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查内容
(一)对成品车间5号库的进库作业
进库是仓储管理的重点部位,也是宝钢承平车间5号库每天需要做的内容。在进库前,须有??(职位人员)到铁路库的运管机去查进库计划,(铁路库偶尔会主动通知,但是大部分时间是由(职位)打电话去询问的。)拿到后回来进行配单及单个单据跟封面上的数据一一核对。在进库时因为是人工手工抄写进库的,所以车子来了后要把货物进行行车吊运,(若存在超过15T的货物,应该马上停止作业,并将此货物退回生产厂家,取消此货物的入库作业。)然后收发进行把货物核对工作,并将库位记录到对应的收货单上即可,(5号库一共分为4大区、16排共58柱位。)
(二)对成品车间5号库的出库作业
在出库前,应由(职位)到铁路库的运管机去查出库计划,(铁路库偶尔会主动打电话通知,但是大部分时间是由(职位)打电话去询问的。)拿到后回来进行配单及复核,并且要拿出库单据到出库现场一一跟实物核对,之后要等成品码头或者综合码头的电话通知,得到出库允许后,再进行出库作业,通过车辆将货物运到码头上去。
(三)对成品车间5号库的在库作业
成品车间5号库主要用做码头的中转站,导致品种规格较为繁多,从而对储藏技术的要求较高,如冷卷、热卷、线材等的要求是在下面铺垫5公分的橡皮垫,而镀锡板则要求是直接放在油布上面,因此经常由于仓储量大形成混乱存放现象,仓库调整频繁。另外因为这些货物都是出口货物,所以对存储条件的要求特别高,严格控制库内温湿度,并且需要具备相对完善的通风系统等。5号库建于1995年,大部分设施都已趋于老化,特别是4架行车,经常会因为季节性差异发生故障。
(四)存在的问题。
一、钢材数量多,品种、品质不一,带来储藏技术相对复杂的问题。因区域经济建设与城市化进程加快,冷卷、钢材、镀锡板的需求量日益增长,外购数量遂年增加。目前,每年向外调进口钢材、约500万吨左右,其中国有收储公司采购150万吨,钢材来源主要是香港、日本、加拿大等产区。给安全储存带来较多困难。
二、进库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在装车过来后可能会出现货物因为出现外包装有破损等情况,有时候收发工没有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的话,就会退不回生产厂家进行重新包装,那么在出库的时候会造成码头上不收货的现象。
三、钢材品种增加,保管设施陈旧,管理难度相对增大。为适应人们较高的消费需求,钢材状况由原来单一的品种调整为冷卷、线材、板坯等多品种结构。特别是镀锡板储藏,从仓储设施上讲,除少数新建库房条件较好外,多数缺乏必要的通风、降温设施,少数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雨水渗漏现象,给钢材安全保管带来较大隐患。
四、出库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因为出库完要打码单,但是有时候收发工因为想早点下班,就会把还没有出完的一票计划把码单打掉,这样就造成了有时候因为船的容积的问题,有些计划中可能取消几个卷,但是因为码单已经打掉了,就出现差错了。
另外,还有热卷储藏受轮换周期影响,日常仓储量不均,且全部为冷卷,影响应急效果,仓储员工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管理素质相对偏低的问题存在。
三、调查结果
1、行车工、收发工、挂钩工在进库时要对商品做到“一停、二看、三停顿”要做到对每件商品逐一进行核对,并注意外包装,一旦发现问题马上退回去,减少差错的发生。同时应注意具体操作时的规范操作流程,防止发生货物包装的人为损坏,严禁库内损坏事故发生。因此需加强企业仓储人员规范流程相关教育,制定规范操作标准,明确奖惩措施。
2、健全仓储管理,强化责任落实。要修订完善仓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到仓、责任到岗、考核到人,建立健全培训机制,集中学习相关制度,并组织培训,及时通过考核促进人员相关规定的掌握。重点需要完善健全四方面制度:“一符四无”粮库检查、鉴定与信息报送制度;储备粮定期检测检验制度;超期储存粮食的检验与跟单制度;陈化粮食的出库管理制度。
3、完善员工管理体制,提高应急水平。在坚持公司以钢铁企业为主存储的前提下,探索民营企业参与储备的途径,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实现国有、民营优势互补,力争钢材储藏安全与储藏效益双保障。要重视发掘民营钢材企业的机制优势,利用民营钢材加工、流通企业的钢材吞吐能力,将一部分储藏时间短、轮换压力大的应急周转钢材,特别是应急仓库让其代储。这样,对构筑钢材安全保障体系具有较好的促进作用。完善奖惩机制,根据制度对员工实施奖惩。同时,应注意员工积极性的调动,将员工意识转化到“以企为家”的层次上来,从实际践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深刻内涵。
4、在出库的问题上,成品车间5号库已经把运管机系统连接到仓库里,以后进出库计划都可以在仓库里自行打出,不用再去铁路库去打码单,这样即可以节省收发工的时间,也可以避免因为码单提早打出而造成不必要的差错。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全面核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的情况,并选择5家在我市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查库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县(市、区)要按照鲁政办发〔2009〕9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进行检查。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要科学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中储粮直属库及其分支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一)职责分工。市查库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地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本地区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下达到县(市、区)、直属企业。四是汇总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县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二)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按照在地原则,由地方各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辖区内中央和省、市直属企业不同性质粮食库存进行检查。从中央企业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三)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中储粮*直属库负责向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市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县(市、区),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
中储粮乐陵直属库负责向乐陵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乐陵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报的有关资料确认核实后(查库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齐河国家粮食储备库(齐河县城区东首)、山东省军粮储备库(齐河县城区舟桥处南边)、山东鲁北国家粮食储备库(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山东龙门国家粮食储备库(平原县经济开发东区)、山东良友储备粮承储有限公司临邑直属库负责向所辖县(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实际库点的省级储备粮和省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所辖县(市、区)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报的有关资料确认核实后(查库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粮食局负责向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各级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向同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进行整合、分解,在县级普查开始前下达至各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合后的分库点统计报表资料,及时抄报全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政府全面普查,省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县级政府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全国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对此,市政府将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本地区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省级复查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
市级普查、省级复查采取综合交叉的检查方式,对参与检查的人员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在辖区内择优选调和安排。从县(市、区)抽调参加市级普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县(市、区)的普查工作,从各市抽调参加省级复查的人员不参与对本市的复查工作。
国务院抽查工作组抽查,在省级复查的基础上采取不事先打招呼、随机选点的方式进行。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市政府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2009年3月10日前,各县(市、区)均要成立相应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鲁政办发〔2009〕9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逐级细化制定和下发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3.动员和培训。2009年3月中旬前,参加省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检查人员培训。3月25日前,各县(市)政府要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4.其他准备。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和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衡器、容重器、水分测定仪、温度计等必要的检查工具。对个别存粮数量较少、粮堆形状难以规范的货位需要采用称重法检查粮食数量的库点,各县(市、区)要提前配置好移动式散粮自动秤。
(二)自查阶段。
2009年4月5日前,县级政府要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2009年4月6日—4月20日,市政府按照综合交叉的原则组织对全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结合各县(市、区)自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可选择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1—2家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普查期间要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普查结果汇总上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复查阶段。
2009年4月21日—4月30日,省级人民政府重点复查。复查比例为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质量复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
(五)抽查阶段。
2009年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有关部门随机抽查。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各级要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各级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库存检查结果层层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6月15日前,市、县级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粮食库存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级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或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各级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各地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各级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及全市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存放在我省辖区内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等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xx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xx年和20xx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每个设区市选择3-5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全省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在省粮食局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粮食局主管领导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案件核查组、新闻宣传组、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省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全省清仓查库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二是根据《20xx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清仓查库
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全省参加企业自查、市级普查及省级复查的工作人员进行清仓查库业务培训。四是派出复查工作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粮食库存及清仓查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查。五是协助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抽查。六是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清仓查库工作情况和结果。七是汇集全省至具体承储库点的20xx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资料,按市、县行政区域分解并逐级下达。八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重大案件进行核查。九是协助其他省做好异地储粮检查工作。
(二)各地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办发〔20xx〕118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进行全面检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同级发展改革、粮食、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监、统计、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各部门和单位要科学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市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地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省分解下达的本地区具体到承储库点的20xx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数据下达到县。四是汇总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
县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三)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
按照在地原则,由市、县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本辖区内中央和省、市直属企业进行检查。从中央企业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省直和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四)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
中储粮北京分公司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河北省辖区内20xx年3月末分市、县,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省粮食局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xx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省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xx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进行整合、分解,在市级普查开始前逐级下达至市、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此作为粮食库存清查的依据。各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地区和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合后的分库点统计报表资料,及时抄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
(一)检查时点
以20xx年3月末粮
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级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级人民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县级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市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本地区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省级复查由省人民政府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省级复查要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深入检查,并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工作质量情况和检查结果作出评估。
普查、复查均采取省内综合交叉的检查方式,对参与检查的人员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在辖区内择优选调和安排。从县(市、区)抽调参加市级普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县(市、区)的普查工作,从市抽调参加省级复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市的复查工作。
自查、普查、复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xx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执行,另文下发。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20xx年2月底前,各市、县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上一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机构备案。 3.动员和培训。20xx年2月中旬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业务骨干和师资参加全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培训。20xx年3月中旬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省参加省级复查、市级普查和督导企业进行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的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以本实施方案、《20xx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为主。20xx年3月下旬,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其它准备。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计量和质量等检查工具。考虑到个别存粮数量较少、粮堆形状难以规范的货位需要采用称重法检查粮食数量,各市应根据清查工作需要,提前配置少量移动式散粮自动秤。
(二)自查阶段
4月5日前,县级人民政府要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因统计、账务等资料汇总分解任务重的,自查阶段可延至4月10日完成。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
,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4月20日前,由市级人民政府按综合交叉的原则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确保不留死角。普查范围应严格与省分解下达的分库点粮食库存统计资料的口径一致。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结合各市普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可选择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3~5家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普查期间要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
(四)复查阶段 (五)抽查阶段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各地要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各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库存检查结果层层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5月10日前,各市人民政府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总结报告包括县级组织企业自查和市级组织普查情况、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等情况。
5月底前,市、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5月30日前,省人民政府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省级总结报告包括市级普查工作汇总情况和省级复查工作情况。6月15日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
(一)逐级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
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清仓查库结果的准确性负全责。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级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级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各地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各地区、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级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各地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各地应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落实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如实申报。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中央财政适当补助。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有关清仓查库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事项,由省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七、清仓查库文件资料的保存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年度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和地方储备粮轮换政策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请示和批复)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批复)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年和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代、承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选择1-2家在我市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全市粮食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核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市粮食局、农发行、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农林局、审计局、质监局、统计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粮食局设立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由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协调组、数据资料组、技术保障组、案件核查组等专项工作组。相关各部门和单位要科学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本市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组织本市所有纳入清仓查库的企业自查人员培训。四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五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二)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
西郊国家粮食储备库负责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市内年3月末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市粮食局负责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市农发行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由市政府组织并督导企业自查,市政府全面普查,省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自查、普查、复查和抽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执行。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年2月28日前,市政府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制定和上报清仓查库实施方案。根据国办〔〕118号、政办发〔〕10号精神、粮检〔〕4号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细化制定本市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年2月底前报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年3月中旬前完成督导企业进行自查、企业自查全体检查人员的培训任务。年3月下旬,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其他准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校正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
(二)自查阶段
3月底前,本市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完成自查,4月5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4月15日前,市人民政府按综合交叉的原则组织对本市范围内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并开展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
(四)复查阶段
4月底前,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对辖区内重点地区、重点企业/P>
(五)抽查阶段
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重点省(区、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个省(区、市)抽查的企业不少于10个。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领导小组对库存检查结果要层层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市粮食局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各被检查单位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和措施落实到位。
市政府对本市清仓查库结果的准确性负全责。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市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清仓查库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被检查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清仓查库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级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应本着勤俭节约费。市粮食局要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市财政局如实申报。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中央财政适当补助。任何部门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有关清仓查库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事项,财政部将另行规定。
第二条地方储备粮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市粮食局负责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并对县级储备粮进行监管;县级粮食局负责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地方储备粮粮权归市、县级人民政府,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第三条市、县级粮食局所属国有独资的粮食储备库是专门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企业(以下称承储企业)。地方储备粮实行集中存放。
第四条承储企业要与其他经营性企业彻底分离,设立独立法人,实行单独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地方储备粮业务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均有权向市粮食局等有关单位举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市粮食局计划储备处会同有关处室根据市政府批准的规模,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储存布局和收购、销售及动用建议。计划储备处或会同有关处室负责研究拟定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执行;对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对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仓储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大型维修改造和报废项目进行审批。
县级粮食局负责提出县级地方储备粮的规模布局和收购、销售及动用建议,组织县级地方储备粮的轮换,对县级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承储企业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储备粮管理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地方储备粮的日常管理,实施科学保粮,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储备粮出入库(轮换)计划;建立和管理库存实物台账,严格执行《统计法》和《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按照规定使用储备粮各项费用补贴,确保储备粮贷款安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
第八条市粮油质量检测站依照有关规定、按市粮食局的要求受托承担市级储备粮出入库质量鉴定和储存品质判定。
县级粮食局也应建立粮油质量检测机构,负责对县级地方储备粮实施质量监管。
第三章出入库管理
第九条地方储备粮入库包括收购、调入、轮入、移入及其它。地方储备粮出库包括销售、调出、轮出、移出及其它。
第十条地方储备粮的收购、销售、轮换原则上通过规范的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公开进行,也可以按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承储企业必须按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品种、数量、质量等要求和规定的时间组织出入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凡是品种不符、数量不实、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粮食不得出入库。出入库计划执行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地方储备粮的出入库一般应按以下流程进行。
入库:准备入库登记验质计量入仓结算记帐。
出库:准备验质出仓计量结算记帐。
第十三条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必须凭证齐全,及时登记账、表、卡,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出入库时要准确计量,保管、计量人员对粮食数量负责。
第四章轮换管理
第十四条地方储备粮实行均衡轮换制度,每年轮换的数量一般为储存总量的20%-30%。
第十五条轮换以品质控制指标和储存年限为依据,采取“成本不变,等量兑换”的方式,按照“先入先出、均衡有序”和有利于保持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节约成本、有利于提高效益的原则进行。
第十六条地方储备粮轮换的参考储存年限(以生产年度计算)为:小麦3-4年。储存期内要定期进行品质检验,对鉴定为“不宜存”的,要及时报告并提出轮换建议。
第十七条每年10月份,承储企业要根据储备粮储存年限和品质控制指标等情况,向同级粮食局提报下年度轮换计划。由粮食局商有关部门审核后于12月底前将轮换计划下达到承储企业。在年度计划内,具体每批次轮换数量由承储企业自行安排并报粮食局备案。
第十八条承储企业应当严格执行轮换计划文件的各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轮换任务。在实施轮换时,可以实行先进后出、边进边出和先出后进等方式进行。采取先出后进方式轮换的,架空时间不得超过4个月,确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架空时间的,必须报经同级粮食局批准。
第五章储存管理
第十九条储备粮库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一符”、“三专”、“四落实”。
“一符”是指账实相符,即统计账、会计账与保管总账相符;保管总账与分仓保管账相符;分仓保管账与仓专卡相符,专卡与库存实物相符。
“三专”是指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地方储备粮实行专仓挂牌储存,不得与其他性质的粮食混存。地方储备粮要由专人保管,实行岗位责任制。保管、检验人员均要持证上岗。各承储企业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储备粮保管总账及分仓保管账、专卡。保管账和专卡要准确、及时地反映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情况。
“四落实”是指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在地方储备粮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承储企业根据管理需要在承储库内调整仓号及分仓数量,须报经同级粮食局批准;承储企业库点之间调整储粮数量须报市粮食局等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粮食入仓前要对空仓进行清理消毒,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和有关操作规程的要求组织入仓。入仓后要及时对粮面进行平整,按规定及时填写专卡。
第二十一条地方储备粮必须储存在符合安全储粮要求的仓房内,不得露天储存。不同品种、不同性质、不同年限的粮食要单独存放,不能相互串混。
第二十二条储粮仓房应常年达到“四无粮仓”(无害虫、无变质、无鼠雀、无事故)标准。
第二十三条承储企业要因地制宜、积极采用科学保粮技术,延缓粮食品质陈化、降低损耗、节约成本。要积极研究和推广绿色储粮技术,减少污染。要积极应用计算机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储粮新技术。
第二十四条保管员要严格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的要求,按时检查粮温、水分、害虫等情况,认真做好粮情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保管员要对所管理的仓房、仓容和粮食品种、数量、质量、粮情等情况做到“一口清”。粮库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粮情,并在粮情检查记录簿上签署意见。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承储企业要按照有关粮食质量、卫生、计量等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地方储备粮质量管理工作。要设专职质量检验员,建立检化验室,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基本检测仪器和设备。
第二十六条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入库的粮食必须达到国标中等及以上质量标准,优先收购新粮,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二十七条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和储存期间,承储企业要按照《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及省粮食局《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粮食质量进行检验。入库时,要对粮食质量及品质控制指标进行全面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准确填入储备粮专卡。出库时,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检验项目主要为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规定的各项质量指标,可由承储企业自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应委托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八条储存期间,承储企业每年4月份、10月份要对库存粮食质量(包括品质控制指标)各进行1次全面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填入储备粮专卡。承储企业要建立完备的储备粮入库、储存、出库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档案.
第七章设施管理
第二十九条粮食仓储设施主要包括仓房、罩棚、铁路专用线、机械设备等生产设施及生产附属设施。
第三十条承储企业要有计划地改善粮食仓储设施。在库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和维修改造仓储设施,必须符合库区统一规划布局,符合安全储粮和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承储企业要建立仓储设施档案。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保存年限等,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承储企业每季度都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仓储设施的使用和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相关科(处)室和保管员负责仓储设施的日常检查,对储粮仓房等主要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三条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铁路专用线等主要设施完好率要常年保持在100%。承储企业在利用其闲置仓储设施开展代储代运等业务时,不得危及地方储备粮及其仓储设施和人身安全。
第三十四条承储企业的仓储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大型维修改造和报废要报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章库区管理
第三十五条承储地方储备粮的库区要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整洁美观,要合理利用办公区、生活区空地进行绿化、美化,各区域有围墙或绿化带隔离。承储企业员工工作时间着装要统一。
第三十六条各承储企业名称标牌规格、样式、颜色要规范。仓房以及内设机构办公场所都要悬挂名称标牌,标牌规格、样式协调一致。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外醒目位置悬挂市地方储备粮专牌,专牌样式由市粮食局制定。非储存地方储备粮的仓房不得悬挂地方储备粮专牌。各种标牌悬挂位置要正确。
第三十七条库区要保持清洁,排水沟渠畅通,无杂草、垃圾、污水。
第三十八条库区仓房外墙粉刷干净,颜色格调协调,并常年保持粉刷效果。各种标语、标志牌书写、张挂整齐划一,清晰醒目。
第三十九条仓房内要悬挂“二牌三簿”。二牌是指:保管员岗位责任牌,储备粮专卡。三簿是指:粮情检查记录簿,粮食熏蒸记录簿,机械通风作业记录簿。“二牌三簿”样式由市粮食局统一制定
第九章安全管理
第四十条承储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承储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一条承储企业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二条承储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卫、防火、防汛等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要严格值班制度和进出库登记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教育和培训职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第四十三条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粮油储藏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储粮专用化学药剂管理的规定收发、运输、储存、使用化学药剂。
第四十四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发生储粮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承储企业在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救援的同时,及时报告县级粮食局,并由县级粮食局报市粮食局。
第十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全面检查等方式对承储企业地方储备粮业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日常检查主要是:检查储备粮数量、质量、粮情,储存安全等情况,以及储粮化学药剂、设备设施、有关档案的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主要是:检查出入库(轮换)期间的粮食质量,出入库(轮换)结束后对入库粮食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确认,以及根据业务需要对其它事项的检查;定期检查包括:每年春季、雨季、冬季3次安全普查,定期检查一般采取企业自查、市县粮食局抽查的方式进行。
第四十七条建立粮情分析会制度。承储企业每月要召开一次粮情分析会,并作好记录。县级粮食局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粮情分析会。市粮食局每年组织两次粮情分析会。
第四十八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承储企业限期整改。违反本实施制度的,依照《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在这关键时刻,我县充分认识到储粮防汛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全力以赴做好储粮防汛工作,全力保障储粮安全抢险救灾工作。机关全体干部职工24小时待命,服从县防汛指挥部调度,同时安排好本系统防汛,严肃防汛纪律,落实问责制度,我局负责人一个多星期严守在福民赣江洪堤上,机关其它领导分班值守内部抗洪及县调度抗洪,基层单位负责人也24小时在单位严守待命,切实把当前储粮防汛安全工作做好做细。
二、认真做好浸水粮仓抢险和抢险安全工作。
对因连降暴雨导致进水的几个粮仓,进水前我县及时组织了人力、车辆,一天时间内转移了近200吨粮食;水浸后,水位降到仓库水平线下,开仓及时抢救上层未浸湿的粮食;对于受水淹而受潮的粮食,退水后组织人员打包进行了整晒或低价销售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水淹后的仓房,我们采取巡回检查办法,只要一有情况发生,立即处理和报告。
三、认真做好储粮防汛安全检查工作。
一、确定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出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
(一)国有粮食企业的清仓查库
我区范围内虽无中央、省、市级储备库及储备粮,但涉及国有粮食企业有3家:*市*第一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市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中储粮经贸有限公司。*市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储粮经贸有限公司在我区内没有库点、粮食,但注册地在我区,仍需按要求进行会计账的检查。
(二)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所有纳入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含统计人员配置、粮食台账建立情况、报表报送情况)进行检查。还要选择一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非国有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
成立*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杨建德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蹇一萍、区粮食分局局长李仕春担任,成员单位由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工商局、区质监分局、区粮食分局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二)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内清仓查库工作;组织和督导本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年3月25日24时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并在自查的基础上,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3月9日~11日,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组织辖区内国有企业和部分重点非国有企业参加市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组织的培训。
4、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
(二)自查阶段
4月5日前,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所有自查资料(含工作底稿、汇总报表和工作总结)必须保存纸质和电子文档备查,并将汇总报表和工作总结上报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等资料,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相关资料应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同时,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区级有关部门要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区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为*。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要加强检查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姓名向军学号021020468
专业金融入学时间2002年秋
试点单位××电大开放教育学院
调查单位××××储运有限公司
调查时间2004年5月10日——2004年6月10日
2004年6月10日
调查提纲
一、调查对象:××××储运有限公司
××××储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以仓储服务为主营业务的民营股份制企业。为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经营计划,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足,目前向银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二、调查时间:2004年5月10日——2004年6月10日
三、调查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
2、财务状况
3、贷款用途
4、效益风险分析
5、抵押物情况
四、调查结论
××××储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以仓储服务为主营业务的民营股份制企业。为适应市场发展、扩大经营,公司陆续对固定资产进行投入,占用了流动资金,目前公司资金较为紧缺,为保证完成今年的经营目标,现该公司特申请2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用以支付铁路运费。经调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储运有限公司是1996年由卢兵、唐兴波、涂贵华、李静波等股东出资兴办的民营股份企业。法定地址位于沙坪坝区覃家岗镇上桥村肖家湾社54号,是全球数码仓库制定仓库,被××物流与仓储协会和××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评定仓库等级为:甲级(储协证字第047号,有效期为2002年元月—2004年元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万元,营业执照号为:5001062101321,法人代码证号为:62202316—x,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定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联营服务、货运、仓储、钢材加工,零售、批发汽车、摩托车配件、建筑材料等。
××公司主要经营全国各地厂家、企业、经销商的货物到达、储存、发运业务。由于公司地处物资流通的黄金口岸—××铁路东站,租有铁路线2条,拥有室内仓库及配套公路14000余平方米,室外仓库20000平方米。紧邻成渝、渝长、渝黔高速公路入口处,在地理位置上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再加之灵活的机制,领导务实,管理竟然有序,公司近几年业务蒸蒸日上,客户有97年的20余家发展到目前的120余家,并形成了汇集50余家钢材批发经销商的东站钢材批发市场。
该公司现有员工150余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和大学文化程度以上者的占30%。公司下设物流配送部、仓储部、接发科、开卷厂、财务科、南站分公司、安全设备科、装卸队等部门。
二、财务状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2004年3月财务报表,该公司拥有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资产中,流动资产××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万元;应收账款××万元(主要为应收代垫开卷材料款);其他应收款××万元(主要为应收代垫运费);待摊费用×万元;长期投资××万元;固定资产××万元,主要为房屋、设备及在建工程;递延及无形资产××万元,主要为公司购买的土地使用权,该地位于沙坪坝区覃家岗镇上桥村肖家湾社54号,占地面积为14011平方米。负债中流动负债××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万元;应付账款××万元(主要为应付铁、船、汽等杂费);其他应付款××万元(主要为与其他公司往来借款);应付福利费××万元;未交税金××万元。长期负债为××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万元;盈余公积××万元;未分配利润××万元。根据以上财务指标分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9%,销售利润率31%,流动比率67%,速动比率66%,应收账款周转率为5.59,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65天,表明企业获利能力较强,由于近几年投入固定资产在建项目,影响了效率比率的发挥,营运能力有所下降,导致短期偿债能力一般,不过我行对其信贷支持应该能够增强其短期偿债能力。
三、贷款用途
公司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从2001年下半年至今陆续对固定资产进行了较大的投入:为扩大库房容量,新建室内库房约5500平方米,投入资金约600万元;为新增业务收入,购买开卷设备,已投入经营,投入资金近360万元。由于固定资产的投入,占用了公司大量的流动资金,为保证完成今年的方针和目标,公司在已与成都宝钢西部贸易有限公司××经营部、攀钢(集团)公司××销售公司、水钢(集团)公司××销售公司等公司签订仓储保管协议的基础上,今年又与昆钢××经营部签订了仓储协议,根据协议,昆钢××经营部在该公司的每年的保底仓储量为××万吨,××公司每季度需以每吨××元的价格代昆钢垫付铁路运费××万元,由于目前公司资金紧缺,以上缺口,公司自筹部分,特申请增加2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四、效益风险分析
该公司2002年,仓储、装卸、运输、加工收入××万元,上缴国家税利××万元,实现利润××万元。为开拓新业务,公司近几年耗资××多万元,购置土地、新建库房、综合办公楼、增设供电变押设备、冷热板开卷,矫平机一台,更新了供水管道,以及平整硬化部分土地等。2003年公司取得各项营业收入××万元,较上年增长××%,其中:开卷业务大幅增长,开卷收入××万元,较上年增长××%,开卷量也由2002年的××吨增加到××万余吨。上缴国家税利××万元,较上年增长××%。虽然公司营业收入增加但是利润有所下降,2003年度实现利润××万元较上年下降××%,利润下降的主要因素:(1)、入库运费及仓储成本上升约7%左右;(2)、工资因新增员工及定额承包工资增加工资支出××万元;(3)、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增加折旧成本××万元。
该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增资扩股和在金融机构融资,连年的资金投入,××公司已从原单纯的仓储运输企业逐步过渡到仓储、加工、运输、配送等各项业务一条龙服务的物流企业,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同时,努力适应市场需求,必将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力争全年完成出入库量××万吨,实现收入××万元,完成开卷加工生产量××万吨,实现收入××万元,预计实现总收入××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万元。
五、抵押物情况
该公司用位于货场的房产:办公楼,权证编号为072995号,建筑面积3425.94平方米,占地面积为3357平方米,国土证号为渝国用(2002)字第349号。2003年7月19日,经××谛威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价值人民币507.92万元,抵押物足值、合法、有效。
六、结论
该公司属我行的优良客户,目前正处于成长期,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管理较好,盈利能力较强,经营效益较好,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有经过评估足值、合法、有效的抵押物,为支持企业发展,增加利润,同意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申请,报请审批。
调查人:向军
2004年6月10日
注:为保密需要本调查报告部分数据用“××”符号代替,特此说明。
调查单位意见:
责任人签字:
调查单位签章:
年月日
指导教师姓名毕业院校
专业职称工作单位
指导教师评语:
成绩:
年月日
分校意见:
分校签章:
年月日
二、《仓储管理实务》课程定位
高职院校物流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该定位于面向企业物流服务一线的操作与管理类岗位,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应用人才。每个高职院校要围绕学校特色和自己的专业方向定位开设一系列的职业就业特色课程。我校物流管理专业针对仓储管理类岗位群开设了《仓储管理实务》课程,并将该课程和《运输管理实务》、《物流信息管理实务》、《物流市场营销》、《物流客户服务与管理》一起并列为物流管理专业的五门核心专业课程。我校的《仓储管理实务》课程主要解决仓管员和仓库主管岗位应该具备的核心职业技能和基本职业素养的培养问题。通过该课程的学习,让学生掌握仓库选址、仓库规划与布局、仓储设备配置、货物入库出库作业、在库商品保管、库存控制、仓库现场管理、仓储业务经营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着重培养学生的仓库选址分析能力、仓库功能规划与平面布局能力、仓储设备操作与管理能力、货物出入库作业组织能力、在库商品的保管与养护能力、库存控制管理能力、仓库现场管理能力、仓储业务流程与作业单证设计能力以及WMS操作能力等职业核心技能。让学生养成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树立处处讲安全、时时防风险的工作习惯,具有强烈的成本意识和服务意识。能够胜任仓管员岗位的工作,并为以后晋升到仓库主管和仓储经理职位奠定坚实的职业基础。
三、《仓储管理实务》课程教学内容体系构建
本课程的开发思路是在解构企业仓储管理类岗位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职业人才成长规律和学习规律,将仓储管理岗位工作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职业核心能力和基本职业素养,按照实际工作过程进行重构,从而形成课程教学内容体系和教学单元。根据企业仓储管理类岗位群的需求分析结果和课程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本课程选取了仓储管理岗位群的主要工作任务作为课程教学内容,并按照真实工作过程的顺序设计了仓储管理认知、仓储设施规划、仓储设备配置、货物入库管理、货物在库管理、货物出库管理、仓储业务经营等七个学习型项目。每个大的学习型项目又细分为更小的独立教学单元。在教学单元里面针对岗位所需的核心职业技能一共设计了14个技能训练项目。
四、《仓储管理实务》课程评价体系构建
(一)课程教学评价体系改革的思路
1、注重职业核心技能的考核
真正贯彻工学结合的教学理念,将仓储管理岗位群工作所需的核心技能列为重点考核项目,考核成绩不低于课程成绩的60%。另外,基本职业能力约占课程成绩的20%,职业素养成绩占课程成绩的20%左右。
2、注重学习过程的考核
真正落实过程考核的思想,将课程考核分散到平时的理论学习和技能实训环节中去,平时成绩占课程成绩比例不低于70%,期末考试成绩不超过占考试成绩的30%。过程考核主要针对学生在平时出勤、课堂表现、作业提交、实地调查等体现学生学习过程的多个方面进行评价。结果考核主要针对学生运用本课程的主要知识点和核心技能点来分析调研企业的经营现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考核依据是企业调研报告。
3、考核主体的多元化
过程考核主要由专业任课老师负责在校内完成。结果考核可以请行业企业的人士参与进来,可以设计成学生以小组的形式到对口企业进行主题调查,然后根据调查的结果撰写成企业调研报告,再将该调研报告反馈给企业管理层进行评价。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
按照《通知》规定,我处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检查人员对水库防汛物料仓库进行全面的检查,摸清物资储备情况,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同时要求仓库管理专员强化岗位职责,明确责任,深刻认识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抗旱物资保障工作。
二、规范制度落实,加强安全管理。
我处严格按照《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要求,做好仓库储备物资的管理工作,设立专属防汛物料仓库,做到物料分类储存,堆放整齐,存取方便。同时,我处制定了《防汛抗旱物料管理办法》,建立了防汛物料储备台账、出入库调度台账以及物料报废更新程序,强化了防汛物料存放的安全保障,加强对防汛抗旱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霉变的管理,确保物料的存储安全。
三、开展定期检查,及时查漏补缺。
为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管理工作,我处要求仓库管理员对物料仓库开展定期检查,对防汛仓库的物料质量、存放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自查,尤其是注重检查防汛物资的有效储备年限,对于超过储备年限或损坏的需及时报废更新,由管理处提出防汛物资储备添置计划,报市财政批准后实施采购,做到“常检查、常监督”“边检查、边整改”,及时发现防汛物料仓库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确保防汛抗旱物资仓库绝对安全。
附件:***防汛物料仓库储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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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6日
附件:***防汛物资库存表
分类
名称
单位
库存量
库存地点
备注
分类
名称
单位
库存量
库存地点
备注
(一)抢险物料
大石
m3
750
主坝坝脚
(二)救生器材
救生圈
个
50
仓库、宿舍楼二楼
仓库41个,宿舍楼9个
碎石
m3
310
主坝坝脚
救生衣
件
50
仓库
中砂
m3
360
主坝坝脚
木桩
m3
8.3
仓库
编织袋
条
7000
仓库
(四)其它设备
铁笼
个
30
仓库
篷布
m2
500
仓库
铁铲
把
58
仓库
土工布
m2
3000
仓库、宿舍楼二楼
仓库1200m2,宿舍楼1800m2
锄头
把
50
仓库
铅丝
kg
200
仓库
铁锤
把
10
仓库
(三)小型抢险机具
柴油
发电机
台
1
发电机房
120kw
箩箕
个
46
仓库
电缆
m
200
仓库
3*6mm2
尼龙绳
m
1000
仓库
双胶轮车
辆
5
仓库
麻布手套
对
100
仓库
投光灯
盏
5
仓库
安全帽
个
30
仓库
便携式 防汛灯
盏
20
仓库
雨衣
件
30
仓库
抽水泵
台
2
仓库
雨鞋
双
30
仓库
手动葫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