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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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Ex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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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的一本学术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杂志于1985年创刊,目前已被北大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CSSCI 南大期刊(含扩展版)等知名数据库收录,是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的国家重点学术期刊之一。学术交流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该期刊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栏目设置:法学研究、青年学者论坛、西部大开发研究、企业改革探索、经济研究、社会学研究、社会调查、中国古典文学研究

学术交流 2012年第12期杂志 文档列表

学术交流杂志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笔谈
论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之转变5-9

摘要:工作作风体现了共产党人的党性修养和政治本色。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只有站在战略全局高度,才能充分认识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转变作风的极端重要性;只有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才能推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只有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才能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转变作风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法治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保障10-16

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构建社会管理体制的新格局,即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其中,“法治保障”已经成为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社会管理创新步入了法治的轨道。法治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前提和保障。社会管理创新需要用法律开辟道路,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保障,使其具有合法性、权威性、可预期性、可操作性;社会管理创新需要用法律的形式肯定和巩固创新的成果,保证社会管理创新可持续发展。法治是调整各社会主体协同治理的稳定器,用法律界定社会主体的权力(利)边界,规范各社会主体的行为,形成多元治理的格局,依法调整社会主体的关系,保障各社会主体循法而为,依法而治。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法治是民生建设的助推器,法治保障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元素,标志着社会管理目标圣加明晰.善泊社会、法治社.会.

生存异化与资本逻辑批判的新道路——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三个基本问题17-20

摘要: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在总体上说是经典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的新发展。它包括三个基本问题:1.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是以马克思所创立的唯物史观为基础的。2.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终极关怀是人的生存自由问题。3.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超越了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开创了资本逻辑批判的新道路。对上述三个问题的回答是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不可回避的基本问题。

从“物的解放”到“人的解放”——马克思关于社会正义的历史辩证法原理21-23

摘要:马克思的社会正义理论是建立在历史辩证法原理基础之上的。根据这一原理,人类的自由和解放表现为从“物的解放”到“人的解放”的辨证逻辑发展过程。马克思实现了从天国道路的批判转向尘世的批判,即历史唯物主义的确立。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扬弃了社会契约论并提出了共产主义公有制,从而为人类的自由和解放开辟了历史辩证法的道路。

资本主义危机的哲学透视24-27

摘要:资本主义经历了较长的历史发展时期,尽管看似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已经得到了调整,资本主义制度得以逐步“完善”,但现代资本主义隐藏着深刻的内在矛盾。资本主义精神的极端消费和奢侈取向,资本主义的合理化形式、发展模式和金融体系的缺陷等无非是资本主义矛盾的不同反映而已。基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当代思想家对现代资本主义的剖析,不难透视出现代资本主义在其精神、社会合理化形式、金融及经济体制等方面的危机,以及导致危机发生的深刻内在根源。这种根源证明,现代资本主义危机是由其本质决定的,有其发生发展的历史客观性.

耶儒的对话——罗光《中国哲学思想史》的编纂原则28-31

摘要:罗光编纂的《中国哲学思想史》是一次基督教文明与中国儒家文明的有益对话。“台湾新士林哲学”创始人的身份,决定了罗光对中国哲学研究的特色在于以天主教信仰为精神取向,融天主教信仰、士林哲学与中国文化于一体。在编纂过程中,罗光本持着剪枝裁叶、忠于本义、系统研究、福音性质的研究四原则,将中国哲学作了天主教精神的解读,为当代人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考模式和意义追寻。

试论牟宗三对“智的直觉”的证成32-35

摘要:"智的直觉”在牟宗三哲学中是个至关重要的概念,也是他从康德哲学中借用过来的概念。康德虽然提出了“智的直觉”概念,但却通过认识论批判否认了人可拥有“智的直觉”,牟宗三则通过对中国传统儒释道三家思想的梳理和挖掘,证明人可拥有“智的直觉”。以儒家思想为例,牟宗三通过对儒家“天人合一”理论的阐发,证成了“智的直觉”的普遍性,又依据儒家“知行合一”的思想确定了“智的直觉”具有现实性品格。牟宗三与康德关于“智的直觉”问题的不同观点,是中西间不同文化传统的差异,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牟宗三对康德“智的直觉”的借用,的确起到了更好地总结和阐发中国哲学特质的作用,因而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生态环境建设:实现生态文明的基础——以山东省为例36-40

摘要:生态环境具有基础保障和优化调控等重要作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根据山东省1986—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关指标的数据,分别采用一次函数模型、二次函数模型、三次函数模型、对数函数模型、指数函数模型、幂函数模型、混合曲线模型、生长曲线模型、S型曲线模型和逆曲线模型进行回归模拟,选取拟合效果最好的回归模型,对生态环境建设现状及发展态势展开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山东省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但其整体水平仍不容乐观。下一步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在继续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快城乡绿化、美化的同时,加强对工业废气、废水、生活垃圾、化肥和农药等污染的防治力度,以推动全省生态文明水平的提升。

试析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的区别——基于当代美国政府改革实践的思考41-44

摘要: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的关系问题在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基于当代美国政府改革实践的视角,二者在产生的背景、主体、对象、主要理念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且时代背景的区别是二者存在土壤方面的区别,主体方面的区别是二者管理力量来源方面的区别,对象方面的区别是二者管理内容方面的区别,而理念方面的区别是二者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当代美国的公共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传统公共行政的价值理念,借鉴其政府改革实践中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的区别,我国政府应该:适应转型期的要求,改变政府管理方式;适应我国阶层分化的形势,扩大参与政府管理主体的范围;适应公共事务复杂化的特点,对其实行分类管理;适应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建设具有企业家精神的政府。

西方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对我国的启示45-48

摘要: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许多西方国家开展了凭单制、公私合作、合同出租、非国有化等一系列的公共服务市场化实践,实现了公共职能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与机构精简,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存在着对市场潜在风险估计不足、监督机制缺乏科学设计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鉴于此,我国走公共服务市场化道路,应立足国情,引入竞争机制,拓展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范围;创造符合公共服务市场化规律的法律制度环境;以绩效评价为标准,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法官赔偿责任保险制度可行性研究49-55

摘要:商业保险中补偿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原理可以用来矫正法官裁决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司法救济不足的问题,即法官司法活动发生个别适用法律错误,构成侵权时,由专门设立的保险机构给予受益人相应的的保险金。现行制度下由法院体制内的审判监督程序仍限定在系统内部,对错案的国家赔偿程序启动困难,故法院外的社会参与式解决纠纷会体现出社会公正性,因为法律纠纷的标准是一个,由谁做出并不重要。法官赔偿责任保险侧重在补偿经济损失,并没有妨碍司法权正当行使,反而缓解了法院的工作压力与不利局面,并且即使给予保险金亦未当然出现法官被免职的后果,法院可以保留其裁判正确的观点。商业保险机构对司法判决的评价绝大多数场合会得出原判决正确适用法律的结论,社会性参与法律适用的程序能够普遍提升法律的权威。

按份责任抑或连带责任——论负事故责任的机动车各方对受害者侵权责任形态56-58

摘要: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机动车各方负事故责任情况下,对受害者的侵权责任形态是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对于这个问题,《道路交通法》中立法空白,《侵权责任法》规定不明确,由此导致法律适用的困惑。在机动车各方负事故责任致受害者损害的侵权行为中,机动车各方不仅各自存在过失,而且存在共同过失;机动车各方的侵权行为不是共同危险行为,也不是等价因果关系的侵权行为和竞合侵权行为,而是共同侵权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

不见“物”的物权法——物权法的裁判法性质及其专业化与纯粹化59-64

摘要:物权法定义了“物”这一概念,但通篇却不见“物”这一民法术语,而代以“动产与不动产”,体现了物权法立法过程中“通俗化”或“大众化”与“专业化”或“职业化”的观念纠结。物权法的裁判法特质,决定了其相关规则根植于社会生活,立法活动系发现这些规则,为市民社会提供裁判规则,不能为了“通俗”而去专业化。为法律适用方便,应纯粹化,尽量减少不具可诉性或不具可司法性的重复的公法规范。

行政指导的程序保障65-68

摘要:行政指导作为现代政府的施政中心与有效管理手段,必然含有正当程序的内容。重实体轻程序的价值取向的状况,在行政指导的设立、运行及其效果的各个方面都有体现。显然。缺乏程序保障的实体推行,其结果往往是“法制”存而法治亡。在以行政指导的程序价值、行政指导程序的逻辑结构、行政指导程序保障的表现形式为组成结构的框架下,揭示了行政指导所应有的自然正义、正当法律程序的内涵,着重强调了程序理性、程序中立、程序公开也是行政指导逻辑结构的必然要求,在此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了制定行政指导程序、运行行政指导程序为行政指导程序保障切实得到实施的表现形式。从法理学视角,诠释了行政指导保障的应有之义,希能为行政指导的制定、运行等实务行为提供理论参考,也希望通过程序重塑实体公正,全面推行和谐社会的构建。

论证券市场自律监管的地位69-72

摘要:与政府监管的外在性、强制性和滞后性相比,证券市场自律监管具有自发性、专业性、及时性和契约性特征。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可以有效地进行一线监管,从而克服单纯的政府监管的不足。就自律监管与政府监管的关系而言,二者相互依存、功能互补。因此只有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建立起功能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从域外立法和实践来看,自律组织的监管地位得到提升和加强。比较而言,我国现有的自律监管带有较多的行政干预色彩,存在着政府监管越位、自律监管缺位的问题。因此,我国应在体制上真正落实证券自律组织的自律地位,进一步健全自律组织的职能。

建筑市场监管法律化探究73-76

摘要:在建筑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建筑市场监管法律化进程推进相对滞后,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建筑行业的创新能力,也导致建筑市场出现诸多问题。加速推进建筑市场监管法律化进程,构建专业化、系统化的监管法律体系,已显得相当紧迫和必要。建筑市场监管对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建筑市场监管法律化的综合性、技术性和强制性等特征,决定了在建筑市场监管法律化进程中必须加大监管资源配给、完善建筑市场准入退出制度,构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和综合监督机制,以期减少建筑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有效降低建筑市场失灵产生的负面影响,真正形成建筑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对市场机制调配的有效辅助,进而促进建筑市场的持续发展。

论我国上市公司强制要约收购制度之完善77-79

摘要:公司收购是公司控制权行使的重要外部约束机制,为了防止在公司收购过程中小股东受压榨,英国的立法例采取了强制要约制度,美国通过信息披露和司法审查制度达到了同样的目的。是否采用强制要约制度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国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比较集中,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司法保护程度也尚未达到先进国家水平,强制要约收购制度目前仍有存在的必要。针对我国强制要约制度在实践中应用效果不佳的问题,应通过细化分段要约收购的规定、删除不必要的主观条件限制、延长要约收购定价时点至正式公告日等方式来进一步加以完善,使其真正发挥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作用。

刑法教义学视阈下犯罪构成理论之重构80-83

摘要:在刑法教义学的视阈中,我国通说的四要件理论不是真正的犯罪构成理论,其仅仅是刑法理论的一个意识形态标签。真正在指引刑事司法实践,并具有实证法基础的,是“罪——责”模式的犯罪构成理论,它包括犯罪行为判断和刑事责任判断两个阶段。但是,我国主流刑法理论却错误地将其概括为罪责刑模式理论,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该理论对“刑事责任”概念的理解存在方法论的偏差。相比之下,罪责模式理论赋予了“刑事责任”犯罪论机能,并将其纳入到犯罪构成体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