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计划汇总十篇

时间:2022-11-29 17:17:32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计划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计划篇(1)

继续巩固发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提高城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市民的卫生文明意识,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继续抓好以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为重点的城市卫生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城市卫生的长效管理。

1.充分发挥组织管理职能。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适时筹备召开各种会议,制发文件,部署任务,提出要求,抓好落实。在实施卫生综合治理、除四害、卫生宣传教育、卫生检查评比等活动中,都要充分发挥组织作用,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2.充分发挥协调职能。在工作中,充分运用协调手段,处理好各组织之间、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的关系,使之相互联系,积极配合,密切协作,以达到预期目标。根据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的调整,重新制发爱卫会各委员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好协调工作,使其在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卫生管理各个方面,全部达到全国爱卫会新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继续协助建委抓好垃圾的密闭存贮工作,增加垃圾转运站的数量,解决部分群众倒垃圾难的问题,争取在全市建立统一的、无缝隙覆盖的环卫保洁机制。

3.充分发挥检查督导职能。在具体工作中,从宏观、全局和整体要求出发,对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落实爱国卫生计划的情况,依据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价,肯定取得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和单位卫生的暗访检查和督导,贯彻执行《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严格标准,文明服务。

(二)继续抓好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继续抓好部级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组织搞好摸底、调研、指导和市级验收,年内创建3个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进一步提高市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质量。

二、农村卫生工作

积极开展各种活动,督促指导各区做好农村卫生工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继续抓好创建卫生乡镇、村、户活动

卫生创建活动,是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措施。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卫生镇、村、户活动。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做到成熟一个命名一个,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在此基础上,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消除空白、循序渐进、整体发展,全面推进卫生村镇创建活动。争取年内有1个镇、5个村达到省级卫生镇、村标准。

(二)搞好农村卫生改水改厕工作

积极进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加强部门间合作,实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减少农村不安全饮水人口。有条件的村镇,应大力发展集中式供水,提倡饮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质供水。争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年底增加2个百分点。加快农村改厕进度,积极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和地方改厕经费,做好健康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建立专业施工队伍,按照国家标准组织实施,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加强粪便无害化管理,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改厕工作。力争年内农村改厕普及率增加0.5个百分点。

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根据全国和省爱卫会的部署,扎扎实实搞好夏季蚊蝇消杀活动和冬集中灭鼠活动。坚持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相结合的措施,以喷洒高效低毒滞留药物为主,大幅度降低蚊蝇、鼠类的密度,减少虫媒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四、加强单位自身建设,提高爱国卫生队伍素质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市委关于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及“解放思想,又好又快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有关精神,改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速增效,全面建设优质高效的机关队伍。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计划篇(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遂宁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手册》为依据,围绕把遂宁建设成为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现代化中心城市总目标,紧扣《遂宁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全市卫生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政务效能工程”,建设廉洁高效的局(院)务环境,努力提高广大职工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一是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二是深入推进规范政务建设。三是大力抓好反腐倡廉建设。

(二)实施“法治推进工程”,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切实维护广大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二是切实维护卫生系统广大医务工作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基层民主管理政治建设。

(三)实施“卫生行业诚信工程”,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加强卫生系统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卫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二是狠抓社会监管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卫生“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文明创建活动。

(四)实施“卫生系统市民素质工程”,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进一步树立卫生行业现代文明新形象。一是进一步深化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二是努力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和谐管理。三是大力开展群众科普活动。四是进一步规范卫生系统文明行为。五是建立社会道德风尚引领机制。六是积极开展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五)建设合适便利的就医环境,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对卫生事业的认同感、归宿感和幸福感。一是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二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三是全面推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评价制度。四是全面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力度。五是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六)实施“平安为民工程”,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一是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二是大力加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计划篇(3)

继续巩固发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提高城市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市民的卫生文明意识,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继续抓好以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为重点的城市卫生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城市卫生的长效管理。

1.充分发挥组织管理职能。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适时筹备召开各种会议,制发文件,部署任务,提出要求,抓好落实。在实施卫生综合治理、除四害、卫生宣传教育、卫生检查评比等活动中,都要充分发挥组织作用,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2.充分发挥协调职能。在工作中,充分运用协调手段,处理好各组织之间、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的关系,使之相互联系,积极配合,密切协作,以达到预期目标。根据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的调整,重新制发爱卫会各委员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好协调工作,使其在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卫生管理各个方面,全部达到全国爱卫会新颁布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继续协助建委抓好垃圾的密闭存贮工作,增加垃圾转运站的数量,解决部分群众倒垃圾难的问题,争取在全市建立统一的、无缝隙覆盖的环卫保洁机制。

3.充分发挥检查督导职能。在具体工作中,从宏观、全局和整体要求出发,对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落实爱国卫生计划的情况,依据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价,肯定取得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和单位卫生的暗访检查和督导,贯彻执行《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严格标准,文明服务。

(二)继续抓好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继续抓好部级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组织搞好摸底、调研、指导和市级验收,年内创建3个省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进一步提高市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质量。

二、农村卫生工作

积极开展各种活动,督促指导各区做好农村卫生工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继续抓好创建卫生乡镇、村、户活动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计划篇(4)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基本功能,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为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20__年):铺筑基础、全面提升阶段

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强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为20__年申报国家卫生县城夯实基础。

第二阶段(20__年):全力攻坚、申报评审、实现达标阶段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攻坚,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查缺补漏,作好申报评审准备,提出申请评审报告,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

三、职责任务

㈠县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建办”):根据县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对全县创卫活动制定方案、提出目标,作出安排;负责对全县创卫工作情况进行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评,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做好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㈡县卫生局、爱卫办:县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卫生执法检查及监督,负责抓好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请记住我站域名/<;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年度爱国卫生运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督促社县卫生保健规划的贯彻实施,开展除害灭病的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检测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指导各乡镇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县)的创建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通报;负责全县创卫先进经验的总结和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实施爱卫工作的主题宣传活动;协助乡镇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及各种传染病,督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垃圾、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强化对饮用水源的监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负责创卫申报的各项工作。

㈢县城管局:依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实施办法,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做到严格执法;负责搞好中心城县主次干道的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平寨镇等乡镇搞好社县的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中心城县主次干道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指导、检查、督促平寨镇及社县、“城中村”落实小街小巷、楼群院落“门前三包”责任制;协同、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等。对工作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的营运秩序,确保公交车辆的清洁和有序营运。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创建无烟公交车辆和卫生窗口单位活动。协助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的管制工作。

㈣县建设局:负责把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城市卫生水平;负责作好农副产品批发、科技项目、汽车、废旧物资收购、矿产品批发、矿山机械设备、建材、图书、电脑及洗车、修车等专业市场的规划和设计;负责公厕、户外广告等的规划定点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实行封闭式施工,减少建筑垃圾和夜间建筑施工噪音。对建筑工地建材、渣土运输实行强制管理;按时完成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县污水处理厂的申报立项及建设工作;加大公厕建设、改造及其他市政设施建设力度。负责抓好

城建监察工作。

㈤县交通局:做好本系统各部门尤其是长途客运站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创建无烟车站、无烟车辆、无烟的士和卫生窗口单位等活动。负责牵头抓好贵烟线六枝过境段的卫生与秩序整治工作。

㈥县农业局: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人、畜、禽粪便和养殖业的废弃物及其它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安全利用。推广有机肥和化肥结合使用,维护生态平衡。做好农田灭鼠工作。组织农药登记工作。与卫生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寄生虫病、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防治工作。

㈦县水利局:加强水资源保护。指导全县供水水源地保护和乡镇供水工作。结合水利基本工程建设,配合卫生部门预防控制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生和传播。实施河水河道污染治理和环境卫生的清理保洁工作;做好城市供水水源保护和二次供水达标工作,做好六枝河及河道两侧的绿化、美化和管护工作。抓好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水质的安全和卫生。.

㈧县发改局:把创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创卫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按规定程序安排创卫工作的投资、贷款计划等。

㈨县财政局:加大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保证创卫工作必要的经费。积极争取国内外卫生贷款,用于发展创卫事业。

㈩县环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大气、水质、噪声、垃圾等污染的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重大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加大对环保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自然保护县、风景名胜县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县安监局:强化对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有毒物品等的监管工作。

(十二)县公安局:对创卫工作中发生的妨碍执行公务行为进行及时处置。做好重大疫情地县必要的管制工作。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城县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十三)县教育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改善学校条件和卫生设施,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十四)县文体广电局:坚持体育与卫生相结合,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市民素质。负责创卫工作专题片的制作和整个活动宣传报道。维护体育场所卫生。

(十五)县宣传部、文明办、文体广电局、各新闻单位:把创卫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城县、文明乡镇和文明村寨的创建活动中,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各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宣传、督促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

(十六)县人武部:制定本系统创卫工作规划和计划,结合部队工作实际和任务特点,自行组织开展创卫工作,提高广大官兵、职工的素质和健康水平。积极支持地方创卫工作,参加社会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十七)县总工会、团委、妇联:动员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和学生积极参与所在地县和单位的创卫活动,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和制度,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

(十八)县

工商局:做好本系统各部门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城乡集贸市场、沿街集市责任单位的卫生治理。配合城管、建设、公安等部门做好户外广告、汽修、洗车、废旧物资收购等的规划定点和整治工作。

(十九)各乡镇政府、社县、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县内的创卫工作。加强城镇环境与卫生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贯彻落实有关创卫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县城活动,增强群众卫生素质,大力提高城镇卫生整体水平。负责开展好除“四害”和卫生社县、卫生村达标活动,20__年平寨镇中心城县所有社县全部达标,30的村达到省级卫生村。

(二十)六枝工矿(集团)公司、六盘水煤机厂、一四二队、水源队、六枝火车站等企业负责本辖县内的创卫工作,并按属地原则,积极协助、配合县政府开展创卫活动。按照《全国工业企业卫生检查评比标准》,积极清理“三废”,美化环境,强化辖县内公共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门前三包”等管理工作。

(二十一)县监察局: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对工作不负责的单位,追究其行政不作为的责任。

(二十二)其他单位和部门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职责抓好工作。

四、组织实施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重在建设,综合整治。全县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采取全面动员、整体部署、阶段推进、分批达标的方法进行。

五、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卫生县城工作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以创建部级卫生县城为重点,辐射和带动各乡镇的创卫工作。

㈠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创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各自的创卫工作,制定出年度和长期创卫工作方案,上报县创建办和县爱卫办。要逐项落实创卫任务,及时报告创卫工作情况。

㈡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辟创卫专栏、专题。乡(镇)和社县要通过设置宣传栏、开办宣传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为创建卫生县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创卫工作成为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群众性活动。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计划篇(5)

一、业务工作总结

(一)计划用水管理工作。为加强计划用水管理,与市供水总公司联系并提供用户详细信息,对连续3个月水量达到100立方米以上的用户统一纳入计划管理,并与用户签订计划管理责任书;实行计划用水动态管理,并开发动态计划生成系统,对用水户实行人性化管理;对教育、酒店、桑拿洗浴、工业园区等用水单位进行清理,实行更加科学的计划管理;拆分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工业大学等单位40余块水表,实行单表计划管理,以免用户造成更多的超计划;完成2011年计划年审工作。

(二)施工用水管理。办理施工用水证29家,施工用水证延期59家,施工用水证注销20家。

(三)自备水资源管理。为加强自备水源单位管理,保护水资源,要求自备水源单位在2011年8月30日前安装用水计量仪表,并对自备水源单位实行计划考核管理,实现自备水源单位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

(四)举办2011年度法律法规、创建活动、水平衡、水质管理培训班。

(五)完成省军事体育运动学校、贵阳职业技术学校等十家水量平衡测试验收工作,完成“三同时”管理单位审核27家。

(六)节水工作实现数字化管理。为树立政府职能部门窗口单位良好形象,创建群众满意窗口单位,方便计划用水户办事,我办开发先进的节水管理系统,并设置了触摸屏——贵阳市非居民计划用水查询系统(节水介绍、用户信息、办事指南、政策法规、联系我们等)放置在办业务科及市供水总公司收费大厅;不断更新节水网站,将创建水平衡计划年审等业务相关通知、表格上传节水网,方便用户随时查询;在服务器设置共享文件,实现数据局域网共享,提高办事效率及透明度。我办节水数字化管理工作得到住建部、中国节水委的充分肯定,其他城市节水办也纷纷向我办咨询节水数字化管理的相关问题,我办节水数字化管理在全国节水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二、党政工作总结

(一)配合我办党支部做好市城管局的各项决议和决定的执行,做好我办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并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二)根据贵州省公务员局《关于批准清镇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10家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黔公局通[2011]63号)文件精神,我办确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完成参公人员身份确定、工资套改等工作。

(三)我省望谟县受特大暴雨灾害严重,我办组织捐款活动,职工们积极参与到此次捐款赈灾的活动中。

(四)开展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

1、为确保我市今年的节水宣传周活动能够取得圆满成功,我办从组织领导、活动计划安排、内容到经费落实等都进行了认真的准备工作。

2、5月13日召开2011年贵阳市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新闻通气会,办领导向新闻媒体通报了我市今年节水宣传周活动的计划安排。欢迎新闻界的朋友们积极进行宣传报道,努力为我市城市节水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3、5月15日上午9点在金阳大酒店贵阳会议中心休闲广场由市城管局、市节水办、市教育局主办,两湖一库管理局、市供水总公司、市公交总公司协办的“贵阳市中学生社会实践节水体验日活动”正式启动。市城管局副局长宋伟、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仕儒、两湖一库管理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唐慧、市供水总公司总经理蒲明忠、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齐中、副处长周建新、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袁菊、九中及十六中、十八中学生、带队教师及节水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办主任伍双全主持,市城管局宋伟副局长在启动仪式上讲话,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仕儒向学生代表授旗及宣布体验日活动开始。我办租用市公交总公司3部大客车,带领100名中学生参观自来水的生产流程。从自来水的源头地清镇红枫湖水库参观两湖一库保护行动图片展、湿地及水库大坝,又到西效水厂参观自来水水质化验分析,自来水处理工艺等。通过这次中学生节水体验日活动,让中学生身体力行的参与到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行动中来,提高他们的水资源忧患意识,让他们更为关注我市水资源状况,并通过他们这一最具活力和影响力的社会群体,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进而辐射全社会,调动全社会参与节水工作的积极性。体验日当天,贵阳电视台、贵州都市报等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

4、5月15—21日每天在《贵阳日报》登载“科技节水、责任节水”、“节约用水、造福人类,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坚持人水和谐,发展节水事业”等节水宣传标语,提升节水宣传力度。

5、5月15日晚上8点中共贵阳市委副书记、贵阳市市长李再勇在贵阳电视台发表节水电视讲话,并于5月16日在《贵阳日报》上以《建设节水型城市,改善城市水生态——贵阳市2011年城市节水宣传周电视讲话》为题全文登载。

6、5月15—21日与广告设计公司联合制作节水宣传漫画及节水贴、宣传册等,向市民共发放节水贴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积极宣传节水工作,掀起节水新高潮。

7、5月15-21日与贵阳金森管网探测工程有限公司联合派出供水管网漏水检测专业技术队伍,对贵阳市盲聋哑学校供水管网进行漏水检测服务。此次测漏活动本着关爱弱势群体,弘扬助残扶残传统美德,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责任,减免了贵阳市盲聋哑学校检测监控维护费3万余元,并对检测出的管网漏水点进行免费开挖修复。仅此项供水管网漏水点检测工作,每年可节约水资源5万立方米,为该校节约水费开支13万元/年。通过测漏服务工作,树立了政府职能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提升贵阳金森管网探测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形象,践行了全民“节能减排、节水先行”的号召,发挥了企业专业技术优势,并服务社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贵阳市盲聋哑学校于5月23日为我办送来了“爱心助残,情系特教”的锦旗。

8、白云区按照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节水宣传活动。于2011年5月14日在恒峰步行街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周活动。邀请区委、政府、人大、政协、建设局等相关区、局领导参加现场宣传活动,同时向广大市民耐心讲解日常生活中国家与水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水、节水常识、技巧,发放节水宣传画册、法规手册等宣传资料4200余份,并在区主要路段悬挂节水宣传横幅。

9、全市广大计划用水单位,特别是我市节水工作先进单位和节水型企业(单位),贵州华阳电工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骨科医院、中东办事处、环城北路街道办事处、金阳客车站、贵阳大剧院、贵州省肿瘤医院等单位(企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通过专题会议、节水主题活动、广播、橱窗、墙报、悬挂标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五)完成全办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对储备的防汛物资进行检查,把应急灯、电筒充电。

三、创建工作总结

(一)创建资料收集。针对去年住建部、国家发改委专家考核组对我市提出的整改意见,向市城管局、市统计局等12家责任单位收集相关数据,逐条对照整改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上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及中国节水委。

(二)创建工作转为常态化管理。节水型城市的复查工作每四年进行一次,因此,我市创建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要求各区创建办、责任单位及市、区供水企业须持续抓好创建宣传及结合创建指标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加强洗浴业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函《关于请协助提供你市洗浴行业用水情况的函》(建城[2011]14号)文件精神,对我市洗浴行业(包括大众浴池、洗浴中心、兼营洗浴业的宾馆、饭店、招待所等)用水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向住建部及中国节水委上报相关数据,并将我市洗浴业未纳入计划管理的逐步纳入计划管理。

(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召开“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会议”的预通知》(建城水函[2011]97号)文件精神,我市作为第五批国家节水型城市,于2011年7月上旬参加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共同组织召开的“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会议”,向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及中国节水委上报会议交流材料《三十载风雨历程,扬帆节水新起点——贵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纪实》(经市政府审定后上报)。

四、二次供水工作总结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卫相关要求,我办在创卫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保证了我办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的整净,并对二次供水单位及设施进行复查,为全市创卫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使二次供水单位进一步明确规范化管理要求,保证二次供水水质安全,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领导重视,积极传达创卫相关文件精神。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创卫工作,把创卫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为使我办认真、扎实、全面、有效开展创卫工作,成立办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伍双全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贺英担任,成员由各科科长组成,创卫办公室设在办综合科,使创卫工作的各项任务层层落实,形成人人创卫的良好局面。办领导多次召开全办职工紧急会议,积极传达市创卫指挥部、市城管局、卫生局等部门创卫相关文件精神,使全办职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在创卫期间取消休假,全员坚守岗位,积极投入全市创卫战役。组织全办职工学习卫生健康知识,开展爱国卫生、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消防、道路交通等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义务劳动,使全办职工知晓城市卫生、疾病预防、卫生健康等知识。

(二)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清理打扫周边环境卫生。我办全体职工作为城管系统的一名工作人员,除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外,利用周六、周日休息日打扫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做到周边环境清洁及办公区域整洁。在注意办公区域净化的同时,还注意美化工作,将办公区域脱落的招牌及上墙的办事流程等作了修补和更换。

(三)利用休息日,对全市二次供水进行复查。办全体工作人员分为三个复查组,于2011年4月23、24日对贵阳市南明、云岩、小河、花溪、乌当、金阳六个区共31家二次供水单位及其设施进行复查。此次复查对象除窗口地段的火车站通达饭店和金阳医院外,其余都是居民生活小区。

(四)复查前对全办复查人员进行检前培训,包括礼貌用语,态度和蔼,严格要求。我办将此次复查的31家二次供水单位按区域及路段进行排序,于4月22日提前通知31家单位将按创卫要求进行复查。设计《贵阳市二次供水设施复查表》,将复查项目、内容及要求共22项列于表上,复查组逐项进行复查。

(五)复查组对各二次供水单位的硬件设施、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等进行了严格复查,并认真填写复查表。从这次复查的总体情况看,大多数二次供水单位环境整洁,档案资料和管理制度齐全规范。但有个别单位不符合创卫要求,表现在硬件环境差,泵房杂乱,资料不够齐全,上墙管理制度不符规范等,复查组对不符合创卫要求的提出了书面限期整改意见。4月25日上午各复查组将情况向办领导作了汇报,并将复查资料移交二次供水办存档。办领导要求二次供水办督促各二次供水单位落实整改意见。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并做好市城管局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工作。

二、完成2012年计划年审的前期及计划年审工作。

三、完成非居民用水量100立方米/月以上的新计划发展工作。

四、综合创建要求,全面启动市区已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复查工作,要求所有单位完成资料分类补充及数据完善,送创建办汇总后上报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由于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今年将进行修订,不再有鼓励性加分,考核指标难度加大,增加“综合节水指标”、“生活生态节水指标”等指标项目,如城市非传统水资源替代率≥25%,贵阳作为内陆西部城市,无海水淡化项目,仅有雨水利用,但雨水利用收集困难,成本较高,贵阳市要完成此项指标非常困难。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检工作将更加艰巨,我办将全力以赴投入更多的人力财力,做好四年一次的复检工作。

五、根据《关于安排二0一一水量平衡测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水量平衡测试工作并通过考核验收。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计划篇(6)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围绕“富民强区、争创徐州首善之区”的奋斗目标,认真贯彻执行“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社会监督,科学治理,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提高文明程度为着力点,广泛发动,全民参与,整体推进,全力实施,确保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任务,努力把我区建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现代化城区。

二、工作目标

国家卫生城市今年年底前申报,明年下半年申报省级指导、调研和考核,明年年底申请部级指导、调研。20*年上半年通过国家验收。

三、工作总要求

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任务,发扬争先进位、吃苦耐劳、求真务实、战无不胜的进取精神,同心协力,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务求必胜,确保取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全面胜利。

四、工作步骤

从现在起至20*年上半年,创建工作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环环紧扣,各单位要根据创建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把握工作重点,逐步推进。

第一阶段(20*年12月-20*年1月),其工作重点是,制定计划,广泛发动,分解任务,专业培训。

第二阶段(20*年2月-5月),工作重点是全面组织实施创建计划,对照标准,专项整治,全面达标。

第三阶段(20*年6月-8月),工作重点是排找差距,督导检查,实施逐个难点打歼灭战,全面达标。

第四阶段(20*年9月-20*年6月)工作重点是巩固提高,迎接考核。

五、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四城同创"的前提和基础,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的创建领导组织机构,协调推进,形成合力。这项活动能否按照上级要求取得圆满成功,关键是取决于领导干部有没有奋发有为的精神,有没有执政为民的意思,有没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因此,各级各单位要抽调人员,充实创建办事机构,认真细致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创建措施,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街道办事处领导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深入到社区居委会和辖区企事业单位狠抓创建工作,及时查找、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种矛盾,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工作中要树立全区“一盘棋”意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顾全大局,服从指挥,服从调度。

2、广泛宣传,全员发动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要坚持以人为本,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全区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主人翁意思,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地告别陋习,走向文明,形成一个自觉参与、创建为我、创建有我的良好氛围。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要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找准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爱国卫生、卫生防疫知识做几件作用大,影响大,得人心的实事;创建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表场先进单位和个人,树好典型,达到以点带面,辐射全局的目的,掀起一个比学赶超的创建活动高潮。

3、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

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78条标准,目前已有27条达标,在市容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垃圾的清运存放等方面的46条标准经过努力能够达到。在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小街巷环境卫生及健康教育等5条标准差距较大,需要下大力气才能达到。因此,创建活动中要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在加强和巩固已达标项目的同时,要下大力气抓好环境卫生及健康教育等较差项目的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各项工作平衡发展。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各街道办事处要协调有关部门对辖区道路和河道进行改造和整治,规划建设一批垃圾中转站及更新破损的垃圾桶,添置一批果皮箱,加快建成区的旱厕改造步伐。

二是加强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店外经营、户外广告、夜景灯饰和违章建筑等综合整治的力度,彻底清除脏乱差;加强对企事业辖区单位、小街巷及小区的综合整治和亮化;规范农贸市场的营销秩序,划行规市,做到整齐化一,清洁卫生。

三是切实抓好除害防病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及辖区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大力抓好除四害工作,疾控和卫生监督部门要抓好食品、饮用水、公共厕所、窗口单位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健全和完善疾病防控、突发卫生事件救治和重大疫情信息网络体系,增加快速反应能力。

四是要大力开展卫生科普知识和全民健康教育活动。健教部门要切实抓好街道、社区、机关、学校、医院、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及特殊行业的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健教宣传阵地,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公共场所要设置规范的健教专栏,普及健康防病和行业卫生管理知识,健教知识知晓率及行为行成率达到国标要求。

4、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科学实施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严密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处理好发展生产和创建工作的关系,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排出重点,突击会战,逐项落实。计划要周密细致,任务责任要落实到人,工作务求实效,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

5、形成合力,协同作战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计划篇(7)

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广州市人民政府颁发)

规划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通知精神和中共广州市委、市政府《八五计划》、《十年规划》的建议和部署,为把广州建设成为国家卫生城市,特制订本规划。

一、制订规划的指导思想

广州是祖国的南大门。广州市的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祖国的声誉和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开放改革以来,我市城市卫生工作虽然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一九九年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获得“十佳卫生城市”的称号。但目前我市“软件”、“硬件”建设方面与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仍有较大的距离。市委、市政府要求,在三至五年内把广州建设成为国家卫生城市。为实现这个宏伟目标,从根本上改变广州的环境卫生面貌,通过制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明确目标,指导全面。增强各级政府、各部门创建意识,把创建工作有机地纳入各行各业的工作计划,抓紧城市基本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强城市管理。组织全市人民弘扬市风,实践广州人精神,共同奋斗,全方位启动,推动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尽快把我市建设成为卫生整洁、优美舒适的国家卫生城市。

二、主要指标要求

(一)组织管理科学。

1.明确爱卫工作方针。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由政府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管卫生工作,并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出成效。

2.摆正爱国卫生工作位置。各级政府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积极推行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并作为领导政职考核的内容。

3.健全爱卫组织。市、区、县爱卫组织做到“五落实”。街、镇、厂企,和委、办、局等,要建立、健全爱卫会组织,并有部门和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爱卫工作,能充分发挥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作用。

4.制订远、近期爱卫工作规划。要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本市、区和本部门的实际,有意识地开展创建活动。“硬件”建设按计划完成,“软件”管理要“惯性运行”,收到预期的效果。

(二)健康教育效果明显。

1.建立市、区、县健康教育网络。进一步加强各级健康教育所的领导,扩大健教工作面和提高健教质量。各街(县)成立健康教育协会,设立宣传园地,根据需要经常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2.开展对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中、小学健康教育率达100%,教育质量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大型厂企、医院要有广播、墙报、宣传画、电视等进行声、像、字宣传。有条件的设置卫生知识小型展览,普及职工、群众的卫生科学教育。

3.充分发挥宣传、文化等部门的作用。广州电视台、广东、广州人民广播电台及广州日报等,要设立专题(栏)节目,定期播出。影剧院等要在演出、放映前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提高市民卫生知识水平和增强卫生公德意识。

4.建立大型卫生宣传阵地。广州十大进出口处,各主干道设立大型广告宣传画或遵章守法警示标语,宣传卫生知识和卫生公德,严格限制香烟广告,创造良好健康教育氛围,增强市民讲卫生、爱清洁、热爱羊城的意识。

(三)市容环境整洁、优美。

1.强化市容管理。加强法规建设,进一步贯彻实施市政府颁布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充分发挥城市管理队伍的职能作用。

2.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马路两旁人行道路要畅顺,行人无阻,整齐美观。无乱摆卖、乱停放车辆、乱张贴、乱钉挂、乱堆放、乱倾倒等现象。

3.完善市容卫生设施和实现规范管理。马路两旁按标准设置果皮箱。垃圾收运要有足够的容器,做到垃圾不落地,日产日清,运到指定的场地处理。

公共厕所按建设部标准逐年进行改造建设,并有计划地兴建一批标准较高的收费厕所。

4.提高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垃圾按规范填埋,无害化处理率在95%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5.加强余泥渣土排放统管工作。余泥要排放到指定的场所。做到市区道路、近郊公路、城郊结合部无余泥堆积。

6.逐步扩大水上垃圾打捞管理范围,加强水上环境卫生监察,确保海印桥至白鹅潭江面环境卫生清洁。

7.提高绿化、美化水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人均绿地达四平方米,并有适量的街头绿化、美化小景设置。

(四)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各级政府重视环境保护,认真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巩固环保工作成果。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工程和热电并供工程建设,控制烟尘、噪音,有效保护环境。

(五)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符合要求。

公共场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旅店、商场、舞厅、理发店、游泳池、影剧院、火车站、港口、机场候机室,经防疫部门检查,各项指标及格,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领证率达100%,按国务院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要求。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标准。

(六)食品行业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亮证经营(卫生许可证、体检证、营业执照),各项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2.遵守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卫生知识培训,认真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操作规范化。卫生知识考核合格度98%,体检合格率98%以上。

3.食品卫生质量符合要求。出厂食品标明两期(生产期、保存期)。全市食品抽检合格率85%以上。

(七)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除四害成效显著。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一九九年以来各种急性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较上年有明显下降,主要肠道传染病(霍乱、伤寒、副伤寒、痢疾、甲肝)发病率和死亡率较上年分别下降20%和15%左右。

2.重点控制登革热病,确保不出现全市性大流行。

3.除四害达标。鼠密度长年控制在夹日法1%以下。蝇、臭虫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下,蚊基本达到国家指标要求。中、小型蚊蝇孳生地治理率达95%以上,大型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

三、创建工作的实施步骤

我市要力争三年左右基本完成卫生城市名项指标要求,五年成为国家卫生城市。初步设想是:一九九一年完成规划制订工作,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结合首届世界女足赛,将治理脏乱、整顿市容作为重点,贯穿全年工作。

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三年,《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全面实施,大见成效。果皮箱、垃圾桶等见效快的卫生设施项目全面完成,绿化种植面积达到标准,美化、净化程度有较大的提高,市容卫生水平基本达到要求。健康教育得到普及,饮食、食品卫生和除害防病工作基本合符标准。重点建设项目已见成效或进入扫尾工程,城市管理走上法治轨道,各项指标准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五年全面巩固提高,通过验收,成为国家卫生城市。

四、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创建指挥部全面指挥协调。黎子流市长任总指挥;石安海、黄伟宁、郭焕之、赵正强任副总指挥;市爱卫委员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不另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工作,由爱卫办牵头,会同城管办、精神文明办共同负责。各区采取相应的做法。

鉴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繁重,各级政府应切实加强爱卫组织机构设置和充实人员,使之能与繁重工作任务相适应。爱卫经费应纳入各年度财政预算,确保任务开展的需要。

五、具体措施

1.推行目标管理。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都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增强创建意识,把创建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层层制订对口分解指标,并向主管部门签订责任状,确保完成任务。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各级领导每年政绩考核内容,执行重奖严罚制度,并提请市、区、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

2.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研究工作,用科学的理论指导科学的实践。

3.确保经费的投入。城建、环保、商业、交通、电讯、卫生等部门和各区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全力投入建设项目。机团、厂矿单位要每年安排足够经费用于卫生事业。凡用作卫生性的投资,有关部门应予支持。

4.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宣传、文化、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工、青、妇有关部门、团体都要认真配合,大力开展群众性的卫生宣传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设立栏目,专题宣传卫生科学知识和报道创建工作情况。欢迎有识之士和社会团体采用各种形式支持卫生宣传和卫生公益事业的建设,有关部门给予免征广告费和提供宣传条件。中、小学校要把卫生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

5.强化管理和加强法制建设。修订完善城市管理法规,理顺条块管理关系,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素质,确保市容卫生整洁,环境安静、优美。

6.经常开展检查评比活动。市、区创建指挥部每年组织两次大型明查,每季有暗访,明查、暗访均随机抽样,一年一总评。表彰先进,促进后进。各系统、各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要季查,半年小评,一年总评。

附件: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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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国  家  卫  生  城  市  标  准  |      任    务    及    措    施  |落实部门|责任人|实现时间|

|--|-----------------|-----------------|----|---|----|

|    |    1.市、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  |    市、区领导要亲自抓爱国卫生工  |  市、区|各主管|  91年|

|    |《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坚|作,把创建计划纳入社会发展规划,  |  政府  |领导  |   起   |

|    |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通过层层推行目标管理更加有效地    |        |      |        |

|    |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爱国卫生    |        |      |        |

|    |针。市、区政府领导亲自负责爱国卫  |运动,确保治本建设工程任务的完    |        |      |        |

|    |生工作,爱卫会统筹协调各委员部    |成,并颁布实施各项城市管理法规。  |        |      |        |

|    |门,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爱国卫生工  |    市、区主要领导要亲自召开动员  |        |      |        |

|    |作,委员部门分工明确,各尽其职,责|大会、表彰大会,部署爱国卫生工作,|        |      |        |

|一  |任落实。                          |经常研究,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        |      |        |

|    |    2.市、区政府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坚持抓好周末卫生日制度和其他卫    |        |      |        |

|、  |入议事日程,每年召开一、二次会议,|生管理制度。                      |        |      |        |

|组  |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总结爱国卫生|                                  |        |      |        |

|织  |工作。市、区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并切|                                  |        |      |        |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计划篇(8)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双创”工作全局,以解决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和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重点,以完善县城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全面推进县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以改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文明素质和生活幸福指数为目的,按照“统一领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层层落实、城乡联动”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创建、科学创建、人人创建、和谐创建的基本原则,人人参与,全县行动,扎实深入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力争9月底基本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各项指标任务,并邀请省、市专家及技术组对我县双创工作进行初审。

二、任务和目标

(一)、共性任务

1、完善本单位“双创”实施方案及本单位项目达标方案,建立“双创”长效管理机制。

2、按要求将“双创”所需资料、材料及阶段性总结归档整理并报双创办公室。

3、搞好本单位环境卫生工作,抓好门前“四包”积极参加创建卫生单位活动。

(二)、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

1、政府办公室

(1)负责政府常务会研究双创工作重大事项的联系工作。

(2)负责审核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有关双创工作文件。

2、计划局

(1)负责把爱国卫生、健康教育、重大疾病防治及卫生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负责双创工作中的项目审理。

(3)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详细制定污染减排计划,进一步明确减排目标、减排重点和保障措施。

3、组织部

(1)按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要求,将双创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2)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成立双创办,抽调一定人员对其进行补充(外县7-10人)。

4、宣传部

(1)制定双创宣传工作方案,负责抓好全县双创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2)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工作动态,拍摄制作专题片、专题节目,全面反映双创工作进展和广大市民参与创建活动的情况。

(3)刊播有关双创工作的文章、消息、曝光脏乱差和双创活动中违法的人和事,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双创舆论氛围。

(4)要在媒体黄金时段或显要位置,播出双创的公益性宣传标语口号,对公众进行卫生和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卫生和环保意识。

5、监察局

(1)加大对有关部门双创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监察建议和处理意见。

(2)配合县双创办负责“双创”工作的督促检查,将查处结果及时通报。

(3)及时查处、曝光典型案例。

6、财政局

(1)、按照爱国卫生经费投入要求,做好爱国卫生事业经费的预算安排,并及时拨付。

(2)及时安排有关爱国卫生事业专项经费,保证健康教育(全县人均0.2元,共11万元)、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治(全县人均0.1元,共6万元)等专项经费落实。

7、人事局

(1)落实双创管理机构、人员编制。

(2)商同有关部门抽调双创工作所需人员并协调解决抽调人员的管理等项工作。

8、建设局

(1)按照国家有关环卫管理法规,实施我县环卫工作长远规划。根据县 城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中长期规划,完善处理技术档案和卫生监测等文件资料档案。

(2)加强市政设施维护工作,建立健全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档案。

(3)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施城陵一体化生态景观建设工程;结合县排污泄洪管网建设,加快城区排污截留管网建设,完成“三大板块”改造任务。通过市场化运作,逐步建设商业步行街;整修县城主干道路,加快背街小巷改造。

(4)按照国家有关市容环卫管理法规,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的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占道经营以及各类违反市容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维护城市环境。

(5)以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和《建筑法》为先导,把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做到县城规划和住宅设计符合卫生要求。

(6)对县城建成区噪声污染源建立档案,严密监管,严格建筑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对施工噪声提出明确要求和施工时限,实行施工噪声许可制度。

(7)负责县城建筑工地卫生,规范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场地规定,沿街工地设置隔离栏(护栏高度不低于1.8米),做到工地清洁,场地硬化,无扬尘污染,物料堆放整齐,出入工地车辆运输不带泥、无遗漏,工地食堂符合卫生标准,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内卫生标准,开展文明卫生工地创建活动。

(8)加快县城立体街景整治,拆除城内各街区临建和违法搭建,严格建设规划控制,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做好县城户外广告、门头装饰规范管理工作,加大整治力度,增加公益广告面积,拆除主干道广告牌和城区废旧广告牌匾,解决广告牌匾档次低、数量多、存在视觉污染等问题。

(8)对县城街道中心线、人行横道线、人行道护栏、隔离桩、道路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洗刷、油饰,使其经常保持洁净、整齐、美观、醒目。

(9)负责县城主次道路,按标准装置果皮箱,果皮箱安装数量、式样等符合卫生县城标准,并及时更换破损果皮箱。

(10)对县城沿街单位大型规划建设审批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预留公厕和环卫基础设施用地,使环卫设施与大型公建同规划、同建设,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11)负责抓好公厕新建任务,抓好不达标公厕的改建工作。解决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区的公厕分配不均、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达到县城无旱厕,缓解群众如厕难问题,力争年内完成卫生县城标准要求数量,公厕有专人保洁。

(13)插绿、补绿和立体绿化,使绿化覆盖率≥37%,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常住人口)≥8平方米,并进行沿街绿化、美化,展示园林绿化特色。

(14)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范建筑垃圾填埋设置,合理利用建筑垃圾。

(15)加强对回收站选址设置、废旧物品收集的规范管理,

(16)合理设置自行车保管站,加强自行车管理,依法取缔非法设置保管站,加强对自行车保管员的培训、教育,完善保管站管理制度,明确收费标准,挂牌经营;动员沿街单位将自行车保管站迁入庭院。减少非机动车辆对市容的影响。

(17)应加快县城垃圾处理厂建设,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堆放和管理

(18)、制定城乡结合部达标方案,定期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活动有安排、记录、效果。

(19)负责完成集贸市场规划、新建、改造和布点工作

(20)配合工商局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取缔马路市场、店外经营、乱摆摊点,及市场内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9、环保局

(1)负责完善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正常运行。(2)认真组织宣传《环境保护法》,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逐步提高城区环境质量。

(3)制定相关噪声管理规定,对县城建成区噪声污染源建立档案,严密监管,严格建筑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对施工噪声提出明确要求和施工时限,实行施工噪声许可制度,定期巡查,严厉查处夜间违规建筑和施工噪声污染,严禁在22:00至次日6:00施工;在重大节日和中高考期间,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在抓好污染减排工作任务落实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详细制定污染减排计划,进一步明确减排目标、减排重点和保障措施。

(5)加强城市大气工业污染源和露天储煤场的治理,

(6)加强对建筑施工、拆迁、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的治理,做到文明施工、净车出场、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7)按照创建部级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持续推进环保“扫黑”行动,实施“蓝天”工程,当年县城大气质量二级天数达到305天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6%;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县城生活污染处理率≥50%;环保保护投资指数≥1.5%。

(8)抓好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确保县城无污染源引起的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9)加强对污染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保证运行率100%,检点企业、医院每月不少于1次,一般企业每季不少于1次,有检查记录。

(10)按照监测规范对县城空气、地表水、噪声等进行监测,确保环境达到创模和双创要求,环境质量公报。

10、卫生局(爱卫办)

(1)负责制定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城区除“四害”、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等项目达标方案。

(2)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95%,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制度,大中型饭店及小饮食店发证率达100%文秘站:,全面实施食品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来源:文秘站 )制度,严禁使用过期变质食品;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索证率达98%以上。在所有饮食街和饮食摊群点全面推行餐具集中消毒,规范操作规程,杜绝生熟混放,防止交叉污染。

(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与管理,严格各项卫生规范,重点落实公共用品的清洗与消毒。公共场所从业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 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五病”调离率100%。加大对公共场所的监督力度,对经过整改不符合有关标准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

(4)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县城卫生监督机构全面开展食品卫生整治。集中力量采取分阶段达标的办法,下功夫整治中小餐馆的食品卫生,严格卫生标准,加大监督力度,食品卫生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证的持证率均达到100%,食品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

(5)加强生活饮用水及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对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对水质进行1次全面分析,每月对全县生活饮用水末稍水浑浊度、细菌总数、总大肠杆菌群、余氯进行监测,有关资料齐全、完整,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可持证率达到100%,确保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6)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各级开展业务培训、密度监测、消杀防治等工作。督促开展春秋两季以灭鼠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治。发动群众治理环境卫生,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通过综合防治,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7)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和规范门诊日志,加强疫情登记和报告,杜绝漏报,建立健全各项传染病管理制度。各医疗机构设有预防保健组织或专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无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全县有健全的疫情报告网络,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8)完善建卡教育机构,全面促进健康工作。按照《县健康教育工作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要求,全面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医疗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社区、学校、行业的健康教育工作。使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70%,健康行为形成率≥70%,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基层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各医疗单位设置卫生知识宣传专栏,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积极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工作,设置禁烟标志,落实禁烟措施,开展无吸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9)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健康教育、传染病管理、病媒生物防治、食品卫生、二次供水卫生等工作外,还要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中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的要求,开展本单位及所属家属区的卫生整洁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优化、美化环境。

(10)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建立医疗废物专门的收运系统,各医院医疗废物有专人管理并建立废物产生、转运及处理台帐。加强对医疗危险废物的现场监督检查,医疗危险废物堆放地有明显标志,建立现场检查台帐,完善医源性废水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11)加强对美容美发行业规范管理,使其经营环境、卫生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12)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企业配备卫生管理人员,坚持经常性的卫生管理和监督检查。

(13)配合工商局抓好“六小”行业整治。

11、教育局

中小学全面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依据《中小学健康教育评分方案》,学校自评得分≥85分,“开课率”等5个项目总得分不低于自评得分的90%。

12、广电局

(1)开辟双创专栏,及时报道双创工作动态。

(2)拍摄制作专题片、专题节目,全面反映双创工作进展和广大市民参与双创活动的情况。

(3)电视台要在节目播出的黄金时段,播出双创公益性宣传标准口号。

13、文体局

(1)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管理。

(2)加强对县城影剧院、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使其设施、活动内容有利健康,环境卫生符合标准要求。

(3)加强对各娱乐场所的宣传引导和健康知识教育,有禁烟措施和标志。

(4)把双创宣传列入计划,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全民卫生意识。

14、交通局

(1)制定窗口单位卫生达标方案。

(2)加快新汽车站的建设。

(3)根据国家有关卫生法规和国家卫生县城标准,抓好汽车站内环卫设施建设、日常卫生管理、清扫保洁工作,抓好县城公路沿线卫生管理。

(4)车站要设立永久性双创宣传公益广告牌匾和健康教育固定宣传栏,并且做到内容定期更换。出租车必须实行温情提示,倡导卫生行为,候车室设立通风良好的吸烟室,而且有劝阻吸烟的管理人员。

(5)车站内配备垃圾清运车和适量垃圾箱,建有符合国家二类以上标准公厕,环卫设施齐全,完好无损。

(6)负责做好县乡公路,乡村道路治理卫生的管理,彻底解决县乡村道的环境卫生和“三堆”问题、占道清洗、等污染环境,影响道路通畅的问题。

(7)解决公交车在城内随意停靠、随意上下人,及时更换停靠牌内的宣传内容,保持停靠牌板面清洁。

(8)加强县乡道路两侧和县城汽车清洗站的管理,制止占道洗车,清洗垃圾乱堆污水乱流等行为,维护清洗场环境卫生。

15、公安局(交警大队)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积极查处社会卫生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类妨碍公务事件,严格管好县城交通秩序。

(2)加强网吧的管理,积极提倡文明上网,杜绝未成年人在网吧上网,负责网吧创建达标工作。

(3)及时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掉头等违法行为及“摩的”营运载客等现象。

(4)做好中小学校周围的交通疏导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5)抓好县城宠物管理,建立宠物登记、发证档案,制定管理制度。

(6)在重大节日和中、高考期间,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对学生及居民的影响。

16、大市场办

(1)继续完成集贸市场规划新建、改造布点任务提高硬件设施标准,提升日常管理水平,完善集贸市场超市化改造试点,使所有集贸市场退路进场。

(2)加大集贸市场建设力度,完成现有集贸市场进行达标改造,活禽屠宰撤离市场,市场全面达到创建要求。

17、工商局

(1)加大对各类专业市场的监督力度,规范管理,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市场内食品经营管理,保证各类市场卫生达标。

(2)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取缔马路市场,切实解决店外经营和乱摆摊点问题。

(3)加强广告管理,确保县城城区无烟草广告。

(4)抓好“六小”行业整治,认真查处无照经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清理市场内占道经营,规范经营秩序,划分功能区,统一划行归市、统一门牌;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垃圾日产日清,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和安全管理;配置农药残留检测设备。

(6)加强废品收购市场管理,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垃圾分类明确,定期消毒,台帐齐全,守法经营。

(7)对所有露天储煤场进行治理,县城建成区内禁止新建营业性储煤场。

(8)配合大市场办做好集贸市场改造及建设。

18、粮食局

(1)结合粮食加工和经营管理,认真贯彻国家各项卫生法规和有关食品卫生标准,提高粮食加工、销售的卫生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认真抓好粮库、粮店、面粉厂的卫生工作。

(3)切实抓好粮食行业灭鼠和防虫害工作。

19、农业局、

做好农村改厕及粪便的无害化处理以及农田灭鼠等工作。

20、畜牧兽医局

(1)负责抓好上市家畜、家禽及其产品的检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注水肉和病禽肉上市的工作,严禁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使用违禁药物。

(2)会同卫生部门搞好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21、水利局

(1)负责抓好农村人畜饮水、防氟改水及饮用水水源地的卫生防护和水质监测。

(2)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配合卫生部门控制饮用水卫生导致的地方病传播。

(3)坚持对水厂直接供水人员的年度体格检查,供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五病”调离率达100%。

(4)对集中式供水按规定配置消毒设施,保证居民饮用安全放心水。

(5)对自来水厂水源地设置卫生防护标志,防护距离符合卫生标准,防护范围内无污染源。

(6)二次供水设施每年定期清洗、消毒,有保障水质安全和防治二次污染措施,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有清洗、消毒记录及水质检验报告。

(7)制定农村供、改水达标实施方案。

22、民政局

做好乞讨流浪人员的社会救助工作。

23、国土局

加强县城工业污染源和露天储煤场的治理,确保县城规划区、陵区以内无露天储煤场。

24、旅游局

旅游局负责抓好旅游景区(点)的净化、美化工作,落实省上安排的旅游景点厕所建设任务,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景区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抓好旅游饭店行业单位的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

25、药品监督管理局

(1)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在重大事故。

(2)加强对药品安全经营单位卫生管理,使其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符合标准要求。

26、商务办

(1)对本系统经营管理单位按行业提出具体达标要求,加大对本系统经营管理单位卫生监督管理,使其达到行业达标要求。

(2)全面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开展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27、社区中心

(1)督促县城8个居委会,做好双创达标工作。

(2)完善规范各小区卫生管理制度,按照社区卫生实施方案,全面做好社区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等创建工作。

28、团县委

(1)组织全县青年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活动,每月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不少于1次。

(2)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编发健康教育学习资料,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卫生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3)完成县双创办交办的其它创建工作任务。

29、工会

(1)结合本职业务,动员全县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卫生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开展职工卫生培训,7培训率达到95%以上,健康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

(3)加强对足疗行业规范管理,负责足疗行业创建达标工作。

(4)完成县双创办交办的其它创建工作任务。

30、县妇联

(1)结合本职业务,动员全县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广大妇女的大卫生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对妇女进行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利用“母亲健康快车”开展机关、社区、农村妇女的健康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95%。

(3)完成县双创办交办的其它创建工作任务。

(三)、各乡镇

1、按照县政府要求,制定本辖区创建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职责,督促检查,保证如期达标

2、沿公路两侧设集市乡镇做好集贸市场规划,另行选址退市还路。

3、开展镇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拆除超期临建和违法搭建,营造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

4、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理“三堆”,建立清扫保洁队伍,制定长效机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5、狠抓农村改厕工作,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普及建设任务。

6、开展除“四害”活动,使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达标。发动群众治理环境卫生,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通过综合防治,使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三项达标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7、抓好镇区街景亮化工作,督促沿街门店美化亮化。

8、抓好镇区公厕新建任务,必须完成1座新建公厕任务,新建公厕必须达到二类标准,缓解群众如厕难的问题。

9、负责辖区大街小巷保洁,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管理,道路清扫保洁要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要求。

10、推广镇区群众生活垃圾袋装化,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垃圾袋装率≥70%(以户计数),垃圾清运率100%,有简易垃圾填埋场要做到覆盖率和规范开展消杀工作。

11、开展镇区卫生文明市场创建活动,落实市场卫生清扫保洁制度,协同卫生、粮食、工商等部门加强市场功能建设和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市场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垃圾站。

12、加强对镇区门前四包工作的管理,落实沿街单位门前四包责任制,及时清除沿街立面野广告,确保环境卫生达标。

13、积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认真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窗口单位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在公共场所设置禁烟标志,落实禁烟措施,开展无烟单位评选活动。

14、按照《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对水源保护区进行管理。及时查处水源保护区内的建章建筑,加强水源保护区内的垃圾清运和管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15、切实抓好社区单位卫生管理,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环境卫生状况良好,院内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16积极做好示范村建设,抓好村公厕、垃圾收集站、环卫设施建设,完善村道路面硬化,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活动。

(四)、城区沿街建筑景观整治工作

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沿街建筑景观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城关镇政府要加大街景整治工作力度,使城区主干道路及出入口特色鲜明,沿街建筑物整洁美观、色调形式协调统一;门头牌匾统一,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样式新颖现代;城市主次干道四季常绿、三季有花,街景美观宜人,座椅、果皮箱、城市公厕等完整并体现特色;车行道、人行道、残疾人坡道路面平整;

1、街景整治内容

街景整治主要以村区建成范围内的沿街建筑和市政设施,县城中心区、县城出入口和城市主干道两侧列为整治重点。

(1)建筑立面整治

①清洗。对于立面符合要求的建筑,统一进行清洗。

②粉刷。对于原为外墙涂料粉刷的建筑、立面装饰颜色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防水涂料的施工。

③立面装修。对于立面装饰符合设计要求需要补全的建筑,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干挂石材、塑铝板、真石或贴瓷施工。

④仿古改造。对于西兰路北段(裕华什子至马家坡口)两侧的沿街住宅进行仿唐式建筑改建。

⑤拆除。对于沿街一层土木结构民用建筑、沿街临时建筑、各个单位、企业大门前的低矮附属建筑以及需要进行透空绿化的沿街围墙实施拆除。

⑥针对1—5项工程实施要求,根据西北地理环境及气候特点,借鉴西安、咸阳及周边县区城区主色调设计规划,拟推荐以白色(原有)、灰色、土黄色、赭石色为主色调,由建设局对新建工程、改建工程、建设色调进行一街一景,规划审批。其它与建筑主色调不协调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治。

(2)市政设施的整治

①道路改造。主要针对城市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改造和修补,电力、电信线缆入地埋设,盲道和残疾人坡道修补。

②道路附属设施。主要包括更换、补充和刷新垃圾箱、座椅、公交站牌、路灯、路牌等。

③街道绿化。主要包括完整和补植行道树,规整街头绿地。

④杆线规整。对于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类类杆、线进行规整,拔除不使用的电杆,对正在使用的电杆进行油漆刷新和整治。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年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全民参与”的原则,层层动员,以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的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充分调动各行业和全县人民的创建积极性。按项目、分行业培养卫生全面达标的亮点单位,并使其连线成片,形成规模。要进一步细化领导干部包抓责任制,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主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线指挥,现场督办双创工作,确保各项指标按时落实,努力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真空,创建无死角”。

2、齐抓共管,形成全民参与的创建合力。全县各级各部门、各行业都要在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整体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建,形成强大合力。县级各部门、单位要带头抓落实,中省驻乾各单位,要切实树立主人翁意识,在抓好自身各项创建工作的同时,坚决服从所在辖区的组织和安排,主动参与全县的各项创建活动。同时,要不断探索群众广泛参与、乐于参与的创建形式,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把人民群众的创建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要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及中小学学生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卫生小区”、“绿色社区”、“园林单位”、“卫生村镇”等各类创建活动和“环保志愿者”活动,使广大群众真正成为创建工作的拥护者、支持者、参与者、受惠者,真正形成全民动手搞创建、万众一心保目标的生动局面。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计划篇(9)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围绕“优化环境”主基调,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国爱卫会[2005年8月版]),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区、市文明城区工作有机地结合,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区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区环境质量和城市管理的水平,进一步培育人民的城市意识,把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功能完善、整洁文明的国家卫生区。

二、工作目标

年内,力争通过市爱卫会的调研考评,并向全国爱卫会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区。

三、工作任务

(一)各镇、街道、工业区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启动健康村创建工作。各镇在已建成的市级卫生村中培育、推荐4—5个行政村,经区级评审后向市爱卫办申报。

2、巩固枫泾镇、朱泾镇、张堰镇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成果,枫泾镇通过市爱卫会复查复评。

3、卫镇、山阳镇在巩固市一级卫生镇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工作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并启动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

4、各镇、街道、工业区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创建市一级卫生镇、市卫生村长效管理水平。

(二)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

1、区创卫办

制订明确的工作计划和各阶段各条块的工作实施进程安排,综合协调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工作,检查、指导、推进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的创卫工作,及时通报创卫信息。广泛发动全区居民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区十项必备指标中的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

2、区建设交通委

承担创建国家卫生区十项必备指标中的三项工作,即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加快推进永久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厂、生活垃圾中转站、符合标准的公共厕所和垃圾房等硬件设施建设的进程。积极筹划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等综合利用的措施,完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封闭式运输的制度。坚持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力度,形成“突击与经常相结合、重点与全部相结合”的长期整治格局,积极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面貌。加大绿化建设的力度,尤其是建成区绿化覆盖面、大型绿化和精品绿化的建设。绿化建设要立足长远,适应的生态环境和化工产业。要进一步落实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与工商部门协作,加强对广告的管理工作。发挥区城管大队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的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

3、区卫生局

承担创建国家卫生区十项必备指标中的一项工作,即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要加强国家卫生区标准中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指标检查、指导任务,确保各项指标完成。不断深化健康教育工作,扩大健康教育的阵地,健全健康教育的网络,配齐从事健康教育的人员和工具,规范健康教育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健康教育要渗透到各行各业的每个领域,减少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提高健康教育在社区、单位、企业的覆盖面,规范地开展健康教育,提升广大市民、干部、职工相关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市献血条例》的宣传,倡导公民义务献血,营造公民无偿献血的环境。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法制化的管理,加大《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力度,维护和强化公共场所守法经营的格局。继续加强流动人口的免疫预防,扩大免疫预防的宣传面、接种面,提高各种疫苗的单苗接种率,降低传染病的发病。建立健全各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免疫队伍,提高安全接种率。全面落实各医疗单位院内感染的控制工作,开展医院内感染病例的监测。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制定和完善监测的登记、报告、检测、流调制度。提高医院内感染预防的效果,减少诊疗过程中的感染。

4、区环保局

承担创建国家卫生区十项必备指标中的一项工作,即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加大环境保护监督监测力度,健全环保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切实按照《新一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区标准中的环保指标。

5、区水务局

承担创建国家卫生区十项必备指标中的一项工作,即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确保中心城区、朱泾、枫泾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和各项指标达标,同时加快排海工程沿线的生活污水纳管进度和廊下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6、区爱卫会

承担创建国家卫生区十项必备指标中的二项工作,即鼠、蚊、蝇、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有本区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巩固灭鼠、灭蟑螂达标二项成果,开展全区灭蝇达标活动,并通过市爱卫会考评验收。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区建设健康城区2006年—2008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爱国卫生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7、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承担创建国家卫生区十项必备指标中的一项工作,即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强化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法制化的管理,维护食品行业守法经营的良好势头;进一步提高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协助有关部门取缔食品消费流通领域的无证经营行为。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宣传和实施的力度,加强监测,全力打造法制化食品经营、销售、消费的氛围。加快完善餐饮业量化等级的管理,严格凭证入市入场,动态监控好食品安全。

8、区经委、市场公司

承担创建国家卫生区中各市场、商场行业卫生和规范达标活动的指导,积极创建“文明市场”,加强对商旅行业的卫生检查、考核、评比,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9、区公安分局

承担责任区域内的车辆管理,依据《市交通管理处罚办法》、《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负责小区外部道路车辆的管理,协助创卫城区强化“门责”管理,重点巡视城区道路,加大整治“六乱”力度。加强对交通标志、分道线、停车线、护栏墩等设施的建设。

10、区工商分局

承担创建国家卫生区十项必备指标中的一项工作,即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切实做到建成区无烟草广告,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加大取缔无证经营行为的力度。

11、其他职能部门

区农委要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和农村农药、化肥的规范使用,以新郊区新农村建设带动国家卫生村的创建;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要广泛发动职工、青年、妇女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和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区财政局要确保创卫经费的有效落实和到位;区规划局要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内部违法建筑的拆除和管理工作;区房地局要加大对居住小区、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提高文明小区、绿化小区的建设水准;区质量技监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的监管,确保食品生产指标达标。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工作,全覆盖全方位的抓好各项指标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建立工作机制

进一步提高全区各级领导对创卫工作的思想认识,清醒认识创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必须把创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创卫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工作。继续实施“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职能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和公共卫生管理属地化的理念,真正形成整合创卫资源、达成创卫共识、共铸创卫事业的良好态势。

各镇、街道、工业区要加强政府健康促进职能的相关工作,担负起为居住在辖区的市民改变影响他们健康的社会和物质环境条件,维护和改善他们自身健康的重任,开展各种健康促进活动。切实完善巩固创卫工作长效常态管理机制,通过政府负责、多部门合作、专家指导的有效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有步骤的加大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的力度,聚焦重点,提高市民的文明健康素质,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管理的品位。打造出净化、绿化、美化的环境。

(二)进一步落实职责,加大考核力度

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区人民政府与各镇(街道、工业区)、各部委办局签定“创建国家卫生区目标责任书”,分解并落实国家卫生区各项工作指标,切实做到工作有目标、管理有标准、落实有专人。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全力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各项指标任务,并在长效管理上有新举措,推动创卫工作取得新进展。同时,要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区标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各部门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工作方案,明确各自的创卫目标、任务、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实施目标管理。进一步落实督查、考核制度,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狠抓检查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干部工作考核中。

(三)进一步建管并举,完善管理机制

进一步注重创卫工作的网络和制度建设,不断健全上下联动的督导、督查机制,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在继续做好卫生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和完善日常管理工作的运行机制。继续实施“创建国家卫生区督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区、镇(街道、工业区)、市民巡访团三个层次的督导督查。注重创卫工作的过程管理,建立并举长效常态管理机制,及时解决督导督查中发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过程管理中的有效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形成突击和经常一个样、检查和不检查一个样、领导在和领导不在一个样的工作氛围,努力培育一支责任心强、工作认真、顾全大局的队伍,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区各职能部门要从机制上、管理上、活动上不断突破,要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原则,着力科学地规范各项工作的设计、管理、考核、反馈机制,将常规工作与创卫工作融合起来,使创卫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果。要聚焦重点,解决2006年调研时存在的不足,争时间,抢速度,高标准、高质量的全面完成各项创卫任务。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计划篇(10)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城乡清洁惠民工程的部署要求,以创建省市卫生镇村(以下简称:创卫)为手段,全面推进城乡综合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卫生问题,着力构建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创优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和*整体形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新一轮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2009年,*镇成功创建省卫生镇,其他镇成功创建省卫生先进镇,20个村(各镇1个村)成功创建省卫生村。

(二)2009、2010、2011年分别成功创建89、109和55个市卫生村,各镇要按照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县城乡清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紫办发[*]28号)有关“创建市卫生村2009、2010、2011年分别完成村总数的40%、40%、20%”的要求做好规划。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

根据省市卫生镇村创建标准,并结合我县的实际,创卫工作主要任务和责任分解如下:

(一)创建省卫生镇和省卫生先进镇。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主要任务:(1)重视爱国卫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要有创建卫生镇工作方案,有检查监督、措施落实。(2)爱卫会组织健全,镇政府领导任爱卫会主任,委员部门履行职责,任务落实。创建目标明确,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做到部门协调、群众参与。(3)镇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落实,村(社区)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要建立全镇固定的爱国卫生活动月和活动日制度,文件资料健全,并有统一组织行动记录。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各镇。

2、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主要任务:(1)建立在镇政府领导下多部门合作的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机制,落实“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规划。镇有健康教育主管部门,工作有档案资料、有总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村(社区)、医院、学校、主要公共场所及厂矿企业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基本形成。(2)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健康教育,并向所辖村(社区)提供指导和资料。积极开展临床健康教育,正确运用健康教育处方和其他多种手段,有固定健康教育专栏。(3)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100%,贯彻执行《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生动活泼的健康教育活动。定期进行学生体检,并有群体动态分析资料,有干预措施,有效果评价。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4)各行业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和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80%和75%以上。(5)主要街道、窗口单位、广场等大型公众场所和各村(社区)设有固定公共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公益性广告。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健康教育活动。(6)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卫生镇进行积极的舆论引导。(7)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各类公众场所设有禁烟标志,无烟草广告。

3、镇容环境卫生。

主要任务:(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结合实际制订本地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有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经费落实、队伍配套,达到规定要求。(2)有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农村自来水、卫生户厕、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中实施。(3)镇容环境整洁美观,无垃圾,无乱搭建、乱张贴、乱摆卖、乱拉挂、乱停放现象。镇区河道、水体等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无违规饲养牲畜和放养家禽。(4)推行垃圾袋装化和上门收集,垃圾日产日清,全过程封闭管理,垃圾处理符合省的相关要求。镇区实行门前卫生责任制,有落实措施。镇区清扫、保洁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公共场所和重点路段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5)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完备,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选址合理,封闭式管理,有给、排水设施,飘尘、噪音、臭气、排水指标符合环境监测标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如有垃圾处理场,应达到国家规定标准。(6)镇区所辖范围路面硬底化率达90%以上,路面完好、平整。镇区绿化覆盖率达26%以上,人均绿地面积4平方米以上。下水道密闭通畅,管网覆盖率达90%以上。公众场所果皮箱数量足够,按规定要求配置。(7)本镇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5%以上,镇区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镇区公厕规划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均为水冲式厕所,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其中二类标准以上(含二类)不少于80%。公厕管理符合卫生标准。(8)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不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地秩序井然,无垃圾堆积,排水通畅,无蚊、蝇孳生地。闲置地及待建地保持整洁,无垃圾堆放或乱搭乱建现象。(9)农贸市场划行归市,布局合理,秩序井然,环境保持清洁。地面硬底化,给、排水设施完善,垃圾收运、“四害”防制等各项卫生基础设施齐备。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要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污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无违禁销售野生动物。

牵头单位:县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县城监大队、县集贸市场管理中心,各镇。

4、环境保护。

主要任务:(1)有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设立专职环保人员。(2)镇区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且无劣Ⅴ类水体。(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6%以上。(4)建成区全面实施禁鸣喇叭的交通管理规定,并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0%以上。(6)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70%以上。(7)有条件的镇要建有集中生活污水处理厂,暂无条件的要有专业规划,完成前期筹备。共建的要有完善的收集管网。(8)近两年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各镇。

5、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

主要任务:(1)认真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落实,资料齐全。(2)各类公共场所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有卫生管理组织(人员)及管理制度,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主要卫生指标(空气质量、通风、用品用具消毒效果等)符合卫生标准要求。从业人员体检率和卫生知识培训率均达98%以上,“五病”患者调离率达100%。(3)旅业有杯具、拖鞋、布草等公共用具消毒、保洁设施,并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公用设施每客用后消毒,床上用品清洁,一客一换。(4)理发美容用毛巾、刀具、脸盆等用具一客一消毒,消毒、保洁设施配套、措施落实,使用的化妆品符合有关规定,有皮肤病患者专用剪、刀具及工具箱。(5)公共浴室有禁止性病、传染性皮肤病就浴标志,有公共用具消毒保洁设施,杯具、床上用品、毛巾、衣服、拖鞋、修脚工具等一客一换一消毒。(6)人工泳池设计须符合卫生要求,池水定时更换或补充,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按规定设强制通过式消毒池,严禁有关传染病患者进入游泳,禁止出租泳衣裤。(7)歌舞厅环境清洁,通风排气符合卫生要求,禁止吸烟,洗消保洁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公共用具消毒落实,另设有吸烟室。(8)网吧通风采光、环境卫生符合公共场所卫生要求。(9)饮用水源保护符合卫生要求,自来水厂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按规定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定期监测,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直接与水接触的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管理。镇区自来水普及率达100%以上,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近三年无饮用水污染引起的暴发疫情。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文广新局、县工商局、县水务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各镇。

6、食品卫生。

主要任务:(1)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等法规,卫生监督人员、经费落实,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工作。(2)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从业人员体检率和卫生知识培训率均达98%以上,个人卫生符合要求,“五病”患者调离率达100%;有食品卫生管理组织(人员)及完善的管理制度。坚持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退市处理等制度。生产经营场地、设施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不占道经营,不污染环境。除“四害”措施落实,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废弃物密封存放,日产日清。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符合规定要求。(3)、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餐饮业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C级少于70%。(4)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使用的药物符合规定要求,农产品药物残留得到有效监控。(5)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要求。无注水肉和病、死禽畜肉上市。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农业局、县经贸局、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各镇。

7、传染病防治。

主要任务:(1)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按规定配备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2)疫情报告制度健全,镇医疗机构全部实行网络直报,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3%。(3)镇医疗机构设有相对独立的肠道和发热门诊,按照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工作程序规范,传染病隔离消毒落实,近三年无重大传染病爆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4)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六苗”全程接种率达90%以上。(5)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环保局、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各镇。

8、镇区除“四害”。

主要任务:(1)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综合防制”的原则,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技术措施合理,防制效果显著。除“四害”人员、经费落实,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积极推行除“四害”社会化服务。(2)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灭鼠工作等两项达到《广东省除“四害”标准》要求,巩固措施落实,灭效巩固;其余两项有经常性防制措施,密度控制在省标准2倍以内;防鼠、防蝇设施符合省标准要求。(3)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除“四害”药物,按规定坚持定期监测“四害”密度,资料齐全可靠。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镇。

9、单位、居民区和镇辖村卫生。

主要任务:(1)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建立或执行镇统一的爱国卫生活动月、活动日制度,定期发动群众,组织爱国卫生大清洁行动。定期组织村民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和“卫生先进户”检查评比活动。(2)居民区道路硬底化,路面平整,下水道排水畅通。室内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除“四害”措施落实。(3)全镇各村整洁干净,道路硬底化、改水改厕、垃圾收集等基本实现或已规划与镇同步,有省卫生村,有30%以上的村为市卫生村。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各镇。

(二)创建省、市卫生村。

主要任务:(1)有村卫生建设规划,功能分区合理;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制度。建立并实行爱国卫生月和爱国卫生日活动制度,定期组织村民进行爱国卫生运动。有环卫专职人员。(2)村容村貌整洁,硬底化率达90%以上。有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设施,无暴露垃圾。排水沟渠硬底畅通,无污水溢流。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净化好。(3)落实“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规划,学生和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和7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5%和70%以上,建立了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4)积极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水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0%以上,公厕符合卫生要求;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5)基层卫生管理网络健全,上情下达畅通;村卫生站基本医疗服务及预防保健等各项工作落实。(6)有除“四害”措施,村庄及其周围基本无蚊蝇孳生地,“四害”密度较低。(7)农贸市场整洁有序,无垃圾污水积存。(8)家居环境整洁,人畜分居,禽畜圈养,不孳生蚊蝇。广泛开展卫生先进评比活动,卫生灶普及率95%以上。

牵头单位:县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水务局、县工商局、县畜牧局,各镇。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创建省市卫生镇村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创卫活动,成立*县创建省市卫生镇村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创卫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执行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县创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创卫办,设在县党政办公大楼1310室),与县城乡清洁工程办公室合署办公,由林伟雄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爱卫办一名领导、罗小帆、李进强、张国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创卫日常工作。

创卫办设立六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黄彪明(县府办)

副组长:县爱卫办一名领导、罗小帆(卫生局)、李进强(建设局)、张国辉(城管局)

成员从县爱卫办、县建设局、县城管局、县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制定县创卫办工作计划,拟制各类会议材料、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开展创卫业务辅导;策划组织创建系列活动;做好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联络工作;收集整理创建工作资料,做好整理归档工作,做好创建活动中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宣传报道工作组。

组长:林宇青(宣传部)

副组长:刘俊锋(县委办)

成员从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制定创卫宣传报道工作计划,在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编辑创卫工作简报,积极向市级以上报刊投稿,营造浓厚的创卫工作氛围,制作创卫专题片。

(三)督查问责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从县纪委、县委办、县府办、县直工委、县监察局、县爱卫办、县检察院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制定创卫工作督查计划,组织开展点、线、面上的系列督查活动,及时发放创卫工作任务督查通知单,对创卫工作过程中,组织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督查推进工作,强化创卫工作长效管理。

(四)整治县城“六乱”工作组。

组长:*

成员从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规划局、县交通局、县工商局、县城监大队、县集贸市场管理中心、*镇、附城镇、乌石镇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整治县城乱摆乱卖、乱丢乱倒、乱停乱放、乱拉乱挂、乱写乱贴、乱搭乱建等“六乱”行为。构建路畅、灯亮、树绿、水净和秩序井然的县城环境。

(五)清理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组。

组长:*

成员从县城管局、县拆迁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县公安局、各镇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加大巡查、取证力度,发现乱搭乱建现象立即下达停工通知,杜绝既成事实增加执法难度。对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一律自行拆除。对已查明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章建筑,要逐个案件进行研究,依法做出处罚,并限期彻底拆除。

(六)县城市政设施建设工作组。

组长:*

成员从县财政局、县发改局、集贸市场管理中心、县建设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加快集贸市场建设和改造,配置相应的环卫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各类生产、生活垃圾。对青河径垃圾处理场进行升级改造,实施街道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工程,在主要街道设置果皮箱和垃圾桶,建设千家寨生态公园,加快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场和生活污水处理厂。

各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参照县的做法,结合实际,成立相应创卫领导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年12月)。

1、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创卫动员大会,县与各镇签订创建工作责任书,各镇、各单位也要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动员干部和群众积极投身于创卫活动。

2、在县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以及争取在河源日报、省爱卫网开设创卫宣传专栏,各镇、各单位悬挂宣传标语,开展全方位的宣传。

(二)组织实施(2009年1月至2011年10月)。

1、由县爱卫会向省、市爱卫会汇报,并请省、市爱卫会大力支持、帮助指导创建工作。

2、各镇、各单位按照制定的方案,逐项抓好创卫工作的落实,并整理好各项工作资料;落实情况由各牵头单位按要求汇总报县创卫办综合协调组;督查考核组根据创卫标准和时间进度要求,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依期完成各项创卫工作任务;县创卫办综合协调组定期将创卫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委、县政府。

3、综合协调组按照创卫工作的要求,归档整理好各项创建工作资料。

(三)验收迎检(2009年5月至2011年12月)。

1、*镇灭蝇工作要在2009年3月底前申报,确保在5月底前验收达标。各镇灭鼠工作要在2009年5月申报,确保在8月底前验收达标。

2、县创卫办根据创卫必备条件及申报程序,组织整理好各项工作资料,由县爱卫会向市爱卫会提出书面申请,接受市爱卫会对我县创建省卫生镇村的预考核和对市卫生先进镇村的考核。

3、在市爱卫会对我县进行预考核和考核前,县创卫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全面的考核验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考核验收结果列入年度社会指标考核内容。

4、预考核合格后,积极配合市爱卫会申请省爱卫会对我县创建省卫生镇村进行考核。在省爱卫会正式考核前,全面巩固各项创建成果,迎接省爱卫会的检查、考核及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实行目标管理。县把创卫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实行“责任制、台帐式、倒计时”管理和百分制考核。各牵头、责任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的的工作任务和步骤以及本单位的职能,制定详细的创卫工作方案报县创卫办,工作方案应包括工作任务、措施、职责和时间要求等内容。并按照制订的工作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创卫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以加强市政建设为抓手,改善城乡创卫设施。抓紧修造和维护好城镇道路、下水道、环保、亮化、绿化等基础设施,尽快完善创卫硬件设施。以整顿整治为抓手,改善城乡面貌。尽快完善交通设施硬件建设,严厉打击交通违章违法行为,规范人车交通行为,解决城镇主要路段交通混行、局部混乱堵塞和违章占道等突出问题,减少和避免交通违章,保证道路畅通。加强城监力量,各镇要落实城监、环卫机构。大力整治乱涂贴、乱停放、乱堆放、乱拉挂、乱摆卖、乱搭建行为,从根本上遏制“六乱”现象发生,同时做到全天候保洁,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以灭蝇灭鼠达标为抓手,确保取得创卫门票。动员全县大扫除,彻底清除市场、街头小巷的暴露垃圾和污水沟,消除“四害”孳生地;加强城乡垃圾的管理,继续完善和严格执行上门收集袋装垃圾制度,加大垃圾清运频次,确保无隔夜垃圾;加强对市场、公共厕所、垃圾处理中转站、垃圾运输车、屠宰场等孳生地“四害”的药物灭杀工作,全面实现灭蝇灭鼠达标。

(三)落实资金保障。县、镇、村按规定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其中县级资金只用于县城创卫工作支出,不负担对各镇、村的经费补贴。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应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创卫工作。县财政局要将创卫经费列入预算,按时间进度及时划拨给县创卫办作为专项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各镇、各单位要通过向上级争取资金和发动社会捐资等办法,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创卫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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