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招投标:问题分析及完善建议

作者:魏秀玲

摘要:一、物业管理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1.法律制度上的设计缺陷(1)关于邀请招标 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11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相对更为公开、公平和公正,邀请招标虽然运作成本较低,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比较大。物业建设单位往往都会选择邀清招标的方式,只需向三个或三个以上物业企业发出招标邀请即可。事实上,《暂行办法》的该条规定已经成为大多数物业建设单位规避《物业管理条例》强制性规定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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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物业管理
  • 招投标
  • 邀请招标
  • 服务
  • 招标投标管理
  • 公开招标
  • 建设单位
  • 设计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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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中国房地产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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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天津出版总社
主办单位:天津出版总社
出版地方:天津
快捷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001-9138
国内刊号:12-100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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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1980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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