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每周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3-10 18:10:36

绿化养护每周工作计划

绿化养护每周工作计划篇(1)

前言:

社会的发展使政府和市民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全新的层面,城市绿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保护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建设工程纳入政府的建设发展规划, 但城市绿化普遍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城市绿化的要求不仅仅只局限于绿起来,而是要在绿起来的同时尽可能兼顾美观。现代城市园林景观以绿化植物造景为主,植物景观是人们感受最为直接的景致。充分认识绿化养护的重要性, 促进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1 绿化养护的重要性

首先要明确管理的内涵,其次是绿化养护的要求,最后是对不同的植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草地、树木、花卉、盆景的养护管理,应该根据其生长特点,采取适合的管理措施,以期园林能正常健康生长。社会的发展使政府和市民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全新的层面,他们对城市绿化的要求已不仅仅只局限于绿起来,而是要在绿起来的同时尽可能兼顾美观。现代城市园林景观以绿化植物造景为主,植物景观是人们感受最为直接的景致。

2 园林养护管理的内涵

园林绿化养护是园林建设的再生产工艺,主要是研究如何按照其设计意图,保证植被按照其规律生长,再通过人工的正确干预,例如裁剪、修复、施肥、灌溉以及病害虫防治等,使植被健康生长,最终形成一个合理、稳定的植被群落的过程。植被在栽活之后需要人工的养护和管理,这一过程并不是低级、简单的重复性的劳动。

3 绿化养护工作的要求

3.1 保障植被的存活率。

保障植被的存活率,首先就要保障移栽植被的水分是平衡的,当植被在被挖起、运输、种植的过程中,要尽量避免损伤树冠和树皮。通常情况下,对植被的保护首先要修剪其树冠,其次用浸湿的草绳将树干进行缠绕,再用庇荫的物质遮住阳光的照射并在植被的上面喷洒水分等,通过这些措施保护植被。

3.2 充分体现园林设计的理念。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过程就是把园林规划设计者的设计意图转化为具体园林景观的过程。所以在施工过程中,预想绿化工程完成后所要达成的效果,必须深刻领会设计人员的设计意图,使其转化为现实的园林产品。种植前后注意绿化养护工作,获得园林绿化工程的理想效果,因为体现园林绿化的主体材料是植物材料,植物需要浇水、施肥等养护管理,园林植物造景才能真正实现园林绿化工程的景致.

4 养护工作创新

目前采取的一些养护措施,方法比较简单,技术含量低,养护工作缺乏创新,养护效果较差。常言道“种三管七”,绿化中种植的都是有生命的植物,在绿化养护管理上,要了解种植类型和各种品种的特征与特性,关键抓好肥、水、病、虫、剪五个方面的养护管理工作。

4.1 草地的养护管理

可按种植时间的长短划分为四个阶段:①种植至长满阶段,指初植草地,种植至一年或全覆盖(100 %长满无空地)阶段,也叫长满期。②旺长阶段,指植后2年~5年,也叫旺长期。③缓长阶段,指植后6年~10年,也叫缓长期。④退化阶段,指植后10年~15年,也叫退化期。抓好肥、水、病、虫、剪五个方面的养护管理工作,在较高的养护管理水平下草地退化期可推迟5年~8年。

4.2 绿化树木的管理

绿化树木的水分管理,重在幼树,原则是保湿不渍,表土干而不白。高大乔木,根深叶茂,不存在因缺水影响生长,灌木矮小,根系短浅,盆栽地栽都要防旱保湿不渍,才能正常生长。

乔木:每年施有机肥料一次,每株施饼肥0.25千克,追肥一次,每棵施复合肥、混尿素0.1千克,采用穴施、及喷洒、水肥等,然后用土覆盖,淋水透彻,水渗透深度10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保持树木自然生长状态,无须造型修剪,及时剪除黄枝、病虫枝、荫蔽徒长枝及阻碍车辆通行的下垂枝,及时清理干净修剪物。每周清除树根周围杂草一次,确保无杂草。

灌木、绿篱、袋苗:每季度施肥一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10千克,采用撒施及水肥等,施后三小时内淋水一次,每天淋水1次(雨天除外),水渗透深度10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修剪成圆形、方行或锥行的,每周小修一次,每月大修一次,剪口平滑、美观,及时清除修剪物,及时剪除枯枝、病虫枝,及时补种老、病死植株,每周清除杂草一次。

草本类:每季度施肥一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10千克,采用撒施及水肥等,施后三小时内淋水一次,每天淋水1次(雨天除外),水渗透深度10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每周剪除残花一次、清除杂草一次,及时剪除枯枝、黄枝。草坪:每季度施肥一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10千克,施肥均匀、淋水透彻,水渗透深度5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及时补种萎死残缺部分,覆盖率达98%以上,每月修剪1-2次。

室内阴生植物:每天浇水一次,每3天抹叶片尘埃一次,保持植物生长旺盛,叶色墨绿光亮,盆身洁净。

5 结束语:

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形势下,园林绿化护理管理工作,园林技术管理人员要针对客观实际问题,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深化管理理念提高养护措施,开发绿化养护技术探究,推进园林规划建设的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绿化养护每周工作计划篇(2)

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为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甲方自愿将其受托管理的小区绿化养护工作发包给乙方,由其为上述小区提供专业化绿化养护管理,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物业基本情况:

小区位于,小区公共绿化面积21000平方米,。

二、绿化服务范围:

绿化范围建议辅以图纸标明并由双方签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承包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括苗木)、包工具、包设备、包酬金的方式。

四、合同有效期:

二年月日至二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

五、甲方责任:

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2、如遇绿化特殊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台风、火灾等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修剪等绿化养护或恢复工作。

3、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之要求进行作业。

4、无偿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所需之水电。

5、负责本合同约定绿化服务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甲方所有或提供的绿化设备的修复及完善(乙方自行增加的设施除外)。

6、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书中的承诺为甲方受托管理的新世界豪园小区绿化提供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之绿化员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及小区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工作时间,所有乙方绿化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卡上岗,每日按要求到管理处指定位置签到,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3、按照双方协商人数,选择素质良好,技术娴熟,形象好,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至少有一名经管理处认可的现场主管,需24小时待命)进场作业。

4、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绿化养护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审核;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本月工作总结。调整的月度工作计划需要报甲方备案。

5、乙方不得因其它绿化养护工地的需要等原因,随意将本小区的绿化员工调离;确需调离的,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象修剪等绿化养护措施到位,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有关检查,乙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

7、日常工作中,乙方派驻绿化养护员工若发现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现场主管应与甲方每周联检一次,每月至少指派一各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9、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养护员工的工资、住宿、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因乙方员工发生劳动争议而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本合同项下绿化养护质量。

10、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作业事项。

11、乙方承诺自行办理公共责任保险。

七、工作人数、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工作质量标准:

(一)、乙方保证从二XX年月日起即安排人进行入小区绿化养护现场。

(二)、工作时间: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三《绿化养护工作情况说明》中的约定安排作业时间;除经甲方另行批准同意外,不得有时间差。

(三)、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的绿化养护人员不得同时为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绿化管理服务。

(四)、工作质量标准: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一《绿化管养标准》和附件二《绿化养护作业频次标准》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在绿化养护用水用电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措施以尽可能节约用水用电以维护甲方

合法权益:

1、不使用破损的水管;

2、在浇水时采用喷灌;

3、教育培养员工节水意识;

4、及时提交月度用水计划;

5、其它节水措施。

八、承包费用标准:

绿化养护服务承包费用:每月人民币仟佰拾元角分整(rmb元)。

九、付款方式:

费用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乙方持其开具的服务发票交给甲方结算上月的绿化养护承包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日内通过银行支票付款。

十、合同履行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伍仟元(rmb5000元)整,本合同到期后的一周内,返还合同履行保证金。如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行保证金不予返还或相应扣减:

1、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每月开展的绿化养护质量评审主要以周检结果为依据,并采取每周联合检查的形式;其中,周检查采取百分制,满分为一百分。周考核分达到99分,不扣减合同款;周考核分低于99分,扣减当月合同款的0.3%;周考核分低于98分者,扣减当月合同款的0.5%,周考核分低于97分,扣减当月合同款的1%。

(二)除本条第一款所及周检查以外,甲方下属管理处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以下严重不合格项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0.3%(不定期检查不计入周检结果中):

1、在同一周的检查中,发现经管理处指出为错误作业的,重复出现三次;

2、在同一周的检查中,绿化作业垃圾连续三天未清理;

3、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完成的除外);

4、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发生与工作明显无关的行为;

5、其他有违职业操守或客户意见较大,经查证属实的行为或结果等。

(三)、无论任何原因,乙方员工与甲方、业户每发生1次争吵,扣除扣乙方月合同款的2%;与甲方、业户发生打架斗殴行为,乙方应立即调换绿化员工,并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10%,依次类推。

(四)、工作期内如有绿化养护人员短缺,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酬金之平均每人每日费用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五)、工作期内如使用的绿化物料、苗木、工具、设备低于/少于/不符合投标书中所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要求等,甲方有权按照投标书中列明之单价与短缺数量乘积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六)、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十天仍未改善,甲方有权雇佣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所需一切费用则从合同款中扣除。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如台风、山洪等,而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雇佣工人进行有关工作,一切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七、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开展工作,受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物料、苗木等,导致养护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对乙方给予有关罚款(日常养护除外)。

(八)、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失去物业管理权或因业主反对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扣留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部分的,乙方仍应赔偿: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小区环境、降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难以为继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无效果的;

2、乙方周考核分低于96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扣留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3、在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检查和创优等园林绿化质量评比过程中,小区绿化未能达标的;

4、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转包的。

(十)、甲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支付乙方绿化养护承包费的,乙方除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以外,还可向甲方追索延迟支付的绿化养护承包费。

十二、赔偿责任:

1、乙方负责承担其派驻人员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乙方任何员工因意外伤亡,甲方概不负责;

2、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身伤亡事件或任何财产损坏、损失,乙方须负完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不付上述费用时,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之数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三、其它事项: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绿化面积扩大/缩小或者增加绿化改造工程时,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二)、为便于双方的正常工作联系,乙方自行配备对讲机及相应设备;乙方人员不得利用对讲机传递非工作信息,并保持工作期间通信状态良好;

(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合同相关内容;

(四)、甲方招标书、乙方投标书中承诺事项与本合同约定有相抵触的地方,按本合同约定内容执行;本合同未作约定事项,按照甲方招标书、乙方投标书中内容执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下列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绿化管养标准

2、绿化养护作业频次标准

3、绿化管养质量检查评分表

4、绿化养护工作情况说明

5、绿化养护报价表

6、现场管理制度

7、安全作业制度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公司

绿化养护每周工作计划篇(3)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对城市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开发商和城市居民都高度重视城市居住小区的环境绿化。但是,园林施工和养护都一直处于粗放形式,影响了城市小区园林绿化的可持续发展,有待于提出一些更加合理规范的方案来指导园林绿化施工。

1.城市小区园林绿化现状

1.1园林绿化设计不够合理

小区园林绿化的合理设计和施工质量对整个城市的生态环境建设有着深远的影响。但是目前在城市园林绿化设计中存在着许多不合理之处,没有达到专业的标准。比如:草木种植的搭配、绿化面积的美观形象设计以及城市建筑的协调等。所以,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应高度重视园林绿化的合理设计。

1.2注重绿化面积而忽视绿化施工质量

城市小区园林绿化的作用除了观赏游览、休闲养护之外,还包括净化空气、保护城市环境和建立生态平衡的城市环境。但是很多人误解了城市园林绿化的概念,用绿化面积代替绿化质量,大面积的种植树木、铺设草坪而忽视了绿化的质量。如果绿化的树苗出现质量问题会降低小区绿化的成活率,导致绿化工程项目的重大损失,因此在小区绿化施工过程中要高度重视绿化质量的管理和控制。

1.3园林绿化养护不够科学

城市小区园林的绿化养护十分重要,然而由于缺少专业的园林绿化技术人员,难以实现城市园林绿化的科学设计及合理养护。有些城市将人工建造的绿化植物与生活垃圾混杂在一起,给园林绿化的养护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因此,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不仅要按照规范进行施工,还要制定一些有效的养护管理措施来改善城市小区园林绿化养护不够科学的现状。

2.城市小区园林绿化施工的管理对策

2.1合理设计园林绿化

在进行城市园林小区绿化设计时,应遵循多科学理论的发展原理,综合考虑园林绿化建设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效应和社会经济效应,建设结构分明、层次丰富、功能全面的园林植物。在施工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城市的具体形态和园林的绿化功能,并进行全面评价,制定出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园林绿化方案,从而为城市建立和谐自然的生态秩序。

2.2 提高园林绿化植物的成活率

植物的存活率对园林绿化的质量管理和资金控制有着重要作用。园林绿化工作人员应该增加对植物的认识了解,掌握不同种植草木种类之间的存活模式及生活习性的差异,避免生活习性不同的植物相互争夺营养空间的现象发生。在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过程中种植不同层次的植物不仅可以提高植物的成活率,还可以节省园林绿化过程的人力和物力,减少工程项目的成本。

2.3提高园林绿化的养护技术

养护管理是城市小区园林工程竣工后最为重要的工作。种植树木和铺设草坪是一时之事,但养护植物则是长期之事。不同的植物种类之间有不同的生态习性,植物只有在满足生活条件的环境下才能健壮成长,充分发挥其绿化效果。以下是几种养护技术的论述。

2.3.1乔、灌木的养护技术

(1)修剪:乔、灌木类植物在生长期每月修建一次,而在休眠期需要重修一次。修剪的部位主要有荫枝、外枝、干枯枝、下垂枝、侧缘线及下缘线;(2)施肥:施肥以有机肥为主,时间一般在每年的2-3月以及8-9月;(3)松土:要定期对乔木进行松土,一般为每年1-2次;(4)补植:及时清走人为、交通、施工、病虫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死亡树木,并按原来的规格补种同种植物,加强管理;(5)浇水:保证植物有足够的水分,新乔植灌木一般一周浇水三次,三年及其以上的植物可以半月或者每月浇一次水。

2.3.2宿根花卉的养护技术

(1)修剪:修剪时间一般为每年2-3月,为促进侧枝发芽保留30-50cm。以后每月按花坛养护标准修剪造型(一般是中间高、两边低),形成曲面;(2)松土除杂草:在每年的4-6月要对尚未郁闭的宿根花卉进行一次松土(松土深度一般为3-5cm),除杂草一次。(3)施肥浇水:每年的2-3月施撒有机肥0.5-1kg /m3,浇一次透水。以后根据花卉的生长情况使用复合肥进行1-2此追肥;(4)补植:每周补植1-2次。

3.案例分析

某城市小区总面积为25670m2,该小区左面为街道,右面为办公楼。小区可以居住大概1200户,内设有商店、托儿所、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3.1小区园林绿化设计依据

在进行绿化设计时,以《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城市规划局绘制的《花园小区规划总图》及国家安居工程制定的有关文件和规定为依据。

3.2 绿化设计施工总体构想

该小区绿化用地面积窄小,属于零星用地,而且有较多的堡坎,绿化时存在一定的难度。在设计施工时以因地制宜、见缝插绿为原则,将平面绿化和垂直绿化结合起来,达到绿化及美化的效果。绿化设计可以采用以下原则:①自然式与规划式相结合;②合理配置植物,使乔、灌、草及地被植物种植的空间疏密适当;③多种植柳树;④使用乡土石料堆砌假山,用雨花石铺圆道,使小区园林具有乡土特色。

3.3小区园林布局

按照城市规划局的要求,要在城市居住区的中心设置小游园,所以在小区内设置公用绿地(包括儿童、成人及老人休息用的场地),可以在绿地上放置石桌和石凳;其他空地用来做分散的规则式绿化。

3.3.1植物造景

沿小区内的主干道种植行道树,整齐的堡坎前面可以种植柏树和法青,不整齐的种植一排顺势而走的小叶女贞绿篱,衬托出住宅楼的高大。还可以在堡坎上种植迎春花或者常春藤,体现出垂直绿化的效果。

3.3.2托儿所园林绿化

托儿所的园林绿化布局可以将规则式与自然式结合起来。用市郊的红棉石和青石板铺装园林内的道路,体现地方特色。在绿化的中心处建造一座仿古四角亭,既增加了古典风格,又方便行人休息。道路两边种植樱花、规划、香樟乔树木,用山茶花、杜鹃、夹竹桃等作灌木层,凤尾竹、苦竹、钓鱼竹等散植,并在其中搭配铺设草坪,形成“草、灌、乔”复层的绿化效果。

3.3.3住宅楼间园林绿地

住宅楼间园林绿化可以采用鹅卵石和青石板铺设绿地中的园道,可以铺设成不同的图案或者字样。植物景观可以根据四季的变化来合理搭配,春天种植迎春花、樱花、山茶花等;夏季种植杜鹃和木槿;秋天种植红枫、和桂花;冬天种植千里光,腊梅,冬樱花。

3.3.4假山和水造型

在托儿所内部设置一座假山,假山上有叠水,四周有人工溪流,并且用植物配植假山,形成似真山真水,体现出山石之灵气。在放置假山时要注意走向合理。

4.结束语

城市小区园林绿化的设计和施工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课题,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规划、灵活掌握,综合考虑绿地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使小区既可以为居民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又可以改善城市生态质量。

【参考文献】

绿化养护每周工作计划篇(4)

我院地处本县新世纪重点建设的景观大道——XXX路。根据XX路的整体布局和县委建设生态型滨海城市的要求,院党组十分重视院区的绿化工作,始终把绿化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当作后勤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建办公大楼初期,院党组就提出了“建设整洁、文明、绿色、优美环境”的目标。院领导立足早规划、早动手、早落实、早管理的要求,亲自抓美化、绿化工作,并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美化、绿化经费和规划设计问题,成立美化绿化工作小组,选派专人负责花木的选购、种植工作。美化、绿化工程费用占了大楼基建经费的很重比例。首次投入绿化资金35万元,建成花木培育房一个。大楼建成后,院党组每年特地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抽出部分资金用于花木的养护工作和购置绿化机械设备,解决各项绿化工作经费保障的后顾之忧。文秘站网-找

二、规划科学,布局完美

为了使美化、绿化工程与主楼整体相协调,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与XX县规划设计院一起共同研究设计院区的美化、绿化格调布局。美化、绿化工作小组对院区的绿化带的结构布置、花木的品种及档次进行多次规划论证。根据美感的要求,对大楼的四周及园区内的各种观赏花木进行造型设计;根据院区的地理位置,在院区的四周种植了高大银杏、樟树、雪松等遮阴较好的树种;根据季节的变化,选择了适时盛开的花木,还在院区角落设计种植一丛雷竹,给高耸的大楼增添一份幽雅的感觉。整个院区除道路以外所有草坪均由植皮覆盖,四季常青,绿意盎然,充满了绿色的勃勃生机。

绿化养护每周工作计划篇(5)

目前,不少城市住宅小区在绿化时,往往规划设计高标准,施工养护低水平,造成了好景不长有的尴尬局面,也才有了“三分靠种、七分靠养”的业界俗语。所以,在日常园林绿化养护工作,再也不是简单的修剪与浇水,而是应该根据设计理念制定一套完善的养护管理计划,有针对性的将专业养护与科学管理应用到园林绿化养护工作中,让住宅小区的绿化环境既适应发展的需要,也满足居民审美与日常生活的需要。

1 根据小区植物普查制定养护计划

对小区所有的花木根据植物的生长特征、习性进行分类登记。根据登记情况,制定详实的年度绿化养护组织方案,以供各级养护管理人员参照实施。养护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养护工作内容,工作计划调控,以及后勤保障3个方面。养护工作内容主要介绍养护工作中开展的工作项目,如修剪、浇水、施肥及松土等。阐述其操作实施的代表做法,明确界定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养护工作重心,以及不同季节应该注意的问题,如抗旱浇水、防寒防冻等,以便根据季节、树植位置、环境等因素,早打算、早安排。关键的重点抓好肥、水、病、虫、剪5个方面的养护管理工作。

2 根据养护工作计划,下达目标任务

在绿化养护工作中,工作计划实行周计划、月计划、季度计划和年计划,根据层次不同,要求有相应的操作计划、执行计划和管理计划,通过3个计划间的紧密联系来综合调控掌握。操作计划是根据片区负责人自身工作需要制定的;执行计划是综合操作计划与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制定的班组内部计划;管理计划则是综合所有班组计划,再结合上级下达的临时任务做出。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根据确认后的工作计划来落实,每日做好工作记录,保证实施与计划的符合性,以备查、指导今后工作。针对养护过程中发生的特殊工作还制定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由专人负责管理,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常见的有防台、防汛、防雪、防冻、抗旱浇水、迎接检查及安全工作等。至于后勤保障则依附于养护工作的季节和天气,例如车辆管理及保养和园林机械管理及保养等。

3 分级分层管理,明确各自责任

在养护管理人员的组织结构上采取3层管理:主任――领班――员工。无论主任、领班及员工都应有规范的岗位职责,明确其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对上岗能力也有明确要求,并有相应的考核晋升标准。

4 对照养护标准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标准根据城市绿化养护标准等国家行业法规,综合形成一套完善的内部检查考核标准。检查考核按月进行,采取不定时检查和定查2种形式,并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奖惩,跟进问题所在,总结问题原因,并根据考核结果对月度计划进行针对性调整等。

5 加强对养护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

养护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完成绿化养护工作的主体,加强对他们技能的培训至关重要。在培训方面需要做到:①分层次区别对待,对管理层、执行层及一线操作层进行内容不同的培训,管理人员重在管理技术、专业技术和全局观念上;执行者则强调专业技能、实践经验和统筹安排;对操作者则是进行养护管理单项作业内容的培训,如修剪、除草、病虫害防治措施等。②培训方式多样化,根据工作特点与工作内容的不同,设计各式各样的培训方案,全方位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团队竞争力。

6 加强核算,控制成本

成本是企业经营的生命线,控制成本主要是把好人工、材料、机械等几个方面的关。控制人工就是最大限度发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把工时有效地用在提高工作质量上。材料控制是把好肥料、农药、水及劳动工具、劳保用品用具,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例如在用肥用药上,做好记录和检查。在机械费用控制上,强调调度运作水平和有效利用车辆,这样不仅节约了成本,也加强了工作效率。

7 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积累工作

认真准确记录好养护过程所发生的各项事宜,如病虫害防治,要记录清楚实施人员、时间、天气情况、农药品种及施药效果等。资料的积累,一方面可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验,计算苗木成活率与保存率;另一方面也是经验积累,发现工作失误的原因,使不合格项目有可追溯性,以便改进方法,提高管理技术。

8 改善与养护相结合,逐步完善小区景观环境

绿化养护每周工作计划篇(6)

“熊猫妹妹”名叫“熊猫小新”

9月10日,成都大熊猫繁育基地,一只一岁的熊猫幼仔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这只熊猫是红星美凯龙在该基地认养的第二只熊猫,早在2007年,红星美凯龙就认养了一只8个月大的熊幼仔猫,取名为“红星美凯龙”。与“熊猫哥哥”不同的是,此次被认领的“熊猫妹妹”多了两个 “家长”——北京国际设计周与世界看见,她被取名为“熊猫小新”。

“‘熊猫小新’名字的灵感来源于动漫形象‘蜡笔小新’。”红星美凯龙集团副总裁王伟介绍说,取这个名字是希望她能像“蜡笔小新”一样快乐开心,成为人人关注、人人喜爱的红星美凯龙绿色“形象大使”。

据了解,作为红星美凯龙认养“熊猫小新”的鼎力支持——北京国际设计周是由教育部、文化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与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联合承办的官方机构,除了举行每年一度的国际设计盛会以外,还依托首都北京的国际影响力,借助北京丰富的文化与科技资源,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对中国家居设计行业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

由著名艺术家朱哲琴女士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发起的“世界看见”中国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亲善行动也成为这一盛事的支持者。该组织是以推动环境和人文保护的公益行动,与“熊猫小新”一起,正式启动了跨年度的环球推广系列活动。

推绿色原创理念

红星美凯龙与北京国际设计周、世界看见携手认养“熊猫小新”并非偶然。据了解,红星美凯龙和北京国际设计周在倡导“绿色原创”设计上有着共同的理想。大熊猫是中国特有的国宝,作为重点保护动物之一,被称为“绿色、天然、环保”的形象代表。认养大熊猫这一公益行为,刚好与两者所推崇“绿色原创”设计的理念相契合,具有深远的意义。

据悉,在共同认养“熊猫小新”之前,8月19日,红星美凯龙和北京国际设计周合作推出的“億空间”家居设计生活馆,已在位于北京东五环的红星美凯龙朝阳路商场开业,北京国际设计周为其授名“北京国际设计周设计师品牌交易平台”,建立起了中国第一个基于设计师品牌概念的交易平台。

王伟表示,无论是开创“億空间”还是认养“熊猫小新”,都是希望能和中国设计周一起,在家居行业倡导“绿色原创”理念。“我们将共同引领智能化、节能化、环保减排的家居设计潮流,与此同时,提出与产业互动、与专业互动、与民众互动的生态?交互设计理念,以期从设计源头上推动家居原创设计市场化进程,为家居行业绿色环保做出应有贡献。”

令人关注的是,以推动环境和人文保护的公益行动为己任的“世界看见”中国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亲善行动借认养“熊猫小新”之机,了2012-2013环球推广系列活动计划。“世界看见”由著名艺术家朱哲琴女士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发起,以推动环境和人文保护的公益行动为己任。

在京启动绿色营销

为了让“熊猫小新”带来的绿色风潮传递给更多人,同时借此机会回馈有爱心的消费者,自9月8日起至9月28日,红星美凯龙在北京征集5000名“熊猫使者”,号召更多人与红星美凯龙一起共同关注“熊猫小新”的成长。

据悉,消费者只要拥有一张Panda Card熊猫卡即可成为“熊猫使者”。熊猫卡将在北京红星美凯龙五个商场内办理,每个商场限1000张。消费者可到店内凭身份证办理,每张熊猫卡的手续费用为100元。熊猫卡不仅是“熊猫使者”的身份证明,更具有特别价值——持熊猫卡的消费者于 9月22日至10月7日期间至红星美凯龙北京各商场消费时,满5000元可直接抵扣1000元货款。

绿化养护每周工作计划篇(7)

中图分类号:TU985.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5-0192-01

引 言

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相互影响的问题日益严重,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成为当今社会高速发展的趋势,如何创建宜居的生存环境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在打造地方特色园林工程的同时,保证工程质量显得特别重要,这除了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把关,更重要的做好成品保护,做好园林绿化工程的后期养护成为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石、把握好养护工程中的技术要领,对绿化苗木的施肥、浇灌、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方面采取适当的措施,是做好园林绿化养护的前提、

1 制定合适的养护计划方案

养护是好比一场长期的攻坚战,要在分析施工后植物的生长状况、土壤条件、周边环境等,制定详细而具体的计划方案.才能在后期养护中循序渐进.巩固施工效果的基础上让植物的生长环境逐步形成、周期性是养分的最大特点,不同的植物品种有其独特的生活习性,制定相应的养护计划,落实到实处,根据短期的养护效果进行调整,对采用措施、使用材料等方面作分析,作为日后常规养护的参考数据〔坚持用科学、有效的养护制度指导工作,能使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得到提升、养护计划方案的编写应该包含工程概况、施肥、修剪、浇灌等方面养护措施的应用。

2 土壤管理措施

土壤的肥力是植物赖以生存和循序生长的基础,土壤的好坏直接影响植物的长势,养护过程中一般采用不同的土壤改良技术来提升土壤的肥力,优化土壤结构、最基础的土壤改良就是除草松土,杂草对植物吸收的肥、水、光等养分进行抢夺,导致长势弱、容易生病的情况出现,所以要根据李节和气候,周期性进行杂草清除工作,通常在每年的秋末或者盛夏进行一次、除草完成要及时进行松土,其深度要根据根系树木的深浅来确定,通常在靠近主干部位时应逐渐地降低松土的深度,相反在远离树干的部位要逐渐的加深。

一般养护时间越长,土壤的肥力随着植物的吸收变得越来越低,也随着周边环境的变化变得贫疥,定期对土壤进行改良对植物生长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改良土壤可以通过深挖扩穴对进行熟化处理,根据分析土壤肥力的实际情况选择局部深挖或者全面深挖、深挖以后,发现土壤的质地是过沙过粘,都不利于植物根系的生长发育,拈性重的土壤易板结、通选性较差,容易使植物的根发生腐烂,沙性重的土壤容易漏水、干旱,这就要对土壤进行结构性改良,在原土混入熟耕土、高效基质营养土进行换填,提升土壤的综合性能

3 灌溉管理

植物的正常生长离不开水,对园林植物进行有效的灌溉,既可以保证植物生长所需,也可以改善土壤结构〔不同植物的习性、气候、李节、土壤条件不相同,也影响选用的灌溉方法科学合理的方式有两种:①喷灌,属于较为常用的灌溉方式,其工作的效率高,用水量小,灌溉范围比较小,但由于喷灌需要安装全套的输水管道和喷灌设备,前期投入耗费的人力、物力较大;②滴灌,属于较为先进的灌溉方式,其渗选力好,更为节约用水,减少人力的投入,主要是采用的小水流对植物根区进行浸湿灌水,更有利于植物的吸收,同时实现智能化、机械化结合的自动化养护管理〔做好植物灌溉的同时,要防止洪涝灾害,同时要做好园林绿化的排水处理、

4 施肥管理

种植阶段基肥处理的处理好坏直接影响后期养护的管理,植物生长的前期、后期需要的养分是最多的,在这段时间要进行必要的追肥〔前期的追肥包括植物开花前追肥、高峰生长期追肥、分化期花芽追肥等阶段,但由于各类植物生长阶段不同,不同的时期需要的肥料也不一样,就要根据植物生长状态,分析调控,慢慢把植物生长需要的肥料进行周期性施放

通常施肥主要在早春、晚秋进行,夏李不进行施肥,尤其不适合在仲夏进行施肥〔根外施肥要在室外温度较高,空气较干燥的晴朗天气下进行,最好在每天上午to点前或者下午4点后进行、为了使树木更好的吸收养分,施肥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要点,小树要结合松土进行施液态肥,大树要在冠幅内的地面均匀开穴进行干施后覆土,三年以上高大的树木原则上可以不施肥、

5 树木修剪

经常性树木修剪有利于植物的再次生长,但是园林植物的整形修剪是不能够随心所欲的,不但要考虑到园林植物的生长特性及李节的变化,还要掌握修剪得相关技术规范及植物生长的特殊要求,同时还要进行实地勘查,对其周边环境进行分析,因地制宜进行适当修剪〔修剪的顺序一般是从植物的树冠上部开始,遵照由大到小、逐步向下,由内向外的原则,同时要将折断的交叉枝、死枝、病虫害枝等无用的枝丫剪除〔树木修剪的切口要保持干净、平滑,对于枯死枝、病虫害枝要切至健康的组织分支处,并对伤口处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防止病害侵蚀、修剪尽量要选择植物的生长期或者休眠期进行,对于抗寒性较差的或者易发生抽条的植物要在早春李节进行修剪养护,对于常绿的植物一定要避开其旺盛的生长期进行修剪,不同植物的生活习性不同,其修剪的方式和要求也不一样,一般有以下几种:(1)对绿化乔灌木的修建要有稀有密,有型有款,错落有致;(2)对花卉的修剪要在花芽的分化前对其进行修剪,在花谢后要把残枝剪去; (3)对绿化草坪的修剪要做到整齐平整;(4)对绿篱和花坛的修剪一定要充分考虑其平整和协调性进行修剪。

6 病虫害防治

植物病虫害不仅仅影响园林植物的正常生长,而且还会影响人们观赏的心情,因此,必须加强园林绿化养护中常见病虫害的防治〔常见的虫害有天牛、木虱、潜叶蛾以及全龟子等,

主要的病害有根腐病、白粉病、炭疽病等〔对于园林绿化养护过程中遇到的病虫害:①要以“预防”为主,通过精细化管养,全面提高植物自身的抗病虫能力;②要经常对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病虫害要马上进行处理;③要对其采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以及化学防治等综合防治的方法,进行全面地防止病虫害的蔓延,进而降低病虫害对植物正常生长的影响、生物防治就是科学地利用以虫治虫、以生物治虫、以激素或者菌类治虫等方式进行防治的,进而达到很好的防治效果;物理防治方法则是采用灯光诱杀、饵料诱杀、热处理以及采卵块虫等方式进行防治;化学防治方法是选用低毒害、高效的、无污染的、保护天敌安全的相应药剂进行防治、不同的防治对象需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但在采取防治方法时要尽量选用环保的方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绿化养护每周工作计划篇(8)

中图分类号: TU986 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过程就是把园林规划设计者的设计意图转化为具体园林景观的过程。所以在施工过程中,为了达到设计人员预想绿化工程完成后所要达成的效果。就必须深刻领会设计人员的设计意图,并严格按施工图进行绿化施工,使其转化为现实的园林产品。但这还远远不够,如果种植前后不注意绿化养护工作,种植好的树木不久就可能枯萎死亡,那么前面的绿化工作就全部白费,设计者的意图和园林景观更无从谈起。实际上要想获得园林绿化工程的理想效果,还要在园林绿化施工的垒过程中始终重视园林养护和管理工作。

二、园林景观工程规划

1.园林规划目的

在适应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对园林的各组成部分进行合理安排和布局;在满足环境保护、文化娱乐、休憩、生产、服务等功能的同时,满足园林景观艺术等方面的要求。

2.园林规划的步骤

确定园林的类别、性质。了解园林绿化系统中的地位、作用和服务范围;深入调查研究群众的要求;着手规划工作,力求满足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文化水平和不同爱好的各类人群的需求。

3.园林规划的内容

平面包括出入口、园路(主次导游路线)布置、景区划分、园林建筑分布、园林植物配置;竖向包括地形、地貌和水体改造、园景塑造;预留发展用地;建园顺序等。

三、园林景观工程的绿化管理

园林绿化是面积一般在几万平方米以上,供人们参观展览,增长知识,参加各种游乐活动,交流交往,活跃文化生活,它的生态效益也是非常明显的。每个园林都是城市的“肺”,在园林里生物种类比较繁多,放出大量氧气,吸收大量二氧化碳,净化空气作用明显。综合性园林的活动内容,分区规划与园林规模有一定的联系,如确保园林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园林规模不宜小于1000m2。按近期公共绿化指标每人3~5m2,园林面积大小要根据周围环境、自然条件(地形、土壤、水分、植被)、园林的性质、活动内容、设施安全等进行规划。

1.优先选择本土植物

依据每一个地方的气候特征、土壤理化特征,在园林建设中运用地被植物时,应优先选取本地的地被植物。本地地被植物对当地的土壤、气候有很强的适应性,即使从深山中搬到城市里种植,它的适应性也优于从外地引进来的植物。本地地被植物的种植,也可表现出本地特色,避免与其它地区园林雷同。另外本地地被植物大量选用,可以节约成本,增加效益。本土野生地被植物拥有各异的生态位,它能满足园林景观的各种要求。本地野生地被资源的合理开发应用可减少某些外来物种的入侵,有利于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的协调发展,充分体现地方的资源特色。

2.实行生态配置

利用地被植物造景时,必须了解该地的环境因子,然后选择能够与之相适应的地被植物,根据选用的地被植物的生态习生、生长速度与长成后可达到的覆盖面积与乔、灌、草合理搭配,使各种生物各得其所,构成和谐、稳定、能长期共存的植物群落,才能取得较理想的效果。常绿树(香樟、桂花、广玉兰等)因为郁闭度高,树下面常常形成秃斑或空地,这些地方可以选择种植山麦冬、八角金盘、沿阶草等地被植物,这些植物比草坪易成活。在林分密度不大的树林中,这些地方光线较好,可选择开花的地被植物种植,例如常绿地被植物――― 佛甲草,春季茎叶碧绿,对落叶树林起了补充作用。在岩石上可配置虎耳草、络石、蕨类植物等岩生地被植物。台阶、石隙问种植石蒜类、阔叶山麦冬等。

3.植物间高度搭配要合理

地被植物一般都配置在植物群落的最下层,对乔灌木起衬托作用,它应与上层的乔灌木形成错落有致的组合。上层树木的分支点较低时,可选择一些贴地生长的地被植物;上层乔灌木分支点高的,可选择植株较高的地被植物;种植地开阔的地方,上层乔灌木稀疏,可配置较高的地被植物;种植地窄的地域,可配置较矮的地被植物。

四、园林景观工程的绿化养护

1.树木的养护

绿化林木,通过艺术设计,认真管理使之丛生大枝均衡生长,使植株保持内高外低,自然丰满的圆球形,错落有置,是绿化成功的关键之一。乔木要求树干笔直挺拔,应有计划地分批疏除老枝,培养新枝。成年大树及时锯掉不规则的树枝,对冠幅大,叶多枝小的挡风枝不锯掉,遇大风雨会折枝断干严重时连根拔起造成损失。灌木要求整齐有形有序,树形是树木不断生长和通过人工不断修剪而成,可修剪成圆球型、方型、扇型、磨菇型、抽象图案等。甚至可用铁丝编织文字或“双龙戏珠”,“孔雀开屏”等让树木的枝叶在其中生长,通过编织修剪而成。不管乔木灌木要及时清理残花废果,以免消耗养分。

2.草地的养护

草地养护原则是均匀一致,纯净无杂,四季常绿。在一般情况下,绿化草地可按种植时间的长短划分为4个阶段。一是种植至长满阶段,指初植草地,种植至1年或全覆盖(100%长满无空地)阶段,也叫长满期。二是旺长阶段,指植后2~5年,也叫旺长期。三是缓长阶段,指植后6~10年,也叫缓长期。四是退化阶段,指植后10~15年,也叫退化期。植后6~10年的草地,生长速度有所下降,工作重点是,注意防治病虫为害。检查时需拨开草丛才能发现幼虫。要及早发现及时在幼虫低龄用药,3d后清掉为害处的枯草,并补施稀尿素液,一周后开始恢复生长。

3.绿篱的养护管理

绿篙的肥水条件要求较高,初植绿篱,要在客土中拌入适量腐熟的有机肥,这样植后生长快。施肥原则是基肥足追肥速,剪后必施 必要时还进行根外施肥。水分管理,以保湿为主,表土干而不白,雨后排水防渍,以免引起烂根,影响生长。

4.盆栽花卉的养护管理

盆栽花卉在园林绿化中主要指盆栽时花和盆栽阴生植物2大类,盆栽花卉是经过2个阶段培育而成,第1个阶段是在花圃进行培育,第1个阶段是装盆后生长到具有观赏价植或开花前后,摆放到绿化景点中,以点缀美化生活。另外园林绿化中有少量成品盆景,置于特需的景点中,其栽培管理与木本盆栽花卉大致相同,不同的关键之处是修剪保形,不同的盆景有不同的艺术造形,如不修剪会失去原有的设计风格。盆景修剪,需由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技术员、园艺师操作,千万不能破坏观赏面,失去原有流派、风格和艺术造型。

五、结语

园林是与城市人类活动联系最为紧密的一个因子,其生态原则作为解决人居环境要遵循的五项原则之首,在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力度的同时,积极贯彻生态理念,提高生态管养意识,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养护管理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获取最大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使园林植物健康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绿化养护每周工作计划篇(9)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相关情况

管理养护项目名称: 管理养护地点:

二、合同金额

三、合同期限

自20xx年20xx年月

四、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合同总价及检查考核情况每半年支付乙方管理费用,因检查考核不达标,所产生的责任扣款从每半年拨付的经费期满,考核合格后全额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五、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为此合同有效部分。

六、本合同附件一枝江市城区道路绿化管理养护质量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附件二为工作量清单,两个附件均为此合同有效部分。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照《枝江市城区道路绿化管理养护质量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监督考核,对照《枝江市城区道路绿化管理养护质量标准及检查考核表》扣款。

2、在考核完成后,对乙方进行工程款拨付。

乙方责任:

1、组建工作专班,配备绿化专业专职管理人员1—2名,要求有多年从事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绿化工作标准和要求,责任心强,积极按照绿化要求和检验标准开展工作,全面负责管理和协调绿化养护工作、养护人员管理及具体工作安排; 按规定配备绿化养护人员,要求熟悉绿化养护的基本方法和要求,有从事过相关绿化工作经验,严格按照绿化工作标准开展工作,身体健康,服从指挥。

2、备好养护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割灌机、油锯、绿篱机、药水机,洒水车,运输车;养护人员统一工作服装,配备手锯、剪刀、安全帽、安全带等;高枝剪、梯子、绳索、药品等。

3、按照招标文件的《枝江市城区道路绿化管理养护质量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进行城区道路绿化管理养护。

4、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条款所述工作内容。

八、其他要求:

1,交接原则是现有状况交接,达到养护质量标准。工程量少量增加(壹千元以下)不作为增款依据。

2,对生产过程中技术处理意见不一致时,以甲方意见为准。养护人员要遵守招标方的有关规定,要严格按照其制定的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管理要求开展工作,工作要有记录,每进行一项工作之前必须向甲方的职能部门汇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法,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杜绝因盲目工作而违反了甲方管护要求。

3,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调整养护人员的工作安排,只要在养护管理范围内的,乙方须听从指挥。

4,乙方的绿化公司应负责绿化管理人员、养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绿化管养中的一切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单位应为其员工购买相关的保险。

5,乙方投标总价包括劳务、设备、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养护期间的水、电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6、乙方所提供的植物料、生产资料、机械设备必须满足绿化养护的要求,并且保证对环境没有污染。

7、因人为因素造成对苗木、设施等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并设立由甲方认可的防护措施,所发生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九、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和绿化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对乙方出现的严重未达约定养护管理目标的情况,甲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经乙方核实,扣除此项部分当月费用的30%;每月二张书面整改通知,扣除当月承包费用的20%;每月三张书面整改通知,扣除当月承包费用;连续二个月三张书面整改通知,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的同时扣除整个承包费用的90%。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

(2)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

(3)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提交招标机构一份备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绿化承包合同范文2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维护工程范围:

4、维护工程内容: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浇灌、松土和病虫害防治(详见附件:绿化养护管理方案)。

二、维护工程期限

维护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三、维护工程质量和考核

1.维护工程质量

乙方的维护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标准》规定的要求。绿地无杂草、无虫害,清洁干净,树木无虫害、无折枝、断根、剥皮,成长良好,乔、灌木修枝成形,保证已有树木存活率95%以上,并及时处理破绿、毁绿等突发事件。

2.维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绿化维护工作的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2)依法保护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正当合法权益。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关系。

(5)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承包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2)因工作需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协调处理园区内各种纠纷及对口部门的关系;

(3)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乙方对上岗人员必须有安全培训,建立安全作业制度,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4)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臵,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5)乙方必须根据园区维护工作的需要,配备好机械设备和专业工具,并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6)乙方必须及时支付所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依法承担所聘人员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责任。依法按规定支付应支付给相关单位的各类款项;

(7)乙方必须主动接受甲方的考核、考评及监督和检查;

(8)法律、法规规定的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验收方式

甲方每月定期采取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维护期满5日内甲方必须组织验收。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

(1)本维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详见附件:*****预算表)

(2)维护变更增加部分按实结算。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维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维护费用按月支付,每月甲方支付 元(合同总价的 %)。维护期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所有余款。

七、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3、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等一切责任,并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4、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八、其他事项

1、如有新增加或减少面积或项目,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可在当月验收单中按实际增加或减少额在当月服务费中增减。

2、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协议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如需续订协议,应在该协议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4、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5、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双方在开始进行协商之日起九十(90)天内仍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6、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7、此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绿化承包合同范文3为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甲方自愿将其受托管理的(中冶蓝城园区、大连国际商务城园区)绿化养护工作发包给乙方,由其为上述园区提供专业化绿化养护管理,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物业基本情况:

小区位于虎山路东方公园世家 ,园区公共绿化面积7800平方米,承包费用按一平方元,总费用 元。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内付全款的 %

二、绿化服务范围:

绿化范围建议辅以图纸标明并由双方签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承包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工具(施肥,农药)、包设备、包酬金的方式。

四、合同有效期:

年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

五、甲方责任:

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2、如遇绿化特殊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台风、火灾等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修剪等绿化养护或恢复工作。

3、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之要求进行作业。

4、无偿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所需之水电。

5、负责本合同约定绿化服务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甲方所有或提供的绿化设备的修复及完善(乙方自行增加的设施除外)。

6、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合同书中的承诺为甲方受托管理的公园世家园区绿化提供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之绿化员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及园区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工作时间,所有乙方绿化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卡上岗。

3、按照双方规定,选择素质良好,技术娴熟,形象好,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至少有一名经管理处认可的现场主管,需24小时待命)进场作业。

4、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绿化养护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审核;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本月工作总结。调整的月度工作计划需要报甲方备案。

5、乙方不得因其它绿化养护工地的需要等原因,随意将本园区的绿化员工调离;确需调离的,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象修剪等绿化养护措施到位,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有关检查,乙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

7、日常工作中,乙方派驻绿化养护员工若发现园区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现场主管应与甲方每周联检一次,每月至少指派一各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9、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养护员工的、住宿。因乙方员工发生劳动争议而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本合同项下绿化养护质量。

10、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作业事项。

11、乙方承诺自行办理公共责任保险。

七、工作人数、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工作质量标准:

(一)、乙方保证从 年 月 日起即安排 人进行入 园区绿化养护现场。

(二)、工作时间: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三《绿化养护工作情况说明》中的约定安排作业时间;除经甲方另行批准同意外,不得有时间差。

(三)、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的绿化养护人员不得同时为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绿化管理服务。

(四)、工作质量标准: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一《绿化管养标准》和附件二《绿化养护作业频次标准》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在绿化养护用水用电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措施以尽可能节约用水用电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1、不使用破损的水管;

2、在浇水时采用喷灌;

3、教育培养员工节水意识;

4、及时提交月度用水计划;

5、其它节水措施。

八、承包费用标准:

绿化养护服务承包费用:每月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整(RMB 元)。

九、付款方式:

费用按年结算,每年 月前,乙方持其开具的服务发票交给甲方结算上年的绿化养护承包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日内通过银行支票付款。

十、标准责任:

(一)甲方每月开展的绿化养护质量评审主要以周检结果为依据,并采取每周联合检查的形式;其中,周检查采取百分制,满分为一百分。周考核分达到99分,不扣减合同款;周考核分低于99分,扣减当月合同款的0.3%;周考核分低于98分者,扣减当月合同款的0.5%,周考核分低于97分,扣减当月合同款的1%。

(二)除本条第一款所及周检查以外,甲方下属管理处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以下严重不合格项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0.3%(不定期检查不计入周检结果中):

1、在同一周的检查中,发现经管理处指出为错误作业的,重复出现三次;

2、在同一周的检查中,绿化作业垃圾连续三天未清理;

3、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完成的除外);

4、员工当值时间内发生与工作明显无关的行为;

5、其他有违职业操守或客户意见较大,经查证属实的行为或结果等。

(三)、无论任何原因,乙方员工与甲方、业户每发生1次争吵,扣除扣乙方月合同款的2%;与甲方、业户发生打架斗殴行为,乙方应立即调换绿化员工,并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10%,依次类推。

(四)、工作期内如有绿化养护人员短缺,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酬金之平均每人每日费用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五)、工作期内如使用的绿化物料、苗木、工具、设备低于/少于/不符合投标书中所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要求等,甲方有权按照投标书中列明之单价与短缺数量乘积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六)、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十天仍未改善,甲方有权雇佣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所需一切费用则从合同款中扣除。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如台风、山洪等,而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雇佣工人进行有关工作,一切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七、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开展工作,受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物料、苗木等,导致养护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对乙方给予有关罚款(日常养护除外)。

(八)、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失去物业管理权或因业主反对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扣留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部分的,乙方仍应赔偿: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园区环境、降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难以为继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无效果的;

2、乙方周考核分低于96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扣留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3、在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检查和创优等园林绿化质量评比过程中,园区绿化未能达标的;

4、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转包的。

(十)、甲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支付乙方绿化养护承包费的,乙方除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以外,还可向甲方追索延迟支付的绿化养护承包费。

十二、赔偿责任:

1、乙方负责承担其派驻人员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乙方任何员工因意外伤亡,甲方概不负责;

2、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身伤亡事件或任何财产损坏、损失,乙方须负完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不付上述费用时,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之数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三、其它事项: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绿化面积扩大/缩小或者增加绿化改造工程时,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二)、为便于双方的正常工作联系,乙方自行配备相应设备;乙方人员保持工作期间通信状态良好;

(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合同相关内容;

(四)、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有相抵触的地方,按本合同约定内容执行;本合同未作约定事项。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下列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绿化管养标准

2、绿化养护作业频次标准

3、绿化管养质量检查评分表

4、绿化养护工作情况说明

5、绿化养护报价表

6、现场管理制度

7、安全作业制度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绿化养护每周工作计划篇(10)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含建制镇,下同)规划区的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的绿化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其他绿化活动,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第五条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捐资或以其他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绿地养护。

第六条城市绿化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及其他绿化义务。

第八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绿化工作,并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城市规划、土地、建设、房产、公安、交通、水务、工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城市绿地和城市绿化设施的义务,有制止、举报损害城市绿地和城市绿化设施行为的权利。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明确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

第十二条城市绿地系统分期实施规划,由市、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城市绿地系统年度实施计划,由市、区、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绿地系统分期实施规划编制,并纳入城市年度建设计划。

第十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度的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安排相应的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维护和管理。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城市绿化建设资金。

第十五条城市各类绿地实行绿线管制。

城市绿线分为实施线和控制线。实施线是现状绿地的界线;控制线是已经规划但尚未建成的绿地界线。

第十六条城市绿线由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经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安排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一)新开发建设的居住区不低于30%,旧城改造建设的居住区不低于25%;

(二)医院、疗养院、学校、机关团体不低于35%;

(三)工业企业、仓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不低于20%,其中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污染物的工业企业不低于30%,并按照规定标准设立防护林带;

(四)新建城市主干道不低于20%,次干道不低于15%;

(五)公园不低于70%;

(六)风景名胜区不低于80%。

内河改建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安排内河两侧配套绿化用地,每侧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50%。

第十九条苗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的建设,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生产绿地面积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率应当不低于2%。

第二十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项目时,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绿化用地标准规划绿化用地。

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同类地区异地建设所缺面积的绿地,并承担建设费用。

第二十一条城市公共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城市公共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后,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

第二十二条新建工程项目,其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拆除绿化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平整场地,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绿化用地进行验收。绿化工程的完成时间,不准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

第二十三条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执行。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验收。绿化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建设与管护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承担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按照资质等级承接相应的绿化工程,不准违反资质标准超越等级承揽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

第二十五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应当绿化而没有绿化的空地,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明确绿化责任,限期绿化。

第二十六条11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1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

对11周岁至17周岁的青少年,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就近安排绿化劳动。

18周岁以上有义务植树法定义务的公民,因特殊情况按照本条一款规定承担义务植树有困难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申请,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按照规定缴纳绿化费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排绿化。

第二十七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苗木生产基地规划和建设的指导,组织搞好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培育优良品种,保证城市绿化需要。

第三章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绿地养护责任:

(一)公共、防护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绿地,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养护;

(二)单位和单位自有生活区绿地,由单位养护;

(三)居住区绿地,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由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养护;在其他区域内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组织养护。

第二十九条绿地养护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对绿地植物进行养护管理,保证树木花草正常生长。

第三十条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绿化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第三十一条因城市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绿地的,应当经市、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挖掘单位应当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绿地占挖费和恢复费,并按照要求恢复绿地;恢复的,退还恢复费;未恢复的,不退还恢复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绿化;代为绿化完成的时间,不准晚于批准占挖时限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

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占用的,应当重新办理手续。

第三十二条在绿地内,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践踏草坪,损坏设施;

(二)放牧牲畜,遛放宠物;

(三)打柴割草,种植农作物;

(四)挖坑取土,倾倒垃圾;

(五)晾晒物品,堆放冰雪;

(六)其他有害绿地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树木所有权,按照下列规定确认:

(一)单位在自有场区栽植的树木,归单位所有;

(二)居民在自有庭院栽植的树木,归居民所有;

(三)本条(一)、(二)项规定以外的树木,归国家所有。

第三十四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区、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古树名木进行统一登记、建档和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损坏或者砍伐古树名木。

第三十五条砍伐、移植和非正常修剪树木,应当经市、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砍伐树木的,除向树木所有人缴纳赔偿费外,每伐一株,应当补栽五株以上,并按照补栽株数每株五百元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成活保证金。移植和非正常修剪的,按照树木赔偿费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成活保证金。补栽、移植和修剪成活的,退还保证金;未成活的,以保证金抵作栽植费用。

树木赔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各类管线应当与街路、绿地内的树木保持安全间距。管线管理单位铺设、维修地下管线进行挖掘影响树木生长时,应当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城市绿化专业单位指导下挖掘。

第三十七条封闭施工场地内的树木,由建设单位负责保护。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树木保护协议并按照树木赔偿费2倍缴纳树木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树木未损伤的,退回押金;损伤的,用树木保护押金补偿。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树木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树木。

第三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树木,树木养护责任单位申请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鉴定后,可以按照要求及时砍伐更新:

(一)发生严重病虫害无法挽救的;

(二)严重倾斜,阻碍交通或者危及人身、建筑物安全的;

(三)已经死亡的。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树木养护责任单位申请后7日内作出鉴定;情况复杂的,可以在15日内作出鉴定。

第三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有下列损坏树木的行为:

(一)剥皮、挖根;

(二)就树搭棚、架设线缆;

(三)攀登树木或者折枝;

(四)刻画、钉钉、拴系牲畜、拴绳挂物;

(五)在距离树木1米以内堆放物料,2米以内挖沙取土、挖坑、挖窖;

(六)向树木根部倾倒危害树木生长的物质;

(七)其他有碍树木生长的行为。

第四十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做好植物检疫、病虫害预测工作,并指导养护责任单位做好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工作。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不改正或者未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新建工程项目竣工后的绿化用地未达到规划确定标准的,对建设单位处以缺少绿化用地面积绿化建设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二)建设工程竣工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绿化的,对建设单位处以绿化建设费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三)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对建设单位处以设计费、施工费或者监理费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四)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担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或者监理业务的,对设计、施工或者监理单位处以设计、施工、监理费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五)在开工前未缴纳树木保护押金的,对建设单位处以树木保护押金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砍伐古树名木的,每株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损坏古树名木的,每株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擅自移植、砍伐树木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四)擅自非正常修剪树木或者挖掘影响树木生长的,每株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五)施工现场的树木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树木损坏的,对施工单位处以树木赔偿费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剥皮、挖根或者向树木根部倾倒危害树木生长的物质造成树木损坏的,处以树木赔偿费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二)攀登树木或者在树木上拴系牲畜、拴绳挂物的,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三)折枝、在树木上刻划、钉钉或者在距离树木1米以内堆放物料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在距离树木2米以内挖沙取土、挖坑、挖窖或者就树搭棚、在树上架设线缆的,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造成树木损坏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擅自占用、挖掘绿地的,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处以占用、挖掘面积每平方米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绿地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践踏草坪、晾晒物品或者放牧牲畜,遛放宠物的,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二)打柴割草、种植农作物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倾倒垃圾、堆放冰雪的,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损坏绿地设施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造成绿地或者设施损坏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没有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县(市),由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单位实施。

第四十八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做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省有关听证程序的规定,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执罚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听证。

第四十九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法定管理和监督职责,不得越权执法或者推诿、放弃法定职责,不得,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履行职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对行政执法人员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不依法说明理由和依据的行政执法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

第五十一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未依法履行法定管理和监督职责或者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利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侮辱、殴打城市绿化工作人员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人员,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十五条罚款使用的票据和罚款的处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一篇: 失业证明 下一篇: 农村科普工作计划
相关精选
相关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