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经理产品分析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11-13 00:25:30

产品经理产品分析报告

产品经理产品分析报告篇(1)

    目前会计准则和会计上通常所称的财务报告是外部报告。相对于外部报告,内部报告是由企业内部编制,在企业内部传递,为企业董事会、管理者和相关人员所使用,满足企业决策与控制需要,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信息报告。内部报告包括内部报表及相关资料。内部报表是根据企业内部决策与控制需要所编报的成本费用表、资产使用状况表等,其种类、数量、格式等都可根据公司管理的需要而设计。应当明确的是,对外报告的报表与内部报表的界限划分受主观影响较大。如果企业自愿披露一些会计准则强制披露以外的报表,那么,对外报告可能包含上述内部报表。同样,企业内部决策与控制所需要的信息也必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所谓外部报告信息,从这个角度看,内部报告也可包括财务报告。

    与财务报告的设计不同,内部报告体系的设计不是由企业外部的会计准则委员会或相应的机构来完成的,而是由企业管理者根据自身决策与控制需求所设计的。内部报告体系建立的理论基础应是内部利益相关者的相关决策信息需求。在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经营决策可分为资本经营决策、资产经营决策、商品经营决策和生产经营决策四个层次,以此为理论依据,形成了资本经营报告、资产经营报告、商品经营报告和生产经营报告四大内部报告系统。

    1、资本经营内部报告系统。资本经营是指企业以资本为基础,通过优化配置来提高资本经营效益的经营活动,其活动领域包括资本流动、收购、重组、参股和控股等能实现资本增值的领域,从而使企业以一定的资本投入,取得尽可能多的资本收益。反映资本经营核心目标的指标是净资产收益率。所以,要实现资本经营目标,一方面要提高总资产报酬率(即搞好资产经营);另一方面要搞好资本运作,降低资金成本,特别是降低负债成本,优化资本结构,用好税收政策。因此,资本经营报告系统应包括:资产经营报告、资金成本报告、资本结构报告、所得税报告、EVA(经济增加值)报告等。

    2、资产经营内部报告系统。资产经营是指企业以资产为基础,通过合理配置与使用资产,以取得尽可能多的收益。反映资产经营核心目标的指标是总资产报酬率,企业要搞好资产经营,一方面要提高销售利润率或商品的盈利能力(即搞好商品经营);另一方面要搞好资产配置与重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加速全部资产周转。因此,资产经营报告系统主要包括:商品经营报告、资产结构报告、资产利用程度报告、对外投资报告、资产损失及不良资产报告、资产利用效果报告、资产重组报告等。

    3、商品经营内部报告系统。商品经营是指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一定的人力、物力消耗,生产与销售尽可能多的商品,取得尽可能多的利润。反映商品经营核心目标的指标是经营利润率,企业要搞好商品经营,既要提高营业利润率,也要扩大销售规模与水平。其中,增加产量、降低生产成本(即产品经营)是基础,同时注重产销平衡、提高商品销售价格、降低采购价格及相关费用。因此,商品经营报告系统主要包括:产品经营报告、营业收入报告、商品销售价格报告、市场占有率报告、采购价格报告、管理费用报告、营业费用报告、财务费用报告、营业外收支报告等。

    4、生产经营内部报告系统。产品经营是指企业在统一战略计划指导下,以一定的人力、物力消耗,按时、保质、保量生产出一定的产品。反映生产经营核心目标的指标是产值(或收入)成本率。要降低产值成本率,一方面要增加生产,提高产品的质量与价格;另一方面要降低生产成本,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因此,生产经营报告系统主要包括:商品产品成本报告、单位成本报告、材料成本报告、人工成本报内部报告的价值与应用领域

    明确内部报告的内涵和体系,为我们理解内部报告的价值和应用领域奠定了基础。内部报告作为提供企业经营管理完全信息的报告系统,对企业预测、决策、规划、控制、反映、评价都有重要的理论与应用价值,特别是在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领域的应用具有广泛前景。

    (一)内部报告在内部控制中的应用

    内部报告在内部控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与作用。企业内部控制从目标角度可分为实现经营活动有效性控制、会计信息相关可靠性控制和遵循相关法规的控制。在这三种控制中,经营活动有效性控制属于内部管理控制,会计信息相关可靠性控制属于内部会计控制,遵循相关法规的控制属于法规控制。企业无论进行何种内部控制,都必须具备控制标准信息和控制报告信息,只有将实际报告与控制标准相比较,才能发现偏差,进而采取措施纠正偏差。

    第一,从内部控制目标看,企业决策与控制所需要的相关和可靠的会计信息,本身就包括对外报告信息和内部报告信息;另外,要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和作业目标,关键在于内部经营管理决策,而内部报告信息的相关与可靠程度将决定这些内部决策与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二,从内部控制要素看,内部控制离不开内部报告。企业内部控制的要素,无论是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控制等五要素,还是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控制等八要素,或是控制环境、控制变量、控制标准、信息报告、执行评估、纠正偏差、业绩评价、激励机制、信息沟通、监督控制等十要素,其中的报告信息都是必要和关键的要素。

    第三,从内部控制系统程序看,确定控制目标、制定控制标准、编制控制报告、评价控制业绩、进行管理激励是重要的程序和步骤。其中编制控制报告是进行内部控制的中心任务,控制报告实际上是根据控制目标和标准,对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形成的报告。而内部报告又是控制报告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没有内部报告,就没有内部控制报告,也就没有内部控制。

    (二)内部报告在管理会计中的应用

    目前人们主要将管理会计定位于满足内部管理的会计信息系统,对管理会计内容的划分有两种:一是分为完全成本会计、差异会计和管理控制会计;二是分为预测与决策会计、规划与控制会计和责任会计。虽然从表面上看其定位和划分都符合会计的本质与内涵,但实质上都是强调如何利用会计信息进行预测、决策、规划与控制,而不是研究为进行预测、决策、规划与控制而如何提供会计信息。因此,现在的管理会计学实质上不是会计,也不是会计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笔者认为,作为会计学重要分支的管理会计应是能为组织内部管理者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系统,它应是基于管理的会计。因此,管理会计改革与完善的方向应是将管理会计置于会计学大框架下进行研究,将围绕管理会计本质和目标而进行的管理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作为基本内容和方法。提供管理会计报告应是管理会计目标与方法所决定的,正如财务会计要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一样。

    内部报告体系的建立,一方面是对管理会计理论和方法的创新与完善,解决了管理会计作为会计信息系统应当报告经济活动及其成果、为决策与控制提供有用信息这一会计本质和目标问题;另一方面是对管理会计实务的规范与完善,解决了管理会计实践中与财务管理之间的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等问题。

    基于管理会计的内部报告(或称管理会计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内部使用的、用于内部决策与控制、评价及沟通的各种会计报表及说明。目前我国企业内部虽然也编制成本报表等,但编制这些报表的主要目的是为最终完成财务会计报告服务,并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会计报告系统。因此,对我国企业而言,管理会计报告不是改进问题,而是创新问题。

    告、制造费用报告、各产品产值成本率报告、技术经济指标对成本影响报告、废品情况报告等。管理会计报告的创新离不开管理会计目标,特别是管理会计的相关性。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需求看会计相关性,就是要为管理者提供内部决策、控制、评价、沟通所需要的各种信息,特别是会计信息,这为管理会计报告体系及其内容创新指明了方向。笔者从资本经营、资产经营、商品经营和产品经营角度设置内部报告,可以说是对管理会计报告创新与发展的有益尝试。

    (三)内部报告在财务报告中的应用

    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取决于内部报告的可靠性与相关性,只有全面、系统地理解与掌握企业的报告系统,即处理好财务报告与内部报告的关系,才能为决策与控制提供完整的依据。然而,目前无论是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还是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者,往往都重视和使用财务报告而轻视内部报告。其实,内部报告不仅可以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与控制提供信息,而且对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而言,全面、系统、相关、可靠的内部报告对完善财务报告系统同样至关重要。

    第一,内部报告是财务报告的基础与补充。财务报告反映的是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合情况的报告,而形成财务报告的基础是内部报告中更详细、更系统的分类信息。所有财务报告信息的基础往往都来自于内部报告,同时内部报告也是对财务报告信息的补充。

    第二,内部报告的可靠性决定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报告的可靠性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至关重要。通过内部报告体系的建立和对可靠性的重视,一方面为企业自身经营决策与控制提供了有用的信息,另一方面提高了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从而为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提供了更可靠的信息。

产品经理产品分析报告篇(2)

我国企业按其股票是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可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鉴于上市公司是我国最主要的微观经济主体,其对我国经济和证券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的影响最大,所以本文的研究范围限定为上市公司审计产品市场上的审计合谋行为。因此,下文所说的审计产品均指上市公司审计产品,会计师事务所均指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审计产品(即审计报告)的特性

1.审计产品具有同质性。市场上的消费品和生产要素产品生产厂商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区别于其它厂商,往往会在产品外观、产品功能和产品质量等方面增加投入和创新,从而造成各个厂商生产的产品之间具有差异性。然而,审计产品(审计报告)却不同,它们具有法定的标准格式,不论被审计企业的大小,也不论会计师事务所的著名与否,只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产品(审计报告)属与同种审计意见类型,其都具有相同的格式和措辞,具有明显的同质性。

2.审计产品的质量具有内隐性。市场上的消费品和生产要素产品生产厂商在原材料、人工、研发等方面的高投入和创新,最终会以产品的高质量、优美外观、多功能和新颖等方面表现出来。然而,审计产品(审计报告)却不同,无论参与项目审计的成员的素质和水平有多高,花费的时间和成本有多高,收集的审计证据有多充分、适当,作为审计产品的审计报告本身无法表现出会计师事务所的高投入和审计产品的高质量。

3.审计产品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市场上的商品大都是在消费者的需求下由厂商自发生产制造的。而对于审计产品而言则不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什么情形下、应该向谁提供审计报告,什么样的企业必须提供审计报告等一系列规定表明审计产品具有很强的法定性和强制性。

4.审计产品的购买者和预期使用者的不一致性。市场上的商品购买者基本上同时也是商品的拥有者和预期使用者,消费者购买商品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的某种需求。然而,审计产品(审计报告)却不同,由于作为审计产品的审计报告的预期使用者很多并且具有不确定性(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所以不可能由预期使用者来为审计业务支付审计费用(即购买审计产品),而只能由被审计企业(上市公司)支付审计费,这样就必然会造成审计产品的购买者(上市公司)与预期使用者(例如股东、债权人、监管机构、潜在投资人、证券分析师、社会公众等)不一致。

5.审计产品是一种公共物品。市场上的商品大都是一种“私人物品”,这些私人物品具有排他性和竞用性的特点,也就是,只有对商品支付价格的人才能够使用该商品,并且,如果某人已经使用了某个商品,则其他人就不能再同时使用该商品。然而,审计产品(审计报告)却是一种公共物品,它不具有排他性和竞用性的特点,也就是,无法排除一些预期使用者“不支付便使用”,并且,增加一个预期使用者使用审计报告不会影响原有预期使用者对审计报告的使用。

6.审计产品质量的不易检验性。市场上销售的各种商品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将会由于质量低劣原因而提前报废或者发生质量事故等,从而使消费者以后不再购买该企业生产的产品。而审计产品却不同,除非由于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而被吊销经营审计业务许可证或者被终止,否则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将一直是符合法定要求的合格产品,在此之前并无法从审计产品(审计报告)本身提前发现该审计产品的质量问题。

三、审计产品供求关系对审计合谋造假的影响分析

(一)审计产品的供给方分析

审计产品的供给方是会计师事务所。经济学家指出:在长期,一个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终将被市场竞争所淘汰。所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市场经济参与主体的一员,与其他产品生产厂商一样,也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其竞争生存的基本准则。然而,会计师事务所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就必须向其客户(指审计报告的购买者,而非预期使用者)提供满足其客户需求的优质服务。

(二)审计产品的需求方分析

审计产品的需求方为审计报告的预期使用者。责任方(即上市公司管理层)可能是审计报告的预期使用者之一,但责任方不是唯一的预期使用者。预期使用者还包括股东、债权人、监管机构、潜在投资人、证券分析师、社会公众等。可见,审计报告的预期使用者很多,且不易识别。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预期使用者对审计报告的质量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上市公司的债权人、监管机构、潜在投资人、证券分析师、社会公众等审计报告的预期使用者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希望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和发表审计意见,即要求审计报告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然而,责任方(即上市公司管理层)和上市公司的现有股东这两类审计报告的预期使用者可能会因企业的不同情况而对审计报告的质量有不同的要求。当作为审计客户的上市公司是一个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优良、成长性高的知名上市公司时,该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为了向其委托人(上市公司的现有股东)和其他会计信息和审计报告的预期使用者表明其已履行了职责,并取得了良好经营和管理效果,这时该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就希望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规模大、知名度高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增加其财务报表的可信度。相类似地,该上市公司的现有股东为了增加上市公司的债权人、监管机构、潜在投资人、证券分析师、社会公众等会计信息和审计报告的预期使用者对公司已取得的真实良好经营业绩的可信度,从而增加潜在投资者对该公司股票的需求,最终增加企业价值和股东财富,这些上市公司的现有股东也会希望聘请一个规模大、知名度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审计鉴证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规模大、知名度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这些上市公司客户群中就会很有竞争优势和市场。

现考虑与之相反的另一种情况,当作为审计客户的上市公司是一个财务状况不好、经营业绩差(甚至亏损)、成长性低的上市公司时,该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为了向其委托人(上市公司的现有股东)和其他会计信息和审计报告的预期使用者掩盖其没有履行好职责和取得的差的经营和管理效果,这时该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就会希望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规模和知名度都很一般的并且能够为其虚假财务报表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同理,这类上市公司的现有股东为了向债权人、监管机构、潜在投资人、证券分析师、社会公众等会计信息和审计报告的预期使用者掩盖公司很差的经营业绩,以增加潜在投资者对该公司股票的需求,并在适当时机将股票以高价卖出,以达到获利和转移风险的目的,这时这些上市公司的现有股东也会希望聘请一个规模和知名度都很一般的并且能够为其虚假财务报表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审计鉴证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规模和知名度都很一般并且愿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这类上市公司客户群中就会有市场。

那么为什么像原“五大”之一的安达信这么大、知名度如此高的会计师事务所也会发生与安然、世通等世界知名大公司合谋造假行为呢?究其原因有多方面。现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笔者认为,发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安然、世通等世界知名大公司是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产品(审计报告)的购买者,如上文所述,根据经济学的观点,会计师事务所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就必须向其客户(审计报告的购买者,而非预期使用者)提供满足其客户需求的“优质”服务。这时,当客户(审计报告的购买者)基于自身利益的某种考虑,需要粉饰公司的财务状况、虚增公司的经营业绩时,它们就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符合其需要的审计产品,即为其虚假财务报告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以“使客户满意为宗旨”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害怕失去客户这一上帝的担忧下,并在权衡各种利弊与得失后,就很可能会作出合谋造假的决定。这时,会计师事务所早已不顾审计报告的其他预期使用者(债权人、监管机构、潜在投资人、证券分析师、社会公众等)对审计报告的独立、客观、公正的要求。因为,潜在投资人、社会公众等这些审计报告的预期使用者不是审计产品(审计报告)的购买者,他们不能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和收入。

四、审计产品市场的竞争状况对审计合谋造假的影响分析

根据经济学中关于各种竞争市场类型的划分条件,审计产品市场具有以下特:1.在审计产品市场中存在大量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产品(审计报告);2.各个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产品(审计报告)差别不大,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3.单个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收费的控制程度很小;4.会计师事务所进入或退出审计产品市场比较容易。鉴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当前的审计产品市场接近于垄断竞争市场。

在垄断竞争市场上,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既可以采取价格竞争,也可以采取非价格竞争。就价格竞争而言,它虽然能使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得到好处,但从长期来看,价格竞争会导致审计产品价格(审计收费)持续下降,最终使整个审计行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利润消失。因此,非价格竞争便成为垄断竞争会计师事务所普遍采取的另一种竞争方式。

在垄断竞争市场上,由于每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产品(审计报告)本身具有完全相同的格式和措辞,因此都是完全同质的。所以,垄断竞争会计师事务所往往只能通过提供其他增值服务(例如,提供管理建议书和税收筹划等)或者满足审计客户的“特殊需求”(例如,合谋造假、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手段,来扩大自己审计产品的市场份额,这就是非价格竞争。当然,垄断竞争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非价格竞争,仍然是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上述非价格竞争所增加的总收益大于由此花费的总成本或者由此承担的合谋造假风险时,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进行这种非价格竞争,由此就产生了审计合谋造假行为。

五、审计产品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对审计合谋的影响分析

在审计产品市场中,审计产品提供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上市公司的审计机构,其必然在有关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是否真实、财务报告是否虚假等信息占有方面处于优势地位,而除管理层以外的审计产品(审计报告)其他预期使用者作为“外部人”却处于劣势地位,因此,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又由于审计产品提供者(会计师事务所)和除管理层以外的审计产品(审计报告)其他预期使用者双方各自的利益和目标不同,审计产品的提供者(会计师事务所)不可能完全按照除管理层以外的审计产品(审计报告)其他预期使用者的意图和要求提供审计产品(审计报告),可见,二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是审计合谋造假发生的直接动因。而双方信息不对称,使得审计产品提供者(会计师事务所)有机会进行危害除管理层以外的审计产品(审计报告)其他预期使用者的利益而增加自已利益的行为,即审计合谋造假行为。因此,审计产品提供者与除管理层以外的审计产品其他预期使用者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劣质审计产品(虚假审计报告)驱逐优质审计产品,最终造成审计合谋造假行为的普遍存在。

产品经理产品分析报告篇(3)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 四川省 行政区域内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第三条 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

第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省以下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市(州)、县(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独立设置。

第五条 鼓励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之间共享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患者和报告者信息应当予以保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

第六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与省卫生厅共同制定全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与省卫生厅联合组织开展本省发生的影响较大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并相关信息。

(三)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通报全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五)组织检查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与省卫生厅联合组织检查全省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六)组织开展全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工作。

第七条 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牵头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二)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采取必要控制措施。

(三)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工作。

第八条 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组织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工作。

第九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的监督管理。

(二)与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组织检查并通报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与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可疑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理,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已确认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采取相关的紧急控制措施。

第十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应联合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的密切配合、协调统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应由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相关领导组成,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工作任务。

(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工作重要事宜。

(三)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相关部门,定期召开协调工作会议。

第十一条 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全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评价、反馈和上报工作,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的维护和管理。

(二)对市(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技术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并配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州)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三)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配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厅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四)组织省内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和评价,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

(五)组织开展省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市(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和上报工作;对收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

(二)对县(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和评价,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

(五)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 县(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技术工作,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和上报工作;对收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

(二)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及监测网络体系,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设立专职机构,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药品上市后安全性再评价、监测网络管理等工作。该机构应配备足够的专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员,监测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应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二)采取有效措施收集本企业药品的安全性信息,发现与本企业药品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及时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在线报告。

(三)对本企业药品相关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必要时对药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四)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涉及本企业药品的严重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提供调查所需的资料。

(五)对本企业药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据与药品质量的关联性研究,必要时进行重点监测或再评价。

(六)按规定撰写和提交本企业药品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七)正确介绍药品的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将说明书修改以及安全性信息等通过有效途径及时告知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

(八)建立和保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档案。

第十五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及监测网络体系,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药品经营企业应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二)对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相关药品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三)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提供调查所需的资料。

(四)建立和保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档案。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及监测网络体系,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与本单位情况相适应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小组成员由医务、护理和药事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二)医疗机构应配备一名或以上的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各临床科室应指定一名或以上兼职人员,负责所在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填报工作。

(三)采取有效措施收集药品安全性信息,发现与本单位有关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在线报告。

(四)组织对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调查,采取相关的紧急抢救或控制措施。

(五)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提供调查所需的资料。

(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与临床合理用药的关联性评价,必要时作系统性分析。

(七)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厅指定为监测点的医疗机构应承担药品重点监测工作。

(八)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院内宣传,为患者提供咨询和指导。

(九)建立并保存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档案。

第十七条 从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流行病学或者统计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科学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的能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培训应纳入医师、药师、护士继续医学教育内容。

第一节 个例药品不良反应

第十八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认真分析、妥善处理,并按规定时限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在线上报。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九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发现或者获知一般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在线上报。

县(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当自收到一般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报告真实性的核查及完整性、准确性的初审,作出关联性评价后在线提交。市(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当自收到一般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报告真实性的核查及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复审,作出关联性评价后在线提交。

第二十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在线上报。县(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当自收到新的一般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报告真实性的核查及完整性、准确性的初审,作出关联性评价后在线提交;自收到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报告真实性的核查及完整性、准确性的初审,作出关联性评价后在线提交。市(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当自收到新的一般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报告真实性的核查及完整性、准确性的复审,作出关联性评价后在线提交;自收到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报告真实性的核查及完整性、准确性的复审,作出关联性评价后在线提交。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当自收到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析评价,并在线提交。

第二十一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在发现或者获知疑似药品不良反应死亡病例后立即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在线上报。县(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当立即对报告真实性进行核查,对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初审,作出关联性评价后在线提交,同时电话报告市(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市(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收到死亡病例报告后应及时上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根据《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死亡病例调查工作指南》迅速组织调查,详细了解死亡病例的基本信息、药品使用情况、疾病进展情况、不良反应发生及诊治情况等,自收到死亡病例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到死亡病例报告后应及时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对死亡病例调查报告进行分析、评价,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将评价结果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死亡病例报告中怀疑可能与药品质量相关并涉及省内药品生产企业的,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及时告知药品生产企业及其所在地市(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市(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及时报告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开展调查、处理。死亡病例报告中怀疑可能与药品质量相关并涉及其他省、市、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的,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发送信息告知单。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发现或者获知的院内疑似药品不良反应的死亡病例立即进行临床调查,详细了解疑似药品不良反应的死亡病例的原患疾病(尤其是现病史)、入院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诊治情况、不良反应发生及抢救过程等,在15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报所在地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第二十三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发现或者获知的死亡病例进行调查、处理,详细了解死亡病例的基本信息、药品使用情况、不良反应发生及诊治情况等,并进行关联性分析,在15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抄送所在地市(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第二节 药品群体不良事件

第二十四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系统在线报告。

第二十五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知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根据《四川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规定,立即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对药品群体不良事件进行分析、评价。根据分析、评价结果,进行控制和处理,调查、评价、控制、处理结果应当逐级报告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抄送上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第二十六条 药品生产企业获知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开展调查,详细了解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发生、药品使用、患者诊治以及药品生产、储存、流通、既往类似不良事件等情况,在7日内完成调查报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抄送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同时迅速开展生产自查、分析和控制、处理,调查、分析、处理情况应及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抄送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十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应当立即告知药品生产企业,同时迅速开展自查,必要时应当暂停药品的销售,并协助药品生产企业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迅速开展临床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必要时可采取暂停怀疑药品的使用等紧急措施并封存怀疑药品等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确认发生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可以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召回药品等控制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积极组织救治患者。

第三节 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

第三十条 进口药品和国产药品在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包括自发报告系统收集的、上市后临床研究发现的、文献报道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填写《境外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自获知之日起30日内报送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同时抄送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所在地市(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要求提供原始报表及相关信息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5日内提交。

第三十一条 进口药品和国产药品在境外因药品不良反应被暂停销售、使用或者撤市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获知后24小时内书面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同时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四节 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第三十二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生产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资料进行定期汇总分析,汇总国内外安全性信息,进行风险和效益评估,撰写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按规定时限提交。

第三十三条 设立新药监测期的国产药品,应当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之日起每满1年提交一次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直至首次再注册,之后每5年报告一次;其他国产药品,每5年报告一次。

首次进口的药品,自取得进口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之日起每满一年提交一次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直至首次再注册,之后每5年报告一次。

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汇总时间以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日期为起点计,上报日期应当在汇总数据截止日期后60日内。

第三十四条 国产药品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交,进口药品(包括进口分包装药品)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向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交,同时抄送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三十五条 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当对收到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价,于每年4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统计情况和分析评价结果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三十六条 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对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进行补充的,药品生产企业应按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后10日内提交,对未按要求补充、提交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药品生产企业,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对相应药品不予再注册。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单位应建立并保存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档案。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在15日内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在线上报,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新注册的制剂开展重点监测;对不良反应发生率高的制剂开展深入研究;必要时采取修改标签和说明书、暂停配制和使用、申请注销制剂批准文号等措施,降低危害。医疗机构因不良反应暂停制剂配制和使用的,应当在采取措施当日书面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抄送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四十条 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重点监测的责任主体。

第四十一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长期考察本企业生产药品的安全性,对新药监测期内的药品、首次进口5年内的药品应当开展重点监测,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对新增生产的高风险药品,也应开展重点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和报告;对本企业生产的其他药品,应当根据安全性情况主动开展重点监测。

第四十二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每年1月31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送本企业药品重点监测工作年度报告,同时抄送企业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年度报告应包括:本年度重点监测方案、上年度重点监测结果及药品潜在安全风险系统评估三部分内容。

第四十三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药品的风险评估结果,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产品风险。对需要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质量标准、修改标签和说明书的,应及时报补充申请;对安全风险高且原因不明的,应自行暂停生产、销售、并通知相关单位暂停使用,必要时应予召回并销毁;对安全性信息不充分、且不良反应发生较多或严重、风险大于获益的药品,应当主动申请注销其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将药品安全性信息及采取的措施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四十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临床使用和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可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对特定药品进行重点监测;必要时,可以委托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直接组织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开展药品重点监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联合省卫生厅指定医疗机构作为监测点,承担药品重点监测工作。

第四十五条 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展的重点监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测报告进行技术评价。

第四十六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评价,并主动开展药品安全性研究。药品生产企业对已确认发生新的和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应采用重点监测、系统性再评价等方法,进一步研究、评估上市药品的临床安全性。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药品不良反应、禁忌症、配伍禁忌、适用人群等信息及时告知医务人员、患者和公众;应根据研究结果修改标签和说明书,对确认易引起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应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和召回等措施,必要时应主动申请注销其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将药品安全性信息及采取的措施及时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四十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第四十八条 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当每季度对收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对企业提交的重点监测报告进行技术评价。提取需要关注的安全性信息,对产品作出警示,并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第四十九条 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根据分析评价工作需要,可以要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提供相关资料,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十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分析评价结果,可以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使用和召回药品等措施,对不良反应大的医疗机构制剂或药品,应当撤销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或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监督检查,同时将采取的措施通报省卫生厅。

第五十一条 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市(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当对收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统计和分析,并以适当形式反馈。

第五十二条 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通报、警示制度,将国内外医药监管部门的药品不良反应警示信息、监测中发现的有可能对公众安全和健康产生危害的信号等各类药品安全性信息通过有效途径及时、准确地反馈、预警。

第五十三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定期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

第五十四条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授权的情况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厅可以统一下列信息:

(一)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

(二)其他重要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和认为需要统一的信息。

第五十五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应当包括: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工作程序、人员培训、档案管理、工作考核等,应当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予以考核。

第五十六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年度考评工作,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第五十七条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应与药品注册、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相结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及日常监管或药品注册现场核查时,卫生行政部门在进行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时,应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机构设置、制度建立和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五十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违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的,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相应行政处理决定。

第五十九条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医疗机构违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的,移交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十条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通报:

(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人员设置不能满足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需要的;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不能保证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工作有效运转的;

(三)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过程中拒绝提供数据、资料,或提供不真实数据、资料并被核实的;

(四)未按本实施细则规定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

医疗机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卫生厅予以通报。

第六十一条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工作中违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二条 疫苗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按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执行。

第六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四川省卫生厅进行解释。

第六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什么行为需要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人员设置不能满足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需要的;

产品经理产品分析报告篇(4)

以促进科学发展为核心,以服务经济发展为重点,以为当地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为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信息需求提供服务。

二、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信息定期分析报告制度

县级和各工商分局、所要建立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信息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对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上涨、下跌或者小幅上涨、小幅下跌的原因,价格基本稳定的因素,以及供求之间的关系进行综合分析。

1、完善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每日监测制度。将当日采集的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信息按时间要求报州局市场科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2、完善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每周分析报告制度。市场股和各工商分局、所每周要对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上涨、下跌或者小幅上涨、小幅下跌的原因,价格基本稳定的因素,以及供求之间的关系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每周二报州市场科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3、建立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每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市场股和各工商分局、所每季度要对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上涨、下跌或者小幅上涨、小幅下跌的原因,价格基本稳定的因素,以及供求之间的关系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季度综合分析报告,并于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报州局市场科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4、从2009年4月1日起建立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每日监测制度,将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监测情况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5、从2009年第二季度起,建立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变化情况每周综合分析制度,并于下周二前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6、从2009年第二季度起建立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变**化情况季度综合分析制度,并于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三、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市场股和各工商分局、所从2009年第二季度起,要对市场主体变化、流通领域食品监测、消费热点、违法广告、商标申报注册等情况每季度进行分析,并在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形成分析报告,报当地党委、人民政府。一是市场主体变化。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增加或减少的原因、对策以及投资的领域、投资的热点等进行综合分析。二是流通领域食品监测。主要是对监测的数量进行归纳,综合判断市场食品安全的指数,存在的问题,应对的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三是消费热点。主要是分析当前民生较关注的消费热点问题是什么,对消费与发展的关系等进行综合分析,为政府引导消费提供依据。四是违法广告监测、通过监测数据,分析违法广告重点及表现形式,提出下步监管重点。五是商标申报注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件数,未来商标拓展趋势等进行综合分析。

三、工作要求

产品经理产品分析报告篇(5)

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会计侧重于揭示企业经营管理中各项资源的关系,并通过预测、决策、规划、控制和评价五项职能为企业改善经营提供综合的内部会计报告。引入价值链的管理理论可以将企业的生产、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有机整合起来,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应用管理会计报告实现改善企业经营的目标。

一、现代企业管理会计报告体系的搭建

由于管理会计报告没有固定的统一的格式,需要充分地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实质。了解管理会计报告与财务会计报告的区别,并熟悉管理会计报告的主要类型和形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快地完成管理会计的基础工作。

(一)管理会计报告与财务会计报告的区别

管理会计报告与财务会计报告因编制目的的不同,在设计、编制和使用中存在很多不一样的地方,与价值链管理相关的主要有两方面。

1.时间维度的不同。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的是反映企业过去的特定某一日期静态的财务状况和某一期间的动态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相对于静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生动地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状况,但还是限于对过去的交易或事项的总结。管理会计报告没有统一的报告期,可以根据项目或企业经营的需要划分报告的期间,如项目投资评估和短期经营决策中的本量利分析报告。管理会计报告通过分析过去可以更好地指导未来和控制现在,从而实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评价,完成“计划实施检查处理”的管理循环。

2.逻辑与准则的取舍。传统的会计核算力求严谨地按照各项准则对所有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资源进行完整准确的核算,并以此向利益相关者提供财务信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要保持或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管理者认为应该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资源消耗和利润增长的情况,并能够做出前瞻性的应对。相对于财务会计报告,管理会计报告依据取得资源、利用资源的逻辑标准,倾向于“承认”企业拥有的各项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的实质,并努力揭示这些资源未来能带给企业的利益。

(二)管理会计报告主要的类型和形式

管理会计报告的主要类型按照企业生产经营的层次和环节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战略管理会计报告、长期经营管理会计报告、短期经营管理会计报告、采购环节管理会计报告、生产环节管理会计报告、营销环节管理会计报告、研发环节管理会计报告。

二、价值链管理的意义与实践条件

1985年,迈克尔.波特教授提出了价值链理论,指出企业价值创造分为基本活动和支持活动,揭示了内部管理对价值创造的影响。价值链理论为企业战略管理特别是成本管理活动提供了评估和衡量的方案。在随后的价值链理论研究中,人们更关注将价值链应用到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当中,逐步使价值链管理完善三大价值链分支:纵向价值链(行业价值链)、横向价值链(竞争对手价值链)与内部价值链。

(一)价值链管理与传统成本管理的区别

传统成本管理限于会计准则中对成本的确认和核算,各项成本的归集和分配需要通过一定的会计制度有序进行。根据目前的会计准则和制度规范,存货成本必须按全部制造成本报告,强调了存货发生地点即生产车间的成本,而忽视了产品价值的形成,还涉及研发、生产、营销等服务环节,容易误导产品生产决策。

价值链管理分析了价值创造的规律,以价值增值为目标,研究产品成本增加的驱动因素,如作业基础成本计算制度就可以更为准确地分配间接费,归集成本。同时通过逐步持续减少内部价值链上非增值作业的资源消耗,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

(二)实行价值链管理的基本条件

1.信息系统的覆盖与更新。管理会计源于财务会计而又更新分支于财务会计,价值链管理所需的信息并不能完全依赖于传统成本管理信息。价值链管理关注企业的价值创造,除了需要归集核算成本产生的消耗,充分了解作业与作业之间的动因逻辑,还需要由管理者估计每单位作业耗时。因此,实行价值链管理所需信息量十分庞大,一般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层参与并进行评估。

2.全员参与管理的素质培养。企业的价值链管理应当渗透在企业的经营当中,应持续对企业全体员工进行价值链管理的教育和引导。在价值链管理中,应当重视绩效考核环节,并及时反馈开展的情况,以及时改进。通过培养全员素质,提高全体员工对价值链管理的认识,理解增值和非增值活动的区别,参与完善价值链、优化作业流程的各项活动,保持长期高效的工作状态,才能最终实现价值链管理的预期目标。

3.决策者基于未来制定战略。正确的价值链管理决策最大的保障在于该产品是否实现了价值。要想实现价值就在于“交换”,也就是市场的验证。只有存在于市场的产品才有创造价值的意义,只有不断地实现市场价值才能对价值链进行持续的管理。因此,企业经营决策者基于未来的产品价值制定的战略,看似是无关乎企业成本的管理,而实质上却是价值链管理中关键的基石。

三、企业价值链管理的主要管理会计报告模式

管理会计报告最重要的方面是体现了经营管理的相关信息,基于价值链管理的管理会计报告整合优化了生产经营环节的信息和数据。一般来说,基于价值链管理的管理会计报告应当更关注产品价值的形成和资金周转的时间价值损失,因此除了要求关键的经营管理环节具备全面预算报告、决策报告、控制报告和绩效考评报告外,还应当充分考虑增值作业和非增值作业消耗的资源,并持续改进。笔者以一家按由客户提供图纸进行产品生产的制造业企业HY公司为例,分析采购环节价值链管理的管理会计报告、生产环节价值链管理的管理会计报告、营销环节价值链管理的管理会计报告、研发环节价值链管理的管理会计报告在推动价值链管理中的作用。

(一)采购环节价值链管理的管理会计报告模式

在按专用定制生产的模式下,产品往往具有唯一性,原材料的库存量非常低,某些专用材料需要在签订合同后根据客户图纸来进行采购,因此HY公司需要在接受订单后迅速对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进行采购。在采购环节中的成本中除了实物(现金)成本,还有因采购流程原因增加的时间价值消耗。通过价值链管理对采购作业分析确定增值作业和非增值作业。HY公司采购环节作业一般如图1:

在采购环节中,“资金筹措准备”涉及财务部门和经营部的沟通问题,属于非增值作业,“合同交底”作业和“技术交底”作业有关合同交付期、质量控制点等存在重复交叉的内容,部分属于非增值作业;在“入库管理”作业中,如原材料到场时还需要进行场地准备的,则场地准备作业属于非增值作业。若发生采购原料不合格还会产生“不合格原料退货或更换”的非增值作业。基于价值链管理的管理会计报告在测算企业的最佳订货量时需要结合单一或合同组合的材料需要量。同时为了减少非增值作业的消耗,要及时编制采购质量报告,减少因采购质量问题增加的重复采购或退货成本。对于因到货时间延误产生的货币时间价值,应当在事后评价报告中予以反映。

(二)生产环节价值链管理的管理会计报告模式

管理会计通过分析产品的成本形态进行本量利分析,而价值链管理区分了基本作业和辅助作业,同时也进行增值作业和非增值作业的评估。例如,HY公司属于重工制造业,设备折旧额比较大,但直接人工成本随着订单生产难度变化。在对成本形态分析时,采用2004年卡普兰首次提出的估时作业成本法,根据企业管理者的估计计算单位作业费用率,进一步丰富了成本管理的决策依据。在管理会计报告设计中结合产品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的情况,分析产品价值形成过程中是否存在浪费、如何优化业务流程、监督和激励员工减少非增值作业,从而提高生产效率。

(三)营销环节价值链管理的管理会计报告模式

营销环节是产品从最初的投入原始材料到形成最终产品,直至通过“交换”实现产品价值、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环节。同样由于重资产的特点,HY公司在制定年度销售预算时十分重视分析盈亏平衡,加强对保本点和安全边际的监控。该公司基于价值链管理的营销管理会计报告要求关注对供应商和市场(客户)的衔接。例如,定位盈利环节的利润库分析会反映企业纵向价值链各个环节之间的盈利状况,从而提高行业价值链的效率。

(四)研发环节价值链管理的管理会计报告模式

随着不断研发的高新技术,生产技术更新的周期大大缩短,企业的创新能力、研发能力成了核心竞争力。HY公司产品生产技术的研发首先呼应了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在针对某一项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前采取项目评估的模式。例如,某“提高电离子焊接一次焊缝成型效率”项目的技术开发评估报告,从技术检验到批量推广做了及时而充分的规划和研究,并提供了对技术效率评估的分析结果,以及编制合理的预算报告。同时,通过积累研发作业的基础数据,细分了各作业的内容,由公司领导层和技术部门综合评定增值作业和非增值作业,加强控制研发技术的预算,并及时反馈研发过程中的成本变化。

四、管理会计报告嵌入价值链管理的难点与应对

虽然管理会计与价值链管理有异曲同工之处,但毕竟仍然属于不同的研究领域,因此管理会计报告嵌入价值链管理仍存在一定的难点。

(一)信息同步难

实施管理的首要条件总是“信息、信息、信息”。价值链管理能够收集技术和市场的信息,但管理会计报告体系的建立和修正往往会滞后一段时间,使价值链管理和管理会计报告的信息不同步。

(二)管理会计报告的模式不足以表现价值链管理的精髓

管理会计报告是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报告,如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点;而价值链管理对内可以反映横向价值管理,对外则反映的是企业所处整个行业、市场的面。目前现有的管理会计报告模式对价值链管理的体现仍有些力不从心。

当然,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价值链管理和管理会计的交互研究,相信今后可以更好将价值链管理和管理会计两者结合,最终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作者单位为广西恒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李明斌.基于价值链的管理会计决策方法研究[J].中国商贸,2013(25).

[2] 闫华红,吕牧.价值链视角下管理会计报告的改进[J].财会月刊,2015(28).

产品经理产品分析报告篇(6)

中图分类号:F8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08-0120-01

一、企业质量成本的体系构成

企业质量成本,是指企业生产环节在产品质量方面而支出的全部成本费用,以及在产品销售环节,由于产品质量未达到既定标准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企业质量成本体系中包括直接发生的质量成本和间接发生的质量成本两种。直接发生的质量成本,是企业在产品的生产制造环节和销售环节中发生的,主要由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损失成本、外部损失成本四个部分构成。间接发生的质量成本,是企业在直接发生的质量成本基础上延伸的各项成本费用,它主要涉及制造环节和销售环节以外的各项成本费用,主要是隐蔽性质量成本,它来源自产品交易市场。

二、企业质量成本的计量

企业质量成本计量,认为当预防成本和鉴定成本实际发生额增加时,则内部损失成本和外部损失成本实际发生额就会相应的减少。那么,企业质量成本计量的四个组成部分就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企业在对计量某个产品的质量成本时,就必然会考虑这一特点,如果预防成本和鉴定成本的实际发生增加额正好等于内、外部损失成本的实际发生减少额。此时,如果再增加任何的预防成本和鉴定成本都会大于内部、外部损失成本的实际发生减少额。那么企业对此项平衡点,通常被称之为“可以承受的质量成本水平”。

企业在平衡产品质量成本计量时,可以考虑增加相应的预防和鉴定方面的成本费用支出,来作为对产品质量的事前控制和长期效应,这样可以使企业在事中、事后相应地减少内部损失成本和外部损失成本的发生,也可以使产品的质量实际发生的总成本相应降低,而且还会在企业的质量体系带来长期连续的效应。

三、企业质量成本统计与分析

企业质量成本数据统计,主要以财务会计部门相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质量成本明细账为基础,来找出“可以承受的质量成本水平”为目标,以发生在一个会计期间内的相关质量成本费用为期限,进行质量成本数据统计。具体来说,预防成本方面的数据,主要是由技术质量管理部门以及产品改进设计工艺等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成本费用发生的相关凭证和账簿进行统计;鉴定成本方面的数据,主要是由质量检验管理部门和产品交验、产品试验、测验等实际成本费用的相关凭证和账簿进行统计;内部损失成本方面的数据,主要是由质量检验管理部门和车间报送的废品报告和产品返工返修等有关报表进行统计;外部损失成本方面的数据,主要是由售后服务等部门根据发生的实际成本费用进行统计。另外,企业在进行质量成本统计时,即不能违反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又不能违反质量体系的相关工作要求。

质量成本数据分析,主要是通过分析质量成本中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损失成本和外部损失成本各项目占总质量成本比例,找出“可以承受的质量成本水平”和影响质量总成本的关键因素,主要是为质量体系改进提供信息,为降低产品质量成本提供数据。因此,质量成本经济性分析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质量成本经济性分析,主要以“可以承受的质量成本水平”为目标,对质量成本变化情况、质量成本结构合理情况进行分析。

产品经理产品分析报告篇(7)

(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培训工作;

(二)、对已确认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药品依法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组织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与卫生局联合组织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与卫生局联合组织开展辖区内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并上报相关信息。

第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从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具备科学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的能力。

第四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获知或者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当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不具备在线报告条件的,应当通过纸质报表报本辖区乡镇卫生院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不良反应监测人员代为在线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第五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对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提供调查所需的资料。

第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并保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档案。

第七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报告。

第八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第九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第十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应当立即告知药品生产企业,同时迅速开展自查,必要时应当暂停药品的销售,并协助药品生产企业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迅速开展临床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必要时可采取暂停药品的使用等紧急措施。

第十二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第十三条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患者和报告者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四条药品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

(二)未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报告、调查、评价和处理的;

(三)不配合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相关调查工作的。

第十五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移交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产品经理产品分析报告篇(8)

中图分类号:F752.1 文献标识码:A

一、当前质量分析工作的重要性

党中央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党的十中央明确提出“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写进“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针对质量问题也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出要切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强调新常态下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提出“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三个转变重要指示,总理也提出“质量发展是强国之基、立业之本、转型之要”。经济新常态下,支撑我国经济增长的传统优势正在减弱,新的动力、新的优势亟待培育,质量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反映,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关键。质量作为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突破口和驱动力,是促进国际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手段。提升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竞争力既是经济发展战略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其作用举足轻重。在我国经济发展迈向“质量时代”的大背景下,提升质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质量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构建“放、管、治”三位一体质量提升格局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质检总局审时度势,分析和把握质检系统新的工作定位,在质检改革和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努力转变职能,强化宏观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提升,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抓质量取得标志性成果,如,推动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推动建立了地方政府质量考核制度,宣传和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召开中国质量(北京)大会,开展第二届中国质量奖评选,开展全国“质量月”等。

2016年1月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上,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前所未有地明晰了大质量工作机制、前所未有地把提升质量摆到了战略位置,并提出“要建立健全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定期拿出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将产品质量与经济发展质量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权威性、可读性和含金量,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2016年2月,支树平局长又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建设质量强国的基本遵循》,系统地阐述了质量的地位和作用、质量发展的特征和目标,指明和厘清了质量管理方法,这在质检系统都是史无前例的。

有鉴于此,如何科学合理地评价一个地区或国家的质量发展水平就成为首要前提。长期以来,产品质量分析作为评价质量状况的有效工具首当其冲,它是根据统计调查数据,对报告周期内全国、行业或区域内产品质量现状、趋势、特点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措施和建议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产品质量分析能够描述一个地区或整个国家在进出口领域的产品质量状况,能够定期评估分析地区、行业质量状况和质量竞争力水平,比较研究国内外质量发展趋势,体现出口相关产业国际竞争力,能够贴合地方政府和领导的期待与需求,并为地方经济发展决策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持,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检验检疫工作的立局之本、根基所在,也最能体现检验检疫在地方政府工作中的作用和作为。

二、质量分析的现状和困难

检验检疫的职责是把关和服务。在新形势下,把关重要,服务更为重要。地方政府的领导经常会问辖区检验检疫机构:本地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如何?与周边地区相比,优势、弱势在哪?可见,地方政府对这方面的需求是迫切的。检验检疫部门敢于担当,迎难而上,努力满足地方政府需求,但在推进质量分析与地方经济结合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同志的思想观念转变不到位。许多同志习惯于微观的检验检疫业务,重检验、轻监管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阻碍了检验检疫管理思想、管理观念、体制机制的“转型升级”。二是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度需要提升。受业务特点影响,质量分析工作侧重分析进出口产品质量本身,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度不够高,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参与地方经济发展的深度和广度都有待加强,高质量的质量分析报告尚不够多,参谋助手作用有待加强。三是质量分析的层次和水平有待提升。长期以来,检验检疫部门撰写的质量分析报告,习惯于罗列表层的检验检疫数据,某种程度上更像是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不合格批次的统计报告,结合外经贸实际情况提出质量安全隐患和预警分析不够多,针对产品质量波动情况,提出改善产品质量的、有利于企业或者产业发展的具有借鉴意义的建议不够充分。四是“信息孤岛”成为制约质量分析水平提升的瓶颈。当前检验检疫质量分析工作所采用的数据来源,基本上局限于辖区检验检疫通关放行和检验监管的数据,缺乏必要的产业数据支撑,数据量小,涉及范围窄。从进出口层面看,缺乏非法检商品的相关数据;从关联度看,缺乏工商、质监、海关、外经贸等部门的数据。数据来源不足,“信息孤岛”效应非常明显,缺乏整个区域的进出口产品质量、产业发展数据,限制了检验检疫质量分析结果的效果应用。五是报告内容有待丰富和优化。目前检验检疫质量分析报告是依据总局《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编写规范》来编写,包括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由引言和正文构成,引言内容是概括阐述报告周期内宏观经济情况及产品质量总体状况,并做出趋势判断。正文内容是分析制造业产品质量安全和一般性产品质量问题,主要包括质量安全状况、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采取的工作措施和成效、质量安全隐患和预警分析、下一步措施和建议等。但从实际情况看,“下一步措施和建议”内容比较单薄,不够接地气,提出改进质量管理和监管工作的措施和需要请各级人民政府支持的建议不够。

三、原因分析

一是观念和认识不到位。大部分同志更习惯于微观具体的检验检疫业务,习惯于工作量的统计,对宏观质量管理和质量分析认识不足,没有下功夫认真研究,撰写的质量分析报告总体水平不高,更多地停留在表面,与质量分析报告的内在要求不符,与总局、地方政府的要求差距甚大,对产业发展缺乏决策参考价值。二是制度有待完善。目前,质量分析报告的编写依据是2011年质检总局下发的《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制度(试行)》,依据该制度可写的内容还比较单薄,数据统计没有做出具体要求,导致报告的内容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度不够,提出的措施和建议的可行性有待提升,因而可被地方政府采用和利用的措施和内容不多,影响和制约了质量分析的利用率。三是指向性不强。组织开展检验检疫的质量分析工作,首先要回答:质量分析的目的是什么?统计哪些数据?如何分析?得出什么结论?只有弄清楚上述问题,才能最终确定质量分析的指向性,才能通过一系列数据,得出质量分析的结果,才能对地方政府制订政策、产业发展和检验检疫监管等方面提出科学的建议措施。四是能力不足。检验检疫工作长期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界限,以批次货值为考量,渐渐失去了对宏观质量管理、质量分析研究的能力,且长期处于弱化状态,不能适应当前职能转变的需求。五是准备不充分。《目录》削减前,未建立既有统计分析制度和法律法规,储备不足、跟进不够,导致《目录》削减后无所适从、无米可炊。六是缺乏质量分析人员。目前检验检疫系统缺乏经过专业培训的质量分析人员,分支机构没有明确的质量分析岗位,质量分析工作的延续性差,没有形成长期坚持的一项工作,主动研究质量分析工作的氛围还没有形成,制约了质量分析工作的开展。

四、相关对策和思考

一是提高质量分析意识。针对质量分析薄弱的现状,要迅速把该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要充分意识到,面对当前改革发展的形势,检验检疫部门要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做好质量分析工作应成为检验检疫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的一个重要抓手,展示检验检疫形象的一个重要载体。

二是完善检验检疫产品质量状况分析素材模板,从格式、内容和数据上加以改进,重点强化数据分析和统计,规范数据报送,提出建议的可行性和针对性,鼓励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主动报送质量分析亮点。

三是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制度和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在构建“放、管、治”三位一体质量提升格局背景下,在《目录》缩减和逐步放宽合格评定模式的形势下,为确保分析数据的权威性和准确性,有必要建立有法可依的数据采集分析制度,并纳入统计序列和定期公报内容。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出口商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指数为主要内容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分析报告的权威性、可读性和含金量。

四是探索建立大数据背景下的质量分析。以大数据整合和分析为基础,尽快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检验检疫大数据分析应用中心,管理和规范全国检验检疫各项数据的录入、存储和分析应用,加强检验检疫系统实验室检测、检验监管等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和应用研究工作,定期从数据中发现规律、分析趋势、总结特点,及时风险预警信息,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与质监、海关、外经贸局等部门开展基础数据共享、互动和整合,突破“信息孤岛”,加强系统外部关联职能部门、社会实验室、国内外消费者组织质量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应用研究工作。

六是强化质量分析的作用。通过阶段性的质量分析,更科学地把握进出口产品质量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如产业结构、行业生存环境、发展趋势等,为地方政府宏观经济调节和产业发展政策提供决策支持,为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应对市场变化、规避贸易风险提供帮助。

七是加强质量分析人才队伍建设。要重视产品质量分析人才队伍的建设,积极选配责任心强、熟悉质量、统计和计算机业务的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质量分析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设置质量分析专门的岗位和职能。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定期组织从事质量分析人员进行培训,并开展相应的学习研讨、能力提升活动,提高全系统质量分析人员的能力,为编写高质量的质量分析报告做好人力资源的准备。

参考文献:

产品经理产品分析报告篇(9)

1、财务分析报告的分类。财务分析报告从编写的时间来划分,可分为两种:一是定期分析报告,二是非定期分析报告。定期分析报告又可以分为每日、每周、每旬、每月、每季、每年报告,具体根据公司管理要求而定,有的公司还要进行特定时点分析。从编写的内容可划分为三种,一是综合性分析报告,二是专项分析报告,三是项目分析报告。综合性分析报告是对公司整体运营及财务状况的分析评价;专项分析报告是针对公司运营的一部分,如资金流量、销售收入变量的分析;项目分析报告是对公司的局部或一个独立运作项目的分析。

2、财务分析报告的格式。严格的讲,财务分析报告没有固定的格式和体裁,但要求能够反映要点、分析透彻、有实有据、观点鲜明、符合报送对象的要求。一般来说,财务分析报告均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提要段、说明段、分析段、评价段和建议段,即通常说的五段论式。但在实际编写分析时要根据具体的目的和要求有所取舍,不一定要囊括这五部分内容。

此外,财务分析报告在表达方式上可以采取一些创新的手法,如可采用文字处理与图表表达相结合的方法,使其易懂、生动、形象。

3、财务分析报告的内容。如上所述,财务分析报告主要包括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现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提要段,即概括公司综合情况,让财务报告接受者对财务分析说明有一个总括的认识。

第二部分说明段,是对公司运营及财务现状的介绍。该部分要求文字表述恰当、数据引用准确。对经济指标进行说明时可适当运用绝对数、比较数及复合指标数。特别要关注公司当前运作上的重心,对重要事项要单独反映。公司在不同阶段、不同月份的工作重点有所不同,所需要的财务分析重点也不同。如公司正进行新产品的投产、市场开发,则公司各阶层需要对新产品的成本、回款、利润数据进行分析的财务分析报告。

第三部分分析段,是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在说明问题的同时还要分析问题,寻找问题的原因和症结,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财务分析一定要有理有据,要细化分解各项指标,因为有些报表的数据是比较含糊和笼统的,要善于运用表格、图示,突出表达分析的内容。分析问题一定要善于抓住当前要点,多反映公司经营焦点和易于忽视的问题。

第四部分评价段。作出财务说明和分析后,对于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业绩,应该从财务角度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和预测。财务评价不能运用似是而非,可进可退,左右摇摆等不负责任的语言,评价要从正面和负面两方面进行,评价既可以单独分段进行,也可以将评价内容穿插在说明部分和分析部分。

第五部分建议段。即财务人员在对经营运作、投资决策进行分析后形成的意见和看法,特别是对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所提出的改进建议。值得注意的是,财务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不能太抽象,而要具体化,最好有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应做好的几项工作

(一)积累素材,为撰写报告做好准备

1、建立台账和数据库。通过会计核算形成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但是编写财务分析报告仅靠这些凭证、账簿、报表的数据往往是不够的。比如,在分析经营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增长原因时,往往需要分析不同区域、不同商品、不同责任人实现的收入与费用的关系,但这些数据不能从账簿中直接得到。这就要求分析人员平时就作大量的数据统计工作,对分析的项目按性质、用途、类别、区域、责任人,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统计,建立台账,以便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时有据可查。

2、关注重要事项。财务人员对经营运行、财务状况中的重大变动事项要勤于做笔录,记载事项发生的时间、计划、预算、责任人及发生变化的各影响因素。必要时马上作出分析判断,并将各类各部门的文件归类归档。

3、关注经营运行。财务人员应尽可能争取多参加相关会议,了解生产、质量、市场、行政、投资、融资等各类情况。参加会议,听取各方面意见,有利于财务分析和评价。

4、定期收集报表。财务人员除收集会计核算方面的有些数据之外,还应要求公司各相关部门(生产、采购、市场等)及时提交可利用的其他报表,对这些报表要认真审阅、及时发现问题、总结问题,养成多思考、多研究的习惯。

5、岗位分析。大多数企业财务分析工作往往由财务经理来完成,但报告注材要靠每个岗位的财务人员提供。因此,应要求所有财务人员对本职工作养成分析的习惯,这样既可以提升个人素质,也有利于各岗位之间相互借鉴经验。只有每一岗位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才能编写出内容全面的、有深度的财务分析报告。

(二)建立财务分析报告指引

财务分析报告尽管没有固定格式,表现手法也不一致,但并非无规律可循。如果建立分析工作指引,将常规分析项目文字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诸如现金流量、销售回款、生产成本、采购成本变动等一系列的分析说明指引,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范文:

一、利润分析:

(一)集团利润额增减变动分析

1、利润额增减变动水平分析

⑴净利润分析:

一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5.3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55.16万元,减幅34%。净利润下降原因:一是由于实现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0.5万元,二是由于所得税税率增长,缴纳所得税同比增加4.65万元,其中利润总额减少是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

⑵利润总额分析:利润总额140.48万元,同比上年同期190.98万元减少50.5万元,下降26%。影响利润总额的是营业利润同比减少67.24万元,补贴收入增加17万元。

⑶营业利润分析:营业利润123.18万元,较上年190.42万元大幅减少,减幅35%。主要是产品销售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同比都大幅减少所致,分别减少46.53万元和20.71万元。

⑷产品销售利润分析:产品销售利润82.95万元同比129.48万元,下降36%。影响产品销售利润的有利因素是销售毛利同比增加162.12万元,增长率27%;不利因素是三项期间费用686.41万元,同比增加208.65万元,增长率43.67%。期间费用增长是导致产品销售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

由于今年一季度淡季不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3%,销售运费、工资、广告及相应的贷款利息、汇兑损失也比上年大幅增长。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同比增加额分别是108.31万元、8.32万元和92.19万元,其中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同比增长最快,分别增长98%和67%。

⑸产品销售毛利分析:一季度销售毛利769.36万元,销售毛利较上年增加162.12万元,增长率27%;销售毛利同比增加的原因是收入、成本两项相抵的结果。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加2600.20万元,增长53%;产品销售成本同比增加2438.07万元,增长57%。

2、利润增减变动结构分析及评价

从20xx年一季度各项财务成果的构成来看,产品销售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11%;比上年同期2.66%下降了1.55%;本期营业利润占收入结构比重1.65%,同比上年的3.91%下降了2.26%;利润总额构成1.88%,同比3.92%下降了2.04%;净利润构成为1.41%,比上年的3.30%下降1.89%。

从利润构成情况上看,盈利能力比上年同期都有下降,各项财务成果结构下降原因:

①产品销售利润结构下降,主要是产品销售成本和三项期间费用结构增长所致。目前降低产品销售成本,控制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增长是提高产品销售利润的根本所在。

②营业利润结构下降的原因除受产品销售利润影响以外,其他业务利润同比占结构比重下降也是不利因素之一。

③本期因补贴收入为利润总额结构增加0.25%,是利润总额增加的有利因素,而营业外收入结构比重下降,营业外支出比重增加及所得税率结构上升都给利润总额结构增长带来不利影响。

(二)各生产分部利润分析

1、一季度生产本部(含QY分厂)利润增减变动分析:

⑴本部利润总额129.91万元,同比减少48.94万元,下降27.36%。利润总额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同比减少44.77万元、20.89万元,补贴收入增加17万元,及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0.26万元增减相抵所致。

⑵本部产品销售利润72.58万元,较上年同期117.35万元减少44.77万元,减幅38.15%。其减少的原因是一季度销售收入的同比增加幅度抵消不了销售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增加幅度,造成产品销售毛利空间缩小。其销售收入同比增加2312..68万元,增长55.97%;而销售成本、费用增加2357.44万元,成本、费用率增长达58.72%。其中:产品销售成本增加1603.44万元,增长70.52%;期间费用增加214.46万元,47.61%。

2、一季度AY分公司利润增减变动分析:

⑴AY分公司利润总额10.56万元,同比减少1.56万元,下降12.91%。利润总额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利润减少1.75万元、其他业务利润同比增加0.19万元两项增减相抵所致。

⑵产品销售利润10.38万元,较上年同期12.13万元减少1.75万元,减幅14.48%。其减少的原因是:由于主要原材料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因此产品销售毛利并未因业务量增大而增加。销售收入同比增加287.52万元,增长38.95%;而销售成本增加295.09万元,增长42.23%;产品销售毛利较上年减少7.57万元,减幅19%;期间费用21.53万元,同比减少5.81万元,费用率下降21.25%。

二、收入分析

(一)销售收入结构分析:

一季度集团完成销售收入7470.4万元。出口NSB、国内销售NSB及PEX材等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按销售区域划分:

1.出口贸易创汇收入602.8万美元,同比增加258.8万美元,增长42.9%,折合人民币销售收入434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31%

2.国内销售收入(包括QY分厂)2104.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9.9%,同比增加649.7万元,增长44.6%。

3.AY分公司PEX材收入1025.7万元,与上期的738.20相比,增加287.5万元,增长了38.95%。

(二)销售收入的销售数量与销售价格分析

一季度集团销售收入中出口销售、国内销售、AY分公司在收入结构所占比重分别是 58.1%;28.2%;13.7%。其中以本部出口业务量最大,其对销售总额、成本总额的影响也最大。

1、本部一季度因销售业务量增加影响,销售收入(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加2312.67万元(含QY分厂),增长55.97%;

2、尽管3月始上调了部分出口产品售价,但汇率由7.8元/1美元降到7.2元/1美元,因汇率损失影响,一季度(人民币)销售价格比上年同期价格仍然减少,因价格降低影响同比销售收入减少302.38万元;

3、本部由于一季度出口销售业务扩大,因销售量的变动影响同比增加销售收入1831.83万元。

(三)销售收入的赊销情况分析

20xx年一季度应收帐款期末余额3768.7万元;与上期的3337万元相比,增加了431.7万元,应收账款增长了12.9%。其中:应收账款账龄在三年以上的有253.7万元,占7.66%,1-2年的应收账款3058.3万元,占赊销总额的92.34%。说明销售收入中应收账款赊销比重在加大,其中值得注意的是:

⑴各代表处赊销收入286.12万元,占发货累计的70.55%;超出可用资金限额644.44万元;

⑵商及办事处等赊销收入20xx.35万元,其不良及风险赊销款872.53万元,占其赊销收入的43%。(不良应收款占28%,风险应收款占16%)

三、成本费用分析

(一)产品销售成本分析

1.全部销售成本完成情况分析

集团全部产品销售成本6701.09万元,较上年同期2438.07万元增长57%。其中:

⑴出口产品销售成本3877.2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57.9%,同比增加1603.44万元,增长71%,其成本增长率大大高于全部产品销售成本总体增长水平(14%=71%-57%);

⑵本部国内产品销售成本1830.0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7.3%,同比上年增加539.54万元,增长42%;说明国内产品销售成本增长率低于全部产品销售成本增长率(15%=42%-57%);

⑶AY分公司产品销售成本993.81万元,同比698.72万元,增加295.08万元,增长42.23%,占成本总额的14.8%;其销售成本占收入结构的96.89%,同比上年增长0.22%

2、各销售区域产品销售成本对总成本的影响:

① 出口产品销售成本对总成本的影响66%。

②国内销售产品成本对总成本的影响22%。

② AY分公司销售产品成本对总成本的影响12%。

一季度由于成本增长影响,出口产品销售毛利率同比下降2%,这是销售毛利率下降的主因。国内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成本并没有同比例增加。

3、单位产品材料利用率同比下降对成本的影响

⑴0.5FC利用率只有78.62%成本,同比成本增加了16.4万元。其原因是PEX不合格70米,阿拉伯兰色KQ不良产生145.5870标准张降级。

⑵0.40FC板利用率有83.78%,同比成本增加了12万元。主要是XX不良、拉闸停电损失。

⑶0.30FC利用率有92.28%比上年的94.21%低约2个百分点,成本增加6.2万元。主要是XXXXXXXXXX试验调整。

⑷0.50FC比计划成本高4.5万元,因为2月有PEX材不合格220米,3月有X材不合格致使47.1468张BZB降级。

(二)各项费用完成情况分析

三项期间费用共计686.4万元,总费用水平9.19%,比上年同期的9.81%下降了0.62%; 其中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增加是费用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

⑴销售费用分析

销售费用218.5万元,占费用总额的32%;与上年同比增加108.3万元。销售费用变动的原因:一是运费、工资和其他项有较大增长,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69.1万元、21.5万元、20.3万元,增长幅度分别为270.56%、110.75%、66.56%。由于公司销售业务量加大,其收入提成、运输费和包装材料等费用相应的增加,同时广告会务费、交际应酬费、差旅费等方面的开支也有一定的增加,但办公费比上年有所下降。

⑵管理费用分析

管理费用239.3万元,占费用总额的35%;与上年同比增加8.3万元,增长4%。管理费用变动的原因是工资同比增加19.1万元,增长34.09%。水电费增加7.9万元,增长62.98%,其他项增加8.7万元,同比增长48.98%。办公费等同比减少的项目有: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41%;差旅费、修理费两项均下降72%;办公费下降36%;税金下降27%;交际应酬费下降16%。其中无形资产摊销减少12.6万元是与上年摊销期限不一致形成的。

⑶财务费用分析

一季度财务费用支出228.6万元,同比增加92万元,增长67.35%。其中:手续费支出同比增加3.1万元,增长40.79%;利息支出152.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55.1万元,增长55%;汇兑损失65.2万元,同比31.4万元增加33.82万元,增长108%;其中利息支出和汇兑损失支出增加是财务费用总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

四、现金流量表分析

(一)现金流量表增减变动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1万元,同比增加597.08万元,增长102%;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4.1万元,同比上年-175.92万元,净支出增加128.1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38万元,同比上年621.6万元现金净支出增加 778.98;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50.08万元,同比上年-853.24万元 净支出减少403.16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上升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只有11.41万元,说明尚不足支付经营活动的存货支出,而投资活动未有回报,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是负数说明目前正处在偿付贷款时期。整个现金流量是负数说明公司的现金流量很不乐观。

(二)现金流量数据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表明经营的现金收入不能抵补有关支出。

2、现金购销比率92%,接近于商品销售成本率90%。这一比率表明生产销售运转正常,无积压库存。

3、销售收入回笼率91%,表明销售产品的资金赊销比例太高,此比率一般不能低于95%,低于90%则预示应收账款赊销现金收回风 险偏大。

五、有关财务指标分析

(一) 获利能力分析

长期资产报酬率2.1%,与上年同期比下降20.3%;总资产报酬率0.6%,降55.5%;毛利率10.3%;降17.4%;销售净利润率1.4%;降57.2%;成本费用利润率1.1%,降72%;说明销售收入成倍增长,但获利能力呈下降趋势。

(二) 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流动比率143.9%,与上年同期比增长29.3%;速动比率105.2%,增长79.1%;表明本期因贷款额的增加,用于流动的资金同比增长很快,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很强;现金比率42.1%,超出安全比率的20%。表明偿还短期债务的安全性较好,但同时说明资金结构不太合理,流动资金未能充分用于生产经营。

(三)长期偿债能力分析:与上年同期比总资产负债率53%,增长7.4%,尚在安全范围内;产权比率31.1%,一般应在50%为好,该比率过低,说明财务结构不尽合理,未能有效地利用贷款资金;利息保障倍数192%,下降35.1%;表明因利润减少利息支出增加,长期偿债能力较上年同期在下降。

六、存在问题及分析

(一)产品销售成本的增长率与上年同比大于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率。具体表现在:成本增长率大于收入增长率;毛利及毛利率下降;集团公司一季度出口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上年增长34.15%,而其成本增长37.61%;AY分公司收入增长5.9%,而成本增长12.1%;只有国内产品销售呈良好发展态势收入增长大于成本增长。

(二)负债增加,获利能力降低,偿债风险加大。

1、对外负债总额一年内增长26.6%,其中以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形式占用的外部资金有明显上升。其应收账款严重高于应付账款1.9倍,全部应收款也高于全部应付款的1.4倍,表明 其对外融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获得的资金完全被外部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占用。

2、赊销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大,造成营运资金紧张,严重影响了现金净流量。3月末应收账款余额2297.4万元,其中:各代表处、发展部不良或风险应收账款为872.53万元,占其赊销收入总额的43%;商及办事处赊销收入占发货总数的70%。销售收回的现金流量少,不足以支付经营现金支出,加重了财务利息支出的负担。

3、由于外汇比率等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市场供求关系的不确定性使得公司产品盈利空间在缩小,同时由于负债增大,偿债风险也在增加,目前偿债能力日趋下降,极易产生财务危机。

七、意见和改进措施

产品经理产品分析报告篇(10)

一、产品质量指数统计分析的特点及编写注意事项统计分析是指运用统计方法及分析对象的有关数据或信息,从定量与定性的结合上进行的研究活动。我国传统产品质量指标统计的指标不仅不能反映产品质量真实水平,而且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某省建材产品生产企业有100家,每家企业抽查一个批次的产品,其中有10家生产的该类产品销售量占全省 100家企业的85%,也就是其市场占有率是85%。假定另外90家企业产品抽查结果都不合格,若按批次合格率统计则其合格率为10%,这显然是不科学的,若考虑市场占有率,其合格率为85%,这一结果显然更符合客观实际。而产品质量指数方法是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为基础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要求检测机构必须以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产品明示的质量指标,如果是企业标准,必须是经过备案的且现行有效的和质量技术监督部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为检测结果判定依据,按《质量监督检查产品企业信息调查表》的要求进行信息调查,是考虑各类产品销售产值加权因素后的质量综合变动情况,它能保证统计结果的准确性。它具有以下特点:1、综合性。指数能综合反映产品质量变化的方向和程度。2、代表性。在编制指数时只选取若干重要产品作为代表性产品,可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3、相对性。指数以相对形式出现,表明产品质量状况发展变化的程度。4、科学性。指数考虑了各类产品销售产值加权因素后的质量综合变动,克服了简单算术平均法的不足。因此近几年来运用产品质量指数法统计分析产品质量水平已被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采用。

二、提高产品质量指数统计分析结果报告的途径1、提高认识,切实把“产品质量指数统计分析”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产品质量分析与评价是对产品质量预测、分析、评价、预警和信用的评价方法,要求产品质量指数统计分析与评价报告的编写应力求做到内容上深入浅出,注重实际,提高产品质量预测、分析与评价水平。2、突出重点,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指数统计分析报告的质量产品质量优劣已日益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统计数据能否如实地反映客观实际,及时、准确地报告产品质量的现实状况,关系到能否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关系到能否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撰写统计分析过程中,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力求反映行业产品质量状况,新情况、新问题、新做法,看问题准确,并有独到的见解。针对当前产品质量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研究与分析,要深入基层,注重搜集,充分挖掘信息源;更要善于捕捉统计工作中的闪光点和亮点,提出新观点,写出有深度和广度的统计分析报告。3、重视质量信息调查,增强数据来源的准确性与可靠性数据的准确必与数据来源的可靠性是一切统计工作的生命所在,统计分析工作自然也不例外。具体要求为:首先要求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调查人员严格按《质量监督检查产品企业信息调查表》的要求进行信息调查,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企业可疑数据应认真核对。调查人员应认真核实,切忌随意填报,若一旦发现于工作人员未进行认真核实或随意填报,将按本单位经济责任制严格考核,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工作资格。调查人员认真填写《质量监督检查产品企业信息调查表》;其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单》填写内容应清晰、完整、无涂改。4、根据产品质量统计分析报告的质量要求和编写原则。编写符合行业政策和实际情况的产品质量统计分析报告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是对研究过程进行表述的文章,是统计分析结果的最终形式。其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统计分析工作的成败。因此,必须根据统计报告的特点,结合统计分析报告的质量要求和编写原则,做到层次分明、脉络清晰、言简意赅、精炼准确、构思新颖独行、观点明确而且具有一定的广度或深度,能够给决策者耳目一新的感觉,从而提高统计分析报告的可用性。由于编写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既需要与产品有关的质量检测、生产工艺知识,同时还要了解承检产品及行业目前的发展趋势等,而检测人员对所检测的产品性能、存在质量缺陷能透彻分析,而调查人员直接接触生产企业对本地区本行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及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及企业状况比较了解,要求报告编写人员不仅具备与产品有关的质量检测、生产工艺知识,而且应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才能编写出高屋建瓴的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因此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应由熟知产业政策、质量检测和生产工艺知识的专业人员编写,再由技术负责人或领导审核后上报任务下达部门。结合几年来的认识与实践及产品质量统计分析报告的质量要求和编写原则,就如何提高建材产品质量指数统计分析结果的途径作一阐述,力求能对建材产品质量指数统计分析工作提供一点帮助,从而为编制高质量、有一定深度或广度的建材产品质量指数统计分析报告时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戴备军.质量指数与质量分析评价技术应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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