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心得体会汇总十篇

时间:2022-11-02 02:16:21

道德经心得体会

道德经心得体会篇(1)

道德经心得1《道德经》,蕴含了丰富的人生哲理。千百年来,上至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无不从这部人类文明史上的智慧宝典中汲取治国安民、修身养性、立人处世的精髓。

当今社会科学发达,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的物质财富越来越殷实,而精神财富却越来越贫乏,道德沦丧的现象日益严重。“堂堂正正做人,踏踏踏实实工作”的呼声日益强烈。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中,如何去面对金钱、地位、美色的诱惑呢?我们同样可以在《道德经》这部圣典中找出答案,那就是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家庭中注重守静处世,清静自省,尽心本职!

既然我们个体十分渺小,力量十分微弱,人生十分短暂,我们何不端正心态呢?静心、净心、尽心就是人们的三个不同心态层面。静心:静安人生坐标;净心:净处人生方向;尽心:尽展人生作为。

静心,静安人生坐标。

老子以“清静为天下正”,“清静无为”为修道之本。《道德经》十六章云:“致虚极,守静笃。”强调了致虚守静的修养。“致虚”就是要消除心灵的蔽障和理清混乱的心智活动,而后才能“守静”,通过“静”的工夫,深蓄厚养洞察力,才会“知常”,逢凶化吉。

老子之后,庄子强调少私寡欲,以静养神,这是道教静中养生的思想理念。

“静心”,才能“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知其荣,守其辱”;静心,才不受名利得失困扰,不因进退去留而影响;静心,才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

总之,静心是安心工作之本。人们的心境达到虚静的状态,才会时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才会在社会中、生活中、工作中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净心,净处人生方向。

“净者,不污也”,天地万物之间,洁净不染,就是“不染”。“不染”的含义很广泛,老子《道德经》十二章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意思是说五彩缤纷的世界使人眼花缭乱,各种各样的声音使人震耳欲聋,美味佳肴使人馋涎欲滴,纵横驰骋的心灵使人心态若狂,拥有贵重难得的货物使人心惊胆寒。就从视、听、味、嗅、触、物六方面形象勾划了人们因贪婪而染色、染音、染味、染心、染身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故后人云:六根清净、一尘不染。意在教人约束,收敛人们的贪欲之心。

道德经心得2相信很多人都听过“道可道,非常道”、“上善若水”、“无为而无不为”、“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等经典名句,它们都出自《道德经》。这些智慧能量满满的文字,渗透在中华文化中传递千年,历久弥新,哪怕随手翻出来一两句琢磨一下,都能有所收获,这就是《道德经》的魅力所在。

无为,是《道德经》的核心思想之一。历史上也曾有很多解读认为无为的思想过于消极,是不思进取。其实,老子倡导的无为并非目的,而是一种常人很难企及的状态,是“为”到极致才能达到的“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这种“为”与“无为”之间的转化就像阴阳两极的关系,是辩证的客关规律。

大家都知道,金茂上海环沪事业部有着非常好的跑步文化,偶尔设置一些小激励,每周完成3次5KM以上跑步打卡任务,可以获取精美小礼物。从“为”的角度来看,单次5KM对于不常锻炼的人来说是需要一点毅力来完成的,如果要追求速度,那更需要下一番功夫才行;但对于跑半马甚至全马的大神级人物来说,完成单次5KM不在话下,就像普通人走路一样,不用刻意,轻松完成,那么这种状态就有点接近“无为”了。

又比如,我们地产开发是一个综合性很强、涉猎面很广的行业,由于工作中交集繁多复杂,所以对流程的规范性要求也很高。大家都走过流程,很多流程第一次走,不是因为?a href='//xuexila.com/aihao/zhongzhi/' target='_blank'>种植缓瞎娣抖淮蚧兀褪怯捎谙呦鹿低ú坏轿欢贾伦卟幌氯ィ行┥晕⒏丛拥牧鞒桃锤础罢厶凇保桃舛拔保拍芡ü笈?a href='//xuexila.com/duhougan/' target='_blank'>读后感·随着工作熟练度的增加,我们走流程前已经懂得做好线下沟通,流程规范也早就心中有数。这时,走流程这项工作不再需要刻意而“为”就可以顺利完成,这种工作状态也可以说是离“无为”近了一点。

结合上面的小案例我们更容易理解,老子倡导的“无为”,是“为”到极致才能到达的一种境界,俗语中的“熟能生巧”、哲学三大辩证法规律中的“量变引起质变”理论也都具有类似的概念,这些概念强调的不是结果,而是具备这种能力的状态。

所以,《道德经》带给我们的不是虚无缥缈的消极不作为,而是向世人揭示一种客关规律,对人的作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目标——无为而无不为。

道德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标志,关于道德问题前人有很多思考,下面我想谈谈自己对道德问题的一点感悟。

道德与本性

关于道德与本性,先秦时代就有三种不同的论断:孟子的性善论,荀子的性恶论以及告子的性不善不恶论。探究这三种观点的不同主要是在于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这三种观点都有片面性,但也有可取之处。

我以为论本性无分善恶,同情、怜悯、嫉妒、残暴等等都包含于人性之中,只是有些本性更容易导向善的方面而有些却很难。所以,道德的形成要有一个导向善的助力,这个助力就是教育。

道德与教育

原始氏族社会是否存在着道德的意识?这个问题是复杂的,氏族社会的基础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而原始社会是以群居为生存形态。氏族社会的首领是德律的一种权威,原始人无鉴别的能力,有一种群体从众的心理,这正是道德的一种强制性。而这种强制性的接受会使人在道德权威的阴影下形成一种固守旧俗的状态。

文明进步的基础是教育,教育程度越高对道德的重视程度越高,对道德的认识更清楚,向上的善念也会越多,从而产生与时俱进的新道德。

道德的内在精神

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文化对于道德的界定也不同,所以把风俗、习惯或是外在因素作为判断道德的标准是不确切的。虽然道德的外在充满不确定因素,但道德内在的原理与精神是确定的,即道德要适应时代环境,道德要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有利。

情绪是推动个人道德发展的动力。孔子曾说过:“克己复礼”,克己实则是对自我情绪的一种节制,但这种节制并不等于完全的压抑与消灭情绪,而是要把坏情绪转化为好的情绪。

情绪也分为个人情绪与社会情绪,在群体压力下个人情绪可能会受到社会情绪的影响,如果完全放弃个人情绪而遵从社会情绪,那么社会就不会发展。正如杜威说的:“文明进化的历史是特立独行之英雄的历史。”

过度的私心和欲望是道德发展的阻力。

每个人都有私心和欲望,过度的自私和欲求会破坏道德的发展,但适当的私心与欲望是道德发展的动力。比如你现在帮助一个人,表面上是出于你对她的同情,其实潜意识里你是有私心的,如果当自己陷入困境的时候,希望受自己帮助的人也会给予同样帮助,这是一种互助的私心。

道德经心得3《道德经》是中国古代哲学著作。又称《老子》,被道教作为重要经典收入道藏。共81章,分上、下篇。此刻通行本上篇言道,下篇言德。其中有不少和生活有关的处世哲理,乍眼一看不觉什么,当真的去结合生活中那些或大或小的经历,才感到哪份如--般的玄奥。

道德经虽不长,却也有很多的方面,哲学、政治、军事及人生诸方面都有不少的论述,自我多少能理解的,能产生感悟的,其实并不多,道德经给我最大得感悟,便是在它的一个“虚”字。就好像数学中的0一样,讲究的是处下,是低调,是一无所有,其实却意味着∞的存在,有句话叫机会只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虚”便是这样的一种准备状态,手上不固执的占有什么,才能随时拿起什么。

当0做为分母时,整个式子的结果便是∞。它告诉我们生活要留有空隙,以坚持灵动,就像画画留白一样,一幅画的成功,不在于它画出了什么,而在于它没画出什么,在于它隐含了什么,同样,一次人生的珍贵,不再于一个固定的形式,路线,而在于,再于那存在于未来不可琢磨变数,那份能经过自我不断奋斗而产生的改变。。。

诸多经典,若是每一天都翻来覆去的看,纵然熟悉,却也会有枯燥,放下,再拿起,才是趣味无穷,小别胜新婚。对于道德经,犹有这种感觉。

道德经心得4一本《道德经》,一生做人的智慧。

做一个真实的人:人的一生,总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能说会道,有的人不善言辞。有的人甜言蜜语信手拈来,有的人沉默寡言却内涵丰富。说着悦耳动听却不走心的话远远比不过说着逆耳忠言却溢满关怀的语言来的动听。"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正是说明了与其华而不实,不如朴实无华。由衷而出的信言远远好过满嘴奉承的美言。做一个真实的人,求真务实,实事求是。

做一个善良的人:公道自在人心,善良的人不辩解,以理服人才是他们的追求。花言巧语善辩之人一味辩解,忠厚老实善良之人从不诡辩。一个人越强调什么越说明他内心缺少什么,越是解释越是掩饰。"善者不辩辩者不善",与其强词夺理,不如以理服人。做一个善良的人,忠厚老实,以理服人。

做一个聪明的人:脑袋聪明的人知识大都不怎么渊博,因为他们觉得聪明就是资本。知识渊博的人都不怎么聪明,因为他们知道脑袋聪明不如内心聪明。睿智高于聪明。与其聪明没有内涵,不如有内涵地活的聪明。而"明"就告诉我们要有一颗洞察世事的心,自明,明他,明事,明礼,明人生。而这其中最重要的还是自明,只有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为什么这样做,怎样做正确,才能内心明达而自明明他。"知者不博,博者不知"多涉猎多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阅读使人睿智使人聪明使人深刻。做个聪明的人,明明德,明归止。

做一个懂得奉献和付出的人。给予是一种美德,奉献是一种品质。一味的索取只会让人生之路越走越窄。虽然奉献有可能失去些什么,但是人总要明白有时候失去是另一种方式地得到。可能失去了"物质",但是却赢得了"精神",给予的帮助越多,得到的内心满足感越多。读书笔记当然奉献与付出不是毫无保留地,一味的付出不计回报并不是可取的。懂得付出和奉献的度,适可而止就好。做一个懂奉献的人,乐于助人,温暖他人。

做一个为而不争的人,顺其自然,踏踏实实,努力过就好,要明白“越努力越幸运”,但也要懂得非己莫强求。得到了好好珍惜,得不到不去强求,失去了顺其自然,快乐就好……

安静中体会生命的美好,修养自己,如此安好……

道德经心得5我们一直在寻找适合中国的现代社会人际关系,其实早在两千多年前老子就已经研究出最完美的的社会人文构造了,只是没多少人去钻研罢了。

——题记

老子在《道德经》留下了许多治理国家的方法,或许有些人认为老子有愚民主义的方向,但在我看来并非如此,而是老子毕生摸索出了完美的社会模型。

在《道德经》第八章中,老子首先提出上善若水的思想,老子善用一些生活中常见,而又不会引起争议的事物来引喻一种态度或表达一种道理,如同天、地、人、万物。老子谈水,不谈水对人或万物的帮助,而独辟新径地谈论起了水的“不争”,水是世界上最柔和的事物,就算有东西挡住了它,它会从它的周边流去,而不会与事物本身相争持;它不论最后通往何处,哪里有路它就会往哪里去,或许通往地狱,亦或许一去不返,但它依然义无反顾。文末有一句话:“夫唯不争,故无忧。”因为你什么也不去争,自然什么也不会失去,这里的不争绝非不思进了,而是善于谦让,在同等机会下让利于他人,或自知不如而退让。其实到最后,你依然会得利,因为不争,所以多了许多朋友,就有了更多得利的机会,正是“夫为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道德经心得体会篇(2)

摘 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资格证考试的重要内容,是职业学校升学考试的重要专业课考试科目,无论是从教还是从学的角度都应加以重视。要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在学习上吃透教材,有一个科学的学习方法。学习方法显得特别重要,一是认识教材,二是这门课讲了哪些内容,三是进行分类、分层学习,四是突出重点,一方面,是认识知识重点,另一方面,是明确学习的重点。五是概念、定义要优先记忆,六是学习知识必须具有逻辑性。

关键词 :思想认识;吃透教材;学习方法;逻辑性

中图分类号:G7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5-0186-01

收稿日期:2015-02-04

作者简介:于海(1963-),男,山东文登人,本科,中学一级。研究方向:财会。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资格证考试的重要内容,是职业学校升学考试的重要专业课考试科目,因此,学好《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门课程至关重要。我觉得,无论是从教还是从学的角度都应加以重视。要学好它应把握这么几点:一是端正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在学习上要吃透教材,三是要有一个科学的学习方法。当认识到位以后,学习方法就显得特别重要。

一、首先,认识教材

在这里,通读课本显得特别重要,一遍不行就两遍、三遍,直到大概了解这门课到底讲的是什么东西为止,当然,这需要分段读、分段学。

二、明确这门课讲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看看这门课讲了几部分内容都有哪些项目,分成哪五个单元。

三、进行分层学习

在此基础上,做到像计算机一样,进行分类、分层学习、记忆,这是这门课学习方法的核心内容。

四、突出重点

这要从两个方面来做,一方面,是了解知识重点,重点进行学习并认真掌握它。另一方面,是明确学习的重点,这实际上是对自己所学知识的查漏补缺,这两个重点可能重合,也可能完全不一样,必须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加以区分。

五、概念、定义要优先记忆

每一个单元、每个单元的每一个问题,只要是涉及概念、定义的,都要首先加以记忆,而且要争取做到即时记忆,不能拖拉,不能有畏难情绪,所谓“今天的事今天办”在这里就是这个意思,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学习就会事倍功半,得不偿失,过后需要花很大的力气,效果还不好。所以对定义的学习必须做到一步到位,不能浅尝辄止半途而废,而且,定义中不能有错别字,更不能有增删文字的情况出现,要做到原模原样。从某些方面说,定义学好了,这门课就有一大部分被你掌握了。

六、学习知识要像流水一样流畅,要有逻辑性

对知识的学习,必须像流水一样流畅,要具有逻辑性,不能间断,更不能“逆向行驶”,“逆向行驶”容易发生错乱现象,这一点许多人没有做好,最需要注意。逻辑性一直是学习记忆的优先选择,逻辑错误或者逻辑不通,将直接导致思维错误,使思维混乱,这势必影响以后的学习。所以,逻辑性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在这里尤其重要。

学习的方法虽然多种多样,但正确的方法并不多,而最好的学习方法常常能使学习者走捷径,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这门课,属于专业理论课,虽然属于以记忆背诵为主要内容进行学习的学科,但是单纯靠死记硬背去学习那肯定是效率极低的,没有什么可取之处。科学的学习方法就是逻辑记忆法,这绝对不是杜撰出来的,无数实践证明他是多么的正确。希望对正在学习和即将准备学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你有所帮助。

道德经心得体会篇(3)

建党96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历经考验磨难无往而不胜,关键就在于保持和发扬马克思主义政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坚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紧密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进行艰辛理论探索,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全面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又一次历史性飞跃。

对于我们而言,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道德经心得体会篇(4)

第一,从途径来看,适应社会需要个体在角色扮]中恰当选用顺应或同化的社会互动途径来完成。个体在扮]社会角色时,为了妥善处理社会期待与自身需要之间的冲突关系,他一般要通过顺应和同化这两种社会互动途径来进行,其中,顺应是指个体“改变自身原有的行为模式以满足社会需要”[2]。而同化则是指个体“过滤或改变社会现状以推行自身行为模式”[3]。至于何时采用顺应途径,什么时候又采用同化途径,一切要以“能否恰当地处理好社会关系”为选择尺度。如果所采用的社会互动途径不仅让个体的需求得到了满足,而且又利于社会的进步,那么个体与社会和谐状态的出现就意味着此时的个体应对社会关系所采用的途径是合适的,也就是说其心理和行为表现是适应社会的。无视角色扮]的社会适应目的,滥用顺应或同化途径如随波逐流、谄媚迎合式的被动顺应社会,以及无理取闹、横行霸道的强制同化社会并不能带来个体的适应社会。

第二,从过程来看,适应社会是一个渐进、连续的动态过程。个体对特定社会关系的恰当处理虽然是其在某一生活领域适应社会的表现,但社会关系的复杂多样性,以及社会化伴随个体整个一生等客观实际的存在时时提醒我们:适应社会不等于进入社会,而是个体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面对社会关系──合适应对社会关系──再面对新的社会关系──再合适应对新的社会关系”的循环不已、渐进连续的动态过程。

第三,从结果来看,适应社会的结果是恰当处理社会关系的个体赢得了必要的社会发展空间。这其中的缘由就在于当个体在社会互动中能够合适地应对各种社会关系时,表明他扮]的社会角色从性质上讲要么是一个反省自身、及时改过而积极顺应社会的向上型角色,要么是一个求新祛旧、勇于超越而自觉地正面同化社会的创新型角色,而这两种角色的任何一种表现都有助于个体通过主动融入社会,抑或通过抢先引领社会来取得促进自我发展的社会资源,相对于那些适应社会不良的个体来说,适应社会者恰恰就是因为占有了这些社会资源,他们由此赢得了必要的社会发展空间。

二、对当前德育内容构建模式的社会适应性反思

透过以上对“适应社会”内涵的剖析,我们不难理解,所谓高校德育适应社会是指高校德育内容利于大学生合适地应对各种利益关系,在促进大学生与社会和谐发展的过程中能够显示其辅之以德、助人成材的现实效力。目前我国高校德育实效普遍低下,造成这一后果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德育的社会适应性不强不能不说是最为基本的原因之一,下列三种流行的德育内容构建模式便是其中的代表,需要高校对此作出深刻反思。

其一是“重规范轻心理”的德育内容构建模式。长期以来,受科学主义和操作主义的深刻影响,我国高校德育普遍存在一个通病,那就是特别强调社会道德规范的科学预制并要求学生予以行为外化,推行用考核规范识记和观察行为的办法来检验大学生的道德修养水平。反映到德育内容的安排上,重道德行为规范轻道德需要、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等道德心理就成为多年难改的积习。无论是打开教材,还是走进教室,充斥书本的规范堆积与弥漫课堂的规范灌输到处都昭示出规范教育的至上性与心理教育的可有可无。显然,高校这种“惟道德规范是育”的做法既是对“道德行为源于道德心理”这一德行发生规律的漠视,也是对大学生全面的道德素养的机械规定,其不适应社会之处必然无法掩盖:一方面,重规范轻心理的德育内容安排由于没有了对大学生道德感知和道德思维的关注,使得大学生基本上过着一种“你规划、我遵守”的只有服从没有分析和判断的“空心”型道德生活;另一方面,重规范轻心理的德育内容安排由于疏忽了对大学生道德需要、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等道德意念因素的重视,导致大学生的道德行为通常是一种无积极道德意向参与和推动的勉强行为,而且当大学生面对诸如假公济私、权钱交易、坑蒙拐骗等丑陋的道德现象时,他还容易因道德需要的缺失、道德情感的冷漠和道德意志的动摇而随波逐流。

其二是“重理想轻现实”的德育内容构建模式。众所周知,出于为社会培养大人、圣人、君子等仁人志士的德育目的,传统的德育在内容建构上总是超乎现实地把德育等同于道德理想教育。遗憾的是,时至今日这种理想化德育仍在一些高校占据主导地位,其通常表现就是无视大学生丰富多样和多层次的道德生活方式和目标,把共产主义理想当作大学生道德生活的唯一追求,高校德育内容在某种意义上被定格为培养大学生崇高的道德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远大的社会理想的超级成人规划,至于大学生对现实的道德关注和追问则被遗憾地视为“小儿科问题”而不屑一谈。然而,一个不能否认的客观事实是,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其本质在于它以“实践─精神”的方式去把握世界,即道德不仅源于社会实践并为社会实践服务,而且也是一种精神追求,它决定了高校德育内容既要体现其直面大学生道德生活的现实需要以利于他们积极顺应社会,也要彰显它超越大学生现实生活的理想性,使大学生在道德理想的追求中能够合理同化社会。因而“重理想轻现实”的德育实质上是一种肢解道德本质、弱化德育功能的德育,其操作的结果必然要显示出明显的不适应社会症状。

其三是“重适应经济轻适应社会”的德育内容构建模式。这是一种在当今高校最为常见的德育内容构建模式,其特点是整个德育内容无论是人生观、价值观还是道德律令的阐述都侧重于如何引导大学生对经济生活的适应。然而,只要我们稍加分析就不难发现,“重适应经济轻适应社会”的德育在展示其社会适应性上只利于大学生在经济领域恰当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并不能帮助大学生在非经济领域赢得其生活发展空间。这是因为受经济机制的内在制约,经济道德只能在经济领域这一特定范围内帮助大学生适应社会经济生活,高校如果一味强调经济道德的价值取向,那么,仅以“经济人”身份去参与社会生活的大学生就难免经常在道德选择中陷入同“家庭人”、“公共场所人”等社会人的价值选择相冲突的道德困境,并在对非经济领域道德现象的毫无准备中而一筹莫展,显得十足的道德无能。

三、适应社会的高校德育内容体系

当前高校德育适应社会不足的种种表现反复告诫我们:问题不在于德育是否已经影响了大学生或大学毕业生的道德生活,而在于怎样积极影响他们的道德生活。鉴于德育适应社会不足的根源在于高校在处理道德规范与道德心理、道德理想与道德现实、道德的经济适应性与道德的社会适应性等关系上的偏于一端或囿于一面,那么,提高德育的社会适应性就有赖于高校克服以上模式的肤浅与狭隘。如下由“八个一”所组成的高校德育内容构建模式正是为此而作出的尝试性探索。

1.树立一个课程学习目的──适应社会道德生活。这是为引导大学生自觉反思并优化其道德需要而安排的德育内容。道德需要是指个体在内心产生的对一定道德体系的倾向性。作为人的需要系统中一种高级形式,道德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表征和充实着作为社会关系的人才有的独特本质。而且没有道德需要,个体不可能进一步产生“为促进社会发展和实现自我完善而努力适应社会道德生活”的动机和行为。因而阐述道德需要的产生、发展和作用,分析当代大学生道德需要的特征,特别是对大学生的道德需要进行“为适应社会道德生活”的目的牵引等就应成为德育内容的首要安排。

2.掌握一个价值取舍方法──在复杂的道德关系中辨善明恶。这是为提高大学生的道德认知水平而安排的德育内容。行以知为基础。道德认知是指个体运用一定的善恶辨识尺度对道德范例进行价值分析,从中获取稳定而清晰的道德新知的过程。该过程既体现了个体于辨识道德范例中获得正确价值取向以化解其道德困惑和冲突的能力,也彰显了个体对道德新知的适应条件和范围予以理解的思维力量,因而是个体产生道德行为的心理准备。针对很多大学生在“具有陌生性、间接性和变动性等性质的现代道德关系”[4]面前迷茫不已或是非难辨,所以,为帮助那些即将进入社会的大学生在复杂的道德关系中能够辨善明恶,使他们能够避免或减少道德迷糊和道德无能,就成为当前德育的重要任务。只不过高校在传授道德认知内容时应明确地把道德范例作为道德认知的对象,同时强调“三个代表”在辨认道德范例价值上的参考作用,并以从认知道德范例中获得能够恰当处理道德关系的价值取向为目的。

3.认识一个道德生活瓶颈──只有具备积极且深厚的道德情感才能自觉地扬善弃恶。道德实践活动不是理性因素的单一作用所致,而是伴随着深刻的情感体验。道德情感是个体在道德生活中形成的对现实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的爱憎或好恶等方面的心理反映。道德情感的性质和表现层次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个体在特定道德情境中其道德行为能否得到及时的催化与自觉的协调,是个体在道德生活中防范“知而不愿行”、“明知却故犯”或“行而不尽力”的重要心理保证。在这点上,高校有必要结合“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重点向大学生阐释其对自然、他人、社会、祖国和民族的责任感、荣誉感、羞耻感和幸福感,使道德情感在大学生的道德生活中发挥它应有的催化和调控功能。

4.懂得一个道德实践常识──没有坚韧的道德意志就不能履行好道德义务。现实中我们发现,一些大学生在道德生活中往往是知而难行或行无始终,其根本原因是他在履行道德义务的过程中缺乏排难抗惑的决心和毅力,即没有坚韧的道德意志。鉴于此,科学分析道德意志这一道德心理因素在道德实践中的作用,概括当代大学生道德意志的特征,总结大学生锤炼道德意志的途径和方法等同样不应游离于德育内容体系之外。

5.解决一个现实道德问题──做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从各国高校德育实践来看,无论怎样提倡崇高的道德理想,其基本着力点仍在于教育大学生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而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因为是以其能够内化、践行社会基本的道德规范(包括对法律规范的坚守)为重要标志,故对大学生进行基本的道德规范教育从来就是高校德育的应有选择。高校不妨参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的“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对这些涉及公共场合、家庭和职业领域的基本道德规范予以详细解读,[5]使大学生能够借此操作而顺应社会基本要求。

6.关注一个时下道德热点──市场化、信息化、全球化背景下道德意识的发展。这一内容主要是指市场化、信息化、全球化背景下大学生应该掌握和更新的道德法则、原则、理念和规范。它包括“公平竞争、互惠互利”的市场经济生活法则、“互联互通”的网络生活原则[6]和“求同存异、共同发展”的全球化生活理念[7],以及进取、尊知[8]、爱国[9]、合作[10]等道德规范,使大学生在道德意识的发展中通过合理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个人与社会、民族文化和异域文化等关系,成为当前反对经济主义、个人主义、狭隘民族主义、霸权主义的积极同化时代者。

7.学会一个心理调适手段──大学生心理失衡的道德调适。安排这一内容的原因就在于考虑到大学生正处于“心理断乳”时期,他们在日常的学习、社交、结友、恋爱和择业中普遍伴有心理失衡,而作为辅导大学生心理之主力的高校德育工作者,对大学生进行求新、自信、宽容、自制和务实等方面的道德教育,就既是辅助大学生克服消极性心理失衡的必要手段,也是牵引其自觉地化心理失衡为心理平衡之新起点的根本方略。

8.收获一个人生思考心得──人才不是人材。出于对大学生将“人才等同于人材”这一错误人生观的矫正,高校德育工作者有必要提醒智商较高的大学生:人才是掌握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可以做事,甚至是做“大事”的人,而人材则是既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也不乏良好的人际知识和技能,因而是一块可以做事、能做好事的有用之材。人材的行为不仅仅只具有把专业知识和技能予以物化的工具价值,而且还在社会道德尤其是科技道德的自觉遵守中具有促进社会进步、美化自我人生的目的价值。所以,时刻拥有一颗“努力学习、奉献社会”的公心,处处展现“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形象,理应成为大学生的人生追求。

正如德育不是万能的一样,上述德育内容的构建对于高校德育实效的提高也不是万能的。它所针对的更多的是那种不适应社会的德育内容操作,期待我们在德育实践中结合大学生的需要和社会发展要求来增强德育内容体系的科学性,使高校德育在帮助大学生适应社会的过程中不失它应有的精神支撑和行为引领作用。

参考文献:

[1]本文所讲“德育”特指“道德教育”,而非指专业以外集政治、思想、道德、法纪等“两课”内容在内的涵义广泛而模糊的德育。这样界定的目的是避免把德育内涵无限泛化后将专业教育同德育对立起来。

[2][3]社会学辞典[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5:328,208.

[4]邓泽球.论现代社会道德关系的新发展[M].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4(3):262-268.

[5]夏伟东.解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J].伦理学研究,2002(1):11-12.

[6][8]匡促联.青年网络生活的道德支撑[J].当代青年研究,2002(4):8-9.

[7]王大龙.新加坡的公民与道德教育[J].光明日报,1995-11-10.

道德经心得体会篇(5)

〔中图分类号〕B8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2)01-0059-03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对人们包括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产生了多方面影响。时至今天,我们必须承认,干部队伍中确实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道德滑坡、道德失范等问题,加强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问题已经突出地摆在全党面前。人民群众总是从领导干部的言行来认识与评价党和政府的形象,总是期望领导干部不仅能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而且能成为社会生活中的道德榜样。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高度加强道德修养,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着力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引导全社会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和尚清廉的良好风尚,进而推进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提高。

一、道德习惯的养成是领导干部道德修养的关键环节

道德习惯指后天逐渐养成的与道德行为方式有关的习惯,是个体在一定情境下通过反复练习养成的、相对稳定的、自动化的道德反应倾向和行为方式。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优良道德品质的形成,必须利用天性,使之得到适当发展,最终趋于理智的高度,而习惯则具有决定性意义”,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只有当道德行为发展到形成习惯的阶段,才真正体现为道德信念支配下的行动”。可见,道德习惯养成对于道德修养的重要性。

良好的道德习惯是领导干部道德修养的有效载体,也是领导干部道德修养的外在表现形式。具体而言,道德习惯主要具有如下三个特征。第一,道德习惯具有稳定性。道德习惯是领导干部在重复而有规律的刺激下在大脑中建立的稳固的神经联系,是长期形成的、不易改变的、稳定的生活方式或行为方式。乌申斯基将道德习惯形象地比喻为“好习惯是人在其神经习惯中所存放的‘道德资本’,这个资本会不断地增长,一个人毕生就可以享用它的‘利息’”;而“坏习惯是道德上无法偿清的债务,这种债务能以不断增长的‘利息’折磨人,使他最好的创举失败,并把他引到道德破产的地步”。第二,道德习惯具有自动性。领导干部的道德习惯一旦形成,其行为指向不需要外部的监督,也不需要主观刻意努力,就会在不假思索、不知不觉中自动体现在领导干部的道德行为中,成为领导干部内在的自律需要,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执行道德规范,引导领导干部自觉不断地向善。第三,道德习惯具有情感性。若按道德习惯行事,领导干部就会体验到自然、顺畅、愉悦等积极情绪,若不按道德习惯去行事,领导干部就会体验到不舒服、不愉快、烦躁苦恼等消极情绪。从系统科学的观点看,领导干部道德习惯是由不经常的道德行动转化为个体道德自然的突破点,是道德修养发生质变的重要指标。而领导干部良好道德习惯的养成,既是一个社会文化作用与教化的过程,也是一个领导个体对社会文化的内化过程。

二、道德体验是领导干部道德习惯养成的情感诱因

体验是一种生命的经历,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之一。每一种体验都在生活的延续性中产生,在人与人相互配合与交流、相互切磋与磨砺中进行。道德体验不是对当前刺激物、当前情境的瞬时、单一的体验,而是个体自主、全身心参与的一种全方位、全历程、全情境的整体性体验。领导干部道德习惯的养成,不能仅仅依靠接受道德规范去达成,而是有赖于道德体验。如果领导干部从某种道德行为中体验到快乐和满足,这种道德行为逐渐成为领导干部的内在需要,进而产生不断重复这种道德行为的心理倾向,将之融入原有的态度体系或行为结构之中,就能建构起良好的道德习惯。如果领导干部从某种不道德的行为中没有体验到快乐,甚或体验到痛苦和恐惧,这种不道德行为逐渐引起领导干部的心理不悦,进而产生不愿重复这种不道德行为的心理倾向,就能摒弃不良的道德习惯。因此,道德体验是领导干部道德习惯养成的情感诱因,对领导干部道德习惯的养成至关重要。

道德情感是开启道德体验之门的钥匙。休谟曾经指出,“没有道德情感,就没有道德行为,只有当下、直接的情感才能激发意志,产生行动”。领导干部只有产生了认同、敬畏、信任或拒绝、厌恶、羞愧等情感,才会自觉地按照道德规范的要求去行为处世。在丰富、鲜活、独特的道德体验中,领导干部开启情感之门,投入情感、体会情感、滋养情感、深悟情感,从自己的经历和遭遇,从内心的情感积累和先在的真切感受出发去回味和感悟带有情感色彩的道德经验,去揭示和追求内在的生命意蕴。通过想象、移情、神思、感悟等多种心理活动的交融、撞击,领导干部将自身的生命活动置于广阔的历史、社会背景之中,以独特的“自我”去感受道德、理解道德,激活已有道德经验,生成道德的情感体验,人类经验和个体经验实现融合,情感与理性直接对话,客观地领悟对象之间或对象情境中的道德关系,由此产生丰富的联想和深刻的领悟,进而感悟道德本真,稳定道德观念,生成道德情感,养成道德习惯。

领导干部经历过的道德情感体验,不会因情境的变化而消失,在以后类似情景的刺激下,会更深刻而牢固地重新再现。通过情感体验的重复再现,领导个体获得了道德体验的情感积累,外在的道德规范一旦进入领导个体“我”的潜意识,就会坚定而持久,显现出坚如磐石的力量。此时,道德规范经过生命化、个人化,真正进入领导干部内在的精神世界。在谈到民主革命时期人们革命意志的坚定性时,就曾这样说,“读过马克思主义‘本本’的许多人,成了革命叛徒,那些不识字的工人常常能够很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为什么?就是因为工人有着直接身受三座大山压迫的深刻生活体验。因此,要促进道德习惯的养成,领导干部就要捕捉自身的困惑冲突,触及自身的感官心灵,激活自身的道德体验,感悟道德体验中的情与理,理解道德的内在真谛。一旦领导个体通过情感体验认同了道德的必要性,就会心甘情愿地服从道德。在不断追问、探寻和创造的道德体验过程中,领导干部唤起潜藏的情感,触动内心的灵魂,超越对自身狭隘的关注,展开坦诚相待、推心置腹的内心交流,从中体验生命的力量,获得生命的意义,进而变道德认知为道德信念、道德行为,促进道德习惯的养成。此时,道德不再是外力作用下的迫不得已,而是一种体现自我满足的过程;个体的道德行为也不再为各种情境因素所左右,而成为领导个体稳定的倾向性反映。

三、强化是领导干部道德习惯养成的外部导向

强化作为对一种行为的肯定或否定的后果(报酬或惩罚),在一定程度上会决定这种行为在今后是否会重复发生。强化是领导干部道德习惯养成的外部导向。领导干部每天都在观察身边人群的行为模式,通过观察他人行为受到的奖惩而相应地调整自己的行为。当领导干部发现别人的某种道德行为得到社会正强化(如奖赏)时,他就会产生不断重复这种道德行为的心理倾向,增加这种道德行为以后出现的频率,建立良好的道德习惯。当领导干部发现别人的某种不道德行为得到社会负强化(如惩罚),他就会产生不愿重复这种不道德行为的心理倾向,减少这种不道德行为以后出现的频率,主动消除不良的道德习惯。当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别人做出某种违背道德的行为,没有得到惩罚却得到酬赏时,他就会增加自己今后做出这种不道德行为的可能性。比如:当领导干部看到党和政府严惩腐败官员时,可能由此对腐败行为产生不悦情绪,因此就不会重复腐败的不道德行为,腐败的不良道德习惯也难以形成;当领导干部看到腐败现象没有受到应有惩罚,他就可能去尝试腐败的不道德行为,多次重复而未受惩罚,则可能养成腐败的不良道德习惯。

领导干部需要在社会实践中检验并固化通过观察习得的道德。实践是领导干部良好道德习惯养成的必由之路,是领导干部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再实现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达到践行的目的。在实践过程中,当领导干部在良好道德习惯的养成过程中体验到快乐(或痛苦)时,如果有意识地加以强化,则会加快(或暂缓)这一道德习惯的养成。不断获得正强化(如奖赏)的道德被保留下来,并作为以后的道德行为标准;而那些不断获得负强化(如惩罚)的道德则被排除出主体意识之外。在反复多次的践行过程中,领导干部对习得的道德进行检验和修正,使之最终融入领导干部的主体意识中,固化于领导干部的个性品质中,转化为领导干部的道德习惯。比如:领导干部真正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不断回报以积极的反馈,这种正强化将使领导干部从中得到更多的快乐和满足,他以后就更愿意为人民服务,进而加速为人民服务良好习惯的养成。而当领导干部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了一些挫折和委屈,就可能产生不悦的消极情绪,如果再缺少正面的鼓励性强化,就可能难以不断重复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行为。当然,通过强化引导良好道德习惯的养成,还要掌握一定的艺术。强化要及时,也要具体,要控制好强化的方向、频率和方式,特别是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创设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以形成领导干部道德习惯养成的良性磁场。

四、自律是领导干部道德习惯养成的内在根源

自律是道德主体的自我约束,是道德主体的内在强制。任何外在的道德规范只有通过道德主体的自律,才能成为个体自觉、自主的行为。从这个角度来看,自律最能体现道德的本质和人的道德力量,道德在本质上就是作为人的一种实践理性而对人的感性、欲望的控制。领导干部的道德自律是一个彰显领导个体主观能动性的过程,是一个弃恶从善的过程,是一个抑制自己的不良心理习性从而养成良好的心理、习性的过程。领导干部道德自律是领导干部道德习惯养成的内在根据,只有领导干部个体主观上感受到道德的重要性,才会有道德习惯的养成。自律的力量在于,通过自律,领导干部个体自愿将道德规范作为自己的价值准则,将外部客体的外在规范转化为个体内部主体的东西,真正从内心深处相信并接受道德规范,结合个体的实际情况自觉践行道德规范。此时,领导个体不再是表面道德规范的遵循、道德情感的认同,更重要的是道德认知的改变、道德情感的需要、道德意志的坚定和道德习惯的养成。

在道德自律过程中,领导干部要排除种种心理的、欲念的和情感的阻力,控制自身的各种欲望。“节制”、“少言”和“节俭”都是领导干部对欲望的自律,而最为核心、最为突出的是对权力的自律。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用来为人民服务,也可成为毁伤自身的利器。领导干部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可以轻易办到一般人难以办到的事情。当他们把由人民赋予、本该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权力用来为自己或小团体捞好处时,权力对他们的腐蚀也就开始了。从本质上来讲,权力就是服务,领导干部应常怀律己之心,辩证地看待权力与人民、权力与责任、权力与奉献的关系,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增强公仆意识,坚守自己的道德信念,谨慎自己的道德言行,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将道德自律融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切实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提升内在的精神境界。

参考文献:

〔1〕刘少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李君如.论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修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道德经心得体会篇(6)

意志自由:“意志”和“自由”的融会贯通

意志自由的基本概念。意志自由,究其字面含义来说,就是人类本身具有的一种自我选择、考虑、推断和决定的自由。这种自由往往是根据自我的欲望需求来表现的。1955年心理学大辞典中对“意志”的解释为:意志是个体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根据目的调节支配自身的行为,克服困难,实现预定目标的心理过程。而自由则在马克思主义者的叙述中所描绘的是一种不受到压迫和剥削的状态。①

首先,意志自由本质上是属于哲学的一个范畴。在人类主体的认识过程中,主体本身是希望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来获得更多自由以此来满足自身的欲望和要求,并借此来证明自身能力和拓展机会是否得以体现。其次,意志自由从总体上来说是属于形而上学的问题,它是主体的某种主观意志对于主体自身行为目的的一种考虑、推理,选择。②再次,意志自由从道德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自由之所以称之为自由正是由于其存在着无限可能性及不可预测性这两大特征。

哲学家对于意志自由的探究。意志自由作为哲学史上最为错综复杂的一个古老和深远的问题,长久以来被许多哲学家们所关注。从古希腊到近代哲学史的发展过程中,哲学家对意志自由基本上持肯定态度,并特别强调意志对于理性的选择和强化,保护和服务的作用。

要说提出“意志自由”理论的元老级人物,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当之无愧。他最先对意志自由做了较为明确的解释。柏拉图把灵魂分为了理性、意志和情感三个等级,他以理念为基础,理性为最高等级来说明人是自由的。而亚里士多德继承了柏拉图关于灵魂分等级的思想,在肯定理性和理念的重要前提下,强调关于意志理性的选择作用。此外,笛卡尔认为:意志自由是不需要来证明的,是作为人这个“本体”的精神框架,是天生具备的。③康德认为,意志自由实际上是人的意志自律,而“自律”则是意志的最高原则。④哲学家们所期待的是意志和自由会是一个完美融合的过程,并达到最终的和解和统一。

意志自由最基本的问题。意志是否能够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意志是否能够符合我们关于自身欲望和要求的自由?意志是否可以脱离外界种种因素,从而获得真正遵循自我选择的自由?究竟是何种东西是让我们可以构成一个行为上的意志自由?对于这些问题如何解答取决于我们对于“意志自由”这个问题的形而上学的理解。

关于意志是否真的能够自由这个问题,哲学界也存在很多不同的观点。其中最为突出的两种观点一种是绝对的意志自由观点,另一种是机械的必然决定论观点。前者强调人的本体对人的自由的主观决定能动性的作用,其主要的观点认为人的意志具有绝对的自由。不受任何外在的客观性和必然性的制约和决定。主观唯心主义者往往坚持此种理论,肯定人对于自己行为的责任,并把具有绝对的自由的意志看作是道德评价,道德自律以及道德责任的唯一标准。

而后者则强调外界客观因素对人意志的影响作用。机械必然理论的支持者认为人的行为完全受客观外在条件的制约和支配的,没有也不可能有绝对的意志自由。他们认为,当今社会中,各种关系错综复杂,在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中,人的活动会受到外在环境和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或受到其他强制性力量的干涉,所以很难说我们是真正自由的。如果我们完全没有主体自我的自由意志,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放弃我们从某些个人的关系中得到的那种满足感,因为在那种情况下,我们的言语、思想,情感和身体的运动就算不上是对我们自己的自由表示。⑤

但是,如果我们可以得到自身迫切需要的某种东西,而这种东西取决于是否有其他的人和事物进行阻碍,也取决于本人的愿望没有受到任何操纵,那么这时候我们所选择的就是我们真正所想得到的。⑥从本体上看,在进行这个问题的研究过程中,我们必须说明意志自由的一个必备的特征,那就是意志自由的自觉能动性。作为主体的人,如果同时具备了意志自由和意志的自觉能动性,那么其主体的地位和性质便有了同质性。同时也就承认了意志自由的存在。由此可以说明主体的自觉能动性在处理我们自身事物的同时,起到了推动和指引的作用,这也说明了主体完全具有自我导向的能力。

道德自律:“道德”和“自律”的诠释发展

道德自律的理念认知。马克思认为,社会的一般发展规律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道德恰恰是经济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能够维护人类的社会关系。⑦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对自律的解释则是人类主体将社会道德规范衍生成自己的内心想法的道德准则,这种准则可以称之为“良心”。自律是主体在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不会受到外界影响,依据道德的准则去遵守和追求的伦理原则。这是由其本身的自我选择性决定的。⑧另一方面,“自律”还是根据道德主体的“良心”自愿自发遵守和维持社会道德所体现的一种“无形规范”,这种规范体现社会中人类的共同意志和愿望,以“良心”制约和引导人们做出正确的行为,审视自我的动机和目的,并将社会道德规范转化为内心衡量标准来约束自己。

对于自律的基本认识就是遵循法规,自我约束。同时道德自律不仅成为一种关于道德自由的体现,而且表现出以下几种原则:一是自愿性原则。自愿性是指道德主体不受外界任何环境和条件的制约,自由做出决定的一种行为。由此看来,主体本身的行为是否“道德”完全取决于“道德主体”发自内心的选择。二是自制性原则,康德认为人是一种理性的存在物,而理性的最高使命就是产生善良意志。而自制性原则就是指道德主体对于善良意志的追求和向往,并对其他任何不道德行为及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自行抵制。这也是道德主体所表现的一种自我控制的能力。三是自由性原则。道德主体在基于对人和社会的认知之后,会自由地进行选择的过程。这也是道德自由的内在体现。这种自由的选择也是实现道德自由的最为有效的方式。

道德与道德主体的内在联系。道德是人的一种主观性活动,道德主体需要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来证明自己的“道德”与道德“良心”的联系。通常,我们认为,主体对于自己需要的某些世俗、功利的“善意行径”都不能算是道德自律,因而并无法体现“道德价值”。道德自律只有在不受到外界干涉的情况下才有意义,即在绝对意志自由下才能被界定。然而,如何确定道德与道德主体的内在联系的统一性,则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加以说明。一方面,道德属于人的一种行为规范性“活动”,它必然面向“人”这个主体才能体现。道德通过主体的思想和行为以及在不受外界的干涉下得以界定。主体通过学习、经验、信仰、理念,良心等对“活动”做出一种合乎规范性,并具有“纯粹善意”的行为,而这种行为仅仅出于主体的自我意识活动。这更是体现了道德与人这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性。另一方面,道德在道德主体中的内化过程。也就是说道德本身就具有一种社会规范性,而道德主体如果与道德的这种规范性的认识、信念融合为一体,则并不仅仅只是具有引导、导向的作用。这就说明道德主体具有很强的道德自律能力,不仅对社会道德规范有强烈的归属感,还能将其内化成自己的道德行为习惯,树立坚强的道德信念,从而获得精神上的“满足”。

道德自律与道德他律。提到了道德自律这个概念,就不得不提道德他律这一概念。两者是相互对应的一种范畴,应该联系起来进行理解。道德他律是指道德主体由外部力量制约或决定所承担和履行的道德责任和道德行为。道德选择都是社会规范的强制性而并非是通过人的自我选择。道德他律和道德自律的不同在于道德自律必须要在意志绝对自由即不能够受到外界干涉下才有其意义。而道德他律是在外界约束中界定的。需要受到外界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使其具有了异己性和强制性两个特征。

“异己性作用”是说道德规范对于道德主体来说仅仅是一种客观制约的力量,不会对主体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仅仅是从客观方面对主体产生认知或是行为上的限制作用。而“强制性作用”是规定道德主体必须按照道德规范来进行选择活动,主体的行为会受到以道德为基准的社会生活的判定。否则会遭到舆论的批评,社会的谴责以及良心的批判。概括的说,道德他律是外在力量对道德主体的强制和制约,而道德自律是外在力量在道德主体中的内化,这是两者的本质区别。

道德自律和道德他律相辅相成。一方面,道德自律的前提是道德他律行为的基础性和规范性的条件。另一方面道德他律(即道德社会规范)在道德主体中的内化,才能转化为现实的道德。因此,在我们强调道德自律的时候,不能忽视道德他律的重要前提。因为没有他律的自律是忽视了外界客观条件,否认客观因素对于自律形成的基础。同样,在我们强调道德他律的时候,也不能忽略道德自律,因为没有自律的他律是虚拟的宗教教条和无视个人的道德权利。⑨

意志自由和道德自律的中国回应

道德自律弱化的社会背景。我们应该认识到道德主体的自律意识容易受到外在社会条件的影响和潜移默化。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以及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社会面临着道德自律的不断弱化。

首先,改革开放后,我国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实现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中国生产力有了飞速提升。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除了极少数的产品外,绝大部分产品的价格都已开放,生产要素市场的构建也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以间接调控为特色的宏观调控体系。伴随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出口贸易业有了飞跃式的增长,企业以多样的形式立足中国大陆,给中国的经济增长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有利因素。

其次,当今社会,人们对物质的追求远远超过对于自身道德修养的提高和沉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如果把一个人作为一个“本体”,那么这个规律同样也适用于“人”这个个体。当人们处于贫困境地时,他没有闲暇去提高自我修养和道德意识来满足自己。相反,在当今社会的负面影响下,他会想法设法地去追求物质利益以满足生活需要,虚荣心和贪婪欲望甚至会让其在追求物质利益的经济活动中丧失道德意识,从而可以毫无忌惮地追求物质利益。然而当生活富裕时,人们对物质追求和经济利益达到将要饱和的时候,他会拥有大把的空闲时间来满足自身精神的需求和提高。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统筹兼顾,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不要忘记道德修养的提高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现在社会以追求利益为前提丧失道德观念的现象比比皆是。这就逐步造成了社会道德自律弱化的现状。

道德自律日益弱化的社会趋势及成因。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如今已经成为一个重要而又敏感的问题。奶粉掺杂三聚氰胺、瘦肉中检测出的瘦肉精、馒头使用漂白剂,地沟油搬上餐桌,等等,人们在对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愤怒的同时,却又深感无奈。物质利益是每个人所向往的,但是获取经济利益需要道德自律的辅助。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中国自古以来的一切活动都把道德作为最高准则,从某种意义上而言,道德意识是一个人最高的行动指挥者。如果一个人不受道德的约束,那么就无法保持正常的人际交往,从而无法拥有正常的行为准则,必然会做出抛开道德底线来获取财物的行为。

当我们抛开现象深入了解事情的本质的时候,我们会发现,道德自律的日益弱化现象其实有许多原因。从客观上来讲,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全球化的迅速蔓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完善逐渐体现出来。西方的一些负面价值观和不良生活方式趁虚而入,侵蚀那些道德自律能力本来就不高的人群。拜金主义、钱权交易以及社会竞争的不公平性使得物质利益逐步为少数人所掌握。社会风气日益弱化,以丧失道德准则而获取物质利益行为比比皆是。无底线地追求经济利益使人们逐步丧失道德意识。但是追究主观原因还是因为社会道德调控领域的逐渐弱化。政府以及经济活动的主体在道德自律方面缺乏自我的调控性,思想道德建设未受到足够的重视,过度追求物质利益,从而使主体的道德调控弱化,导致社会道德以及经济活动中不公平等现象不断涌现,影响经济发展质量。

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建设的急迫性。中华民族的道德基准是建立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之上的。经济、科学、伦理、自然等各个领域的发展都有很深的道德底蕴。以道德为基准的发展模式应该是中国目前最应该倡导的。十报告中已经将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提上日程。以人为本的发展模式最能凸显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如果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不能协调发展,就会出现社会发展失衡现象。食品安全、经济诈骗、公民道德低下等现象已经深深地困扰着百姓生活。如果不能通过加强道德建设来提高公民个人道德意识和道德自律行为,那么整个市场经济将会面临巨大的冲击。人们如果无限制地自由地追求利益,不进行道德的自我调控,甚至丧失道德的自我约束力,那么经济生活甚至整个社会都会乌烟瘴气。市场经济的精神动力需要靠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来改善。因此,从总体发展趋势上看,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建设,提高公民的道德意识势在必行。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434页。

②⑤⑥徐向东编:《自由意志与道德责任》,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7页,第15页。

③[法]勒奈·笛卡尔:《哲学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95页。

④[德]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韩水法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2页。

⑦文丰安,孙红霞:“道德自律,意志自由与和谐之治”,《求索》,2009年第8期。

道德经心得体会篇(7)

中图分类号:B8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11-0009-03

一、问题的提出

在Living high and letting die一书中,昂格尔提到了两个著名的例子,分别是池塘的例子和信封的例子①,并借此例来逐步论证说明我们道德直觉没有正确反映道德义务。我们多数人对以上两个例子的情境做出的直觉反应是截然相反的。两个例子都是儿童面临生命危险需要帮助,为什么在例一中我们认为有义务去救助这个小孩,但是在例二中却并不认为我们有这样的道德义务呢?

昂格尔在书中逐一分析了物理距离、社会距离、直接信息、经验的影响、唯一的潜在施助人、紧急性、因果焦点、认知焦点以及物质与服务这九个方面的因素对我们直觉的影响,并论证得出以上因素并不构成对我们直觉的影响的结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昂格尔提出了基本道德价值的理论,区分了首要道德价值与次要道德价值,指出我们在信封例子中的反应并不是源自于我们的道德价值,我们的直觉受到了扭曲的倾向,没有正确的反映道德价值。

笔者认为,我们的道德直觉会受到认识的影响,正是由于这一点,在例二中我们并没有产生合理的道德直觉,因而做出了不同于例一的反应。昂格尔的论证将这种认识过程排除在外,没有考虑认识对直觉的影响,而笔者认为认识对道德直觉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二、基本概念

1.认识与道德认识

认识既是一个哲学概念,也是一个心理学概念。在《哲学大辞典》[1]中对认识的解释是:“认识是人脑在实践基础上对客观事物的能动反映,是意识的表现形式之一。”从语义学角度看,“认识”概念大致包含这样几层含义[2]:一是表示个体以知觉形式对主客观事物的辨认识别过程;二是了解主客观事物的基本特点;三是对主客观事物辨认识别后获得和内化的相应知识;四是个体在获得和内化的知识基础上经过分析推理产生的特殊个体化见识或见解,以及由此构成的某种有组织的思想、观念或意识等。广义的认识客观上包括有认知与评价两个环节,即既包含个体对于主客观事物的感性反映活动和感性反映活动结果,也包含个体对于主客观事物的理性反映活动和理性反映活动结果。其中个体的感性反映成分通常被认为是属于“认知”概念反映的范围,即一种狭义理解的认识。

道德认识是一种特殊的认识形式,是关于道德现象的认识。《伦理百科辞典》中对道德认识的定义是,“指人们对客观存在的道德关系以及处理这些关系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认识。”[3]道德认识的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道德体认阶段,二是道德认同阶段,三是道德觉悟阶段[4]。当主体通过道德体认获得关于道德的知识以及有了对道德知识的直观感性的认识,再通过认同阶段的选择与接受,必然要上升到第三个阶段,将认同的道德知识融会贯通,形成自己的道德认识。

2.道德直觉

道德直觉是主体在道德经验的基础上,以其对社会道德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的内化为前提,对人与万物的伦理道德关系及其性质的整体进行心灵瞬间直接把握的,一种超越感性和理性的道德认识方式和能力[5]。道德直觉是想象与推理、感性与理性、形象与概念熔为一炉,并以理性认识成果直接作用于感受活动的结果。它实质上是理性认识成果在直觉方式中,已作为一种心理过程而取得了独立存在并独立活动的,能反映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甚至本质属性的能力。

道德直觉属于道德认识的第三个阶段,它是以道德体认和道德认同这两个认识阶段为基础的。道德体认就是道德体验和认知,因此认知和认同这两种认识必然对道德直觉起着影响作用。

三、对影响道德直觉因素的分析

1.认知

人的认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①首先是主体对客体的进行直接感知。其中包含感觉与知觉两个层次,感觉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进行直接反映的过程,在此基础上大脑对不同感觉信息进行综合加工,对作用于感官的客观事物形成整体的综合反映;然后经过思维,即在获得感知后主体对客观事物的一般属性和内在联系在头脑中概括的间接的反映过程,形成人对客观事物的认知。这里主要体现的是主体对客体的感性反映。当认知比较清晰、明确、深刻时,感性反映会愈发明显,思维会愈发清晰,进而能更好地把握客体的内在关系和结构,从而影响了人的直觉。

在对客体进行认知时,受到认知途径、与认知对象的距离等因素影响,人所获得认知的层次和深度会存在差异。例如,通过自己的感官直接获得与通过信息的间接传递而获得这两种不同的途径,主体产生的认知必然会有差异。同时,主体与客体的空间距离、社会关系距离同样影响着认知。

空间距离在直观上很容易理解,但社会关系距离则比较抽象。通常认为,社会距离是指各社会存在体之间在空间、时间和心理上的距离。②这里所理解的社会关系距离就是由人与人之间的时间距离以及心理距离所共同作用而产生的距离。这种距离越大,双方的亲近程度越低,这种存在于行为主体心理空间中的主观性距离,对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互动有着直接的影响。另外社会存在的空间距离、时间距离、心理距离之间可以相互影响,当空间距离小时,人们容易产生集群的心理,这种群组关系的界定能拉近社会关系距离。

在池塘的例子中,我们对落水儿童需要救助这一事实的认知满足了直接认知、空间距离近、社会关系距离近这三个条件,使得我们的认知较为深刻;而在信封的例子中,我们获知非洲需要救助的儿童这一信息恰好是与间接认知、空间距离远、社会关系距离远这三个条件吻合,我们的认知并没有如上一个例子中那么深刻。但是,是否当直接认知、空间距离与社会关系距离三者同时满足才能形成深刻的认知呢?

如果我们将这三个条件分别当作变量来一一进行判断会发现是否是直接获取信息、空间距离是否近,对主体的深刻认知并不起决定性作用。最关键的一点是社会关系距离,当社会关系距离比较小的时候,主体容易产生深刻的认知,在这种认知条件下,主体能更好的把握客体,并将自己与客体对象紧密地联系起来,这种突出的感性反映会对主体的行为产生积极作用,激发主动性,产生强烈的动机和情感,有助于通过道德直觉的形成合理的判断;相反,当社会关系距离比较大时,这种认知没有对主体起到刺激作用,甚至会阻碍主体的道德直觉,主体的行为相应变得比较冷淡。

2.道德认同

在道德认同阶段,主体是从社会条件以及文化背景出发对人们的认知结果进行意义确证,此时人的经验知识作为认识基础会对其产生影响。这种认识基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5]:一是心理基础,例如:心理倾向,其中包括情绪与情感等;自我意识;个性等。二是实践基础,例如:环境,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教育,个人经验。三是社会基础,包括经济、政治、文化三个方面。这些认识基础是由生活经验的点点累积逐步形成,而每个人的心理、个性、经验等等都各不相同,所以这些因素具有多样性。同时这些因素作为认识基础存在于我们内心中,深入了我们的思想,伴随我们的认识行为,对我们的认识发生作用。当道德事实符合我们的认识基础,我们容易产生认同感,并进一步形成道德认识。但对不同的人而言,这种认识基础具有独特性,因而在对客体有着相似的认知时,我们不一定有着相同的认同感,因此仍会产生不同的道德直觉,做出不同的道德判断。因此,认识基础作用于道德认同,通过认同这一认识阶段对道德直觉发挥作用,但由于道德认同具有为我性的特征[5],这种认识活动总是从“自我”出发进行,站在“我”的立场上进行选择,因此具有显明的个性化特征,不存在普遍性、规范性的认识基础对道德直觉进行规定。

3.理性能力

理性活动贯穿于道德认识活动的始终,对道德认识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道德理性是人进行道德认识活动的能力,包含逻辑推理能力以及情感体验的能力,是推动道德认识活动发生的动力,也是道德认识实现的保证[5]。从上一小节可以看出,在认识过程中,有许多的具有个性化特征、具有特殊性的因素对认识产生影响,例如那些出于情感和经验的认识,如果道德仅仅停留于此,那么就失去了普遍性,也就失去了对行为进行约束的有效性。因此,作为逻辑推理认识能力的道德理性就成为形成道德规范的普遍合理的依据。从人的理性能力出发,尽管其情感化的特征不具有普遍有效性,但道德理性中逻辑推理能力可以帮助人们把握客体与道德原则的关系,选择并接受符合道德原则的行为,进而形成一定的道德规范。

四、合理的道德直觉

道德直觉是一种道德认识方式和能力,这种能力无所谓正确与否。所以人们在说道德直觉时,并不认为它有对错之分,即不会认为某种直觉是错误的。但通过道德直觉这种认识方式所做的判断却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当通过直觉能力做出的道德判断符合一般的道德标准,满足义务与责任的要求,那么这样的道德直觉就是合理的。所以以上我们分析认知、认同以及理性这几个会对道德直觉产生影响的认识因素,最终是在这种合理性方面发挥了作用。

一方面,深刻的认知能使主体更好地认识道德对象,明确客体对主体的道德价值,使主体更好地把握道德对象与直觉主体间的利害关系[5]。在这种有深刻认知的条件下产生的道德直觉,反映了主体对道德事实的理解和判断,体现了主体的道德价值观念。在有了深刻的认知后,主体通过道德直觉所进行的道德判断能充分反映主体的道德认识,并能在此基础上不断形成新的道德知识。

另一方面,受到认识基础的影响,在认识过程中道德认同会产生差异。如前所说,认识基础具有个性化的特征,但从人的理性能力出发,可以对道德进行规范性的把握。合理的道德直觉要求行为符合一般的道德规范,而理性又是普遍有效的道德规范的依据,因而理性也就成为评判道德直觉合理性的内在标准。因此,以理性的(rational)和通情达理的(reasonable)为条件,同时满足这两种特质的人,产生的直觉是合理的道德直觉。作为理性的和通情达理的人,能够根据理智做出合理的行为和判断,他们不是纯粹的利他主义者或利己主义者,他们能够正常的思维,并识别、判断、评估道德对象与直觉主体间的利害关系,使行为符合特定目的。作为理性的和通情达理的人,哪怕生活经验、教育背景有所差异,他们也都能做出合理的道德直觉。

我们将池塘例子中的条件做简单调整后进行分析。例如,你是一个商人,路过池塘边,看到你的商业竞争对手落入了水中,他不会游泳,如果你不救他,他将马上死亡,并且他的企业会因此而受到影响,无法与你的企业竞争;而你会游泳并且有能力将他救起,不会影响你的生命安全。也许有人会考虑,如果不去救可以在商业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利益,那么以获取利益为目标的商人就不会去救这个人。但这并不是合理的直觉。因为当他对落水事件有深刻的认知后,作为有理性、通情达理的人,他不仅会考虑到商业竞争上的利益问题,他也会考虑到金钱与生命孰轻孰重的问题。我们的理智通常会认为,在危机时刻,保存生命比保存金钱更为重要(不限于自己的生命)。这才是普遍的、符合社会常理的道德知识,因此一个有理性、通情达理的商人,不会因为落水的是他的商业竞争对手就置他人的生命于不顾,他会产生合理的道德直觉去救人。

认知与理性影响人们的道德直觉。深刻的认知是主体的行为真实反映其道德观念的前提;而具有理性的和通情达理的特征,则能推动人们产生合理的道德直觉。

五、道德理性的作用

为什么说作为理性的和通情达理的人,会产生合理的道德直觉?因为道德直觉存在理性特征。

道德直觉是内在的道德情感、意志和理性等多种因素融合的综合表现,虽然其表现形式是一种非理性的认识功能或认识形式,但直觉认识能力的形成和发展还必须有实践的积累,理性的参与,道德直觉在其形成的过程中积孕着道德理性的成果[6]。

首先,道德直觉能力的形成有赖于道德理性的内化。虽然道德直觉这种认识形式,并不经过主体的理性思考而产生,但依靠道德直觉所做出的决定通常是与道德主体的自觉的理性选择相一致。因为,在道德直觉中始终充满由道德理性形成的道德责任、义务等观念。这种理性源自于我们的经验、所受的教育等,我们的道德直觉在这种道德理性长期的内化基础上形成一种了范式,进而在对客体进行认识和判断的直觉中发挥作用。

其次,道德直觉建立在道德经验以及道德理性成果的积累的基础之上。道德经验以及道德理性成果的积累也就是道德理性的内化过程。在直觉过程中并不能超越道德理性的成果。只有理性成功的长期积淀,以及主体长期道德经验和知识的积累,才能谈论道德直觉。

最后,道德直觉的形成过程离不开道德理性。心理学中社会直觉理论通过心理学的实验方法探讨了道德直觉的形成过程为:直觉判断;事后推理;理性劝服;社会劝服;理性判断;个人反思。这整个过程离不开理性的作用,在直觉与推理的共同作用下才形成了道德判断。

作为理性的和通情达理的人,在具有深刻的认知的情况下,他所产生的道德直觉包含了道德理性的成果。而作为逻辑推理认识能力的道德理性是道德规范普遍合理的依据,因而通过道德理性能使主体道德直觉所做的判断能够通过理性的检验使人接纳并认同,符合普遍有效的道德规范,即成为合理的道德直觉。

六、结论

通过以上的分析论证,可以看到认识通过认知过程和理性反应对我们的道德直觉产生影响。之所以在昂格尔两个著名的例子中,面对生命同样受到威胁需要得到帮助的儿童,我们却产生了大相径庭的直觉反应,并不是我们的直觉没有反映道德价值,而是受到认知以及理性因素的影响,我们没有产生合理的直觉。

参考文献:

[1]冯契主.哲学大辞典(修订版)[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1191.

[2]郭晓飞.从语义学角度看认知和认识的关系[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01(2).

[3]徐少锦,温克勤.伦理百科辞典[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1063.

道德经心得体会篇(8)

在发展战略上体现“以德兴院”。从市场竞争的发展方向看,企业的目标越来约趋向地域化、伦理化,经营卓越的医院,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特别要注重树立为社会服务的信念,并把它作为制定发展战略的原则。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医院必然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因此,医院要想长久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强化“以德兴院”的战略思想,把服务群众和社会利益放在重要位置,真正使医院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体现医院诚信为民、奉献社会的服务精神,使医院行为与社会要求相适应,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民心经济,得民心者得市场,诚实守信是医院的必然选择。实践表明,医院的道德责任是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之一,医院改革发展战略不仅要有经济指标,还要有道德、伦理目标,这个目标就是利它与利己的统一,医院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协调。

道德经心得体会篇(9)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1-0017-02

道德是人类在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实践中,以善恶为标准,依靠内心信念、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来评价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人与自然环境,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1]。网络道德属于道德的范畴,就其适用范围而言,是调节网络主体之间的人际关系、协调网络社会冲突、维持网络秩序、保障网络社会有序运行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网络道德需要网络主体自觉培养良好的道德修养并自觉接受优秀传统道德教育从而形成个人优良的网络行为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我国的主流价值观,以此来指导和引领网络道德的构建,必能够保证网络社会健康发展,凝聚网络社会发展的力量。

一、网络道德的发展现状及原因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上升期,市场运作秩序及与之相对应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制度等尚未充分健全,使得网络社会主体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向自我倾斜。网络爆炸式的裂变发展速度使得人们根深蒂固的传统道德观念无法在短时期内适应多变的网络社会状态,传统道德对网络社会发展的约束力降低,这就容易造成网络主体的失范行为,网络道德出现了令人担忧的局面。

(一)网络道德的现状

首先,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网络的匿名性和虚拟性,使得网民可以忽略道德的约束,随意发表言论,增加了网民对社会焦点问题的关心和对热点问题的讨论,提升了网民社会主人公的意识。同时,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提高了网民的社会参与度的同时也助长了网民的侥幸心理,网络言行随意放纵,侵犯个人隐私权的情况时有发生。其次,网络价值观念模糊,道德冷漠。在新媒体环境中,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关系因利益关系而维系着,传统的社会道德关系被弱化。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版权受侵、黑客袭击、网络犯罪等众多威胁网络安全的重大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这与网络发展的初衷相违背,也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传统道德观念相背离,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阻力。

(二)网络道德失范的原因

道德失范现象在如今互联网普及的情况下屡见不鲜,在快速发展的网络进程中网络道德的缺失情况似乎表现得更加难以控制。导致网络主体道德失范的原因不仅仅局限于网络自身的因素,更值得重视的是网络主体的心理及在特定时期的发展特点和网络道德规范的不完备。

1.网络主体身心发展特点是网络道德失范的内在条件。移动互联网产生的时间短,是社会的新生事物,人们对新生事物往往有强烈的好奇心。网民开展网络实践活动时,由于自身对新生事物处于探索和尝试阶段,没有学会在海量的信息中挑选有效的信息,进而容易造成失范性的网络行为。新媒体时代,移动互联网打开了传统狭隘短浅的视域,渗透到社会经济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不知不觉地慢慢改变着网络主体传统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在潜移默化的网络熏陶下,网民的道德观念正处于他律向自律的转化阶段,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

2.网络自身的特点是网络道德失范的“沃土”。网络社会的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是信息的者、散播者又是信息的终结者,裂变型的信息传播方式使得鱼龙混杂的新媒体市场更加难以控制。与传统交往相比,网络空间是一个虚拟的空间,网络道德具有虚拟性,由于其自身具有开放性和匿名性,没有明文的惩罚或隐晦的谴责去驳斥在互联网平台上不良内容的网民,网民的随意言行不受约束,加上网络建设的落后导致网络失范,这是移动互联网自身的特点所导致的道德盲点。

3.网络法律法规不健全是网络道德失范的外在条件。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人们自觉约束自己内心、按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行事的内省性原则。法律是在道德不能更好地约束人行为、道德自觉失效情况下产生的,通过强制性手段来约束主体的行为。传统社会道德的维系主要是依靠传统习惯、社会舆论压力以及个人的道德素养,传统社会的道德框架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与新媒体时代的速成道德现实相适应,虚拟的网络社会超出传统道德的统辖范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殊性决定着网络社会的健康运转必须不断完善网络法律法规,健全强制性的管理体系。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角下网络道德建设的意义

道德经心得体会篇(10)

集体主义道德逐渐式微。集体主义道德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而产生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集体主义就已经开始萌芽,但它在社会道德生活中取得支配地位则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之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统一于更高的目标之中,集体利益的损害会影响个人利益的获得,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可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维护集体利益的道德意识逐渐淡漠。人们逐渐淡忘个人利益包含于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之中,不太相信个人利益的获得和保护离不开民族和国家,离不开集体和社会,只有集体和国家发展富强了,个人才能得到发展和富裕。地沟油、毒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楼歪歪、楼倒倒、楼脆脆等豆腐渣工程等也一再印证集体主义道德的逐渐式微。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教育的出路

积极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体系。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我国理论界的一大难题。要解决好这一难题,除了继承和发扬优良道德传统以外,还要积极创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构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规范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规范体系主要是指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五爱”为基本要求,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基本规范,以“三德”教育为基本着力点。要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这一道德规范体系,首先,要大力加强诚信教育,努力使诚信成为市场经济的基石。社会主义市场机制要想良性循环,必须要靠诚信作为其重要保障。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难题就是诚信缺失。诚信缺失对损害经济主体,阻碍经济正常发展,增加社会交易成本,加剧社会不公,影响中国国际形象和民族自主创新能力等众多方面危害巨大,必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让诚信理念深入人心。其次,在经济活动中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效率与公平及其矛盾业已成为人们广泛关注并极度敏感的一个社会焦点问题。厉以宁教授在《经济学的伦理问题》中指出,究竟该把效率排在前面还是该把公平排在前面是一个对效率与公平的价值判断问题,学术界的争论由来已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要以提高效益为核心,但提高效率必须要兼顾公平,要在平等竞争的基础上尊重机会均等。这本身也是实现效率的重要条件,而非可有可无的外在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公平程度的提高会促使效率的不断提升。再次,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关键是要构建“局部服从整体”、“当前服从长远”的经济发展基本道德规范。邓小平同志曾强调,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统一的,但我们不能忽略甚至抹杀人民群众的局部利益而片面强调全局利益;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统一的。邓小平同志的意思就是说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目前利益是互为前提、辨证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最后,还要倡导义利统一、质量第一、诚实劳动、以人为本、保护生态、反对奢侈浪费等经济伦理规范,共同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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