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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业的发展基本上是完全依靠自力更生建设而来,在这一过程中,农民与农业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在历史因素、重工轻农思想、重城轻农思想等因素的影响下,工农与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此外,农民整体素质较低,农村设施差,教育水平落后,科技水平落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水平的发展,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经济发展缓慢也影响到了社会和谐。发展农村经济不仅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的具体表现。
2.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是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到了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新“三步走”战略的一个目标,也是社会的奋斗目标,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与难点都是农村,根据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截止到2020年,农民人均年纯收入需要达到8000元,近年来平均年增幅为4.0%,这是无法达到需求的。在近二十余年之中,虽然我国农村经济水平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农村面貌变化并不大,如果这一现状无法得到扭转,是无法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的。为此,必须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走特色化的工业发展道路,实现农村与城市的协调发展。
3.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是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
要建设小康社会,需要有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就现阶段来看,促进经济水平增长的渠道有贸易、投资、消费几个方面,我国经济水平发展主要是贸易与投资。我国农村经济水平发展缓慢,虽然农村人口基数大,但是他们消费需求小、消费水平低,无法拉动内需,供给与需求不对称必然会影响整体经济增长水平。从这一层面而言,发展我国农村经济的基本点在农村,扩大农民消费,发展农村经济也成为了扩大内需的重要渠道。
二、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的对策
1.促进现代化农业的发展
现代化农业就是应用先进管理措施与现代化科技水平对农业开展集约化、规模化、农场化、市场化管理的活动,现代农业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产销一体化农业。要发展现代化农业,可以从以下几渠道开展:第一,提升粮食生产量。为了有效提升粮食生产量,可以采用田间灌溉、土地整理、品种更新等措施,提升粮食单产量与土地产出率,发展优势产业带,实现标准化、专业化以及区域化生产,提升粮食效益与品质。第二,注重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在未来阶段下,需要做好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工作,注重地方优势产业的发展,从各个渠道来提升农产品综合竞争力。第三,促进龙头企业的转型。为了实现经济的发展,需要鼓励各个地区龙头企业的转型发展,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保障各个地区龙头企业的综合效益。第四,做好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要切实促进农业的增产增收,还要做好农村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为农民提品加工服务、市场预测服务、价格信息服务、营销物流服务,形成科学的服务网络。第五,改善生产环境。各级政府需要适当增加农业投资力度,做好农村生态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农村水利建设以及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改善农民生活环境,促进生态环境与农村各项产业的协调发展。
2.促进农村劳务经济的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工作就是促进农民的增产增收,繁荣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综合生产力,种种实践证实,发展农村劳务经济,鼓励农民外出务工是一个见效快、投资少的经济有效渠道。就现阶段来看,农民依然是三农问题的核心,要解决农民问题,必须要促进农民的增产增收,资料显示,我国耕地总面积与美国差不多,但是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41亩,不到美国的1/6,俄罗斯的1/8。目前,我国农村实施的是一家一户土地经营承包制度,要想实现农民的增产增收还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在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之后,在市场与资源因素的影响下,单纯依靠农业增收的难度越来越大,劳务收入开始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减少农民数量才能够达到繁荣农村的目的,才能够提升农业效益,采用劳务输出方式可以有效减少农民数量,避免过多的人口对农村生态环境产生压力。与此同时,还能够将多余的土地资源贡献出来,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发展,集中经济发展现代化农业,保障农民实现增产增收。除此之外,促进农村劳务经济的发展也是推动农村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以及文化建设的要求,农民外出务工可以获取到经济收益,还能够接受城市文明的感染,增长见识、开拓视野,提升自身的竞争意识、创业意识与风险意识。
3.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水平
农民的素质水平对于新农村建设质量与建设速度有着直接的影响,就现阶段来看,我国农民综合素质并不高,还存在很多的文盲与半文盲,大多数的农民也未接受过系统、全面的技能培训与职业培训。农民科技水平与文化素质水平低、法制意识淡薄,要真正促进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就必须要依靠懂技术、文化素质水平高、会经营的农民。为此,必须要做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为农村经济水平的发展提供动力。
2云南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状况及存在问题
2.1农业机械化发展状况
2.1.1农机装备总量保持了稳步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一五规划”末,全省农业机械化总值达到159亿元,农业机械总动力2628万千瓦,拥有拖拉机60万台,联合收割机4299台,水稻插秧机400台,配套农机具34万台(套)。农用农副产品加工机械、排灌机械、植保、多功能微耕机、收获和设施农业年均保持10%以上的增幅。大中型拖拉机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小型拖拉机,农机具配套比例有所改善,多功能微耕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增长较快。农机装备总量的增长和结构优化,使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农业物质技术基础得到增加,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增强。2.1.2农机作业水平稳中有升随着农机适用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我省农机化技术的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作业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规划”末,年度完成机耕面积2850万亩,机播34万亩,机收400万亩,年度同期增长15%以上;机械节水灌溉200多万亩,机械深施化肥60多万亩,机械化秸秆还田40多万亩,机械植保100多万亩,加工农副产品9000多万吨。2.1.3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速度加快围绕粮食安全生产及发展畜牧、马铃薯、蔬菜、甘蔗和茶、劳动力转移五大重点产业,全省农机推广部门积极引进与之配套的新技术、新机具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特别是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烘干机),牧草收获、加工机械,马铃薯播种、收获机械,甘蔗深耕、深松、中耕施肥培土、割铺机械,小型多功能耕整地机械及微型节能冷库等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取得了初步成效。这些新机具的推广应用,拓宽了农机的服务领域,提高了我省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1.4农机服务组织蓬勃发展在国家政策和市场的引导下,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农业机械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农业机械服务向着“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形成了多种形式的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
2.2农业机械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云南省农业机械化发展速度较快,运行质量较高,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现存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又存在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步伐。一是农业机械结构不合理,主机多,配套机具少,水稻栽植与收获机械化、甘蔗种植生产机械化、玉米生产机械化、马铃薯种植生产机械化及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低;二是政府对农机化发展的扶持力度不足;三是土地分散经营不利于大规模机械作业;四是油料价格上涨,农机作业成本高,农民负担过重。
3抓住机遇,把握重点,加快农机化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1农机化发展的总体思路
目前云南省农机化发展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机械化发展全局,高举“兴机富民”的旗帜,实施“以机代牛”工程,深入贯彻农机化促进法,以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和农机作业水平,加快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进程,实现农业机械化持续快速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3.2加强农机化政策法规保障体系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农机化促进法是“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云南省农机管理条例》的修订,加大政策法规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保护力度,积极争取和完善购机补贴、燃油补贴、信贷税收、机耕道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等扶持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政策,充分发挥农机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合理调整和优化农业机械化发展布局,扶持和加快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的发展。
3.3认真实施购机补贴政策,加快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进程
水稻是云南省的主要粮食作物,云南省的水稻机械化起步早,有基础,但发展不平衡;耕整地机械化水平较高,但机具老化严重,能耗高,效率低,有待提高技术水平;收获机械近年有了较大的发展,“十一五”末全省拥有联合收割机4299台,机收水稻率10%,与全国平均水平有近20%的差距。近年来,经过试验示范,探索出了适合云南省水稻机插秧的技术操作规范,但插秧机价格较高,靠农民自己的经济能力还不能承受。稻米的精深加工,缺少龙头企业带动,规模小,无影响力较大的商品品牌,市场开发能力较弱。因此要采取有力措施,突出重点区域,抓关键环节,努力提高云南省水稻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一要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田基本建设,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能力。二要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进程,解决好其中的薄弱环节,重点作好耕整地机械的更新换代技术提升,加大联合收割机的推广,扩大水稻插秧机及烘干机的试验、示范区域,扶持稻米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创立品牌,开拓市场。三要增加对粮食主产区的农机装备投入。四要进一步落实好购机补贴政策,引导农民购买、更新大中型农业机械,推广新技术、新机具,保护和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3.4围绕重点产业建设农机试验示范基地,做好公益性的技术服务和培训
一项新的农业技术和机具,只有通过示范推广应用,让农民亲眼看到其增产增收效果,又符合当地农民采用这种技术的经济承受能力,这项新技术才能被农民接受。因此需要建设农机试验示范基地,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提供公益性的技术服务和培训。目前云南省急需的机械化试验示范技术主要有: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牧草收获、贮藏、加工技术,马铃薯播种、收获机械化技术,高效低毒的植保技术和蔬菜贮藏、加工、运输技术,甘蔗深耕、深松、中耕施肥培土、收获机械化技术以及机械深耕、秸秆粉碎还田技术,茶叶种植生产机械化技术,节水灌溉、坡耕地治理改造等。通过农机试验示范基地的建设,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机械技术支持。
3.5培育和发展农机作业市场,加快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成为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主体,他们投资和经营的农业机械的比重越来越大。一大批不同经济成份、不同组织形式的新型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已成为农机作业和市场服务的主力军。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合作经营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加快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进程,打造农机社会化服务品牌。及时农业机械作业需求,产品供应、维修服务等市场信息,不断提高农业机械信息服务水平,推动农业机械作业、销售、维修三大市场的健康发展。鼓励利用机械、技术、资本、服务的联合,探索建立以基层农机服务站、农机合作社等专业服务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农机中介组织为纽带的农机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服务为手段,融示范、推广、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的新型农机服务机制。
3.6继续组织好农机跨区作业,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
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是农机化工作的品牌工程。由于跨区作业延长农业机械作业时间,整合了农业机械资源,提高了农业机械利用率,增加经营机户收入,缩短了机具回收期,促进农机化水平提高,深受经营机户和农民的欢迎。组织跨区作业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扩大作业规模和范围。在推进机械深耕、稻麦机械化收获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机插秧、机植保、机械烘干等。二是努力培育和完善跨区作业市场。加快培育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以及规模化和专业化的生产服务组织,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保护经营机户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农业机械作业市场。三是做好跨作业信息服务工作,引导农机具进行有序流动。四是认真贯彻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相关法规,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确保跨区作业的顺利进行。五是努力做好跨区作业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二、新农村建设是城镇化的动力与补充
党的十八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经成为我国规划未来农村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思路和指导思想,是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根本途径,是城镇化建设的动力和必要补充,更是推动城镇化的必经之路。如何用稀缺的耕地养活13亿人口,让每个中国人的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并且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就需要大大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大机械生产以及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将有效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同时,也就又使得大批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增加了本就过剩的农业人口,也就加快了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速度。然而大、中城市的承载空间有限,不能满足大量流动人口的需求,所以部分农民就会选择向城镇转移,这也就催促了城镇的建立、发展和壮大。在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中,生活环境的变化影响了农民人生观和价值观、生活习惯和自身素质。农民不断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由“靠力气吃饭”转向“靠技术吃饭”,为城镇化提供了人力和智力的支持。新农村建设还是城镇化的必要补充。首先,我国幅员辽阔,农村发展的基础和环境存在很大的差异。有些交通不便,距离中心城市较远的农村就地城镇化就是一个最优的选择。发挥其农业生产的优势,用先进的农业技术为城市提供充足的绿色农产品,同时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保障农民收入的稳定。其次,我国逐步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农村劳动人口老龄化趋势也愈加明显。据测算,到2016年,农业从业人员中50岁以上劳动力比例将达到50%。并且,农村留守人员也呈上升态势。这些留守人员大多是妇女、儿童、老人,他们往往都或主动或被动地留在农村,尤其是一些一辈子都生活在农村的老人,故土难离的情结使他们不愿意离开生活的热土。如何让这些农民和留守人员过上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农村生活,加强新农村的建设至关重要。最后,由于大量农民进城务工,甚至举家搬迁到城里,农业耕作缺乏充足劳动力,导致许多耕地撂荒、农村住宅废弃、田园荒芜。如何改善农村荒芜、废弃的景象,也离不开新农村的建设。城乡协调发展离不开城镇化建设,更离不开新农村的建设,只有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理想。
新农村的建设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进行的,和谐是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而利益和谐是和谐社会的最基本要求。当前,农村社会在制度、市场、文化等维度的利益非和谐现象凸现,严重制约着新农村建设的进行,这种现象从根本上说是现行的制度安排扭曲了利益驱动作用的结果。因此,在制度的框架下运用利益驱动实现利益和谐无疑是治本之策。在新农村建设中,法律能够有效地规制公平竞争、缩小贫富差距、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利益的和谐分配,形成良性利益驱动机制,最终实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在法学框架下导入利益与利益驱动原理,建构良性利益驱动机制,对于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的利益和谐问题意义重大。
一、利益驱动机制原理的导入
利益是“人们通过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不同的需要”。[1]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人们的一切行动都根源于利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说到底就是利益关系。从哲学上讲,利益是利益主体对客体价值的肯定,它反映客体所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利益理论认为,任何一个社会首先必须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用,满足人们的物质要求,即满足人们的物质利益要求。利益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前提和动力因素。利益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需要和利益是社会生产不断向前发展的内在动因。任何社会变革归根到底都必须重新调整人们的利益关系,以促进和推动社会生产的发展,以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的利益需要。从本质上来讲,利益是社会主体的需要在一定条件下的具体转化形式,它表现了社会主体对客体的一种主动关系,构成人们行为的内在动力。[2]由此可见,利益对于人类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人们追求的一切都与利益相关,人类活动的根本目是追求利益。
利益是关系到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问题,由此形成在追求利益这一基本动因驱动下的人类进行社会活动的利益驱动机制。因为社会发展是一个由无数的社会个体以及利益群体不断博弈的过程。高速发展总是要伴随着新的利益分化与组合,旧的博弈均衡会不断被打破,新的均衡会逐步建立。整个过程呈现出一个由均衡到非均衡再到均衡的动态的博弈进化过程。对一个社会而言,规则的改进就是制度的创新和利益协调机制的建立,因此制度创新和利益协调机制的建立是实现和谐社会的现实途径。[3]有学者指出,我国逐步形成的利益关系,特别是重大利益关系已经构成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与此同时,也构成了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社会危机的基础。原有的利益关系均衡被打破,利益群体的形态由隐变显,利益冲突由暗变明,利益差距和矛盾更加明朗,利益群体的利益观逐渐变强,利益冲突亦日益突出。[4]笔者认为利益驱动是社会主体在一定制度条件下追求自我利益,并以利益为动力从事相关社会、经济活动,改造社会经济活动的对象,创造物质财富的驱动过程。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在利益驱动的过程中,如何实现利益的和谐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点。
利益驱动作用需要借助于法律等规范性制度中介得以实现。因为制度作为社会的规范系统,对调整利益秩序、协调利益冲突、减少利益分配的不确定性等方面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正如美国法学家庞德指出的,法律制度的根本任务就在于“尽其可能保护所有社会利益,并维持这些利益之间的、与保护所有利益相一致的某种平衡或协调。”[5]由此可见,利益驱动作用的实现就是在有效制度的框架下,社会成员能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人们在制度对逐利行为的鼓励——利益的驱动下,并在制度所建立的行为规制体系下,达到个人利益之间、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协调发展,减少社会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最终促进社会的发展。而在现阶段的我国,正是在利益的驱动下,社会利益主体在利益关系上发生了重大调整,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利益驱动机制被扭曲、极化了。导致社会利益主体之间的距离拉大,出现不平等非均衡发展的现象,再加上利益结构分化的弱质性、不平衡性以及利益整合机制的缺乏,利益表达机制的软弱,造成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之间呈现出矛盾和冲突的态势,这种利益矛盾不仅表现在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之间,即使在同一利益群体内部也存在着利益的矛盾和冲突,进而导致大量的非和谐因素的出现。
利益和谐是人类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是社会能够整合且能全面发展的关键。笔者认为,利益和谐是指在制度的安排下,利益的产生、分配、表达及保障等环节和谐有序,使各利益主体的需求得到有效供给。人类社会就是在利益和谐——利益非和谐——利益和谐中发展和进步的。因此,要在利益调整中找到新的利益平衡点,在利益驱动作用下,进行合作博弈,达到利益和谐。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制度创新,构建良性利益驱动机制。具体到新农村建设中,就是必须协调好各个利益主体的关系,减少或避免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冲突,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利益驱动机制,让一切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资源都充分发挥作用。
二、我国农村非和谐因素考量
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农村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农业得到了高速的发展,农民社会地位也有了很大提高。但我们更应该看到,在我国社会不断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农村社会的各种利益冲突日益凸现,农民社会地位边缘化,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最大的“社会弱势群体”(social-vulnerablegroups),农村社会的利益不和谐现象越来越突出。
(一)农民利益的制度剥夺
城乡二元结构是一个多向度的社会经济现象。在经济层面,表现为城镇与乡村在所有制及其在交换、分配、就业、税赋等方面存在的政策差异;在社会层面,则表现为城镇与乡村居民在教育、医疗、劳动、社会保障、养老、福利等方面适用不同的政策。[6]具体来说,我国城乡二元分治的不合理利益倾向突出表现为我国农民相对于城市居民而言在社会、经济、法律等方面享有不对等的待遇和权益。这种城乡不平等的现状具体表现为: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剥夺了农民迁徙和居住的自由;农民承受着不该由他们承担的重负;长期存在的“剪刀差”损害了农民的利益;社会保障制度只面向城市居民,而农民则被长期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在城市建设用地问题上存在着严重的城市剥夺农村的现象。
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具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经济根源和具体制度的根源。在建国初期,这种二元治理模式是符合当时国家的利益取向——赶超型的现代化经济发展,是在当时工业优先发展的利益驱动下一种较为合理的制度安排。世界各国经验表明,工业化初期都要在一定程度上牺牲农业、剥夺农业,用农业剩余来支持实现工业化。根据当时的具体国情,我国选择了以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发展战略,这就需要在初期动员一切财力、物力作为重工业启动资金,农业自然首当其冲。然而,在我国持续发生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制度变迁过程中,这种城乡二元体制依然得以沉淀、延续,乃至进一步滋生,必然使得资金、农产品等农业生产要素和农村资源,源源不断地流向工业和城市。这种短期性的现代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只能维持工业化暂时的快速发展。从长远来看,它不但不能支持工业和城市,反而制约了工业、城市、农村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快速发展,使得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自然资源遭到极大浪费和破坏,农业资金积累不足,农业技术进步缓慢,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的利益遭到严重损害,从而造成了农村社会种种利益不和谐的现象。[7]因此,新农村建设中要实现农村的利益和谐,必须要通过制度创新,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逐步建构有利于促进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制度体系。
(二)农业利润的市场流失
市场是资源配置最重要的手段之一,通过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能使资源流向效率较高的部门,从而实现“帕累托最优”。农村要发展,农村的市场化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一个农村市场化的过程。而目前,我国农村市场尚不成熟,农村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市场体制不完善的问题,如农村交通不发达,市场数量少,基础设施落后,层次低,农产品卖难的问题突出;市场制度不健全,垄断经营,强买强卖现象严重;政府对市场的不规则干预过多,使市场机制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工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依然存在,农民在市场交易中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农村要素市场发育缓慢,生产要素市场的欠发达,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科技市场远未形成,以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尚未完全确立,还不能有效配置农村资源。[8]此外,我国农民一般采取独立、分散的小规模经营模式,农户之间缺乏横向联系,经济组织化程度较低,面对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时往往缺乏保护自身利益的能力。再者,由于受传统农业思维和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分散农户的商品交换、交易方式落后,商品竞争意识和市场风险意识总体上不强,在与组织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竞争意识强的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博弈中往往处于劣势,利益受剥夺、利益流失的现象严重,农民增收困难,农业的发展缓慢。
另外,由于农业的弱质性以及农业的部门利润较之其他生产部门低,市场的介入将会使农村优质资源在利益的驱动下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的其他高利润部门,从而进一步制约着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
(三)农村发展的文化阻却
文化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因素之一,它是一个复合性、综合性的概念。文化是人之生活的样式,文化只有存在于适应的社会中,社会文化中的价值因素通过一定的方式传输给社会成员、促进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的演进和改变,从而激发人们身上所蕴含的潜能,以致在现实中焕发生机勃勃的生命力。新农村建设需要形成一种崇尚科学文化,以先进文化为正驱动力的动力体系。文化的一个突出的动力作用就是孕育社会精英,从而间接推动社会的进步。社会精英是指有一定的文化底蕴,掌握先进的科学技能,思想进步,能推动生产力水平大幅提升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新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内发的性质,而这种内发发展的原发性力量就是农民,农民的代表就是农村社会精英。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精英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他们在农村民主化进程中所发挥的积极影响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利益分配的积极推动等方面。而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国家对于农村的教育、科技等文化领域的投入十分有限,造成了农村文化发展的制度性屏障。现有市场机制对农村的经济剥夺也间接地制约着农村文化的发展。可以说,在中国现行的制度框架下,由于制度和市场的双重剥夺导致了农村文化发展的严重滞后。文化土壤的缺失,不仅使农村精英的产生受到了本源性的障碍,也造成了农民思维意识的封闭,大大降低了农村社会本身塑造精英的可能性,进而导致农民的发展权不断丧失。另外,在市场的利益导向作用下,作为理性的社会人——农民对改变自己命运的个人价值取向发生了扭曲,他们对于现行体制的适应变成了“民工潮”现象。由此导致大量的农村精英流入城市,加大了农村建设的难度。因此,从根本上说农村精英缺位是在现有制度安排下利益驱动作用的负面影响。
众所周知,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复兴,没有大多数人的积极主动参与是不可能成功的。而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全国70%左右的人口集中在农村,我们的新农村建设没有农民的参与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要在要赋予农民应有的文化权益,实现其文化利益,改变现阶段的精英缺位问题。
三、建构良性的利益驱动机制
通过对上述农村利益非和谐因素的解读,笔者认为,新农村建设中的利益和谐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社会性、系统性工程,仅从某一个方面进行对策性研究,是不足以解决问题的。社会各阶层之间关系的调整,实际上是利益关系的调整,而建立和谐的利益关系,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各利益主体,将会起到积极的引导、协调和保障作用。我们应发挥以普遍化和标准化为特征的制度优势,特别是法律在保护农民利益时所产生的利益驱动作用,从而最终实现和谐的利益关系。因此,必须着眼于农村社会的实际,多维度进行探讨,在法律的框架下从双重利益驱动、聚合利益驱动及个体利益驱动等层面进行多元利益驱动的架构,深入研究利益驱动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和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政府维度:双重利益模式
根据米格戴尔提出的“国家的社会嵌入与互动论”分析范式,国家嵌入于社会当中,并与社会发生互动,而且两者处于一种相互转换过程之中。根据这一理论,代表国家的各级政府其行为在社会公共利益的驱动下会采取某种选择,而这种选择以政府的相关政策或行为的形式表现出来时,对于其他的利益主体的能动作用是巨大的。这种双重驱动正是在利益驱动机制中应加以恰当利用的驱动形式。
首先,在社会公共利益驱动政府行为层面。社会公共利益反映的是社会与其环境中对其生存和发展具有一定意义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之间的关系。一定社会的需要一旦具体化为社会公共利益,就会成为政府活动的基点与归宿,以实现其公共利益的安排。其中法律在这一层面的本质特征最为鲜明,这是法的独特价值之所在。政府在现代的经济活动中是一种主导型主体,是一种领导性,管理性力量。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为了达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政府被赋予了宏观调控权和其他的经济职权,而恰当的行使这些职权,是政府对于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追求,由此形成社会公共利益对于政府的驱动作用。第二,在政府的相关政策与行为驱动其他利益主体的层面,我们认为利益驱动机制作用的发挥,应以政府的保障为条件。政府在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其决策施动对象等因素对于其他的利益主体具有巨大的驱动作用,甚至可以对社会的发展方向产生重要影响。在新农村建设中,我们可以看到,因为“利己心必须会使人去选择优越的有利的事业。在农业受到保护时,就没有一种职业能和农业一样可以保证获得确实的利得。因此,农业可以由那些把必要的财富来投资的人而获得复兴。”[9]
在新农村建设中,我们的政策着力点应在充分考虑农村农民现状的基础上,进行恰当的利益引导,从利益的产生和分配方面建立政府宏观层面的利益驱动机制。政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进行合理的利益引导:首先,坚持非均衡发展的原则,实现政策的差别,因为现在的城乡差别已经不是发展速度问题,在新农村建设中实现利益的实际均衡必须给予农村发展建设的加速度;第二,冲破制度坚冰,改革户籍制度,将户籍制度中所附加的不合理因素及价值倾向从该项制度中剥离,还农民以“国民待遇”,给予农民最基本的平等权与发展权;第三,完善农村投入制度,特别是加大对于教育与科技的投入力度,培育农村精英,实现对于农村的实质意义上的政策倾斜,并逐步形成制度化投入机制;第四,实现基层政府的综合性职能转变,明确对于新农村建设中的经济协调者、生产服务者、市场培育者等方面的定位。
(二)组织维度:利益聚合表达
马克思、恩格斯从唯物史观角度出发,精辟地阐述了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根本动因是对利益的追求;处于社会利益结构体系中的个人只有成为利益集团成员才能维持其社会、经济地位和保证其根本利益。DavidTruman认为,利益集团是指一种在其成员所持的共同态度的基础上,对社会上其他集团提出某种要求的集团。[10]当前我国城乡利益集团的力量对比十分悬殊,农民处于弱势地位已成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由于农业生产在经济上具有弱质性,因而更加需要合作博弈,以联合起来的集体力量共同抵抗各种利益侵害。否则农民在中国社会利益博弈中,其所表达的利益始终不能形成对决策的有效参与和影响,不能通过组织化形式和集体的力量来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正是在这种聚合利益的驱动下促生了农民的组织化利益表达的机构的诞生——农村中间层组织。有学者指出,组建中国的农业利益集团,通过在法律的框架内就“三农”问题进行利益表达与矛盾疏导,不仅可以逐步恢复农业的造血再生功能,而且可以避免基层矛盾的极端式触发,在政府、社会各利益集团和农民之间构筑起缓冲与调和的通道,有着巨大的政治与经济意义。[11]而法律对于社会中间层有着特别的关怀。社会中间层主体是指独立于国家经济管理主体与市场活动主题,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及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起中介作用的主体。[12]基于对于社会中间层促生,就需要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在利益的协调与表达层面建构中观的利益驱动机制——农村社会中间层。我们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对农村社会中间层加以完善。
首先,弥补社会中间层法律主体缺位问题,进一步明确农村社会中间层的法律地位,形成有效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中间层主体的法律地位模糊,没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在很多事务上受行政机关很大的制约。而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村社会中间层的主体作用将进一步发挥,将成为新农村建设利益分配过程中的协调主体,所以要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中间层主体,赋予其明确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人格,政府也要把具体的利益协调机能赋予社会中间层主体,使他们拥有相应权限,保障其在新农村建设中对于农民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及文化利益组织化争取;其次,完善农村社会中间层组织体系,加强农村专业性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农村社会中间层组织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之一,要实现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利益协调作用,必须建立完整的组织体系,即建立各种农村专业性经济合作组织对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各种利益参与协调与分配,各种组织相互独立,相互配合,实现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和谐。最后,要建立农村社会中间层的利益联动,农村社会中间层本质是在农民的聚合利益驱动下建立的,是利用农民集体力量来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利益进行协调,即以农村社会中间层具体运作为平台,实现对农民利益的表达与协调。
(三)农民维度:个体利益维护
农民是中国各利益群体中的现实主义者,根据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农民也是具有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农民与其他社会个体一样要追求自身利益。对自身利益,特别是经济利益的追求,形成了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原发性力量——个体利益驱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农民能够发挥出巨大的内发性力量,而内发性力量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动力,左右着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因此对于农民的利益的导向与保护至关重要。我们认为,没有农民利益的保护,就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影响国家的稳定、繁荣和发展。农民利益是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经济利益是农民最基础的利益。现阶段,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农民利益的矛盾与冲突问题日益突出。各社会主体作为“经济人”展开对社会利益的争夺,这就需要对利益争夺中处于弱势的农民及其利益进行特殊保护。利益驱动的最主要方式是通过制度来实现,因此在以制度实现对农民利益的导向与保护具有当然性。法律对农民利益的导向与保护体现在对农民市场交易过程中利益实现的关注,我们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利益的实现与保障层面架构微观意义上的利益驱动机制。
首先,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得到应有确认。我国至今仍在实行的户籍制度是城乡有别的。由于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体制下,户籍制度实际上制造和巩固城乡居民之间的实质不平等的制度源头。而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民作为原发性力量的社会角色及其待遇应得到法律的明确承认,这就要求在法律的特别是经济法的层面推动市场主体地位的平等,进而实现在文化利益上的平等,实现人才回流,精英归位。其次,切实保障农民在市场交易和分配中公平待遇。在经济法中,需要通过合同制度、价格制度和竞争制度等相关法律制度的有机组合,并在此组合中实现对农民利益的保障。再次,确保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的权利实化。农民的合法权益的实现是客观上推动政府决策和农村社会中间层发展的终极力量。最后,农民行为得到恰当引导。正如前文所述,农民也要追求自身利益,在利益驱动下,要求我们用利益来引导农民的行为,政府利用税收、信贷、金融、投资等方面给予优惠,运用经济政策来引导它们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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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达国家村镇规划中,判断可持续发展有2个不同的角度:一个是以生态为中心;一个是以人为中心的。“生态中心论”以环境可承受和环境得以改善为前提来判断可持续发展,如决定人口和经济增长的限度:“人本论”以满足当前人的需要但不损害后人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为前提来判断可持续发展。两个不同的立足点的差异之一是尺度不同:“生态中心论”的尺度是区域的或全球的,而“人本论”的尺度是地方的,一个村、一个镇和一个城市。用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去规划设计社区时大都采取“人本论”的立场。
英国的《21世纪地方发展纲要》从4个方面考虑可持续发展的村镇规划设计:
(1)在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设计中,应采取生态学的方式去考察社区,重新研究社区与它的背景的关系,如自然景观、生态系统、水和能源等。
(2)在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设计中,应尽可能强化地方社区的独立的和综合的功能。一个地方对汽车的依赖会产生环境污染、交通设施使用不平等、过量使用土地和能源等问题,因此,避免地方社区的区域功能衰退,减少对汽车的依赖,是用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去规划设计社区的重要内容。
(3)在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设计中,采用人的尺度、土地与空间的混合使用、人群的混合居住、维护地方的社会资本等基本准则。
(4)调动各方面积极参与社区可持续发展的规划设计,使每个人都能负起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系统干扰的责任。
按照这些准则设计的社区有如下理想特征:有适当的住宅、工作机会、当地生产的农产品、稳定的能源和水源;不同年龄和收入的人们形成一个和谐的社区;人们在那里生活、工作、参与各类社区活动;大部分人在那里工作,不需要每天为了工作而长途奔波;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们自己属于那里。这些描述可以归纳为6大设计原则:
(1)独立性:无论从技术上、社会上还是环境上讲,村镇居民的日常需要应尽可能在当地得到满足。例如,居民在村镇里能够得到就业或得到基本的社会服务,减少出行,从而减少在交通上的能源消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混合性:在设计上给村镇里不同的社会阶层、经济收入、年龄特征的人们以选择的机会,包括出行方式、住宅、工作、服务和开放空间等,尽量采取居住混合,功能混合,适宜步行等基本设计手法。
(3)地方性:村镇规划与设计应顺其自然,如地理环境、自然景观、水系、生态系统、小气候的条件,不仅增加了每个社区的个性,也保护了环境。
(4)综合性:充分考虑人们在地方社区内的各种各样的空间联系,如公共场所使用的多样性,道路使用的多功能性。
(5)开放性:村镇规划与设计应尽可能对未来开放,如公共建筑用途的变更,住宅的扩大,基础设施的增容,多功能的开放空间。
(6)自我管理:村镇规划的决策应放到尽可
二、村镇规划建设要注意乡村的特点
(1)非农业使用的土地叠加在多倍于它的自然开放空间上;
(2)人的尺度与乡村自然尺度的巨大反差;
(3)乡村空间基本保存着原有自然地理形态和多样性的相互联系;
(4)土地和空间的非农业化会对生态循环链发生影响;
(5)开放空间与其他使用在土地分配上的比例和在空间布局上存在特殊规律;
(6)村镇居民的资源供应能力和废物吸收能力是确定的;
(7)农用地的保护与对农用地调整的生态约
(8)居民点自然文化特征和地域文化特征混城市规划并不涉及这8大特征,而村镇规划设计如果忽略它们,后果就是失去农业生产空间,失去自然的开放空间,失去良性的生态循环链,失去村镇居民点的各种自然特征,失去地方文化特征。但是,反对套用城市规划的方式、去指导村镇规划,并不意味着拒绝采用城市规划的技术和手段。相反,它仅仅意味着在规划村镇居住区的形体时应用城市规划和设计手段,同时,还必须再加上对乡村自然开放空间、乡村自然尺度、乡村自然地理形态及其联系、乡村生态循环链、乡村生活与生产的混合等因素的考虑。
三、按照乡村发展趋势合理规划村镇布局
1.都市区和非都市区不同地区乡村的变化前景是不同的。比如,都市区的乡村(郊区)与一般农业地区的人口变动会有不同趋势,乡村居民点的生命力也会有不同情况。美国有都市区和非都市区的统计定义。都市区(也译为“大城市统计区”),由5万人口以上的中心城市和在其影响下的城市和乡村组成。在80~90年代,美国有268个都市区,人口1.98亿人,占总人口78%,面积占15%。在都市区中,郊区人口占一多半。非都市区包含其他中小城市和大部分乡村。乡村指居住人口在2500人以下、不属于城市区的居民点。非都市区的村镇,1980年有2443个,1992年有2304个。镇有多种形式,比如农业镇、工业镇、矿业镇、退休人员镇、官员镇等。
在法国,位于城市附近或位于工业和城市人口聚集区(ZPIU,类似于中国所谓城乡结合部地区)内的乡村人口,以及部分边远乡村的人口也有增加的趋势;也有1/3的村镇人口在减少,比如在科西嘉中部、南阿尔卑斯和布列塔尼中部,主要是一些人口密度很低(20-30人/km2)的地区,一直存在着荒芜化、人口外流和老龄化。
1)人口密度低、人口同质性强、聚居规模较小。
2)经济结构单一、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活动方式。
3)社区成员之间关系密切,血缘关系浓厚。
4)农村社区是多种功能聚集的地域空间。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新农村建设也越来越热烈,新型农村社区是目前较为广泛的建设方法。在我国现有的研究中,新型农村社区是指在城乡统筹、合理布局村镇规划的基础上,以中心村为主体,一般由2个~4个行政村通过迁并、整合、组建而成的,具有一定同质人口规模且具有较完善公共设施的农村复合单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行以来,在全国多地进行了试点建设,山东、武汉等地在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的探索,现有“城镇开发建设带动”模式、“产城联动”模式、“中心村建设”模式等多种建设模式。这些模式都是从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方面入手,通过村庄资源整合,农民迁移聚居、公共设施布局、产业格局优化来促进农村生产发展,进而缩小城乡差距。
2“村落社区”建设模式的提出
2.1“村落社区”概念与建设意义
“村落社区”模式的提出是针对于单个行政村而言的,是一种近似新型农村建设中“一村一社区”而又不完全相同的模式,是在行政村规划用地范围内,通过确定村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制定村庄的发展目标,对村庄进行合理规划和有效管理,以此来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提升农村整体环境,缩小城市乡村差距,做到“自下而上”的城乡一体化建设。适用村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地理位置优势,离上一层级行政单位或中心村等距离较近,交通条件不闭塞。
2)农民民居布置相对集中,或村民主要居住区域与村庄主要产业地块分界清楚。
3)村落应具有一定的特色,可以发展除农业以外的特色产业。“村落社区”的提出,可以指导行政村一定时期内的发展计划,既对村庄旧的布局进行改造,也对村庄发展路径进行更新;既引入新的居住模式,享受城市化的现代生活服务,又保留现有村庄特色,传承特色民俗文化。
2.2“村落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村落社区”的构建主要包括村庄规划、文化传承和村务管理三方面主要内容。村庄规划分为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宏观的规划是将单一行政村落放到镇域范围内,承接村镇总体规划,对行政村所辖范围的土地、资源、产业和基础设施等进行合理的规划。主要包括对村庄的现状条件分析、村庄类型确定、村庄规模及发展定位,并对村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合理的评价和预测,制定农民增收措施以及预期的农村社会生活发展水平。微观的规划是针对村庄内部用地而言的,主要内容有确定村落各项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包括居住用地、生产建筑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同时具体规划村庄内部的道路、绿化景观、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环卫工程和综合防灾等基础设施的规模、位置和走向。“村落社区”的微观建设的用地布局内容主要是针对相应模式下的居住组团、旅游组团、工业产业组团、农业组团进行合理布置规划,并针对居住组团深入规划,通过设置居住小区来构建农村社区中的邻里网络。文化传承的建设内容,主要涉及规划学和社会学两方面:
1)在规划学指导下对村庄的历史文化遗存建筑进行保护和更新,确定周围空间的协调规划;并对村庄民居建筑、公共活动空间和景观节点进行合理建设,突出村庄特色。
2)在社会学的指导下,制定文化传承路径。
村务管理的建设内容,从规划学、社会学和管理学三方面入手将村落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村落社区”型农村:
1)应在规划建设内容中充分反映农民意愿,从而保障规划实施“落地”;
2)建设和谐的村内邻里组织,保护村落内生自组织的有序发展。
2.3“村落社区”模式分类
根据对村落社区的定义,村落社区的构建模式首先应在“土地集约、布局合理、产业兼业、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原则统领进行探讨。其次在深入了解村落现状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农村特色,合理定位、确定村落发展方向。最后结合上一层级的发展理念和村庄发展的优势与不足,确定可持续的规划建设模式。村落社区模式的构建是一种动态的规划方法,可以根据村落社区规划布局分为居住社区、产业社区和农业社区三个主要组成部分,根据不同社区成分和构成方式,可以对村落社区的模式进行多层次的分类。
1)根据产业类型分类。根据农村自身的现状情况以及特色产业,将村落社区分为特色农业主导型、特色旅游带动型、工业企业支撑型和特色资源带动型四类。
2)“点—线—面”布局分类。村落社区规划和城市社区规划相同,在构成模式上都遵循“点—线—面”的构成理论。村落社区规划的“点”分别为居住组团、工业组团、旅游组团和农业组团,“线”为村落空间发展轴线,“面”为合理规划的村落空间布局。根据村落现状的布局格式和地形特点,“村落社区”模式可以分类如下:a.职能分区布局模式。对于职能分区相对较为复杂,构成元素较为复杂,有不止一项经济产业的村落。村落各组团按照一定的有序空间进行组合,强调村庄土地分区协调,各组团用地有机结合。b.带状布局模式。当村庄一侧地形较为特殊,靠山或沿河的时候,此时村庄通常为沿山脚河流走向呈带状分布。在都建村落社区的时候,建设要结合现有村庄格局进行带状布局。c.街巷式布局模式。我国东北村庄最主要的一般特色就是院落与街巷(也称胡同),因此在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过程中,东北特色显著的街巷布局模式也是最广泛采取的一种模式,适用范围最广。d.围合式布局模式。围合式布局强调村民居住组团和公共空间的重要性,通常作为中心组团,其他可能存在的组团散布在中心组团周围。一般来说适用于新开发的村落,现状基础较差,农村特色不突出,是由规划者的意识进行指导的村庄建设,实用性较小,一般用于村庄重建的意向表达。
2.4“村落社区”规划建设的主要内容
农村建设受资源因素、建筑因素、社会因素、人文因素、制度因素的多方面影响,综合考虑村庄实际和各项影响因素,“村落社区”的构建主要包括村庄规划、文化传承和村务管理三方面主要内容。村庄规划分为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宏观的规划是村域规划,将单一行政村落放到镇域范围内,承接乡镇总体规划和近期发展规划,对行政村所辖范围的土地、资源、产业和基础设施等进行合理的规划。主要包括对村庄的现状条件分析、村庄类型确定、村庄规模及发展定位,并对村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合理的评价和预测,制定农民增收措施以及预期的农村社会生活发展水平。微观的规划是针对村庄内部用地而言的,主要内容有确定村落各项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包括居住用地、生产建筑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同时具体规划村庄内部的道路、绿化景观、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环卫工程和综合防灾等基础设施的规模、位置和走向。“村落社区”的微观建设的用地布局内容主要是针对相应模式下的居住组团、旅游组团、工业产业组团,农业组团进行合理布置规划,并针对居住组团深入规划,通过设置居住小区来构建农村社区中的邻里网络。“村落社区”建设中的文化传承和村务管理所涉及的内容都是多学科综合交叉的。文化传承的建设内容,涉及规划学和社会学两方面:
1)在规划学指导下对村庄的历史文化遗存建筑进行保护和更新,确定周围空间的协调规划;并对村庄民居建筑、公共活动空间和景观节点进行合理建设,突出村庄特色。
2)在社会学的指导下,在村落相关政府部门领导下开展村落特色民俗文化宣扬工作,制定文化传承路径。村务管理的建设内容,涉及规划学、社会学和管理学三方面,为了将村落建设成为资源集约、特色鲜明的“村落社区”型农村:a.应在规划建设内容中充分反映农民意愿,从而保障规划实施“落地”;b.建设和谐的村内邻里组织,保护村落内生自组织的有序发展。
3“村落社区”构建路径
3.1主体分析
主体分析是指在“村落社区”构建之初,要确定农村规划建设的行为主体,本文认为农村规划的主体有三方面,分别是农村村民、政府机构和规划人员,三者之间相互作用,共同构建“村落社区”建设主体。“村落社区”建设的基本主体是农村及其村民,因此村落规划建设的推进应该尊重村庄个体的内源规律、充分考虑农民群体的意愿,发掘村民内在对于村庄社区构建的积极性,构建以人为本的社区规划。为了充分把握社区居民的日常需求,可以从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对村民的行为特征进行分析,从而把握其需求规律,进行模式选择和规划调整;同时,在规划前期进行充分的调研,在规划的过程中开展广泛的公众参与,减少个体行为的不利因素,构建“自下而上”的规划氛围,最终形成以人的基本活动特征和需求为出发点的规划思路。政府机构在村庄规划的过程中更多的是承载引导的作用,引导村庄进行良性发展,引导村民表达理性诉求、引导规划人员设计合理方案。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在村庄建设的过程中要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承接上一层面的规划指导、政策规章,引领农村基础建设的主导方向。规划人员是“村落社区”建设的主要工作者,要将专业的规划知识运用到社区创建中,但又不脱离农村实际、符合农民需求。规划人员在进行“村落社区”构建的过程中,要做到“调研先行、综合认知”,了解背景政策、村庄情况和农民需求,并进行综合评价,为接下来进行的村庄建设具体规划步骤做好项目导航。
3.2规划步骤
“村落社区”的规划步骤符合一般村庄建设的流程,并在基础规划的层次上增强对于村落社区居住组团的建设。总得来说其规划步骤是对农村内部的物质要素和非物质要素进行研究,提出问题解决方案,选择最适宜村庄发展的社区模式。并在具体环节操作的过程中注重社区空间内部的层次性,提升村庄建设的可识别性,杜绝“千村一面”现象的出现,构建和谐宜居的村落社区。
1)确定模式。规划村落社区,首先要对研究村落进行调研,正所谓“三分规划、七分调研”。通过调研对村庄的现状进行分析,摸清村庄的主要经济构成,从而确定村庄的类型、发展规模和经济定位。进而要通过现状进行总结和深入挖掘,明确农村发展的基本构成要素及内外部影响因素,确定解决相关问题的关键点、核心与目标,同时要结合村庄的文化脉络和自然属性,重视村庄特色传统,从而来确定适宜的“村落社区”模式。
2)规划设计。在因地制宜确定社区模式后,进行村庄具体相关内容的规划设计。首先要进行村庄平面布局,各组团的选址、规模、功能布局和空间布局既要方便村民生活,也要卫生、安全、合理,综合提升村民生活质量。在空间方面要将与居住功能相配套的各种生活服务设施相对集中地布置在农村社区中心位置,以构建起有利于基础设施的服务网络。其次要根据市政工程相关规划规范,结合人口预测用量,合理布置村庄各项工程管线。
3)居住组团构建。对村落社区中的居住组团进行重点规划,结合现状进行农村居民区布点的空间重构,建设村落邻里网络,包括微观上的农户用地规模、用地类型、居民点的集中布局,以及中观和宏观上的对农村居民点数量及布局的重组。本文研究的村落社区居住组团,下设居住小区,每个小区由30户农户组成———邻里网络因子,每个小区按照农村习俗,继承现状居民点的构建模式;组团中要设置组团中心———邻里网络中心,中心配备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现以人为本的生活聚集理念,延续村庄中良好的地缘关系,保护村民的仁同意识和归属感,形成和谐的农村居住邻里关系。
4)文化传承。在村庄具体规划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农村特有民俗的文化传承。在具体的规划操作过程中,表现为对农村色建筑的保留修建、公共空间的打造、展示空间和门户空间的建设以及景观节点的文化渗透。在不破坏资源的前提下,对于“村落社区”的建设应采取更新与传承相交织的方式,延续文脉、保护特色。
3.3后续推进
“村落社区”规划建设的后续推进工作,是指规划设计后,在村落建设实施的过程中和村落社区模式建成后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本研究认为村落社区建设的后续工作可以从行动规划和村务管理两方面进行。行动规划是指规划的建设过程是逐步推进的,而非大刀阔斧的进行。具体工作步骤如表2所示。分层级的将规划落实,更易于村民接受生活环境的改变,提升村民对于村落社区建设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进而提升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增强社区关系融合度;同时可以增强政府、村民、规划人员三者之间的沟通,使村落的规划更落于实际。村落社区模式下的村务管理工作,是空间—社会理论的一种递进,即通过居住小区的构建,每30户农户推举一位村民为意见代表,参与到村落规划或管理的相关事务讨论中来,并设置临时性村务研讨会,建设项目结束研讨会便自行取消。研究认为这种“以事论事”的村务管理方式能充分调动村民主体参与的积极性,构建和谐的村落社区式邻里网络。
2建筑垃圾的处理
考虑到浙江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对于建筑垃圾的低碳化处理方法在对建筑废料改造再生利用中,将废弃的混凝土石块、砖瓦和砌块等进行破碎后,代替天然粗细骨料,重新制作混凝土,有关此类方案的学术文献已十分丰富;或者将建筑垃圾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破碎到一定粒径直接应用在修复改善路面或者地基软弱层也不在少数;还有通过利用高性能的绿色材料,增加对建筑垃圾的回收循环率来解决建筑垃圾也是一种合理的方法构思,对即将修建的建筑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但是不适合解决已经拆除改造的旧建筑所带来的建筑垃圾。下面本文将提出以人造堆载造景来处理新农村建设所产生的主要建材垃圾。换言之,就是运用一定的科学技术,将建筑垃圾通过合理简单的筛选处理之后,作为城镇园林景观主要填充物,在减少园林绿化对优质泥土的使用量的同时,间接提供垃圾堆放的理想地点。下面将从必要性和充分性两方面对该方案设想进行论证,说明该方案对减缓甚至是解决建筑垃圾、自然环境、新农村建设三者之间的矛盾关系具有巨大的作用。
2.1堆载造景的必要性
以杭州临安市某地为例,论述堆载造景的必要性。临安市是首批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市,拥有“国家级生态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称号,但是却反映了在建设的过程中建筑垃圾的随意倾倒现象,这严重影响当地的生态面貌,与城市的建设宗旨存在相悖之处。人工堆载造景的方案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可能。主要实施步骤如下:首先将建筑垃圾作为人造土坡的基本堆积材料,代替天然土石,然后在表面覆盖土工复合材料等,以防表面覆土水土流失,最后在建筑垃圾表面覆盖一定厚度的土壤层,并种植适应力强的植被。此设想可以高效快速地处理掉大量因建设规划需要而产生的建筑垃圾,是建筑垃圾资源化的一种表现;能够根据城市规划要求,把每一个绿化建设点作为建筑垃圾的收纳点,促进了城市绿化建设的同时,节约了因收纳建筑垃圾所需的土地;可以把建设垃圾运输到距离垃圾产生处的最近人造堆载建设点处,以减少运输建筑垃圾的距离来降低由此产生的人工物力费用;大大减少对天然粗细骨料的依赖和需求压力,一定程度上减缓因“开山采石、挖河淘沙、掘坑取土”而带来的环境破坏;在绿化生态自然景观建设的同时,把景观建设与垃圾处理合二为一,可明显减少相关处理的造价成本费用等。若将建筑垃圾堆砌在被开采严重的山坡处,按照上述原理并结合生态学知识,可以一定程度恢复此处的自然环境,或者把此举视为把建筑垃圾作为未来原料资源存储起来,等科技水平达到一定高度时,可以把建筑垃圾进行广泛利用时,可考虑再次开挖综合利用。
2.2堆载造景的充分性
浙江的多山地特征决定了在新农村建设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对当地的山体产生破坏。而新农村建设不仅仅是建造新建筑,而且还要考虑当地的地域文化、人文景观等各种因素,实现与当地生态和谐共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强调“生态文明”体制建设,新农村住宅应因地制宜,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所以,堆载造景除了维持建筑物群与当地的生态环境的关系,还将传统文化传承到现代文明,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有着重要的意义。堆载造景所需的建筑垃圾像混凝土石块是难分解物质,这为土坡的稳定性提供了保障;操作工艺相对简单,只需在进行简单分拣后进行破碎到合理粒径即可。而这恰恰适应了目前我国国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水平较低的现状,也为其可操作性提供了可能。如天津市最大规模的人造山,占地40万m2,利用建筑垃圾500万m3,完成“山水相绕、移步换景”的特色景观,如今垃圾山已成为天津市民游览休闲的大型公共绿地。值得注意的是,堆载前,可参考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工艺,在堆积基础处,铺上由HDPE膜、GCL垫和土工布组成的防渗系统和液体导排系统,以防建筑垃圾中可能存在的有毒物质渗入土壤,造成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破坏。
2.3堆载造景的问题
目前,对于堆载造景的实施方案基本停滞于理论上,很少真正切实应用到实际中。原因可能如下:
(1)缺少相关的指导文件,发展计划纲要;
(2)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没有积极给予相关引导补助;
(3)施工单位没有针对建筑垃圾低碳化处理的行动手册;
(4)缺乏对于此方案的系统研究分析,没有足够完整的指导经验;
(5)在运用该方案时,资金费用和权责区分不清晰明朗。正确发现问题,针对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克服问题是促进本方案能够快速应用到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重要前提。
3建筑垃圾的认识建筑垃圾
伴随着建筑物生命周期的结束而产生,是具有周期性的。因此,对待建筑垃圾的态度不能仅停留在已经存在的建筑废料上,要从多方面多角度进行辩证认识,以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来达到处理建筑垃圾的间接作用。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重视。
(1)对于建设单位,可提高对绿色建材的了解与认识。积极投入对绿色建材的使用,在考虑经济效益的同时,顾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力倡导对绿色建材投入使用,是为下一轮的建筑垃圾废弃材料的可循环利用提供客观条件保证。
(2)施工单位应根据规范要求,认真施工操作,杜绝因施工不合理或者施工设计不良造成的返工处理所带来的建筑垃圾。同时,也是禁止出现偷工减料等不良行为,为建筑物正常使用寿命提供保证。良好的施工工艺甚至可以延长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减少建筑物生命循环周期时限,从而减少平均每年建筑垃圾的产生量,达到控制建筑垃圾的作用。
(3)重视房屋检修与加固技术在房屋正常使用过程中应用。通过检修加固,可有效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减少平均每年的建筑垃圾产生量,间接减少建筑垃圾的总产生量。
(4)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法规政策,加大处罚制度,提高监管力度等措施,禁止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采用费用补贴、减少税收等资金扶持工作,引导形成一个以建筑垃圾为核心的产业链,带动社会不同部分良性运作,促进形成新兴市场,通过市场调节,来加大对建筑垃圾的低碳化处理热度;完善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把建筑垃圾的低碳化处理列为招投标中重点、强制性项目,为建筑垃圾的能够彻底处理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一)借助乡村旅游发展,凤溪新农村建设步伐大
1.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为农民致富提供了宽阔的道路旅游产业是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产业之一,旅游产业开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乡村旅游又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模式之一。20世纪90年代,凤溪就以独具特色的瑶族风情晚会闻名遐迩,吸引了八方的游客,开创了广西少数民族风情游的先河。在以后的发展中,以富川瑶族为代表的少数民族文化成为贺州的旅游文化品牌,并与山水风光、古镇文化品牌并驾齐驱。2009年,贺州市政府把发展乡村旅游摆在实现旅游业突破发展的重要位置,凤溪村成为规划中富川瑶族风情农业观光休闲旅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努力建设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近几年,富川提出打造“中国瑶族文化旅游目的地”的目标,凤溪乡村旅游的发展越来越受瞩目。目前,凤溪瑶寨民俗风情旅游已成为贺州乃至广西乡村旅游的一大亮点,每年接待游客3万多人次,直接吸纳就业人员38人,带动和瑶家土特产柑橙等销售百万元以上。[1]乡村旅游的发展改变了以农业生产为主要方式的发展途径,促进了农村经济走多元化方向发展的道路,开拓了非农业增收渠道,有利于改善农村地区的经济状况。2.深入挖掘旅游文化资源,加强了乡村的文化建设随着旅游开发,为了满足游客观赏瑶族文化的需求,凤溪通过戏剧团表演的形式,使逢年过节才有的瑶族蝴蝶歌、芦笙长鼓舞等民间文化成了常态化。凤溪的瑶民自古就能歌善舞,据史料记载,早在清嘉庆年间,凤溪村有了自己的戏班子,二百余年里村里业余剧团的演出从未间断过。1993年,越来越多的旅游者来到瑶乡,村里以陈永楣为首的文艺骨干和乡亲们合计后,决定在原来的凤溪村业余彩调团的基础上,建立凤溪戏剧团。戏剧团的成员白天务农、做工,晚上排练戏剧和歌舞,这样一来,不但外面的游客们也能欣赏到这些传承了几百年的民族艺术,村民们的业余生活也更加丰富。蒋明娥是戏剧团的元老,她自己曾外出打工,但在外面没呆两年,就回到了凤溪村,她直言还是家里舒服,来剧团演出,也不为了赚钱,就为了图个乐子。而对于戏剧团团长陈永楣来说,他更希望剧团能够吸纳更多的年轻人进来,让瑶族的山歌、舞蹈永远地传承下去。[2]借着乡村旅游这一载体,那些充满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也蕴含着浓厚的民族特色和生活气息,保留着古老淳朴的艺术风格和散发强烈的泥土芳香的民族文化成为村民的精神家园。3.发展乡村旅游,促进文明乡风的形成凤溪旅游业的发展增进了当地与城市之间的互动,外来的现代文化使当地的农民思想观念不断得到更新。游客们把现代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意识等信息辐射到农村,使农民不用外出就能接受现代化意识观念和生活习俗。乡村旅游活动的开展成为城乡和谐发展的纽带,有利于开展文明生态富裕村创建活动,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的协调发展。村民们在旅游开发中市场经济意识与商品意识不断增强,也有助于新农村文明乡风的形成,“特别是当地居民通过参与旅游开发,市场经济意识和商品意识得到增强,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奠定了实现新农村建设乡风文明的基础。”[3]乡村旅游的发展,使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在2013年开展的清洁城镇乡村中,全村踊跃投入到这场运动中,百年瑶寨焕然一新。此外,凤溪戏剧团上演的一幕幕戏剧,村民们演唱的一曲曲山歌,如清泉浇灌着心灵。以民族文化为吸引物发展旅游,有利于挖掘、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并使得村民重视本民族文化,深刻体会本民族文化的内涵,弘扬缅怀祖先、尊老爱幼的精神,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观。4.发展乡村旅游,有利于实现民主管理作为旅游社区中的成员,当地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旅游的开发,极大地提高了当地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有利于实现“管理民主”的目标。“随着乡村旅游开发,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改善,新观念、新思想传播,特别是居民的法律意识在参与乡村旅游开发的过程中被激活,居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意识和管理意识逐渐增强,认识和体会到先进管理能够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3]2006年的新农村建设中,富川县引导村民成立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主张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由凤溪村“两委”干部、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18人组成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专门协调处理新农村建设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业产业管理等新农村建设事宜。“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为民众进行民主管理的有效组织。此外,凤溪村还提高村级组织战斗力,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实施“两强”党员带富工程和“支部+协会+农户”新体制,促进“五村、两规范”建设。
(二)倚重新农村建设,凤溪村乡村旅游发展稳步向前
凤溪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利用乡村日渐完善的经济文化条件及基础设施,满足来乡村旅游者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需求,为乡村旅游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实现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旅游的共赢。1.推广生态农业,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凤溪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以“打造一个民俗文化旅游村、成立一个理事会、推广五位一体生态农业”三个一为重点,充分发挥农民主动参与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整合政策、科技、人才、资金、产业等有利因素,大力推广“猪-沼-果(稻、菜、烟)-灯-鱼”五位一体生态农业,发展高效农业。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生态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地设计、调整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形成生态上与经济上两个良性循环,实现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的统一。2006年,凤溪村共投入资金176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新种脐橙250亩、春烤烟450亩、香芋400亩,养殖瘦肉型母猪300头、猪花1000余头,菜牛200头,在建养殖野生塘角鱼小鱼池30座,沼气池50座,在农田安装频振式杀虫灯10多盏。[4]新农村建设一起步,循环经济的有序发展就为凤溪村积累了坚实的经济基础。2.弘扬民族文化艺术,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不绝的源泉深厚、旖旎的瑶族文化是凤溪旅游开发的基础。1993年改建的凤溪戏剧团,为旅游者提供了观赏乡风民俗的平台。如今,戏剧团每个月都在村里的戏台演出,次数多达7、8次,接待了很多国内外游客。实景演出《印象凤溪》,有蝴蝶歌、芦笙长鼓舞、竹竿舞,甚至连日常的织布、刺绣,也被搬上了舞台,原汁原味令游客惊叹。凤溪着力打造贺州市“千村万户文艺惠民工程”文艺村,全国首创的“千村万户文艺惠民工程”以广大农村为阵地,以农民群众为主体,以原有的传统文化为基础,通过创建、命名一批文艺村、文艺户,广泛组织开展公益演出、艺术培训和专业指导,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满足农民群众文化艺术需求、繁荣农村文化。陈永楣认为凤溪村经常开展文艺活动,村民们像种庄稼一样“种文化”,把“文化的种子”种入乡村大地。乡土文化艺术成为旅游发展不绝的源泉。[1]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旅游的接待水平在新农村的建设中,凤溪村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乡村旅游的接待水平。2006年,凤溪村依托瑶族刺绣、土纺、文物古迹等独特民族风情旅游资源,按照“打造凤溪瑶寨社会主义民俗新村”的定位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塑造民俗新村新面貌。拆除并清理杂房55处1600平方米,观光道路两旁房屋外墙勾缝3600平方米,安装路灯10盏,主干道两旁房屋屋外墙瓷砖亮化5600平方米,建瑶族特色围墙250米,新建1564米的通村水泥路,新建1个标准化篮球场,修缮打造了2栋瑶族民俗新居。近年来,在县、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持下,凤溪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新变化,投入200多万元实施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先后建设了宣传文化长廊、休闲文化广场、标准篮球场,400平方米的停车场;休闲娱乐的荷花塘、九曲桥、八角凉亭;3栋总面积600多平方米的瑶族民俗新居,瑶族特色的村大门,修复山门两座、门楼两座等,一大批设施的改造建设,使凤溪村面貌焕然一新。[5]4.加强乡村生态环境整治,增加乡村旅游的吸引力村貌的绿化与美化,是提升乡村旅游环境质量的重要保证。2007年,凤溪村通过对水、路、厕、圈、厨的五改建设,解决人畜饮水和农用水困难问题;修通乡村公路、硬化入户路;住房和畜圈相对隔离,开发推广沼气等洁净能源,使厨房整洁、卫生、明亮。瑶村的卫生条件得到了极大地改善。但凤溪1000多瑶胞世代聚居在西岭山脚的山坳里,“垃圾围村”现象长期存在且较为严重。为了彻底改变这一乱象,2013年城北镇出台了“联合保洁”制。即将凤溪村划分成6个责任小区,每个小区配备一名保洁员和一名卫生督查员。小区实施每月动态考评,自6月1日这一制度正式挂牌实施以来,全村已经开展3次评比,评选出优秀小区3个,清洁示范户18户,近20吨的垃圾一扫而光,百年瑶寨重现了往日的光鲜与明亮。此外,城北镇团委、妇联组织18名城北籍大学生志愿者在凤溪开展的为期1个月的清洁城镇乡村主题社会实践活动,以及联合凤溪民间艺术团、城北桂剧团在印象凤溪实景舞台举办了一场净村洁屯主题文艺汇演,也使清洁城镇乡村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加强凤溪乡村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的路径
凤溪乡村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凤溪初步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然而,二者之间的关系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更加紧密,乡村发展趋势也必然对它们进一步结合的路径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重视乡村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统筹部署,形成互动并进格局
当地政府应充分认识到乡村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的重要性,出台相关政策,进行统筹部署。从目前来说,凤溪主要还是以乡村旅游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并以此带动相关经济的发展。因此,每年应制定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的方案,选择更适于凤溪旅游发展的模式,加大乡村旅游的投入,巩固“中国瑶族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品牌。另一方面,也要拟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方案,在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方面推陈出新。通过对两方的合理部署,达到既推进乡村旅游,也使新农村建设阔步向前的目的。
(二)坚持乡村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相结合,打造两位一体的新亮点
乡村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中,应发挥示范点的积极效应,以推进内涵发展,提高档次,扩大知名度。凤溪的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与乡村旅游发展应始终坚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做到新农村建设示范片也是乡村旅游示范点,并着力提升档次,力争建成全国知名的示范片点。2006年凤溪成为广西第二批农业旅游示范单位。目前,贺州市只有黄姚古镇获批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极具民族文化气息的凤溪如能获此殊荣,并力争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当地旅游业才能迎来新的突破,新农村建设也才能上新台阶。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相对单一且网点覆盖率低,各大正规金融机构纷纷撤离农村市场,缺乏推动农村金融机构提高运营效率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这造成农村金融资源通过明渠(财政、金融渠道)或暗渠(扭曲的价格机制和其他隐蔽方式)向城市和非农领域转移。以宜城村镇银行所在的湖北省为例,全省金融资源配置充足的县、乡(镇)每万人拥有网点数1个以上,相对不足的每万人拥有网点数0.49个以下。截至2007年底,宜城市(县级市)设有银行服务网点60个,每万人拥有银行服务网点1.07个,主要为农信社和邮储网点。仅2002—2005年,全省县域金融渠道净流出资金合计就达1346.2亿元,呈逐年扩大趋势,至2005年达到649亿元,占全省同期县域GDP总量的25.3%。
(二)区位优势和政策优惠是村镇银行建立发展的良好基础
宜城位于鄂西北部,属县级市,全市总人口58万,城镇化率47.3%,整体经济活力较强,2015年初,成为湖北省唯一一家被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截至2012年末,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20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67亿元,规模工业总产值38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800元。截至2010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81.28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59.94亿元。湖北省明确村镇银行享受国家及地方给予农信社的有关优惠政策,如试点期间减免地方性税费、3年内减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组织涉农资金存入村镇银行、推荐投资回报较高项目等。宜城市政府主动邀请有关金融机构在该市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成立筹建工作专门机构参与组建工作,银监部门也积极予以现场指导和支持。
二、宜城村镇银行成立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
宜城村镇银行经过几年来的稳健经营,已能够与其他金融机构同台较量,发挥了支农支小的作用,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最为重要的,是宜城村镇银行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培育了具有竞争性的区域农村金融市场,催生了特色鲜明、深受农户喜爱的贷款品种和模式。
(一)树立了村镇银行支农支小的业务品牌
村镇银行发挥了信贷决策链条短、发放贷款快、经营机制灵活的特点,积极为“三农”服务。贷款客户中,农户个人贷款占80%,20%为涉农企业贷款;农户或企业从提出借款申请到发放使用最短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额度在2万至80万元不等;贷款期限均在1年及1年以内,根据不同客户类型、贷款方式等灵活确定利率;采取农户联保、自然人保证等形式,形成平辈压力、彼此监督、约束还款的模式。实践表明,农村的诚信社会文化环境,降低了潜在的违约成本。这种手续简单、使用方便的贷款适应了农户资金周转的临时性、季节性和突发性等特点。
(二)培育了具有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当地金融机构改变了经营观念、提升了服务效率
村镇银行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后来者,能够在短时间内占据市场并获得当地认可,依靠的是政府、监管部门以及股东的大力支持和村镇银行本身深入的营销,最终能够挖掘潜在客户。与此同时,当地农村信用社、邮储等金融机构及时调整和改变经营策略,积极跟进项目源和资金流,通过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时效、降低贷款成本等多种措施巩固其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地位。部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也积极筹划向农村金融市场渗透。这种多个金融机构并存的局面,促进了整个金融运行效率的提高和市场竞争的透明化,逐步形成了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受益的是广大农户和小企业客户。
(三)催生了特色鲜明、深受农户喜爱的贷款品种和模式
宜城村镇银行结合自身特点,创新了业务合作模式。一是“银行+政府+农户(公司)”合作模式。该行与刘猴镇政府签订《合作协贷协议》,共同制订了《刘猴生猪养殖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采取“银行贷款、政府协办、农户联保”的模式向生猪养殖户发放贷款,促使农户年增收5000元。二是“银行+合作社(协会)+会员”模式。农户参加合作社,组成联保小组,经该行审批授信通过的社员向该行缴纳授信额度一定比例的风险保证金,共担风险。三是“银行+龙头企业+农户”模式。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粮、棉、油购销经纪人的生产经营特点,先后开发出油菜籽、香菇等购销经纪人贷款产品。四是“大银行+小银行+公司”模式。联合股东国家开发银行推出银团贷款等业务,将襄樊大山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贷款项目推荐给开行,组建银团支持项目建设。五是“银行+担保(保险)公司+公司(农户)”模式。与担保公司、财产和人寿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多种以贷款金额为最高赔付额度的低保费保险产品,降低了农户因人身意外伤害而丧失还款能力等所带来的贷款损失。另外,2013年宜城村镇银行为响应省银监局号召,分别在南营、刘猴社区、家庭农场等三个区域开展了“双基双赢合作贷款”试点,通过该模式累计为45户农户、家庭农场发放贷款1534万元,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三、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宜城村镇银行面向三农,无论存贷款规模,还是服务客户数量,都远低于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实际支农效果还不十分明显,这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改观。其中,固然有其发展时间较短、国家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等因素,其信誉、网络、贷款成本等先天的劣势也是制约其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
(一)人才建设较为薄弱
该行大部分员工为银行业新从业人员,金融知识和业务开拓能力明显不足,员工素质与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同时,员工思想建设较为薄弱,且存在员工流失现象,部分员工经历村镇银行的磨砺成长后,已不想再局限于村镇银行的发展环境,村镇银行成为少数员工进入其他大型商业银行的“跳板”。
(二)IT网络建设落后
宜城村镇银行不能以直接身份加入人行支付结算系统,只能暂且通过股东开发银行以间接身份加入,资金汇划极不便利。同时,村镇银行的IT系统落后,技术水平低,且不能联网,存款难以实现通存通兑,有时仍需以手工方式建立台帐进行维护。
(三)客我关系维系困难
村镇银行与当地农信社、邮储贷款产品、利率等区别不大,且存在资金来源不足等先天弱势,加之存汇款不便,更是影响了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形象,群众对其认知率不高。由于村镇银行资本规模较小,且受制于监管部门规定的村镇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5%的限制,无法满足优质客户的贷款需求。
(四)风险防控能力较弱
由于系统的陈旧落后,致使业务风险控制、授权管理和流程设置较为粗放。村镇银行制定的相关制度办法不能完全适应农业的弱质型特质,在农村金融及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信贷资金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同时,内控和安防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进一步加强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有关建议
2015年3月3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的《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要进一步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提升农村金融竞争充分性,稳步培育发展村镇银行,鼓励按照规模化组建、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原则集中连片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超过一定数量的发起行,允许设立村镇银行管理服务子公司。这一决议在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继续完善壮大村镇银行方面发挥了很大的助推作用。目前,村镇银行的发展正进入关键阶段,我们必须重视已设立村镇银行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逐步解决问题的同时保持良性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村镇银行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加强IT系统建设,应涵盖产品创新、市场营销、流程再造、客户管理、风险控制和IT治理等银行运营的方方面面,完善与人行、银监部门、其他信息平台网络的对接。好的业务操作系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强银行的市场反应能力和产品创新力度,显著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二)提升村镇银行软实力
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重思想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引导员工树立扎根农村的服务意识,建立全国或省内统一的交流培训学习平台,组织员工进行自我学习和集中学习,提高业务知识和技能水平。二是加大评审、信贷、财会、安全、保卫等全流程业务制度建设,确保监控到岗、到人、到点,做到制度建设不留盲区和死角,以制度管人。三是树立全员营销意识。综合利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老客户、政府平台、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全员营销,挖掘和培育客户。
(三)适当增资扩股
要鼓励国有大型企业作为股东入股村镇银行。资本的逐利性使得一般的中小企业不愿意投资到村镇银行,但在盈利的追求之外,国有大型企业具有树立社会责任感的迫切愿望和要求,可吸引其入股,以满足优质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和稳定壮大客户群。同时,要协调好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关系,充分依托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的项目、人才、资源等优势,争取理解与协作。
1.1培养理念落后。由于我国封建社会的延续时间太长,致使农民守旧思想严重,比如说,许多农民不思进取、安于现状、重义轻利、轻视务农,这些思想在农民中普遍存在,且特别崇尚平均主义。经过多年的改革与洗礼,特别是自我国社会主义改革以来,农村社会发生了较大变化,观念变了,思想和作风也变了,但这种落后的思想仍是当前农民思想的主流,比如说,求稳,法律意识淡薄等。
1.2轻视农业和农业服务。较多一部分农民认为:干农活又苦又累,又没有前途,特别不愿意自己的下一代再从事这项工作,这种守旧的思想在农村中一直存在。但他们又缺乏农业生产新技术应用的意识,并特别惧怕承担新技术带来的生产、销售等风险,在农业生产方面,往往一些较为适用但有一定的接受难度的新技术无法推广与普及。
1.3对人才培养投入的意识淡薄。经济体制改革促使国家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从而使我国经济出现了两大特征:一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快速发展;二农村剩余劳动力发生地域性转移。两大特征掺合在一起,降低了农业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也降低了农业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农民没有太大必要参与培训就能直接上岗,造成了低文化程度跟投资回报率不成正比的现象。由于这种现象的存在,许多农民不愿意在教育上投入太多资金,从而阻碍了农村教育的发展,农民素质也就无法得到切实提高。另一方面,由于农民长期处于“闭塞空间”之中,他们很难于认识到自己就是人才资源,从而仅凭自我经验主观地认为,从事农业劳动无需培训,所以不愿做教育投资。
2.新农村建设中湖南农村科技人才培养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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