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营销方法汇总十篇

时间:2024-03-27 16:07:46

社交媒体营销方法

社交媒体营销方法篇(1)

2012年有4900万新世代的消费者使用了智能手机,其中84%都是热切、积极的社交媒体使用者。要想抓住这种移动/社交目标,需要营销者比以往都更切中主题。

那么营销者如何创造出实时的、对品牌而言又是内在固有的内容呢?他们如何通过创造出消费者想要阅读和分享的内容,在一个更私人的水平上与更年轻的消费者互动?在你和新世代打交道的时候,下面五件事一定要记住:

1.保持对话的主动性,否则交流还在进行,你却已经被排除在外。在最近《华尔街日报》的问答环节中,迪士尼的Anne Sweeny和电视制作人I.Marlene King曾表示,在线交流正在改变整个创意过程以及组织运行方式。交流是持续存在的,组织必须保持关注,并提供及时和持续的反馈,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途径。

2.事前积极准备,并为准备的过程投资。对于策划重要时刻和与年轻的用户实时交流来说,投资在必要的资源上是至关重要的。事后证明,在饱受诟病的第47届超级碗断电事故期间,奥利奥雇佣了一个多达15人的社交媒体队伍来应对比赛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情,奥利奥甚至事先准备了两种不同版本的推文,已备不时之需。(译注:2013年第47届超级碗比赛突发断电事故,奥利奥立即在推特上一条拿断电开涮的广告,在恢复供电的35分钟内被转发超过一万次,点赞数千次,为奥利奥赢得无数赞誉。)

3.假定他们同时关注多个平台。超级碗之前的一项调查表明,36%的观众会从多个平台接收信息。对于品牌来说,在重大的文化时刻,要想在个人资讯或是情感层面接近你的受众,有一个完美的途径,那就是通过智能手机、电脑、平板端的相关社交频道,即时、迅速地回应你的受众。

社交媒体营销方法篇(2)

中图分类号:F7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8-85 -03

一、引言

信息时代下,尤其是智能手机的迅速普及,使社交媒体正在迅速地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逐渐改变着人们的消费方式和习惯。何为社交媒体,即一种建立在客户基础上,并进行信息传播和分享的一种方式手段,是以客户的需求为出发点。社交媒体可以有效建立企业与客户之间的联系通道,开展企业营销活动。社交媒体营销就是企业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来进行产品推销、品牌宣传和客户服务的一种新方式,常见的社交媒体营销工具主要有企业官方网络商城、微博、微信、论坛和各类公众号等。

而社交媒体营销的客户转化率是检验企业运营社交媒体情况,并对社交媒体营销结果进行评判的一项重要指标。目前国内对社交媒体营销客户转化率的研究比较少,主要还停留在概念计算阶段,没有对消费的各个阶段进行细化量化。本文对消费者各个购买行为阶段进行量化,分析影响客户转化率的因素,并提出改进企业社交媒体营销策略的建议,从而达到优化企业营销客户转化率的目的。

二、社交媒体营销与客户转化率

社交媒体营销和传统的营销活动有着很大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传播途径不同,传播内容更具针对性,传播方式灵活,传播的成本低,周期短,传播面广,可信度较高,用户对于信息的控制程度高等方面的特点。因此借助互联网和移动终端设备的普及,采用社交媒体营销已经成为当代企业的一项重要营销手段。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新兴的互联网大国,拥有超过6亿的互联网用户。目前国内主流的社交媒体中,微博、微信的发展最快,因此众多企业选择微博和微信作为社交媒体营销的主要平台。比如在汽车行业中,奥迪和奔驰等知名品牌成功运用多种社交媒体营销手段,在品牌宣传、产品介绍、售后服务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例如一汽集团的官方微博“@一汽―大众奥迪”已经运营五年多,平均日净值粉丝数量达500人。随着越来越多企业在社交媒体营销的投入不断增多,有必要对社交媒体的营销效果进行研究,社交媒体营销的客户转化率进入研究视线。

社交媒体营销的客户转化率指的是企业利用各类社交媒体平台开展营销活动,所取得的实际消费者数量与企业潜在的消费者数量的比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λ为客户转化率,N1为通过社交媒体获取的实际客户数量,N2为企业的目标客户数量。

社交媒体营销客户转化率是判断企业通过社交媒体进行营销活动效果好坏的重要依据,当该转化率值较小时,说明企业进行社交媒体营销活动的效果差,反之,则说明企业的营销活动成果显著。通过客户转化率可以帮助企业获得企业进行社交媒体营销活动的实际效果。

三、社交媒体营销对客户转化率的影响

(一)社交媒体营销AISAS分析

AISAS方法是由日本电通公司提出的一种消费者购买行为全过程分析模型,从传统的AIDMA营销法则(即Attention注意、Interest 兴趣、Desire欲望、Memory记忆、Action行动)逐渐向网络时代的AISAS(Attention注意、Interest兴趣、Search搜索、Action行动、Share分享)阶段。这个模型可以很好地解释新网络时代下客户的消费行为,AISAS模式框图如下图所示。

从上图可以看出,消费者购买行为分为5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引起注意,企业要通过营销信息引起新老消费者的注意,发展培养新的潜在消费人群;第二阶段是激发兴趣,引起了潜在顾客注意之后,企业要继续开展后续营销工作,激发潜在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和兴趣;第三阶段是进行搜索,目标消费人群在对企业的营销信息成功产生兴趣之后,便会对相关信息进行搜索,了解产品更为详细的介绍;第四阶段便是购买行动阶段,目标消费人群在对营销产品有了深入的了解后,便可以直接通过各类社交媒体进行消费;最后一个阶段为分享环节,这是新媒体时代下的一个特色,消费者乐忠于对其购买行为进行分享,发表自己的意见。

(二)AISAS下的客户转化率计算模型

AISAS下的企业社交媒体营销客户转化率的计算主要是依据消费者购买行为的五个环节即引起关注、产生兴趣、进行搜索、购买和分享,构建企业社交媒体营销的AISAS分析模型,详见表1。

根据上述的分析模型,我们通过一个例子对企业社交媒体营销的各个环节的客户转化率计算模型,其中AISAS分析中的五个阶段的客户转化率为各个阶段的实际客户数与目标客户数之比。下面通过一个案例进行简要分析,某著名移动通信商对其一款新上市手机进行社交媒体营销活动,通过各类社交媒体平台相关内容,活动结束后,各类平台上的营销内容浏览量大420万次,企业各类平台的公共账号新增粉丝数170万人;其中各类社交平台上的行销内容相继被转发分享140万次;产品营销活动结束后,企业通过大数据平台获取了营销期间搜索关键词的用户数为110万;通过企业官方网站和各类网络购物平台的企业官方商城购买其手机的客户中,其各类社交媒体平台粉丝的数量为80万;其中共有55万人购买后根据企业的奖励信息对相关营销内容进行了分享。

通过上述示例,计算出AISAS模型各个阶段的客户转化率和传统客户转化率值,详见下表。

(三)客户转化率的影响因素

通过案例计算分析可以看出,在AISAS分析的各个阶段的客户转化率有差异,从整个AISAS分析过程来看,注意阶段的转化率较低,分享阶段的转化率也不是很高,其他几个阶段转化率相对较高。但是传统社交媒体营销的客户转化率较低,这是由各个阶段的转化率综合作用的结果,任意一个环节的转化率低都会导致整体的客户转化率变低。

因此对客户的消费行为各个阶段进行分析,可以得到客户转化率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企业的营销内容要快速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并将信息传达到潜在的消费人群中去;其次,企业营销内容迅速激发消费人群的兴趣是营销成功和提高客户转化率的关键;最后,企业营销应当具有鲜明的层次感,将消费人群引上正确的轨道上来,并开展各种奖励措施,鼓励消费者自觉分享购买经历,吸引更多潜在消费者。

四、基于客户转化率的社交媒体营销策略提升

通过上述AISAS模型下的客户转化率研究,分析了AISAS各个过程的客户转化率计算方法,提出有针对性地提高转化率的策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达到提升社交媒体营销客户转化率的目的。

(一)选择合理的社交媒体平台和消费群体

目前国内外社交媒体种类繁多,企业要根据其产品特点选择合适的社交媒体平台作为营销手段,还要针对特定的消费群体,这是企业开展社交媒体营销的开始。因此企业要开展市场调研,对其产品的购买人群进行分类,找到企业的主力消费群体类型,包括年龄层次、教育背景、购物习惯等,通过大数据分析得到企业产品的主要目标消费群体和他们使用频繁的社交媒体平台,从而开展针对性的社交媒体营销,迎合消费群体的消费习惯,从而提高该阶段的客户转化率。

(二)加强企业营销产品的宣传力度

AISAS分析模型中,兴趣阶段的转化率一般较低,因此要加强企业产品的宣传力度。社交媒体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联系,通过社交媒体营销活动内容可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激发目标消费群体对产品的兴趣度,因此企业要通过社交媒体加强产品的宣传力度。

(三)加大社交媒体平台的建设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交媒体膨胀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垃圾信息泛滥、信息安全等问题。企业要加大社交媒体平台建设的力度,规范平台运营模式,保护客户信息安全,为客户提供一个安全干净的网络购物环境。加强社交媒体平台的建设,可以向客户展现一个积极正面的企业形象,有助于提高客户对企业的认可度和忠实程度。

(四)建立消费者分享有奖制度

通过案例分析中可以看出,AISAS分析模型下的分享阶段客户转化率不高也直接影响到总体客户转化率。分享是新媒体营销的一个最大特点,通过分享购物经历并发表评论对扩大营销效果至关重要。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长期、完善的消费者分享奖励制度,鼓励消费者进行消费分享,提高该阶段的客户转化率,从而达到提升整体客户转化率的目的。

五、结论

本文开展了基于AISAS的社交媒体营销客户转化率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首先介绍了社交媒体营销的相关特点、客户转化率计算等内容;然后介绍了SISAS模型的分析过程,提出了基于AISAS方法的社交媒体营销客户转化率分析计算模型,分析了影响客户转化率的因素;最后基于客户转化率提出了社交媒体营销策略的改进意见,以达到提升企业社交媒体营销客户转化率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韩永丽.国内社交媒体营销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D].河南大学,2014.

[2]李怡芳,曹睿.中国社交媒体营销策略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3,36(218):92-93.

[3]丁守俊,翟群臻.基于AISAS模型的微博营销客户转化率优化[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5,4(37) :126-128.

[4]姜佳延.奥迪品牌社交媒体营销策略研究 [D].吉林大学,2015.

社交媒体营销方法篇(3)

随着互联网新媒体的兴起和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维护客户关系和开展广告营销。由于社交媒体具有可转发、受众广、传播快等特点,在内部控制、风险披露等方面对现有金融广告监管形成了挑战。近年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以下简称“FCA”)和美国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FFIEC”)分别了金融机构使用社交媒体的指导意见,对我们加强社交媒体金融广告营销管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英美金融监管机构对社交媒体的主要做法

(一)FCA的主要做法

FCA于2015年3月了《社交媒体与客户沟通――基于社交媒体的金融营销活动指引》(以下简称《FCA指引》),对金融机构使用社交媒体进行广告营销的风险提示、信息转发、审核记录等合规要求作了解释和指导。《FCA指引》的主要内容:

1.社交媒?w的范围。FCA认为社交媒体可以被定义为:“使用户能够创建和分享内容或参与社交网络的网站和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博客、微博(比如推特)、社交或职业网络(比如Facebook、Linkedin、Googleplus)、论坛、图片和视频分享网站(比如YouTube、Instagram、Vine、Pinterest)等。

2.社交媒体信息构成金融营销的标准。社交媒体的信息是否构成金融营销,主要看信息是否包含邀请或引导消费者从事金融活动的内容或者传达信息时是否属于“开展业务过程中”,“开展业务过程中”的判断基于“传达信息一方的行为出于商业目的”。FCA强调,社交媒体信息是否构成金融广告营销是根据信息内容进行判断而不是根据信息主体。比如公司用其企业账号在社交媒体上非商业信息不属于营销,而公司员工出于业务目的用私人账号产品信息的行为则可能构成金融营销。

3.社交媒体金融广告营销的性质。根据英国和FCA有关法规,广告营销按照通讯特点可以分为“实时”和“非实时”,按照消费者意愿可以分为“许可”和“未经许可”(主动式营销),不同类别适用不同的法规条文。FCA明确社交媒体的金融广告营销属于“非实时、未经许可” 的广告营销。FCA提醒金融机构注意:即便社交媒体从技术上看是实时的,但却仍属《金融营销规则》定义的“非实时”范围;即便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的社交网页进行了“关注”、“喜欢”等操作也不能改变其“未经许可”的性质。

4.社交媒体的金融广告营销应当进行风险提示,同时做到清晰、公平和非误导。一是明确相关法规中“特定金融产品和服务应当包含风险提示和声明”的要求适用于所有的媒体,包括社交媒体。比如广告词提及业绩就必须披露近5年的真实业绩;二是要醒目显著,广告营销内容要遵守FCA的《关于金融营销显著性要求的指引》及其他法规的显著性标准;三是要确保的初始信息即便最后传达给了非目标群体(通过其他人的微博“转推”或脸谱上的共享等手段传播)仍然能够保持清晰、公平和非误导;四是要考虑在有字数限制的社交媒体(比如推特)上营销复杂金融产品是否合适。

5.社交媒体的广告营销应符合“单独合规”原则。FCA要求社交媒体上的每条信息(比如每条微博、每个Facebook页面、每张图片)需要单独考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比如强调收益的内容与风险提示不能分属不同页面。“风险提示”和“单独合规”两个原则对那些使用有字数限制社交媒体的金融机构形成了挑战。FCA强调,如果社交媒体金融广告触发了风险提示和相关披露要求,则以下几种情况不合规:一是“一键链接”,在强调产品收益的网页上提供链接,点击一次即可另页显示风险提示;二是插入图片,用文字强调产品收益,用插入图片进行风险提示。虽然文字和图片在同一页面,但社交媒体图片实时显示或预览功能可以被消费者设置为关闭,导致文字与图片不同时显示;三是“路标性”文字表达不当,用简短的文字引导消费者点击页面链接,但路标性文字触发了风险提示和相关披露。以上三种情况都不符合“单独合规”的要求。

6.社交媒体信息转发传播的责任问题。在社交媒体上进行金融广告信息转发(比如“转推”),责任在转发者,但创建信息的金融机构仍然要承担原始信息的合规责任。如果是金融机构转发消费者的信息,则视转发的内容情况决定是否构成金融营销并适用相关法规。例如,公司转发消费者对公司“周到服务”表示满意的信息不属于广告营销,因为客户服务不是受监管活动。如果消费者发表认可金融产品服务收益的信息,公司共享或转发此信息将构成广告营销,即使公司没有制作信息内容,仍将为此负责。

7.社交媒体信息的审核与记录。FCA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工作机制:一是由金融机构中具备能力和资质的人员审核社交媒体的信息;二是充分保存社交媒体信息记录,不能依赖社交媒体渠道保存,因为社交媒体可能删除旧资料;三是其他适用于印制物、广播和户外媒体的审核记录规定同样适用于社交媒体;四是要按照FCA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和内控制度的要求加强管理,防范法律、声誉等风险。

(二)FFIEC的主要做法

2013年12月,FFIEC代表其成员机构(货币监理署、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国家信用社管理局、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州监管机构联络委员会)向金融机构了《社交媒体:消费者保护的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FFIEC指引》),对有关法规在社交媒体上的适用包括金融广告合规问题进行了解释和指导。《FFIEC指引》的主要内容包括:

1.社交媒体的范围。《FFIEC指引》对社交媒体的定义是:“社交媒体是一种交互式在线交流方式,用户可采用文本、图像、音频或视频来生成和分享内容”。社交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微博(比如Facebook、GooglePlus、MySpace和Twitter);论坛、博客、点评网站(如Yelp);照片和视频网站(比如Flickr和YouTube);职业社交网站(比如LinkedIn);虚拟世界(比如Second Life)和社交游戏(比如FarmVille和CityVille)。FFIEC认为单独发送电子邮件或短信不构成社交媒体。

2.金融机构应建立使用社交媒体的风险管理计划,使其能够识别、衡量、监测和控制相关风险。风险管理计划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应与社交媒体的使用深度相称,应由技术、法律、人力资源和广告营销等方面的专家参与设计,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有职责明确的社交媒体管理机制,由高级管理层直接指导;二是制定社交媒体使用和监控的政策和程序;三是对社交媒体相关第三方的选择和管理应建立风险管理流程;四是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单位、个人使用社交媒体的政策和程序,界定不允许的行为;五是监测由金融机构或第三方管理的社交媒体网站信息;六是审计社交媒体使用的合规情况;七是定期向高级管理层评估报告社交媒体风险管理情况。

3.社交媒体开展金融广告营销的合规要求。现有金融法律法规同样适用于社交媒体开展广告营销的行为,《FFIEC指引》强调了下列合规要求:

(1)《诚实储蓄法》及其实施规则《DD条例》、国家信用社管理局规则第707节。存款机构应按照上述法规要求披露存款产品的费用、年度百分比收益率和其他条款,不得以误导、不准确或歪曲陈述存款合同的方式对存款账户进行广告营销。例如,社交媒体广告如果包含了“奖励”或“年度百分比收益率”等触发词汇,则必须清晰地披露获得此奖励或收益率所需的最小存款余额。

(2)公平信贷类相关法律。《平等信贷机会法》及其实施规则《B条例》禁止贷款人在广告营销行为中以不恰当的理由阻碍借款人申请贷款或跟踪申请情况。《公平住房法》要求广告陈述中不得含有基于种族、肤色、宗教等的限制或偏好。另外,如果金融机构从事住房抵押贷款并在社交媒体上有主页,则公平住房的LOGO必须在其页面上显示。

(3)《诚实信贷法》及其实施规则《Z条例》。《Z条例》将广告定义为:“宣传消费信贷的任何商业信息”。贷款人通过社交媒体宣传信贷产品应以清晰醒目的方式披露贷款条款、年度百分比率等情况,广告提及的条款必须是贷款人能够真正提供的条款。另外,如果社交媒体广告触发了相关披露要求,《Z条例》允许披露的信息与广告分属不同页面,前提是广告中醒目地链接到披露信息所在页面或位置。

(4)《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金融机构通过社交媒体的广告不得有“不公平、欺诈或滥用”行为,应确保在社交媒体网站上传达的信息准确且不会产生误导。

(5)存款保险和股份保险相关规定。参加存款保险(对信用社而言是股份保险)的存款机构应当在其存款?a品广告中声明该产品受保,投资产品则声明不受保。上述要求同样适用于社交媒体广告。

(6)《反垃圾邮件法》和《电话消费者保护法》。如果金融机构通过社交媒体向消费者发送未经许可的通信,可能涉及这两部法律的适用。

(7)《公平信用报告法》。金融机构利用其掌握的消费者个人信息,通过社交媒体向消费者营销其金融产品应遵守《公平信用报告法》的要求。

4.金融机构使用社交媒体应关注三类风险。一是法律风险。除了前述直接涉及广告营销的法规外,还要注意社交媒体的使用是否违反《公平债务催收法》《银行保密法》《社区再投资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声誉风险,包括社交媒体可能涉及的欺诈、第三方管理、隐私、消费者投诉咨询、员工使用社交媒体等问题;三是操作风险,包括内部人员操作问题以及外部攻击等信息安全问题。

二、我国社交媒体金融广告营销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机构对社交媒体广告营销的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对海南省19家银行的金融广告营销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7家银行未制定统一的广告营销制度,建立制度的12家银行中仅有1家明确规定广告内容应经过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审核,多数银行都是由企业文化部等部门进行品牌、外观、费用等审核,由发起的业务部门进行内容审核;有16家银行在微信上建有自行管理的公众号,2家银行有新浪微博账号,但其中仅有7家银行制定了社交媒体广告营销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也存在缺陷,比如局限于对企业公众号、微博号的管理,缺少对员工使用社交平台的规范;侧重于保密、声誉风险管理,忽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审核等。

(二) 社交媒体的金融广告违规情况时有发生

根据《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广告应当进行风险提示。然而目前社交媒体金融广告的违规情况仍较为常见,比如未进行“广告”标注、未进行风险提示、过分夸大收益等。实际上,上述法规生效后,新浪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的广告投放系统已经进行更新,金融机构通过系统投放的批量广告已经自动合规,但在社交媒体主页产生的零散广告仍有较多违规的情况。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部分金融机构未对其社交媒体管理团队进行充分的广告法规培训,导致有些管理团队没有意识到其的内容已经构成了广告,也不清楚需要进行标注和风险提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对辖内19家银行的调查,只有5家银行的社交媒体平台管理员接受过《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培训。

(三) 社交媒体金融广告缺乏行业合规标准

一是缺乏认定标准。由于社交媒体和金融产品的特殊性,对于图文分离、文字链接、金融机构转发消费者言论等情况是否构成广告,还没有界定标准。二是缺乏显著性标准(视觉标准)。虽然《广告法》等法规要求标明广告和进行风险提示,但未规定字体、大小、颜色、位置等视觉标准,有的金融机构将广告和风险提示用非常小的字体在边角处显示,消费者很难察觉。目前社交媒体广泛推送的信息流广告与非广告内容高度相似,缺乏视觉标准让消费者更难区分。三是缺乏风险披露标准。《广告法》等法规并未明确详细的风险提示内容,这使得目前金融产品的风险提示都是“投资有风险”等口号,无助消费者对真正风险的把握。四是缺乏适当性标准。微博等社交媒体属于开放平台,同时又有传播速度快、长度展示限制等特点,使用此类平台进行复杂金融产品的广告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较高的风险,目前尚未有相关的负面清单、目标群体限制标准。

(四)社交媒体金融软广告具有较大的潜在危害性

“软文”(软广告的一种)是社交媒体特别是微信公众号常用的广告形式,其语言与内容极具隐蔽性,往往能让消费者信服而又无法识别出是广告。比如某银行撰写的软文,没有生硬要求消费者购买其理财产品,而是以与银行无关的“理财高手”身份,用大量收益数据和客观比较证明该银行理财产品优于竞争对手。这样的软文一旦不标注广告及来源公众号,经过朋友圈转发后消费者更难辨别。如果金融机构使用软文的形式营销复杂金融产品,将对消费者形成较大风险。由于“软文”模糊了广告与普通文章的边界,在判定、监测和处理方面存在困难。

三、启示和建议

(一)健全金融机构社交媒体广告营销的内部管理机制

可以借鉴FCA和FFIEC做法,要求金融机构建立社交媒体管理机制。一是建立综合性的广告营销制度和社交媒体管理制度,规范总部、分支机构和员工个人使用社交媒体的行为;二是制定完善的社交媒体广告流程,对广告内容至少进行业务审核、合规审核和消费者保护审核;三是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应包含《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四是监测和评估社交媒体广告效果,以及员工使用社交媒体的行为;五是完整归档社交媒体广告情况,并定期进行审计。

(二)制定社交媒体金融广告的合规标准

金融管理部门可联合工商管理部门共同制定金融行业的社交媒体广告合规标准。对于认定标准,可以借鉴FCA做法实行“单独合规”,即每张图片、文字、链接都作为单独的广告考量。金融机构虽然没有制作内容但转发消费者评论的也可根据实际判定为广告;对显著性标准,可以规定广告和风险提示的字体不小于正文字体,信息流广告可以通过边框涂色与非广告内容区分;对风险披露标准,不同类别的金融产品实行不同的风险提示内容,同时借鉴英美做法,实行触发式披露;对适当性标准,可建立金融产品负面清单,禁止复杂金融产品通过社交媒体广告或定向推送给不适合的客户群体。

社交媒体营销方法篇(4)

据了解,腾讯网络媒体变革战略已全面启动,腾讯社会化媒体和社交网络的内部融合也随之展开,通过对旗下腾讯网、腾讯视频、腾讯微博、QQ空间等平台的社交化改造以及平台融合,进而增强了腾讯的社交价值,提升了腾讯网络媒体在社会化营销领域的实效。

目前,腾讯微博与QQ空间已经开始了全面的融合,完成后将形成全网最大最活跃的社交网络。各媒体产品也将在战略指导下进行升级,比如:腾讯网将着力于向社交集成、产品智能、资讯交互三个方向发展,腾讯微博将朝着展现智能化、内容简约化等方向发展,腾讯视频则将朝着移动化和社会化发展。

腾讯网络媒体变革的第二步是推出社会化营销平台,这是广告产品全面向社交化升级后的聚合平台。目前已有精准广告系统投入了使用,初步在多个社交平台展开投放,更多的社会化营销广告产品会在后续推出。

除此之外,腾讯社会化营销平台的上线后,腾讯的营销资源将对广告主开放,重点着力于平台、工具和数据三个维度的开放。QQ空间的开放平台和微博的微空间,目前都已经开始为第三方提供开放式的自主营销服务,Discuz等平台覆盖的众多社区,也将建立起广泛的社交广告联盟。

最后,腾讯网络媒体变革将带来营销方法论的提升,新的方法论是基于社交化、人性化和便携化的思考,将会在4月下旬出炉。升级后的腾讯智慧营销方法论将以影响人的内心和价值观为核心的营销3.0时代为背景,体现了互联网眼球经济向互动经济演进。

在营销3.0时代,“消费者”被还原成“整体的人”、“丰富的人”,而不是以前简单的“目标人群”,“交换”与“交易”被提升成“互动”与“共鸣”,营销的价值主张从“功能与情感的差异化”被深化至“精神与价值观的相应”。品牌借助腾讯社会化营销平台,彼此间形成沟通与互融,也就真正的形成了“以人为本”的营销。毫无疑问,腾讯网络媒体的社交化变革,最终目标是为了让网媒的用户服务及互联网营销,变得更加的人性化。

社交媒体营销方法篇(5)

邮件营销中应用社交媒体有什么作用?

社交媒体是指大批网民利用社交工具,如微博、博客、SNS、个人空间等,自发贡献、提取、创造新闻咨询,然后传播的过程。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报告,中国的网民已达5.38亿,其中超过4亿用户分布在社交媒体上。这些社交媒体用户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具有消费潜力的年轻邮箱用户群体。

社交媒体按钮对于品牌邮件营销产生作用主要有三方面:首先是带来邮件打开率、点击率的提升;其次,通过用户点击分享等行为,扩大品牌及产品影响力;再次,通过点击社交按钮,直接带来销售转化。

存在哪些风险?

并不是任何邮件进行社交媒体引用都能带来有利影响。

据邮件营销服务商webpower中国区的一项内部调查显示,目前在邮件营销中对于社交媒体进行得浅层次(即在邮件页面设计中加入社交分享按钮的基本运用)运用大概占到约60%-70%,而深层次的运用可能不到5%。这表明目前在国内,社交媒体在邮件营销中的应用广度上还有一定距离,而在应用深度上暂处于初级阶段。

以微博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强调了“双向”、“双线”的特点,实现了真正意义上发信人和收信人的“对称”与“对等”。与邮件在“人际独立”、“半对称”的媒体特性相比,两者在未来还将会有更进一步的融合。(参考笔者文章《从媒体特性看邮件与社交媒体整合之势》)而目前国内邮件营销和社交媒体的融合,主要集中在以抽奖送礼等邮件营销活动,吸引用户关注品牌社交媒体;同时利用品牌社交媒体渠道,设置邮件订阅口,吸引用户注册等简单方式的整合。邮件营销与社交媒体的整合之路任重道远。

未成熟的市场和应用环境,加之社会媒体对用户注意力的分散,以及品牌邮件主在社交媒体应用上的经验不足,可能影响销售转化,错失良机。

实际应用中的解决策略

品牌亟待更好的邮件营销和社交媒体整合方案。作为行业从业人士,依据行业经验,特别提醒品牌邮件主在目前环境下的实际运用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原则:

明确目的原则

根据不同营销目的,以确定社交媒体在邮件营销中的运用方式。如对于以扩散产品,提升品牌形象为目的品牌邮件主应在邮件策划、设计、活动中更为凸出社交媒体按钮,以达到刺激用户采取社交分享行为。而对于以销售为目的社交媒体应用,邮件主应该更为重视社交媒体的销售转化。

区别行业产品原则

不同产品及行业的邮件在社交媒体应用上也不同。如对于教育咨询服务类的品牌邮件,通过邮件的社交媒体按钮,用户可以实现与品牌的直接沟通,这要求品牌邮件主做好线上与线下的对接,以获得用户销售转化。而对于快消品类的邮件,则要求利用优惠促销、新产品信息等利益驱动点,吸引用户进行主动社交分享,增加品牌口碑影响及产品曝光率,同时优化社交媒体上的邮件订阅入口,以获取订阅用户,争取新的营销机会。

社交媒体营销方法篇(6)

随着互联网行业向纵深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革新,社会化媒体迅速普及,海量的信息同时多角度、多层次地经由社会化媒体包围受众,受众可以在社交媒体平台自由地搜索信息、信息、评论信息、分享信息。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发展文化产业,在社会化媒体时代的背景下,文化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发展趋势。以创新技术和智能硬件为支持,社区、博客、小组、微博、微信等社会化媒体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品的推广营销提供平台。同时,由于社会化媒体的参与,文化产业的营销与传播模式向异于传统媒体时代的新模式发展。

一、社会化媒体与分享式传播

社会化媒体是伴随着互联网的出现而发生和发展的。Web1.0时代起,已经有基于?T户网站为载体的社会化媒体应用。然而真正的社会化媒体的膨胀式发展是Web2.0时代以来,以社区、BBS、博客、小组、微博、微信、直播平台等其他社交网络平台为代表的新媒体的崛起。社会化媒体的最直接表现形式,即社交媒体,主要指互联网上基于用户关系的内容生产与交换平台,例如国外的Facebook、Twitter,国内的新浪微博、微信等。而文化产业本身就是以内容生产和文化传播为核心的产业,以社交媒体为平台营销和传播文化产品,是新媒体时代的新特点,社交媒体平台也在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普及,传媒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从传统媒体向新媒体转型。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了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该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占比达92.5% [1 ]。网民的普及使得人们获取信息的来源已经不仅限于传统媒体,而是更多地转向互联网渠道,甚至是微博、微信这样的自媒体渠道,这些社交媒体为受众提供了一个平台,在此平台受众可以自由地搜索信息、分享信息、评论信息、交换信息、传播信息。不同于传统媒体复杂的流程,社交媒体往往只需要一个按钮,即将信息“分享”出去。社会化媒体背景下,分享的便捷也催生了营销方式的变革,分享式传播的发展,让从前一对多数的大众传播转向一对少数或一对一的窄众传播。互联网分享,也引导了社会化媒体时代下文化产业营销的新的发展趋向。

二、新时代文化产业的新气象

传媒业的变革带来新媒体时代的新气象,文化产业从创意创造、内容产出、推广营销、文化消费、版权转让、衍生品消费,整个产业链条乃至与受众的关系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形成新的生态圈、产业链。本文仅就文化产品价值链中的文化产品市场营销的角度进行探讨。

纵观社会化媒体时代的整个文化产业价值链(如图1),以文化创意为核心和源头发生发展,在新技术、新平台、新思路的推动下,文化产品从创造、生产、传播、营销,最终到达文化消费者一气呵成,新的文化创意和社会化媒体的孕育,同时推动了文化衍生品的新媒体营销,从而推动了文化产品衍生品和衍生市场的崛起,与此同时派生的衍生品营销环节亦是文化产业新气象的反射。文化产业价值链又有不同于其他产业的特征,文化产业以内容产业为内核,一个超级IP、一个可全方位开发的内容资源,可以发展、衍生出多种形式的文化产品,产生多个利润点。文化产业发达的国家,都是文化产业价值链深度开发、版权产业高度发达的国家。

整个文化产业及其衍生产业的价值链,最终形成的是基于互联网平台围绕文化产品和价值链进行各种资源整合与重构的混合商业模式。进入Web2.0时代以来,社会化媒体推动文化产业的价值链条发生了变化。传媒业的革命,使得信息传播方式随之改变,因此最终导致营销方式的改变。今天,文化产业的运营者不同于以往的向传统媒体投放大量的新闻、软文、广告,笼统地进行大众传播模式的营销,而是更倾向于利用社交媒体,进行集中范围的、一对一、点对点的直接投放,这样的文化产品营销方式更为集约、高效,并在深层次上影响受众的文化消费行为以及文化思考方向。

世界各国对文化产业有着不同的命名、定义和分类,有的称为文化产业,有的称为创意产业,有的称为版权产业,有的称为内容产业。文化产业的分类及其标准亦不相同,以《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为例,涵盖九大类产业: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旅游、休闲娱乐,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其他辅助服务。在新媒体时代背景下,“互联网+”政策的推动下,文化产业的各个行业逐渐突破传统发展模式,创新式发展。

在以上几大文化产业类别中,新闻领域的改变更是显而易见,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技术的更新和社交媒体的活跃,主流新闻媒体独家报道的独家新闻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普通受众在微博、微信上第一时间的、爆料。同理,旅游产业对社交媒体的宣传和推广依赖度也很高,网红、推手、意见领袖、知名公众号的推荐和分享,可以让人足不出户就能提前制定某地的旅游路线、获得某地的旅游攻略,甚至可以让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景点迅速走红。例如,刷爆微信朋友圈的草原天路――河北“66号公路”,从无人问津到周末、黄金周的爆满大堵车,都依赖于社交媒体带来的人际间的口碑传播力量走红。

此外,艺术行业、影视行业推广营销方式尤其偏爱社会化媒体手段,诚然,硬广告、软文广告、海报、宣传片推介等是固有的营销方式,这样的营销以大众传播为媒介,推广、宣传艺术品、艺术活动或影视作品。社会化媒体例如Instagram、豆瓣电影、时光网,以及社交媒体例如博客、微博、微信等,通过受众个体撰写剧评、影评,发照片,发小视频,参与互动活动等形式,无形地参与到推广、传播艺术作品及影视作品之中。很多营销经费并不高的电影靠口碑营销和个人推广成功,例如电影《西游记之大圣归来》《捉妖记》《泰?濉返取:芏唿a href="lunwendata.com/thesis/List_132.html" title="音乐论文" target="_blank">音乐剧、话剧、炒作主角明星新闻?或者是线上活动、参与互动游戏等诸多形式利用社会化媒体进行营销。2016年11月,天桥艺术中心上演的法国原版音乐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打破严禁在剧院剧场内拍摄照片的常规,特意安排在演出结束后全体演员专门谢幕、摆造型拍照环节,并返场演出三首音乐剧经典曲目,旁边字幕屏上可以看到:“如果喜欢我们的音乐剧,欢迎拍摄照片、视频,请帮我们推荐到微博、朋友圈”,可见即便是传统欧洲风格的音乐剧,仍然在社会化媒体的时代有了新的营销方法。

新时代的文化产业营销模式,已从传统大众传媒时代的AIDMA营销模式过渡到互联网、新媒体时代的AISAS模式(如图2)。具体来说AIDMA营销模式,包含了:Attention关注、Interest兴趣、Desire欲望、Memory记忆、Action行动,这是一套成熟的基于消费者行为学理论的营销模式,是传统媒体时代的营销准则,很好地解释了互联网时代消费者心理变化及消费行为,强调了受众作为营销环节的一部分的主观能动性,受众在文化消费过程中的参与和互动。

AISAS营销模式是在互联网时代到来后,由AIDMA模式发展和衍生的,是针对互联网与无线应用时代消费者生活形态的变化而提出的一种全新的消费者行为分析模型,该模型由日本电通公司于2005年提出,模型旨在塑造基于互联网展开的消费者行为模型,强调用户交互与用户体验 [3 ]。重构的AISAS模式为:Attention关注、Interest兴趣、Search搜索、Action行动、Share分享。显而易见,与传统的AIDMA模式相比,AISAS模式的改变是基于受众的互联网使用习惯和行为,聚焦在了受众在关注了产品、产生兴趣之后,产生了到互联网上进行信息搜索(Search)的行为以及在消费行为完成后产生的信息的传播分享(Share),这两个重要的行为环节颠覆了传统营销行为,受众作为消费者更多地参与到营销过程中,并在按下分享按钮后成为了营销传播的主体。Search搜索、Share分享这两个重要行为都是受众被互联网(包括无线互联网)的驱动的自发行为,当然这种自发分享行为也是基于策划者、营销者的预期的。

文化产业社会化媒体营销AISAS模型的构建是在新媒体广泛应用的过程中自然形成的。近年来很多文化事件的成功,可以以AISAS营销模型为依据进行分析,例如拍出天价广告费的papi酱,以粉丝营销和口碑传播为模式的、擅长“饥饿销售”的小米公司品牌营销策略,还有两天之内席卷朋友圈,收获无数普通网友关注、同情的白血病女童 “罗一笑事件”……

以文化产业社会化媒体营销AISAS模型的角度来看,一个“平民营销”的典范案例,是2015年上映的国产原创动画影片《西游记之大圣归来》(以下简称《大圣归来》)的成功营销传播。影片团队以极低的营销费用,赢得9.56亿元的票房,成为内地影史上票房最高的动画电影 [4 ]。此外,赢得豆瓣电影8.2分的高分评价,当然这首先跟优秀的影片内容本身分不开,与社会化媒体的迅速传播和推荐更分不开。电影《大圣归来》可以称为社会化媒体营销、口碑营?N、情怀营销和粉丝营销的整合营销传播,在宣发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仍能靠草根网友们的支撑,全方位席卷各大社交媒体,刷爆微博和微信朋友圈,赢得大众好评。以下具体依托AISAS模型展开分析:

首先,看影片《大圣归来》的“AI”阶段。在模型中,“AI”阶段包含Attention关注和Interest兴趣两个阶段,A和I属于营销过程的影响消费者心理阶段,这两个阶段与AIDMA模型相同。而后面的“SAS”阶段,则属于营销过程影响消费者行为的阶段。在“AI”阶段,是营销方为了到达受众新闻、制造话题、多渠道传播的重要阶段。影片《大圣归来》主要的营销阵地在社会化媒体上,主要使用了微博、微信和豆瓣三大社会化媒体平台。电影营销方通过大面积点映,微博舆论领袖+多极传播,微信小圈子传播+多圈子交叉传播,再以草根推介和“自来水军”刷屏式的传播方式,成功地引起受众的关注和兴趣。此外,影片的西游记题材、国产动画片的情怀、历经八年的精雕细琢以及由于前期经费不足以众筹形式投资的89位投资人等诸多元素都足以在观影之前吊起受众的胃口。

其次,看影片《大圣归来》的“SAS”阶段。在AISAS模型中,“SAS”阶段包含Search搜索、Action行动、Share分享三个阶段。受众SAS的每一步行为受前一阶段A和I的影响,这个阶段也是社会化媒体营销模式不同于传统营销模式的重要部分。这个过程是真正产生文化产品消费行为的阶段,在经过营销方对受众的心理建构,即《大圣归来》发片方和网友自发发起的大规模影片信息传播后,受众对于电影的兴趣和关注度被充分调动,因而产生到互联网上搜索相关影片信息、购买电影票、到影院看电影的系列行为,在模型中即为受AI营销方法影响消费者心理,而驱动的消费者行为。这个过程中,借助互联网和社会化媒体完成的阶段是Search搜索和Share分享两个过程,在看完电影后,很多观众会选择社交媒体例如微博、微信或者豆瓣电影、Mtime时光网的评论打分功能,发表自己的观感,或者原创、转发关于电影的文字、海报、视频,无形地参与到影片《大圣归来》的口碑营销中。

再次,整体来看影片《大圣归来》的营销案例,成功的重点在最后一步“S”即Share分享。社会化媒体时代下,可以说AISAS营销模型重点在Share分享。互联网时代里,几乎每一位受众都是网民,在分享经济时代参与其中、获得便利。不得不承认,每一位网民的原创内容,还包括他们的每一次转发、每一次分享、每一次点赞、每一次打赏,都仅仅代表了网民的个人观点。但是经由成千上万次的转发、分享、点赞、打赏,很多内容便有了不一样的意义。

截至2016年12月20日,百度搜索《大圣归来》约为591 000条结果,新浪微博搜索为923条结果。《大圣归来》上映期间为2015年7月10日―9月9日,62天。仅截取上映期间2015年8月1日―8月31日,30天的上映期间作为调查样本,其影片相关文章为14 134篇,涉及微信公众号5 203个,文章阅读量高达26 494 587次,共收到92 652个点赞。其中网友原创的朋友圈内容无法统计(数据来源:新媒体内容数据服务平台――新榜,数据采集时间:2015.8.1―8.31)。

影片《大圣归来》的营销成功之处在于,片方成功发动了广大观众自觉成为营销环节中的一环,每一次点击分享按钮、转发按钮以及正面的评价,都是对电影口碑营销的贡献。每一位受众的分享行为,都是对电影社会化媒体营销的参与,尤其是微博大号、舆论领袖的推荐、分享,能够起到引导舆论、带动消费的作用。也正是由于未能预料的优秀的票房成绩,以及热烈的市场反响,在观众的网络舆论的推动影响下,发片方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将电影延长上映一个月,原本计划2015年8月9日下线的电影,再延期至9月9日,为电影票房、口碑的双丰收创造了条件。影片《大圣归来》,可以称为文化产业全民营销的经典之作,也是文化产业社会化媒体营销AISAS模型践行成功的典范案例。

总之,基于AISAS模型的文化产业社会化媒体营销新模式,创新点和变革点在最后一步“S”即Share分享,分享也是社会化媒体时代网络营销与传播的主要特征。这种新的营销模式具有快捷性、互动性、大众性、可复制性的特征,并且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海量、无法预估地在受众间传播信息。近年来出现的很多词汇包括“五毛党”“网络曝光”“网络水军”“人肉搜索”,都是社会化媒体分享特征的产物。

社交媒体营销方法篇(7)

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不仅改变了消费者,而且改变了信息传递的方式,企业的营销必须变革。但是,消费者散落在不同的社交媒体平台上,其连接、互动、传播如同大海。企业有意大幅提高社交媒体营销预算,却苦于找不到成熟的社交媒体营销策略作为指导。面对市场上眼花缭乱的社交媒体营销方式,企业大多仓促应对,被技术牵着鼻子走,营销浮于表面,定位不明。企业应该如何应对社交媒体营销趋势?如何开展营销活动?这是当今企I急需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社交媒体营销现象

2016年全球社交媒体广告市场达到264亿美元,占全球网络广告市场的13%。Buffer公司2016年的社交媒体报告显示,已有85%的企业利用社交媒体营销作为增强品牌认知度的手段。尼尔森对中国近400 家企业调研后发现,社交媒体营销几乎成为品牌营销的“规定动作”。企业纷纷增加社交媒体营销的投入,2016年中国社交媒体广告收入已超过37亿美元。

中国社交媒体的发展经历了五个阶段,分别为:社交网络BBS论坛阶段、休闲娱乐型、信息、移动以及直播社交媒体阶段。

社交网络BBS论坛阶段:出现在90年代中期,天涯、猫扑、西祠胡同等都是BBS时代的典型产品,基本形式是网民对官方拟定的主题进行讨论,阐述自己的观点,如同游牧群居。

休闲娱乐型社交媒体阶段:兴起于2000年,博客、QQ空间、校内网、人人网、开心网等相继出现。其基本形式是普通网民可以申请独立展示空间,利用内容、分享、日志、相册等功能模式,通过文字、图片、装饰来展示心情和生活状态。从游牧变成定居,需要好友才能互访,空间相对封闭。

信息社交媒体阶段:以2009年新浪推出微博为标志,其基本形式是支持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媒体手段的使用,可以通过转发和评论增加互动性,最大特点是完全开放,内容可以快速普及。

移动社交媒体阶段:以微信、美拍、秒拍、小咖秀、喜马拉雅FM、荔枝FM为代表,其特点为社交变成随时随地,消费者或“刷”或“晒”,个人展示和个性化凸显。

直播社交媒体阶段:直播类社交平台在2015~2016年爆发,有YY秀场、斗鱼、花椒等平台。此时网络女主播、游戏主播,开始进入大众的视野,催生了大量“网红”。

社交媒体历经5个阶段的发展,使得用户接触和获取信息、用户与商家沟通互动、用户之间交流和分享等形式,都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近年来推出的微商、网红和直播就是社交媒体营销现象的典型代表,备受争议。

微商现象

微商,wechat business,是企业或者个人基于社交媒体开店的新型电商。从模式上来说主要分为两种:基于微信公众号的B2C微商;基于朋友圈开店的C2C微商。

由于微信“连接一切”的能力,微商实现了商品的社交分享、熟人推荐与朋友圈展示。目前,中国从事微商的人群已超过一千万人,每年的交易额高达650亿元,相当于一个京东金融的估值。B2C微商,以卖面膜最为红火,高端面膜成本大概在3~5元,在网上卖几十元,甚至上百元的价格。网络上出现月入一千多元的打工小妹,做微商后摇身一变年赚一百万元,买豪车,秀活动,拉横幅,拍照片,在朋友圈炫富,极具煽动力。C2C微商如“三只龙虾”,开业仅半年已经在北京拥有三家店铺,营业额迅速增至50万元。利益驱动下,“微商杀熟”现象也让“朋友圈”逐渐走了形。

网红现象

网红,即网络红人,在现实或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行为而被网民关注而走红的人。“网红经济”依托庞大的粉丝群体进行定向营销,将粉丝转化为购买力、消费能力的一种新经济现象。

网红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网红1.0时代,以凤姐、芙蓉姐姐为代表。特点为:以夸张的言论形象吸引注意力,满足猎奇心理。通常由论坛推手造势而成,缺乏管理团队,变现能力差,没有形成持续性的商业模式。网红2.0时代,以张大奕为代表。特点为:以其出众的外表以及眼光进行视觉推广,将粉丝群转化为购买力。主要途径是通过开淘宝店,吸引粉丝购买商品,形成了淘宝产业链。幕后有了团队支撑,但策划团队不够专业。网红3.0时代,以papi酱、王尼玛为代表。特点为:以个人魅力吸粉,聚集人气后迅速将人气与产业、资本相结合。他们身后有专业的幕后团队,把粉丝群的购买力引向产业投资、贴片广告,让“粉丝经济”成为能够变现的商业模式。2016年网红第一人“papi酱”轻松获得1200万元天使投资,估值3亿元。

直播现象

网络直播,指在现场随着事件的发生、发展进程同步制作和信息,具有双向流通过程的信息网络方式。目前网络直播平台分为表演型和实录型,前者大多为年轻漂亮的主播唱歌跳舞,脱口秀,动作展示等;后者为各类活动、事件的实时直播。首富王健林也参与了直播热潮,2016年8月《鲁豫有约》直播了“王健林的一天”,其经典话语“先定一个小目标:比如先挣一个亿”迅速在网络上蹿红,引发热议。

百度MOTA数据显示,2016年5月直播平台有116家,用户数量达2.6亿。半年后直播平台增至400家,市场规模达500亿元,预计2020年将突破1060亿元。传统互联网巨头也纷纷在直播行业中布局,腾讯、阿里巴巴、乐视、小米、新浪微博、爱奇艺等相继涉足直播业务,与独立平台展开竞争。目前,直播现象乱象丛生,前有主播色情诱导,后有“直播造人”事件,色情化、低俗化问题非常严重。

社交媒体营销的“流量+内容”模式

微商、网红、直播等社交媒体营销方式相辅相成,开创了“流量+内容”的变现模式(见图1)。

内容: 网红以搞笑、吐槽、幽默、段子为手段,以年轻漂亮、多才多艺为标签,以红人的品味和眼光为爆点,提供了图片、音频、直播等丰富多样的内容。

流量:通过微博短视频、直播平台、秒拍、小咖秀等自媒体平台;斗鱼、美拍、花椒、战旗等直播平台,吸引流量。目前社交媒体丰富多样,有综合社交、垂直社交、社区论坛、视频网站、短视频社区以及直播平台等,提供了巨大的流量。

打赏:打赏是互联网新兴的一种非强制性的付费模式。网红在网上的原创内容,包括文章、图片、视频等,如果用户喜欢,就可以通过奖赏钱的形式来表达对网红的赞赏。相比传统广告盈利模式,用户完全自愿,体验良好,交互性强。新浪微博和起点中文网是打赏模式的先行者,微信和一些直播平台也支持打赏功能。

总的来看,社交媒体为网红导流提供平台,网红通过社交媒体进行粉丝维护和变现。变F途径主要分为两种:第一,在社交媒体环境下,网红通过互动交流、打赏、购买行为实现平台内变现。第二,在传统电商或商家平台上,网红利用自身在社交媒体上的流量,宣传商家产品,引导粉丝购买,通过导入流量变现。

2016年中国网红Top50排行榜中,排名第一的papi酱有超过2056万粉丝,可见网红影响之大,足以形成巨大流量。中国的微博用户有2.32亿,微信用户有8.06亿,如此大的粉丝基数和社交媒体用户基数,已经使信息传递的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任何热点事件都可以迅速传播,网民可以随时随地转发或分享焦点内容,网络焦点人物的公众知名度也会在极短时间内迅速攀升。

社交媒体源自“六度分隔理论”(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其内容是指通过一个朋友的网络,最多只需经过六步,就可以找到世界上任何一个人。1967年,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斯坦利・米尔格拉姆(Stanley Milgram)在美国做了实验,证明了这个理论。50年后,社交媒体的发展让人际网络连接更高效、更便利,其本意仍然是服务于人际网络的连接和交往,并非商业用途。但是,社交媒体超强的连接功能让商家和个人看到了商机,人际网络和商业活动逐渐叠加,人际网络逐步失真。微商、网红、直播现象,让社交媒体营销逐渐趋于低俗化、商业化。“社交媒体+营销”的变化,不可避免地给社交媒体营销带来了种种问题。

社交媒体营销问题

社交媒体营销商业化的四大问题

全球“定位之父”杰克・特劳特曾说:“社交媒体是一个噩梦,它能否成为营销手段言之尚早。”相比传统营销,社交媒体营销有三大弊端。第一,社交媒体不是封闭空间,当消费者出现极端情绪时,可能影响其他消费者的分辨和判断能力。第二,社交媒体上,人们关注的是自己的生活、朋友,而不是产品。第三,目前85%以上的企业营销费用还是流向传统媒体,因为传统媒体能很好地传递信息,而不被打断。社交媒体本是以人际关系为主体,以相互信任为纽带,在其商业化的过程中,暴露出四大突出问题:

问题一:监管滞后

我国对社交媒体合法监管面临着很大的执法困难和执法风险。目前对这类平台中的广告宣传和知识产权保护,主要依据的是《广告法》和《商标法》。而对这类营销方式进行监管,主要依照《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4月14 日,由于直播乱象丛生,文化部公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斗鱼、YY、熊猫 TV、虎牙直播首批行业试水者被列入查处黑名单。但全国之大、省市之多,法律制定尚需时日,因此如何执法、如何监管、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一直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法。

问题二:缺乏诚信

具体表现为:第一,商品质量缺乏保证,假货不断;第二,为博得眼球,夸大效果;第三,“自天涯起,就有水军”,灌水造假。造假在中国互联网行业已屡见不鲜,商品销量、电商订单都有不同程度的水分。社交媒体时代,不用商品交易和服务,流量和关注度就能够变现。因此,新浪微博、微信大号都存在大量僵尸粉,假关注、假粉丝、假阅读量现象普遍存在。正如猎豹全球智库执行院长权静所说:“造假,劣币驱逐良币,这就是中国互联网生态不好的地方。”在利益面前,产品劣质,评论掺假,交易失信,让消费者心寒!

问题三:低俗献媚

网红在社交媒体上,炫富拼爹,语言低俗,行为粗鲁,甚至“剑走偏锋”,用“恶名”、“臭名”来吸引眼球。从网红鼻祖芙蓉姐姐,到新一代网红“papi酱”,愈演愈烈。2016年4月有“营销界爸爸”之称的杜蕾斯,借着网络直播的势头,找了50对情侣“试带杜蕾斯”进行网上直播。类似事件充斥网络,内容低俗献媚,违背主流价值观,对大众青年产生误导。

问题四:人际僵化

技术变迁为人际互动提供了新的交流工具和沟通方式。但是在社交媒体商业化后,利益面前,人们容易暴露各种人格缺陷心理,如自私自利、为人虚伪、骄傲自满、孤独固执以及报复心理、嫉妒心理、猜疑心理、苛求别人、不尊重人等。例如,当购买了朋友推荐的产品感到不满意时,会对该朋友产生不良评价、不愉快的感受和不安全感,从而影响双方的人际交往,让人际关系僵化。

由此可见,传统营销借助“商品线”来进行,而社交媒体营销借助的是“人际线”。“商品线”,“商”在前,“人际”在后;“人际线”,“人际”在前,“商”在后。两者交织在一起,充满矛盾,营销问题重重。

企业营销实践陷入双重困境

许多企业误认为营销就是做广告、办活动、请代言人、做事件来炒作自己,甚至把营销当成吸引眼球、忽悠客户的手段。只是在互联网情境下,换成了微商、网红以及直播等社交媒体的营销方式。许多企业的社交媒体营销结果,只有人气,没有消费;只有喧闹,没有转化。人气和喧闹不会形成客户忠诚,更不能形成产品竞争力,企业最终面对的是经营问题,是消费者!

社交媒体,关注的是人际间的交流和互动。社交媒体营销,借助人际交流的渠道来从事营销活动。“人际”渠道逐渐融入“商业”渠道,企业关注的是社交媒体营销的商业价值。在此过程中,企业营销陷入双重困境:伪营销数据化管理以及营销缺位。

伪营销数据化管理

企业只看表面的营销数据,并没有真正关注企业的长期营销目标。伪营销数据化管理现象严重,具体表现在企业制定一系列复杂的KPI指标来管控社交媒体营销的效果,如微信公众号粉丝增长、微信文章阅读量、流量提升、曝光量的提升、CPC的价格控制、SEM的投放效果以及评论的次数等。为了完成这些指标,营销人员疲于奔命,冲业绩拿奖金,只看短期利益,将企业的营销目标抛之脑后。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目前中国企业的社交媒体营销尚处于初始阶段,专业人员不足,缺乏清晰的社交媒体营销策略,难以正确评估营销效果。有些企业陷入迷茫,过度依赖KPI指标和营销计划,造成伪数据化管理。

营销缺位

面对社交媒体营销的变化,商家、消费者、营销人员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角色缺位,让营销定位更为模糊不清。

首先,商家只关注促销。营销4P只做1P,而另外3P(产品、价格、渠道)被忽略。当公司的产品销售业绩欠佳时,营销的任务就变成强行推销和广告来增加销售。其次,消费者只关注价格。网上消费者价格敏感性高,网上搜索主要以价格为主导,而对产品、服务、质量的关注度较低。最后,营销人员只关注短期利益。企业过于依赖KPI营销指标进行管理,没有将营销上升到战略高度。

菲利普・科特勒曾说过:“营销应该是创造出不用推销的产品,让客户感受到产品价值。”社交媒体使消费者权利增强,消费者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企业营销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回归营销本质空前迫切!

回归营销本质,为消费者创造价值

从产品为中心的营销1.0时代,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2.0时代,到以价值为中心的3.0时代,再到如今客户有了很大自我实F诉求的营销4.0时代。不管形式如何变化,如营销大师菲力普・科特勒所言:“不变的是营销的本质。数字技术只是对营销手段和营销方法的升级,它没有替代营销的本质!营销的本质还是利他、需求管理以及为客户创造卓越的价值。”因此,结合企业实际,我们提出未来的社交媒体营销应该回归营销本质,从以下三个方面践行营销活动。

需求管理:建立以顾客为中心的会员体系

科特勒指出:“顾客满意是公司未来利润的最好指示器。”他强调“营销管理的实质就是需求管理”。

需求管理(Demand management),在营销界占主导地位,是众多营销流派中体系构建最为完善、最为系统的学说。策略体系从PEST分析开始,到产业分析、竞争对手分析,再到消费者分析,然后根据STP战略,设计营销战术组合。这种战术组合被E.杰罗姆・麦卡锡归纳为4P组合(Product, Price, Place, Promotion)。之后,科特勒在4P的基础上不断发展,但本质上都是在研究如何有效管理客户需求。

在社交媒体营销背景下,企业可通过建立以顾客为中心的会员体系,通过三步曲实现需求管理(见图2) 。

第一步,以大数据为基础,APP为载体,构建企业客户画像。

科特勒说:“营销4.0正是要解决在大数据、连接、价值驱动情况下,如何洞察与满足这些连接点所代表的需求,帮助消费者自我实现的过程。”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的连接下,大量的消费行为数据、消费习惯被记录到大数据系统里,形成消费者“比特化”。这些海量的行为、消费数据代表着与消费者无数的连接点。大数据和APP构成了企业会员体系的两层外网,企业据此可以构建客户画像,洞悉消费者需求。

客户画像即客户信息标签化,就是企业通过收集与分析消费者社会属性、生活习惯、消费行为等主要信息后,抽象出一个客户的商业面貌。应用大数据和APP信息基础,客户画像可以帮助企业快速找到精准用户群体以及用户需求。具体做法如下:第一,收集数据,静态数据如年龄、性别、地域,动态数据如浏览网页、搜索内容等;第二,贴上客户标签及指标,标签代表客户的兴趣、偏好等,指标代表客户兴趣程度、购买概率等;第三,用户建模,即勾勒出什么地点什么时间谁做了什么事情。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客户画像,掌握消费者需求的雏形。

第二步,掌握消费者需求,打造以会员为中心的服务体系。

有了客户画像,企业可以进一步结合会员为中心的服务体系,落地实现消费者需求,以服务留存客户,形成客户忠诚。

针对消费者不同需求,企业服务体系的实施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第一是价值类需求,制定购物积分、折扣、生日特惠、免费包装服务等;第二是便利类需求,制定致电会员中心享受免费预定、预留服务;第三是个性类需求,安排会员VIP休息室、会员受邀出席沙龙活动等;第四是速度类需求,机场VIP专用快速通道、银行快速服务通道等;第五是信息类需求,发放指定商品信息、促销通知服务等。

企业以会员为中心,掌握消费者不同个性需求,制定针对性活动,做到有的放矢。在线上,企业可以借助会员特权和福利打造自己的积分商城,开拓市场合作,联合商家成为折扣专享联盟,让会员体验到特权。在线下,实体店实施体验升级计划、星级服务计划、体验旗舰店计划,对门店星级和服务进行管理。

第三步,利用社交媒体,传播用户口碑。

通过整合企业内外部资源,与顾客进行多方面的接触,并通过接触点向消费者传播企业形象和内容。结合线上推广、品牌投放、媒体公关、微信等社交媒体传播体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客户的口碑传播出去。如海底捞就是把客户的体验做到了极致,产生了极强的口碑宣传作用。

通过大数据找到客户画像;由客户画像对应的消费者需求,打造会员为中心的服务体系;再以服务为口碑,利用社交媒体传播出去,帮助企业形成口碑效应。这个以顾客为中心的需求管理三步曲,形成了社交媒体营销管理闭环。此时企业的营销活动不再是单纯的造势,而是鲜活的内容。

创造价值:打造极致场景,让品牌人格化

唐兴通提出的新4C法则,指场景(Context)、内容(Content)、社群(Community)以及连接(Connection),是社交媒体营销的新组合方式(见图3)。笔者结合实践,进一步发现,极致的场景和引起共鸣的内容可以让品牌人格化。在社交媒体环境下,鲜活的品牌人格更容易打动消费者,粘性社群和人际连接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精准传播,进而创造消费者价值和企业价值。消费者价值指通过场景和内容实现实物和心理上的价值;而企业价值即通过社群和连接实现绑定社群和口碑传播的价值。

打造极致场景 Context

场景分为现实生活场景以及互联网使用场景(包括PC场景和移动场景)。

场景的特点体现在时间、地点、人物等多维度交织在某一特定环境。场景关注的是时间的集中、地点的集中、需求的集中以及群体情绪的集中。

极致的场景是指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集中的需求环境下,把消费者需求与企业打造的场景有机融合起来,为消费者创造价值。如“困了,累了喝红牛” 抓住了消费者“困”和“累”两个需求最集中、批量的时机,营造了消费场景。又如,“双11”、“感恩节黑色星期五”购物节,在实物上实现了价格的折扣;在心理上,满足了消费者购物狂欢节的感觉,实现心理上的满足感,需求和情绪都被集中到了特定的时间、地点,营造了全民消费的极致场景。

以用车场景为例,网络地图的便利性和精准性,让驾驶者越来越依赖地图导航功能。在这个场景里,客户的需求集中体现在对车载支架和手机即时充电工具的使用上。瑞卡租车是中国第一家提出“便利租车”概念的公司,近期推出的车载便利包服务,就是针对驾驶过程中,车内的密闭空间内,满足驾驶者集中需求的极致场景(见图4)。

引起共鸣内容 Content

内容是微博、博客、频和社交网站快速传播的杀手锏。无论短信输入、朋友圈转载、广告宣传,传播的都是内容。内容营销是以图片、文字、动画等介质,传达有关企业的相关内容以给客户信心,促进销售。它们所依附的载体,可以是企业的LOGO(VI)、画册、网站、广告,甚至是T恤、纸杯等。

引起共鸣的内容结合消费者需求,触动消费者内心,与消费者产生情感共鸣。如中国移动推出的动感地带“我的地盘,我做主”,就与年轻消费者产生了共鸣,成为年轻自主的标签。

汽车租赁行业90%以上是男性用户,其用车需求集中在商务、自用、探亲、旅游上,瑞卡租车据此将顾客分为四类:成功人士、我是老板、文艺青年、上进小哥。在车载便利包上,用诙谐的语言,如“如果成功是靠颜值那我已经功成名就”、“如果有的选我只想做个打工仔”、“除了才华,我一无所有”、“我是要成为富二代爸爸的男人”,传递消费者形象,希望与其产生共鸣(表1)。

互动粘性社群 Community

在社交媒体环境下,互动粘性的社群能够帮助企业创造价值。社群营销就是基于相同的兴趣爱好,借助某种载体聚集人气,通过产品或服务满足群体需求而产生的商业形态。从消费者需求角度,社群可以分为:兴趣社群、人际关系社群、幻想社群、交易社群;从消费者市场角度,社群可以分为:地域型社群、人口结构型社群、主题社群。

企业不仅需要找到社群,更重要的是构建自己的社群,抓住用户,定向歼灭,实现更大的企业价值。小米的成功就是在构建“米粉”上形成了自己的社群。企业需要增加互动粘性,创造与消费者交流的机会,才能让消费者重复消费。如收集客户评论和意见反馈,与消费者互动,小米手机发表新品之前,会大量采集客户使用产品的心得以及“米粉”想要的手机功能,这些成为产品开发的基础,用以创造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同样,瑞卡租车便利包构建了四种典型社群分类,也是在收集客户反馈后的一种尝试。

人际传播连接 Connection

连接源自传播学,可以分为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两种方式。大众传播在人们的认知阶段作用重要,但是在说服和决策阶段,人际传播的影响更显著。传统的营销广告多为大众传播模式,旨在提高品牌知名度。

社交媒体的发展,让人际传播成为高效的模式,企业通过人际传播可以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随着社交媒体五个阶段的迭代,人与人直接的连接越趋便利,互联网、物联网,万物互联。此时,任何事件都可以快速传播。很多人感叹,台风季节还没有看到下雨,朋友圈已经十级台风。现在消息反应最快速的是微博或微信,传统的新闻渠道已经滞后。网红、微博大V、群主等拥有一定粉丝群体的人,成为了圈子与圈子、商家与粉丝之间的连接者。

社交媒体环境下,企业抓住人际传播连接,抓住连接者,即抓住了圈子与圈子,商家与粉丝之间的入口。此时找到目标客户,绘出传播路径,将给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为企业创造更大价值。比起传统的大众传播,社交媒体的人际传播连接,可以更有效地影响消费者。

品牌人格化

社交媒体平台多,社群分散,如何让消费者在众多平台和有限时间内了解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是企业头疼的问题。企业可以从品牌人格化(brand personification)角度出发,结合新4C法则,落地企业实践。即通过 “场景”和“内容”让品牌人格化,使企业区别于其他品牌,更容易吸引消费者。接下来,通过“社群”和“连接”实现社交媒体营销的传播。

品牌人格化,就是把品牌打造成具有独特魅力和情感诉求的人性化符号,呼应目标消费者心中的潜藏情感,营造身临其境的感受,引导消费者“对号入座”,让品牌潜移默化中产生粘性。罗振宇把《罗辑思维》经营成了一个有种、有料、有趣的读书人形象,呈现了品牌人格化的魅力。他f:“互联网时代,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品牌是基于人格魅力带来的信任与爱!是品牌的去组织化和人格化!”

过去的传统品牌互联网化,其本质是只注重用户流量和用户数量。而品牌人格化,以两种方式更快锁定消费者。首先,针对精准社群,体现独特的品牌哲学。比如,耐克“Just do it!”针对年轻人渴望自由的心声,倡导了追求自由的品牌哲学。其次,倡导差异化的生活态度,让客户产生品牌共鸣。例如,苹果手机上市之初,以其无按钮设计,表现了简易方便的生活态度,立刻与诺基亚、摩托罗拉形成鲜明对比,快速找到了产品与消费者的契合,引起了消费者共鸣,口碑传播迅速铺开。

因此,企业如果能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集中的需求环境下,通过品牌人格化的方式与消费者产生共鸣,与“场景-内容-社群-连接”形成完美的闭环,不仅为消费者创造产品与服务的价值,而且也帮助企业锁定社群,实现口碑营销的价值。

回归“利他”根本:“商品线”与“人际线”融合

传统营销 “商品线”

传统营销,“商”在前,“人际”在后。无论是4P、4C还是4R,都是为了实现商品交易的营销组合。

4P营销组合以产品为导向,即产品、价格、渠道和促销,由麦卡锡教授于60年代提出。到了90年代,罗伯特・劳特朋教授提出4C营销组合,强化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即消费者(consumer)、成本(cost) 、便利(convenience) 、沟通(communication)。4R营销理论是由美国学者唐・舒尔茨于2001年提出,即关联(Relevance)、反应(Reaction)、关系 (Relationship)和回报(Reward)。

虽然4R营销已经着眼于企业与顾客建立互动与双赢的关系,不仅要求积极满足顾客的需求,而且希望企业主动地创造需求,通过关联、关系、反应等形式建立独特的关系,把企业与顾客联系在一起。但是,其本质以竞争为导向,从企业出发,把商品推销给顾客,还是以实现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商品线”思维(见图5)。

社交媒体“人际线”

社交媒体营销,“人际”在前,“商”在后。“人际传播”是个人之间的信息传播活动,也是由两个个体系统相互连接组成的新的信息传播系统。从互动行为来看,人际传播的层次分为语言传播、非语言传播以及不在场传播。从社会认知的角度看,人际传播包括印象管理、自我意识、自我监管、互动以及传播焦虑等。这些都表明,人际传播代表的是人与人之间,以及形成的社群的联系,并没有商业性内容。

企业看到了社交媒体的“连接红利”,社交媒体营销因而快速发展。此时的社交媒体,在“人际”关系之后,加入了“商”的属性。社群成员在社群中获得归属感,进而在社群中消费,社群成员通过一对一、一对多等人际和群体传播,产生口碑效应,沉淀客户资产。信息传递快速直接,人与人之间既有人际,又有商业。如今,企业利用消费者之间的连接与沟通从事营销活动,但是片面追求利益,企业回归传统营销思维,把“商”置于“人际”之前,产生了诸多矛盾。

融合

“谈钱伤感情”! 当社交媒体营销被过度商业化,消费者已经不再信任。在商品时代,企业处于主导地位,企业发声,灌输概念给消费者;企业搭平台,做户外广告或者线下活动;企业卖产品,实现商业交易。而社交媒体时代,消费者处于主导地位,消费者参与发声,自主主导;社交自媒体,人际相连;自我实现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目的。这两者之间已经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人际关系恶化,诚信守信下降,“商品线”与“人际线”难以协调,关系日益恶化。二者的有机融合是关键!只有当“商品线”与“人际线”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才能实现“商品”在“人际线”上的流动,为消费者创造价值。

社交媒体营销方法篇(8)

二、现阶段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人才培养中所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教学内容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在现阶段的市场营销行为当中,网络营销已经成为极为重要的内容,而在网络营销当中社交媒体营销则是一种新的营销方式,同时也是网络营销行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在现阶段的市场行为当中社交网络营销也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同时也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但是从现阶段高职院校的教学内容来看,市场营销专业的实际教学内容还是以传统的市场营销模式为主要的教学内容,并没有结合社交网络营销为学生提供新的教学内容,从而导致大部分的学生对社交网络营销都并不是非常的理解,大部分的学生在毕业之后的工作当中也无法有效地使用社交网络开展营销工作。(二)实践教学力度不足。根据笔者的调查研究发现,社交网络营销对学生的能力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例如,社交网络营销需要具备一定的产品定位分析能力、产品价格管理能力、市场调研与预测能力、渠道管理能力、促销策略能力等。但是这些能力并无法在日常的理论当中获得,只有学生深入销售一线,通过经验的不断累积,并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才能有效实现。但是目前阶段在大部分的高职院校当中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并不会为学生安排对应的实践教学,从而导致学生在社交媒体营销方面的实践能力存在着较大的欠缺。

三、基于社交网络的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人才培养策略研究

(一)增强与时代的衔接性,更新教学内容。由于大部分的高职院校都没有针对社交网络平台营销开设专门的课程。因此,现阶段高职院校必须建构社交网络营销的具体教学课程体系,让学生接受系统的教育。课程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社交网络营销的特点,在社交媒体当中,信息传播与传统媒体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客户对信息的感知与反馈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学生必须明确社交媒体营销的特征。(2)加强社交网络销售渠道拓展的教学,社交媒体渠道拓展不仅需要专业的技术,同时需要遵循其特定的规律,这种规律与传统营销行为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3)加强社交网络营销策划能力的培养,在任何销售活动当中,营销策划能力都是营销销售成果的关键影响因素,因此高职院校在进行人才培养的过程当中必须为学生提供针对社交媒体的营销策划能力培养。(二)加强校企联合办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市场营销本身就属于一种实践行为,学生即便掌握了大量的理论知识,如果无法将自己在课堂当中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当中,那么任何理论教学都是无意义的,因此,高职院校必须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的条件。而加强校企联合办学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学生在平时可以在学校当中接受相关的理论知识学习,而在周末或者寒暑假学校则组织学生进入专业的网络销售公司中实习,让学生深入销售一线当中学习社交网络营销的具体技术,通过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提升自己的社交网络营销能力,并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的能力。

四、结语

在上文当中笔者对现阶段我国高职院校在社交媒体的大环境当中市场营销专业教学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总结了对应的解决策略,希望能对现阶段我国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教学有所启发。

参考文献:

[1]徐明成,安静.基于产学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构建:以网络营销人才培养为例[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4):215-217.

[2]王传芸,章炳林.基于企业需求的高职《网络营销》课程教学设想[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3):179-180.

社交媒体营销方法篇(9)

进一步研究表明:第一次购买某类产品的消费者,在社交媒体上寻求相关帮助信息的概率,要比重复购买者高出大约50%,尽管包括社交媒体在内的数字化营销风生水起,但在接受调查的近百个品牌中,有接近一半仍主要通过线下方式进行营销。尽管社交媒体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像报纸、杂志对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报道信息,仍具有较大价值,这些内容因媒体公信力等,常能让消费者读完后想了解更多或产生购买需求。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社交媒体营销还会出现更多新特点,有一点可以确定,消费者更容易及时、便利地通过社交媒体,和获得关于某款产品(服务)的用户体验和是否值得购买的信息。

在社交媒体时代,消费者变得更加精明、主动与强大,在品牌营销中不再是等待被占领的“阵地”,而是已经成为主动的参与者与生力军。这一特征为社交媒体营销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在消费心理方面,中国的广大互联网网民们正在变得更有主见、更易怀疑。有调查表明(2014):消费者认为网络上消费者或第三方发表的评价比品牌厂商自己的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超过60%的消费者感觉现在大多数品牌的广告宣传都是在自卖自夸,向消费者灌输他们的想法,很难令我信服,有56%的消费者认为我的需求与感受和别人有很大不同,在选择品牌与产品时,我会更有主见,较少听信品牌厂商的宣传介绍,有80%以上的消费者会经常查看与关注那些由真实用户发表与分享的产品使用体验与回馈,有80%以上的消费者对于从不同管道所了解到的各种品牌/产品信息会比较判断其真实可靠性。

今天的消费者有自己的思想,他们愿意表达自己的观点,明白企业的营销策略会干扰自己的消费决策,甚至有时会发起一场“对抗营销”的讨伐。有调查表明(2014):有56%的受访者同意如果一个品牌厂商不断通过各种广告宣传来试图影响或改变我的想法,我会感到厌烦并有逆反情绪这一观点,同时有63%的消费者表示了解品牌厂商的营销手法,总是能轻松、清楚地判断出他们每个广告宣传想要达到什么目的。在消费行为方面,有62%的消费者会花些时间与心思去琢磨品牌厂商通过各种广告到底想要传达给我什么样的信息,有55%的消费者会在看电视或上网的时候尽量避开广告(如换台、关闭广告窗口、做些别的事情等)等行为、活动。品牌营销就要借助社会化媒体让消费者通过与社群沟通实现他们的决策。

如今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社会化媒体成为了最贴近人们生活的信息获取平台。随着信息传播的多元化,人们可以通过多渠道、跨屏等形式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人在作为接收端的同时更是内容制造、分享与传播的媒体。在移动互联时代的营销将会产生诸如存在感经济、点赞经济、想象力经济等信息交互性较强的经济体,没有交互和对话,就没有品牌影响力,人们在双向互动中理解品牌价值,品牌传播是基于关系链的传播。消费者会生成海量、自发、不受限、非结构化的评论与信息,通过这种行为与方式,消费者不再是单独的个体,他们现在相互联系,拥有群体的力量与权利。有调查表明(2014):有80%的受访者表示同意如果其他人对我所分享的经历与体验予以关注或有所受益,我会有一种成就感,并愿意分享更多这一观点,有80%的消费者赞同我喜欢与那些有共同兴趣或话题的人建立联系,倾听他们的经验与建议,并积极分享我的看法与感受。这也意味着在社交媒体下企业品牌营销不得不改变与消费者沟通、对话的方式,找出与这些“极富经验”的消费者进行有效互动的新方式。

中国的互联网网民除了乐意与“网上伙伴”交流与分享外,他们也乐意通过社会化媒体的品牌社区与“品牌”沟通与互动。有调查表明(2014):有80%以上的消费者认为如果厂商在设计开发产品时能够提供让消费者互动参与的机会,我会乐于参加并给出有价值的想法。因此基于在线的品牌社区即一群招募的会员在一个以消费者洞察与研究为主旨的在线平台有组织地开展互动,借助各种有效的研究技术与方法获取持续的品牌消费者洞察,有70%以上的消费者同意如果能够有机会让厂商了解到我的意见,即便没有报酬,我也会愿意积极分享我的感受或体验这一观点。通过品牌社区他们正在成为品牌“事实上”的营销经理或顾问。源自消费者的每一条评论、微博和微信或产品测评都会成为网络上的一条永久记录,它们会像官网上自主的品牌信息一样,在百度或谷歌搜索时跳跃出来,影响消费者的品牌选择与态度。如果企业不能及时了解与把握这些内容,未来品牌营销将变得十分困难。因此当消费者感知不到营销对他们的价值和意义时,接受度将会变得低,品牌更易被淹没和忽略。

随着社交媒体的发展,以社交网络如微博、微信、视频等新型信息分享和即时通信平台为代表的新媒体出现,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模式被彻底改变,这些变化加速了市场营销策略蜕变进程。经营者充分意识到互联网时代下营销就是要更多地关注人,关注顾客的沟通方式、兴趣、个性、生活方式及其变化趋势,顺势而为之。在社交媒体环境下的品牌营销,说教性的广告没人听了,单调、乏味、强制推出式的广告没人看了,请人做“托儿”、制造假“口碑”、自吹自擂的传播也很难再有人相信了。具像化,这点很简单,一图胜千言。图片、视频都是视觉性的呈现方式,千万别忽视它们。现在,人们越来越多使用手机查看社交媒体上的信息,你的内容就在他们指尖滑动,只需受众轻触屏幕,也许就能达到营销目标。当然,具象化并不只是“图配文”的形式。想想你朋友刷屏分享的案例,是不是大多是gif和短视频呢。

社交媒体营销方法篇(10)

据软件与信息产业协会(SIIA)的营销行业报告显示,98%的企业现在都在使用社交媒体,70%的营销高管认为社交媒体对他们的业务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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