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环保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09 09:25:41

档案局环保工作计划

档案局环保工作计划篇(1)

令计划指出,档案工作作为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事业,一直受到中央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档案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号召全军官兵、全国档案工作者和广大共产党员向刘义权同志学习,极大鼓舞和鞭策着奋战在各条战线上的档案工作者,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将永载中国当代档案事业发展的史册。

令计划指出,过去5年来,全国档案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与时俱进,扎实奋斗,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特别是紧紧围绕重大活动、重大国际盛会、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积极主动提供档案服务,为党和国家办成大事、办好喜事、办妥难事发挥了独特作用;把大量民生档案、家庭档案、电子档案等纳入档案资源体系,极大地丰富了档案资源的内容和形式;档案馆库建设力度空前,在夯实档案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上迈出了重要步伐。

令计划强调,明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希望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档案工作职能,在档案收集、保管,研究、利用等各仑环节上实现新的突破,在制度、馆合、装备、队伍等各项建设上取得新的进展,努力推动档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令计划指出,现在档案系统正在规划“十二五”时期档案事业发展,各级档案部门特别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入分析档案事业发展大势,努力破解档案事业发展难题,不断创新档案事业发展思路,使制定的规划更具前瞻性,创造性、科学性,更加符合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要求。要注重系统思维,从全局和整体的视角去观察、分析、思考问题,把服务大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中心工作的要求凝聚力量、摆布工作,防止档案工作游离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外,防止档案工作的具体事务游离于档案事业的整体发展之外;注重战略思维,从长远和根本的视角去观察、分析、思考问题,既注意解决眼下问题、具体事项,更注重放眼未来、把握根本,研究思考档案事业发展中带有方向性、规律性的问题,尤其要密切跟踪“物联网”、“云计算”、“海计算”等最新信息技术,超前思考档案工作信息化的未来图景;注重辩证思维,从对立统一的视角去观察、分析、思考问题,在工作中统筹考虑、综合施策,因势利导、趋利避害,防止简单化、绝对化、片面化。

令计划强调,确保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档案工作者的首要职责。要从对党和国家事业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来认识和做好档案安全工作,确保不丢失、不损坏、不泄密,实现永久保存和利用。确保档案安全必须筑牢“五道防线”:一是制度防线,建立健全各项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有缺漏的尽快制定,需调整的尽快修订,已过时的尽快清理,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环境防线,充分考虑档案馆合的选址安全,建设具有防火、防水、防震、防潮等功能的档案库房,配备先进实用的档案安全设备,使档案始终处于安全、可控、有利的环境中。三是技术防线,充分应用各种技术手段,对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进行综合性保护,尤其要大力推进档案数字化工程,使珍贵的历史档案实现数字化。四是人员防线,进行经常性的档案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能培训和演练,增强保护档案安全的意识和本领。五是保密防线,加强对涉密档案的管理,强化防泄密技术建设,确保核心档案在保密上万无一失。

令计划指出,档案资料是档案事业的基础和核心,每份档案都是我们家业中的“真金白银”。抢救和保护珍贵历史档案是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是一项关乎千秋的伟业。务必万分重视、务必痛下决心,以一天也不能耽误的精神,充分调动和挖掘工作资源,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里圆满完成这项光荣而艰巨的工程。

令计划指出,档案工作基础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档案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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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环保工作计划篇(2)

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认识

创建文明单位档案资料,是我局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本单位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综合、全面地反映我局创建文明单位过程中的主要成绩、经验等情况的重要文献资料。加强文明单位创建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是精神文明创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有利于反映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更有利于经验总结、进一步提升促进创建工作。

为加强对创建文明单位档案资料工作的领导,区局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专门成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小组,由分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以及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妇委会负责人任组员,具体负责创建文明单位档案资料管理规范的制订、资料鉴定等工作。

二、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的种类

根据我局文明单位建设的实际要求,创建档案分为三大类:

(一)文字资料。文字资料可分:思想建设类;工作成绩类;环境卫生类;道德风尚类;文化教育类;荣誉类;创建活动类等。

(二)图片资料。主要包括我局获得的荣誉标志、组织开展的各类具有余杭国税特色的重大活动照片,用影集或专门图片栏、档案册分类存贮,并配备必要的文字说明。

(三)音像资料。是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信息资料,通过录音、摄像的形式记录下来的载体,这类资料较文字、图片更为直观、生动形象、感染力强,更能准确地反映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原貌。

三、文明单位创建档案资料内容收集及具体归档范围

(一)思想建设类。

1.省、市、区(含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文件(通知、信息、简报),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文明单位评比通知,申报文明单位事迹材料,上级审批表、表彰决定。

2.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长期规范(目标)、年度三个文明建设计划(要点),创建文明单位规划(目标)、相应考核办法(措施)和文明创建方案,实施过程中检查考核记录资料,半年和全年三个文明建设工作总结,单位在三个文明建设中获得上级奖励的证件、证书资料。

3.组织机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文件,责任分工及工作人员名单。

4.班子建设:理论学习、政治教育、党建工作计划、学习教育内容资料、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党支部“”资料、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论文、学习心得体会等。

5.党风廉政建设: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条规、工作计划(措施)、责任制度、检查情况通报,有关事迹材料、经验交流、表彰决定等材料。(责任单位:监察室)

6.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计划、工作责任制度(网络表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反映、经验材料、论文汇编、学习英模活动资料、申报先进(个人)表格,表彰决定等。

(二)工作成绩类。

1.工作目标:年度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计划(目标)文件。

2.制度建设: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各类岗位(人员)工作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3.完成工作目标情况分析通报、工作报表等。

4.行政工作管理:局务会议记录、工作总结、工作质量检验记录、行政效能检查记录等。(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5.职工福利事业、后勤保障工作资料、办实事情况反馈等。(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环境卫生类。

1.环境建设:创“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工作计划,绿化、美化、亮化情况,“门前三包”制度,卫生责任区制度,卫生工作制度。

2.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省、市、区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文件、单位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各项指标达标情况、除害灭病工作达标情况、检查评比记录和工作总结等。

3.环境保护:市、区和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文件、单位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情况、环境保护工作资料、获得上级表彰证件和证书、工作总结等。(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道德风尚类。

1.社会公德建设:市民守则、“六不”行为规范文件、单位开展教育和实践活动工作计划、开展活动情况反映、培训人员情况、教育材料、考试成绩表、表彰决定和工作总结等。(责任单位:人教科)

2.职业道德建设:职业道德教育规划、干部职工岗位培训情况、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制度、岗位规范、教育成绩表、社会监督情况反映材料和工作总结。(责任单位:人教科)

3.主旋律(三爱、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计划、开展教育活动情况反映、(三爱、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先进事迹材料和工作总结。(责任单位:人教科)

4.干群关系:干部职工队伍管理规定、民调工作情况反映材料。(责任单位:人教科、办公室、监察室)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教育规划、考核考试成绩表、工作总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要点)、责任书、规章制度(措施)、工作网络图表、检查考核记录资料、工作总结;禁“黄、赌、毒”工作情况、目标管理措施、情况反映和工作总结材料。(责任单位:办公室、人教科)

6.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反映材料。(责任单位:妇委会)

(五)教育培训类。

1.人力资源管理目标与规范:工作规划、人员结构统计表、有关情况反映材料。(责任单位:人教科)

2.教育培训实施:教育培训规划;学历教育、职称(技术资格)教育、专门业务培训情况;学习成果反映、奖励规定、活动记录和工作总结材料。(责任单位:人教科)

3.文体活动:文体活动组织机构、工作安排、投资计划、文体器材统计表、国税文化活动资料,体育(竞技)比赛活动资料、文体活动总结。(责任单位:工会、团委、妇委会)

(六)其它创建类。

1.齐抓共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情况反映。(责任单位:工会、团委、妇委会)

2.参与共建工作: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文明社区共建、军民共建等活动情况反映材料。(责任单位:人教科、办公室)

(七)荣誉类。

档案局环保工作计划篇(3)

随后,令计划同一史馆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座谈。在认真听取一史馆馆长胡旺林汇报后,令计划说,一史馆建馆85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经过几代档案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和不懈奋斗,在明清档案保存管理、整理编目、学术研究、开发利用、对外交流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为推动我国档案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令计划强调,明清档案是国家的珍贵文物,是民族的宝贵遗产。一史馆承担着保管这些历史文化财富的重要职责,作用独特,责任重大。希望你们站在对国家、对民族、对历史负责的高度,全面履行保管利用职能,真正使一史馆成为保管明清档案的放心馆库、研究明清历史的重要基地,为传承民族文化、服务国家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令计划指出,档案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建立最严格的规章制度,采取最严密的防范措施,切实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震慑力,使大家真正做到思想上警觉起来、精力上投入进去、行动上严防死守,确保这些重要档案资料万无一失。

令计划强调,随着时代的发展,档案工作的外部环境、服务需求、技术条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原有的工作模式、工作内容、工作手段提出了新的挑战,必须深入研究档案工作发展新趋势,以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开拓工作新局面。-要积极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尤其是信息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档案存储数字化、管理自动化、利用网络化步伐,努力实现档案资源的安全保存和便捷利用。要积极拓宽工作领域,在做好档案日常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重要活动、重大部署,充分挖掘和利用馆藏资源,主动寻找发挥明清档案价值和作用的渠道,不断提高为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的能力。

档案局环保工作计划篇(4)

(一)建立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我局建立了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各股室为成员,把档案工作列入了单位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或规划,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了《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档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县档案局的工作,支持档案人员参相关档案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班,提高本单位档案人员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

(二)档案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县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内。二是编制了档案分类大纲和方案。编制了案卷目录、案卷文件目录、归档文件目标、业务档案总目录、分类目录、会计档案目录、声像档案目录等检萦工具。三是编制了各种门类档案保管期限表,严格执行了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管理基本情况统计比较齐全,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四是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已引起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列入了局机关的工作计划。

(三)加强档案业务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根据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档案局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了齐全、完整、符合规范的全宗卷;制定了科学的档案分类方案或分类大纲,并能严格执行;确定了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不归档范围,制定了各门类的保管期限表,档案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各门类档案经过系统化整理,按规定实行了本单位集中立卷或部门立卷制度。近十年的档案、文件中没有用铅笔、圆珠笔等书写的不符合档案保护技术要求的字迹。收集、保管了与单位主要业务有联系的资料齐全、完整、并进行规范整理。成立了档案鉴定领导小组,并按有关规定和规章定期进行档案鉴定工作。档案和资料柜、架排放符合规定要求,编制了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档案和资料收进、移出有严格的登记、审批手续。建立了档案库房温、湿度纪录,库房温、湿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对近五年内保管的档案、资料进行过全面清查,对存在的问题有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档案保管安全,有“八防”措施。档案统计内容全面,统计数字准确。严格执行《档案法》与有关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档案局环保工作计划篇(5)

切实做好第十二届全运会赛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指导工作,1全力抓好第十二届全运会赛区档案工作。制定《第十二届全运会赛区文件资料归档范围及归档要求》召开第十二届全运会赛区组委会档案工作会议。确保第十二届全运会档案整理规范、齐全完整。

做好档案检查验收工作。2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对地铁工程、浑南新城、蒲河生态廊道建设、老城区改造工程、南北二干线和三环、四环路等重大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创新服务方式,3各级档案馆要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服务环境。简化服务手续,规范接待顺序、服务用语、服务行为,做好接待查档及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主动热情地为群众提供档案利用服务。市档案馆对档案阅览大厅和声像档案演示厅进行改造。

有针对性地编辑专题档案信息,4各级档案部门要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等重大纪念日。举办档案展览,编辑档案书籍,组织档案特色主题活动,面向社会推出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档案文化产品,主动做好档案信息服务,充分发挥档案馆维护国家利益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二、加强对区、县(市)机关、企业、农村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精神

积极推进我市各区、县(市)档案馆馆房建设。1推进区、县(市)档案馆馆房建设。抓住国家、省、市财政启动档案馆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有利契机。

调整档案馆接收时限,2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市及各区、县(市)档案馆要加快修改档案馆接收范围。以民生档案为重点,进一步丰富档案内容,完善馆藏结构。市档案馆制定《市档案馆进馆档案范围和标准》制定并落实档案进馆计划,召开进馆档案工作会议;赴境外开展有关历史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

修改和完善本单位的文书档案及各种专业档案特别是新形成的专业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3加强机关档案工作。制发《十二五”时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计划》促进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上档次、上等级。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并认真实施。市档案局对34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档案平安保管情况、贯彻国家档案局8号令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推广交流先进企业档案工作经验;深入开展我市破产企业档案工作的调研,4加强企业档案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局制发的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树立不同类型的企业档案工作典型。摸清破产企业档案状况,提出全面加强我市破产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破产企业档案管理。

推动农村档案工作上水平。做好土地承包、林改档案管理工作,5加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农村经合组织、新农合、新农保档案工作。

三、大力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

完成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10万条。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进本单位馆(室)藏档案数字化工作。1各级档案馆要加快馆藏档案数字化进程。市档案馆制定《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五年计划》完成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120万条。各区、县(市)档案馆制发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计划。

纳入归档范围,2加强电子文件管理。实施“市电子文件归档、线采集和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完成一期20家市直机关电子文件归档、线采集、备份工作。各级机关要将电子文件纳入资源体系。实现同步归档、同步移交进馆。各级档案馆要实行纸质档案与电子版档案数据的同步接收进馆制度。市档案馆制定《市档案馆电子版档案数据接收规范及要求》

3制发《十二五”时期市档案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对“十二五”时期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出规划和要求。

确保档案平安。各级档案部门要从对党和国家事业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来认识和做好档案平安工作,4实施“平安第一”战略。确保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平安,使档案不丢失、不损坏、不泄密,实现永久保管和利用。

四、贯彻落实《20102014年全市家庭建档工作方案》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建档工作

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者活动,1实施家庭建档志愿者工程。各级档案部门要积极招募、发展壮大家庭建档志愿者队伍。扩大我市家庭建档工作的社会宣传和影响,引导更多的家庭参与到家庭建档活动中。

树立一批家庭建档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引导力度,2实施家庭建档示范工程。全市树立500个家庭建档示范户和明星户。本单位职工中积极培养、选树家庭建档典型,大力推进本单位职工全员建立家庭档案。

召开“忆人生、写家史”工作经验交流会。各区、县(市)档案局,3开展万户家庭写家史活动。市档案局将举办家史展览。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选报优秀家史,做好优秀家史的宣传工作,发扬光荣保守,促进和谐家庭建设。

编辑出版《老奖状》4实施家庭档案“老字号”工程。

家庭档案网上开展3至4次大型活动。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要大力支持、广泛宣传家庭档案网,5继续办好家庭档案网。积极上传、展示特色家庭档案,并带动更多的人关注家庭档案网,积极参与网上活动,扩大家庭档案网的社会影响力。

五、进一步加强档案教育、宣传等工作

档案局环保工作计划篇(6)

1994年9月27日,国家环境保护局颁布了《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旨在开发和利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环境保护档案是指国家及其下属环保部门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环境保护各项资料的归档管理和保存的准确记录。基层单位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包括环境保护档案的载体、内容等方面。健全环境保护档案管理体系,是保障对环境保护档案的合理利用,实现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现代化的保证。环境保护科技档案是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存备查的直接记述和反映科技、生产活动的科技文件材料,是环境保护档案管理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我国地方对环境保护工作所做的努力的见证,是维护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基层单位科技档案归档管理

科技档案归档管理就是业务部门“移交归档”,档案部门“接收归档”。要做好移交与接收,必须制定科学的、符合本单位科技活动特点和科技文件材料形成规律的归档管理制度。有了归档管理制度,业务部门和科技活动人员才能有规可循,履行其归档职责;才能按章办事,保证归档工作顺利进行。

科技文件材料归档管理制度,是科技管理和科技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其有关规定是否科学和切实可行,将直接影响归档材料的质量和归档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保存以后的有效利用。各业务部门某项工作开始时,应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在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按照国家、地方档案局文件规定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密级划分表,对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并归档。

归档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归档材料是档案管理的第一步,也是很关键的一步。首先要注意对不同种类的归档材料进行仔细、准确的检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正式归档的要求;归档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定稿以及上级部门对本材料的相关指示或批复都要有明确的在案管理,同一文件的相关材料要同一管理,以免丢失,方便查阅。(2)档案科(室)对归档的环保文件材料要仔细检查,对残缺不全、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退回整理合格后再接收。

二、环保科技档案的分类

环保科技档案的分类,要符合形成环保档案的专业和单位的科技活动性质与特点。

环境保护专业和科技活动性质与特点所涉及面很广。有水、大气、噪声、气象、自然地理、土壤、生态、植物等多方面的专业性质和工程设计、工程治理、环境评价、环境规划、环境监测、环境咨询等的科技活动特点。这就要求科技档案工作者必须熟悉本专业、本单位的工作内容、专业性质和科技活动的特点,进而熟悉科技档案的具体种类的内容构成,这是做好科技档案分类工作的必要前提。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前身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是在1996年7月取得的国家二级科技档案管理达标单位。形成的档案分类就是根据单位主要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分析报告、报告表)、环境规划研究、环境工程咨询、环境工程治理设计以及环境监测(水、大气、噪声、土壤、废弃污染物等)的科技活动性质和特点实现了档案分类检索体系的标准化、规范化的档案电子数据库管理系统,充分体现了档案保存和利用的价值。

三、基层单位环保档案的保管统计管理

基层单位环保科技档案的管理中,统计管理占很大的一部分内容。环保档案主要是记录不同时期内对环境保护所做出的贡献的各时期各类的资料,因此需要对环保档案进行统计、整理,并做好保管工作。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在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下,制定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2)基层单位对于环保档案的管理要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存放库房,根据资料的数量,选择防潮、防腐,质量好,利于长久保存的档案专用柜。(3)档案科(室)需根据各类档案的具体分类情况,经整理后录入档案数据管理系统,进行留档保存。方便为专业人员提供和利用。(4)科学的统计管理能够反映出科技档案的总体数量特征和一个单位以往走过的历史痕迹和未来趋势,是一项不容忽视的琐细管理工作。

四、基层单位环保档案的利用

基层单位环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一个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对环保档案的利用,可以方便快捷检索以往环保档案的原始内容和数据、图纸等,并通过对原有资料的查阅分析,为以后的环保工作提供信息帮助。

管理环保科技档案的档案人员要熟悉自己管理的科技档案的库藏,提高咨询服务能力。这是因为,要做好环保科技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一要知彼,即要清楚科技专业人员而要利用什么环保科技档案;二要知已,即熟悉自己保管有哪些环保科技档案,存贮的分类等。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的办法,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档案学方面的知识,了解档案的重要性,还要刻苦耐劳,耐得寂寞,不断提升档案工作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

五、结语

基层单位环境保护档案是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环境保护工作所做的努力的成果。伴随着经济的腾飞,粗放的发展让我们忽略了对环境的保护。目前我们国家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力度,需要我们从基层单位做起,积累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基层单位要用科学的方法对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进行科学有效的归档、分类、保管、统计和利用,提高我国整体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水平,完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体系。本文从归档管理出发,探讨了归档管理的注意事项、讨论在环保档案的保管和统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对基层单位环境保护档案的有效利用的一些工作体会,旨在与基层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互相交流,总结推广经验,改正不科学的管理方式,为进一步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档案局环保工作计划篇(7)

国家中西部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启动,并将云南省作为全国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示范省。一时间,云南省仿佛注入了“强心剂”。云南省档案局立即向省委省政府作专题汇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正富、分管档案工作的省政府秘书长丁绍祥作出批示,协调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丁绍祥秘书长还就做好全省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省档案局精心组织,与省发展改革委一道,把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办实办好”。云南省政府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作出承诺:保证按照建设要求落实有关配套资金。对少数财政十分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国家重点扶贫县财政状况确有困难的,地方建设资金由云南省政府负责落实。国家投资县级档案馆建设极大地调动了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性,各县分管领导甚至主政领导亲自挂帅,积极落实建设用地,保证档案馆建设用地不少于5亩,且均处各地的黄金地段。同时县政府安排前期经费,保证做好可行性研究、地勘等各项工作。各级国土、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纷纷开启绿色通道,全力配合,高质高效地完成地勘、初步设计、环境评估等工作,全省形成了地方上下群策群力,齐抓共管,部门内外紧密协作,相互配合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为云南省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科学高效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超前谋划确保项目建设早启动早实施

围绕国家档案局有关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云南省档案局领导班子带领相关部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收集第一手数据、资料。从各业务处室抽调精兵强将组成馆库建设工作小组,在全面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科学分析各县情况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规划,为全省馆库项目建设提供全面、准确的科学依据。同时,超前谋划,提早准备,认真协调,加紧落实建设用地、争取配套资金、开展地勘和设计等工作。积极与省发改委和财政厅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合力抓好前期工作。云南省档案局和云南省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明确申报首批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的备选条件。要求列入首批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的备选项目必须符合:能确保在2010年12月前开工建设,并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县级人民政府承诺建设面积不少于正式上报国家的规划面积并承担不足部分的缺口资金;已经划拨的建设用地原则上不低于5亩,并已办理土地证;县级综合档案馆档案事业经费已列入财政预算等备选条件。云南省档案局和云南省发改委根据规定的备选条件,从16个州市推荐上报的36个项目中筛选20个项目作为第一批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针对全省档案部门不具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经验的实际,省档案局、省发改委研究确定,由省档案局在汇总、审核各地提供材料的基础上,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全省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各方面专家对项目建设设计方案进行功能论证和审查,严格把握项目可行性研究条件,科学控制各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功能实现和资金投入,确保国家投资的科学、合理、规范使用,切实体现档案馆“五位一体”的公共服务功能。为科学选择首批符合要求的县级档案馆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省档案局、省发改委还根据国家确定的申报条件,按地区平衡、地方积极性高、档案部门协调能力强、建设条件准备充分等原则,从第一批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中筛选11个项目作为云南省第一批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云南省档案局的超前谋划,提早准备,认真协调,确保了项目的早启动、早实施,尽早让国家对云南省馆库建设的支持见到了实效。精心指导打造档案馆建设“精品工程”

为确保新建的各县级档案馆建筑符合国家《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和《档案馆建设标准》要求,将国家档案局提出的档案馆具备“五位一体”功能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以抓好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为契机,实现云南档案事业跨越式发展,提升档案服务能力。云南省档案局加强了对馆库建设的监督指导和科学管理,及时下发《云南省档案局关于档案馆建筑设计有关事项的通知》,组织专家对第一批11个县级综合档案馆设计方案的平面布置、建筑总体功能、各类功能用房布置、应重点加强建筑设备等方面进行功能审查,就各档案馆建设项目设计草案中存在的功能分区混杂、安全性和开放性不协调、各类功能布局不合理,业务流程不科学、运行维护不经济、建筑和人员结合不紧密、发展前瞻性不足等突出问题,分别提出书面指导意见,促进了各项目县初步设计水平的全面提高。

为及时统一各级档案部门的思想,规范推进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省档案局还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和专题培训,集中各级档案部门,特别是项目建设部门,统一对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明确具体任务和目标,规范项目建设细节和要求,增强各地抓好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的信心。云南省档案局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提高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特别是第一批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单位,要充分认识在全省的示范作用,扎扎实实把项目建设好。各相关州市档案局局长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县档案馆建设工程按期开工;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项目管理能力,严格完成施工前的审批程序,尽快完成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高

效推进建设工作,确保工程按期开工;要结合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管理记录。加强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特别是相关的声像资料,为今后的宣传利用打好基础;要尽决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保障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还要廉洁自律,加强学习,提高防范意识。项目实施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审计工作同步到位,要建立必要地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规范管理,努力把档案馆建设项目建成优良工程、廉政工程。

加强监管推进馆库建设科学规范实施

档案局环保工作计划篇(8)

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中央档案馆副馆长冯鹤旺在总结讲话中就明年的工作作了重点说明。

关于编制“十一五”规划。国家档案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各地区、各部门要组织编制好本地区、本部门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争取将这项工作列入本地区、本部门“十一五”规划。

关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各级档案部门要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档的意识,自觉规范档案行政管理行为。要积极研究并创新管理机制,在行使档案行政管理职权时,要克服那种一方面埋怨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偏弱,另一方面又对法定职责不能履行到位的现象。要研究建立科学的定期评估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关于档案接收工作。各级档案部门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档案移交工作计划,分阶段、分步骤确保到期档案按时保质进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切实担负起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机关档案向国家档案馆移交。各级机关档案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依法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的自觉性,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将应移交档案移交进馆,建立长效机制,使档案移交接收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关于进一步发挥档案馆功能。按照“四位一体”的要求,把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好,充分发挥档案馆的基本功能和社会功能,是档案事业发展的核心任务。收集整理、科学安全保管、为社会各方面提供利用档案,是档案馆的基本任务,这些工作什么时候都不能放松。一些基础工作相对薄弱的档案馆,要努力加强基础工作,搞数字化建设,进行现代化管理,为社会提供良好服务,都离不开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基础工作。

档案局环保工作计划篇(9)

第二条  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图表文字材料、模型、样品、照片、影片、录相、录音等技术文件材料的总称。它是历史的原始真实记录,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信息资源。

第三条  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在特区内进行城市建设、管理的各机关、部队、院校、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应依照本规定搞好城建档案工作。

第四条  特区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同一标准、集中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处是市政府管理城建档案的专门机构;市城建档案馆是收集、保管、提供、利用城建档案的科技事业单位。两部门合署办公,归口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业务上受市档案局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城建档案工作;起草、制定城建档案工作法规性文件、标准、规范;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全市性的检查评比;协调城建档案工作与其它工作之间的关系。

(二)参加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审查接收需长期、永久保存的城建档案。

(三)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科学的系统管理;积极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等工作提供服务。

(四)利用声像、影视等手段广泛积累城市建设的档案材料,不断丰富馆藏。开展编研工作,使市城建档案馆成为储存、利用、咨询和交流城市建设信息的中心。

第六条  各区、建设系统的各局、集团(总)公司有关专业公司和施工单位应分别设立城建档案室,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各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档案管理网。

第七条  各城建档案室应建立和健全城建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备库房和必要的装具,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收集本单位的城建档案材料,并进行系统整理、编目、科学排列,做到查找方便,为本单位生产、建设、管理及科研提供服务。

(二)检查、督促、指导所属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并参加本单位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三)根据本规定,按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接受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市城建档案系统组织和各项活动。

第三章  管理范围

第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城建档案分两级管理,市城建档案馆为一级管理单位,各单位城建档案室(或综合档案室)为二级管理单位。

第九条  市城建档案馆接收管理以下档案:

(一)市政、公用工程档案,包括:道路、隧道、桥梁、铁路、港口、码头、机场、防洪、涵洞、电讯、消防、供电、供水、排水、供气、供热以及地下各种管线工程(含部队、公安、海关、边检等所有的直埋通讯线路)和文教、卫生、广播、电视、体育、环保、环卫、城市雕塑等市政公用设施档案;

(二)本市确认的重点工程的档案;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办公、商业、住宅、综合楼等其它单位建设工程的档案:

1、十层以上(含十层);

2、投资在五百万元以上(含五百万元);

3、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含一万平方米)。

(四)设计新颖、有特色的建筑工程和具有纪念性的新、老建筑和构筑物的档案。

(五)住宅区、工业区总体档案材料(见归档范围细则)、同一类型的单体建筑档案。

(六)规划档案,包括:

1、总体规划;

2、分区规划;

3、详细规划;

4、专业规划;

5、工程规划;

6、编制规划所依据的基础材料。

(七)测绘档案,包括:

1、控制测绘成果;

2、地形测量;

3、摄影测量、航测相片;

4、地质勘察资料。

(八)土地管理档案,包括:

1、土地利用规划;

2、土地划拨和土地拍卖材料;

(九)建筑及施工管理档案,包括:

1、方案审批;

2、建筑报建许可证;

3、招、投标材料;

4、施工批准书;

5、质量、安全检查评比材料;

6、竣工验收、质量评定汇总材料;

7、施工队伍注册材料;

8、优质样板工程评定材料;

9、施工统计报表。

(十)产权档案

(十一)环境保护档案,包括:

1、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2、城市环境污染源的调查及监测统计,环境评价材料;

3、环境治理工程材料;

(十二)住宅管理档案,包括:

1、住宅区维修、改建竣工档案;

2、房改有关文件材料;

3、批准房屋出售的有关材料;

(十三)城市管理档案,包括:

1、城市园林绿化、名胜古迹档案;

2、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分布材料;

3、在城市管理方面获得省级以上的荣誉材料;

4、颁发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规。

本条(一)至(四)项规定的工程按归档范围要求报送全套完整的竣工档案和系统的照片、录像档案,没有条件拍摄的单位,可委托市城建档案馆或有关单位拍摄本条第(十)项规定的产权档案,由于使用频繁,设专门库房,由产权管理部门派人管理,接受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定期向城建档案管理处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第十条  第九条规定范围之外的、在市规划部门报建的工程,其竣工档案经市城建档案馆审查合格后,由各系统各单位档案室管理,但移交书和验收证明书应报市城建档案馆备案。

各区和有独立报建及验收权的单位按第九条规定范围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档案,第九条规定范围以外的城建档案由各区和各单位档案室审查保存。

第四章  归档要求

第十一条  工程竣工档案由建设单位按下列要求汇总移交。

(一)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六个月内移交完毕;不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竣工档案,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移交完毕。

(二)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工程竣工档案,要求做到一式三套,原件交市城建档案馆,其它两套交建设(或主管)单位和使用单位。不属于进市城建档案馆的档案,应做一式两套,原件交建设(或主管)单位,另一套交使用单位。遇特殊情况需增加竣工档案套数的,由建设单位统筹考虑解决。

(三)归档的城建档案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各种鉴证手续完备,字迹清晰;原件严禁用复印、复写及易褪色的墨水编制和书写。

(四)城建档案的组卷,原则上按所属类别和专业进行,对照归档范围细则的顺序号对号入座进行排列,每卷厚度不超过二公分,同一内容的档案材料应紧接排列,防止内容脱节。

(五)竣工图原则上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对变更大的竣工图由责任单位负责编制。竣工图应是与实际物相符的新蓝图,并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竣工图”章。

对地下隐蔽工程,应有隐蔽记录简图、复盖前的现场实测数据,并经测量及验收人员签字。

(六)城建档案的整理装订。文字材料以十六开纸规格为标准,不够大的进行裱糊,去掉材料内的金属物,采用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统一印制的表格和卷皮、盒,用棉线装订整齐。竣工图采用手风琴式折叠,大小为四号图幅,按顺序装入档案盒。

(七)整理好的工程竣工档案,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移交书就填写真实,各种签字盖章完备。

第十二条  规划、国土、测绘、环保、建筑报建、施工管理及住宅、城管等档案的移交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设系统各部门形成的档案每年年底向各局档案室移交,由各局档案室汇总后在次年三月份之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如只有一份,并且在短期内要经常使用的,可在局档案室保存二年,第三年一季度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二)建设系统各局形成的档案一般按项目或内容立卷,保持项目或文件内容的完整性。每一卷应书写卷内目录。采取散装的办法放入档案盒内,一个项目装一盒或若干盒。移交时由档案室填写移交一式两份,随档案一起移交。

第五章  档案的管理及利用

第十三条  市城建档案馆和各单位档案室对接收的档案应及时登记,科学排列,编制检索工具,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电脑检索。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及保管工作,档案库房应严格按“七防”要求,定期检查,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特别重要的档案应严格保密,确保其安全无损。

第十五条  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任何单位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档案,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

第六章  竣工档案保证金

第十六条  档案保证金是保证竣工档案完整、合格及时归档的一种经济手段。凡在特区范围内申报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报建前应向市城建档案馆或区及有关档案室交纳工程档案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回执为办理建筑报建应提供的材料之一。竣工档案按规定合格移交后,保证金原数退还交款单位。

第十七条  交纳档案保证金标准。凡属于第九条(一)至(四)项的工程按工程总投资额的百分之一交纳;住宅小区及其它一般性建设工程,可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最高不超过十五万元。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未按规定交付档案保证金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筑报建和施工报建手续。

第十九条  验收工程时,发现档案不真实、不齐全的,验收部门应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在限期内未改正的,不予验收。

第二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重视档案工作造成部分档案材料丢失和损坏的,城建档案管理处应责成责任单位补制档案,并扣罚10%的保证金“

工程竣工后,不按规定时间移交档案的,超过一个月,扣罚5%的保证金;超过一年仍不交档案的,或不在限期内补制档案的,除扣罚所有保证金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清责任,给予处罚: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暂停其新工程的报建;属施工单位的责任,暂停其参加工程报标。档案移交后,恢复工程报建或工程报标。

第二十一条  建设系统机关各部门形成的档案,必须按规定向档案部门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违反者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档案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妥善保管档案,造成档案遗失、损坏、不齐全者,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  在档案利用中,发现档案与实际不符,城建档案管理处有权责令原建设单位重新编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档案局环保工作计划篇(10)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7-0160-01

林业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承担着维护生态安全、发展林业产业、建设生态文明三大战略任务。自治区党委把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理念,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道路作为重点工作和关键措施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疆各族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坚决保护好全疆各族人民赖以生存的森林资源。做好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可为编制各项森林资源保护规划及保护规划的有效实施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源数据[1-2]。

1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任务与内容

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掌握森林资源的现状及变化情况,评定森林经营利用效果,为编制林业规划、设计、计划,确定森林经营措施和安排各项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依据[3]。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内容包括:基本图、林相图、经营规划图及资源变化图;森林资源变化分析说明;森林资源消长变化表;林地林权证明资料;森林资源统计表;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卡片、簿册;森林资源各项调查、科研、经营的文件和经营总结资料等[4]。

2 存在的问题

各山区林场均设有资源林政科,科室有3人以上编制,有相应的资源档案室。但多年来各场对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仅限资料存入档案室,基本上未对林班的台账进行有效更新,资源数据较陈旧。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年清、二年变、三年乱”的现象,未能充分反映该区森林资源的消长情况。

3 建议

3.1 充分利用新二类调查成果,及时更新森林资源档案数据

2009年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委托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规划设计院、新疆林业规划设计院等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设计资质的林业勘察设计院,全面完成了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所辖25个国有山区林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摸清了新疆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家底。各项数据都已更新到2009年度资源数据,数据资料已交付各场,为各场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带来了有利条件。以此为契机,及时更新资源数据是比较容易进行的。

3.2 开发适合新疆山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的计算机软件系统

与财务管理一样,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应具有适合自身特点的管理软件,应保证其可操作性较强。应对适合新疆山区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特点的计算机软件系统进行开发,如编制森林资源蓄积消长变化程序,将各场森林资源以林班为单位,将二类成果中提供的各树种林木按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龄的年平均生长率或年公顷生长量等森林资源蓄积消长变化因子编入程序,操作上较为简便,保证每年均可进行数据的更新。这样,不但保证了各林场资源数据计算的迅速、准确,实现了全疆山区森林资源数据共享,还方便查阅[5-6]。

3.3 各项林业工程建设都要抓好工程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林业局抓好林业六大工程、推进林业五大历史性转变、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7]。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为全力推进以防沙治沙为主的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结合新疆当地实际,通过对正在实施的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的细化、具体化,提出了十大林业生态工程。新疆十大林业生态工程涵盖了新疆山区、平原绿洲及绿洲边缘荒漠的广阔区域,通过十大林业工程的实施和推进,能够有效保护和增加新疆的森林资源,进一步提升森林的生态功能,更加有效地为各族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显著地发挥林业在自治区新农村建设、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4 参考文献

[1] 王帮霞.仁怀市森林资源档案管理与更新存在问题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0(9):201.

[2] 郑洪军.浅谈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档案的管理工作[J].辽宁林业科技,2006(2):48.

[3] 郭丽岩,夏鸿喜.森林资源监督档案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林业企业,2005(2):51-52.

[4] 金昌仙.信息时代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J].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03(S1):6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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