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管理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30 00:40:32

产业管理论文

产业管理论文篇(1)

文化产业的知识性在于向社会提供各类知识产品和知识服务,满足人们对文化消费资料的需要。文化产业是创意产业、内容产业,文化人才是文化产业的主体,创意是文化产业的灵魂。原创性和知识性决定了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人才。因此,文化产业项目管理对创意型、技术密集型团队的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等工作都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

(二)项目发起的复杂性与综合性

精神内容生产存在内容的创新,以及从创新到产品化生产的两个过程。前一个是对项目产品中所包含的精神内容的创作、策划与组合。后者是将相应的精神内容要素固化到相应的物质载体中去,成为产品形态。例如,电影需要导演、演员、编剧等创意人才的劳动。这些通常称为线上部分。而电影创意要转化为电影产品,必须通过电影的摄像、道具、场务、化妆、后期制作等多个部门协同完成。这些生产部门通常称为线下部分。通过法律、金融和保险等环节的合作,获得项目的资金,通过发行环节进行电影营销。电影还会产生大量的知识产权,如哈利•波特、迪士尼等,可以通过形象许可和版权经营,形成玩具、图书、文具等。一个文化产品项目要实现准精神产品到纯精神产品的价值转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但要对项目运行过程中资金、成本、进度和风险进行管理,同时还要建立起完善的内容信息管理、版权管理与开发系统。一个项目要想获得成功,不但要在相应的领域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而且需要考虑到目标受众的需求、赞助企业的需求、国家的法规政策及导向,以及本企业的优劣态势等。特别在我国,文化需求的增长在与日俱增,瞬息万变,而又缺乏市场运作经验的积累,相关的数据和统计信息比较匮乏,项目发起的难度就相应增加。同时,在文化活动走向市场化运作的同时,需要考虑更多的市场因素,比起别的行业产品来说,对产品的独特性要求更高。这就要求项目策划和审批的决策者具有综合素质。

(三)项目策划的艺术性和技术性

一般而言,文化项目的策划从项目发起就开始了。相对于其他行业项目,其技术性多半包含在设计中,文化项目的技术性就体现在策划中。例如,奥运会开幕式的总负责人应该懂得与策划内容相关的技术支持,如现有的影像设备水平、物流管理技术等。在策划项目的同时,就要考虑到市场结合点,做到艺术和市场的结合。

(四)项目实施结果的不可修改性和风险性

—般文化项目一经确定,一旦举办或者发行,其结果就具有不可修改性。比如一个展览、一台演出,即使不是现场直播,可是对于直接现场的观众来说,其结果具有不可修改性。同时,文化项目往往是投资大、风险高,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对于文化活动项目而言,其策划和控制尤为重要,项目一次性的特征更为明显。要求项目经理和成员一方面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要具有较好的市场预测和风险控制能力。

(五)文化产品的双重属性

文化产品具有意识形态和商品实物的双重属性,因而存在社会效益与经济利益两个方面的目标,项目管理必须将两者结合起来。因此,文化项目都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不但其立项、活动名称、场所、渠道等需要审批,甚至具体的内容都要进行有关的审批或备案。例如2004年反腐、涉案影视作品数量猛增,在犯罪手法、腐败内幕的描写上不断升级,很多剧目中已经出现了腐败层次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大、案情越来越“黑”的趋势,这些都会对电视观众产生误导。广电总局适当压缩了这一类剧目规划立项的比例,在审批立项时,对观众意见较大的反腐、涉案剧目加大了管理力度,将全年申报的308部涉案剧目压缩了40%。另外,有些项目还需要交通、消防、公安、环卫等部门的协助。在涉外项目中,其审批程序更为严格。

二、文化产业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

(一)项目选择

文化项目在项目选择方面对创新程度要求高。如电影制片人会阅读大量的剧本,而最后选择拍摄的只有几部;出版商对畅销书的选项也是十分严格的;唱片公司对新艺人的选择和包装,需要进行大量的市场调查和评估。文化项目产出的影响具有长期性和社会效益。例如,奥运会项目的投入十分巨大,其产生效益并不是在当年就结束的,不仅限于奥运会的盈余结算。项目形成的大量场馆资源具有长期经营的潜力,同时奥运经济对整个地区经济的贡献和拉动作用不可忽视。同时,奥运会对国家和城市的形象树立有着不可估量的贡献。因此,文化产业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就是要注意项目的长期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计划及团队

项目的策划是项目的创意过程。文化项目往往起源于一个好的创意,“超级女声”的概念和“想唱就唱”的鲜明主题就确定了这个“超级女声”项目的根本内涵。“梦想中国”,虽然主题也很好,但是概念上就不如“超级女声”来得明确直接。项目的商业模式,就是以项目的创意、目标为中心,将各种要素组合起来,形成盈利模式。文化项目的双重属性要求项目盈利模式与社会效益目标结合。项目计划过程就是明确项目的目标体系,设立项目最终需要达成的目标清单。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完成,项目计划还需要不断地进行相应调整。完成一个项目需要一批相应的专业人员在短期内组成一个团队来完成项目的开发和生产。比如,一名影视制片人需要根据策划方案,决定谁来编剧,谁来执导,剧中重要角色由哪个影星或者新人来出演,同时确定摄影、剧务、场记、服装、道具等专业人员组成剧组。剧组就是一种典型的项目团队。决定团队必须在既定投资总额的基础上寻找最佳组合,不可能一味追求一流人才。项目经理是项目团队的领导,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一个项目经理应该对本行业的艺术生产有基本的了解和修养;对本行业的市场形势和竞争态势有深入的研究;能够把握全局,以最经济的方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三)成本与进度控制

项目经理必须落实既定的各路资金,说服投资者及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的生产过程的顺利完成。与此同时,还要配合投资方,对到账资金进行有效的监管,确保有效使用,防止浪费和不当超支。例如,电影的拍摄需要严格的进度和成本控制,场景的分解,每个场景所需要的道具、人员工资、周期都要经过严格的计划和预算,项目的范畴和资金配置计划不应该在没有得到准许的情况下加以改变。在分期付款中,项目经理可以通过正确安排分期付款的期限,将项目的现金流入的期限结构同现金流出的期限结构对应起来,从而在整个项目周期内,实现项目的财务成本最小化。项目进度控制,也称为项目时间管理,是指在项目的进展过程中,为了确保项目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项目目标,对项目活动进度及日程安排所进行的管理过程。一部影片可能要选择最佳的档期,或者商业性演出,都要求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就要求项目团队按照序时进度,倒排工期,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

(四)项目风险控制

一个项目的风险可以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外部、不为企业所预计和控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造成的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来自企业内部的微观因素。这种风险产生于某一企业或某一行业的独特事件,是总的项目风险中除了系统风险外的偶发性风险。例如,资金不到位、内部不团结等,这些因素都会直接影响项目的投资、进程,甚至会导致项目完全失败。项目经理必须充分估计各种风险,及时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文化产业项目管理者既是优秀的文化工作者又是项目管理精英,不仅要通晓各种艺术门类,也要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周而复始的不断进取,文化产业才能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壮大。

作者:刘铁磊 单位:通辽市群众艺术馆

参考文献:

[1]中国项目管理研究委员会.《中国现代项目管理发展报告》.电子工业出版社.2006.

产业管理论文篇(2)

英国每年的文化经费达10亿英镑,占国家财政总预算的0.5%,这些经费远远不能满足文化发展的需要,因此从1995年开始发行国家,每年可从中筹集超过10亿英镑的巨额资金用于发展文化事业,此两项相加,可达国家财政总预算的1%。其专门用于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每年可达2亿英镑。英国政府对人文艺术的指导和财政支持主要通过英国艺术委员会来执行。英国艺术委员会是英国国内负责艺术工作的半官方机构,其宗旨是发展艺术实践,增进社会对艺术的了解,在公众中普及艺术。为实现这一目标,委员会承担着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的顾问工作,与其合作。其具体任务是根据各下属机构的建议,将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中的艺术资金分拨给各文艺团体、艺术家个人,及用于文艺设施建设的有关方面,如大英博物馆每年的拨款就达3000万英镑,艺术委员会还必须对资金的运用进行指导和监督。

但这种主要由政府委托艺术委员会执行的拨款方式越来越难以适应艺术发展的需要和经济变化的现实。80年代以来政府力求改变过去文化艺术事业过分依赖中央财政的作法,倡导中央和地方政府、政府和企业共同负担。但由于"大英帝国"社会中长期形成的文化贵族主义影响,企业对资助文化艺术态度冷漠,尤其是政府对企业的资助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使企业资助无利可图。为改变这种情况,提高企业支持文化艺术事业的积极性,英国政府制定了《关于刺激企业资助艺术的计划》。该计划1984年获得国会通过。财政部每年为它另外拨款。该计划对"资助"作了具体说明。它规定:企业或私人无偿地向艺术活动出资属于"捐赠",企业为了经营目的借助艺术活动提高知名度、招待客户和职工,做广告宣传等属于"资助"。政府高度评价为了文化艺术无偿捐赠的企业和个人,也鼓励企业把"资助"作为其经营策略的一部分。为保护企业投入文化的积极性,政府决定采取"陪同投入制"。即:如果一企业决定资助文化工业,政府便陪同企业资助同一项活动。政府特别鼓励"新投入",即当企业第一次资助时,政府"陪同"投入的比例是1:1,也就是说,企业出1英镑,政府也出1英镑。对于企业第二次资助,政府则对企业多出上次资助的部分实行1:2的比例投入。这一政策一方面调动了企业投入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使该文化艺术项目的成功率大大提高,相应降低投入的风险。1984年以来,英国企业资助文化艺术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企业资助文化的事务交由"企业资助艺术协会"执行,这一协会负责制定资助办法,接受研究申请,直至具体拨款事宜。对提出申请的文化艺术组织和活动由"协会"的专家委员会研究审定其是否符合获得资助的条件。

法国政府通过文化部对其文化艺术事业进行管理和指导,主要采取国家财政拨款方式,辅之以行政和立法手段。1993年,法国的文化预算为128.96亿法郎,占国家经费预算的0.93%;1994年的文化预算比上年增长了4.3%,为134.55亿法郎,占国家预算的0.95%。1995年文化预算的数额与1994年基本持平,为134.49亿法郎。1995年法国新政府更加重视发展本国文化事业。希拉克总统宣布,国家今后每年拨出的文化经费将不少于国家经费预算的1%。根据这一决定,法国1996年的文化预算增加到155.42亿法郎,比上年增加了15.8%,占国民预算的1%。1997年法国的文化预算为151亿法郎,仍占国民预算的1%。虽然绝对数额有所下降,但因几处大型文化基础工程已经完工,实际费用并未减少。近年来,法国经济形势严峻,财政赤字巨大,失业率高居不下,社会问题丛生,但他们并没有采取牺牲或削减文化投资的方式来孤立发展经济,而是选择了通过增加文化投资,以文化的发展来促进经济发展的道路。文化投资的绝对数额在逐年增加,在国家经费预算中所占比例也在逐年提高,并已稳定在1%。文化投资的增加不仅促进了经济的复苏,增加了就业数量,更重要的是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大地增加了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减少了社会内部各种排斥力量的冲突。法国政府十分重视对本民族文化遗产与艺术资源的保护、崇扬,猛烈抨击美国的文化帝国主义与电子殖民主义,采取了限制美国文化产品进口,补贴本国文化产品等多种方式。95年法国政府规定,所有法国电台播放的音乐节目中至少应有40%为法国音乐。否则便以违法论处。巴黎法院就曾以播放节目中没有足够的本国产品而对本国收视率最高的法国电视一台作出罚款4500万法郎的判决。概括起来,法国政府的主要作法是:1.设立文化工业信贷,将文化工业特别是本国电影产业等列为重要的工业部类,除增加政府贷款和拨款资助外,还运用文化产业信贷方式,鼓励银行和财政机构投资;2.分散文化权力,调动地方文化机构及文化组织的积极性,对其予以经济资助,指导帮助其建立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发展中心等核心工程;3.建立文化合同制。除对地方重点文物机构给予经常性的财力支援外,还通过协议(合同)形式,对地方重要文化建设项目予以投资;4.提供固定的经济补贴,对一些国家文化机构、团体以及与国家有合同关系的文化团体,每年给予固定补贴,金额逐年增长。同时设立文化部专项预算,如"资助剧作家项目"等,来促进文化艺术发展;5.成为专门的基金会,对属于重要的文化遗产又在文化市场中难以生存的文化团体,成立相应的专门基金会来挽救和扶持;6.对重点文化工作进行重点投资保护,如对卢浮宫、印象派艺术博物馆等中央直属重点工程,不惜耗巨资予以修缮或扩建。法国文化部设立了一个文化遗产司,96年的预算就高达20多亿法郎,用于保护整修1.3万个历史建筑和维修2.4万个有历史价值的建筑。

此外法国政府亦越来越认识到对文化艺术的企业和个人赞助的重要性。对之从行政和立法予以确定和支持。法国也设立了全国性的文化资助委员会。此委员会由企业家、艺术家(文化专家)与政界代表组成,负责协调企业和私人资助事宜,评估企业的赞助能力等。法国政府还成立了一个文化遗产基金会,与法国民间6000多家以保护地方历史遗迹为使命的协会保持密切联系,筹集资金,争取社会广泛支持,保护法兰西民族文化遗产。这个基金会的初始资金为5000万法郎,其中三分之二来自企业赞助,三分之一为私人捐助。各大公司和企业也专门设立了文化资助委员会,隶属公司或企业基金会管辖,由各公司委任优秀的文化科技人士组成,负责审定资助项目和对象,每个企业都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发展进行规划,确定资助对象。如资金雄厚的埃尔夫石油公司面向音乐、造型艺术与文物保护;法国航空公司注意发掘、支持有才华的音乐家、美术家的新秀及各大艺术节;法国电务公司则把资助的重点放在歌剧上,其他如巴黎国民银行、法国煤气公司、托塔石油公司、雷诺汽车公司集团等都有各具特色的资助方针。

以美国为代表的文化艺术保护方式侧重于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杠杆来鼓励各州、各企业、各集团以及全社会对文化艺术进行保护。美国三分之二的非盈利文化机构是通过国家对企业和个人向文化机构捐赠减免税法律而获得资助的。1917年美国联邦税法就明文规定对非盈利文化团体和机构,公共电视台、广播电台免征所得税,并减免资助者的税额。对以非盈利的、促进文化、教育、科学、宗教、慈善事业为目的的团体免征赋税,个人和企业对上述非盈利团体的捐赠可享受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美国不设文化部,196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自大萧条以后第一部支持文化艺术事业的法规,由总统签署成为法律,此法律即《国家艺术及人文事业基金法》。依据此法,美国创立了其历史上第一个致力于艺术与人文事业的机构:国家艺术基金会与国家人文基金会,并设立了联邦艺术与人文事业委员会,由联邦政府中工作性质与文化发展有关的部门的首脑组成。国家艺术与人文基金会的宗旨是为发展美国文化艺术服务,保护美国丰富的文化遗产,鼓励国家最优秀的艺术人才发挥创造才能。这一立法,保证了美国每年拿出相应比例的资金投入文化艺术。其使用直接面对文化艺术事业而不是耗费于庞大的文化行政机构的运行之中;基金首先用于集团赞助。国家艺术人文基金会每年向各州及联邦各地区艺术委员会拨款一次,占年总基金额的20%,1991年这一比例增加到了15%,1995年又增长到35%。其次,其余款项直接用于向各个艺术人文领域内的个人及团体有关项目提供直接资助,也用于优秀艺术成就的奖励。

有意义的是,美国人文艺术委员会的投入只占人文艺术整体投入的一小部分。美国联邦政府对艺术的年投入约11亿美元,而州、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赞助高达50亿美元以上。这是由于政府在政策上采取了"杠杆方式",以"资金匹配"来要求和鼓励各州、各地方以及企业拿出更多的资金来赞助和支持文化艺术事业。这种"资金匹配"对于各地来说,就是要求各洲、各地方拨出相应的地方财政来与联邦政府的资金配套,如美国国家交响乐团每年得到的艺术委员会拨款只占总费用的10%,其余款项需由地方、企业及全社会予以资助。因此,美国艺术团体的一些演出节目单上总是密密麻麻地印满赞助者的名字,其赞助数额既有高达几十万、上百万美元者,也有仅赞助25美元的小额赞助人。而对于各艺术团体或艺术家来说,如欲获得政府补贴,必先从企业或其他途径筹集到政府资助三倍以上数额的资金。国家艺术与人文基金会规定对任何具体项目的资助总额都不超过所需经费的50%。显然这种资金匹配方式一是调动了各州、各地方以至全社会资助艺术事业的积极性,也调动了各艺术团体、艺术家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多方考察,既确认该项目的社会意义与艺术意义,又提高了项目的可实施度,避免了无效投入。这种方式从制度上突出了私人保护的重要性。美国政府艺术保护方式除少部分直接资助外其主体仍是间接资助。这种间接资助,除前述《基金法》及《版权法》、《志愿人员保护法》等法律外,还有一些法令法规。如美国不将州的法令、一些市政当局的条令规定在新的建筑项目中,必须将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艺术,这些法规或条令要求在新的政府建筑工程中,建筑费用的1%以上必须用于建筑的艺术方面。还有许多州规定,修理州政府所属的建筑物,使用州政府资金修建任何建筑物,在公有土地上修建建筑物,其建筑设计和选址方案都须经州艺术委员会批准。这就大大改善了整个地区的文化艺术风貌。另如,组织艺术品的公开展览等类活动均可享受企业赞助法律或法令允许的税收优惠。这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形成一种十分有效实用的艺术保护机制。

上述两类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的欧洲方式和以法律结合鼓励社会赞助为主的美国方式。不管哪一种方式,当代文化艺术保护都日益趋向于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努力寻求企业、市场和全体国民的文化资助,以达到文化艺术事业总投入的逐年实际增长,这种方式似乎已成为各国研究者的共识。

美国政府将其国内的文化机构大致分为营利性文化机构和非营利性文化机构两类。其中,那些反映美国传统文化,能对大众起到服务和教育功能,而自身营利能力又较弱的文化机构大都被归人非营利性机构。非营利性文化机构在美国全部文化机构中占有很大比重,具有较大影响。例如,成立于1942年的全美交响乐团联盟中的成员,几乎均属非营利性机构,其中包括大名鼎鼎的美国五大交响乐团,再如,全美歌剧院协会200多家歌剧院团体会员近95%为非营利性机构。

对于非营利性文化机构,美国政府比照慈善机构对待,在税收方面给予较大的优惠政策。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501(C)(3)款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即为非营利性机构:1、以提供公共或慈善服务为宗旨,2、无股权所有人、受益人;3、机构盈利全部用于今后的公共服务或慈善工作。而一旦被批准为非营利性机构,将主要享受到两方面的税收优惠。

首先,该机构可以接受社会捐赠,而捐赠者可以将捐赠物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1999年美国国内税收局最后一个有完整数据可查的年度统计表明,当年共有3550万纳税人向包括非营利性文化机构在内的各种非营利性和慈善机构捐款、捐物,折合1258亿美元,其中现金捐助为883亿美元。这些捐助者均可享受税收优惠。例如:一位年度应纳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的纳税人,向非营利性机构捐赠$2,000,则此$2,000可从他的应纳税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收入成为$48,000,他可以少缴纳$540的所得税($2000乘当年规定的他的应纳税率27%).这种税收政策,极大地鼓励丁美国企业和国民向各种非营利性文化机构捐赠的积极性,也使社会捐赠成为这些文化机构的支柱经费来源。仅以在全美200多家歌剧院中经费预算排名居中的衣阿华州德梅茵大都会歌剧院为例,据了解,其2003年经费为100万美元,其中45%来自演出门票、广告等剧院的各种收入,55%来自政府支持和社会捐赠。而在这55%中,政府支持的款项只占10%,也就是说,该团50万美元的经费来自社会捐赠。长期以来,歌剧院已拥有了一批相对稳定的捐赠者,使这些捐赠成为了剧院的一项支柱性经费来源。

同时,美国实行商品价外税。文化机构申请成为非营利性机构时可以同时申请豁免纳税的特殊优惠。这样,他们一方面可以豁免支付购买商品时的消费税,另一方面还可以豁免支付地产税,即他们在对本机构所属的地产进行交易时的应纳税额。这种纳税豁免减轻了非营利性文化机构的经费负担,有利于其不断壮大发展。

另外,美国政府对进口乐0S等文化机构必需的高价值商品的关税扶植也值得一提。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的2003年关税安排第92章的规定,大部分价值昂贵的乐器,如三角钢琴、小提琴等,只有2%一6%的关税,对有特殊协定的,进口关税全部免除。这种扶植是着眼于减轻文化机构,特别是非营利性文化机构的经济负担,帮助其提高专业水准和服务社会能力,也是与其政府对非营利性文化机构的扶持政策一脉相承的。

本章要讨论的是,未来十年,在发达经济和成熟的民主社会中,要使其民众的期望和潜能得到实现,需要什么样的文化政策。本章所涉及的范围十分之广,从岛屿国家到大陆国家,从塑造过去400年政治现实的文化到那些自诩具有前历史根基的社会文化。它类似于对待欧洲,在欧洲,已经有一个多世纪几乎没有设定什么边界了,加拿大的广阔空间,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它们具有欧洲殖民传统,在这些国家中,欧洲在几千公里之外的地方(讽刺性)的建立了更为稳固的基础。

就欧洲国家本身而言,它们普遍接受这样一种观点:政府应该为文化活动提供支持。但是,在政府支持如何运作这一点上,欧洲国家却有极为不同的传统。在慷慨程度上、在政府认为符合条件的行为以及由哪一级政府对之进行管理等方面,欧洲国家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异。有国家、地区和地方的文化管理机构、艺术委员会、电影委员会、公共和私人的广播公司、宽带网络、执行委员会、外交促进机构、半官方基金会和基金等。当有些市民以文化为职业谋取生活来源时,他们并不是传统的…………。.然而,较之于其他任何职业领域的负担而言,艺术家所具有的官僚管理或监督层更多,而获得的公共投资却更少。

伟大的威尔士作家雷蒙德•威廉斯曾经指出,文化是“英语中最为复杂的两三个词汇之一”。在此,我还认为,文化也是英语中最令人激动的词汇之一。它涉及到如此之多的激情。它包含着如此之多的对我的自由和归属意识来说占有中心地位的东西,以至于它不能像健康或税收那样运行。当文化纵时,它甚至可以成为战争的导火线。然而,文化中也内在地包含着和解的意义。文化能够保护自尊,并作为无知的野蛮的托辞。文化能为社会提供杰出文明的展示,也能将之表现得无比原始。它能被作为我们自豪的中心加以对待,为后代留下我们对这个世界进行修修补补的每一个印记,或者,它也可以是社会用自我意识的琐事来娱乐自身的短暂之物。为政府提供一幅可持续文化政策的地图,就是为之提供一幅具有等高线、充满疑难路标和特征的图表计划,它与看起来与与这些国家以前所作的二维图表计划有着很大的不同。

或许是由于每一个国家都将文化看作是标示其独特性的方式(没有人希望自己和邻居相同,即使真是这样的时候也不愿承认),因此,将公共财政用之于文化活动的机制也像世界的碎裂本质所表明的个体一样的不同。然而,从广义上来讲,这种体制可以分为三类:法国-德国模式,旧的共和国和北美模式,美国模式。如同其在许多公共事务中一样,美国看起来也追求一种在很大程度上不被别国所认可的方式,这些国家是美国政治、语言和宗教方面的自然的联盟。然而,看起来相同的是,在未来的半个世纪中,共同特征将会出现,它由欧洲、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公共财政稀缺以及美国文化组织中对更多稳定性和更大可获得性的需要作为支持。美国也承受着越来越多的国际压力,它要求美国发展某种程度的政府平等,以便在政府间能有更多的建设性的讨论——正如最近德国所作的那样。

法-德模式是一种国家财政直接来自于政府的模式。在德国、比利时和西班牙,强调的重点在于地方和城市机构,同时,联邦政府负担相对较小的部分。在法国、意大利、土耳其、中欧、丹麦、瑞典和挪威,中央政府是最有影响的来源,大都市和地方扮演着强有力但却是第二位的角色。这两个传统都反映了以前国家都从宫廷和城市获取保护,对文化的支持也被看作是国家的责任,如同国防和外交一样是必须的。实际上,文化是作为展示性外交得到支持,同时也作为一种令个体和公众得到满足的方式而得到支持。

由于各种原因(其中之一或许是,在君主立体中,公众在反对贵族化的行动方面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加拿大、英联邦、爱尔兰、荷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还有一些采用这些国家的政府模式的较小国家——都发展了一种体制,它在政治控制和文化组织之间插入了一层半独立的管理机构。芬兰——或许是为了采用一种与以前的帝国统治者不同的方式——也采用了一种将政府赶得更远的方式。

所有这些方式都同时既有长处又有不足。创造一种以税收为基础的、可以被成功地用于所有国家的、自由同时又能不受政治干预的文化支持模式,是极费脑筋的事情。然而,也没有什么比这更不现实了。所有的国家都正在认识到,实际上,没有多少东西比自己文化的呈现和传承更具政治性。在建立资助机制之外,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美国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他试图将文化从联邦政府的责任清单中清楚出去,并对国家艺术资助委员会和国家人文资助委员会(二者都由国会提供资助并经常受到国会的攻击)提出警告。实际上,宗教、社会清教徒的(sociallypuritanical)或其他的国会利益的每一次攻击都是一个例子,说明了为什么体制在传统上都分为两部分,二者之间互相几乎根本不能互相了解。

尽管各个国家看起来要将基本的体制维持下去,但是,在基金筹集方式、组织结构和跨国合作的新型论坛等方面,它们之间也互相借鉴。将好的想法在各国之间互相分享是必然的。欧盟的发展和及其联合国家的过程,欧洲委员会在文化能源(culturalenergy)方面的(暂时)复兴,1998年在加拿大政府的帮助下发起的文化部长非正式网络,等等,这些都意味着文化方面的政府官员们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聚在一起讨论问题。但是,在这种同化等值方面能走多远也有限制。西方的文化管理顾问们痛苦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在苏联解体之后侵入东欧,他们当中的每一个都到处游说,说从自己国家带来的东西能够解决这些国家中存在的问题。他们错了。实际上,支持文化的方式与本国政府的期许有着内在的联系。这些方法不可能在没有灾难性的管理失败和对文化组织的野蛮掠夺的危险的情况下被转移。

所有国家都需要保持那些在自己理解范围内运作和留存下来的体制。如果他们要满足市民的期望,应对国际主义的挑战,以及当地图边界线在文化中作用不大的时候对文化进行强调,他们也需要改革。

正在出现的政策

不管执行机制如何,文化政策都在获得新的重要性,这些重要性有着相同的因素。这些对于因为经济和政治体制共享而产生的社会压力的回应,因而引申出可以比较的回应。当然,每一国家所强调的重要性会有所不同,但是,某些共同的基础却是显而易见的。文化在本质上更容易与霸权组织相认同,因此,它经常被看作是地方控制的主要领域之一。其主要的经济结构是在极小范围内的(广播媒介例外),它涉及到极少战略的重要性,并且他在本质上符合那些地方群众和政治家的野心。对于美国“思考全球化,行为地方化”的格言来说,没有什么地方比文化领域更为适用了。因此,对于像德国、美国、澳大利亚这样的在地方层次上来处理文化问题的国家来说,也都正在重新强调自己的许诺(同时,也羞答答地派出有能力的联邦官员参加国际会议)。

有些国家甚至不情愿地放下了中央政府的权威,法国、英国(在这里,我们是从严格的地理的意义上使用这一词汇,英联邦的其他成员国不包括其中)在近年来也采取了重要的举措,将作出决定的权力转移给个人——即使他们是在中央政府的操纵下工作。这将使地方政府的文化管理更为专业化。它也将必然导致新型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并不一定要与传统的民族国家进行合作。利益集团希望加强……那些有着强有力的电影政策或双语文化的国家。

正如在文化部门工作的人们正力图在服务组织的多层次中构建网络一样(详见下文),地方官员也开始寻求普遍的方法,以解决那些可能是全国范围内都面临的问题。这可能首先发生在一个十分表面化的层次——EuropeanNetworkofCitiesofDiscovery的形成以及威尔士、新南威尔士和卡塔伦亚之间的合作都是1990年代以来的例子——但是,对交换和互相合作来说,在未来的几年中,肯定会出现很多机会。联合出版和新的产业投机,音乐节的共同生产,共同的培训和教育方法等等,在这些领域中,经济规模必须适合中型的政治组织而不是作为国家进行运作(小型国家或不到300万人口的国家在此我们不作讨论)。

许多地区有着自己的语言,这也是他们为什么要在联邦/国家的文化政策之外进行运作的原因。21世纪,世界上的语言应该繁荣多样。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传播的时代,人们的读写能力和信息接受会得到巨大提高。然而,21世纪也是一个多种语言消亡的时代,殖民主义、到处找工作的需要、大量移民和人口迁移等等都会对语言产生一定的冲击。语言经常是被那些经常说这种语言的下一代所消灭;那些在教孩子们语言方面失败的父母们觉得,在一个全新的世界中——欧洲的主要语言和亚洲皇权都是需要知道的,旧的语言可能会是一种不利的因素。统治权力将语言从孩子们身上清除出去之后,就没有什么剩下的东西可学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现在恰恰是那些权力极大地推动了多元文化主义的进程——法国、英联邦、西班牙、荷兰,在这些国家中,仅仅在50年前,在今天的充满激情的国家官员还极力要消灭少数民族的语言。

正如同时代的官员们对环境中生物多样性的判断失误一样,他们也没有能够理解:语言的多样性恰恰是人类表达的储存地。一旦我们开始经常应付不是我们第一语言的节奏和情感时,表达就会受到限制。美国英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大多数的美国人来是从上一代的成人移民那里学习英语的。在美国,英语对许多人来说是一种外语,要使这些人理解,英语就必须在一般的流通中减少词汇量,它也借鉴了德语语法(19世纪末20世纪初,许多美国移民使用德语),并且创造了少量的复合短语,将名词用作动词、形容词用作副词、对介词进行简化等。它将语言理性化,使它像“downsizing”(一个词就能完美地表现某一意思)一样是逻辑的和非感情的,正如通用公司的汽车工厂里所做的那样。

这一情绪现在转向了另外的方式,正在出现的文化政策是濒危语言的重新展示、平行推动和扩展使用。在美国和加拿大,这涉及到本土的美国语言——美国法语和西班牙语;在新西兰是毛利语;在欧洲,是巴斯克语、盖尔语、凯尔特语、和斯洛文尼亚语。就像那些保护民族服装和home-curedskins的人一样,对某些保护语言的尝试来说,也必然存在着某种人类学的评价方式,也有将使用较少的语言也有委托给博物馆的因素;带着充满尊敬的好奇心为之鼓掌欢呼,但是,他们却又并不经常去那里参观。但这至少比将之消灭要好的多,它也为那些急于寻找某些东西以加强自己的身份认同的下一代提供了机会,激发他们重新点燃热情并寻求新鲜的表达方式。

然而,语言政策并不一定仅仅包括在本土语言和方言方面的更新兴趣。在所有的主要国家,都有一种处理移民愿望的需要,这些移民——不管他们是殖民主义、政治迫害还是经济萧条的结果——都搬迁到新的栖息地。在英联邦的某些城市中,移民构成了城市人口的大多数。在地中海地区,非洲对南欧的影响已经和欧洲对北美的影响差不多大。地中海作为一个大的湖泊的真实地位已经越来越明显。

对大多数人来说,对少数语言的保护或斗争不过是一种与地方团结一致的姿态,在过去的三个世纪中,这一点往往被巨大的皇权国家所压制(接下来是忽略)。当然,也存在着一些著名的例外,在那里,一个处于从属地位的语言团体被置于在地理上隔绝的位置;例如,加拿大和路易斯安纳的说法语的人,或者西印度群岛的说荷兰语的人。对西方国家所有的移民团体而言,都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在德国的土耳其人、在英联邦的旁遮普人、在澳大利亚的希腊人等等,他们都觉得有必要作出巨大的努力,以维护语言作为文化遗产的神圣性。

许多文化行为的目标就是要用一个共同目标将一群人粘合在一起,而这一目标又构建了他们的独特性。有时,这一点是内视的(inward-looking);除了评价性的旁观以外,外来者的参与是不受欢迎的。然而,一旦这一行为找到一个市场,目标就会改变,达到并使得尽量多的人们(无论他们的自己的文化立场是什么)享受它就变得十分重要。一旦这一点与业务扩张的商业逻辑联合起来,有吸引力、结构良好并易于获取的文化产品就会遍布其他的所有领域,而那些易于接受商业宣传的文化则为之让出地方。这就是全球化。如果一个人有幸成为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文化的生产者(或者仅仅是足够狡猾来确保这一点),那么,文化产品的全球传播就会带来自信和财富。加利福尼亚电影、英国电视和戏剧、法国葡萄酒、澳大利亚啤酒、德国音乐和意大利歌剧都具有了获取全球性的成功的措施,它强调原初国家的世界感。

对那些获得了全球普遍性的类型来讲,这一过程很明显是有利的。然而,对那些与这些类型相似却不那么成功的类型来讲,全球竞争就是一种灾难,特别是当贸易壁垒被清除或者全球化产品的经营者寻求有可能创造竞争对手的非法的特别帮助——官方的推动或补贴——的时候更是如此。因此(利用统一国家来说明问题),加利福尼亚戏剧、英国艺术音乐、法国电影、澳大利亚绘画、当代德国文学和意大利橄榄油生产也感觉到了全球化的威胁——恰如统治性文化对少数民族文化所作的那样。

然而,如果文化成功的信号是它的表现被世界各地的许多人所获得并享用,那么,目标就不能限定在全球,而是要向最大程度的文化多样性敞开。只有最保守和顽固的文化才将排外性作为美德。实际上,新的出版和传播方式使得地方性文化得以大规模播撒变得更加容易。威尔士的电影生产、切罗基人的网站等等,我们现在都可以很容易地得到,这一点即使在1970年代也是难以想象的。

全球化是一个机会,但这也有一个前提条件:立法框架必须认识到,某些文化和类型将需要财政支持,而这种支持在自由贸易逻辑的完全商品化操作的情况下是不能被接受的。在未来的和平中,采取可行的、能够被接受的文化行动是一个潜在的重要因素。如果文化作为消费娱乐产品被迫去仅仅为了其自身价值而竞争,那么,统治的规则就会产生重要的愤恨情绪。将文化竞争变成对国家主义进行诋毁的面具就过于简单了。必须要有有效的市场导向的推动、合理的公共财政和法律支持的结合。目的不是要敌视某种文化产品(好莱坞电影就是一个引起无数反对意见的例子),而是要为了有利于文化生产和文化活动而采取措施,因此,如果仅仅依靠私人的资金筹集,公共的方面就有可能根本无法达到。

抵达公众——不管是地方的还是国家的——是所有文化行为中的专业努力的共同目标。因此,接近(access)必须居于政治战略的中心位置。所有人都能接近已经成为英联邦、澳大利亚和北美等国政府的主导性的文化政策。对大多数党派来说,这是一个认识到是谁投票赋予民主政府以权力的政治现实(不再是少数的有钱的经纪人)。但是,它还有不那么愤世嫉俗的一面,一种拓宽当代文化参与基础的尝试,超越高等教育和富裕阶层并给那些没有包含在“高雅文化”传统之中的人们这样一种意识:他们的行为也是重要的。在德国和受德国影响较大的国家里,带有返还津贴的低票价、社会包容的专家压力(thepeerpressureofsocialinclusion)已经使得正式文化成为市民生活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这一历史已经有100多年了。同时,在许多国家中也存在着一种充满矛盾的转向,从国家教育中系统的文化教育转向对文化的大体轮廓的描述。音乐已经几乎从美国的学校中消失了。美术、戏剧和文学正在成为专业课程。在欧洲的许多国家中,过去艺术在正式课程中所占的份量虽然不大,却也保证了它是学校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而现在却存在着认为文化教育可有可无的趋势。尽管在大学中开设艺术课的要求有所增加,但是人们却普遍认为,学校层面上开设的数学、科学、主要的外语课程等要比艺术课和小语种课程——尽管事实证明这些领域对孩子们的心智机敏、自信和行为的稳定性也有着重要作用——重要得多。

有一个简单的规则(只有美国除外),操纵着为什么接近必须成为文化政策中越来越重要的方面。在一个选民们越来越不愿意接受高额直接税收的借口时,政府认识到,如果每一个人都为文化服务做出贡献,那么他们就能期望那些服务不仅能够实现,而且可以看到它反映大多数人的趣味和利益,同时也使少数民族(毕竟,每一个人都在某种程度上是少数民族)意识到他们的利益也有公正的位置。在美国,对直接税收的恐惧加上个人慈善事业的传统,意味着公共机构所扮演的角色更加微不足道。组成美国文化政策合作现实的基金会依然追求与西欧政府在指导自己的机构时没有多少区别的行为。

知识的接近也需要通过物质的获取来实现,在此,那些传统上在税收之外为文化提供支持的政府发现,他们处在哲学倾向和财政倾向之间的尴尬境地。在哲学上,他们意识到,弱势群体——比如残疾人——有普通的权力,却有着特殊的和昂贵的需要。即使普通大众对表演和建筑遗产的接近程度已经超过了人们所预期的临界点,对那些作出承诺要让大众和精英阶层拥有平等机会的政党来说,接近的比例仍然会低得令人恼怒。

同样,尽管大多数人现在居住在城镇或者郊区,但乡村也是一个有价值的文化财富的宝库。不列颠群岛和北欧的乡村地区靠文化为生的人的比例,也比平均比例要高,这部分是由于爱好,部分是由于其他工作形式的减缩以及将重要但多余的建筑用作文化资源的趋势。

但是,在乡村中的文化供应与城镇有所不同。建造一座剧院、举办音乐会或音乐节、确保小型社区拥有图书馆等这些还不够——尽管不能提供或维持它们会导致极大的愤怒和政治麻烦。在农村,景色本身的保持以及由此产生的传统实践——打猎、牧羊犬的训练、竞相开垦、葡萄采摘节、仪式中对肉的准备以及对地方精神的敬畏等——对一个文明的文化健康来讲是至关重要的。对主要由农村人口选举出来的政府——他们通常认为这些农村事务是最为奇怪和粗野的——来说,要制定一项照顾到辖区内文化整体的政策是十分困难的。

文化环境是一个有用的概念。它包括文化遗产和行动的总体性,强调了与针对自然世界的工作的平行。这一术语可以为所有的文化政策提供一个任务。对任何的公共服务来说,刺激和保护文化环境都是一个值得尊敬的目标。将文化活动用作发展的方式正在成为促进农村重建的政策的一个重要特征。很少工作形式能够代替农业,它作为一种工作形式既能维持生存又不对环境进行严重破坏或者用安排不当的郊区来代替农村社区。

文化被用作和文化本身无关的经济和社会的目的,这一点不仅仅发生在农村。不管它是通过安全、一种高的生活质量(与世界上其他的部分相关,甚至是与1945年相关)和本身不能带来满足的社会流动性的逐渐的启蒙;还是因为政治家们涉及出建设性的观念,文化都是被用作实现一系列政治益处的方式。由于重工业、农业和制造业的下降,人们希望文化产业会给出新的出路。艺术将会为创造性研究、人才(观念经营)原材料以及文化产业的高科技、发行和管理提供全球市场,提供新的职业、多样化的商业和个人成功。

这些之中没有一个是不成熟或者是不好的。值得赞美的成就是,公共行为的每一个领域都成为文化上自觉的。文化被用来使铁路培训变得更为生动活泼,传播社会责任意识,整合移民的生活方式,复兴濒临灭亡的城市,抓住失业者或退休的人。然而,这一“工具化”过程是从文化对社会工程(socialengineering)政策所作的贡献而非其自身进行评价。存在着这样一种危险:文化用最多的篇幅和时段来传播符合政治家利益的东西,这样做有可能产生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危险,对此,我将在以下的部分进行论述。

产业管理论文篇(3)

(1)诉讼追偿。

司法诉讼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企业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开国有机构处置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烦琐的报批手续。

(2)资产重组。

资产的重组包括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置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式。

(3)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

(4)多样化出售。

①公开拍卖。

公开拍卖又称公开竞买,是一种通过特殊中介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和交易活动。不良资产采用公开拍卖处置方式,具有较高的市场透明度,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规则,能体现市场化原则,是当前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押资产中使用较多的方式。该处置方式主要适用于标的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通用性强的不良资产,如土地、房产、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等。

②协议转让。

协议转让是指在通过市场公开询价,经多渠道寻找买家,在无法找到两个以上竞买人,特别是在只有一个买主地情况下,通过双方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不良资产转让价格进行转让地方式。它主要适用于:标的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合适地买主极少,没有竞争对手,无法进行比较选择地情况。

③招标转让。

招标转让是指通过向社会公示转让信息和竞投规则,投资者以密封投标方式,通过评标委员会在约定时间进行开标、评标,选择出价最高、现金回收风险小的受让者的处置方式。具体有公开招标转让和邀请招标转让两种。该处置方式适用于标的价值大,通用性差,市场上具有竞买实力的潜在客户有限,但经一定渠道公开询价后,至少找到三家以上的投资者。④竞价转让。

竞价转让是指通过一定渠道公开转让信息,根据竞买人意向报价确定底价,在交付一定数量保证金后,在约定时间和地点向转让人提交出价标书和银行汇票,由转让人当众拆封,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的处置方式。该处置方式适用于处置资产市场需求差,竞买人很少,拍卖效果不佳或依法不能拍卖,又不适合招标转让的各类资产,包括债权、股权、抵债实物资产的转让出售。

⑤打包处置。

打包处置是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按照特定的标准(如地域、行业、集团等),将一定数量的债权、股权和实物等资产进行组合,形成具有某一特性的资产包,再将该资产包通过债务重组、转让、招标、拍卖、置换等手段进行处置的方式。它适用于难度大、处置周期长的资产。打包处置分为两大类:一是债务重组类打包处置。二是公开市场类打包处置。

⑥分包。

分包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所拥有的部分资产,以签订分包合同的形式委托给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经营或代为追偿债务的一种行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不良资产的数额巨大,不良贷款客户又分散在全国各地,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限的人力难以对所有不良资产进行及时地处置。为了减少处置成本,加快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借助社会的力量,采取分包手段来实施对不良资产快速有效的处置。

(5)资产置换。

资产置换是指两个市场主体之间为了各自的经营需要,在通过合法的评估程序对资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签订置换协议,从而实现双方无形或有形资产的互换或以债权换取实物资产及股权的行为。目前资产置换大都发生在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非上市公司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资产置换,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并通过上市公司所具有的连续融资的渠道来实现自身的发展。

(6)租赁。

租赁是指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租者通过采取契约的形式所出租的财产按照一定的条件、期限交给承租者占有、支配和使用承租者向出租者交纳租金。租赁终止时,承租者将财产完整地返还给出租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最终目的是收回现金,但在实际处置过程中,经常会收回一些非现金资产,其中包括机器设备等生产要素,也会出现取得企业所有权的情况。

(7)破产清偿。

破产清偿是指债务人依法破产,将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变卖后按照偿付顺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得到的偿付。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一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不能适应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造成资不抵债,不能偿付到期的债务,企业继续经营无望,对这样的企业进行破产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然而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说,采取破产清偿的办法是不得已的办法。

2我国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法的弊端

(1)诉讼追偿。

依法的债务追偿,自始至终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重要手段。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不良贷款自身的特性、企业恶意逃废债、地方保护主义等原因的影响,诉讼项目的执行效果差强人意。

(2)资产重组。

优质企业对劣质企业进行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的资产重组也可以化解部分不良资产。但在现实中,国有企业重组大多是政府撮合,政府作为资产所有者,指定买卖双方,并倾向于把亏损严重,改造前景不好的企业推向市场,但又不愿“低价甩卖”,使得产权交易市场冷清。

(3)债权转股权。

债转股方式理论上可以实现国企业脱困和迅速处置不良资产的“双赢”效果,但是在实践中却存在一定的局限和障碍。债转股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首先,对象要求苛刻。其次,实际效果并不显著。一方面,许多企业为了卸包袱,往往竭力想挤进债转股的行列,一旦进入“债转股名单”,就迫不急待地按有关文件停止支付贷款利息,却迟迟不办理新公司注册手续,或未转变成为新股权结构的规范公司制。另一方面,债转股要照顾国有企业的实际困难,影响了资产管理公司实现其既定目标。再有,资产管理公司在债转股企业中难以行使其股东权力。

(4)多样化出售。

这类方式的最大的缺陷在于不良资产的估价。按照国际惯例,不良债权资产的定价方式无非有三种:按市价、按面值、按固定折扣率。国外在划转不良资产时通常以市价或固定折扣率进行,这两种方法在操作时注重的是不良资产的实际状况,这必然意味着被剥离银行要承担部分损失。我国资产管理公司是以不良资产的账面价值收购的。

3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方法面临的共同问题

(1)市场问题。

我国市场体系不发达,难以配合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这是许多处置方式难以高效运作的

共同障碍。我国的市场体系虽然经过改革开放20年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市场体系相比仍然存在不发达、不规范、市场规模小、市场容量小、信息面窄、流动性差、金融手段创新受限制等问题,这些将会阻碍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资产证券化、重组、出售等手段的实施。

(2)道德风险问题。

引起道德风险的原因有: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委托人和人的利益不一致和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从国有商业银行来看,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其剥离的不良资产,被商业银行看作是彻底免除自己贷款责任的良机。银行从过去的责任中“解脱”出来后,由此也放弃了资产剥离之后应承担的管理和配合责任。而且,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按账面价值收购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而不论其本身的市场价值。这将使国有商业银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尽可能多地将不良资产剥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从债务企业来看,当前债务负担重,内部运行机制不力,极有可能将不良资产的处置当作是最后一顿免费的晚餐,失去还款的积极性。而企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又往往站在企业的角度。这有可能会使整个社会的信用观念进一步恶化,有钱也不还,千方百计逃废债务和转移资产的现象更为加剧。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身来看也存在道德风险,不良资产处置中的道德风险对金融风险的影响很大。如果不能有效地防范道德风险,反而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产业管理论文篇(4)

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必然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本文讨论的知识产权管理外部环境主要是指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及中介市场机构。由于中国的经济市场化时间不长,无论是法律保护机制还是市场运作机构都还不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自身的缺陷。1980年我国才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4年才开始实施第一部《专利法》。目前虽然已经制定了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并应实际之需作过调整和修改,但是,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表现出一些本身的不合理性。例如,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审批期限过长,专利费用过高,导致企业往往因害怕在专利申请中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而浅尝辄止。实践中,专利审查机构由于不受期限的约束,常有任意拖延专利实质审查时间的情况出现。专利的审查期限过长往往使得申请的专利技术丧失先进性,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打击了申请人的积极性。

(2)知识产权司法机关执法不力。法律的保护不仅在于立法的完善,更重要的是依赖于有力的执法。然而调查表明,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指责更多地集中于司法机关的执法不力。法院与仲裁机构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处理中无法达到及时、正确的裁断要求,使得侵权纠纷中无法及时确定权属,打击侵权行为。这里除了由于司法机构、组织制度原因造成的工作作风拖沓、办案效率低下问题,同时也有司法机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欠缺的原因。(3)行政机关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行政权力在中国社会有其深刻的文化心理优势,由此企业普遍对行政机关存在高期望值。然而,行政机关由于体制因素而效率低下,同时,行政机关由于在司法中的地位,对严重的侵权而致犯罪的行为,缺乏防止措施和指控的权限;法院在刑事责任的追究中,按分工习惯,又将此类审判交由刑庭,而普通的刑庭往往缺乏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企业经常反映难与管理机构打交道,而且很难适用刑罚手段来保护自己,打击侵害者。

(4)中介市场很不完善。市场经济中,中介机构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知识产权管理这种专业知识要求很高的市场中,专利机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等中介机构应发挥应有职能。知识产权机构不仅可减少企业申请或注册过程中所需要的时间,同时还可抓住侵权行为的要害,收集有利证据打击侵权。然而我国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缺乏,人员素质难以满足相应需求。

(5)市场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泛滥。由于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不健全,加上过去中国实行成果管理的科技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导致中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泛滥,甚至有时达到公开化。例如,有人就错误地认为“盗版”行为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有利:“在中关村,凡有真的几乎就有假的,对畅销品来说,往往假的数十倍、百倍于真的”。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在这种市场环境下很多时侯只能是无可奈何。

1.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意识不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比较晚,知识产权管理意识比较弱。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企业能真正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内部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制度为自己的技术开发和企业发展服务的还不多,更别说一些中小企业了。北京大学的一次调查表明,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有5.9%的企业“无机构也无人负责”,“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负责”的仅占21.6%.其它地区及传统企业的情况就更严重了。②专利的申请量少,质量不高。据调查,中国有70%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95%以上小型企业没有专利申请。199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在专利部类中,国外来华申请发明专利已有五个部类,超过半数,而我国为数不多的专利申请中,技术含量和水平远不及外国专利,更谈不上向国外申请专利,有意识地建立专利网和专利壁垒来保护这些成果。“863”计划仅20%的成果申请了专利,多数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公布于众,有些成果是国外还没有的,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因为没有申请专利而拱手让人了,申请的专利和论文的比例大致是1:80.③知识产权的管理大多停留在保护层面,还没进入资本化运作。例如,我国的上市公司年报摘要的报表附注中披露无形资产具体构成的公司从1995年~1998年在逐年增加,但1999年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比例突然下降。1999年我国共有上市公司424家,披露无形资产的仅有173家,而披露的无形资产构成主体是知识产权。研究发现不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贡献要小于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同时市场对披露无形资产构成的公司无形资产的定价要高于未披露的公司。这说明我国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对吸引投资的巨大作用。

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乏战略规划

国内除了像海尔、北大方正等极少数企业对知识产权有比较系统规范的管理外,绝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更谈不上从战略上进行规划,企业关注的仍是有形资产的管理。1996年5月,中国专利局对7省市的调查发现,每个大中型企业每年科研成果超过百项,但申请专利的却寥寥无几。北京大学刘剑文博士组织的调查表明,北京市仅有21.6%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制定”或“正在考虑制定”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大部分企业都处于未制定的状态。没有专利战略,就不能保证科研开发的各个环节,包括选项、立项、专利申请规模、专利保护及其策略和产业化顺利进行。许多企业不知道对专利文献的利用,很少进行专利文献检索,造成低水平重复研究。由于缺乏战略高度的规划,许多企业成果只申请了中国专利而造成技术流失,专利申请后利用率很低,产业化、商品化程度低。此外,还很容易导致陷入专利“陷井”与“雷区”,侵犯了别人的专利权,不仅要支付高额赔偿,甚至导致企业破产。深圳市某厂的产品属荷兰菲利浦公司在中国获权的专利保护范围,被诉侵权,不但自行销毁了模具和侵权产品,还要支付巨额赔款。

1.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规章制度

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需要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规章制度。然而,调查表明,我国企业目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时大多是通过聘请律师帮助解决,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认识到专业机构的设置和利用以及配置专业人员,没有设置专业人员从事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研究及开发,同样也缺少严格的规章制度来对知识产权管理加以指导。例如,北京大学的调查表明,在企业与雇员是否签订保密协议的问题上,有7.8%的企业“无任何保密规定”,29.4%的企业“仅在企业内部规章中规定,无专门协议”。许多企业商标档案的管理与企业的其他档案进行合并管理,而没有专门的商标档案制度和对商标的申请、印制、保管及续展进行规定。

1.5缺乏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的人才

1999年,我国拥有专利工作者约一万余人,平均每13万人中才有一名懂专利的人员。国内很少有企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均当作法律事务处理,缺少能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企业业务紧密结合的专业人才,导致许多专利申请后无人管理,未能充分利用。我国过去科研与生产相分离,企业仅仅是生产基地,科研开发主要由大学、研究所承担,由国家进行计划分配,导致企业研发能力薄弱,而大部分科研成果累积在高校、研究所,不能产业化、商品化;同时,也缺少精通知识产权管理与运作和专利许可业务的专门人才把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系起来。

2原因分析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落后固然有其历史的原因,如我国实行市场化经济的时间短,企业的精力大部分集中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无法顾及知识产权管理等。但是,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来自全世界企业的激烈竞争,我们不能仅拿这些作为借口,必须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根源,才能做出正确的对策。前述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多而且复杂,有些问题恰恰又是其它问题存在的原因,综合起来可分为企业行为体现出的问题和制度缺陷导致的问题。

2.1企业行为方面体现出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企业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即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行为方式及结果。例如,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缺少主动性,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缺少战略等。在发达国家,知识产权的管理受到极大重视,视为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为什么我国的企业却不大重视呢?原因之一是过去体制的惯性影响。我国过去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成果管理体制,转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制的时间较短,人们还受过去成果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从而对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了解和认识,取得的研究成果往往不是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而是以等方式处理。原因之二是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从无到有、从被动到主动的变迁,其动机是受行为变迁所带来的利益驱动。只有行为人分析到行为的结果能带来巨大的利益时,他才会采取行动,从而发生行为变迁。我们可把企业的行为变迁分为两种: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诱致性变迁是行为主体受巨大利益的诱导而产生的自发变迁;强制性变迁是政府制定法律规章,强制企业发生行为改变。一方面,诱导行为变迁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因为这要受行为主体现有知识与经验、认识能力和学习能力等影响;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不完善,削弱了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取得的收益,导致企业缺少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从而又延长了企业行为的变迁过程。所以,要解决我国企业目前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通过政府制定适当的法律规定,强制企业的行为发生变迁,这样可大大缩短这一过程。原因之三是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匮乏,导致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供给不足。人才匮乏既是存在的问题,又是企业某些行为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过去科研与生产相脱节,大量科研人员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科研力量不足,导致企业知识产权的形成来源不足;另一方面是我国实施市场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较短,通晓知识产权法律和知识产权资本化运作的人员很少,这导致企业可能还认识不到知识产权管理能带来的巨大收益,或者认识到了,但由于缺少相关的人员而不知如何着手采取行动。例如,我国很多企业认识到商标的巨大经济效应,只单纯花费巨资做广告,但由于商标的价值内涵及商标的许可运作知识缺乏,反而导致短期行为,产生不良后果。

2.2制度方面导致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面的分析表明,制度缺陷是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方面存在问题的更深层次原因,其产生的影响更为深远。因为制度是决定人们相互关系的、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性规则,制度的缺陷会增大人们在知识产权活动中的交易费用,缺少激励人们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利益动因。没有法律制度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收益,人们不仅缺少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相反,还会因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不受处罚而产生仿造、假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由于制度方面的原因引起的。那么,造成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方面缺陷的原因是什么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对制度的形成进行分析。制度不是天然就有的,制度的形成与完善是一个不断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路径要分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前者是指一群(个)人在响应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后者是指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自发性制度变迁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动来加以促进。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在获利机会的诱导下利益各方长期博弈的结果,其变迁是缓慢的,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则可由政府直接颁布法令实现。而且,如果诱致性创新是新制度安排的惟一来源的话,那么一个社会中制度安排的供给将少于社会最优。因为自发性制度变迁通常也需要政府行动来加以促进。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的形成主要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它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这也是我国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目前仍不健全的原因之一。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外部环境则主要是强制性变迁,依靠政府颁布的法令。然而我国政府过去阶段的任务重心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政府本身的机构改革有些滞后,这造成一方面立法不完善,另一方面政府机构效率低下,执法不力降低了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作用。我国企业当前正面临着加入WTO带来的激烈国际市场竞争,依靠缓慢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不能适应当前需要,必须通过政府完善知识产权法令,加快政府机构改革,实现强制性制度变迁。通过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的强制性变迁。

3政策建议及对策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要解决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目前存在的问题,首先就是要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形成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行为变迁;加大知识产权管理的知识供给;同时,企业自身也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行动。

3.1政府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上要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政府应加强与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方面的交流,了解世界知识产权法律、政策方面的新进展。从而加强和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制定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执行规范,一方面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改革,制定严格的工作规范,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人员素质;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规范,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规定,企业进出口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企业竞业禁止规定等。第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知识产权本身的专业性很强,使得这方面的执法难度较大,而我国执法人员的水平也有待提高。因此,司法、执法部门应注意加强与技术专家、知识产权法律专家的沟通,聘请他们担任专家咨询顾问并协助解决疑难案件。第三,政府可引导和加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建设。在初期,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对中介市场加强管理和指导,并逐渐放开,通过行业自律和市场化运作,促进知识产权中介市场的完善。第四,政府应加速我国专利信息网络的建设,尽早建立开通互联网络向公众提供专利说明书全文、法律状态查询。选择一些有条件的省市建立远程可视审查会晤系统,方便和加速专利审查。建立多功能的知识产权文献馆,提供知识产权自动检索、知识咨询,提供专题培训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

产业管理论文篇(5)

广播电视(简称“广电”)作为现代传媒的主要载体,人们关注较多的是其新闻宣传的“喉舌”功能,从产业角度讨论广电媒体问题曾被认为“不合适宜”[1],而站在法律的层面讨论广电产业化问题更是“自不量力”。但在依法治国的策略和法治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尝试从法律的视角讨论广播电视产业化问题显得十分有现实意义。本文从广播电视的法律属性入手,在分析广电产业特性的基础上对广电产业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尝试性的探讨。

一、广播电视的法律释义

什么是广播电视?不同的视角会有不同的结果。传播学者认为“广播电视是通过电磁波传导方式向特定范围播送音像节目的大众传播媒体。”[2]从字义上讲“广播电视”应属于传播学或广播电视学上的概念,想从法律角度来说明“什么是广播电视”,确实有点困难。一个传播学概念如何成为一个法律概念呢?这本身在法理上就值得探讨。如同“垄断”一词有不少人认为是经济概念而不是法律概念一样,同样有个疑问:“广播电视”能不能从法律角度进行界定呢?

笔者认为是可以的。所谓的法律概念无非是指“在法律上对各种事实进行抽象,概括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3]。一个概念只要具备了“法律上的规定”以及“权威性的范畴”两个要素就应当具有法律概念的形式特征。因为法律概念本身并不能将一定的事实状态和法律后果联系起来,只是适用法律规则和原则的前提,其功能是“将杂乱无章的具体事项进行重新整理归类的基础”[4],把某主客体、某事、某行为归入某一概念所指称的范围,界定法律的适用而已。而法律概念的实质特征就是“概念”本身,这个特征本来就需要从法律外进行抽象概括。因而,对广播电视法律概念的理解,应先看看“在法律上”有没有“假定”,是不是“权威性范畴”?再从概括的内容角度审视其法律概念的实质特征。现在就从“法律”的“权威性范畴”中来考察广播电视法律概念。

1.法律中的广播电视概念

对于很多问题我们喜欢借鉴,现不妨先从国外调整广播电视关系的法律规范中寻找广播电视的法律概念,探讨一下各国立法是如何对广播电视进行“假定”的(下定义)。《加拿大1991年广播法》对广播的定义为“利用无线或者其他通信手段为公众提供通过广播接收设备接收的加密或者不加密的节目,但不包括专门为演示而传输的节目。”《统一德国的广播电视国家条约》总则第2条就是对“广播和电视”的释义:“指为社会组织的、用电频而不用导线、或用导线,以文字、声音、图像的形式播出的各类节目。它还包括以密码播出,付费后可接收的节目以及图文电视。”[5]《美国联邦通信法》第3条第6款把广播理解为“为了公众接收,直接或通过转播,进行广播电视传播”。可见,很多国家在法律中都明确地规定了什么是“广播电视”,给“广播电视”披上法律的外衣。但遗憾的是在我国不仅没有《广播电视法》,连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中也难以找到对“广播电视”的假定。因而,对我们而言“广播电视”在某种程度上还仅仅是停留在法律之外的一个概念,也正为如此,导致了广播电视与其他概念在法律范畴上的模棱两可、权限不清(如与电信的关系),这也是从法律角度理解广播电视的意义所在。

2.广播电视的法律属性

之所以一直想把广播电视当作一个法律概念来探讨,原因就在于广播电视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概念或传播学俗语,它的内涵本身就具有诸多法律属性,或者说有法律概念的实质特征。首先,在“媒体即权力”的视野中,作为最主要的媒体,广播电视一直是权力的象征,是“第四种权力”的核心组成部分,在三权分立与制衡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这种功能就属于法律的范畴;其次,广播电视已由单纯的“工具客体”向“责任主体”转变,人们曾经一直从一种“工具论”或“功能论”的角度来认识广播电视的本质,广播电视也同一双筷子、一台机床一样,“尽其所能、听我之命、为我所用”,但社会发展到今天,广播电视已从“工具客体”的本质中挣脱出来了,变成了一个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责任主体”,是享有权利并能独立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第三,广播电视作为“准公共产品”的特性和“公益性”的要求,人们总是要用法律的理念和原则来规范广播电视的行为,如公共信条、公正原则、合法传播等等。可见,广播电视这个概念就是法律内涵的体现,也离不开法律的视线。

3.法律角度探讨的意义

为何要在法律范畴中讨论广播电视的概念呢?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是想把广播电视当作法律的调整对象,不再让它一直游离于法律之外,甚至居于法律之上。这也是从法律层面认识广播电视的前提,只有有了法律上的界定和界限,广电产业化才合法以及合法地产业化。

二、广电产业及其特性问题分析

要全面正确地认识广播电视产业化的法律问题,从产业的角度分析广电产业及其特性是前提条件,只有认清了“事物矛盾的特殊性”才能掌握其有别于他物的本质所在,才能懂得如何用法律手段对广电产业进行规范。

1.产业与广电产业

什么是产业?人们的认识水平总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对于产业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过程。“产业”一词最早由重农学派提出,特指农业。在人类迈入资本主义大生产时代后,产业主要是指工业,在英文中,产业与工业的表示方式都是industry。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曾将产业表述为从事物质性产品生产的行业,并被人们长期普遍接受为惟一的定义,也正是因为“物质性生产行业”的定位,广电媒体始终没有被赋予产业的属性,而一直尊居“事业的宝座”。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服务业和各种非生产性产业的迅速发展,产业的内涵发生了变化,不再专指物质产品生产部门而是指“生产同类产品(或服务)及其可替代品(或服务)的企业群在同一市场上的相互关系的集合”。[6]人们也开始对广电媒体进行重新定位,把它当作一个产业进行经营,经营的内容包括“广告经营、节目经营、信息经营、技术经营、劳务经营、混合经营”。[7]因而,可以从产业的角度给广电产业下个定义:即生产、制作、经营、播放以广播电视节目(信息)或提供广电文化服务为主的企业组织及其在市场上的相互关系的集合。同时,“‘产业’是一个居于微观经济的细胞(企业)和宏观经济的整体(国民经济)之间的一个‘集合概念’,它既是同一属性的企业的集合,也是根据某一标准对国民经济进行划分的一部分。”[8]根据现行产业的划分标准,广电业属于第三产业。

2.产业化与广电产业化

“产业化是指社会生产劳动的基本组织结构体系与社会生产活动的现代化过程。”[9]“对照国际上通行的说法,一切有投入有产出、按照企业运行规则进行经营活动的事业都可称之为‘产业’,都可以推入市场。所以产业化问题,是就资源的配置手段而言的。从微观的角度看,同时也是‘企业化’的问题;从宏观的角度看,也即是‘市场化’的问题。”[10]从人们对产业化的认识,可知所谓广电产业化,指的是“意识形态的广电媒体”向“产业经营的广电媒体”过渡的过程,也就是广电媒体的资源配置及生产方式的分工化、市场化、企业化、集团化,“从单纯的文化、精神生产事业的媒介单位沿着经营合理性的轨迹向企业状态过渡的一种现象过程。”[11]

3.我国广电产业化问题的争论

在我国广电媒体一直强调其政治属性,对于其经济属性的“产业化问题”好像成了个“观念”,十分敏感,人们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回避这种提法。在传播学界,甚至有人否认广电媒体产业化观点,也有人提出“广电媒体是产业但不应产业化”,而最新的观点是“既是事业,又是产业”[12]双重角色。而实际上,广播电视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是个“稀缺资源”,本身就具有产业的属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还原其本来面目,按经济规律办媒体也应是“政治家办报”的内涵所在,现在最大的政治就是搞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不应把经济规律与政治理念完全对立起来,更不能人为地扼杀广电媒体的产业属性而否认广电媒体产业化。但承认广电媒体是产业而反对产业化的观点也值得商榷,这种观点看起来是用辩证的观点一分为二地分析问题,却有不合逻辑不顾实际的嫌疑。从逻辑上讲,如果广电媒体是产业了,当然不存在产业化的问题,提出“产业化”是因为我国广电媒体还不是定位在产业角色的现实困惑,要还其“产业”的面目,就得讲“产业化”。“双重角色”的定位是对转轨过程中的一种无奈的选择,更是人们对现实的一种理想的期盼,同样是徘徊于政治话语的迷魂阵中,不敢“越雷池半步”,听使行政的使唤,背着产业规律而行,最终会使广电媒体步国有企业的后尘,陷入老化、冗员、低效的泥潭。对以上几个观点的分析实际上回答了广电媒体要不要产业化的问题。

4.广电产业的特性

不同的产业都有自身不同的产业属性。与一般的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工农业和其他服务性的第三产业相比,广电产业是特殊的产业,其产业特性应是广电媒体属性与产业属性相结合所决定的。因而,对其属性的认识,想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从产业角度分析广电媒体的产业属性,二是从广电媒体属性角度分析广电产业的特性。

(1)广电媒体的产业属性。主要体现为信息组织属性、利益组织属性以及控制对象属性。信息组织属性是广电媒体所具有的收集、加工并传播信息的基本功能决定的,它是最本质的属性,使广电媒体相区别于其他社会系统,决定了广电媒体具备成为“产业”的必要条件;利益组织属性是广电媒体作为整个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首先必须依赖一定的物质条件生存,在此基础上,广电媒体产生了获取经济利益的动机、行为以及追求经济过程中形成的运营机制。利益组织属性使广电媒体必须按照其他产业基本的生存方式生存,是广电媒体具备成为“产业”的充分条件;控制对象属性是指广电媒体必然生存于一定社会环境中并且以信息传播为功能,成为国家、政府、意识形态的控制对象而被制约和监控,决定了广电产业的特性。用“‘利益—控制’平衡”模式分析广电媒体的产业属性问题会发现:在这一模式中,利益和控制二者力量的对抗和平衡,造成了广电媒体的三种形态:利益力量强则形成广电产业;控制力量强则形成意识形态广电媒体;二者在某种条件下达到平衡时,则形成信息、利益、控制三种属性上都有鲜明体现的产业化的广电媒体,我国广电媒体正朝力量平衡的产业化趋势发展。

(2)广电产业的特性。a.文化性与商品性。广电产业首要的属性是其文化性,生产特定的“文化产品”。“广播电视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必然植根于特定的文化环境中,既然如此,广播电视的发展也不可避免地与文化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广电业的发展也折射出文化母体遗传因子所赋予的种种规定性。”[13]这种规定性正是广电业在发展中所应遵循的规律。当文化与技术和市场融为一体的时候,文化作为一种产业也在市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文化产业与信息产业的融合又将广电媒体推向了市场,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凝聚着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同样具有商品的属性,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文化性与商品性两者并不是广电业的“矛盾所在”,正是有“文化性”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才使广电媒体有商品性的属性。b.公益性与盈利性。作为“准公共产品”,广电媒体应信奉“公共信条”,创造社会效益。“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惟一准则,它们所属的企业也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14]这个论述说明了广播电视业有别于其他行业。但这也只是广电产业的一个方面,广电产业更为突出的应是其盈利性,能够创造经济效益,广电产业被人称为“最后一个的暴利行业”。[15]在认识公益性与盈利性中,人们习惯把两者对立起来,总以为经济效益的利润最大化必然违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运行准则,而实际上,经济效益最大化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只是广电业不同社会定位中的两个不同层次,两者在不同层次中要求不同,在同一层面两者的要求是一致的,没有社会效益自然就没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是为更好地发挥社会效益作用。c.意识形态性与相对产业性。从上文的控制对象组织属性可知,广播电视具有很强的政治属性,是“权力的人”[16],总体现意识形态要求。因此,广播电视虽然具有产业属性,应按市场规律办事,但同样也有政治属性的内在要求和意识形态的运行准则,不可能完全按照市场经济中的规律运行,因而其产业化有很浓厚的意识形态的“烙印”,不可能完全产业化,至少现在是不可能的,只能是相对的产业化。但市场具有神奇的力量,意识形态性并不能阻止广电媒体向产业的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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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电产业的法律视角

对广播电视的法律释义和广电产业特性的分析之后,现在再从法律的视野来看广电产业的特性,实际上也是从广电产业的特性角度来讨论法律问题。一方面要讨论广电产业与法律规范问题,另一方面要研究广电产业的法律适用问题。前者实际是探讨产业化的规范问题,后者讲的是如何在规范中进行产业化。

1.广电产业与法治

以法治业是广电产业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法对广电产业的产权关系、市场关系、利益关系、经营规则进行规范,保证了广电产业的健康发展,健全的法制还为广电产业发展创造健康、公正的外部环境,法制越健全越有利于广电产业的发展。没有有效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体系,不可能保障广电产业的正常发展的。以美国为例,当代广播电视业的发展就是继承了美国法治的传统,以法治业“从一定意义上,又保证了美国的电子传播产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能居世界的领先地位。”[17]另一方面,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法治”一词又经常被理解为依法办事。广播电视产业的运行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媒体权利与广电产业权利

“权利为由法律上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18]媒体为争取自由,“历经被告到原告的历程”[19]。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1881年的《出版自由法》、美国1775年的《独立宣言》、1789的《宪法》都对媒体权利进行了规定。现在国际公约和各国都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媒体权利,确认信息自由原则。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对此做出了明确表述:“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通过任何媒体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20]是有关传媒的国际法进行分析、解释的基础和标准。在美国,媒体权利的法律渊源是宪法第一条修正案:“国会不得制定法律……剥夺人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21]这条法律被媒体广泛运用而成为一把有效的保护伞,是媒体权利最集中的体现。但权利总与利益联系在一起的,正如英国法哲学家J·边沁(JeremyBentham)和德国法学家R·耶林(RudolfJhering)所主张的“权利的本质就是法律保护的利益”。“权利的本质可定位于正当利益,或追求正当利益行为的合理依据。”[22]媒体既是“社会公共器”也是“创利大户”,随着以信息技术不断革新并广泛应用于广电媒体,信息成为受法律保护的财产,媒体权利在产业化过程自然表现为一种产业权利,要求法律保护其产业利益,赋予法律权利,当然也承担了相应的义务。

3.广电产业与产权

广电产业的发展最核心的问题是“谁拥有广播电视”,即产权问题。什么是产权?我国法学界对产权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如认为产权是所有权;产权是物权;产权是经营权;产权是有关财产的一切权利,包括所有权各项权能、现代经营权以及知识产权等。[23]“产权是具有明确归属的财产在运用中形成的一系列权利,它可以按效益最优原则进行不同安排,而这种安排将影响处于其中的不同主体的行为方式,因此产权是现代社会资源运用的规则。”[24]因而,产权问题是广电产业法律制度的基础,不同的产权制度产生不同的广电产业管理体制,也决定了各国广电产业发展的差异。在广电产业化过程,各国都以产权改革来促进产业化,也是用产权制度来保障产业化的成果。

4.广电产业特性与适用法律问题

由于广电产业不同于其他产业,其产业特性决定了法律调整的方式方法与其他产业应有所不同。法虽然是“抽象的、普通的”,但不同的法律调整对象自然应适合不同的法律规范。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广电产业如何适用法律?这个问题实际包括了三个子问题,一是现行调整产业的法律规范广电产业能不能适用呢?正如上所分析的,广电产业有其特性,当然需要特别法或专项法律进行调整。但也不能排除一些法律对广电产业某一领域的适用,或者说对其个别业务的调整;二是要考虑如何适用法律问题。法的适用具有普遍性,虽然广电产业的特性对法律有特别的要求,但现行的法律却没有特别的规定,“既定法律原则”会使广电媒体产业化过程中出现了诸多法律障碍;第三,实际上还得考虑法律局限性问题。在讨论产业法治时,人们常常认为法律是万能的,以法律手段代替了经济、行政及其他手段,这实际上是很危险的,也违背了法治的原则。

5.广电产业法律构建问题

这是讨论广电产业法律问题的归属点和最终目的,产业特性的法律适用问题及其他法律问题最终是要通过构建广电产业法律体系来解决的。问题的对策就是立法,构建法律或重造法律。而广电产业法律体系除了上面所讨论的产权制度外,至少应包含这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广播电视媒体属性的法律界定;二是广电媒体的管理体制;三是广电产业的政府管制问题;四是广电产业的市场运行规则;五是广电产业与相关产业的法律协调问题;六是广电产业发展外部法律问题。

注释:

[1]黄升民、丁俊杰主编:《中国广播电视媒体集团化研究》,中国物价出版社,2001年,第1页。

[2]刘爱清、王锋主编:《广播电视概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第5页。

[3]孙国华、朱景文等主编:《法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74页。

[4]参见《牛津法律大辞典》(中译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第533页。

[5]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法规司编:《广播电影电视法规汇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第668页。

[6]国家体改委等编:《中国国际竞争力发展报告1997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页。

[7]刘爱清、王锋主编:《广播电视概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第330-334页。

[8]王先庆著:《产业扩张》,广东经济出版社,1998年,第2页。

[9]李晓枫、柯柏龄主编:《电视传播管理实务》,新华出版社,2001年,第70页。

[10]吴文虎主编:《新闻事业经营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223页。

[11]黄升民、丁俊杰主编:《媒体经营与产业化研究》,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7年。

[12]刘宏著:《中国传媒的市场对策》,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年,第1页。

[13]黄匡宇主编:《广播电视学概论》,暨南出版社,2000年,第122-123页。

[14]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45页。

[15]新华社新闻研究所中外媒体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财经媒体的市场空间》,载江蓝生、谢绳武主编:《2001~2002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141页。

[16][美]JosephStrausbhaar,RobertLaRose著,涂瑞华译:《传播媒体与资讯社会》,亚太图书出版社,1996年,第34页。

[17]胡正荣著:《媒体管理研究》,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第279页。

[18]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5页。

[19]张国良主编:《新闻媒体与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11页。

[20][法]洛特非·马赫兹著,师淑云等译:《世界传播概览》,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9年,第306页。

[21][美]T·巴顿、卡特等著,黄列译:《大众传播法概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第4页。

产业管理论文篇(6)

心理学家通过研究,得出结论:每个人都喜欢舒适安逸的环境,不愿意去改变,不喜欢太麻烦的事,喜欢走捷径。在工作中一旦形成某种习惯,下意识的不愿意去改变,觉得一旦改变,操作起来麻烦,成效也不一定好。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也会出现这种状况,经常会有员工故意地忽视某一道工序,喜欢走捷径,初次尝试后,发现并无不妥,就会长此以往,最终这种恶习还会传染给他人,影响了企业整个生产的安全。安全事故未发生并不代表生产就一定安全。企业管理者与员工必须树立安全意识,不要因为长期未发生事故,就认定生产环境相当安全,从而在生产中懒散怠慢。这就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2.管理不当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本质原因是管理失误。安全隐患的产生是事物的不安全与企业管理的失误共同造成的,除客观的不安全因素外,主观上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因此,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时,不要简单地认为是人为操作失误,把过失都归结于操作员工,同时要考虑到企业的制度、管理等问题。事故的发生并不固定在操作的某一道程序,某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的长短与是否发生事故不成正比,或者说没有太大的关系。管理者的素质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之一。目前,企业管理一直实行传统的经验管理,管理者很少考虑未发生的问题,往往把时间花在解决已发生事件上面,这种事后检查工作,对安全事故无法起到预防作用。在实际生产操作中,事故一般都是发生在生产现场,生产现场的情况具有多变性,所以无法杜绝问题的发生,不安全因素不固定,解决了发生的问题,又会有新的问题。在生产过程中,累积的经验固然重要,但并不适用所有的情况,若强行按经验主义办事,是解决不了所有问题的。对生产安全的管理,重点是做好预防工作,而不是把重心放在事后处理。

二、以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核心思想的意义

1.以人为本是加强员工管理的要求

以人为本,加强对员工的管理,主要措施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在企业内部应形成一种“重视安全,远离危险”的集体意识。每个员工都应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这样企业在生产中才能有效减少事故发生。

2.以人为本是企业发展的要求

企业要更好地完成生产任务,就必须确保企业环境的稳定、安全。员工违规操作、疏忽大意等情况一直存在,这些都是安全事故的“导火线”,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损失将不可估量,扰乱企业的正常运营,还会阻碍企业的发展。因此,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安全生产,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确保企业的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3.以人为本是企业现实的要求

从目前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看,违规违章指挥操作对生产安全的威胁较大,尤其是在煤炭企业,其自然条件相对来说较艰苦,但9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操作不当造成的。经过调查分析发现,员工违规操作是因为自觉意识不强,不重视企业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未正确认识到违规操作的严重后果,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确保企业顺利发展。

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践

1.提高员工的素质

员工素质主要包括精神文化和职业技能,员工的精神文化水平与企业的整体素质息息相关。企业的每个员工来自不同的家庭,在不同的环境中成长,接受不同的教育,所以员工的素质必然参差不齐。成长过程的差别,导致每个员工的个人能力不同。企业不仅在招聘时要坚持招高素质人才,同时还要重视对员工素质的培养。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可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员工的高素质也能体现企业的高素质。企业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不仅要提高其素质,还要培养其集体荣誉感,使其意识到自己也是企业的一份子。企业的壮大与发展离不开员工,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进行户外拓展训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鼓励员工自主学习。企业应坚持做一个学习型企业,与时俱进。在培养员工素质时,应把员工培养成学习型员工,鼓励员工努力学习、独立思考、不断创新,在工作中提出自己的见解。员工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为企业注入新鲜的血液,不断提高企业的创造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使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企业的凝聚力。

2.建立考核制度

企业管理重点在于考核制度的建立。建立一个科学、健全、有效的考核制度,才能有效的管理员工,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若考核制度设置有缺陷,则会降低员工的积极性,最终使企业的生产效率下降。考核制度必须确保绝对公平,并且必须设置激励这一项,所有的工作标准必须仔细列出,设置合适的奖惩机制。制度并不由管理者单方面制定,要让企业的员工共同参与,进行公开的讨论,让每个员工都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样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制度的制定是双向选择、互相商量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制定制度后严格执行,尤其是在奖惩制度方面,更应公开公正,加强员工对企业的信赖感。为了保障每个员工的利益,企业应制定相关业绩考核制度,以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业绩考核与每个员工都有关,所以考核制度应多听取每个员工的建议。不断完善业绩考核制度,把按劳分配制度与绩效结合起来,让制度达到预期的效果,实现员工物质与精神的双重丰收。企业管理者应不断完善企业的竞争机制,实现员工内部的良性竞争,制定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考核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环境,使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稳健快速发展。

产业管理论文篇(7)

(1)生产类资产管理模块:电信行业企业一般具有多种生产类资产,且每种资产均具有不同的任务,包括:新建、扩容、减容、维修、替换、搬迁、巡检,以及工单删除、工单EXCEL上传、工单归档等功能。因此在资产管理系统设计时可考虑包括的模块有包括:新建工程管理子模块、工程扩容工程管理子模块、工程减容工程管理子模块、工程维修工单、资产替换工单、资产搬迁工单、资产巡检工单。

(2)管理类资产管理模块:管理类资产在电信行业所站的比重较大,且所占的资本额也较大。其分布于每个公司所辖区域的各个区县,对企业来说管理起来难度较大,但从对这些资产管理的角度可以设计以下模块对资产进行管理。这些模块可包括:资产台帐管理、资产调拨管理、资产盘点管理、资产折旧预测分析、资产考核统计报表、资产报废管理。实施统一的流程来对企业的管理类资产进行管理。

(3)低值易耗品管理模块:低值易耗台账包括营业部自购、机关部室(综合部)统购和营业厅新建台账。营业部自购或综合部统购台账:营业部、综合部收货人收到送货单后登记台账,并打印低值易耗领用单,使用部门的领用人领用签字。营业厅新建台账:营业厅责任人启动整理低值易耗清单上报营业本部,营业部低值易耗管理登记台账。根据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内容可将系统模块设计为以下部分:低值易耗台帐、低值易耗盘点、低值易耗处置、低值易耗维护、领用出库。

(4)数据挖掘模块数据挖掘分析主要是用于资产分析,资产分析主要针对账实相符率、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固定资产余额与投入比、固定资产应用结果分析、固定资产调拨统计、固定资产分布情况、固定资产新增信息统计等。

(5)基础数据管理模块系统管理模块是对资产管理系统运转所需的相关管理,其中包括:用户及权限管理、基础数据维护、菜单配置和工作流配置等的管理。资产分类信息维护,以数据字典的方式,维护系统中设备分类数据;用户管理,定义能够使用资产管理系统的用户,以及各用户访问系统的具体权限;工作流程维护,工作流管理主要是针对资产管理系统使用的工作流程引擎进行的系统流程设置。

2、电信企业资产管理系统实施

(1)根据资产账实不符的分析,结合资产管理系统,实施工作总体思路分为五个层面处理:对现有账实信息匹配、可能去向追查、地市间调拨资产匹配、优化资产匹配关系处理和核销账实不符资产。根据提高资产账实相符率工作五步法,每类资产要经过调研分析、责任落实、现场盘查、资产匹配和优化处理等过程达到资产账实相符。

(2)根据本次解决方案目标,不仅要提高资产账实相符率,而且要规范资产管理业务操作持续保持资产账实相符。结合各类资产处理过程,形成地市基线方案,可分为六个阶段完成解决方案目标:业务宣传、调研分析、责任落实、现场盘查、资产匹配、优化处理。

1)业务宣传:业务宣传阶段主要包括对资产管理业务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培训、宣讲业务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制定实施计划、组建地市项目团队。

2)调研分析:调研分析阶段主要是收集数据、解除报废资产匹配关系和核对权证资料等工作处理。

3)责任落实:由于资产账的部分信息不够规范,造成资产实物与帐无法匹配。责任落实阶段主要是对已收集的实物信息与资产账进行匹配。主要包括工程物资确认、租赁资产确认、原始凭证查阅、追踪个人保管资产、建立父资产、生成标签、建立实物台帐、资产匹配和分析未盘点资产去向。

4)现场盘查:现场盘查是根据资产分布地点,盘点资产设备。固定资产存放地点通常可分为七类:办公楼、营业部、营业厅、仓库、机房、基站地点和网优地点。

5)资产匹配:主要是通过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匹配功能,实现资产账实相符。根据资产匹配原则,首先匹配新增资产,确保新增资产达到完全账实相符。6)优化处理:主要是指资产与实物匹配关系合理后,提出资产报废建议,最后完成资产同步,达到账实信息相符,ERP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的信息一致。

产业管理论文篇(8)

首先是总体规模过小和传媒竞争过密的矛盾。就其数量而言,我国已跨入世界数一数二的电视大国行列,但决不意味着赢得电视强国的赞誉,相反生产关系不明晰、生产方式过于粗放、产出效益低下始终制约产业的市场化运作。二十世纪末全球100家大电视公司排行榜中,国内几千家电视传播机构只有中央电视台一家入围——且排名仅位于第57位,前20强全都被西方发达国家囊括。相对而言,中央电视台当年总收入为4.95亿美元,差不多只是排名第20位的意大利媒介设备公司(MEDIASET)当年财政收入的1/4,相距甚远。

与此同时,中央台和其他三级地方台之间,无线电视和有线电视之间,电视与广播、有纸传媒、网络传媒之间(特别随着潜在的有线传输网络的多功能开发和因特网的立体介入),都存在激烈的竞争。这是时展必然经历过程,电视传媒必须突出特色、适应变革才能顺应未来要求。

第二,大众传播服从“分众”传播,广播遭遇“窄播”,市场需求日趋复杂。当电视还是稀有品种时,中国电视采取条块分割,四级混合覆盖的方式进行传播,除了当作政治任务转播中央电视台的部分节目外,同业间好象铁路警察,各管一摊,玩好玩赖互不“过界”,受政策性因素制约,其他传统媒体一般也不会与电视展开竞争。但是,电视技术成本趋降及传输手段的不断完善,为当代电视机构急剧增加提供了可能,尤其为了追求投入的最大化产出而推广的“一台多频道”经营,省级台纷纷上星跨区域传播等做法,加速了国内电视业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化速度,导致原来相对稳定的受众市场和广告市场遭受严重立体冲击,这一速度明显超过一个电视台正常发展演变的经验沉积周期,一慢一快间整个市场不再是以条块分配,而是受控于以央视为龙头的“第一世界”,以湖南卫视、浙江卫视等几家为代表的“第二世界”和一大批举棋不定的“第三世界”的全面作用,老地盘被打破,收视率成为划分新疆域的标尺。

还有,传统电视理念受到挑战,管理动作体制亟待改善。“电视是一门艺术?还是一种娱乐方式?或者干脆就是一个信息平台?”业内无休止的争论反映不同类群对电视功能的理解,一定程度上它们反映了这一类传媒在各个时期所担负的不同历史使命。指导我们从业者的“一维性传——受”理论认为发生传播关系的双方一边是传播者,一边是接受者,自然传播者是主体,受者处于被动地位。这种基本理念奠定了许多国家的电视媒介基础,也包括我国的规则设置。但随着以图文电视、交互式电视、网络电视为外在表现形式的新信息技术革命的到来,一维理论开始被打破,次新型的互动式、多向式传播引起注目,这是一种革命而不仅仅是变革。对此,各地电视台进行了卓有建设意义的探索,广电系统加强多样性的体制改革尝试,无论是从前的厅台分设,还是台局合一,有线无线合并,甚至有待尝试的台际联合都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产业发展的需要,但能否根本改善多数电视媒体难以解决的投入产出比不合理问题,会不会造成新的自立性削弱和“免疫不良”,都是日后突破的重点和难点。

相对于其他媒体而言,电视业相当于一艘搏在浪尖的巨型航船,高科技、高投入和使命感要求它的抉择必须求稳求胜,不能隐含不确定因素。竞争与动力同在,挑战与机遇并存。电视业如何化压力为动力,更新观念,转换机制求得生存发展,关键也是唯一出路就是经营。

1、在观念上树立产业意识,坚持计划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最进步的观点认为:电视台作为一个产业单位承担双重任务:既把持舆论导向,又担负经济创收职责,前者是使命,后者是手段,这两个轮子一起转动才能保证电视产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良性产销。

产业管理论文篇(9)

1.1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当代高新技术产业化实践表明;一方面,市场机制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主要动力所在。这是高新技术产业化在世界各国经济增长、国际竞争力提高、综合国力增强和国家整体形象设计等方面能发挥并且正在发挥出巨大的能动作用和主体作用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要普遍和纵深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除了必须塑造企业行为主体外,还必须有政府相应功能的支撑与服务。这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所以能对当代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产生变革性作用的必要条件。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所以能长期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国际竞争中始终处于牢固的垄断地位,与这些国家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如果说,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模式中对政府功能的作用尚有不少异议的话,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领域,它们几乎都作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一个重要职能来实施。这表明,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模式方面,发达国家的政府职能与传统产业管理职能发生了巨大的分离,正在发生重要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化对经济增长、充分就业、抑制通货膨胀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都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并且这种作用还有进一步提高的趋势。这是发达国家政府长期以来不懈地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重要启示。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为例,其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已占整个制造业增加值的25%,比10年前增加了一倍。1996年7月,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的《为了国家的利益发展技术》报告中强调,技术进步是决定经济能否持续增长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技术和知识的增加占生产率增长总要素的80%左右。由高技术产品的开发而形成的带有高技术含量的服务业的出口额已占商品出口额的40%。1996年5月的西方七国首脑会议上确定,由欧盟部长理事会支持召开的“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中产业的竞争力——政府的作用”研讨会,探讨了高新技术产业化新经济发展模式中政府功能及其政策问题。显然,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竞争力,是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建设的基础和核心所在。

发达国家新经济实践表明,强化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经济功能转型和创新的重要方向。一般而言,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功能的实现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政府本身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的直接参与行为,如把财政资源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去。二是政府通过建立一系列优惠政策体系去推动、引导、促进、调整和规范全社会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新活动的持续、有序化发展。三是通过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公共基础设施来提高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供给能力,提高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功能的形成和作用也相对复杂。这表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并不像传统产业那样简单明了。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反映政府政策、法规、规划与计划等促进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扶持和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竞争实力。它是指一定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经济功能在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中所表现出来的综合竞争力。

国际经济竞争的加剧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知识经济的迅速崛起,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问题提出的重要背景。

从理论渊源上分析,古典经济学的比较优势理论和相对比较优势理论是竞争力存在和作用的基础。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一国综合国力竞争优势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主要实施方式,因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就成为决定一国社会整体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

从政府经济学的观点分析,政府经济功能的发挥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方式,是加快一国工业化和现代化速度不可替代的力量。而政府功能的产生和发挥,除了政府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之外,还必须辅之以产业政策。即从强化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的角度,增强政府经济功能对国民经济作用的效果,尽量减少“政府功能失灵”。

从发展经济学的观点分析,发展中国家必须把消除“二元经济结构”作为工业化发展的主要目标。这不仅使政府经济功能的强化成为必然,而且使政府经济功能的重点有了战略性调整的必要。为此,必须把政府经济功能集中在工业化发展的国际竞争力上,进而形成一套能促进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政府政策体系。

从世界经济论坛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学院的观点分析,一国国际竞争力取决于以下五种不同因素的组合:变革素、变革过程、环境、企业自信心、工业序位结构等。由此形成两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竞争力,一方面是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是环境优化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环境优化竞争力成为制约企业竞争力、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因素。而环境优化竞争力又与政府经济功能作用形成和效果密切相关。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实践分析,要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效果,必须以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为关键。

从理论上分析,一国或一地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一国或地区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之间的乘积。即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

1.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特点分析。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强化和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的主要内容。

(2)决定和影响一国或一地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

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因素。这是影响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因素。一方面,只有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国家政府才有对其实施产业管理的必要和可能;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产业规模的扩大,使其对政府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提高,从而奠定了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必要性、主动性、积极性。

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因素。它主要包括:政府高新技术产业财政投入力度指标、政府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投入力度、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扶持力度、高新技术产业政府管理机构设置和功能作用、高新技术产业市场行为主体利益矛盾的政府规范力度等。

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因素。其衡量指标主要包括: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增长幅度指标;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支柱产业地位的形成和扩散程度指标;三是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指标;四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发展指标;五是高新技术产业对国家财政收入贡献率指标;六是高新技术企业就业贡献率指标;七是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指标;八是高新技术产业在推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带动作用指标等。

(3)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虽然不可避免地受制于一定经济体制的影响,但经济体制变量对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影响只能限制在一定限度内。其主要原因如下:

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已由过去的单纯企业化、个体化和小额化向目前的政府化、社会化和巨额化方向发展,尤其是政府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投入规模与实力已成为决定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知识经济国际竞争的核心因素。这是在不同经济体制下政府投入功能都能得到充实的体现。

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知识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是技术重大创新和技术、知识在资源配置与利用中的功能成为主要决定力量。由于技术、知识与经济体制、经济制度的相关性极小,因此,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一般与经济体制因素关系并不特别密切。

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及其知识经济发展中,经济体制变量对其影响主要通过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措施、手段等体现出来,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也成为经济体制变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经济体制对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政府行为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如何重新认识政府在国家经济职能中的作用,如何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政府功能的“最大化”和“最满意化”。

(4)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提高一国产业素质的重要条件。首先,政府通过相对超前和富有战略性的优惠政策体系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扶持,客观上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增长速度和规模;其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主要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高度考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因此,对推动和加快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高级化调整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再次,政府通过必要的、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投入等手段,能促进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进程,进而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最后,政府通过制定一定的产业保护和产业开放政策等手段,可提高产业发展素质。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目标和主要条件

2.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目标体系:促进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扶持和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刺激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改善和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有效供给;建立和健全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市场结构与市场体系;建立和强化具有自主开发能力和知识产权形式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建立和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企业家才能供给和研究与开发人才供给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2.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条件。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既是一个多重目标体系,更是一个客观过程。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建设必须具有条件体系的支撑与服务。具体地,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条件有:

(1)国家规划和战略支撑条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和战略成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需求条件,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充分条件。

(2)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模和实力条件。这主要要求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化、高新技术产业对财政贡献率提高等条件。

(3)有效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的条件。在市场结构改善、提供市场信息和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发挥政府经济功能的主体作用。从发展趋势看,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必须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市场失灵”的可能方面。

(4)需求引导和刺激条件。引导和刺激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和创造相关需求既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主要支撑条件,又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形成和强化的基础和核心。

(5)高新技术企业有序竞争条件。调和企业行为主体和居民户行为主体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的利害冲突和利益矛盾,提高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法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而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宏观调控能力。

(6)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整体能力条件。强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整体能力建设,实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充分条件。

这是从根本上确保一国国家经济安全的终极手段。

2.3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经济功能的一种超越。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既是一个社会日益增长的最终产品和劳务供给能力的持续增长过程的方式,也是经济管理体制、新兴产业管理方式和体制的不断调整、转换和创新过程。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化是一种新型生产力的载体,由于产业生命周期的作用,由于产业增长的国际因素影响,由于政府功能、作用的局限性,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功能转换和创新的必然过程。

(1)提高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创新的主要内容。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是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功能形成和作用模式进行重大的转换和创新。

(3)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必须把刺激和放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作为关键。这既有助于缩短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起步阶段周期,又能极大地加快重要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化和战略产业化发展进程。为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必须强化对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的引导和改善,进而使一定时期的产业供给结构和产业结构得以顺利调整。即在产业不同的生命周期通过某种、某些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的创造和刺激,去调整高新技术产品市场价格,促进厂商调整生产方向,促进生产要素的重组,实现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通过创造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去引导社会总需求的变动方向,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在促进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的功能,使高新技术产业化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

(4)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指导方针是,既要能消除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市场失灵”障碍,又要能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进而提高社会整体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

(5)建立和健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促进政府产业政策的完善,并强化其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功能。这可通过形成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为重点的产业政策,实现对国民经济的超前调节,提高国民经济主要支柱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国家或一地区能在某一或某些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形成国际竞争优势。这是发展中国家构造国际竞争的后发优势的关键。实践表明,这既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功能转换和创新的关键,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核心。

(6)形成有效的政府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市场管理的新模式,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可持续发展。这方面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竞争环境的建设;二是市场竞争主体的塑造;三是政府与企业产权关系;四是政府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宏观管理模式;五是对高新技术市场垄断的管制和规范能力等。

(7)要创造全面提高社会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的动力机制。必须强调,长期以来,在政府经济政策目标中,需求政策占据了绝对地位,而供给政策则被大大弱化了。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由于其资源构成和各种资源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地位和权重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科技创新人才资源、创业人才资源和新型企业家人才资源等已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决定因素。而这些新型要素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供不应求的。而且,在发达国家,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对超前,因此,普遍存在着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不足问题,并且这些新型要素供不应求程度会更明显。因此,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就成为发达国家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升的关键。

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的基本思路主要有:一是借助优惠政策条件体系来有效降低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风险;二是通过提高政府高新技术基础设施供给规模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的多元化机制。这都要求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要以控减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为基点。众所周知,高风险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显著特征之一。因此,高风险是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风险控制就成为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重要目标。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风险控制方式主要有:一是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税收减免政策支持;二是政府财政直接投入战略性关键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提高一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安全性;三是政府提供科技创业孵化条件体系,降低科技创业人才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本和风险;四是提供政府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供给能力,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型人才资源的供给水平;五是利用国际科技合作来分散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风险。

必须指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风险控制能力与一国政府财政收支能力直接相关,与该国高新技术产业在其国民经济增长中的地位和作用密切相关,与该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状况相关,也与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有关。因此,在新技术产业化的起步阶段,可通过制定和实施一定的优惠政策,来提高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控制能力。这既能增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政策导向功能,也能大大降低企业市场行为主体风险度,有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主体多元化机制的形成。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行为的不到位,由于受其国民经济发展阶段所限,其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供给能力上与发达国家的存在着很大差距。这丝毫不比其与发达国家在技术创新供给能力上的差距小。同时,由于发展中国家政府在提供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条件方面的认识不到位,它在这方面的供给职能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因此,为了缩短与发达国家在新经济发展中的巨大差距,发展中国家政府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供给条件和行为建设的重要性,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最佳的发展环境。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起飞阶段或成熟阶段,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控制的手段也要进行全面调整和创新,不能再单纯依赖于优惠政策条件,而要通过建立制度创新的比较优势,来提高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控制效率。

因此,强化政府制度创新供给能力,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础条件。制度创新供给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基本功能。与其它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品种相比,制度创新供给的主要承担者是政府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行为绩效的高低和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高低很大程度上主要取决于其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的制度创新条件。21世纪美国经济优越的竞争优势,与其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有巨大密切相关。一方面,而对新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背景,作为世界第一科技强国的美国也在及时调整其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如科技移民政策和降低国防R&D经费支出的政策等。国防R&D经费支出在美国科技投入中所占比例从20世纪90年代就呈现下降趋势,由1990年的63%下降到目前的50%左右;另一方面,为了推动高技术产业化,美国政府积极为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有利的制度创新条件。如2000年联邦政府放宽对人类胚胎细胞研究的限制。美国是一个宗教保守势力较强的国家,政府经费一直被禁止用于有关人类胚胎细胞的研究。2000年,克林顿在其总统任期最后一年中终于取消了这项禁令。由于联邦政府经费在医学等基础研究领域占有最大份额,大大推动美国在胚胎细胞方面的研究进程。为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美国加强了相关法律环境的规范建设。2000年6月30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全球和国内商务之电子签名法》,确认了电子签名在签订合同、使用和存储文件时的法律有效性,规范了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这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非常有利条件,如该法案承认了电子商务网站中大量存在的格式合同的有效性。为了规范信息产业的发展,2000年5月,美国和欧盟达成了“信息安全港”的协议,使隐私权问题正式进入美国科技制度创新范围。由于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使厂商获得了强大的消费者私人资料收集能力,直接威胁到消费者个人隐私和利益,因此有必要对厂商进行相应约束。虽然美国企业界一直不愿加强隐私权保护,但美国政府还是力排众议,对隐私权保护提供立法保障。这得到了HP等著名公司的积极支持。

(8)改善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干预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全球化趋势是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这使政府协调行为成为影响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各国政府加快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预期和责任都非常强烈;另一方面,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不能脱离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背景。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中,国家政府必须在新型国际分工中获得有利竞争地位,在技术、信息、管理、新产品和服务等配置竞争中处于主动。这要求政府必须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实施适当干预。这要求国家政府产业政策的设计和操作的开放化要以培植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竞争与合作机制优势为关键,利用国际科技合作来提高有限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在此基础上提高科技创新资源全球化配置能力。研究表明,发达国家产业全球化竞争能力是与其高新技术产业成长能力密切对应的。因此为了提高一国在产业全球化中的竞争能力,必须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为前提。为此,发达国家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干预功能不断强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定和实施部级中、长期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提高有限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效率。这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争先恐后地制定跨世纪科技发展战略和计划中有突出的表现;二是强化国家财政能力对研究与开发的扶持,引导社会科技投入规模和结构,提高社会科技投入供给水平;三是加大政府对知识和技术基础设施的供给能力;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和条件体系;四是实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财政政策,创造国内高新技术产业化有效需求,带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高级化调整;五是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迅速长大;六是拓宽国际科技合作渠道,提高对全球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能力。

虽然我国各级政府有干预经济的传统,但这种传统模式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促进行为相差甚远。①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过多侧重于行政功能,与市场经济要求正好相反;②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最突出地表现在组建国有企业,进入国民经济诸多行业。而在新技术产业化中,政府能直接参与的行业是非常有限的,这使得我国政府传统的经济干预功能难以实施;③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往往导致很多的投资失误,导致重复建设。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如果国家干预导致了投资失误,可能会从根本上扩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周期,加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本,进而加大我国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国际差距。这比传统经济下我国政府干预失灵的危险要远大得多;④我国政府传统的干功能没有与相应的制度创新有机结合。发达国家政府干预高新技术产业化,不仅有行政手段,还有与之相辅相成的法律手段。客观上,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起步阶段,高新技术产业化所需要的制度创新条件难以有效供给,此时借助行政手段的干预功能能弥补制度创新不足和滞后的缺陷。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进入到成长阶段后,单凭行政手段所能实现的制度创新功能就十分有限,同时过多的行政手段可能导致新的制度瓶颈。因此,这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承担全部制度创新功能。从我国情况分析,政府在干预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的功能还十分有限。实际上,现行公司法、投资法和税法对高新技术创业的限制还很多。

收稿日期:2002-03-26

【参考文献】

[1]科斯·罗纳德.论生产的制度结构[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2]斯蒂格里茨.政府经济学[M].春秋出版社,1988.

[3]杨俊一.制度变迁与管理创新[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

产业管理论文篇(10)

1我国农业产业集群基本状况

我国许多地区已经产生和正在发展农业产业集群,他们以乡村农民企业家、城市科技实业家、外资、港台资本家和国有企业等为驱动主体,在不同的背景下,以不尽相同的方式组织农业生产,农业产业集群基本上可分为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两种,其中以农业科技园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存在的农业集群总数已达到440多个。从主要类型和相关问题角度来看,我国农业集群的基本情况主要有以下内容:

1.1根据地区区位优势,建立在农村或乡镇工业基础上的农业集群,并形成专业化小城镇

例如广东东安的农林牧渔产业群,已形成的优势农产品规模集聚区有淡海水产品、畜禽产品、林果蔬产品、特经产品和粮棉油产品五大板块,生产的优势农产品主要种类有18种,其中1/3的品类与国家对农业区划要求主攻产品目标相衔接,2/3与融入国际产业链,应对入世要求相吻合,集聚区内注册的品牌有45项。

1.2依靠科技、专业优势建立的高科技农业集群

陕西杨凌示范区充分发挥杨凌的农科教整体优势,经过6年多的发展,从开始的17家企业发展到现在的680多家,初步形成了包含生物工程、环保农资和绿色食(药)品三大特色产业,新区技工贸收入从建区之初的几十万元达到2003年的28亿元,年均增长60%,GDP年均增长30%,杨凌已经成为陕西省经济发展最具潜力的增长点之一。新企业的衍生和中小企业的发展、企业家的成长和产业文化的变迁等现象十分明显。另外包括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信息咨询和技术培训、农产品和农资的物流配送等涉农服务业也是发展重点。

1.3以市场为依托,发展特色农业集群,即通过贸易集群带动生产集群

如广东竹器编织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以信宜市怀乡、东镇、白石等镇为主体,以信宜市万事利实业有限公司和信昌林产工贸公司为龙头,已基本形成产、加、销、出口一条龙的竹器编织产业集群。2003年,信宜全市共有竹器编织中小企业1000多家,其中有自营出口权的企业103家;2003年实现产值近18亿元,出口创汇2.18亿美元,产品出口到美、日、欧、澳等国家和地区,目前出口订单不断,生产前景看好。由于竹编产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仅2003年该产业就联结带动农户10万多户20多万人就业,有效地解决2万农村部分剩余劳动力就业的问题。

1.4外来资金带来多个配套企业发展起来的农业集群

如台商在福建农业投资范围由原先的种植业、水产和畜禽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扩大到农业关联企业乃至观光休闲农业,特别是出现了整个农业产业上中下游一体配套投资的现象,除农业生产领域之外,还投资产后的加工、贸易、销售和产前的种苗业、化肥、农药、农用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和食品加工包装设备、农产品运销设备等领域。这种农业集群化生产组织模式促进了产品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在带动投资地产业提升和整体经济发展的同时,竞争力不断加强,效益不断增长。

1.5在改制后的公有企业基础上经过企业繁衍和集聚形成农业集群

例如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广西贵港甘蔗化工厂独家发起定向募集改组创立。其前身是建成于1956年的广西贵县糖厂,1994年完成股份制改造,组建成定向募集的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贵糖拥有日榨万吨的制糖厂、大型的造纸厂和酒精厂、轻质碳酸钙厂。这些企业为蔗糖和衍生产品的深加工及相关原料、技术的支持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同时,在贵糖周围又有一批为之服务的运输、仓储等企业,这些企业都促进了糖业集群的发展和运行。

整体而言,我国东部的农业集群发展较好,正如波特所说,市场经济越发达、市场机制越健全的地方,集群越健康。在以中小企业为主农业集群中,尚存在主导产业不明显,难以形成产业优势,“跟风”仿效,盲目培植主导产业。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经济结构是以粮、猪为主,其他产品较少或没有形成规模,区域化生产和主导产业不明显。有些地区提出要抓十几个主导产业,但最终没有形成规模,也就难以形成产业优势。有的地区在实行区域化生产和选择主导产业时候,对自身区位条件了解不够、竞争仿效等问题突出。

2发展中国农业集群的建议

(1)第一,政府通过政策、项目、财税等手段,加大对基础设施、有技能的劳动力群体和信息服务的投入,使本地企业间建立学习和交流机制推动企业间建立联系以促进学习和交流,增强企业之间的“信任和承诺”,形成植根于本地的农业集群等形式,从互补的人力、信息和技术资源中获得协同作用,促进企业之间的知识流动,营造有利于产业集群形成发展的产业生态。第二,要加强有利于实用技术的扩散和企业家精神的培养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的建设,多组织商品博览会等交易会,这既能提高区域产品的知名度,又能促进供需双方进行产品技术交流,加强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进行联合开发,共建技术开发机构;注重生产型企业也注重吸引研发和技术服务机构转变,营造有利于产学研结合的创新氛围,吸引国内外大公司兼并本地企业。这些都是以区域内合作文化氛围及信任程度为基础的,企业间的“信任”和“承诺”是维持集群的必要条件。政府可设立中立的权威机构为本地中小企业提供信誉评估,可以帮助中小企业跨越寻找合作伙伴的障碍,同时降低外来公司甚至跨国公司在建立本地化供应体系过程中的搜索成本,鼓励外来公司生产本地化,促进农业集群的形成。

(2)加强物流和信息服务,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可建立农产品物流公司、信息中介公司及其他服务性公司,以有效地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并提高农业生产规模,也能提高农户工资性收入的比重,成为农业产业集群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农业产业集群不是孤立地发展的,必须有一个完善的服务体系,主要包括:①各种规范的咨询和中介服务机构,如管理、技术、信息、人才、财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中介服务;②完善的创业服务中心,依托大学、科研机构和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兴办能够为创业者提供共用技术开发平台的专业技术孵化器,为处于种子和创建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提供孵化器功能;③教育培训体系,其职能是提供人才保障。同时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业务范围,提供相应的服务,为促进产业集群提供良好的发展基础;④完善集群中间产品市场体系,强化相关融资网络系统和拓展外销网络。

(3)制定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一是在构建产业群集总体思路下设计外资的目标吸引政策,有目标地吸引那些具备产业带动优势和有产业关联效应或配套协作功能的项目进入农业集群,把引进的外来技术和品种与集群的优势条件相融合,融入到集群的文化建设之中,使引进的项目本土化,努力形成大中小企业密切配合、专业分区与协作完善的网络体系。二是用优惠的政策引导对农业群集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的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与农业发展配套的基础设施和软环境的建设。三是建立农产品的质量控制体系政策。农业产业集群要考虑优质农产品生产实现产品标准化和经营产业化,实现农产品加工高效化和市场化,设施农业实现生产规模化和专业化,农业集群企业实现集团化和国际化。因此,应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制定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以及收获、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农产品卫生安全,形成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名牌产品生产,提升品牌效应。四是争取建立稳定农产品产销政策。五是建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培育龙头企业的相关政策。以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为龙头,通过产业环节的分解或鼓励其母体公司内的科技人员和企业家分离出来自办公司。中小企业可依附于龙头企业的市场与经营,配合龙头企业的特定市场分工体系,发挥和利用自身有限资源优势,成为龙头企业的一部分。龙头企业也可以与小企业进行转包合作,增强企业的柔性,从而在农业集群内形成大中小企业密切配合、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完善的网络体系,共同构筑农业集群效应。

(4)加强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要强化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致力于创造更为完善的吸引高新技术投资创业的环境。政府及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支持高新区各类科技孵化器建设,特别要在孵化器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既可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制度创新从根本上讲,就是要适应科技创新的内在要求,为科技创新提供制度基础和动力,对于有利于农业集群发展的制度,应该大胆尝试。通过制度创新,加强和落实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和引导;通过制度创新,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有利于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机制,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对企业领导人和科技骨干实行年薪制和股权、期权试点。另外还要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的力度,在产业化经营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普及先进适用技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建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要加大科技投入,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农民素质。

(5)根据区位优势选择特色产业。在农业集群的初建时期,各地区在统筹研究和制订地区发展规划,应以市场为基础,选择具有一定发展的本地特色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因为只有内生的企业集群才具有优先发展的独特优势,才可能形成本地的竞争力。可以通过区位商(又叫区域专业化率)的测算来确定。还可以参考库兹涅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相对投资效果系数,产业GDP增长率弹性系数区域某产业就业增长率弹性系数等来确定优势特色产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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