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法律评论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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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法律评论杂志 省级期刊

Jin Ling Law Review

  • 32-1030/C 国内刊号
  • 1001-4608 国际刊号
  • 0.16 影响因子
  • 1个月内下单 审稿周期
金陵法律评论是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一本学术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杂志于2001年创刊,目前已被万方收录(中)、知网收录(中)等知名数据库收录,是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管的学术期刊。金陵法律评论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交流学术成果和经验的平台,该期刊发表的文章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案例和行业信息,得到了广大读者的广泛关注和引用。
栏目设置: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金陵法律评论 2009年第01期杂志 文档列表

稿约-

摘要:1《金陵法律评论》是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编辑,《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出版的法学学术刊物。2《金陵法律评论》坚持自主、自律的编辑理念,以规范、创新为编辑的基本追求;编辑部实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稿件原则在12000字左右,是否刊用以学术价值为唯一尺度。3《金陵法律评论》欢迎海内外学者惠赐作品,稿件类别包括论文、译文、评论以及学术随笔。译文敬请译者自行解决版权问题。4《金陵法律评论》采用国际学术刊物通行的注释体例,具体办法参见《〈金陵法律评论〉注释规范》。来稿一式两份并附英文标题,如属“论文”类别,另请附中英文摘要(Abstract)与关键词(Keywords),如有可能,打印稿件请同时提供软盘(存为Word或TXT文件)。本卷截稿时间:2009年6月20日出版时间:2009年6月30日5《金陵法律评论》每年分春季卷和秋季卷出版两卷。文章一经采用即通知作者。投稿之后,三个月未接到录用通知者,作者可将稿件改投他刊。因条件限制,一般情况下未录用稿件不予退还,祈作者谅解。6本刊已加入“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和“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7来稿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金...

人权原则:意涵、限制与实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解读-

摘要:"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作为我国宪法上的人权原则确立的。它的确立并非仅出于功利主义考虑,而在于申明了宪法之为宪法的规范意涵。对它的理解,不仅要认识到人权原则在提升权利观念、完善宪法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宪政建设的深远影响,而且也要认识到人权原则在宪法结构、旨意等方面受到的限制。同样,人权原则的实现并非仅指人权保障的制度完善,更重要的或许是把它置入规范宪法的视野中予以重新审视。

隐私权:从民事权利到宪法权利——兼议民事权利与宪法权利的关系-

摘要:从历史的角度看,民法隐私权较早出现,而宪法隐私权直到20世纪60年代之后才相继为各国所确认。这样的发展顺序是否意味着宪法隐私权是由民法隐私权发展而来呢?通过对两项权利先起与后起原因的历史分析可知,两者并无直接的渊源关系,并且在事实上也表现出极大的差异。但是,两者在价值上又是同源的,两者的差异不过是隐私权价值在不同领域的体现。民法隐私权和宪法隐私权实际上是既相互独立,又在价值上相互关联的两种权利。民法隐私权和宪法隐私权之间关系的解读,为我们理解和把握民事权利与宪法权利关系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实例。

特殊条件下的法律渊源——关于习惯、政策、司法解释、国际条约(惯例)在法律中的地位以及对“非正式法律渊源”命题的反思-

摘要:很高兴又一次有机会来到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同各位做一个学术交流,感谢法学院领导的邀请,也感谢各位的光临。我这次跟大家交流的问题是现在还没有答案的问题,是我最近在做一些研究过程中思考的一个问题。因为最近几个月我受邀以专家顾问的角色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重要课题,叫“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和欧盟合作的一个课题。在这个课题的研究过程中,大家重点关注的是多元纠纷解决方式问题。也就是说在中国除了诉讼这样一个最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之外,其他的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比如说像调解、仲裁等这样一些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其中在诉讼里面也包含不通过判决,而是通过调解解决案件,解决纠纷。他们提出一个命题:法院主导下的ADR,大家的焦点放在纠纷解决方式或者解决程序的问题上。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在纠纷解决方式、机制等问题之外,还有与这样一个命题相关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纠纷解决的规范类型问题。我们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所依据的规范类型也是我们应该关注的问题。上个星期五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了一个国际研讨会,会议主题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国际研讨会”。在这次国际研讨会上,他们请了一位美国的法官———专门负责调解的一位法官,还有日本的一位教授,还有...

美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逻辑——对《美国法律史》的解读-

摘要:美国法制现代化经历起始、形成、成熟和进一步发展四个时期。在价值取向上,美国法制现代化向公民权利的全民化和平等保护的方向发展,向形式平等兼顾实质平等的方向前行。在规范制度层面上,以宪法及其修正案的创制为主线,向着公法和私法体系不断完善的方向发展,从而显示出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软法概念的构造与功能-

摘要:在深受苏联法理学影响的背景下,我国传统法概念中表达出过分强调外部强制力与国家中心主义的倾向,这在实践中带来了严重问题,并在现代社会严重限制了我国法学研究的视野。西方经典民主法治理论过分重视选举民主,这有可能使普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实际地位有名无实,而这种问题在现代社会不断加剧,在对这些问题的反思过程中产生了公共治理和协商民主理论。以这些考察和反思为线索,我们应当在中文语境下再造法概念,从而构造出新的法概念和其中的两个环节——软法与硬法,并利用软法精神推动现代民主法治的发展,使软法的功能在软、硬法的互动中实现。而对于我国法治实践而言,通过实践软法机制来进一步完善我国法治建设大有可为之地。

列宁司法思想演进的历史逻辑-

摘要:列宁的司法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贯穿着从早年批判资产阶级的司法制度,到主张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打碎和摧毁资产阶级旧的司法体制,最后确立社会主义的司法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的司法制度的历史轨迹,这一线索构成了列宁司法思想形成和发展的历史逻辑。从列宁司法思想的演进与发展看,它具有鲜明的批判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发展性的时代特质。

相对所有权观念的形成-

摘要:作为近代物权法原则的一物一权主义已经失去了基本原则的地位,虽然其实质层面的意义即物权客体之上不能存在不相容的物权还具有一定意义,但是这种意义是物权法不言自明的内容,不需要一物一权去总结。所谓相对所有权,是对物权客体上价值的一种立体分割,即在同一物权客体上可以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容的物权,也可以在不特定的物权客体上成立一个或多个特定的物权。

从意识形态到微观权力——阿尔都塞和福柯揭露法律统治思想比较-

摘要:作为新马克思主义法学和后现代法学的代表人物,阿尔都塞和福柯分别将意识形态和微观权力作为分析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从不同角度揭露了传统的法律统治观。阿尔都塞和福柯的揭露法律统治的思想之间既有联系也存在重大差异,可以从法律与上层建筑、法律与权力、法律发展三个方面加以比较。

诠释与反思:法律后现代危机的现代性批判与启示-

摘要:后现代法学对现代法学的批判引发了现代法律的正当性危机,现代西方法律之所以遇到正当性危机,有着深刻的发生学上的、哲学认识上的以及政治上的根源。现代法哲学的基本任务就是为现代法律重新构建正当性基础,哈贝马斯、卢曼以及罗尔斯为解决西方法律正当性危机的探索为我们的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资源。

反思与展望:“21世纪中国法理学的使命”学术研讨会综述-

摘要:2009年6月16日,“21世纪中国法理学的使命”学术研讨会在南京审计学院莫愁校区召开,本次会议由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举办,是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法学理论”省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大学的多名国内知名学者应邀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议开幕前,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院长程乃胜教授向各位专家介绍了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和“法学理论”重点建设学科的情况。研讨会由清华大学许章润教授和南京大学杨春福教授共同主持。现将会议研究的主要内容综述如下:一、21世纪中国法理学使命的基本内涵南京师范大学刘旺洪教授首先从历史、现实和未来展望等方面解读了这个主题。他认为现在我们处于新世纪初期,中国法理学从近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很多成就,但也受到了许多的批评。特别是06年邓正来教授在《政法论坛》上的系列论文《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中集中提出了一系列关系中国法学、法理学发展的重大问题;2008年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学界又一次总结和回顾了改革开放30年间法理学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如何总结我国二十世纪特别是建国60年以来和改革开放30年中国法理学的成就和问...

试论我国解释宪法的原则-

摘要:我国解释宪法的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目前我国存在着解释宪法例的实践,但却缺乏解释宪法所应当遵循的原则和程序的规定与学理阐释。仅从解释宪法主体应当遵循的原则而言,根据我国宪法的根本法地位与其人权保障的目的价值,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时必须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原则,即人民主权原则、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以及程序原则。

《金陵法律评论》注释规范-

摘要:1.引证资料应当客观、真实,并应与论证内容有关联关系。2.引证资料应尽可能使用原始资料,并努力反映所引资料的原有含义。如是通过某一作品间接引用原始资料,请先注明该原始资料,然后注“转引自”某一作品。3.引证一般采用正文与注释分开的方式,并一律使用脚注,全文所有脚注连续计码。在正文需要注释地方的右上角用阿拉伯数字并加方括号标记,引证部分依次列于该页正文之下。4.分析性注释可以不加标记,也可以使用引导词作为标记,如用“参见”、“例如”、“另见”等作为支持论证的引导词,用“不过”、“但见”等作为与论证内容相反观点的引导词。5.如是以间接引语方式引用他人资料,注释中应当用“参见”作为引导词。如是重复使用某一资料,第二次以后的引证可用“前引[X]”等缩略式。6.一般罗列性注释的结构:图书为作者,书名,出版者,出版时间,版次,页码:期刊为作者,标题,出版物名称,出版时间,期号,页码;报纸为作者,标题,报纸名称,出版时间;未能出版的学位论文为作者,标题,授予学位机构名称,论文答辩时间,页码;未见于正式出版物的信札、访谈、发言、演讲为作者,具体场合,时间,地点;网上资料为作者,标题,网址,访问时间。作者(包括译者)为三人(含...

论国务院机构及其行政主体资格-

摘要:国务院机构的范围和分类,是法学界和行政管理实践都没有明确的问题;国务院机构的行政主体资格也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十七大明确将"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作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本文分析了国务院机构的范围和分类,并着重对国务院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主体资格问题,作了法学思考。

论发展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若干制约因素-

摘要: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近20年来,该法的实施状况并不令人乐观,行政案件的数量和行政执法的数量远不成比例。这除了是由于法律自身的缺陷之外,更主要的则是实施行政诉讼法外部条件的缺失。在修订行政诉讼法的过程中,只有考虑制约行政诉讼法实施的各种制约条件,才能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行政诉讼制度。制约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因素主要包括传统法律文化、司法体制、新闻体制以及行政体制等因素。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地位和适用的例外-

摘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一项古老的原则,但在我国法律实务中,对这一原则的地位和适用范围有不同意见。从我国《刑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看,不溯及既往原则目前尚属于法律适用原则;但依法治原则,它应上升为立法原则。作为立法原则,不溯及既往原则具有相对性,立法者必要时可制定溯及既往型法律;作为法律适用原则,不溯及既往原则有所例外,不适用于程序法、法律解释、适用规则和"有利法律"。

联合国改革的走向及其障碍分析-

摘要:当前,联合国改革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深入分析了联合国改革的主要趋势、特点,探讨了联合国改革步履维艰的诸多原因,考察了《中国关于联合国改革问题的立场文件》的基本精神,强调在联合国改革进程中,要致力于推进多边主义,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坚持全方位、多领域的改革路径,稳步有序地推动改革。

论我国宗教组织的法律地位-

摘要:目前,世界各国宪法和法律在确认宗教组织与国家之间关系方面的几种模式,包括政教合一模式、政教分离模式、国教模式、政教合作模式、国家控制或主导模式。从我国目前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宗教组织的规定来看,我国目前宗教组织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大致上属于国家主导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宗教组织可以依法设立并且必须依法活动,国家对宗教组织的活动可以实行依法监督,同时在必要时对宗教组织的生存和发展给予关注和必要的支持。就相关的法律规定而言,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了比较可靠的制度和法律保障。但在一些地方性立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必须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