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安全论文汇总十篇

时间:2022-04-09 04:11:24

能源安全论文

能源安全论文篇(1)

探求安全事故的成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安全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经统计表明,其中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占据了事故总量的绝大部分,某些行业可能达到了80%左右,那么如何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这一问题,从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人的不安全行为来自人的思想和行为,归根结底是安全素质的体现,而安全文化是文化的一种,在人员安全素质的提高上正好可以发挥文化的影响力、激励力、约束力和导向力,在依靠现有技术、管理和制度手段等常规方法还难以控制或消灭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必须从安全氛围和文化熏陶的角度展开对人员安全管理的更新和改造,以弥补常规方法的不足,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安全生产。

1.2安全文化建设是建设“本质安全型”境外能源投资企业的主要措施

人是安全生产效益的创造者,是操作设备的劳动者,是制度的执行者,是本质安全“人、物、制度、环境”四要素中的最核心的要素,因此通过安全文化的建设,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系统中各种要素有机融合起来,实现思想无懈怠、制度无缺陷、设备无隐患、系统无死角、安全零事故,是境外能源投资企业建设成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必由之路。

1.3安全文化建设是“走出去”战略顺利实施的基本保障

“走出去”战略是实现我国经济与社会长远发展、促进与世界各国共同发展的有效途径,而境外能源投资企业便肩负着国家“走出去”战略执行的义务,那么境外能源投资企业怎样才能平稳、顺利地“走出去”,关系到安全的两个层面:一是安全地“走出去”;二是让安全“走出去”。

1)所谓安全地“走出去”,是指境外能源投资企业要保证所承担项目的人员安全、资金安全、财产安全、设备安全、设施安全等,概括起来也就是人、财、物的安全,这是“走出去”战略的最基础的层面,只有保证了人、财、物的安全,才能保证境外能源投资企业平稳、顺利地“走出去”。试想,如果某一境外能源投资企业连自己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都无法保证的情况下,怎能在境外立足,更别说实现“走出去”战略了。

2)让安全“走出去”,则是指,国内在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在安全管理方面也做出了经验,产生了较多较好的安全管理标准、安全技术规程,为了推广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同时加强我国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决策权,特别是境外工程企业,有能力、有义务,在输出资本的同时,积极推广安全管理标准、技术规程,推行安全经验。

2境外能源投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点

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应当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单从安全文化方面来说,我们可以采用“纵横结合”的方法,先了解安全文化建设的形态与层次机构的内涵和联系,横向结构体系包含观念文化、管理与法制文化、行为文化和物态文化;纵向结构体系包含安全文化的形态、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体系和安全文化建设的模式和方法。

2.1正确的安全观是安全观念文化建设的基础

安全观,即是对安全的作用、地位、价值等总的看法,虽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位对安全的作用、地位和价值的看法总是表现的千差万别,但安全观总有一个趋向性,那就是“安全第一”,即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看作是至关重要的大事,看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第一要义。对境外能源投资企业来说,把安全放在第一的位置,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局势、地区动荡,把安全工作看作是企业“走出去”的必要前提,只有建立了“安全第一”的安全观,才能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才能做好企业的安全工作,确保企业的平稳发展和“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实施。

2.2明确的安全责任是安全管理文化建设的保障

境外能源投资企业都比较重视安全,也会经常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来时刻提醒自己,但对“责”在哪里,“责”与“责”的区别是什么确无从答起,实际工作中就会引起职责不清,相互推诿,使安全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安全事故就会不断发生,这不是一个具有良好安全管理文化的境外能源投资企业所应有的局面。因此境外能源投资企业应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责任,建立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安全责任制,并确保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分工合理。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以及项目所在国安全管理要求,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安全事故就会减少。

2.3遵章守纪是安全行为文化的良好表现

在我们重视安全的同时,也经常听到和看到一个个不安全的消息,在我们身边也时常有不安全的事故出现,追根究底,不难发现,很多事故的根源在于违章违纪,在于没有很好地落实规章制度,这一点可以从安全理论上加以证明。安全管理学认为:导致安全事故的原因不外乎人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主要、直接的原因,这其中的主要表现就是不遵章守纪,可见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能源安全论文篇(2)

价格反映供求关系,要探寻粮价上涨的真实原因,首先要考察粮食市场的供求问题。从统计数据可见,近十多年来,世界谷物、小麦、稻米和玉米的产量逐年上升,大米和小麦的年均增长率都在1%以上,玉米在4%以上;同时消费量也在平稳增长,消费年均增长率与产量的年均增长率十分接近,个别年份消费增长率还略低于产量的增长率。虽然2000年后,世界粮食库存呈现出渐进式减少的趋势,但仍在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的消费库存比17%~18%的安全线以上。这些数据表明,最近十几年的世界粮食市场供需基本平衡。其次,判断以“玉米制乙醇”为首的生物能源开发是否导致了世界范围内的粮食供需失衡?数据显示,2006和2007年,美国分别用5340万吨和6500万吨玉米生产了乙醇,但2004-2007年美国的玉米出口量一直增加,其中2007-2008粮食年度还以7680万吨的出口量达到历史新高。这说明美国玉米产量的提高足以应付生物能源开发带来的玉米市场的供需矛盾。更为重要的是,在此次全世界感受强烈的粮价危机中,恰恰是玉米价格涨势比较平稳(见表1)。

2007年3月-2008年3月期间,小麦的价格涨幅超过了130%,而作为生物能源(燃料乙醇)主要原料的玉米的价格涨幅不足40%,充分证明了生物能源对世界粮价危机的影响很小,不可能是“主要原因”。

粮食价格上涨的原因

时至今日,粮食价格已明显回调,对于当初的上涨原因,可做如下总结:

(一)市场的正常周期性波动被夸大

数据表明,1995-1996粮食年度国际市场粮价升至历史最高,同期全球粮食生产达到低谷。1996年以后,国际粮价走势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1996-2000年,粮食价格处于下行阶段,并于2000年跌至近20年来的最低水平,比1995-1996年度的历史高位下降了55%~65%;2001-2004年,是粮价的低位盘整阶段;2005-2008年上半年,粮价逐步回升并达到新的历史高点。

鉴于国际粮价的长期过低,2005年以来粮价的渐进式上涨,在某种程度上是市场规律的正常表现。然而追求新闻效应的媒体却对粮价上涨及其原因做了略显片面的报导,造成并加剧了社会的恐慌心理,对粮价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国际能源价格上涨提升了粮食的生产成本

通过长期研究历史数据,不难发现国际粮食价格与石油价格呈现明显的正相关,全球的粮价和石油价格几乎同步涨跌。其缘由不难理解,因为粮食种植、加工和运输过程中需要化肥、农药、塑膜和农业机械,化肥等是石油的衍生品,农业机械需要消耗柴油和电力,油价的上涨必然增加粮食生产成本。由于粮食的需求具有刚性,成本的上升注定会抬升价格。

(三)金融危机中出逃的资金扰乱粮食市场

自2007年夏天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性金融危机以来,欧美股市屡屡下挫,金融市场动荡不安。欧美等国家多次下调利率,释放出大量的“热钱”。由于股市低迷和美元疲软,存在上行预期的农产品市场成为这些出逃资金的新流向。据新加坡《星岛日报》报道,2007年商品指数基金通过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持有的玉米、小麦、大豆等期货合约增加了29%;而据芝加哥农业资源公司统计,2007年11月份到2008年4月,对农产品期货市场的投资已从250亿美元猛增至650亿美元。大规模频繁交易使得粮食价格和波动率都创出历史纪录,华尔街的投资家们一度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粮食囤积居奇者。

更能反映世界粮食市场有非正常资金进出的,是国际粮食价格的迅猛回落。以2008年7月国际清算银行研究报告宣称“次贷危机影响被低估”和拥有150年历史的雷曼兄弟公司申请破产为标志,次贷危机从2008年6月以前的金融系统危机阶段进入了7月以后的实体经济危机阶段。此后全球性的通货膨胀预期已不可能存在,投资者增加资本效用的主要方式也从增值转变为避险。在这个时期,虽然没有任何国家宣布减少用于生物能源的粮食数量,但国际粮价却出现了戏剧性的大幅回落。FAS(美国农业部海外农业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11月初主要粮食作物的市场价格相对于各自的最高价跌幅都超过了40%(见表2),而且如此巨大的下跌都是在2008年第二季度以后突然出现的。这只能是投机者抽逃资金所致。

粮食安全问题的解决建议

(一)全面认识并积极对待生物能源

生物能源清洁环保、可再生。不论是欧美发达国家,还是巴西、印度、马来西亚、阿根廷、尼日利亚等发展中国家,甚至委内瑞拉等石油出口大国都非常重视对生物能源的开发和扶持。我国曾在2006年出台四项财税政策,大力支持生物能源产业的发展。此后,因为顾及“生物能源威胁粮食安全”的舆论,生物能源的发展受到了限制。但实际上,这种舆论忽视了生物能源对于粮食生产的正面作用:一方面,农业及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会因生物能源的需求而提高,有利于刺激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以及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另一方面,农民“卖粮难”的可能性会因此变小,有利于粮食政策的长期稳定和粮食的持续增产。此外,开发生物能源并不一定要消耗大量粮食,如巴西主要使用甘蔗,马来西亚主要使用棕榈油,中国可以主要使用薯类等非粮作物或农作物秸秆。总之,随着技术的成熟与成本的下降,发展生物能源既能控制环境污染,减轻对石油资源的依赖,又能推动农业产业链的发展,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现实选择。

(二)坚定不移地推行农业改革

“粮食安全”问题的出路在于提高粮食产量,而不是限制出口、压低粮价。保证和提高粮食产量的根本途径则是维护和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这必然要求粮食价格,即粮食相对于工业品、服务等的相对价格,要适时适度提升。实际上,农产品的供给完全不存在垄断,也不存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农民协议一致抬高农产品价格的可能性,因此,粮食等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只是供求平衡的正常表现抑或通货膨胀的中间环节。一切直接限制农产品价格的措施,只能压缩农民的利润空间,迫使农民减少粮食生产并且把预期升值的农产品作为“金融资产”囤积起来,进而在减少农产品供给总量的同时增大涨价压力。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印度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的名言:“粮荒和饥荒从来不会因气候原因而产生,更多是人为因素,即政府对自由市场的人为干预。”——说的正是这个道理。面对中国有13亿人需要吃粮的客观实际,中国必须比其他国家更加坚定地坚持农业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寻求从根本上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途径。在此过程中,一切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产业,包括生物能源产业都应当鼓励而不能打压。

(三)关注金融与粮食市场的相互作用

本轮粮价危机再一次提示,如今粮食的期货和现货市场都已成为国际游资逐利的重要场所,金融机构有必要更加关注粮食市场,建立健全监测评估体系,尽早发现异动,提示风险。当前中国还应当研究增加粮食期货的种类和数量,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和规避风险的作用,给粮食生产者和经营者以更多选择,给国家宏观调控以更大空间。

参考文献:

1.财政部.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非粮引导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282号,2007

2.庾晋.生物燃料的主要作物及经济性分析.中国新能源网,2008

能源安全论文篇(3)

(二)石油消费和进口依存度大幅度提高,进口来源单一。我国从1993年成为石油的净进口国以后,石油进口量逐年增加,对国外石油资源的依赖程度日益扩大。对外依存度从1995年的7.6%增加到2005年的42.9%。2002年,我国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石油进口国。2007年1—9月我国进口原油和成品油超过1.5亿吨,其中进口原油12407万吨,同比增长13.6%,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石油的进口量将超过5亿吨,对外依存度将到70%。石油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石油资源将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目前,中东地区是我国石油进口的最主要来源地,其中50%来自中东,这些石油全部通过海上运输运抵我国,其中有80%要经过马六甲海峡。能源运输通道受到国际恐怖主义、海盗活动猖獗及美日制海权的多重制约,因此,石油来源和运输通道都极易受制于人。

(三)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效低,污染严重。目前,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为:煤炭占69.9%,石油占25%,天然气占2.8%,煤炭所占比例远远高于世界22.5%的平均水平,而天然气、核电及可再生能源所占比例又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能源结构极不合理。由于煤炭所占比重过大,煤炭使用技术水平低,不仅浪费了大量能源,而且使环境日益恶化。

(四)可再生能源没有得到高效、充分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世界各国都在积极采取的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手段之一。我国有较为充足的可再生能源资源。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可开发的水电资源居世界首位,我国有丰富的核能资源,风能、氢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资源也居世界领先地位。但目前除水电得到相对较好的开发利用外,由于技术开发水平、使用成本等问题,可再生能源在我国能源消费构成中不到2%,远远低于8%的国际平均水平。因此,我国可再生能源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我国的能源安全战略选择

(一)多途径、多元化控制石油资源。在世界石油资源日趋短缺的情况下,石油资源的分布也是不均匀的,其中,中东地区就占到57.4%,排名前五位的国家也集中在中东。美国通过两次海湾战争已基本掌握了对中东石油的控制权;日本也在利用资金优势积极加强同海湾国家的合作;俄罗斯也正力图重返中东,显示昔日超级大国的影响。

目前,我国50%的石油从中东地区进口。而中东政局风云常变幻,全部依靠油轮通过海路运输,线路漫长、国际局势动荡和中国海军的实力均无法保障运输线路的安全,输送通道已成为我国石油安全的一个瓶颈。无论从地缘位置还是从供应和运输的安全上看,与中东、非洲相比,中亚无疑是中国理想的石油供应源。这些地区因为与我国接壤,且可提供相对稳定的资源,应成为我国投资和获取海外能源的首选战略要地。“中亚能源战略”可减少我国对中东石油的依赖,增加能源安全系数;同时,能源纽带可加强中国和中亚国家的互信,保证国家西部边境的安全。目前,已建成的中哈输油管线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条不经过第三国与市场直接相连的国际原油长距离输油管道,按照协议,管道运营初期年输油1000万吨,2010年升至2000万吨。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将各提供50%的输油量。据介绍,此条中国西部的石油运输大动脉还要往西一直修到里海边,届时长度将是目前线路的三倍。中哈石油管道的建成将为我国提供一个长期、稳定的陆路能源供应来源。

2006年8月,中国与委内瑞拉签署了能源合作等一揽子协议。目前,中委之间加强能源合作对我国摆脱对中东石油的过度依赖,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石油进口战略无疑大有帮助。因此,我国政府应大力支持国内有条件的石油企业尽快“走出去”,参与国外油气田的勘探开发,建立稳定的海外石油生产和供给基地。积极拓展国际能源的多边合作机制,谋求多元化的发展方式。这样,我国就可以逐步分散目前主要依赖中亚、中东等地的石油进口格局,实质性缓解地缘政治而引发的能源进口风险。

(二)建立完备的石油储备体系。由于屡屡受到石油危机的打击和世界错综复杂政治经济关系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组织实施石油储备计划。美国花了近10年时间打造石油储备体系,其中包括颁布《能源政策和储备法》、实施战略石油储备计划等,目前美国的石油储备量已达120天的使用量。日本99.7%的石油是从国外进口,其中80%以上来自中东。自从上世纪70年生第一次石油危机后,就开始重视石油储备量。目前,日本的石油储备量已相当于160天的使用量。英国、德国、法国等国家也建立了大量的战略石油储备和商业石油库存,欧盟也建议欧盟成员国增加石油储备,将储备量从目前的可供使用90天提高到120天,并希望欧盟成员国尽快建立天然气储备。

目前,我国石油储备计划已启动,2004年6月,石油储备基地开始建设。至2008年底,首批选定的四个石油储备基地——镇海、舟山、大连、黄岛将全部完成注油。第二批石油储备基地的选址也已基本完成,甘肃兰州、新疆鄯善因可利用便利的中哈原油管道注油料将进入第二批名单。同时,第三批石油储备基地亦在规划中。兰州、鄯善进入第二批名单意味着国家有关部门已将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建设的范围从沿海扩大到内地,特别是将油气资源丰富的西部纳入其中,这将明显降低储备风险,更好地保障国家能源安全。2010年中国石油储备目标是超过30天的使用量。我国石油储备下一步的发展计划应是进一步完善石油储备制度,合理石油储备布局,丰富石油储备方式,降低石油储备成本,逐步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石油储备体系。

(三)科学合理地配置能源结构。第一,依靠技术创新,充分利用煤炭资源。我国能源探明储量中,煤炭占90%以上,这种“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特点决定我国能源生产以煤为主的格局将长期存在。目前我国洁净煤技术已有很大发展,特别是煤炭气化技术。从近期看,利用现有煤炭气化技术使煤炭转变为合成气,可为电力提供清洁的燃料,并促进煤化工的发展。从长期看,可利用煤炭大量生产氢气,这样不仅会大幅度减轻煤炭燃烧产生的各种常见污染物的排放,也会有效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与此同时,应采用先进的燃烧发电技术,大力发展坑口电站,在终端能源消费中以电代煤,这样就可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第二,大幅提高核能消费比重。核电是一种不排放任何温室气体的高效和耐久能源。目前,全球核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17.1%,发达国家比重更大。而中国仅占1.8%以上。我国有丰富的核能资源,天然铀及其加工能力已初具规模,核燃料循环工业的各个环节相互配套。目前,在工程设计方面,我国已具备30万、60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的自主设计能力,部分掌握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的设计能力。在设备制造方面,可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0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成套设备。2008年11月,广东阳江核电站正式开工,以此为标志,我国核电建设进入了加快发展的新时期。第三,以气代油、以气发电。天然气是石油的最佳替代品也是化石燃料中是对环境污染最小的一种。我国天然气产业的发展方向应是:以气代油、以气发电和城市气化,技术措施是:合理规划“西气东输”管线的布局,加强油气资源的开发能力。第四,大力发展风力发电。2007年,我国风电装机累计已达605万千瓦,在建的420万千瓦,风电规模居世界第五位。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的风电定价政策尚未完全落实,电网配套建设滞后于风电场建设,国内大型风电机组的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的措施是:加大政府的政策扶持力度,理顺风电价格;加快百万千瓦风电厂的建设,带动风电设备研发制造产业的发展,尽快形成每年1000万千瓦的自主装备能力。同时,要科学规划,重点建设甘肃河西走廊、苏北沿海和内蒙古三个1000万千瓦级的大风场,打造“风电三峡工程”。按此发展速度,2008年风力发电装机可达1000万千瓦,2010年有望达2000万千瓦,中国将建设成为世界最大的风力发电国家。

能源安全论文篇(4)

震惊世界的“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全世界的人们,无论你出自什么立场,无论是从震撼、悲痛、还是幸灾乐祸之后,都不得不开始思考着一个更加深刻的问题:它究竟将给世界带来什么后果,给我们自己带来什么后果。正如一位将军说的:“911事件”对于世界意味着:坏蛋将可能不择手段,不择时机,不惜代价,从任何一个可能的方向,采取任何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发起攻击,中国也难以幸免。 世界上许多专家都认为,“911事件”将改变人类文明的进程。不仅改变人类的战争观,也将改变人类的安全观,直至影响到许多社会经济形态。 对于这一事件的深远性,必须引起充分的认识和警觉。这不仅仅是军队和国家安全部门的事情,也是每一个可能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共安全利益的职能和生产部门的基本责任,特别是电力行业。 在我国能源行业,尤其是电力行业是否已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深入反思?有没有从中吸取什么经验教训?有没有采取有效的应变措施? 能源是人类文明的基础,而电力是现代文明的支柱,可以说没有电力,社会将陷入瘫痪,文明将回归原始,其后果不堪设想。南斯拉夫就是最好的一个例子,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狂轰烂炸了数月,南军民还能同仇敌忾誓与北约周旋,几乎使美国和北约盟友一时陷入困境,谁料竟然是几枚廉价的石墨炸弹彻底改变战争的进程,当主要电力系统被石墨炸弹破坏后,南斯拉夫的抵抗很快失去了老百姓的支持,米洛舍维奇不得不从科索沃屈服撤军,最后竟落的被国人出卖的下场。 中国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首都是整个国家的心脏,是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如果北京被瘫痪了,整个国家将可能陷入混乱,有什么方法可以瘫痪北京?毫无疑问,最简单廉价的方法就是切断北京的电力供应。北京外埠供电超过60%,几年之后将超过70%。主要通过几条50万超高压和22万高压输电线路从山西、内蒙和河北北部的大量发电厂提供电力。恐怖份子或敌对势力集团只要几十公斤炸药,就可能同时将几个50万高压线路的输电铁塔炸倒,其破坏足以将整个电网拉垮,北京将陷入一片黑暗。如果系统反应不及时,发电厂也将受到致命的破坏。电网一旦被重创,至少在短时间内难以恢复。 事实上,不要说是恐怖袭击,就是自然灾害北京电网也不一定能够安全应对。从山西、内蒙接入北京的几条50万和22万输电线路几乎同跨一个地震断裂带和相同的气候区域,一场地震或大雾,就可能造成北京的供电系统破坏。 一旦出现这一局面,就意味着首都的几百万人口被困在高楼之中,没有水、没有电、没有燃气、没有电话、也没有电视,甚至无法用厕所。上上不去,下下不来,交通系统一片混乱,国家机构无法正常运转,中央政府不能正常工作,整个国家将为之出现什么样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相比之下,北京的脆弱性,决不亚于南斯拉夫和纽约。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靠鸵鸟政策也是无济于事的。任何一个敌对势力集团或者恐怖组织,甚至是一个独立的歹徒都可能采取类似的攻击,谁能保证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谁又能保证发生这种恐怖袭击后,电力部门仍可以确保首都的安全供电?如果恐怖份子的攻击发生在奥运会期间怎么办? “911事件”告诉我们“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一定要防范于未然,决不能让这一局面出现。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法承担这一责任。 既然问题如此严重,那么为什么不在北京周围建电厂?事实上,北京已经到了既没有可供发电的水源,又没有发电厂排放污染的空间,甚至已经找不到一片合适建设大型发电厂的土地,北京没有条件建大型电厂是专家们基本一致的看法。 北京的电力安全问题还有没有解决办法?可以肯定的说是有的,而且这把钥匙不仅能够解决安全供电问题,还能有效解决因大量使用电空调带来的日益严重季节性用电高峰问题,同时连带一揽子解决大气环境污染和天然气利用季节峰谷差问题,以及减少政府用于采暖的补贴和公共能源设施投资等多种问题。也就是说,在发电不增加用水,不使用土地,不需要政府增加补贴和投资,同时改善环境的前提下,解决北京的电力供应安全问题。这就是国际上正在大力发展的以用户侧的楼宇、小区热电冷联产系统为核心的分布式能源供应体系,也就是被专家所称的:第二代能源系统。 所谓“第二代能源系统”就是:在一

能源安全论文篇(5)

论文摘要:1965年以来世界电网最严重的大停电都发生在自由复杂、不分层、不分区、负荷任意转移的电网结构,同步网愈大,大停电的范围愈大。最典型的是2003年美加大停电,波及美加多个洲的5000万人口,有史以来最大的超过7,000万千瓦负荷损失。我国八十年代贯彻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包括技术导则)以来,建成了分层分区的可靠电网结构和建立了防止大停电的三道防线,20多年来完全防止了大区范围的大停电。无论由原定的全国特高压联网或后改为华北-华中-华东特高压联网,实质上都是违反现行安全稳定导则,破坏己有的分层分区结构,不安全、不经济、不环保、危害深远。我国最高层的科研部门试图通过美化宣传特高压联网,称它仍然遵循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又称它采取分层分区布局、 根本不符合事实,这是实是求是的科学研究吗?因为电网结构是安全、可靠的基础,任何计算、仿真和控制预想都不可能改变结构的基本性质,更不可能通过安全对策研究就能解决特高压联网的不安全、不可靠的根本问题。 论文关键词:交流特高压;直流输电;电网结构;负荷转移;失步振荡 ………………………………………………………………………………… 2006年11月国务院领导批示“特高压一定要充分论证”,“要进一步研究论证特高压的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和对环境的影响等有关问题”。 为了论征,我们从40多年世界上最严重的电网大停电总结交流同步网的规律,最严重的大停电都发生在甚么样的电网结构?而且通过20多年来我国电网之所以能保持安全可靠的事实来判别特高压电网能安全、可靠吗?祗靠科研部门计算、仿真、控制预想作安全对策研究是不实际的,祗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一. 世界电网大停电的规律 重点分析了四十多年世界上最严重的九次电网大停电(每次损失800万千瓦以上): 1965年北美纽约大停电 - 损失 2,100万千瓦 1978年法国电网电压崩溃 - 2,900万千瓦 1982年加拿大魁北克大停电- 1,547万千瓦 1982年瑞典电压崩溃 - 1,140万千瓦 1987年日本东京电压崩溃 - 817万千瓦 1996年7月美西部大停电 - 1,058万千瓦 1996年8月美西部大停电 - 3,050万千瓦 2003年意大利大停电 1,421万千瓦 2003年美加大停电 - 7,000万千瓦 上述每一次大停电事故内容都己列在2006年4月26~27日北京“中国电力工业中长期发展与改革研讨会”会刊(中文)和2006年巴黎“国际大电网会议(CIGRE)”B5-207文章中(英文)。主要大停电的发展规律如下: (1) 线路过负荷跳闸或故障(如碰树)跳闸,负荷转移到并联的线路,特别增大无功损耗、电压下降,更易连锁反应的引起更多线路过负荷跳闸和更大负荷转移。 (2) 大量的负荷转移且叠加在联系阻抗增大的并联回路上,由於无功损耗突增,引起电压崩溃。 (3) 同样原因,同时或继而引起稳定破坏。 (4) 线路和发电机保护在失步振荡时乱跳闸,线路断开的都不是预设的解列点(自由联网根本无法设解列点),系统四分五裂,结果发电、用电不平衡,最后大停电。 从世界电网大停电的实践总结出直接影响电网安全的关键问题如下: (1) 电网结构是保证电网安全的基础,上述大停电都发生在自由、复杂的交流同步电网结构,和我国相比就是发生在不分受端系统、不分远方电源、不分大区間联络线,不分层、不分区的任意通过电网送电网的交流同步网上。 (2) 一个自由联网的交流同步网,即使研究任何高深的控制方法,它也是不受控制的。例如线路故障必然负荷转移、增大无功损耗、又叠加在联系阻抗增大的回路上,造成电压崩溃/失稳振荡。这些问题是由於电网结构的性质决定的。 (3) 交流同步网愈大,线路愈长,愈会出现复杂的技术问题,电压崩溃和失稳问题愈严重,一旦发生将立即波及全网,有发生整个同步网大停电的高风险。 (4) 直流输电不受交流同步网失稳振荡影响,如2003年8月美加大停电事故中,2002年投入的新的VSC直流输电使纽约长岛很快恢复用电。美国西部WSCC连续三次大停电都

能源安全论文篇(6)

关键词: 日本海上能源通道安全/亚太区域保障机制/海上恐怖主义 内容提要: 日本是一个能源主要依靠海外进口的国家,为了确保经济的发展和安全,日本力图构建完整的海上能源通道安全法律保障机制。以国内能源基本法律、政策和相关反恐怖法案为基础,依托海上自卫队和海上保安厅等强有力的执行机构,日本能源安全战略以日美合作为基础,多方开展双边合作。同时,日本还积极致力于建立地区性的能源通道安全保障机制,通过联合地区反海盗机制、打击海上恐怖主义活动来确保日本的能源通道安全。 日本是众所周知的能源短缺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原料和燃料如石油、天然气、焦煤等,国内几乎都不能自给,均依赖进口。日本不仅能源进口比重较高,且进口来源相当集中,主要集中在中东和东南亚。日本对海上通道,特别是马六甲海峡依赖严重。长期以来,日本一直高度关注海峡通道安全,马六甲海峡被日本视为“海上生命线”。近年来,由于中东局势的不稳定、恐怖主义活动猖獗以及东南亚海盗活动等因素的干扰,日本的海上能源通道安全日益受到威胁。 一、日本能源及海上安全基本法与总体战略 2002年6月14日,日本制定并施行了《日本能源政策基本法》。作为能源政策的基本性法律,它提出了实现能源稳定供给的基本目标,明确了日本能源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即在降低对特定地区石油等不可再生能源的过度依赖的同时,推进重要的能源资源开发、能源输送体制的完善、能源储备及能源利用的效率化,并对能源进行适当的危机管理,以实现能源供给源的多样化、提高能源自给率和谋求能源领域中的安全保障作为政策的基础,并不断改善政策措施。同时,该法律还明确了保障能源安全、促进国际合作的指导方针。这对于以后能源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006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公布了《国家能源新战略》,对日本能源战略作了重要调整,明确今后日本在能源、资源保障方面要更加积极,来源也要更加多元化。日本应增加从其在海外独立开发原油项目中的石油进口,以避免因国家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变化影响石油进口的稳定,减小石油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到2030年,日本将把本国公司在海外油田独立开采原油占本国进口原油的比例,从目前的15%提高到40%。 2006年12月,日本海洋政策研究财团和海洋政策委员会联合发表了《日本海洋政策大纲——寻求新的海洋立国》和《海洋基本法概要》。在海洋管理方面,提出应在内阁增设拥有职权并能强力推进海洋综合政策——“综合海洋政策会议”等的海洋组织机构,来调查、审议海洋相关政策及规划、调整海洋政策资源的分配方针、评价重要研究开发活动及其政策等;任命海洋政策大臣,以有效地统管专业性和连续性强的海洋政策,展开综合管理活动,推进海洋的综合性管理。 2007年4月20日,日本国会通过了《海洋基本法》,确立了旨在促进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确保海上交通安全的海洋基本政策。该法强调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孤岛”,认为“孤岛”对保护日本领海与专属经济区、确保海上交通安全、促进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以及保护海洋环境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07年7月20日,日本政府宣布正式实施《海洋基本法》,并同时成立“海洋政策本部”。这标志着日本已经基本完成有关加强海洋资源开发向海洋强国迈进的立法、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等基础工作。 为了保障本国的能源运输安全,日本对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战略物资——石油的进口,更重视发挥国轮的优势,规定由国轮承担全部运输任务,或者优先使用国轮运输,以确保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和能源的安全。对航运企业实行非常有利于本国船队营运的保护政策,在买、造船方面给予补贴和低息贷款,对本国商社租用本国船队也给予一定程度的税费减免。日本原油年进口量2.5亿吨以上,日本船东控制的大型油轮吨位超过了700万吨,可以满足日本80%以上石油进口的运输需求。 此外,在加强内港海运安全与管理措施上,2003年9月,日本响应美国“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构想”,批准了一系列对走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部件的飞机和船只进行拦截的方案。2011年1月,日本各主要港口设置港湾危机管理官,并均由海保厅相关管区的负责人担任,加大了海上和港口反恐怖力量的指挥和协调。2005年,海上保安厅与水产厅利用卫星技术建成了新的海上监控系统与海上图像分析系统,该系统可以全面监视“识别区域”内的船舶,并可根据数据资料对目标图像进行分析,提供及时、准确的情报信息。 二、日本海上安全与反 恐保障具体法律制度 (一)海上安全法律的具体规定。2001年10月29日,日本通过了《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简称《反恐怖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和《海上保安厅法修正案》。随后2003年4月通过了“有事三法案”:《武力攻击事态因应法案》、再次修订的《自卫队法修正案》以及《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案》。 《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规定自卫队可以为美军等提供补给、运输、医疗、通信等志愿服务,同时还可以提供搜救和帮助活动。活动区域包括日本领海、公海以及当事国同意的外国领域。《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的主要特点在于:首先,扩大了自卫队的活动范围。1999年通过的《周边事态法》只是规定,假如远东有事,日本自卫队的活动范围只限于日本周边公海。但2001年《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却将日本自卫队的活动范围扩大到了国际公海、天空和“当事国同意的外国领域”。其次,开辟战时派遣自卫队的先例和简化自卫队派遣的程序。首次在战时向海外派遣自卫队,这无疑是对本国专守防卫政策的正式放弃,是日本安全政策的重大转折。新法案规定政府可以先派自卫队出兵,然后在20日内取得国会事后承认。再次,日本放宽了自卫队武器使用标准,自卫队在认为必要时便可使用武器。 2001年,日本安全保障会议及内阁会议通过并发表了《关于落实反恐怖特别措施法的基本计划》,将反恐看作是份内的事情,积极参与防止与根除国际恐怖主义的活动,并决定在日本宪法框架内,最大限度地为其他国家提供援助与合作。 日本政府分别在2003年、2005年和2006年三次延长《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2007年《新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制定,海上自卫队的任务被限定为燃料和用水补给,并删除了须经国会批准的条款。同时,已失效的《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中规定的航空自卫队为供油活动提供的合作支援、搜索救助、灾民的救援活动等内容也被删除。 《自卫队法修正案》规定,自卫队可以进行治安出动也可以担负对驻日美军设施和自卫队设施的警卫。当发现敌方有发射弹道导弹的意图和征兆之后,防卫厅长官必须首先向首相报告情况,并请求拦截命令,然后首相再召开内阁会议研究讨论,批准防卫厅长官的请求。防卫厅长官得到授权后向有关部队拦截命令,部队实施拦截。2005年6月15日,日本再次通过《自卫队法修正案》,修正案对日本自卫队拦截来犯弹道导弹的法定程序进行了修改,规定防卫厅长官有权直接命令部队拦截弹道导弹。 《海上保安厅法修正案》规定,可以对可疑船只进行警告射击,甚至向船舶发动攻击。“海上保安厅在反复命令船舶停止行进,但该船员不予理睬,并抵抗其执行公务或企图逃跑的情况下,当海上保安厅长官根据该船的外观、航行的状态、船员等的异常举动及其他周围情况,对于此有关的情报作出合理判断,并确认上述情况完全符合该法所列举的事态时,而且海上保安厅或助理有相当充足的理由确信没有其他手段能够阻止该船航行,并在根据事态发展作出合理而必要的判断的限度内,可以使用武器。” (二)海上安全执行机构。自1977年日本实行12海里领海法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以来,日本在重点保障海上自卫队建设的同时,还相应发展了海上保安厅力量。海上自卫队对海上通道安全的保护体现在威慑和宏观层面,具体海上安全合作和海上通道保卫则由海上保安厅来完成。 近年来,海外派兵、参与反恐和反导等活动已经扩大了日本自卫队的实际职能。日本计划在今后几年内斥资3500亿日元更新海上自卫队计划舰队,目的就是为加强在东海海域的保护行动。2006年1月3日,日本以强化领空保卫为由,恢复航空自卫队战机在海上巡逻期间的空中交战权,成为日本派战机护卫东海能源开发行动的法律基础。日本海上自卫舰队主要担负海上机动作战任务,地方部队则担负近海防御任务如沿岸防御、基地警戒、反潜护航、扫雷、后勤补给、装备维修等。海上机动作战包括反潜护航、海峡封锁、保护1000海里海上交通线、水面打击、扫雷布雷等。日本将海上自卫队的主要作战兵力相对固定地部署在横须贺和佐世保等地。日本1000海里海上航运带的东侧列岛屏障也在横须贺警备区内,至美国的东南海上航线的反潜护航任务也将主要由部署在横须贺的部队承担。佐世保位于对马海峡的出口处,在佐世保部署重兵力,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战时控制和封锁对马海峡和朝鲜海峡,同时也是为了确保日本通向东南亚的西南航线的安全。 日本《海上保安厅法》规定,海上保安厅隶属于日本国土交通省,是执行政府海上命令、维护海上治安、预防海上犯罪、实施海难求助、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的专门 机构。海上保安厅反恐怖部队包括“特殊警备队”和“特别警备队”,都已参加东南亚反海盗巡逻和反恐活动的巡逻警戒活动。随着海洋问题的日益重要,日本海上保安厅不断调整任务重点,职责范围亦逐步扩大。加大“领海”警备巡逻力度,海上运输船舶的安全保障成为其安全防范重点。在维护海上治安方面,其主要负责海上警备工作,负责打击海上毒品、武器走私以及偷渡活动,维护正常的渔业秩序,防止外国船舶在日本领海内进行非法活动,维护海上法律秩序。在确保海上交通安全方面,其主要负责确保船舶航行安全,提高航运效率,防止在海上运输及渔业活动中发生海上事故,加强海上休闲活动的安全管理。同时,海上保安厅还多次开展亚洲地区的多边、双边海上执法合作活动,力求通过这些活动扩大其影响。 日本海事中心是由日本财团、马六甲海峡协议会和日本海难防止协会于2002年在新加坡设立的非营利法人团体。其业务范围包括:为推动包括马六甲海峡在内的整个东南亚海域的航行安全对策、海洋污染防止对策以及海上治安对策而进行情报收集分析及国际合作。它接受国土交通省、海上保安厅的业务指导。在目前的形势下,日本通过情报、信息共享、为马来西亚和印尼的海上警备人员提供训练和研修、向印尼提供海上巡逻艇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海峡沿岸国在海上安全领域的双边与多边合作。 三、“马六甲困境”与日本构建区域能源通道安全合作机制 近年来,日本积极参与海峡地区国家反恐、打击海盗等合作,提供技术与信息交流,与沿岸国家举行军事性质的联合演练,积极参与维护马六甲海峡通道安全的活动。 (一)积极加强双边合作 日本政府强烈意识到保障能源海上安全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加强和巩固日美安全同盟。日美安全同盟不仅是对日本的安全保障,而且对日本周边地区的和平与稳定都是必不可少的。为此,日本通过《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与“新指针”相配套的“相关法案”、《反恐怖特别措施法案》以及“有事法案”等立法,拓展了与美国在安全领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随后又陆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政策协商和情报交换,加强日美联合演习和训练,以提高日美安全同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积极加强同其他国家海上保安部门的合作关系也是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工作重点之一。自1998年起,日本海上保安厅每年都与韩国海洋警察部队举行联合演习。1999年4月,双方还举行了日、韩海上保安部门首脑会议,并签署了《关于日本海上保安厅与韩国海洋警察厅的合作》文件,表明将继续强化在联合打击海上犯罪方面的合作。2001年8月,日本又派遣巡视船访问了俄罗斯,并与俄方举行了联合训练。此外,近年来,日本还一直以东南亚地区海盗猖獗为由,积极向该地区扩大军事影响。2002年印尼巴厘岛爆炸事件后,日本海上保安厅又以打击恐怖主义为由迅速向印尼等国派遣了巡视船,“帮助”这些国家进行反恐训练,并对当地主要机场的安全实施特别监督。这也是继日本自卫队以维和及反恐为名走出国门之后,日本海上保安厅首次以反恐名义向海外派遣部队。 2007年6月,日本同澳大利亚签署了《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联合声明。日、澳两国同意携手合作,分享灾情救援的情报、执行反恐及维和任务。打击洗黑钱活动和拆除区域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也是双边合作的重点内容。 (二)参与区域内反海盗合作 为保护亚太地区海上运输通道安全,日本政府提出“亚洲海盗对策地区协定”方案,由有关各国组建一个“海盗情报共享中心”,交换马六甲海峡地区海盗活动的情报,对海盗活动加强预防和打击。该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对马六甲海峡出没的海盗信息、跟踪情报及各国采取的管制措施等进行一元化管理,并向相关国家进行通报。 2002年7月10日,日本主办了亚洲地区打击海盗问题专家组第一次磋商,提出了《亚洲地区反海盗及武装劫船合作协定》草案。不久,日本海上保安厅与新加坡警方建立了反海盗信息共享中心,并以打击海盗的名义,开始资助东南亚国家建设海岸警备队。2003年12月4日,日本海上保安厅又首次派遣“瑞穗”号大型载机巡视船前往新加坡海峡,与新加坡海岸警备队联合进行了反海盗演习。2011年4月1日,日本海保厅和韩国海洋警察厅在韩国釜山太宗台东南14海里公海海域举行海上协同反恐演习。2005年6月22、23日,在加尔各答海域,日本与印尼一道举行了追踪和抓捕海盗的联合训练,日本方面出动了隶属于横滨海上保安厅的搭载有直升机的巡逻舰。8月15日,日本与美国等17个国家在新加坡以北160公里的公海上举行了一系列联合训练,海 上自卫队的护卫舰和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舰参加了演练。2006年11月,日本海上自卫队与印度海军举行了大规模海上军事训练,是双方自2000年以来的第七次联合军事演习。此外,日本政府还在2006年向印尼提供几艘排水量数十吨的海上巡逻艇,用于印尼打击海盗的猖獗活动。[11] (三)加强区域内反恐合作 2011年11月,日本与东盟签署了《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合作联合宣言》。在加强与东盟就马六甲问题进行合作的同时,日本尝试将在石油运输安全问题上有共同利益的中、日、韩三国组织起来,加强内部的能源安全合作,甚至建立能源共同体,同时利用“10+3”的合作框架,争取在马六甲海峡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在合作反恐问题上,日本政府建议由日本、马来西亚、印尼、新加坡等6国的海岸警卫队共同组建一支海上反恐巡逻队,重点在马六甲海峡等海域进行联合海上巡逻,以应付紧急情况的发生。日本通过财政和技术自主等方式,使这些国家接受日本的多边合作建议,比如,马来西亚已经同日本、泰国举行了以打击马六甲海峡海盗为目的的海上多边演习。[12]印尼也已经同意与日本一起“以全面方式加强在马六甲海峡的合作,其中包括航行安全、海洋环境和海事安全”。印尼和日本两国还同意马六甲海峡沿岸国同日本之间为实现马六甲海峡航行安全和海洋环境进行长期合作。[13] (四)促建区域能源机构 近年来,亚洲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了能源需求的急剧增加,使身处亚洲的日本深感单靠一国的能源战略是不够的,必须通过建立地区性的能源安全保障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本国能源利用的安全。国际能源机构公布的资料表明,从1997年—2010年,世界能源需求量将增加2130万桶,其中40%将来自快速发展的中国和东亚国家。日本政府强烈地意识到,在未来石油市场的激烈竞争中,日本的石油安全越来越与亚洲国家的能源需求休戚相关。日本经产省在《2030年能源供求展望》报告中提出:日本的能源安全战略,仅靠日本自身的努力是不够的,还必须确立以亚洲能源需求增加为立足点的国际能源战略。[14] 针对国际能源环境的大变化,日本正在亚洲通过一系列双边和多边协议的签订,提倡在亚洲地区建立“亚洲版的国际能源机构”。通过提高地区储备量增强地区的抗风险能力。2011年6月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的东盟、日中韩能源部长会议,就是日本牵头召开的。该会议一致通过了“建立更加紧密的东盟+3能源伙伴关系”的共同宣言,提出构筑亚洲能源伙伴关系的设想。为此,日本还将继续致力于东盟+3能源部长会议的召开,其将来的目标是组建一个具有石油储备协调运用能力、在能源政策方面开展合作的“亚洲版的国际能源机构”。随着日本与亚洲地区经济上相互依存关系的日趋密切,日本认为,只有通过建立这样的机制,才能提高整个亚洲区域应对能源危机的能力,也更能保证日本能源供应的安全。 注释: 吴珊:《日本能源安全“新战略”:抓紧到国外抢油井》,载腾讯新闻网:http://www. news. qq. com /a/20060531 /002100. htm,访问时间:2009年3月28日。 钟新:《日本众议院通过海洋基本法》,载《华夏时报》2007年4月4日。 参见刘宁、黎霞:《浅议海上恐怖主义的立法及管辖》,载赵秉志主编:《中国反恐立法专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45页。 霍建刚:《日本海上通道安全战略》,载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海上通道安全课题组编:《海上通道安全与国际合作》,时事出版社2005年版,第318页。 尹洁:《日本海上自卫队未来7年花费3500亿日元更新》,载北方网:http://news. enorth. com. cn/system /2006 /02 /21 /001238460. shtml,访问时间:2009年3月14日。 See Richard Tanter,Japan’s Indian Ocean Naval Deployment:Blue Water Militarization in a“Normal Country”,资料来源:http://www.japanfocus. org/article. asp? id=549,访问时间:2009年4月6日。 张会友:《日本反恐怖力量的建设与发展》,载《外 国军事学术》2005年第1期。 蔡文鹏、方新洲:《日本海上保安厅概览》,载《海事大观》2005年第4期。 Regional Cooperation Agreement on Combating Piracy and Armed Robbery against Ships in Asia,资料来源:http://www.mofa. go. jp/mobi/gaiko/kaiyo/pdfs/kyotei_s. pd,f访问时间:2009年4月26日。 朱凤岚:《日本海洋管理与执法体制》,载中国社会科学院亚洲太平洋研究所网:http://iaps. cass. cn/xueshuwz/showcontent. asp? id=1078,访问时间:2009年2月26日。 [11]孙巍:《日介入马六甲防务意图影响中国能源安全》,载《国际先驱导报》2005年9月12日。 [12]See Japan Coast Guard To Participate In Joint Piracy Exercise,资料来源:http://www. bernama. com /bernama/v3 /news. php?,访问时间:2009年4月12日。 [13]See Japan—Indonesia Joint Announcement on Maritime Affairs,资料来源:http://www. mofa. go. jp/region/asia—paci/indonesia/sum-mit0506 /joint一5. htm,l访问时间:2009年3月13日。 [14]何帆、管清友:《通过国际组织保障中国的能源安全》,资料来源:http://hi. baidu. com /hefan1998 /blog/item /64a7ad030a589dee09fa9335. html,时间:2006年9月12日。

能源安全论文篇(7)

主持人: 陶 勇 《能源》杂志记者 嘉宾: 王海运 中国国际问题基金会能源研究中心主任 何茂春 清华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图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2009年11月12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举行例行记者会,就“德新海”事件等回答记者提问。 有学者表示,中国货轮被劫,表明我国海上运输安全隐患难以消除,不少区域海军鞭长莫及;比如马六甲瓶颈问题依然存在,由此,折射出能源运输问题之严峻,以及能源外交面临的种种问题。 本期“圆桌“特邀三位嘉宾就以上问题进行探讨。 王海运:中国货轮被劫说明海上交通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针对海上运输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我国多条海上石油运输通路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处于无保护状态。特别是马六甲海峡,几艘沉船就可以堵塞。因此,应考虑向海盗、恐怖分子活动比较集中的沿海运输要地派出威慑力量。还有一点十分重要,那就是搞好与资源产地和海上运输要地国家的关系,借助他们保障我资源开发与海上运输的安全。为此,我们必须注意造福当地百姓,保一方平安,避免引起引起新一轮“中国威胁论”的泛滥。我们还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在资源地派驻或者就地组建安保防护力量,加强安保防护。 何茂春:马六甲海峡对中国是致命的,我们有一半以上能源运输通过它,一半以上的进出口货物要经过它,中国没有强大的海军,所以在这一地区非常脆弱。即使条条海路通中国,马六甲海峡也是不可替代的。无论中俄石油管线、中哈天然气管线、中巴石油/天然气管线、中缅天然气管线、拉美线等等,统统加起来都不一定抵得上咽喉要道马六甲海峡的作用。 赵宏图:马六甲海峡等能源运输通道的现实风险主要来自和平时期的海盗、恐怖主义和运输事故,而不是战争状态下大国的军事封锁和石油禁运,且这类风险对中国能源安全的总体影响相对有限。对中国而言,海上能源运输风险防范的重点在于加强相关设施建设、增进多边战略对话与合作、改善运输通道管理及共同研究海上替代路线等。 我们从苏伊士运河来看马六甲海峡。美国过去曾通过苏伊士运河运油,后来苏伊士运河因为战事关闭,美国等开辟了非洲东海岸航线,造出10万吨级以上油轮来替代几万吨的,虽然绕道运输,但成本上升不明显,美欧也并未因此受到严重打击。现在,绕非洲航线成了重要的世界海上石油运输线。 中国国内不同层次关注的内容并不一样。在很多学者看来,中国更关注美国通过海上禁运控制石油运输线,而不是海盗。海上禁运是一种可能,因为,美国对中国的遏制政策一直存在。关键在于,如果中国大陆与台湾发生军事冲突,美国方面就有可能介入并展开封锁。出于对能源的不安全感(石油价格的增长,能源需求),中国的部分民众认为应该增加海军实力来抗衡美国,但从政府的政策中并未见此种举动和相关政策。一些严肃的学者对现实的分析是:就算中国海军再加强实力,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仍无法和美国海军实力相比。为缓解这种担心,中美应加强对话,不单在技术层面,更在政治和战略层面;出于不同角度,国内外对石油运输安全问题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读和误解,各方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对话,而可喜的是目前各种层面的对话、合作也越来越多。 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有各种石油陆上管道方案的讨论。事实上,选择管道线路时还要考虑复杂的国家间关系。而且,管道更容易被破坏,一颗手榴弹就可以炸断。相比较而言,还是海运更为安全和经济。 如何看待目前的能源地缘政治? 何茂春:中国能源战略有待进一步完善,但中国能源战略基本能够满足国内需要,应该给它及格分,把有关战略责任推给发改委是不公平的,发改委现在很尴尬,一方面他有很大的权力,一方面他在经济外交中的权力也受到很大的制约,整体国家能源战略需要认识上的提高。在新形势下的战略调整,国家发改委、国资委、外交部等等部门要共同努力参与做这件事。 赵宏图:有时候把企业到国外投资看成国家利益,其实应该有所区分。像达尔富尔,本身是企业投资行为,但国家承担了很多政治、外交代价。企业经营是自己在做,赚钱也是自己的。但是,我们非常理直气壮地说没有和西方国家对抗,我们谈国际合作更多的是双边的,但事实上还有多边的。比如中国和伊朗、苏丹的合作,我们认为是双边互利合作。但美国的政策是三边的,他对伊朗、苏丹遏制

能源安全论文篇(8)

论文摘要:阐述了在水电工程施工中安全及其管理的重要性,并结合工程实践,介绍了在所承担的水电工程建设的监理过程中主要进行的几项有关安全的工作经验,最后提出了对安全监控的几点想法,供同行参考。 论文关键词: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对于大中型水电工程,尤其是巨型水电建设项目,其全部施工任务由某一家施工承包商独立承包已不可能,而往往是由数家承包商独立或组成联营体分别承担某一标段的施工任务。考虑到不同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工作习惯不尽相同,不同单位的职工共同组合成联营体在一起进行土建、机电工程施工或业主授予的其它工作内容,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不协调或矛盾。为了给企业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必须克服安全工作人人都管而又人人都不管的现象,通过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我们在所承担的水电工程建设的监理过程中,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1规章制度的建立 (1)完善监理机构自身建设。 为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我们在监理机构三控制一协调的职权范围内,又增加了一条安全控制。为此,特别增设了一名安全监理,并授予他可以在施工现场发口头停工令的权力,并由其负责协调承包商按照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电网建设部和华中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联合出版的《电力施工企业安全性评价》的内容进行相关的安全评价; (2)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 从承包商一进场,就督促其建立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以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并尽力帮助承包商完善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目标管理工作制度、培训考核工作制度;安全产品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标志认证和发放制度。凡属重大施工项目,承包商的施工措施和安全措施必须报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除加强监理队伍自身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外,还着重加强了承包商有关领导、经营者、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以及民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并且不定期地在施工现场张贴安全宣传材料供职工学习; (4)开展预防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劳动条件、隐患治理和职工上岗培训教育等情况的检查。同时还规定,对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安全监理人员有权停止承包商的现场施工; (5)加强伤亡事故统计和事故批复结案工作。 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较大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者,坚决进行罚款并令其退场;对于造成人员伤亡者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安全活动 (1)安全月活动。 通过安全月活动的举办,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和安全检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制定整改措施,使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安装进度及施工环境的不同变化,分别进行不同主题的安全月活动。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承包商和我们分别进行了如下主题的安全月活动:①消除隐患,遵章守纪,为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而奋斗;②反违章,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③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落实责任、加强法制。 (2)安全周活动。 根据具体的施工内容及环境,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查习惯性违章、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查流动吸烟、查高空作业中的违规违纪等。同时,现场安全和施工监理人员每周分别到有关班组参加安全周会和安全活动,以促使其安全活动制度化。 在每周的安全活动中,协助承包商开展了如下主题的安全周活动:①遵章守纪、杜绝三违;②勿忘安全、珍惜生命;③治理隐患、保障安全;④遵章守纪、保障安全;⑤加强管理、保障安全;⑥落实责任、保障安全;⑦安全、生命、稳定、发展。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以周促年等。 3安全工作的研讨 安全工作是否成功,关键在于领导。为了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监理工程师不定期地和承包商的有关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安全工作的研究和讨论,并就下述论点达成了共识。 据有关专家论证:我国现阶段国民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提供80万个就业岗位;而现有生产力的安全运行能带来1~3个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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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整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如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经过长期的实践已经形成了“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工作体制,并摸索出了一套适合于市场经济的管理办法。根据安全科学技术的规定,安全的涵义为: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即消除能导致人员伤害、发生疾病和死亡,或者造成设备财产破坏、损失以及危害环境的条件。 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的特征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系统组成十分复杂,影响因素多变。工程施工管理主要特征如下: (1)涉及面广。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涉及工业、水利、电力、交通、城建、环保等诸多领域。 (2)涉及学科广。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涉及地质、气象、园林、经济、法律、管理等学科。 (3)涉及法律、法规多。工程施工管理涉及《合同法》等,同时涉及水利、电力、交通、土地、矿山、城建等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 (4)地区差异大。全国各地存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一个市、一个乡都存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通常人们说的施工环境好坏,有的地方工程施工管理容易,有的地方工程施工管理难度大,就包含了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这一因素。 (5)缺少统一的量化标准。由于施工管理表现形式不一样,难以准确判定,给施工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2 影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的因素 根据实际的工作经验与思考,认为在现阶段,影响安全管理的主要因素有:内在和外在因素,主观和客观因素。 2.1内在和外在因素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影响安全管理的内在因素主要有:企业或项目的组织框架及安全管理体系,企业领导者的安全管理理念及思路,安全规章制度的完善及执行,职工及民工安全素质,安全投入,安全文化建设等等。这里面既有硬件也有软件。作为项目经理或者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这些安全管理的软件和硬件设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抓住主要矛盾,找出薄弱环节;然后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安全管理的外部因素也同样重要不能忽视。比如,法律法规的变化,社会需求的变化,市场竞争的变化,施工环境的变化,等等。从目前来讲,一方面,社会对安全问题空前关注,作为水电行业也面临着日益加重的安全压力:水电工程市场竞争的激烈导致中标单价的降低,客观上给安全投入造成了隐性影响;业主对工期缩短的期望值不断提高,导致施工生产中的不可预见性安全风险加大。 2.2主观和客观因素 美国心理学家马期洛提出的“需求层次论”认为,人的需求有五个层次:生理的需求、安全的需求、社会的需求,获得尊重的需求以及取得成就的需求。安全是仅次于生理的人的第二需求,这是人的主观因素所决定的。人既是安全管理的施与者,又是接受者。人的行为是安全控制的关键所在,项目的安全管理者,必须以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来分析人的行为,同时考虑到社会因素和环境条件对人的行为的影响。至于安全管理的客观因素,也可以称之为物质或环境因素。物质、环境条件能够满足员工生理、心理需要时,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概率会大大降低;反之,则会显著提高。假如我们所施工的仓面材料摆放凌乱,施工现场狭窄,施工道路拥挤,工人工作时,很容易造成人的不稳定情绪和不恰当行为,安全风险也会随之加大。 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 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与培训,让所有员工切实明了“确保他人的安全是我的职责,确保自己的安全是我的义务”,从根本上消除习惯性违章,减少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二是要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从源头消除现场的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可行性,并要得到切实的落实;三是要加强防护用品的采购质量和检验,确保防护用品的防护效果;四是要加强现场的日常安全巡查与检查,及时辨识现场的危险源,并对危险源进行评价,制定有效措施予以控制。 (2)安全优先的原则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实现施工进度、工程成本及其他各项目标的关系上,始终把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到首位,绝不能冒生命危险抢工期、抢进度,绝不能靠减安全投入谈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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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接近53%,如果按照目前的需求增长速度,估计2015年石油依存度可能达到65%,超过目前美国的石油对外依存度。快速增加的石油对外依存度直接威胁中国能源安全。 以往保障中国能源安全往往意指石油战略储备。显然,针对石油供应的突发事件,诸如上世纪七十年代石油危机的冲击,中国必须建立战略石油储备来防范石油供应中断的风险。目前国际上主要的石油消费大国如美国、日本、德国等都已经建立了发达的石油储备体系,发达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均达90天以上。借鉴国际上发达国家的经验,中国的长期石油战略储备应该考虑至少90天,将储备规模动态化,既满足本国自身发展需要,同时也可以减少大规模的石油储备引起国际原油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但是,在石油储备和设施上应该适当超前,尤其是当石油价格大幅度波动时,可以利用一旦出现的低油价的机会。 但是,中国的能源安全并非石油战略储备就可以保障的。对中国能源安全的更为广义的界定是充足的石油供给和稳定的石油价格并逐步降低对其他国家的石油依赖。 考虑到中国的石油需求总量,需要进口的石油越大,受国际石油市场的影响也越大。近期国际原油价格的大幅度波动极大地影响中国油品以及相关生产资料的价格(如粮食、煤炭等等),甚至影响整体价格水平的波动趋势。国际石油价格走高和大幅度波动将极大地影响今后中国宏观经济和能源使用的安全性。当2008年石油价格涨到147美元每桶的时候,中国经济是非常不安全的。石油价格大幅度波动对整体经济影响也很大,对能源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是非常不利的。 经历了高油价到低油价波动,以及国内外政治环境的变化,使得我们有必要重新思考如何保障中国能源安全。从这个角度讲,中国的能源安全不只是一个石油储备的问题,更重要的还是一个能源价格对社会经济的影响问题。 节能应当是保障能源安全的主要方面。影响石油价格上涨的基本因素还是石油供需。现实的石油供需情况是,需求仍将比较大幅度增长,特别是来自中、印等发展中国家的需求;供给方则看重石油需求增长潜力、石油储备和石油替代。 对于不可再生资源,如果没有有效的替代,需求量增长将加速加大稀缺预期,而稀缺预期推动的不是供给,而是价格。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风吹草动,如地缘政治、美元贬值等,都会引爆油价加速上涨,这就是投机的威力。如果我们都把油价上涨简单归咎于投机,而忽视了石油需求的基本面和石油替代,我们只是在给投机提供更大的投机空间。 除非找到经济可行的替代,期望今后的石油供给要满足高需求增长同时维持合理的价格,确实困难比较大。因此,只有相对较小的石油需求增长才能减弱稀缺预期,减少投机,使油价回落或者不上涨太快。也就是说,所有稳定石油价格的举措都应当围绕减小稀缺预期,主要包括减低石油需求增长速度和减少需求的不确定性。一般来说,需求增长速度越快,需求的不确定性就越大。因此,降低能源需求增长速度是关键。如果经济增长目标不变,生活水平提高的愿望不变,那么,降低石油需求增长速度的唯一途径就是提高利用效率和节能。 石油“走出去”只能是一个补充。中国海外石油资源开发战略通俗地称为“走出去”。“走出去”主要通过石油贸易买入,或者与产油国共同开发当地油田。能源企业走出去靠的不是运气和勇气,而是强有力的能源外交和知识经验丰富的经营管理人才,这些都需要时间准备和经验积累。 中国石油“走出去”并非从容之举,目前看来许多方面都没有充分准备,尤其在管理人才和企业经营经验方面。发达国家的石油商在本国政府大力支持下,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已经占据了世界各地包括所有较好资源与市场在内的重要石油资源与市场,也获得了经营管理经验和大批经验丰富的人才。中国企业现在要参与开发海外石油资源,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和更高的代价,目前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的种种麻烦说明了这一点。 石油“走出去”需要能源外交支持。因为量的问题,中国石油需求具有重要的国际意义。每当国际油价高涨,通常就会有对中国的石油消费与进口增长的炒作和夸大。事实上,国际社会的主流观点就是将原油价格高涨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归结于中国的需求。中国的快速石油消费增长对国际油价无疑会有影响,这是一个事实,由于中国人均石油消费很低,没有理由说中国石油消费威胁其它国家的石油消费。 作为主要石油消费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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