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监督工作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30 07:59:16

扶贫监督工作总结

扶贫监督工作总结篇(1)

(一)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定约谈方案,对市扶贫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区县扶贫办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开展廉政约谈,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廉洁守纪有关要求,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性的监督工作。二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认真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印制《重庆市扶贫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160余册,购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60余本,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三是抓好重点时节监督检查。坚持在节假给每个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廉洁自律注意事项。编写《纪检监察信息》3期,用扶贫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春节元旦、五一端午等重大节假日下发廉洁守纪通知,提出廉洁过节要求,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按照市纪委要求,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的落实。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全市扶贫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根据中央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纪检组长关力安排部署了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书记刘戈新对抓好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除了市扶贫办内部按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外,市扶贫办党组还与各区县扶贫办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督促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传导压力,把落实主体责任的清单压到岗位、压到人头、压到日常,推动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中心工作,加强对扶贫资金、作风建设、“三重一大”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的监督检查,以《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新法规颁布实施为契机,组织学习宣传,并抓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督促区县严格落实扶贫资金监管“十项制度”,加强义务监督员的培训和使用,组织力量对整村扶贫、扶贫移民、扶贫培训、乡村旅游等大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扶贫资金投入和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定期召开财政、审计、检察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对扶贫资金监管的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加强监管对策措施。四是加强“三重一大”的监督检查。认真参加市扶贫办的党组会议、行政会议,尤其是对扶贫资金分配、干部任免和财务事项等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市扶贫办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思路、想法,并组织实施。对办机关物资采购、人员招聘、招投标工作进行严格监督。上半年市扶贫办调整使用干部4名,做到了公正公平。

(四)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积极督促驻在部门转变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一是积极参与“阳光重庆”节目。按照市政府和市纪委要求,上半年参与《阳光重庆》节目2次,办理群众诉求17件,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率达100%。二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在扶贫公众信息网上公布举报和征求意见的电话和电子邮箱,认真办理群众述求,上半年收到各类信访232件,25件正在督办,其余的已全部办结。三是对重点信访件进行督办。上半年,先后到6个重点贫困区县,开展信访工作检查调研,并对5件重点信访件进行督办,有效化解了矛盾,防止了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扶贫监督工作总结篇(2)

(一)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万心叧収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好心万,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一是扛牢自身监督责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贴身监督、下沉一线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统筹协调,班子成员靠前指挥。二是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与市委办等整改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从方案制定、整改进展、落实效果加强全流程、全方位监督,对责任领导履责情况进行督促,对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整改监督工作建章立制。三是做好包联帮扶工作。所有班子成员和帮扶干部继续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开展工作,定期进村入户走访贫困户,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对照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短板弱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强化监督执纪抓整改。一是扎实开展作风监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举措的硬落实。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启动问责程序。三是推动举一反三整改。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问责案件开展“回头看”,如发现畸轻畸重、问责不当情形的,及时整改纠偏。扎实开展办案质效大检查,主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各方面和历史检验。

(四)强化基层基础抓整改。一是强化支持保障。进一步深化“三转”,落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专职专责。配齐配强镇(区、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全面保障办公、办案条件。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到包联镇开展“三转”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强化教育培训。通过“以案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规范精准执纪执法,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

根据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总体工作方案精神和委机关安排,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聚焦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综合采取民主评、群众提,集体议、互相帮,当面听、自己找等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了班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扶贫监督工作总结篇(3)

(一)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万心叧収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好心万,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一是扛牢自身监督责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贴身监督、下沉一线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统筹协调,班子成员靠前指挥。二是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与市委办等整改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从方案制定、整改进展、落实效果加强全流程、全方位监督,对责任领导履责情况进行督促,对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整改监督工作建章立制。三是做好包联帮扶工作。所有班子成员和帮扶干部继续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开展工作,定期进村入户走访贫困户,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对照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短板弱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强化监督执纪抓整改。一是扎实开展作风监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举措的硬落实。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启动问责程序。三是推动举一反三整改。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问责案件开展“回头看”,如发现畸轻畸重、问责不当情形的,及时整改纠偏。扎实开展办案质效大检查,主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各方面和历史检验。

(四)强化基层基础抓整改。一是强化支持保障。进一步深化“三转”,落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专职专责。配齐配强镇(区、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全面保障办公、办案条件。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到包联镇开展“三转”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强化教育培训。通过“以案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规范精准执纪执法,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

根据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总体工作方案精神和委机关安排,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聚焦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综合采取民主评、群众提,集体议、互相帮,当面听、自己找等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了班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扶贫监督工作总结篇(4)

2020脱贫攻坚总结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在此次“两会”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候就明确指出,纪检监察工作要充分发挥作用,监督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今年六月,我国将消灭延续了几千年的贫困。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在这种关键时期,就必须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主责主页,精准监督知己问责,敢于承担工作责任,主动作为,严查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坚决做到脱贫攻坚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延伸跟进到哪里,切实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基础。

在党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当前,我国正处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共建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能否切实做好当前阶段的各项工作,对于未来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肩负着重大政治责任,脱贫攻坚越到紧要关头,就更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问题为导向,将执纪问责的目标紧盯脱贫攻坚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依纪依法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执纪问责绝不手软。

中央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就曾专门指出,要把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定位、服务大局,始终紧盯扶贫中群众反应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正风肃纪、反腐惩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紧盯重点人、重点部门和特殊人群,要进一步深化“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的运用,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理,切实做好提前的预防和提醒教育,深化监督体制和模式,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必须要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于那些开展扶贫工作脱离实际、对扶贫项目监管不力的相关行为必须要严肃查处;必须要要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考核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重要抓手,重点查处那些脱贫攻坚政策脱离实际、不接底气,缺乏可操作性,侵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必须要加强问责力度,以责任追究激发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对于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用贴的纪律为真脱贫、脱真贫保驾护航。

2020脱贫攻坚总结心得2

2015年1月和2020年1月,先后两次亲临考察指导云南工作,充分体现了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为民情怀,极大激发了广大边疆干部群众的爱国爱党热情,极大振奋了各族群众发展信心。纪检监察机关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加强自身建设,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紧密团结在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坚定发展必胜的信心

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再次亲临云南考察,面对面指导云南工作,充分体现了对边疆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亲切关怀,为全省上下践行初心使命、奋进新时代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充分体现了对云南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县与全省全市一道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坚定了必胜信心决心;充分体现了对云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殷切期望。总书记这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同2015年1月考察云南工作时对云南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要求,同近年来对云南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脉相承、紧密联系、相互贯通,共同构成新时代云南发展的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考察云南重大而深远的里程碑意义,要深刻学习领会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坚定不移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全面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推动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身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和指导,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抓手。一要抓好一体学习贯彻,加强理论武装。在真学真信真用上下功夫,把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把监督执纪问责各项业务做得更好。二要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守底线思维,把党纪国法作为带电的高压线,严守各项规章制度,时刻做到自重自行、慎独慎微,管得住言行、守得住清白。要坚持依法办事、按章办事,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不被金钱所诱惑、小利所诱惑。要坚持从细节做起,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强化法纪观念。同时,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无论是在8小时以内还是以外,都要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保持正确对待监督、诚恳接受监督的良好心态和宽广气度,始终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书写对党忠诚的行动实践。三要学以致用,撸起袖子加油干,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自己应有作用。着力提高业务能力,全面系统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理论知识,统筹推进“两个责任”压实、综合体验式监督、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疫情防控监督、人防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及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与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联系沟通,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业务,推动政治生态高质量建设。四要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把农村一线作为改进作风、联系群众、解决问题的主阵地,多到挂钩户家中了解情况,掌握具体真实情况,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2020脱贫攻坚总结心得3

正确处理好抓党建与脱贫攻坚的关系。抓好党建工作是推进脱贫攻坚的根本组织保证、重要力量保证和纪律作风保证。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抓党建和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把党建工作同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下功夫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细致不认真、慵懒散拖等问题,以干部作风的根本好转来保证脱贫攻坚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全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强化驻村帮扶干部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三个带头人”队伍作用,切实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助推脱贫攻坚的坚强战斗堡垒。积极探索将阵地建设到产业基地、龙头企业、田间地头和群众身边,大力推行“党建+”模式,着力打造党建经济和“样板党支部”。融合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全力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大力宣传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坚持把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党的建设、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各项工作统筹起来一体推进,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带动一类问题的解决,确保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决胜战。

脱贫攻坚是首要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县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以脱贫攻坚为统揽,聚焦目标任务,落实精准方略,苦下‘绣花功夫’,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攻城拔寨的精气神,做好当前巩固提升的各项工作,做到作风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2020脱贫攻坚总结心得4

越是攻坚时刻,越需要思想引领;越是应对变局,越需要核心领航。6月9日县委书记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培训班在省委党校开班。县委书记是抓脱贫攻坚的一线总指挥,扶贫思路、效果都与其决策有着紧密联系,其思想上松一尺,一线干部落实行动就会慢一丈,在这特殊的时候,组织此次培训班无疑于是坚定打赢脱贫攻坚思想的一针强心剂,更好打赢脱贫攻坚的指路灯,广大党员干部也须积极加强学习,紧跟步伐,坚决打赢打好防控疫情影响风险“阻击战”、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歼灭战”。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理论学习。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不断学习新的政策、扶贫知识,用理论武装头脑,为实践打下基础。

坚持从严要求,落实真抓实干。一方面,各级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扶贫工作不能留在面上,不能走马观花,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另一方面,经常性的督查巡查和考核评估要严、要真,不能使扶贫成为纸上扶贫、资料扶贫、数字脱贫,要确保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脱贫攻坚成效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是我国乃至全球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的发生使常规工作有了一定的滞后性,经济发展延缓;2020年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脱贫的一年。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克服疫情影响,不断提升自我,用纯洁的思想品质、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大的工作能力开展扶贫工作,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一手抓防控,一手促发展,取得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

2020脱贫攻坚总结心得5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领导干部要坚持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两手抓”,针对脱贫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优势兵力,逐一攻坚、各个击破,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巩固提升当地脱贫成果,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

一是盯任务,强推进。要紧盯当地脱贫攻坚具体目标任务,全面推进落实“三个一批”,查补控辍保学、学生资助等教育精准扶贫短板,加快危房维修和翻建改造,对生活困难群众和残疾人开展精准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等,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检验,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

扶贫监督工作总结篇(5)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中央和省市下达及市、县配套财政扶贫资金规范管理、使用和资金到位情况。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从4月初开始至8月下旬结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按照全县强农惠农监督检查工作会议要求,县扶贫办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计划股内)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我县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各乡镇、“十一五”重点村也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学习有关文件,熟悉扶贫开发政策及扶贫资金拨付程序和管理使用规定,制定好迎检方案。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这次监督检查的工作目标、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及要求,把政策交给群众,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2、自查自纠阶段(4月21日至5月20日)。各乡镇、“十一五”重点村要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摸底。主要看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是否有套取、截留问题;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是否有贪污、私分问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有扶贫资金和其他经费混帐管理、公款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发放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等。各乡镇要组织所辖的“十一五”重点村和有扶贫项目的非重点村对近两年来所有财政扶贫资金的种类、数额、流向及拨付情况,按文号分村列出清单填好表格(见附件),与自查自纠文字材料,以乡镇为单位一并于5月6日前用电子邮件报县扶贫办,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5月7日后,县扶贫办将组织人员抽查各乡镇、“十一五”重点村上报材料和表格数据的真实性。在此基础上,分年度汇总填好统计表,与自查自纠汇总文字材料,一并报市扶贫办和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检查整改阶段(5月21日至7月20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扶贫开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各项资料准备,随时迎接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检查,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对各县(市、区)扶贫资金进行的交叉检查,市工作组进行的重点督查以及省组织的交叉检查和重点督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对待,严肃处理。对查出来的一般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到位;对违法乱纪的严重问题,要认真查处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4、总结提高阶段(7月21日至8月15日)。监督检查整改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十一五”重点村要认真进行总结,主要围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四个方面进行,并形成文字材料于8月3日前用电子邮件报我办。县扶贫办汇总进行总结,报市扶贫办和县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这次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的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是亲民为民的具体体现。各乡镇、“十一五”重点村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畏难情绪和侥幸过关心理,防止坐等观望、相互扯皮的消极行为,力戒不求实效的形式主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扶贫监督工作总结篇(6)

X年X月X日

X年,X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和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部署、总思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起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牵头抓总职能,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作成效及做法

(一)以提高“政治站位”为抓手,在压实扛劳责任上下功夫

县委将专项治理列入X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以“再监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全力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中央、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结合X县实际,及时成立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X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实施网格化管理,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分片挂包乡(镇)负责制,进一步分解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学深吃透上级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对照标准,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发挥县纪委监委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牵头“统筹”作用,全面协调政府发改、财政、扶贫、教育、卫生、水利、民政、农业等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合力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专业优势,切实履行审核监管职能,树立和形成“既要抓业务,更要抓廉政”的理念和格局,发现问题及时移送、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克服抓业务与抓廉政“两张皮”的思想,抓好各领域自查梳理工作,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支持纪委开展专项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选优配强扶贫干部。根据派齐派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要求,按照深度贫困村不少于X人,贫困村不少于X人,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不少于X人标准,督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各村及时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X支,选派驻村工作队员X人,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以履行“政治责任”为抓手,在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功夫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始终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各乡(镇)“无死角”开展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实现纪律审查调查“无禁区”“无空白”。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认真对乡(镇)和行业扶贫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积极组织、督促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及其它相关单位、部门充分发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作用,在全县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民生建设等领域共同开展监督检查。二是认真开展抽查和交叉检查。根据《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采取随机抽查、集中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驻村工作队员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不听招呼、不守规矩、不驻村工作、不履行驻村职责、不完成扶贫工作任务的驻村工作队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严肃问责。以“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为依托,每月由乡(镇)纪委组织对全县各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进行抽查,重点围绕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在岗情况以及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抽查。三是加强专项督查。县纪委监委积极牵头组织,抽调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人员,成立脱贫攻坚专项纪律督查工作组,按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对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紧盯贫困对象和脱贫任务,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政策落实情况、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情况、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脱贫攻坚项目推进情况、脱贫攻坚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重点聚焦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驻村工作队员纪律作风、扶贫政策宣传、帮扶措施制定和落实、扶贫舆情监管等方面。四是强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监督。保持政治巡察战略定力,发挥专项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对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六是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和纪检室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有效提高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办理效率问题,强化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和成效。

(三)以严格“监督执纪”为抓手,在筑牢纪律保障上下功夫

积极履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能,认真受理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加强驻村工作队员教育管理。约谈乡(镇)领导和工作队员X次X人,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X人。二是加大问责处置力度。全年共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X轮次,发现、移交、办理扶贫领域问题X个,共排查问题线索X件,受理上级、本级移交问题线索X件,处置问题线索X件,问责追责X人,立案审查X件X人,给予党纪处分X人,给予政务处分X人。

(四)以坚持“问题导向”为抓手,在细化整改措施上下功夫

积极发挥监督执纪作用,针对省委、省政府对全县X年扶贫成效考核、X年X省脱贫攻坚半年综合督查巡查、国家审计署审计X、X市X年脱贫攻坚综合督查所反馈问题,及时协调县委、县政府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对上级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传达通报,深刻剖析全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督促制定整改措施。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

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级各部门总体认识到位,工作措施有力,扶贫领域工作力度持续增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呈现发展良好的形势,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一些乡(镇)和部门没有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统揽全局工作,措施单一,压力传导不到位,严和实做得不够;个别领导干部片面认为监督工作就是纪委的工作,把“挺纪在前”变成“挺纪委在前”,忽视了党组织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履行,班子成员没有较好履行“一岗双责”。线索移送较少,思想观念还没有转变到“滴灌”式的精准扶贫模式思维上来,工作中还存在不严不实、等待观望、“上热、中温、下冷”等现象。在脱贫攻坚中,对靠自身努力奋斗实现脱贫的典型事例挖掘不够,宣传不到位,激励作用不明显。

(二)挂联单位帮扶力度不一。各扶持单位因思想认识、人员力量、资源资金等原因,对脱贫攻坚帮扶力度不一、扶持标准不一、投入经费不一,造成资源投入不集中,基层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方面有难度,造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之间相互攀比,导致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满意度不高。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时有发生。县纪委监委虽然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通过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走访调查、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对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处理了一批干部、严肃了一定的工作纪律,但仍然存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不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对全县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深入研究力度还不够,发现较少、查处较少、通报较少,取不到震慑作用。

(四)综合施策治理不精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来源主要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主渠道,一些职能部门主动移送问题线索不多;一些乡(镇)和部门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导致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一些发案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暴露出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得不够。

(五)扶贫领域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方式单一,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问责查处力度不够。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上,一些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在发现和查处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政策不落实、打折扣以及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违纪违法行为上,发现问题能力不强,查处力度不大,存在等着上级交办线索,靠群众上门举报提供线索,没有主动去发现线索,仍存在见子打子、敷衍了事等情况;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把握不精准、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动真碰硬的本领。村一级监督委员会职责认识不清、监督缺位,对监督执纪仍停留于字面的理解,简单的认为监督委员会仅是对村一级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监督。对如何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几乎无从下手,还存在得过且过的现象。

三、X年工作打算

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X县纪委监委将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务实工作举措,凝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量,为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认清“使命感”,让专项治理工作“实”起来。充分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艰巨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将其放在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坚决重点整治为官不为、为官慢为的思想,把握好按规矩办事和创新进取的关系,保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风,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开门办公,进村入户,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保驾护航。

(二)把好“方向盘”,让专项治理工作“强”起来。用心体会总书记对贫困群众的一片深情,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实。发挥县纪委监委“扣扣子”“担担子”“钉钉子”的执纪监督精神,积极深入扶贫领域,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力度,及时纠正扶贫政策偏差,以深化全面脱贫为抓手,督促主责部门和挂钩联系单位做到领导工作实、任务责任实、资金保障实、督查验收实,不搞层层加码,不搞数字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开展执纪监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精准把握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对脱贫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以新政策、新要求为标准,开展执纪监督,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汇聚扶贫力量,充分激发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扎扎实实做到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夺取脱贫攻坚、同步决胜建成小康社会。

(三)种好“责任田”,让专项治理工作“严”起来。对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督导,快查快办。对违纪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涉及哪个层级,都要一查到底。凡是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的,凡是作风不实、失职渎职的,都要从严从重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对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的矛盾和问题,较真碰硬,敢抓敢管。以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和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线索一个线索查,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扶贫监督工作总结篇(7)

转导乡总户数5121户,总人口23302人,少数民族人口12167人,占总人口的53.4%。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69户5398人,占全县总贫困人口的八分之一。2016年共脱贫174户785人,2017年预脱贫351户1644人,其中前坪、王家庄、中湾3个村整村脱贫241户1199人,三湾村预脱贫18户98人, 落龙沟、转导、酒坊和大湾4个非贫困村脱贫92户347人。由于地处偏远落后山区,经济文化落后,全乡贫困人口多、面积大、程度深,老百姓“等靠要”思想严重,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政治意识方面。乡党委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学习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在领导核心方面。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乡长为“双组长”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乡有工作站、村有工作室。

(三)在主体责任方面。乡党委政府周密部署,制定出台《转导乡2017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转导乡2017年扶贫开发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产业项目引领脱贫目标任务。强化主动认领意识,认真梳理省市县督查单位反馈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精心制定突出问题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时限要求、整改措施和具体责任人,精心谋化脱贫攻坚整改工作。

(四)在监督责任方面。乡纪委成立督查领导小组,定期对驻村工作组的履职情况开展督查;按照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真管真严、敢管敢言、长管长严,坚决禁止出现对党组织职权范围内发生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五)在牵头抓总方面。乡精指办专人负责扶贫大数据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贫困户数据信息,全面准确做好信息收集整理,为扶贫工作提供数据信息。

(六)在帮扶工作方面。省水利厅、司法厅、金融办等3 家省级单位选派12名干部帮扶6个贫困村,帮扶单位领导赴贫困村考察92人次;投入产业扶贫资金101万元,用于大雁养殖、黄芪和青薯9号高产马铃薯种植、药材种植补偿等扶贫项目实施,慰问物资折款36.3万元,赈灾救济送温暖6万元;基础设施投入573万元,用于修建接官岭街道和水窖、新建村级文化广场、村部土地转让费、垫付贫困群众硬化路自筹款、成立养殖专业合作社、桥梁涵洞修建、新农村绿化等项目;文化教育投入6.5万元,资助贫困学生662人;帮助引进省农牧厅项目资金60万元,在王家庄村、接官岭村新建标准化养殖场12座。县卫计局等6家县级单位选派11名干部帮扶6个贫困村,帮扶单位领导赴贫困村考察35人次,慰问物资折款32万元,赈灾救济送温暖2.6万元;基础设施投入35万元,用于村部土地流转费和红合岘村户外旱厕修建项目;县农牧局举办贫困户劳务就业培训2期,共316人次。

(七)在资金落实方面。乡纪委针对产业项目扶贫、医疗扶贫、社会保障扶贫、职业培训扶贫等问题开展督查,深入村社、贫困户家中,全程监督扶贫工作各项流程,并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示,接受群众广泛监督,确保资金及时拨付、使用精准、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八)在干部履职方面。随机抽查驻村工作队到岗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了解第一书记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微信群,要求各成员每天将自己的工作情况发到群里,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三、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学习意识不强。平时忙于抓具体业务工作,对中央、省市县委精准扶贫会议精神学习不够,对脱贫攻坚政策领会不透,思想认识不深,缺乏调查研究,存在急功近利和形式主义倾向。例如:部分干部作风漂浮、人浮于事,责任压实不到位,开展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不扎实,导致基础数据不详实。在“回头看”中,发现部分村社存在识别不准、漏人漏户、数据不清、信息系统数据填报错误等现象;有些村甚至将拥有小轿车(价值超过5万元)、大型机械、年收入大于36000元的农户纳入建档立卡对象;乡村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规范,相关影像资料不齐全。

(二)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责任意识不够强,宣传政策、帮扶认亲、收入检测等工作浮在表面,对脱贫工作思路不够宽;贫困村“两委”班子有依靠第一书记的思想,对本村老百姓引导、教育不够,贫困户依赖政策不愿脱贫,没有激发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广大干部对扶贫政策学习氛围不浓,对相关政策理解不深入。同时,对贫困户开展扶贫政策的宣传手段单一,宣传内容不丰富,致使贫困户对精准扶贫政策知晓不全。例如:部分村干部在精准识别、安排项目时优亲厚友,隐瞒贫困户家庭成员信息,在核算收入时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现象。

(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乡、村两级党组织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的责任意识不强,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脱贫攻坚中的重要工作布置、重点项目安排,研究分析不够深入、工作部署不够及时,对项目选择等待观望,项目资金拨付和工作推进滞后。例如:贫困户产业选择滞后,没有充分征求贫困户意见,制定脱贫产业不精准,同质化现象突出。发展家庭牧场的贫困户,棚圈闲置现象严重,建了棚圈无养殖,东拉西借,应付检查验收,项目实施见效慢。二是对脱贫攻坚督查责任落实不力,对项目资金跟踪审计、产业调整不够及时。例如:互助资金发放缓慢,互助资金12个贫困村600万元,目前发放192万元,仅占发放总资金的32%。

(四)执纪监督运用不充分。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对后坪村原村主任马明龙进行停职处理,对王家山村原支部书记乔玉虎进行免除党内职务处理,但在干部监督管理中,未能充分应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扶贫工作来信来访问题较多。

(五)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乡精指办对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建设重视不够,存在重县版系统完善,轻国家系统维护的现象,基础数据信息质量不高、动态调整更新或补录工作不及时。经关联比对发现,系统部分数据信息存在逻辑关系和填报错误。

(六)帮扶工作不力。帮扶责任人“结对认亲”流于形式,工作停留在送钱、送物、节前慰问层面,对帮扶对象的家庭情况掌握不全面,扶贫政策宣传不深入,忽视思想引导,扶智效果不明显。例如:帮扶责任人没有及时走访贫困户,没有及时将帮扶记实本、宣讲手册、一封信等资料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导致贫困户对扶贫政策知晓率不高。

    (七)扶贫资金落实进展缓慢。由于扶贫融资政策宣传不到位、五户联保手续繁琐、贫困户按期还贷困难等原因,导致互助资金和小额贷款放款进展滞后,资金使用率不高,融资效益发挥不明显。

    (八)个别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履职不到位。部分驻村“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员缺乏责任心,“挂名”不在岗、“走读”或“两头顾”,工作不深不细不实,被动应付,不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计划,定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系列讲话等,立足于抓常抓细抓实,着力提升班子成员的党性修养和服务能力;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担当意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遵守“六大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高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带头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不断提高党政领导班子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修订完善乡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完善规范化、科学化运行的议事流程。

(二)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乡党委领导班子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立足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近期工作,深刻查摆问题,发力整改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大力支持乡纪委履行监督执纪职责,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主业,明确监督重点,加大对精准扶贫、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惠农政策落实等民生领域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

(四)发挥精指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精准扶贫政策宣传,由乡精准扶贫工作站制定扶贫政策宣传方案,驻村工作队深入贫困村开展政策宣讲;对乡村干部开展扶贫政策的培训学习,促使乡村干部全面熟悉掌握扶贫政策,更好地宣传扶贫政策。做好国版县版大数据系统的维护更新,确保数据信息的准确性。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精准扶贫工作,分清轻重缓急,做到有的放矢。

(五)加大扶贫资金发放力度。召开专题会议,再安排再落实,乡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督导检查各贫困村的互助资金使用情况,确保使用率达到80%以上。

扶贫监督工作总结篇(8)

二、开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方式

(一)范围。根据省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计划,今年开展对20__年、20__年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检查,突出抓好“造福工程”,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残疾人资金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的检查监督。

(二)方式。以县为单位,采取“四个结合”开展专项治理。一是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二是项目检查与资金检查相结合;三是监督检查与加强整改相结合;四是总结经验教训与完善管理相结合。

三、开展专项治理的时间安排

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从20__年7月开始,到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时间为7月。认真组织学习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县(市、区)及部门的专项治理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明确专项治理任务和要求,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把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施检查阶段。时间为8月至10月。检查方式:一是自查自纠。由县(市、区)老区与扶贫办牵头,组织纠风、审计、财政、发改、民宗、残联等部门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检点,开展自查,并以部门为单位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并对今后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出建议意见。要求在10月上旬将自查报告分别报市对应部门及县(市、区)老区与扶贫办。县(市、区)老区与扶贫办负责专项治理情况汇总工作,并于10月中旬将汇总报告报市老区与扶贫办。二是联合抽查,由市老区与扶贫办、纠风办、审计局、财政局、发改委、民宗局、残联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三是迎接省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的检查。市财政局、发改委、民宗局、残联等单位对20__、20__年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10月下旬将总结材料报市老区与扶贫办,市老区与扶贫办将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汇报材料,并牵头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1月至12月。市、县(市、区)相关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同时提出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监管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四、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县(市、区)相关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和部署,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治理工作班子。具体检查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充分利用各部门自身监督检查力量,更要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落实责任,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老区与扶贫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其他部门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重点抽查。总结分析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经验,研究提出加强和完善监管措施的建议意见。

纠风部门负责对各有关主管部门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查促纠,针对危害资金安全的突出问题,查处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的行为。

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扶贫资金是否符合投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以工代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扶贫监督工作总结篇(9)

全面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意见》及其重点工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将防止致贫返贫作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县在确保全县剩余135户339人贫困人口全部如期高质量脱贫的同时,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重点群体进行动态监测,及时落实防贫救助措施,持续提高脱贫稳定性,确保不出现返贫人口;筑牢社会保障网,确保不出现新发生贫困人口;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推进举措

(一)全面开展防贫监测。防贫监测以户为单位,主要针对不稳定脱困户、边缘户2类人群,同时鼓励各乡镇(园区)结合实际针对剩余未脱贫贫困人口提前开展防返贫预警。一般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返贫风险为主要标准。并建立监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考虑疾病、灾害、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重大支出。监测对象实行台账管理,一般每季度识别一次,与建档立卡对象动态管理同步开展。纳入监测范围后,动态监测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等基本情况及致贫返贫风险。(责任单位:扶贫办、各乡镇(园区))

(二)强化预警监测分析。一般采取信息筛查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形式确定帮扶救助对象,履行“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建立救助对象工作台账,录入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县级担任预警主体责任,县级扶贫部门牵头,相关县直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开展数据筛查,及时防贫预警信息。同时,县级扶贫部门负责接受个人救助申请,核查确定预警信息。县乡村各级明确专人负责防贫工作,实地开展预警信息核查。(责任单位:扶贫办、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交警队)

(三)完善帮扶救助措施。根据致贫返贫风险和救助需求,参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更有针对性、更加有力的防贫帮扶救助措施。防贫措施主要包括重大疾病生活保障、教育专项救助、社保兜底救助、防贫保险救助、专项基金救助、产业就业扶持、社会力量帮扶等。鼓励有针对性地对救助对象开展集中供养。鼓励适度简化防贫对象临时救助程续,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各乡镇(园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部门政策指导作用。多方发力开展防贫帮扶救助。(责任单位:扶贫办、卫健局、医保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人保公司、农业农村局、工商联)

(四)开展后续跟踪监测。对防贫救助对象落实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定期开展家庭回访,监测救助进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设置防贫帮扶救助“渐退期”,致贫返贫因素消除且收入持续稳定后退出救助范围。退出救助后一般应继续开展跟踪监测,不退出监测范围。(责任单位:扶贫办、各乡镇(园区))

(五)健全增收发展机制。突出产业就业扶持的突出作用,引导农村劳动力持续稳定增收,降低致贫返贫风险。鼓励探索资金直接奖补到户、到村、到项目的产业奖补政策,因地制宜确定奖补项目类型、奖补标准、奖补程序,加强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增收。多方发力推进消费扶贫,组织实施社会购买、渠道畅通、质量提升、休闲旅游升级四大行动,鼓励推广扶贫产品直通交易市场、电商平台和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部队院校的消费扶贫“两通四进”活动,多措并举实施就业稳定,深入推进劳务扶贫协作,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加快发展家政扶贫。(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和粮食储备局、人社局、工商联)

(六)持续加强风险防范。建立长期稳定的脱贫攻坚风险排查防范机制,重点排查产业风险、金融风险以及基础设施后期管护风险。针对发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风险规避机制,防范致贫返贫隐患。持续深入推动“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动态清零,建立监测预警和排查处置长效机制,随时发现随时解决,确保不因“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产生新的致贫返贫。(责任单位:扶贫办、各乡镇园区、金融办、医保、卫健局、教育局、住建局)

(七)全面开展挂牌督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省2020年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要求》和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2020年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市级督查组的通知》要求,县扶贫办对防贫工作实行挂牌督战,定期开展督查,实地核查防贫对象识别监测和帮扶救助措施落地情况。(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扶贫办)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防贫工作实行县负总责、乡镇(园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乡镇(园区)党委、政府、党工委、管委会承担主体责任,扶贫部门统筹协调推进,相关行业部门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防贫帮扶救助明确责任到人,其中防返贫对象由原帮扶责任人继续履行帮助责任,防致贫对象由乡村统筹安排专人负责。

扶贫监督工作总结篇(10)

(一).制定一套责任清单。以厘清责任为前提,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清单化管理,制定“1+X”监督责任清单,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合力。

(二).看牢两个关键环节。一看政治站位。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检验乡党委和村支部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准,督促乡村两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精准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政治态度,强化政治担当,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决战决胜的勇气和钉钉子精神,真正把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脱贫攻坚战场上,把脱贫攻坚政治任务抓在手上,坚定信念,心系群众,鼓足干劲,脚踏实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输不起、也绝对不能输的硬仗,以脱贫攻坚实际成效兑现党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二看工作作风。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淬炼干部的“主战场”、检验作风的“试金石”,把讲真话、干实事、练硬功贯穿脱贫攻坚行动始终,督促乡党委和村支部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厌战情绪、麻痹情绪,始终把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作为第一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脱贫攻坚任务,以更加务实的担当精神和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带头冲锋、大胆进取,沉下身子、埋头苦干,转变工作作风,下足“绣花”功夫,增强创新本领,提升精准施策能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严查五类突出问题。一是严查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重点查处乡干部、村级党组织、村委会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上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年度脱贫计划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进度缓慢、效果不佳;对扶贫检查、巡察、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帮扶单位及干部在制定“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过程中工作不严不实不细,敷衍塞责走过场等履行帮扶责任不力;乡纪委、村监委会深入推进“两查两保”和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等工作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到位,管辖范围内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或发生重大涉贫案件,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等问题。二是严查向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的问题。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索要“跑路费”“好处费”“辛苦费”等问题;在资金管理使用中故意滞留、延期拨付、私存私放和违反财政扶贫资金专项管理规定等问题;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发放奖金福利、投资牟利,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三是严查扶贫项目实施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重点查处在项目分配安排、申报审批、招标投标、工程实施、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抢占掠夺,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脱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人为干预或擅自改变扶贫开发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变更、调整扶贫项目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和实行备案等问题。四是严查脱贫攻坚中的腐败和作风的问题。重点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等问题;扶贫领域“造盆景”“垒大户”,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等“不实干”;搞“走读”式、“慰问”式帮扶等“不细干”;考核评估一团和气,督查巡察避重就轻等“不敢干”;工作庸懒散慢、消极怠工、贻误工作等“不愿干”等问题。五是严查扶贫领域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的问题。重点查处行使公权力人员与“村霸”、宗族黑恶势力勾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欺压胁迫群众,侵占变卖土地牟利,违规插手、承揽扶贫项目,无理阻挠扶贫项目实施,巧立名目向贫困户勒索钱财,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煽动群众闹事,破坏脱贫攻坚进程等问题;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等问题。

二.加强工作部署,强化任务落实、严抓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一是细化工作任务分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年初与13个村党支部、1个乡直各单位签订《gggg乡扶贫领域内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15份,共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全乡52名干部职工以及13个村支部书记都签订了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承诺书。党委、政府班子以及班子成员进行了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重点扶贫工作岗位和重点项目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力度。乡党委于5月15日成立了gggg乡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gggg乡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同时组建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乡纪委书记、副书记为副组长,乡纪检监察室及相关站所办业务人员为成员的督察组,对全乡12个重点贫困村和1个非贫困村进行了督查检查,严格按照责任约谈制度,开展谈心谈话12次,工作约谈160人次,提醒告诫4人次。三是积极部署开展“三纠三促”和“两查两保”工作。年初制定了“三纠三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发现整改问题三大类,13条,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对扶贫领域实施风险防控和风险监测。召开在脱贫攻坚领域内开展“两查两保”工作会议4次。对12个重点贫困村和1个非贫困村,在扶贫领域贯彻中央、省、市、县脱贫工作决策部署是否存在着不坚决、不到位,是否存在着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甚至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行为,开展了全面自查。四是加强党风政风教育,开展扶贫领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共开展专题讲座4次,举办廉政党课4次,开展廉政文化宣传2次,制定标语条幅8条,开展村干部廉政教育会议4次,开展全乡干部职工廉政文化宣传2次,发放宣传单80份,在乡政府办公走道内设置廉政提醒牌12面,在春节、五一节假日前发送廉政短信120条,设置廉政文化宣传栏一处,在扶贫领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期间,查处乡干部在上班期间随意脱岗,4名同志被约谈,并写出书面检讨,大会通报批评。五是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做到警钟长鸣,时时提醒,时刻警示。截止目前乡纪委开展明察暗访4次,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学校、卫生院干部上班情况,财务支出,惠民政策情况进行了名称暗访,整改问题5条,对5个扶贫领域内重点村开展明察暗访,发现扶贫项目工程等方面问题3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腐败现象在扶贫领域依然易发多发,滋生蔓延的势头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在脱贫攻坚战中,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作风不实的问题,还处在“纸上谈兵”,重资料档案,轻帮扶实效、政策措施落实不切合实际。

(四)随着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知识能力结构以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不健全的问题。

(五)在脱贫攻坚具体工作中还存在对有些工作的指导和督办不够有力,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不健全,对一些难点问题及其原因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部门之间存在互推责任的问题等。一是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扶贫资金存在着未用于产业发展的问题,各村不同程度存在着个别农户精准扶贫贷款没用于产业发展。二是扶贫项目建设监管方面,易地搬迁项目进度缓慢;扶贫项目户存在着没有持续发展问题;个别项目户将投放的地膜等没有用于生产。三是软件资料存不规范,各村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贫困户动态管理软件资料整理不规范,户内资料有缺失现象。四是非贫困户心理上严重不平衡,产生嫉妒心理的问题。随着精准扶贫扶持力越来越大,优惠政策越来越多,贫困户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导致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发展不平衡;非贫困户享受政策有限,发展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同时部分边缘农户未被纳入,心理上严重不平衡,产生嫉妒心理,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为确保我乡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和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乡党委决定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察暗访组、监督检查组,负责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通过精准帮扶干部逐户督促种植、养殖产业,使其所贷资金和合作社配股资金以及到户产业发展资金都能够充分利用到发展产业方面,达到预期增资效果,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跟踪资金去向,确保专款专用。

(二)强化责任担当,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要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充分实践运用“一定二看五查六建”工作法,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每季度做一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查处,绝不姑息,绝不迁就,绝不掩饰,确保党的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扶贫产业发展项目落实。加强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的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情况汇总、督办督查等工作;乡纪委要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本乡和监督单位在扶贫工作方面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落实,严格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完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及时用于扶贫项目建设,达到专款专用,加快异地搬迁项目进度。要综合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群众意愿等因素,进一步细化后续产业和就业帮扶政策,将后续产业发展同步纳入项目实施方案,在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扶持发展草食畜牧业、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加工业,鼓励搬迁群众以资产、生产资料等入股新型农业合作社经营主体,通过劳务输出、特色种养、公益岗位、资产收益分红等多种措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确贫困户稳定脱贫不反弹。

(四)改进工作作风,凝聚脱贫攻坚的强大信心。从乡纪委做起,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扶贫领域精准监督不断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让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从思想上、感情上融为相互支持、互相信任、相互帮助的有机整体,从言论上、行动上形成共谋发展、共同奔小康的良好局面。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以实际成效赢得群众认可,强化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同时注重解决一些非贫困的实际问题,通过统一思想协调好群众关系,凝聚起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五)规范工作运行,健全工作台账。认真梳理扶贫领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扶贫档案资料归类要求,提高档案资料管理水平,落实责任,整理各项资料,规范户内各类软件资料,查缺补漏,全面及时纠偏改错,确保档案资料的数据正确性,同时将各类档案资料归整入档案盒,贴上标签,方便查找,坚持边查边纠边规范,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重要部门、查找制度漏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程序、统一标准、规范行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严格的制度执行保证制度建设实际效果,确保扶贫政策有效落实、扶贫资金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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