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生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12-10 14:19:45

农村医生论文

农村医生论文篇(1)

大部分农村卫生医院设备全部是20世纪70、80年代的淘汰医疗设施,根本不能满足临床要求,致使病患外流严重。而且卫生医院自身和社会力量均无投资基础建设积极性,任其严重滞后,根本无法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从而在群众心中也失去了地位和信任。

1.2医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

在农村当前医务人员之中,具备大专学历以上的只占百分之几。中专学历以上的虽占有一定比例,但大部分是没有临床经验的新任人员,大部分就医人员并不具备相适应的学历要求,并且平均年纪较大,技术水准落后,与服务对象对医疗品质需求相差甚远,尤其是相当部分农村卫生医院连正规检验、放射人员都没有配备。

1.3村医疗卫生经费极为不足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原有卫生体制被打破。医疗单位也把自我经济利益放在重要地位,尽管国家每年针对卫生事业投入都在持续加大,但农村卫生部分根本得不到多少利益可运用。因此,乡镇卫生医院经济状况普遍都不景气,很多乡镇卫生医院拖欠职工工资是常见现象。这种经费严重不足将导致医疗设备落后、医生工作积极性不高、医疗水准跟不上等不良后果。

2对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培养的分析

2.1积极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除了要了解相关仪器专业知识和运用外,还要掌握生物工程和有关医学知识。作为医疗人员要培养独立思考分析问题能力,提升医护人员动手实践能力,做到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同时,要与临床医生进行紧密配合,充分运用仪器设备功能,让医疗设备发挥应有社会、经济效益。加强团队意识,相互协作,取长补短。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和交流,以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既发挥群体智慧,又在互相学习中强化理解,充分发挥个人特长。

2.2积极参加有关学术交流

鼓励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积极参加学术沟通,通过各种形式了解相关医疗新动态,紧跟相关学科发展前沿,更新知识、开阔视野;了解当今最新医疗发展趋势,学习先进医疗设备管理方法,研究学术交流实践中遇到疑难问题,探索现代医疗器械管理方法,总结经验,动手撰写有关论文,提升自我,为进一步提高医学造诣奠定基础。

2.3创造进修条件,争取脱产学习

脱产学习是继续教育中较为普遍主要的教育形式之一,其最大优势在于可暂时摆脱工作劳累,到院校专心学习或培训,并满足不同技术层次人员的需求。院校是新知识、新技术的培养和传播基地,许多新知识、新技术通过院校能够传播和发展。通过院校学习让理论知识扎实、技术精湛,为今后在工作中处理疑难杂症打下坚实基础。还要求鼓励专业人员到社会上考取等级证书或单科结业证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为参加培训学习的医务人员提供时间和经济上的支持和鼓励。

2.4紧抓良好机遇,引进高端人才

在当前这一阶段,部分医疗机构已开始招收相关的医疗人员,尤其在缺少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医院,可采取这种招收形式从地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引入有关专业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舒缓部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短缺、技术滞后、知识不能及时更新的矛盾和压力。

3如何培养适应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人才

3.1继续学习专业医疗知识,适应社会经济需求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伴随生产力水准提升,现展更需要宽、专、多能的综合型医疗人才,以往那些单能型工作职位已出现下降走势,纯体力劳动的工作是要被智力工作所替代的,以智力支持为主的智能工作岗位已成为21世纪人才市场的主流,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应继续学习专业医疗知识,更好为社会经济和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服务。

3.2工作之余继续学习,跟上知识更新步伐

21世纪是人类历史上知识更新最快时期,在知识量上不断进行翻番更新,很多学者将这种知识快速增长和社会进步效应称之为知识革命,所以,特别强调终身教育的重要性。知识创新和老化总是在不断交替中进行,不加强学习而只靠经验一样是会落后的。专业知识学习、技术素质提升可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专家授课、积极参与各类社会调查活动、和老师共同从事科研活动等均有助于专业知识的继续学习和医疗能力提升。

3.3培养拓展创新精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进展

农村医生论文篇(2)

(一)忻州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情况

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共5所,编制床位1430张,人员编制2050名;县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46所,编制床位4193张,人员编制5657名;乡镇卫生院185所,编制床位3182张,人员编制3089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编制床位72张,人员编制202名。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19个,工作人员172名;设立村卫生室4325个,工作人员6604名。卫生机构共有床位12177张(全口径),每千人口3.93张,其中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共有床位8877张,每千人口2.864张。

(二)乡镇卫生院收支状况

全市185所乡镇卫生院,“一乡一院”。2012年全市财政用于乡镇卫生院的补助资金为16623.8万元,占其总收入的54.09%,平均每个卫生院补助89.86万元。2012年全市乡镇卫生院总诊疗人次数为201.45万人次,平均每个卫生院1.05万人次。2012年全市乡镇卫生院的总收入为30731.4万元(包括基建投资3069万),平均每个卫生院为166.12万元;总支出为28753.8万元,平均每个卫生院155.43万元。

(三)乡镇卫生院人员构成情况

乡镇卫生院共有工作人员319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829人。截至2012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数为1288人,注册护士570人,药师153人,技师(含检验师)161人,其他技术人员206人。

(四)乡镇卫生院体制机制状况

乡镇卫生院承担农村基本医疗服务、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农村妇幼保健、农村健康教育、农村爱国卫生和公共卫生应急等具体职责,把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作为中心工作。人员、工作由乡镇卫生院和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业务对口部门共同管理。目前,乡镇卫生院全部划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经费由县财政差额补助变为全额补助。村卫生室的机构、人员不属编制、人事部门管理,其机构设立、人员聘用和工作要求及经费等均由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安排施行。

(五)基本评估

1.公益属性得以确立。依据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职责,将其功能明确为公益性一类,人员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政府承担起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责任。

2.机构布局基本合理。全市14个县(市区),共设立综合医院14所、中医院13所、妇幼保健院14所,基本实现了全覆盖;185个乡镇,设立卫生院185所,实现了全覆盖;4971个行政村,设立村卫生室4325个,覆盖率为87%。

3.供给水平基本适度。国家要求“十二五”期末床位达到每千人4张(全口径),其中民营机构床位要达到20%,公立医院应达到每千人3.2张。目前,国家部属医院床位可达每千人0.048张,山西省级医院床位可达每千人0.325张。忻州市公立医院、卫生院床位每千人2.864张,其中市级医院每千人0.46张,县级医院每千人1.353张,乡镇卫生院每千人1.026张,供给水平基本适度。

4.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有所提高。公益属性的确立、人员工资的保证、基础设施的改善,有效地降低了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趋利性态势,提高了员工为民服务的意识,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5.农村居民的满意度上升。基础设施的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行,使全市农村居民参合率达到98.98%,大病就医得到补助,就医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改善,农村居民的满意度相应上升。

二、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当前,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架构和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框架初步建立,但由于多方面原因,仍存在体制机制上的问题需要解决。

(一)构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农村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政策落实难以完全到位

1.政府财政投入不足,且投向不够合理。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地方财政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年度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忻州市2012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上年增长19.26%,但医疗卫生支出同上年相比增长14.46%,明显低于财政支出增长比例。2012年在医疗卫生支出的153110万元中,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支出为17612.2万元,仅占总支出的11.5%,这种情况在全国具有普遍性,而且投入主要集中在城市、城区、城镇群体。

2.农村卫生室建设明显滞后。作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网底的村卫生室建设,没有得到应有重视,所用房屋由村委会自行解决,有的破旧,不符合医药用房的基本卫生条件;有的村卫生室设在村卫生员个人家,卫生设施根本无从谈起。

3.基本药物制度落实难。国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首要目的是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但从基层的实际情况看,一些物美价廉的基本药物时常断货。基础药物在生产、供应、销售三个环节均存在问题。

4.“药品零差价”政策执行难。为解决基层民众“看病贵”的问题,国家实行医药分开、药品零差价的医疗体制改革政策,但由于供应环节的问题,造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政府经招标采购的药品供应网点购买的药品,价格远远高于生产厂家出厂价,部分药品甚至高于市场零售价。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筹资机制不长效,农民个人出资部分靠的是乡村干部和医生挨家挨户的宣传说服,这种靠行政手段组织征收困难大、成本高、不可持续。集体经济组织筹资,对于基本上没有集体经济的贫困地区来说,几乎为零。政府筹资部分,近几年不断增加,成为新农合筹资的主体,但筹资水平只相当于城镇职工的1/10~1/20,且缺乏制度保障。二是大病统筹补偿受益面距离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还有较大差距,造成农民“小病不治自己扛”和“小病当作大病医”的现象同时存在,新农合制度还在经受考验。

(二)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素质不高、人才匮乏,成为提升服务水平的瓶颈

1.农村医疗卫生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医疗卫生人员是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标志。截至2012年底,乡镇卫生院人员中,大学本科学历的占8.98%,大学专科学历的占23.8%,中专学历的占42.95%,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占24.27%;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占1.06%,中级职称的占20.08%,初级职称的占61.46%,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明显缺乏;具有卫生技术执业资格的仅占41.1%,其中药剂师、技师(检验师)平均每个卫生院不足1名。

2.历史遗留的“集体”、“小集体”人员处境难堪。由计划经济时代农村医疗机构依托集体经济而产生的“集体”、“小集体”人员,身份无法置换,到龄无法退休,至今仍滞留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有的没有列入人员编制序列,长期游离于体制之外,且工资待遇很低。

3.农村医疗卫生队伍青黄不接。队伍培养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关键因素。目前,没有一所针对农村培养综合性(全科)医疗人才的院校。同时,社会人生观、价值观的变化,使得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不愿意到生活条件艰苦、工资福利待遇较低的农村,造成目前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人才匮乏、青黄不接。

三、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若干思考

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针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创新,采取有力措施。

一是确立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地位。农村基本医疗卫生主要包括覆盖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常见病、地方病和多发病等基本医疗服务,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这都是应由政府承担责任、公平向全体农村居民提供的公共产品。因此,要确立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地位,解决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投入不足的问题,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在根本上向医疗服务网络倾斜,提高其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是建立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联合体。组建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联合体,可能是一种积极的探索。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大学附属郑州中心医院,跨区域组建包括45家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联合体的探索,为我们提供了借鉴。联合体实行“基层首诊、分级诊治、急慢分治、双向转诊”,有利于患者诊治,减轻了患者的负担;有利于缓解人们“大医院看病经济难”、“小医院看病治愈难”的心理压力;有利于乡镇卫生院吸引更多患者就诊和重病患者后期治疗,减轻龙头医院负担;有利于在降低患者诊治费用的同时为国家节约大量资金。但是从技术和制度层面讲,第一,联合体内转诊、会诊、专家出诊都靠电话联系,影响快速诊断和高效治疗,需要搭建远程高清会诊平台。第二,医保和新农合的相关规定,由于转诊住院起付费和补偿机制不同,制约了双向转诊,尤其是恢复期病人往乡镇医院转,可节约国家医保资金,但医保起付费的再次缴纳,影响患者积极性,需要对相关规定作合理调整。

三是将农村村级卫生室建设纳入国家正式规划。对最直接最便利为农村居民提供最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农村卫生室的建设,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正式规划,加大扶持力度,使其更好地发挥网底功效。

农村医生论文篇(3)

中国城乡间医疗卫生资源差距显著且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医疗卫生资源过度向城市倾斜,农村医疗卫生资源极其匮乏。从人均卫生费用来看,2002-2011年城市由987.07元增长到2695.1元,增加了1708.03元,农村由258.33元增长到871.6元,仅增加了613.27元,城市是农村的2.8倍。从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来看,2007-2011年城市由4.9个增加到6.24个,增加了1.34个;农村由2个增加到2.80,仅增加0.8个。从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来看,2003年城市为4.88人,农村为2.26人,城市是农村的2.2倍;2011年城市为7.97人,农村为3.18人,差距扩大到2.5倍。其中2011年城市每千人口执业医生数为2.8人,农村仅为0.95人,城市是农村的2.9倍;城市每千人口的注册护士数为3.32人,农村仅为0.98人,城市是农村的3.4倍。[1]

(二)农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可及性较低

农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是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现状及对农民医疗卫生需求的满足程度,具体包括物质可及性、地理可及性和经济可及性三个方面。当前农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可及性较低主要体现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低,农民的患病率未降反升,未就诊率居高不下等方面。2011年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数仅为1.16个,人员数仅为1.32人。2011年全国设卫生室的行政村占93.4%,平均每村卫生室人员2.29人,每千农业人口村卫生室人员数仅为1.53人。2011年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构成中,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为0,大学学历人员仅为5.6%,中专、高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比例达60.5%。村级卫生组织中中专、高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比例高达90%,其中1/3村医没有学历。2011年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构成中,初级职称及未聘的人员比例达84.7%,高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仅占0.8%。乡镇卫生院2011年诊疗人次为8.66亿次,比2009年下降0.11亿次;入院人数为3449万人,比2009年减少359万人。[2]据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农村家庭离最近医疗单位距离1公里以上的比例为42%,其中边远地区的农村家庭离最近医疗单位距离5公里以上的比例高达22.9%;农村家庭10分钟以上才能达到医疗点的比例为34.4%,边远地区的农村家庭20分钟以上才能到达医疗点的比例高达36.9%。农村居民的患病率由2003年的139.5‰上升到2008年的176.7‰。2008年农村居民两周新发病未就诊率仍达35.6%。[3]

(三)农民医疗卫生费用负担过重

农民医疗卫生费用负担过重,是当前中国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绩效困境的突出表现。医疗卫生费用高速增长,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加之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低,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凸显。1990-2011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686.31元增加到6,977.29元,增加了10.17倍;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由19.02元增加到436.75元,增加了22.96倍,农村居民卫生支出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其收入增长速度。从我国县属门诊和住院费用来看,1990-2011年门诊人均医疗费用由8.1元增加到131.8元,增加了15.27倍;住院人均医疗费用由309.9元增加到3549.3元,增加了10.45倍,同样也超过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4]尽管2008年全国已经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快速上涨的医疗费用,很快就吞噬掉了各地有限的合作医疗基金,一些农民只能“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据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经医生诊断需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农村为20%,其中医生诊断需住院而病人未住院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的占70.3%;疾病或损伤导致农村家庭贫困的比例为37.8%。[5]

(四)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变革缺乏可持续性

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变革缺乏持续性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职能定位不明确、制度与制度环境耦合性不足等导致的农村医疗卫生制度无法适应制度环境的现实与变迁。实践证明,任何一项制度的推行,没有健全的法律机制,都难以形成长效机制。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然而,由于国家没有把发展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纳入强制实施的法律范畴,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从未上升为政府对社会的一种法定义务,农村医疗卫生制度供给失去了强制性威力。在缺乏法律保障的情况下,农村医疗卫生制度供给与变革受制于意识形态、国家政策以及公共财政状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陷入供给不足和低绩效困境。如改革开放前,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农民借鉴农业合作社的经验,创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合作医疗与当时政治动员式的集权体制、制度和计划经济下的医疗服务递送体系等制度环境实现了良好的耦合,发挥了较高的制度绩效。改革开放后,农村的政治经济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政社合一”的集体经济组织瓦解,市场化的医疗服务递送体系逐步形成。政府片面强调发展经济,没有把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列入社会发展目标,并未能根据农村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对农村医疗卫生制度进行适应性调整和变革,导致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绩效低下。

二中国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绩效的影响因素

回顾和梳理中国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变迁历程可以发现,农村医疗卫生制度供给与改革理念的偏差、医疗卫生城乡二元制度结构的影响、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决策机制不科学以及农村医疗卫生公共财政投入不足是导致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绩效的现实困境,阻碍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创新的主要原因。

(一)农村医疗卫生制度供给与改革理念的偏差

农村医疗卫生制度供给的核心价值理念应该是促进社会平等、公平,维护农民基本健康权利。然而,改革开放初期对于制度供给的“可以对经济发展过程做出卓有成效的贡献”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工具导向定位,体现了价值导向上效率偏重的理念偏差。改革开放前,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创新被视为服务于城市重工业发展战略的政策性工具,在思想上急躁冒进和急于求成,在发展规模上盲目追求“大”和“公”,在办医体制上否定多种形式并存,极大地破坏了农村医疗卫生体制和农村办医积极性,使许多地方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合作医疗制度变成了有名无实的空架子。[6]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创新重心从公平转向效率,创新重点在应对财政负担以及提升服务效率等方面,制度供给成为服务经济发展、节约公共财政成本、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工具。新农合实施以来,农村医疗卫生制度服务经济发展的工具性价值导向并未得到根本扭转。

(二)医疗卫生传统城乡二元制度结构的影响

医疗卫生传统城乡二元制度结构,是造成医疗卫生资源城乡二元差距显著、农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可及性较差的重要原因。建国以来,受传统意识形态、国家发展战略等的影响,逐步形成和强化了城乡二元的医疗卫生制度体系,导致了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差距的扩大。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为保障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逐步形成了以户籍制度、统购统销和“三位一体”制度基础为主要特征的城乡二元结构。政府在城市建立了公费医疗保障和劳保医疗制度,个人基本上不用付费。农村地区则实施以集体经济(公社、生产队)为依托社区性质的合作医疗制度。这种模式实质上是由农民隐性承担农村医疗卫生活动中的绝大部分成本,直接导致了城乡差距的形成并持续扩大。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逐步开展了放权让利、扩大医院自等方面的改革,形成了以效率为标准的医疗资源的配置方式,导致医疗服务资源在层次布局上向高端服务集中,优质资源过分向城市大医院集中,广大农村仍然缺医少药。进入新世纪,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农村税费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医疗卫生差距呈现缩小的趋势。然而这些政策和制度的实施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和扭转城乡二元的医疗卫生制度。

(三)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决策机制不科学

决策机制不科学是导致医疗卫生资源城乡二元差距显著,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可及性较差,以及医疗卫生的供给和需求矛盾的重要原因。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医疗卫生产品的供给数量和质量的决策都由各级政府和决定自上而下的决定,不存在农民表达医疗卫生需求的个人偏好的渠道。改革开放后,和生产队被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所取代,实行“乡政村治”的新治理模式。然而这种模式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医疗卫生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农村医疗卫生供给主要不是根据农民的医疗卫生需求决定,而是由各级政府通过行政强制性决策。由于缺乏有效的农村医疗卫生供给协商和谈判机制,各级政府在政绩考核的驱动下没有动力和激励去考虑这种供给是否符合农民的需要,农民无法在农村医疗卫生供给中体现自己的意志。2006年,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开通了“我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言献策”专栏,诸多媒体还开展了相关的民意调查。然而,大多数农民未能参与到医疗卫生政策讨论中来,决策缺乏政府与公民平等对话的互动机制,最终政策方案老百姓直呼看不懂。另外,由于缺乏平等博弈的平台和机制,政策出台前进行网上征求民众意见的程序,但是往往“征而不听”,民主参与的“形式”与“实质”脱节,医疗卫生政策被强势利益集团和少数既得利益者操纵。

(四)农村医疗卫生公共财政投入不足

公共财政投入不足是导致农民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医疗公共服务可及性较差的根本原因。建国后,为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优先发展重工业,政府选择了“甩包袱”的财政释放路径,农村医疗保障成为抛弃对象,其所需资金基本属于制度外供给。国家财政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仅仅体现在补贴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并且严格控制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改革开放后,中国实行了以放权让利为内容的财政分权制度改革,地方政府成为农村医疗卫生投入的责任主体,中央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的宏观调控能力削弱。由于受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差异以及以GDP为主导的政绩考核方式的影响,地方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投入严重不足。1991-2000年的10年间,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投入绝对值有所增长,但比重却由12.5%下降到6.5%。[7]国家财政在卫生事业费中用于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费1979年为1亿元,1999年下降到了3500万元,仅占全部卫生事业费的0.36%,农民人均不足4分钱[8]。1998-2002年政府对农村卫生机构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由1.02%下降为0.69%。1998年全国乡镇卫生院总支出中只有10.5%来自政府财政补助。2003年以来,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绝对数虽逐年增加,但农村医疗卫生公共财政投入不足状况并未得到扭转。城市人均医疗卫生财政投入一直是农村医疗卫生财政投入的3-4倍。大部分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得不到足够的公共财政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的能力较低。

三中国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破解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绩效的现实困境,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科学创新,应从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构建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协同推进的制度创新模式、以改革城乡二元制度结构为重点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创新以及注重培养多样学习源以寻求制度的有效创新和突破等四个方面展开。

(一)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

提升医疗卫生公益性,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农民健康权益作为农村医疗卫生制度供给和变革的价值理念,坚持农村医药卫生事业为农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农民健康为中心,以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为核心和关键。二是规范和落实政府在农村医疗卫生中的责任。明确政府在医疗卫生中的制度创新、战略规划、筹资、优化资源配置以及监管和绩效评估等方面的主要责任。三是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和稳定增长机制,切实保障所有农民都比较公平地享有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农村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四是要回应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尤其是农村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着力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构建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协同推进的制度创新模式

提升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绩效,必须构建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协同推进的制度创新模式。一是发挥政府在制度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其制度创新意识和能力。政府主导着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创新活动,享有制度创新的最终决定权,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居于核心地位。政府应在完善政策、搭建平台、创建机制以及卓越创新实践的持续和推广中积极主动发挥自身作用,创造良好的制度创新环境;另一方面,明确政府制度创新法定职责。二是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应通过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职责,将各级政府的制度创新职能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推动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行为。要促进各级政府间良性竞争与合作,加强宣传与培养地方政府创新精神,对于制度创新给予必要的奖励与政策扶持。三是健全制度创新专家咨询机制。地方政府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创新必须借助外脑和思想库,发挥专家的优势,运用集体的智慧,优化专家参与结构,提升制度创新的能力。四是健全农民利益诉求表达与政府回应互动机制。要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与制度创新的决策听证、立法参与等制度,健全政府制度创新回应机制。要建立农村医疗改革政府决策承诺制、公示制度、民调制度、复决权制度等,实现民意表达与政府回应良性互动,保障医疗卫生制度创新的科学性。

(三)以改革城乡二元制度结构为重点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创新

建国以来,中国实行城乡二元的制度结构,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严重滞后。城乡二元制度结构已经成为当前影响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一是要建立城乡医疗卫生均衡发展的财政保障机制,根据地方财政状况,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统一支援和有差别地资金分配制度。二是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财权”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支出的责任和范围,县、乡、村三级医疗财权与医疗事权要统一。三是要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财政性投入体系,明确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财政性支出占GDP的比例,合理确定城乡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共财政的比例,依法落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财政经费增长机制。四是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的交流与激活,促进城市医院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鼓励医疗机构和中高级卫生人员“错位下沉”,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的良性互动。

农村医生论文篇(4)

医疗卫生体制是公共管理研究中的重要领域,也是当代世界公共管理面临的一个带有共性的现实难题。我国是农业大国,全国8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因此,农村医疗卫生体制在整个卫生医疗体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体制的良性运转直接关系到我国农民的身体健康水平,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和政府十分关注的“三农”问题,实施了农村税费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举措。近3年,中共中央连续制定出台了关于“三农”问题的3个一号文件,开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6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7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2006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8个一号文件。文件要求,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解决农民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从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突出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着力解决农村基础设施滞后和农民上学难、看病难等突出问题,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一个良好开局。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健康是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从制度上保障人民健康,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希望解决的现实问题之一,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内含及特征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早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它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举办的一种具有福利性质的医疗保障制度。经过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发展,到70年代取得辉煌的成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赤脚医生队伍一起被称为农村卫生的“三大法宝”,受到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推崇。到1980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行政村(生产大队)实行合作医疗,覆盖了85%的农村人口。受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一部分干部认为合作医疗是“搞平均主义”的思想认识上的偏差等因素影响,全国大多数社队的合作医疗快速地走向解体、停办,绝大部分村合作医疗站变成了乡村医生的私人诊所,致使合作医疗覆盖面大幅下降,由1980年90%骤降到1983年20%以下。1989年统计资料表明,继续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全国的4.8%,农村合作医疗跌入了低谷。自费医疗制度再次成为农村占主导地位的医疗制度。到20世纪90年代初,合作医疗仅在上海和苏南部分地区存在(李楣,2003)。90年代初,我国政府向世界卫生组织承诺,到2000年我国将全面落实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1993年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和卫生部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加快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的改革和建设》研究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合作医疗对于保证农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落实预防保健任务、防止因病致贫具有重要作用”,“力争到2000年在农村多数地区建立起各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制度,并逐步提高社会化程度。”1994年,国务院研究室、卫生部、农业部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在全国7个省14个县市开展“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及跟踪研究工作,为合作医疗立法谋求根据,但未能取得好的效果。1997年底,合作医疗的覆盖率也仅占全国行政村的l%,农村居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比例仅为9.6%。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屡见不鲜。贵州省社科院刘庆和(2001)对贵州世界银行扶贫项目区的一项研究表明,合作医疗解体后,农村人力资本的损失相当严重。这种状况如果不能及时加以改变,势必使农民的“健康贫困”长期化,并最终大大降低反贫困战略的效果。黄庆杰等(2003)针对政策行动者(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农民)面临的约束条件和激励机制,从不同的政策行动者相互博弈的视角解释了农村医疗保障这项公共政策执行困难的原因。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践证明,合作医疗确实是适合我国国情的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措施,是解决我国农民医疗保障的有效途径,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指出,“各级政府要组织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等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2003年,国务院转发了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明确了政府在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和财政补助政策,规范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基金管理和运行监督制度,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推广。《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力度,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自2003年建立以来,各级政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保障农民健康,实现统筹城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与传统合作医疗相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各级政府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个人、集体、政府的筹资标准以及筹资方法上有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各级政府补助资金的拨付程序,保证了政府补助资金的落实到位,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获得了财政保障。二是加大了政府的管理责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机构设在县及县以上行政部门,管理层次有所提高。经办机构及监督管理机构由政府组建,管理经费由地方政府承担,不得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三是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四是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放在农民因患大病而导致贫困问题上,在考虑到农民参合积极性,对门诊进行适当补偿的基础上,重点对农民的大额医药费用或住院医药费用进行补助,提高了农民抵御大病经济风险的能力。五是增加了透明度。通过吸收农民代表参加管理委员会及监管委员会、经办机构定期公开报销制度及其运行情况等方法,赋予农民知情、参与监管的权力。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理论支撑

对我国农村医疗卫生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兴于21世纪,但对农村医疗卫生研究的理论依据各有不同。国外的研究中,虽然没有专门针对农村医疗卫生的研究,但其相关理论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医疗卫生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政府责任理论视角下的透析

以“人民”、“公民基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等理念为核心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和民主思想为资本主义国家的确立和确保责任政府实现奠定了理论基础,责任已成为政府管理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1688年英国革命以后,责任政府作为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体制的一部分,逐步发展成为一种较为完备的理论体系和制度。责任政府是一个发展的概念,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进步紧密联系在一起。责任政府因政府体制不同,表现形式亦不一样,如在采取总统制政府体制的美国表现为“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在采取内阁制政府体制的英国就直接称“责任政府”(Responsible Government)。行政学者费斯勒和凯特认为政府责任有两个方面:一是负责(accountability),表现为忠实地遵守法律,遵守上级的命令和经济与绩效的标准。二是道德的行为(ethical behavior),即坚持道德标准,避免出现不符合伦理道德的行为。斯蒂瓦特认为政府责任意味着政府及其组成人员能对其所负有的责任行为做出合理的解释,政府必须对其行为向议会或人民做出合理的说明、解释以证明其行为是负责任的。我国学者对政府责任的也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中国人民大学的张成福教授认为:“从最广意义上来看,政府责任是指政府能够积极地对社会民众的需求做出回应,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公正有效率的实现公众的需求和利益。从广义层面来看,政府责任意味着政府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履行其在整个社会中的职能和义务,即法律和社会所要求的义务。从狭义层面上看,政府责任意味着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违法行使职权时承担的否定性后果。”王成栋在《政府责任论》中认为行政(政府)责任在以下3种意义上使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违反特定的政治义务而导致的政治上的后果;行政机关的重大行政行为直接违反宪法所应承担的贵任;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行政法义务的行为或行政不当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从广义上看,政府责任是指政府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履行其在整个社会中的职能和义务,即法律和社会所要求的义务,主要应当承担宪法责任、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伦理责任。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责任的必不可少的方面。社会福利作为公民的权利,而政府最重要的功能,应该是承担保障人民福利的责任(马歇尔)。从福利哲学的观念来看,高质量的医疗保健应当作为一种全体国民可以获得的权利,而不管他们的生活状况或经济地位如何。福利多元主义也强调福利服务可由公共部门、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家庭与社区4部门共同来负担,政府角色逐渐转变为福利服务的规范者、福利服务的购买者、物品管理与仲裁者以及促使其他部门从事服务供给的角色。从国民生存权的角度看,医疗保健是国民生存权的一部分,国家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保障国民生存权,各个国家虽然国情不同,但无不对国民的医疗保健担负着或多或少的责任。由于弱势群体具有经济上的低收入性、生活质量上的低层次性、政治上的低影响力和心理上的高敏感性,决定了这一群体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大的脆弱性。同时,也意味着弱势群体仅仅依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或者很难迅速摆脱自身的困境,解决自己的问题(钱再见、高晓霞,2002)。这就对政府在保护社会弱势群体过程中的责任问题提出了必然要求。解决弱势群体的生存权与发展权问题,是政府的基本行政责任,为弱势群体提供社会保护是法治社会对政府的必然要求,对弱势群体提供社会保护是政府德治的体现,对弱势群体提供社会保护,是政府在公共政策制定中贯彻公正原则的必然要求。农民是最应受到保护的弱势群体。农村医疗卫生体制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在组织与发展过程中必须依靠政府干预,甚至在一些领域必须依靠政府直接组织,农村的一些诸如传染病控制、健康教育等相当一部分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公共品的性质,这些是市场及营利性市场主体干不了、干不好和不愿干的,有关责任只能由政府承担(才娟,2005)。政府的组织和引导是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必不可少的条件,办好合作医疗是政府公共管理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应在制度的建设、实施、监督中起主导性作用,应当加大对合作医疗的支持力度。

(二)公共财政理论视角下的透析

公共财政理论诞生的标志是1776年亚当・斯密《国富论》的出版。亚当・斯密崇尚经济自由主义,认为市场能够有效配置资源,供求双方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每个人各自理性地追求自身的利益,可以带来整个经济的高效率。他反对国家干预,主张自由竞争,认为政府只是充当“守夜人”角色,并提出“最好的财政计划是节支,最好的赋税制度是税额最小”等观点。这个时期的公共财政主要是为了保证政府作为“守夜者”这一角色能够正常运转。约翰纺吕铡⑽巳⒘执锒⒄沽怂睦砺邸?0世纪30年代西方资本主义发生的经济危机,导致自由放任的古典经济理论破产,凯恩斯政府干预理论的兴起。凯恩斯主义主张政府干预经济,以弥补市场缺陷。但随着20世纪70年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滞胀”,政府干预经济在实践中也暴露出自身的缺陷。理论界又开始重新认识“市场失灵”和政府干预的关系,产生了理性预期学派和供给学派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他们主张减少国家干预,恢复自由经济。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共财政思想的提出,许多国家开始重新审视政府干预政策。西方公共财政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资源的主要配置者是市场,而不是政府。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能够在自发运行过程中,依靠自身力量的调节,使社会上现有的各种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但是市场并非是万能的,市场固有缺陷会导致“市场失灵”,包括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外部效应、市场垄断、不完全信息、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宏观经济总量失衡等。由于市场机制在上述领域失效,为政府介入和干预提供了必要性和合理性的理论依据。政府职能主要是克服市场失效,而公共财政则是支持政府行使其职能的主要手段。美国著名财政专家理查德・马斯格雷夫在其经典著作《公共财政理论》中把政府的经济作用或财政的职能分为3种:稳定经济、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公共财政具有3个基本特征。一是公共性,即公共财政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二是非盈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其行动的动机不是也不能是取得相应的报偿或盈利,而只能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己任。三是法制性,即收支行为规范化。我国学术界从1998年开始,探讨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系,研究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概括起来包括5方面:支持经济体制创新的职能;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建立财政投融资管理体系的职能;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稳定经济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

按照公共财政理论,农村医疗卫生支出应是公共财政支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学意义上的纯粹的公共产品并不多见,对于农村医疗卫生这一特殊的物品,按照产品产生的个人效益和社会效益间的关系可分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特需医疗,三者分属于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韩宏伟,2006)。无论是经济发达的国家――德国的农民健康保险和日本的“国民健康保险”,还是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国家――印度克拉拉邦的非正规经济的医疗保障模式、泰国的“30侏计划”和巴西的“家庭健康计划”,所需资金几乎全部或部分来自于政府的财政支持,从而保证了这些国家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平稳运行。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相比,政府财政的支持更多的偏向农村是国外构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惯例。公共医疗卫生支出历来是各国政府财政预算必要的项目之一。近年来,我国国家财政用于该农村医疗卫生的支出虽然也在逐年增长,但卫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低下的问题仍较严重,导致我们对既有的公共卫生的投入不足,医疗卫生设施非常薄弱,严重影响公共卫生设施功能的发挥。我国医疗卫生支出比重如表1所示。

学术界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对农村合作医疗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和研究。对于农村地区的公共卫生投资不足是政府公共投资方面的一个失误,即使是用目前政府公共投资总额的一个很小的份额(2-3%)向农村公共卫生投资,就能够对提高西部人口的总体健康水平产生长远的促进作用(朱玲,2000)。实行分税制后,财力向上级政府集中,而越到基层政府财力越弱,相当数量的基层乡镇政权是负债运转,不少县市财政属于“补贴财政”。实行税费改革和基层乡镇体制改革后,基层政权财力增长能力进一步削弱,基层政府更加缺少解决农民医疗保障问题的财政能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随着县、乡两级财政的恶化而逐步恶化,农村卫生服务的公共财政政策严重缺失。中国社科院杨团(2003)在对陕西省洛川县农民健康保障与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试点思路中提出,建立由政府、农民、乡村卫生服务网络系统和保险公司为主体的合作医疗体系,政府在其中应承担主要责任。政府财政支持是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前提,适时的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成功的保证(代志明、何洋,2005)。根据公共财政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应主要由本级财政和上级财政共同负担。但由中央政府决策支出将使得社会福利水平更高,建立新型农村农村医疗制度,应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三)社会保障理论视角下的透析

西方社会保障经济理论最早的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他在其《国民财富的性质及其原因的研究》中,论述了通过“看不见的手”来推动个体利益和社会福利的共同增长,进而来实现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提高的思想愿望。新古典经济学的创始人马歇尔在其《经济学原理》中,针对社会保障问题,提出改革收入分配以增进社会福利,加强对贫穷者的救济。当代西方社会保障经济理论开始于福利经济学,其代表人物庇古,他主张国家实行养老金制度和失业救助制度,建立了福利经济学的社会保障经济理论。他运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提出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这一功利原则,论述了社会保障政策的经济意义。主张增加必要的货币补贴,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使劳动者的患病、残疾、失业和养老能得到适当的物质帮助。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的社会保障经济理论反对对低收入者发放差额补助的社会保障制度。主张采用负所得税,通过负所得税,既帮助低收入者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又不挫伤人们的工作积极性。供给学派从其自由主义原则出发,指责社会保险削减了个人储蓄,抑制了人们的工作积极性。他们主张大幅度削减政府开支,对社会保障计划进行改革,采取“紧急援助、严格的福利和对儿童补贴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

按照社会保障理论,全世界己有193个国家建立了各种医疗保障制度,其指标体系各具特色。庇古认为,富人对穷人的转移支付可分为自愿的和强制的两部分,自愿的转移支付显然远远不能满足整个社会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实行强制的转移支付,把富人缴纳的一部分税款用来兴办社会福利事业。他主张增加必要的货币补贴,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使劳动者的患病、残疾、失业和养老能得到适当的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向收入高的富人征收累进所得税,向低收入劳动者增加失业补助和社会救济,以实现收入的均等化,从而增加普遍的福利效果。我国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研究农村合作医疗的文献还比较少,多数是研究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任保平(2001)从我国现存的“二元社会结构”的状况出发,提出在城市以“机制模式”为核心,以各企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突破口,建立城市社会保障模式;在农村以“补救模式”为核心,以养老保险、社会救济为突破口,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模式。孟凡华(2006)认为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是建立这一制度应当奉行的基本原则,它通常包括公平原则、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责任分担原则、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原则、互济性原则等。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政府以财政负担的形式参与到合作医疗制度中来,是政府承担社会保障责任的具体体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主要功能就是充当社会的“安全网”和“减震器”,该功能是通过社会保障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来实现的。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城乡居民的收入不平等问题日趋严重,直接影响了社会稳定。有统计资料显示,1985年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为1.88∶1,差距额为407元,到1994年这一比例上升到2.86∶1,差距额则扩大到2281元。到200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2%,快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的增长率,两者差距进一步拉大到创记录的2.9∶1。医疗保障是农民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第一保障需求,为解决占全国80%人口的农民医疗保障问题,恢复重建农村合作医疗,成为政府化解农民疾病风险、满足农民对医疗保障需求的制度选择。

上述理论尽管分析的角度不同,但都为建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了理论依据。从政府责任理论来看,农村医疗卫生体制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其组织与发展过程中必须依靠政府。公共卫生如传染病的防治、预防接种、疾病检疫、卫生监督基本医疗服务属于效益外溢性活动,而环境污染、不良生活方式等容易产生外部负效应,如果缺乏政府的公共干预,卫生服务市场难以消除这些经济活动的外部影响,导致社会公共卫生问题更加严重。在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中政府的责任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设计制度的责任。政府应负起组织调查研究、设计具体方案,制定法律、法规和制度等责任。二是增加投入的责任。政府应增加农村医疗卫生投入外,尽快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支出的比重。国家应就政府和集体对合作医疗的投入做出具有权威性、约束力的规定,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以保证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同时要注重从医疗服务需方投入,优化投入结构。三是组织管理的责任。政府不仅对农村合作医疗投入资金,而且要建立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四是改善环境的责任。政府要努力完善公共卫生保健体系,加快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的恢复与发展,加强对医疗定点单位的监管,加强对乡村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加快建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机制,真正发挥公共卫生体系的应有的作用。从公共财政理论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提供的是公共产品,如传染病控制,健康教育等相当一部分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公共品的性质,这些是市场及营利性市场主体干不了、干不好和不愿干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存在下列特征:首先,显著的排他性。农村医疗服务遵循使用者付费的原则,即“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因此一般医疗的消费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其次,明显的竞争性。由于医疗资源的稀缺性,必然导致对医疗服务的消费具有很强的竞争性。再次,较强的外部性。疾病的治疗与预防具有一定的外部性,因为它可以使家庭及单位的工作保持正常运转,减轻社会的负担。医疗卫生的社会公益性在世界上是得到了普遍认可。从社会保障理论来看,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系统。社会保障是是市场经济社会现代化的主要内容,也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障作为国家的一项制度安排,本应是惠及全民的,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一直游离于社会保障系统之外。我国城乡居民所享受的医疗保障层次和水平有着巨大的差异。城镇形成了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商业医疗保险并存的局面,这几种制度相结合,大致能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问题。然而在我国农村,由于缺乏相应的医疗保障制度,农民成为自费医疗群体,为数众多的患病农民陷入了“小病扛,大病拖”的悲惨困境。这显然违背了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

总之,政府责任理论、公共财政理论、社会保障理论,分别从保护弱势群体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公共产品和维护社会公平的角度,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了理论依据,构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理论体系。

参考文献:

1、才娟.论述建立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体制中的政府责任[D].吉林大学,2004.

2、代志明,何洋.国外医疗保障制度的解读与借鉴[J].经济纵横,2005(2).

3、韩宏华.农村医疗保障的公共财政支持研究[D].山东农业大学,2006.

农村医生论文篇(5)

 

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黔东南州委会落实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安排第二阶段工作要求,我参加了中国民主建国会黔东南州委会直属第一支部组织的以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贵阳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医护人员为主的调研小组,开展了“如何有效地推进黔东南州新农村医疗卫生建设”的调研活动。我们先后到鸭塘、龙场、万潮、旁海等乡(镇)卫生院与卫生院院长、业务骨干座谈,听取他们对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区农村的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的意见及建议。又与参合农户进行座谈,听取农户的意见及建议。

现对黔东南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以来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总结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部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不高,基金难以征收。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合作医疗政策缺乏了解、认识。首先对参加合作医疗表现积极的一般都是经常有人生病的家庭和今年享受了医疗补偿的家庭及其邻居。他们认为“新农合”政策就是好,而目前家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家庭却持反对态度,他们说今年一年都没有发生过打针吃药现象,明年就不想参合了;其次是壮年群体参合费收缴将会是一大难题,如有村民说他只交老人孩子的参合费,而不交自己的,究其原因是他本人身强力壮不生病,交了不起作用。再有就是低收入家庭医疗消费观念尚未建立,部分农户对政策不理解,仍处于等待观望状态,对这部分农民收缴参合费存在一定难度。

2、农民思想上依然存有侥幸的心理。部分农户的医疗保险意识不强,没有真正认识到合作医疗的意义,怕交了钱而不得病,钱被别人使用,心理上不平衡。用村民自己的话说“我交了钱而没有得病就要亏了,没啥意思”。

3、参保期限制了新生婴儿的享受,在参合费收缴后出生的婴儿因没有交今年的参合费就意味着新生儿出生的第一年得不到大病医疗保障,而新生儿患病的概率是比较高的。

4、参保农民期望值较高。对不予报销部分思想准备不足,造成部分人员不理解;对逐级转诊制,农民认为限制了自由选择医院的权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则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大病(住院)”的同时,兼顾“小病(门诊)”。部分农民抱怨门诊报销封顶线太低而体会不到报销的优越性;对费用总额减去自费部分后再按比例报销不理解,农户认为既然政府给报销部分医疗费,为什么还要减去自费部分。

5、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有待进一步激活。论文参考,存在问题。由于各乡镇卫生院医疗环境相对较差,技术水平受到一定制约,而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能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医院的“转诊证明”具有很强的责任性,医务人员不能对患者提出的转诊要求给予满意答复,部分患者家属不理解,从而对合作医疗政策产生了不满情绪。

6、医院认为:次均费用太低,造成患者不能治愈就得出院,然后再住院治疗,造成重复检查,反而增加了患者负担,由于没有治愈出院,药效不能持续,治疗效果不佳,造成患者对医院的医疗技术产生怀疑。

二、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如下建议

1、通过报销实例,用事实说话,使其帮助我们宣传“新农合”政策,让农民切实感觉到合作医疗的好处。清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针对大病而设,根本原则就是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要抓住宣传对象做到有的放矢。农民是新农合医疗的主体,对政策的理解程度直接影响到这一制度的推行效果。如仅把统一制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提纲》等资料发放到农民的手中,但由于农民生活环境和条件有限,能认真阅读和理解的农民没有多少。我们必须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如利用赶场天在大街上进行宣传、在村宣传栏上举办特刊、组织医务人员进村给农民检查身体、举办“新农合”知识竞赛等,让农民真正吃透上级政策,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改善农村医疗条件,让农民就近就医。一是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优化农村卫生资源。二是增加农村卫生投入。对目前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投入不足,药品周转资金短缺状况,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机遇,积极立项,争取资金,有针对性地加大投入,改善医疗条件。三是加大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县、乡、村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采取上级医疗单位派员帮教,到上级医院跟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尽量减少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用优质低廉的医疗服务使农民受益,不断提高农民的满意度。

4、合理调整补偿标准,更大线度让利于民。一是从实际出发,及时调整补偿标准,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二是适当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分级报销比例,实行二次补偿。积极探索大额为主,兼顾小额费用补偿方式,尽可能大病大补,小病小补,提高农民的参合积极性。三是逐步降低药品价格。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在定点医院设立明白药房、放心药房、平价药房,尽量使医院药价与市场同价。

5、取消次均费用限制,应控制费用总额,由医院根据患者病情掌握费用支出,大病费用高些,小病费用低些。论文参考,存在问题。论文参考,存在问题。全年费用不超出控制总额即可。论文参考,存在问题。论文参考,存在问题。

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发展,疾病象毒蔓一样危害我们的身体,我们应该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论文参考,存在问题。有句俗话说的好:治标更要治本,我认为,只有做好防病工作,农民才能更好的安居乐业,创造更多的价值;只有做好防病工作,才能真正的减轻农民的疾苦;只有做好防病工作,才能解脱新农合入不敷出的困境,只有防病才能消灭疾病,这应该是我们的真正目的。

参考文献:

1、李郁葱。我国新农村合作医疗体制试点问题与对策探讨。《现代商贸工业》2008年第20卷第07期

2、吕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明年将基本覆盖全国《中国医院院长》2007年18期

3、汤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思考《社区医学杂志》2007年9X期

农村医生论文篇(6)

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措施

(一)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要定位准确,面向基层,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应用人才,破解农村医疗事业的人才瓶颈在《2001-2010年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中就已经提出,到2010年30%以上乡村医生要接受专科以上的高等教育,大多数乡村医生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到了现在已经我省的乡村医生依然没有达到这样的要求。因此医学高职高专必须主动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势,为农村社区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型人才。[2]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本科、研究生教育不相同,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研究型人才,特别是研究生的教育更是以科学研究为主,而高等专科学校的教育培养的则是实用的技能人才。学校要以服务为宗旨、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培养适合农村卫生事业的实用型人才。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一定要准确定位,建立培养理论加技能的人才培养模式,以更好的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和技术的促进作用。

(二)加强实践教学,大力开展医学生的技能竞赛为了更好的去培养适合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临床医生,学校就必须理论实践并重,在打好理论基础的同时,要把临床实践教学时时刻刻贯穿在教育过程中,还要增加实验实训课程,针对新农村建设中急需的医疗技术开展实训课和开展好临床技能大赛,培养学生的临床实践操作的能力和应用思维能力;多用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加强特色化教学,培养学生的新农村建设需要的社会能力。

(三)加强校园人文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人文教育是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培养的重要手段。在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医疗卫生服务越是面对基层,对医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就要求越强。但是,我国的医学教育中人文素质的教育偏少,不能很好的培养学生面对基层处理问题的社会能力,应当适时增加人文课程,加强学生的自身修养,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和沟通能力。校园文化建设是学校综合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是青年学生成长的基石,是内在素质的培养手段,可以陶冶学生的精神情操,开阔学生的视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四)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鼓励学生到基层工作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可以是培养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的方法。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要组织上好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抵制功利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培养学生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奉献社会为荣。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还有扎实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鼓励学生到农村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在开展好就业指导的同时还要大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利用假期让学生走进基层、走进农村,让他们近早了解农村,了解农村的需要,让他们体会到他们将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力军。结合新农村的实际情况开展就业指导和社会实践活动,为农村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合格医疗卫生人才。

三、政府要发挥好指挥棒的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高等专科学校培养适合新农村建设的医疗卫生人才和引导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

农村医生论文篇(7)

 

1引言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社会城乡“二元”结构的特征,包括医疗资源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源享有与分配存在着严重不平衡,致使城乡差距日益增大。虽然近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形成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对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卫生资源配置的城乡差距仍然过大。如何缩小城乡卫生差距,合理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城乡卫生的均衡发展,让农民也能享受到和城镇居民同样的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高我国农村居民健康保障水平和生活质量,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之一。

2卫生资源配置的内涵

卫生资源是社会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占用或消耗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总称。卫生资源配置是指卫生资源在卫生行业(或部门)内的分配和转移(流动)。其有两层含义:一是卫生资源的分配,称为初配置,其特点是卫生资源的增量分配;二是卫生资源的流动,称为再配置,其特点是卫生资源的存量调整。卫生资源配置的内容主要有卫生机构的设置、医院床位、卫生人力、卫生设备和卫生经费配置等5个方面。

3安徽省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的现状

近年来,安徽省政府为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其效率和效益,满足农村居民多层次的健康需求,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不断加强对农村地区卫生资源的投入,使得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方面有了显著改善,农村卫生资源总量不断增长。2005—2009年,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量共增加0.2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持续增长毕业论文ppt,已由2005年的614万人,增加到2009年的4651.7万人,增加了4037.7万人;截止到2009年末,新农合参合率已达到93.57%,有效地减轻了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改善了农民的就医状况,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

在村卫生室总量方面则呈递减趋势,且减幅比较明显。2005—2009年间村卫生室数量由2.3万个,下降到1.9万个,共减少0.4万个。究其原因在于近年来在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方面,安徽省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结合各地的乡镇区划的调整、交通条件的改善和农村卫生资源的现状,调整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的布局,对原有的村卫生诊所进行了整合中国论文网。并按照《安徽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求,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以不设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因此,近年来在村卫生室总量方面有所下降(见表1)。

表1 2005—2009年安徽省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情况

 

年份

村卫生室

(万个))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万人)

农村有医疗点的村

占总村数的比例(%)

参加新农合人数

(万人)

参合率(%)

      2005

2.3

4.7

95

614

  2006

2.2

4.6

96

1384.8

  2007

2.1

4.4

96

3602

85.7

  2008

1.9

5

96

4523.9

90.12

  2009

1.9

4.9

96

农村医生论文篇(8)

[1]崔卓兰,赵静波.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取向与制度创新——以城乡一体化为视角.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5).

[2]王峰.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路径选择.法制与社会.2010(1).

[3]曾国平,曹跃群,王韧.重庆:大城市带动大农村协调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4]黄泓.重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现状与问题.重庆出版社.2006.

[5]何淑明.新农村建设背景下重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开发研究.2008(2).

[6]周辉.试析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现状、问题和对策.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0(3).

[7]李铮.完善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经济研究导刊.2010(4).

关于农村医疗保障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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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田勇,冯振翼.医疗保险基本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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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希玉.城乡统筹: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方针[J].山东农业,2005(05).

农村医生论文篇(9)

中图分类号:R197.1文献标识码:A

我国农村医疗需求具有重大的研究价值,通过对医疗需求进行分析,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村居民医疗需求,也可以为国家采取各种措施提供一定的现实依据。本文对农村医疗需求影响因素进行综述,以提高对于农村医疗需求的了解。刘天锡等人通过专题调查研究,在《宁夏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研究》一文中详细说明了宁夏居民医疗需求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宁夏居民较过去5年,医疗卫生需求量增加,说明随着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健康意识的总体水平也较过去明显提高。农村居民医疗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

一、内部因素

(一)个性特征。马晓荣对健康需求的实证研究得出了农村居民健康需求的影响因素有性别、年龄、教育程度等。而医疗需求与健康状况具有最直接的关系,因此将性别、年龄、教育程度等个性特征认为是影响农村居民医疗需求的内在原因。

另外,健康价值观也是影响农村医疗需求的一个方面。健康价值观,简言之便是对待健康所持的观点。农村居民的经济收入比较低,某些农村居民的生活甚至处在贫困中,长期处在这种贫困状态影响了人们的社会和心理特征的发展,这些特征包括相信命运、不能持续地维持满意的生活、健康价值观低下(认为得病不是异常情况)。

(二)收入状况。不同经济水平地区居民医疗需要存在明显差异。低经济水平地区居民医疗需要更高,但由于低经济水平地区居民的收入普遍不高,支付能力有限,他们的医疗需求反而较低,即表现为“高需要,低需求”。任苒、张琳等在2001年对辽宁农村医疗保健需要、需求和利用进行样本调查。调查的结论得出,不同经济水平地区居民医疗服务需求有所不同,低经济水平地区居民需求较低。调查针对三类地区,其中第三类地区经济水平最低,一类和二类经济水平相差不大。三类地区中,第三类地区住院率最低,这是与医疗需要的指标分析结果相悖的;门诊需求中,需求最高的是经济发达地区。这种医疗的“高需要、低需求”现象与国际上一些同类研究的结果是一致的。从门诊和住院医疗服务需求结果的一致性中基本可以确认,由于支付能力的有限,经济水平低的地区居民的医疗需求受到了抑制。另外,根据张娜的硕士论文中对江苏省淮安市C区X镇进行调查发现,X镇村民大病医疗费用(包括药费、治疗费、交通费等在内)平均额在1万元左右,相当于一个3口之家1年纯收入的总额。家庭经济水平较差的只能选择到县区医院看大病,家庭经济水平较好的才有能力到市省一级医院看大病,大病的支出是普通农村家庭难以承担的。

收入状况对于医疗需求的影响是直接的,收入状况低的居民由于支付能力有限,他们的医疗需求相对较低。

二、外部因素

(一)农村的医疗卫生服务。农村的医疗卫生服务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教育,对各处传染病、地方病的控制与预防,公共卫生建设以及妇幼保健等;二是基本医疗,是指能够保证农民基本健康的、多发病的诊断、治疗,也包括门诊和住院服务;三是超出基本医疗范围的更高层次的医疗服务。这里谈到的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第二个层次――基本医疗,即讨论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对于农村居民医疗需求的影响。我国的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影响农村居民医疗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低使得农村居民医疗需求降低。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都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但是相应配套的医疗设备不够完备,不能全面满足农村居民看病的需要,阻碍了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的增加。以安徽省16个“新农合”试点县为例,尽管在乡镇卫生院就医可比乡外就医多报销20%的医疗费用,但由于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太低,60%的农户不得不选择在费用更高的县及县以上的大医院就医。

2、农村医疗人才。农村医疗人才匮乏,无法满足农村居民医疗需求。据统计,我国农村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不足10%,而高中及以下学历的不足50%,和城市医院人才构成形成鲜明对比。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乡村医生是满足农村居民医疗需求的重要卫生资源,但是他们所受到的专业训练不够,专业素质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提高他们的整体专业素质水平是满足农村居民医疗需求的重要保障。张娜的调查还发现,X镇的医护人员技术水平较低,目前X镇基本上一个村庄有5~7名乡村医生,但受过正规医学教育的不足30%,另外全镇取得医师主治以上技术职称的仅有4~5人。镇卫生院的医护人员中,近80%中专学历及以下,大学毕业者很少,并且有一定技术的医护人员流失严重。

3、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水平过高也影响着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包括药品价格以及看病医疗费用,两者的过快增长,使得农村居民对健康需求降低。农村地区的信息来源有限,对药品的价格水平了解不多,使得某些不法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卫生服务站以及药店抬高药价获取利益。药价抬高,一方面使农村居民蒙受损失;另一方面压抑了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现在农村居民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等现象的本质也就是价格问题。激发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将“高需要”转化为“高需求”的出发点便是控制医疗服务的价格。

4、农村居民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信任和满意度。农村居民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信任和满意度不够高也是影响农村居民医疗需求的一个因素。农村居民对医生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取决于医生的医术水平,尤其是他们对突发性疾病或者对大病的处理水平。农村居民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乡村医生的信任度不够,认为他们的资质或者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对他们的医术水平持怀疑态度,以至于有病不去就医或者大病选择市级以上的医院,这些都影响了他们的医疗需求。

(二)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对与农村医疗需求的影响尤为巨大。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农村医疗救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农村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是影响农村医疗需求的重要因素,它的逻辑起点是使属于脆弱人群的贫困农户不丧失重要的资产――劳动力,主要针对没有能力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老龄者、失业者、残疾者以及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贫困者,对其实施的医疗费用减免,保障其最低医疗需求。农村医疗救助内容涉及门诊、治疗、住院、手术等;救助方式以减免医疗费为主,还包括慈善医院、临时救助,以及与医疗保险制度的结合等。农村医疗救助计划对农村医疗需求具有一定的影响,它使得农村居民由于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影响的医疗需求得到释放,使得农村居民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由于收入状况不好导致医疗需求低的状况,使他们能够获得必需的医疗卫生服务。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的《意见》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各级政府引导,农村居民参加、集体扶持、财政资助相结合,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居民互助共济的基本医疗制度。它是由政府资助、个人缴费和集体扶持相结合的一种筹资机制,并以县为单位管理由政府主导来组织推动,重点解决农民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是一项农民的初级医疗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广大农村正处于推行阶段,以大病统筹为主,主要在于解决农村居民“看病贵”、“因病致贫”的问题,它较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具有众多突出特点,比如稳定的筹资机制、高效监管机制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它运行的好坏将会直接影响到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天锡等.宁夏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研究[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1.7.

农村医生论文篇(10)

 

疾病是许多边缘低保人员踏上致富道路的障碍,虽然2003年建立推广起来的新农合在帮助低保人员克服疾病的过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新农合也面临保障水平低、受益面窄、筹资层次过低和基金运行效率安全等问题,这无疑给农村低保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雪上加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要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求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督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当前政府为农村低保群体购买商业医保是在制度上的创新,它能较好地利用商业保险的优势解决社会保险所存在的问题。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

1.当前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所存在的问题

农村低保对象参与新农合是免交参保费的,其参保费是由财政部门专项安排。一旦困难群众患病住院将由新农合和医疗救助按规定共同解决医疗费用。对于低保对象来说,新农合的参与率都比较高,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新农合基本由政府一手操办,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保障水平低,难以满足农村低保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首先体现在补偿比例上,一般大额医疗费用的补助比例在30%左右,低保户自付比例大;其次是封顶线过低,一般是在2万元左右。高昂的医疗费用和迅速增长的医疗需求与低收入的低保户和有限的政府投入形成了较大反差,以致使“保大病”的目标难以实现。二是合作基金运行效率低,管理能力薄弱。卫生部门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和风险控制能力,技术无效率将增加制度运行成本,同时缺乏控制供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措施会导致基金使用无效率。

2.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成功经验

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成功经验的最典型例子是“江阴模式”和“新乡模式”。这两种模式主要采用的是基金管理模式,即保险公司受政府委托提供经办服务,并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新农合的基金赤字和基金透支风险均由政府承担,基金结余转入下一年度。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新农合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和资金筹集等工作。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这种模式的成功实施,取得了较好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保证基金的运行安全,实现了新农合的“征、管、监”分离。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机构承办新农合的业务管理,这样既可有效利用保险公司现有资源和技术,又能促进政府职能有效转变。第二,降低了新农合的运行成本。在江阴市由政府办理新农合日常报销等事务的管理成本800万,相比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不到400万,费用开支缩减达到一半。[1]新乡市农村合作医疗移交中国人寿新乡市分公司后,全市从事这项工作的财政供养人员从544人减少到50人,运营经费从1038万元减少到300万元以下,加上政府支付给人寿保险公司管理费100万元,政府支付的管理费总额大体为400万元,节约了至少600万元左右。[2]第三,提高了新农合的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保险公司利用管理经验和精算技术及风险管控技术,规范审核、补偿支付流程,搭建了有效的信息处理平台,从而提高了服务质量。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3]

3.政府为农村低保群体购买商业医保的方案设想

在借鉴了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商业保险参与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的方案设想,即政府制定政策,民政部门负责监管和资金筹集,保险公司经办业务,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征、监、管”分离的模式。具体方案如下:政府制定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的方案,承担低保户医保基金的赤字和透支风险,并组织相关部门配合有关工作的落实;民政部门与财政部门设立低保基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用财政性经费支付参保费和管理费,民政部门还应该监督整个业务操作流程,保证农村低保户的权益,同时与卫生部门共同确定试点医疗机构;保险公司成立专业服中心,负责报销、结算、审核等业务,并向政府收取管理费和参保费;在基金运作方式上,财政部门通过专项基金拨付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资金管理和财务预算,并定期向民政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4.商业保险参与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所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具体如下:一是缺乏政策的明确支持和法律保障,国家对低保户的政策保证其基本生活,而商业保险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保险,这会造成政府养懒,以致使政策出台的随意性,进而影响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农村医疗保险市场的风险控制问题,商业保险公司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没有与医院形成利益共同体,以致造成赔付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最终使保险公司难以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三是政府与保险公司的关系问题,保险公司在办理低保险的过程中,会考虑到怎样与地方政府协商好管理费与参保费,同时保险公司也不愿意地方政府的过多地干预。

5.商业保险参与农村低保群体医疗保险的完善措施

5.1在法律上和政策上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险

尽快通过法律形式,明确“征、管、监”相分离的运作机制的核心--政府、民政部门及保险公司三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同时对基金的运作和监管作出相应规定。保险公司应该保持有限参与的原则,积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在政策上,对保险公司参与社会保险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并写入税法中。

5.2建立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保险公司应该在有关方面加强与医院的合作,建立起保险公司与医院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比如在药品价格的协商以及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自身优势帮助地方医院来加强合作。

5.3完善保险机制,推动模式创新

在商业保险参与低保险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无法掌控保险费,对于定点医院难以监控,并且保险公司的支付业务很可能受到政府的干预。[4]]为此,应该进行制度创新,采取层级管理模式,即将低保险分为两个层次:基本保险层次和补充保险层次。论文写作,农村低保群体。基本保险层次按基金管模式运作,补充保险层次的医保基金按商业化模式运作,由保险公司承担风险,自负盈亏。[5]

参考文献:

[1]夏莉艳.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研究[J].经济纵横,2006;(01).

[2]关于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的函保监厅函[2005].152号,200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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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留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化保险运作模式探讨[J].投资于理财(理论版),2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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