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业汇总十篇

时间:2022-12-30 13:32:26

知识产权专业

知识产权专业篇(1)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7016302

1问题的提出

在知识产权专业的课程设置中,法律类的课程无疑占了较大的比例;并且,在我国的学科分类体系中,知识产权本身也被分在了法学项下。然而,现实中知识产权专业却与法学专业有着一定的不同:通常知识产权专业招生的对象为理科生,就业方向偏重于专利人等方向,学生除了法学知识以外,还要开始一些非法学课程,如管理学、机械制图等;而就法学课程的开设本身而言,知识产权专业因其专业特性,通常要突出“知识产权”的学科属性,因而会增加知识产权相关专业的比重,对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往往单独开设课程。这种情况会使得知识产权专业法学课程的比重相对降低,有些专业的法律核心课程不再开设:如《宪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中国法制史》,有些法律课程会某种程度上“缩水”,如《经济法》仅开设《竞争法》等等。开设课程与课时量的有限,在一定程度上使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在法律知识学习方面不如其他法律专业学生那么系统化。但就现实需求而言,社会作为需求方,需要的仍然是受过系统法律训练的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并不会考虑知识产权专业开课时课时量的有限性。这就对于知识产权专业的法律课程教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使学生受到更为专业、系统而有效的法律专业培训?

结合笔者多年来作为学生参与法律课程学习,作为编辑参与法律教材编辑、参与法律教材编写,以及作为教师进行法律专业课程讲授的经验,笔者认为,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到更为有效地传达法律知识,需要对现有的法学教育体系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与剖析,提炼其更为有效的部分,删除或者简略讲述一些冗余部分,方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目前法学教材的编写,多着眼于一种学科的整体叙事,例如,一个学科是如何产生、如何发展,等等,有哪些整体叙事所需要的原则,有哪些基础概念,哪些基础规则,等等。事实上,各学科的教材之间一定程度上缺乏必要的勾连,如“法律关系”“法律行为”这种基础概念,在法理、民法课上讲授,但不一定能贯穿到行政法等课程中去。同一套教材中,有时甚至会出现不同分册基于不同的学科立场,出现编排知识的重叠、冲突,以及一些知识的遗漏等等。而现在高校的教学又往往是某一学科由专门的老师负责,一个教师通常不会去深入了解其他学科的课堂给学生讲授了些什么,不同的学科之间呈现各自为战的情况。如果每个教师仅着眼于本课程的教材对学生进行讲授,则两种情况难以避免:不同课程之间的知识缺乏配合与衔接,知识出现重叠或冲突;各学科基于本学科立场的知识过多,加大了教学负担。

2现代法学教材中的三种知识

基于这种现实,笔者以为,需要对于各学科的法律知识进行一种整体上的评估,在此基础上对相关的法学知识进行通盘的考虑,以培育学生准入法律共同体以及掌握相关法律实务技巧为目标,重新考量不同课程中哪些知识需要向学生讲授、不同的知识如何向学生讲授,以及不同的课程如何相互配合形成一个整体的法学知识体系。

在这种背景下,笔者以为首先要区分法学教材里的三种不同的知识:法律知识、法史知识与比较法知识、法哲学知识。上述三种不同的法学知识往往被参杂在一起共同构成了法学教材的内容,但这三种知识其实是不同的知识,并且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有着不同的意义。

法哲学方面的知识主要是一种对于法律整体性理解的知识,如法律到底是什么?法律在本土维度如何界定?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法律?法律现象要体认哪些价值完成哪些社会功能?等等,上述知识其实并不仅仅体现在法理学中,其他部门法多少也会有些涉及,如民法如何自我定位,等等。这类知识严格意义上都属于法哲学方面的知识。这种知识对于学生整体上认知法律现象会有一定的帮助,但需注意:这些知识往往存在着很多分歧,如关于法律的概念,不同的法理学派认知差异很大;对于什么是知识产权,学界其实也不存在完整意义上的通说。因此,法哲学知识本身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并且,法哲学知识本身与法律实务之间的关系不大,因而陈卫东等教授甚至曾经建议在司法考试中取消法理学的部分。而对于普通的本科生教学而言,法哲学的知识产权对于进行法律研究意义非常重大,但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意义有限,因而在教学体系中,教师应该有所区分,对于多数学生,可以缩减法哲学的授课内容,并且保证法哲学方面的授课保证在相关知识已有共识的基础上。当然,对于培养学生最基础的法律认知、法律方法等方面的法哲学知识,依然需要重点向学生讲授,当然这种讲授不是帮助学生提升对法现象更为深刻的认知,而是帮助学生学习其他部门法知识做有益的铺垫。目前有的高校法理学被划分为法学导论、法理学两门课程,事实上法学导论课程就担负着上述铺垫的功能。

法史以及比较法方面的知识通常出现在各部门法的教材中。一般的部门法学科都会对自己的学科史进行一个回顾,建构本学科的一个延续的叙事。同时会将其与该部门法相关他国家的对应法律制度纳入进来。法学教材的这种书写方式其实是为了建构独立的部门法叙事,使一个部门法形成内在的特有的知识谱系。但是,需注意,法史的知识以及比较法知识,都不是现行有效的国家实定法,如果学生不能有效地从部门法叙事中区分出这两种知识,误以为这两种知识本身是有效的本国实定法知识,反而无助于学生实务能力的培育,甚至会潜在地削弱法治所必须的法律人尊重本国现行实定法的伦理要求。因此,首先需明确,法史知识与比较法知识对于法学学科建设有意义,但对于法律实践意义不大,并且在中国现实语境中,这些知识都只是描述性的,而不具备法律上的规范性;因而可缩减这类知识的讲授比例;同时,在讲授时,需要教师着重提醒学生这类知识并不是我国生效的实定法知识,本身不能作为生效的法律规则而援引,以免给学生不必要的误导。

相比上述法哲学知识、法史与比较法知识,真正的法律知识应是基于国家实定法的一天阐释体系。这种知识是面向实践的,是学生应该重点学习的。下文将对这类知识进行进一步的剖析。

3对于法律知识的类型化

如笔者上文所言,相对于法哲学知识、法史与比较法知识而言,法律知识的传授才是我们本科法学教学的重点。而如果跨过学科的藩篱对于法律知识进行具体剖析,则可以发现事实上存在三种不同层面的法律知识。

第一个层面是经验描述层面。这个层面的法律知识是最基础的,包括实定法文本知识,以及法教义学所提炼的概念、规则、原则等法律三要素,同时还包括由规则组成的制度。这些知识是法科学生学习法律的基础。对于这种知识的学习,主要靠的是学生的记忆。而教师则需要从实践运用的需要出发,对众多的实定法文本知识进行鉴别分类。对于最基础最重要在实践中最常用的知识,应该要求学生准确记忆;对于一些在实践中有可能用到,但运用频率相对较低的知识,则需要学生熟悉、了解,避免可能的错误理解即可;而对于那些在实践中运用频率较少的知识,则需要学生大致了解一下知识的基本脉络,例如什么样的法律文本在做相应的规定,碰到类似问题应该到按照什么样的方向检索知识,即可。而不必一味地强求学生记忆所有的实定法文本。

第二个层面的知识是实践运用层面的知识。单一的经验描述层面的知识,还不足以使一个学生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这种情况下,实践运用层面的知识就显得非常必要,只有具备了这种知识,学生才能够说真正具备了法律实务方面的“技能”。在具体而言,在法律的实践运作中,三种技能非常重要。其一是事实认定方面的技能,具体而言又包括两种技能:阅读事实材料,从中发现相关的法律意义;寻找相关的证据,为自己的法律主张辩护。只有具备了上述两种技能,一个法务工作人员才能有效地将生活事实与法律规范勾连起来,从而使法律适用于相关事实。其二是以法解释学为基础的法律方法。法律文本通常本身并不一定具有确定的规范意义,尤其是对个案的规范意义,这就需要解释技巧、推理技巧,从客观的文本中去发现有关于个案的意义,从分散的条文中去总结完整的法律规整。因此,几种主要的解释技巧以及基础的逻辑推理方式的培训,对于法科学生同样不可或缺。其三是查找法律的方法。如上所述,法科学生无法也没必要机械记忆所有的条文知识,在这种情况下,遇到具体个案时,去查找检索法律的能力就非常重要了。只要学生能够有效运用各种工具查找到相应的法律条文,即便他不能准确记忆这些条文,他仍旧能够较好地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处理问题。

知识产权专业篇(2)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处长周立负责中铝河南分公司,郑州大学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王锋副教授负责郑州宇通客车公司……”3月20日,河南省召开了知识产权战略研讨会,5名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专家与首批10家国有大型企业实现了课题研究“对接”。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研处处长叶军高兴地说:“省局给企业配备知识产权专家,可为我们企业解决了知识产权人才缺乏的燃眉之急!”

    近年来,河南省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对重大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工作,组建了来自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科技情报所、省专利事务服务中心、高等院校、专利中介机构等单位的20余人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专家队伍。并就知识产权地方法规、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发展知识产权经济等一批重大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组织专家进行研究。2003年,专家组完成《河南省专利工作现状分析与战略对策研究》软课题,并获得省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今年,为推动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工作向企业、行业延伸,解决企业高级知识产权人才匮乏的难题,应新飞电器、安阳彩色玻壳、洛阳一拖等10家国内乃至亚洲举足轻重的行业“龙头”企业的迫切要求,河南省知识产权局从专家组中选出河南顶尖的知识产权专家,长期与企业结成“对子”,帮助指导企业开展本企业、行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省知识产权局给予相应的政策、培训、信息、资金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

    研讨会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曹津燕、瞿卫军分别为与会人员作了《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专利信息分析》报告;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郭民生、省委政研室副主任王永苏分别就发展知识产权经济、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纲要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为河南省今年承担的《关于建设河南省知识产权资源大省、强省战略研究》、《河南省冷冻、肉类食品工业专利战略研究》两个部级战略研究软课题,举行了开题仪式和首次规划研讨。

知识产权专业篇(3)

2技术研发的专利活动

企业产品与技术的研究开发是支持专利的重要环节,在企业研发的定向决策或技术开发的范围限定中,对全行业的专利信息分析能帮助技术相关部门充分了解该技术领域中专利技术的现状与重点、趋势与周期,监测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动态与趋势、把握核心专利分布等相关内容。在产品研发选题、立项或投资前,进行专利信息采集与分析,可全面了解该领域的水平与方向,有效提高研究开发起点,避免重复劳动,有效节约经费与时间的耗费。专利是以公开换保护,所以说明书是公开出版的,信息是充分公开的。专利利用所涉及的环节包括:启动专利项目内容前的调查分析、专利回避和破解;专利项目后续知识产权工作中的权利要求的创造和部署等内容。在研发过程中必须针对具体领域进行权利要求的主张,广泛地进行专利检索分析。有效保障企业所进行的技术开发成果与产品不会陷入他人的专利权保护范围。

3生产制造的专利活动

产品的开发与生产过程也与专利关联密切。设计与生产制造部门也需要定期跟踪本行业的专利公告信息,实时了解本企业专利实施进展与动态。从产品制造的角度出发,去理解掌握同行其他专利产品的制造过程的技术与信息。及时对他人产品作侵权比对分析、寻求先期避免权利要求的相关内容的措施,降低在整个生产制造过程中所可能涉及的专利风险。

4市场营销的专利活动

市场部门担负着开发市场的重任,需对本企业的专利信息及行业专利信息进行采集评估。从各自视角关注竞争对手的优势产品及先进技术,分析涉嫌风险专利的法律状态,评估对方企业已获得授权专利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做好反侵权措施的预备工作。坚持以客户为主体的导向模式,在为客户提品开发新技术前,应对产品技术所涉及的相关专利进行多方位调查与综合分析,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寻找能规避的机会与措施。

5财务的专利事务

财务工作在传统观念中认为对于专利事务的影响不大,但专利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在企业开展相关投资、并购及技术合作等行为过程中,就非常有必要对专利状况与相关的权利要求进行系统分析与核实调查,并以此作为专利战略与知识产权决策的参考和依据。

知识产权专业篇(4)

作为一个商标人,这是我对新客户首先应该提示的内容之一。向新客户介绍了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接下来即介绍清楚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的途径的几种方式当然,对于相关涉外咨询、事项的熟知,无庸质疑成了我实习工作中一个攻关性的首要课题。而我就必须弄明白有关马德里国际注册的一些常识;另外,我生来对数字不敏感,但是在工作中决不允许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于是我背了几个早晨,终于把那个《注册收费项目及标准》记熟了。类似以上需要商标人必须掌握的还有好多,在实习的前半个月里,它们塞得我的脑袋都要爆炸了。但是这些日子里我过得紧张而又充实,与校园生活的轻松是不能比的。

我学习和掌握了不少知识和技能,清楚了委托的手续,也弄明白了注册申请业务那些繁琐的部门类别。 由于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不断更新、发展,市场交易的状况也不断发生变化,类似商品和服务的类似关系并非一成不变,作为商标人,在工作中必须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总结经验。以下是我写在实习日记里,与客户交谈的部分内容。

1. q:怎样可以查到已经注册了的商标?

a:目前只有通过专门的数据库才可以查询到,我公司装配了该数据库,如果您需要查询,请联络我公司客户部,并提供商标信息,我公司将替您免费查询,但仅限于文字部分

2. q:商标每类中至少都有很多组,每小组又有许多小项,请问在别人已注册同类中还有许多小项没有注册,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注册吗?如对方提出异议能否顺利注册成功?

a:一般情况下一个类别中同一组群已经出现了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再注册同一组群的其他项目,很难注册下来,除非分类表中明确表示不近似

3. q:如果有人在我的商标"黄山"前后面加字,如中国黄山或中国黄山旅游纪念,在同一类别上的旅游纪念品上,算侵权吗?

a:构成侵权

q:我注册了一枚商标现在纪念品类,现在准备用如:黄山,我使用在旅游纪念品上可否加"中国"二字成(中国。黄山)旅游纪念吗?

a:如果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话,不允许擅自改变的。如果不是作为商标使用的话,可以加上其他的文字,只是不受保护

4. q:通过贵公司为我申请一个商标大概需要花费多少钱?是不是按照贵公司标注价格算呢?

a:商标局官方收费是1000元人民币;如果委托公司申请的话,费通常在800元左右,也就是说申请一件商标的费用在xx元之内

5. q:生产厂家的商标注册了,可是其产品名称和型号不能注册。现发现别的厂家伪冒相同的型号,并贴出型号的标志。请问该怎样保护呢?有没有好的方法制止这种行为?别的厂家会不会用我们的型号去注册成商标呢?

a:型号如果是通用的,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别的厂家注册不了,理由是产品的型号不允许注册为商标。即使注册了,也可以撤销掉

6. q:我想把电器产品的型号改了,自己注册了,是不是别人不可以用了?

a:仅仅含有本产品的通用名称、型号等的作为商标无法注册,会被认为缺乏显着性被驳回

7. q:1998年注册的玉米酒商标,其它酒的生产企业可以用在酒上吗?

a:商标具有专有性,即您在一种产品上注册的一件商标如果在有效期内,任何人不允许擅自在相同类似产品上使用

8. q:我就商标注册在先权一事咨询,现在大量的知名景点中,有的企业在宣传使用,确又没注册成商标,有的用在商号上,在商标法上又说保护在先权,又有不少报道注册成功,这种情况我能注册成商标吗?

a:我国商标注册采用在先申请原则,即除特殊情况而外,只要没有他人在先申请、在先注册,您就可以注册成功。商号和商标是不同的领域,即便有相同的商号在先存在,但是没有商标申请,您一样可以注册为商标

9. q:我们是一家国有大型烟厂的下属一家三星宾馆,已经营多年,xx年初我们更改了宾馆名称,但是没有注册商标,xx年1月就被他人抢注了该商标,现在他愿意以********给我宾馆。如果我们请贵公司本案,请问有把握拿回商标吗?

a:如果能证明贵公司的商标是多年使用并具有较高知名度,而且对方是恶意抢注,加之对方注册到现在没有超过五年,拿回商标权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10. q:我的公司想注册商标,希望找家公司,但我对这方面一无所知。

a:您只需要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商标图样、商标委托书和商标准备使用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我们可以帮您办理

11. q:还是商标被抢注的事,您说的争议什么时候提,到什么部门提?

a:对方商标注册5年之内都可提起,向商标局提,或者委托我们可以提起

12. q:我们想要注册服装商标,不知道诸如此类的商标能否申请?如存在卓越鸟,是否能注册卓越龙?假如说存在卓越一个商标,也存在龙这个商标,是否能注册卓越龙?

a:商标的近似要根据音形意综合因素来判断,没看到商标的图样,我们无法判断近似

q:我为某类服装起了个中英文品牌名(尚未公开),想卖给服装公司,怕服装公司不给钱,或让其他服装公司知道了去使用而不付钱,请问如何保护?

a:先申请商标再联系转让

q:我想申请一个服装商标,不知道大概要多少钱?多长时间?

a:xx元左右,两年左右申请下来

13. q:如上一次注册一个商标没有图标。现在想为它加一个图标。能行吗?

a:如果要对商标图样进行更改,必须重新提出申请,交纳和上一次申请同样的费用

14. q:请问具有独创性的商标是作品吗,受着作权法的保护吗,如果它的商标专用权受到侵权,那么能否以侵害着作权为由提讼?

a:如果商标的独创性比较强,尤其是图形商标,就受着作权法的保护。别人侵犯了您的商标权,您享有着作权的话,也可以以版权来诉讼

15. q:"商标说明""类别"这两项该怎么填写?

a:类别的填写按照商标国际分类来填写就可以了。商标说明是对商标情况的一个说明,比如说外文的中文含义、图形的创意等

16. q:注册商标文本是什么?

a:通常情况下指得是商标的申请文件

17. q:注册"机械"二字的文字商标,需要什么手续?

a:机械两个字很难申请下来,因为是行业的通用名称,缺乏显着性。如果更换商标后需要办理注册,请将委托书、商标图样、商标要使用的产品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交给我们就可以了

18. q:我自己有家贸易公司,之前已注册过一个商标,但是现在我想用我家乡的一个地名后加上销售的产品名,例如恩施(湖北的一个地名)辣椒之类型的,是否可以,这属于是商标呢,还是其他什么类型?都需要什么准备材料,是否需要县里开证明?

a: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允许作为商标注册,如果你的家乡名是县级以下就可以注册为普通商标

19. q:请问数字可以注册成商标吗?

a:可以注册,最好不要使用普通字体。否则会被认为缺乏显着性被驳回

20. q:我在工商管理局登记了营业执照,别人在商标局注册了商标,用的是相同的图案和文字,且经营范围相同,我是否要更换名称,是否构成侵权?

a:您的企业字号在原有范围内可以继续使用,但不能突出使用作为别人商标的该字号,否则构成侵权,从长远来看,您最好更改企业字号,然后再申请为商标比较保险一些

21. q:我想注册商标又不知要怎么做,不知在网络上能否注册?也不知要什么程序,注册费用是多少?

a:注册商标必须亲自到国家商标局去办理或者委托知识产权事务所来注册。您提供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委托书、商品或服务名称可以通过我们办理,三个工作日之内可以递交到国家商标局

22. q:请问每个注册的商标是不是都有一定的使用范围(比如地域、行业等),如果有的话,超过这个使用范围其他人是否可以注册该商标?

a:商标注册按照类别来进行的,也是在核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享有转有权,别人在您没有注册的其他类别可以注册。驰名商标是例外

23. q:国家商标局是否每个地方都有,注册商标去国家商标局就只要交1000元是吗?如果注册不成功是否还可以重新注册而不用再交费。

a:国家商标局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属部门,办公地点在北京,在其他地方没有办事机构。另外,在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手续时费用是1000元,还可能会有查询费、打字复印等其他费用。如果注册不能费用不退回

24. q:"白宫"可以被注册为商标不,如果不可以,那么"人民大会堂"为什么可以被营口卷烟厂注册为商标?"长城红葡萄酒"为什么可以被注册为商标?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因此"白宫"很可能会被驳回,另外,"人民大会堂"之所以可以注册是因为注册时间在1983年,那时候还没有对这种类型商标有明确规定,而已经注册的继续有效,因此像"中华"之类的烟草商标沿用至今

25. q:请问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要进行一查和二查吗,分别如何收费?如何申请非马德里缔约成员国商标呢?

a:马德里注册一般不查询。非马德里成员国注册要通过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到各个国家去注册,我公司可以办理

26. q:申请马德里商标注册时,你们在"国家基础注册或注册申请与国际注册申请内容的一致性"中提到:商标应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请问我的国内商标是中文的,比如说是楷体的,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我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后,指定到某个缔约国后,也还是中文的,而且还是楷体的呢?

a:是的,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人及其商标必须和国内的保持一致。您可以再在国内申请一个相对应的英文商标然后再通过马德里途径来注册

27. q:我询问了一家公司,他没提保密协议的事,只是说,将商标给他,然后进行查询,查询以后就交钱。这个程序对吗!如果查询的过程中他将商标泄露给亲属,他的亲属抢先注册!那可怎么办?

a:应该不会存在这个问题,如果您还不放心,请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去办理

知识产权专业篇(5)

2016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通知的下发无疑对于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活力剂,也给我们高校知识产权专业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知识产权专业本身是具有极强实践性的专业,社会和公众对于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需求也多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主要需求,在理论知识传授和夯实的基础上,实训培养的加强和完善非常重要,高校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应当切实关注这一点。在此基础上,本人认为,为了适应今后不断发展的知识产权形势发展和人才需求,高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实训培养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着手:

第一,高校应当拟定适宜可行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实训培养方案。

作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的基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与否可以说直接关系着人才培养的成败,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当中的实训培养部分(或者单独的人才实训培养方案)又有着特别的地位。在高校院系拟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初始,在考察和借鉴兄弟院校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应当有目的的走出“象牙塔”,接触、了解和思考当地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实际需要以及知识产权人才市场的供给需求发展趋势,并有针对性的在人才培养方案当中反映出来。而实训培养部分,应当作为反映这种思考最为直接的部分引起关注和重视。

第二,高校应当配备具有较强实训培养能力的专业师资。

学校学习阶段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实训培养,离不开具有较强实操能力的专业师资力量。知识产权专业因其较高要求和较为复杂的专业实践性,其专业人才的培养结果被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权利人所直接检验,被他们“用脚投票”。高校院系要想在这场专业人才的“华山论剑”当中脱颖而出,为学子们找到好师傅至关重要。这样的好师傅应当具有较为扎实的知识产权专业基础知识、较为丰富的知识产权专业实操经历以及较为熟练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能力。高校除了在岗教师进行自我转型和深造提升之外,还应当开拓人才引进视野,考虑那些能够对于专业人才实训培养有所助益的师资。

第三,高校应当加强与社会相关单位的实训合作交流。

就笔者参与的知识产权专业见习活动所见,知识产权业务量非常之大且呈进一步上升趋势,社会相关单位对于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需求度是非常大的。当然,也要看到,知识产权业务的专业人才需求量与专业人才供给量之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如何看待这种现实,如何思考这一现实,如何利用这一现实,如何在这一现实中真正提高和充实自身办学水平,是每一所开办知识产权专业的高校相关院系都应当思考的问题。高校只有着力加强同社会相关单位的交流合作,才能促进知识产权专业建设的更高水平发展;高校只有大力探索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实训培养的新模式新办法新路径,才能在专业人才培养的征程中取得更大的成果。

第四,高校应制定合理有效的人才实训培养机制。

知识产权专业实训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一环,是专业人才进入社会适应相关单位发展知识产权战略发展需要前的重要一环,理应配备相应的人才培养机制。而我们目前的专业人才实训培养,基本上采取的都是学校模拟、见习实习等方式,验收上也只是学校指导老师评分与见习实习单位指导人员评分相结合的形式。这样的专业人才实训培养机制是否能够体现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水平,是否能够适应现实需要,是否能够真正有利于学生的个人发展,值得思考。笔者认为,既然知识产权专业需要极强的实践性,那么能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考虑引入相关单位的实际人才需求因素,并采取校企联动合作、企业直接参与实训培养等方式探索新的人才实训培养机制,打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的“最后一关”。

第五,高校人才实训培养资源共享机制的搭建。

就全国来看,本科阶段开设知识产权专业的高校只有20家左右,湖南省则只有3家,虽然作为朝阳专业前途光明,但是专业人才培养的现实压力非常大,社会和市场的检验和挑剔是人才培养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同时,高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的资源积累地区化差异客观存在。在面对专业人才实训培养的共同压力时,高校可以有意识的、分阶段的、有步骤的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在其他方面的资源共享可能仍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由易入难,从专业人才实训培养的方案制定、师资交流、培养验收以及社会检验等方面先予以试验,进而探索更深层次的资源共享机制。

参考文献:

知识产权专业篇(6)

一、知识产权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目标

知识产权专业本科课程设置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重要保障,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直接决定了课程设置的任务和目标。知识产权人才主要分为专利审查人才、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和知识产权管理、诉讼人才等三类。本科层次培养的知识产权人才主要是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和知识产权管理、诉讼人才。知识产权实务人才主要指知识产权实务机构中执业的专利人,或具有专利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申请、著作权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等工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等工作。知识产权管理、诉讼人才主要是指在大中型企业的知识产权部门从事与之相关工作的知识产权专门工作人员,主要从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划,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订。知识产权实务人才、知识产权管理和诉讼人,是我国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方向。因此,本科阶段的知识产权专业课程设置应该注重培养学生以下能力:

1.基本能力。除了所有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学习能力、表达交流能力、综合运用知识的技能外,知识产权本科学生还必须重点把握专利文献检索、专利地图制作、商标查询的基本方法,并熟练运用。该项能力是知识产权人才的低阶要求。

2.实践能力。主要指独立分析知识产权实务的能力,在熟练检索查询的基础上,能够独立分析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具备在实务机构开展工作时最快熟悉业务的能力。

3.系统性思维能力。系统性思维能力是指对事物的宏观把握和整体思考的能力,是学生思维成熟的标志。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将综合处理、诉讼、管理等诸多实务问题,系统性思维模式能够正确划分事物与外在环境的边界。

二、现行知识产权本科课程设置的问题

1.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各高校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课程体系,大致可以划分为基础法学类、知识产权法学类、知识产权管理类、理工科基础类四大板块。各高校的培养方案在这四类课程的比重不同,但基本的做法为:①开设主干课程:即知识产权法学课程和知识产权管理课程;②开设两类基础课程:一类为经整合和压缩14门法学类核心课程,即精简而成的基础法学类课程;另一类为理工科基础类课程,包括工业设计、机械制图、物理等。这样课程设置的结果是:一方面,知识产权专业学生的课程压力大,对于压缩后的法学基础类课程,没有精力自主深入理解和掌握,导致法学基础不牢。同时,宽泛的理工科基础课程,无法让学生建立起某一类理工专业的专门知识体系,以适应今后进入该行业的需要。另一方面,对学生的就业、深造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大量缩减的法律类课程,削弱了该专业学生的法学知识基础,不利于学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法学类研究生入学考试。

2.课程设置偏重理论教学在实际课程教学方法设计中,对基础课程和主干课程未作区别对待,都以理论教学为主。例如:在主干课程中,注重讲授包括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而忽略对知识产权规划、转化等与商业和科研实践联系紧密的内容讲授和实验设计。

3.师资学缘结构单一、类型不足。知识产权人才有多种类型,而现有教育培训机构的师资能够培训的主要是法律型的知识产权人才和综合型的知识产权人才,明显缺乏培养科技型知识产权人才和专项知识产权人才的师资。师资队伍中,专职教师较多,很多老师没有知识产权实际工作经验,缺乏跨学科背景。同时具备法律、经济、管理、技术、外语等五项知识的教师缺乏,影响了我国知识产权本科人才的培养质量。

三、改革知识产权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措施

1.制订合理的课程大纲。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知识产权方面的基础人才,即定位于学生的知识产权专业素养,以具备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为目标,为学生今后从事各类专门的知识产权实务工作和继续深造打好基础。既区别于知识产权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也区别于全能型的知识产权人才的塑造。因此,需要有针对性地培养某一方面或某一行业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收缩过宽的知识面口径。在综合考虑高校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市场的需求,以及高校既有的学科优势、师资队伍特色以及办学条件的情况下,解决好法学知识与其他学科知识复合的问题,有意识地设计好各类课程的比重关系,明确课程主干的知识体系。

2.优化课程结构和学时结构。按照通行的做法将课程体系分为法学类、管理学类、技术类以及其他学科,并按照这种板块来安排学时,这种做法并不合理。通常法学学科课程包括主干的知识产权法律类、以及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基础法律课程;管理和经济学科课程包括主干的知识产权管理,以及基础的管理学、运筹学、经济学、工程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学等管理和经济基础课程;技术类学科课程包括物理、化学、电子技术基础、机械设计基础、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理工科基础课程;其它学科课程包括文献检索与利用、信息科学导论等。这种划分方法是按照全才培养的目标来进行设计的,不利于学生选择感兴趣的专业领域进行发展。合理的做法是,将这些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个板块,在必修课中体现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基础、知识产权管理知识基础、以及方法实务课程。而在选修课中,体现学生的兴趣特长,学生可以选择原来第二板块中的会计作为自己将来发展的领域,也可以选择原来第三板块中的电子或计算机作为深入研究的领域。如此,就不用浪费时间粗浅广泛地涉猎所有领域的知识,而是有针对的及早地塑造该领域的知识产权技能。

3.注重实践课程的开设。实践课程是培养“知识――实践”型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重要环节。课程设计中应当适度增加教学实践和实验环节的比重,在实践课程环节中,培养学生知识产权技术、管理和法律实务方面的实践能力,以匹配知识产权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可以通过各种类型论文的写作和课题的研究,来提高学生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和研究专门问题的能力;对接包括政府主管部门、法院、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实务机构,寻找课题的研究方向,建立稳定的专业实习场所,为学生提供多种实践机会和多样化的学习平台。

4.加强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实务型兼职教师聘请知识产权实务人员担任兼职教师,这是美国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我国可以借鉴这种做法,聘请知识产权实务人员为兼职教师,讲授知识产权管理实务、知识产权诉讼实务等实践型课程,以及担任认识实习、毕业实习的指导老师;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的实务人员来校举办讲座,以拓宽学生视野,活跃学生思维;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请法院的知识产权庭在学校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案件,让学生对案件的审理过程有直观的学习。鼓励教师到企业、政府相关部门、法院等实务部门进行调研,获取实际经验。

参考文献:

[1]李玉壁.我国知识产权教育及政策研究[J].教育研究,2005,(5):59-60.

[2]王国金.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高校知识产权教育[J].中国高等教育,2006,(20):4142.

[3]胡开忠.当前高校知识产权教学改革的方向[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6.

知识产权专业篇(7)

一、加强对新闻学大学生普及知识产权的紧迫性

1.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在经济国际化的新形势下,网络技术发展迅速,知识经济开始进入百姓生活,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显重要。对在校大学生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知识,让学生了解知识经济中的知识产权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懂得尊重他人的智慧成果,这是新时期大学生应有的素质。新闻学专业学生是未来中国传媒的主要力量,知识产权素质应为其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知识产权是创新的产物,知识产权素质教育可以训练学生保护、运用创新成果的能力。

2.是时代的需要。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成为社会人力、资金、自然资源以外最重要的资源,它作为一种包含财产权内容的民事权利,它保护的对象是无形的知识、是创造性的智力成果。知识产权素质就是运用、创造、保护、经营知识成果的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传媒成果的产权化是知识经济时代的根本特征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创新的成果知识只有实现产权化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大学生毕业走向社会,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知识产权问题。

3.是传媒产业发展的需要。在日益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传媒业如何应对WTO环境下的传媒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是一个迫切需要重视的问题,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媒体与法治研究室主任王军副教授认为,我国传媒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个方面的问题和难点:一是传媒业缺少代表广大作者利益的知识产权联盟组织。在西方国家,这种中立的知识产权联盟组织发挥着重大作用,可以有效地为作者维权,如法国的记者协会、美国电影家协会、英国演出权利协会、日本的文艺著作权保护同盟等。二是传媒业的领导层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淡漠。知识产权在领导嘴里或许是经常提到的词,但是真正落实到知识产权保护或者说要投入去研究这个问题,有很多单位的领导就不是很重视。三是传媒业从业人员普遍缺乏系统、完整的知识产权教育训练。

二、现有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现状及弊端

1.在专业设置下,把知识产权专业归属于法学系列,忽视了对理工类、综合类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在中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起步较早、培养人才数量较多、师资力量较强、社会影响力较大的第一“梯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第二“梯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所、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第三“梯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西安交大知识产权中心、上海交大知识产权中心、中山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西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重庆工学院重庆知识产权学院、山东大学等等都未涉及理工类、综合类大学。 根据有关专家对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11所在我国有影响的理工类和综合类高校的调研统计显示,上过知识产权课程的学生不到学生总数的5%。

2.师资资源不足,理论水平有待提高,教学方法单一,重理论、轻务实。在教学中,一般以理论教学为主,注重教授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较少涉及知识产权管理、转化、自然科学、生物技术等内容,而且教学方法单一。

3.教材编写良莠不齐。目前,知识产权教材种类繁多,各个学校的教师,不管是否从事知识产权专业都来编写教材,造成教材质量良莠不齐,某些观点不一甚至相左。

三、加强对新闻学大学生普及知识产权素质基本知识的对策措施

1.改革高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内容体系。在课程设计上,首先应注重内容的系统性和前瞻性,除介绍传统的专利性、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内容外,还要讲解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生物技术知识发展等热点问题,既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教授,更要重视知识产权创造、投资、管理和运用的相关知识传递,并充分利用典型案例教学法以及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来增强授课的生动性和直观性。

知识产权专业篇(8)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于平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科技革命的加速推进,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国际社会更加重视知识产权,更加重视鼓励创新。

国际商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主卫·科里什表示,国际商会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使用者,并能从工商业界的角度给世界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提供建议。

中国贸促会会长万季飞在10月底召开的“国际工商知识产权研讨会”上表示,在政府的努力推动下,中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水平得以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持续增强。

对于今后的工作,他建议:第一,以国际商会为合作平台,建设全球性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长效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第二,加强各国贸易部门和知识产权界的合作,防止知识产权沦为设立贸易壁垒的工具;第三,通过国际合作加强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人才培养。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张伟此前在接受《中国对外贸易》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世界范围内贸易主义抬头及形式翻新的情况下,单一机构或企业无法抵御贸易保护行为,只有政企共同努力,才能有成效。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作为中国工商界的代表组织,将代表中国的商界发出声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专业篇(9)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发展

2009年6月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原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罗东川法官,发表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发展”主题演讲。该部分演讲由本专业委员会执委庞正中律师主持。罗东川法官的演讲主要分三个方面:一是,对于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以及形成法官、律师职业共同体的一些看法;二是,在国际大背景下,探讨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问题;三是,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最新进展。

1. 律师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作用

对于律师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作用,罗法官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并且认为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中,律师仍大有所为,律师不但应该介入知识产权的纠纷,更应该介入整个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始终。当然,现在的律师队伍中,高素质的、有国际背景的律师还是非常欠缺,因此大家应该通过每一个个案扎实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在这个前提下,立法司法机关应该通过相关的法律和法律适用保障律师的基本权利。同时,法官和律师之间应该形成一种平等的职业共同体的观念,通过律师协会这个平台,进行交流。律师站在法律适用的最前线,因此在制定司法解释的时候,也特别应该听取律师的意见。只有相关的法官和律师都共同努力,知识产权保护的事业才能获得进步。

2. 知识产权的发展与国家核心竞争力

在当今的国际竞争中,知识产权的发展已经成为了衡量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标志之一。因此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必须要以增加国家的实力和竞争力作为首要前提,贯彻于战略的每个方面。一方面要明确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一种私权,更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管理,对于整个国家的gdp增长有极大的影响,确立知识产权工作关系国家利益的观念;另一方面则需要以全球的视角来看待知识产权,了解国际标准。对此,我国近年来主要取得了这几点经验和教训。第一,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建立,知识产权得到国家领导和全社会的重视;第二,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将国内法与加入的一些国际条约相统一;第三,知识产权保护实行的“双轨制”富有成效,但也是政府的负担;第四,执法标准的统一尚需要制度完善和各方面协调。

3.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

最后,关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容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进展,罗法官主要谈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与政策体系;第二,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工作及执法体系,注意各部门的配合;第三,企业要学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第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培养专门的知识产权人才;第四,对于知识产权纠纷,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第五,建立知识产权案件的数据库;第六,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通过证据交换、依法合理确定赔偿额度等制度和方法,切实保障权利人的权利;第七,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以及在现有情况下完善再审制度;第八,加强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第九,民事、行政、刑事三大诉讼制度以及法院的不同业务庭对于知识产权管辖权的协调;第十,知识产权领域的不正当竞争以及恶意诉讼的判定及解决。

在演讲结束后,罗法官又就统一商标、著作、专利等的行政管理,商标、专利人参与知识产权诉讼,专利侵权案件司法解释的出台等问题,回答了与会律师的提问。

(二)深入展开对专利法律业务的研究与讨论

按照会议的议程2009年6月16日下午,原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程永顺做了专利法律业务的讲座。该部分内容非常丰富主要涉及十几个方面。

1. 专利案件诉讼管辖问题

在专利案件诉讼管辖部分,程法官做了总结。专利、商标、行政案件在xx年专利法修改后对管辖问题,法院做的重新划分,由民五庭和行政庭共同管辖。专利在去年(xx)《专利法》修改的时候,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两个庭审理同类案件的时候标准不一样。

2. 实用新型检索报告问题

知识产权专业篇(10)

为了完善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加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议如下:

一、采用选修课、必修课、网络课程以及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在高校中面对不同专业学生普遍开展知识产权普识教育,加强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大幅度提高高校学生知识产权意识。

二、知识产权教育是为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因此应该研究建立高校、政府、企业协调合作的知识产权教育机制,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三、知识产权教育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实践性,因此高校应该开门办学,加强实践教育环节。高校应在知识产权基本理论课程的基础上,增加在内容上具有较强实践性的课程。加强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合作,建立知识产权教育实践基地,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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