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宣传汇总十篇

时间:2022-10-26 13:08:18

法律法规宣传

法律法规宣传篇(1)

一是媒体有影有声。在《如皋动态》上公布“12348”法律服务专线值班律师个人信息;在如皋电视台《媒体民生》《法制纵横》等栏目讲述

法律援助案例;组织律师定期参与如皋电台《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解答咨询。

二是载体有模有样。考虑基层群众实际需要,结合季节等因素,创新宣传模式,免费发放口杯、雨伞、购物袋,小扇子,新年年历等法援公益宣传产品,确保法律援助宣传真正进村入户。

三是故事有血有肉。“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号召每个受援人在获得援助的同时,义务向周边群众宣传法律援助,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众媒体,向皋城老百姓讲述身边由法律援助真实案件改编的感人故事,以案示法,以案促宣,使市民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信任法律援助。

二、加强质量控制,实现应援优援

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坚持不懈抓质量。

1.关口前移,建立案件受理优配制。加强对专职援助律师培训,为每一名律师有所侧重的确定一个研究方向,指派案件时,充分考虑法律工作者的业务专长、执业水平及履行义务量,将法律援助义务与自愿相结合,做到合理分配、有的放矢。一是开通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授权法律服务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二是实施“点援制”,建立“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信息库”,由受援人挑选自己满意的法律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全程跟踪,建立案件办理质量监控制。通过“三三五”模式加大对援助案件的流程管理。即落实“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加强“三个环节”监控,对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三个环节加强办案质量管理,强化办案监督;在“五性”上见成效,即从“服务能力的可靠性,服务行为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受援人的满意性”等五个方面下功夫,着力解决“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标准与普通法律服务的质量标准一致性”问题。

3.跟踪回访,建立案件后续服务制。结案后,对需要后续帮助的受援人发送信函或上门走访,掌握法律援助案件的执行情况,确保办案实效。一是发放“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跟踪回访;二是对法院判决或调解分期给付的已结案件进行登记造册,适时了解履行给付义务情况,及时提醒、帮助受援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

三、强化便民举措,做亮文化品牌

法律援助文化是如皋法律援助工作的品牌特色。我们将发挥文化导向功能,通过行为文化将法律援助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我们将通过人性化服务,做亮窗口,做实服务,做大品牌,使“法是尺,律是度,援是阳光,助是雨露”的法律援助精神深植民心。

法律法规宣传篇(2)

认真贯彻党的十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人力社保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六五”普法,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市民人力社保法律素质,提升人力社保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贴近实际,贴近工作原则。既要遵循法律宣传的普遍规律,又要体现人力社保工作的特点,适应宣教对象的综合素质和接受能力,积极倡导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宣教方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生动的案例,图文并茂、声像结合的形式,不断增强宣教活动的生动性、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增强宣教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理论联系实际,整合资源原则。在对企业、劳动者宣传教育时,既要适度集中人力物力、充分发挥集中宣教的作用,又要在检查监察、服务过程中日常引导,充分发挥工作优势。突出其关注点,努力做到集中宣传与日常服务管理、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刚性执法与柔的有机结合,教育和引导企业及劳动者提高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领会法治理念。

(三)讲求方式方法,务求实效原则。宣传活动要切实体现“学法规,促和谐”的基本要求,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律意识”为基本目标,结合“入村镇、进社区、到企业”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咨询、教育引导、宣传培训等多种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宣传的效力。

三、宣传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省养老保险条例》《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和市相关政策。

四、宣传培训形式

(一)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种“节日”及法律颁布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双爱活动日、12333统一咨询日等开展宣传,在市人力资源市场或人员集中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条幅、图片展览、发放资料等开展法律咨询,进行专项宣传。积极做好宣传版画,在人力资源市场、广场、企业、社区和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进行巡回宣传。充分利用社区、厂区、居民区的宣传专栏,张贴人力社保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难问题,提高公众对人力社保知识的理解。

(二)开展发送人力社保短信活动。通过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内容为“社会保险、利国利民、惠及子孙、福泽本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人力社保宣传短信。

(三)举办法律专题培训班和知识讲座。各科室和单位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制订教育培训计划,对企业相关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识。市局组建宣讲队,由领导带队,深入各地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宣讲。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要举办人力社保政策知识讲座,组织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员工交流座谈,市局业务骨干解答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人力社保各项法规政策咨询。

(四)开展人力社保政策进基层下企业宣传活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各镇街道要利用平时检查监察机会,积极向广大企业和劳动者进行广泛宣传,各科室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企业到社区开展政策宣讲,广泛开展人力社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五)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广开宣传渠道。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广泛报道,在局网站进行反复宣传,在市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险中心服务大厅等播放人力社保宣传片,进一步扩大人力社保政策宣传影响力。

(六)开展人力社保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开展有计划地学习。全系统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管理人力社保事务能力,确保每位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适时组织考试,对学习情况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法律法规宣传篇(3)

一、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我镇按照中央和省、市、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围绕全镇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提高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近几年的普法和依法治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完成了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与各村签定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单位制度,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咨询制度,建立并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研究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的安排,适时组织开展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五年来,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20次,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遇到和困难和问题。全镇机关干部、村组干部、中小学教师共征订“五五”普法学习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农村实用法律知识问答》共350余份,真正做到了“学有教材,考有内容,学用结合”。

3、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近年来,在每年的6月26日、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结合我镇实际,抽调人员参加实践活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一是在镇区主要路口设立法律宣传咨询站、点,法制人员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并讲解有关法律知识,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规音像资料。二是组织宣传车沿主干道路进行宣传,散发普查知识宣传资料。三是在醒目的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出普法专题黑板报61期,张贴标语570条,张贴宣传画145张,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12次,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人数达20000人次。以职能部门开展日常工作为依托,进行部门法的宣传教育。努力开展好各调解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工作,大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的开展,各种民间纠纷的调解,组织青年团员开展活动,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无意间进行了法制宣传的教育。努力抓好了在校学生,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教育工作。近几年来,法制教育工作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建立健全了法制制度,适时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送法进校,增强了广大青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4、以镇机关依法行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为载体,顺利推进依法治理工作。镇机关依法行政方面,以对镇机关干部普法及机关作风建设为载体,不断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机关作风建设、量化考核、行政效能建设、增先创优等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行为,镇党委、政府领导真正起好了依法办事的带头作用,努力推进了镇机关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方面,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载体,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了村两委各项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群众以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矛盾的处置方面,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的摸排调处工作机制,预警机制,针对存在的各种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进行化解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5、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水平,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治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镇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完善制度建设、抓好队伍素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监督制约等方面,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政府部门的各项行为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建立健全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定和公布制度,对我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了清理,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行政务公开,警务公开,不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严明政务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确保政府高效运转,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促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一切行为;增强运用理论,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社会事业。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坚持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把广大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做到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努力建设法治型政府。

6、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快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广大村民的民主法制观念,是依法治镇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此,我镇进一步加强对全体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行使权利,参政议政的能力,抓好建章立制,开展创建活动,来完善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完成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全镇广泛深入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有关法律,使广大村民充分了解选举的目的和意义、方法和步骤,切实保障了其民利,进一步提高了其民主法制观念。选举过程中,村民积极参与,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确保了选举工作的公开、公正,促进了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的全面开展。按照“四民主、两公开”的具体要求,以村务公开为切入点,在规范、完善上下功夫。坚持做到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内容的村务公开“四统一”,并由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同时,建立完善村级自治组织的财务管理、民主决策、民主议事、民主评议等村级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经过努力,现全镇5个村委会已基本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要求。

7、加强综合治理,完善法律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对推进依法治镇工作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我镇围绕稳定大局,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效手段,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规范法律服务管理,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的人口集聚区,流动人口集聚地等地段进行公开巡逻,严格加强对爆炸物品的管理,落实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堵塞漏洞,确保安全。努力查禁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空气。不断加强对“治安联防队、治保会、调解会”群防群治组织的领导,规范其工作程序,充分发挥作用,努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全体干部进行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发挥思想政治优势,把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讲稳定、讲大局、讲奉献上来。坚持每月对辖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摸排调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接待工作机制,规范了镇村组三级人民调解会工作程序。充分依靠镇村两级调解会、村小组、派出所的力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组织实施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严防群死群伤为中心,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遏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了各类犯罪,全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日常性工作开展不够;

二是一些老疑难的社会矛盾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一时间很难得到化解,对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影响;

法律法规宣传篇(4)

什么是“用事实说话”?陈力丹先生的解释是:“用事实说话”是个带有介词的动宾结构短语,核心是“说话”,“用事实”是方法。我的解释是:“运用一定的真实事情说明表达一定的道理(意思)”。我们不能忽略了这一概念的传统背景,它的表现形式主要不是指记者叙事后的评论(即记者“跑出来议论一通”,发表观点),更多的表现是“主观‘说理’”,把事实当作了“说话”的工具,为了“说话”选择事实,带着“说话”的预设去写作新闻,以达到进行“有倾向性的引导和宣传”的目的。何先生好像以为“主观‘说理’”的意思是记者“跑出来议论一通”,这和我说的“主观‘说理’”可不是一回事,我指的不是“炫耀自己的水平,很受故作高深地在新闻作品中大发其议论”,正如何先生所说:这是记者在“说话”,哪里是“事实说话”呢!这里还要说明,我没有否定用事实“说话”的“新闻”的存在,我否定的是把它当作规律,何先生认为“不‘用事实说话’写出来的东西,肯定不是新闻作品!”这话可说得绝对了些,新闻是事实的报道,而不是“说话”,是事实在唱主角,这是显而易见的,若不“说话”就不是新闻,那新闻的定义就要重写。

法律法规宣传篇(5)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后两个月各类事故的发生,近日,__县安监局深入县各重点行业实施边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边在各重点行业生产经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深入县各重点行业宣传教育内容为学习《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新修订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履行安全生产义务,把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宣传到各类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使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强大的法制氛围。

法律法规宣传篇(6)

实行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我县人口出生保持了低生育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据粗略估算,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全县人均占有耕地、淡水、林木、教育、卫生、交通、住房等资源都将下降三分之一,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所带来的压力是难以想象的。

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已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继续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着良好的机遇和前景。党的十七大就“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作出了重要论述。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确立了“以本文 人的全面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理念,为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人口问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全面推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现行的生育政策已为我县广大群众所接受,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日益规范和完善,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法律法规宣传篇(7)

一、突出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

我局将围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广泛学习宣传《宪法》以及有关规范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扩大内需,对外开放,知识产权,环境保护,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我局今年根据自身工作特点,重点安排学习宣传《酒类管理办法》、《拍卖法》、《盐业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突出“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我局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搭建宣传台、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单,广泛宣传社会管理,打击违法犯罪,反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怎样识别病害肉和肉食品安全知识,确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社会各种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社会法治环境。

三、开展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培训

为加强商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五,八月份安排执法人员培训学习,主要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生猪管理条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等法律法规。

四、深入推进开展“法律三进”活动

我局按照“法律六进”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法律三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动员社会、单位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法律六进”工作,把“法律六进”活动与进一步加强对单位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律宣传教育相结合,把“法律三进”作为深入推进公民法律素质教育,确保“法律三进”取得实效。

1、推进“法律进机关”。我局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和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使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

2、深入推进“法律进单位”。我局针对各股室的特性和职能,严格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法资料和读物,确保有主讲、有场所、有试卷,有考核。并突出抓好单位党组班子的学法用法,把单位各部门开展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3、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我局积极引导战线企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设,开辟学法园地、专栏、板报,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开展依法制企活动,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运行机制,提高企业法制化管理水平。

五、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法律法规宣传篇(8)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平安、文明、富强东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规划目标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和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行业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重点宣传內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突出法治实践作用,全面推进各层面、各领域法治建设和法治化管理。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不断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基本内容,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讲民主法制的观念,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二)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及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人才建设、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婚姻生育、财产继承和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四)深入学习宣传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归侨侨眷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维权、、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深入学习宣传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学习宣传涉外经济、对外开放、服务业和旅游市场管理、旅游项目开发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对外开放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健康发展。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加大对我市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专项治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规范管理,提升东方文明法治形象。

(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特别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社会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七)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八)深入推进法治创建。把创建法治城市活动,作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地方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实现好、落实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保障。建立创建活动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在党委领导下,通过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创建和民主评议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治理,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多层面、各领域法治建设和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实守信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提高创建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九)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认真学习宣传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法治惠民,服务人民群众,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民主、公正、和谐的法治环境。推进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和利益协调机制,完善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和村务、村务公开制度。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与基层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学法守法光荣户和无、无犯罪、无吸毒、无械斗“四无村”创建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生作为重中之重。要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党政决策、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村(居)民自治、处理和解决等实践活动中,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要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

(一)深入开展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把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作为提高公职人员法律素质,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做到有计划安排,有制度保证,有检查落实。要以公职人员的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全社会的学法守法用法。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完善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和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党校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健全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考察制度。市委组织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督促检查,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切实加强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公务员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是国家法律法规的主要贯彻实施者。党政机关各部门要加强对公务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务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定期举办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健全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着力抓好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快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加强与执法相关的职务犯罪和案例教育,加强执法程序、执法责任义务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增强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切实发挥司法机关、执法执纪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司法机关、执法执纪部门要提升自身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执纪水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公正司法、依法办事、依纪办案,同时要结合部门特点,以司法、执法执纪活动为平台,积极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以商业贿赂案例,检察机关以职务犯罪案例,公安部门以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禁赌禁毒案例,法院通过巡回法庭、就地开庭,司法行政部门通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国土环境资源、交通、卫生、工商、税务、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旅游服务监督、城建、城管等部门,要对执法范围的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包括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执法过程作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过程。要充分利用相关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法律颁布纪念日等,面向社会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

(二)深入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市教育局要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地位和目标,对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体系和形式作出具体规划和要求,做到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综治、教育、公安、司法、工商、文体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学校普法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崇尚法律,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组织要积极开展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深入开展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根据地区特点和热点难点及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讲座、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案例宣讲、印发资料、墙报专刊和法制文艺活动等,大力宣传与农民(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居民)依法参与民主自治和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村(居)“两委”干部和社区工作骨干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以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为骨干,开展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民政、公安、司法、劳动监察部门和居委会要互相配合,加强农民工和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以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在提高法治观念的同时,帮助维护合法权益。

(四)深入开展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国资办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职责和目标管理,纳入企业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评定和考核企业及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企业”评级和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督导企业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

1.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专兼职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完善协调和激励机制,鼓励法律工作者、教师和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小分队和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2.加强宣传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利用好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村委会、社区、学校、企业要设立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广告标语,文化(图书)室要建法律图书角。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有责任利用所辖范围内的场地设施,开展公益法制宣传。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3.加强媒体宣传阵地建设。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要承担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市委宣传部要引导各类媒体办好法制宣传教育节目、专栏,通过以案说法、用法论事,宣传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依法治理,宣传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法制宣传教育阵地,丰富内容和形式,引导群众参与互动,推动政府网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全市“六五”普法学习资料的征订、发放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从年开始实施,至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研究制定本乡镇、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于年月号前将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报送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年底前完成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下半年至年。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督导,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各乡镇、各单位和外驻单位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每年年初报市法宣办备案,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下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法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成员单位人员参加,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成立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年度发展规划,纳入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建设,办公室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在干部配备、人员配置上要与承担的责任和任务相适应。市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导。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法制化。

法律法规宣传篇(9)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宏伟目标,围绕依法治县、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巩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和制度,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积极推进法治实践,为实现平安民乐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紧密结合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县“十一五”规划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着力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手段为群众喜闻乐见。

——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在总结过去法制宣传教育经验的基础上,研究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内在规律,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内容和形式,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分类施教、因人施教,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深化宪法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和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规范公权力运行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确保国家公共权力的依法规范运行;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三)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结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城市信用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努力提高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社会事业进步。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与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企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等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大力开展基层民主法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结合平安创建和“打黑除恶”等活动,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深化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对象及要求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全县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是重点对象。

(二)继续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依法执政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切实推进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专题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党校要切实发挥在领导干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把法制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必修课,纳入教学总体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三)继续加强国家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公务员要加强宪法和公务员法及专业法律学习,重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着力培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忠于宪法和法律,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结合公务员能力培训,探索适合公务员特点的法制教育新形式和新载体,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继续落实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制度、执法资格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将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继续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法制观念。要注重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要突出中、小学生法律基础理论的学习,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健全并完善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发挥好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照《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将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大纲,保证每学期教育时间不少于10课时;认真组织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深化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制度,提高学校法制教育水平;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模拟法庭、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托社区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五)继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结合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企业职工法制教育、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每年组织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六)继续加强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素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对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的途径和形式,整合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增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实效,增强广大农民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观念,提高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七)继续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深化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培训;用工单位和企业,必须把法制教育列入员工岗前培训和在岗学习、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规范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学校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努力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的横向工作联络网;建立和完善乡镇、村(居)民委员会纵向工作联络网,形成健全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专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制文艺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队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二)巩固拓展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农村普遍建立法制宣传园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园地质量,使之成为对广大公民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窗口;依托县、乡党校,普遍建立法制教育基地,使之成为对广大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基本阵地。

(三)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村入户”活动,不断深化社区和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和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媒体法制宣传工作,电视、广播、报刊要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固定时段、固定版面、固定栏目,专人专岗负责,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四)进一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保障。按照《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县、乡镇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按总人口(含流动人口)人均不少于0.5元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各部门和单位要安排相应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党委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领导体制,经常听取汇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全面部署,精心组织,严格考评,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的落实;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扎实深入开展;要加强各级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从人、财、物等各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充分发挥各级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法律法规宣传篇(10)

按照职权法定原则,权力清单的制定必须于法有据,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应予取消。这样,在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定过程中,具体从事设定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人员,就有一个知法、懂法、用法的问题。

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定完成后,不仅需要对外公布,同时还须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权的档案事业机构中的全体人员知晓,并遵照执行。这样,所有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权的档案事业机构中的全体人员,也有一个知法、懂法、用法的问题。

很难想象,一群不知法、不懂法的人,会知道哪些法律授予了我们权力;会清楚授予了我们什么权力;会明白这些档案行政权力的行使条件、范围、对象、程序;能梳理出合法、合规的档案行政权力清单;会正确行使这些档案行政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是建立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制定与实施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必要条件。从另一个方面看,建立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和制定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过程,也是一次难得且重要的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良机。

2 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制定过程对普法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

2.1 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定的过程,是一次专业性的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制定过程,首先是对档案行政权力的梳理。这些权力主要来自以《档案法》为核心的档案专业法律法规、地方档案法规、部门档案规章和各级政府制定颁布的档案规范性文件。从这个角度看,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制定过程,自然就是一次档案专业的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事实上,宣传和普及《档案法》及其相关的档案专业法律法规,一直是档案界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一五”普法,正值《档案法》颁布实施,国家档案局召开了全国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会议,交流学习和宣传《档案法》的情况。各地纷纷将《档案法》列入普法教育的内容之一。

“二五”普法期间,《档案法》仍然是各地普法教育的主要内容。例如:“1991年4月2日,云南省委发出了批转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在这个规划中,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作为其中的一个主要内容。”[1]

“三五”普法期间,结合《档案法》修订后重新颁布实施,各地档案部门根据国家档案局的规划,制定了本地区“三五”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还有将《档案法》列入本行政区域“三五”普法规划。例如,甘肃“省档案局与省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联合发文,将《档案法》列入我省‘三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内容”。[2]

“四五”普法期间,国家档案局在《全国档案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中要求使用《档案法实施办法释解》和《档案行政执法手册》作为专业法教材。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活动,全面推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

“五五”普法期间,国家档案局在《全国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中要求,深入学习宣传《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档案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

“六五”普法期间,国家档案局在《全国档案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中要求,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与国家档案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贯彻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由此,可以看出,档案普法与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由单一的《档案法》,向《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法》法律体系,再向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不断拓展。但《档案法》及其与国家档案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始终是档案普法及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

按说,经过近30年的《档案法》宣传教育,档案工作者应当对《档案法》及其相关法律体系有相当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但实际情况并不乐观,就不久前的一项调查显示,虽然“多数参加调查者能正确选择出全国法制宣传日。对自己基本法律知识评价较高与一般的占比相同,总比接近90%”,但“近六成受访者错将‘国际档案日’当作‘《档案法》宣传日’,回答正确者大约只有四成。清楚《档案法》是行政法的人数最多,但占比不到四成”。[3]

因此,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制定过程,应当与“普法”规划相结合,再进行一次档案专业的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毕竟大部分档案行政权力是由《档案法》及其与国家档案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赋予的。

2.2 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定的过程,是一次综合性、系统性的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虽然,《档案法》及其与国家档案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赋予了档案行政权力中的绝大部分,但作为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和档案行政管理人员,同样要在宪法和行政法的框架下依法行政,受宪法和行政法以及整个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规制。从这个角度看,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定的过程,不仅是一次档案专业的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还是一次综合性、系统性的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而现有档案行政权力清单中的“共性权力”就来自档案专业法律法规之外的行政法律法规的授权。

在多年的普法与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中,我们将重点放在《档案法》及其法律体系上是必要的,但从整体的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来看,显然是不完整、不全面的。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一五”普法规划)中,就将普法基本内容规定为:我国的宪法、刑法等“十法一条例”的法律常识的学习和普及。

1991年,全国“二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学习教育。其中专业法如: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等,各部门、各系统要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有重点地学习同工作、生产相关的法律知识。

1996年,全国“三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以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为重点内容。重点了解和掌握宪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律素质,秉公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001年,全国“四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宣传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各项法律法规。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2006年,全国“五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宣传宪法,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2011年,全国“六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

由此,可以看出,全国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由具体的某一法律、某些法律,向部门法、专业法,再向法律部门、法律体系不断拓展。这一点,在全国档案系统“四五”“五五”“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到。

普法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越来越综合、越来越系统、越来越宏观。仅仅了解或熟悉一两部或者少数几部法律,只了解或熟悉与本行业、本专业、本领域相关的行业法和部门法,已经不能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依法行政与法制社会建设的需要。因此,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定的过程,是一次难得的综合性、系统性的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

3 建立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过程中开展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的思路

3.1 全员参与。在建立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中,有一种错误认识,认为制定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只是涉及一两位档案行政管理机关领导者,或者是具体承担这项工作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事实上,由于档案行政权力清单涉及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实物管理的方方面面,进而涉及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具有档案行政管理权限的事业单位及其全体工作人员。而从近期的一个档案工作者“普法”及档案法制教育情况调查结果来看,虽然“无论是对基本法律知识‘几乎都不了解’的人;或搞不清,或搞错《档案法》属于哪一类法的人;无论是搞不清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的人,还是记不得《档案法》宣传日日期的人;无论是表示没有接受过普法教育的人,还是‘觉得法律没用’的人;都说明法制和档案法制宣传存在死角和盲区。从这些人的占比数来看,有大有小,似乎不是一个大问题。但如果将这一比例用在全国十几万档案工作者身上,其绝对值就是一个不小的数字”。[4]

这些人一旦在具有档案行政权力的岗位上,运用档案行政权力,就可能产生错误,给档案事业造成损失。因此,在建立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过程中开展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坚持全员参与的原则,让所有档案工作者都参与到建立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中。在建立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过程中“继续进行普法教育,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与持续性,直到消除法制死角与盲区,进而提高全体档案工作者的法制意识与法制能力”。[5]

3.2 系统学习。系统学习,就是在建立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过程中开展的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中,全面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包括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

学习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学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包括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学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

学习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包括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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