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业集团实现有效运转的关键在于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与控制。在通过资本为纽带的产权关系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企业集团典型形式中,母公司的管控模式是通过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控制与管理,子公司成为完全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但是子公司在投资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向银行等债权人筹集资金,有些债权人为了降低贷款风险,要求申请贷款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人。实务中,有些债权人特别要求集团公司作为子公司筹资活动的担保人,并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集团母公司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子公司出现不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情况时,债权人为确保其贷款安全,有权不问子公司是否具有实际履行或赔偿损失的能力,选择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容易执行的一方,加大了集团母公司的担保风险和或有负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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