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科普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05 00:55:56

农村科普工作计划

农村科普工作计划篇(1)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促进首都现代农业发展,繁荣乡村旅游,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壮大农村科普服务队伍,助力首都新农村建设。

在“十一五”期间,利用“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方式,每年评比、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农业科技服务专家、专业技术指导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实施原则

1.统一标准,公平竞争。凡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全市统一评审标准,公开评比、公平竞争。

2.差额评选,两级审核。由各区(县)科协负责按照评审标准和办法,对五类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报审;市级专家评审组进行终审,确定给予奖励支持的名单。

3.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经费补助和奖励。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4、全国先进,择优推荐。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名额,从市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荐范围:正式登记并通过年检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推荐条件:

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区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经市、区(县)科协正式批准命名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条件:

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任务目标;具有综合标准的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开展科普活动经常化,每年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推广的实用技术基本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为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依靠科技为农民致富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科普带头人和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增收,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四)农业科技服务专家

推荐范围:长期致力于服务“三农”,为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农村面貌改变提供技术支撑,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

推荐条件:

服务“三农”工作连续2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关科技项目促使农民增收致富,或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受到当地农民的广泛赞誉。

(五)专业技术指导员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专业技术服务第一线,对农民日常的农业生产给予全面、及时、具体的指导的区县、乡镇专业技术人员。

推荐条件:

在基层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工作3年以上;与服务对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生产技能水平以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方面成绩显著。

三、实施程序

(一)每年7月初,市科协下发评审通知。

(二)区(县)科协按照通知精神,通过本区(县)的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审信息,凡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均可申报。并根据推荐条件及地区特点,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区(县)内所有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最终确定向市科协和市财政局推荐的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在区(县)的媒体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县)科协和财政局在8月20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科协。

(三)市级专家评审组对所有上报项目进行终审。终审期间对上报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则取消该项目3年内参评资格,并减少所在区(县)下一年度参评数额比例。评审结果在市级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授予年度“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年度“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市科协将组织专家对“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年度“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进行工作检查。

(五)市财政资金对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补助,市财政局于次年年初将预算指标批复区县财政局。

(六)市财政局、市科协在次年年底前对项目验收,区县科协、区县财政局于次年10月31日前将验收报告及资金使用情况上报市科协。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区(县)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领导干部要亲自挂帅,并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

受表彰的“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北京市科普惠农兴村先进个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

农村科普工作计划篇(2)

XX年全市共征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11个,其中,谯城区申报4个,蒙城县申报3个,××县申报2个,利辛县申报2个。经市科协认真筛选,优选出7个项目,于6月15日,按时上报省科协。经省科协组织专家评审,我市推荐的谯城区食用菌协会和××县高峰被省科协作为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科普示范农技协和先进个人,向中国科协推荐。XX年9月24日,经全国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带头人申报、各地科协和财政部门推荐、中国科协和财政部评审,中国科协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表彰XX年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带头人的决定》,对1219个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带头人,其中农村专业技术协会612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300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5个,农村科普带头人302名进行表彰,我市推荐的谯城区食用菌协会和××县高峰榜上有名,被评为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先进科普示范农技协和先进个人。

二、取得经验

1、超前安排部署。《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科协的一块品牌工程,市科协领导十分重视,几年来均超前谋划,早作安排,多次在不同的会议和场合强调,要求县区早安排,选准项目,培育项目,精心指导,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搜集、整理、完善工作,力争每年取得更好成绩。××县在这方面做得好,提前几个月安排项目,多次向市科协领导汇报项目情况,初稿形成大样后,多方征求意见,亲赴亳州,请市科协领导把关,并对材料不断修改完善,做到从容不迫,按时完成项目申报任务。

2、精心指导。市科协领导对县区的项目申报初稿材料亲自审阅,严格把关,恳切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项目材料的完善和提高。

3、按时报送。县区申报的材料汇总后,市科协认真筛选,优中选优,安排专人,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材料的后期完善工作,并按时报送材料到省科协,受到省科协的表扬。

三、存在不足及改进注意事项

1、协会项目需提供本县统计局“农民近三年的平均纯收入”证明原件。

2、省科协对产品的质量认证审查的很细致、认真,明年的申报项目市科协要重视,严格要求,县区选项要慎重,注意筛选。

3、严格按照推荐表的“填表说明”进行填表,材料附件详实可信,能证明表格的内容,明显多余的东西不要。要有目录,编页码,方便查找。

4、不符合“填表说明”几个要件之一的材料,为不合格或不具备资格的材料,将被淘汰。

农村科普工作计划篇(3)

2.加强对35个农民科技地的协调指导服务,让广大农民充分感受到依靠科技致富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35个基地每年开展农业科技培训至少200场,培训人数2万人以上。

农村科普工作计划篇(4)

(一)明确指导思想:按照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此次组织实施“计划”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省农村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不断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和科普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科普工作真正惠及农业、农村、农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二)明确实施原则

按照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各级科协要认真了解并深刻领会《实施方案》的实施原则,使“计划”在我省顺利实施展开。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局,按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总体要求,把“吉林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与服务我省“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结合,把促进农村的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促进农民的增收致富,作为我省农村科普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

二要社会举荐,立足公益。评选范围要面向社会各界,凡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并要以立足农村科普工作战线为主,注重社会公益效果,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百业科技致富竞赛评选的科普致富能人及农村科普带头人创造更好的条件,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坚持从我省中、东、西部农村区域划分特点的实际出发,遵循农业区域特点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等农业发展实际和客观规律,将能够有效促进本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及优秀的科普示范带头人大力扶持并予以推荐,着力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作为我省农村科普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实施好、落实好。

(三)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及结合我省实际,各级科协要认真明确目标,抓紧落实任务,将“计划”组织落实好。通过“计划”的有效实施,逐步在我省广大农村建立起适应需求、服务农民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扶持并建成一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大、综合实力强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组建起一支高素质、专业性强的农村科普服务队伍;培养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并以此为基点,建立适应当前我省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有科协特色、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体系,进而形成科协组织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村科普工作运行机制。

1、以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为突破口,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实用技术、新品种、新信息的引进和推广,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增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民收入增加,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2、以建立农村科普示范体系为载体,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示范乡镇、科技示范村、“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等农村科普示范网络体系,向农村和农民积极宣传推广农业技术成果,传播先进技术和市场信息,普及科学生活知识,形成速度快捷、运转有效的农业信息传播渠道,实现科普信息和农业信息的有效流通。

3、以培养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为基础,通过乡土科技人才、农业专家和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广大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为深入开展农村科普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4、以强化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建设为保障,通过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建立集科普宣传、技术咨询服务、科技示范辐射等功能为一体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面向少数民族地区的广大农民群众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二、科学掌握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凡经政府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县级以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含县级)均可推荐。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确、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奖励;

3、拥有农户会员在100户以上,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协会组织成立3年以上,前景看好,有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地农民年均纯收入的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面向农民和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等科普活动,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的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长期从事农村科普工作,热心农村科普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3、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致富,提高农民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曾获得省级农村百业科技致富竞赛大王、能手称号的科技致富能人具有优先权。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2、科普宣传设施健全,工作基础较好,科普工作队发挥的作用明显;

3、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4、常年面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活动。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贡献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与认可。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实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要充分认识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重要意义与深远影响。对“计划”的实施,各级科协领导要亲自主抓,积极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培育典型计划及实施细则,探索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组织,严格推荐

1、名额确定。按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联合实施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要求及结合我省各地区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省科协确定了各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并下达到各市、州。

2006年,各市、州可推荐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各2个,农村科普带头人各1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推荐1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经省科协与省财政厅核实、筛选,将在全省选出3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2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名农村科普带头人,1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申报。

2、申报时间。各市、州的推荐工作截至到2006年9月10日,各地要将申报推荐名单及材料一式五份报省科协科普部(推荐材料需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正式报送的函;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和相关材料。

3、申报办法。各级科协与财政部门要严格依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联合签发的《关于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及《“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由县(市、区)科协与财政部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手段,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与个人申报,通过县级科协与财政部门审批后,向市、州科协申报。市、州科协汇总各县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在省科协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提出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

省科协与财政厅将联合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地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吉林科技网”及有关媒体上公示10天,公示期无异议的,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与个人”的评选。

4、各级科协与财政部门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和有效经验,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各市、州科协要认真做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在12月中旬将年度工作总结报省科协科普部。

省科协科普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农村科普工作计划篇(5)

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联合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工作。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具体办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成立评审组,负责对申报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并对有关项目进行评估监督。

盟(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审核整理相关申报材料;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技术人员审查本行政区域内申报单位、个人的参评资格,进行项目实地评估;整理相关推荐材料,做好公示和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审核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对计划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实施的有关工作,并协助各级科协、财政部门落实计划。

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自治区及各级科协、财政部门对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全国科普示范旗县(市、区)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坚持“全国百强农技协”、“全区星级农技协”、“全国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全区星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推荐优先的原则。

三、宣传动员

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通过区内主要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牧民公开评比和筛选农牧区专业技术协会、农牧区科普示范基地、农牧区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牧区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牧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和个人向所在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报送典型经验事迹材料;填写推荐表;提供相关登记、奖励有效证件和有关照片;编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

旗县(市、区)科协、财政局整理审核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②登记、奖励证件和有关照片③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④3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③公示材料);向所在盟(市)科协和财政局提出本行政区域内申报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盟(市)科协、财政局汇总所属旗县(市、区)申报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整理,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②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向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推荐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申报推荐材料。

自治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各盟(市)申报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在推荐名额内,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制作相关推荐材料;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推荐确定的单位和个人,报送相关推荐材料。

五、公示监督

农村科普工作计划篇(6)

*环境科学学会在学会法人更换后,学会各项工作正逐步展开。最主要的一项工作是广泛征求会员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制定*环境科学学会*7年的工作计划,使学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7年工作计划

*7年将是*环境科学学会全面开展工作的一年,为了使学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学会办公室根据环保局科技处以及*科协的指示要求,以及会员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对*7年学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学会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为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以提高广大农牧区群众的环境意识为己任,大力开展千乡万村农村科普活动;建好环境保护工作者之家,为环境科学工作者建立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

(二)学会的工作目的

团结和组织广大环境科学科技工作者、环境管理工作者和环保科技实业家,发挥学科交叉、人才荟萃和横向联系广泛的优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促进*环境科学事业的发展,普及环境科学知识,促进环境科学科技人才的培养,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发展我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反映广大环境科学科技工作者的呼声和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

1、积极与学会各分会建立业务联系,建立正常的学会运行机制。在4月30号以前召开各分会负责人及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常务理事联席会议,就学会*7年的工作计划及安排集思广益的征求意见并进行讨论,以获得各分会及相关单位的最大支持,同时落实各分会*7年的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

2、开展优秀科技论文、质量报告书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评奖活动。参照国家环境科学学会和*科学技术协会的相关办法,受环保局的委托制定相应的评奖办法,并具体承办各类评奖业务。

建议优秀科技论文评奖从今年开始,以后每二年举办一次,质量报告书一年一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一年一次(经费来源由环保局拨款一部分、参评单位收费一部分、学会自行解决一部分)。

3、按照*环境学会和*环境保护宣教中心联合制定的《*千乡万村环境保护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千乡万村环境保护科普行动的各项工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后学会的一项主要工作来安排实施。

(1)、组织培训

培训机构:*环境保护局、*环境科学学会、宣教中心

培训对象:地、州、市(县)级环保局负责农村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培训内容:*实施“千乡万村计划”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

*农村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内容和活动方法;

*开展农村环保科普活动经验;

*部署本地区“千乡万村计划”具体实施方案。

培训材料:*《农村基层干部环境保护知识读本》(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编写)。

*《*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与技术》(*环保局、*环境科学学会编写)。

阶段目标:*7-*8年,完成对地、州、市(县)环保局负责农村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任务,增强他们对农村环保科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比较系统的掌握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和开展农村环保科普活动的方法,提高开展农村环保科普工作的实际能力,确保国家“千乡万村计划”在农村真正有效的实施。

(2)、建立《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计划》示范村,广泛开展农村环保科普知识的传播活动

*环保局、环境科学学会要选择1-2个合适的乡村作为《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计划》示范村。并每年有计划地组织1-2次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传播现场会,结合示范村的经验,组织并指导地、州、县(市)环保局,尤其是县一级环保局开展农村环保科普知识的传播活动。

组织形式:现场会、报告会、讲座、咨询、农村科普知识展示,村委会宣传栏、板报,播放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录像、发放宣传资料等。

(3)、组织农村环保科普志愿者队伍深入乡村普及农村环保科技知识

志愿者队伍人员包括:地、州、市(县)环保局、监测站科技骨干,联合*大学、*师范大学、*农业大学、*教育学院四所大学环保志愿者,当地农村中小学学生,村委会干部。

志愿者队伍的作用:通过农村中小学生、高校大学生、村委会干部将农村环保科普知识宣传品送到农民父母和农民手中。通过当地环保科技人员骨干、高校大学生为家乡农民传授农村环保科普知识。

(4)、发挥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传媒作用,特别是地、县级电视台,村广播站等传媒作用,向当地农民传播普及环境保护科普知识。

(5)、开展项目实施情况总结交流

“千乡万村计划”将作为*环保局科技处、自然处和*环境科学学会科普工作会议交流内容之一。

*环境科学学会将各地实施“千乡万村计划”动态经验情况,通过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环保局网站实现动态,达到省际和*各地之间的信息、经验交流、相互学习的目的,以推动该项目在*的实施。

(6)、开展实施项目表彰活动

计划在*7、2010年,由*环保局、*环境科学学会对“千乡万村计划”实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活动进行表彰,同时举办项目实施成果图片展。

(7)、编写或翻印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宣传品

*《农村基层干部环境保护科普知识读本》;

*《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挂图》(向农村赠送);

*《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展板(用于农村科普活动展示);

*《农村青少年环境保护科普知识挂图》(向农村中小学校赠送);

*《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系列讲座》VCD(向农村、农村中小学赠送)。

*《*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与技术》

*《农村环境保护科普知识挂图》

4、按时召开学会理事会会议,讨论、研究学会的重大工作和今后发展方向。

5、发挥学术团体的作用,积极完成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农村科普工作计划篇(7)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农民,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1.在总结多年来,特别是“十五”计划时期农村科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十一五”规划期间,在全国每年评比、筛选、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2.在推荐、评比过程中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三)实施原则

1.面向社会,统一标准。评选范围面向社会各界,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立足科普,注重公益。评选对象立足于农村科普工作战线,注重社会公益,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省推荐名额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从各省推荐名单中择优支持。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方式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的,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4.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5.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3月底前,由中国科协、财政部综合各省农村科普工作等情况,确定各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并下达到各省(区、市)。其中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推荐名额按评选名额的120%进行分配,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按评选名额的150%进行分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省级科协和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和本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结合本省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在4月底前下发到各市、县,并通过本省的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比和筛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认真组织做好本省的推荐工作。

地(市)科协和地(市)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做好推荐工作。

(三)县级科协和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和本省的实施方案,通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在6月底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

(四)省级科协和省级财政部门汇总各县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在中国科协和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提出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须在本省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于7月底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五)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汇总省级科协报送的申报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9月底前由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批准并下达各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对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分别授予“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称号,由中央财政资金给予奖励和补助。

(六)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要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于12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农村科普工作计划篇(8)

为加强对评审推荐工作的领导,自治区科协、财政厅成立了2012年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工作组,由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有关单位部门专家组成,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协科普部。

农村科普工作计划篇(9)

自2008年以来,我村被云南省科协定为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建设村,在红塔区科协、凤凰路街道办事处指导、支持、帮助下,灵秀村党总支、村委会按照《云南省科协“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力开展以设立一个科技服务站;建设一组科普宣传栏;配备一名科普宣传员;每年开办一个农函大班;大力发展水果产业,增加村民收入;培养一批新型农民科技示范户;联系区林学会、区科技局、区植保植检站作技术后盾,聘请3名水果科技人员长期为我村水果生产服务等几方面开展科普惠农示范村建设。通过近一年来科普惠农科技示范村建设及各种科普活动全面开展,推进了我村学科学、用科学、科学发展、科学致富的良好村风的形成;培育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了村民科学素养;进一步培养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全面促进我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增收。同时,为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文化支撑,促进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周边村、居委会起到了良好辐射示范作用。根据“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实施进度、预期目标实施情况作如下小结:

1、宣传科普惠农兴村意义,强化科学发展观:村党总支、村委会利用干部会、村民大会、培训会、广播、宣传栏、大型广告等形式,宣传“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是中国科协、财政部在“十一五”规划期间联合实施的通过抓重点、抓亮点、以点带面、榜样示范的方式,加强农村基层科普能力,建立农村科普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从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入手,辅以科普项目示范,是培养农民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以及依靠科技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助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良好途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在我村的做法、要求、达到的目标、完成的任务。使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建设示范项目深入人心,营造了学科学、用科学、科学发展、科学致富的良好风气,强化了村民对科学发展的认识。

2、着力建设科技服务站:在灵秀村村民相对集中地村委会所在地,利用村委会原有的活动室建设了一个科技服务室,一是配置桌椅40套、图书阅览架6架、阅览桌3张、报架一个、图书柜一个,图书2000册、科技书800余册;二是配备组合音响一套、电视机、DVD各一台、DVD光碟100片;三是制定了科技服务室的工作制度,除星期六、星期日外,每天下午3:00—5:00时对村民开放。较好地为村民提供了一个看书读报、学科技、学文化、交流技术、传递信息、进行科普培训、农技协活动的阵地。

3、完善科普宣传栏:较好地利用、维修、更新、使用好一组结构为四块两面橱窗,面积32平方米的科普宣传栏,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内容,进行以党的科技路线、方针、政策,致富科技信息、农村实用技术、科学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普宣传,为农民提供又一学习场地,每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科普宣传栏的建设使用,给村民增加了一个学习、休闲、交流的场所。

4、配好了一名科普宣传员:从2008年开始,我村选聘好一名有文化、懂技术、会致富,乐于奉献,热衷于农村科普事业的本村能人(陈家荣),作为科普宣传员,专门从事村日常科普工作,主要管理科技服务站、科普宣传栏、农函大、林果协会等。村委会将和选聘科普宣传员签订工作目标任务书,时间为每年一签。4个村民小组各选聘一名兼职科普宣传员,专门从事科技工作,使整个村委会的科普宣传渠道畅通,网络健全。

农村科普工作计划篇(10)

二是创新运行机制。按照“十二个有”的要求,规范和加强了科普惠农服务站的建设,即:“有组织领导机构、有科普会(小组)、有科普专家组、有志愿者队伍、有80m2以上阵地场所和醒目的门牌标识、有3-8名专(兼)职人员、有科普活动室和科技科普学校、有上墙制度、有科普计划方案、有常态化科普活动、有科普工作档案、有活动经费和总结”。

上一篇: 绿化养护每周工作计划 下一篇: 请验申请书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