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3-01-10 10:17:23

节能减排方案

节能减排方案篇(1)

据介绍,下半年我国将从十个方面强化措施,确保节能减排目标落实到位。

措施一: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马凯表示,要把节能减排作为考核地方政府领导班子政绩和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的重点内容,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在下半年开始的省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进一步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

论文百事通制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公开节能减排信息,为实行节能减排评价考核和问责制,开展社会监督奠定基础。

措施二: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把遏制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马凯说,要严格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对违法违规的在建项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停缓建。继续清理和纠正一些地方在电价、地价、税费方面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优惠政策。

措施三: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马凯表示,下半年,有关部门将水泥、焦炭、电石、铁合金、平板玻璃和钢铁(第二批)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分解到相关地区和企业。公布小火电、小钢铁淘汰企业名单及各地执行情况。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出台《中央财政促进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中央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给予适当的支持和鼓励;地方也应创造条件,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确保全年关停1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淘汰落后炼铁产能3000万吨和落后炼钢产能3500万吨。

措施四: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力度

马凯说,我国将于近期出台《财政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改造后实际形成的节能量给予奖励,抓紧落实中央财政新增安排的70亿元,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可形成约35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抓紧制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今年要力争推广5000万只节能灯。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25亿元,建设农村户用沼气250万户。安排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中央财政资金40亿元,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征收率,2010年之前所有城镇污水处理费标准要提高到每立方米供水0.8元以上。

措施五: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马凯表示,将公布千家企业能源审计和利用状况报告。总结推广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经验,公布和启动第二批试点,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年内粗钢、水泥、烧碱、火电等22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轻型

措施六:强化污染防治

马凯表示,要重点推进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和农村面源污染控制。今年年底前,所有燃煤脱硫机组都要安装烟气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对脱硫设施运行情况实施实时监控。对无故停运脱硫设施和脱硫设施投运率不足80%的扣减脱硫电价并处5倍罚款。9月底前将“十一五”全国城市污水处理新增能力、COD削减量及污水处理率等指标分解下达到各省(区、市),并建立考核、奖励制度。建立公告制度,每年公告各省(区、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抓紧编制并实施“三河三湖”等12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规划内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按期开工建设和投产运行。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确保群众饮水用水安全。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发展有机农业,逐步实行定额供应化肥、农药,禁止生产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加大畜禽养殖场管理和污染物处理力度。

措施七: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

马凯介绍,通过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计划和基金,将节能减排相关科研工作作为支持重点,支持一批节能减排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加快“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等重大专项启动与实施。在钢铁、有色、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在发电领域应用洁净煤技术,推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措施八: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马凯介绍,将抓紧出台《关于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意见》、《垃圾焚烧发电价格和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等。建立健全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体系。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研究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新晨

措施九: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

节能减排方案篇(2)

1 概述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和要求的不断提高,在建筑工程方面,人们也相应地提出了节能减排施工的技术理论,这个理论将工程的经济方面和环境方面的效益结合起来。

所谓节能减排施工就是指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结合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先进的工程施工技术,使得在尽可能小地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前提下能有效减少浪费,充分利用建筑资源,以达到高效、低耗、环保的要求。

2 节能减排施工的实施原则

首先要对整体的施工方案进行优化。项目的规划以及设计都应当能够根据节能减排施工的要求进行全面考虑,为后续节能减排施工做准备。其次,要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节能减排施工要求在施工方案、选购和使用建筑材料、现场施工管理和控制以及对每个工程验收环节的控制等方面有所体现,对每个环节都要进行仔细的控制和监督。第三,要构建节能减排施工的整体框架。节能减排施工概念涉及到工程建设的很多方面,包括工程的施工管理、控制、建筑资源的高效使用、保护环境的问题、节约水电资源和土地资源以及经济效益的控制等方面。

3 节能减排施工与绿色建筑和文明施工的差别

首先,进行节能减排施工是实现绿色建筑的要求和途径,是为达到绿色建筑的要求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一种施工管理和控制的方法。绿色建筑是建筑自身所具有的特性,通过节能减排施工而使得建筑物具有环保、安全、节能并且舒适等特点。

其次,节能减排施工是从文明施工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在建筑工程初期,文明施工作为一种比较单一且片面的建筑施工标准而存在,其要求较为简单。随着环保概念的重要性不断得到提高,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建筑行业已经从最初的文明施工要求提高到节能减排施工,其以文明施工作为基础,但是其涉及的范围、标准和要求都要超过文明施工,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也更为明显。

4 节能减排施工技术的应用

4.1 节能措施

4.1.1 节约用地

为了做到节约用地,要对建筑施工的场地进行合理的布置,尽量减少用地面积并注意对场地的保护,尽可能地减少对场地土壤的扰动,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避免造成施工现场以及邻近地区的水土流失等问题。

4.1.2 节约电力资源

对于生活区,要建立起合理的用电制度,应当对工人宿舍的用电量进行按月计算,以科学合理地对用电进行控制,可以设立一定的奖惩制度以促进节约电力资源。另外,也可以要求生活区禁用大功率用电器,安装限流装置等,办公区域的空调等用电也要进行合理的控制。而且,对用电设备也要按时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要及时进行维修,以防漏电现象发生。

对于施工区,也要建立合理的用电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在施工现场,对每一条分线路应当安装专门的电表进行分录供电,对于施工中现场使用的一些大型的机械设备,应当科学地管理电量的使用,对机械设备等也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发现有电路老化或者耗电量异常的现象要进行检修,并尽可能使用节能灯以减少用电量。

4.1.3 节约水资源

南方的施工场地大多数都有丰富的地下水资源,因此可在施工场地比较空旷的地区设置地下水井以供平时的施工、绿化以及冲洗等使用,以减少自来水的使用。

对于场地的硬化一般不适宜使用混凝土整体进行浇筑,这样的做法不利于雨水的有效渗透,通常可以用预制混凝土方格块铺设加工场地和人行道路。

对于混凝土的养护可以用浇水和覆盖两种方法相结合来进行,以减少用水量,另外,应当对水管网络进行合理的布置设计,尽量减少水管网路的长度,并定期进行漏水检查,防止渗透现象的发生。

4.2 环境保护措施

4.2.1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建筑施工时开挖出来的土方如果全部外运将会占据很大的空间,在运输的时候会对交通和环境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地下工程施工结束的时候还需要运回来进行回填,这样也会造成很大的浪费,因此可以设置一个合理的施工顺序,用原来挖出的土方来进行回填。

另外,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很多建筑垃圾,如破碎的瓷砖、钢筋、管道、木料以及废弃的包装箱等废弃物,这些建筑垃圾应当合理分成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两部分分别放置在合适的地点,有些可以作为道路填料重复利用,有些像木材、塑料这些可回收的材料应当送到专门的废品回收站进行回收处理。对于多余的混凝土泥浆可以运送到专门的填埋场填埋。

4.2.2 噪声控制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通常会有很多噪音产生,如浇筑混凝土、运行建筑机械等,因此,工程施工的时间应当进行合理、科学的安排,保持施工的封闭性,尽可能使用低噪音的建筑设备和采取有效的隔噪、降噪措施。通常应当将会产生噪音的施工工作安排在白天,安全防护脚手架架体立面应当铺设密耳网和竹篱笆片以增强吸声效果。

4.2.3 污水排放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论是在生活区还是在施工区,都会产生大量的污水。基坑开挖和砂浆搅拌会产生多余的水,由于泥沙含量比较高,应当用排水沟或者抽水管道抽到专门的沉淀池,进行沉淀以后方可进行排出。在施工工地的运输道路和建筑物的周围应当设置一些排水沟,使得雨水能够顺利地将泥沙从排水沟带到沉淀池中然后排出。

4.3 建筑新技术的运用

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当优先选用更先进的工艺,应用高性能的材料,这样可以提高施工效率并且节约资源。如进行高层深基坑施工时可以采用逆作法,桩基础工程中采用静力压桩技术减少噪音的产生。采用高性能混凝土,如清水混凝土,其表面不做任何装饰可以节约资源,并且避免产生更多的垃圾。采用自密实混凝土,可以降低混凝土浇筑量,并且避免了通常混凝土振捣时会产生的巨大噪音。另外,在施工管理方面应当推广信息技术的应用,如在建筑施工中加强CAD和CAC技术的使用,推进数字化施工管理技术的发展。

5 结语

节能减排方案篇(3)

近年来,我省中小企业暨民营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已经成为国民

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增收的重要来源和城乡就业的主要渠道。但也应该看到,我省中小企业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体现在总体素质不高、增长方式粗放、结构不合理等方面,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工艺和装备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重。如,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的建材行业,落后工艺的80%集中在中小企业;化工、纺织、造纸以及服务业等行业中小企业也存在用水浪费及超标排放等现象。

做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方针和紧迫任务。做好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有利于改进工艺装备、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加快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有利于引导中小企业尽早走上科学发展之路;有利于增强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全省中小企业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中小企业要从战略高度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转变企业发展方式,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走投入小、产出多、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提高能源利用率为核心,以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根本,坚持节能减排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技术进步相结合,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综合运用经济、技术、法律和行政手段,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实现全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完成“十一五”全省节能减排目标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中小企业能源消耗、用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使中小企业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预期目标。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要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中小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部门联合行动、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营造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信息网和主流媒体,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基本知识和先进经验,广泛开展节能环保科普宣传活动,开展针对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相关培训,切实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到广大中小企业及职工心中。

2、淘汰落后产能,控制“两高”行业的发展。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淘汰中小企业中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重点是能耗高、污染大的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密切关注落后产能转移趋向,防止以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形式新增落后生产能力。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搞好规划,按照相关要求,有步骤、分批次实施淘汰“两高”、“五小”企业及落后产能企业。

3、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加快开发节能减排共性、关键和前沿技术,培育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采取多种方式加快高效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落实全省循环经济“十一五”规划,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鼓励重点行业中小企业使用“零排放”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等循环经济发展的减量化技术、再利用技术和再循环技术,推动企业实现内资源闭环流动。

4、搭建要素服务平台,健全节能减排服务体系。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强化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咨询诊断功能,积极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中小企业开展服务;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开展政策性担保业务,为创新成长型企业、清洁生产企业、节能降耗改造项目、整体实施节电企业搞好融资扶持;着力破解人力资源约束矛盾,加强企业节能减排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提升企业整体素质。要及时总结和推广企业节能减排的好做法、好经验,推进工作开展。

5、强化工业中小企业管理,促进节能减排增效。工业中小企业是我省能源消耗的重点领域,加强工业中小企业节能管理势在必行。中小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强化管理措施。各市(州)、县(市、区)中小

莲山课件企业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夯实节能减排基础;引导企业完善产品质量监测管理制度,加入国际质量认证体系;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获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产品质量资格和许可。加强计量管理,完善计量器具和检测手段,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节能减排的激励机制,动员全体员工参与节能减排活动。

三、加强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一)要高度重视。节能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抓紧抓好。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领导挂帅,指定处(科),落实专人负责。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开展。认真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吉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节能减排方案篇(4)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是社会的基层组织,是推动节能减排的重要依靠力量。以改变当前家庭生活中与节能减排不相适应的观念、行为方式为重点,在广大家庭成员中大力倡导节能环保新理念,形成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并通过家庭影响社区,通过社区带动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工作。主要活动包括:

(一)重塑家庭生活消费新模式。组织广大妇女学习节能减排知识,大力提倡“重拎布袋子,提菜篮子,使用节水器具、节能电器,养成人走灯关的习惯,空调温控设在26摄氏度,使用无磷洗衣粉,拒绝过度包装,注意一水多用”等家庭节能环保行为,引导城乡妇女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动家庭成员积极投身节能减排行动。

(二)搭建节能减排社区平台。利用社区、街道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张贴节能减排标语、口号、招贴画、条幅等,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科普读物,介绍和宣传日常节能环保知识。在社区组织居民开展资源节约志愿活动,交流节能减排经验,做好垃圾、废物的分类回收,建立废旧电池回收系统。在社区设立浪费资源曝光栏、节约资源光荣榜,积极发挥居民监督作用,把家庭和社区的节能减排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开展简约生活宣讲活动。结合“百万妇女卫生健康行”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指导居民建立健康文明、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组织妇女和家庭参与全国妇联举办的节能减排家庭社区全国知识大赛,营造家庭和社区节能减排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树立节能环保家庭典型。结合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等活动,组织广大家庭开展喜闻乐见的才艺比赛、知识问答、手工展示等活动,积极配合全国妇联评选节能环保家庭,培养和树立我区家庭和社区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发挥好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家庭和社区参加到节能减排家庭社区中来。

(五)创建节能减排家庭行动示范社区。借助全国妇联将于今年命名一批全国节能减排示范社区的契机,组织广大社区创造富有社区特色的家庭及社区节能减排模式,把节能环保的理念贯穿到社区管理工作中,使社区内居民具备良好的节能环保意识,自觉选择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

主办单位:区妇联,区文明办,区经贸局、环保局

二、节能减排青少年行动

青少年思想活跃,分布面广,是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青少年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动员全区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到节能减排实践中来。主要活动包括:

(一)加强节能减排教育。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村镇设立共青团和少先队节能减排宣传栏,张贴宣传报、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手册,采取报告、征文、演讲、板报等方式,利用青少年报刊、中小学生报和共青团、少先队网站,大力宣传节能环保知识。强化青少年的节能观念,树立环保意识,增强参与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推介节能减排的新知识、新产品,引导青少年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推广应用。

(二)提高节能减排能力。采取技能培训、技能竞赛、参观学习等方式,提高青少年节能增效能力。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帮助青年职工在岗位上学习节能减排知识、训练节能减排技能、掌握节能减排本领。举办节能发明竞赛,使广大青年职工、科技人员依托企业、学校、科研机构,为节能减排献计献策。开展青年农民技能培训,掌握节能减排知识和技能。

(三)强化节能减排实践。在青年职工中开展争创节能标兵、节能岗位活动和创新创效活动,引导青年职工发明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节能减排方式,在日常生活中节能减排。举办青年节能减排创新成果展,展示青年职工的发明创造。广泛开展“我为企业节能减排献计策”活动,组织青年职工积极参与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合理化建议。在少先队员中开展以“节约一滴水、一张纸、一粒米、一度电”为主要内容的节约资源“四个一”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动员青年和社会力量植树造林,美化江河,建设绿色家园。

(四)培育节能减排文化。在青少年中大力提倡崇尚节俭、合理消费、绿色消费等理念,养成节约、环保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鼓励青少年通过日记、征文、墙报、书法、绘画、摄影、摄像等,记录参与节能减排的经历,展示参与节能减排的做法和体会。动员青少年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设计通俗易懂的节能减排标语口号,节能减排警句公约,努力在青少年中营造人人争做节能标兵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节能减排志愿者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向社会宣传节能减排意义,介绍节能减排知识。组织青年志愿者监督和举报违法用能、排污现象和行为。采取记录家庭能耗、水耗,采用节能节水产品,减少垃圾排放等方式,动员青年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自觉节能减排。

(六)组织开展青少年节能减排评选表彰活动。评选一批在节能减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授予“青年节能减排标兵”称号。宣传先进典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生动局面。

主办单位:团区委,区经贸局、环保局

三、节能减排企业行动

企业(单位)是节能减排的主体,职工是节能减排的主力军,要从岗位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投身节能减排活动。主要活动包括:

(一)积极开展企业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国家有关节能环保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资源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投身到节能减排活动中去。在广大职工中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滴油、一块煤、一张纸,自觉养成节能环保的好习惯。抓好重点能耗企业的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节能知识竞赛、召开节能降耗经验交流会,组织节能减排技术培训,引导企业开展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全民节约共同行动,对列入省、市、区重点节能减排企业依法进行考核,积极创建节约型企业文化。

(二)积极开展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把节能减排作为工会开展的“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的重要内容,紧密围绕企业节能减排目标,突出主题,大力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设计、小创新、小窍门和开展推广“四新”活动,通过活动,层层树立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发和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积极参加全省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及时表彰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良好的企业节能减排氛围。

(三)积极开展节能义务监督员行动。在区、镇(街道)和大中型企业设立节能义务监督员,聘请具有从事节能相关工作经历,掌握一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在职或退休职工组成义务监督员队伍,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企业是否将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员工的业绩考核范畴,做到严格考核,节奖超罚;监督企业是否有严格的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制度;监督企业各环节是否有跑冒滴漏及严重浪费能源的现象;监督企业是否使用应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设备等,为政府和企业强化节能管理改进建议。

(四)发动职工参与企业节能减排管理。重树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充分发动广大职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找漏洞,找原因,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企业节能减排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奖励措施,改进和完善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耗水平,加强“三废”利用和处理,减少污染排放,促进企业节能减排。

(五)积极开展“专家巡诊企业”活动。组织节能减排专家,深入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咨询、用能诊断、能源审计和减排审计,挖掘市场潜力,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措施,帮助企业制定节能及清洁生产规划,推动企业加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管理,努力实现企业节能减排目标。

(六)积极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开展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效先进水平对标活动,包括分析企业技术水平与能耗现状,确定对标内容,瞄准先进水平,寻找差距,制定和实施提高能效的工作方案。把节能压力和动力,传递到企业中每一层级的管理人员和员工身上。

(七)积极开展大中型企业节能减排表率行动。大中型企业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在大中型企业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以督促规划、考核推动、调研指导、抓好典型为重要手段,大力推动大中型企业节能减排取得新成效。

(八)树立节能减排先进典型。大力评选和表彰企业、职工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和做法,并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推行。在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和评选“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中,突出节能减排主题,评选节能环保班组、节能环保标兵,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和个人,按程序申报各级“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大张旗鼓地宣传节能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主办单位:区总工会,区经贸局、环保局、财政局

四、节能减排学校行动

学校在培养学生树立节能环保意识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采取节能减排措施的同时,通过积极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节能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主要活动包括:

(一)加强节能环保基础教育。把节能减排工作做为学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加强节能环保基础教育。根据学生的认识特点,结合《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的教育目标,有目的、有计划地对中小学生进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教育;通过相关学科渗透节能、节水、节地、节粮、节材等教育内容,把节能减排学校行动与学校的环境教育、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和提高学校师生员工的节能意识、环境危机意识与环境保护的道德意识,养成珍惜能源、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二)积极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活动。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节能伴我在校园,我把节能带回家”活动、节约能源体验与创意活动、“节约一二三”活动、“爸爸妈妈听我说节能”演讲比赛等,引导中小学生、幼儿从小树立节能环保的观念,关注生活中的节约方式,学习和寻找节能的窍门和方法,不仅从自己做起,而且督促父母等家庭成员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爱惜粮食。

(三)开展节能环保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学生到科普基地或社区参加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节能环保知识和技能,提高节能环保能力。

(四)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要求全区各级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加强学校节约管理,利用各种方式,在广大师生中开展节能、环保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编写适合中小学宣传节能环保教育的挂图和光盘,免费发放到中小学校。

(五)推广教科书的循环使用。结合农村义务教育试行免费教科书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制定分科教科书的循环使用方案,选择个别镇(街道)作为试点,开展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主办单位:区教育局、经贸局、环保局

五、节能减排军营行动

驻澄部队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军委总部的统一部署,自觉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节约资源的要求,贯彻到决策计划、资源配置和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努力走在全社会的前列,创建节约型军营。主要活动包括:

(一)深入抓好节约宣传活动。把资源节约纳入部队经常性教育和经常性管理之中,利用报刊、杂志、网络、橱窗、宣传手册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资源节约的重大意义,普及节约知识,宣扬节能先进典型,曝光铺张浪费现象,积极引导广大官兵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建军的思想,追求文明节俭的生活方式,提高节约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驻澄部队要深入持久地开展节约一分钱、一滴水、一度电、一两油、一块煤、一粒米和“好当家、小管家、小行家”活动,倡导小革新、小发明,大力营造人人珍惜资源、处处节约资源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资源节约工作统计报告、评估考核等长效管理机制,修订制订水、电、气(暖)、油、煤等各类实物消耗标准,修订会议、接待、办公等消耗限额和营房住用限额,以及各类设施建设标准。建立能够反映资源消耗、节约与管理水平的统计、考评和奖惩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每半年上报资源消耗情况,推进资源节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手段。贯彻“生态节约型”营区建设理念,落实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高新建扩建营房节能效益。组织对部分老旧营区的围护结构、水电煤气管线、重点用能设备和营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达到节能型营区的标准。科学核定营区用电负荷,优化营区电网布局和配线方式,推广应用节能型灯具和办公生活电器,扩大安装智能化室内照明自动控制器和道路照明控制系统,逐步更新淘汰国家明令禁用的高耗能变配电设备。推进营区供水管网改造,推广中央空调使用循环冷却水、营区绿化喷灌滴灌、高压水枪洗车等技术,鼓励节水水龙头、冲洗阀和淋浴装置,以及用水集中场所IC卡节水装置。积极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更新淘汰高耗低效的老旧锅炉,研究开发适合本地区使用的节能炉具。更新改造油库站设施设备,推广应用滑片泵抽真空底油设备,采用内浮顶和隔热防腐涂料技术,减少油料蒸发损耗。

(四)大力推行科学管理。强化科学决策、科学计划、科学供应、合理消费,推行集中集约保障,减少分散保障、重复建设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力压减行政消费开支,规范资产核算办法,建立钱物结合的管理机制,实现资产价值动态管理。深化物资采购政策,推行“绿色采购”和网上采购。加强军运计划管理,统筹安排好各类运输任务,积极开展物资串换、联供运输,优化货物运输流向,提高运输效率。

(五)积极培养示范单位。加强分类指导,着力抓好资源节约典型的培养、宣传和推广工作。认真发掘和培养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有代表性的油料节约、节能型营区建设和压减行政消耗性开支等示范单位,注重刻样板、树典型,促进部队养成良好的节约风气。

主办单位:区人武部,区经贸局、环保局

六、节能减排政府机构行动

政府是社会行为和公共道德的示范和标杆,政府机构自身对节能的重视程度影响着公众观念。政府机构工作人员要带头增强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崇尚节俭、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为全民节能减排发挥表率作用。主要活动包括:

(一)增强机关工作人员节能减排意识。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我区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有关精神,增强做好节能减排的自觉性。充分利用板报、张贴宣传图片、印发资源节约手册和内、外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资源节约的重要性,增强机关工作人员节约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邀请专家讲课、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政府机关节约资源的各种知识,努力在政府机关营造起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日常节能管理。以节能减排为主题,带头创建“节能环保办公区”,从节电、节油、节材等方面明确要求,促进机关各项服务保障向节约化、效能化发展。

在节约用电方面,要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所有办公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养成随手关灯习惯,杜绝“长明灯”现象。降低用电设备耗电,长时间不用或下班时应即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切断电源,减少待机能耗。对办公场所有计划地全面改用节能灯具,对中央空调实行储冰节能技改。

在节约用水方面,要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绿地用水尽可能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能灌溉方式,提倡使用再生水。

在节约燃油方面,购置新车时按照国家节能规定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科学合理确定车辆使用年限,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残旧车辆;集体公务活动尽量集中乘车。

节约办公用品方面,要合理配置办公设备用品,不盲目采购使用高档的办公设备用品,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尽量在电脑上修改文稿,降低纸张消耗,提倡双面用纸,注重信封、复印纸再利用,提倡使用钢笔或可更换笔芯的笔,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先进技术应用,构筑无纸办公平台,尽快实现无纸办公。

(三)开展技术改造提高效能活动。加强水电设施的技术改造。在机关单位路灯、办公楼公共通道线路应加装定时控制开关或红外线感应开关,杜绝“长明灯”现象;开展照明灯节能改造,配电房安装电容自动补偿装置,并根据用电负荷情况,及时调整电容补偿装置,提高用电功率因数,减少无功损耗。逐步更换已经老化的供水管,安装节水龙头、水箱或自动感应开关,合理调节绿化区自动喷淋系统,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四)开展资源循环利用活动。倡议全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使用节能环保铅笔、再生纸等节能环保办公用品,使用再生纸名片,开展废旧电脑、打印机、电池、灯管等办公用品的回收利用。

(五)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节约资源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成立节能减排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节约资源责任制,加强节能日常巡查,定期评比,督促机关工作人员节约用水用电,发现不符合节约原则的现象,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将政府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落实到实处。

主办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人武部,区经贸局、环保局

七、节能减排科技行动

节能减排科技行动以科技创新为主线,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公众开展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围绕“从我做起,从每天做起,从周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科技支撑,社会参与,全民动员开展节能减排”的工作局面和良好社会氛围。主要活动包括:

(一)号召全区公民遵循节能减排量化指标体系。国家制订了6大类36项全民节能减排潜力量化指标,直观反映了群众的衣、食、住、行、用等日常生活细节中的节能减排潜力,方便公众了解日常生活节能减排行动效果,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意识和能力,激发公民节能减排的潜力和积极性。

(二)组织科技宣传活动。开展以“从我做起,从每天做起,从周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为主题的节能减排科技宣传工作,使国家、省和市对节能减排的要求转变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利用报刊、电视和网络媒体,分阶段、有重点、有步骤地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社区开展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常识宣传,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

(三)科技教育推广。开展“节能减排小专家”活动,让中小学生把节能减排知识从课堂传播到千家万户。发放《节能减排公民手册》等材料,广为传播、普及节能减排科学知识和方法。组织社区、机关、企业组织职工学习《节能减排科技行动指导手册》,开展节能减排活动。选择节能减排先进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典型,作为节能减排科普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四)研发节能减排适用技术。面向机关、学校、社区、家庭对节能减排适用技术的实际需求,研究开发一批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方面的适用新技术及产品。面向电力、化工、建材、印染、造纸等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围绕节能、新能源应用、废物处理等节能减排重点技术领域,研究、开发一批先进的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生产项目和生产工艺,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五)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成果集成、推广和应用。加强对国内外成熟适用节能减排技术的筛选与集成,建设“节能减排适用技术成果库”,通过网络和培训等手段实现技术成果的传播、推广和应用。

(六)培育技术服务体系。按照企业、机关、社区、居民节能减排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加强节能减排专家队伍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产业发展,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七)综合科技示范。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综合科技示范工作,包括社区、企业、机关、村镇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选择一批典型作为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八)综合成效评估与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和省、市研究制定的节能减排成效评估办法,科学客观地开展节能减排成效评估工作。开设节能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网上信箱,畅通信息渠道,便于百姓反映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有效的节能减排公众监督机制。

主办单位:区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环保局,区科协

八、节能减排科普行动

围绕百姓日常生活中资源节约方面的问题,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为重点,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和广大居民,宣传科学思想、科技知识、实践经验、先进典型和节约型的消费模式,介绍相关的先进实用技术、科技成果和节约小窍门,以提高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促进资源节约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帮助广大居民和中小学生掌握资源节约的基本知识,提高相关本领,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共同努力。主要活动包括:

(一)组织群众性节能减排科普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区各级科协、所属学会、协会,利用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活动日、“科教进社区”等重大活动,组织科普志愿服务队、专家服务团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学校开展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为主题的群众性科普活动。

(二)举办科普巡回展览。组织“节能、环境、安全”大型科普图片巡回展览;利用各地科普场馆设置“建设节约型社会常设展区”,将节能减排作为每年科普宣传日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编制系列科普宣传品。组织编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我市“节能减排”企业成功案例等内容的系列科普宣传挂图,用于在城乡社区科普画廊张贴宣传。组织编写建设节约型社会系列小手册、宣传册等,介绍相关实用知识和节约技巧。

(四)组织群众节能减排科普活动。组织“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知识宣讲团”,邀请有关专家、科技工作者深入到企业、学校、社区等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全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节能减排为主线,设专门展区,向公众展示中小学生开展节约资源等方面的科技实践活动。

(五)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等开设科普宣传专栏,系统介绍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关科普知识、节约小窍门和有关新技术、新产品。开展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主题的网上座谈。组织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知识有奖征文活动。

主办单位:区科协,区经贸局、环保局

九、节能减排媒体行动

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按照区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统一部署要求,灵活运用各种宣传方式,营造舆论氛围,达到动员和组织全社会投入节能减排行动的目的。主要活动包括:

(一)突出重点做好节能减排日常宣传。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每年的重大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好每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宣传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积极宣传我区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成就、经验和做法;宣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形势,突出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抓住群众所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入采访和深入报道,特别要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各种行为和现象展开批评,对严重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节能减排方案篇(5)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是社会的基层组织,是推动节能减排的重要依靠力量。要改变当前家庭生活中与节能减排不相适应的观念、行为方式,大力倡导节能环保新理念,形成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生活方式,通过家庭影响社区,以社区带动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工作。主要活动包括:

(一)重塑家庭生活消费新模式。结合妇女学校上课和出版宣传栏、黑板报等,组织广大妇女学习家庭节能减排知识,大力倡导"使用节水器具,使用节能电器,使用无磷洗衣粉,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拒绝过度包装,注意一水多用"等家庭节能环保行为,引导城乡妇女从自己做起,带动家庭成员积极投身节能减排行动。

(二)搭建节能减排社区平台。在社区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居民志愿活动,建立家庭节约资源光荣榜,及时总结交流家庭节能减排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实际在社区做好垃圾、废物的分类回收,积极发挥居民的监督作用,把家庭和社区的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宣传活动。结合"百万妇女卫生健康行"活动,深入社区和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指导居民建立健康文明、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组织妇女和家庭参与全国妇联举办的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知识大赛,营造家庭和社区节能减排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树立"节能环保家庭"典型。结合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组织广大家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并热心参与的才艺比赛、知识问答、手工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家庭和社区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积极配合全国妇联评选"节能环保家庭",注意培养和树立我省家庭和社区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发挥好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家庭和社区参加到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中来。

(五)创建"节能减排家庭行动"示范社区。借助全国妇联将于明年命名一批全国节能减排示范社区的契机,组织广大社区积极开展创建节能减排家庭社区工作,将节能减排的理念贯穿于社区管理的各项工作中,使社区居民树立节能减排的科学观念,自觉选择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

(六)完善"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评比办法。将节能减排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评选表彰文明家庭、文明社区的重要依据。

主办单位:省妇联省文明办省经贸委省环保局

二、节能减排青少年行动

青少年思想活跃,分布面广,是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青少年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动员全省的青少年积极参与到节能减排实践中来。主要活动包括:

(一)加强节能减排教育。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村镇设立共青团和少先队节能减排宣传栏,张贴宣传报、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手册,采取报告、征文、演讲、板报等方式,利用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形式,大力宣传节能环保知识。强化青少年的节能观念,树立环保意识,增强参与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开展现场宣传活动,推介节能减排新知识、新产品,引导青少年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学习应用。

(二)提高节能减排能力。采取技能培训、技能竞赛、参观学习等方式,提高青少年节能增效能力。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帮助青年职工在岗位上学习掌握节能减排知识和技能。举办节能发明竞赛,使广大青年职工、科技人员依托企业、学校、科研机构,为节能减排献计献策。开展青年农民技能培训,掌握节能减排知识和技能。

(三)强化节能减排实践。在青年职工中开展争创节能标兵、节能岗位和创新创效活动,引导青年职工发明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节能减排方式,在日常生活中节能减排。举办青年节能减排创新成果展,展示青年职工的发明创造。广泛开展"我为企业节能减排献计策"活动,组织青年职工积极参与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展"做节约先锋,展青年风采"为主题的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动员优秀青年集体带头节能减排。在少先队员中开展以"节约一滴水、一张纸、一粒米、一度电"为主要内容的节约资源"四个一"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动员青年和社会力量植树造林,建设绿色家园。

(四)培育节能减排文化。在青少年中大力提倡崇尚节俭、合理消费、绿色消费等理念,养成节约、环保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鼓励青少年通过日记、征文、墙报、书法、绘画、摄影、摄像等,记录参与节能减排的经历,展示参与节能减排的做法和体会。动员青少年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设计通俗易懂的节能减排标语口号,提出节能减排警句公约,努力在青少年中营造人人争做节能标兵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节能减排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环保NGO、NPO组织的作用。组织青年志愿者向社会宣传节能减排意义,介绍节能减排知识。组织青年志愿者监督和举报违法用能、排污现象和行为。采取记录家庭能耗、水耗,采用节能节水产品,减少垃圾排放等方式,动员青年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自觉节能减排。

(六)组织开展青少年节能减排评选表彰活动。评选一批在节能减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授予"青年节能减排标兵"称号。举办"青年节能减排标兵"先进事迹报告会,宣传先进典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生动局面。对在节能减排青少年行动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个人,按程序申报"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主办单位:共青团省委省经贸委省环保局

三、节能减排企业行动

企业(单位)是节能减排的主体,职工是节能减排的主力军,要从岗位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投身节能减排活动。主要活动包括:

(一)企业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国家有关节能环保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资源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投身到节能减排活动。在广大职工中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滴油、一块煤、一张纸,自觉养成节能环保的好习惯。组织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节能知识竞赛、召开节能降耗经验交流会,为企业提供节能减排技术培训,引导企业开展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全民节约共同行动,积极创建节约型企业文化。

(二)积极开展我为节能做贡献活动。要把节能减排活动作为工会开展"我为节能做贡献"活动的重要内容,紧密围绕企业节能减排目标,突出主题,大力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和"五小"和推广"四新"活动,通过活动,层层树立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和做法,推广先进技术、先进操作法和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并列入开展创建全省"工人先锋号"活动和评选全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中,及时进行表彰,大力宣传节能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节能义务监督员行动。在市、县和大中型企业设立节能义务监督员,聘请具有从事节能相关工作经历,掌握一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在职或退休职工组成义务监督员队伍,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对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企业是否制定了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制度,做到严格考核,节奖超罚;是否有严格的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制度;监督企业各环节是否有浪费能源的现象;是否淘汰了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设备等,为政府和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发动职工参与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为本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出谋划策,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技术水平、改进生产工艺、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奖惩措施,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水平,加强"三废"利用和处理,减少污染排放,促进企业节能减排。

(五)"专家巡诊企业"活动。组织节能减排专家,深入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咨询、用能诊断和能源及减排审计,挖掘节能减排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措施,帮助企业制定节能及清洁生产规划,推动企业加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管理,努力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六)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开展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效先进水平对标活动,包括分析企业技术水平与能耗现状,确定对标内容,瞄准先进水平,寻找差距,制定和实施提高能效的工作方案。把节能压力和动力,传递到企业中每一层级的管理人员和员工身上。

(七)省属国有大型企业节能减排表率行动。省属国有大型企业特别是重点耗能企业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在省属国有大型企业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以督促规划、考核推动、调研指导、抓好典型为重要手段,大力推动国有大型企业节能减排取得新成效。

(八)树立节能减排先进典型。评选和表彰企业、职工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和作法并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在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和评选"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中,突出节能减排主题,评选节能环保班组、节能环保标兵,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和个人,按程序申报省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大张旗鼓地宣传节能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主办单位:省总工会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环保局

四、节能减排学校行动

学校在培养学生树立节能环保意识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采取节能减排措施的同时,通过积极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节能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主要活动包括:

(一)加强节能环保基础教育。结合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工作,在义务教育中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作为重要的教育内容,尤其注重资源和环境危机教育,加强学生节能减排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节能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加强环境教育师资建设。

(二)积极开展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活动。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节能伴我在校园,我把节能带回家"活动、节约能源体验与创意活动、"节约一二三"活动、"爸爸妈妈听我说节能"演讲比赛等,引导中小学生、幼儿从小树立节能环保的观念,不仅从自己做起,还督促父母等家庭成员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爱惜粮食。

(三)开展节能环保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活动。组织学生到科普基地或社区参加节能环保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节能环保知识和技能。在大学中评选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优秀学生,参加国家在*年至2010年每年组织的"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并积极参加2010年举行"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创新成果展".

(四)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在全省各级学校中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加强节约管理,利用各种方式,在广大师生中开展节能、环保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编写适合中小学宣传节能环保教育的挂图和光盘,免费发放到中小学校。各高等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的建设节约型校园管理与技术导则,将学校的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五)推广教科书的循环使用。结合农村义务教育试行免费教科书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制定分科教科书的循环使用方案,选择个别地级市作为试点,开展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省经贸委省环保局

五、节能减排军营行动

驻粤部队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军委总部的统一部署,自觉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节约资源的要求,贯彻到决策计划、资源配置和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努力走在全社会的前列,创建节约型军营。主要活动包括:

(一)广泛开展群众性节约活动。把强化节约意识、提高节约本领,作为推进驻粤部队资源节约工作深入发展的重要基础,不断加大资源节约工作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采取知识讲座、观摩交流、典型示范、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资源节约宣传教育,普及节约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官兵节约的自觉性。驻粤各部队要深入持久地开展节约一分钱、一滴水、一度电、一两油、一块煤、一粒米和"好当家、小管家、小行家"活动,倡导小革新小发明,大力营造人人珍惜资源、处处节约资源的浓厚氛围。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资源节约工作统计报告、评估考核等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相应的管控制度和评估办法,细化资源节约工作实施计划和规章制度,分解量化各类消耗定额;建立完善各类资源消耗台帐制度和统计、考评、激励机制,每半年上报资源消耗情况,推进资源节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推广运用节能新技术新手段。贯彻"生态节约型"营区建设理念,落实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提高新建扩建营房节能效益。组织对部分老旧营区的建筑围护结构、水电煤气管线、重点用能设备和营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达到节能型营区建设标准。科学核定营区用电负荷,优化营区电网布局和配线方式,推广应用节能型灯具和办公生活电器,扩大安装智能化室内照明自动控制器和道路照明控制系统,逐步更新淘汰国家明令禁用的高耗能变配电设备。推进营区供水管网改造,推广中央空调使用循环冷却水、营区绿化喷灌滴灌、高压水枪洗车等技术,鼓励安装节水型水龙头、冲洗阀和淋浴装置,以及用水集中场所IC卡节水装置。积极推进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更新淘汰高耗低效的老旧锅炉,研究开发适合南方地区使用的节能灶具。更新改造油库站设施设备,推广应用滑片泵抽真空底油设备,采用内浮顶和隔热防腐涂料技术,减少油料蒸发损耗。

(四)大力推行科学管理。强化科学决策、科学计划、科学供应、合理消费,推行集中集约保障,减少分散保障、重复建设造成的损失消费。大力压减行政消耗性开支,规范资产核算办法,建立钱物结合的管理机制,实现资产价值动态管理。深化物资采购改革,推行"绿色采购"和网上采购。制定医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行医疗单位全成本核算管理。加强军运计划管理,统筹安排好各类运输任务,积极开展物资串换、联供运输,优化货物运输流向,提高运输效率。推行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全过程节能审查,组织开展大中型竣工项目节能情况检查。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审计,对经济决策、经费管理、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实物资产管理等节能降耗和增收节支情况实施重点监督。

(五)积极培养示范单位。加强分类指导,着力抓好资源节约典型的培养、宣传和推广工作。认真发掘和培养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有代表性的油料节约、医疗卫生资源节约、节能型营区建设和压减行政消耗性开支等示范单位,注重刻样板、树典型,促进部队养成良好的节约风气。

主办单位:联勤部省经贸委省环保局

六、节能减排政府机构行动

政府是社会行为和公共道德的示范和标杆,政府机构自身对节能的重视程度影响着公众观念。政府机构工作人员要带头增强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崇尚节俭、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为全民节能减排发挥表率作用。主要活动包括:

(一)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节能减排意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有关精神,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自觉性。充分利用板报、张贴宣传图片、印发资源节约手册和内、外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资源节约的重要性,增强干部职工节约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邀请专家讲课、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政府机关节约资源的各种知识,努力在政府机关营造起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日常节能管理。以节能减排为主题,带头创建"节能环保办公区",从节电、节油、节材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促进机关各项服务保障向节约化、效能化发展。在节约用电方面,要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所有办公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养成随手关灯习惯,杜绝"长明灯"现象。降低用电设备耗电,长时间不用或下班时应即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切断电源,减少待机能耗。节约用水方面,要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绿地用水尽可能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能灌溉方式,提倡使用再生水。节约燃油方面,购置新车时按照国家规定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科学合理确定车辆使用年限,报废、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残旧车辆;集体公务活动尽量集中乘车。节约办公用品方面,要合理配置办公设备用品,不盲目采购使用高档的办公设备用品,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尽量在电脑上修改文稿,降低纸张消耗,提倡双面用纸,注重信封、复印纸再利用,提倡使用钢笔或可更换笔芯的笔,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先进技术的应用,构筑无纸办公平台,尽快实现无纸办公。

(三)开展技术改造提高能效活动。加强水电设施的技术改造。在机关单位路灯、办公楼公共通道线路应加装定时控制开关或红外线感应开关,杜绝"长明灯"现象;开展照明灯节能改造,配电房安装电容自动补偿装置,并根据用电负荷情况,进一步调整电容补偿装置,提高用电功率因数,减少无功损耗。逐步更换已经老化的供水管,安装节水龙头、水箱或自动感应开关,合理调节绿化区自动喷淋系统,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四)开展资源循环利用活动。倡议全省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使用节能环保铅笔、再生纸等节能环保办公用品,使用再生纸名片,开展废旧电脑、打印机、电池、灯管等办公用品的回收利用。

(五)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节约资源责任制。成立节能减排工作小组,落实节约资源责任制,明确具体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加强节能工作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办公场所和宿舍区的节约用水用电情况,发现不符合节约原则的现象,及时进行整改。

主办单位:省府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联勤部省经贸委省环保局

七、节能减排科技行动

节能减排科技行动以科技创新为主线,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公众开展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围绕"从我做起,从每天做起,从周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科技支撑,社会参与,全民动员开展节能减排"的工作局面和良好社会氛围。主要活动包括:

(一)组织科技宣传活动。开展以"从我做起,从每天做起,从周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为主题的节能减排科技宣传工作,使国家和省对节能减排的要求转变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利用报刊、电视和网络媒体,分阶段、有重点、有步骤地加大宣传力度。

(二)科技教育推广。开展"节能减排小专家"活动,让中小学生把节能减排知识从课堂传播到千家万户。免费发放国家编写的《节能减排公民手册》等材料,广为传播、普及节能减排科学知识和方法。组织社区、机关、企业职工学习《节能减排科技行动指导手册》,指导开展节能减排活动。选择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典型,作为节能减排科普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三)研发节能减排适用技术。组织科研院所和企业研究开发一批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方面的适用新技术及产品,在机关、学校、社区、家庭推广使用。面向电力、钢铁、化工、建材等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围绕节能、新能源应用、废物处理等节能减排重点技术领域,研究、开发一批先进的适用技术、装备和产品。

(四)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成果集成、推广和应用。加强对国内外成熟适用节能减排技术的筛选与集成,建设"节能减排适用技术成果库",通过网络和培训等手段实现技术成果的传播、推广和应用。

(五)培育技术服务体系。积极培育节能减排技术服务市场,加强专家队伍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产业发展,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六)综合科技示范。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综合科技示范工作,选择一批典型作为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七)综合成效评估与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制定的节能减排成效评估办法,科学客观地开展节能减排成效评估工作。开设节能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网上信箱,畅通信息渠道,便于百姓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有效的节能减排公众监督机制。

主办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环保局省科协

八、节能减排科普行动

围绕百姓日常生活中资源节约方面的问题,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和广大居民,宣传科技知识、实践经验、先进典型,介绍相关的先进实用技术、科技成果和节约小窍门,以提高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促进资源节约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帮助广大居民和中小学生掌握资源节约的基本知识,提高相关本领,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共同努力。主要活动包括:

(一)组织群众性节能减排科普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全省各级科协、所属学会、协会,利用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活动日、"科教进社区"等重大活动,组织科普志愿服务队、专家服务团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学校开展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为主题的群众性科普活动。

(二)举办科普巡回展览。组织"节能、环保、安全"大型科普图片全省巡展;在*科学馆和全省中小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设置"建设节约型社会"常设展览厅。

(三)编制系列科普宣传品。组织编印《节能减排,全民参与》科普图书;组织编印节能、节水、节电、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我省"节能减排"企业成功案例等内容的系列科普宣传挂图,统一在全省城乡3000多座科普画廊张贴,开展全省"节能减排"万米科普画廊宣传大行动。

(四)举办"节约能源资源——院士讲坛".邀请有关院士、专家、科技工作者深入到企业、社区、学校等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巡回报告;在全省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节水从我做起"科学体验活动。

(五)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网站等开设科普宣传专栏,系统介绍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关科普知识、节约小窍门和有关新技术、新产品。开展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主题的网上座谈。组织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知识有奖征文活动。

(六)"节约亚运"科普活动。宣传广州2010年亚运会在节能环保方面准备采取的主要措施。将建设节约型社会科普知识宣传纳入到2010年广州亚运的宣传之中。举办亚运志愿者资源节约科普知识宣传培训班,介绍有关的资源节约知识和技巧。

(七)开展节能减排"百会千厂"技术协作行动。围绕企业节能减排需要,组织全省各级学会专家,深入中小型企业,实行"厂会"挂钩,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的攻关、咨询、培训和指导等技术协作活动。

主办单位:省科协省经贸委省环保局

九、节能减排媒体行动

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要按照全省进行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统一部署要求,灵活运用各种宣传方式,营造舆论氛围,达到动员和组织全社会投入节能减排行动的目的。主要活动包括:

(一)突出重点做好节能减排日常宣传。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宣传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的成就、做法和经验;宣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形势,突出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住群众所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的各种行为和现象展开批评,对严重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充分发挥公众及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举报属实的,予以适当奖励;对不正常运转治污设施、偷排、漏排的违法企业,予以曝光。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节能减排方案篇(6)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深化供热体制改革,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创新污水处置工作机制,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以健全法规制度为基础,以经济激励政策为引导,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切实落实技术标准,加强考核评价,扎实做好建设领域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工作,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城镇发展模式转变,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1.节能目标:“**”末,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18%,实现节煤9万吨/年;2009年起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设计标准;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基本完成全市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和采暖供热计量系统改造;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完成“暗补”变“明补”工作,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热计量收费制度;加快实施供热资源整合,集中供热率达到80%;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替代常规能源10%;开展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等试点示范工作;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总出行的比重力争达到35%以上;实现万元GDP取水总量低于全国平均值50%或年降低率≥5%。

2.减排目标:“**”末,实现减少烟尘排放3600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440吨/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减排COD(化学需氧量)3.6万吨;城市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不超过12%,力争新建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力争实现城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工作措施

(一)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

1.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在城乡规划中应编制各阶段节能减排工作任务。明确符合我市实际、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与环境指标,在环境保护篇章中增加节能减排内容,作为强制性要求。规划主管部门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节能减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2.严把新建项目审核关。涉及政府投资的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增加节能篇,涉及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在编制申请报告时应增加节能篇,对不符合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和核准。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建项目、行业落后生产项目及楼堂馆所等的规划选址和审批管理,按照产业政策、能源审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价审查的规定和要求,对项目进行规划审查,凡达不到节能减排有关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违反规定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3.严格控制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20**〕37号),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重,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比重应达到住房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不符合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不予发放规划许可证。(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国土局、市房产局)

4.调整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成立**市清洁能源建筑应用管理指导委员会,组织、协调和推进清洁能源在我市建筑中的应用。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开展清洁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工程建设,2008年完成20万平方米地源热泵、太阳能热泵及电采暖示范工程,通过示范项目,研究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的技术标准体系和政策法规。(责任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乌昌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电业局)

(二)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1.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督与管理。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新建建筑节能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新建建筑的工程质量。

(1)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严把规划审批关,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2)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把节能设计审查关。新建建筑强制执行现行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室内采暖系统应安装热计量设施及温控装置,达到分户计量和温度可调节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有节能计算书。实行建筑节能工程备案制度,审查合格的,报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备案,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予通过,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责任单位:市建委)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严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督关。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要求,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项目及室内采暖系统、小区二次供热系统的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管理,达不到节能标准要求的,不予验收备案。(责任单位:市建委)

(4)加大建筑节能、新型建材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闭合式建筑节能管理制度的作用,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工程各环节的监督与管理,严格市场准入,规范企业行为,严肃查处不按节能标准设计、施工、监理的行为,将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行为纳入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行为考核标准。严格按照《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制度(试行)》要求,加大建筑节能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加强对国家的节能减排建设产品名录中产品使用的监督与管理。(责任单位:市建委)

(5)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所售商品住房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建委,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2.全面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坚持与旧城改造、建筑修缮和城市及区域性热源改造相结合,与供热系统改造同步进行,实行“谁所有、谁改造、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按照节能50%设计标准进行,并同时实施供热采暖系统改造,达到热计量和温度可调节的要求。

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957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建〔2008〕12号)的要求,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奖励资金。同时,研究制定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经济激励政策,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探索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运行的模式,全面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程。

2008年,开展既有建筑基本情况调查,制定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强化工程招投标、施工过程监督、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工作的管理,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质量,完成20万平方米政府资金引导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乌昌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房产局)

3.建立政府机构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

按照国家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245号)和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建科〔2008〕3号)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市的贯彻落实方案。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558号),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现状调查和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监测及节能试点工作,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的监督管理。2008年计划完成2项政府机构和2项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试点示范项目,为建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制定电、热、水用能标准、能耗统计、能耗定额和限额定价、超定额加价、节能服务等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经委、乌昌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深化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推动供热采暖节能降耗工作。

1.继续深化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按照自治区城镇供热采暖费货币化分配等相关政策和办法,制定**市采暖费货币化补贴方案,完成“暗补”变“明补”工作。建立和完善弱势群体采暖救助机制。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95号)精神,于2008年9月前制定公布我市供热采暖两部制计量价格,逐步推行按用热量收费制度。2008年10月15日起,新建建筑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完成市级政府机关办公楼供热计量系统改造示范工程,率先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逐步对2003年4月15日后建成的节能建筑实施热计量改造。(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协办单位:乌昌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加快推进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建立供热企业能耗考核管理制度。制定供热行业能耗指标和考核制度,对供热企业进行考核,降低使用煤、水、电的消耗,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研究制定相关的经济激励政策和办法,引导、鼓励供热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对现有集中供热热源进行节能降耗改造。研究制定**市推进供热采暖系统节能措施和技术指南。完成70%以上燃煤锅炉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并逐步对老旧供热管网进行更新改造,使燃煤锅炉平均运行效率大幅度提高,平均耗煤量由33kg标煤/㎡下降到27kg标煤/㎡。(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乌昌财政局、市国资委)

3.调整城镇供热结构。坚持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主,多种供热方式为补充的城镇供热结构,鼓励开发、利用地热、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方式供热。加快实施供热资源整合,实行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对全市范围内污染大、规模小、能耗高的供热企业进行整合,重点围绕热电厂和大型燃煤锅炉进行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完成区域性联网运行和资源整合。“**”期间,单位联片供热锅炉房的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减少三分之一。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大分散燃煤锅炉及燃煤小锅炉的拆并力度,减少污染物的低空排放,严格控制燃煤锅炉的新建审批。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严格控制分散燃煤锅炉的审批建设。凡在全市统一规划确定的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热力覆盖范围内的分散采暖锅炉全部拆并或改用清洁能源,在覆盖范围外的分散燃煤锅炉全部改用清洁能源;城乡结合区域立式燃煤小锅炉通过限期治理,分批实施并网或改造。2008年各区拆并燃煤小锅炉目标任务为2000台。(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环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乌昌财政局)

(四)深入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进度。

1.加快创建节水型城市。“**”末,实现建设节水型**的总体目标。按照《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推动节水产品认证管理,在城市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做好新建、改扩建公共与民用建筑节水器具的安装和更新改造工作,到2010年,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全面普及节水器具,现有住宅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2008年建成自治区节水型城市,2009年申报部级节水型城市。(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2.加快城市水价改革步伐。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改革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的指导意见》(计价格〔2000〕1702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2〕515号)要求,建立激励节约用水的科学水价体系,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实行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办法,拓展水价上调空间,增强企业、居民的节水意识。合理确定中水价格与自来水价格的比价关系,建立相应的价格体系,鼓励使用中水替代自然水源和自来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协办单位:乌昌财政局、市水务局)

3.严格按照国家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规定,把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关,严禁高耗水、高排污项目上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做好**市水务项目的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城市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工作力度,降低管网漏失率,使平均漏损率不超过12%。以水的循环利用为重点,做好再生水利用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4.强化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提高污水处理水平。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配套管网设施,严格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管,逐步建立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绩效评估制度。2008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2万立方米/日,新增再生水处理能力0.65万立方米/日。加强中水回用设施及企业、单位自建的污水处理站的运行,使全市污水处理率逐步提高。严格执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保障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开展村镇污水处理试点工作,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农村污水处理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乌昌财政局)

(五)创新机制,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1.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利废建材生产及应用比例,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鼓励和引导企业自主研发有利于节能、节土、利废、环保的轻质、高强、多功能复合型新型墙体材料。加强对粘土制品的监督管理,巩固我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逐步淘汰粘土多孔砖制品,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适合本地区的新型墙体材料。加强对墙改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充分发挥墙改基金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推动建筑节能。加强对散装水泥的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应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措施,2009年起全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大在市区内“禁现”的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经委、乌昌财政局、市国土局)

2.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科学编制**市市容环卫设施规划,明确节能减排目标。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的建设。研究制定城市垃圾源头分类的相关政策,逐步实施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理,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加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08年新建米东区垃圾处理厂,新增日处理能力400吨。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宣传工作,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乌昌财政局、市国土局)

(六)开展城市照明节能降耗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部“**”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制订城市绿色照明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大力推广使用新型高效节能光源,提高城市照明效果,降低城市照明领域的能源消耗,促进城市照明行业绿色、健康、安全、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乌昌财政局)

(七)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建设。

1.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进一步改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服务档次和服务质量,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策扶持、优先发展”的原则,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大力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公交企业内部推行争先创优活动,提高服务水平,打造精品公交,为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条件。增加公交出行比例,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改造或淘汰能耗高、尾气排放超标的落后车型,加快客运车辆节能化改造步伐。公共交通网络在城市行政区域的覆盖面达到90%以上,建成区站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核心区达到70%以上,中心区达到37%以上,远郊达到4%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乌昌财政局、市建委)

2.推进运力结构调整,提升运力结构水平。调整运力结构,发展高效低耗的新型运力,在农村支线客运中发展适合农村市场需求的经济型客车。鼓励使用液化气、天然气等混合动力先进节能车型。到2008年底,93%以上高耗能、高污染中巴车退出城市客运市场。力争到2010年,使用清洁环保燃料的公交车、出租车分别达到车辆总数的90%和95%以上。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公交智能信息调度系统,实现无线监控、电子站牌、IC卡结算等一系列现代管理手段,力争到2010年,城市客运车辆全部安装GPS系统,减少车辆空驶率,提高实载率。(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乌昌财政局、市建委)

(八)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新技术开发和应用。

1.积极研发和引进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围绕“四节一保”,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技术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加大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新型节水、供热管网热平衡调控、垃圾处理、废水循环利用、交通行业等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力度,重点研究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煤层气等能源在我市的推广应用。加快节能减排新技术、可再生能源、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等示范项目建设,在供热行业推广应用循环硫化床锅炉、层燃炉分层给煤系统、大功率电机变频装置和静电除尘装置。(责任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发改委、乌昌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

2.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减排能源服务公司为机关办公楼、大型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服务,形成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化节能机制,从政府机构公共建筑中选定1-2个不同特点、有代表性的建筑作为试点示范项目,研究探索政府公共建筑采用合同能源服务方式进行节能改造的技术方案和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筛选有合作意愿的供热企业,结合今年将要实施的供热企业节能改造项目,以合同能源服务的方式进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的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乌昌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3.加强与国内国际间在节能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科技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组织实施好世行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中德技术合作**市既有建筑普查等国际合作项目。继续寻求与国内外的合作,积极开展我市中长期综合节能规划、**市大气环境改善项目、干旱区特大城市乌昌地区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项目(能源板块建筑节能)等项目的研究,通过实施国际国内合作项目,使我市供热改革和建筑节能水平跟上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获得建筑节能方面先进的知识和经验,提升能力,为推广供热改革和建筑节能找到科学、合理的运作方法,出台便于推广实施的各项技术体系、标准、资金运作模式和政策法规。(责任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乌昌财政局、市环保局)

(九)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严格节能减排执法检查。

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建设领域各单位、各部门考核评价体系之中,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紧制定具体的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对节能减排涉及到的单位进行目标考核。每年组织开展建筑节能、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专项检查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加强宣传与培训,提高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

提高全民节能减排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利用报纸、电视、杂志、展览会、培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充分利用每年的科技活动周、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等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按照“面向基层,贴近群众,形式多样,注重时效”的原则,坚持以“四节一保”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深入群众、服务社会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开展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和技术培训,定期组织各有关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骨干进行政策和技术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熟练运用标准和技术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市政市容局)

(十一)总结与表彰。

通过检查考核,对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先进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同时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亚心之都”杯考核内容。(责任单位: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节能减排方案篇(7)

(四)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煤炭、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1.18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240万吨;今年实现节能315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40万吨。加大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淘汰力度,“十一五”期间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COD)138万吨,今年实现减排COD62万吨(详见附表)。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

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投资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国务院有关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五)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的先进生产能力。根据不同行业情况,适当提高建设项目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尽快修订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领域,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外资项目,促进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提高加工贸易准入门槛,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六)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抓紧制订出台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资源调查评价。稳步发展替代能源,制订发展替代能源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生物燃料乙醇及车用乙醇汽油发展专项规划,启动非粮生物燃料乙醇试点项目。实施生物化工、生物质能固体成型燃料等一批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示范项目。抓紧开展生物柴油基础性研究和前期准备工作。推进煤炭直接和间接液化、煤基醇醚和烯烃代油大型台套示范工程和技术储备。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加工等清洁高效利用。

(七)促进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抓紧制定实施配套政策措施,分解落实任务,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着力做强高技术产业,落实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完善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1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到**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年的2549万吨减少到2295万吨,化学需氧量(COD)由1414万吨减少到1273万吨;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三、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

(八)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着力抓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形成2.4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今年形成50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重点是:实施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以及工业锅炉(窑炉)改造项目共745个;加快核准建设和改造采暖供热为主的热电联产和工业热电联产机组1630万千瓦;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30个,推动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示范,启动200个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广项目;推广高效照明产品5000万支,中央国家机关率先更换节能灯。

(九)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十一

五”期间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4500万吨、再生水日利用能力680万吨,形成COD削减能力300万吨;今年设市城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200万吨,再生水日利用能力100万吨,形成COD削减能力60万吨。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十一五”形成COD削减能力140万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十)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期间投运脱硫机组3.55亿千瓦。其中,新建燃煤电厂同步投运脱硫机组1.88亿千瓦;现有燃煤电厂投运脱硫机组1.67亿千瓦,形成削减二氧化硫能力590万吨。今年现有燃煤电厂投运脱硫设施3500万千瓦,形成削减二氧化硫能力123万吨。

(十一)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予以支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在实行城市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国家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对重点流域内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

四、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十二)深化循环经济试点。认真总结循环经济第一批试点经验,启动第二批试点,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深入推进浙江、青岛等地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试点。继续推进汽车零部件和机械设备再制造试点。推动重点矿山和矿业城市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组织编制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制糖等重点行业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加快制订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十三)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快实施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及矿井水利用重点项目。“十一五”期间实现重点行业节水31亿立方米,新增海水淡化能力90万立方米/日,新增矿井水利用量26亿立方米;今年实现重点行业节水10亿立方米,新增海水淡化能力7万立方米/日,新增矿井水利用量5亿立方米。在城市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十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煤层气、煤矸石、大宗工业废弃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十一五”期间建设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2000万千瓦,今年开工建设500万千瓦。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利废建材产业化示范。修订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和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推进第二批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确保**年底前256个城市完成“禁实”目标。

(十五)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要建立

健全垃圾收集系统,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积极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十六)全面推进清洁生产。组织编制《工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编制通则》,制订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减少农村面源污染。

五、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

(十七)加快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等科技专项计划中,安排一批节能减排重大技术项目,攻克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平台建设,组建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转化的政策环境,加强资源环境高技术领域创新团队和研发基地建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

(十八)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和循环经济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落实节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建筑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十九)加快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制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指导意见》,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二十)推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制订出台《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积极推进环境服务产业发展,研究提出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二十一)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科技合作,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建立节能环保合作机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宽节能环保国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

六、强化责任,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二十二)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具体的评价考核实施办法。

(二十三)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对全部耗能单位和污染源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

(二十四)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快建立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加强对地方开展“能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公文大全#性条件。上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环评审批权限。对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暂停环评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强化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制度和向社会公布制度。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罚。

(二十五)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十一五”期间全国千家重点耗能企业实现节能1亿吨标准煤,今年实现节能2000万吨标准煤。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完善节能减排计量和统计,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设备检测,编制节能减排规划。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对未完成节能目标责任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今年要启动重点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中央企业全面推进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活动,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二十六)加强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并尽快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发电调度办法,优先安排清洁、高效机组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今年上半年启动试点,取得成效后向全国推广,力争节能2000万吨标准煤,“十一五”期间形成6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研究推行发电权交易,逐年削减小火电机组发电上网小时数,实行按边际成本上网竞价。抓紧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规范有序用电,开展能效电厂试点,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二十七)严格建筑节能管理。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从**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建立并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

系。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行供热计量收费。今年着力抓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能耗限额标准的监管工作,北方地区地级以上城市完成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在25个示范省市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实现节能1250万吨标准煤。

(二十八)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和轨道交通建设。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建立汽车产品燃料消耗量申报和公示制度;严格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条件的地方要适当提高排放标准,继续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公布实施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推进替代能源汽车产业化。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

(二十九)加大实施能效标识和节能节水产品认证管理力度。加快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扩大能效标识应用范围,今年《实行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第三批)》。加强对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开展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节能、节水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规范认证行为,扩展认证范围,在家用电器、照明等产品领域建立有效的国际协调互认制度。

(三十)加强节能环保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管监察体制,整合现有资源,加快建立地方各级节能监察中心,抓紧组建国家节能中心。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污染减排监管体制。积极研究完善环保管理体制机制问题。加快各级环境监测和监察机构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扩大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加强节能监察、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及环境监测站、环保监察机构、城市排水监测站的条件建设,适时更新监测设备和仪器,开展人员培训。加强节能减排统计能力建设,充实统计力量,适当加大投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

七、健全法制,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三十一)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处罚标准,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积极推动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制定及修订工作。加快民用建筑节能、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环保设施运营监督管理、排污许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城市排水和污水管理、电网调度管理等方面行政法规的制定及修订工作。抓紧完成节能监察管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节约用电管理、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等方面行政规章的制定及修订工作。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废旧轮胎回收利用、包装物回收利用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等方面立法准备工作。

(三十二)完善节能和环保标准。研究制订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各地区抓紧研究制订本地区主要耗能产品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标准。今年要组织制订粗钢、水泥、烧碱、火电、铝等22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高耗电产品电耗限额标准)以及轻型商用车等5项交通工具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制(修)订36项节水、节材、废弃产品回收与再利用等标准。组织制(修)订电力变压器、静电复印机、变频空调、商用冰柜、家用电冰箱等终端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标准。制订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标准体系编制通则,指导和规范企业节能工作。

(三十三)加强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燃煤电厂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帐,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2007年底前,所有燃煤脱硫机组要与省级电网公司完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

(三十四)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监督。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国家重点环境监控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实行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季报制度,限期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环保和建设部门联网。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三十五)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每年都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强化上市公司节能环保核查工作。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八、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十六)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炭价格成本构成机制。推进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办法,降低小火电价格,实施有利于烟气脱硫的电价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利用余热余压、煤矸石和城市垃圾发电,实行相应的电价政策。合理调整各类用水价格,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海水淡化水、微咸水、矿井水、雨水开发利用的价格政策,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将二氧化硫排污费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分三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提高COD排污费标准,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吨水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0.8元。提高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

(三十七)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开展跨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研究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和渔船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

(三十八)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设备、技术)目录及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完善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实施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适时出台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研究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税收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十九)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研究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安排中进一步突出对节能减排项目的支持。环保部门与金融部门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

九、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

十)将节能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制订节能减排宣传方案,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减排公益性广告,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加强对外宣传,让国际社会了解中国在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方面采取的重大举措及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国际舆论氛围。

(四十一)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减排宣传。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宣传活动。组织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节能环保宣传,广泛开展节能环

保科普宣传活动,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中,从小培养儿童的节约和环保意识。选择若干节能先进企业、机关、商厦、社区等,作为节能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全社会开放。

(四十二)表彰奖励一批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对在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组织媒体宣传节能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浪费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

十、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

节能减排方案篇(8)

(二)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三)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到年,全县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两高两低”产业比重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坚持一手抓先进制造业,一手抓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新能源五大产业;突出发展生产服务业,力争到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比“十五”末提高5个百分点,生产服务业与新兴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科技、商务和产品市场服务业,积极发展公共服务业和农村服务业,着力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调整优化服务业发展布局。

(四)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认真组织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新建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认真执行国家将于年1月1日实施的差别电价标准。

(五)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列入《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通政办发〔〕14号)淘汰类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开展全县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依法关停落后“小化工”生产企业18家。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由县政府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

(六)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以风电和秸秆等生物质利用为重点,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推进改燃秸杆锅炉改造,加快沼气利用建设步伐,扩大美亚热电管网覆盖范围,推广使用天燃气,稳步发展太阳能利用产业,建设一座风力发电厂。开展县城燃煤设施专项整治,优化县城燃烧设施能源结构,逐步关停燃煤锅炉、窑炉、茶炉、大灶,推行集中供热、集中供气,推广使用电、燃气、轻质柴油、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三、全面实施重点工程

(七)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着力抓好节约和替代石油、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电机节能、余热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服务体系建设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重点围绕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纺织等五大重点耗能行业,实施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工业锅炉(窑炉)改造、推广应用节能型变压器等项目20项,实现年节能5万吨标准煤的目标;深入开展创建节能型企业活动,全面实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认真组织编制节能规划,对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

(八)加快落实污染减排的五项措施。针对我县生活污染占排污总量80%的现状,在抓好工业污染减排项目的同时,重点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落实“一建、二改、三关、四搬、五控”五项措施。“一建”即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期间,新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4.35万吨/日,所有乡镇分期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量按设计能力的75%计算,可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2858吨;“二改”即实施技术改造。在印染、缫丝、废纸造纸行业的23家企业实施废水深度处理循环使用工程,实现废水零排放,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550吨。改造锅炉燃料结构,将燃煤锅炉改为燃秸秆锅炉,实现节能降耗,减排二氧化硫200吨;“三关”即关闭重污染企业或生产设备。在里下河地区集中开展化工、电镀、废纸造纸、小炼铝等行业环保专项整治,关闭现有的电镀企业及排放废水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小造纸企业。在清理高能耗、高污染行动中,关闭小水泥窑等生产设备,减排二氧化硫600吨。关闭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产生废水的项目和企业;“四搬”即加大化工企业整治及里下河地区环保专项整治力度,推动有污染企业搬入工业园区的进度,实现污染集中处理。加快工业园区的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及精细化工园区1.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确保尽快投入运行。“五控”即控制重污染项目落户,把好项目排污总量指标审批关。实行选商选资,把引进项目与的环境容量结合考虑。扎实推进通扬运河、新通扬运河、通榆运河等重点内河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排污口设置论证审批,严格按照水域功能类别及纳污能力确定排放标准和去向,对原未经审批的已设排污口限期清查、整治。严格河道管理和保护,全面开展河道疏浚整治,规划一批清水通道。

(九)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对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和节能减排项目优先供地,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实施更为严格的供地限制。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工业项目用地每亩实际投入一般不得低于160万元,对投资额小于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积极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使用标准厂房,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和标准厂房集中。加强工业用地管理,积极支持节能减排项目建设,鼓励技改不新增用地,鼓励建设多层厂房,提高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和产出率。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十)深化循环经济试点。重点抓好1个部级和3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的培育,组织实施40个以上循环经济项目,创建一批示范工程,培育4个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示范企业、1个工业示范园区。推进重点行业循环经济发展,化工行业,大力推广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三废”的综合利用和副产品产业链延伸技术;纺织行业,运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推进印染废水、废渣的资源化处理和循环利用,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建材行业,大力发展综合利用建筑渣土、生活污泥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水泥、混凝土、新型墙体材料,构筑绿色建材产业体系;引导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开展生态创建。

(十一)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争取到年达到省级节水型社会标准,建成2个节水型社区、10个节水型企业(单位)。在火电、化工、纺织、冶金、建材、食品、造纸、机械等八个行业实施节水行动,强制淘汰落后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工艺,力争八个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年前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对重点用水企业实施定额管理,推动高耗水、高废水排放企业节约用水,推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中水回用和“零排放”等节水技术与产品。对年用水10万吨以上的企业,每3~5年进行一次水平衡测试。对所有取用水项目,要组织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估,节水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淘汰明令禁止的用水器具,对现有建筑安装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用5年时间逐步完成改造。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步伐,争取到年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城区供水管网漏失率降低到12%以下。

(十二)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认真贯彻落实《县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工业废弃物、秸秆等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对冶金、电力、建材、印染、酿造等重点行业的管理,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废旧轮胎橡胶处理、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理、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五大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根据《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年修订本),不断扩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范围,使更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得到政策支持;因地制宜,重点发展利用粉煤灰、建筑渣土、江河淤泥、工业废渣等固体废弃物作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墙材,注重开发淤泥节能砖等本土生产、利废与节能一体的新型自保温墙材,确保新墙材生产量占墙材生产总量的比例达到90%以上,城镇使用新墙材的建筑房屋竣工面积占当年总竣工面积的比例达98%以上。到年全县基本完成“禁粘”目标,乡镇基本完成“禁实”目标。大力发展散装水泥,进一步提高水泥散装率,积极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着力推行工业锅炉改烧秸秆。推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育利用污泥生产生物复合肥试点。

(十三)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提高综合利用率。大力推行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到年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年底前,全面构建并实施“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十四)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贯彻实施《县清洁生产行动计划》,重点在化工、印染等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运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进行改造,期间,30家以上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实现节能2万吨标准煤;对超标排污的企业和虽然实现达标排放但排污总量仍然较高的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并向社会公布。运用政策性资金,支持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持续实施清洁生产,培育一批污染物“零排放”企业。结合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大幅度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年底前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五、积极推进科技进步

(十五)加快“高效清洁燃烧、工业余热利用、高效机电节能、半导体照明、建筑节能、新能源及其应用”等六大节能技术开发与应用。着力推进“工业清洁生产、工业废水处理、烟气控制治理、固体废物资源化”等四大减排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县级科技计划中优先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争取资金、政策、要素支持。

(十六)积极培育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投入,提高节能降耗水平和能力。着力扶持两类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一是研究开发能力、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国内、省内同行前列的节能减排产品研发制造示范企业,二是能耗和排放指标属省内、市内同行先进、其技术经验模式可推广的节能减排技术应用示范企业,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与应用体系。

(十七)加快建立节能环保技术服务体系。支持、鼓励和培育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发展,促进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转换机制,创新模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支持节能服务机构为企业和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等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积极发展环境服务产业,推进环保咨询服务和污染治理市场化、设施运行社会化和监测服务网络化,培育污染物减排服务市场,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加快引进和培养节能减排科技人才,广泛开展节能减排科技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节能环保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节能环保水平。

六、依法强化监督管理

(十八)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组织实施《县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行动计划》,指导督促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和编制节能规划,全面落实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责任。开展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重点耗能企业要贯彻执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能源计量体系。突出抓好污染源的污染治理,全面实施“污染治理设施完善提高”工程,提高稳定达标排放率,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老化或工艺不完善而不能稳定达标达总量排放的,实行限期治理。对管理不力,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由环保部门强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管理、运营,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加强对环保计量仪器的管理,开展污水流量计、在线COD监测仪等环保计量仪器的检定,确保污染减排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推广基础管理扎实、技术改造有力、淘汰落后坚决、节能减排成效明显的重点耗能排污企业先进经验,着力培育一批能耗排污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秀企业。

(十九)严格建筑节能管理。把建筑节能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步伐,将建筑节能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老楼改造、屋面平改坡等城市改造相结合。实行建设环节闭合管理,确保节能设计实施到位。新建、改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50%标准,到末逐步达到节能65%标准,并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水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新建住宅小区要实施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并预留管道。强化新建民用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全过程监管,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从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建筑能耗、节能措施等信息。逐步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对现有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党政机关办公楼,按计划进行节能改造。

(二十)强化交通节能减排管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行差别化交通供应管理政策,确保公共交通路权优先,推广普及低能耗、高技术公共交通车辆及调度管理设施,大力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努力使公共交通成为群众出行的主要方式。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调整公路、水路运力结构,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努力建设综合运输体系。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提前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国Ⅲ标准,执行《省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地方标准。认真落实报废汽车财政补贴政策,加快老旧汽车、船舶等报废更新。积极研究推广车船节能新技术,推进代用燃料的开发应用以及替代能源汽车产业化。

(二十一)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和绿色照明产品等。城市照明和亮化工程要优先采用LED等高效照明产品,应用率达到90%。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县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督查。

(二十二)抓好农村节能。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更新改造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以及小型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以及农作物秸秆发电、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鼓励农村垃圾通过堆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鼓励使用节水、节电家电产品和用具。

(二十三)全面建设节约型机关。各镇、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率先垂范,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积极推进能耗计量和监测,定期进行能耗公示,实行节奖超罚。抓好办公设施和设备节能,推广绿色采购、绿色照明,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使用循环产品、可再生产品和节能节水无污染绿色产品的比例,率先更换节能灯。加强机关节能宣传,做到广大机关干部人人知晓。规范公务用车。定期收集办公电子废弃物,由具备资质的单位统一安全处置,制定执行政府机构节电、节水、节油等标准体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粮食、交通、体育等系统,制订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

(二十四)加强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抓紧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颁布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从年7月1日开始,对省统调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脱硫装置运行情况进行监测;从年1月1日开始,对所有统调燃煤脱硫机组实施脱硫管理;从年1月1日开始,对所有非统调燃煤脱硫机组实施烟气脱硫实时监控及信息管理。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

(二十五)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及监督。实行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特别是出水达标情况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

(二十六)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每年组织1~2次节能减排工作大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违反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七、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二十七)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完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结合我县实际,适时开展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如实反映高耗能企业分布、生产经营、能耗和排污等情况,实施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指标核算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统计机构,充实能源统计人员力量,建立和完善部门能源统计制度,制订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完善网上直报制度,加强统计监测。对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进行联网自动监控,年底前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全部实现自动监控联网。逐步完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公报工作。

(二十八)适当提高建设项目准入门槛。新建项目主要产品能耗不得超过省制定的产品能耗定额指标,重点建设项目能耗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达不到行业节能标准和单位产品能耗定额要求的,有关部门不予核准。按照《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标准》要求,对新上化工、印染、制浆造纸等项目要严格限制。新通扬一通榆河沿线禁止审批。对于产业政策确定的限制类项目以及化工、印染、制浆造纸等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其新增COD和二氧化硫总量必须通过老企业减排或治理工程减排的两倍总量来平衡,实施“减二增一”。

(二十九)认真执行节能和环保标准。贯彻落实粗钢、水泥、烧碱、火电、铝等22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包括高耗电产品电耗限额标准),以及轻型商用车等5项交通工具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健全重点行业能耗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加大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开展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节能、节水、节油和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产品认证,将节能节水产品列入政府强制性采购范围,严格执行国家36项节水、节材、废弃产品回收与再利用等标准。

(三十)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关于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的意见》(政办发〔〕93号)和《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项目能评、环评审批的管理。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对能耗标准和排污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镇,不能按计划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镇,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镇,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暂停安排县级污染防治资金和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按规定执行环评审批向上级备案和向社会公布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不到位即投入试生产、超期试生产不验收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分批对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工业集中区开展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参照“三同时”管理模式,对环保基础设施试行验收。选择部分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开展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试点,加强施工期间的环保监管。

(三十一)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逐步建立健全能够反映资源环境供求关系、稀缺程度和供给成本的价格体系,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鼓励燃煤电厂实施脱硫改造,对正常运行、脱硫效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给予脱硫电价补贴。按照补偿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排污费和征收标准。安排一定比例污水处理费用于污泥处置,并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提高水资源费和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废止擅自出台的减免政策。扩大不同水源及不同取水用途水资源费之间的差距,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

(三十二)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在节能减排方面,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节能减排重大活动的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的推广,重点节能循环经济项目、示范工程的补助,各镇相关工作部门和个人的考评奖励等。在污染减排方面,县级财政期间从污染防治基金中安排一定的奖励资金,对减排工作考核优秀的镇及积极实施减排工程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发挥专项资金对墙材革新、建筑节能、用散推砼的支持和调控作用,对研究开发的科技含量高、利废效果好、节能效果显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可从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开发技术补助资金,实行技术或项目扶持。对新上的国家鼓励发展的非粘土新墙材项目,每年开发的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程和开展的技术招标活动,墙改专项资金给予支持。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增加发散网点及其设备添置,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调节引导作用,促进新墙材、建筑节能和散装水泥的推广和应用。

(三十三)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优化结构”的总体原则和思路,加大信贷调整力度,严把信贷资金闸门,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研究建立重点工业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推广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并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与金融信贷直接挂钩。

(三十四)加强节能环保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管监察体制,加强节能减排队伍建设,强化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环境监察(监测)工作,依法开展节能减排执法和监察(监测)。认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信息咨询、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级环境应急机构;加快推进环境监测、监察现代化以及环境信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危险废物监管的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

节能减排方案篇(9)

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葫芦岛市公共机构落实年节能减排目标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倡导低碳、降低排放,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年,全各级公共机构要实现用电、用水、用气、用油指标在2009年基础上降低5%的总体目标,即以2009年为基数,节电5%、节水5%、节气5%、公务车辆交通能耗下降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以上,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利用率达到100%,节水器具、节气装置应用率达到4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建设,明确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明确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层次分明、业务精湛、素质过硬、能打硬仗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队伍。到年底,要在全各级公共机构中初步建立起完备联动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二)制定完善规章制度。要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即将颁布实施的《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要求,抓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相关配套法规制度的建设工作。到年底,各级公共机构都要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备的法律、法规,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建立节能监管体系。要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和《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总结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经验和问题,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各级公共机构都要建立起完备的统计台账、信息数据库和能耗数据分析报告。充分发挥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人员的作用,加强对用能系统的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形成分级管理、层层落实、一级抓一级的监管机制。到年底,各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覆盖率要达到100%,数据准确率要达到100%,公共机构节能监管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

(四)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大力推进无需投资或者少量投资即可见效的各类节能管理措施,积极推进投资少见效快的节能技术改造。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保障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专项经费的需求。要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依托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的力量提高能源使用率。大力推进公共结构节电、节水、节气、节油改造,加强办公经费管理、倡导低碳的工作、生活方式,结合建筑维修、维护改造和专项节能改造,加快对用能系统施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改造。要积极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产品,扩大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产品的使用范围。年,各级公共机构要以高效照明产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继续拓宽节能改造范围和覆盖率,推广应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力争在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上有突破和创新。

四、制度保障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公共机构节能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是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公共结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负责研究确定节能工作规划;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安排部署重要节能工作;研究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验交流、检查、评比及表彰等工作;通报节能工作情况;完成政府交办的其它节能工作事项。

(二)建立节能目标管理责任制。各乡镇政府、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本地区、本单位的节能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签订责任状,确保节能目标落实。

(三)建立节能考评制度。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要每年开展一次节能工作考评。重点考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节能目标落实情况。

节能减排方案篇(10)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企”原则,紧紧围绕龙煤矿业控股集团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重心和集团公司“两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工会系统联系群众、发动群众、引导群众的优势,以“增收节支”为目标,引导广大职工进一步增强“主人翁”意识,牢固树立“省下的就是赚来的”思想,“变闲为宝、变废为宝、变招为宝”,从我做起、从岗位做起、从小处做起,实现“聚沙成塔,集腋成裘”,不断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网理水平,为推动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范围及层次

1、集团公司所属矿(厂)级工团。

2、区队(车间)工团。

3、班组工团小组。

4、全体职工。

三、“聚宝工程”内涵及操作办法

“聚宝工程”主要涵盖四项竞赛活动,即“三点”、“五小”、“一箱”、“一扫”。“三点”即“金点子、银点子、好点子”合理化建议征集竞赛;“五小”即“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工艺、小窍门”竞赛;“一箱”即“节约箱”推广竞赛;“一扫”即扫浮煤活动竞赛。

1、“金点子、银点子、好点子”合理化建议征集竞赛。本竞赛主要针对经营、管理、工艺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征集改进方法。自“聚宝工程”启动之日起,每月由班组工团小组向区队(车间)工团整理上报本单位职工提出的“好点子”合理化建议;矿(厂)级工会、团委分类梳理出具有集团公司推广价值的“银点子”上报集团公司工会、团委;集团公司工会、团委分类梳理出具有全龙煤推广价值的“金点子”上报龙煤集团工会、团委;龙煤工会再分类梳理并上报龙煤党政主要领导,同时在《龙煤专刊》和《聚宝工程简报》上。“金点子”合理化建议人必须清晰明确;各级档案存档备查。

2、“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工艺、小窍门”竞赛。本竞赛主要着眼于技术与工艺环节的改进,以此降低生产成本。本竞赛梳理方法与上报程序同上。每月报表需要各级行政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各级档案存档备查。

3、“节约箱”推广竞赛。本竞赛主要针对废旧零件器材回收利用。从“聚宝工程”启动之日起,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开展“千、百、万”活动,逐级制定“增收节支”目标。各级工团组织要迅速推广普及“节约箱”。要以班组为基本单位,设立“节约箱”。将能够回收利用的废旧零件、器材、碎材集中起来,由采区(车间)工会统一收集后,放入“节约点”,每月由矿(厂)工团统一收集后,计算废旧用品价值并经矿(厂)长签字确认后上报集团公司公司工会,放入本单位“节约库”。集团公司工团统计各矿厂废旧用品总值并经公司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龙煤工会。龙煤工会汇总后,上报龙煤党政主要领导,同时在《龙煤专刊》和《聚宝工程简报》上。

各矿(厂)工会、团委要在各矿(厂)设立“节约库”,每月监督矿(厂)工会将可回收利用部分与供应、设备部门估值确认后回收利用。废品外卖部分由集团公司工会、团委统一设立专门帐户,作为“增收节支基金”。估值确认要有领导签字,存档备查。

4、“扫浮煤”活动竞赛。本竞赛主要目的是反浪费促节约,增强一线干部职工的成本意识。一要算好一笔账。例如:各级工会尤其是各矿(厂)、采区工团要向全体采煤职工算一笔账:在固定开拓成本已经支付的情况下,集团公司30多个采煤工作面,每个工作面每天扫浮煤20锹(50公斤),每天就增加煤炭15吨,每年将近5千多吨,约合200多万元。二要做好一件事。各级工团要指定群监员、青岗员跟班对工作面进行检查验收,并定期上报扫浮煤成果。在各级工团日常安全检查时,要将工作面浮煤落地煤清理工作做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

报表要有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签字确认,要由区(科)工团到矿(厂)工会、团委再到矿区工会、集团公司团委。逐级汇总上报至龙煤工会。

四、经费来源

“聚宝工程”竞赛活动由群团系统牵头并将长期开展。矿区工会所需表彰奖励资金,由矿区工会请示集团公司党委后从行政列支。各基层单位工会开展竞赛所需的资金及表彰奖励款由本级工会经费列支。

五、组织机构

成立“聚宝工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泉荣王忠文

副组长:杨京全白小平黄元明吕新华孙丕云

成员:孙忠辉赵庆斌唐铁峰王贵军张尔辉

办公室设在矿区工会。

主任:周长征张尔辉

副主任:陈庆锁胡静石樊守华

成员:矿

煤矿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第2页

区工会生产保护部、女工部、财务部、集团团委青工部人员构成。

六、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聚宝工程”竞赛的重大意义,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迅速制定指导性、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实施方案,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要指定专人(副主席)牵头开展工作,要迅速召开各个层面的动员会,把活动的意义、目的、操作办法及时传达到广大职工中。

2、要紧密联系当前集团公司党委正在进行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和精细化管理开展竞赛。“聚宝工程”从小处着眼,关注如何堵塞企业经营管理的“跑冒滴漏”和技改创新,从实质上说,也是关注企业精细化管理过程中相关制度的漏洞,各单位要把实施“聚宝工程”作为今后经营管理体制创新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通过实施“聚宝工程”,多思考制度、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力争在本单位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3、要坚持常抓不懈。“聚宝工程”将作为矿区工会、团委系统的常项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各矿(厂)工会、团委要做到三个确保:一是要确保每月10日前将综合情况上报矿区工会、集团公司团委,矿区工会、集团公司团委确保每月15日前报至龙煤工会。二是确保报表数字真实准确;三是要确保巩固成果不流失。

4、要让职工了解参与“聚宝工程”竞赛的基本方法。要教育职工经常问问自己:所在单位还有哪些减少浪费、勤俭节约的潜力?还有没有增收、创效的方法和途径?自己是怎样做的?提没提出过可供推广的节约方法、工作方法和技改方法?有没有小发明、小创造、好主意?切实把小文章做大、做好、做实。

5、要加强对活动过程的监督检查。每个月,矿区工会、集团公司团委将对各矿(厂)工会、团委进行一次“聚宝工程”开展情况检查;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每季度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一次表彰奖励;同时将联合集团公司纪检、审计等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矿厂(级)的联评、互检活动,以确保工作效果的真实性。

6、工会、团委要结合实际,发挥优势,搞好这项活动。各矿(厂)团委应根据本方案,紧密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制定本系统活动方案,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的生力军作用,积极投身到这项工作之中。

7、上报材料联系部门:集团公司工会生产保护部

附件:1、合理化建议征集表。

2、五小竞赛推广表。

3、节约箱价值汇总表。

4、扫浮煤价值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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