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的目的汇总十篇

时间:2024-04-03 11:53:51

居家养老的目的

居家养老的目的篇(1)

随着我国日趋明显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以及“4+2+1”结构的家庭数量日益增多,社会对养老服务的要求日益提高,传统的机构养老已无法满足我国剧增的养老需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顺应时代的潮流、应运而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把推行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放在了重要位置。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

所谓居家养老服务,即在适合的环境中养老,自20世纪60年代在英国推行以来得到了其他国家的纷纷效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核心的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解决日常生活事宜的社会化服务。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结合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为一体的新型养老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老年人可以在家庭这个熟悉的环境中享受由政府购买、社区负责提供服务的社会化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生活照料,如为老年人采购日常生活用品、为老年人做饭、打扫卫生、洗衣、洗头、洗澡、陪老年人看病就医、游玩等;其二,技术护理,包括为老年人做心理疏导,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为老年人提供集体的休闲娱乐场所,培养老年人的兴趣爱好、帮助老年人重新树立生活目标等。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总体情况

我国目前的养老服务主要由市场提供、社会机构有偿提供和政府购买无偿提供,养老方式主要有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等,社区居家养老只是众多养老方式中的一种。家庭结构的变迁以及人口流动频率的加快,传统家庭养老已不再是老年人养老的首选方式。中国儒家传统文化的根植和养老成本的居高不下导致机构养老也逐渐失去市场主导作用。在这种形势下,大力发展以家庭为核心的居家养老就成为必然选择。综合全国各地近年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情况,普遍方式是由政府出资购买、社区负责招募人员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即家庭养老加社区服务于一体。社区居家养老提取了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二者的优点,是未来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方向。

政府于2001年实施的“星光计划”,我国开始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探索工作。2005年在全国开展了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提出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思路和目标。2008年全国老龄委联合多个部委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养老服务的相关要求,全国各地纷纷参与养老行业的实践。比较各地的发展情况,苏州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比较成熟,为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更快发展,苏州市提出了机构运作、虚拟养老、集中居住、应急服务、志愿服务等五大养老体系,推动了苏州市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尚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作支撑。首先,除了1953年颁布的《劳动保障条例》可作为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外,我国没有明确的社会保障法律。相关的制度条款缺乏法律权威,致使大多社会保障制度不能有效实施。其次,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由政府提供,没有有效带动市场和非盈利机构的积极参与,缺乏市场力量,阻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规模发展。

(二)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越来越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目前,市场上所存在的养老服务多由政府和社会组织提供,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规模上都不能满足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另外,养老服务的准公共产品属性,致使企业提供养老服务数量不足;再次,我国居家养老服务处于发展初期,规模不大,缺乏统一的运作标准,社会影响力不足。各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薄弱,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缺乏保障,阻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发展。

(三)基金筹集渠道单一,覆盖范围小

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财政补贴、慈善捐助、福利等,养老行业缺乏多元化的筹资渠道。我国正面临着经济转轨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时期,大量的财政预算将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政府没有充足的资金投入于养老行业,福利和慈善捐赠波动性大、缺乏稳定性也不能充分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只能小范围开展,先满足生活极度困难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不能大范围开展,形成规模效应。所以,为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开展,必须拓宽融资渠道,保证资金来源,扩大服务范围。

(四)服务内容单一,优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

现阶段,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处于发展初期,服务内容相对单一,缺乏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养老服务。所提供的服务多为照顾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帮老年人料理家务、陪老年人看病就医等。对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关注较少,陪老人聊天解闷、社区集体休闲娱乐这样的服务却少之又少。这样的服务内容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需求,优质、全方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缺乏阻碍了我国养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管理经验不足,资源整合程度不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虽然在加速发展,但仍处于发展初期。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服务标准,管理水平低下,基本无经验可循,无法充分整合社区原有资源,如充分利用社区休闲场地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集体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充分利用社区闲置的人力资源,保障社区养老服务提供者的高素质和专业化。在各方面条件都不成熟的情况下,社区无法充分发挥管理优势,充分整合资源,无法提供优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六)缺乏专业化的服务提供者

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人员普遍缺乏系统化和标准化的培训,专业化程度低。从事居家服务行业的人员物质报酬较低,甚至不如一般家政服务人员待遇好,导致许多专业人士不愿进入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多为下岗职工和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工,这些人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不具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素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短缺和专业化素质低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的支持和约束,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发展居家养老的重要保障。为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法规,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法制化的范畴,充分利用法律的稳定性和强制性,调动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制化建设。当前应积极筹建国家养老保障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的权利、财力保障机制、社会参与、服务准入、服务资源分配、服务模式等内容。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共治理水平

健全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化运作、家庭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积极强化政府、社会和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坚持政府为主导、社区委依托、家庭为主体的服务模式。政府加大财政拨款力度,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供给渠道和运作机制。采取国家、社会和个人等多种投资渠道,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社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的整合、提高社区服务资源利用率。社会群体加大监督评估力度,建立标准化的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建立高水平的服务指标体系。服务过程中采取统一的计量和考评标准,建立操作性强、适应性强的规则体系,实现居家养老的规范管理和规范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平治理,保障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三)参照市场化标准,强化服务的多元化和针对性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家庭为主体的新型养老模式。把传统的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相结合,推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发展。在提供养老服务时,要参照市场化标准,强化养老服务的多元化与针对性。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医疗服务、聊天解闷、集体娱乐在内的多元化、全方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针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和个体差异化,对不同年龄阶段和生活层次的不同老人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根据老人的实际需求,可以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社区集体服务等多样化服务。通过实现服务过程的社会化,服务对象的个性化和服务内容的多样化,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多样化发展。

(四)强化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队伍的服务水平

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标准化和专业化程度是保障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主要是专业化素质较低的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建立一支专业化素质高的居家养老服务团队。首先,建立一系列人员培训和考核标准,对现有的养老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实现养老服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其次,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吸引专业化程度高的专业服务人员,引进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鼓励年轻人在空闲时间加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行列,利用自己的空闲时间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弥补老年人子女不在身边的缺憾,让老年人安享晚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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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目的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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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目的篇(3)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目前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在不断上升,老龄人口人数在逐渐增多。根据“三普”、“四普”资料提供的统计数据从老年系数的提高和年龄中位数的上升两个方面证实,绍兴市于1982年已站在老龄社会的门槛前。①近些年来,绍兴市的人口老龄化速度在不断加快,绍兴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75.43万人,占15.3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8.81万人,占9.94%。另外有资料显示,预计到2015年,绍兴市老年人口将达到98万左右。到2039年,绍兴老龄化将达到高峰,老年人口比重达到40.2%,每5人中就有2个是老年人。面临着如此庞大的老年人群体,如何有效解决老年人的问题和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带来的多样化需求,给养老服务体系提出更加严峻的挑战。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方式,越来越为政府和老年人所接受。

1 居家养老的界定及问题的提出

目前,在众多的养老模式中,我国的养老方式主要以传统的家庭养老、机构养老为主,而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弥补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不足,逐渐得到政府的大力提倡和老年人及家庭的喜爱。传统的家庭养老是我国老年人喜爱的一种养老方式,但是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大,核心家庭的增多,家庭功能日益弱化,给家庭养老带来严峻的挑战。而机构养老相对来说养老成本较大,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缺乏家庭的温暖与熟悉的社会支持网络的关爱,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各种需求。同时,养老机构拥有的床位数量有限,绍兴市“十二五”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出,到2015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不低于老年人总数的3%,虽然这个目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的数量、护理型床位的数量等仍旧与老年人的需求有很大的差距。为此,政府提出了“居家养老”的新模式,并进行了很多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目前大多数学者认为,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但却享受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院式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即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养老体系,也被称之为“没有院墙的养老院”。②居家养老的核心是以居家为主、社区为辅的一种服务体系,是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一种平衡,既实现了老年人在家养老,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养老的诉求,也解决了家庭功能弱化带来诸多问题,同时可以依托社区、整合社区资源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的养老服务。绍兴市2007年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不断探索和改进,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服务方式等方面也在不断地完善。2010年《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到2012年,全市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2012年《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到2015年,实现全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目前,绍兴市越城区全区已建成8个镇街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48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93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本次调查主要以绍兴市越城区已经在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选取和调查对象,在看到居家养老中心开办的有积极成效的同时,也发现在现实的养老服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2 绍兴市开展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在居家养老开展过程中,社区作为老年人生活除家庭之外最重要的生活空间,在整合利用各种资源、提供活动场所设施以及专业化的服务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社区服务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老年人为对象开展的各项社区服务是开展居家养老的重要载体,社区服务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程度关系着居家养老工作开展的质量。目前,绍兴市越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各个社区相继成立,本次调查走访了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这些社区多属于老旧小区,虽然在开展居家养老社区服务过程中存在着差异性,但是基本上能够了解目前绍兴市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开展的现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 为居家养老者提供的社区服务内容比较单一,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

养老包括居住方式、经济供养、日常照顾和精神慰藉四个方面,一般而言,四方面不可或缺,共同构成一种养老方式。③居家养老方式选择居住在家,在经济保障方面,通过调研发现75%的老年人依靠自己的退休金生活,但是因社区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有些小区是单位职工比较多或者是离退休工作人员比较多,那么这种性质的小区的老年人的经济状况相对来说就好很多。在日常照顾、医疗卫生、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提供,也是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重要途径,在调查中发现,居家养老社区服务项目比较单一。

(1)在日常生活照料方面,主要提供一些简单的家政服务,比如洗衣、打扫等,而更高级的服务,比如送餐、维修等很多居家养老中心则提供得较少。绍兴市西小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开展的菜单式居家养老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大多数的居家养老中心还未提供此类贴心服务。有社区工作者表示,社区给老人提供了一些便民服务,但是前来享受这些服务的老人人数有限。

(2)在医疗卫生方面,主要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来进行。目前,在受访的居家老人中,有56%的老年人有病史,并且长期服药。老年人对健康的保障需求还是很大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只能承担日常的健康服务工作,比如日常的健康检查、常见病的预防、健康讲座等等,但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同时老年人的康复服务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社区医疗服务在这方面相对比较欠缺。

(3)在精神慰藉方面,不少老人表示有孤独感,需求较多但实际上寻求服务的老人却很少。有中心设立了心理咨询、法律援助、临终关怀等方面的服务,但是很少有老人来进行咨询,就连简单的读书读报、上门陪聊等服务项目,也很少有老人提出服务要求。有工作人员表示,有些老年人虽然希望有人能够和他说说话,内心渴望有人关心他,但是对陌生人又有抵触情绪,所以这些项目基本上无人问津。

在精神文化生活上,社区服务中心基本上都设立了室、电教室、阅览室等活动场所供老人娱乐,在实际中室和舞蹈室等文化活动中心的使用频率还是比较高的,也给老年人提供了一个沟通和娱乐的场所。工作人员表示,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在这些场所安排小的比赛等,并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老年人多多走出家门,参与活动中来。但是也存在另外一个现象就是,有些老年人活动中心就沦为了为部分老人提供娱乐活动的场所,阅览室等服务设施实际使用率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作用。

2.2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所占比例较小,补贴标准有待提高,服务项目有待优化

目前,在绍兴市范围内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向符合标准的老年人发放服务券,接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补贴对象,其补贴资金以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形式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仅限于支付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或组织提供的服务费用。服务对象主要是低保和高龄老人中部分人群。政府发放服务券的对象比较严格,不能惠及大多数老年人,虽然后期扩大了高龄老人的补贴对象范围和提高了补贴标准,但还是可以有提高的空间。从资料显示的对养老服务券的调查来看,居家养老中心和企业提供的养老服务出现冷热不均的现象,在众多养老项目中,大多数老年人把服务券用来就餐,也有很少部分人选择管道疏通、搞卫生等服务,而有些服务项目,比如帮助老人洗澡、读书读报、精神慰藉则无人问津。在资料中显示,老年人希望增加的养老服务项目依次是:白天照料、护理有需要的老人占23.4%,提供老人康复护理设施、指导占20%,做好应急救援占16.7%,老人健身、娱乐项目占13.3%,聊天等精神慰藉占13.3%,开设社区食堂占13.3%。

2.3 为居家养老者提供社区服务的工作人员数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

首先,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的工作人员主要是“4050”人员和下岗职工,虽然有民政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者的指导和帮助,但是切实地与老人接触、为老人服务的还是这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多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只有1~2名专职工作者在开展日常工作,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居家养老的工作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价值观念、有一定的服务方法的专业技术人员来指导和从事这项工作,但是现实往往是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很少,主要为老人服务的工作由“4050”人员和下岗职工担任,他们除了接受少量的培训指导外,主要是凭借自己对待老人的工作经验来开展工作,所以在服务过程中缺乏专业性。其次,志愿者作为开展社区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其队伍也不稳定。在走访中有工作人员表示,人手不够的时候社区的工作人员会过来帮忙,也有一些好心人、学生、甚至是自己亲朋家的大学生利用假期过来帮忙,但是这些志愿者队伍不是很稳定,再加上人员有限,影响了日常工作有效地开展。

2.4 用于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资金有限,限制了居家养老工作扩大服务范围和提高服务质量

目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资助,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中心,根据从业人数、服务老人数、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经量化考核后奖励,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有受访者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居家养老中心由居委会提供,也有受访者表示场所是好心的社区居民提供的,服务设施比较简陋,装修也是自己花钱装修的,因为自己也要生活,社区每个月补贴工作人员只有五百元钱,所以不可能只提供无偿服务,比如送餐服务就需要对老人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有的对外开放,不仅仅针对老年人,这样才能维持家庭的生计。所以与受访者的交流中也可以看到,居家养老中心在资金方面存在的不足,工作人员也面临着经济上的压力。由于资金渠道比较单一,限制了扩大服务范围、服务对象和提高服务质量。

2.5 为居家养老提供的社区服务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

目前各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的社区服务情况参差不齐,有项目开展的比较有效的服务中心,也有的服务中心仅仅是挂个牌子,没有开展切实的服务项目。虽然对服务中心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但是对各个服务中心的建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评估等工作并没有很好地起到激励的作用,所以要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引入竞争机制,进而促进居家养老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并不断地向前进步。

3 完善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对策思考

(1)为居家养老者提供的社区服务内容多元化和个性化并存,同时服务项目的设置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求。现在为居家老人提供的社区服务项目主要以便民服务为主,在精神文化生活上面,有一些室、阅读室之类的活动场所,而医疗服务、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还处于初级阶段。目前,尽管为居家养老者提供了各种各样的社区服务,但是很多服务项目都鲜有人问津,也有老人表示不知道有这种服务,这并不是说明这些养老服务项目没有存在的必要性,而是由于使用频率较少,比如维修、理发等本身需要次数较少,也可能由于老年人的生活习惯,比如大家用服务券就餐感觉比较合算,而使用服务券或者花钱打扫不符合节俭的性格等,也可能存在宣传不到位的情况。在服务项目的设置中,应该充分考虑老年人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同时我们要认识并尊重老年人自我决策、自我选择的能力,通过优势视角挖掘老年人的资源。在提供服务时,要考虑到老年人需要什么,而不是我们想提供什么服务,充分调动老年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样的服务项目才能得到老年人的青睐,也真正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满足他们的需求。现在高龄老人日益增多,也更需要考虑这些高龄老人,尤其是护理型老人的需求。

(2)逐步扩大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受惠面,增加无偿和低偿社区服务项目的范围,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服务水平。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主要的对象集中在低保老人和高龄老人身上,还有大多数老人没有享受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同时,也没有享受到社区居家养老中心提供的社区服务。那么在调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同时,考虑社区服务项目的性质,区分为低偿、无偿性质的,以便给更多的老年人提供选择和惠及更多的老年人群体。政府重视老年人服务事业的发展,也应逐渐地分阶段、分层次地提高不同类型老年人的补贴标准,同时提高服务水平,在日常照料、医疗保障、心理咨询等各方面提供专业的服务。

(3)完善和稳定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加强队伍培训,培养和鼓励专业人员介入居家养老服务。首先,要加强现有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专业化程度,包括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居家养老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志愿者队伍,都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培训,系统学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其次,稳定服务人员队伍,扩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者档案、积分制度、时间储蓄等激励志愿者方案;第三,要完善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网络,尤其是居民的自助互助,形成良好的养老氛围;第四,培养和鼓励专业人员介入,比如心理咨询师、康复师、社会工作者的介入,服务更加专业化。尤其是社会工作者在发展志愿者力量、发挥老年人资源、服务手段专业性、正规性、整合社会资源等方面都存在自身专业的优势。

(4)拓展资金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社区居家养老主要依靠政府投资发展起来的,但是仅仅依靠政府,投入经费有限。经费的缺乏导致政府购买服务的补贴标准降低或者补贴范围缩小,部分经济困难老人难以享受居家养老服务,从而使得居家养老的福利性严重不足。④资金成为发展的瓶颈,政府要在财政上向居家养老倾斜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非盈利组织投资社区居家养老社区服务项目,政府在税收、场所等方面给予优惠。同时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与家政、教育、医疗等领域加强合作,完善养老社区服务设施,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

(5)完善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评估机制,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社区居家养老行业要想专业化、制度化发展,需要制定完善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实现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进行制度化管理的同时,要从机构设置、基础设施、资金投入、服务队伍、服务项目、服务有效性等硬件和软件的多个评估指标来对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进行评估,要编制契合实际的评估指标体系,要考虑地域等因素的影响,也要考虑老年人的真实需求,让老年人参与评估当中,要在调查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指标,在评估的基础上改善不足,优点进行推广,逐渐完善社区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

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老年人口的增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是完善养老服务事业的一个重要途径。虽然因不同地域、不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居家养老的发展情况也不相同,但是要想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提高居家老人的生活质量,必须加强和改善现有的养老社区服务,可以说,完善的社区服务是实现居家养老的一个重要保证。目前,总体上绍兴市居家养老社区服务还处于不断探索的阶段,在实践中不断地改进,将居家养老工作稳步推进。

注释

① 俞庆仁.绍兴市人口老龄化研究[J].杭州:浙江社会科学,2000(6).

居家养老的目的篇(4)

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随着老年型国家日益增多,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老年型国家纷纷开始探索符合国情的养老模式,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巨大养老压力。在美国,主要的养老方式有老年公寓“半托制”机构养老和社区互助的居家养老。在瑞典,目前的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居家养老、养老院养老和老年公寓养老。在亚洲国家中,日本、新加坡等因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一方面汲取西方社会福利养老的特点,充分赋予老年人优厚的社保;另一方面,基于传统东方家庭观念的延续,致力于开发家庭养老的功能,让老人回归家庭。由此看来,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养老模式多以“居家养老”为主。

而我国政府,也在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探索以“居家养老”为核心的养老模式。1995 年,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始探索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模式;2003 年以来,北京、无锡、南京、杭州、宁波、长沙等各地方政府探索向民间组织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到2011年9 月,《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要“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就此,我国多个城市展开实施居家养老服务。然而由于城乡经济、制度发展不平衡,城乡养老水平差距过大,居家养老服务在我国城市普遍实施的同时,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却未被覆盖,只有少数地区零星试点实施,受惠人极其有限。

为缩短我国城乡养老差距,探索出符合我国农村的居家养老模式,我国政府印发了一系列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通知。就浙江省而言,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民政厅印发了《浙江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计划》通知,要求把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局,实现重点倾向和同步发展。那么,在政府鼓励政策的基础上,农村该如何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需要构建怎样的管理体系来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与之相关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的构建缺乏理论指导与支撑。因而,本文就以浙江省临安市平山新村为例,探索出符合农村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

二、临安市及平山新村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分析

据调查显示,截止2011年,临安市60岁以上老人共8.17万人,占总人口的15.5%;80岁以上的老人共1.2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5%。面临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临安市政府立足市域实际,整合优化养老服务资源,加大公办养老机构投入,探索创新居家养老模式,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格局。在推行居家养老服务时,临安市政府主要实施“机构进家庭,居家机构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引进企业参加居家养老服务。在2011年,已成功引进1家家政服务公司,成立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集中对城镇11个社区的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第二,丰富了居家养老服务形式。目前,临安市基本形成了三种服务模式:第一类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站、照料中心、老年食堂、托老所,推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向社会开放,建设村级老年公寓。据调查统计,截止2012年临安市政府累计建造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182家、创办老年食堂81家。第二类是组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助老队,对高龄、孤寡、失能、空巢老人等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对有条件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低偿、有偿服务,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市场。据调查统计,2012年临安市政府为2484名老年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第三类是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档案,开通养老服务专线,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利、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

第三,推动群众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重点发挥两只队伍的作用:一支是包括社区义工、党员干部在内的志愿者服务队,通过党员进社区、“银龄互助”、结对帮扶等活动,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另一支是村级老年协会队伍,老年协会通过村集体房出租、酒席餐具出租、集体山林开发等形式,为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资金支撑。

第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向农村连锁经营。目前,以於潜镇、昌化镇两个副中心城市为试点,开展“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连锁经营试点工作,探索养老服务机构的市场化运作,努力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规范、更专业、更广泛的居家养老服务。

综上得出,临安市政府正在努力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就规划、组织、监督三个方面,政府给予了不同程度的支持。而关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的建设,临安市政府也在不断明确服务内容、完善各类制度。

就此环境下,深入展开对临安市平山新村的养老调查。调查发现,临安市平山新村养老体系仍未健全、养老模式单一。该村老年人的养老方式主要为家庭养老结合村集体补贴。村集体补贴具体内容为:第一,村内60岁以上村民可获补助100元/月。第二,平山新村为村民交纳医疗保险150元/年。第三,对于村内孤寡老人,村集体每年赠予物资慰问。第四,由于平山新村为股份制经济,所以该村村民每年可获得分红2500-3000元。就老年人而言,所得分红作为养老资金使用。

那么,是何原因导致平山新村的养老模式单一,养老水平远低于临安市整体水平?调查得出,平山新村的经济体制为股份制经济,村民以入股形式,将自己的土地交至村集体统一管理。村集体以出租、开发等方式统一经营村内所有公用土地,每年将所获利润按股份分给村民。为获取更多的利益,村集体充分利用每一分土地,而村民作为利益既得者,基本不会反对村集体的做法。与此同时,村民的养老观念相比城市人而言较为落后,对于居家养老服务认识较为缺乏。因而,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平山新村里,村集体即使未对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土地支持,致使村内无法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村内老年人仍可延续农村原始的养老方式继续养老生存。

然而,随着老龄化不断加剧以及临安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村内的养老矛盾会不断增加,该村的发展水平也会与临安市整体水平相脱节。为应对日益加大的养老矛盾,为追赶上甚至引领临安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平山新村需要建立健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

三、构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的对策

通过充分认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现状,明确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以浙江省临安市平山新村为例,构建符合我国农村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体系构建的基本内容为3W1H,即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在哪里实施(where)、由谁来实施(who)、主要做什么(what)以及如何做(how)。根据这一内容框架并结合法约尔划分的管理五大职能,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分为规划体系、组织体系、监督体系三个部分。

1.规划体系的构建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规划体系的构建,主要划分为:建设目标规划,服务资金规划,服务机构、设施及服务内容规划,服务人员的规划四种。

建设目标的规划。首先应该从政府出发。由政府根据老年人养老需求,合理制定政府养老工作的总体目标,并将目标层层划分,落实到不同层级部门。

服务资金的规划。第一,应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根据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按照老年人不同经济、身体等情况给予相应补贴。第二,服务资金来源的规划,除政府拨款支持外,应该拓宽服务资金来源渠道。鼓励社会捐赠,争取企业、机构、团体、个人对于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资金帮助,以补给服务资金。积极开展资金自筹,如出租村内部分公共设施或公共用地以获取利益来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服务机构、设施及服务内容的规划。首先,服务机构的规划,是要明确服务机构位置、用地规模。以保证合理用地、满足服务规模及方便老年人来往。服务设施的规划,应该注重人性化,反映出对老年人的关怀,体贴和尊重。服务内容的规划,要将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健服务、精神慰藉服务、权益保障服务、文体娱乐服务五方面整合一体。在生活照料服务方面,可以做到向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和生活护理方面的服务,如定时探望、日托、助餐、保洁、洗浴、洗衣、理发、陪护或代购、代卖、代办等服务。在医疗保健服务方面,可以通过村卫生室,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心理卫生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在精神慰藉服务方面,可以为老年人陪聊、陪医和陪读等服务。在权益保障服务方面,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在文娱服务方面,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场所,搭建活动平台,组织开展各类文娱活动。

服务人员的规划。首先是服务队伍的建设,包括专职服务人员、志愿者和老人互助。其次是对服务人员的专业性进行规划,如对专业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护理培训,根据不同护理水平颁发等级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制。对于志愿者实行老人回访制,在志愿者为老人服务完之后,询问老人对其满意度,以衡量志愿者服务水平及确定志愿者是否有再次服务资格。

就临安市平山村而言,规划体系的构建方式如下:

第一,平山新村要在临安市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建设目标中,提炼出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如临安市政府在2012年提出统筹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总体目标:到2015年,建成农村托老所(日托所)20家,30%的村(社区)建有老年食堂,100%的村(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和“银龄互助”活动,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人数达到老年总人口的6%。平山新村应根据这一整体目标并结合村内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本村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目标,为后续建设发展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起到宏观指导作用。

第二,在资金方面的规划。平山新村应结合村内股份制经济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村集体资金。例如成立村居家养老服务小组,由村委会及村民共同讨论分配适宜股份给该小组,每年小组所得分红将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资金。其次,平山新村应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建设村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食堂等。与此同时,平山新村可以根据村老年人的失能和经济困难程度帮助他们申请政府发放的“居家养老服务券”。除去政府扶持以及村内自主资金支持外,平山新村还可以争取社会、市场投资,以保证资金多元化筹集,满足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需求。

第三,服务机构建设的规划。首先平山新村应该合理规划村内公共用地,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及老年食堂的建设规划出一片土地。村公共土地是为村民服务,不管是用以经营获利还是用以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对于村民来说,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面临村内养老压力的日益增大,平山新村的发展不可只顾经济利益,更应协调发展,以防止短板效应出现,阻碍发展。

第四,平山新村对于村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规划。首先,要成立村老年协会,将村内老年人组织到一起。以起到“银龄互助”、结伴帮助的作用。其次,可以召集志愿者为老年人服务。最重要的,是聘请专业服务人员为老年协会成员、志愿者进行定期培训,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2.组织体系的构建

第一,明确政府角色。政府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是一个管理者、监督者、推动者,而不是具体执行者。所以,应该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总体思路来组织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第二,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在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第三,成立老年协会,实现老年人自制。

就临安市平山村而言,组织体系的构建方式如下:第一,建立起临安市政府主导,政策扶持,村集体参与,市场推动的组织框架。第二,在市场方面,平山新村可以与临安市在2011年引进的家政服务公司“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联网合作,使村内老年人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的养老服务。第三,平山新村应成立专门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晰管理职责,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与此同时,组织村民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例如建立村级老年协会,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

最终形成组织体系:临安市政府——市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平山新村——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村级老年协会——志愿者,贯穿平山新村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

3.监督体系的构建

要提高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质量,首当其冲要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而实现有效的监督、量化监督标准,则需要由完善的制度来保障。第一,要制定养老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二,要制定服务标准和服务评价制度。第三,建立奖惩机制。最终形成服务前、服务中、服务后的监督制度,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全程监督。

就临安市平山村而言,监督体系的构建方式如下:第一,平山新村要配合民政部门对村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机构认证、评级、年检,监督养老服务机构落实设置标准、服务规范、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第二,平山新村应对本村居家养老服务管理部门进行绩效考核,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如成立村服务监督小组、发挥老年协会作用,回访老年人对服务的满意度等。对服务管理部门及服务人员制定相符的奖惩机制,将服务质量与工资薪酬相结合,激励服务人员敬职敬业,确保服务质量。

伴随着居家养老服务成为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对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进行研究。本文主要通过查阅文献和实地调查,认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并以浙江省临安市平山新村为例,从规划、组织、监督三个方面构建与农村相符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一方面为发展平山新村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理论建议,另一方面为我国学者研究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提供基础的参考价值,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淑君,刘芳.完善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35)

[2]熊炜.服务型政府视角下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2

[3]李若琳.试论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体系的发展现状及对策[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13(1)

[4]孙慧峰.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政府的责任定位研究[J].兰州学报,2010(4)

居家养老的目的篇(5)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9-000-02

一、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站概况

家庭养老在我国居家养老模式中一直扮演着尤为重要的作用。然而,近些年来,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由原本的多个子女奉养老人到目前年轻人生活压力增大,两个人同时俸养四个老人,给年轻人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负担和心理压力,也正因为如此,导致家庭养老呈现弱化趋势,长久以来问题的不断加剧,使家庭养老模式渐渐弱化,也使养老模式出现了一定危机。如今,社区居家养老应向西方有经验国家学习,倡导社会养老,结合老年人的需求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立及发展给出中肯解决方案。

南京作为我国最早一批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城市之一,南京市也格外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养老的不断兴起,在一定程度上使养老模式得到了改进,目前,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1200多个社区全覆盖,养老服务业也围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等方面展开,服务内容涵盖助餐、助浴、助医、助行等方面,而如此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否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帮助仍有待商榷。

二、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问题

(一)老年人参与情况不高

南京市社区养老参与度不高,申请条件有限制,如消费较高、提供服务时间有限等,且服务人群基本体现在退休后高退休金的人群。且目前还有许多老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这一养老模式并不是很了解,有人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就是类似于养老院的养老机构,这一观念的认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发展以及服务群体的确定有着很大阻碍。

(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单一

大多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单调,设施缺乏。在社区建设和规划过程中,没能更多地考虑养老设施的配套问题,很难配备有一定规模程度的养老设施,并且这些设施并不具有综合服务型,如:长期住宿、日托、理疗康复、日常护理、陪聊解闷、户外健身等功能,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大部分社区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服务项目比较单一、规模小,虽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立的很多,但服务受众小、档次参差不齐,医疗网点条件差,设施设备不全、水平低;而且在救助服务的过程中医疗技术难以满足需求。

(三)养老服务工作人员水平低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工作人员的专业度不够高,满足不了需求。且各类教育培养这方面专业人才设置的相关专业不多,与人数众多的居家养老需求存在很大的缺口。大部分服务人员针对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化知识和技能比较缺乏,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不难解释,工资待遇的偏低很难找到高水平、高层次、高服务质量的专业工作人员。

(四)公共服务政策保障缺失

很多社区居家养老体系不能完善的原因,主要因素也在资金不足方面,因此可丰富资金来源,通过政府、社会等多方面筹集资金,对于资金量需求大的服务站可以考虑实际情况给予额外的扶持。没有完备的公共政策及扶助金做保障,相关人员对相关政策了解程度较低,因此也反映出政策不完善、监督不到位、规划滞后等问题,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立及完善建议

(一)改善社区居家养老的观念

以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社会养老为前提、引导为主向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改善居家养老的观念,增强对社区的主体感和责任感,使社区内的居民对自己所居住的社区产生一定的感情和归属感,将自己融入社区的集体中,并愿意对自己居住的社区的发展和荣誉做出自己的贡献。相关部门加大思想引领力度,从观念上改进社区居家养老误区。

(二)以需求为导向,建立特色养老服务项目(见表1)

(三)多元化拓宽筹资渠道

必须有效地组织政府各职能部门直接参与居家养老有关政策、法规的调研、论证、制定和颁布施行。制定的公共政策体系应该是多项具体政策法规的集群,具有较强的操作力、公定力和约束力,应该明确、具体、细化。将视野放宽,利用社会资源,积极与社会上的公益组织,单位合作,给老人提供一些服务,如慰问演出、无偿捐赠等活动。积极推动在养老服务产业领域建立稳定的银企合作机制,获得银行贷款支持。

(四)建立高素质服务队伍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应具备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专业知识,对现有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地培训。社区可以从内部发展一支自己的志愿者队伍,鼓励社区里40、50、60年龄段的居民参加志愿者队伍。和南京市的高校建立长期合作,高校可将志愿者服务作为学生综合测评中的一项,按照服务时长设定不同的评分标准,并加大力度鼓励大学生志愿服务推动力度。

(五)多方面共同监管

严格规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构建标准,加强政府、社会等方面的监督。没有硬性的规定、框架的约束对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存在着巨大的隐患,用标准和规定来约束才能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健康长久的发展下去。政府、第三方应当不定时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监督、评估,各项评估结果透明公开,并设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参考文献:

[1]张辛梓.构建我国城市社区化居家养老模式的探索[D].山东经济学院2011.

居家养老的目的篇(6)

中图分类号:F840.6文献标识码:A

China's Urban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 Issues and Strategies

YUAN Jimei

(Jili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Changchun, Jilin 130118)

AbstractIn the city, community home care as a pension in line with the wishes of the elderly, to meet the needs of old-age pension, and gradually be recognized and expanded, but the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s in 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process of gradually exposing a number of issues need to be resolved, this paper analyzes that at present, China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s, there is some common problems, and issues related to these recommendations, I hope it can play a helpful role to the community home care services.

Key wordsurban community; old-age; home care

随着老年人口不断增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据官方统计,2005 年底我国60 岁以上的人有1.44 亿,占人口总数的11%,世界老年人口的五分之一,亚洲老年人口的一半;其中80 岁以上高龄老人1300 多万,年均增长速度更是高达5.4%。到本世纪中叶,我国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60 岁以上的老人。①老年人口的增多,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尤其是在城市,随着独居老人高龄老人的增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也变得更加严峻。

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必然性与必要性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就是指老年人居住在家中,养老服务以社区为依托。它是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养老照顾方式,由正规服务、社区志愿者及社会支持网络共同支撑,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其熟悉的社区环境下维持自己的生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存在与发展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拓展,城市老年人口数量也急剧上升。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对于在城市生活的人来说已经有所脱节,子女由于求学工作结婚等原因,无疑使家庭养老功能被架空,而现存的一些机构养老,无论是在服务还是机构设施上还存在诸多漏洞,加之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使许多老年人对其有排斥心理。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保留了传统家庭养老在家养老的形式,满足了老年人养老的心理需求和物质需求。目前国外许多国家都在朝着社区居家养老方向发展,而就我国未富先老的情况而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我国养老服务的一种必然选择。

2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经过政府政策的不断引导,社区自身多方面的探索,目前,我国许多城市社区都已经初步建立了符合自己实际情况,具有自己地方特色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与此同时,国家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部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这些社区经过多年的协调发展,已经初具规模,而他们在探索发展中形成的一些模式策略也正在不断地得到推广与壮大。

许多城市社区相继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济南市采取的“居家养老服务代币券”形式,由政府免费为一些有困难的老人提供代币券,老人可以利用代币券购买服务。宁波海曙区建立“义工银行”,以自己今天的服务,换取明天他人的服务等。总体来说,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经初步形成一定的规模与体系。截至2002年,我国的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已达到2318 万个,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151 8 万个,社区服务志愿人员900 多万名,民办社会福利机构1600 余家。根据2005 年全国范围的城乡老年人口的抽样调查,711 9%的老人希望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②

3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经初步形成一定的规模与体系,但是就整体发展水平而言,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仍处于初始阶段,整体发展水平低,仍有许多问题急需解决。

一是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地区发展很不均衡。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是以试点的形式,逐步向外扩散。在有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形成一定规模与特色,发展形势也比较乐观,而另外一些城市,由于经济等多重原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只在极少数社区开展,有的甚至仍停留在书面文件阶段,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不均衡发展,严重影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发展水平。

二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缺乏自主性。目前,已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绝大多数由政府主导,由社区具体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开展措施及对象的确定都是由政府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确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长足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但是更需要社区自身的探索与自主。如果过度的依靠政府力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则会失去它本来的意义,而是又变成了政府的一种福利性救济。纵观目前全国范围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遍缺乏自主性,过度依赖政府,这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空间来说都是一种限制与约束。

三是所提供的服务比较片面单一,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目前已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有些只是停留在理论阶段,在文件中有所体现,未付诸实践,具有很大片面性。如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精神慰藉服务,在各个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中都有体现,但是在真正的实践中,有的社区根本没有条件实行,而即使有些社区提供了这些服务,所提供的服务都是一些模式化的东西,没有具体考虑到老年人具体不同的需求。

4 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

针对目前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也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应对策略与方法。

(1)正确认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衡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想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需要政府的倡导与支持,更需要社区内相关人员正确认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能仅仅把它当做上级布置的任务,或是仅做一些面子工程,要放远目光,充分认识到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未来功能与效益。

(2)充分发挥城市社区自身的主动积极性,提高社区自主性。城市社区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时,要注重充分开发利用社区内部资源,提高自主自觉性,不要过分依赖政府。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社区服务人员的选择,可以立足于本社区内一些下岗闲散的人员,这样就能解决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问题,而社区的一些具体服务项目和内容,在政府指导的前提下,社区相关负责人应该以社区为依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具体开展和实施。在寻求支持方面,要把目光放长远,充分挖掘本社区内已有或潜在的资源,动员社区力量,发挥社区成员的主动积极性。

(3)全面贯彻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种需求。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了解老年人的需求。老年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因此他们的需求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对他们提供的服务必须以他们的需求为导向。有学者认为社区养老主要内容包括生活照料、物质支援、心理支持和关怀,同时, 很多调查报告表明,医疗服务、文化生活与精神慰藉、日常生活料理是老年人最希望得到的社区服务, 因此社区应把服务的重点放在这些方面,同时加大相关设施的投入和建设。③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今后的开展过程中,应该朝细致化全面化方向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时,不仅要把他们看作老年群体,更要了解他们具体的个体需求,可以通过问卷或者访谈,具体了解老人的需求,然后根据每个老年人的具体需求情况做成老年人个人卡片存档,在以后开展服务的时候便可以此为依据。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满足老年群体的多种不同需求。这就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不断深化、健全、完整。

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社区相继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而就我国国情而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方面缓解了由于政策文化观念变迁所带来的养老问题,同时为我国今后的养老事业提供了方向,虽然目前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仍存在地域发展不平衡,社区缺乏自主性,及服务的单一性等问题,但是许多学者根据自己的调查都提出了宝贵可取的对策,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各个学者也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提出的许多建议有的正在被采纳与实施中,相信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不断地探索发展中,必能形成一套有自己特色的全面的服务体系。

注释

①崔张丽.关于我国社区养老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管理世界,2009(7).

②庄琦.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与出路[J].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报,2008(4).

③陈元刚, 谢金桃,王牧.我国社区养老研究文献综述[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9(9).

参考文献

[1]张文范.社区养老社会化服务的战略意义[J].城市管理,2004(6).

[2]陈德君.论社区服务与养老保障[J].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1(1).

[3]王海燕.发展城市社区养老应对人口老龄化[J].理论学刊,2002.

[4]陈友华,吴凯.社区养老服务的规划与设计[J].人口学刊,2008(1).

居家养老的目的篇(7)

关键词:

社区居家养老;人口老龄化;PPP模式

据统计,截至2014年年底,中国的老年人口数量已达到2.12亿人,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老年人口破2亿的国家。上海市作为全国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414万人,占上海总人口的28.8%,远高于全国15.5%的比例,进入了“深度老龄化阶段”。[1]“十三五”期间上海老龄化将进一步深化,到2025年老年人口将超过600万人。而从2025到2050年,低龄老人增速将趋缓,但高龄老人增速将加快,上海将会面临更大的压力。[2]为解决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上海市基本确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并初步实现了“9073”(即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人数分别占90%、7%、3%)的养老服务格局。然而,“421”家庭结构使家庭的养老功能甚微,上海市养老机构的“一床难求”现象更使老年人养老需求却远远不能满足。表1显示从2010年至2012年上海市养老机构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数均只有3%,在2013年甚至不及3%。因此,将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应运而生。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概述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通过上门、日托或邻里互助的形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相较于传统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经济负担和精神情感等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比如,与家庭养老形式相比,社区居家养老可以充分利用社区的资源和力量来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服务,满足老人的各种需求。而与养老机构养老形式相比,在经济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小时服务为主,每天1-2小时甚至每周只要几个小时的服务就能够满足居家养老的需求,小时制的服务模式大大节省了客户的支出;在精神情感上,养老机构中的老人抑郁比率要高于居家老人,生活事件的改变与老人晚年的抑郁显著相关,而社区居家养老方式更符合老年人的心理,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安度晚年,更容易获得安全感和归属感。[1]在很多发达国家,居家养老已经成为人们主要的养老方式。美国有85%老人选择居家养老,居家养老产业高度成熟,成为就业增长速度排名第二的产业;瑞典也有90%老人选择居家养老。在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起步较晚,市场尚未成熟。以上海市为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自2000年起探索,2004年首次被列为上海市政府实事项目,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进入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末,全市共有340家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230个社区助老服务社,日托老年人数从2005年的0.21万人增加到1.2万人,有显著提高。然而,从实际的需求情况来看,上海市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仍高于目前的供给。这种现象的出现归根为以下几点原因:

1.资金保障严重不足社区养老事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资金匮乏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对于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政府每个月划拨给社区的经费仅够人员工资的支付和日常运转的维持,没有多余资金用来聘用专业人员和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居家养老服务经费主要靠社会筹集和企业捐助,但由于利益或观念问题,筹集或捐助的资金渠道不畅,数量也有限,远远满足不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迫切需求。同时,由于政府对居家养老投入的资金有限,补贴的服务对象数量也非常有限。

2.政策导向机制缺失政府在鼓励社会资源积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政策导向性作用发挥不够,缺乏系统的养老服务体系。致使养老服务系统内的服务项目参差不齐,长效机制缺失,养老服务的社会资源后期支持乏力、养老服务项目市场缺乏活力等。另一方面,对于社会团体、社区、非政府组织在社区居家养老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政府的指导又不到位,政策上的支持力度明显不够。[3]

3.服务项目和内容单一大部分社区居家服务中心由于缺乏必要的服务条件和能力,主要的服务仅局限于提供家政服务。比如,送货上门、配餐、理发、洗衣、做饭等,而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的提供远远跟不上。同时,老年服务的配套公共设施、支持系统设施规模小,档次低,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4.专业护理人员匮乏大部分社区居家养老的社会服务人员主要是下岗工人与外来务工人员,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专业化的服务水平较低。而社区养老服务的志愿者人员不固定,服务缺乏经常化,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的扩展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因而,要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来扩大服务项目的内容和供给[4],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机制、布局、结构,建立以社会筹资为主、财政资助为辅的“民办公助”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以满足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

二、PPP模式引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的英文缩写,又称公私伙伴关系。指公共部门与非公共部门(民营企业)以合作伙伴身份共同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项目,在合作中参与各方实现自身经济利益及社会公众利益“多赢”的目标。PPP模式作为一种提供公共产品的新型管理模式,有着传统模式不可比拟的优势。一方面,该模式可以较好地吸引社会资本,将政府公共财政资本与社会资本结合在一起,拓展资金来源。另一方面,该模式能够综合政府与民营企业的优势,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极大地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可能出现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问题;具体运作上,公共部门和社会组织以项目风险最小化及社会综合效益最大化为基本目标,将会实现1+1>2的协同效应。

因此,PPP模式的引入将会促使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方式从以政府为主向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转变,使服务对象从保障性目标人群向发展性目标人群转变,从而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首先,要发挥好政府在保障社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方面的主导及基础性作用。其次,要利用好市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基本运作思路如图2所示。从政府角度,与社会组织或民营企业合作,划拨土地,将闲置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支持民资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为民营企业提供专项补贴,包括专项运营补贴及专门用于融资时贷款贴息的专项基金;减征或免征民营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房产税和营业税等,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从企业角度,充分利用政府在养老服务方面的优惠政策,投入资金,并进行运营与管理;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借助互联网、物联网实现智能化养老服务;培养专业的养老服务队伍,发挥专业技能优势;开发新产品、新服务以满足养老需求。总之,政府和企业通过合作,以最少的资源投入获得最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产出,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PPP模式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应用的风险及对策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具有前期资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等特点,尤其是引入PPP模式的这种新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尚处于探索阶段,经验不足,经营风险高。此外,我国现行的养老服务市场体系并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保障政府和民营企业在“民办公助”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当财政补贴不能及时到位时,就会影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正常运营,严重时甚至会导致破产。因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规避风险:第一,制定PPP模式应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6]在法律上对政府和民营企业双方的权责关系、风险分担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并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的行政管理框架[7],严格规范实施流程,这是PPP模式成功的基石。第二,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完善养老服务市场体系。构建绩效考核体系以及相应的激励和惩罚机制,规范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同时,在绩效考核中增加公民的参与,让社区居民通过政务服务热线、意见箱、匿名举报信箱等方式,对所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进行监督。第三,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实现各个参与方的整体利益最大化。制定项目准入机制,对民营企业的实力、信誉度、经营管理水平以及拥有员工的素质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考核和筛选,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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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丁志宏,王莉莉.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均等化研究[J].人口学刊,2011(5):83-86.

[5]胡桂祥,王倩.PPP模式应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必要性与应用条件分析[J].建筑经济,2012(2):101-104.

居家养老的目的篇(8)

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或专门机构为依托,以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解决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产业化是指将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有偿服务提供给老年人,通过支付一定费用,由专职人员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娱乐休闲等服务。

在2014年召开的两会中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十大热点之一,随着我国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水平越来越高,养老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例如养老金可否再提高、养老床位可否再增加、养老双轨制何时可以消除等一系列问题。现阶段养老问题在我国人口结构快速变迁、传统家庭养老保障功能逐渐萎缩、养老金支付的刚性特点导致政府财政支付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仅靠中国政府来承担基数庞大的老龄人口,无疑是给我国的财政增加了一个巨大的重担。

而“居家养老”既解决了在养老院养老亲情淡泊的问题,又解决了传统居家养老服务不足的难题,越来越受到各方的关注。居家养老产业化为中国养老体系的建立开拓了另一块天地,既不过多的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又为国家创造了大批的就业岗位以及创业平台。

一、老年人对居家养老产业化需求状况描述

(一)老年人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取400位老年人,其中42.0%为男性,58.0%为女性。女性考虑到各行各业人员退休年龄的问题,我们把调查年龄设计在50周岁以上,其中50-54周岁的占17.0%,55-59周岁的詹18.5%,60-64周岁的占22.8%,65-74周岁的占25.5%,75-84周岁的占13.5%,84周岁以上的占2.8%。

调查显示,个人月平均收入1000以下的占15.2%,1001~2000的占50.8%,2001~3000的占21.0%,3000以上的占13.0%。83.8%的被调查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退休养老金,6.5%为劳动所得,5.5%为儿女或亲戚供养,3.0%为社会保障或救济金,余下1.3%为房屋租金、股票所得或其他。

(二)居家养老产业化需求状况

(1)需求概况及态度

当问及需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哪些服务时,选择家政服务占66.3%,选择医疗服务占42.3%,选择送饭占27.6%,选择日间照料中心占16.5%,选择文化娱乐占16.0%。这表明大多数老年人需要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并且家政服务、医疗服务所占比重最高。

有74名老人对养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印象较好(占18.5%);有291名的老人对这些养老机构的总体印象一般(占72.8%);有35名老人对这些养老机构的总体印象较差(占8.7%)。说明大多数养老机构不能提供令老年人满意的服务。这为居家养老产业化提供了大量的潜在市场顾客。以盈利为目的的居家养老服务公司,为了满足顾客的需求,往往会提供更高水平的养老服务,居家养老公司可以利用老年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态度,来扩大自己的顾客需求量,占据市场份额。

大多数老年人希望通过以居家养老方式度过晚年生活,且86.2%的老人希望与子女一起生活。这些老年人会存在对居家养老产业潜在的需求。

(2)服务需求及价格制定

当问及最需要哪些生活照料服务时,有32.5%的老年人希望开办专供老年人吃饭的食堂,有32.0%的老年人希望送饭上门,同时有23.3%的老年人希望有人帮助洗澡。有51.0%的老年人愿意为生活照料服务支付每月300元以下的费用,301~500元占24.5%,501~1000元占18.5%,据此,普通的居家养老服务生活照料方面的价格建议确定在300元上下。

关于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方面,有28.0%的老年人希望举办兴趣班、培训班等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60.8%的老年人则选择专设老年活动室。65.4%的老年人每月愿为此支付200元以下的费用,25.8%的老人愿意支付201~500元的费用。据此,普通的居家养老服务精神文化生活服务方面的价格建议确定在200元上下。

但是,当问及您是否信任私人公司提供的居家养老产品(服务)时,选择信任占39.3%,选择不信任占60.7%。由此可见,面对产业化的居家养老这一新型的事物,大多数老年人不能信任私人公司提供的居家养老产品(服务)。所以居家养老产业化的建设及推进还是需要政府给予肯定及扶持,进行大力度的宣传和普及,增加人民对于产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认可度,同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私人机构。

(3)机构地点设定及对服务人员的要求

在服务机构地点设定方面,希望 "在居住的小区内,与社区相结合(500米以内)" 的有67%;选 "同一个街道(1500米以内)" 占15%。由此可见,大部分老人还是倾向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能设在社区内。

(4)收费方式及担忧

在收费方式上,有30%的人选择按“服务项目/次”收费,有18%的人选择按“服务时长/次”收费;有33%的人选择选按“服务项目/月”收费;有19%的人选择按“按月,享受所有服务”收费。关于收费方式的选择上较为分散,但还是可以看出人们较为偏向按服务项目收费。对此我们可以制定出每个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每月或每次的服务项目越多,收费越高;既满足了各个经济层次的服务需求,又在其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二、结论及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大部分老年人对于养老模式只有两种概念,一种是单纯的退休后独自或者与伴侣一起生活,一种是入住养老院。社区养老、居家养老、集体养老这些概念他们都不了解。中国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正在不断加深,面对越来越庞大的老年人群体,我们应该通过正规的途径,对人民进行养老模式的普及,以方便人民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养老方式。

(二)产品面向大众、控制基本服务的价格

调查显示,大部分的老年人希望每月的养老费用控制在1000元左右。在居家养老产业化的过程中,我们就需要注意,应该把基本服务的价格控制在人们可接受的范围内;对于对服务有更高要求的人群,我们可以依据他所选择的服务项目进行相应的价格提升。在收费方面,人们更倾向于选择按服务项目/月来收费,在居家养老产业化建设当中可用作参考。

(三)服务人员专业化、经验化

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老年人更希望提供服务的是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社区服务人员这种他们比较熟悉的人或者是有照顾老年人经验的人。对此,面对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需求,我们应对居家养老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包括家政、急救、心里照顾等多方面的技能。

(四)立法先行、制定相关法律,规范服务

居家养老的目的篇(9)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8-0086-02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黑龙江省于2005年已经进入了老龄化时代,并且人口老龄化的速度逐年增快,老年抚养比的比重持续上升,黑龙江省的养老模式也逐渐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过渡。随着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和高龄化的来临,养老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压力。居家养老成为除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等养老方式以外城市老年人养老的一种选择,积极发展社会养老以外的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

一、居家养老的概念解析

居家养老模式也可以称为社区养老、社区居家养老,由于各位学者所研究的角度不同,所以在概念解析上有所不同,社区养老是家庭养老来说的,而居家养老则是机构养老来说的。居家养老模式依靠家庭力量,借助社区服务,社会支持来兴办,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规范。该模式为新型的养老模式,目标人群定位于自理与半自理的老人。其服务费用一般由家庭承担,但在生活上有经济困难的家庭,一般由个人申请、居委会评定、政府出资。该模式的主要服务项目包括日常生活照料系统、医疗保健系统、社区文体活动系统。同时,也可以为身体健康退休老人提供服务一些更高龄的老人工作平台。今后居家养老将成为我国养老新趋势和养老服务新模式。完善和推广居家养老模式对我国社会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黑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模式的现状

据2010年人口第六次普查显示,全国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是8.87%,而黑龙江省为8.32%,基本已经赶上全国的老龄化水平。2014年底,黑龙江省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总数为605.8万,占总人口数的15.9%。据黑龙江省社科院2015年初的调查报告,预测到2020年,黑龙江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765万,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9%;到2045年,老年人口总数将超过1 164万,老龄化水平将达到33%以上。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劳动人口流失量大,老人对家的依赖性高,只有居家养老这种相对成本较低的养老模式,更符合该省经济发展与养老服务需求,所以居家养老模式是黑龙江省当前应着重发展的养老事业。黑龙江省就《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根据黑龙江省实际省情提出《实施意见》,该意见涉及完善基础设施、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实行人才计划、完善投融资渠道、实行税费优惠等政策。该政策在黑龙江省各地也都得到了具体落实,为黑龙江省能建立较为完备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符合黑龙江省的利民工程,深受地方政府重视。不断追加财政投入,加大政府补贴。2015年,哈尔滨市政府为居家养老服务投入补助资金5 400万元。而2013年以来,黑龙江省已经有80%的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累计服务老年人口数达到了120多万人。在黑龙江省开展的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中,重点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餐桌、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增强养老服务功能;为半自理的老年人建造家庭辅助设施,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便利的设施。

黑龙江省在开展居家养老的工作过程中,积极完善居家养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权责义务。为居住在社区的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浴、助购、心理慰藉等全方位上门服务。

三、黑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基础设施不完善,社区覆盖范围小

随着黑龙江省居家养老事业的逐渐推行,现有很多的社区的基础设施方面都在兴建中。各社区在修建服务基础设施上取得了很大进展,社区内的基础设施得到了很大完善,但基础设施覆盖范围和使用情况上仍有着一定的问题。主要为基础设施的建设并没有充分考虑到老年使用者的生理、心理特点。诸如场地范围过小、就医购物交通不便、医疗卫生设施不健全、缺乏无障碍设施等。由于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有所不同,现有的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很大程度上满足不了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这不仅降低了老人的满意度而且造成了社区资源的闲置浪费。

(二)财政投入不足,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黑龙江省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严重,老年人口逐渐增长,老年人的需求更多集中在日常生活照料、医养结合、情感交流等领域,但是,满足这些需求就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而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补助、家庭承担和社会捐助等。虽然财政对于投入居家养老服务的投入逐年加大,但还是不能满足供给所需,而且缺乏其他渠道的资金来源,政府补贴的标准水平又低,导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缺少资金,不足以扩大规模作与完善基础设施,很难满足养老多样性需求。

(三)服务产业化程度低,资源整合不足

目前,黑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产业在整合社区养老资源方面的能力不足,产业化程度较低,难以充分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首先,社区内养老服务方面的的资源整合不充分,政府、社会、服务机构、社区等主体在提供养老服务时相对独立,资源整合能力不足。譬如,政府提供居家B老财政补贴,社会为其提供志愿服务,服务机构拥有专业化服务团队为其上门服务,社区则负责提供提供基础设施等,但这部分资源之间的衔接并不紧密,造成利用现有的资源浪费和潜在的养老资源整合不足的难题,这使得黑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化程度较低。

(四)专业人员缺乏,服务水平不高

养老服务对专业性知识与专业技能的要求较高,专业化的人员团队能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发展,但目前黑龙江省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绝大部分为下岗工人,待业青年等。他们缺乏专业机构职业培训,服务水平较低。其次,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缺乏志愿者,志愿者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来自于社会的力量支持,不可忽视。

四、发展黑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的对策建议

就当前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完善措施。

(一)增加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融资渠道

1.提高国家财政补贴力度。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由政府针对老龄化的形式发起并推动的一项养老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务院文件相关规定,应当按照财政支出比例确定公共福利支出,而老龄化问题是影响世界的问题,居家养老则是我们应对老龄化的主要举措。所以,用于居家养老资金来源不应该仅靠财政支持和社会公益,更要拓展其他融资渠道,设立居家养老项目专项基金。在依靠财政支持方面,做好用于居家养老事业的财政预算,逐年提高投入比例,在确保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也应与国民收入增长的比例持平,确保较上一年有所增长,这样才会有更多的老人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并且对于经济上有困难的老人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法,帮助其解决困难,并将这种方法确定为一种救济政策,列入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

2.完善多元化融资渠道。打造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产业链化经营,引入市场运行机制,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保持养老服务的供需平衡,提供养老服务机构可根据需求者不同的需求,提供有偿服务。这样在保证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链正常运行的同时,也满足了养老多样性需求,有利于促进黑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实现健康发展。

(二)培养专业服务队伍,发扬志愿者精神

1.培养具有专业化知识与技能的居家养老服务团队。一项事业的成功发展,关键因素在于人才,居家养老服务亦是如此,专业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可以加快促进我国居家养老。就当前黑龙江省劳动力来说,居家养老服务解决了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难题。政府应当适度给予居家养老事业的政策优惠,鼓励下岗职工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并设立培训机构,培养就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并进行相应的技能考核,做到一人一证,持证上岗,打造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团队。

2.积极引导志愿者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弘扬志愿者精神,成立专门的志愿服务机构。由于医疗卫生技术的进步,人口预期寿命的增加,老年人有更多时间享受退休后的时光,鼓励志愿者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既能缓解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又能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建立志愿时间储蓄档案,即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志愿活动是一个储蓄时间的过程,做到以服务换服务,也鼓励身体良好的退休老人去服务比其高龄的老人,为自己以后享受志愿服务储蓄。这种志愿服务形式可以鼓励更多的社区居民去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志愿服务,有效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不足问题。

(三)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对于养老服务呈现出多样户发展,当前,居家养老服务所包含的项目有日常生活上门照料、医疗卫生服务、紧急呼叫服务。但一些学者调查研究表明,现代社会中很多老年人更希望自己在居家养老服务中获得医疗保健服务和情感交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者应当立足于老年人需求针对老年人的完善居家B老服务,完善居家养老日常生活照料体系、建立社区紧急救助平台、成立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室,建立社区老年人档案室,形成居家养老服务联动体系。

2.完善各种养老模式之间的衔接。居家养老体系日常照料应根据老年人身体健康程度提供服务,将老年人按照身体情况划分完全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等级别,对于能自理的老年人的可采用日间照料服务,对于半自理的老年人可采用日间照料和医疗服务,对于自理有困难的的老人可以选择上门服务或者通过养老机构解决护理问题。

总之,居家养老模式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比较适合黑龙江省的养老形式,完善黑龙江省居家养老模式不仅可以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有利于我国居家养老模式体系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4).

[2] 钟志根.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5,(4).

居家养老的目的篇(10)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population aging process, the acceleration and the lack of social public pension resources, development, perfect family endowment has become a consensus. In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family endowment residential design and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PeiJian the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for improving.

Keywords: family endowment,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trend, residential design, problem solving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家庭养老模式在我国的地位

2009年1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访华前夕,美国《时代》周刊发表题为《我们可以从中国学到的5件事情》的文章,家庭养老便是其中之一。文中称其为文化的传承和社会的融合建立了纽带。家庭养老的确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之一,而且在当前中国城市老年人口不断增加,社会养老机构及其匮乏的条件下,家庭养老也是近期中国老年人口的主要养老模式。在新的形势下,家庭养老的内涵也更丰富;传统的家庭养老指老年人依靠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赡养,不光包括经济上的支持,还包括日常的生活照料,现代的家庭养老主要是指居家养老,子女及家庭成员在养老中的作用逐渐淡化,家庭养老的许多要素呈现出社会化的趋势。

虽然家庭养老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是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人口流动性的增强,这种养老模式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许多空巢老人缺乏照料,独居老人身故多日才被发现的新闻经常见著报端。如何改善居家老人的生活环境,提高他们的养老质量是当前业内普遍关注的问题。针对家庭养老我国目前已颁布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相关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对家庭养老模式的居住环境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家庭养老模式中老年人的几种居住形式

在目前的家庭养老模式中多代家庭居住和独代家庭居住是两种最主要的形式。多代家庭居住是指老人世代与年轻人世代共同居住的家庭模式,所谓“老少居”[1]“两代居”(图1)[2]“三代居”的模式;独代家庭居住是指老人世代单独居住的模式,如:夫妻两人的空巢家庭、单身老人的独居家庭、非婚姻关系的老人合居家庭。这两种形式中多代家庭居住是传统形式,在数量上虽逐渐少,但仍占主体地位;独代家庭居住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才流动的加速出现的居住形式,目前这种形式的数量仍在不断增加。

图1 两代居套型平面图

3 老年人居住环境的设计原则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均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化。生理上:活动能力下降,关节活动范围缩小,运动的灵敏性、准确性下降,感官功能退化等;心理上,社会角色的转变、家庭结构的变化极易使老年人产生空虚感、失落感和孤独感;生理上的不适愈发加剧这些心理感受。在老年人居住环境的设计中应针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全方位、多层次地体现出对老年人的人性关怀。1991年12月联合国通过了《联合国老人原则》,原则包括五项内容:独立、参与、照护、自我实现与尊严,这也是老年人居住环境设计的重要依据。

4 针对家庭养老模式的几种建筑类型及发展趋势

4.1对应多代家庭居住形态的建筑类型及发展趋势

对于多代家庭居住形态适合的建筑类型主要有住宅,主要有住宅,如老少居、两代居、三代居等,其特点是除居住成员有独立的居室外,对于老年人有专用的卫浴、厨房空间;居住成员公用起居空间,这样即考虑到了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生活习惯的特殊性、又使老年人能较方便地得到后代的照料,做到分而不离。近年来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以及国家对商品房的调控政策,小户型住宅成为商品房市场的主导户型;与此同时,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加和代际间生活习惯、文化思想方面的差异,许多老年人更倾向于相对独立的空间,这使多代居的数量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老年人与子女近距离独立居住。伴随着老年化进程的深入,老年人将会从独立的住宅转入配备有专业护理服务的老年居住设施,但是就目前的社会养老设施的发展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因此,在现有住宅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建立起基于社区的养老服务体系才能切实可行地解决该问题。

4.2对应独代家庭居住形态的建筑类型及发展趋势

对于独代家庭居住形态适合的建筑类型除了住宅还有老年公寓、养老院等。因独代家庭人口少,对居住面积要求不大,但要求能提供一定的专业服务,如配套设施成熟的社区、老人公寓等,随着人口流动速度不断加快、范围不断扩大,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家庭越来越多;同时老年人更加独立的居住意愿;独代老年人家庭不断增加,这种形式必将成为今后家庭养老居住形态的主流。

5 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

由于我国目前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社会养老机构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口的需求。以湖北省为例,截至2010年11月1日省内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794.4万,占总人口13.9%,而养老床位数仅为老年人口的1.39%。今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了“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其中就提出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所有的城市街道、社区。因此发展和完善家庭养老模式是目前老龄事业的工作重点。目前家庭养老模式在建筑设计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5.1 改善住宅设计的前瞻性、灵活性

由于目前的商品房住宅基本是以普通住宅为标准设计的,自理老人居住尚可,但对于借助老人和介护老人[5]的居住则存在一定困难。我国目前尚处于人口老龄化的初期,而到2030年前后,中国老年人口的身体健康状况会因老年人口高龄化而逐年恶化,生活不能自理者所占比例逐年上升,至2050年,不能正常工作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占中国老年人口的比例将达到20%,[3]而一般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因此目前的住宅设计应顺应家庭结构的变化、满足人口老龄化的需求,尤其是高龄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的居住需求,设计中可采取以下措施见表1。

5.2 建立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公共养老服务设施体系

我国目前的公共养老服务设施不光总体数量不足,而且整个公共养老服务设施体系缺乏层次与针对性,目前大多数公共养老服务设施主要针对社会养老的老年人,针对居家养老的公共服务设施较少,尤其是对于居家养老的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缺乏相应的服务设施。鉴于此,在建筑设计中应明确各类老年人居住建筑的服务对象主体,是自理老人、介助老人还是介护老人[5];另外应明确不同类型的老年人居住建筑提供的服务设施的项目、类型;如养老院应提供哪些服务设施,护理院又应提供哪些设施,这些设施有无差别等等。美国作为较早进入老龄化的发达国家就非常注重发展建立多种老年居住建筑类型以满足不同身体状况和居住需求的老年人的需要。美国的老年人居住建筑包括:老年门诊、成人日间看护、护理院、援助式居住生活机构、痴呆症护理机构、独立式或集合式住宅、连续护理型退休社区等[6]。我国也可以借鉴他们的建设经验,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建立起适合自己国情的公共养老服务体系。

在规划布置上,应明确公共养老服务设施的分级配建的数量,选择交通便利,景观、朝向良好的地段布置公共养老服务设施。它们不仅可在社区内居住建筑外单独设置,也可以在居住建筑的内部设置,如设置在高层居住建筑的底部裙房,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服务居家养老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6 结语

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和人口发展状况,基于社区的居家养老模式将逐渐取代依靠家庭成员的居家养老模式,现代家庭养老的内涵将不断更新。现代社区住宅和公建的规划和设计不仅应满足当前老年人的需求,还要能适应建筑使用年限内人口进一步老龄化对建筑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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