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宗教组织的法律地位

作者:莫纪宏

摘要:目前,世界各国宪法和法律在确认宗教组织与国家之间关系方面的几种模式,包括政教合一模式、政教分离模式、国教模式、政教合作模式、国家控制或主导模式。从我国目前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宗教组织的规定来看,我国目前宗教组织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大致上属于国家主导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宗教组织可以依法设立并且必须依法活动,国家对宗教组织的活动可以实行依法监督,同时在必要时对宗教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给予关注和必要的支持。就相关的法律规定而言,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了比较可靠的制度和法律保障。但在一些地方性立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必须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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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宗教
  • 宗教组织
  • 宗教信仰自由
  • 政教合一
  • 政教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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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金陵法律评论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期刊人气:1700

杂志介绍:
主管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主办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版地方:江苏
快捷分类:政法
国际刊号:1001-4608
国内刊号:32-1030/C
邮发代号:
创刊时间:2001
发行周期:半年刊
期刊开本: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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