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审计报告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06 06:51:58

业务审计报告

业务审计报告篇(1)

一、审计工作经历和业务成果

1.1995年12月至1997年5月任福清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股长,担任大中型审计项目主审8次,主要有:

(1)负责编制1995年度、199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总方案,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可增加财政收入3031万元。福清市委宋书记作了重要批示,市人大常委会高度评价,市政府做出审计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各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意见。

(2)1995年度财政有偿使用资金审计报告被福州市审计局专报福州市委,福清市委宋书记对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信息专报》作出批示,督促各部门落实整改,市政府下发了《加强财政周转金回收工作的意见》文件。

(3)1995年度乡镇财政决算审计调查报告在福州市审计局和审计学会会议上交流,获“优秀论文”二等奖。市委、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加强奖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

(4)1996年预算外资金管理审计调查报告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出台了《福清市本级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三份文件。

(5)1995年农行、中行、人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56万元,受到福州市审计局表扬。

2.除担任主审大中型审计项目外,还组织实施并参加乡镇财政决算和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等大中型审计项目17次,查出违纪金额1068万元,处理上缴市财政470万元。

3.1997年5月至XX年12月任福清市审计局副局长,分管福清审计师事务所,1997—1999年组织承办委托业务3534项,实现业务收782万元,跃进全省20大审计事务所行列。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和经贸社保审计科,主持并组织实施行业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28次,审计发现管理中存在问题153个,提出审计建议107条,均得到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对全市经济和财政工作起到指导作用,取得显著成效。其中:

(1)组织实施全国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11次,主要有:

1999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成果发表在《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和《福建审计》,获福州市审计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市政府下发了《调整机关事业养老统筹金比例的通知》。

XX年度、XX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市政府十三届第40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计意见,作出提取代管业务费的决定。

XX年农网改造项目审计在福州市农网审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市供电公司书面反馈整改审计意见13条。

1998—1999年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财务收支、XX年度普教经费、XX年三峡库区移民安置资金、XX年度世行贷款—沿海资源可持续开发项目和公安系统财务收支、XX年度世行贷款—结核病项目审计和调查所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建议和意见,促进了单位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为宏观决策提供了服务,得到福州市审计局、福清市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

(2)组织实施省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9次,主要有:

1997年清展花园工程竣工决算、1998年度排污费收支、1999年度机关社保基金、农村社保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支、1999—XX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XX年度环保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和调查所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建议和意见,得到福州市审计局、福清市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为加强内部控制、堵塞漏洞、提高经济效益起到重要作用。

(3)组织实施地市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9次,主要有:

1997年度环保行业审计、1998年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开工前审计,被福州市审计局基建投资审计处评为优秀奖。

1997年海城公路工程竣工决算、1999年融侨管委会道路工程竣工决算、1999年度水利建设基金、XX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土地出让金、XX年度农村教育附加费、XX年度机关社保基金审计和调查所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建议和意见,得到福州审计局、福清市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

4.承担重大专案审计11次,主要有:

1996年海口镇财政所会计贪污案,1999年市绿化队会计撕毁“小金库”凭证案,XX年市城镇开发公司私设“小金库”案,XX年市林业公安分局滥发“红贴”,私设“小金库”案,XX年市进修学校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案,市华侨中学乱收费,私设“小金库”案,XX年市外贸公司私设“小金库”案,XX年市体委违规担保案,XX年渔溪粮站国有资产流失案,XX年市进修学校违规支付工程款造成市园林绿化队干部贪污案。上述案件审计定性准确,结论正确,移送纪检司法机关后,成为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被立案审查8起,追究刑事责任1人,党政纪处分 4人。

5.审计方法创新与经验总结主要有:

(1)XX年,制定和实施建设项目审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实施细则20条。该项审计创新办法和经验总结材料被《中国审计报》采用。

(2)1997—XX年,组织投资审计科实施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155个,审核造价11.22亿元,核减造价1.01亿元,核减率为9.01%。该项采取深入施工现场审计和强化交叉审核等新方法和经验材料在XX年全省投资审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市政府XX年发出了《关于对我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实施意见》,XX年省政府《今日要讯》和XX年省电视台《昂首阔步一路歌》专题片中也有报道。

(3)XX年6月,为适应福清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由分散改为集中统一核算的需要,组织行政事业审计科采取改变审计方向和改进审计操作方法等新办法。该项审计经验材料在XX年全省行政事业审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6.主持或承担审计科研课题11项。

(1)独立承担并撰稿完成福州市审计局下达课题有:1996年财政周转金管理调研报告被福州市审计局专报福州市委,福清市委宋书记对《福州信息专报》作了批示。1996年乡镇财政管理情况调研报告获福州市审计局和审计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XX年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调研文章发表在《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和《福建审计》,获福州市审计局和审计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XX年减轻农民负担调研在福州市社科院、社科联理论研讨会上交流。XX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调研文章发表在《中国审计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依法审计能力调研文章发表在《福建工商时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动审计事业全面发展调研文章发表在《福州党校学报》。

(2)参加完成省审计厅下达课题有1996年—1998年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调研,1996年—XX年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调研,报告引起省市审计局广泛关注。

(3)参加完成市政府下达XX年单位综合财政预算管理调研,市政府出台了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和在全市推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统一核算。组织完成市政协下达XX年农村教育附加费管理调研,市政协督促财政、教育等部门落实整改审计意见。

7.经常组织和指导分管范围内中、初级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审人员学习和培训审计财经专业知识。九年共讲授审计财经专业知识500多课时,培训1000多人次,提高审计人员专业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审计及相关专业理论水平和研究成果。

本人独立撰写并发表审计及相关经济学术性文章45 篇。主要有:

1.《乡镇财政管理混乱问题突出》于1996年3月在福州市审计局和审计学会会议上交流,获“优秀论文”二等奖。

2.《从延伸审计中查出一宗私分公款案之思考》发表在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10月《现代论文选》和1997年9月《中国当代社会科学论文选粹》。

3.《福清市财政周转金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发表在1996年福州市委《福州信息专报》第230期和福州市审计局《福州审计(信息专报)》第9期。

4.《福清市审计局出台建设项目审计社会服务承诺制》发表在《中国审计报》XX年第123期。

5.《养老保险基金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不容忽视》发表在《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XX年第10期。

6.《养老保险基金会计信息打假》发表在《福建审计》XX年第5期。

7.《某市“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发现会计核算失真1200万元始末》于XX年6月在福州市审计局和审计学会会议上交流,获“优秀论文”二等奖。

8.《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于XX年9月在福州市社科院、社科联主办的“福州市减轻农民负担理论研讨会”上交流。

9.《福清市审计局基建投资审计成绩显著》于XX年3月发表在福建省政府《今日要讯》。

10.《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依法审计能力》于XX年元月14日发表在《福建工商时报》第848 期。

11.《试论审计文化》发表在《中国审计(综合版)》XX年2月第1期。

业务审计报告篇(2)

一、了解企业虚假财务报告特点确定审计重点

企业的虚假财务报告是以假文件、假评估资料、假合同、假单据,作为其造假的原始根据,企业造假最终要在财务报告中反映出来。在了解虚假财务报告特点的基础上,抓住财务报告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以确定审计重点。下面就营业收入、资产项目的审计重点进行简要分析。

第一,审查有无多列营业收入,虚增经营成果。产品销售收入,目前仍是考核企业的一项重要指标,企业因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企业财务信息披露时,可能会硬性扩大销售额,以虚增经营成果。

第二,审计有无利用资产项目,隐报企业财产损失。企业的财产损失包括固定资产损失和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除自然磨损以外,还包括维修保养不及时而造成的提前毁损和报废。存货损失是由于管理的不善以及长期积压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

二、执行虚假财务报告的审计程序发现财务报告的舞弊

为了能够在接触财务报告的时候选择正确的审计方法、做出正确的审计判断,审计人员有必要在审计工程中高度关注可能导致企业虚假财务报告的有关信息。下面以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进行简要说明。

(一)深入了解企业及行业的背景资料

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佳,是舞弊的主要原因之一。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有赖于审计人员对企业及其行业两方面的了解。以下与行业有关的问题将会增加虚假财务报告的可能性。

(1)企业的背景资料。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其主营业务是绿化苗木种植及销售、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2006年11月,绿大地第一次闯关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以失败告终。2007年12月绿大地终于通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2011年3月17日,绿大地发表公告称其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逮捕。

(2)行业的背景资料。据云南省有关资料显示,2010年2月至今年2月上旬,云南省平均降水量31.94毫米,比以往同期偏少逾五成,比历年同期偏少12.1%,且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地域差异十分明显。截至目前,造成种植业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亿元。

(二)密切关注企业虚假财务报告的预警信号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财务报告存在舞弊,往往会出现一些征兆。比如:资金短缺已经影响营运周转;主要客户经济困难,造成坏账可能性加大;迫切需要有力的盈余以维持股价。

下面是云南绿大地虚假财务报告的预警信息:

(1)频繁变更业绩。2009年10月—2010年4月,云南绿大地披露的财务报告由之前的净利润预计增加过亿,变更为最后的巨额亏损过亿元。2009年10月,绿大地2009年财务报告,预计净利润同比增长20%—50%。2010年1月,将2009年净利润增幅修正为较上一年下降30%以内。2010年4月30日最终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净利润-15123万元。经过多次变更后,绿大地2009年的净利润由最初的盈利1.04亿元变为最终的亏损1.5亿元。

(2)高管变动频繁。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2007年的何学葵、赵权、胡虹蒋凯西等人更换为如今的郑亚光、胡虹、岳健、等人;监事会成员由2007年的高中林、石廷富等人更换为张健、王晓东等人。企业上市以来四任总经理、三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更是变更四次,再加之其董事会、监事会的频繁变更,为公司发展带来了不稳定信号。

(三)虚假财务报告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审计单位独立性不强。由于执业竞争更加激烈,无序竞争加剧。有些事务所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招揽业务,比如恶意压价、给回扣、付佣金等办法。更有甚者,有的事务所为了不放走业务,竟有意迁就委托单位的不合理要求,出具虚假不良的审计报告。

(2)审计程序欠规范。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审计单位为了争取客户以及为了在低廉的收费中保持利润空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往往减少或者省略重要的审计程序,弱化谨慎性这一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原则。

三、对虚假财务报告的审计提出建议,以提高虚假财务报告审计的效率及效果

(一)加强中介机构审计的独立性

在现行的财务报告审计的委托关系中,理论上是公司股东来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而实际上是公司的管理层在控制着注册会计师的选择。管理层占明显的优势,这成为审计人员保持审计独立性的最大障碍,从而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因此,我们可以让企业不再直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而是向保险公司投保财务报表的保险,保险公司从而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来决定承担保险的金额和保险费率,并由保险公司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对其付费,因财务报表的不实陈述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负责对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进行赔偿。这样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审计报告的质量,从制度安排上来解决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受损的问题。

(二)审计人员要具有专业的审计判断

审计判断是指审计人员根据专业标准对有关审计事项作出的专业认定的过程和结果。它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根据执业标准与自身的经验对被审计事项进行鉴定、分析,来确定其是否具备某种审计特性的过程。专业判断能力的强弱是一个注册会计师基本素质的体现,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职业敏感性和执业经验的综合反映。因此,在审计过程中需要通过专业判断,来确定审查范围的深度和广度,以便有充分的依据去发表具有可信度的审计报告。

业务审计报告篇(3)

强化一个理念

统一全局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全局上下从思想上凝聚力量,强化审计质量就是审计生命线这一理念,树立审计人员的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争进入全市第一梯队为目标,全方位推进审计业务质量工作。

推行三项措施

1、优化审计队伍结构。通过事业编招聘考试和高学历人才战略引进专业对口、学历高、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审计队伍,我局近年新进的7名30岁以下人员中,研究生学历人员5人;同时我局积极鼓励在职审计人员参加审计师、会计师等中高级技术职称和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目前我局具有审计师、会计师等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18人,占全局人员的近80%。

2、加强审计业务学习。把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定为审计业务学习时间,要求无出县审计任务及特殊情况人员全部参加,集中学习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方法制度等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使审计人员对下达审计通知书到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的审计流程中每个环节工作加以规范,从源头上把控审计业务质量。

3、走出去引进来。一是向榜样学习。2018年,全局赴丰宁县审计局开展学习交流。围绕革新审计理念、规范审计业务、规避审计风险等方面深入展开学习交流,通过学习交流,解决自身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二是派遣审计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审计业务培训,从专业知识方面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两年来,参加审计署组织的业务培训3人次,参加省审计厅组织的计算机审计中级和主审综合业务培训3人。三是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审计项目,从具体实战方面增强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两年来,先后参与上级组织的国有企业、扶贫资金、自然资源资产等审计项目9项、33人次,参加审计项目同志服从安排、兢兢业业、克服困难,圆满完成审计任务,得到了市局和被审计单位的一致好评。四是邀请市局主要业务科室领导来我局进行审计业务专题讲座,面对面为我局业务人员答疑解惑。

创新三项活动

1、开展以“向经典致敬,与时代同行”为主题的项目竞赛活动。根据年初制定的审计项目计划,将全局审计人员分成5个审计组,每组一个参赛项目,全部由新进审计2-3年的年轻同志当主审,组织、安排审计项目的实施;由有经验的业务骨干当组员兼业务指导,配合和指导审计项目的具体业务的开展。各组把“成熟”的项目拿到机关大会上“亮相”,评委对每个项目进行现场打分,排出名次,同时对每个项目均进行点评,对优秀项目颁发证书,以此作为年度干部考核评先的条件。截至目前,此项活动已开展了2期,起到了以工作炼队伍、以老人带新人、以评比促质量的效果。  

业务审计报告篇(4)

二、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创业。我局推进重大项目挂点单位是下村硅料厂,局里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长谢桂生任组长,派了一名副县级干部蹲点企业,帮助协调项目推进过程所遇到困难和问题。今年5月份由于下大雨,排污系统密封不够严,溢出了少量污水,有关单位开出了20万元的罚款,我局主要领导了解情况后,多次与有关部门协调,最后处理结果双方满意。企业资金短缺,我局多次与金融部门联系,深入细致做工作,尽力帮助解决一部分资金。我局还帮助解决了企业的消防、用电、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等问题。对政府投资的项目,我局全过程跟踪审计,目前已完成北湖公园四个单项工程和抱石公园景观塔主体土建工程及水电、消防、电梯等工程决算审计,报送工程造价8269.32万元,核减工程造价2028.85万元,核减率为24.5%。

业务审计报告篇(5)

上半年,共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2061万元,促进整改落实1452万元,共提出整改意见101条,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责。

二、审计改革管理推进有序

1.扎实推进财政预算执行单位审计全覆盖

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关于推进各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实施方案要求,今年起对县直52个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实施审计全覆盖。

一是准确把握审计重点。依托“大数据”分析能力,以预算编制质量、收入组织合法、支出安排高效、管理制度健全等为主要内容,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上级和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是彻底消除监督盲区。统筹安排审计力量,针对全县52个一级预算单位不同性质特点,分别侧重非税收入真实合法、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日常公用支出遵纪守规、专项事业支出及时高效等执行和管理情况,以全面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2.扎实推进政府投资审计规范完善有序开展

业务审计报告篇(6)

    1.1993年4月1日前,已聘请无资格的事务所和人员完成初步审计、验资、盈利预测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或已聘请一家有资格的事务所从事审计与资产评估两项业务的公司,可以再请一家有资格的事务所进行补充工作后,由其出具有关专业报告。

    2.1993年4月1日后不得再发生上述行为。已取得资格的事务所对其他事务所在1993年4月1日后出具的各类专业报告进行的复审或确认一律无效。

    3.已取得资格的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时,必须委派本所(不包括未取得资格的分所)业务骨干和辅助人员按照专业准则的要求到现场查验。出具的各专业报告必须由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主办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除特大型企业的审计、验资或盈利预测工作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有资格的事务所合作完成外,一般企业的证券业务应由一家有资格的事务所独立完成。

业务审计报告篇(7)

关键词: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措施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能够有效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引起了各个企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然而即使企业按照一定的审计规范和指引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分析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中存在的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概述

现有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组成,但起初的财务管理仅仅是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报告进行内部控制时只需要对财务报告进行仔细审核,并写出相应的审核报告即可。为了披露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在SOX法案的基础之上形成了新型的财务审计形式——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这种财务管理形式保障了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加强了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通过这样一个法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成为财务审计的一项新型业务。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三要素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三要素分别是:审计目标、审计方法和审计计划。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在审核财务报告时确保其在进行内部控制时不会发生问题。也就是说在给企业决策者提供其需求的财务信息以提高企业决策者的工作效率,确保其工作质量。注册会计师在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时通常采用自下而上的审计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便于拟测试和控制。自上而下的审计方法其首要任务是充分掌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整体风险,然后将中作重点集中在对公司的控制,并且倚重重大账户进行工作下移、列报以及相关的认定。在制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计划之前要整体评估风险、公司规模和审计工作量等。其中评估风险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基本内容,在实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时应对公司及其运营状况有了充分的了解,避免风险的发生以及在风险发生后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应对。

3财务报告内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3.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性质不明

我国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性质并不明确,要知道鉴证业务与非鉴证业务有很大的差别,从美国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中可以看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应该属于鉴证业务范畴,然而我国的企业在进行内部控制评价中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性质存在争议,因此对其性质进行明确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3.2审核数据不一致

注册会计师对不同类型的业务给出不同的审计意见,之所以这样也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性质不明确有直接关系。由于监管部门尚未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给出明确的说法,因此会计事务所在进行实际工作时所依据的相关规定也各不相同,甚至有个别事务所所依据的规定标准已经被废止。

3.3评价标准不完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评价标准直接关系到最终目标的实现。例如在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有明确的标准和规定对财务报表审计进行衡量、评价,这时利用财务管理中的相关准则评估报表是很恰当的,但是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审核的并不是数据,因此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是一件复杂且困难的工作,因此各个国家都没有制定出统一的或者相差不大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因此要想很好的实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最终目标的前提就是出台符合我国国情的评价标准。

4提高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措施

4.1尽快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审计准则及指南

我国在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审计准则和指南时可以借鉴美国推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时的经验教训。美国的SOX法案404条款的实施之所以被推迟是因为其对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缺少相应的审计准则。于2004年3月的ASNO.2.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方面给注册会计师指引了方向。然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许多从业人员都发现其给实际工作带来许多不便而且还与美国证监会(SEC)的有关标准互相矛盾,因此PCAOB对其进行了优化处理从而实现了与SEC的相关标准完美衔接。

4.2完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评价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非是对数据进行审计而是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因此应该遵循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时也需要制定一套相应的评定标准,以方便注册会计师在实际工作中使用。美国采用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标准是《内部控制整体框架》。我国在制定评价标准时一方面借鉴了美国的相关经验和教训,另一方面结合了我国的具体国情,对影响财务报告真实性较大的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明确了我国内部控制审计的评价标准,但这一标准并不适用与中小型企业。因此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并得到企业的认可的评价标准势在必行。

5总结

总而言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企业能否持续发展下去,因此充分重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十分重要。我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因其发展时间尚短,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进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审计的相关规范,促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黄秋菊.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有关问题的探讨[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3):65-72.

业务审计报告篇(8)

(一)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确立(1983年)

IAPC于1983年了《国际审计准则(ISA)13——审计师关于财务报表的报告》,对审计报告进行规范,标志着国际标准审计报告的基本确立。该准则规定,一份完整的审计报告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并以此作为协调各国审计报告差异的标准:

(1)标题

(2)收件人——即审计报告提交的对象;

(3)已审财务报表的确认;

(4)关于审计准则或审计实务的依据的说明;

(5)关于财务报表意见的表述或拒绝表示意见;

(6)审计师的签名;

(7)审计师的地址;

(8)报告日期。

(二)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第一次变迁(1994年)

IAPC于1994年对国际审计报告准则进行了第一次修订,了《ISA700—审计师关于财务报表的报告》(下文简称“原ISA700”)。将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规范为:

(1)标题;

(2)收件人;

(3)开头或引言段;

(4)范围段(描述审计的性质);

(5)意见段;

(6)报告日期;

(7)审计师的地址;

(8)审计师的签名。

同时,对各部分应表述的内容及其措辞进行了规范。其背景是:美国于1988年了《SAS58:关于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报告》取代SAS15,对其审计报告准则进行了修订;英国也于1993年修订其审计报告准则。由于IAPC成员主要来自美国、英国和美、英审计准则在国际上的影响,国际审计准则(ISA)主要借鉴美、英审计准则,因而,美、英审计准则的任何发展均会推动相应ISA的发展和变化。当然,其最基本的动因是:经过职业界和学术界的长期研究,审计理论取得了重大发展,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入。如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管理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的区分、审计期望差距、合理保证而非绝对保证、审计局限性、审计重要性概念等重大理论问题的认识。职业界同时也认识到,如果审计报告使用者对这些问题也有所了解,就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职业界的法律诉讼。这种认识也引起了标准审计报告在格式和内容、措辞上的发展,使其所体现的审计理论与理念等均发生了重大变化。

(三)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第二次变迁(2001年)

在2001年7月,IAASB对1994年ISA700进行了细微修订,要求在意见段中明确指明用于编制财务报表的财务报告编报框架(当编报框架不是国际会计准则时,还需指明财务报告编报框架的制定国家)。其他方面与1994年的审计报告准则相同。因为注册会计师跨国执业的蓬勃发展和审计报告的网上,且财务报表编报框架具有多样性,所以就要求明确说明财务报表的编制框架是哪国财务报告编制框架。

(四)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第三次变迁(2004年)

为了提高独立审计师报告在全球范围内的透明度和可比性,IAASB于2004年12月28日了新修订的《ISA700——关于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的独立审计师报告》(下文简称“新ISA700”)和《ISA701——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独立审计师报告》取代原ISA700,确立了新的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并自2006年12月31日起执行。新ISA700规定,审计报告由下列要素构成:

(1)标题;

(2)收件人;

(3)引言段;

(4)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5)审计师的责任;

(6)审计师的意见;

(7)其他报告责任;

(8)审计师的签名;

(9)审计师报告的日期;

(10)审计师的地址。

二、新ISA700关于审计思想与理念的五大变化

本次修订后,新ISA700由七部分组成:

(1)引言;

(2)关于财务报表的审计师报告;

(3)根据ISA实施审计的审计师报告的要素;

(4)审计师报告;

(5)所实施的审计工作既符合ISA又符合特定国家或地区审计准则的审计师报告;

(6)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同披露的未审计补充性信息;

(7)生效日期。

ISA701由五部分组成:

(1)引言;

(2)不影响审计师意见的事项;

(3)影响审计师意见的事项;

(4)可能导致除无保留之外的意见的事项;

(5)生效日期。

实际上,ISA701就是原ISA700的相同内容(29~47段)。与原ISA700相比,新ISA700、ISA701的内容更丰富,适用性更强,更富有指导性,所倡导的标准审计报告的结构和格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且在审计思想和理念方面具有如下五大发展:

(一)尊重国家或地区法律或法规,并使ISA与其要求相协调

实践中,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还要求审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报告除财务报表合法性与公允性之外的其他内容,如英国就要求审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1985年《公司法》的要求,我国有些地区也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报告被审计单位是否及时、足额缴纳了各种社会保障基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原ISA700所规范的审计报告没有考虑这些情况,只要求审计师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意见,使其适用性受到了限制。此次修订后的新ISA700,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修订原ISA700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套框架,以将按照ISA的审计报告要求与其他司法管辖权的补充性报告要求相区别。当审计既按ISA又按特定司法管辖权的审计准则实施时,尤其是使编制审计报告既符合国家法律要求又满足ISA要求时,新lSA700也为审计师提供了清晰的指南。IAASB主席JohnKellas指出,“欧共体(EuropeanCommission)要求IAASB将此项目作为在欧盟(EU)内部协调审计报告要求的紧急项目。许多欧盟成员国和其他国家要求审计师报告除财务报表之外的其他事项,但这些要求在国家之间存在不同。我们的解决方案是将审计报告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处理财务报表事项,在按照ISA实施的所有审计中保持相同;第二部分处理地方法律所要求的其他所有事项。当存在这些事项时,我们因要求具有可比性而允许其在处理各地实际情况时具有适当的灵活性。”即新ISA将审计报告划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处理财务报表事项,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在按照ISA实施的所有审计中保持相同;第二部分处理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所有事项(简称为“其他报告责任”),并可对每一其他报告责任设置一小标题单独来表述。这更好地满足了不同国家或地区对独立审计师报告的要求,从而也使ISA与国家或地区法律或法规的要求相协调,也体现了IAASB尊重国家或地区法律或法规,从实际出发的理念。我们也坚信,正因为如此,新准则将会得到更大范围的支持和运用。

此外,新ISA还专设一章,规范所实施的审计工作既符合国际审计准则又符合特定国家或地区审计准则时的审计报告的要求、格式、内容和措辞。

(二)更便于使用者阅读与理解

由于审计报告措辞的概括性和抽象性,对一些内容描述的隐含性,使大部分审计报告使用者不能很好地理解审计师希望在审计报告中传递的信息。此次IAASB在修订审计报告准则时,在提高审计报告的可阅读性和可理解性方面做出了如下改进:

(1)更详细地描述了已审计财务报表的范围;

(2)更详细和具体地描述了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3)从不同的方面更详尽地陈述审计师在审计中的责任;

(4)更详细、具体地描述了审计师在审计工作过程中所完成的审计程序和应实现的审计目标;

(5)以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恰当性来明晰已完成审计工作的充分性;

(6)为每一部分增加小标题,使审计报告的层次更分明,结构更清楚,中心更突出;

(7)改进了一些内容的表述方式,将一些隐含表述、无表述修改为明确表述,如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的具体内容、明确审计范围包括了重大会计政策和其他解释性附注的摘要、明确了管理当局和审计师对错误或舞弊所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责任、明确告知审计过程中审计师运用了专业判断等。通过这些改进措施,我们相信,新的审计报告将会提高使用者的阅读兴趣和理解程度、促进审计师与使用者之间更好地沟通、减少使用者对审计师的法律诉讼。

(三)更详细和明确地表述管理当局与审计师的责任

原ISA700以“这些财务报表由该公司管理当局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这些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来表述管理当局和审计师各自的责任。在范围段中,又描述了审计师如何来履行其审计责任的。自美国在1988年SAS58确立这样的表述以来,在审计报告中划分管理当局与审计师的责任就成为审计报告必须表述的一个内容,并一直沿用至今。但这一表述很概括、抽象,即使会计专业人士也难以知晓各自责任的具体内容,普通使用者就愈加困难了。新ISA700在描述管理当局与审计师各自责任方面进行了较大改进。在表述管理当局负责时,首先描述了管理当局责任的具体要求: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制并公允反映财务报表;再进一步说明了履行这一责任的三大途径:

(1)设计、执行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反映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而不论错报是舞弊还是错误所引起的;

(2)选择并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做出在该特定环境下合理的会计估计。

在表述审计师责任时,以“审计师的责任”为标题分三自然段来表述:第一自然段陈述了审计师的责任、实施审计工作所依据的审计准则、那些审计准则对审计工作的主要要求;第二自然段陈述所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及其这些审计程序所应实现的目标,具体包括获得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的程序及其选择依据、评价管理当局所使用的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的会计估计的合理性、评价财务报表的整体反映;第三自然段陈述审计工作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并为审计意见提供了依据。这样,更便于使用者理解和分清他们各自的责任。此外,还强调了管理当局和审计师对舞弊性财务报表的责任,更显示了会计职业界遏制当前舞弊性财务报表泛滥的决心。

(四)更重视对使用者的风险警示

自美国在1934年标准审计报告中通过使用“没有对业务进行详细审计”来传达审计局限性开始以来,职业界就力图在审计报告中使用一些术语来传达审计局限性和审计风险。原ISA700通过使用“重大错报”、“合理保证”、“以测试为基础”、“评价管理当局所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要估计”、“评价整体财务报表的反映”、“我们相信”、“合理依据”、“所有重大方面”等来表述审计过程中的局限性和审计风险。新ISA700是审计风险警示方面有如下特征:一是保留原ISA700中的合理表述;二是修订了一些表述,使其更明确和更易于理解,如将“评价管理当局所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要估计”修订为“评价管理当局所使用的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的会计估计的合理性”等;三是增加了一些表述,向使用者传递了更多的审计局限性和审计结果的风险性,如“程序的选择取决于审计师的判断”等。综合这些表述,使审计报告向使用者更多、更好地传递了财务报表编制过程和审计过程的职业判断,从而传递了已审计财务报表存在的风险。

(五)更强调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专业判断

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运用职业判断,这是不言而喻的。本次修订,更加强调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专业判断,并在审计报告中向使用者传递关于专业判断的更多的信息。主要表现在:

(1)强调审计师要评估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在编制和反映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财务报告编报框架的可接受性。

(2)要求审计师进行专业判断:即使遵守了财务报告编报框架的所有方面,财务报表是否还存在误导?并就审计师如何进行处理提供了相关指南。

(3)在审计报告中更多地传递专业判断方面的信息。在以前的审计报告准则中,较少直接提及审计师的职业判断,只是利用“重大错报”、“合理保证”、“我们相信”、“我们认为”等表述隐含地传递了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专业判断问题。

此次修订,除了保留过去的一些隐含表述外,以“程序的选择取决于审计师的判断”直接表述了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专业判断,此外,还以“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评估”、“审计师考虑了与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反映相关的内部控制”等表述进一步传递了审计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专业判断。此外,新ISA还存在以下变化:

(1)以“那些准则要求我们遵循道德要求”,强调审计师遵循审计职业道德要求;

(2)澄清了内部控制在审计中的作用以及审计师对内部控制的责任范围。其在审计报告中的表述是:“在进行那些风险评估时,审计师考虑了与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反映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便在该特定情况下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其目的并不是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3)反映了ISA新发展对审计报告措词的影响。如在审计报告中更新了审计过程的描述,以反映新的IAASB审计风险准则和舞弊审计准则。

三、国际审计报告准则变迁对我国的影响

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于1992年了《注册会计师查账验证报告规则(试行)》,标志着我国审计报告准则的基本确立,随后也经历了两次制度变迁:一是中注协于1996年颁布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一审计报告》;二是中注协于2003年颁布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修订)》。经过两次变迁后,我国审计报告准则无论在审计理论与审计思想方面,还是在审计报告的格式、内容、措辞方面,均与原ISA700相协调,之间的差别微乎其微。新ISA700后,我国立即采取了相应的对策:于2005年对我国审计报告准则按照新ISA700和ISA701进行了修订,将原《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修订)》修订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并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以保持内容、结构、措辞以及所体现的审计思想和理念上与ISA的趋同。主要原因是:

(1)新ISA700体现了审计理论与实务的最新发展,具有科学性与适用性,我们应当借鉴。

业务审计报告篇(9)

一、关于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有关事项的备案问题

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直接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会计报表的企业集团公司,其确定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审计业务

约定书、审计报告,应当向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1、直接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会计报表的企业集团公司应当在12月31日之前,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备案报告,说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确定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约定的审计范围、企业集团审计组织方式、审计收费情况等。

2、企业集团公司在办理备案中,应当填报《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备案表》(详见附件),列明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及其纳入合并范围的全部子公司有关委托审计情况,作为备案报告的附件。

3、主管财政机关受理企业备案的机构为主管财政机关负责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机构。企业备案时,应将《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备案表》同时抄送主管财政机关负责年度会计报表管理的机构。企业备案后,对备案的内容在以后年度如有变化的,应当按照上述第1、2项的要求重新备案。

4、直接向主管财政机关报送会计报表的企业集团公司,应当在次年4月20日以前分别向主管财政机关负责企业固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机构和负责年度会计报表管理的机构报送审计报告。对于审计报告属于保留意见,或者拒绝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类型的,企业集团公司应当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的要求相应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财政机关负责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机构。

二、关于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处理

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企业应当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财务处理或账务调整的意见。

企业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如果存在分歧意见,主管财政机关应当根据国家有关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会计制度的规定,就企业财务处理或账务调整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企业对主管财政机关的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三、关于拒绝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处理

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报告出具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企业应当陈述有关年度会计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

主管财政机关可视企业的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资产清查,或者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财政监管

主管财政机关负责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的机构对企业备案的资料和报送的审计报告,应当进行认真审核,加强监管,并配合主管财政机关监督检查机构对企业依法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1、企业委托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固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主管财政机关应当责令企业重新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披露事项不能满足《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的,退回企业补充资料,或者责令重新委托审计。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内容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责令企业重新委托审计。

4、在审计过程中,企业不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其相关资料,或者不给予有效配合,导致注册会计师不能有效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从而影响审计报告的出具及其使用的,责令企业限期重新实施审计。

以上退回企业补充资料或者责令重新审计的,审计报告应当自退回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五、关于国有企业年报审计的法律责任

主管财政机关在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监管过程中,对违规、违法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注册会计师,可以按规定停止其固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业务,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业务审计报告篇(10)

(一)恶劣的审计执业环境决定了不应严厉处罚注册会计师

严厉处罚注册会计师的思维方式,产生于监管部门将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归因于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沦丧,忽略了其恶劣的审计执业环境。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基于法律强制推行的,尚未产生真正的市场需求。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审计报告使用者,不但不关心审计质量,而且希望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以满足其特定的需要。审计市场中以降低审计收费、降低审计质量甚至迎合被审计单位的非法要求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为手段的恶性竞争比较激烈。同时企业会计核算混乱、股东舞弊普遍,政府监管机关基于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政治任务,往往对企业偷税、漏税、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容忍态度,甚至为了政绩和形象而要求企业包装财务信息。加上注册会计师是“平民百姓”,是受被审计单位“雇佣”、依靠被审计单位支付审计费用生存的“弱者”,而且没有独立向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收集审计证据权力;明知被审计财务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却无法进一步核实,或者已经发现了舞弊的迹象却无法查实和披露[1]。在恶劣的执业环境中,部分注册会计师依靠大胆的出具大量虚假审计报告走上了“发财致富”的道路;而坚守职业道德和审计准则的注册会计师因为敢于说“不”、拒绝迎合被审计单位非法要求而导致没有市场、危及生存。注册会计师成为“逼良为娼”的审计委托机制的受害者,在监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的夹缝中艰难维持生存;审计行业也因此难以留住胜任能力高的优秀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在相当程度上是执业环境使然,严厉处罚注册会计师是将社会原因归因于注册会计师,缺乏合理性、难以使受罚者信服于法律。其他未被处罚的注册会计师不但不会引以为戒、反而会同情受到处罚的注册会计师。

(二)严厉处罚注册会计师不符合权责利一致的原则

我国社会审计的主体是会计师事务所,而不是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接受审计委托、委派项目组、出具审计报告和收取审计费用以及承担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只是受会计师事务所指派执行审计业务的工作人员,没有独立承办审计业务的权力。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体现了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的倾向,或者以不合理的业绩评价、薪酬政策逼迫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如果坚持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而不屈从会计师事务所整体意志,就会被视为“异类”而被其他注册会计师取代。因此注册会计师几乎没有什么个人价值,不得不违心地放弃质量甚至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加上我国尚未建立前置性预防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制度,虚假审计报告查处措施很不严密,会计师事务所主导或者迫使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不是个别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如果严厉处罚注册会计师,就是将制度缺陷所造成的恶果交由注册会计师来承担,将注册会计师当作制度缺陷的替罪羊,有不公正之嫌,也不符合权责利一致的原则。为了给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氛围,保护注册会计师的利益,应该强调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控制责任。查出虚假审计报告的,主要处罚会计师事务所,尽量不处罚注册会计师;除非屡教不改、再三违法的,对会计师事务所也应该摒弃吊销执业资格、暂停执业的处罚。采用严而不厉的审计监管政策模式,严密查处虚假审计报告的措施,提高虚假审计报告被发现的概率,可以从制度上、根本上消灭虚假审计报告。同时从轻、减轻对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处罚,可以树立“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监管思维,追求监管的教育功能、淡化监管的处罚功能,从而最终达到消灭虚假审计报告、提高审计质量的监管效果。

二、建立严密的虚假审计报告查处机制

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使得注册会计师审计公信力荡然无存,其存在的价值受到严重质疑。增加审计质量检查次数、扩大检查范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其效果也不能保证。虽然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管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审计质量,但是当前要务是建立一定的机制以消灭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机会。采取严而不厉的监管政策模式是有前提条件的,即“不厉”必须以“严”为前提,唯有建立严密的虚假审计报告查处机制,才能使“严而不厉”有正当性。

(一)建立审计报告公布与查询制度

注册会计师及时将审计报告电子版上报给监管机关,监管机关在其网站上公布所有的审计报告,供审计报告使用者查询、核对。审计报告上网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虚假审计报告就难有立足之地,以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为业或者以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作为竞争手段的注册会计师就没有生存空间,注册会计师及其审计报告才能被广大社会公众认可。审计报告上网公布,审计报告使用者、社会公众、后任注册会计师等都可以通过查阅、核对审计报告为查处虚假审计报告提供线索。监管机关可以有效确定监管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惩罚注册会计师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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