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考试总结汇总十篇

时间:2022-09-14 17:14:43

中财考试总结

中财考试总结篇(1)

从表1可以看出,中级会计师《财务管理》考题中近年总题量保持在51题,且题型保持相对的稳定;客观题和主观题的分值比例为55%和45%,主观题的题量虽只有6道题,但分数比重较大;而且对考生的计算和实际操作能力以及分析能力的要求较高。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在对中级职称本门课考试中难度大的题型的调查中,有63.51%的人选择了多项选择题,所占比重最大。详细情况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多数考生对多选题和综合题普遍感觉有难度,这就要求考生平时要注重知识的理解,要在有效理解的基础上。积极思考,特别是结合平时实务经验,仔细体会、理解基本理论在实际中的运用,最好尝试用基本理论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培养思路。这不仅仅有利于通过考试,也可以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需要强调的是《财务管理》与《会计实务》和《经济法》课程有一个重大区别,就是绝大部分内容不存在准则、法律规定,许多决策和分析都要依靠决策者自己的职业判断。因此,对于综合性强的试题,教材上往往没有标准答案,只有积极的思考,有意培养思路,方可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另外,笔者对今年《财务管理》试题做了分析和统计,发现指定教材的每章都有考点,覆盖面很广,考题的综合性较强,但难度不大。如综合题一几乎把教材中有关涉及股票相关的计算做了较全面的测试,其命题点包括“资本资产定价模型”、“附权优先认股权价值”、“留存收益筹资成本”、“股票股利”、“股票回购”等内容。因此,考生不仅要熟悉教材,而且能够对教材各章内容融会贯通,并且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近几年命题中,虽然各章的内容或多或少均有涉及,但重点比较明确,难点也较突出,主要分布在第2、3、4、6、7、8、10、12等八章中。

通过上面分析可知,考生有效地借鉴以前年度试题导向性,对于更好地把握该门课的知识结构和考试命题方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考生要严格按照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和指定的辅导教材认真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而且要对中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情况和要求有所了解,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准备,这才是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的有力保障。

二、2008年《财务管理》命题规律总结

一是严格命题范围,主要集中在考试大纲和指定考试用书中。考试大纲是考核时的纲领性资料,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全面性,包括了基本的财务管理知识框架;指定用书是大纲的具体化和细化,是考生最应该认真掌握的内容。考试大纲和指定用书既是考生复习的范围,也是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从这些年考试的试题来看,基本上没有超过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范围的试题。因此,考生应当以书为本,学透教材,全面掌握考试用书的基本内容。

二是考试命题重实务性,兼顾理论性且侧重于能力的考查。《财务管理》考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以实务为重、结合理论。因为会计资格考试的对象主要是从事实务工作的会计从业人员,考核目标是检验考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基本理论水平。因此,考试的重点在于对实务方法的掌握,对基本理论的理解,尤其是理论在实务中的运用。不过近几年考试中,涉及到理论方面的试题多围绕基本理论,难题、偏题、怪题较少。因此,考生在准备理论部分时,关键是要真正理解财务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方法。如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等客观性试题中多会出现理论性问题,其目的是考查考生是否真正理解这些概念与原理。而实务操作技能主要集中在计算题和综合题。这类题目综合性强,侧重于考查考生的分析能力和应用能力。

三是考核的知识点较全面,题量多、计算量多、综合性强,重点难点突出。

首先,《财务管理》课程内容广,理论和方法问题都比较多。按照“全面考核”的要求,历年的考试内容基本上涵盖了辅导教材的主要知识点。由于每门学科都有其重要的知识点,因此每年的考题对重要知识点的考察所占的分值都较高,为此考生要认真分析和总结历年考题,从中把握重要考点和答题技巧,提高应试能力。

其次,《财务管理》课程内容前后的关联度较高,由于在实务上财务管理的内容涉及到各个方面,所以在考试中,往往容易将不同章节的内容联系起来,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如第七章资金需求量预测的比率预测法与第八章每股利润无差别点法的结合;第七章息税前利润的计算与第四章现金净流量、净现值以及内含报酬率的结合;第七章综合资金成本或第二章资本资产定价模式的计算折现率与第四章净现值、计算期统一法的结合运用;第二章风险衡量指标与第八章杠杆的综合计算;第九章剩余股利政策与第八章每股利润无差别法的计算、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与第七章资金需求量预测的综合计算;第九章股票分割和股票回购与第十二章上市公司财务比率的计算;第八章杠杆计算与第十二章因素分析法、杜邦财务分析体系结合运用等。

最后,《财务管理》课程的主要内容是定量计算分析,课程内容的这一特点反映在考试中,表现为考题的计算量较多。从历年的考试情况看,试题中与计算有关的内容大体上占50%以上。并且,不管是计算分析题还是综合题,其计算量都较大,涉及的知识点较多。试题的这些特点要求考生在复习过程中,要将有关的分析计算方法及其原理作为学习的重点。

需要强调的是,考生要学好财务管理这门课程,总体上要掌握三个基本项:第一,要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主要指有关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以及基本特点,如时间价值、风险、最佳资金结构等。这些内容是掌握财务管理方法的基础,必须下功夫反复的记忆和理解。第二,要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方法,主要是财务决策的方法、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及财务评价等方法,如债券价值评估、财务分析体系等这些内容会涉及到一些较深奥的数学知识,对某些考生有一定难度,考生要下一定的功夫。第三,要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技能,考生对书中涉及到的内容,应系统掌握其计算前提、步骤及注意点,弄清业务处理的原理、公式的演变、数据的来源、方法的选择、理论的获取以及案例的启示等。通过记忆公式一案例练习一总结公式,不断反复,从而提高自身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务操作能力。

三、对2009年《财务管理》考生应试的几点启示

《财务管理》这门课程相对于其他中级职称考试科目知识层次更高级、更复杂,学习难度更大一些,因此,考生们在学习时要注意

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一个正确的方法就等于成功了一半。现将学习这门课程的方法建议如下:

其一,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制定一个详细周密而又切实可行的计划,就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学员们也可以根据辅导课程的进度,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笔者建议采用“有所侧重”的原则来分配宝贵的学习时间,“有所侧重”有两层含义:(1)前期侧重理解性章节,如第2章、第3章、第4章,后期侧重记忆章节,如第1章、第5章、第9章等;(2)侧重当年新增、变化的内容,因为当年新增、变化的内容当年一般都要考到。

其二,教材至少看三遍。第一遍粗读,不求甚解,只要求了解《财务管理》一书的大概知识体系,对主要的内容快速浏览,做适当的标记;第二遍精读,仔细阅读教材各章节,适当选择习题加以练习和巩固主要知识点;第三遍,融会贯通,这一阶段一定要注意知识点的前后联系,应快速看书,寻找自己还未记牢的知识点,对其进行重点理解;只有深刻理解知识点,反复演练习题,熟练掌握其原理和计算方法,才是考试制胜的法宝。具体时间可安排如下:

第一轮(12、1月份):教材看完第一遍,要求看完就好,坚持到底,不半途而废,不做题目。

第二轮(2、3月份):开始做题,同时教材看第二遍。要求做如经济科学出版社的《精选题库》,每门课程一本,此外根据做题进度精读教材。

第三轮(4月份):融会贯通,教材第三遍。要求开始做综合专题,精做研做,彻底搞懂,举一反三。

第四轮(5月一考试前):补缺拾差,教材第四遍。要求做模拟题,回顾自己的专题总结,回顾历年真题,完成全部教材学习。

其三,选择典型的例题练习并熟悉近三年的考题。做练习既可检验看书的效果,又可增强看书的效果,对于应试既必要又重要。在看教材第二遍的同时,可就各章的内容做一些典型习题,力求掌握该章的重要知识点;在看教材第三遍的同时,要选择一些跨章节综合题(历年考题)演练,力求前后知识点的融会贯通,举一反三。考前一般应做5~6套左右质量较高的模拟试题,两天一套,最好安排和《财务管理》的考试时间保持一致,即安排在上午做,一直持续到考前,做完试题后,可针对做题的情况再将教材浏览一遍,做最后一次补缺。这既可以检验自己的综合应试能力,也可以检验自己是否已进入考试状态。

中财考试总结篇(2)

近三年《财务管理》考题总题量保持51题不变,且题型相对稳定。客观题和主观题的分值比例为55%和45%,其中主观题的题量虽只有六道题,但分值所占比重较大,而且对考生的计算和实际操作能力及分析能力的要求较高。

仔细观察各章考点,各年试题考点覆盖面广,考题综合性较强。尤其在多选题、计算题和综合题中,涉及多个知识点(如2007年综合题二)。因此,考生不仅要熟悉教材,而且需对教材各章内容融会贯通,并且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在近几年命题中,虽然各章的内容或多或少均有涉及,但考试重点比较明确,难点也较为突出,主要分布在第二章“风险与收益分析”、第四章“项目投资”、第八章“综合资金成本和资本结构”以及第十二章“财务分析与业绩评价”等章节。

二、2007年《财务管理》命题规律总结

(一)命题范围涵盖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 考试大纲是考核的纲领资料,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指导性,包括了基本的财务管理知识框架;指定教材是大纲的具体化和细化,是考生最应认真掌握的内容。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既是考生复习的范围,也是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从近年考试的试题来看,基本上没有超过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范围的试题。因此,考生应当以书为本,吃透教材,全面掌握考试用书的基本内容。

(二)命题实务性与理论性并重 考试主要侧重于对考生能力的考查,《财务管理》考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以实务为主、结合理论。因为会计资格考试的对象主要是从事实务工作的会计从业人员,考核目标是检验考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基本理论水平,所以考试的重点在于考核对实务方法的掌握,对基本理论的理解,尤其是理论在实务中的运用。近几年考试涉及理论方面的试题多围绕基本理论展开,难题、偏题、怪题较少。因此,考生在准备理论部分时,要真正理解财务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方法。如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等客观性试题中多会出现理论性问题,其目的是考查考生是否真正理解这些概念与原理。而实务操作技能主要集中在计算题和综合题,这类题目综合性强,侧重于考查考生的分析能力和应用能力。

(三)考核知识点较全面且重难点突出 首先,《财务管理》课程内容广,理论和方法的考点都比较多。历年的考试内容基本上涵盖了辅导教材的主要知识点,题量多、计算量大、综合性强。每年的考题对重要知识点的考察占的分值都较高,为此考生要认真分析和总结历年考题,从中把握重要考点和答题技巧,提高应试能力。其次,《财务管理》课程内容前后的关联度较高,由于在实务上财务管理的内容涉及到各个方面,所以在考试中往往将不同章节的内容联系起来,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如第七章“资金需求量预测”的“比率预测法”与第八章“每股利润无:差别点法”的结合;第七章“息税前利润”的计算与第四章“现金净流量”、“净现值”及“内含报酬率”的结合;第七章“综合资金成本”、第二章“资本资产定价模式”的计算折现率与第四章“净现值”、计算期统一法的结合运用;第二章“风险衡量指标”与第八章“杠杆的综合计算”;第九章“剩余股利政策”与第八章“每股利润无差别法”的计算;第九章“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与第七章“资金需求量预测”的综合计算;第九章“股票分割”和“股票回购”与第十二章“上市公司财务比率”的计算;第八章杠杆计算与第十二章“因素分析法”、“杜邦财务分析体系”结合运用等。最后,《财务管理》课程的主要内容是定量计算分析,课程内容的这一特点反映在考试中,表现为考题的计算量较多。从历年的考试情况看,试题中与计算有关的内容大体上占50%以上,并且不管是计算分析题还是综合题,其计算量都较大,涉及的知识点较多。试题的这些特点要求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将有关的分析计算方法及其原理的作为学习重点。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考生要学好《财务管理》这门学科,总体上需掌握三个基本要点:第一,要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主要指有关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以及基本特点,如时间价值、风险、最佳资金结构等。这些内容是学好财务管理方法的基础,必须下功夫反复的记忆和理解;第二,要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方法,主要是财务决策的方法、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及财务评价等方法,如“债券价值评估”、“财务分析体系”等内容涉及较深奥的数学知识,对某些考生有一定难度,考生要下一定的功夫;第三,要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技能,考生对书中涉及到的内容,应系统的掌握其计算前提,步骤及注意点,弄清业务处理的原理,公式的演变,数据的来源,方法的选择,理论的获取以及案例的启示等。通过“记忆公式――案例练习――总结公式”,不断反复,从而提高自身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务操作能力。

三、2008年《财务管理》备考应掌握的学习方法

《财务管理》这门课程相对于其他两门课程来说,其知识层次更高、更复杂,学习难度更大,其中区别较大的是《财务管理》绝大部分内容不存在准则等法规规定,许多决策和分析主要依靠决策者的职业判断,不同决策者对同一问题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因此,考生在学习时除了要多思考、灵活掌握知识点外,还要注意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利用正确的方法学习就等于成功了一半。关于学习这门课程的方法建议如下:

(一)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制定一个详细周密而又切实可行的计划,就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考生们也可以根据辅导课程的进度,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笔者建议采用“有所侧重”的原则来分配宝贵的学习时间,“有所侧重”有两层含义:其一,前期侧重理解性章节,如第二章、第四章、第七章,后期侧重记忆章节,如第一章、第五章、第九章等;其二,根据考纲侧重当年新增、变化的内容,当年新增、变化的内容考试一般会涉及。

(二)教材至少看三遍 第一遍粗读,不求甚解,了解《财务管理》一书的大概知识体系,对主要的内容快速浏览,做适当的标记。第二遍精读,仔细阅读教材各章节,适当选择习题加以练习和巩固主要知识点。第三遍融会贯通,该阶段考生一定要注意知识点的前后联系,应快速看书,寻找还未记牢的知识点,并对其进行重点理解。只有深刻理解知识点,反复演练习题,熟练掌握其原理和计算方法,才是制胜的法宝。具体备考时间可按排如下:第一轮(12、1月份),教材看完第一遍,要求看完就好,坚持到底,不半途而废,不做题目;第二轮(2、3月份),开始做题,同时教材看第二遍。要求做如经科版《精选题库》,每门课程一本,此外看根据做题进度精读教材;第三轮(4月份),融会贯通,第三遍看教材。要求开始做综合专题,精做研做,彻底搞懂,举一反三;第四轮(5月―考试前),补缺拾遗,第四遍看教材。要求做模拟题,回顾自己的专题总结,回顾历年真题,完成全部教材学习。

中财考试总结篇(3)

本文为海口经济学院2010年教研教改项目“《财务会计》课程技能培训与测试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Hjyj2010003)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时,一般从岗位、证书、能力等方面构建新型的课程体系,突出学生岗位工作能力的培养。《财务会计》课程在培养学生的岗位工作能力和会计职业考证中起着核心作用。

《财务会计》课程是以财务会计目标为导向、以对外报告的会计信息生成为主线、以四项会计假设为前提、以六大会计要素为依托。在阐述财务会计目标特征的基础上,对六大会计要素的核算方法进行详细说明,最后以财务会计报告为总结。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操作能力,培养市场需要的、服务于企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职业技能,能胜任出纳、会计岗位的财会人才。课程的目标定位,明确了财务会计课程为职业技能型课程。应以岗位专业知识与实际目标工作群需求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学以致用,掌握与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技能。为了促进教学,检验教学效果与考核教学质量,职业技能型课程的考核是组织课程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职业院校的会计教学中,职业技能型课程的教学已经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但职业技能型课程的考核还处于探索阶段。

一、构建财务会计课程技能测试系统的指导思想

(一)确定技能测试目标。《财务会计》课程技能测试的目标应来源于课程标准。《财务会计》课程目标细分为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总体目标是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财务会计的基本原理及会计处理的程序、方法和技术,培养学生进行会计核算的核心能力及专业素质,在本专业课程体系中占有主导地位。具体目标可分为知识教学目标、技能教学目标、素质教学目标三方面。

1、知识教学目标考核。主要是学生对企业财务会计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与掌握,具体为对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目标、基本要求、账户体系和报告体系以及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过程、程序和基本核算方法的理解与掌握。

2、技能教学目标考核。这是检验学生是否能联系实际掌握财务会计核算的一般操作方法,能正确使用企业会计核算中常用的账户,能按要求正确核算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能正确计算会计核算的主要指标,能运用会计核算资料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初步分析,能进行税务申报,能正确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主要会计报表。

3、素质教学目标考核。这是考查学生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的职业意识,学生认真、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形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学生具有求实创新的意识,学生遵纪守法的思想观念和廉洁自律的会计品格,学生的职业道德意识等。

(二)《财务会计》课程技能测试系统的构成。基于上述课程目标,《财务会计》课程技能测试系统的构成由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体系和专业基本技能体系两部分构成。

1、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体系。《财务会计》课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体系,主要考核知识教学目标。旨在考核学生的财务会计相关概念和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过程、程序和方法的理论知识的学习效果。测试题型主要是客观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所构成。

2、专业基本技能体系。《财务会计》课程专业基础技能体系,主要考核技能教学目标和素质教学目标。旨在考核学生掌握财务会计日常核算的一般操作方法和认真、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及求实创新的意识、遵纪守法的思想观念和廉洁自律的会计品格。

《财务会计》课程技能测试体系应充分体现三维目标,强调能力本位。着眼知识和技能,关注过程和方法,体现职业态度和价值观,活用教学素材,联系岗位实践,指导教学改革,鼓励探索创新。测试题型主要由主观题、业务辨析题、业务操作题和综合素质题所组成。

二、技能测试题库建设

(一)命题的基本理念

1、坚持以学生为主,强调能力为本。命题要有利于指导学校加强日常教学工作,有利于课程改革,不要脱离日常专业教学内容,以知识能力为本位。试题应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试题的着眼点主要放在考查能力上,对知识的考查主要是检测知识运用的能力。

2、强调应用性。命题要注意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学以致用,考查实践能力,克服传统理论教学“题海战术,死记硬背”的理论脱离实际教学倾向。

3、增强探究性。命题要注意考查创新意识,引导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试题结合专业岗位能力要求,要灵活开放,有助于学生拓宽思维空间,便于创造性的发挥。

4、注重综合性。命题注意学科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的综合,引导学生关注对所学知识适当的重组与整合;在考查对所学知识的组织、存储、提取、理解运用、分析综合等能力的基础上,强调考查学生对知识结构体系的整体把握能力。

5、坚持教育性。命题时应注意体现积极的价值取向,强调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强调个人、集体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意识。

6、体现时代性。注意结合社会热点、结合专业前瞻知识,引导学生思考与探索精神。

(二)命题的原则。命题要体现基础性、全面性、科学性、适度性、规范性等原则。试题要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对财务会计应具备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力进行较全面的考核,试题要体现技能测试,尽可能逼真会计岗位的实践活动,资料来源第一线的会计凭单。保证命题的科学性,试题表述要规范,问题明确,语言简洁,图表清楚,专业术语准确,答案要避免出现歧义。试题的难度比例适当,要有利于各种程度的学生都能考出自己的水平;题目设置要有梯度,起点适当(试题的易中难比例为6∶3∶1);要严格按照命题的程序和要求命题。

(三)命题框架

1、按专业教学内容命题,主要考核专业知识能力。这一部分主要是客观题。主要考核基本知识,以理论教学内容为主,以岗位技能为辅。题型可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等组成。这一部分内容经过多年会计专业教学有较成熟的考核方法,在建立题库时,可加入近年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内容。在选择题里要体现会计技能的专业知识,适量加入财务会计实务,将实务内容转化为客观题型来考核。考试方法可采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2、按会计工作岗位群的技能需求命题,主要考核动手操作能力。这一部分主要是实践业务操作题。

(1)出纳岗位:出纳工作需要很强的操作技巧。作为专职出纳人员,不但要具备处理一般会计事务的财会专业基本知识,还要具备较高的处理出纳事务的出纳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的数字运算能力。可从以下方面进行考核:①出纳基本功:真假货币鉴别、残损币的处理、点钞技术、发票开具技能等;②出纳日常事务处理:现金管理与核算、银行存款与账户管理、出纳账簿管理、出纳单据处理、银行资金结算处理、出纳纠错防错、出纳交接工作等。

(2)记账会计岗位。①填制与审核会计凭证:原始凭证的填制与审核(如销售发票、财产验收单、财产清查表、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单、工资及工资分配表、坏账准备计提单、财产溢余短缺报告审批单等);记账凭证的填制与审核(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②登记账簿:记账:日记账(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科目汇总表、汇总记账凭证、总账登记);明细分类账(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固定资产明细账、增值税明细账等);对账: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实核对。③编制会计报表:主要考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编制。

(3)会计主管岗位。①财务分析。②会计管理与监督。考试方法可采用手工会计纸质考试或计算机会计无纸化考试。

三、技能测试的实施

课程考核以过程考核为主,过程性检查与结果检查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成绩来源于期末试卷成绩;实训考核成绩源于课程内技能考核。采用笔试、操作相结合;开卷、闭卷相结合;老师评价与学生之间自评、互评相结合。考核涵盖学习实施全过程。(表1)

四、试题编制和组卷

财务会计技能测试题库要与财务会计理论考试题库区别,突出技能考核特征。财务会计技能测试题库以课程教学目标为中心,以教学大纲为指南,紧扣财务会计专业岗位所需技能。在客观题录入库时,要注明章节、知识点、难易程度,并以此编代码;主观题录入库时要注明会计岗位、知识点、难易程度,并以此编代码。试题组成时,按代码设定组卷程序,用计算机抽题。

(作者单位:海口经济学院经济贸易学院)

中财考试总结篇(4)

(一)近三年考试题目类型及分数 从上表中可见,今年的《财务成本管理》考试题型仍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主观题包括计算题和综合题。

但三年的《财务成本管理》题量在逐年下降,客观题和主观题的比例也相应变为36%和64%,客观题分数比重下降,主观题分数比重上升,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判断题由原来的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判断错误的倒扣1分,今年变成了判错倒扣0.5分;显然.改变了考试规则,相应的提高了得分率,结合整个卷面试题难度系数的下降,笔者保守估计今年的合格率不会低于15%;但主观题的题量上升到了7题,命题更注重对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分析能力,不过主观题的难度却在下降,比如计算题第4题“修正的相对价值法”、综合题第2题“时机选择期权决策”,就是教材例题的重演。

(二)近三年命题各章所占题量及分值的分布从上表可以看出,2007年考卷第四章财务估计、第十章企业价值评估以及第十一章期权估价这三章财务管理核心内容合计考分竟达50分,这也足以说明2007年考题主要集中考核实务操作能力,尤其是重视应用、分析、综合与评价能力的测试,减少了对记忆能力和理解能力的测试,以通过试题评价考生的基本执业能力,基本符合注册会计师考试命题的基本原则:全面考核,突出重点,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考查考生从事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实务操作能力。但今年考卷中第五章投资管理、第十四章成本控制没有考分。

由于2007年《财务成本管理》教材修订、新增内容占教材总量的20%左右,但其修订、新增内容出题的分值将近50%,比如,第一道综合题通过编制预计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利用实体现金流量法、股权现金流量法和经济利润法的股权价值评估、第二道综合题时机选择期权的决策,几乎都是今年教材修订或新增内容。由此可见,注册会计师考试财务成本管理教材每年都有调整,而每年调整的内容就成为当年命题的重点所在,2007年试卷的这个特点尤为突出。

通过上面扼要分析可知,考生有效地借鉴以前年度试题,对于更好地把握财务成本管理的知识结构和考试命题方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考生要严格按照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和指定的辅导教材认真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而且要对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情况和要求有所了解,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准备,这才是广大考生相关的有力保障。

二、对2008年CPA考生应试的几点启示

(一)命题覆盖面宽,重点突出,与注册会计师执业联系密切 从近三年试题分析中,不难看出,财务成本管理考试知识覆盖面广,指定辅导教材中的几乎各章都有考题(2007年除外);因此,考生一定要按大纲规定范围全面复习准备,放弃盲目猜题押题的侥幸心理。但是,财务成本管理知识体系本身是有重点的,考生应当在全面熟悉辅导教材的基础上,善于从中归纳出各章节的重点内容,再进一步地进行有重点的学习和准备。教材的重点内容往往是考试的重点,在学习时,对重点内容要多看、多做练习.力求熟练掌握教材的重点内容。难点内容往往是学习备考过程中的绊脚石,要花功夫突破难点。难点内容有些是共同性的,有些内容则因人而异。突破难点的方法是,认真阅读教材相关的内容,理解教材的思路。同时,对教材的例题反复阅读、体会。

中财考试总结篇(5)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为目标,以扩大经济管理权限、提高各级行政效率、理顺县级权责关系为重点,明确扩权事项,积极开展试点,为深化县域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积累经验,促进全省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扩权原则。坚持“依法合规、责权统一、增强活力、富民强县”的原则,在保持现有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扩大试点县(区)经济管理权限。除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需经市审批或者管理的经济事项,原则上改为由试点县(区)自行审批、管理,报市备案;原需经市审核、报省审批的,原则上改为由试点县(区)直接报省审批,报市备案。对国务院有关部门文件规定需经市审核、审批的事项,采取市人民政府委托和授权等办法放权。试点县(区)取得相应的管理权限后,同时承担与管理权限相应的责任。

二、扩权强县试点的选择范围

(一)确定试点县(市、区)的基本依据。1.具备试点基础。试点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发展活力、发展潜力在所在市中相对较好,通过扩权能够在短期内快速发展。2.具有试点效应。通过下放经济管理权限,能够有效带动人口大县(市、区)加快发展,并对不同类别县(市、区)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3.便于顺利推进。试点县(市、区)只在6个市下辖的县(市、区)范围内选择,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区和民族自治州下辖县不列入试点。

(二)试点范围。根据试点县(市、区)选择的基本依据,在6个市确定8个试点县(市、区)。具体是:昆明市石林县、东川区,曲靖市马龙县,玉溪市新平县、易门县,普洱市宁洱县,丽江市永胜县,临沧市云县。

三、扩权强县试点的发展目标

通过扩权强县试点工作,在试点县(区)初步建立起事权与财权对等、权责利一致的县域经济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试点县(区)经济发展实力不断增强。

四、赋予试点县(区)经济管理权限的内容

赋予试点县(区)与市相同的部分经济管理权限,主要包括计划直接上报、财政审计直接管理、税收管理权部分调整、项目直接申报、用地直接报批、资质直接认证、部分价格管理权限下放、统计直接监测等8个方面的管理权限(具体事项见附录)。今后国家和省赋予试点县(区)所在市的经济管理权限,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有明确规定的,由试点县(区)直接享有。

五、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由省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各有关市认真做好经济管理权限和政策调整后的工作衔接,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省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农村土地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办理好扩权事项,并加强对试点县(区)经济管理权限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试点县(区)经济管理权限扩大后不出现管理上的脱节和漏洞。省县域办协调组织好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试点县(区)政府部门的业务工作水平。试点县(区)应当以扩大经济管理权限为契机,增强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计划直接上报

1.试点县(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各业务部门的专业计划)直接报省直有关部门,同时抄报所在市有关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对试点县(区)的有关指标直接进行平衡,在所在市名下以“其中”形式列出。

二、财政、审计直接管理

2.试点县(区)财政体制直接对省财政部门。按照确保既得利益、不挤不占、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好省、市和试点县(区)之间的财政管理体制和财政收支基数,涉及试点县(区)的体制上解(补助)、税收分成及返还、转移支付、专项拨款补助、企事业上下划、财政结算等事项由省财政直接对试点县(区)办理,资金由省财政部门结算到试点县(区)。

3.试点县(区)的预算、决算直接对省财政部门。各试点县(区)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预算、决算以及财政收支旬、月报及调整预算报省财政厅,同时抄报所在市财政局。

4.库款报解及资金调度管理直接到试点县(区)。试点县(区)国库根据财政体制规定对中央、省报解财政库款。省财政确定试点县(区)的资金留解比例,资金调度由省财政直接调拨到试点县(区)。

5.政府性债务由省财政部门直接监管到试点县(区)。试点县(区)举借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和专项再贷款等债务,向省财政部门承诺偿还,到期后由省财政结算或者扣款。试点前已发生的政府性债务仍按原来方式进行管理。

6.审计计划管理。试点县(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直接报省审计厅备案;省审计厅授权的项目,试点县(区)直接向省审计厅申请,省审计厅研究同意后,向试点县(区)审计局下发授权审计通知书。

7.对试点县(区)财政决算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纳入省审计厅的管辖范围。

8.增加试点县(区)审计局为审计信息直报点。

9.省审计厅发往各市审计局的文件、资料,增发试点县(区)审计局。试点县(区)审计局的文件、资料直接报省审计厅,同时抄报所在市审计局。

三、税收管理权部分调整

10.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在规定期限内向试点县(区)税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材料,属省级税务部门审批权限范围的,由试点县(区)税务部门审核后直接报省级税务部门审批,以后年度由试点县(区)税务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属市级税务部门审批权限范围的,由试点县(区)税务部门审核、审批,报市级税务部门备案。

11.试点县(区)地税部门直接受理、审核纳税人的资源税困难减免事项,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

12.试点县(区)税务部门受理纳税人(内资企业)处理财产损失时,属省税务部门审批权限范围的,由试点县(区)税务部门核实后直接报省税务部门审批,属市税务部门审批权限范围的,由试点县(区)级税务部门审核、审批,报市税务部门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由试点县(区)国税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审核确认。

13.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由省级以上(含省级)税务部门审批的减免税等项目,由试点县(区)税务部门核实后直接报省级税务部门。

四、项目直接申报

14.项目备案管理。试点县(区)投资主管部门享有《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所划定的市投资主管部门的权限。

15.项目核准管理。除需市综合平衡外部条件和国家、省有明确要求的项目外,试点县(区)投资主管部门享有《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试行)》所划定的市级核准权限;需报送国家和省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试点县(区)投资主管部门直接向省投资主管部门申报。

16.项目审批管理。除需市综合平衡外部条件和国家、省有明确要求的项目外,试点县(区)投资主管部门享有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权限;需报送国家和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由试点县(区)投资主管部门直接向省投资主管部门申报并抄报所在市投资主管部门。

17.需申请国家和省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由试点县(区)有关部门直接向省有关部门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抄报所在市有关部门。

18.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下,符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由试点县(区)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同时抄报省和所在市投资主管部门。

19.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下,限制类项目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由试点县(区)审批,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发放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鼓励类内资项目办理《国家鼓励类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由试点县(区)有关部门直接报省有关部门。

21.试点县(区)申报的省级、部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农业投资项目、财政农业专项项目,由试点县(区)有关部门直接报省有关部门并抄报所在市有关部门。

22.市审批权限内的小(二)型水库和水闸控制运行计划(跨县级行政区域的除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利工程规划同意书(跨县级行政区域的除外),由试点县(区)自行审批,报所在市备案。

23.试点县(区)对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文件的审批,除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等污染较重或者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外,享有市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权限并负责对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审批项目每3个月向省、市环境保护及有关部门备案1次。

24.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改及配备件证明》,由试点县(区)有关部门初审后直接报省有关部门,同时抄报所在市投资主管部门。

25.承担军粮供应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挂牌国家粮食储备企业、省级粮食储备企业基本设施的占用、置换、拆迁、报废,承担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的粮库的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建设、调拨、变卖、报废、拆除、改用、外借,由试点县(区)粮食部门直接报省粮食部门审批,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属粮库除外。

26.现代粮食物流、仓储、加工项目,由试点县(区)粮食部门直接报省粮食部门审核。

五、用地、矿产资源开发及森林资源利用直接报批

27.试点县(区)及其政府所在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和局部修改(调整)的审批,由试点县(区)人民政府直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抄报所在市人民政府备案,不再报所在市人民政府审核。

28.试点县(区)的矿产资源规划(含专项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等专项规划,由试点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抄报所在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不再报所在市审核。试点县(区)有关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和矿产品运销、地质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工作,直接对省负责。

29.试点县(区)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在省人民政府下达市年度计划中单列。

30.试点县(区)需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由试点县(区)政府直接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抄报所在市人民政府备案,不再报所在市审核。

31.试点县(区)应当经省级审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和投资预算申报,由试点县(区)政府有关部门直接报省直有关部门审批。

32.试点县(区)应当经省、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由试点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初审后,直接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3.试点县(区)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等指标由省有关部门单独审批和下达。

六、资质直接认证

34.试点县(区)有关部门直接核发所在市权限内的各类证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由市发放的证照除外)。主要包括经营性收费、商务、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文化、新闻出版、体育、旅游、民政、劳动用工、失业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证照。属省有关部门发放的证照和批准的事项,一律由试点县(区)有关部门直接向省有关部门报批、核准。

35.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业企业总承包及专业分包资质,工程勘察乙、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二级、三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工程监理乙、丙级企业资质等,由试点县(区)自行审查,直接报省有关部门审批。

36.冠县(区)行政区划名的企业符合企业集团条件的向试点县(区)工商登记机关申请企业集团登记。

37.试点县(区)有关部门直接向省有关部门申报企业债券发行等直接融资事项。

38.企业申请拍卖经营许可、二手车评估机构许可、省鲜茧收购许可、省缫丝企业生产许可、典当经营许可,由试点县(区)自行审核,报省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抄报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典当经营许可由省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报商务部审批。

39.市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权限由试点县(区)行使。

40.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困难企业干部提前退休、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由试点县(区)自行审核后直接报省有关部门审批,报所在市备案。

41.6吨以下锅炉安装告知,企业可以挂号信函形式直接向试点县(区)质监部门告知;6吨以下工业锅炉司炉工考核发证由试点县(区)质监部门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42.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受理报批,由试点县(区)粮食部门直接报省粮食部门审批、受理上报。

43.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由试点县(区)粮食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后直接报省粮食部门审批,报省工商管理部门备案。

44.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库点资格认定,由试点县(区)粮食部门直接报省粮食部门审核。

45.国家、省粮油龙头企业认定,由试点县(区)粮食部门直接报省粮食部门审核。

七、部分价格管理权限下放

46.城市供水价格标准授权试点县(区)制定。

47.建制镇环境卫生及垃圾清运服务价格,授权试点县(区)制定。

48.出租车运价,车站、旅游景点车辆停放服务费,授权试点县(区)制定。

八、统计直接监测

49.加强试点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在市的统计资料时,同时试点县(区)的主要统计数据,试点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数据仍统计在所在市。

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增强县级财政实力,切实缓解县级财政困难,促进财政增长、农民增收,实现富民、富县的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有关决定精神,制定如下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考核奖励办法。

一、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

(一)扶持资金

1.考核奖励资金。加大对各地县域经济发展的考核奖励力度,通过考核奖励,充分调动各地发展县域经济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考核奖励资金属于财力性补助,应当按照规定专项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2.专项资金。省财政根据财力、项目规划及实施情况安排县域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县域重点优势产业财源项目建设的贷款贴息,以及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配套的基地建设补助。按照“渠道不变、投向不变、综合投入”的管理机制,将现有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投向县域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

3.清收借款。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借款清收力度,每年清理收回的财政有偿资金借款按照规定比例全部用于支持各地发展县域经济。

4.发挥投融资职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银合作,积极推进银企合作,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性投融资担保公司的职能作用。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者集合债券,稳步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等多种融资方式。投融资公司应当切实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增强资产流动性,为县域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二)扶持范围

重点扶持二、三类县中发展有规划、产品有市场,既能增加财政税收,又能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产业和特色项目。

(三)扶持原则

1.分类指导原则。结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规划,突出优势和特色,巩固、改造和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植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壮大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提高县域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县域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2.统筹发展原则。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分要求,科学编制发展规划。着力改善基础环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着力统筹城乡发展,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努力缩小城乡差距。

3.鼓励发展原则。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要求,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对等,权利与义务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和对县域经济发展财政目标考核奖励的力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大力发展非公经济,鼓励创新发展机制,发挥非公经济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

4.突出重点原则。县域经济发展应当突出优势和特点,把发展县域经济与新农村建设、兴边富民行动计划、工业倍增计划、农业产业化优势农产品推进工程、山区农业综合开发等扶持政策有机结合起来。

(四)扶持方式

按照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各县(市、区)资源禀赋、经济结构、发展基础、发展水平的不同状况,将全省129个县(市、区)分为3种类型,制定不同政策措施加以引导扶持。

一类县超前发展。基础设施完善,综合实力较强,发展质量高,产业结构合理,对全省经济发展贡献突出,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引导带头作用的县为一类县,共35个县(市、区)。财政政策措施以考核奖励为主,鼓励快速发展,超前发展。

二类县加快发展。有一定发展潜力,加以扶持能够促进其加快发展的县为二类县,共58个县(市)。财政政策措施以考核奖励为主,专项扶持为辅,进一步改善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增强能力,激发活力,促进加快发展。

三类县跨越发展。发展基础差,发展难度大,受自然条件限制,发展相对滞后的县为三类县,共36个县。财政政策措施采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考核奖励与专项扶持并重的方式,促进跨越发展。

(五)监督管理

加强对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考评力度,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收支完成情况、扶持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及时按年度兑现财政发展考核奖励资金。

二、县域综合评价考核表彰

每年由省统计局按照《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的规定,对全省129个县(市、区)进行考评,评选出县域经济发展“10强县”和“20个争先进位先进县”。经省县域办审核,报省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小组批准的“10强县”和“20个争先进位先进县”,由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

三、县域经济发展财政目标考核奖励

为了充分调动各地发展县域经济的积极性,培植地方财源,增强县级财政实力,按照“不动体制,激活机制,政策激励,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全省129个县(市、区)实行财政增收等各项财政目标考核奖励。

(一)考核奖励的对象

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部纳入考核奖励范围。

(二)考核奖励的内容

对各县(市、区)增加地方一般预算税收收入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进行考核奖励,即当年地方一般预算税收收入超过其所在类县当年平均增幅的县,对超过部分给予奖励。

具体计算方法如:某县县域经济发展财政奖励资金=〔该县当年地方一般预算税收收入—该县上年地方一般预算税收收入×(1+该类县当年地方税收收入平均增幅)〕×奖励系数

奖励系数按3种类型县分别设定,奖励系数根据县域经济财政发展情况逐年调整。

(三)配套考核的内容

配套考核主要包括财政收支平衡、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债务管理,配套考核指标属于约束性指标和否决性指标,对不能完成相应目标责任的给予一定的惩罚。

1.收支平衡考核。当年出现新增赤字或者滚存赤字超过2000年的,取消当年考核奖励资格。

2.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考核。财政供养人员超上年增幅超过2.78%,扣减当年所得奖励资金的50%。

3.债务管理考核。省财政明确为不得新增债务的县,债务增加的,取消当年考核奖励资格。

(四)奖惩资金兑现

1.年度终了,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当年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小组,同时抄送省财政厅。

2.省财政厅根据总结情况,分别对各县(市、区)县域经济发展财政税收收入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财政收支平衡、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债务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照程序报批后兑现奖惩。对财政税收收入完成较好的给予财力奖励,对不能完成和控制相应配套考核指标的给予一定的惩罚,奖惩资金在年度财政结算时兑现。

四、本办法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云发〔2004〕21号),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好字优先、分类指导、科学导向,全面、客观、公正地对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激励先进,鼓励赶超,促强扶弱,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省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省级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有关数据的初步审核,省统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综合评价结果的计算等工作。

省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组成审查小组,负责对数据进行检查、核定,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评价结果报省人民政府审定。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经济与社会事业统筹发展的原则,体现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突出经济考核;坚持全面和重点相结合的原则,体现综合考评,突出重要工作考核;坚持近期和长远相兼顾的原则,使考评工作具有前瞻性和正确的导向性,突出各地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实绩;坚持科学真实、公正可比的原则,推动和引导县域经济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加快发展。

四、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全省129个县(市、区)。其中,一类县35个县,二类县58个县,三类县36个县。

五、指标设置

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考核指标选取经济发展指标、社会民生发展指标和可持续发展指标3大类,共计25个统计指标。

经济发展指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非农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收入、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算内农业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等10项指标。

社会民生发展指标为:农民人均纯收入、职工年平均工资、城镇化率、预算内教育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预算内卫生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平均每万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净脱贫人口数等8项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量、人口自然增长率、预算内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森林覆盖率、人均常用耕地面积等7项指标。

六、评价办法

采取分类指数和综合指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评价过程是:收集并计算评价指标的基础数据;对评价指标的基础数据进行同度量处理,形成评价指标的比较值;用各指标的比较值乘相应的权重,得出单项指标的指数;各单项指标指数相加得出分类指数,然后根据经济发展指数、社会民生发展指数和可持续发展指数加上权重进一步计算得出综合评价指数。

七、质量控制

考核指标数据统一由各县(市、区)统计部门采集、整理、审核,填报《县域经济综合评价考核数据报表》。统计部门没有统计的指标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报当地统计部门审核。

县(市、区)统计部门应当严格审核上报的考核指标数据,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州(市)统计部门。

州(市)统计部门负责对所辖县(市、区)填报的《县域经济综合评价考核数据报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省统计部门。

省县域经济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指标数据进行抽查,抽查县(市、区)的个数不少于考核总数的1/3。

八、奖励办法

考核工作基期年为年,每年公布各县(市、区)综合评价综合实力排序结果,公布考核结果和表彰奖励时间均为次年的5月底前。

省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排序结果。对综合考核前10名的县(市、区)和综合评价指数排位名次提升较快的20个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分别授予“省县域经济发展10强县”称号和“省县域经济发展争先进位先进县”称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审定的考核结果,对实绩特别突出的县(市、区)进行奖励。实行一年一考核,每年进行1次表彰奖励。

九、考核纪律

中财考试总结篇(6)

二、本指导意见所称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并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除外)。

三、开展股权激励试点的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

(二)近3年来,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占企业当年销售额5%以上,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10%以上,高新技术主业突出。

(三)近3年税后利润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占企业净资产总额的30%以上。

(四)建立了规范的员工效绩考核评价制度、内部财务核算制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近3年没有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企业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明确,经专家论证具有高成长性,发展前景好。

四、股权激励的对象是对试点企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有关人员”)。具体范围由试点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

(一)对企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是指企业关键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重大开发项目的负责人,对企业主导产品或核心技术做出重大创新或改进的主要技术人员。

(二)对企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参与企业战略决策、领导企业某一主要业务领域、全面负责实施某一领域业务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五、试点企业股权激励方式包括奖励股权(份)、股权(份)出售、技术折股。

(一)奖励股权(份)是指企业按照一定的净资产增值额,以股权方式奖励给对企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二)股权(份)出售是指根据对企业贡献的大小,按一定价格系数将企业股权(份)出售给有关人员。价格系数应当在综合考虑净资产评估价值、净资产收益率及未来收益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三)技术折股是指允许科技人员以个人拥有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非职务发明),作价折合为一定数量的股权(份)。

六、试点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用上述股权激励方式。用于奖励股权(份)和以价格系数体现的奖励总额之和,不得超过试点企业近3年税后利润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35%,其中,奖励股权(份)的数额不得超过奖励总额之和的一半;要根据试点企业的发展统筹安排,留有余量,一般在3到5年内使用。

采用技术折股方式时,可以评估作价入股,也可按该技术成果实施转化成功后为企业创造的新增税后利润折价入股,但折股总额应不超过近3年该项技术所创造的税后利润的35%。

七、试点企业应当建立规范的员工效绩考核评价制度,设立考核评价管理机构。员工效绩考核评价制度应当包括员工岗位职责核定、效绩考核评价指标和标准、年度效绩责任目标、考核评价程序和奖惩细则等内容。

试点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应当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有关人员并实施股权激励,防止平均主义。

八、部分试点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积极探索股份期权的激励方式,但不得随意行事,更不能刮风。

九、试点企业有关人员持有的股权(份)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转让。经营管理人员所持股权(份)的期限一般应不短于其任职期限;限制期满,可依法转让。

十、试点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前,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股权激励方案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再由试点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部门、科技部门批准后实施。

十一、企业提出的申请股权激励试点的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及组织形式,股本(资本)总额、股权(份)结构及出资方式,职工情况(包括有关人员情况),近3年经济效益状况及净资产增值情况,未来2年经济效益状况及资产保值增值情况预测等。

(二)股权激励方案,包括股权激励的范围、条件和方式,股权(份)来源,股本设置及股权(份)处置,企业财务考核与评价,出售股权的价格系数,有关人员效绩考核的评价、具体持股数量及持股期限等。

(三)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文件。

(四)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方案,试点工作时间进度安排等。

企业提交申请报告的同时,应附报企业员工效绩考核评价制度、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以及近期审计、评估报告。

十二、主管财政、科技部门对企业提出的试点申请报告,应认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应及时批复。

十三、企业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由主管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科技部门组织实施。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组织实施;地方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科技部门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科技部门可在具备条件的企业中,选择3-5户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试点,中央管理企业的试点名单由财政部、科技部负责选定。

十四、主管财政、科技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一)财政部门负责监管试点企业中的国有资产评估、国有股权(份)变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工作,核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份),办理产权登记等。股权激励方案涉及国有股权(份)变动事项的。财政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对有关审批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及时批复。

(二)科技部门负责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字[*]324号)和国家科委《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018号),认定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并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技术储备以及主营产品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科技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有关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连同试点企业选定情况报财政部、科技部备案。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财政部、科技部报告。

中财考试总结篇(7)

Abstract:Inordertoadvancethefinancialreform,strengthensthemanagement,inrecentyears,ourprovinceeachregionwasthesamewiththenation,carriedonmultiformaccountanttodelegatethesystempilotreformandtopassthroughoneafteranothersummarizes,theguidanceandthepromotionunceasingly,accountantdelegatesthesystemreformtohavethegoodtendencywhichwasontherise.

keyword:Strengthensthesupervision;Accountant;Cultivationofcleangovernment

一、会计委派制开展情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会计委派制这一新生事物,顺应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从小到大,不断发展,以强劲的生命力,不仅推动了会计改革,而且在加强宏观、微观经济管理方面也越来越显露出重要作用。同时也正逐渐被人们认识和接受。

我省的会计委派制的改革,从90年代初开始,至今可以说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1996年以前,是自发式的个别尝试阶段。我省的一些县(市)如巴中市、郎中县、苍溪县等,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了直接委派会计负责人为主的会计委派制,中江县还结合厂长经理承包制,推行了会计人员年薪制等办法。这对当时在县以下的多数中小企业实行承包制后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牵制作用。同时,对"一包就灵"提出了质疑。虽然是个别地方和局部的试点,但引起的反响是不容忽视的。

第二阶段从1997年到1998年,这期间主要是总结、认识、引导试点阶段。在这一时期,我省会计委派制在各地的一些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中小企业等各类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等,逐步推开,形式各异。其间,政府主管部门,特别是各级政府的会计管理部门即财政部门主动地参与了这项改革。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逐步把会计委派制工作列入了会计管理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并且充分发挥政府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能,对各地的会计委派制试点进行总结,在充分肯定这一改革的同时,及时地提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而且对进一步深化会计委派制改革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比如省财政厅专门就全省会计委派制试点作为财政科研课题,专门组织力量进行调研,最后形成了《四川省会计委派制改革调查报告》,对全省的会计委派制情况、问题进行了总结,对今后工作提出一些指导性的意见。这一《报告》得到了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省政府主办的《四川政报》上公开发表,省财政厅也将《报告》下发各地,并要求各地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因地制宜、稳妥推进。这对全省会计委派制无疑起到了引导和推进作用。这期间,各级党政和纪检监察部门也高度重视和关注这一工作,把推行会计委派制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全省的会计委派制改革,进展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

第三阶段为1999年以后,进入了有组织的总结、完善,全面推广阶段。从1999年到现在,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全省的会计委派工作在经过多年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最后又回到实践的过程,对会计委派制改革基本上形成了共识,而且不断地从实际出发,总结完善,朝着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努力。特别是中纪委三、四次会议和国务院的有关指示发出后,更为会计委派制的进一步推行指明了方向。目前,会计委派制已经列入了包括省政府在内的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省21个市、州,有12个市政府和近90个县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还有如遂宁、宜宾、乐山、南充、达州等市政府还制定了有关委派制的办法。各级政府分管经济工作的领导都亲自负责领导会计委派制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也责无旁贷地和纪委监察部门积极配合,把会计委派制作为深化财政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狠抓落实:一是抓了全省的会计委派调研,做到心中有数。省纪委、监察厅联合召开了座谈会,派专人调研,了解全省的工作进程和问题,研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交流各地情况,找典型代表介绍工作经验,互通情报,取长补短。省财政厅还于1999年专发会计委派工作简报六期至各地和省级各部门,专门收集了全省各地会计委派制办法,编辑成《四川省会计委派制度专辑》(一)、(二)印发各地,对帮助和指导这一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三是有倾向性地推荐一些行之有效的作法,起到了引导和示范的作用。如省财政厅制定了《四川省省级国有大中型企业财务总监制试行办法》下发各地,引起了各级的重视。又如对长宁县、北川县行政事业单位"零户统管"(会计集中核算)制和简阳市的乡镇"统一集中核算"制等大加推崇,促进了有条件的县、乡实行这些办法;是作为工作任务进行全省安排布置,要求各地予以贯彻落实。2000年1月,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继续试行会计委派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各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把目前适合我省实际的几种会计委派制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积极稳妥地推行。这几种形式和要求是:1、在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制。2、所有的乡、镇财政所实行综合财政预算会计集中核算,今年要求达到60%的推广面。3、暂不具备条件的县级党政机关实行重点会计委派制。4、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以及骨干企业实行财务总监制。5、企业集团内部实行会计集中委派制等。

由于我省会计委派制试点基本上呈现以两头促中间的情形,即基层起步早,纪委督促严,在一段时间省、市本级动作不太大,效果不明显,但进入1999年以后,省、市两级都开始行动,特别是市一级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这样,会计委派改革在全省已基本形成了热潮。据初步统计,全省有18个市、地、州,90多个县(区、市)近800个乡(镇),2000多个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会计委派制度。

二、会计委派制的几种形式

我省会计委派制试点,形式多种多样,试点对象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委派的人员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也有全部会计人员,委派的主体有企业主管部门、政府部门,也有企业本身等。但经过多年实践,认识到会计委派制作为政府管理经济的重要措施之一,要不断适应经济改革深化的要求,绝不能一蹴而就,要不为地总结和完善。比如县以下国有中小企业普遍实行了改、转、租、卖、让等以后,企业所有制性质发生了变化,如再治袭国有企业一套管理,无论在法理上,在具体管理办法上显然已不适宜。原来如溪、阆中、中江县等直接向企业委派会计人员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也有的由于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后,委派的会计负责人形同虚设。所以,会计委派制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要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服务。因此,我省会计委派制的形式也经历了不断取舍,优胜劣汰的过程,最终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利于加强监管,规范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建设的,切合实际的会计委派制形式主义会被人们所接受所推崇。经过几年来的磨合,现在适合我省经济管理实际,并取得一定共识,正在积极推广和试点的几种会计委派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财务总监制。财务总监的委派对象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总监人选通过考试、面试、结合考核,经组织部门批准,从市级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中选派或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部门负责聘用委派以及日常工作。

财务总监的职责是代表政府监督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向政府机关提交有关企业财务报告,如重大问题专题报告。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财务总监的任职与行政级别不挂钩,工资收入比照所在企业经营班子副职执行,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对财务总监工作业绩的考核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部、经贸委等部门共同负责。考核结论记入本人档案,作为派驻、罢免和奖励和重要依据。

为配合财务总监的试点,将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由原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制改为审批制。国有企、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的任免,由所在单位呈报,财政部门审核,组织部门审批。财务总监制主要在我省乐山、达州等市试行。

(二)财务监督特派员制度。财务监督特派员派驻单位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财务监督特派员由市级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财务监督特派员办事处设在财政局或经委,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事处内设若干办事组,每个办事组负责2至4个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财务监督特派员任期三年,可以连任,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规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

财务监督特派员对政府负责,代表政府行使监督权力。主要职责是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列席经宫管理等有关会议,但不干预企业经营活动,评价企业主要领导成员的业绩,并对其奖惩、任免提出建议。

财务监督特派员的稽查报告,由财务监督特派员办事外送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市政府。市政府根据报告,结合企业领导人的考核情况,实施奖惩、任免。如重大问题,可向政府专题报告。财务监督特派员主要在我省自贡、遂宁等市试点。

(三)会计集中核算。会计集中核算对象目前主要是县、乡(镇)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单位预算体制、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三个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各单位账户,统一由会计集中核算机构(会计中心)开设账户,会计核算,管理会计人员。单位设置出纳岗位,负责本单位的具体财务收支。同时建立综合财政预算制度,收支审批制度,审核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

会计集中核算办法已在全省60%以上的乡、镇和部分县、市实行。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总结各地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从省级机关的实际出发,结合部门预算改革,决定于2001年在省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待条件成熟后再推广到各系统所属二级单位。目前,省财政厅已代省政府拟了《四川省省级机关试行会计集中核算支付办法的实施方案》,并正在征求意见。

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设立四川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支付中心,在保证单位现有预算编制程序、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三个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预算内、外银行账户。省财政厅建立国库单一支付体系。取消单位会计核算岗位,保留除会计核算、记账以外的会计职能,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委托记账、分户核算。会计集中核算支付的资金为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外资金和其他收入等四部分。

(四)企业内部会计委派人员。企业集团公司按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对所属各级子公司委派会计人员。委派工作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会计人员在本单位或集团公司内部选聘。委派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办理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向集团公司负责,奖惩考核由集团公司实施。

企业内部会计委派办法主要在我省五液、电信、邮政、石油、川化等大型集团公司实行。

三、会计委派初见成效

我省各地地会计委派制度改革试点,尚处在总结推广阶段,有的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并不断完善和提高。但是经过几年的实践,全省会计委派试点进展总体是好的,对建立健全约束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促进了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试行会计委制度,将会计人员的人事权、考核权、工资评定权等从各单位中分离出来,使会计人员相对独立,有利于保证会计人员发挥会计核算和监督和基本职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编制虚假会计信息的现象,保证了会计资料、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二)有利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收付、集中核算后,把"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到了实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基金、税收等收入可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各单位私设"小金库"情况等到有效控制。单位实行预算内外综合财政计划,使单位预算更加刚性化,支出管理更加严密,有效地提高了资金营运效益。特别是乡镇一级辨会计集中核算后,对农村费改税,减少农民负担,规范基层政府管理行为,促进基层政权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消极腐败现象有所减少和遏制。试行会计委派制度,使财务监督权与生产经营管理权相对分离或相互制衡,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规范了会计行为,把财务会计监督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使会计监督能贯穿于财务会计活动全过程,对于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消极腐败现象,制止铺张浪费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稳定了会计队伍,提出了会计人员的素质。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后,会计人员的委派、考核和管理由政府会计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实施,单位领导不得随意更换会计人员,相对稳定了会计队伍。会计人员通过竞争择优上岗,本文来自范文中国网。上岗后严格考核、评定优次,以此确定会计人员续聘或解聘,引入了竞争机制,给会计人员增加了压力和危机感,促使会计人员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以适应需要。

四、值得探讨的几个的问题

推行会计委派制试点是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强化会计监督的一种有益尝试,虽然在特定的条件下有其积极作用,但也不是"一派就灵"的灵丹妙药,目前在理论上也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

(一)财务总监、稽查特派员与会计委派制的关系会计人员"委派制"属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范畴。体制是一个上层建筑范畴,体现为行政上级对下级的管理。委派的客体是会计人员,委派的主体是财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对于财务总监,并不陌生,国外早已有之。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城市深圳也早已在国有控股公司中试行,目前全国各地的实行范围更为普遍。但将财务总监作为会计人员"委派制"来认识却有不妥。财务总监属于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权对经营权的监督约束范畴,派生于资本的权力,而非行政之权力。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公司的财务总监往往由董事会任命。1994年深圳市三家委派财务总监的公司都是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有资产营动机构,是基层国有全资、控股和参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即所有者财务主体,)其向国有全资、控股企业派出财务总监是为了保护大股东的根本利益,加强对经营者的财务监控。但委派财务总监只能由大股东说了算,小股东对此无能为力,这是资本权力使然。国有资本如果只是参资角色,则无权委派财务总监。否则,其他小股东纷纷效仿,委派代表自身利益的财务总监,岂不乱了套?从深圳市和我国其他地区国有资产产权部门委派财务总监的工作性质和内容来看,财务总监不属于会计人员。但不少人仍将财务总监误认为是会计人员,误将财务总监理解为行政权力派生物,这与我国国有资本的产权主体不明晰有关(不少地方财务总监由政府部门派出,而非由国有资本产权部门派出)。由于财务总监是由产权部门派出的,又常住企业,代表所有者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日常监督,所以监督的威力较大,相应缓解了企业会计人员的工作压力,有利于会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稽查特派员是中央为加强对大型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而派出的。地方有的也仿效,对所属大中型企业派出稽查特派员。其工作性质与财务总监基本相同,财务总监也好,稽查特派员也好,都不参与企业的账务处理,不能认为他们是会计人员,其派出源于资本的权力,属于财务机制范畴,而非管理体制范畴。

(二)会计委派制与会计本质问题

会计的本质是什么?会计不是被动地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情况。会计既有核算职能,又有监督、预测等控制职能。上述两上基本职能,都有助于进行正确的经济决策和财务决策。持"管理活动论"的学者更加强调会计的管理职能,主张"算为管用",会计要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如果不区别情况地向企业委派会计使会计人员游离于管理活动之外,变成"为算而算"的工具。委派制将利益各方矛盾的焦点转移到委派的会计人员身上,会计人员工作的压力加大。委派的会计人员通常三年一换岗(有的仅为一年),对被委派的单位情况不太熟悉,普遍存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无意得罪人,也没有主动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被委派单位对委派的会计人员有抵触情绪和防备心理,视会计人员为"客人",不让其进入决策层。这就意味着会计人员失去了实践主体,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其结果,既不利于加强企业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不利于会计已有职能的发挥,又不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会计科学的良性发展。

(三)会计委派制与国际会计惯例问题

所谓会计人的国际惯例是指国际上在会计工作方面的一些通行做法。就会计人员的管理来看,大多数国家企业会计人员由企业自己招聘、使用和管理,鲜有例外。只是法国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比较特殊,其会计人员分为两大系统,公共会计人员和企业会计人员,前者由财政部实施条条管理,就职于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法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形成是由其法律、文化、历史等因素决定的,法国的特殊做法也不是一般规律。而且,法国是欧盟的成员国,其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是否会受到欧盟的影响而改变还很难说。另外,法国的国有企业生存受企业效益和国家财政的影响,经常受到"私有化"的威胁,以后在国有企业中是否仍然推行公共会计人员制度尚不得而知。除法国之外,西方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国有企业,但并未采用委派制的做法,说明非委派制对于国有企业也是适用的。企业会计人员应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办法,由企业自己管理。至于在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有政府授权收费或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情况进行试点。

五、建议与打算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会计委派制改革只是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的一部分,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谨慎从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建议遵循以下原则:

1、确定性原则。是指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要给会计人员的身份一个明确的说法,不宜模棱两可,从而给会计人员的职能发挥创造良好的条件。可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外部人"身份,但企业会计人员还是以"内部人"身份出现更为合适。

2、间接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必须充分发挥国家对会计工作的间接管理和调控指导作用。

3、适应性原则。是指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应体现出现代企业对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管理的要求,并通过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为提高各单位经济效益而出谋划策的积极性。

4、普遍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考虑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从会计发展的高度衡量改革成效。

5、法制性原则。是指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不得与现行和将来可能颁布的法律相抵触。按照上述原则,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会计人员回归企业,强化外部监督,实现国家间接管理。我省的会计委派制度改革将区别情况,因地制宜,试点求精不求多,在积极、稳妥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会计委派制改革试点工作。

(一)加强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与依法建账结合进行。我省实行的建账监管办法是依法建账的重要措施。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会计委派制试点单位首先要抓好依法建账,实行建账监管,避免多套账、造假账的现象发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要与稽查特派员制度、总会计师制度和其他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起来,避免委派人员的职责重叠。

(四)积极稳妥、切合实际地推行会计委派制改革。由于会计委派制改革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既对社会各行各业,又面对千千万万会计工作者。要充分调查研究,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或部门,有选择地进行试点。

中财考试总结篇(8)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和《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为指导,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建立起符合终身学习理念和充分体现胜任能力评价要求的考试制度,最终将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

(三)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第二阶段,即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基于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的胜任能力,建议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注意积累必要的实务经验。二是调整考试科目。在现行考试制度5个科目的基础上,进行分拆、补充和整合,对考试科目作以下调整: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三是调整成绩有效期。第一阶段的单科合格成绩5年有效。对在连续5年内取得第一阶段6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专业阶段合格证;第二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5年内完成。对取得第二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科合格证。

(四)新考试制度与现行考试制度的衔接新考试制度于2009年开始实施。现行考试制度在2009年仍继续实施一年。2009年,具有现行考试制度下有效期内任一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考试制度或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按新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的,其至2009年仍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按现行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发放全科合格证;未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其至2010年仍在有效期内的单科合格成绩转换为新的考试制度下有关科目的合格成绩。单科合格成绩的转换方式是,现行考试制度下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现行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新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至2013年。

(五)本科目新老考生考试衔接应注意的问题原有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可以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但两点值得注意:(1)2009年参加财务成本管理考试科目的考生,如果参加的原考试制度(老考生)且成绩有效。可以换成新制度下的这二科合格成绩;如果是按新制度考的财务成本管理,就不能换成二科的成绩。因此对2005年通过财务成本管理的考生来说,如2009年估计能够全部通过,则应参加原考试制度,这样能在2009年拿到全科合格证书。如果2009年估计不能够全部通过,选择按新的考试制度报名参加考试时也不失为是一种权宜之计,因为2005年通过的财管务成本管理成绩在2009年可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的两科成绩,且有效期延长到2013年。(如不能全部通过,明年作废并考2门)。(2)如果2009年老考生参加的参加原考试制度没有获得全部5科合格,则2006年至2009年的财管务成本管理成绩都可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个科目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到2013年。只要今年通过参加的原考试制度财务成本管理的考生(老考生),其一门相当于两门。因此,对老考生而言,2009年财管务成本管理“含金量”最高,理应高度关注和重视。

二、新教材基本框架与重难点章节

(一)新教材基本框架全书包括两大板块(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共十七章。根据《财务成本管理》的篇章结构及其内容间的相互关系,可以把全书的内容大致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第一章);第二部分,财务管理的分析工具(第二章);第三部分,财务管理的基础观念(第三章);第四部分,财务管理的内容(第四章至第九章);第五部分,财务管理的专题(第十章);第六部分,成本管理会计(第十一章至第十七章)。知识结构由图1所示:

(二)重难点章节财务成本管理的知识体系的脉络是非常清楚的。该书上篇财务管理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目标(这部分内容体现在本书的第一章中);要达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目标,企业财务管理就必须对企业资金的筹集、投放和使用、分配等内容进行具体的管理(这部分内容体现在该书的第四、五、六、七、八和九章);在管理过程中要始终保持两最基本的观念:即资金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观念(这部分内容体现在该书的第三章中);并要求利用财务分析,即对已完成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分析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财务管理预测和决策的制定提供财务信息(这部分内容体现在该书的第二章中),由于财务管理的核心问题是创造价值并衡量价值(这部分内容体现在该书的第十章中)。该书下篇成本管理会计包括成本会计,其中成本会计部分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所需的数据和信息,并参与经营管理,以达到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这部分内容体现在该书的第十一、十二和十三章);而管理会计部分则帮助管理当局对资源的最优化作出决策,目的是经济效益最优化,其达到目的的手段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这部分内容体现在该书的第十四、十五、十六和十七章)。由以上可以看出:教材中的第四部分财务管理的内容是最重要的出题内容;而第二部分财务管理的分析工具、第三部分财务管理的基础观念、第五部分财务管理的专题和第六部分成本管理应作为考试的次重点;第一部分财务管理总论则作为一般掌握。

三、考试趋势及命题规律变化预测

(一)考试难度变化由于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是对现行考试制度的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分拆,并补充了现代市场环境下风险管理方面的内容和内部控制方面的内容。第二阶段的综合科目是对现行考试制度主要科目有关实务内容的归并、补充和整合。因

此,新考试制度下的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要比现行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综合应用要求相应减少。根据相关政策,新考试制度下第一阶段考试的难度比现行考试制度降低。第二阶段的综合科目将对考生的实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题型、题量及难度预测一是题型、题量预测。根据2009年的新考纲,该科目的题型、题量将发生变化,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和综合题四种。题量将在47题左右。客观题占50%左右,其中,单选题20题、多选题20题;主观题占50%左右;其中,计算题估计在5题左右,综合题在2题左右。二是试题难度预测。虽然2009年《财务成本管理》考试辅导教材具有内容更新量大、知识要点繁多、计算分析复杂、综合性强等特点。但笔者预计2009年该科目总体难度系数会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依据大纲,应更强调以书为本,在吃透教材的前提下,掌握基本知识、能力和技能。

(三)命题预测第一部分财务成本管理总论(1章):考生应重点关注财务管理的目标、假设和理财原则的理解及应用,考客观题。本部分估计2-4分。要求考生通过阅读理解教材,熟悉基本内容。第二部分财务管理的分析工具(第2章):考生应重点关注运用改进的财务分析体系指标的计算与分析,易出计算题。本部分估计8~10分,要求考生通过研究教材,掌握基本指标计算与分析。第三部分财务管理的基础观念(第3章):考生应熟练掌握特殊年金的计算和有效年利率、折现率的换算以及风险计量易出客观题。本部分估计4~6分,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公式,并学会在后面章节计算中的运用。第四部分财务管理的内容(第4-9章):考生应高度关注不确定性及特殊情况下的投资决策,易出综合题;存货的决策和布莱克一斯科尔斯期权定价应作题掌握。该部分估计35―40分,要求考生认真精读教材,全面掌握其主要内容。第五部分财务管理的专题(第10章):考生应严重关注调整现值法以及企业价值评估各参数估计与综合计算,易出主观题。本部分估计10~15分。要求考生通过对教材计算公式与模型的熟练掌握,侧重模型参数的估计与应用。第六部分成本管理会计(第11―17章):考生应着重关注标准成本法结合传统产品成本的分配方法(约当产量法)以及作业成本法比较计算,易考主观题;另外,短期经营决策与经济增加值的计算考生也不容忽视。本部分估计30~35分,要求考生全面熟悉教材,掌握其重点内容。

四、学习方法指导

(一)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制定一个详细周密而又切实可行的计划,就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考生们也可以根据课程辅导的进度,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笔者建议采用“有所侧重”的原则来分配宝贵的学习时间。“有所侧重”有两层含义:侧重薄弱章节:前期侧重理解性章节,如第3章、第4章、第7章、第10章等后期侧重记忆章节,如第1章、第8章、第9章等;侧重当年新增、变化的内容,因为近年新增、变化的内容当年一般要考到,如第5章、第17章等;总之,考生只有按照考试大纲与辅导教材的要求,采取“全面复习,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熟练掌握”的策略,才能为应试打下良好基础。

中财考试总结篇(9)

abstract: in order to advance the financial reform, strengthens the management, in recent years, our province each region was the same with the nation, carried on multiform accountant to delegate the system pilot reform and to pass through one after another summarizes, the guidance and the promotion unceasingly, accountant delegates the system reform to have the good tendency which was on the rise.

key word: strengthens the supervision; accountant; cultivation of clean government

一、会计委派制开展情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会计委派制这一新生事物,顺应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从小到大,不断发展,以强劲的生命力,不仅推动了会计改革,而且在加强宏观、微观经济管理方面也越来越显露出重要作用。同时也正逐渐被人们认识和接受。

我省的会计委派制的改革,从90年代初开始,至今可以说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1996年以前,是自发式的个别尝试阶段。我省的一些县(市)如巴中市、郎中县、苍溪县等,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了直接委派会计负责人为主的会计委派制,中江县还结合厂长经理承包制,推行了会计人员年薪制等办法。这对当时在县以下的多数中小企业实行承包制后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牵制作用。同时,对"一包就灵"提出了质疑。虽然是个别地方和局部的试点,但引起的反响是不容忽视的。

第二阶段从1997年到1998年,这期间主要是总结、认识、引导试点阶段。在这一时期,我省会计委派制在各地的一些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中小企业等各类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等,逐步推开,形式各异。其间,政府主管部门,特别是各级政府的会计管理部门即财政部门主动地参与了这项改革。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逐步把会计委派制工作列入了会计管理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并且充分发挥政府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能,对各地的会计委派制试点进行总结,在充分肯定这一改革的同时,及时地提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而且对进一步深化会计委派制改革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比如省财政厅专门就全省会计委派制试点作为财政科研课题,专门组织力量进行调研,最后形成了《四川省会计委派制改革调查报告》,对全省的会计委派制情况、问题进行了总结,对今后工作提出一些指导性的意见。这一《报告》得到了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省政府主办的《四川政报》上公开发表,省财政厅也将《报告》下发各地,并要求各地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因地制宜、稳妥推进。这对全省会计委派制无疑起到了引导和推进作用。这期间,各级党政和纪检监察部门也高度重视和关注这一工作,把推行会计委派制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全省的会计委派制改革,进展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

第三阶段为1999年以后,进入了有组织的总结、完善,全面推广阶段。从1999年到现在,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全省的会计委派工作在经过多年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最后又回到实践的过程,对会计委派制改革基本上形成了共识,而且不断地从实际出发,总结完善,朝着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努力。特别是中纪委三、四次会议和国务院的有关指示发出后,更为会计委派制的进一步推行指明了方向。目前,会计委派制已经列入了包括省政府在内的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省21个市、州,有12个市政府和近90个县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还有如遂宁、宜宾、乐山、南充、达州等市政府还制定了有关委派制的办法。各级政府分管经济工作的领导都亲自负责领导会计委派制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也责无旁贷地和纪委监察部门积极配合,把会计委派制作为深化财政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狠抓落实:一是抓了全省的会计委派调研,做到心中有数。省纪委、监察厅联合召开了座谈会,派专人调研,了解全省的工作进程和问题,研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交流各地情况,找典型代表介绍工作经验,互通情报,取长补短。省财政厅还于1999年专发会计委派工作简报六期至各地和省级各部门,专门收集了全省各地会计委派制办法,编辑成《四川省会计委派制度专辑》(一)、(二)印发各地,对帮助和指导这一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三是有倾向性地推荐一些行之有效的作法,起到了引导和示范的作用。如省财政厅制定了《四川省省级国有大中型企业财务总监制试行办法》下发各地,引起了各级的重视。又如对长宁县、北川县行政事业单位"零户统管"(会计集中核算)制和简阳市的乡镇"统一集中核算"制等大加推崇,促进了有条件的县、乡实行这些办法;是作为工作任务进行全省安排布置,要求各地予以贯彻落实。2000年1月,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继续试行会计委派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各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把目前适合我省实际的几种会计委派制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积极稳妥地推行。这几种形式和要求是:1、在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制。2、所有的乡、镇财政所实行综合财政预算会计集中核算,今年要求达到60%的推广面。3、暂不具备条件的县级党政机关实行重点会计委派制。4、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以及骨干企业实行财务总监制。5、企业集团内部实行会计集中委派制等。

由于我省会计委派制试点基本上呈现以两头促中间的情形,即基层起步早,纪委督促严,在一段时间省、市本级动作不太大,效果不明显,但进入1999年以后,省、市两级都开始行动,特别是市一级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这样,会计委派改革在全省已基本形成了热潮。据初步统计,全省有18个市、地、州,90多个县(区、市)近800个乡(镇),2000多个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会计委派制度。

二、会计委派制的几种形式

我省会计委派制试点,形式多种多样,试点对象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委派的人员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也有全部会计人员,委派的主体有企业主管部门、政府部门,也有企业本身等。但经过多年实践,认识到会计委派制作为政府管理经济的重要措施之一,要不断适应经济改革深化的要求,绝不能一蹴而就,要不为地总结和完善。比如县以下国有中小企业普遍实行了改、转、租、卖、让等以后,企业所有制性质发生了变化,如再治袭国有企业一套管理,无论在法理上,在具体管理办法上显然已不适宜。原来如溪、阆中、中江县等直接向企业委派会计人员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也有的由于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后,委派的会计负责人形同虚设。所以,会计委派制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要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服务。因此,我省会计委派制的形式也经历了不断取舍,优胜劣汰的过程,最终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利于加强监管,规范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建设的,切合实际的会计委派制形式主义会被人们所接受所推崇。经过几年来的磨合,现在适合我省经济管理实际,并取得一定共识,正在积极推广和试点的几种会计委派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财务总监制。财务总监的委派对象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总监人选通过考试、面试、结合考核,经组织部门批准,从市级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中选派或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部门负责聘用委派以及日常工作。

财务总监的职责是代表政府监督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向政府机关提交有关企业财务报告,如重大问题专题报告。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财务总监的任职与行政级别不挂钩,工资收入比照所在企业经营班子副职执行,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对财务总监工作业绩的考核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部、经贸委等部门共同负责。考核结论记入本人档案,作为派驻、罢免和奖励和重要依据。

为配合财务总监的试点,将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由原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制改为审批制。国有企、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的任免,由所在单位呈报,财政部门审核,组织部门审批。财务总监制主要在我省乐山、达州等市试行。

(二)财务监督特派员制度。财务监督特派员派驻单位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财务监督特派员由市级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财务监督特派员办事处设在财政局或经委,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事处内设若干办事组,每个办事组负责2至4个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财务监督特派员任期三年,可以连任,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规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

财务监督特派员对政府负责,代表政府行使监督权力。主要职责是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列席经宫管理等有关会议,但不干预企业经营活动,评价企业主要领导成员的业绩,并对其奖惩、任免提出建议。

财务监督特派员的稽查报告,由财务监督特派员办事外送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市政府。市政府根据报告,结合企业领导人的考核情况,实施奖惩、任免。如重大问题,可向政府专题报告。财务监督特派员主要在我省自贡、遂宁等市试点。

(三)会计集中核算。会计集中核算对象目前主要是县、乡(镇)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单位预算体制、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三个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各单位账户,统一由会计集中核算机构(会计中心)开设账户,会计核算,管理会计人员。单位设置出纳岗位,负责本单位的具体财务收支。同时建立综合财政预算制度,收支审批制度,审核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

会计集中核算办法已在全省60%以上的乡、镇和部分县、市实行。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总结各地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从省级机关的实际出发,结合部门预算改革,决定于2001年在省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待条件成熟后再推广到各系统所属二级单位。目前,省财政厅已代省政府拟了《四川省省级机关试行会计集中核算支付办法的实施方案》,并正在征求意见。

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设立四川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支付中心,在保证单位现有预算编制程序、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三个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预算内、外银行账户。省财政厅建立国库单一支付体系。取消单位会计核算岗位,保留除会计核算、记账以外的会计职能,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委托记账、分户核算。会计集中核算支付的资金为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外资金和其他收入等四部分。

(四)企业内部会计委派人员。企业集团公司按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对所属各级子公司委派会计人员。委派工作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会计人员在本单位或集团公司内部选聘。委派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办理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向集团公司负责,奖惩考核由集团公司实施。

企业内部会计委派办法主要在我省五液、电信、邮政、石油、川化等大型集团公司实行。

三、会计委派初见成效

我省各地地会计委派制度改革试点,尚处在总结推广阶段,有的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并不断完善和提高。但是经过几年的实践,全省会计委派试点进展总体是好的,对建立健全约束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促进了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试行会计委制度,将会计人员的人事权、考核权、工资评定权等从各单位中分离出来,使会计人员相对独立,有利于保证会计人员发挥会计核算和监督和基本职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编制虚假会计信息的现象,保证了会计资料、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二)有利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收付、集中核算后,把"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到了实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基金、税收等收入可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各单位私设"小金库"情况等到有效控制。单位实行预算内外综合财政计划,使单位预算更加刚性化,支出管理更加严密,有效地提高了资金营运效益。特别是乡镇一级辨会计集中核算后,对农村费改税,减少农民负担,规范基层政府管理行为,促进基层政权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消极腐败现象有所减少和遏制。试行会计委派制度,使财务监督权与生产经营管理权相对分离或相互制衡,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规范了会计行为,把财务会计监督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使会计监督能贯穿于财务会计活动全过程,对于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消极腐败现象,制止铺张浪费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稳定了会计队伍,提出了会计人员的素质。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后,会计人员的委派、考核和管理由政府会计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实施,单位领导不得随意更换会计人员,相对稳定了会计队伍。会计人员通过竞争择优上岗,本文来自范文中国网。上岗后严格考核、评定优次,以此确定会计人员续聘或解聘,引入了竞争机制,给会计人员增加了压力和危机感,促使会计人员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以适应需要。

四、值得探讨的几个的问题

推行会计委派制试点是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强化会计监督的一种有益尝试,虽然在特定的条件下有其积极作用,但也不是"一派就灵"的灵丹妙药,目前在理论上也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

(一)财务总监、稽查特派员与会计委派制的关系会计人员"委派制"属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范畴。体制是一个上层建筑范畴,体现为行政上级对下级的管理。委派的客体是会计人员,委派的主体是财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对于财务总监,并不陌生,国外早已有之。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城市深圳也早已在国有控股公司中试行,目前全国各地的实行范围更为普遍。但将财务总监作为会计人员"委派制"来认识却有不妥。财务总监属于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权对经营权的监督约束范畴,派生于资本的权力,而非行政之权力。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公司的财务总监往往由董事会任命。1994年深圳市三家委派财务总监的公司都是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有资产营动机构,是基层国有全资、控股和参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即所有者财务主体,)其向国有全资、控股企业派出财务总监是为了保护大股东的根本利益,加强对经营者的财务监控。但委派财务总监只能由大股东说了算,小股东对此无能为力,这是资本权力使然。国有资本如果只是参资角色,则无权委派财务总监。否则,其他小股东纷纷效仿,委派代表自身利益的财务总监,岂不乱了套?从深圳市和我国其他地区国有资产产权部门委派财务总监的工作性质和内容来看,财务总监不属于会计人员。但不少人仍将财务总监误认为是会计人员,误将财务总监理解为行政权力派生物,这与我国国有资本的产权主体不明晰有关(不少地方财务总监由政府部门派出,而非由国有资本产权部门派出)。由于财务总监是由产权部门派出的,又常住企业,代表所有者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日常监督,所以监督的威力较大,相应缓解了企业会计人员的工作压力,有利于会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稽查特派员是中央为加强对大型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而派出的。地方有的也仿效,对所属大中型企业派出稽查特派员。其工作性质与财务总监基本相同,财务总监也好,稽查特派员也好,都不参与企业的账务处理,不能认为他们是会计人员,其派出源于资本的权力,属于财务机制范畴,而非管理体制范畴。

(二)会计委派制与会计本质问题

会计的本质是什么?会计不是被动地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情况。会计既有核算职能,又有监督、预测等控制职能。上述两上基本职能,都有助于进行正确的经济决策和财务决策。持"管理活动论"的学者更加强调会计的管理职能,主张"算为管用",会计要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如果不区别情况地向企业委派会计使会计人员游离于管理活动之外,变成"为算而算"的工具。委派制将利益各方矛盾的焦点转移到委派的会计人员身上,会计人员工作的压力加大。委派的会计人员通常三年一换岗(有的仅为一年),对被委派的单位情况不太熟悉,普遍存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无意得罪人,也没有主动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被委派单位对委派的会计人员有抵触情绪和防备心理,视会计人员为"客人",不让其进入决策层。这就意味着会计人员失去了实践主体,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其结果,既不利于加强企业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不利于会计已有职能的发挥,又不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会计科学的良性发展。

(三)会计委派制与国际会计惯例问题

所谓会计人的国际惯例是指国际上在会计工作方面的一些通行做法。就会计人员的管理来看,大多数国家企业会计人员由企业自己招聘、使用和管理,鲜有例外。只是法国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比较特殊,其会计人员分为两大系统,公共会计人员和企业会计人员,前者由财政部实施条条管理,就职于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法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形成是由其法律、文化、历史等因素决定的,法国的特殊做法也不是一般规律。而且,法国是欧盟的成员国,其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是否会受到欧盟的影响而改变还很难说。另外,法国的国有企业生存受企业效益和国家财政的影响,经常受到"私有化"的威胁,以后在国有企业中是否仍然推行公共会计人员制度尚不得而知。除法国之外,西方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国有企业,但并未采用委派制的做法,说明非委派制对于国有企业也是适用的。企业会计人员应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办法,由企业自己管理。至于在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有政府授权收费或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情况进行试点。

五、建议与打算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会计委派制改革只是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的一部分,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谨慎从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建议遵循以下原则:

1、确定性原则。是指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要给会计人员的身份一个明确的说法,不宜模棱两可,从而给会计人员的职能发挥创造良好的条件。可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外部人"身份,但企业会计人员还是以"内部人"身份出现更为合适。

2、间接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必须充分发挥国家对会计工作的间接管理和调控指导作用。

3、适应性原则。是指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应体现出现代企业对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管理的要求,并通过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为提高各单位经济效益而出谋划策的积极性。

4、普遍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考虑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从会计发展的高度衡量改革成效。

5、法制性原则。是指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不得与现行和将来可能颁布的法律相抵触。

按照上述原则,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会计人员回归企业,强化外部监督,实现国家间接管理。我省的会计委派制度改革将区别情况,因地制宜,试点求精不求多,在积极、稳妥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会计委派制改革试点工作。

(一)加强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与依法建账结合进行。我省实行的建账监管办法是依法建账的重要措施。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会计委派制试点单位首先要抓好依法建账,实行建账监管,避免多套账、造假账的现象发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要与稽查特派员制度、总会计师制度和其他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起来,避免委派人员的职责重叠。

(四)积极稳妥、切合实际地推行会计委派制改革。由于会计委派制改革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既对社会各行各业,又面对千千万万会计工作者。要充分调查研究,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或部门,有选择地进行试点。

中财考试总结篇(10)

我省的会计委派制的改革,从90年代初开始,至今可以说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1996年以前,是自发式的个别尝试阶段。我省的一些县(市)如巴中市、郎中县、苍溪县等,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了直接委派会计负责人为主的会计委派制,中江县还结合厂长经理承包制,推行了会计人员年薪制等办法。这对当时在县以下的多数中小企业实行承包制后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牵制作用。同时,对"一包就灵"提出了质疑。虽然是个别地方和局部的试点,但引起的反响是不容忽视的。

第二阶段从1997年到1998年,这期间主要是总结、认识、引导试点阶段。在这一时期,我省会计委派制在各地的一些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中小企业等各类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等,逐步推开,形式各异。其间,政府主管部门,特别是各级政府的会计管理部门即财政部门主动地参与了这项改革。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逐步把会计委派制工作列入了会计管理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并且充分发挥政府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能,对各地的会计委派制试点进行总结,在充分肯定这一改革的同时,及时地提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而且对进一步深化会计委派制改革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比如省财政厅专门就全省会计委派制试点作为财政科研课题,专门组织力量进行调研,最后形成了《四川省会计委派制改革调查报告》,对全省的会计委派制情况、问题进行了总结,对今后工作提出一些指导性的意见。这一《报告》得到了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省政府主办的《四川政报》上公开发表,省财政厅也将《报告》下发各地,并要求各地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因地制宜、稳妥推进。这对全省会计委派制无疑起到了引导和推进作用。这期间,各级党政和纪检监察部门也高度重视和关注这一工作,把推行会计委派制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全省的会计委派制改革,进展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

第三阶段为1999年以后,进入了有组织的总结、完善,全面推广阶段。从1999年到现在,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全省的会计委派工作在经过多年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最后又回到实践的过程,对会计委派制改革基本上形成了共识,而且不断地从实际出发,总结完善,朝着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努力。特别是中纪委三、四次会议和国务院的有关指示发出后,更为会计委派制的进一步推行指明了方向。目前,会计委派制已经列入了包括省政府在内的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省21个市、州,有12个市政府和近90个县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还有如遂宁、宜宾、乐山、南充、达州等市政府还制定了有关委派制的办法。各级政府分管经济工作的领导都亲自负责领导会计委派制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也责无旁贷地和纪委监察部门积极配合,把会计委派制作为深化财政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狠抓落实:一是抓了全省的会计委派调研,做到心中有数。省纪委、监察厅联合召开了座谈会,派专人调研,了解全省的工作进程和问题,研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交流各地情况,找典型代表介绍工作经验,互通情报,取长补短。省财政厅还于1999年专发会计委派工作简报六期至各地和省级各部门,专门收集了全省各地会计委派制办法,编辑成《四川省会计委派制度专辑》(一)、(二)印发各地,对帮助和指导这一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三是有倾向性地推荐一些行之有效的作法,起到了引导和示范的作用。如省财政厅制定了《四川省省级国有大中型企业财务总监制试行办法》下发各地,引起了各级的重视。又如对长宁县、北川县行政事业单位"零户统管"(会计集中核算)制和简阳市的乡镇"统一集中核算"制等大加推崇,促进了有条件的县、乡实行这些办法;是作为工作任务进行全省安排布置,要求各地予以贯彻落实。2000年1月,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下发《关于继续试行会计委派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各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把目前适合我省实际的几种会计委派制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积极稳妥地推行。这几种形式和要求是:1、在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制。2、所有的乡、镇财政所实行综合财政预算会计集中核算,今年要求达到60%的推广面。3、暂不具备条件的县级党政机关实行重点会计委派制。4、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以及骨干企业实行财务总监制。5、企业集团内部实行会计集中委派制等。

由于我省会计委派制试点基本上呈现以两头促中间的情形,即基层起步早,纪委督促严,在一段时间省、市本级动作不太大,效果不明显,但进入1999年以后,省、市两级都开始行动,特别是市一级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这样,会计委派改革在全省已基本形成了热潮。据初步统计,全省有18个市、地、州,90多个县(区、市)近800个乡(镇),2000多个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会计委派制度。

二、会计委派制的几种形式

我省会计委派制试点,形式多种多样,试点对象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委派的人员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也有全部会计人员,委派的主体有企业主管部门、政府部门,也有企业本身等。但经过多年实践,认识到会计委派制作为政府管理经济的重要措施之一,要不断适应经济改革深化的要求,绝不能一蹴而就,要不为地总结和完善。比如县以下国有中小企业普遍实行了改、转、租、卖、让等以后,企业所有制性质发生了变化,如再治袭国有企业一套管理,无论在法理上,在具体管理办法上显然已不适宜。原来如溪、阆中、中江县等直接向企业委派会计人员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也有的由于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后,委派的会计负责人形同虚设。所以,会计委派制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要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服务。因此,我省会计委派制的形式也经历了不断取舍,优胜劣汰的过程,最终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利于加强监管,规范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建设的,切合实际的会计委派制形式主义会被人们所接受所推崇。经过几年来的磨合,现在适合我省经济管理实际,并取得一定共识,正在积极推广和试点的几种会计委派制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财务总监制。财务总监的委派对象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总监人选通过考试、面试、结合考核,经组织部门批准,从市级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中选派或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部门负责聘用委派以及日常工作。

财务总监的职责是代表政府监督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向政府机关提交有关企业财务报告,如重大问题专题报告。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财务总监的任职与行政级别不挂钩,工资收入比照所在企业经营班子副职执行,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对财务总监工作业绩的考核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部、经贸委等部门共同负责。考核结论记入本人档案,作为派驻、罢免和奖励和重要依据。

为配合财务总监的试点,将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由原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制改为审批制。国有企、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的任免,由所在单位呈报,财政部门审核,组织部门审批。财务总监制主要在我省乐山、达州等市试行。

(二)财务监督特派员制度。财务监督特派员派驻单位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财务监督特派员由市级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担任,财务监督特派员办事处设在财政局或经委,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事处内设若干办事组,每个办事组负责2至4个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财务监督特派员任期三年,可以连任,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规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

财务监督特派员对政府负责,代表政府行使监督权力。主要职责是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列席经宫管理等有关会议,但不干预企业经营活动,评价企业主要领导成员的业绩,并对其奖惩、任免提出建议。

财务监督特派员的稽查报告,由财务监督特派员办事外送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市政府。市政府根据报告,结合企业领导人的考核情况,实施奖惩、任免。如重大问题,可向政府专题报告。财务监督特派员主要在我省自贡、遂宁等市试点。

(三)会计集中核算。会计集中核算对象目前主要是县、乡(镇)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单位预算体制、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三个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各单位账户,统一由会计集中核算机构(会计中心)开设账户,会计核算,管理会计人员。单位设置出纳岗位,负责本单位的具体财务收支。同时建立综合财政预算制度,收支审批制度,审核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

会计集中核算办法已在全省60%以上的乡、镇和部分县、市实行。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总结各地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从省级机关的实际出发,结合部门预算改革,决定于2001年在省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改革,待条件成熟后再推广到各系统所属二级单位。目前,省财政厅已代省政府拟了《四川省省级机关试行会计集中核算支付办法的实施方案》,并正在征求意见。

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设立四川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支付中心,在保证单位现有预算编制程序、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三个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预算内、外银行账户。省财政厅建立国库单一支付体系。取消单位会计核算岗位,保留除会计核算、记账以外的会计职能,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委托记账、分户核算。会计集中核算支付的资金为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外资金和其他收入等四部分。

(四)企业内部会计委派人员。企业集团公司按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对所属各级子公司委派会计人员。委派工作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会计人员在本单位或集团公司内部选聘。委派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办理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向集团公司负责,奖惩考核由集团公司实施。

企业内部会计委派办法主要在我省五液、电信、邮政、石油、川化等大型集团公司实行。

三、会计委派初见成效

我省各地地会计委派制度改革试点,尚处在总结推广阶段,有的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并不断完善和提高。但是经过几年的实践,全省会计委派试点进展总体是好的,对建立健全约束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促进了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试行会计委制度,将会计人员的人事权、考核权、工资评定权等从各单位中分离出来,使会计人员相对独立,有利于保证会计人员发挥会计核算和监督和基本职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编制虚假会计信息的现象,保证了会计资料、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二)有利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集中收付、集中核算后,把"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到了实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基金、税收等收入可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各单位私设"小金库"情况等到有效控制。单位实行预算内外综合财政计划,使单位预算更加刚性化,支出管理更加严密,有效地提高了资金营运效益。特别是乡镇一级辨会计集中核算后,对农村费改税,减少农民负担,规范基层政府管理行为,促进基层政权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消极腐败现象有所减少和遏制。试行会计委派制度,使财务监督权与生产经营管理权相对分离或相互制衡,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规范了会计行为,把财务会计监督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使会计监督能贯穿于财务会计活动全过程,对于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消极腐败现象,制止铺张浪费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稳定了会计队伍,提出了会计人员的素质。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后,会计人员的委派、考核和管理由政府会计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实施,单位领导不得随意更换会计人员,相对稳定了会计队伍。会计人员通过竞争择优上岗,本文来自范文中国网。上岗后严格考核、评定优次,以此确定会计人员续聘或解聘,引入了竞争机制,给会计人员增加了压力和危机感,促使会计人员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以适应需要。

四、值得探讨的几个的问题

推行会计委派制试点是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强化会计监督的一种有益尝试,虽然在特定的条件下有其积极作用,但也不是"一派就灵"的灵丹妙药,目前在理论上也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

(一)财务总监、稽查特派员与会计委派制的关系会计人员"委派制"属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范畴。体制是一个上层建筑范畴,体现为行政上级对下级的管理。委派的客体是会计人员,委派的主体是财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对于财务总监,并不陌生,国外早已有之。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城市深圳也早已在国有控股公司中试行,目前全国各地的实行范围更为普遍。但将财务总监作为会计人员"委派制"来认识却有不妥。财务总监属于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权对经营权的监督约束范畴,派生于资本的权力,而非行政之权力。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公司的财务总监往往由董事会任命。1994年深圳市三家委派财务总监的公司都是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有资产营动机构,是基层国有全资、控股和参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即所有者财务主体,)其向国有全资、控股企业派出财务总监是为了保护大股东的根本利益,加强对经营者的财务监控。但委派财务总监只能由大股东说了算,小股东对此无能为力,这是资本权力使然。国有资本如果只是参资角色,则无权委派财务总监。否则,其他小股东纷纷效仿,委派代表自身利益的财务总监,岂不乱了套?从深圳市和我国其他地区国有资产产权部门委派财务总监的工作性质和内容来看,财务总监不属于会计人员。但不少人仍将财务总监误认为是会计人员,误将财务总监理解为行政权力派生物,这与我国国有资本的产权主体不明晰有关(不少地方财务总监由政府部门派出,而非由国有资本产权部门派出)。由于财务总监是由产权部门派出的,又常住企业,代表所有者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日常监督,所以监督的威力较大,相应缓解了企业会计人员的工作压力,有利于会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稽查特派员是中央为加强对大型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而派出的。地方有的也仿效,对所属大中型企业派出稽查特派员。其工作性质与财务总监基本相同,财务总监也好,稽查特派员也好,都不参与企业的账务处理,不能认为他们是会计人员,其派出源于资本的权力,属于财务机制范畴,而非管理体制范畴。

(二)会计委派制与会计本质问题

会计的本质是什么?会计不是被动地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情况。会计既有核算职能,又有监督、预测等控制职能。上述两上基本职能,都有助于进行正确的经济决策和财务决策。持"管理活动论"的学者更加强调会计的管理职能,主张"算为管用",会计要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如果不区别情况地向企业委派会计使会计人员游离于管理活动之外,变成"为算而算"的工具。委派制将利益各方矛盾的焦点转移到委派的会计人员身上,会计人员工作的压力加大。委派的会计人员通常三年一换岗(有的仅为一年),对被委派的单位情况不太熟悉,普遍存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无意得罪人,也没有主动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被委派单位对委派的会计人员有抵触情绪和防备心理,视会计人员为"客人",不让其进入决策层。这就意味着会计人员失去了实践主体,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其结果,既不利于加强企业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不利于会计已有职能的发挥,又不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会计科学的良性发展。

(三)会计委派制与国际会计惯例问题

所谓会计人的国际惯例是指国际上在会计工作方面的一些通行做法。就会计人员的管理来看,大多数国家企业会计人员由企业自己招聘、使用和管理,鲜有例外。只是法国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比较特殊,其会计人员分为两大系统,公共会计人员和企业会计人员,前者由财政部实施条条管理,就职于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法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形成是由其法律、文化、历史等因素决定的,法国的特殊做法也不是一般规律。而且,法国是欧盟的成员国,其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是否会受到欧盟的影响而改变还很难说。另外,法国的国有企业生存受企业效益和国家财政的影响,经常受到"私有化"的威胁,以后在国有企业中是否仍然推行公共会计人员制度尚不得而知。除法国之外,西方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国有企业,但并未采用委派制的做法,说明非委派制对于国有企业也是适用的。企业会计人员应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办法,由企业自己管理。至于在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以及有政府授权收费或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情况进行试点。

五、建议与打算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会计委派制改革只是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的一部分,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谨慎从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建议遵循以下原则:

1、确定性原则。是指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要给会计人员的身份一个明确的说法,不宜模棱两可,从而给会计人员的职能发挥创造良好的条件。可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外部人"身份,但企业会计人员还是以"内部人"身份出现更为合适。

2、间接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必须充分发挥国家对会计工作的间接管理和调控指导作用。

3、适应性原则。是指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应体现出现代企业对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管理的要求,并通过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为提高各单位经济效益而出谋划策的积极性。

4、普遍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考虑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从会计发展的高度衡量改革成效。

5、法制性原则。是指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不得与现行和将来可能颁布的法律相抵触。按照上述原则,企业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会计人员回归企业,强化外部监督,实现国家间接管理。我省的会计委派制度改革将区别情况,因地制宜,试点求精不求多,在积极、稳妥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会计委派制改革试点工作。

(一)加强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与依法建账结合进行。我省实行的建账监管办法是依法建账的重要措施。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会计委派制试点单位首先要抓好依法建账,实行建账监管,避免多套账、造假账的现象发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要与稽查特派员制度、总会计师制度和其他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起来,避免委派人员的职责重叠。

(四)积极稳妥、切合实际地推行会计委派制改革。由于会计委派制改革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既对社会各行各业,又面对千千万万会计工作者。要充分调查研究,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或部门,有选择地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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