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一)《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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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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