模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xx亿元,同比增xx%,税收入库xx亿元,同比减少xx%。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调规扩区工作。一是整合提升谋规划。着眼产业和空间发展,对现有规划进行全面梳理,通过整合提升和创建省高新技术园区,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着重对**创新园区、**医疗器械产业园、**科技产业园进行控规修编。目前**整合提升方案已经省商务厅组织评审,配套的《**县经济**产业规划》正在修改;同时省高新技术园区创建正在编制方案。二是全力以赴促扩容。今年**1000亩土地扩容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中**镇征地xx亩,目前征地款、青苗款已付至相关被征地村;xx街道征地xx亩,鸿燕地块xx亩土地青苗款已付至楼下园村委会,地块内坟墓迁移基本完成;得乐康西侧120亩地块征地协议已签订,青苗款已付至福应街道;**镇征地xx亩,目前已完成土地征用协议签订。三是启动“两村两企”搬迁。“两村两企”搬迁工作已全面启动,目前两村宅基地及安置地宅基地评估、第二轮搬迁意向及人口信息调查、安置方案初稿已完成;两企土地、地上建筑物及相关设备的评估已经企业确认,方案已基本完成,正与企业协商。四是产城融合优配套。**县**人才服务中心已完成装修,即将投入使用;**服务中心室外配套工程正在施工,室内正在修改设计方案;大路商务中心已完成配套道路招投标,一期地块正在规划调整;同时**公交线路进一步优化,现代永安专线、医疗器械产业园专线在原先的基础上班次翻倍。
(二)产业招商工作。目前已入园项目xx个,计划用地面积xx亩,计划总投资xx亿元,其中落地项目x个,计划用地xx亩,计划总投资xx亿元;租用厂房项目x个,计划用地面积xx亩,计划总投资xx亿;孵化项目xx个,计划用地面积共xx平方米,计划总投资共xx亿。另有等待用地项目xx个,计划用地xx亩,计划总投资共xx亿。1.整合招商资源。一是摸清底数。对现有土地资源、工业厂房进行详细摸底。目前现有已征土地面积xx亩,其中征而未批xx亩,批而未供xx亩,由于已批未供土地周宅支埠头地块为三类工业用地离村庄太近,埠头地块没有完全报批、已报批地块不规则目前没有项目落地,其他地块为边角地,目前实际可用面积仅为**区块已批未供87亩;目前已建成厂房面积xx万平方米,已用xx万平方米,可用面积xx万平方米;在建4个小微园面积xx万平方米。二是确定方向。着力抓好生物制药、橡塑、医疗器械三大产业,围绕三大产业强链、优链、补链,实施精准招商,君业药业、肯特催化等本地企业都将上市募投项目资金投向**本地。三是搭建平台。加强与各驻点招商的沟通,继续发挥好乡贤、商会、企业联谊会等平台作用,积极推进杭州科创飞地打造,计划年底前投入使用。2.创新招商模式。树立围绕主导产业的链式招商理念,大力推行“以赛引资”、“产业+资本+平台”等招商模式,精准招商,为本地企业找配套,为引资企业找土地,推动优质项目落户。目前正在举办**第二届全球医疗器械双创大赛,同时成立了我县第一个产业招商基金(**蓝湾生命健康产业招商基金),基金首批引进的5个项目已进行集中签约,该5个项目为高端医疗器械项目,从简易到高端,从无源到有源,提升了**医疗器械的科技水平。3.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重点简化医疗器械企业申请注册证流程,省市场监管局台州湾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服务站已于7月份在**医疗器械孵化园挂牌,目前已帮助亿联康、优亿、百安等3家企业共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7张。
(三)要素保障工作。1.加强资金保障。一是积极融资。以经营的理念做强融资平台,2019年度融资计划为x亿元,1-9月份已融资xx亿元,实际到位xx亿元。第四季度计划融资xx亿元,预计能到位xx亿元。二是盘活闲置资产。雄达电器地块已完成地上建筑物的拆除工作及补偿款支付,目前正在进行土地出让前相关手续的办理;三是着力推进工艺、橡塑小微园的经营管理,截至目前工艺小微园已缴纳定金企业xx家,预定面积xx万平方米,已有xx家企业通过了入园联席会议,其中xx家企业已签订购房合同,购买面积xx万平,已预订未签约面积xx万平,剩余可销售面积约xx万平;橡塑小微园目前报名企业xx家,预定面积约xx万平方米,正在确定出租方案;2.加强队伍建设。以县委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机关运行管理机制,加强线条与区块工作有机结合,提升工作效率。3.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以抓好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总体安全生产态势基本平稳,同时正在推进**“五个一体化”建设,目前已完成初步方案,正在修改完善。
(一)年全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年3月6~7日,全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会议在召开。朱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不变,查处大案要案决心不变,省局制定的激励政策不变。对今年工作,朱局长要求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一要尽快明确全年工作目标,继续保持药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二要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对社会危害性大、性质恶劣、涉及面广、涉嫌犯罪的案件,不惜代价、追根溯源、查实查透;三要大力提高稽查工作效能,突出“快”、“准”、“狠”三个字,完善药品稽查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努力推进稽查工作信息化建设;四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加强科学考核,强化督察工作;五要不断在执法理念上创新、在稽查工作制度、手段、方式上创新,在技术监督上创新;六要组织召开好首届“7+1”药品监督稽查联防协作区会议,着力打造高效的稽查联防协作平台,形成药品打假治劣合力;七要扎实抓好稽查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稽查队伍综合素质,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突出稽查工作重点,狠抓大案要案查处
今年上半年,在省局领导的直接统领下,全系统稽查人员通过奋勇拼搏,攻破了一些涉及面广、影响恶劣、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比较有影响的大案有:
1.年4月,东台局接到群众举报,发现某批发市场销售的“蚂蟥眼药水”为假药,相关证照复印件均系伪造。因案情重大且涉及外省,省局迅速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盐城局、东台局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经过20余天的奋战,抓获涂某为首的制假团体4人,捣毁设在广西南宁的制假窝点,此案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销售网点涉及全国22个省(市)、120多个县(市、区),涉案人员多达142人。目前,公安部门已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7名,对涂某的137个下线售假人员的调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之中。
2.年1月,南通局、通州局会同当地公安机关,顺线查破高某销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获假冒人血白蛋白75支,假狂犬疫苗400余支。高某从安徽亳州赵某处购进假人血白蛋白,销往通州、如皋、如东等地,致多名患者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其中3名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从赵某处购进假狂犬疫苗,造成泰兴一患者死亡。目前,已有6人被依法逮捕,7人被刑事拘留,此案已被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3.年1月,泰兴局接群众举报,泰兴一居民因曾经被狗咬伤在某诊所注射使用狂犬疫苗后出现严重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省药检所对被查获的狂犬疫苗检验,鉴定为不含有效成分的假药。随即,泰州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假狂犬疫苗的拉网式检查。经查,由犯罪嫌疑人高某、申某处流入泰兴假狂犬疫苗158人份,已使用108人份,其余50人份被查封。目前,公安机关已将申某等5人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并被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
4.年5月,连云港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市区有一无证义齿加工窝点非法生产义齿。该局立即出动人员赶到现场,检查发现该窝点正在生产、加工定制式义齿。加工点负责人曾某无法提供相关合法证照,稽查人员当场查封相关加工设备、生产原料、成品和销售台账,并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3人,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至6月底,全省药监稽查机构出动执法人员108361人次,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医疗机构39415个,查处案件4042起,案值3371.58万元,没收物品货值631.85万元,罚没款4687.21万元,取缔无证经营198个,捣毁制假窝点24个,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违法案件14起。
(三)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开展基层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大检查行动
为巩固我省药械市场整治成果,针对当前涉药、涉械违法犯罪行为的新情况、新动向,配合《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处自年3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基层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大检查行动。大检查行动以农村为重点地区,以药品、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主要包括零售药店、乡镇卫生院、厂矿院校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为重点环节,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狂犬疫苗和人血白蛋白药品、擅自添加药物活性成分药品、制售假冒国内外知名品牌药械产品、邮售假药、伪药品、虚假广告药品、超方式或超范围经营、理疗器械产品等8个专项监督检查为重点内容。
(四)加强技术支撑,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
1.省级药品医疗器械抽验计划。年3月,我处下达了年药品医疗器械抽验计划,全年共安排了20400抽验批次,其中20%用于三大类40个品种的评价性抽验。年度我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监督抽验计划共安排骨科器械包、洗胃机等64个医疗器械品种413批次;铝塑包装复合膜袋、安瓿等11个药品包装材料品种199批次。有关抽验工作目前在有序进行中。
2.开展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抽样工作。年国家局下达了阿莫西林片、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等35个品种的药品抽验任务,目前以完成730批次抽样任务。根据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计划,我省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120家,其中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1家,经营企业14家,使用单位5家。共抽取样品94批次。
(五)加强区域协作,开展业务培训
为了实现大区域资源共享、协同打击消除监管盲点,我省提出整合沪苏浙和苏鲁豫皖两个药品稽查联防协作区,并于年4月在扬州召开了首届“71”药品监督稽查联防协作区会议。会议签订了《“71”药品监督稽查联防协作区协议》和通过了《“71”药品监督稽查联防协作联络员制度》,并就建立和完善区域联防协作机制、推进联合打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形成如下共识:八省市应以“71”联防协作区成立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拓展协作领域、丰富协作内涵、完善协作机制、提升协作水平,共同应对稽查执法和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一系列新挑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饮食用药安全新的更高的需求。
年5月12日至19日,我局与省警官学院联合举办了全省第五期药品监督稽查人员培训班。朱局长出席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一是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学习;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提高工作本领;三是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树立药品稽查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把培训班办出成效、办出水平、办出特色。除了省警官学院的优秀师资,我们也邀请了四位本系统专家从稽查实践出发,安排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培训内容。学员们普遍反映通过培训进一步掌握了药品监管业务知识,提高了稽查执法能力。
二、年工作安排和打算
年上半年的稽查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广大农村、邻省交界地区假药案件时有发生,没有得到彻底遏制;二是稽查工作的科技含量有待提高,稽查管理系统使用情况不尽理想;三是部分稽查人员综合素质、执法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等。总之,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我们有决心在下半年工作中认真地加以克服和改进。围绕省局“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不变,查处大案要案决心不变,省局制定的激励政策不变”的要求,下半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抓紧出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申报办案经费补助、奖励办法》,有力保障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发挥系统垂管优势,调动各级稽查以及相关部门的力量,形成合力攻破一些涉及面广、危害性大、严重侵害公众及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根据全省药械违法案件的潜在特点、发展趋势和共性问题,适时组织案件动态分析会议,以便指导各地稽查办案。
(二)继续做好专项整治和监督抽验工作。根据全年稽查工作安排和国家局工作部署,今年基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大检查活动和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抽验工作,应该说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绩,我们要及时总结上半年上述工作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指导全省继续做好各项未尽工作,并组织对全系统药品抽验的考核工作。
(三)召开好“打假保名牌”、四方联席会议。进一步完善打击假冒药品、保护知名品牌药品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探索治本之策,在建立打假保品牌长效机制、快速沟通协作机制上下功夫,克服维权成本高、捣毁制假源头难的现状,同时要大力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让老百姓了解、全社会关注,形成“打假保名牌”的社会合力。要继续完善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络员会议,着力解决、协调各地在查办涉药犯罪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xx年3月6~7日,全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会议在无锡召开。朱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不变,查处大案要案决心不变,省局制定的激励政策不变。对今年工作,朱局长要求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一要尽快明确全年工作目标,继续保持药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二要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对社会危害性大、性质恶劣、涉及面广、涉嫌犯罪的案件,不惜代价、追根溯源、查实查透;三要大力提高稽查工作效能,突出“快”、“准”、“狠”三个字,完善药品稽查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努力推进稽查工作信息化建设;四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加强科学考核,强化督察工作;五要不断在执法理念上创新、在稽查工作制度、手段、方式上创新,在技术监督上创新;六要组织召开好首届“7+1”药品监督稽查联防协作区会议,着力打造高效的稽查联防协作平台,形成药品打假治劣合力;七要扎实抓好稽查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稽查队伍综合素质,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突出稽查工作重点,狠抓大案要案查处
今年上半年,在省局领导的直接统领下,全系统稽查人员通过奋勇拼搏,攻破了一些涉及面广、影响恶劣、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比较有影响的大案有:
1.xx年4月,东台局接到群众举报,发现某批发市场销售的“蚂蟥眼药水”为假药,相关证照复印件均系伪造。因案情重大且涉及外省,省局迅速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盐城局、东台局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经过20余天的奋战,抓获涂某为首的制假团体4人,捣毁设在广西南宁的制假窝点,此案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销售网点涉及全国22个省(市)、120多个县(市、区),涉案人员多达142人。目前,公安部门已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7名,对涂某的137个下线售假人员的调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之中。
2.xx年1月,南通局、通州局会同当地公安机关,顺线查破高某销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获假冒人血白蛋白75支,假狂犬疫苗400余支。高某从安徽亳州赵某处购进假人血白蛋白,销往通州、如皋、如东等地,致多名患者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其中3名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从赵某处购进假狂犬疫苗,造成泰兴一患者死亡。目前,已有6人被依法逮捕,7人被刑事拘留,此案已被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3.xx年1月,泰兴局接群众举报,泰兴一居民因曾经被狗咬伤在某诊所注射使用狂犬疫苗后出现严重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经省药检所对被查获的狂犬疫苗检验,鉴定为不含有效成分的假药。随即,泰州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假狂犬疫苗的拉网式检查。经查,由犯罪嫌疑人高某、申某处流入泰兴假狂犬疫苗158人份,已使用108人份,其余50人份被查封。目前,公安机关已将申某等5人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并被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
4.xx年5月,连云港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市区有一无证义齿加工窝点非法生产义齿。该局立即出动人员赶到现场,检查发现该窝点正在生产、加工定制式义齿。加工点负责人曾某无法提供相关合法证照,稽查人员当场查封相关加工设备、生产原料、成品和销售台账,并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3人,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至6月底,全省药监稽查机构出动执法人员108361人次,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医疗机构39415个,查处案件4042起,案值3371.58万元,没收物品货值631.85万元,罚没款4687.21万元,取缔无证经营198个,捣毁制假窝点24个,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违法案件14起。
(三)整顿药品市场秩序,开展基层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大检查行动
为巩固我省药械市场整治成果,针对当前涉药、涉械违法犯罪行为的新情况、新动向,配合《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处自xx年3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基层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大检查行动。大检查行动以农村为重点地区,以药品、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主要包括零售药店、乡镇卫生院、厂矿院校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为重点环节,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狂犬疫苗和人血白蛋白药品、擅自添加药物活性成分药品、制售假冒国内外知名品牌药械产品、邮售假药、伪药品、虚假广告药品、超方式或超范围经营、理疗器械产品等8个专项监督检查为重点内容。
(四)加强技术支撑,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
1.省级药品医疗器械抽验计划。xx年3月,我处下达了xx年药品医疗器械抽验计划,全年共安排了20400抽验批次,其中20%用于三大类40个品种的评价性抽验。xx年度我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监督抽验计划共安排骨科器械包、洗胃机等64个医疗器械品种413批次;铝塑包装复合膜袋、安瓿等11个药品包装材料品种199批次。有关抽验工作目前在有序进行中。
2.开展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抽样工作。xx年国家局下达了阿莫西林片、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等35个品种的药品抽验任务,目前以完成730批次抽样任务。根据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计划,我省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120家,其中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1家,经营企业14家,使用单位5家。共抽取样品94批次。
(五)加强区域协作,开展业务培训
为了实现大区域资源共享、协同打击消除监管盲点,我省提出整合沪苏浙和苏鲁豫皖两个药品稽查联防协作区,并于xx年4月在扬州召开了首届“7+1”药品监督稽查联防协作区会议。会议签订了《“7+1”药品监督稽查联防协作区协议》和通过了《“7+1”药品监督稽查联防协作联络员制度》,并就建立和完善区域联防协作机制、推进联合打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形成如下共识:八省市应以“7+1”联防协作区成立为新的起点,进一步拓展协作领域、丰富协作内涵、完善协作机制、提升协作水平,共同应对稽查执法和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一系列新挑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饮食用药安全新的更高的需求。
xx年5月12日至19日,我局与省警官学院联合举办了全省第五期药品监督稽查人员培训班。朱局长出席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一是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学习;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提高工作本领;三是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树立药品稽查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把培训班办出成效、办出水平、办出特色。除了省警官学院的优秀师资,我们也邀请了四位本系统专家从稽查实践出发,安排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培训内容。学员们普遍反映通过培训进一步掌握了药品监管业务知识,提高了稽查执法能力。
二、xxxx年工作安排和打算
xx年上半年的稽查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广大农村、邻省交界地区假药案件时有发生,没有得到彻底遏制;二是稽查工作的科技含量有待提高,稽查管理系统使用情况不尽理想;三是部分稽查人员综合素质、执法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等。总之,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我们有决心在下半年工作中认真地加以克服和改进。围绕省局“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不变,查处大案要案决心不变,省局制定的激励政策不变”的要求,下半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抓紧出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申报办案经费补助、奖励办法》,有力保障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发挥系统垂管优势,调动各级稽查以及相关部门的力量,形成合力攻破一些涉及面广、危害性大、严重侵害公众及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根据全省药械违法案件的潜在特点、发展趋势和共性问题,适时组织案件动态分析会议,以便指导各地稽查办案。
(二)继续做好专项整治和监督抽验工作。根据全年稽查工作安排和国家局工作部署,今年基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大检查活动和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抽验工作,应该说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绩,我们要及时总结上半年上述工作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积极指导全省继续做好各项未尽工作,并组织对全系统药品抽验的考核工作。
(三)召开好“打假保名牌”、四方联席会议。进一步完善打击假冒药品、保护知名品牌药品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探索治本之策,在建立打假保品牌长效机制、快速沟通协作机制上下功夫,克服维权成本高、捣毁制假源头难的现状,同时要大力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让老百姓了解、全社会关注,形成“打假保名牌”的社会合力。要继续完善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络员会议,着力解决、协调各地在查办涉药犯罪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在校学生和社会求职者通过系统培训获得职业资格,定向求职上岗,以满足行业需求是一条有效的途径。目前,国家这方面的工作正在开展和逐步完善,如果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和学生都将受益。
研究的基本内容
目前在校的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生较多接受专业知识的教育,对医疗器械整个行业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存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状况。因而有必要扩大他们的认知空间,及早进行职业规划。
1.医疗器械行业相关法规的研究
为了使学生在就业前对医疗器械行业的政策和法规有比较全面的了解,首先对国内的政策和法规进行分类整理,对医疗器械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质量体系考核、审核员的培训和认证实验室的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条款进行分析研究。其次,对欧美国家医疗器械的产品标准和注册过程进行整理、分析。
2.在教学中引入职业培训模式的探讨
为了提升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就业能力,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下探讨在教学计划中引入职业培训的内容、时间、师资和教学模式。探讨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方式和可行性。
3.获取行业职业资格的实践环节的研究
当代临床医学工程师的职责包括医疗设备引进的选型论证、标书撰写、招标采购、安装验收、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维修、维护直到最后的报废处理等。医学仪器研发工程师需要了解市场调研、产品开发、产品检验、临床实验、产品注册、技术服务的各个环节的主要内容。力争在研发阶段就能按照产品注册标准进行设计,以减少重复性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安排学生到生产企业和医院进行生产实习、就业实习甚至毕业设计是较为有效的途径。需要学校、求职者和雇主共同转变观念,研究其实施和管理的细节。
研究的创新点
1.注重职前教育,打造实用型人才
将用人单位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部分内容提前到在高校期间完成,节约了资源,提高了人才培养的质量,有利于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实用型人才。
2.获取职业证书,培养专业人才
通过系统培训获得职业资格,完善和规范专业知识、基本技能,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
3“.预”就业与用人单位接轨
延长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时间,拓宽就业渠道,使学生尽早进入就业岗位,通过“预”就业的方式在高校和用人单位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研究思路、方法和技术路线
本课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就业率为基本目标,在现有的教学体系中增加行业职业资格的培训,拟采用图1所示的技术路线。1.医疗器械相关法规的搜集整理搜集整理国内的医疗器械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欧盟的CE认证、美国的FDA认证等。
2.在教学中引入医疗器械相关法规的讲解
在教学中介绍相关的政策法规,重点介绍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要求、临床试验和产品标准的编写。可以采取两种方式。方式一:在医学仪器原理的课堂教学中对应穿插相应的产品检测和注册过程的讲解;方式二:单独设置选修课,集中讲解医疗器械产品的各种管理规定。
3.师资力量培训
选派在校教师参加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也可以邀请药监局的专业人员来校对师生进行培训。
4.工程实践环节的设计
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生物医学工程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将生安排到企业或者医院中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鼓励完成应用型课题,如产品注册、产品检测、产品采购、产品维护等工作均可以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
5.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与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建立联系,根据学生的就业需求,协助学生考取医用电子仪器维修员、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员、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医用放射线设备维修员、医疗器械购销员等职业资格证书。
X-WI-QM03-2016
受控状态
受控
版本号
B/0
文件名称
质量体系运行监督管理
制度
生效日期
页
次
5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管,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审核监管。
第3条
权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审核。
2.各部门负责配合质量管理部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
3.各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责和管理制度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保证审核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4条
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
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质量工作开展自查活动。质量管理自查的依据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及支持性文件。
第5条
质量管理自查内容
1.
质量管理自查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制度的符合性,质量管理制执行的有效性。
2.
公司各部门需严格按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条款的要求进行作业,并建立相关记录,定期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检查;
第6条
质量评审类别
1.
质量部定期对公司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各部门需及时整改。
2.
一般审核:各部门按时间节点完成本部门内部质量记录的汇总,并将质记录提交质量部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由质量部对各部门质量工作完成情况作出评价,将评价结果反馈给部门主管领导,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一般审核每月进行一次。
3.
定期内审:为使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适宜、充分和有效,质量部定期组织开展质量内审活动。开展内部审核可以促进质量管理体系发挥预期的作用,并将内部审核过程中识别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进行整改,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定期内审每季度开展一次。
第5条
审核范围
1.
人力资源部:
a)
员工档案,包括劳动合同、简历、学历、岗位职责;
b)
人员培训: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
c)
人员健康档案;
d)
员工绩效考核;
2.
行政部
a)
经营场所、库房,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b)
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文件;
c)
基础设施设备管理文件及管理记录;
d)
档案管理、外来文件管理;
医疗设备事业部:
3.
销售部
a)
年度工作计划;
b)
销售人员资质证明;
c)
销售合同;
4.
商务部
a)
收集、审核二类医疗器械供方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文件和销售人员授权书。
b)
收集审核二类医疗器械购货方加盖企业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
c)
合格供方名录、供方评价;
d)
建立销售记录,记录内容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资粮管理规范》要求;
e)
客户满意度调查的实施情况,客户投诉的解决情况;
f)
数据分析:包括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顾客投诉问题汇总分析等相关记录;
g)
合同评审;
5.
市场部
a)
年度营销计划;
b)
市场活动策划、实施、输出文件;
c)
市场分析、发展、规划文件;
医疗服务事业部:
6.
采购部
a)
供方资质收集审核,收集加盖供方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文件和销售人员授权书。
b)
提供首营企业现场审核报告或书面质量调查报告;
c)
采购合同或采购协议内容与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d)
采购记录内容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e)
采购合同评审;
f)
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开展供方评审;
g)
退换货、不合格品管理文件及记录;
7.
仓库
1)
现场
a)
仓库布局、区域划分明确;
b)
办公区与储存区由隔离设施;
c)
保持环境要求:整洁无污染源、内墙光洁、地面平整;
d)
设施设备:保持货架、隔离设施完好,做到物尽其用;
e)
产品包装标识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要求。
2)
计算机系统和文件
a)
计算机系统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计算机管理系统功能要求》的内容;
b)
提供库房管理制度文件及环境监测记录;
c)
提供盘点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d)
提供产品维护记录;
8.
销售
a)
三类耗材购货方资质收集审核;
b)
销售合同、合同评审记录;
9.
质量管理部
a)
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
b)
负责收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管理;
c)
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及规范;
d)
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e)
组织开展内审管理评审工作;
f)
产品入库验收和出库复核记录;
第6条
审核方式与奖惩办法
1.
一般审核:
a)
每个月10号开展月度质量记录审核工作审核期为一周,各部门应在10号前提交各自质量记录。
b)
审核过程中对不符合《记录控制程序》要求和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填写方式进行标注,并发回提交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提交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准予归档。
c)
对不能按时提交记录或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部门,将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对部门或个人当月绩效进行相应减分。
2.
定期审核
a)
质量部制定审核计划,并将计划下发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按计划实施内审工作。具体内容依据《内部审核控制程序》执行。
b)
个部门应积极相应、大力配合完成内审工作。内审首次会议与末次会议部门主管领导应到场。对内审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
c)
内审结束后由质量部形成内审报告,对体系运行情况作出评价,并对内审中发现的不合格项进行汇总,将不合格项上报总经理审批,并针对不合格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各部门根据纠正预防措施开展整改活动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d)
整改完成后由质量部编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关闭纠正预防措施。
e)
对不能提交审核资料以及未按时间期限完成整改的部门,质量部将具体情况上报总经理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对相关部门或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进行相应减分。
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Ryzur-QP4.2.4-2016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Ryzur-QP8.2.4-2016
条相关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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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日
期
日
0绪论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以计算机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电子商务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我国医疗器械的电子商务发展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自从2010年起,部分省份开始尝试以省为单位的部分高值耗材的集中采购模式。中国医疗器械采购模式亟待从财政集中采购方式向电子商务模式招投标转变。医疗器械的招投标采用电子商务模式招投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研究意义。
本文旨在于通过研究电子商务模式在医疗器械招投标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为电子商务模式在医疗器械招投标过程中探究合适的方案,推动我国医疗器械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关于电子商务在医疗器械招投标中的理论研究,国外相关研究较少,国外学者研究的焦点在于主要研究了医疗器械制造商发展的前景、医疗器械的招投标方式以及在维护和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ArthurGMoney、JulieBarnet、JasnaKuljis和MichaelPCraven等人对医疗器械制造商的发展前景进行了相关的研究,他们认为医疗器械制造商的发展离不开电子商务模式,通过电子商务模式可以快速的寻找客户来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他们也对医疗器械的售后问题进行了相关探讨,他们认为医疗器械作为高值耗材,售后工作是非常关键的,只有采用持续跟踪回馈才能加强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交流,发生售后问题及时进行技术支持或者上门解决。
SamGraves领导的众议院小企业委员会对美国的医疗器械招投标进行了调研,他们认为通过市场定价程序可以有效的解决医疗器械以及医疗保险的招投标问题。他们认为医疗器械的招投标程序应该按照“招投标登记、备案、医疗设备和服务记录”等程序。在招投标过程中指派专人进行监督和管理。文中也提到了电子商务模式也可适用于医疗器械的招投标,通过电子商务企业的参与,可以降低财政支出的成本。
AntonioMiguelCruz和AdrianaMariaRiosRincon对医疗器械的维护与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关研究,他主要论述了医疗器械在维护过程中采取医院内部保养和医疗设备维护外包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电子商务模式将医院内部和外包企业联系起来,才能解决好招投标之后的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问题。
尽管国内医疗器械电子商务招投标起步较晚,但是相关研究不少,国内学者主要研究了医疗器械招投标方式的电子商务化变革的现状以及电子商务技术应用的可能性以及难点,论述了电子商务在医疗器械招投标的方法以及对策。
本文从医疗器械招投标活动相关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制度、医疗器械招投标业务流程、网上招投标流程设计、网上招投标安全设计等方面入手,采用文献资料法、经验总结法、理论联系实际法、swot分析法阐述了电子商务在医疗器械行业的应用。
1医疗器械招投标电子商务SWOT分析
1.1医疗器械的定义与分类管理原则
医疗器械不同于一般的工业商品,是用于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特殊产品。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
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第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
1.2医疗器械招投标电子商务SWOT分析
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
1.2.1招标机构的机会
第一,政府监管力度加强,招投标走向规范化。
根据我国的行政监督部门的相关职能分配,主要由国家的商务部来负责医疗器械的国际性招投标行业监督,由国家财政部来负责采购相关领域的医疗器械的国内竞争性行政监督,由国家的建设部门来负责工程类的医疗器械的国内竞争性行政监督,由国家的发改委来负责部分的医疗器械国内竞争性的行政监督职责。不同部门的监督职责不同,是对不同类型的医疗器械招投标有序管理的重要体现。
国家都设有专门的机构对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管,因为医疗器械不同于一般的工业商品,是用于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特殊产品。对此,国家由国务院在2000年4月1日出台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6号)等。由国家国务院和国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于医疗器械的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条例,来整顿医疗器械的生产、包装、销售、采购。
针对电子商务的招投标的规范和互联网医疗器械的交易规范,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局令第9号),其中不但涉及到药品,同样也包含了医疗器械。而在《互联网医疗器械交易管理规定》中,专门就医疗器械的采购环节的各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原则制定和法律法规的效力。
通过国家对医疗器械行业的规范整顿,可以很大程度上对于医疗器械在招投标中的不良风气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限制,另外针对医疗器械中价格虚高的情况进行了有效的抑制。这对于医疗器械的电子商务方式进行招投标的发展是一个重大的优势。
第二,招标规模的逐年扩大。
中国国际的招标网、中国医疗器械招标网等网站的发展和招投标项目的喷井式的发展,我国的医疗器械的国际招标规模和国内内部招标的规模在不断的扩大,使得医疗器械行业进行良性的发展期。这对于电子商务在医疗器械的招投标应用是个巨大的优势,有助于对该行业的大规模的发展。
第三,电子商务的发展迅猛。
电子商务因为其灵活的市场协调作用,低投入高回报的发展优势,在近几年开始高速的发展。
1.2.2招标机构的威胁
第一、招投标的行业监督落实程度不高。
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采购的法律条款,一方面提供了良好的电子商务模式的医疗器械采购良好的发展标准,但是目前来看对于网络中出现的各种哄抬医疗器械价格、低品质的医疗器械、不诚信的招标方式等还在泛滥,说明了在落实相关的法律条款中还存在困难。而在监督方面的落实不足的情况,对于进一步发展电子商务模式医疗器械采购和销售构成巨大威胁。
监督部门的职责不明确,各个监督部门在执行监督工作时容易出现职能重叠和职能空白的情况,由于各个监督部门在实行监督时的实施的手段、程序和策略上都出现一定的差异,所以对于招投标管理方面难以实现公平公正的判断,对于部分投机分子在网络中大炒医疗器械价格和对于医疗器械的低品质的售卖行为,无法形成有效的惩戒和监督措施来进行制止,是电子商务在医疗器械招投标发展的环境障碍。
第二、招投标活动未形成规范。
在通过互联网进行医疗器械的招投标业务时,部分投标企业和机构在采购方法上喜欢用自己特有的方式进行。而当前我国招标的相关负责人的个人素质和专业方面的知识出现一种参差不齐,同时不同的招标机构的规模扩大,加大了统一招投标的行为规范的困难。
另外,因为部分的招投标商出现与供应商私下沟通,而在电子商务竞争流于表面形式,在个人意愿占主导的采购活动中,损害了公平公正竞争项目的原则。
第三、招标的收费情况不统一。
招标费用目前还面临着收费无法统一的情况,由中国招标协会在2014年出示的《关于招投标服务费实施情况的报告》中体现出了当前在不稳定和不规范的医疗器械交易市场环境中,发现各个招标企业和单位之间产生不良的竞争行为比例呈现增长式的发展,部分情况已经严重偏离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条款。另一方面,招标机构在收取相关的服务费时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来进行规范,商之间要么因为互相竞争而不断压低自己的招标服务费用。这对于电子商务在医疗器械中的应用发展形成了严重的阻碍。
1.3招标机构的优势
第一、专业的招标水平。
专门的机构在采购相应的产品时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对产品性能等方面的鉴定水平,能够极大提高医疗器械采购成功率,同时能够保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价格。对于降低采购方的采购风险具有积极的效果。
第二、招投标的合格资历。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监管部门授予通过考核的招投标商合格资历证明,能够很好的证明医疗器械类的招标机构的能力。同时也提供给业主在选择招标时可参考的指标。这对于招标商的发展是一个良性发展的规范模式。
1.4招标机构的劣势
医疗器械涉及的范围比较广,这对于医疗器械的招标商的专业技能的广度进行是个巨大的考验。而目前我国的招标商普遍存在的专业技能不到位,而的范围过大的问题。而通过电子商务在网络中的相关业务,放大了业主和商的矛盾关系,对于电子商务在医疗器械招投标中的应用是有害的。
1.5招标机构的战略选择
根据医疗器械的电子商务的招投标模式的优劣势分析,可以得出如表2.1的SWOT分析矩阵:
表2.1:SWOT矩阵分析
pagenumber_ebook=219,pagenumber_book=212
通过对SWOT矩阵的分析,我们提供了4种医疗器械招投标的发展战略,其中SO战略是通过对内部的优势作为有效的手段,对外部的机遇进行把握;而WO战略是通过对内部存在的缺陷进行不断补足和完善,对外部的机遇把握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风险规避;ST战略表示利用内部的优势,对于外部存在的挑战和威胁进行规避,并通过内部优势来补足外部威胁,从而提高行业竞争力;WT是通过减少内部存在的缺陷,对外部的威胁进行有效的规避,从而提高行业竞争力的战略思路。
2医疗器械招投标电子商务模式与实施策略研究
2.1医疗器械招投标电子商务模式研究
2.1.1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模式(简称B2B模式)
B2B医药电子商务模式,是指医药行业的企业对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是医药企业之间通过Internet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的交换。目前国内已经开展B2B医药电子商务的网站,主要有海虹医药网、九州通医药网、民生医药网、“药商世界”医药网、中国上海医贸网、中国医药信息网、河南医药电子商务系统、中国医药市场网等。按照市场结构划分,可以将医药电子商务B2B模式分为三类:买方主导的医药电子商务、卖方主导的医药电子商务和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
第一,买方主导的B2B医药电子商务模式。
该种模式通常被称为买方市场,是专门为药品采购方提供电子采购服务的电子交易场所。电子商务运营单位为药品的买方,通常由医疗机构和代表医疗机构的组织组成。2000年左右,借助传统产业力量启动电子商务的“医疗器械通网”(pharm2b.com)曾被业内大力推崇。医疗器械通网是由中国制药行业的四大巨头共同投资建立的,分别是哈尔滨医疗器械集团公司、石家庄制药集团、山东鲁抗制药集团和西安利君制药股份公司。该网站的定位是制药企业的原材料网上招标采购,2001年二三月间,石药集团将6大品种原料药采购移植到医疗器械通网上进行竞价,打响了国内医疗器械企业主动上网采购的第一枪。医疗器械通网在2011年下半年开始走下坡路,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两条:(1)制药原材料供应商的信息化基础差,难以适应制药企业的网上采购模式;(2)网站的定位是医疗器械行业开放性协作平台,本是竞争对手的几大股东同台做网上招标,在合作上免不了同床异梦。又如,石家庄制药集团和哈尔滨制药集团的网上招标采购业务,只是在网上线下招标采购公告,网上投标、网上开标等核心业务都未开展。
第二,卖方主导的B2B医疗器械电子商务模式。
卖方主导医疗器械电子商务模式也可以被称为卖方市场,所指的是药品供应商通过开展网上销售药品的电子交易场所。电子商务的运营单位为药品的卖方,通常由一家医疗器械企业或者是企业集团组成。该模式也属于一对多的医疗器械交易服务模式。例如九州通医疗器械网(yyjzt.com)即为该模式,其医疗器械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自2001年网站建立以来得到了逐渐的成熟和完善,并已经逐渐形成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整合一体的B2B电子商务。九州通医疗器械网是面向医院和药店的药品批发网站,由国内最大的医疗器械商业流通民企“九州通”创办。买方在网站注册时需提交《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网站的销售模式为卖方批发价供货,不支持谈价议价、买方报价等其它销售模式。网站按九州通集团在全国各地分公司的布局,让买家选择所属的地区入口。买家订单通常由同一个城市的分公司履行并免费送货,付款方式采用货到付款或协议付款。
订单提交方式有基础的“药品筛选—购物推车—订单提交”路线,同时为简化重复采购流程设计了“模板采购”、“Excel导入采购”和“快速采购”。将购物推车中选购的药品保存为模板,以后购买相同药品时,直接调出该模板做适当修改即生成订单。也可以下载Excel模板,在模板中填写采购清单,上传后即下单。快速采购,是在网站输入药品编码直接下单。卖方主导的B2B医疗器械电商模式,实际上是传统销售渠道的进一步延伸和扩展。销售方式为低价购进、高价售出,以赚取差价为主。该种模式的运行方式属于完全的市场化行为,受国家行业政策的影响很小,企业的收益和利润水平也较为稳定,同时也降低了运营成本。但是该模式受制于物流运输等方面的影响。由卖方主导型的医疗器械电子商务模式的经营主体主要是医疗器械企业也就是药品商。他们多数拥有众多厂商的权,也拥有自己的经销渠道及实体仓库。
第三,第三方主导的B2B医疗器械电子商务模式。
第三方医疗器械电子商务模式的运营商由药品交易主体以外的第三方投资人设立,是通过互联网方式聚集大量买方和卖方的医疗器械类电子交易场所。第三方电子商务运营商只为药品的买方和卖方提供交易服务,并不参与交易活动,该种模式属于多对多的交易服务模式。例如,海虹医疗器械电子交易中心就属于该模式,海虹医疗器械电子商务也是目前我国第三方药品电子商务业务规模最大的企业。为了配合药品集中采购,由地方政府或医疗机构筹资开发并建立的药品交易采购电子市场也属于第三方主导的B2B医疗器械电子商务。例如,广东省医疗器械采购平台、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等都属于该类模式,广东省及四川省均在其卫生厅的组织下,所有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均通过网上平台进行药品的统一挂网采购工作。目前,我国第三方主导的B2B医疗器械电子商务中,第三方主要是地方政府主管。目前,这种医疗器械类电子商务平台行使政府监督职能,性质为行政事业型机构。因此,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作为参与交易的药品制造和流通企业、医院和药房也要缴纳少量服务费。
2.2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简称B2C)
B2C药品网上零售,与一般的B2C消费品网上零售路线类似,分为网上药店和网上医药城。前者是药品经销企业在自己的零售网站售卖自己进货的药品,后者是第三方开办的网上药品商业街,让药品零售企业入驻后向消费者卖药。
第一,网上药店模式。
药房网(yaofang.cn)是京卫药业集团开办的网上药店,以京卫大药房全国连锁店的库存和配送能力为支撑,城区可实现分店直接配送,分店无法覆盖的地区由就近的分店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下单时先告知收货地,网站列出可为收货地供货的分店,买家选择一个分店直接向该分店下单。药房网的最大特色是各分店的药品仓储和送药能力的虚拟整合,后台需要强大的erp系统支持。用户选择了一种药之后,系统必须实时查出哪些分店有库存。购药人在药房网向一家分店下单后,该分店需做药品库存减量操作,不可在线下卖空。
好药师网(ehaoyao.com)由国内最大的医药商业流通民企“九州通”创办,由旗下的北京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运营,面向个人出售非处方药,配送依赖第三方物流。九州通的核心业务是面向医院和药店的药品与医疗器械批发,已经建成全国性的药品批发与物流网络,能够保证好药师网的品规齐全、货源充足。
药房网采用各个分店药品存量的虚拟整合,如果各分店的药品品规差异度不大,会制约网上零售药品的丰富度。药房网的供货模式不能发挥网上零售的长尾效应,购药人不能买到网下不卖的药品。与之对比,好药师网有北京统一供货,北京可以专设网上销售的库存,该库存可以包括九州通的大药房连锁店不卖的非常用药。这类药品在网上面向全国零售仍会有销量。美国的亚马逊网站,就在网上卖出了大量的、在网下卖不动的书。
2.3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简称C2C)
从目前发展的状况上来看,依然有很少的消费者直接能够有权限进行医疗器械的活动分析。未来的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是一种趋势。
2.4医疗器械招投标电子商务模式
在我国,长期以来医疗器械的销售渠道主要由医院和药店组成。最近几年来,医疗器械专业零售店、社区销售、会议营销、电子商务、零售百货等也有零星的销售,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医疗器械专业零售店和电子商务这两种新的销售渠道,凭着较为领先的商业模式而增长迅速。而医疗器械的招标的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不断的从商业化向着家庭化的模型发展。
2.5医疗器械招投标电子商务实施策略研究
伴随着国家提倡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号召,在进行第三方的电子商务的平台建设和平台的发展中,其优势也在不断的呈现。具体来看,主要表现为:进入门槛低、可保持市场的中立性、规模效益高。
表3.1电子商务平台的优劣势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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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比分析可看到,当前的医疗器械的电子商务的招投标的平台建设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能够凸显出当前的资源的整合能力,同时也能够更好的降低在整个招投标的建设过程中的资源浪费。
3医疗器械招投标电子商务平台业务分析
3.1医疗器械国内电子化招标概述
中国电子商务的立法比较发达国家仍然落后,目前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立法仍停留在计算机和网络信息管理方面,专门的电子商务法还未出现。医药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体的系框架可分为五个层次:一是基本的法律,主要是指《刑法》、《民法通则》等基础性的法律法规;二是经济法层面,包括《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合同法》等;三是电子商务法规,包括《电子服务认证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四是医药类法规,包括《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管条例》等;五是我国规范药品网上交易的法律文件,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上五类法律法规是我国医药电子商务所依据的法律基本框架。前四个部分的法律法规针对我国各领域、各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普适性。但由于药品有其自身的殊属性,中国一直在医学领域采取了严格的监管制度,规范药品网络交易行为的法律文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是我国整个医药电子商务监管框架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我们整个医药电子商务监管框架构件的核心。
医疗器械国内电子化招标流程主要如下:
(1)首先由招标企业的采购部门根据企业内部的相关需求进行采购产品的项目制定,从而制定相关的项目招标计划,其中包括了项目中的招标产品列表、招标产品估价、招标周期、招标实施人(由招标的还需要进行招标商选择)、招标的范围及招标评审流程制定等等。
(2)由采购部主导形成专门的招标委员会,由招标委员会进行项目招标计划的审核,通过审核后则按照计划进行招标,未通过审核的招标计划进行修正直至通过。
(3)招标计划通过审核后,由招标实施人制定采用的招标方式,选择好招标方式后,通知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项目工作分解,各个涉及到的部门进行任务领取。
(4)如选择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招标,需要对各个项目实施人设定项目绩效评定办法,由项目负责人统一进行评价。
(5)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需要在网络中招标信息,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了企业的相关信息、产品类型及产品型号、产品要求的完成的日期、产品的参考价格、产品的收验方式、产品的包装规范、产品的物料信息、产品的规格大小、产品的性能要求等等。
(6)各个投标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对需求信息进行查询并进行企业内部评估,由投标方的销售部们制定投标计划。
(7)投标方的投标计划经过企业的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审批后,进行网络投标。
(8)投标负责人信息,包括了自己企业的名称及业务类型、代表产品、主要历史客户、产能大小、价格信息、物流信息、能够保证的质量及生产医疗器械的资格证书等。
(9)招标方或者招标方机构通过对各个供应商提供的信息进行汇总,根据专业知识和专家参与等的方式对各个供应商的各个条件因素进行评估,筛选其中的几家。
(10)对筛选后几家进行最终评估,于供应商进行联系沟通相关的交易条款,最终选择完成后,由企业的招标委员会进行评估。
(11)评估通过,则招标完成,通过招投标双方的交易协议完成产品的交付和财务结账。
3.2医疗器械国际电子化招标概述
根据国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法的《医疗器械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和《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医疗器械国内电子化招标流程主要如下:
(1)由企业内部根据企业需求制定国际招标项目计划,招标项目计划通过领导审批后执行。
(2)按照招标计划选择项目各个节点负责人,由企业商务部进行国际招标。
(3)商务部通过对计划中产品信息的了解,在国际招标网中上传招标内容,其中包括了产品的类型及产品型号、产品要求的完成的日期、产品的参考价格、产品的收验方式、产品的包装规范、产品的物料信息、产品的规格大小、产品的性能要求等信息。
(4)招标公告。
(5)国际医疗器械供应商通过查询企业的招标公告,对自己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可行性进行分析,通过后通过评审进行投标计划制定。
(6)投标计划通过后,在网络中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自己企业的名称及业务类型、代表产品、主要历史客户、产能大小、价格信息、物流信息、能够保证的质量及生产医疗器械的资格证书等。
(7)招标部门进行筛选后通过评审,完成投标企业的确定。
(8)根据相关国际招投标条例和交易规则完成最终交易。
4案例分析——医疗器械国际招投标管理平台
4.1发展历程
医疗器械招标网主要为各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经销机构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提供全面且权威的招标信息、数据支持以及专业的投标咨询和一对一服务。
网站自运营以来,一直与各地政府招标部门保持紧密合作,参与各省、各军区、各地市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项目,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也总结出了一套完整的招标项目规则。凭借领先的技术、可靠实用的平台和数据,项目市场占有率在迅速扩大。医疗器械招标网在国内医疗器械招标行业的影响力已经名列前茅。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条例对医疗器械的招标网进行了规范,在医疗器械招投标网站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2012年起,该网站启用了综合的评价法对网站的规范发展和竞争机制进行了提升。
4.2实施效果
第一,通过电子网络进行医疗器械的招投标,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招投标的成本。
通过电子商务形式,一方面对于采购方来说,它于传统的招投标方式相比,招投标的成本大大降低,主要体现在通过电子商务不用安排专门的招标会场,降低了招标会场的费用;采购方也不用派专门的招标人员去现场进行招标,降低了配置人员的费用;采购方可以通过网络直接查看相关的招标信息,了解当前各个供应商提供的医疗器械的数据,降低了招标上的信息成本和搜索相关信息的成本。对于投标方来说,在线的投标模式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信息的宣传费用,同时减少了人员配置费用。总体上讲,电子商务招投标方式提高了招投标的工作效率,降低招投标的成本。
第二,电子商务模式进行招投标促进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有利于招投标环境法制化、规范化。
电子商务模式与传统的招投标相比,通过网络进行竞价和同行业的竞争,数据更加的透明,模式更加的公开,避免了传统模式因为信息无法完全公开透明引起的各个竞争单位的信息部队称,导致不公平竞争的现象发生。另外一方面信息的公开透明化有利于采购方、业主管理部门和专家进行医疗器械的数据评估、价格衡量等工作,可以使得采购方对采购产品的更加了解,从而提高采购产品的把握。招投标双方可以通过了解专家的评估结果进行价格谈判,招标方对于产品中产生的疑问可以更加清晰的询问投标方,而投标方同样可以对自己产品性能进行相关的展示和说明。
第三,有利于医疗器械的招投标的交易推广。
通过成功的电子商务招投标成功案例,在互联网电子平台中进行成功模范的推广。使其具有方向性和指导性。这避免了因传统的招投标方式二形成了复杂的交易流程、冗长的制度和较长的交易周期。通过电子商务模式的招投标方式推广,可以有效的提高招投标的效率和质量,形成低成本、高效率交易运转模式。
医疗器械招标网通过规范的市场交易模式,低成本的网络交易成本和高效的交易效率,赢得了招标投标双方的认可,使得招投标电子商务平台得到了有效的推广和发展,为医疗器械的电子商务模式的招投标工作提供了可以参考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