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02-22 19:56:16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篇(1)

本次宣传活动成立了非法集资活动工作小组,由文旅局副局长担任小组组长,、为小组成员,共同拟定工作实施方案。局机关集中组织全体职工深入学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全体职工认识,帮助全体工作人员在活动过程中能及时、准确回答群众的问题,并将其放入工作日程,认真做好工作,力求实效。

二、利用网络等多媒体媒介进行宣传

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运用网络媒介等多方式开展宣传。在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快手等多媒体平台上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视频、悬挂非法集资的条幅标语并利县用民族体育馆户外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口号及相关知识,充分发挥宣传媒介功能,增强了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篇(2)

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提高社会公共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根据合处非领办【2018】2号文件要求,我校自1月以来组织专人对校内外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开展了排查清理,加强群众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及防范能力,我校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本次宣传工作,现将本次宣传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宣传形式  

1、利用校内展板,展示非法集资的害处,重点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共建平安合江”;  

2、在校内的显眼处设立非法集资宣传展台,拜访宣传折页,主要宣传表现形式、常见手段、社会危害、法律处罚等;  

3、为让更多师生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并在现场详细地讲解非法集资的一些案例,让师生更深刻地意识到非法集资的不良影响。

4、检查了在校园周边的商家广告有无非法集资的宣传广告。

二、活动效果  

为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我校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能有效地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工作安排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篇(3)

按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对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月活动提出的明确要求,深入宣传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论述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区域及宣传方式,组织开展了宣传月活动,积极引导和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远离黑恶势力,在全县形成抵制非法集资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和金融领域涉黑涉恶案件高发蔓延势头。

二、广泛宣传,确保工作实效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提高全体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其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以保护大家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近日,凌城镇各小学、幼儿园开展以“远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家园”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小学、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

各校把活动要求传达到每位师生。通过微信群、QQ群向学生家长发送“市金融办、市教育局提醒您: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不要听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的信息。利用校内电子显示屏等媒介针对普及融资、法律常识等内容开展了宣传活动。根据实际,对以虚拟货币、消费返利、高息吸储等名义集资行为,及时提示,加强金融知识普及,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同时,各校进行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排查活动,使师生、学生家长对非法集资的真面目及危害性有了较为清晰的认知,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了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教师和学生都高度重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体师生对“非法集资”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通过这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体师生、学生家长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社会舆论氛围,扩大了宣传教育覆盖面,为维护平安、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篇(5)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安排部署,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着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我乡经济金融稳定。

二、宣传内容及主要方式

(一)宣传内容

1.金融政策法规解读。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及民间借贷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惯用犯罪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

2.非法集资案例剖析。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3.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二)宣传方式

1.发放宣传资料。各地结合实际,发动村支两委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并为群众做好答疑解惑。

2.利用广播宣传。利用村村响,播放相关知识,开展宣传。

3.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在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25日-5月27日)。各村、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上报乡处非办,做好相关宣传资料收集、制作和印发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28日-6月3日)。各村、各单位按照工作部署,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并将宣传教育与处置打击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6月4日-6月5日)。在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四、明确职责

乡打非办: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提供部分宣传资料;协调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宣传工作;督导各村开展宣传月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文体卫站:录制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广播通过村村响按时播放;

派出所:参与宣传工作,负责提供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分析的宣传材料;严查宣传月期间发现的非法集资活动,给违法犯罪分子以高压态势,形成宣传实效。

司法所:参与宣传工作,利用各类法制宣传平台和普法阵地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经管站:参与宣传工作,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排查超经营范围开展融资服务、有潜在非法集资风险的市场主体。

农综站:负责对全乡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进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

林业站:负责对全乡以林业开发名义进行融资的项目主体进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xx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成有道任组长,贺绍军同志任副组长,龙章荣、杨斌、夏辉、陈文鹏、陈民华、吴东峰、周带娣、黄培峰、刘拥军、康顺利、李彬、侯章斌、唐仕鑫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乡综治办,由贺绍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各站所要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宣传月活动期间,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走访、查阅宣传档案、召开座谈会、询问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对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及宣传效果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予以通报,并做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机制,及时总结反馈。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宣传,坚持持续宣传,加强全面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意识。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收集整理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相关总结资料请于6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乡处非办,重要情况、典型经验及时上报。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篇(6)

宣传主题:宣传政策法规,远离非法集资。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本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和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和领导本辖区宣传教育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和本系统的宣传教育活动。其中:

县处非办负责这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推动、指导和协调工作。及时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上报县政府。

县委宣传部负责督促、指导各类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主流媒体采取在其主要版面和时段刊载、播报相关宣传内容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县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引导各通讯运营商和有关网络媒体采取发送公益短信、在互联网相关宣传内容等形式配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县农业和粮食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地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县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等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县民营企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县法制办负责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政策法规咨询服务,针对在开展日常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中发现的问题,有重点的开展宣传教育。

县公、检、法等部门负责对已经公开审结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深入分析,采取案情通报、以案释法等形式,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人民银行县支行、银监办负责组织引导各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送金融知识进街道社区、企业、农村等形式,将普及经济金融知识作为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使广大群众学习和了解相关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提高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的能力。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

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此次活动。

(二)宣传阶段

各部门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及时总结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经验和做法,形成相关总结材料于2013年2月13日前报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月15日前汇总材料,并上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宣传方式和内容

本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的主要方式为:

(一)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专题、专栏、系列报道、专家座谈、以案说法等形式,组织开展广泛宣传。

(二)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在城镇街道、社区、车站、码头、广场、银行机构网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电子广告屏幕连续走屏宣传。

(三)设置咨询站点,派发宣传资料。在群众集散地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专题教育碟片,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

(四)出动宣传队。以流动宣传的形式在城区主要街道、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巡回广播宣传。

(五)手机信息。利用发送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公益短信。

这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是宣传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典型表现,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财务情况,资金用途等,揭露非法集资犯罪的手法伎俩,增强群众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非法集资本质特征,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人民群众理性投资意识。

五、工作要求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篇(7)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接到相关通知后,分公司高度重视,召开了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专项会议,学习和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文件,对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教育月活动做了工作部署,指定公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各机构、各部门开展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活动形式及内容

1.市公司积极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等宣传标语,全辖各机构都在职场内悬挂了“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横幅,张贴了“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进”、“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投资者不要听信竹篮子也可以打一筐水的神话”、“携手筑网、同防共治”等宣传海报;市公司设立了举报信箱,接受内外勤伙伴及客户对非法集资的投诉举报;全辖各机构在客服柜面均摆放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供客户取阅。

2.各机构组训老师积极利用早会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有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一般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形式,以及从事非法集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政策,引导公司全体内外勤克服暴富心理,提高识别能力,抵制各种诱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3.个险部、培训部积极利用微信群不断宣导保险销售行为规范,防范销售人员假借销售保险从事非法集资,坚决杜绝营销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行为;教育保险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使用客户信息,防范保险消费者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诱导参与非法集资。

4.综合管理部及时将总分公司法律合规部编制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材料通过邮件、微信转发给全体内外勤人员,并要求各部门、各机构组织全体内外勤认真学习、落实。

5.综合管理部积极通过江苏保险中介微信平台寻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材料,并转发到公司各部门、各机构微信群,要求各部门、各机构认真组织全体内外勤学习、宣导。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篇(8)

一、宣传原则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公众、注重实效、注重创新”的原则,全面深入推动防范非法集资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xxxx〕xx号)要求,进一步巩固宣传效果,全面调动宣传工具,高效整合宣传资源,创新、丰富宣传手段,努力扩大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社会公众正确识别和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宣传时间

xxxx年x月x日—x月xx日。

三、组织实施

本次活动由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四、宣传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各乡镇政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谋划,根据本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统筹部署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携手筑网·同防共治”宣传月主题,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的新特点,全力推动宣传活动向纵深开展。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于x月x日前将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报送县处非办备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本系统、本行业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工作积累经验,构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

xxxx年以来,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有所遏制,但案件问题仍处于历史高位,风险隐患大量积聚,涉及领域众多,“上网跨域”特点明显,必须进一步加强源头防控。xxxx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这一品牌活动,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布局,制定详细宣传方案,发挥行业部门优势,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精心组织,及时部署,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切实提高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围绕宣传月主题,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x.抓住宣传重点。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尤其对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金融诈骗,充分揭露其犯罪的手法和主要特点,使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针对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误读。二要加强风险提示。根据实际,对以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以“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三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要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年龄群体,运用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开展层次鲜明、各具特色的普及活动,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x.关注重点地区和人群。一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根据本地、本行业形式特点,加强分析研判,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农村地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月期间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即所在乡镇、街道有专人负责宣传工作、集中宣传不少于x次、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xx%)。二要注重加大偏远地区宣传力度。对偏远村镇、城乡结合部等易忽视地区,要注意“查漏补缺”,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三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

x.创新宣传形式。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要充实和扩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渠道,确保宣传教育覆盖。

(三)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篇(9)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要求,认真做好防控非法集资风险、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充分利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集中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以防为主、疏堵结合,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势头,为党的胜利召开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内容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建立县、乡镇、村联动机制,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精心组织,及时部署,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媒体聚焦的问题,营造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的舆论氛围。

县处非领导小组负责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统筹协调工作,协调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工作,指导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抓好宣传月各项活动。一是贯通渠道。建立县、乡镇联动宣传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和参与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政策传导。及时传达最新处非政策,注意搜集非法集资行为的新形态、新手法及典型案例材料,供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宣传活动应用。三是正面宣传。在县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刊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内容,采用微博、微信等新型渠道开展宣传活动,主动发声、准确发声,营造良好氛围。四是印制资料。除印制宣传单、宣传册外,在日常实用物品上印制宣传标语,向社会公众投放,增强群众参与兴趣,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

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根据所主管、监管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形式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所主管、监管行业领域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切实有效的活动方案,丰富宣传形式,精心组织活动开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媒体宣传。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上采取系列报道、专题专栏、专家座谈、受害群众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宣传。

二是网点窗口宣传。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服务窗口采取电子屏幕连续播放、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

三是公共场所宣传。在人口聚集的公共场所设置宣传点,向社会公众派发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宣传。

四是巡回流动宣传。出动宣传车在城区主要街道、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巡回广播宣传,充分利用城市公交、宣传车等移动传媒开展宣传。

五是讲座培训宣传。开展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政策知识讲座,接受群众咨询。对于群众参与程度高、开展效果好的地区,建立长期的宣传教育示范点,达到以点扩面的效果。

六是短信信息宣传。利用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辖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信。

三、宣传重点

一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宣传。着重加强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根据各地实际对以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的行为予以重点提示。

二是做好重点人群宣传。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传,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公益广告、歌舞、戏曲、微电影等多种形式,运用通俗、生动、形象、亲切、易懂的群众语言,向社会公众阐明非法集资的特征及危害,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重点地区宣传。重点在农村地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专家、学者、网格员、驻村组干部等群体,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渠道,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

四是加强重点内容宣传。以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投资风险警示、典型案例解读等内容为重点,加强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59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普及金融理财知识和金融新业务知识,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意识,避免产生“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道德风险。

四、责任分工

根据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在辖区内各村及乡镇区街道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并在各村进行广播,确保宣传进村入组。

县处非办:承担宣传教育活动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订活动方案;负责开展以预防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编印宣传资料;负责汇总上报全县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

县委宣传部:负责联系电视台、广播电台、通讯社播发打击与处置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版面和滚动字幕及宣传广告。

县发改委:负责组织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开办民办教育产业,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公安局:负责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剖析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护航改革,保障民生”宣传活动。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开展养老服务产业,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开办民办院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住建局(房产局):负责组织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房地产行业机构,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农委:负责组织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典当、融资租赁行业、商业保理公司、商品现货市场,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卫计委:负责组织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民营医院,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以预防投融资中介(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互联网金融公司、P2P网贷平台)公司,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预防供销系统的信用合作资金互助社,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开展“金融服务进社区”活动。

县银监办:负责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活动,组织“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

县扶贫办:负责组织以预防不法分子利用贫困村扶贫互助社,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宣传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五、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篇(10)

通过集中开展全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乡人民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意识,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帮助全乡群众提高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培养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营造全社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领域。包括“养老服务”、“养老项目”等方面的养老领域;包括民间个人高利息借贷等方面的高利贷领域。

(二)重点对象。全乡干部群众,尤其是离退休人员、留守老人、妇女等易受侵害群体。

(三)重点内容。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势、危害等;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等;与金融相关的政策法律知识、投资风险警示、典型案例解读及分析等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解读。

三、活动形式

(一)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好“e支部”、“乡韵”公众号、微信群、QQ群、朋友圈等方式,转载刊播州金融办制作有关“处非”工作的公益广告片和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相关报道

(二)氛围营造。通过乡政府LED电子屏幕连续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在村道两侧悬挂宣传条幅,在乡政府、村部设置宣传展板,张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和口号标语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营造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氛围,进一步普及金融知识,加强警示提醒。

(三)“六进”宣传。深入推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进机关、进村组、进工厂、进公共场所、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乡政府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各村由村领导牵头,加强村干部“防范非法集资”的思想,并引导工作人员自觉担任防范非法集资的义务宣传员;在粮库,养殖基地等工厂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危害和法律后果,并组织签订不参与非法集资的承诺书,严防职工参与非法集资;在活动室、门球场等人口聚集区发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题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重点加强针对老年人的宣传,强化广大老年人群体对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的理解和认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在学生开学时机面向学校开展宣传,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范非法集资;最后由村干部、驻村干部进入村民家里,运用村民乐于接受能真正听懂的语言和内容,讲述真实案例,入脑入心,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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