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工作方案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10 21:07:32

规划工作方案

规划工作方案篇(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两城创建工作作为今年规划工作的重点,加大规划宣传教育力度,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加强市容环境整治,努力达到市容市貌改观、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市民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城市形象明显提升的效果,积极推进我县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做好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为更好地指导县环卫建设,使县环境卫生符合《县域总体规划》提出的环卫目标,推进“两创”工作,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以及《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有关环卫规划技术规范规定,协助县城市管理局编制《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09-2025),作为县未来15年环境卫生管理及其相应设施建设发展的依据和蓝图。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对城市生活垃圾产量预测分析、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措施、垃圾清运模式、垃圾处理设施(水桶岙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等)规划,以及主要环卫设施(包括进城车辆清洗站、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厕等)规模和布局规划、水域保洁规划等。

1、生活垃圾转运站规划。根据规划,依据中心城区以及各乡镇的垃圾清运规模、服务半径,确定规划期末中心城区新增生活垃圾中转站9座(包括松兰山景区垃圾中转站)、石浦1座、西周1座;确定生活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采用非机动车收运方式时,为0.4-1km;采用小型机动车收运方式时,其服务半径宜为2-4km;

2、公共设施等环卫设施规划。规划公厕设置标准采用居住用地300m服务半径,公共设施用地200m服务半径,工业仓储用地按500m服务半径预测;各乡镇镇区集镇:2500人/座公厕标准预测;农村:每个行政村设置1座三星级公厕。规划近期公厕478座,远期801座,其中中心城区,近期139座(现状51座、近期规划88座),远期164座(现状51座、近期规划88座、远期规划25座)。规划公厕均达到三星级公厕以上标准。且在远期内新增公厕113座中,7座五星级公厕、26座四星级公厕、80座三星级公厕,并在规划中明确各区域公厕设置等级,确保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应设置一类公共厕所;城市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应设置二类公共厕所;其他街道和区域应设置三类公共厕所;大型商场、饭店、展览馆、影剧院、大型体育场馆、综合性商业大楼和省市级医院应设置一类公共厕所;一般商场(含超市)、专业机关单位、体育场馆、餐饮店、招待所和区县级医院应设置二类公共厕所。

3、积极协助城管部门进行31座现有公厕和塔山垃圾中转站改造的有关工作。

(二)完成县再生资源市场、农贸批发市场规划工作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安排和县内重点项目部署,现已完成县再生资源市场选址工作,并已启动农贸批发市场地块控规编制工作,积极落实县“两创”工作部署。

(三)发挥规划“窗口”工作,积极推进两城创建工作

规划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在许可事项办理过程积极改善工作作风,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绿色通道”服务,提前介入服务、提醒服务和预约服务。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1、在动建再生资源市场,启动县农贸批发市场的建设,配合做好项目选址、规划方案论证、规划工程许可工作;

2、在加快上半年河村等城中村改造步伐的过程中,积极做好新村选址、规划方案论证、规划工程许可工作;

3、在改造31座老旧公厕,改造塔山垃圾中转站的建设中,配合做好相关许可工作;

4、在建成豪门停车场、新筹建一个停车场、合计新增小区等停车泊位300个的实施中积极做好相关许可工作;

5、在开工建设县公交综合场站、新汽车东站的建设中,积极做好相关许可工作;

6、无障碍设施项目审批时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要求;

7、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严格控制绿地率指标;

8、“窗口”是局机关形象的代言人,全体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必须体现机关干部良好的修养和素质,做到“一笑”、“二站”、“三声”、“四统一”、“五个一样”等文明用语。

(四)文明执法、热心服务

县规划局在推行“一线工作法”中,要努力做到服务提升、执行提升、法治提升,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在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工作落实,推进两城创建工作。

1、重视思想教育,狠抓工作作风。做到“明确一个宗旨,摆正一个位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明确规划执法工作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摆正规划执法为城乡现代化建设和改善城乡环境服务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做好本职工作同“三为”服务的关系,乐于奉献同个人名利的关系,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的关系,做到以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断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规划执法水平。城乡规划执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行政管理工作,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召开业务例会,认真研究重要事项和重大案情。

3、勇于创新,增强规划服务意识。为适应城乡经济建设和规划不断发展的需要,积极为城乡建设当参谋、想办法,满腔热忱地为建设单位服务。同时,变单纯执法为综合服务,变以罚代管为宣传舆论双管齐下,把过去单一的执法模式,变成了集宣传、整治、服务为一体的综合过程。

4、团结一致,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在实施规划管理中,在规划监察大队、各乡镇街道规划管理所二级规划管理网络的基础上,形成按级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格局。监察大队与各乡镇街道规划所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在规划执法中形成合力,使执法力度得到加强。在监管过程中,要由被动的查处违法建筑转变为主动的对建设工程进行全程监察,实行建设项目批后跟踪管理责任人制度,从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工作步骤:

1、2011年1月至2011年5月,建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2、2011年5月至2011年12月。接受初审,查找问题,重点整改。

3、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对照检查,全面整改,迎接省文明委验收。

(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步骤:

1、2011年1月至2011年9月。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工作。

2、2011年10月至2013年12月,进行达标自查,逐条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两城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由杨梓良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党组成员金举法同志任副组长,李雄翔、赵国莉、练玲、王军辉同志为成员,李雄翔同志兼任联络员。

规划工作方案篇(2)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和各项要求,切实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办。

(二)实现安全检查全覆盖零容忍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排除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保障专项检查与日常工作衔接

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深入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性住房工程的监督检查,建筑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

(四)确保安全隐患查处整改全面落实

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严执法、重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以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名,“先上车,后买票”、“设置检查”等现象的,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做到科学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重点检查范围

建筑施工、城市供气、城市污水处理、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等质量安全管理及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情况等。

三、重点检查内容和分工

在转发市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检点的基础上,强化以下内容的大检查。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质监站负责)

1、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及“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二)市政公用设施运营方面

1、城市污水处理(城建股负责);

2、城市供气设施隐患排查情况(燃气管理办公室负责);

3、应急避难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情况(城建股负责)。

(三)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方面(村规股负责)

1、农房设计、施工的指导情况;

2、农房质量安全巡查抽查情况;

3、农村危房改造情况。

(四)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建管股负责)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市场行为的查处情况;

2、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责任主体自查。按照重点检查分工,各责任股、站、办要组织责任各方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自查出的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明确整改责任人员及整改时限,积极消除安全隐患。

(二)县专项检查。县规划建设局根据本实施方案,组织若干个检查组,对本行业领域的所有经营单位、建设工地进行拉网式大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三)迎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省、市对系统内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当重视,将会派督查组对各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五、检查要求

(一)提高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认识

全县规划建设系统要充分认识当前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重要性和长期性,对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警醒起来,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查找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堵塞漏洞,确保全县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

成立县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副局长、工会主席等同志任副组长,局党政办、建管股、城建股、村镇股、燃气办、政策法规股、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责任

1、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检查组对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或工地)名称、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要求。

2、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检查组对所有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应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

3、重大问题、挂牌督办。检查组对查出的重大隐患,以及可能引发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有关信息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挂牌督办。

4、严重问题、果断处置。检查组对查出的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研究解决。对检查中发现非法违法建设施工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由局领导决定是否提请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治理。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规划工作方案篇(3)

二、树种设计

该树种生长迅速。8条主要路段和乡村道路绿化共需合格金丝垂柳186723株或杨树苗木373450株。设计栽植树种为金丝垂柳或杨树。干型优美、抗性优良。根据道路长度和栽植规格测算。

三、栽植规格

结合我县近年来道路绿化的现状。也不利于行道树的保护和管理。本方案中设计栽植规格为公路两侧各栽植一行,公路两侧栽植多行行道树会给群众的农田造成一定的影响。考虑到此因素。株距为1.5米,具体栽植在公路两侧的排水沟中间,详见示意图。

四、投资概算

完成以上道路的绿化任务。其中:苗木费560169元(每株3.0元)栽植费112034元(包括挖穴、栽植、浇水。其中:苗木费261414元(每株0.7元)栽植费224070元(包括挖穴、栽植、浇水,栽植金丝垂柳共需资金672205.8元。每株0.6元)若栽植速生杨共需资金485485元。每株0.6元)详见规划表。主根长度大于35厘米,须根保持完整无损。

五、主要措施

规划工作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紧密结合乡村实际,聚焦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片区(经济区)为单元编制乡村级规划,引领国土空间布局、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着力提升乡村级(以下简称“乡村”)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促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指导全县乡镇形成一批乡村规划编制示范样本,以先行试点编制的示范村镇为基础,根据省市目标要求及县域发展,应编尽编乡村规划,实现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覆盖。建立健全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完善乡村规划法规政策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三)加强试点示范

结合我县实际,以片区(经济区)为单元编制乡村规划。2021年5月底前选择镇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选择7个产业发展试点村,6个乡镇振兴示范村。2021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乡镇、村规划编制需求摸排。2021年前完成13个试点村和1个试点乡镇的乡村规划编制初稿,力争12月底前完成审批;2022年,全面启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村规划编制工作;至2025年,根据省市目标要求及县域发展,逐步推进编制余下村的村庄规划和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力争做到应编尽编。

(四)强化规划管理

一是完善乡村建设规划管理机制,每个乡镇建立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按区域设置自然资源所,配备专职乡村规划师,2021年底前率先在已实施的镇和13个示范村所在镇先行各设置一名专职乡村规划师,所在村设置一名兼职乡村规划员。2023年底前,实现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全覆盖,制定乡镇国土空间管理机构制度。2025年底前实现每个乡镇或片区配备专职乡村规划师,制定完善的乡村规划师管理制度。二是健全乡村规划法规政策体系。2022年前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原则构建乡村规划法规政策文件初稿,完善审批、项目监督、验收等相关政策文件,2023年前完成乡村规划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及试落实工作。2025年确定乡村规划法规政策体系,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信息系统。

(五)把握规划重点

鼓励人才下乡,因地制宜编制规划,产业用地复合高效利用,科学避让自然灾害风险,推动乡村居民点适度集聚。

突出耕地保护。建立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评价机制。安排专人落实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入库监管工作,2025年底前实现对全县13个乡镇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全覆盖动态监测。

三、保障措施

(六)加大统筹推进力度。成立自然资源局乡村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以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规划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统筹力量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规划设计中心,由分管规划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评估和监督检查,研究规划实施中的新情况,及时提供技术咨询、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等服务,做好规划的动态完善。同时鼓励乡镇探索研究村民民主监督机制,实施村民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全过程监督。

规划工作方案篇(5)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经济强乡、和谐杨板的总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注重民生,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努力实现全乡经济社会快速稳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责任分解

1、引资上项力求新突破。年力争全乡争取上级资金200万元;全年力争引进工业项目3个,其中投资500万1个

2、新农村建设力求新成效。年全乡着力完成“12345”工程。即“1”是计划投入15万元完成好杨板集镇街道的路灯安装,责任人;“2”是两条路,力争将6.3公里长庆大道和1.2公里跨县断头路道杨公路挤入通乡计划“笼子”,并启动硬化,责任人;“3”是三大工程,即投资近100万元的集镇人饮工程、投资近300万元的太平水库三类坝改造工程和投资过100万元的中学食堂新建、宿舍改造工程,前两项工程责任人,后一项责任人;“4”是建好四个项目:即投资过250万元的太平水库灌区撇洪渠低产田改造项目,责任。投资过200万元的沔泗洼城镇增减挂钩项目,责任。投资过100万元的油茶低改新扩项目和300个沼气池、50个太阳能建设项目,责任人;“5”是完成新扩建堰塘50口、渠道清淤整修50公里。

3、社会事业力求有新发展。一是兴办惠民实事。全年为人民群众办实事5件,乡党委政府将普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的扩面和补助提标、无房户的“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今年改善民生的重点。责任人;二是关注弱势群体。乡干部每年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2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2件,责任人;三是理顺群众情绪、依法果断处置、严格维稳责任。

三、工作措施

规划工作方案篇(6)

我们要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一项中心工作来抓,要充分利用好学习日及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全面开创我区卫生工作的新局面。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我们的卫生工作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就是要推进医疗科技创新,提高医疗水平;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就是要努力提高广大医疗工作者的素质,把继承和创新结合起来,把民族医学文化不断发扬光大;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既要维护本行业职工利益,更要加强行风建设,遵守职业道德,为病人服好务。

二、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精心谋划卫生工作

自98年我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以来,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我区已建社区卫生服务网点14个,其中有一个中心、三个站被评为省级示范点,全区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达48%以上。XX年年,根据中央十一部委等部门出台的《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意见》,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展:

1、巩固已取得成绩,拓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内涵建设。

为了科学、规范管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使其扎实有序地开展,我们的原则是杜绝形式化,实行规范化,继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定期量化达标管理办法》,从内涵建设和形象建设抓起,对社区卫生服务用房、人员设备配置、科室建设、档案的建立管理,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的各个程序进行严格的规范,出台必要的制度与经济挂钩,加快发展。

2、积极探索多元化办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按照中央十一部委局等部门出台的《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意见》,积极探索多种经营方式和“开门”办社区的经验,将卫生所、诊所、企业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多元化办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吸纳社会的资金,向社区卫生服务投入;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对新建小区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办社区卫生服务,将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础医疗保险,协调政府各部门在用房、用水、用电等方面提供优惠。*年年我们局将在新建小区公开招标办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点建设,力争到*年年底全区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60%。

三、积极推进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按照“改革要有新突破”的要求,卫生局将继续改革并完善独立的卫生监督体系,建立起有目标、有责任、有制约机制卫生监督体制。

依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借鉴其它县市卫生监督执法的经验,制订《运河区卫生局组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实施方案》,报区政府,经区长办公会研究实施;实现卫生局从“办卫生”向依法“管卫生”的转变,建立一支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清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执法新队伍。具体措施:卫生局拟组建的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先在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员编制不动的前提下将运河区防疫站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纳入卫生局执法大队管理,由卫生局直接领导卫生监督执法大队;新组建的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将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卫生机构、个体诊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及公共场所等卫生的监督执法管理。

 

四、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规划工作方案篇(7)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大、中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

第四条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五条承担编制城市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划设计资格的规定。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对城市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城市建设的历史与现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第八条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术水平。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意见。

第十条编制城市规划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

第二章总体规划的编制

第十一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并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第十二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论证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目标;

(二)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与布局;

(三)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选择城市发展用地,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

(四)研究确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问题,以及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措施。

第十三条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成果包括文字说明和必要的示意性图纸。

第十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第十五条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应当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当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建制镇总体规划的期限可以为十年至二十年,近期建设规划可以为三年至五年。

第十六条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分析区域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确定资源开发、产业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目标;预测区域城镇化水平,调整现有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发展的城镇;原则确定区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设施的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的建议;

(二)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

(四)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五)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六)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七)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八)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九)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十)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十一)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十二)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十三)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十四)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建制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可以根据其规模和实际需要适当简化。

第十七条城市总体规划的文件及主要图纸

(一)总体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以下有关条款同);

(二)总体规划图纸包括:市(县)域城镇布局现状图、城市现状图、用地评定图、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城市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图纸比例:大、中城市为1/10000-1-25000,小城市为1/5000-1/10000,其中建制镇为1/5000;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的比例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三章分区规划的编制

第十八条编制分区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的配置作出进一步的安排,以便与详细规划更好地衔接。

第十九条分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原则规定分区内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及用地的容量控制指标;

(二)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其用地范围;

(三)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停车场位置和控制范围;

(四)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风景名胜的用地界线和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

(五)确定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第二十条分区规划文件及主要图纸

(一)分区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

(二)分区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分区位置图、分区现状图、分区土地利用及建筑容量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0。

第四章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二十一条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二十二条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二十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二)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三)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

(四)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

(五)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六)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规划文本中应当包括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

第二十五条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第二十六条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二)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三)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四)绿地系统规划设计;

(五)工程管线规划设计;

(六)竖向规划设计;

(七)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规划工作方案篇(8)

有五个部级贫困县和一个省级贫困县年,是农业人口大市。全口径财政收入99.68亿元,全市国内生产总值(GDP862.3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3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634元,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7.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3.4%

(二)卫生事业发展现状

1卫生资源

全市卫生机构总数达4614个(含村卫生室3749个)其中:医院44个;妇幼保健院11个;卫生院159个;专科防治院6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22个;卫生监督机构11个;采供血机构4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489个;其他卫生机构7个;村卫生室3749个。期末。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2790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9043人,全市卫生人员32399人。注册护士7077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5240人,其他人员4369人。市平均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22人、注册护士0.95人。

实际开放床位16956张,全市卫生机构编制床位总数15686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医院床位2.28张,比省每千人口床位数平均水平3.05张要少0.77张。病床使用率为81.11%其中医院病床使用率为93.41%社区服务中心(站)65.5%卫生院72.71%妇幼保健院83.44%专科防治院78.78%

其中固定资产22.10亿元,全市卫生机构总资产35.64亿元。流动资产13.46亿元。负债12.11亿元,净资产23.53亿元。

其中业务用房面积115万平方米。租房面积3.1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16.78万平方米。其中租业务用房面积2.11万平方米。

其中:100万元以上设备有60台(套)50-100万元的设备有113台(套)1-50万元设备5777台(套)万元以上设备台数5950台(套)总价值54988万元。

全市卫生事业经费投入总额4.05亿元,年。占财政支出的1.81%人均卫生事业费54.55元。

2卫生服务

1医疗服务。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2388.69万人次。妇幼和专科疾病防治院84.56万人次,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卫生室1628.10万人次。全市健康检查186.64万人次,其中职业健康检查5.79万人次。预约诊疗0.30万人次,上级医院向下转诊0.15万人,向上转诊1.21万人次。医师年均诊疗量为1659.88人次/人,医师日均诊疗量为6.61人次/人。各级医疗机构住院55.33万人次,出院52.82万人次,平均每百门、急诊人次的入院率为4.74%病床使用率81.11%病床周转34.59次,病床工作日296天,出院者平均住院日7.9天。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率为97.25%

2免疫规划。积极推进预防接种服务。免疫规划范围从“5苗防7病”扩大至“14苗防15病”年,全市一类疫苗共接1491964人次,以乡镇为单位疫苗平均接种率达99.3%其中,卡介苗接种率为99.87%百白破疫苗接种率为99.74%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为99.76%麻疹类疫苗接种率为99.71%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为99.75%

3传染病预防控制。年。乙类传染病17种15326例,甲乙类传染病总报告发病率224.07/10万,比年下降了12.72%;死亡42人,死亡率为0.614/10万,比年下降了17.85%发病前五位的病种分别为乙肝、肺结核、痢疾、梅毒、丙肝。报告丙类传染病6种10833例,报告发病率158.37/10万,比上年上升了8.86%发病前五位的病种分别为手足口病、出血性结膜炎、流行性腮腺炎、其他感染性腹泻、风疹。甲肝、乙肝、麻疹等疫苗可控制性传染病发病率持续下降。

4妇幼保健。深入开展妇幼卫生“三网合一”监测。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96‰;孕产妇死亡率为9.79/10万,各项指标均达到省要求。

5医疗救援。年全市采集全血总量40600U机采血小板473个治疗量。出动急救42705车次,救治各类危重病员9708人次。

6卫生监督。推行餐饮业“阳光监督”公示制度。量化分级管理建档率100%年全市共实施卫生监督检查13728户次,合格率为87%食品卫生监管覆盖率达100%环境卫生及学校卫生监管覆盖率也达到100%放射场所监督覆盖率为100%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合格率为88.4%有害作业点监督覆盖率为42%有害作业职工就业前体检率为35%

7医疗保障。年。参保人数达117.69万人,参保率达93.5%新农合参保553.8万人,参合率97.83%资助新农合患者35.39万人次,补偿支出资金1000.4万元。

8中医事业。全市共有中医院10家。包括卫生技术人员195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24人。年门急诊总人次为81.98万人次,入院4.15万人,住院病人手术人次数1.00万人,每百门急诊的入院率为5.1%现有床位1499张,床位使用率为81.05%病床周转次数为30.21次,医师人均全年担负诊疗人次1132.4人,住院床日557.69天。

(三)区域卫生发展面临的主要卫生问题与趋势预测

1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

1急慢性传染病仍然是威胁居民健康的重要因素。近两年我市部分地区出现了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霍乱等重大传染病疫情。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气候、环境变化加剧,传染病疾病谱也发生着变化,原有的传染病尚未得到完全控制,新的传染病又不断出现,不仅给居民健康构成威胁,对社会经济生活也造成影响。

2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年末,市65岁以上人口71.33万人,占人口比9.6%进行健康检查人数43.68万人,占61.24%慢性病建卡人数38.76万人。其中规范管理人数34.86万人。慢性病病种中,高血压占68.96%,糖尿病18.71%,重性精神病5.87%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慢性病的防治形势将更加严峻。

3意外伤害对居民的健康威胁逐年增大。随着城市基础建设、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病死因结构中占8.54%排名第5位;年损伤和中毒外部原因致死率为53.03/10万,占8.93%排名第4位。因社会转型、激烈竞争给居民造成精神压力而导致的人为伤害也有增加的趋势,近几年因精神障碍致死在病死因疾病谱中排第10位。

4脑血管病和恶性肿瘤是居民健康的主要“杀手”近几年的全省居民病伤死因抽样调查中(市作为全省农村抽样调查点之一)脑血管病和恶性肿瘤在死亡病种排序中均是前两名。市至今尚无独立的肿瘤专科医院,脑血管病医院的医技力量也不高,相当部分病人上转治疗。脑血管病和恶性肿瘤消耗的卫生资源多、且预后差,对居民的健康有重大影响,一个不容忽视的卫生问题。

2卫生资源配置及卫生管理的主要问题

1医技水平及服务质量与健康需求不适应。目前我市仅有三级医院1家。专科建设相对落后,医疗技术总体水平和整体素质均有待于提高。

2医疗卫生资源过度利用与闲置同时存在年全市医疗机构的平均病床使用率为81.11%综合医院达99.78%而卫生院的使用率只有72.7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5.50%从县市医院平均病床使用情况分析:红安、英山、黄梅、、武穴五个县市医院的病床使用率均超过了100%但团风仅有64.55%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资源利用率偏低。

3行业管理体制不健全。市内有卫生、交通、民政、民办、个体等各类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机制尚未建立,严重影响了区域性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4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着全市74.33%农业人口的基本医疗、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占全市卫生机构在岗职工总数的50.30%农村基层卫生院人才缺乏、技术水平低、服务设施落后,城乡医疗卫生保障水平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

5公共卫生工作任重道远。第一。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加,加大了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的难度。随着疾病谱的改变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凸显,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患病率将越来越高,虽然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已经担当起慢性病管理和监测的任务,但人员业务素质、病人管理知识和技术水平与实际需要尚有很大差距。从防治层面上看,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及综合防治的负担将变得越来越重。第二,卫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全市卫生执法人员编制偏少,按《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要求,应按0.9-1.1人/万人的标准定编,市应配备监督员668-816名,目前我市不足400人;快速监测设备偏少,全市11个卫生监督机构,只有1辆现场快速检测车,监督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第三,公共卫生人员严重不足,导致防治人员比例失衡,也制约了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6急救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全市未设立急救中心(站)市120和紧急救援中心目前挂靠在市中心医院。院前急救能力和现场救治能力还有待提高,整个医疗体系应对突发性灾难的能力还很脆弱。

7整体科研实力不强。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突出。缺乏与国际接轨的学术带头人和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专业人才;医药卫生科技整体实力不强,优势学科不多;科研条件较差,目前还没有一家独立的医学科研机构。

8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医改和卫生事业发展要求有较大差距。目前我市部分综合医院已完成了HIS系统的建设;各级卫生行政系统、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也在有效地运行或筹建中。信息资源没有有效整合和共享,专业人才短缺。

3医疗需求结构分析

1卫生服务需求呈现层次化、多样化趋势

城乡居民收入的逐步提高及健康保健意识不断增强,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保障制度的广覆盖,城乡居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且因居民个人经济条件的不同、健康意识的不同,卫生服务需求将呈现多层次性和多样化局面。

2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显著增加

每年外出打工人数很多,是个农业人口大市。另一方面旅游事业方兴未艾,导致每年流动人口数量逐年上升;同时,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将面临越来越多的公共卫生问题。市对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量将显著增加,公共卫生工作任重而道远。

3人口结构的变化对服务模式提出新要求

激增的老年人口要求我必须及时调整卫生服务模式,发展康复疗养、养老养生服务机构,促进康复疗养业、休闲养生业、养老保健业的关联发展。年末,市65岁以上人口71.33万人,占人口比9.6%人口老龄化将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挑战。

4区域卫生发展面临的机遇

同时我市十二五区域卫生规划与发展还面临着“一区一圈一带”政策机遇,医改工作持续深入地推进为全市区域卫生规划描绘了美好前景。即市属于试验区、武汉城市圈、长江经济带的组成成员,卫生发展上要力争得到相关上级部门在政策、资金上的支持和倾斜。卫生部门也将强化责任,抢抓机遇,主动作为,增强加快发展的内生动力,使全市区域卫生事业得到协调、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医药技术创新为引擎,以卫生信息化建设为先导,以医疗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执法体系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安全的药品供应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与运行及保障机制,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目标。

(二)规划原则

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卫生资源配置与准入方面的规划和监管职责,1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民营资本举办医疗卫生事业,促进有序竞争,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2坚持实施属地化与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机构。均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

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要求,3坚持统筹规划与区别发展。从全局出发。统筹规划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同时,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实施不同的配置政策,新增卫生资源重点投向农村和社区卫生等薄弱环节。

科学发展。卫生资源配置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4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发展步伐,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同时,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逐步整合,严格控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三)规划目标和主要指标

结合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十二五”期间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居民的健康需求为依据,以保障居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落脚点,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实行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纳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农村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城市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医院为基础,门诊部、诊所等为补充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我市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层次清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效益显著的目标。

居民主要健康指标、疾病控制指标、医疗保障指标、卫生资源指标要分别达到以下预期目标:

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主要健康指标。全市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6.5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1‰以下。

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率达到10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80%食品安全监测覆盖率达到90%全市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9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自愿无偿献血率达100%疾病控制指标。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率100%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以县为单位达到100%儿童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5%人群血吸虫病感染率以行政村为单位控制在1%以内.

建立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医疗保障指标。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筹资标准、保障水平逐步扩大和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个人自付比例下降到30%左右。

三级中医院1家,卫生资源指标。规划设置三级综合医院3-4家。三级专科医院1家,三级妇幼保健院1家,二级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42-45家,二级妇幼保健院10家,二级以上综合性民营医院20-22家。建设国家标准化甲级实验室10-12家。建设1所地市级区域医疗中心,11所县级医疗中心。全市病床达到2.2万-2.6万张,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3.0-3.5张;全市执业(助理)医师要达到12000-13500人,实现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6-1.8人;全市注册护士达到14840人,实现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0人,力争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三、卫生资源配置

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趋势,区域卫生规划应充分考虑到区域范围、人口密度、健康水平、疾病谱分布等因素。按照各自的功能,设置各类卫生机构,形成规模适宜、分工明确、定位准确、各司其职、功能互补的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实际需要,充分体现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效率效益原则,结构和布局上突出预防保健、社区卫生、农村卫生、中西医并重的战略重点,保持适度规模,避免重复设置。要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积极发挥民营医疗机构在资金、设备、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营造区域内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协调合作、良性竞争的格局。

对区域内卫生资源进行科学规划,根据我市现有区域卫生资源存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

(一)卫生机构设置标准

1公共卫生机构设置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和所辖各县市区均应设置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疾病预防控制的基层网络。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功能:负责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工作。

2卫生监督执法机构

市和所辖县市区各设置1所卫生监督局。县市区以下可组建卫生监督派出机构。

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主要功能: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妇幼保健机构

以及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市和所辖各县市区均应设置妇幼保健机构1所。其主要功能: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妇幼保健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健康教育、信息管理、科学研究、适宜技术推广、教学等工作。妇幼保健院目前所实际承担的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部分的人员、床位、设备配置参照妇女儿童医院的有关标准执行。

4医疗紧急救援机构(简称急救中心)

拟设在市中心医院;各县市区应设1所县级急救中心,市应设置市级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可独立设置或在县市区级医院附设。

指挥调度辖区内医疗急救资源,医疗紧急救援机构的主要功能:负责市区内日常院前急救或指挥调度辖区内的院前急救工作;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开展紧急救援;对市区内急救站、医院急诊科以及辖区各县市区进行业务技术培训。

5采供血机构

中心血站可根据区域内供血需要和地理位置,市设1所中心血站。供血区域内部分县市设分支机构。根据原料血浆需求、疾病流行情况、供血浆能力等,可在武穴、罗田2个县市设置单采血浆站。

中心血站的主要功能:开展无偿献血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单采血浆站的主要功能: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

6精神卫生机构

但病床规模要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市和所辖县市区各设置1所精神卫生中心;市中心医院设置精神专科。鼓励民营资本举办精神病专科医院。同时也不得少于50张/院。

精神疾病监测、预防、治疗、培训、康复、开展精神卫生咨询,精神卫生机构的主要功能:承担本辖区精神疾病急性住院治疗和科研教学。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对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

7临床检验中心

可独立或挂靠综合医院设置;县级原则上不设临床检验中心。市应设置1所临床检验中心。

8其他专业防治机构

县市区应在综合医院院内设置传染病区。市应设置1所传染病专科医院并独立运行。

另可根据本地防病工作需要,市设置1所麻风病防治中心。保留市结核病防治院。设立市级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职业病、血吸虫病、肿瘤、口腔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专科防治机构。县级原则上不设置专科防治机构,现有专科防治机构归口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统一管理或与其它机构合并。

2医院设置

适度控制规模。医院主要由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组成。其发展重点是提高服务能力、辐射能力和疑难病的诊治能力。

1综合医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考虑增设政府举办的第2家综合医院,并支持四县市综合医院优先争创三级医院;其他县市限设1所政府举办的二级综合医院。三级综合医院主要承担辖区内疑难病症的诊断治疗和医学科研、教学工作;二级综合医院承担基本医疗、急救、保健及基层卫生技术培训等工作。

2中医医院。市应设政府举办的三级中医医院1所。

3专科医院:根据本市疾病谱。拟争创三级专科医院1所。

特别支持举办500张床位以上大型综合性民营医院和100张床位以上的专科医院。年拟建设民营综合性和专科医院20-22家;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发展护理院、护理站、老年病和慢性病医院等特色中间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民营医疗机构。拟建设30-40家中间性医疗机构。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坚持以政府主导为主、以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为主。其主要功能: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以社区内妇女、儿童、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可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规模小于3万人口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覆盖3-10万居住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规模大于10万的街道办事处。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置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个数原则上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的4-6倍,社区卫生服务站:按0.5-1万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服务人口不能重叠计算。

2乡镇卫生院

并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每个建制乡镇必须设置1所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其主要功能:承担基本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健康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行政监督执法等综合性卫生工作。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

3村卫生室

步行1小时才能到达村卫生室的自然村,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设1个卫生室。居民居住分散。或3000人口以上的行政村,可增设1个卫生室。人口较少或交通便利的村,可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行政村不再设村卫生室。市尚有应设未设村卫生室485个,可考虑设立。

村卫生室的主要功能:承担农村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为村组群众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传染病的报告及转诊工作。

(二)病床配置标准

1病床配置总量

市的病床总数要达到22000-26000张,根据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实现每千人口病床3.0-3.5张。十二五期间,需增设床位6314-10314张。

县市之间、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的配置比例,病床数实行总量控制。应根据区域内疾病谱的变化和按照加强农村、加强基本医疗服务的原则合理安排。

2各类医疗机构病床的具体配置要求

1城市内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床位配置应根据其地理位置、服务人口、床位利用率、平均住院天数、床护比、医护比等因素进行综合核定。床均建筑面积和卫生技术人员配置要达到相关要求。

2县级综合医院床位配置原则上按服务人口进行核定:100-150张/10万人以下;200-300张/10-30万人;300-500张/30-50万人;400-600张/50-80万人;500-800张/80-100万人;800-1000张/100万人口以上。县级中医院根据现有床位及利用率等综合因素设置床位。

3乡镇卫生院:其床位规模应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加上辐射乡镇人口的1/3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宜控制在100张床位以内。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千服务人口(指户籍人口)0.3-0.6张床位。一般不超过50张。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不设病床。

3每床占用面积

综合医院病床每床占用建筑面积:100-300张床位的80㎡/床;400-500张床位的83㎡/床;600-700张床位的86㎡/床;800-900张床的88㎡/床;1000张床位以上的90㎡/床。大型设备用房、制剂室和科研、教学、公共卫生用房等按《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另计。

69-75㎡/床;200-400张床的75-84㎡/床;500张床以上的84-87㎡/床。大型设备用房、中医制剂室、中医传统疗法中心和科研、教学、公共卫生用房等按《中医院建设标准》另计。中医院病床每床占用建筑面积:200张床以下。

每床占用面积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等。

(三)卫生人力配置标准

市的医师要达到12000-13500人,根据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实现每千人口1.6-1.8人。十二五期间,需增设医师2957-4457人。

医师在县市之间、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的配置比例,医师配置实行总量控制。应根据区域内疾病谱的变化和按照加强农村、加强基本医疗服务的原则合理安排。

(四)医用设备配置标准

大型乙类医用设备由卫生部实行总量控制,大型甲类医用设备由卫生部管理并颁发配置许可证。由省厅分配控制指标到市州。依照《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市大型乙类医用设备可达到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36台、医-磁共振成像设备(MRI10台、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6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9台,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2台。

十二五期间,结合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现有大型乙类医用设备台数。市大型乙类医用设备还可配置: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11台、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MRI4台、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1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1台。

常规医用设备配置标准参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血站基本标准》《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和《中医医院建设标准》等标准进行配置。

(五)临床重点专科设置标准

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设于区域内二、三级医院。年,临床重点专科分省、市两级配置。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一般设于三级医院。全市在综合医院建立部级临床重点专科或重点建设专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5个,市级重点专科30个;争取建立部级中医重点专科或重点建设专科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5-8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10-20个。

(六)卫生经费配置

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卫生经费安排要坚持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各地卫生事业费补助政策和标准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鄂财社发〔〕129号)

四、规划保障措施

(一)政府重视规划实施

要将区域卫生规划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卫生事业、深化卫生改革、构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卫生体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医药卫生体制的重要性。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各级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好规划、准入与退出管理、监督、经济政策调控、医疗卫生信息、促进多样化竞争、营造和规范医疗服务领域有序平等竞争环境等功能。

(二)落实卫生投入政策

积极推进五项改革,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减轻群众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负担。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就医,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降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全市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

(三)依法推进全行业管理

依法监督管理区域内全部卫生资源的配置,政府部门要强化对卫生事业发展和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管理。监督管理区域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转。辖区内、武警部队对地方开放的医疗机构和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卫生资源,要纳入区域卫生规划范围,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的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对全市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要强化对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新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的准入和退出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各类卫生法规,理顺和完善卫生监督体制,严格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加强健康相关产品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

(四)创新中医药特色

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主线,十二五时期是实现我市中医药发挥优势、创新特色、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完善体制机制,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把加快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完善和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作为着力点,加快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和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发掘“鄂东四大名医”中医药理论精髓,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基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形成我市中医药的学术合力、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从而创新品牌优势。

(五)狠抓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狠抓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基础上,加快卫生专业人才培养。选拔培养一批优秀中青年学科骨干,抓好全科医学教育,培养合格的全科医师;注重人才引进的质量,进行必要的科研诚信和绩效评估;制定优惠政策,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卫生人才。高度重视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大力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岗位规范化培训,造就一批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职业化管理队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风尚。

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和发展优势相结合,医学科学研究坚持以技术引进为主、引创结合、临床研究与基础研究相结合。坚持攀登医学科技高峰与提高防病治病能力相结合,坚持人才培养、技术梯队建设与学科建设同步发展。

(六)大力推进全市卫生信息化体系建设

以建立现代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以电子病历、居民健康档案、决策管理为三大核心应用主线。构建全市卫生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市级综合信息平台和县级数据中心,实施全市居民健康服务“一卡通”工程。

五、规划的实施与评价

规划工作方案篇(9)

围绕城乡统筹推进年活动,弘扬大包干精神,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农村新一轮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规划引领,坚持“四个集中”,加快“五个一体化”,全力推进新型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城乡一体化的示范区,逐步实现全市城乡共同繁荣一体化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全市计划建设新型农村集中居住区1000个,建设规模162655户,2671万平方米,总投资212.8亿元。其中:新建305个,建设规模43314户,644万平方米;在建382个,建设规模82987户,1518万平方米;已建成仍需配套的313个,36354户,509万平方米。

三、工作重点

1、突出规划引领。编制集中居住区规划是搞好新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加强配套原则,依据《滁州市村庄规划技术导则(试行)》,科学确定集中居住区的规划范围、建设规模、功能设置和基础设施配套,在此基础上编制好建设规划。市交通、建设、商务、金融、电力、电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要依据市域镇村体系规划,抓紧编制农村交通、电力、通讯、供排水、商业网点、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文化体育设施布点规划,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各县(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规划编制要加强指导管理,严格审核把关,以规划引导集中居住区建设健康发展。

2、坚持高标准建设。一是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管理”的原则,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建设方式和实施主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一般采取两种方式:(1)委托代建,由农户委托镇(乡)专门机构集中代建,镇(乡)依法选定有资质的施工、监理单位承建;(2)统管自建,由镇(乡)统一规划设计,提供统一的施工图,农户按图自建,镇(乡)负责施工管理和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工程造价、安全施工、竣工验收等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二是要加强基础设施配套,要按照城市居住小区的标准,配套完善污水垃圾处理、供水、供电、电视、通讯、农贸市场、商业网点等基础设施及居民广场等健身休闲设施。三是加强公共服务配套,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公交等要向农村集中居住区延伸,逐步将公交招手站、学校、幼儿园、卫生服务中心、图书室等服务设施配置到位。

3、加强集中居住区管理。集中居住区应参照城市社区的管理办法,创新集中居住区社区管理组织形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强对社区物业、环境卫生、户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管理,为集中居住区住户提供清洁、优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要通过各种途径、多种措施、不同载体,强化对小区居民的文明教育,提高社区农民文明素质。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实施“千村计划”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千村计划”建设工作。要层层建立组织指挥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全力推进“千村计划”落到实处。同时要抓好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千村计划”实施。除了市级13个示范集中居住区建设外,各县(市、区)要重点抓好10个以上示范集中居住区建设,每个镇(乡)抓好1-2个示范集中居住区建设。

规划工作方案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空间性、结构性和操作性,全面落实《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20年)》和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的我县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建设的需要,划定林地边界范围,进行保护利用区划,将分类、分级管理林地落实到山头地块,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优化林地利用配置,为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要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方针政策,切实维护林地所有者或经营者的根本利益。

2、统筹协调原则。统筹区域林地利用,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林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整体优化。

3、因地制宜原则。全面落实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对我县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立足于解决本县行政区域内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遵循经济、社会和自然规律,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为手段,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利用措施。

4、科学决策原则。动员公众参与,做好部门协调,确保规划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广泛的社会认同。

5、注重落实原则。综合运用经济、社会、法律、行政等多方面的手段,切实提高规划实施的成效。

二、工作目标

由县林业局牵头承办,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配合,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的具体安排,积极推进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达到优化林地结构布局,统筹林地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突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战略性、指导性、科学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林地科学管理,为发展我县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和推动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机构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现代林业科学发展全局,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发改、财政、国土、交通、住建、农业、林业、水利、畜产、环保、电力、建陶工业园管委会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林业局分管业务的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规划工作方案,安排工作经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审定规划方案。县林业局牵头组织规划编制具体工作,做好规划编制所需的各项技术资料、设备的准备和人员的组织、林地落界、补充调查和委托具有乙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编制规划及林地档案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准备、专题调研、组织实施、编制规划成果、规划成果审批等五个阶段。

我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

1、成立机构。成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编制组等机构。

2、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贯彻落实《纲要》工作会议精神和省规划编制工作相关要求,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部署规划编制工作。

3、组织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林业厅举办的“县级规划编制培训”,同时对县、乡两级林业业务骨干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统一方法、明确标准,指导基础数据校正。

4、制定技术方案。制订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确立规划期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战略、主要目标和相应的调控指标,明确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区域统筹、差别管理的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及政策措施,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准备工作。

5、收集基础资料。根据编制技术方案内容,收集有关自然和经济条件资料、林地利用现状和历史资料、近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林业建设各项规划等。同时,拟定专题调研内容。

6、其他资料准备。准备地形图、卫星影像图、二类调查小班区划图等规划工作用图和森林资源小班数据库,以及其他部门的相关技术资料等。

(二)专题调研

1、开展专题调查。对涉及的重大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并形成专题报告。主要有:行政辖区内林地管理工作现状和成果;林地保护利用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求;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及节约集约利用林地措施;城乡一体化建设与林地保护利用的关系;林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公益林地总量及分项控制;林地保护分级分等技术标准;主体功能区与林地保护利用关系;规划管理创新与规划实施保障研究等。

2、确定规划框架。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技术人员座谈,对本县林地利用现状、潜力和林种结构、布局等问题分析研究,提出一2020年的县域范围内的林地保护利用意见。明确未来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战略,确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主要目标和相应的控制性指标,提出保护利用措施,按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要求,形成规划框架,为规划成果编制奠定基础。

(三)组织实施

以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为底数,落实规划基数。

1、林地落界。利用最新的航拍影像图与二调林相图开展新的林地落界工作,确定全县林地红线。一是以林地、非林地交汇处作为“修边”重点,全方位复核;二是林地内部明显错误或有误差达不到精度要求的,要及时修正。

2、补充调查。由熟悉县情、林情的技术骨干,利用最新的航拍影像图与二调林相图,先确定好本地的功能分区,再由调查员根据功能分区进行一次内外业相结合的林地资源补充调查。调查的重点是面积和地类,落实基准年(年)的规划基数。

3、规划调查。在林地落界工作完成后,根据省林业厅下达的各类规划目标数,进行相应的各类规划目标内外业规划调查。

(四)成果编制与论证修订

按照省级规划编制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省林业规划设计单位开展林地结构调整、空间布局、保护措施、利用方向、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方案设计与评价,确定优化方案,编写规划文本、相关说明、规划图表、综合研究报告等成果。

1、编写《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

2、征求领导小组成员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3、征求发改、财政、国土、环保、城建、农业、交通、水利、电力、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意见,并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基础设施等相关规划衔接。

4、编制组按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

5、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规划送审稿进行评审。

6、编制组按专家论证会意见,修订后形成成果稿。

7、规划成果于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五)规划成果报批

规划成果经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议、专家评审通过后,报省林业厅审核同意,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六)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建设

按照国家林业局“全国林地保护利用一张图”的要求,建立全县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利用高分辨率的卫片绘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图,于年9月底完成。

五、规划成果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规划文本、统计表格、图件、规划说明和相关附件等,具体内容按照国家林业局文件《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3号)中“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要点”进行编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大力宣传。各乡镇和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精心谋划,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标语等方式,宣传编制和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重要意义;结合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和林地意识,为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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