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精神卫生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14 11:37:39

乡镇精神卫生工作计划

乡镇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1)

(一)基本情况

___县辖10个乡(镇),161个行政村,各乡(镇)分别设有一个卫生院,其中旺达、田妥、扎玉、中林卡及碧土5个乡(镇)为中心乡卫生院。县乡医疗机构中床位共44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7人,其中:县级35人(卫生局3人、卫生服务中心32人),乡(镇)级23人(大中院校毕业生12人,昌都卫校毕业生13人),村级59人。(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初保是农村卫生工作的龙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___县党政领导非常重视初保工作,把初保工作纳入了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县、乡政府的工作目标。自《___县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意见》、《___县建立和推行合作医疗工作实施计划》及《___县加强初级卫生保健与妇幼卫生项目实施计划》相继出台以来,我们实行分级管理,推行目标责任制。实施初保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自治区初级卫生保健管理程序》,明确相关任务、承担相应责任,发挥整体优势。一是以乡为单位,把初保工作与农村脱贫致富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教育,组织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有关行动;二是加强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和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三是主动向农牧民群众提供母婴保健,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四是在对乡级卫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时强调了资料的搜集、统计和管理工作,做到初保工作的各项资料都有原始依据。

20__年免费医疗专项经费目前上级未到位。由于有库存药品,所以今年目前未统一招标采购药品。在去年完成了对乡(镇)卫生院上划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我县今年农村医疗正逐步较好地运转起来:农牧民群众凭《家庭医疗账户本》就医,在乡级卫生院直接减免

70,由卫生员做好农村医疗家庭个人账户及账页登记工作;在县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直接减免60,每月结算一次,从农村医疗的大病补偿金中补给县卫生服务中心。截止目前,全县共办理《家庭医疗账户本》4921本,一户一本,即参加农村医疗的群众有4921户,17256人,建账率为全县农牧民6437户的76.45

,农村医疗人口覆盖率为41.94。

(三)防疫防病工作

按照地区防疫防病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突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接诊结核病人19例,其中肺结核13

人,肺外结核6人。痰阳性2人,阳性率15.38。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55户,健康证61

本,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5户。去冬今春免疫接种工作中:卡介苗应种746人,实种744人,接种率99.73

;脊灰糖丸应种700人,实种685人,接种率97.86;白百破应种671人,实种647人,接种率

96.42;麻疹应种606人,实种564人,接种率93.1。四苗单苗接种率为96.78。

鼠疫防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文件精神,注重控制鼠间鼠疫的监测,杜绝人间鼠疫的发生。开展了“三灭”工作,加大了疫情监测及鼠防宣传力度,做到了严密监控,及时发现、及时服务、及时处理。

法定传染病病例报告21例,其中肺结核13例,皮肤炭疽3例,肝炎1例,痢疾4例,无死亡。

地方病防治以大骨节病、地方性氟中毒、碘缺乏病为重点,开展以改水和对重点人群普遍投药的防治工作。

麻风病防治工作已达到规定控制目标。目前,我县麻风病现症病人4例,包括复治1例。其中:多菌型2例。

去冬今春,美玉乡前后发生了畜间绵羊痘和人间皮肤炭疽,县委、县府引起了高度重视,我局和卫生服务中心把疫情当作政治任务来抓,动用人力、物力,赶往美玉乡开展调查、隔离治疗、消毒、监控等工作,并免费发放

6560元的药品,使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患皮肤炭疽的病人也得以痊愈,至今没有出现新的病例。

3月,县中、小学发生了流感疫情,我局组派人员到现场调查治疗,免费发放5418.8元的药品,使老师及学生的病情得以痊愈。

(四)“非典”及“禽流感”防治工作

根据地委、行署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县实际,对全县“非典”及“禽流感”防治工作进行

了合理部署,周密安排,成立了防治小组、救护小组及消毒组,安排下乡

16人次__天,在东达设卡49天,建立了24

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了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及设卡消毒工作,以高度警惕的工作责任心有力预防了我县“非典”及“禽流感”的发生。

(五)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按照《___县加强初保与妇保项目实施计划》,重点抓了“母亲安全”项目、县级对乡级的监督指导工作及妇幼项目例会工作,重点培训高危孕产妇管理、孕产妇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及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推广新法接生,提高了乡村卫生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了各乡(镇)妇幼卫生工作的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与妇幼卫生工作紧密结合,相互协调。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了藏党发[1996]5号文件和昌党发[1997]11

号文件精神,加强了对农牧民群众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农牧民群众的生育观念有了较大转变。截止上半年,全县已婚育龄妇女总数为

16976人,采取各种节育措施的有14750人,其中:安环125人,取环24人,皮埋18人,取皮埋8

人,女扎16人,人工流产41人,引产13人,口服避孕药及使用药具共14000余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覆盖率为

86.89。上半年,卫生服务中心新法接生27例,无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

(六)医药政工作

坚持以药品监管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现有卫生执法员3名,药监员2

名,实行综合执法。依法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打击各种卫生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上半年,我局组织人员多次对县城药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各类卫生违法行为。上半年里,组织人员对县城食品卫生进行了

3次大检查,没收并销毁伪劣过期食品765件,折合3705元。

乡(镇)卫生“三项”建设:目前,全县10个乡(镇)中,仁果、下林卡、绕金及旺达4

个乡(镇)未修建卫生院,其余均有单独的卫生院,其中:田妥镇及扎玉镇中心乡(镇)卫生院为20万元以下修建。5

月,中国一汽领导来我县,到乡(镇)实地考察,计划对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进行援助。

(七)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我们从转变卫生行政职能入手,加大卫生改革力度,从“办卫生型”逐步向“监督管理型”转变,依法行政。

半年里,县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量7470人次,住院病人数182人次,其中:治愈105人次,治愈率57.69

;转院和自动出院75人次,转院率41.21;死亡2例,死亡率1.1。平均床位使用率24.9

,床位周转率7.6人次。做各种手术33例,急诊病人47人次,死亡1人,抢救成功率97.87

。半年里,县卫生服务中心业务收入达306165.30元,其中利润为76541.33元,总支出533800.73

元。

(八)藏医药工作

县委、县府及县卫生服务中心非常重视藏医药工作,认真贯彻三级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藏医药理论与临床研究步伐,积极开发我县藏医药材资源。目前,我们正积极争取卫生服务中心藏药研制室的建设项目及配套设备。

(九)卫生受援工作

在县委、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紧抓一汽援助我县的历史机遇,今年,一汽计划将援助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

100万元。我们还将积极争取卫生技术人员到对口单位培训进修,造就我县卫生技术人员骨干力量。

二、精神文明建设

卫生行业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行业”,我们始终坚持把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以病人为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工作的核心,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认真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以“十六大”会议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中心工作,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全县人民提供文明、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年初县委、县府与我局签定的《20__

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我们落实了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的工作目标,并建立和完善了工作制度。

四、配合县委、县府中心工作

上半年,局院配合县委、县府中心工作共抽调下乡17人次,累计天数144天,并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四、存在的问题

(一)卫生工作单靠卫生部门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有力协调,社会共同参与,发挥整体优势,为我县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创造必要条件,解决我县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才能实现我县各项卫生工作奋斗目标。

(二)乡村卫生人员少,待遇低,业务素质较差,与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不相适应。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地区卫生局的总体安排,抢抓中央第四次工作座谈会及中国一汽援助我县的历史机遇,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努力开创我县医疗卫生工作的新局面。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以病人为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工作的核心,大力加强卫生行业的作风建设和服务建设。

(二)着重抓紧抓好《___县加强初级卫生保健与妇幼卫生项目实施计划》工作,以及对开展农村医疗的监督指导加大力度,重点抓落实。

(三)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按藏党发[1996]5

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县、乡两级的计生网络,每个乡要有专门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要有一名妇幼计生服务人员,落实每月补助津贴

50元。将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工作做在前头。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及提高人口素质。并落实卫生服务中心妇产科人员浮动一级工资。

(四)切实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加大对农村卫生的资金、人力、设备、药品等方面的投入,抓紧抓好农村卫生三项建设,改善农村卫生状况,力争实现农村卫生“一无三配套”。

(五)转变职能,加强卫生行政管理,逐步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多学科的社区卫生服务。

(六)强化医药监督,实行综合执法,防止伪劣药品给社会和人民造成危害。

(七)加强妇女、儿童的保健工作,重点落实产科出血防治、高危孕产妇管理、产后感染防治、新生儿复苏等技术干预措施,推广新法接生。

(八)加强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监测和管理力度。

(九)抓好藏医药研制与

开发工作。

(十)大力支援农村卫生工作,深入开展卫生下乡活动。

(十一)经常性地对乡村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乡村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服务质量。

乡镇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2)

卫生行业是窗口行业,其精神文明建设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市卫生局领导班子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大力营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氛围。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廉洁奉公,重大问题经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卫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划,并纳入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激发了干部队伍的团结进取、开拓创新精神,为卫生改革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步伐

1、健全组织,完善网络,积极实施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我市在被确定为全省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市)后,围绕初保示范县(市)工作要求,自我加压,调高初保指标,扎实做好初保规划、组织和实施工作。一是健全管理组织。调整了以分管市长为主任的市初保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办公。市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及时相应调整了初保工作管理组织,形成了“政府、部门、乡镇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同时,制定了高标准的“杭城市20*~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价指标”,下发了《杭城市20*~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完善服务网络。结合区域卫生规划调整,设置了非营利性的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广大农民提供“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三是预防为主,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开展了中小学在校学生碘缺乏病病情普查,对缺碘学生进行科学补碘;加强高危人群性病监测,将性病艾滋病预防性体检列入相关人员体检许可项目;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

2、积极推进基层卫生管理体制改革

乡镇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3)

首先,我向大家传达自治区创建卫生城镇暨农村改厕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的主要精神。

5月23日,自治区创建卫生城镇暨农村改厕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库车县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交流我区创建卫生城镇暨农村改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爱国卫生水平,改善城乡卫生环境,提升城乡文明程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卫生环境。与会代表参观了库车县的“创卫”和农村改厕工作,听取了库车县和库尔勒市的经验交流发言。大会要求全区各县市一定要充分认识爱国卫生的历史地位、现实作用和面临的形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推动卫生创建取得新成效,以改厕为重点,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推动新农村建设。

第二,我县农村改厕现状。

“村容整洁,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求。几年来,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按照自治区、地区爱卫会的部署,通过各乡镇(场)的努力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农村改厕工作又取得新的进展,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有所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县委、政府经过多方努力,去年顺利争取到1090户农村沼气入户国债项目,确定在实施沼气项目的乡镇先后实施改厕项目,进行“一池三改”,即建设一个容积为10立方米的沼气池,配套改圈、改厕和改厨,并把亚吐尔乡定为改厕试点,工作已顺利完成,收效显著,在亚吐尔乡已有部分农户享受到了沼气式卫生厕所带来的实惠和便利。进行农村改厕,不仅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村的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生态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效地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有效预防疾病,改变生活方式、减轻劳动强度,不断提高广大农牧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卫生条件,也是县委、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中的一项内容。到*年底,我县已建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347座,普及率只有3.8%,农村卫生厕所1.1695万户,普及率28.25%,但与国家提出的在“十一•五”规划中,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与兄弟县市相比也有很大差距。

第三,各乡镇场要加强合作,将农村改厕与沼气建设配套进行,正真做到一体化建设。

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地县示范村工作,今后我县的农村改厕工作,将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把沼气建设与农村改厕工作配套进行,做到“四统一”和“四同时”,既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验收,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要加强对卫生厕所的管理和使用。各乡镇(场)领导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对农村改厕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关心,继续抓好农村改厕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改厕与沼气建设的技术指导,保证改厕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我们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召开农村改厕现场经验交流会,届时将邀请各乡镇(场)、卫生、农业等部门领导参加,各乡镇场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必须在会后立即行动起来。今年的改厕任务:黑英山乡50座、克孜尔乡50座、赛里木镇100座、托克逊乡250座、亚吐尔乡300座、康旗乡250座、布隆乡150座、拜城镇100座、米吉克乡200座、温巴什乡120座、大桥乡100座、察尔齐镇150座、大宛其农场110座、老虎台乡170座、铁热克镇1座公厕、种羊场1座公厕,以上任务包括去年未完成的改厕任务。

第四,改厕补助资金的使用、技术要求和各阶段工作安排。

1、改厕资金的使用。

多年来,为了从根本上改善广大农牧民的居住环境,推动农村环境卫生再上新水平,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改厕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改厕工作中,采取了“三个拿一点”的办法,即:改厕资金由财政拿出一点,乡(镇)、村拿出一点,个人集一点。*年投入12.5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农村沼气式卫生厕所的建设,并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之一,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

根椐我县入冬早的特点,今年的农村改厕工作时间从现在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各乡镇(场)要抽专人主抓这项工作,在沼气池灌浆工作结束后立即开始改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年度的改厕任务。县爱卫办将随时对各乡镇场的卫生厕所进行验收。今年县财政又拿出了一定的经费,用于农村改厕,给合格的厕所每户给予250.00元补助,并对改厕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乡给予表彰奖励。县爱卫办也要加强与农业局和各乡镇场的联系协作,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及时统计、定期通报改厕进度,保证农村改厕的顺利进行。

2、技术要求。

根据自治区农村改厕现场经验交流会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今年农村沼气式卫生厕所标准规格要求为:厕屋宽1.5米,长2米,高2米,墙体厚度为12厘米(即单砖),要求水泥基础、水泥地面,统一蹲便器,统一门窗,厕门高1.8米、宽0.8米;窗户为60厘米×40厘米;外墙统一勾缝,内墙抹光粉白;建设单位要在合理安排沼气池和厕所位置的基础上,精心设计,统筹安排,按照“四统一”和“四同时”的要求,保证按计划完成改厕任务。

3、各阶段工作安排。

今年的农村改厕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底前为准备启动阶段。此阶段要完成好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宣传发动、技术培训、进行试点建设等项工作。各乡镇场要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并将实施意见和落实情况于6月25日前上报县爱卫办。第二是要进行本单位农村改厕摸底调查,在这个阶段,各乡镇场要从农户开始,按照乡镇(场)、村、农户的层次,在全面调查,摸清情况的基础上,逐级建立农村厕所改造台帐,并报县爱卫办备案。三是各乡镇场要相应地进行本乡镇的试点村、示范户建设,将改厕的好处亮在明处,让农户看得见,摸得着,使农户由被动变为主动改厕,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全面启动农村改厕建设。

第二阶段,7月-10月底为全面实施阶段。此阶段农村改厕工作全面展开,到10月底,各乡镇场要全部完成各项指标分解的任务,逐级进行验收,并将改厕具体情况及验收情况上报县爱卫办。

乡镇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4)

(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为3.5‰;

(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65%;

(四)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达55%;

(五)精神分裂症规范治疗率达25%。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县11个乡镇。

(二)项目内容

1、认真做好我县2014年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的质量控制及国家重性精神疾病数据收集分析上报工作;对辖区新确诊的重性精神病疾病患者,在与本人或者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继续搞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档、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登记表》。

2、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患者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每年至少为建档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1次健康体检。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体检表》。

3、精神卫生中心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和建立点对点技术支持关系,每季度精神卫生中心医生及精防科工作人员要到所管辖的乡镇进行技术指导。县精神卫生中心专业人员每半年对各乡镇卫生院进行一次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督导考评。

4、组织开展本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活动每年至少2次。定期开展患者康复与家属护理教育,并做好记录(附件1)。

(三)年度工作任务测算

2014年各乡镇以2013年底登记、建档、管理的重性精神病人为基数,做好现症病人和新确诊病人的随访管理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逐步完善全县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推进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和网络建设,创新精神卫生工作管理。全面加强精神卫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治疗日常工作机制。县精神卫生中心及各乡镇卫生院要制定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计划,积极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筛查、建档和管理治疗工作。县精神卫生中心要与市优抚医院以及各乡镇卫生院建立“双向转诊”和合作机制。乡镇卫生院专或兼职精防医生与县精神卫生中心建立点对点的技术支持。各乡镇组建关爱帮扶小组,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帮助,并做好登记。填写《重性精神病人帮扶小组工作记录》(附件2)

(三)多渠道发现、登记、管理治疗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日常筛查制度,使用《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充分依靠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地民政、公安、残联、救助站、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以及县精神卫生中心等力量,在辖区常住人口中开展疑似患者排查。对发现的疑似病人,由监护人陪同到精神卫生中心或者由具有精神疾病诊断资质的医生到乡镇进行诊断或复诊,诊断明确的患者,依照“知情同意”原则,纳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项目并录入“数据分析系统”,努力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

(四)掌握病情变化,及时进行危机干预,防止肇事肇祸发生。乡镇卫生院精防医生在县精神卫生中心专科医生的指导下,注意患者用药安全,遵循“安全、早期、适量、全程、有效、个体化”的原则,对患者的药物治疗进行指导和督促。对病情基本稳定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要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对症治疗,提高患者病情稳定率;对病情不稳定、未接受药物治疗、未持续用药等高风险患者,要重点做好随访管理,及时进行危机干预,降低肇事肇祸发生率。对危险性评估3-5级的患者,增加随访次数,并将信息反馈给当地派出所,密切与当地派出所配合,加强管理,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乡镇卫生院专或兼职精防医生,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为本辖区内在家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等服务。服务过程中遇到医疗技术上问题,及时与县精神卫生中心医生联系,以获得技术上的帮助,必要时请精神卫生中心医生现场处置。

(六)各地加强与民政、残联密切配合,利用各种渠道的资金,加大对家庭困难病人救助、治疗及心理疏导等帮扶工作。

乡镇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5)

(二)年度目标。

1.2009年:初步建立精神卫生工作长效投入机制和城乡统筹的社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精神疾病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例达到100%;被关锁的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达到60%;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率达到60%,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率达到70%。

2.2010年:被关锁的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达到10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达到70%,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率达到80%。

3.2011年:建立稳定的精神卫生工作经费财政投入机制、完善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防治能力较高的精神卫生服务队伍;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率达到80%,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率达到90%;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75%。

二、工作要求

(一)推动我市精神卫生工作法制化进程。积极开展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立法调研,起草形成《*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建立精神卫生工作长效投入机制。市、区(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精神卫生工作经费的投入。

1.改、扩建现有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不断改善房屋、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3年内全市精神科床位总数达到5400张,达到国家“中等配置”要求;

2.保证精神卫生防治专项工作经费满足市、区(市)县常规精神卫生防治管理、人才培养、应急处置、疾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价工作的需要;

3.在社区(乡镇)公共卫生经费中,按每人每年1元标准列支,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社区精神疾病防治管理。

(三)完善精神疾病医疗保障体系。将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实现精神疾病患者参保率达100%,参保费用由市、区(市)县两级残联解决;城乡精神疾病患者参保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定额拨付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

(四)建立精神卫生专业防治网络。建立以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为主体,综合性医院为辅助,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为依托的精神卫生专业防治体系。*市精神卫生中心是全市精神卫生工作临床诊疗和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其他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开展精神疾病临床诊疗服务;各区(市)县卫生部门指定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成立精神卫生防治科,统筹管理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负责精神疾病社区管理治疗工作。

(五)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精神卫生防治专业机构医务人员培训,提高精神疾病防治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精神疾病社区管理治疗、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从事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六)建立精神疾病监测网络。组织开展全市精神疾病患病情况普查,掌握精神疾病患病基数,建立精神疾病健康档案,准确掌握患者现况,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精神卫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依托市科技局“十一五”科技重大专项科研课题研究结果,建立全市精神疾病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精神疾病信息监测网络。

(七)开展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危机干预。全面开展地震灾区各类重点人群的心理康复服务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由市卫生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残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参与,建立*市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该项工作的联络员。

各区(市)县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精神卫生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卫生部门负责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开展精神疾病普查,负责精神疾病患者建档立卡工作,开展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对精神卫生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2.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优抚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

3.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将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的费用负担,并逐步提高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定额拨付标准。

4.残联组织负责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线索调查,协助组织患者就诊,建立社区康复站、工疗站(社区精神康复日间照料站)、庇护工场等,开展精神疾病患者的后期康复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贫困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解决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

5.公安部门负责对具有肇事肇祸行为和倾向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强制治疗和保护性治疗。

6.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精神卫生工作经费,保障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持续发展。

7.教育部门要依靠学校现有工作队伍和网络,在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针对不同年龄儿童和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心理指导和帮助。

8.司法部门负责做好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及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与康复工作。

(三)技术保障。成立*市精神卫生防治专家委员会,负责为工作决策提供咨询、论证,并拟定全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精神卫生个案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精神疾病患者随访和质量控制工作。

(四)经费保障。

1.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投入,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的精神疾病社区管理治疗经费纳入城乡公共卫生经费统筹安排。

2.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经费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报销范围,残联组织为贫困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医疗救助经费,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精神疾病患者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

(五)加强督导。各级政府要将精神卫生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加强督导和检查,确保精神卫生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阳光救助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与治疗,切实做好被关锁(以无理的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精神疾病患者的阳光救助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救助目标

2009—2010年,对全市2000余名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分批次解锁,开展阳光救助。2009年底,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达到60%;2010年底,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达到100%。

二、救助程序

(一)确定医疗救治机构。

1.选择定点医院,实施分片医疗。以100张左右精神科床位、20名左右精神科医务人员、具备相应医疗设备设施、能组织开展社区精神卫生防治为标准,在我市现有精神卫生机构中确定定点医院。并依据定点医院收治能力和区域解锁病人数量,实施划区分片救治。

2.准备后备医院。在实施就近分片定点医疗救治的基础上,指定市第四人民医院和市德康医院作为后备医院,负责收治其他定点医院无力收治的以及疑难重症患者。

(二)制订救助计划。市残联负责对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的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市卫生局根据摸底情况制定全市医疗救治计划。市残联将线索名单下达各区(市)县,由各区(市)县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残联、卫生、民政、公安等单位开展解锁工作。各定点医院根据接收病人计划,提前做好床位安排。

(三)确定救助患者。

1.开展入户调查,确诊病人。各区(市)县卫生部门根据残联提供的线索,负责安排定点医院精神科专业人员在当地政府协助下进行入户调查,对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核实诊断并出具《疾病诊断意见书》;相应定点医院组织2名精神科执业医师入户对每名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确定诊断,提出救治方式建议,填写《诊断通知书》和《个人一般情况表》,建立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数据库,将诊断结果报当地卫生部门,由卫生部门向残联、劳动保障、民政和公安部门通报。

2.核定有关情况。各区(市)县残联根据诊断结果对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进行认定,并会同民政、劳动保障部门共同核定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险方式和家庭经济状况。

2009年由残联资助未参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参保标准不足者进行补足。2009年以后根据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是否享受低保的情况,由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分担参保费用。

3.发放阳光救助卡。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凭《诊断通知书》填写《阳光救助卡申请书》,由残联发放阳光救助卡,实行“一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一卡(阳光救助卡)、一表(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治疗随访表)”。

(四)开展住院医疗救治。经认定后符合住院救治条件的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由残联审核批准下发阳光救助住院通知单,患者持住院通知单到定点医院享受最高不超过6600元的免费住院救治。患者在定点医院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按参保水平报销后,符合低保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按政策实施医疗救助,剩余部分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患者住院期间的生活救助费用按每人每日12元进行补助,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

(五)转入社区管理。对于不需住院治疗或经住院治疗后病情稳定的患者,由定点医院建立与阳光救助卡同号的随访表,拟定社区治疗方案,将患者转入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进行社区管理。此类患者凭阳光救助卡在定点医院享受每年每人800元的免费门诊救治。社区医生对患者服药情况、病情等进行随访。

三、救助要求

(一)救助原则。

1.坚持医疗质量第一原则。认真执行有关精神疾病诊疗规范,切实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2.坚持低成本、广覆盖原则。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诊疗目录实施救治,最大限度降低医疗成本,控制医疗费用,尽快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二)人员培训。市卫生局负责做好相关管理人员、定点医院业务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人员的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

(三)信息报送。各定点医院将救治患者的情况、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将患者社区管理治疗的情况,每月汇总后逐级上报卫生、残联和民政部门。

(四)督导评估。市卫生局要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人员对各区(市)县和有关部门、单位实施阳光救助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各区(市)县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要定期对辖区内阳光救助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资金筹集和结算

(一)资金筹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阳光救助所需资金主要包括患者参保费用、院前处置费用、住院期间治疗和生活费用、门诊费用、社区管理费用等。

社区管理费用按社区人口每人每年1元标准,列入社区(乡镇)公共卫生经费解决,其余费用由以下三个渠道解决,即先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符合低保条件者再由民政部门实施救助、最后通过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阳光救助专项资金托底。

(二)费用结算。定点医院安排专人负责救助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管理。在患者入院时要确定其医疗保险关系(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确认是否符合当地的低保条件。定点医院根据患者医疗保险关系、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等情况分别向医疗保险部门、民政部门和残联进行费用结算。

五、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9年7月底前,由市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印发各项具体实施方案;下达线索名单,开展线索调查,确定救助对象;核定患者参加医疗保险方式,帮助未参保者参保,为参保标准不足者补足标准。

(二)住院救治阶段。2009年8月底前,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达到20%,2009年10月底前达到40%,2009年12月底前达到60%,2010年6月底前达到80%,2010年12月底前达到100%。

(三)社区管理和门诊救治阶段。不需住院治疗的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在确诊后即纳入社区管理,启动门诊救治;经住院治疗病情稳定的患者在出院后即纳入社区管理,实施门诊救治。

六、部门职责

市和区(市)县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管理、协调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卫生部门。承担阳光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组织各定点医院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根据划片医疗的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精神疾病患者社区管理治疗;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救助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二)残联组织。负责提供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的线索,组织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负责阳光救助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发放阳光救助卡,建立阳光救助费用结算制度和流程,参与患者的入院安排工作,建立康复站、工疗站(社区精神康复日间照料站)、庇护工场等,开展患者的职业康复工作。

(三)民政部门。按有关政策对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优抚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开展救助。

乡镇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6)

二、实施内容

(一)切实加强对农村卫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区、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级医疗机构的工作职责。

1、区人民政府卫生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合理设置卫生人员编制,负责卫生队伍管理,加强卫生队伍建设;落实公共卫生人员经费、业务经费和离退休医务人员经费,落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经费;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经费保障,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工作的落实;组织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计划、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卫生主管部门做好卫生工作。

2、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卫生工作职责:对辖区内卫生工作负有领导、支持、监督、指导责任;组织实施辖区内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爱婴卫生院创建、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各项公共卫生、预防保健任务的落实。

3、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是辖区内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培训中心,承担辖区内预防、保健、医疗、急救、公共卫生监督执法、救灾防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对基层卫生机构和人员业务指导、培训等职责。

4、乡、镇(中心)卫生院主要提供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康复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在乡镇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爱婴卫生院创建工作。

5、村卫生室提供常见伤、病的初级诊治服务,主要承担区卫生主管部门赋予的预防保健任务。

(二)改革医疗卫生机构现行管理体制,建立以区为主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

1、建立乡、镇(办事处)卫生机构人员、业务、经费等管理权限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

乡、镇(办事处)卫生院人员:乡、镇卫生院现有在职在编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全部划归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乡镇卫生院所聘用的技术人员、临时人员待划转工作基本完成后,由区卫生局、人事局统一组织审查、考试、考核后重新确定任用。乡、镇卫生院编制按区委、区政府(*发〔20*〕12号)文件执行。现有人员超过编制标准的,从20*年起,每年按30%比例精简,三年内逐步过渡到位。要制定人员分流方案,明确分流方向,逐步分流,稳步实施。在乡镇卫生院人员总数中要确保20—40%的人员从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乡、镇(办事处)卫生院资产管理:乡、镇(办事处)卫生院资产在乡、镇(办事处)财政和卫生院认真清查的基础上,由区财政局和卫生局统一组织清产核资验收后,交区卫生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2、落实卫生事业补偿政策,规范财政补偿方式。

区财政逐年增加农村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幅度。区财政部门统一核定农村卫生事业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期拨付。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要继续对乡镇卫生院在用地、用工、治安、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区财政根据国家确定的农村公共卫生基本项目,落实从事公共卫生人员经费和开展公共卫生必要的医疗服务经费、卫生事业建设发展支出,以及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费用。对区、乡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以及乡、镇(办事处)卫生院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卫生人才培养等由区财政列入预算,安排落实。

乡、镇(办事处)卫生院原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标准核定,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逐步实行集中支付。上划后的乡、镇、办事处卫生院要全员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

3、积极推行区医疗卫生单位统一管理的财务新体制。

以区为单位设立卫生经费结算分中心。负责本区域内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和经费预算。分中心设在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管理,财政局负责监督指导。

撤销乡、镇(办事处)卫生院在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帐户,由区卫生局、财政局统一开设“收入待解户”和“支出帐户”,乡镇卫生院以院为单位实行向区卫生局结算分中心报帐制,分中心按卫生院规模大小确定备用金额数。

乡、镇(办事处)卫生院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缴入“收入待解户”,每月月底前将“收入待解户”资金全额上缴分中心收入待解户后,于7日内分中心统一缴入卫生局卫生财政专户,根据乡镇卫生院工作需要,由卫生主管部门申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再返还乡镇卫生院,不得坐收坐支。当地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经费上划业务,不得滞留资金或通过该帐户直接办理对单位的支出业务。区财政局按财政年度预算按月将任务经费、公共卫生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保障经费、专项经费划拨到区卫生局结算分中心乡镇卫生院的“经费支出户”上,严禁削减卫生经费,严禁扣留、挪用卫生经费。

乡、镇(办事处)卫生院应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财政法规政策,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巧立名目乱收费;收费不开票或出具非正规票据;收费收入不及时缴入“收入待解户”;擅自开设银行帐户,转移、坐支收费收入;帐务管理混乱或提供不真实财务信息等,一经查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严肃处理。

具体财务管理试行办法另文下发。

(三)优化农村现有卫生资源,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

1、结合乡镇行政区划的调整,将新华卫生院迁址到新华办事处境内(辛桥集),以便群众就诊。

2、乡镇卫生院设置。每个乡镇必须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关于中心卫生院的设置,按照区委、区政府(*发〔20*〕12号)文件规定,人口在80万以下的建2—3所中心卫生院。结合全区实际原设立的插花、老庙、口孜三所中心卫生院,为改制后的三所中心卫生院不变,中心卫生院所在地的乡镇,不再设置乡镇卫生院。两年内,中心卫生院均须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不允许拍卖或租赁。

3、从事公共卫生的乡镇防保站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一齐上划,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领导下,一个机构二块牌子,或在乡镇卫生院内设立独立核算的防保科,以利于对农村卫生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和卫生资源整合与共享。

4、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为一村一室。允许人口少的邻近村设置联合卫生室。允许多种形式举办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承担预防保健任务的村卫生室及人员按财政有关政策给予经费补助。

(四)改革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

1、区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卫生人员的统一管理、调配和聘任。

2、推动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离任审计制度;实行乡镇卫生院全员聘任制,因事设岗。按岗位设置和执业准入,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评聘分离;严把资格准入关,严禁非专业人员进入乡镇卫生院;新聘医疗技术人员由区卫生、人事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报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人才中心管理。

3、改革乡镇卫生院分配制度。按照以收定支、适度积累的原则,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定乡镇卫生院年度预算指标;实行乡镇卫生院职工绩效工资和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分配机制,把职工的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紧密挂钩,彻底打破平均分配主义,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组织领导

改革农村卫生管理体制,优化配置农村卫生资源,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委、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精神的重要措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农村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的根本需要。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把握《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实施意见》统揽全区农村卫生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实施意见》提出的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政策、措施、任务、要求,强力推进我区农村卫生工作。

(一)区人民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政府办、监察、卫生、计委、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卫生、计划、财政、人事、编制等各部门职责和任务,统一认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四、乡、镇(办事处)卫生院上划具体安排

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上划的全过程于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向乡镇卫生院宣传上划政策、目的和内容;组织制定上划实施方案;成立区人民政府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正式启动乡镇卫生院上划工作。

(二)自查清资阶段

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由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乡纪检监察人员、乡财政所长、卫生院院长、卫生院财务人员参加的自查清资小组,对卫生院在职人员(包括在岗在编、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防保站人员)进行逐人登记;对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统计。

(三)核查核资阶段

成立由卫生、财政、人事、编办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核查清资小组,分别到各乡镇卫生院进行人员、资产核查验收。

(四)汇总上报阶段

核查清资小组对各乡、镇(办事处)卫生院人员、资产、债务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及时向区卫生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汇报,并由领导小组下文确定。区卫生局成立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分中心,抽调业务人员具体办公,将乡、镇(办事处)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等正式划归区卫生局统一管理。

五、具体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上划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事关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农村稳定和人民群众健康保障,事关广大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站在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认真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上划工作。在上划过程中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掌握政府规定,通过扎实细致地思想教育工作,让广大医务人员正确对待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积极支持和参与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卫生院上划工作,尤其要做好下岗、分流人员的稳定工作。要维护乡镇卫生院的稳定,保证工作秩序正常,保证医疗、预防、保健等各项工作不受影响。

乡镇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7)

(二)突出完善卫生人才培养引进平台。以高层次、创新型、实用型、技能型卫生人才引进为重点,解放思想,着眼长远,进一步破除卫生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限制,引进医疗卫生高端人才,2013年,计划引进高学历、高职称卫生专业人才10名,造优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卫生人才队伍。完善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尊重卫生人才培养和成长规律,完善卫生人才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以能力建设为核心,2013年,计划培养本科以上学历卫生专业人才20名,培养高级职称卫生专业人才8名;同时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培养,重点培训以全科医生为重点能够较好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医疗卫生人才。

(三)突出健全卫生队伍管理激励机制。建立乡(镇)卫生服务津贴制度,引导和规范城乡、区域之间卫生人才合理流动,积极推进县域卫生人才全行业管理和统筹使用。

乡镇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8)

一、加强班子建设,形成创建整体合力。

创建和谐文明乡镇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党委、政府按照市、区有关指示要求,成立了镇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创建和谐文明乡镇活动领导小组,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抓紧抓好。一是坚持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实行“管一线,包一片,抓一点”的责任体制,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位党委成员和干部身上。定期召开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和谐文明乡镇创建工作会议,了解创建进度,解决存在问题。同时,以村级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拔一批年纪轻、作风正、能力强的群众党员充实进两委班子,健全了村级配套组织,降低了年龄,提高了学历,为全镇和谐文明乡镇创建活动的开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全镇构建和谐文明乡镇动员大会,对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图板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大力营造创建氛围。三是镇党委、政府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效能建设作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切入点。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镇、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狠抓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规范办事程序,实行政务、村务公开,推进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着力树立政府新形象。200*年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期间开展的群众对镇党委及机关干部“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到100%。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开展创建活动以来,我镇切实以提高人民群众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以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学习型社会”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各项学习制度,确保做到“六有”(有学习机构、集中学习讨论记录、学习出勤登记、个人学习专用笔记、学习体会文章、年度学结),充分发挥中心组的示范和龙头作用。同时,通过党委成员到挂钩村支部上党课,举办辅导讲座、渔业技术培训班等形式向干部职工、广大渔民群众宣传党的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参与意识。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工作中,我镇注重联系各部门实际,开展“道德新风与你同行”、“当公仆、办实事”和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堡垒工程”(即讲一讲方针,传一传致富经验,带一带科学技术,访一访天灾病热,抓一抓计划生育,管一管迷信,劝一劝邻里纠纷,帮一帮贫困家庭,督一督安全生产,议一议村里大事),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三是大力开展移风易谷活动。重点突出“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这一主题,深入揭批各种伪科学和各种歪理邪说,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自觉革除封建迷信等陋习。同时通过举办科技知识讲座,加强宣传教育等形式,将群众的注意力转移到“学知识、增素质”的轨道上来,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文明新风的树立。

三、创建平安xx,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给构建和谐乡镇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社会秩序保障,在工作中,我镇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内容和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村级综治网络建设,健全了以村支部书记为主任,治保调解主任为成员的村级综合办工作机构,形成了级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针对我镇流动人员多,周边环境复杂多变的特点,200*年镇政府出资15万元建立了电脑监控系统,对全镇各交通路段,主要建筑,重点目标实施全天候监控,取得良好成效。近年来,全镇没有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黄、赌、毒现象,无集体上访事件。连续两年被评为“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先进单位”。

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营造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

整治镇容镇貌,改善海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是我镇开展构建文明乡镇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大力发展旅游事业的前提条件。工作中,我们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xx镇关于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使全镇渔村环境卫生得到较大改善。一是创新市政管理体制,不遗余力地加大对市政建设的投入,通过培训市政管理人员,增设环卫设施,张贴环保宣传画等措施加强了城镇功能建设。二是协调各部门解决镇村街道卫生管理问题。以镇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了各部门责任,成立了保洁队,建设垃圾堆放场1处,定期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三是规范卫生秩序。对镇机关单位、个体经营户和居民户全部实行门前“三包”制,签订保洁责任书。四是以“创卫”工作为契机,全民参与,集中整治环境卫生。200*年,我镇在争创省级卫生镇活动期间,镇党委成员亲自动手,组织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集中清扫环境卫生,搬迁厂房,整治码头,使得镇容镇貌大力改观,被评为广东省“卫生镇”。由于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镇容镇貌的改观使得我镇旅游形象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200*年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4万余人,旅游综合收入1800万元。

乡镇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9)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紧紧围绕创建省级文明乡镇的目标,结合本镇实际,进一步深化创建主题、创新形式,促进我镇的发展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管理队伍,塑造良好的文明形象。通过创建省级文明乡镇活动的开展,在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突出组织建设、思想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法制建设、廉政建设和环境建设,促进全镇全方位的发展,把我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素质良好、勤政廉洁、管理规范、高效绩优、环境整洁的文明单位。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创建省级文明乡镇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下的成员分工负责制,按创建规划,各司其职,扎实开展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建设

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班子自身建设。为进一步推动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认真抓好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分析和解决问题,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加强自身学习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学习自觉性,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全镇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在全镇形成讲学习的良好氛围。

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建工作制度。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模范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到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建设团结协调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做到思想常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积极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二)思想建设

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贯彻落实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大力提倡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精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纲要》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加强行业自律。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集中轮训、考试考核等多种形式,强化道德教育活动,提高职业道德的培训率、知晓率、执行率。

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创建文明标兵、文明岗位、文明窗口等活动,深化道德实践活动。

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重点是进行道德、传统、法制三大教育,建立人才激励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真正做到因人而用,量才而用,充分调动全镇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岗位技能培训,通过知识竞赛等形式,促进管理执政水平的全面提高。

按照总体部署,统一规划,条块结合,分类实施,各展所长,全面推进的思路,通过各种载体,努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重视智力开发和文化建设,鼓励干部群众参加各类成人函授学习;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健全信息报道网络,不断加强宣传报道骨干队伍的培养,建立一支热爱乌江、热爱宣传工作,有较强责任感和文字基础的骨干队伍。利用社会新闻媒体,及时沟通信息,宣传先进,推广经验,推进本单位的创建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认真发挥工会、团委、妇联的作用,对现有文化设施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安排形式活泼、内容健康、格调高雅的文体节目,丰富全镇农民的文化娱乐生活。

(三)环境设施建设

在巩固近年对环境建设投资的基础上,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以监督、检查、治理为手段,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

五整治,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努力提高全镇卫生综合管理水平,使我镇的卫生面貌发生较大的改观。

(四)法制建设

积极开展法律、法规教育,重点是加大执法培训和普法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用法律规范执法者的言行、约束手中的权力,做遵守法纪的模范,使法律条文成为全镇行政人员的行为准则。结合普法工作制定相应的责任制度及实施方案,逐步增强法律意识。一是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学习基本法律知识和有关专业法律知识,学习采取自学和辅导相结合、分类学习和专题讲座相结合、日常宣传教育和阶段性宣传教育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充分形成一个努力学法、文明执法的良好氛围。在具体操作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能力;着重抓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有针对性地普及有关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各种经济关系的本领。为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全镇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文明、高效、公正、廉洁的行政执法队伍。

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办理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行政许可时,都通过一定的形式,把办事制度、程序与结果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发放公开信、设立举报箱、对外公布举报

电话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进行执法监督检查,置行政执法于社会监督之下,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抓出成效。为全面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内容标准化、执法程序合法化、执法制度规范化、执法监督经常化、执法管理制度化打下了基础。

严格依法行政,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执法管理的需要和现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重点的自身法制建设,严格按上级要求搞好普法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以防为主,切实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本单位无重大经济和刑事案件,无重大事故和责任事故。以制度把关,遏制、民事纠纷、封建迷信、计划外生育和不良社会风气的现象发生。

(五)创建工作

加强创建工作力度,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制定创建实施计划,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大力开展文明细胞工程和争创先进集体、文明站、文明职工活动,全镇上下形成学、比、赶、帮、超的良好创建局面。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3月至5月。制定创建规划,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各种形式的有效宣传,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第二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9月。全面争创阶段,对照市级文明单位建设标准,依照创建规划,逐项落实。

第三阶段:20xx年10月。查漏补缺,邀请市、区文明委对我镇争创工作进行检查考评、指导,查找不足,及时整

改。

第四阶段:迎接市级文明单位考评验收,在接受上级文明委考评的同时,对各村实施考核,边考核边提高,以创建为手段,达到全面提高的目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

创建文明单位是党中央提出的三大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之一,要求高、标准严、内容广、任务重,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制定《乌江镇创建市级文明乡镇实施计划》的工作目标,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对口部门具体抓,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合力抓的工作机制。对创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推动创建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行业作风,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我们必须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创建文明单位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一个人人关心、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创建文明单位,不能游离于形式,必须把工作的切入点放在围绕全镇经济发展为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改革、推动发展上,必须着眼于推进行业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共同提高。各单位在组织实施中,要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责任制,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

重要的内容,带领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真正抓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把好自己的门,办实事、出实招。针对本部门、站所办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把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促进我镇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创文明乡村实施方案二在实现绿色崛起,建设幸福新揭***的浓郁氛围中,我镇新思维、多角度、全方位的积极建设幸福***,在各方面都有了突出进展,尤其是文明乡镇更是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揭***文明委[20xx]2号,扎实推进文明乡镇创建活动有更进一步的提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工作任务,根据《***县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分工测评表》相关标准和要求以及《揭***县创建广东省文明县城活动实施方案》,提高我镇的精神文明风貌,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文明乡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领会我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次党代会重要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实现绿色崛起,建设幸福揭***的战略目标,全面掀起创建文明县城新高潮,努力提高各村群众的现代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建设集真、善、美协调发展的幸福***。

二、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的开展创建文明乡镇系列活动,在全镇营造一个以人为本为核心、全镇人民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目标的浓厚氛围中,使我镇在政务、法治、市场、人文、社会文化、生态都有一个质的提高,使我镇乡村面貌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明显提高,达到科技***、人文

***、文明***的目标,为实现揭***县20xx年荣获广东省创建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城称号,20xx年进入广东文明县城先进行列,履行应有的责任和完成应有的任务。

三、工作思路

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和条块结合、分头落实、分项检查、同意评比的工作原则,结合本镇已有的干部职工下乡安排表(见附件一)将各村分成五片各自履行相关职责。创建工作惊醒总体部署,实行分分区域实施,形成

四、活动组织管理与责任分工

调整充实本镇创建文明乡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可根据本镇《干部职工下乡安排表》(见附件一)统一部署。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予以调整如针对创建文明乡镇工作的特色性可充分调动学校参与并可适当的增加一些人员进行有效地管理从而建立一个可操作性强的活动管理机构(简称镇创文办)由镇委书记、镇长为最高统筹,其余人员根据《干部职工下乡安排表》(见附件一)负相应的职责。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我镇创办文明乡镇应坚守岗位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创建活动的统筹安排;

2、制定落实创建工作计划;

3、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创建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

4、为镇领导提供创建工作决策依据;

5、对创建工作情况及时总结,进行信息反馈;

6、负责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的考核和组织申报工作。

五、工作具体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17日20xx年8月5日)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利用各种会议大力宣传此次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发扬成绩,找出不足,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使全镇上下人人皆知。

2、召开镇创建揭***县文明乡镇动员大会,大会要求全镇上下步调一致,齐心协心,共同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群团组织合力抓的工作机制。对创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推动创建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激发干部群众的创建热情,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把全镇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活动要求上来,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重点开展阶段(20xx年8月5日20xx年6月) 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考核主要指标及开展省级文明镇创建活动的要求,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在市文明办的指导下,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加强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治理,全面完成争先创优各项任务,全面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

划分任务,明确责任,逐步落实。将创建任务划分为四大块,对应成立环境整治组、科教卫生组、社会综合治理组、宣传组四

个组,四个组分别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分组完成任务。

(三)自查整改阶段(10月10日11月10日)

1、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活动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创建办把整改意见及时梳理出来,并将整改意见反馈给分管领导,再由分管领导督促相关站办抓好落实。

2、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四)迎接验收阶段(11月10日12月10日)

1.做好迎接验收的各项材料准备工作。

2.向市文明办汇报创建省级文明镇建设工作情况。

3.接受上级的检查验收。

创文明乡村实施方案三各管区、各村、乡属各部门:

为了推进全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文明城市工作,乡双创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县双创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化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文明城市工作要求,特制定《乡创建文明卫生乡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xx年3月29日

乡创建文明卫生乡镇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了实现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目标,有效改善农村环境和卫生面貌,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建设步伐,根据县双创会议精神和农村卫生工作和《卫生示范镇村标准》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文明卫生示范乡镇为目标,以加快乡、村、户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文明卫生健康综合素质和乡村卫生管理水平为重点,坚持全面创建,分类指导,标本兼治,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广泛动员,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力推动我乡为县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工作快速协调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根据县双创会议精神,为积极支持新化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文明城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乡双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内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

指 挥 长:

副指挥长:

成 员: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卫生创建组、文明创建组、优良秩序创建组、基础设施建设组。

综 合 组 组 长: 副组长:

卫 生 创 建 组组长: 副组长:

文 明 创 建 组组长: 副组长:

优良秩序创建组组长: 副组长:

基础设施建设组组长: 副组长:

指挥部另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

相关职责:

综 合 组:负责起草、审核创建工作文件、情况汇报等材

卫生创建组:加大对乡政府所在地街道卫生清理力度;加强

文明创建组: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单位等群众性创建活

优良秩序组:社会治安秩序整治;经营秩序整治;交通秩序

基础设施组:集中居住地绿化工作;垃圾填埋场建设工作;

三、具体目标和任务

1、卫生基础设施:乡政府所在地环境整洁,街道硬化、绿化、美化;路面平整,无残墙断壁;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无暴露垃圾。有固定清倒垃圾点,并及时清运。

2、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乡政府所在地主要街道、村级公共活动场所和乡属单位有固定的卫生科普知识宣传专栏,并定期更换内容,有记录档案,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和卫生警示牌;50%

的村民,乡政府所在地居民l00%饮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自来水。乡政府所在地有一条以上永久性宣传标语和一处以上高标准宣传橱窗,并每三月更换一次内容。车辆停放整齐,室内卫生好,物品摆放整齐。办公区和家属区禁止放养家禽家畜和垦地种菜现象。公共厕所符合管理符合卫生要求。

3、除四害全乡每年开展两次大面积灭鼠、灭蚊蝇活动,消除蚊蝇孳生地,示范村鼠密度控制在3%以下。 且要操作规范、记录齐全,取得效果,并有正常使用的防鼠设施。

4、单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有有效许可证件,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街道个体、饮食从业人员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守法经营,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疾病预防: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健全,能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无流行性出血热病人发生;无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示范村村卫生室对本地常见病、多发病能防能治有记录,并采取针对性的教育措施,村内无传染病暴发流行,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符合标准要求。每年开展四次以上群众性健康教育服务。

6、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乡、村环境清洁卫生,视野内无垃圾,无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7、加强对各墟场的管理:取缔马路市场,无占道经营和乱堆乱放现象。

8、乡上设立爱国卫生监督员同时有分管爱国卫生和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有专兼职卫生清扫保洁人员。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创建资料完整,符合档案管理规范。示范村有爱国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村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能按照规划逐年落实。坚持开展定期卫生检查评比。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

以创建文明卫生乡镇、改善居住环境提升为目标,全面启动双创工作:

1、召开双创工作动员大会。

2、组织宣传车下工区进行宣传。

3、设置创建工作宣传专栏。

4、各管区干部下村开好党员及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4月10月)

1、根据上级精神和各自实际,各单位和各部门制定好双创实施方案。

2、开展好两个整治活动:环境卫生整治和违章建筑整治活动。

(三)、自查迎检阶段(20xx年10月--12月)

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双创标准,积极查漏补缺,迎接上级对双创工作的初检、复检,

确保实现文明、卫生乡镇的创建目标。

(四)、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2月)

根据创建文明、卫生乡镇的评审意见和要求,进一步搞好整改提高,并按照路段责任制,抓好长效管理,巩固好创建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全面加强创建卫生文明乡镇工作的组织领导,乡上已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任指挥长,其他包片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卫生文明乡镇领导小组,各村委会也要成立专门机构,落实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对卫生文明示范乡、村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村两级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履行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现场督办,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卫生文明乡镇工作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创建卫生示范乡镇工作是实施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县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硬件工作,事关双创工作全局。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要层层召开会议,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省级卫生示范乡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要在各村主要道路、标志性建筑、公共场所悬挂一定数量的创建工作标语横幅,刷写标语,广泛开展宣传,在全乡各村营造创建省级卫生示范乡村的良好舆论氛围,宣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

乡镇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篇(10)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结合新医改相关要求,进一步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全镇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改善民生、服务健康”这一目标,按照国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卫生制度”、“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逐步均等化”的要求,努力发展卫生事业,全力服务健康,倾情造福人民,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计划:

(一)办人民满意医院,筑放心公卫屏障。

1、继续深化医疗质量体系管理,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积极推进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全面实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引导精神病人及时就医治疗。

(二)完善三大体系建设

1、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证参合率达95%以上,进一步提高合医经办人员素质,有效控制医药总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让参合群众得到更多的低价优质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医疗保障体系覆盖范围。

2、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等11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定期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检查、3岁以下婴幼儿生长发育检查、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活动,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3、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达到医院标准化水平,使医院发挥最大效益,做到功能突出、流程合理,优化就医环境。

(三)强化措施

1、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工作绩效为基础的综合目标考评办法,强化对各科室的目标管理。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对全年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

2、过程管理:一是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重大事项须经院务会、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坚持民主科学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事事有安排、件件有着落。二是全面落实首诊负责、医师查房、病例讨论、会诊、医疗安全、医患沟通等xx项核心制度,做到人员到位、流程科学、记录准确、资料规范。三是结合岗位设置运行机制改革,完善运行机制。四是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科学编制收支预算,以收定支。

(四)突出重点

1、加强项目建设工作:xx年改造院坝、花园,门诊楼一、二楼装修。

2、抓好医疗体制改革工作:一是继续完善绩效工资改革工作;二是加强国家基本药物阳光采购工作;三是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

3、加强均等化服务工作:按照xx年均等化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11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

4、积极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村卫生站管理工作。

(五)统筹各项工作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配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责任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绿化、亮化、美化患者就医环境。

2、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积极开展医德医风考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3、加强红会及献血工作。继续深化“博爱万人行”爱心活动,争取完成无偿献血计划任务。

4、严格按照“五专”要求,加强毒麻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对特种设备进行检修并按照规定适用,加强安全生产。

5、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与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认真抓好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

20xx年度乡镇卫生院工作计划(二)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全力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做好我省贫困地区卫生精准扶贫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到20xx年完成2965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每个新建村卫生室中央和省级共补助10万元,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到20xx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标准。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20xx年,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xx年达到5名。到20xx年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县级医院1xx个重点专科建设。

20xx年起,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20xx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二、主要措施

1、贫困地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加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完成2965个未达标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每个村卫生室由中央和省级投入10万元,20xx年建设2400个,20xx年建设565个,同时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优先为每个贫困村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

对于贫困村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收取一般诊疗费。

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列入预算。研究制定村医退养政策。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

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重点加强贫困村订单定向3年制专科层次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医学生毕业后重点安排到贫困村卫生室工作。

加强在岗村医培训。分批安排贫困村乡村医生进修,进修时间为6个月,进修完毕并考试合格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杂费及生活补助。

落实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上一天班或每月上一周班制度,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

20xx年至20xx年,依托国家、省级有关项目,每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方式,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其中20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xx年至20xx年,再配备1000名以上全科医生,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5名的目标。

5、加强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从20xx年起,由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组织实施全省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到20xx年底前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20xx年底前完成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

6、加强医院管理,减轻患者负担

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规范贫困县医疗机构收费和医疗行为,建立对违规单位新农合资金扣减的制度,集中解决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药品价格虚高和过度医疗等问题,坚决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三、责任分工

1、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落实村卫生室建设、提高村医待遇、强化村医培养培训、充实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引导医务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等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督导任务进度,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

2、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下达村卫生室项目计划并检查考核项目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3、省财政厅负责资金落实,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管理。

4、省医改办统一组织协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项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5、省人社厅负责协调各市州人社部门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录用工作。

6、省民政厅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甘肃保监局负责对承办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7、各市(州)相关部门按照省卫生扶贫实施方案要求,将卫生精准扶贫纳入本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项目实施。

8、各贫困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项目在县(市、区)的实施。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摸清卫生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四、完成时限

1、20xx年至20xx年,完成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2、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

3、从20xx年起,连续10年,每年依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项目招考不少于500名免费医学生。

4、20xx年至20xx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平均每年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3名;20xx年前再配备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5名。

5、20xx年至20xx年,完成贫困县每个县级医院2个重点专科建设,其中20xx年20个贫困县,20xx年20个贫困县,20xx年18个贫困县,20xx年17个插花县。

6、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挂职干部、多点执业医师、支农医师到贫困地区帮扶。

7、从20xx年起,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8、20xx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

五、检查验收

1、贫困地区村卫生室建设,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部门依照《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各市(州)项目建设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将减少下一年度项目和资金的安排,对不合格工程要追究实施单位的责任。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组织检查各地落实情况。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督导实施进度,检查培养培训情况。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与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对相关市(州)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5、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根据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和《甘肃省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和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进行督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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